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前 言... II 1 范 围... 1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 3 定 义... 1 4 总 则... 1 5 不 同 类 型 听 力 障 碍 判 定 标 准... 2 6 听 力 障 碍 鉴 定 方 法... 5 7 附 则... 7 附 录 A ( 规 范 性 附 录



Similar documents
尿路感染防治.doc

i

< FAFE1AC57ACDBC3F6AF65AF66B8D1BD585FB8D5C5AA28A5FEAED1292E706466>

专科疾病诊治(二十)

穨ecr2_c.PDF

電腦相關罪行跨部門工作小組-報告書

i

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i

39898.indb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捕捉儿童敏感期

Baby output.indb

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服务规范 第 3 部分:听障儿童康复机构_征求意见稿.doc

<4D F736F F D C4EAB5DA33C6DAA3A8D0DEB8C4A3A9>

Microsoft Word - 第5章.doc


<4D F736F F D20A4A4B0EAB371AB4FB3E65FA4A4A4E5AAA95F5F >


509 (ii) (iii) (iv) (v) 200, , , , C 57

% 98.6% 99.0% GB GB

Microsoft Word - MP2018_Report_Chi _12Apr2012_.doc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李天命的思考藝術

皮肤病防治.doc

性病防治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一)

全唐诗24

心理障碍防治(下).doc


小儿疾病防治(四).doc

(As at 28

(i) 1 (ii) (iii) (iv) 5 5 (v) (vi)

前 言


Teaching kit_A4_part4.indd


「香港中學文言文課程的設計與教學」單元設計範本

全唐诗28

目 录

穨學前教育課程指引.PDF

中医疗法(下).doc

眼病防治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八)

现代人的健康生活方式

c) d) e) 3.3 ISO GB/T idt ISO9001: e) d)

榫 卯 是 什 麼? 何 時 開 始 應 用 於 建 築 中? 38 中 國 傳 統 建 築 的 屋 頂 有 哪 幾 種 形 式? 40 大 內 高 手 的 大 內 指 什 麼? 42 街 坊 四 鄰 的 坊 和 街 分 別 指 什 麼? 44 北 京 四 合 院 的 典 型 格 局 是 怎 樣 的

¨Æ·~½g¡ã¾·~¤ÀÃþ

% 25% (i) 95% 96,290,900 (ii) 99.9% 17,196,000 (iii) 99.9% 89,663,100 2

Microsoft Word - om388-rnt _excl Items 16 & 38_ _final_for uploading_.doc

游戏攻略大全(五十二).doc

游戏攻略大全(五十一).doc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Microsoft Word mpc-min-chi.doc

( ) 1

穨cwht.PDF

900502_Oasis.indb

bnb.PDF

untitled

Microsoft Word _4

郑州大学(下).doc

厨房小知识(六)

广 东 纺 织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发 展 党 员 公 示 制 实 施 办 法 关 于 推 荐 优 秀 团 员 作 为 党 的 发 展 对 象 工 作 的 意 见 后 勤 管 理 工 作 广 东 纺 织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新 引 进 教 职 工 周 转 房 管 理


游戏攻略大全(五十).doc

金融英语证书考试大纲


健康知识(二)

中南财经大学(二).doc

广西大学(一).doc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1年9月19日正式开课,也是我校迁址蓬莱的第一学期开学

山东大学(一).doc

2

主 编 : 杨 林 副 主 编 : 张 新 民 邹 兰 曹 纯 纯 周 秋 婷 李 雅 清 黄 囡 囡 评 审 顾 问 : 杨 林 张 新 民 评 审 : 张 新 民 邹 兰 曹 纯 纯 周 秋 婷 李 雅 清 黄 囡 囡 李 忆 萍 徐 如 雪 文 字 编 辑 : 曹 纯 纯 邹 兰 李 雅 清

最新文物管理执法全书(十四).doc

园林常识(二).doc

前 言 二 一 六 年 四 月 四 日, 兒 童 節, 誕 生 了 一 件 美 事 : 中 國 作 家 曹 文 軒 在 意 大 利 博 洛 尼 亞 國 際 童 書 展 榮 獲 國 際 安 徒 生 文 學 獎, 是 該 獎 創 設 六 十 年 來, 第 一 位 摘 桂 的 中 國 作 家, 意 義 重

湖 南 科 技 大 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二).doc

2009 陳 敦 德

切 实 加 强 职 业 院 校 学 生 实 践 能 力 和 职 业 技 能 的 培 养 周 济 在 职 业 教 育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工 作 会 议 上 的 讲 话 深 化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推 进 体 制 机 制 创 新 全 面 提 高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质 量 在

鸽子(三)

兽药基础知识(四)

园林植物卷(十).doc

园林植物卷(十七).doc

临床手术应用(三)

家装知识(二十)

医疗知识小百科

家庭万事通(一)

家装知识(三)

园林绿化(一)

园林植物卷(十五).doc

最新监察执法全书(一百五十).doc

兽药基础知识(三)

奥运档案(四).doc

最新监察执法全书(五十).doc

最新执法工作手册(三百八十四)

中华美食大全4

动物杂谈_二_.doc

Transcription:

司 法 鉴 定 技 术 规 范 SF/Z JD0103001-2010 听 力 障 碍 法 医 学 鉴 定 规 范 2010-04-07 发 布 2010-04-07 生 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司 法 部 司 法 鉴 定 管 理 局 发 布

目 录 前 言... II 1 范 围... 1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 3 定 义... 1 4 总 则... 1 5 不 同 类 型 听 力 障 碍 判 定 标 准... 2 6 听 力 障 碍 鉴 定 方 法... 5 7 附 则... 7 附 录 A ( 规 范 性 附 录 ) 听 力 实 验 室 规 范... 8 A.1 人 员 要 求... 8 A.2 环 境 要 求... 8 A.3 设 备 要 求... 8 A.4 测 试 方 法 要 求... 9 附 录 B ( 资 料 性 附 录 ) 听 力 障 碍 因 果 关 系 判 断 及 程 度 分 级... 15 B.1 损 伤 与 疾 病 的 因 果 关 系 判 断... 15 B.2 损 伤 参 与 程 度 分 级... 15 B.3 听 力 障 碍 程 度 分 级... 15 I

前 言 本 规 范 参 考 了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WHO-2001) 国 际 功 能 残 疾 和 健 康 分 类 的 国 际 分 类 理 论, 以 及 美 国 临 床 神 经 生 理 学 会 诱 发 电 位 检 测 指 南 (ACNS Guideline 9A: Guidelines on Evoked Potentials. 2006) 相 关 内 容 本 规 范 附 录 A 为 规 范 性 附 录 附 录 B 为 资 料 性 附 录 本 规 范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司 法 部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规 范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司 法 部 司 法 鉴 定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 本 规 范 主 要 起 草 人 : 范 利 华 朱 广 友 杨 小 萍 迟 放 鲁 董 大 安 李 兴 启 II

听 力 障 碍 法 医 学 鉴 定 规 范 1 范 围 本 规 范 规 定 了 听 力 障 碍 法 医 学 鉴 定 的 基 本 原 则 要 求 和 方 法 本 规 范 适 用 于 各 类 听 力 障 碍 损 伤 程 度 和 残 疾 等 级 的 法 医 学 鉴 定,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涉 及 听 力 障 碍 评 定 也 可 参 照 使 用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条 款 通 过 规 范 的 引 用 而 成 为 本 规 范 的 条 款 其 最 新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规 范 GB 7582 GB 7583 声 学 听 阈 与 年 龄 关 系 的 统 计 分 布 (ISO 7029:2000,IDT) 声 学 纯 音 气 导 听 阈 测 定 听 力 保 护 用 GB/T 16403 声 学 测 听 方 法 纯 音 气 导 和 骨 导 听 阈 基 本 测 听 法 (eqv ISO 8253-1) GB 18667 职 业 性 噪 声 聋 诊 断 标 准 GB/T 7341.1 听 力 计 第 一 部 分 : 纯 音 听 力 计 (idt IEC 645-1) GB/T 15953 耳 声 阻 抗 / 纳 的 测 试 仪 器 导 抗 (idt IEC 1027) 3 定 义 3.1 听 力 障 碍 hearing disorders 由 于 损 伤 或 疾 病 等 各 种 原 因 致 听 觉 系 统 解 剖 结 构 完 整 性 遭 受 破 坏 或 者 功 能 障 碍, 出 现 的 听 力 损 失 或 者 丧 失 3.2 听 阈 hearing threshold 在 规 定 的 条 件 下, 受 试 者 对 重 复 试 验 能 作 出 50% 正 确 察 觉 的 最 低 声 压 级 3.3 纯 音 听 力 级 hearing level 在 规 定 的 频 率, 对 规 定 类 型 的 耳 机 及 规 定 的 使 用 方 法, 该 耳 机 在 规 定 的 声 耦 合 腔 或 者 仿 真 耳 中 产 生 的 纯 音 声 压 级 与 相 应 的 基 准 等 效 阈 声 压 级 之 差 3.4 听 阈 级 hearing threshold level 在 规 定 的 频 率, 用 规 定 类 型 的 耳 机, 用 听 力 级 表 示 的 某 耳 听 阈 4 总 则 4.1 鉴 定 原 则 4.1.1 应 运 用 临 床 听 力 学 法 医 学 的 理 论 和 技 术, 结 合 司 法 鉴 定 实 践, 全 面 分 析, 综 合 评 定 1

4.1.2 对 于 因 损 伤 引 起 听 力 障 碍 的 法 医 学 鉴 定, 应 以 被 鉴 定 人 听 觉 系 统 原 发 性 损 伤, 以 及 与 原 发 性 损 伤 有 直 接 联 系 的 并 发 症 或 后 遗 症 为 基 础, 结 合 听 力 障 碍 程 度, 全 面 分 析, 综 合 评 定 4.1.3 对 于 因 疾 病 引 起 听 力 障 碍 的 法 医 学 鉴 定, 应 以 听 觉 系 统 疾 病 为 基 础, 结 合 听 力 障 碍 的 程 度, 全 面 分 析, 综 合 评 定 4.1.4 对 于 听 觉 系 统 损 伤 与 疾 病 ( 或 既 往 损 伤 ) 并 存 时, 应 根 据 损 伤 或 疾 病 ( 或 既 往 损 伤 ) 对 听 力 障 碍 后 果 原 因 力 的 大 小, 并 判 定 损 伤 与 听 力 障 碍 的 因 果 关 系 以 及 参 与 程 度 4.1.5 听 力 障 碍 程 度 的 确 定 应 使 用 现 有 的 听 力 学 技 术 和 方 法, 尽 可 能 采 用 多 种 测 试 项 目 组 合, 多 种 分 析 指 标 互 相 印 证, 综 合 评 定 4.2 鉴 定 时 机 听 力 障 碍 的 鉴 定 应 在 损 伤 3~6 月 后 进 行, 或 者 医 疗 终 结 后 听 力 障 碍 程 度 相 对 稳 定 时 进 行 5 不 同 类 型 听 力 障 碍 判 定 标 准 5.1 损 伤 性 听 力 障 碍 头 部 或 耳 部 损 伤, 导 致 听 觉 系 统 损 害 而 引 起 的 听 力 障 碍 5.1.1 鼓 膜 损 伤 性 听 力 障 碍 5.1.1.1 确 证 的 耳 部 外 伤 史 5.1.1.2 有 听 力 下 降 等 鼓 膜 损 伤 的 临 床 表 现 5.1.1.3 耳 镜 及 鼓 膜 摄 像 显 示 鼓 膜 新 鲜 穿 孔 具 有 外 伤 性 特 征 5.1.1.4 听 力 学 表 现 : a) 纯 音 听 力 测 试 表 现 为 传 导 性 听 力 障 碍 或 听 力 损 失 轻 微 ; b) 声 导 抗 鼓 室 图 因 漏 气 无 法 引 出, 或 者 外 耳 道 容 积 明 显 增 大, 鼓 室 图 呈 B 型 ; c) 听 觉 诱 发 电 位 测 试 可 以 有 轻 度 听 力 障 碍 5.1.2 中 耳 损 伤 性 听 力 障 碍 5.1.2.1 确 证 的 头 部 或 耳 部 外 伤 史 5.1.2.2 有 头 部 或 耳 部 损 伤 的 临 床 表 现 5.1.2.3 颞 骨 CT 检 查 提 示 中 耳 出 血, 或 者 颞 骨 骨 折 累 及 中 耳, 或 者 听 小 骨 位 置 改 变 5.1.2.4 听 力 学 表 现 : a) 纯 音 听 力 测 试 伤 耳 呈 传 导 性 听 力 损 失 ; 听 骨 链 损 伤 的 表 现 为 不 同 程 度 的 气 骨 导 差, 最 大 可 达 60dB HL; b) 单 纯 听 骨 链 中 断 的 声 导 抗 测 试 提 示 鼓 室 图 为 Ad 型 ( 峰 值 异 常 高 ); 2

c) 听 性 脑 干 反 应 可 以 出 现 各 波 潜 伏 期 顺 序 延 长,Ⅰ~Ⅴ 波 间 期 在 正 常 范 围 ; d) 听 觉 诱 发 电 位 测 试 存 在 轻 度 或 中 度 听 力 障 碍 5.1.3 内 耳 损 伤 性 听 力 障 碍 5.1.3.1 确 证 的 头 部 或 耳 部 外 伤 史 5.1.3.2 有 头 部 或 耳 部 损 伤 的 临 床 表 现 5.1.3.3 颞 骨 CT 检 查 提 示 有 或 无 颅 底 骨 折 征 象 5.1.3.4 听 力 学 表 现 a) 纯 音 听 力 测 试 伤 耳 听 力 障 碍 多 呈 感 音 神 经 性, 合 并 中 耳 损 伤 者 呈 混 合 性 ; b) 耳 声 发 射 异 常 ; c) 听 性 脑 干 反 应 有 听 力 障 碍 单 纯 蜗 性 损 伤 者, 轻 度 听 力 障 碍 表 现 为 各 波 潜 伏 期 及 Ⅰ~Ⅴ 波 间 期 在 正 常 范 围 ; 合 并 传 音 障 碍 者 表 现 为 各 波 潜 伏 期 顺 序 延 长,Ⅰ~Ⅴ 波 间 期 在 正 常 范 围 ; 听 力 障 碍 严 重 者 波 形 可 以 消 失 ; d) 耳 蜗 电 图 表 现 为 伤 耳 CAP 波 增 宽, 出 现 不 对 称 的 锯 齿 波 或 双 波, 阈 值 提 高, 或 波 形 消 失 ; 5.1.3.5 内 耳 损 伤 者 常 伴 发 前 庭 功 能 紊 乱 症 状, 包 括 眼 震 电 图 眼 震 视 图 等 在 内 的 前 庭 功 能 检 查 提 示 前 庭 功 能 异 常 5.1.3.6 排 除 蜗 性 疾 病 所 致 的 听 力 障 碍 5.1.4 蜗 后 损 伤 性 听 力 障 碍 5.1.4.1 确 证 的 颅 脑 损 伤 史 5.1.4.2 有 颅 脑 损 伤 相 关 的 临 床 表 现 5.1.4.3 听 力 学 表 现 a) 纯 音 听 力 测 试 伤 耳 呈 感 音 神 经 性 听 力 障 碍, 合 并 中 耳 损 伤 的 呈 混 合 性 听 力 障 碍 ; b) 单 纯 蜗 后 损 伤 时, 耳 声 发 射 可 正 常 引 出 ; c) 听 性 脑 干 反 应 提 示 伤 耳 Ⅴ 波 潜 伏 延 长, 两 耳 Ⅴ 波 潜 伏 期 差 大 于 0.4ms,Ⅰ~Ⅴ 波 间 期 延 长 超 过 5ms, 或 者 与 对 侧 耳 相 差 大 于 0.45ms, 或 者 波 形 消 失 ; d) 主 客 观 听 力 测 试 存 在 听 力 障 碍 5.1.4.4 颅 脑 CT 内 耳 MRI 检 查 可 以 提 示 颅 脑 或 听 神 经 损 伤 的 阳 性 征 象 5.1.4.5 排 除 蜗 后 疾 病 所 致 的 听 力 障 碍 5.1.5 爆 震 性 听 力 障 碍 5.1.5.1 有 明 确 的 高 强 度 的 脉 冲 噪 声 暴 露 史 5.1.5.2 有 中 耳 或 内 耳 损 伤 的 临 床 表 现 5.1.5.3 听 力 学 检 查 提 示 感 音 神 经 性 或 混 合 性 听 力 障 碍, 可 伴 有 眩 晕 5.1.5.4 排 除 其 他 原 因 所 致 的 听 力 障 碍 5.1.6 噪 声 性 听 力 障 碍 5.1.6.1 明 确 的 持 续 强 噪 声 环 境 暴 露 史 3

5.1.6.2 有 听 力 下 降 或 耳 鸣 症 状 5.1.6.3 耳 科 检 查 无 阳 性 发 现 5.1.6.4 听 力 学 检 查 提 示 感 音 神 经 性 听 力 障 碍, 早 期 以 4kHz 下 降 为 主 5.1.6.5 排 除 其 他 原 因 所 致 的 听 力 障 碍 注 : 主 要 参 考 GB 18667-1996 职 业 性 噪 声 聋 诊 断 标 准 5.2 外 伤 继 发 感 染 后 听 力 障 碍 5.2.1 耳 部 外 伤 后 继 发 感 染 史 5.2.2 有 中 耳 或 内 耳 感 染 的 临 床 表 现 5.2.3 听 力 学 检 查 提 示 传 导 性 或 混 合 性 听 力 障 碍 5.2.4 感 染 累 及 鼓 室 或 乳 突 时 颞 骨 CT 检 查 有 阳 性 发 现 5.2.5 排 除 其 他 原 因 引 起 的 感 染 性 听 力 障 碍 5.3 药 物 性 听 力 障 碍 5.3.1 因 耳 毒 性 药 物 应 用 过 程 中 或 应 用 以 后 发 生 的 感 音 神 经 性 听 力 障 碍, 常 伴 有 眩 晕 5.3.2 有 明 确 的 耳 毒 性 药 物 应 用 史 ( 且 有 超 剂 量, 超 疗 程 ), 或 家 族 中 有 耳 毒 药 物 中 毒 易 感 史 5.3.3 耳 科 检 查 一 般 无 阳 性 发 现 5.3.4 听 力 学 检 查 : 纯 音 听 力 测 试 呈 双 耳 对 称 性 感 音 神 经 性 听 力 障 碍, 诱 发 耳 声 发 射 异 常 5.3.5 常 常 伴 发 前 庭 症 状, 包 括 眼 震 电 图 眼 震 视 图 在 内 的 前 庭 功 能 检 查 可 以 提 示 前 庭 功 能 异 常 5.3.6 相 关 的 基 因 突 变 检 测 结 果 有 助 于 诊 断 5.4 与 听 力 障 碍 鉴 定 有 关 的 耳 科 疾 病 5.4.1 慢 性 化 脓 性 中 耳 炎 5.4.1.1 有 明 确 耳 流 脓 病 史, 病 史 超 过 3 个 月 5.4.1.2 主 诉 听 力 下 降, 反 复 耳 流 脓, 耳 痛, 耳 鸣 5.4.1.3 耳 科 检 查 鼓 膜 穿 孔 具 有 炎 性 穿 孔 的 特 征, 鼓 室 粘 膜 有 水 肿 或 鼓 室 有 分 泌 物 等 5.4.1.4 听 力 学 检 查 : 纯 音 听 力 测 试 多 为 传 导 性 听 力 障 碍, 有 时 为 混 合 性 听 力 障 碍, 声 导 抗 测 试 提 示 鼓 膜 穿 孔 或 中 耳 功 能 异 常 5.4.1.5 感 染 累 及 鼓 室 或 乳 突 时, 颞 骨 CT 显 示 乳 突 鼓 室 有 阳 性 征 象 5.4.1.6 排 除 其 他 原 因 所 致 的 听 力 障 碍 5.4.2 语 前 聋 ( 聋 哑 症 ) 5.4.2.1 有 听 力 障 碍 家 族 史 母 妊 娠 期 宫 内 感 染 病 史 异 常 分 娩 史 婴 幼 儿 期 与 听 力 障 碍 有 关 的 感 染 先 天 性 听 力 障 碍 高 危 因 素 5.4.2.2 先 天 性 听 力 障 碍 出 生 后 就 有 听 力 障 碍, 非 进 行 性 ; 后 天 出 现 的 可 以 进 行 性 加 重, 听 力 障 碍 严 重 ; 早 发 者 常 常 有 言 语 发 育 障 碍 ;12 岁 以 后 发 生 的 听 力 障 碍 对 言 语 功 能 影 响 较 小 5.4.2.3 体 格 检 查 和 颞 骨 CT 检 查 可 能 有 耳 廓 外 耳 道 中 耳 内 耳 畸 形 等 阳 性 发 现 5.4.2.4 听 力 学 检 查 为 双 耳 重 度 至 极 重 度 听 力 障 碍 4

5.4.3 突 发 性 听 力 障 碍 ( 突 发 性 聋 ) 5.4.3.1 突 然 发 生 的, 可 在 数 分 钟 数 小 时 或 3 天 内 5.4.3.2 非 波 动 性 感 音 神 经 性 听 力 损 失, 可 为 轻 中 或 重 度, 甚 至 极 重 度 至 少 在 相 连 的 2 个 频 率 听 力 下 降 20dB 以 上 多 为 单 侧, 偶 有 双 侧 同 时 或 前 后 发 生 5.4.3.3 病 因 不 明 ( 未 发 现 明 确 原 因 包 括 全 身 或 局 部 因 素 ) 5.4.3.4 伴 有 耳 鸣 耳 堵 塞 感 ; 有 时 伴 眩 晕 恶 心 呕 吐, 但 不 反 复 发 作 5.4.3.5 除 第 八 颅 神 经 外, 无 其 他 颅 神 经 受 损 症 状 5.4.3.6 排 除 其 他 原 因 引 起 的 听 力 障 碍 注 : 主 要 参 考 2005 年 全 国 济 南 会 议 突 发 性 聋 诊 断 标 准 5.4.4 听 神 经 病 听 力 障 碍 5.4.4.1 双 耳 或 单 耳 听 力 障 碍, 以 言 语 识 别 障 碍 为 主 5.4.4.2 听 力 学 表 现 : a) 纯 音 听 力 测 试 多 为 双 耳 对 称 性 感 音 神 经 性 听 力 障 碍, 多 以 低 频 下 降 为 主, 言 语 识 别 率 与 纯 音 听 阈 不 成 比 例 的 严 重 下 降 ; b) 听 性 脑 干 反 应 严 重 异 常 或 波 形 消 失 ; c) 诱 发 耳 声 发 射 多 正 常, 对 侧 抑 制 效 应 消 失 ; d) 耳 蜗 微 音 电 位 可 以 引 出 5.4.4.3 颞 骨 CT 或 MRI 无 明 显 异 常 发 现 ; 部 分 患 者 抗 膜 迷 路 蛋 白 抗 体 阳 性 IgM 抗 体 阳 性 5.4.5 功 能 性 听 力 障 碍 5.4.5.1 无 听 觉 系 统 损 伤 或 疾 病 的 病 理 基 础 5.4.5.2 听 力 障 碍 发 生 前 后 不 伴 前 庭 功 能 紊 乱 症 状 5.4.5.3 语 调 声 调 无 提 高 可 伴 有 癔 症 或 抑 郁 性 神 经 官 能 症 症 状 5.4.5.4 听 力 学 检 查 : 主 观 听 力 检 查 提 示 重 度 或 极 重 度 听 力 障 碍, 客 观 听 力 检 查 正 常 或 接 近 正 常 5.4.5.5 精 神 疗 法 或 暗 示 治 疗 后 听 力 骤 然 恢 复 正 常 或 接 近 正 常 5.4.6 耳 硬 化 症 听 力 障 碍 5.4.6.1 慢 性 进 行 性 听 力 下 降, 可 一 耳 先 发 病, 也 可 双 耳 同 时 发 病 5.4.6.2 鼓 膜 正 常, 咽 鼓 管 功 能 良 好 5.4.6.3 听 力 学 检 查 : 纯 音 听 力 测 试 以 传 导 性 听 力 障 碍 为 主, 骨 导 曲 线 在 2kHz 下 降 (Carhart 切 迹 ); 声 导 抗 鼓 室 图 多 呈 As 型, 声 反 射 消 失 5.4.6.4 颞 骨 薄 层 CT 检 查 常 可 以 比 较 清 晰 地 显 示 骨 迷 路 包 囊 上 存 在 耳 硬 化 病 灶, 有 时 可 见 耳 蜗 广 泛 骨 质 疏 松, 呈 双 环 征 6 听 力 障 碍 鉴 定 方 法 6.1 审 阅 资 料 和 一 般 检 查 5

了 解 案 情 中 外 力 作 用 情 况, 在 送 检 资 料 中 确 证 有 引 起 听 力 障 碍 的 损 伤 或 疾 病 等 原 因, 询 问 听 力 障 碍 的 临 床 症 状 和 诊 疗 过 程, 详 细 全 面 地 进 行 耳 科 检 查 和 体 格 检 查, 并 尽 可 能 获 取 伤 前 和 损 伤 早 期 的 听 力 资 料 6.2 听 力 测 试 项 目 选 择 与 组 合 6.2.1 概 述 听 力 测 试 的 实 验 室 应 符 合 附 录 A 要 求 听 力 测 试 项 目 包 括 : 纯 音 气 导 和 骨 导 听 阈, 声 导 抗, 听 觉 诱 发 电 位 及 耳 声 发 射 测 试 言 语 识 别 率 对 听 力 障 碍 的 鉴 定 有 较 大 的 参 考 价 值, 但 鉴 于 目 前 国 内 外 尚 无 法 对 此 项 测 试 进 行 规 范 化, 故 未 纳 入 本 规 范 6.2.2 听 阈 级 测 试 项 目 组 合 纯 音 听 阈 级 测 试 是 目 前 能 够 比 较 真 实 的 反 映 人 听 敏 度 的 方 法, 但 在 有 伪 聋 或 夸 大 聋 情 况 时, 其 真 实 听 阈 主 要 依 赖 客 观 听 力 测 试 方 法 进 行 评 估 本 规 范 推 荐 应 主 客 观 方 法 结 合, 建 议 选 择 纯 音 听 阈 听 性 脑 干 反 应 以 及 1~2 项 有 频 率 特 性 的 听 觉 诱 发 电 位 ( 如 40Hz 听 觉 相 关 电 位 短 纯 音 或 短 音 听 性 脑 干 反 应 听 性 稳 态 反 应 听 觉 皮 层 诱 发 电 位 ) 作 为 客 观 听 阈 测 试 的 基 本 测 试 项 目 6.2.3 了 解 听 力 障 碍 部 位 的 测 试 项 目 组 合 至 少 应 包 括 纯 音 听 阈 测 试, 声 导 抗, 听 性 脑 干 反 应, 耳 声 发 射 或 耳 蜗 电 图 测 试 6.3 听 阈 级 测 试 步 骤 第 一 步 : 进 行 纯 音 气 导 和 骨 导 听 阈 测 试, 确 定 0.25~8kHz 频 率 听 阈 级 测 试 方 法 应 符 合 附 录 A.4.1 要 求, 至 少 重 复 测 试 两 次 若 测 试 结 果 为 单 耳 听 力 障 碍 者 亦 可 以 进 行 响 度 优 势 测 验 (Stenger 测 验 ) 若 测 试 结 果 提 示 听 阈 在 正 常 范 围 的, 或 者 无 论 测 试 结 果 重 复 性 如 何, 只 要 听 力 障 碍 程 度 未 达 到 相 关 鉴 定 标 准 最 低 标 准 的 ; 则 可 以 不 进 行 客 观 听 阈 测 试 注 : 重 复 性 的 判 断 按 照 附 录 A.4.1 第 二 步 : 若 纯 音 听 阈 测 试 提 示 听 力 障 碍, 达 到 相 关 鉴 定 标 准 最 低 标 准 的, 或 提 示 有 伪 聋 或 夸 大 聋 者, 按 照 附 录 A.4.3 进 行 声 导 抗 测 试 第 三 步 : 在 上 述 方 法 难 以 获 得 准 确 的 纯 音 听 阈 级 情 况 下, 应 进 行 客 观 听 阈 测 试 或 者 即 使 纯 音 听 阈 测 试 结 果 重 复 性 好, 本 规 范 推 荐 仍 应 选 择 1~2 项 客 观 测 试 方 法, 印 证 纯 音 听 阈 测 试 结 果 6.3.1 客 观 听 阈 测 试 方 法 选 择 如 下 : 选 择 一 : 短 纯 声 听 性 脑 干 反 应 可 以 反 映 2~4kHz 范 围 的 听 阈, 为 获 得 0.5kHz 及 1kHz 听 阈, 可 以 选 择 40Hz 听 觉 相 关 电 位, 或 者 短 音 听 性 脑 干 反 应 测 试, 听 性 稳 态 反 应 和 皮 层 诱 发 电 位 也 可 以 做 为 参 考 选 择 二 : 根 据 实 验 室 的 经 验 和 基 础 数 据, 选 择 有 频 率 特 性 的 诱 发 电 位 测 试 方 法, 如 40Hz 听 觉 相 关 电 位, 或 者 短 音 短 纯 音 听 性 脑 干 反 应, 进 行 0.5kHz 1kHz 2kHz 4kHz 频 率 的 测 试 听 性 稳 态 反 应 和 皮 层 诱 发 电 位 也 可 以 做 为 参 考 第 四 步 : 确 定 0.5kHz 1kHz 2kHz 4kHz 四 个 频 率 反 应 阈 后, 按 照 附 录 A.4.3 进 行 反 应 阈 修 正, 然 后 按 照 6.4 计 算 听 阈 6.4 听 阈 级 的 计 算 6

6.4.1 听 阈 级 的 计 算 与 使 用 的 测 试 方 法 及 采 用 的 频 率 有 关 法 医 学 鉴 定 中 根 据 鉴 定 事 项, 适 用 的 鉴 定 标 准 若 没 有 明 确 规 定 频 率 范 围 的, 应 按 照 WHO(1997 年, 日 内 瓦 ) 推 荐 的 听 力 减 退 分 级 的 言 语 频 率 范 围, 取 0.5kHz 1kHz 2kHz 4kHz 这 4 个 频 率 气 导 听 阈 级 的 平 均 值 若 所 适 用 的 鉴 定 标 准 明 确 规 定 频 率 范 围 为 0.5kHz 1kHz 2kHz 的, 则 取 这 3 个 频 率 气 导 听 阈 级 的 平 均 值 听 力 障 碍 程 度 分 级 参 照 附 录 B.3 6.4.2 纯 音 气 导 和 骨 导 听 阈 测 试 时, 如 某 一 频 率 纯 音 气 导 最 大 声 输 出 仍 无 反 应 时, 以 最 大 声 输 出 值 作 为 该 频 率 听 阈 级 6.4.3 听 觉 诱 发 电 位 测 试 时, 若 最 大 输 出 声 强 仍 引 不 出 反 应 波 形 的, 反 应 阈 值 以 最 大 输 出 声 强 计 算 6.4.4 听 觉 诱 发 电 位 反 应 阈 与 听 阈 级 的 关 系 及 修 正, 见 附 录 A.4.4.1 6.4.5 纯 音 气 导 听 阈 级 应 考 虑 年 龄 因 素, 按 GB7582-2000 的 要 求, 耳 科 正 常 人 (18 岁 ~70 岁 ) 听 阈 级 偏 差 的 中 值 (50%) 进 行 修 正 6.5 确 定 听 力 障 碍 部 位 的 检 查 6.5.1 了 解 耳 蜗 功 能, 应 进 行 耳 声 发 射 和 / 或 耳 蜗 电 图 测 试 6.5.2 了 解 是 否 存 在 蜗 后 损 伤 或 病 变, 应 进 行 声 导 抗 声 衰 试 验 听 性 脑 干 反 应 耳 蜗 电 图 眼 震 电 图 / 眼 震 视 图 测 试 6.5.3 对 于 上 述 听 力 测 试 结 果 显 示 异 常 的, 应 常 规 摄 颞 骨 CT, 必 要 时 摄 内 耳 或 听 神 经 MRI, 了 解 中 耳 内 耳 有 无 损 伤 疾 病 或 者 畸 形 6.6 分 析 听 力 障 碍 与 损 伤 或 疾 病 或 既 往 损 伤 的 因 果 关 系 根 据 损 伤 部 位 听 力 学 特 征 以 及 影 像 学 检 查 结 果, 综 合 分 析 确 定 听 力 障 碍 的 部 位 和 与 损 伤 的 因 果 关 系 因 果 关 系 判 断 及 损 伤 参 与 程 度 分 级 参 照 附 录 B.1 及 B.2 7 附 则 7.1 本 规 范 主 要 涉 及 与 法 医 鉴 定 有 关 的 听 力 障 碍 类 型, 在 鉴 定 中 遇 到 本 规 范 没 有 涉 及 的, 可 以 比 照 本 规 范 第 5 章 相 应 部 位 或 相 同 病 因 的 类 型, 按 照 听 力 鉴 定 方 法 进 行 鉴 定 7.2 本 规 范 涉 及 的 听 力 检 查 须 按 照 6.2 及 6.3 方 法 并 符 合 附 录 A 听 力 测 试 方 法 要 求 7.3 为 司 法 鉴 定 提 供 测 试 的 听 力 实 验 室 应 符 合 附 录 A 的 要 求 7

附 录 A ( 规 范 性 附 录 ) 听 力 实 验 室 规 范 A.1 人 员 要 求 A.1.1 技 术 人 员 应 具 备 以 下 资 格 条 件 : a) 医 学 ( 或 法 医 学 专 业 )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背 景 ; b) 耳 科 学 以 及 神 经 生 理 学 方 面 的 技 能 以 及 听 力 测 试 培 训 6 个 月 以 上, 熟 悉 各 类 听 力 测 试 的 原 理 和 方 法 A.1.2 鉴 定 报 告 人 员 应 具 备 以 下 资 格 条 件 : a) 医 学 或 法 医 学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背 景 ; 有 听 力 学 以 及 耳 神 经 生 理 学 方 面 技 能 培 训 经 历 1 年 以 上, 具 有 3 年 以 上 临 床 或 者 法 医 听 力 学 实 际 工 作 经 验 熟 悉 各 类 听 力 测 试 的 原 理 方 法, 并 能 对 听 力 测 试 结 果 解 释, 对 鉴 定 报 告 结 论 负 责 ; b) 同 时 还 应 满 足 司 法 鉴 定 通 则 关 于 鉴 定 人 资 格 的 要 求, 或 者 卫 生 部 关 于 执 业 医 师 的 要 求 A.2 环 境 要 求 听 力 测 试 应 在 检 测 合 格 的 隔 声 电 屏 蔽 测 听 室 内 进 行, 最 大 允 许 环 境 噪 声 级 符 合 GB/T 7583 和 GB/T 16403 的 规 定 A.3 设 备 要 求 A.3.1 鉴 定 设 备 进 行 听 力 障 碍 鉴 定 的 实 验 室 应 具 备 : 听 力 计, 声 导 抗 仪, 听 觉 诱 发 电 位 仪 以 及 耳 声 发 射 仪 A.3.2 听 力 计 应 为 诊 断 型 听 力 计 (1~3 型 ), 筛 选 用 听 力 计 等 不 适 用 于 法 医 学 鉴 定 听 力 计 频 率 范 围 至 少 达 到 : 气 导 为 0.125 khz~8khz, 骨 导 为 0.25kHz~8kHz, 气 导 最 大 输 出 至 少 满 足 :0.125kHz 为 85dB HL;0.25kHz 为 105dB HL;0.5 khz~4khz 为 120dB HL;8kHz 105dB HL 骨 导 最 大 输 出 至 少 满 足 :0.25kHz 为 45dB HL; 0.5kHz 为 70dB HL;1kHz 为 75dB HL;2kHz~4kHz 为 80dB HL 听 力 计 技 术 指 标 必 须 符 合 GB/T7341.1 听 力 计 第 一 步 部 分 : 纯 音 听 力 计 要 求, 其 安 全 性 能 符 合 GB/T9706.1 医 用 电 气 设 备 第 一 部 分 : 安 全 通 用 要 求 听 力 计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 不 超 过 1 年 ) 按 GB/T4854 声 学 校 准 测 听 力 设 备 的 基 准 零 级 的 要 求 校 准 或 检 定 A.3.3 声 导 抗 仪 声 导 抗 仪 技 术 指 标 符 合 GB/T15953 耳 声 阻 抗 / 导 纳 的 测 量 仪 器 1 型 2 型 强 制 性 要 求 至 少 可 以 进 行 鼓 室 导 抗 同 侧 和 对 侧 声 反 射 声 衰 试 验 频 率 范 围 至 少 满 足 0.5kHz~4kHz 声 反 射 同 侧 给 声 最 大 声 输 出 至 少 满 足 :0.5kHz 达 110dB HL,1kHz 及 2kHz 达 115dB HL,4kHz 达 100dB HL 声 反 射 对 侧 给 声 最 大 8

声 输 出 至 少 满 足 :0.5kHz 1kHz 及 2kHz 达 120dB HL,4kHz 达 115dB HL; 仪 器 给 声 部 分 应 按 规 定 定 期 校 准 A.3.4 听 觉 诱 发 电 位 仪 A.3.4.1 记 录 系 统 应 能 够 根 据 要 求 定 期 进 行 校 准, 以 确 保 模 拟 和 数 字 信 号 的 完 整 性 目 前 为 止 国 内 外 还 没 有 诱 发 电 位 仪 设 备 的 标 准, 还 缺 乏 像 听 力 级 (HL) 一 样 被 广 泛 接 受 的 听 力 单 位 作 为 听 觉 诱 发 电 位 的 单 位, 但 是 目 前 广 泛 接 受 的 是 将 nhl 作 为 各 实 验 室 自 己 仪 器 的 单 位 A.3.4.2 听 觉 诱 发 电 位 仪 应 能 将 db SPL 转 换 为 db nhl( 一 组 相 当 数 量 的 正 常 听 力 青 年 人 在 同 一 实 验 室 同 一 套 设 备 同 样 的 临 床 测 试 方 法 得 出 的 平 均 反 应 水 平 的 分 贝 数 ) 刺 激 声 最 大 声 输 出 115dB SPL 或 者 95dB nhl 以 上 应 定 期 对 最 大 声 输 出 及 衰 减 的 分 档 进 行 校 准, 保 证 其 设 备 的 实 际 输 出 与 标 称 值 相 同 A.3.5 耳 声 发 射 仪 耳 声 发 射 测 试 要 求 本 底 噪 声 在 30dB(A) 以 下 选 择 可 以 记 录 瞬 态 诱 发 耳 声 发 射 和 畸 变 产 物 耳 声 发 射 的 仪 器, 选 择 灵 敏 度 高, 噪 声 低 的 测 试 探 头, 带 有 探 头 检 查 程 序, 通 过 连 接 的 计 算 机 可 以 进 行 了 解 探 头 放 置 位 置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频 率 范 围 至 少 满 足 0.5kHz~6kHz 尽 管 目 前 国 内 外 没 有 关 于 耳 声 发 射 装 置 的 标 准, 但 实 验 室 测 试 人 员 应 该 对 设 备 输 出 信 号 的 幅 度 及 频 谱 特 性 进 行 测 量, 至 少 要 检 查 设 备 的 实 际 输 出 与 标 称 值 是 否 相 同 最 大 声 输 出 可 以 按 照 GB/T4854 标 准 定 期 校 准 畸 变 产 物 耳 声 发 射 具 有 频 率 特 性, 本 规 范 建 议 选 择 畸 变 产 物 耳 声 发 射 测 试 A.4 测 试 方 法 要 求 A.4.1 测 试 前 准 备 测 试 前 应 了 解 案 情 和 详 细 阅 读 病 历 资 料, 进 行 常 规 耳 科 检 查, 清 除 外 耳 道 耵 聍 A.4.2 纯 音 听 阈 测 试 测 试 方 法 应 按 照 GB/T 16403 声 学 测 听 方 法 纯 音 气 导 和 骨 导 听 阈 测 听 基 本 方 法 进 行 纯 音 气 导 和 骨 导 听 阈 级 的 测 试 测 试 频 率 至 少 包 括 0.25kHz,0.5kHz,1kHz,2kHz,4kHz,8kHz 在 纯 音 气 导 和 骨 导 听 阈 级 测 试 结 果 异 常 时 应 在 相 同 条 件 下 至 少 复 查 1 次 相 同 条 件 下 测 试, 同 一 频 率 阈 值 相 差 小 于 10dB, 或 者 上 升 和 下 降 法 两 次 测 试 同 一 频 率 阈 值 结 果 相 差 10dB 以 下, 为 重 复 性 好, 其 结 果 有 一 定 的 可 信 度, 比 较 多 次 测 试 结 果 在 相 同 频 率 的 阈 值 相 差 大 于 10dB, 为 重 复 性 差 有 下 列 情 形 时 提 示 伪 聋 或 夸 大 聋 : a) 两 次 以 上 测 试 结 果 重 复 性 差 ; b) 在 测 试 时 对 声 信 号 反 应 延 迟, 表 现 犹 豫 不 决 ; c) 单 耳 重 度 极 重 度 听 力 障 碍 时 没 有 交 叉 听 力 A.4.3 声 导 抗 测 试 A.4.3.1 概 述 9

是 客 观 测 试 中 耳 传 音 系 统 的 生 物 物 理 学 方 法, 可 以 评 判 中 耳 功 能 及 第 VII 第 VIII 脑 神 经 功 能 状 态 是 判 断 中 耳 功 能 状 况 的 客 观 指 标, 可 以 排 除 或 肯 定 传 导 性 听 力 障 碍 鉴 别 非 器 质 性 听 力 障 碍, 有 助 于 创 伤 性 面 神 经 瘫 痪 的 定 位 诊 断 常 规 进 行 鼓 室 导 抗 和 声 反 射 阈 测 试, 必 要 时 增 加 声 反 射 衰 减 试 验 A.4.3.2 测 试 前 准 备 进 行 常 规 耳 科 检 查, 清 除 外 耳 道 耵 聍 A.4.3.3 鼓 室 导 抗 测 试 鼓 室 图 曲 线 峰 顶 所 对 应 的 压 力 即 鼓 室 内 压, 相 当 于 0 kpa, 正 常 峰 压 点 在 ±50daPa 声 导 抗 峰 值 为 0.3ml~1.6ml 测 试 结 果 呈 人 字 形 曲 线, 即 鼓 室 导 抗 图 ( 简 称 鼓 室 图 ) A.4.3.4 声 反 射 阈 ( 镫 骨 肌 声 反 射 阈 ) 测 试 能 引 起 镫 骨 肌 声 反 射 的 声 刺 激 最 小 强 度 水 平 即 为 该 刺 激 声 的 声 反 射 阈 声 反 射 阈 测 试 分 为 同 侧 声 反 射 和 对 侧 声 反 射, 测 试 频 率 顺 序 为 1kHz 2kHz 4kHz 0.5kHz 最 初 刺 激 声 强 可 参 考 纯 音 测 试 听 阈, 一 般 从 纯 音 听 阈 阈 上 85dB 开 始, 用 下 降 或 者 上 升 5dB 的 方 式 确 定 声 反 射 阈 A.4.3.5 声 反 射 衰 减 试 验 对 于 疑 有 蜗 后 损 伤 或 病 变 者, 进 行 声 反 射 衰 减 试 验 用 声 反 射 阈 上 10dB 的 0.5kHz 或 1kHz 纯 音 持 续 刺 激 10s, 得 出 声 反 射 衰 减 图 A.4.3.6 声 导 抗 结 果 分 析 鼓 室 图 可 以 客 观 的 反 映 鼓 室 病 变 或 损 伤, 并 可 显 示 鼓 室 压, 判 断 咽 鼓 管 功 能 在 鼓 室 图 测 试 后 根 据 鼓 室 功 能 图 峰 压 位 置 高 度 以 及 形 态 判 断 中 耳 功 能 A 型 : 正 常 型 ;As 型 : 低 峰 型 ; A d 型 : 高 峰 型 ; B 型 : 平 坦 型 ; C 型 : 负 压 型 ;D 型 : 切 迹 型 镫 骨 肌 声 反 射 的 引 出 可 以 作 为 中 耳 传 音 功 能 正 常 的 指 标, 反 射 存 在 表 示 听 骨 链 完 善, 活 动 良 好, 声 反 射 弧 完 整 声 反 射 阈 未 引 出 有 多 种 可 能, 应 结 合 具 体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可 能 存 在 中 等 度 以 上 的 听 力 障 碍 中 耳 病 变 面 神 经 损 伤 等 如 果 纯 音 听 阈 与 镫 骨 肌 声 反 射 阈 之 差 小 于 40~60dB 提 示 有 耳 蜗 病 变 的 重 振 现 象 声 反 射 衰 减 结 果 : 正 常 人 声 反 射 保 持 在 稳 定 水 平, 无 衰 减 现 象 若 声 反 射 5s 内 振 幅 减 少 50%, 提 示 为 蜗 后 损 伤 或 病 变 A.4.3.7 测 试 报 告 报 告 至 少 应 包 括 鼓 室 图 类 型, 中 耳 功 能 评 价, 声 反 射 阈 A.4.4 听 觉 诱 发 电 位 测 试 A.4.4.1 总 则 听 觉 诱 发 电 位 测 试 方 法 包 括 : 听 性 脑 干 反 应, 耳 蜗 电 图 描 记, 40Hz 听 觉 相 关 电 位, 短 纯 音 听 性 脑 干 反 应 听 性 稳 态 反 应 皮 层 诱 发 电 位 在 鉴 定 中 根 据 鉴 定 事 项, 按 照 第 六 章 进 行 听 力 测 试 项 目 的 选 择 及 组 合 10

各 实 验 室 应 建 立 不 同 项 目 的 听 觉 诱 发 电 位 反 应 阈 值 与 纯 音 听 阈 级 之 间 相 关 性 的 基 础 数 据, 取 得 各 反 应 阈 与 纯 音 气 导 听 阈 级 之 间 的 修 正 值 ( 校 正 因 子 ), 根 据 此 修 正 值 对 所 测 试 的 听 觉 诱 发 电 位 反 应 阈 进 行 修 正 反 应 阈 经 修 正 后 等 效 为 该 频 率 的 听 阈 级 注 : 基 层 鉴 定 机 构 无 实 验 室 数 据 的, 可 以 参 考 相 同 仪 器 及 检 测 环 境 实 验 室 的 修 正 值 进 行 修 正 A.4.4.2 听 性 脑 干 反 应 (Auditory Brainstem Response,ABR) A.4.4.2.1 概 述 听 性 脑 干 反 应 测 试 不 受 被 测 试 者 意 识 状 态 ( 催 眠 昏 迷 镇 静 剂 麻 醉 ) 的 影 响, 短 声 (click) 听 性 脑 干 反 应 能 够 客 观 反 映 2kHz~4kHz 频 率 范 围 的 听 敏 度, 以 及 听 神 经 至 下 丘 核 听 通 路 状 况, 有 助 于 听 力 障 碍 部 位 的 分 析 短 纯 音 (tone burs) 或 短 音 (tone pip) 听 性 脑 干 反 应 有 频 率 特 性, 可 以 用 于 听 阈 评 估 A.4.4.2.2 测 试 前 准 备 应 先 进 行 纯 音 听 阈 和 声 导 抗 检 查, 了 解 主 观 听 力 水 平 和 中 耳 功 能 受 试 者 仰 卧 于 检 查 床 上, 放 松 安 静 可 入 睡 不 配 合 的 成 人 及 儿 童 可 以 服 用 水 合 氯 醛 予 以 镇 静 A.4.4.2.3 电 极 的 位 置 及 安 装 记 录 电 极 一 般 放 置 于 颅 顶 部 ( 放 置 在 前 额 正 中 近 发 际 处 也 可 记 录 到 同 样 清 晰 的 图 形 ), 参 考 电 极 放 于 给 声 侧 耳 垂 前 内 侧 面, 或 者 给 声 侧 乳 突 部, 接 地 电 极 放 于 鼻 根 处 或 者 对 侧 耳 垂 前 内 侧 面 或 侧 乳 突 部 采 用 一 次 性 电 级 或 银 盘 电 极, 放 置 电 极 部 位 的 皮 肤 需 处 理, 使 得 引 导 电 极 与 皮 肤 间 的 电 阻 小 于 5kΩ A.4.4.2.4 参 数 选 择 刺 激 声 类 型 一 般 为 短 声 (Click) 短 纯 音 (tone burst) 或 短 音 (tone pip) 最 大 声 输 出 115dB SPL 或 95dB nhl 叠 加 次 数 :1024~2048 次 滤 波 范 围 通 常 采 用 100~3000Hz, 刺 激 声 相 位 交 替 耳 机 给 声, 同 侧 刺 激 同 侧 记 录 分 析 时 间 为 刺 激 开 始 的 10-15ms, 故 扫 描 时 间 应 不 短 于 15ms, 刺 激 重 复 率 11.1 次 /s, 或 者 20/s A.4.4.2.5 记 录 在 75~95dB nhl 声 强 开 始 记 录 波 形, 以 波 I 波 III 波 V 有 意 义, 测 量 波 I 波 III 波 V 的 潜 伏 期 及 波 间 期 数 值 常 规 重 复 一 次 以 上, 观 察 多 次 波 形 是 否 具 有 较 好 的 重 复 性 正 常 参 考 值 : 正 常 听 力 两 耳 波 V 潜 伏 期 差 小 于 0.2~0.25ms, 最 大 不 超 过 0.4ms 振 幅 的 正 常 变 异 较 大, 一 般 不 用 作 诊 断 指 标, 但 正 常 波 V 振 幅 大 于 波 Ⅰ 如 一 侧 的 波 V 振 幅 比 对 侧 的 波 V 振 幅 小 50% 时, 则 应 考 虑 该 侧 有 异 常 或 者 以 各 实 验 室 自 己 的 正 常 值 为 准 反 应 阈 判 定 : 从 75~95dB nhl 开 始, 按 升 5dB 降 10dB, 至 刚 能 引 出 波 V 的 刺 激 声 强, 即 为 波 V 反 应 阈, 在 波 V 反 应 阈 处 重 复 记 录 一 次, 确 定 重 复 性 好 保 留 阈 值 下 5dB 波 V 消 失 的 波 形 A.4.4.2.6 听 性 脑 干 反 应 测 试 报 告 测 试 报 告 应 包 括 刺 激 声 种 类 ; 刺 激 声 强 度 和 单 位 ; 波 I 波 III 波 V 潜 伏 期 波 间 期 数 据 及 正 常 值, 双 耳 波 V 反 应 阈 值 及 修 正 值 短 声 为 刺 激 声 时, 反 应 阈 值 与 纯 音 2k-4kHz 的 听 阈 相 关 性 好, 但 不 能 反 映 其 他 频 率 听 阈 短 纯 音 (tone burst) 或 短 音 (tone pip) 为 刺 激 声, 可 以 测 试 频 率 为 0.5kHz 1k Hz 2kHz 4kHz 的 反 应 阈 11

A.4.4.3 40Hz 听 觉 相 关 电 位 (40Hz Auditory Event Related Potentials,40HzAERP) 该 测 试 方 法 具 有 频 率 特 性, 可 以 客 观 的 反 映 测 试 频 率 的 听 阈 A.4.4.3.1 测 试 前 准 备 与 听 性 脑 干 反 应 相 同 A.4.4.3.2 电 极 的 位 置 及 安 装 同 听 性 脑 干 反 应 A.4.4.3.3 参 数 选 择 通 常 采 用 滤 波 范 围 为 10~300Hz 一 般 叠 加 平 均 256~512 次, 必 要 时 可 增 加 至 1024 次 扫 描 时 间 为 100ms, 刺 激 重 复 率 40 次 / 秒 刺 激 声 类 型 为 短 音 (tone pip) 或 短 纯 音 (tone burst ), 刺 激 频 率 为 0.5kHz 1k Hz 2kHz 4kHz 耳 机 给 声 ( 建 议 使 用 插 入 式 耳 机 ), 同 侧 刺 激, 同 侧 记 录 A.4.4.3.4 记 录 根 据 纯 音 测 试 结 果 给 予 阈 上 40~60dB 刺 激 声 强, 引 出 4 个 间 隔 25ms 的 正 弦 波 构 成 的 一 组 电 位 图, 为 反 应 波 形 常 规 重 复 一 次, 观 察 两 次 波 形 是 否 稳 定 具 有 较 好 的 重 复 性 反 应 阈 判 定 : 从 40~60dB HL 开 始, 按 升 5dB 降 10dB 直 至 刚 能 引 出 反 应 波 形 的 刺 激 声 强, 为 该 频 率 的 反 应 阈, 在 反 应 阈 处 重 复 记 录 一 次, 并 保 留 阈 值 下 5dB 波 V 消 失 的 波 形 需 注 意 在 睡 眠 时 反 应 阈 值 较 清 醒 时 提 高 A.4.4.3.5 40Hz 听 觉 相 关 电 位 测 试 报 告 测 试 报 告 应 包 括 刺 激 声 种 类, 刺 激 声 单 位, 各 测 试 频 率 的 反 应 阈 值, 修 正 值 被 测 试 时 的 状 态 ( 清 醒 或 睡 眠 ) A.4.4.4 耳 蜗 电 图 描 记 法 A.4.4.4.1 测 试 前 准 备 测 试 前 先 进 行 纯 音 听 阈 和 声 导 抗 检 查, 了 解 主 观 听 力 水 平 和 中 耳 功 能 受 试 者 仰 卧 于 检 查 床 上, 放 松 安 静 A.4.4.4.2 电 极 的 位 置 及 安 装 本 规 范 建 议 宜 采 用 非 创 伤 性 记 录 电 极, 外 耳 道 银 球 电 极 或 鼓 膜 电 极 放 置 外 耳 道 银 球 电 极 前, 先 进 行 外 耳 道 底 部 或 后 下 方 与 鼓 膜 连 接 处 的 外 耳 道 皮 肤 脱 脂, 然 后 将 球 状 电 极 浸 入 0.9% 生 理 盐 水, 用 膝 状 镊 将 它 置 于 鼓 环 的 后 下 部 分 外 耳 道 表 面 电 极 的 位 置 应 尽 可 能 地 靠 近 蜗 窗 区 参 考 电 极 放 于 同 侧 耳 垂 或 同 侧 乳 突, 接 地 电 极 置 于 鼻 根 部 或 对 侧 耳 垂 或 对 侧 乳 突 A.4.4.4.3 参 数 的 选 择 可 根 据 设 备 条 件 和 测 试 项 目 选 择 声 刺 激 的 种 类, 有 短 声 (click), 短 音 (tone pip) 或 短 纯 音 (tone burst) 一 般 用 短 声 刺 激 记 录 的 是 总 和 电 位 (summating potential, Sp) 与 听 神 经 复 合 动 作 电 位 (compound action potential, CAP) 波 形 通 常 采 用 滤 波 范 围 为 100~3000Hz 扫 描 时 间 10ms 刺 激 重 复 率 11.3 次 /s, 叠 加 次 数 512~1024 次 12

A.4.4.4.4 记 录 常 规 测 试 双 耳, 一 般 先 测 健 耳 记 录 SP 和 CAP 波, 并 计 算 -SP/AP 的 比 值 A.4.4.4.5 结 果 分 析 SP 波 和 CAP 波 均 能 反 应 听 觉 末 梢 感 觉 的 功 能,SP 波 由 耳 蜗 毛 细 胞 产 生, 系 耳 蜗 电 位 CAP 系 听 神 经 动 作 电 位, 主 要 由 耳 蜗 底 转 或 高 频 区 域 听 神 经 产 生 耳 蜗 性 听 力 障 碍 表 现 为 CAP 波 形 异 常, 阈 值 增 高, 或 者 波 形 消 失 -SP/AP 的 比 值 大 于 0.4, 提 示 梅 尼 埃 病, 或 者 耳 蜗 损 伤, 或 者 疾 病 的 重 振 现 象 A.4.4.4.6 耳 蜗 电 图 测 试 报 告 报 告 应 包 括 刺 激 声 种 类, 刺 激 声 强 及 单 位,-SP/AP 的 比 值, 测 试 结 论 A.4.4.5 听 性 稳 态 反 应 (Auditory Steady-State Response, ASSR) 听 性 稳 态 反 应 具 频 率 特 性, 可 以 测 试 250~8000 频 率 ; 为 客 观 判 断, 避 免 人 为 的 经 验 误 差, 弥 补 了 40Hz 听 觉 相 关 电 位 及 听 性 脑 干 反 应 测 试 的 不 足 A.4.4.5.1 测 试 前 准 备 应 先 进 行 纯 音 听 阈 和 声 导 抗 检 查, 了 解 主 观 听 力 水 平 和 中 耳 功 能 A.4.4.5.2 电 极 的 位 置 及 安 装 同 听 性 脑 干 反 应 A.4.4.5.3 参 数 选 择 刺 激 信 号 的 载 波 频 率 为 0.5kHz 1kHz 2kHz 及 4kHz 的 纯 音, 调 制 频 率 70~110Hz 最 大 输 出 强 度 不 低 于 125dB SPL 一 般 情 况 下 设 定 调 幅 深 度 90~100%, 调 频 深 度 10% 滤 波 带 通 为 10~300Hz, 极 间 电 阻 <5kΩ, 开 窗 时 间 为 1000ms A.4.4.5.4 记 录 可 双 耳 多 频 同 时 刺 激, 同 时 记 录 ; 或 单 侧 多 频 刺 激, 同 时 记 录 ; 若 为 单 耳 听 力 下 降, 单 耳 多 频 同 时 刺 激 时, 非 测 试 耳 应 加 掩 蔽 声 但 在 接 近 阈 值 附 近 时, 应 单 耳 单 频 分 别 测 试 一 般 根 据 纯 音 听 阈 测 试 结 果, 选 择 阈 上 10-20dB SPL, 或 者 从 50~75dB SPL 开 始, 按 升 5dB 降 10dB 直 至 刚 能 引 出 反 应 波 的 刺 激 声 强, 即 为 该 频 率 的 反 应 阈, 在 反 应 阈 处 重 复 记 录 一 次 确 定 重 复 性 好, 并 保 留 阈 下 5dB SPL 反 应 波 消 失 的 波 形 曲 线 A.4.4.5.5 听 性 稳 态 反 应 测 试 报 告 测 试 报 告 应 包 括 刺 激 声 强 及 单 位, 各 测 试 频 率 的 反 应 阈 图 被 测 试 人 测 试 时 的 状 态 ( 清 醒 或 睡 眠 ), 必 要 时 提 供 反 应 阈 与 纯 音 听 阈 级 之 间 的 修 正 值 A.4.5 畸 变 产 物 耳 声 发 射 (Distortion product otoacoustic emissions, DPOAE) A.4.5.1 概 述 畸 变 产 物 耳 声 发 射 是 耳 蜗 同 时 受 到 两 个 具 有 一 定 频 比 关 系 的 初 始 纯 音 刺 激 时, 由 于 基 底 膜 的 非 线 性 调 制 作 用 而 产 生 的 一 系 列 畸 变 信 号, 经 听 骨 链, 耳 膜 传 导 于 外 耳 道 内 记 录 出 的 音 频 能 量 13

测 试 前 应 先 进 行 纯 音 听 阈 及 声 导 抗 测 试, 了 解 主 观 听 力 水 平 及 中 耳 功 能 情 况 提 示 中 耳 功 能 正 常 时 进 行 该 项 测 试 A.4.5.2 参 数 选 择 在 平 均 叠 加 前 设 置 去 除 干 扰 ( 拒 绝 阈 ), 选 择 频 率 比 为 f2/f1 1.2, 因 为 在 此 条 件 下, 可 在 2f1-f2 频 率 处 诱 发 出 最 大 的 DPOAE 反 应 记 录 采 集 点 不 少 于 9 个, 根 据 特 殊 情 况 可 以 增 加 频 率 范 围 为 0.5kHz~8kHz DPOAE 测 试 模 式 有 对 称 和 非 对 称 两 种 若 考 虑 为 损 伤 性 听 力 障 碍, 建 议 使 用 非 对 称 模 式 ( 此 模 式 用 于 听 力 损 害 者 更 为 有 效 ), 原 始 音 强 度 L1=65dB SPL, L2=55dB SPL, 即 L1 大 于 L2 10dB SPL A.4.5.3 记 录 一 侧 耳 进 行 多 次 测 试, 谱 峰 重 复 性 好, 再 进 行 另 一 侧 耳 的 测 试 A.4.5.4 结 果 判 断 将 频 阈 中 大 于 本 体 噪 声 3~6dB 的 谱 峰 判 定 为 DPOAEs 的 信 号 DPOAE 引 出, 为 DPOAE 正 常, 说 明 耳 蜗 外 毛 细 胞 功 能 完 整,DPOAE 引 不 出, 提 示 耳 蜗 外 毛 细 胞 损 伤, 或 与 中 耳 功 能 异 常, 或 与 听 力 障 碍 程 度 严 重 有 关 14

附 录 B ( 资 料 性 附 录 ) 听 力 障 碍 因 果 关 系 判 断 及 程 度 分 级 B.1 损 伤 与 疾 病 的 因 果 关 系 判 断 B.1.1 听 力 测 试 结 果 发 现 存 在 听 力 障 碍, 同 时 发 现 存 在 影 响 听 力 的 既 往 疾 病 或 损 伤 时, 应 分 析 损 伤 对 听 力 障 碍 后 果 原 因 力 的 大 小, 判 断 损 伤 与 听 力 障 碍 的 因 果 关 系 B.1.2 损 伤 导 致 听 力 障 碍 的 作 用 分 为 完 全 作 用 主 要 作 用 相 等 作 用 次 要 作 用 轻 微 作 用 和 没 有 作 用 B.1.3 若 损 伤 与 听 力 障 碍 存 在 直 接 因 果 关 系, 为 完 全 作 用 或 者 主 要 作 用, 则 根 据 听 力 障 碍 程 度 进 行 损 伤 程 度 或 伤 残 等 级 评 定 B.1.4 若 损 伤 与 听 力 障 碍 存 在 相 当 因 果 关 系 ( 相 等 作 用 ), 或 者 间 接 因 果 关 系 ( 次 要 作 用 轻 微 作 用 ), 则 应 判 断 损 伤 与 听 力 障 碍 的 参 与 程 度, 一 般 不 宜 根 据 听 力 障 碍 程 度 直 接 评 定 损 伤 程 度 或 伤 残 等 级 B.1.5 若 损 伤 与 听 力 障 碍 不 存 在 因 果 关 系, 则 只 说 明 因 果 关 系, 不 评 定 损 伤 程 度 或 伤 残 等 级 B.2 损 伤 参 与 程 度 分 级 B.2.1 在 确 定 损 伤 致 听 力 障 碍 中 的 作 用 分 级 后, 判 断 损 伤 参 与 程 度 B.2.2 损 伤 参 与 程 度 分 级 如 下 : a) 没 有 作 用 ( 无, 缺 乏, 微 不 足 道 ) 0%~4%; b) 轻 微 作 用 ( 略 有 一 点, 很 低 ) 5%~15%; c) 次 要 作 用 ( 一 般 ) 16%~44%; d) 相 等 作 用 ( 大 致 相 同 ) 45%~55%; e) 主 要 作 用 ( 很 高, 非 常 ) 56%~95%; f) 完 全 作 用 ( 全 部 ) 96%~100% B.3 听 力 障 碍 程 度 分 级 B.3.1 轻 度 听 力 障 碍 一 耳 纯 音 气 导 言 语 频 率 听 阈 级 达 26~40dB; 一 耳 听 觉 诱 发 电 位 言 语 频 率 反 应 阈 经 修 正 后 相 当 于 26~40dB nhl B.3.2 中 度 听 力 障 碍 一 耳 纯 音 气 导 言 语 频 率 听 阈 级 达 41~60dB; 一 耳 听 觉 诱 发 电 位 言 语 频 率 反 应 阈 经 修 正 后 相 当 于 41~60dB nhl B.3.3 中 等 重 度 听 力 障 碍 15

一 耳 纯 音 气 导 言 语 频 率 听 阈 级 达 61~80dB; 一 耳 听 觉 诱 发 电 位 言 语 频 率 反 应 阈 经 修 正 后 相 当 于 61~80dB nhl B.3.4 重 度 听 力 障 碍 一 耳 纯 音 气 导 言 语 频 率 听 阈 级 达 81~90dB; 一 耳 听 觉 诱 发 电 位 言 语 频 率 反 应 阈 经 修 正 后 相 当 于 81~90dB nhl B.3.5 极 重 度 听 力 障 碍 一 耳 纯 音 气 导 言 语 频 率 听 阈 级 91dB; 一 耳 听 觉 诱 发 电 位 言 语 频 率 反 应 阈 经 修 正 后 相 当 于 91dB nhl 以 上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