九 眼 科 審 查 注 意 事 項 ( 一 ) 在 門 診 即 可 診 治 的 疾 病 不 宜 住 院, 如 單 眼 眼 瞼 簡 單 之 手 術 ( 有 合 併 症 之 倒 睫 老 年 性 眼 瞼 下 垂 ), 翼 狀 贅 肉 之 去 除, 雷 射 之 處 置 ( 二 ) 複 雜 性 翼 狀 贅 肉 頇 具 有 左 列 任 一 項 符 合 條 件 : 請 照 相 備 查 1. 復 發 性 ( 以 前 曾 接 受 過 切 除 手 術 者 ) 2. 翼 狀 贅 肉 侵 至 角 膜 5mm 者 ( 應 有 同 側 半 邊 臉 部 及 眼 球 之 照 片 各 一 張 以 資 備 查 ) 3. 已 產 生 眼 球 粘 連 者, 包 括 眼 瞼 與 角 膜 粘 連 者 或 嚴 重 結 膜 與 鞏 膜 粘 連 者 4. 非 複 雜 性 者 應 在 門 診 施 行 手 術, 惟 兩 眼 同 時 施 行 手 術 或 僅 單 眼 有 視 力 者, 可 住 院 診 療 5. 單 眼 翼 狀 贅 肉, 但 鼻 側 及 顳 側 同 時 存 在 者 ( 應 有 同 側 半 邊 臉 部 及 眼 球 之 照 片 各 一 張 以 資 備 查 ) (99/7/1) ( 三 ) 檢 驗 方 面 : 1. 以 病 例 為 主, 宜 有 選 擇 性, 不 宜 做 不 必 要 的 檢 查, 如 一 位 無 任 何 病 史 的 患 者, 作 白 內 障 手 術, 避 免 做 電 解 值, 膽 固 醇 等 檢 查 2. 胸 部 X 光 請 勿 列 為 常 規 檢 查, 除 非 有 胸 部 疾 病 之 過 去 病 史 者, 或 最 近 一 年 內 未 照 X 光 之 患 者, 以 減 少 病 人 曝 露 在 放 射 線 之 環 境 中 ( 四 ) 白 內 障 手 術 : 1. 可 住 院 亦 可 門 診 處 置, 由 各 醫 師 權 衡 病 況 而 定, 惟 單 眼 白 內 障 手 術 住 院 以 三 日 內 為 原 則 2. 用 藥 力 求 簡 單 : 預 防 感 染 可 給 予 抗 生 素, 但 以 外 用 抗 生 素 眼 藥 為 主, 口 服 抗 生 素 以 三 日 內 為 原 則 西 醫 -59
3. 口 服 止 痛 消 炎 消 腫 藥 : 正 常 順 利 的 手 術 助 益 不 大, 可 以 不 用, 若 需 要 以 三 日 內 為 原 則 4. 眼 檢 查 作 前 葉 檢 查 申 報 細 隙 燈 顯 微 鏡 檢 查 (23401C) 項, 眼 壓 眼 底 及 DBR 含 超 音 波 檢 查 (A 掃 瞄 )(23503C) 項 及 角 膜 曲 度 測 定 (23001C) 項 5. 手 術 換 藥 : 每 天 壹 次 即 可 6. 手 術 以 86008C 項, 不 宜 再 加 86009C 或 86010A 項 7. 無 水 晶 體 症 再 裝 人 工 水 晶 體 以 86012C 項 86012C 項 為 更 換 人 工 水 晶 體 適 用 86013C 項 為 脫 位 再 固 定 或 調 整 時 用 8. 收 縮 瞳 孔 之 成 分 製 劑 如 carbamycholine 及 acetylcholine chloride 1% 已 包 含 於 手 術 之 一 般 材 料 費 用 內, 不 另 計 費 9. 麻 醉 以 球 後 麻 醉 為 主 10. 白 內 障 大 多 非 緊 急 手 術, 不 宜 於 第 一 次 門 診 當 天 即 施 行 手 術 ; 如 為 五 十 五 歲 以 下 之 病 患, 需 附 病 歷 紀 錄 及 術 前 白 內 障 照 相 紀 錄, 外 傷 性 或 伴 有 併 發 症 白 內 障 除 外, 六 歲 以 下 免 附 照 片 (97/5/1) 11. 每 一 醫 師 每 月 白 內 障 手 術 超 過 四 十 例 者, 應 加 強 審 查 12. 白 內 障 手 術 申 報 需 附 手 術 同 意 書, 且 手 術 項 目 應 全 部 以 中 文 書 寫, 手 術 紀 錄 應 有 植 入 人 工 水 晶 體 之 標 籤 13. 除 特 殊 情 況 外, 不 得 一 次 同 時 施 行 兩 眼 白 內 障 手 術 14. 施 行 白 內 障 手 術 前 應 先 驗 光, 驗 光 得 以 矯 正 者, 應 有 矯 正 視 力 紀 錄, 確 實 不 能 矯 正 視 力 者, 應 於 病 歷 說 明 原 因, 未 說 明 原 因 者, 不 予 給 付 另 外 一 般 白 內 障 手 術 後, 如 為 降 低 散 光 之 角 膜 縫 線 拆 西 醫 -60
除 則 以 85205C 申 報, 應 檢 附 前 後 驗 光 單 或 K-reading 佐 證 如 因 角 膜 縫 線 鬆 解 突 出 以 單 純 角 膜 異 物 除 去 術 53010C 申 報 (97/5/1) 15. 同 時 執 行 水 晶 體 囊 內 ( 外 ) 摘 除 術 及 眼 坦 部 玻 璃 體 切 除 術, 應 依 本 局 規 定 辦 理, 即 按 國 際 疾 病 分 類 臨 床 修 正 碼 之 編 碼 原 則, 若 水 晶 體 囊 內 ( 外 ) 摘 除 術 為 主 手 術, 應 適 用 論 病 例 計 酬 相 關 規 定 申 報 ; 若 眼 坦 部 玻 璃 體 切 除 術 為 主 手 術, 則 可 沿 用 原 有 之 申 報 方 式, 並 適 用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費 用 支 付 標 準 手 術 通 則 之 規 定 : 一 主 刀, 一 副 刀 之 方 式 申 報 (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九 十 年 二 月 二 十 七 日 健 保 審 字 第 九 六 一 二 七 號 函 ) 16. 白 內 障 手 術 事 前 審 查 包 括 支 付 標 準 項 目 編 號 86006C 86007C 86008C 86011C 86012C 86013C 等 項 目 (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九 十 年 二 月 二 十 七 日 健 保 審 字 第 九 六 一 二 七 號 函 ) ( 五 ) 視 網 膜 剝 離 : 1. 一 般 住 院 治 療 以 壹 週 為 宜 ( 但 可 視 病 況 的 複 雜 性 來 調 整 ) 2. 用 藥 宜 精 簡 3. 檢 查 非 其 他 病 因 ( 如 糖 尿 病 等 ), 重 點 檢 查 即 可 4. 眼 檢 查 : 裂 隙 燈 檢 查 眼 壓 眼 底 裂 孔 定 位 檢 查, 除 非 有 玻 璃 體 混 濁 等 特 殊 情 況, 應 於 申 報 費 用 明 細 中 註 明 理 由, 否 則 不 應 將 超 音 波 檢 查 列 為 例 行 檢 查 5. 間 接 式 眼 底 鏡 檢 查 (23702C) 申 報 頇 附 圖 及 病 況 描 述 ; 視 網 膜 雷 射 治 療 (PRP) 者 原 則 上, 已 包 括 23702C( 除 初 診 可 申 報 外, 複 診 者 應 內 含 ) 6. 眼 底 病 變 ( 包 括 FAG 螢 光 眼 底 攝 影 術 Fluorescein Angioraphy) 依 病 西 醫 -61
情 需 要, 彩 色 眼 底 攝 影, 若 為 局 部 性 病 變 一 眼 以 不 超 過 四 張 為 原 則 ; 如 為 廣 泛 性 病 變 一 眼 以 不 超 過 八 張 為 原 則 (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九 十 年 二 月 二 十 七 日 健 保 審 字 第 九 六 一 二 七 號 函 ) 7. 手 術 : (1) 高 複 雜 性 : 有 嚴 重 視 網 膜 增 殖 病 變 作 網 膜 切 開, 網 膜 上 或 下 膜 分 離 術 時, 以 86207B 項 + 1 /2 85608B 項 給 付 ( 頇 附 術 前 網 膜 剝 離 照 片 及 手 術 記 錄 備 查 ) (2) 複 雜 性 : 網 膜 剝 離 併 玻 璃 體 出 血, 視 網 膜 局 部 皺 縮 或 巨 形 裂 孔 以 85608B+ 1 /2 86206B 項 給 付 ( 頇 有 術 前 網 膜 剝 離 照 片 及 手 術 紀 錄 備 查 ) (3) 一 般 性 :85608B( 頇 有 手 術 前 網 膜 剝 離 情 況 圖 及 手 術 記 錄 單 備 查 ) (4) 簡 單 的 以 86404B 項 為 依 據 (5) 單 純 引 流 :86403B 項 ( 六 ) 玻 璃 體 切 除 :86206B 項 及 86207B 項 給 付 標 準 1.86206B 項 : 作 簡 單 之 玻 璃 體 切 除 2.86207B 項 : 作 玻 璃 體 切 除, 再 加 網 膜 切 開 網 膜 上 或 下 膜 分 離 術 時 才 給 付, 需 有 手 術 記 錄 單 備 查 ( 七 ) 角 膜 移 植 : 1. 手 術 給 付 以 穿 透 性 角 膜 移 植 術 (85213B) 項 給 付 ( 包 含 虹 膜 分 離 或 整 型 ), 若 再 加 白 內 障 手 術 為 穿 透 性 角 膜 移 植 術 (85213B) 項 + 1 /2 水 晶 體 囊 內 ( 外 ) 摘 除 術 及 人 工 水 晶 體 置 入 術 (86008C) 項 2. 角 膜 移 植 術 使 用 之 材 料 角 膜 保 存 液 費 用, 已 包 含 於 該 項 手 術 之 手 術 西 醫 -62
材 料 費 中, 各 特 約 醫 院 不 得 再 以 特 殊 材 料 另 行 申 報 費 用 ( 八 )1. 內 外 斜 視 : 斜 視 若 矯 正 係 為 美 容 者, 不 予 給 付 ; 凡 斜 視 矯 正 手 術 作 三 條 肌 肉 或 以 上 者, 頇 有 包 含 兩 眼 在 內 之 術 前 照 片 以 資 備 查 2. 斜 視 檢 查 申 報 立 體 官 能 檢 查 (23201C) 四 燈 融 像 檢 查 (23202C) 三 稜 鏡 檢 查 (23203C) 立 體 感 視 覺 檢 查 (23204C) 複 相 檢 查 (23205C) 眼 肌 協 調 檢 查 (23206C) 斜 視 鏡 檢 查 (23207C) 斜 視 檢 查 (23208C), 每 一 項 檢 查 應 為 病 情 所 需 且 頇 有 檢 查 結 果 之 紀 錄 ( 九 ) 雷 射 治 療 (60001C 60014C): 以 門 診 手 術 為 原 則, 限 眼 科 專 科 醫 師 實 施 後 申 報 1.60003C 項 +60004C 項 X2( 糖 尿 病 網 膜 症 ), 即 指 糖 尿 病 網 膜 症 患 者 如 頇 施 行 全 網 膜 雷 射 術, 其 同 一 療 程 於 情 況 需 耍 時, 得 列 報 一 次 60003C 項 及 二 次 60004C 項 費 用 病 歷 應 記 載 該 眼 為 第 幾 次 雷 射 2.60005C 項 +60006C 項, 即 指 同 一 療 程 於 情 況 需 要 時, 得 列 報 一 次 60005C 項 及 一 次 60006C 項 費 用 3.60007C 項 +60008C 項 X2, 即 指 青 光 眼 患 者 如 頇 施 行 小 樑 雷 射 術 時, 其 同 一 療 程 於 情 況 需 要 時, 得 列 報 一 次 60007C 項 及 二 次 60008C 項 費 用 4.60011C 項 +60012C 項 YAG 原 則 上 限 申 報 60011C 項 一 次 5.60013C 項 原 則 上 壹 次 即 可, 頇 於 白 內 障 術 後 一 個 月 以 上 方 可 實 施 且 頇 有 視 力 矯 正 紀 錄 病 歷 需 記 載 術 前 及 施 術 情 形 6. 同 一 療 程 或 同 一 病 灶 係 指 該 處 置 頇 分 多 日 或 多 次 來 完 成 者 7. 申 報 黃 斑 部 雷 射 術 - 初 診 (60001C) 黃 斑 部 雷 射 術 - 複 診 (60002C) 全 網 膜 雷 射 術 - 初 診 (60003C) 全 網 膜 雷 射 術 - 複 診 西 醫 -63
(60004C) 週 邊 ( 局 部 ) 網 膜 雷 射 術 初 診 (60005C) 週 邊 ( 局 部 ) 網 膜 雷 射 術 - 複 診 (60006C) 需 附 術 前 與 處 置 之 完 整 病 歷 紀 錄 8. 虹 膜 穿 孔 需 有 隅 角 鏡 檢 查 紀 錄 以 為 審 查 依 據 ( 十 ) 因 病 情 需 要, 同 時 實 施 兩 眼 手 術, 視 為 不 同 手 術 野, 得 分 別 計 費 ( 十 一 ) 細 隙 燈 檢 查 頇 附 上 圖 形 並 詳 述 病 情, 不 可 只 寫 病 名 即 申 報, 其 適 應 症 範 圍 : 1. 角 結 膜 疾 病 ( 一 般 結 膜 炎 除 外 ) 2. 眼 部 異 物 3. 虹 膜 炎 4. 水 晶 體 疾 病 (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九 十 年 二 月 二 十 七 日 健 保 審 字 第 九 六 一 二 七 號 函 ) 5. 青 光 眼 6. 玻 璃 體 疾 病 ( 十 二 )23706C 角 膜 活 體 螢 光 細 胞 染 色 檢 查 已 內 含 細 隙 燈 顯 微 鏡 檢 查 (23401C) 費, 不 得 同 時 申 報 ( 十 三 ) 瞳 孔 散 大 23803C 之 申 報 原 則 : 1. 間 接 式 眼 底 鏡 檢 查 (23702C) 已 包 括 散 瞳 費 用 在 內, 不 另 給 付 ; 直 接 眼 底 檢 查 (23501C) 於 情 況 需 要 散 瞳 時, 得 另 行 申 報 散 瞳 費 2. 白 內 障 手 術 前 因 病 情 需 要 散 瞳, 得 申 報 散 瞳 費 乙 次 3. 白 內 障 手 術 後 門 診 例 行 之 散 瞳 檢 查, 不 另 給 付 4. 住 院 期 間 每 日 例 行 之 散 瞳 檢 查, 不 另 給 付 ( 十 四 ) 視 覺 機 能 訓 練 (53024C) 以 每 週 申 報 一 次 為 原 則,( 該 週 不 論 做 幾 次 訓 練, 僅 限 申 報 一 次 ), 每 個 月 應 附 上 視 力 矯 正 紀 錄, 並 以 9 歲 以 下 西 醫 -64
才 可 申 報 為 原 則 (97/5/1) ( 十 五 ) 初 次 驗 光 出 現 散 光 2.0D, 為 幫 助 診 斷 及 治 療, 如 有 做 角 膜 曲 度 檢 查 可 以 申 報 角 膜 曲 度 測 定 (23001C), 但 爾 後 追 蹤 除 另 有 變 化 不 可 再 申 報 (97/5/1) ( 十 六 )1. 執 行 門 診 手 術 項 目 至 多 可 申 報 術 後 換 藥 兩 次, 術 後 之 期 間 不 宜 超 過 2 個 星 期 ; 隨 後 之 門 診 複 查 追 蹤, 不 可 再 申 報 換 藥 費 用 2. 住 院 手 術 之 換 藥 以 住 院 日 數 為 準 (97/5/1) ( 十 七 ) 眼 科 抽 審 到 之 案 件 需 附 病 歷 首 頁 及 支 持 該 治 療 前 後 相 關 之 病 歷 影 本 資 料, 非 僅 當 次 就 診 之 病 歷 影 本 ( 若 附 影 像, 請 以 清 晰 影 像 檢 附 ) (97/5/1) ( 十 八 ) 氣 壓 式 眼 壓 測 定 (23305C), 應 明 定 為 疾 病 之 診 斷, 及 相 關 疾 病 追 蹤 檢 查, 若 僅 為 例 行 篩 檢, 應 包 含 於 一 般 診 察 費 用, 申 報 時 頇 有 電 腦 印 表 紙 ; 但 若 數 據 不 穩 定 或 不 可 靠 時, 最 好 再 以 其 他 方 式 來 測 量 確 定 眼 壓 並 記 錄 及 申 報 (97/5/1)(99/7/1) ( 十 九 ) 角 膜 切 開 術 (85201C):1. 病 理 造 成 的 散 光, 屬 於 屈 光 手 術, 如 近 視 眼 或 高 度 散 光 不 給 付 2. 因 各 項 眼 內 手 術 後 造 成 高 度 散 光, 致 兩 眼 不 平 衡 時, 可 以 申 報 角 膜 切 開 術 ( 二 十 ) 角 膜 潰 瘍 點 藥 包 紮 申 報 53016C, 因 嚴 重 角 膜 潰 瘍 住 院, 施 行 換 藥, 每 日 最 多 限 申 報 四 次 ( 二 十 一 ) 病 歷 記 載 應 有 病 人 之 主 訴 檢 查 所 見 之 敘 述 與 圖 示 診 斷 及 處 置 或 治 療, 病 歷 紀 錄 不 完 整 者, 應 不 予 給 付 (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九 十 年 二 月 二 十 七 日 健 保 審 字 第 九 六 一 二 七 號 函 )(99/7/1) ( 二 十 二 ) 施 行 青 光 眼 雷 射 治 療 之 必 備 檢 查 中, 隅 角 鏡 檢 查 可 分 別 申 報, 且 西 醫 -65
應 於 雷 射 治 療 前 完 成, 並 以 申 報 乙 次 為 原 則 (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九 十 年 二 月 二 十 七 日 健 保 審 字 第 九 六 一 二 七 號 函 ) ( 二 十 三 ) 病 程 穩 定 且 已 控 制 眼 壓 之 青 光 眼 病 人, 眼 壓 及 細 隙 燈 檢 查 一 個 月 限 申 報 乙 次 為 原 則 (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九 十 年 二 月 二 十 七 日 健 保 審 字 第 九 六 一 二 七 號 函 ) ( 二 十 四 ) 申 報 方 式, 依 同 一 療 程 之 相 關 規 定, 即 同 一 療 程 之 醫 療 費 用 應 於 療 程 結 束 後 合 併 申 報 ; 另 如 屬 跨 月 之 療 程 得 拆 帳 分 開 申 報 又 療 程 中 如 因 其 他 疾 病 就 診 時, 不 計 入 療 程 計 算, 可 另 行 申 報 藥 費 及 診 察 費 (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九 十 年 二 月 二 十 七 日 健 保 審 字 第 九 六 一 二 七 號 函 )(99/7/1) ( 二 十 五 ) 角 膜 縫 線 鬆 解 突 出 以 單 純 角 膜 異 物 除 去 術 53010C 申 報, 為 降 低 散 光 之 角 膜 縫 線 拆 除 則 以 85205C 申 報, 應 檢 附 前 後 驗 光 單 或 K-reading 佐 證 (97/5/1) 西 醫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