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 广 东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气 象 保 障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采 购 方 式 : 公 开 招 标 二 〇 一 五 年 五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投 标 邀 请 函... 2 第 二 部 分 用 户 需 求 书... 6 第 三 部 分 投 标 人 须 知... 96 第 四 部 分 合 同 书 格 式... 124 第 五 部 分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137 1
温 馨 提 示 : 供 应 商 投 标 特 别 注 意 事 项 一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一 到 ( 哪 怕 只 过 了 1 秒 钟 ), 本 公 司 不 接 收 任 何 投 标 文 件, 因 此, 为 避 免 因 迟 到 而 失 去 投 标 资 格, 请 计 划 好 时 间, 适 当 提 前 到 达 开 标 地 点 二 以 银 行 转 账 方 式 邮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缴 纳 中 标 服 务 费 以 及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请 注 意 不 同 银 行 收 款 账 户 的 区 别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或 缴 交 中 标 服 务 费 的 账 户 : 账 号 :38610188000123567, 开 户 银 行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广 州 分 行, 收 款 人 : 广 州 有 德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账 户 : 账 号 :120906120910101, 开 户 银 行 : 招 商 银 行 广 州 天 润 路 支 行, 收 款 人 : 广 州 有 德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标 保 证 金 必 须 比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提 前 一 个 工 作 日 到 达 我 公 司 账 户, 转 账 当 天 不 一 定 能 够 达 账 为 避 免 因 投 标 保 证 金 未 达 账 而 导 致 投 标 被 拒, 建 议 至 少 提 前 二 个 工 作 日 转 账 三 请 正 确 填 写 开 标 一 览 表, 并 与 投 标 保 证 金 缴 纳 凭 证 一 同 封 装 在 单 独 的 开 标 信 封 当 中 四 请 仔 细 检 查 授 权 委 托 证 明 书 投 标 承 诺 函 开 标 一 览 表 等 重 要 格 式 文 件 是 否 有 按 要 求 盖 公 章 签 名 签 署 日 期 投 标 文 件 需 签 名 之 处 必 须 由 当 事 人 亲 笔 签 署 ( 如 授 权 委 托 证 明 书 必 须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签 名 ) 五 加 号 的 条 款 必 须 一 一 响 应 六 投 标 文 件 应 按 顺 序 编 制 页 码 七 购 买 了 招 标 文 件 的 公 司, 请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3 日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是 否 参 加 投 标 邮 购 或 网 购 文 件 的 公 司 应 提 供 快 递 地 址 以 确 保 收 到 纸 质 的 采 购 文 件 ( 本 提 示 内 容 非 采 购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仅 为 善 意 提 醒 如 有 不 一 致, 以 采 购 文 件 为 准 ) 2
第 一 部 分 投 标 邀 请 函 ( 以 下 简 称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受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 以 下 简 称 采 购 人 ) 的 委 托, 拟 对 广 东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气 象 保 障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采 购, 欢 迎 符 合 资 格 条 件 的 供 应 商 参 加 一 二 项 目 名 称 : 广 东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气 象 保 障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三 采 购 预 算 : 人 民 币 1360.8 万 元 四 项 目 内 容 及 要 求 : 包 组 号 包 组 内 容 最 高 限 价 ( 人 民 币 ) 服 务 期 备 注 1 登 陆 台 风 风 暴 潮 致 洪 预 警 预 报 系 统 研 发 60 万 元 2015 年 10 月 15 日 前 完 成 2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扩 散 应 急 响 应 模 型 50 万 元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前 完 成 3 山 区 林 火 与 水 体 卫 星 遥 感 监 测 40 万 元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前 完 成 4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决 策 辅 助 平 台 130 万 元 2015 年 7 月 31 日 前 完 成 5 6 7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软 件 系 统 市 县 级 推 广 建 设 山 区 气 象 预 报 预 警 监 控 评 估 系 统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气 象 探 测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198.8 万 元 80 万 元 项 目 必 须 在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90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供 货 实 施 培 训 并 进 行 初 验 ; 初 验 通 过 后 系 统 进 入 30 天 试 运 行 ; 试 运 行 期 满 后 10 个 工 作 日 内, 进 行 项 目 终 验 并 交 付 用 户 使 用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前 完 成, 提 供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起 三 年 的 升 级 维 护 服 务 172 万 元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前 完 成 8 城 乡 内 涝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120 万 元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前 完 成 9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公 共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510 万 元 项 目 必 须 在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90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研 发 调 试 部 署 上 线, 并 完 成 验 收 1 项 目 类 型 : 服 务 类 2 服 务 地 点 : 采 购 人 指 定 地 点 3
3 项 目 要 求 : 投 标 人 应 对 本 项 目 以 包 组 为 单 位 进 行 整 体 投 标 即 对 包 组 内 的 全 部 内 容 进 行 整 体 响 应, 不 得 分 拆, 否 则 视 为 无 效 投 标 五 供 应 商 资 格 : 1 符 合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的 条 件 ; 2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能 力 的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的 企 业 法 人 或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 3 包 组 9 的 投 标 人 经 营 范 围 或 业 务 范 围 至 少 有 一 项 属 于 气 象 专 业 技 术 类 的 内 容 ( 气 象 专 业 技 术 类 包 括 气 象 信 息 服 务 气 象 信 息 传 输 服 务 气 象 信 息 鉴 证 气 象 探 测 天 气 预 报 气 象 预 报 数 值 预 报 气 候 预 测 及 气 象 资 料 分 析 ); 4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 5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6 我 公 司 只 接 受 报 名 购 买 本 招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备 注 : 请 投 标 人 凭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或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复 印 件 购 买 者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司 公 章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六 招 标 文 件 公 示 本 项 目 不 举 行 集 中 答 疑 根 据 广 东 省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办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的 规 定, 供 应 商 认 为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的 内 容 损 害 其 权 益 的, 可 以 在 公 示 期 间 或 者 自 期 满 之 日 起 七 个 工 作 日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电 话 咨 询 或 传 真 或 电 邮 形 式 无 效 ) 向 采 购 人 或 者 我 公 司 提 出 质 疑 七 符 合 资 格 的 供 应 商 应 当 在 2015 年 5 月 27 日 起 至 2015 年 6 月 17 日 期 间 ( 办 公 时 间 内,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 到 ( 地 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北 路 689 号 光 大 银 行 大 厦 15 楼 1506 之 一 之 二 )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200 元 ( 人 民 币 ), 国 内 汇 款 邮 购 须 另 加 人 民 币 50 元, 售 后 不 退 八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2015 年 6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开 始 时 间 :2015 年 6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 ) 九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地 点 : 广 州 市 天 河 北 路 689 号 光 大 银 行 大 厦 15 楼 1506 之 一 之 二 十 开 评 标 时 间 :2015 年 6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十 一 开 评 标 地 点 : 广 州 市 天 河 北 路 689 号 光 大 银 行 大 厦 15 楼 1506 之 一 之 二 十 二 招 标 文 件 公 示 / 下 载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联 系 人 : 冯 小 姐 / 倪 小 姐 采 购 人 联 系 人 : / 4
电 话 :020-22644826/22644836 联 系 电 话 : / 传 真 :020-62619398 传 真 号 码 :/ 联 系 地 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北 路 689 号 联 系 地 址 : / 光 大 银 行 大 厦 15 楼 1506 之 一 之 二 邮 编 :510630 邮 编 :/ 开 户 银 行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广 州 分 行 收 款 账 号 :38610188000123567 上 述 账 号 只 接 受 以 投 标 人 名 义 的 汇 款, 不 接 受 以 个 人 名 义 及 保 证 金 的 汇 款 二 〇 一 五 年 五 月 二 十 六 日 5
第 二 部 分 用 户 需 求 书 一 广 东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气 象 保 障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采 购 清 单 包 组 号 包 组 内 容 最 高 限 价 ( 人 民 币 ) 服 务 期 备 注 1 登 陆 台 风 风 暴 潮 致 洪 预 警 预 报 系 统 研 发 60 万 元 2015 年 10 月 15 日 前 完 成 2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扩 散 应 急 响 应 模 型 50 万 元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前 完 成 3 山 区 林 火 与 水 体 卫 星 遥 感 监 测 40 万 元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前 完 成 4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决 策 辅 助 平 台 130 万 元 2015 年 7 月 31 日 前 完 成 5 6 7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软 件 系 统 市 县 级 推 广 建 设 山 区 气 象 预 报 预 警 监 控 评 估 系 统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气 象 探 测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198.8 万 元 80 万 元 项 目 必 须 在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90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供 货 实 施 培 训 并 进 行 初 验 ; 初 验 通 过 后 系 统 进 入 30 天 试 运 行 ; 试 运 行 期 满 后 10 个 工 作 日 内, 进 行 项 目 终 验 并 交 付 用 户 使 用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前 完 成, 提 供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起 三 年 的 升 级 维 护 服 务 172 万 元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前 完 成 8 城 乡 内 涝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120 万 元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前 完 成 9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公 共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510 万 元 项 目 必 须 在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90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研 发 调 试 部 署 上 线, 并 完 成 验 收 1 项 目 类 型 : 服 务 类 2 服 务 地 点 : 采 购 人 指 定 地 点 3 项 目 要 求 : 投 标 人 应 对 本 项 目 以 包 组 为 单 位 进 行 整 体 投 标 即 对 包 组 内 的 全 部 内 容 进 行 整 体 响 应, 不 得 分 拆, 否 则 视 为 无 效 投 标 二 各 包 组 采 购 需 求 注 :1 用 户 需 求 书 中 凡 是 带 的 部 分 为 必 备 条 件, 投 标 人 必 须 作 出 实 质 性 响 应, 否 则 将 导 致 废 标 2 技 术 参 数 要 求 中 带 的 条 款 是 重 要 要 求, 不 满 足 者 将 被 严 重 扣 分, 但 不 作 废 标 处 理 3 投 标 人 必 须 对 应 招 标 文 件 带 的 重 要 条 款 逐 条 应 答 如 有 缺 漏, 缺 漏 项 视 同 不 符 合 招 标 要 求 6
包 组 1 登 陆 台 风 风 暴 潮 致 洪 预 警 预 报 系 统 研 发 1.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广 东 省 每 年 都 会 受 到 登 陆 台 风 的 影 响, 登 陆 台 风 引 起 的 风 暴 潮 灾 害 是 广 东 沿 海 地 区 的 主 要 灾 害 之 一 本 项 目 旨 在 建 立 登 陆 台 风 高 分 辨 率 海 面 风 场 预 报 系 统, 提 供 精 细 化 的 台 风 海 面 风 预 报 产 品 ; 建 立 风 暴 潮 模 式 预 报 系 统, 提 供 台 风 引 起 的 风 暴 增 水 沿 岸 水 位 等 预 报 产 品 ; 建 立 风 暴 潮 漫 滩 模 式 预 报 系 统, 提 供 风 暴 增 水 导 致 的 漫 滩 等 预 警 预 报 产 品 1.1. 建 立 高 分 辨 率 台 风 海 面 风 场 预 报 系 统 基 于 高 分 辨 率 的 GRAPES 业 务 台 风 数 值 模 式 预 报 产 品, 结 合 南 海 近 海 观 测 资 料, 对 数 值 模 式 预 报 的 台 风 海 面 风 场 进 行 解 释 应 用, 提 高 台 风 海 面 风 场 的 预 报 准 确 性 建 立 3km 分 辨 率 的 台 风 海 面 风 场 预 报 系 统, 提 供 台 风 影 响 期 间 3km 分 辨 率 的 台 风 海 面 风 场 预 报 产 品 1.2. 建 立 适 用 于 广 东 沿 海 的 风 暴 潮 模 式 业 务 预 报 系 统 耦 合 基 于 GRAPES 业 务 台 风 数 值 模 式 的 海 面 风 场 预 报 系 统, 构 建 适 用 于 广 东 沿 海 的 风 暴 潮 预 报 系 统, 在 台 风 影 响 期 间 可 实 时 提 供 广 东 沿 海 的 风 暴 增 水 沿 岸 水 位 等 预 报 产 品 1.3. 建 立 精 细 风 暴 潮 漫 滩 模 式 预 报 系 统 建 立 适 用 于 珠 海 湛 江 附 近 海 域 的 精 细 风 暴 潮 漫 滩 模 式 系 统, 模 式 应 具 有 高 分 辨 率 的 地 形 地 表 参 数 和 水 平 精 细 网 格, 近 岸 水 平 分 辨 率 需 至 少 达 到 3km, 在 台 风 影 响 期 间 可 实 时 提 供 珠 海 湛 江 附 近 海 域 的 风 暴 潮 漫 滩 预 警 预 报 产 品, 如 漫 滩 范 围 和 漫 滩 程 度 1.4. 改 进 风 暴 潮 模 式 中 海 气 通 量 参 数 化 方 案 基 于 南 海 近 海 实 测 资 料, 改 进 风 暴 潮 模 式 中 参 数 化 方 案, 建 立 适 用 于 广 东 沿 海 的 海 气 通 量 参 数 化 方 案, 提 高 风 暴 潮 模 式 预 报 精 度 2. 功 能 需 求 2.1. 台 风 海 面 风 场 预 报 系 统 具 有 高 时 空 分 辨 率 海 面 风 预 报 的 能 力 台 风 海 面 风 场 预 报 系 统 需 基 于 我 国 自 主 研 发 的 GRAPES 台 风 数 值 模 式, 水 平 分 辨 达 到 3km, 时 间 分 辨 率 高 于 3 小 时 2.2. 风 暴 潮 模 式 预 报 系 统 具 有 对 广 东 沿 海 风 暴 潮 预 报 的 能 力 风 暴 潮 模 式 预 报 系 统, 范 围 覆 盖 广 东 省 沿 海, 水 平 分 辨 率 为 3km, 可 实 时 提 供 广 东 沿 海 的 风 暴 增 水 沿 岸 水 位 等 预 报 产 品 2.3. 风 暴 潮 漫 滩 模 式 预 报 系 统 具 有 漫 滩 范 围 和 漫 滩 程 度 预 报 的 能 力 风 暴 潮 漫 滩 模 式 预 报 系 统 需 要 有 高 分 辨 率 的 地 形 地 表 信 息 和 精 细 的 水 平 网 格 近 岸 的 水 平 7
分 辨 率 高 于 3km, 范 围 覆 盖 珠 海 湛 江 附 近 海 域, 实 时 提 供 珠 海 湛 江 附 近 海 域 的 漫 滩 预 警 预 报 产 品 2.4. 风 暴 潮 模 式 中 海 气 通 量 参 数 化 方 案 的 改 进 基 于 南 海 近 海 实 测 资 料, 优 化 风 暴 潮 模 式 海 气 通 量 参 数 化 方 案, 利 用 实 测 资 料 对 模 式 预 报 结 果 进 行 检 验, 新 的 参 数 化 方 案 对 于 风 暴 潮 模 式 预 报 具 有 正 效 果 2.5. 预 报 产 品 的 实 时 显 示 功 能 整 个 系 统 需 要 具 有 实 时 显 示 预 报 产 品 的 功 能, 提 供 台 风 海 面 风 场 沿 岸 的 风 暴 增 水 沿 岸 水 位 风 暴 潮 漫 滩 预 报 产 品 及 其 动 态 变 化 2.6. 预 报 产 品 可 与 其 他 业 务 平 台 对 接 整 个 系 统 可 与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保 障 决 策 系 统 进 行 对 接, 提 供 的 台 风 海 面 风 场 沿 岸 的 风 暴 增 水 沿 岸 水 位 风 暴 潮 漫 滩 预 报 产 品 可 在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保 障 决 策 系 统 上 显 示 3. 技 术 要 求 3.1 预 报 系 统 具 有 业 务 运 行 的 能 力 整 个 预 报 系 统 具 有 稳 定 运 行 的 能 力, 预 报 结 果 合 理 可 靠, 可 支 撑 台 风 风 场 及 台 风 登 陆 引 起 的 风 暴 潮 灾 害 的 预 警 预 报 3.2 台 风 海 面 风 场 预 报 系 统 需 基 于 GRAPES 南 海 台 风 数 值 模 式 建 立 台 风 海 面 风 场 预 报 系 统 需 基 于 我 国 自 主 研 发 的 GRAPES 南 海 台 风 模 式 台 风 模 式 水 平 分 辨 达 到 9km, 垂 直 层 达 到 55 层 预 报 时 效 要 求, 可 以 每 天 提 供 4 次 (00 06 12 18 时 )72 小 时 预 报 结 果 维 护 时 效 要 求, 当 无 模 式 预 报 产 品 时,1 小 时 内 达 到 维 护 现 场 并 解 决 技 术 问 题 3.3 建 立 精 细 的 风 暴 潮 及 其 漫 滩 模 式 建 立 的 风 暴 潮 漫 滩 模 式 需 要 与 台 风 风 场 预 报 系 统 耦 合, 具 有 高 分 辨 率 的 模 式 地 形 地 表 参 数 和 精 细 的 水 平 网 格, 近 岸 的 水 平 分 辨 率 需 高 于 3km 在 台 风 影 响 期 间, 模 式 每 日 至 少 运 行 2 次, 提 供 72 小 时 预 报 时 效 逐 小 时 分 辨 率 的 风 暴 潮 增 水 及 漫 滩 等 预 警 预 报 3.4 建 立 业 务 产 品 显 示 系 统 显 示 系 统 可 提 供 台 风 海 面 风 场 沿 岸 的 风 暴 增 水 沿 岸 水 位 风 暴 潮 漫 滩 预 报 产 品 及 其 动 态 变 化 预 报 产 品 还 可 以 通 过 图 片 和 二 进 制 或 文 本 文 件 的 形 式 存 放, 为 防 灾 减 灾 部 门 提 供 产 品 和 数 据 3.5 整 个 预 报 系 统 可 直 接 应 用 于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保 障 决 策 系 统 建 立 的 登 陆 台 风 风 暴 潮 致 洪 预 警 预 报 系 统 作 为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保 障 工 程 的 一 部 分, 可 直 接 应 用 于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保 障 工 程 的 决 策 系 统 8
4. 版 权 保 护 需 求 为 加 强 软 件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和 支 持 正 版 化 工 作, 保 障 气 象 部 门 合 法 权 益, 明 确 以 下 内 容 : (1) 中 标 人 开 发 过 程 所 采 用 的 任 何 第 三 方 商 用 开 发 环 境 应 均 为 正 版 软 件, 不 存 在 侵 犯 第 三 方 知 识 产 权 的 行 为 (2) 中 标 人 开 发 该 项 目 过 程 所 产 生 的 软 件 程 序, 版 权 归 招 标 方 所 有 (3) 合 作 的 所 有 正 式 商 用 软 件 项 目, 中 标 人 均 应 承 诺 在 系 统 开 发 完 成 交 付 验 收 阶 段, 公 开 所 有 源 代 码 以 供 备 案 和 审 查 (4) 如 出 现 侵 犯 第 三 方 知 识 产 权 等 纠 纷, 由 中 标 人 全 权 负 责, 由 此 造 成 的 相 关 损 害, 中 标 人 应 当 对 采 购 人 和 第 三 方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采 购 人 不 承 担 任 何 因 使 用 非 正 版 软 件 带 来 的 责 任 5. 商 务 要 求 5.1 投 标 人 经 验 : 投 保 人 需 有 从 事 相 关 气 象 技 术 服 务 项 目 开 发 的 经 历 ; 5.2 人 员 要 求 : 至 少 4 人 以 上 的 项 目 技 术 服 务 开 发 人 员 ; 00 月 15 日 前 完 成 (1)0 月 15 日 前 完 成 (1)2015 年 6 月, 完 成 项 目 功 能 性 设 计 ; 开 发 数 据 读 取 接 口, 收 集 整 理 相 关 资 料 ; 研 发 GRAPES 南 海 台 风 模 式 预 报 风 场 的 解 释 应 用 技 术, 建 立 台 风 海 面 风 场 的 预 报 系 统 (2)2015 年 7 月, 研 发 风 暴 潮 模 式 中 适 用 于 广 东 沿 海 的 海 气 界 面 参 数 化 方 案, 建 立 适 用 于 广 东 沿 海 的 风 暴 潮 模 式 预 报 系 统 (3)2015 年 8 月 -9 月, 建 立 可 应 用 于 珠 海 湛 江 附 近 海 域 的 风 暴 潮 漫 滩 模 式 预 报 系 统 (4)2015 年 10 月, 建 立 系 统 的 显 示 平 台, 实 现 产 品 的 实 时 显 示 开 展 验 收 工 作 5.4 付 费 方 式 : (1) 合 同 签 订 5 个 工 作 日, 采 购 人 向 中 标 人 支 付 合 同 总 额 的 30%; (2) 项 目 中 期, 采 购 人 向 中 标 人 支 付 合 同 总 额 的 35%; (3) 项 目 完 成, 采 购 人 向 中 标 人 支 付 合 同 总 额 的 30%; (4) 项 目 验 收 后 5 个 工 作 日, 采 购 人 向 中 标 人 支 付 合 同 总 额 的 5% 5.5 售 后 服 务 要 求 : 需 承 诺 至 少 1 年 的 售 后 服 务 计 划 包 组 2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扩 散 应 急 响 应 模 型 1. 基 本 概 况 随 着 社 会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突 发 的 大 气 污 染 事 件 ( 危 化 品 有 毒 或 有 害 物 泄 露 等 ) 日 益 增 多, 9
突 发 性 的 大 气 污 染 事 故 发 生 突 然, 来 势 迅 猛, 在 瞬 时 或 短 时 间 内 排 放 大 量 的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不 仅 对 环 境 造 成 严 重 污 染 和 破 坏, 而 且 对 人 身 安 全 和 财 产 造 成 重 大 损 失 珠 三 角 地 区 经 济 发 达 人 口 密 集, 城 市 群 的 发 展 对 边 界 层 大 气 输 送 与 扩 散 影 响 较 大, 使 污 染 物 更 易 集 中 在 城 市 群 区 域 内, 城 市 间 的 相 互 传 输 是 珠 三 角 区 域 污 染 的 重 要 原 因 目 前, 我 省 做 环 境 气 象 预 报 主 要 是 用 统 计 学 的 方 法, 大 致 上 能 预 报 出 短 期 趋 势, 但 对 突 发 性 污 染 物 扩 散 预 报 缺 乏 可 靠 的 预 测 结 果, 难 于 给 政 府 提 供 合 理 有 效 的 决 策 依 据, 因 此 建 立 一 套 快 速 高 效 的 大 气 污 染 应 急 响 应 系 统, 能 够 在 时 间 和 空 间 上 对 污 染 物 扩 散 给 出 更 精 准 的 预 报 具 有 非 常 重 要 的 现 实 意 义 2. 采 购 内 容 2.1 开 发 数 据 接 口 GRAPES-MESO 产 品 的 数 据 以 二 进 制 格 式 存 储, 而 HYSPLIT 模 式 需 要 输 入 的 数 据 格 式 为 ARL 格 式,ARL 数 据 存 储 以 与 前 一 个 数 据 的 差 异 来 进 行 存 储, 因 此 可 大 大 节 省 存 储 空 间 做 好 数 据 接 口, 将 GRAPES-MESO 产 品 数 据 转 为 ARL 数 据, 实 现 GRAPES-MESO 产 品 接 入 HYSPLIT 模 式 2.2 建 立 污 染 点 源 信 息 库 根 据 实 际 调 查 研 究 或 与 其 他 部 门 间 的 资 料 共 享, 获 取 广 东 省 污 染 点 源 信 息 ( 包 括 物 质 爆 炸 泄 漏 点 的 经 纬 度 高 度 泄 漏 速 率 等 ), 建 立 污 染 电 源 信 息 库 2.3 HYSPLIT 模 式 参 数 设 置 HYSPLIT 模 式 参 数 设 置 包 括 区 域 参 数 泄 漏 参 数 扩 散 参 数 等, 设 置 不 同 的 污 染 物 对 应 的 参 数, 设 置 适 用 于 核 污 染 石 化 等 爆 炸 泄 漏 的 模 式 参 数 2.4 实 现 应 急 扩 散 模 式 结 果 的 可 视 化 及 业 务 化 做 好 数 据 接 口 设 置 好 模 式 参 数 后, 设 置 好 定 时 运 行 程 序, 每 3 个 时 次 固 定 运 行, 实 现 应 急 扩 散 模 式 结 果 的 可 视 化 及 业 务 化, 做 到 突 发 污 染 物 泄 漏 事 故 后 及 时 向 有 关 部 门 提 供 应 急 扩 散 预 报 预 警, 为 救 援 决 策 者 提 供 科 学 可 靠 的 决 策 依 据 2.5 设 备 需 求 : 3. 商 务 要 求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质 保 期 服 务 器 1 业 务 终 端 3 配 置 要 求 : 配 置 要 求 :Intel Xeon E7-4809 处 理 器 (1.86GHz 以 上 ), 内 存 (DDR3)32GB 以 上,4T 以 上 硬 盘, 配 2.5 寸 SAS 热 插 拔 硬 盘 托 架, 主 机 带 两 个 千 兆 以 太 网 端 口,4U 机 架 式 附 正 版 Windows Server 操 作 系 统 功 能 要 求 :2.5Ghz 以 上 CPU 16GB 以 上 内 存 1TB 以 上 硬 盘 21 寸 或 以 上 显 示 器 正 版 操 作 系 统 3 年 1 年 10
3.1 投 标 人 经 验 : 投 保 人 需 有 从 事 相 关 气 象 技 术 服 务 项 目 开 发 的 经 历 ; 3.2 人 员 要 求 : 至 少 4 人 以 上 的 项 目 技 术 服 务 开 发 人 员 ; 3.3 作 业 地 点 : 广 州 市 3.4 服 务 期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前 完 成 3.5 付 费 方 式 : 合 同 签 订 后 5 个 工 作 日 支 付 30% 的 项 目 款, 完 成 应 急 响 应 模 型 建 设 及 业 务 化 试 运 行 后 支 付 65%, 整 体 建 设 内 容 通 过 验 收 后 支 付 5% 项 目 余 款 3.6 验 收 要 求 : (1) 建 立 污 染 点 源 信 息 库 (2) 建 立 大 气 污 染 应 急 扩 散 平 台 3.7 售 后 服 务 要 求 : 需 承 诺 至 少 1 年 以 上 的 售 后 服 务 计 划 包 组 3 山 区 林 火 与 水 体 卫 星 遥 感 监 测 1. 基 本 概 况 广 东 省 位 于 我 国 大 陆 南 部, 全 境 处 于 低 纬 度 的 热 带 和 亚 热 带 区 域 对 森 林 造 成 最 大 破 坏 的 莫 过 于 森 林 火 灾 每 年 广 东 地 区 林 火 大 量 发 生, 造 成 人 员 伤 亡 和 资 源 经 济 的 巨 大 损 失 森 林 火 灾 作 为 一 种 大 范 围 发 生 的 自 然 灾 害, 不 仅 破 坏 森 林 资 源 和 自 然 生 态 环 境, 而 且 严 重 危 及 国 家 和 人 民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森 林 火 灾 的 发 生 具 有 突 发 性 特 点, 这 就 需 要 防 火 部 门 对 森 林 火 灾 的 发 生 监 测 定 位 等 有 快 速 准 确 反 应 的 能 力, 及 时 查 出 火 灾 发 生 地 点 组 织 最 近 人 力 及 最 近 水 资 源 分 布 等 情 况, 这 样 才 能 够 节 省 时 间, 节 约 人 力 物 力 和 财 力, 最 大 限 度 地 将 森 林 火 灾 扑 灭 在 萌 芽 状 态, 减 少 火 灾 损 失 要 做 到 这 些 就 必 须 有 卫 星 遥 感 森 林 防 火 信 息 系 统 来 对 火 点 自 然 地 理 位 置 进 行 快 速 计 算 并 提 供 决 策 部 门 使 用 珠 江 流 域 的 水 系, 由 西 江 北 江 东 江 珠 江 三 角 洲 诸 河 组 成 广 东 主 要 水 体 由 珠 江 流 域 水 系 及 几 个 大 的 水 库 组 成, 水 体 与 广 东 经 济 及 人 民 生 活 息 息 相 关 广 东 是 受 气 象 灾 害 较 重 的 省 份, 其 中 主 要 灾 害 包 括 洪 涝 暴 雨 台 风 干 旱 等 都 会 带 来 广 东 水 体 变 化, 因 此 监 测 广 东 水 体 情 况, 有 利 于 灾 害 监 测 评 估 及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利 用 卫 星 遥 感 监 测 水 体, 实 时 性 强, 范 围 广 泛, 有 利 于 及 时 掌 握 灾 情, 因 此 用 卫 星 遥 感 监 测 广 东 水 体 有 其 必 要 性 和 重 要 性 2. 采 购 内 容 2.1 广 东 省 森 林 防 火 卫 星 遥 感 监 测 系 统 2.1.1 基 于 气 象 卫 星 资 料, 通 过 算 法 比 对 和 创 新, 进 行 火 情 监 测 算 法 开 发, 算 法 高 效 快 速, 能 够 实 时 用 于 广 东 省 得 的 林 火 监 测 算 11
2.1.2 开 发 基 于 气 象 卫 星 资 料 的 林 火 监 测 业 务 运 行 软 件, 该 软 件 能 够 实 时 提 取 卫 星 资 料 数 据, 经 过 数 据 投 影 和 通 道 计 算 获 得 卫 星 过 境 林 火 实 时 监 测 信 息 遥 感 数 据 运 算 火 点 检 测 过 程 需 按 照 业 务 运 行 的 要 求 自 动 完 成 2.1.3 建 设 广 东 省 森 林 防 火 卫 星 遥 感 监 测 系 统 平 台, 监 测 系 统 包 括 火 情 监 测 算 法 计 算 机 和 火 情 监 测 火 点 信 息 服 务 器, 完 成 信 息 传 输 所 需 要 的 网 络 连 接 设 备 火 情 监 测 软 件 专 用 计 算 机 硬 件 和 相 关 网 络 连 接 共 同 构 成 火 情 监 测 系 统 2.2 广 东 省 水 体 卫 星 遥 感 监 测 产 品 2.2.1 使 用 EOS FY-3 卫 星 资 料 为 主, 进 行 水 体 灾 害 监 测, 汛 期 及 水 灾 期 间 辅 以 我 国 环 境 卫 星 资 料 进 行 监 测 产 品 以 旬 产 品 为 主, 灾 情 期 根 据 资 料 出 实 时 产 品 2.2.2 提 供 基 于 多 个 卫 星 遥 感 的 水 情 灾 害 数 字 化 产 品, 包 括 : 固 定 流 域 水 体 动 态 产 品 小 区 域 水 体 变 化 产 品 洪 涝 监 测 产 品 2.3 设 备 需 求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质 保 期 服 务 器 1 Intel Xeon E5-4610V2 处 理 器 (1.86GHz 以 上 ), 内 存 (DDR3)32GB 以 上,4T 以 上 硬 盘, 配 2.5 寸 SAS 热 插 拔 硬 盘 托 架, 主 机 带 两 个 千 兆 以 太 网 端 口,4U 机 架 式 3 年 附 正 版 Windows Server 操 作 系 统 磁 盘 阵 列 1 硬 盘 转 速 :300GB@15000rpm,600GB 900GB 1.2TB@10000rpm,SAS 近 线 1TB@7200rpm 高 速 缓 存 :32GB 外 接 主 机 通 道 :6Gb SAS 和 8Gb 光 纤 通 道 RAID 支 持 : 3 年 RAID 0 1 5 6 和 10 单 机 磁 盘 数 量 :24 个 以 上 3. 商 务 要 求 3.1 投 标 人 经 验 : 投 保 人 需 有 从 事 相 关 气 象 技 术 服 务 项 目 开 发 的 经 历 ; 3.2 人 员 要 求 : 至 少 4 人 以 上 的 项 目 技 术 服 务 开 发 人 员 ; 3.3 作 业 地 点 : 广 州 市 3.4 服 务 期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前 完 成 3.5 付 费 方 式 : 合 同 签 订 后 5 个 工 作 日 支 付 30% 的 项 目 款, 完 成 林 火 卫 星 遥 感 监 测 平 台 建 设 及 水 体 卫 星 遥 感 监 测 产 品 支 付 65%, 整 体 建 设 内 容 通 过 验 收 后 支 付 5% 项 目 余 款 3.6 验 收 要 求 : (1) 建 立 广 东 省 森 林 防 火 卫 星 遥 感 监 测 系 统 平 台 ; (2) 提 供 广 东 省 水 体 卫 星 遥 感 监 测 产 品 一 套 3.7 售 后 服 务 要 求 : 需 承 诺 至 少 1 年 以 上 的 售 后 服 务 计 划 12
包 组 4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决 策 辅 助 平 台 1. 采 购 需 求 1.1 项 目 内 容 : 基 于 多 种 专 业 气 象 致 灾 影 响 模 型, 开 发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决 策 辅 助 平 台, 包 括 基 于 WEBGIS 的 各 灾 种 影 响 分 析 子 系 统 基 于 自 然 语 言 的 智 能 产 品 引 擎 图 形 版 子 系 统 和 多 灾 种 综 合 影 响 分 析 及 信 息 支 撑 子 系 统 1.2 成 果 交 付 时 间 : 详 见 项 目 进 度 表 1.3 服 务 地 点 :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2. 采 购 基 本 需 求 2.1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的 发 生 通 常 伴 有 多 种 灾 害 性 天 气 影 响 ( 暴 雨 台 风 强 对 流 天 气 等 影 响 下 ), 灾 害 过 程 也 往 往 是 多 灾 种 叠 加 影 响 过 程 为 了 全 面 支 撑 政 府 组 织 防 灾 救 灾 的 决 策 指 挥 过 程, 充 分 发 挥 精 细 预 警 预 报 能 力, 基 于 多 种 专 业 气 象 致 灾 影 响 模 型, 开 发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决 策 辅 助 平 台, 包 括 基 于 WEBGIS 的 各 灾 种 影 响 分 析 子 系 统 基 于 自 然 语 言 的 智 能 产 品 引 擎 图 形 版 子 系 统 和 多 灾 种 综 合 影 响 分 析 及 信 息 支 撑 子 系 统 2.2 系 统 架 构 需 求 系 统 整 体 基 于 B/S 的 技 术 架 构 路 线, 可 以 面 向 全 省 的 决 策 服 务 支 撑 为 主, 兼 顾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需 求, 可 全 省 统 一 集 中 部 署, 并 且 需 要 支 持 云 计 算, 高 兼 容, 可 跨 平 台 部 署 在 Windows/Linux/Unix 等 不 同 的 操 作 系 统 上 版 本 按 用 户 管 理, 可 以 个 性 化 为 县 级 版 本 市 级 版 本 和 全 省 版 本 2.3 子 系 统 功 能 需 求 2.3.1 基 于 WEBGIS 的 各 灾 种 影 响 分 析 子 系 统 2.3.1.1 各 灾 种 影 响 分 析 (1) 基 于 QPE/QPF 的 滑 动 雨 情 监 控 子 系 统, 利 用 1 公 里 分 辨 率,QPE/QPF 的 资 料, 根 据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普 查 资 料, 设 置 1,3,6,12,24,48 小 时 的 差 异 化 雨 量 阈 值, 在 QPE+QPF+GIFT-QPF 的 任 意 组 合 累 计 中, 自 动 搜 索 全 省 所 有 村 级 区 域 可 能 发 生 致 灾 暴 雨 的 地 区 对 所 属 县 的 系 统 用 户 进 行 靶 向 报 警 显 示 雨 团 的 未 来 移 动 趋 势 和 格 点 预 测 产 品 (2) 基 于 流 域 洪 水 淹 没 模 型 产 品, 开 展 珠 江 流 域 及 其 中 小 河 流 支 流 在 流 域 性 暴 雨 和 局 地 强 降 水 发 生 时, 利 用 精 细 的 高 程 信 息, 开 展 江 河 漫 堤 和 局 地 暴 洪 的 影 响 区 域 分 析, 受 灾 群 众 及 转 移 路 线 的 自 动 分 析 (3) 利 用 实 时 滚 动 更 新 的 QPE/QPF 产 品, 开 发 短 临 时 段 (3-6 小 时 ) 的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风 险 13
等 级 精 细 网 格 产 品, 并 联 合 灾 害 风 险 点 管 理, 提 供 到 村 到 镇 的 影 响 分 析, 并 开 展 安 置 点 转 移 路 线 规 划 (4) 基 于 风 暴 潮 增 水 模 型, 结 合 高 分 辨 地 形 资 料, 对 沿 岸 增 水 漫 堤 情 况 提 供 到 镇 到 村 的 分 析, 并 开 展 路 线 规 划 (5) 利 用 逐 6 分 钟 滚 动 更 新 的 QPE/QPF 产 品, 基 于 内 涝 分 析 模 型, 开 展 城 区 内 涝 农 田 积 涝 等 的 影 响 分 析 和 预 测, 并 结 合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对 于 不 同 积 水 深 度 的 区 域 实 施 风 险 预 警 (6) 针 对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可 能 存 在 危 化 品 工 厂 并 在 灾 害 中 出 现 泄 漏 事 件 本 项 目 集 成 污 染 扩 散 模 型 提 供 的 扩 散 产 品, 对 可 能 影 响 的 乡 镇 进 行 空 间 分 析 警 示 (7) 利 用 卫 星 遥 感 监 测 产 品, 开 发 森 林 火 点 监 测 和 预 警 分 析, 结 合 高 分 辨 率 (3KM)GRAPES 的 风 场, 提 示 下 游 火 险 预 警 区 域 (8) 利 用 台 风 实 时 预 报 和 格 点 精 细 化 的 陆 地 和 海 面 风 场 QPF 产 品, 开 展 大 风 和 局 地 强 降 水 影 响 区 域 分 析 2.3.1.2 气 象 资 料 综 合 显 示 实 现 各 种 有 利 于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预 警 决 策 的 气 象 资 料 ( 卫 星 雷 达 区 域 站 国 家 站 水 文 站 水 位 资 料 灾 害 风 险 点 QPE/QPF 格 点 精 细 化 降 水 预 报 ) 基 于 开 源 WEBGIS 平 台 的 集 中 显 示 和 时 空 分 析 充 分 利 用 预 读 取 实 时 缓 存 异 步 操 作 等 技 术, 实 现 无 极 放 大 的 WEBGIS 中 卫 星 雷 达 和 观 测 资 料 的 高 速 动 画 显 示 实 时 接 入 NETCDF 格 式 的 模 式 各 类 数 据, 用 于 灾 害 救 援 决 策 判 断 中 路 线 规 划 等 支 撑 基 于 B/S 架 构, 通 过 对 WEBGIS 地 理 信 息 引 擎 的 定 制 化, 实 现 前 台 系 统 的 地 图 基 础 功 能, 主 要 包 括 对 地 图 样 式 优 化 调 整 平 面 地 图 优 化 和 地 形 地 图 制 作 提 供 对 地 图 的 复 位 操 作, 为 前 台 系 统 各 种 功 能 的 实 现 提 供 良 好 支 持 : 灾 害 专 题 展 示, 例 如 : 暴 雨 专 题 和 台 风 专 题 重 点 目 标 展 示 : 例 如 : 政 府 所 在 地 学 校 医 院 车 站 港 口 水 库 等, 系 统 需 对 接 各 重 点 目 标 单 位 信 息 接 口, 并 集 成 显 示 气 象 站 点 的 展 示 : 气 象 站 点 包 括 气 象 站 水 文 站 及 水 位 站 等, 通 过 地 图 样 式 制 作 功 能 实 现 了 相 关 气 象 站 点 信 息 图 层 的 生 成, 保 证 了 前 台 系 统 相 关 功 能 的 实 现 2.3.1.3 决 策 研 判 提 供 WEBGIS 的 空 间 分 析 功 能 ( 基 于 地 理 信 息 县 区 乡 镇 村 等 的 行 政 区 划 数 据 ); 在 各 类 气 象 产 品 的 时 空 演 变 分 析 和 实 时 动 画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灾 害 风 险 点 的 雨 量 等 气 象 要 素 反 演 功 能 ( 无 观 测 点 的 雷 达 反 演 定 量 降 水 估 测 ), 实 现 对 灾 害 风 险 决 策 的 综 合 研 判 14
2.3.1.4 指 挥 下 达 对 接 突 发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传 递 研 判 的 告 警 信 息, 支 持 面 向 指 定 人 员 责 任 人 和 公 众 的 快 速 指 令 下 发, 由 突 发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根 据 预 置 模 板, 进 行 靶 向 信 息 告 警, 并 将 发 布 状 态 反 馈 结 果 实 时 展 示 在 指 挥 系 统 中 WEBGIS 地 理 信 息 引 擎 2.3.1.5 灾 害 专 题 中 国 是 世 界 上 自 然 灾 害 种 类 最 多 的 国 家, 现 将 灾 害 分 为 : 自 然 灾 害 事 故 灾 害 公 共 卫 生 灾 害 社 会 安 全 等 四 类 ; 中 国 国 土 空 间 上 常 见 的 自 然 灾 害 种 类 繁 多, 主 要 包 括 洪 涝 干 旱 灾 害, 台 风 冰 雹 暴 雪 沙 尘 暴 等 气 象 灾 害, 火 山 地 震 灾 害, 山 体 崩 塌 滑 坡 泥 石 流 等 地 质 灾 害, 风 暴 潮 海 啸 等 海 洋 灾 害, 森 林 草 原 火 灾 和 重 大 生 物 灾 害 等 系 统 以 灾 害 专 题 进 行 建 设 2.3.2 基 于 自 然 语 言 的 智 能 产 品 引 擎 图 形 版 子 系 统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发 生 的 场 景 和 区 域 都 带 有 非 常 强 的 复 杂 性, 在 每 个 不 同 的 特 定 区 域 均 需 要 根 据 实 际 的 情 况 进 行 特 定 的 分 析, 本 系 统 还 将 集 成 基 于 以 上 分 析 模 块 和 数 字 网 格 预 报 的 逻 辑 引 擎, 实 现 智 能 产 品 引 擎 图 形 版 子 系 统 以 便 于 综 合 风 险 分 析 产 品 的 实 时 生 成 和 移 动 便 携 (1) 自 定 义 地 理 区 域 ( 点 线 面 ), 确 保 适 应 不 同 场 景 (2) 使 用 自 然 语 言, 随 时 扩 展 数 字 到 图 形 的 规 则 库 实 现 自 然 语 言 的 识 别, 预 报 员 可 以 通 过 录 入 自 然 语 言, 系 统 即 可 通 过 既 定 的 算 法, 可 将 抽 象 的 难 以 编 码 的 预 报 逻 辑 转 化 成 灵 活 的 可 视 的 预 报 逻 辑, 采 用 类 自 然 语 言 的 编 码 方 式 实 现 气 象 逻 辑 的 编 写, 方 便 预 报 员 根 据 需 求 编 写 逻 辑 并 快 速 发 布 实 现 业 务 逻 辑 从 硬 编 码 到 可 视 化 可 配 置 化 管 理 15
系 统 的 数 据 准 备, 主 要 目 的 是 为 任 务 分 析 提 供 底 图 与 图 幅 裁 剪 栅 格 数 据 的 分 析 数 据 所 准 备 数 据 为 广 东 省 省 级 21 个 地 级 市 的 矢 量 文 件, 数 据 存 储 在 服 务 器 中 作 为 智 能 产 品 引 擎 图 形 版 子 系 统 的 资 源 文 件 数 据 源 配 置 为 智 能 产 品 引 擎 图 形 版 子 系 统 中 的 公 有 资 源 配 置, 以 作 为 产 品 分 析 时 的 数 据 来 源 图 幅 裁 剪 范 围 设 置, 在 做 栅 格 插 值 与 栅 格 渲 染 的 时 候, 裁 剪 范 围 的 指 定 可 以 通 过 选 择 系 统 提 供 的 资 源 文 件, 也 可 自 己 选 择 某 一 个 外 部 的 资 料 文 件 进 行 图 层 的 裁 剪, 以 得 到 想 要 的 图 层 效 果 在 进 行 图 层 渲 染 时, 系 统 提 供 两 种 渲 染 模 式, 一 种 是 分 类 渲 染, 分 类 渲 染 是 对 渲 染 字 段 的 值 设 定 分 类 数 进 行 分 类, 然 后 为 每 一 类 配 置 相 应 的 颜 色 值 ; 另 一 种 是 自 定 义 分 类 渲 染, 自 定 义 分 类 渲 染 是 通 过 对 渲 染 字 段 的 值 进 行 人 为 的 分 类, 即 可 设 置 每 一 类 的 起 止 值 和 分 类 数, 然 后 为 每 一 类 配 置 相 应 的 颜 色 值 在 渲 染 时, 还 提 供 等 值 线 的 渲 染, 可 以 配 置 是 否 生 成 等 值 线 或 只 生 成 等 值 线 对 于 等 值 线 的 渲 染, 可 配 置 等 值 线 的 间 隔 大 小 起 始 值 渲 染 颜 色 值 等 在 智 能 产 品 引 擎 图 形 版 子 系 统 中, 依 据 不 同 的 要 素 会 定 义 不 同 的 任 务 分 析 专 题, 也 可 通 过 专 题 的 配 置 界 面, 配 置 专 题, 进 行 专 题 的 名 称 专 题 下 的 产 品 增 删 及 改 动 的 信 息 配 置 专 题 依 据 不 同 的 要 素 可 分 成 不 同 的 类 别, 例 如 风 力 GPS\MET 水 汽 VIS 灰 霾 温 度 湿 度 降 雨 量 每 个 专 题 类 别 下 是 气 象 产 品, 例 如 日 极 大 风 小 时 极 大 风 等 专 题 的 配 置 文 件 同 样 采 用 xml 格 式 在 产 品 制 作 中, 对 离 散 数 据 栅 格 数 据 可 进 行 插 值, 也 可 直 接 进 行 图 层 渲 染 系 统 实 现 插 值 时, 综 合 参 考 三 个 插 值 方 法 : 反 距 离 权 重 法 (IDW) 克 里 兹 插 值 法 (Krige) 三 次 样 条 插 值 法 (Spline), 不 同 的 插 值 方 法 包 含 不 同 的 插 值 参 数, 三 种 配 置 参 数 为, 插 值 方 法 的 搜 索 半 径 16
(radius) 插 值 栅 格 粒 度 (cellsize) 插 值 栅 格 的 投 影 坐 标 系 统 (spatialreference) 在 智 能 产 品 引 擎 图 形 版 子 系 统 中, 任 务 的 启 动 运 行, 可 实 现 单 任 务 启 动 多 任 务 启 动, 以 及 手 动 启 动 和 自 动 运 行 两 种 运 行 模 式 在 专 题 结 构 树 下, 可 以 通 过 勾 选 不 同 的 产 品 任 务 进 行 任 务 启 动, 也 可 勾 选 专 题 进 行 专 题 产 品 全 选, 还 可 以 跨 专 题 勾 选 产 品 进 行 产 品 任 务 的 启 动, 任 务 以 非 阻 塞 式 方 式 进 行 运 行, 在 任 务 启 动 后 以 阻 塞 式 方 式 控 制 智 能 预 报 产 品 逻 辑 引 擎 图 文 版 软 件 操 作 智 能 预 报 产 品 逻 辑 引 擎 图 文 版 对 任 务 的 启 动 会 建 立 相 应 的 运 行 log 日 志,log 日 志 分 为 启 动 日 志 产 品 任 务 启 动 日 志 两 种, 在 系 统 运 行 阻 塞 时, 会 以 一 个 运 行 状 态 记 录 版 显 示 当 前 的 任 务 运 行 状 况, 包 括 任 务 启 动 时 间 运 行 状 态 ( 包 括 正 在 运 行 运 行 错 误 运 行 结 束 ) 信 息 在 系 统 运 行 完 之 后, 也 可 通 过 查 询 日 志 记 录 查 询 相 应 的 历 史 记 录 信 息 2.3.3 多 灾 种 综 合 影 响 分 析 及 信 息 支 撑 子 系 统 2.3.3.1 多 灾 种 综 合 影 响 叠 加 分 析 对 多 灾 种 叠 加 进 行 分 析, 避 免 分 析 结 果 和 救 援 撤 离 路 线 的 重 复 重 叠, 对 各 种 分 析 结 果 进 行 匹 配 合 并 和 优 先 排 序 (1) 多 灾 种 综 合 影 响 叠 加 分 析 视 图 设 计 要 求 1 设 计 更 加 清 晰 的 布 局, 在 视 觉 上 强 调 灾 害 专 题 及 灾 害 严 重 程 度 和 多 种 专 题 的 一 致 性 ; 2 实 现 良 好 的 文 字 排 印 方 案 ; 3 配 色 上 使 用 少 量 颜 色, 突 出 主 色 调, 以 达 到 简 洁 科 学 的 视 觉 风 格 ; 4 简 化 气 象 资 料 展 现 的 复 杂 程 度, 突 出 决 策 辅 助 的 重 要 性 ; 5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逐 层 美 化 地 图 配 色 (2) 多 灾 种 综 合 影 响 叠 加 分 析 系 统 操 作 设 计 要 求 1 时 间 轴 控 件 采 用 时 间 轴 ( 时 间 主 线 ) 的 方 式 以 小 时 间 隔 对 灾 害 情 况 进 行 展 示, 能 体 现 过 去 与 未 来 小 时, 方 便 用 户 各 个 时 次 对 不 同 灾 害 情 况 的 切 换 查 阅 ; 用 户 还 可 按 时 间 轴 的 顺 序 选 择 播 放 暂 停 来 循 环 浏 览 数 据 2 灾 害 专 题 整 理 系 统 以 灾 害 专 题 为 主 导 思 路, 可 根 据 当 前 灾 害 情 况 触 发 不 同 灾 害 专 题 ; 3 灾 害 影 响 或 阶 段 分 析 根 据 当 前 灾 害 专 题 种 类, 突 出 展 示 灾 害 阶 段 及 灾 害 影 响 : 台 风 灾 害 包 含 四 个 阶 段 : 海 上 强 风 浪 风 暴 增 水 登 陆 强 风 雨 内 陆 强 降 雨 ; 暴 雨 灾 害 则 突 出 以 下 影 响 : 城 市 内 涝 山 洪 灾 害 泥 石 流 等 ; 17
4 调 整 城 市 切 换 整 理 广 东 省 市 县 边 界, 并 能 随 时 进 行 区 域 切 换 ; 5 气 象 资 料 气 象 资 料, 将 常 用 的 监 测 站 雷 达 回 波 卫 星 云 图 闪 电 定 位 数 据 展 示 在 地 图 上, 集 成 显 示 区 域 站 国 家 站 水 文 站 水 位 站, 并 增 加 展 示 监 测 站 的 温 度 风 向 要 素 QPF 雨 量 等 气 象 资 料 数 据 结 合 时 间 轴 进 行 直 观 的 展 示 ; 6 测 距 工 具 对 操 作 工 具 进 行 优 化, 从 简 单 易 用 的 角 度 出 发 优 化 工 具 使 用, 并 且 设 计 工 具 友 好 提 示 功 能 ; 测 距 工 具 在 该 系 统 中 实 用 性 很 高, 需 增 加 测 距 工 具, 方 便 用 户 在 地 图 上 测 量 多 点 间 的 距 离 ; 7 告 警 模 块 告 警 接 口 适 配 暴 雨 骤 雨 台 风 告 警 模 块 ; 梳 理 市 县 所 包 含 的 镇 SHP 数 据, 用 于 在 地 图 上 显 示 灾 害 告 警 所 影 响 的 镇 区 域 2.3.3.2 后 台 管 理 2.3.3.2.1 灾 害 风 险 点 后 台 管 理 提 供 风 险 点 的 管 理 功 能, 主 要 是 风 险 点 的 添 加 删 除 和 修 改 功 能 在 页 面 上 通 过 地 图 方 式 进 行 风 险 点 的 添 加 工 作 风 险 点 需 重 点 突 出 人 员 伤 亡 情 况 以 及 具 体 救 援 情 况 2.3.3.2.2 雨 量 阈 值 后 台 管 理 雨 量 类 型 的 阈 值, 是 针 对 自 动 站 区 域 站 水 文 站 等 站 点 设 置 的, 总 共 有 全 局 阈 值 市 级 阈 值 县 级 阈 值 和 站 点 阈 值 等 4 种, 每 个 阈 值 类 别 下 也 分 为 :1 小 时 雨 量 阈 值 3 小 时 雨 量 阈 值 6 小 时 雨 量 阈 值 12 小 时 雨 量 阈 值 和 24 小 时 雨 量 阈 值 五 种 阈 值 类 型 ( 其 中 站 点 阈 值 是 指 一 个 单 站 点 的 阈 值 ) 全 局 阈 值 通 过 数 据 库 初 始 化, 其 他 的 阈 值 根 据 全 省 各 个 地 市 的 情 况 可 自 行 设 置 2.3.3.2.3 水 位 阈 值 后 台 管 理 水 位 类 型 的 阈 值, 是 针 对 水 位 站 设 置 的, 根 据 恶 劣 天 气 呼 叫 系 统 需 求 所 新 增 的 阈 值 类 型, 水 位 阈 值 分 为 : 全 局 水 位 阈 值 市 级 水 位 阈 值 县 级 水 位 阈 值 和 水 位 站 单 站 阈 值 等 四 种 2.3.3.3 数 据 及 产 品 接 口 按 照 数 据 中 心 的 数 据 接 口 标 准, 开 发 风 险 产 品 接 口 和 预 报 引 擎 的 产 品 接 口 实 现 与 恶 劣 天 气 呼 叫 系 统 的 接 口 对 接, 接 口 协 议 采 用 HTTP 方 式 进 行, 并 确 保 系 统 间 的 行 政 区 域 分 类 一 致 性, 保 证 告 警 站 点 区 域 的 准 确 性 国 家 站 雨 量 : 对 全 省 所 有 的 国 家 站 点 进 行 实 时 分 析 1 小 时 雨 量 6 小 时 雨 量 12 小 时 雨 量 和 24 小 时 雨 量 值 分 析 18
自 动 站 雨 量 : 对 全 省 所 有 的 自 动 站 点 进 行 实 时 分 析 1 小 时 雨 量 6 小 时 雨 量 12 小 时 雨 量 和 24 小 时 雨 量 值 分 析 水 文 站 雨 量 : 对 全 省 所 有 的 水 文 站 点 进 行 实 时 分 析 1 小 时 雨 量 6 小 时 雨 量 12 小 时 雨 量 和 24 小 时 雨 量 值 分 析 水 位 站 水 位 : 对 全 省 所 有 水 位 站 点 进 行 实 时 分 析 水 位 值 分 析 雷 达 回 波 : 实 现 雷 达 回 波 阈 值 和 告 警 功 能, 每 6 分 钟 获 取 新 的 雷 达 回 波 数 据, 对 全 省 所 有 市 级 行 政 区 域 进 行 分 析, 实 时 监 控 各 市 行 政 区 域 30 公 里 范 围 内 是 否 存 在 回 波 强 度 大 于 设 定 阈 值 的 地 区, 将 达 到 阈 值 的 地 区 数 据 进 行 推 送 2.3.3.4 系 统 集 成 及 网 络 部 署 为 保 障 系 统 性 能, 需 支 持 高 并 发 和 多 进 程 的 系 统 应 用 部 署, 包 括 多 服 务 器 扩 展 部 署 ( 含 服 务 器 采 购 ) 3. 完 工 时 间 所 有 项 目 内 容 必 须 在 2015 年 7 月 31 日 前 完 成 研 发 调 试 试 运 行 与 业 务 运 行 项 目 具 体 进 度 要 求 见 表 3.1 表 3.1 项 目 进 度 表 项 目 内 容 阶 段 完 成 日 期 开 发 2015 年 7 月 10 日 基 于 WEBGIS 的 各 灾 种 影 响 分 析 子 系 统 调 试 2015 年 7 月 15 日 试 运 行 2015 年 7 月 31 日 开 发 2015 年 7 月 10 日 基 于 自 然 语 言 的 智 能 产 品 引 擎 图 形 版 子 调 试 2015 年 7 月 15 日 系 统 试 运 行 2015 年 7 月 31 日 开 发 2015 年 7 月 10 日 多 灾 种 综 合 影 响 分 析 及 信 息 支 撑 子 系 统 调 试 2015 年 7 月 15 日 试 运 行 2015 年 7 月 31 日 4. 商 务 要 求 ( 包 括 售 后 要 求 ) 4.1 项 目 需 提 交 源 代 码 及 相 关 技 术 文 档 ; 4.2 采 用 WEBGIS 地 理 信 息 引 擎, 部 署 在 内 网, 地 图 数 据 需 支 持 采 购 人 方 便 的 自 行 导 入 更 高 精 度 的 地 理 信 息 数 据 ; 4.3 中 标 人 需 提 供 一 年 的 免 费 售 后 服 务 (5 8 现 场 驻 点 ); 4.4 中 标 人 在 系 统 上 线 后 需 举 办 至 少 2 期 的 培 训 班, 保 证 用 户 能 熟 悉 操 作 和 使 用 系 统 5. 付 款 方 式 合 同 签 订 后 7 个 工 作 日 内, 采 购 人 向 中 标 人 支 付 合 同 总 额 的 30% ; 19
系 统 建 设 完 成, 满 足 试 运 行 条 件, 并 正 式 上 线 后, 采 购 人 在 7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中 标 人 支 付 合 同 总 额 的 60% ; 系 统 上 线 整 体 运 行 15 天, 无 重 大 缺 陷, 验 收 通 过 后, 采 购 人 在 7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中 标 人 支 付 合 同 总 额 10% 付 款 时 间 为 采 购 人 向 政 府 采 购 支 付 部 门 提 出 支 付 申 请 的 时 间 ( 不 含 政 府 财 政 支 付 部 门 审 查 及 拨 付 的 时 间 ) 包 组 5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软 件 系 统 市 县 级 推 广 建 设 1. 采 购 内 容 : 在 前 期 阳 江 市 阳 春 县 阳 西 县 新 丰 县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试 点 建 设 的 基 础 上, 将 试 点 形 成 的 普 适 化 系 统 版 本 向 翁 源 佛 冈 陆 河 梅 县 饶 平 信 宜 遂 溪 雷 州 德 庆 云 安 罗 定 等 11 个 一 模 县 推 广 安 装, 并 实 现 本 地 标 准 化 渠 道 接 入 ; 二 三 模 市 县 通 用 版 本 功 能 优 化 ; 与 汕 尾 揭 阳 茂 名 江 门 韶 关 惠 州 梅 州 汕 头 佛 山 肇 庆 湛 江 中 山 河 源 清 远 云 浮 潮 州 等 16 个 地 市 12121 应 急 气 象 电 话 系 统 对 接 暨 16 个 市 级 通 信 网 关 建 设 1.1 用 途 : 逐 步 完 善 广 东 省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体 系 建 设, 落 实 横 向 到 边 纵 向 到 底 的 设 计 思 路, 整 合 全 省 发 布 资 源, 发 挥 各 级 突 发 中 心 的 作 用 1.2 服 务 期 : 项 目 必 须 在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90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供 货 实 施 培 训 并 进 行 初 验 ; 初 验 通 过 后 系 统 进 入 30 天 试 运 行 ; 试 运 行 期 满 后 10 个 工 作 日 内, 进 行 项 目 终 验 并 交 付 用 户 使 用 1.3 服 务 地 点 : 使 用 单 位 指 定 地 点 ( 翁 源 佛 冈 陆 河 梅 县 饶 平 信 宜 遂 溪 雷 州 德 庆 云 安 罗 定 县 气 象 局 汕 尾 揭 阳 茂 名 江 门 韶 关 惠 州 梅 州 汕 头 佛 山 肇 庆 湛 江 中 山 河 源 清 远 云 浮 潮 州 市 气 象 局 以 及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 2. 基 本 概 述 2.1 项 目 背 景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具 有 范 围 小 时 间 短 危 害 大 的 特 点, 洪 涝 山 体 滑 坡 山 泥 倾 斜 泥 石 流 低 温 冷 冻 森 林 火 灾 等 灾 害 频 发, 对 人 民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造 成 极 大 威 胁 为 了 避 免 和 减 少 损 失, 建 立 高 效 的 市 县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最 大 程 度 地 保 护 人 民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对 经 济 发 展 和 社 会 进 步 以 及 各 行 业 的 发 展 尤 其 是 建 立 和 谐 社 会 具 有 很 强 的 现 实 意 义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已 于 2014 年 11 月 起 在 阳 江 市 阳 春 县 阳 西 县 韶 关 新 丰 县 进 行 了 市 县 级 突 发 系 统 的 试 点 建 设, 实 现 了 省 市 县 三 级 突 发 系 统 的 纵 向 贯 通, 实 现 本 地 mas 机 ( 运 营 商 移 动 信 息 机 ) email 渠 道 的 接 入, 实 现 细 化 到 镇 的 展 示 界 面, 在 此 基 础 上, 启 动 其 他 11 个 一 模 20
县 突 发 系 统 本 地 化 建 设, 将 试 点 经 验 复 制 推 广, 继 续 加 强 和 完 善 二 模 三 模 市 县 通 用 版 系 统 的 功 能, 支 撑 全 省 各 市 县 突 发 中 心 业 务 运 行 2.2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本 次 招 标 的 突 发 中 心 建 设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基 础 建 设 和 系 统 平 台 建 设 两 个 方 面, 其 中, 基 础 建 设 又 包 括 本 项 目 报 价 包 含 以 下 部 分 : (1) 11 个 一 模 县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平 台 推 广 建 设 实 施 ; (2) 二 三 模 通 用 系 统 的 功 能 完 善 ; (3) 16 个 地 市 12121 渠 道 对 接, 通 信 网 关 建 设 (4) 全 省 预 警 LED 大 喇 叭 终 端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3. 建 设 要 求 (1) 安 全 可 靠, 性 能 稳 定 系 统 要 做 到 安 全 可 靠, 通 过 CA 加 密 等 多 种 技 术 手 段 保 障 信 息 传 输 处 理 和 存 储 的 安 全, 同 时 注 重 系 统 运 行 的 可 靠 性 和 稳 定 性, 能 够 满 足 24 小 时 不 间 断 业 务 运 行 要 求 (2) 统 一 标 准, 制 定 规 范, 整 体 规 划 本 系 统 作 为 市 县 预 警 业 务 发 布 的 核 心 应 用 软 件, 与 多 级 部 门 需 要 定 义 信 息 流 转 过 程 中 数 据 格 式 管 理 方 式 传 输 协 议 ( 基 于 CAP- 国 际 公 共 警 报 协 议 ) 等 基 础 性 标 准, 并 实 现 系 统 间 接 口 平 台 内 部 接 口 及 与 平 台 间 接 口 的 规 范 管 理 本 应 用 系 统 承 担 着 对 市 县 预 警 业 务 的 管 理 调 度 协 同 工 作 ; 向 国 家 级 平 台 省 级 平 台 的 呈 报 备 案 工 作 ; 以 及 各 种 发 布 渠 道 的 统 一 调 度 工 作 等 职 责, 接 口 需 要 充 分 考 虑 各 种 上 下 行 指 令, 并 保 留 足 够 的 可 扩 展 性 本 次 推 广 建 设 主 要 以 阳 江 版 本 为 标 准, 各 级 突 发 平 台 建 设 须 符 合 广 东 省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总 体 设 计 要 求, 实 现 省 市 县 三 级 数 据 资 源 共 享 各 级 发 布 渠 道 联 动 (3) 先 进 实 用, 开 放 兼 容 项 目 建 设 要 采 用 先 进 的 设 计 思 想 和 开 放 的 体 系 结 构, 力 争 做 到 技 术 先 进, 系 统 开 放, 设 计 过 程 中 始 终 以 开 放 性 和 兼 容 性 为 设 计 原 则, 根 据 实 际 需 求 确 定 项 目 各 项 功 能, 以 满 足 实 际 需 求 为 最 终 目 的 (4) 提 供 服 务, 整 合 利 用 现 有 资 源 在 项 目 建 设 中 要 尽 可 能 整 合 和 利 用 现 有 的 在 建 和 将 建 项 目 的 相 关 资 源, 使 本 项 目 既 成 为 一 个 完 整 的 系 统, 又 与 相 关 项 目 有 机 结 合, 避 免 重 复 建 设 21
(5) 统 一 设 计 分 步 实 施 系 统 设 计 方 案 要 着 重 考 虑 预 警 业 务 发 布 集 中 化 统 一 化 的 要 求, 建 立 各 种 预 警 综 合 发 布 的 体 系 架 构, 同 时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统 筹 规 划, 有 计 划 有 步 骤 的 推 进 系 统 的 建 设 工 作 4. 技 术 要 求 4.1 原 有 项 目 基 础 目 前,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已 初 步 建 设 了 省 级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承 载 着 省 级 预 警 发 布 业 务, 支 撑 预 警 发 布 中 心 应 急 办 应 急 委 成 员 单 位 的 Web 登 录 请 求 实 现 预 警 信 息 的 录 入 确 认 审 核 发 布 流 程, 通 过 应 急 手 机 短 信 应 急 微 博 应 急 网 站 应 急 电 话 应 急 广 播 应 急 电 子 显 示 屏 应 急 传 真 等 渠 道, 将 预 警 内 容 推 送 到 公 众 用 户 决 策 用 户 联 动 单 位 等 不 同 的 受 众 群 体 省 平 台 各 子 系 统 间 使 用 CAP 协 议 通 信, 进 行 预 警 数 据 的 传 输 处 理 以 及 共 享 省 平 台 已 实 现 与 国 家 级 预 警 平 台 的 对 接, 实 现 省 级 预 警 信 息 向 国 家 报 备 的 功 能 省 平 台 已 经 实 现 了 省 市 县 三 级 联 动 此 次 项 目 建 设 中, 数 据 传 输 交 换 协 议 可 参 考 省 平 台 的 相 关 规 范, 完 成 与 省 平 台 的 对 接 省 平 台 原 有 GoldenGate 实 时 数 据 同 步 软 件 一 套, 可 用 于 数 据 库 间 的 数 据 同 步 业 务 阳 江 等 四 市 县 试 点 建 设 已 完 成, 实 现 了 本 地 化 渠 道 接 入 本 地 化 业 务 流 程 本 地 化 操 作 和 展 示 界 面 4.2 统 一 性 需 求 本 包 组 作 为 广 东 省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信 息 发 布 平 台 的 市 县 级 平 台 节 点 建 设 项 目, 必 须 遵 循 广 东 省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发 布 平 台 的 整 体 架 构 和 安 排, 满 足 在 平 台 中 承 担 的 主 要 功 能,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承 诺 制 定 各 市 县 平 台 与 其 他 关 联 系 统 本 地 化 渠 道 系 统 间 的 通 信 协 议, 并 承 担 市 平 台 通 信 网 关 建 设 的 任 务 ; 支 持 省 级 平 台 接 口 协 议, 实 现 与 省 级 平 台 发 布 渠 道 的 复 用 与 相 互 备 份 ; 支 持 省 市 县 三 级 联 动 架 构, 实 现 互 联 互 通 数 据 共 享 ; 由 于 市 县 系 统 实 施 的 阶 段 性 需 协 调 等 原 因, 系 统 功 能 在 中 标 后 一 年 内 仍 有 接 口 和 相 关 功 能 修 改 的 开 发 需 求, 采 购 方 承 诺 不 做 大 型 结 构 调 整 的 前 提 下, 中 标 人 必 须 承 诺 接 受 项 目 统 一 安 排, 响 应 并 实 现 相 关 功 能 开 发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如 出 现 各 子 系 统 衔 接 方 面 的 问 题 ( 协 议 格 式 数 据 等 ) 或 涉 及 硬 件 兼 容 性 问 题 时, 须 无 条 件 服 从 采 购 方 提 出 的 解 决 方 案 对 相 应 问 题 进 行 整 改 4.3 系 统 整 体 架 构 通 过 本 期 建 设, 实 现 对 市 县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中 心 业 务 需 求 的 全 面 支 撑, 在 全 省 一 体 化 预 警 信 息 22
发 布 业 务 管 理 的 基 础 上, 满 足 各 市 县 个 性 化 的 功 能 需 求 系 统 在 电 子 政 务 外 网 通 达 的 前 提 下, 能 支 撑 预 警 发 布 中 心 应 急 办 应 急 委 成 员 单 位 的 登 录 请 求, 实 现 预 警 信 息 的 录 入 确 认 审 核 发 布 流 程, 并 提 供 各 类 业 务 需 求 支 撑, 包 括 统 计 监 控 考 务 等 各 项 功 能 允 许 市 县 自 建 渠 道 接 入 管 理 和 资 源 共 享, 提 供 接 口 供 各 级 气 象 灾 害 预 警 业 务 系 统 调 用, 按 需 推 送 各 级 发 布 渠 道 进 行 发 送, 接 收 到 各 级 渠 道 发 送 结 果 反 馈 并 展 示 省 - 市 - 县 三 级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体 系 及 发 布 技 术 手 段 如 下 图 所 示 : 系 统 应 采 用 主 流 的 信 息 系 统 架 构 体 系, 实 现 开 放 式 三 层 架 构 ; 为 保 护 现 有 投 资 及 实 现 系 统 良 好 集 成, 系 统 需 实 现 跨 平 台 兼 容 多 种 数 据 库 ; 主 要 应 用 需 部 署 在 开 放 式 操 作 系 统 上 渠 道 建 设 方 面, 完 善 省 级 电 子 显 示 屏 和 农 村 大 喇 叭 发 布 管 理 子 系 统, 使 其 能 支 撑 更 多 的 厂 商 和 终 端 接 入, 同 时 按 云 数 据 库 模 式, 建 立 全 省 各 市 县 终 端 集 中 监 控 展 示 数 据 库, 实 现 各 市 县 接 入 的 终 端 设 备 数 据 向 云 数 据 库 同 步 4.4 系 统 结 构 设 计 本 项 目 布 局 为 集 中 式 与 分 布 式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一 模 县 采 用 分 布 式 部 署 建 设, 二 三 模 市 县 选 用 集 中 建 设 分 布 应 用, 总 体 架 构 采 用 多 级 星 型 辐 射 式 结 构 省 市 县 三 级 系 统 对 接 拓 扑 图 如 下 所 示 : ( 其 中 绿 色 部 分 为 本 次 建 设 项 目 ) 23
全 省 预 警 LED 大 喇 叭 终 端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采 用 云 模 式 建 设 全 省 预 警 终 端 设 备 云 数 据 库, 省 市 县 三 级 电 子 显 示 屏 和 农 村 大 喇 叭 发 布 管 理 子 系 统 均 须 将 数 据 上 传 到 该 数 据 库 中, 并 可 实 现 查 询, 三 级 系 统 接 入 云 数 据 库 的 网 络 拓 扑 图 如 下 : 24
4.5 系 统 接 口 规 范 本 系 统 应 具 有 与 各 级 应 急 平 台 有 关 部 门 的 接 口, 与 省 已 建 发 布 系 统 间 的 数 据 交 换 接 口, 与 终 端 厂 商 及 其 他 外 部 门 发 布 渠 道 的 接 口, 同 时 为 国 家 省 市 县 预 警 发 布 平 台 数 据 交 换 提 供 支 持 采 用 Socket Web Service FTP 等 技 术, 以 XML 为 跨 平 台 数 据 交 换 的 技 术, 通 过 开 放 的 交 换 协 议 管 理 系 统 间 的 数 据 交 换, 可 满 足 任 意 数 量 和 复 杂 规 则 的 数 据 交 换 ; 实 现 跨 平 台 异 构 应 用 系 统 的 数 据 交 换 ; 具 有 强 大 的 数 据 集 成 功 能, 能 够 实 现 跨 平 台 异 构 应 用 系 统 的 数 据 共 享 和 集 成 ; 与 平 台 各 组 件 无 缝 集 成, 数 据 交 换 系 统 提 供 完 备 的 在 线 交 换 监 视 手 段, 可 以 随 时 监 视 到 系 统 中 发 生 的 任 何 数 据 交 换 事 件 ; 本 期 建 设 内 容 将 对 接 广 东 省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信 息 发 布 平 台, 必 须 遵 循 省 级 平 台 相 关 接 口 规 范,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遵 循 广 东 省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管 理 平 台 省 市 县 三 级 平 台 接 口 规 范 ; 遵 循 广 东 省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管 理 平 台 与 发 布 渠 道 平 台 系 统 接 口 规 范 ; 支 持 并 实 现 与 预 警 报 文 系 统 灾 情 直 报 系 统 国 家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的 接 口 25
遵 循 广 东 省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LED(LCD) 大 喇 叭 统 一 控 制 协 议 ; 支 持 并 实 现 与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平 台 和 各 终 端 厂 商 系 统 的 接 口 ; 5. 业 务 功 能 要 求 5.1 试 点 经 验 在 11 个 一 模 县 的 本 地 化 系 统 的 推 广 实 施 山 洪 项 目 前 期 已 于 2014 年 11 月 起 在 阳 江 市 阳 春 县 阳 西 县 韶 关 新 丰 县 进 行 了 市 县 突 发 系 统 的 试 点 建 设, 实 现 了 省 市 县 三 级 突 发 系 统 的 纵 向 贯 通, 实 现 本 地 mas 机 ( 移 动 短 信 信 息 机 ) email 渠 道 的 接 入, 实 现 细 化 到 镇 的 展 示 界 面, 在 此 基 础 上, 启 动 其 他 11 个 一 模 县 突 发 系 统 本 地 化 建 设, 尽 快 将 试 点 经 验 复 制 推 广, 实 现 全 省 突 发 系 统 一 体 化 发 布 渠 道 分 级 负 责 资 源 共 享 界 面 个 性 化 的 格 局 和 目 标 各 县 系 统 的 在 业 务 流 程 和 界 面 展 示 上 需 体 现 各 县 的 特 点, 投 标 商 应 承 诺 在 总 体 架 构 不 变 的 基 础 上, 满 足 县 级 突 发 中 心 的 需 求 各 县 系 统 因 为 个 性 化 需 求 不 同, 均 会 存 在 版 本 差 异, 版 本 控 制 和 版 本 更 新 机 制 的 建 设, 也 是 本 次 推 广 实 施 的 重 要 环 节 投 标 人 应 结 合 省 市 县 三 级 突 发 系 统 和 一 模 形 式, 以 图 示 及 文 字 说 明 系 统 的 总 体 架 构 设 计 版 本 管 理 模 型 和 实 施 方 案 5.1.1 本 地 发 布 渠 道 对 接 省 级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建 设 中, 已 建 设 了 包 括 基 于 互 联 网 应 用 的 网 站 微 博 渠 道, 基 于 手 机 移 动 通 信 的 手 机 短 信 手 机 客 户 端 微 信 渠 道, 以 及 应 急 气 象 频 道 ( 电 视 ) 茂 名 海 洋 电 台 ( 广 播 ) 应 急 气 象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显 示 屏 和 大 喇 叭 等 多 种 省 级 发 布 渠 道, 这 些 渠 道 主 要 面 向 全 省, 而 各 市 县 气 象 局 针 对 地 区 特 点, 在 气 象 业 务 应 用 中 也 已 建 设 了 大 量 具 有 本 地 特 色 的 有 针 对 性 的 发 布 渠 道,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电 子 显 示 屏 农 村 大 喇 叭 市 级 声 讯 电 话 网 站 微 博 微 信 应 急 责 任 人 短 信 网 络 传 真 email 邮 箱 乡 村 气 象 信 息 站 等, 这 些 已 建 渠 道 也 需 要 与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对 接, 充 分 发 挥 本 地 化 渠 道 的 作 用 和 优 势 市 级 发 布 管 理 系 统 要 实 现 本 地 12121( 含 语 音 信 箱 传 真 外 呼 ) mas 机 短 信 和 电 子 邮 箱 渠 道 的 接 入, 实 现 与 灾 情 直 报 预 警 报 文 国 突 系 统 和 省 突 系 统 报 备 接 口 对 接 县 级 发 布 管 理 系 统 要 实 现 mas 机 短 信 ( 若 有 ) 和 电 子 邮 箱 渠 道 的 接 入, 实 现 与 灾 情 直 报 预 警 报 文 国 突 系 统 和 省 突 系 统 报 备 接 口 对 接 投 标 人 应 图 示 与 发 布 渠 道 平 台 的 关 系 及 相 关 业 务 逻 辑 结 构 5.1.2 本 地 页 面 定 制 省 级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全 省 标 准 版 本 有 统 一 的 一 个 界 面 展 现, 各 个 地 市 可 根 据 需 要 进 行 本 地 26
化 的 界 面 展 示 定 制, 符 合 本 地 化 的 业 务 使 用 投 标 人 应 结 合 省 页 面 和 本 地 页 面 进 行 相 关 业 务 描 述 5.1.3 资 源 共 享 完 成 11 个 一 模 县 的 实 施 部 署, 对 各 个 渠 道 实 现 资 源 共 享 落 实 横 向 到 边 的 设 计 思 路 投 标 人 应 图 示 资 源 共 享 的 相 关 业 务 逻 辑 结 构 5.2 二 三 模 市 县 通 用 版 系 统 功 能 目 前, 我 省 二 三 模 市 县 均 采 用 全 省 云 平 台 方 式 进 行 突 发 系 统 业 务 运 行, 在 原 有 系 统 建 设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业 务 需 求, 进 一 步 完 善 各 项 功 能, 包 括 对 已 实 现 的 突 发 预 警 气 象 灾 害 预 警 信 号 通 知 消 息 科 普 宣 传 四 类 信 息 分 拆 后, 协 调 配 合 各 渠 道 的 升 级 工 作, 针 对 重 要 决 策 人 群 和 责 任 人 的 必 达 需 求, 拟 新 增 应 急 电 话 本 功 能, 将 一 个 人 的 各 种 通 讯 方 式 集 合 在 电 话 本 中, 需 要 对 其 发 布 信 息 时, 系 统 可 根 据 一 定 的 策 略 规 则, 综 合 利 用 各 种 渠 道 协 同 执 行 并 完 成 任 务 投 标 人 应 描 述 通 用 系 统 版 本 对 新 增 功 能 需 求 的 理 解 和 解 决 方 案 5.2.1 应 急 电 话 本 系 统 实 现 应 急 电 话 本 功 能, 实 现 对 决 策 人 群 责 任 人 人 群 的 多 手 段 融 合 策 略 信 息 发 布 应 急 电 话 本 功 能 包 括 录 入 修 改 删 除 导 入 查 询 关 联 等 功 能 模 块 电 话 本 录 入 : 录 入 属 性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姓 名 单 位 移 动 电 话 职 位 管 辖 范 围 等 字 段 修 改 : 对 电 话 本 中 具 体 人 员 的 修 改 功 能, 可 修 改 其 中 的 字 段 属 性 导 入 : 可 制 定 标 准 导 入 模 版, 实 现 批 量 导 入 功 能 查 询 : 通 过 查 询 条 件 进 行 精 确 和 模 糊 两 种 查 询 方 式 关 联 : 可 对 电 话 本 中 的 人 员 进 行 各 种 业 务 的 关 联, 使 其 具 有 多 种 业 务 属 性 投 标 人 应 结 合 应 急 电 话 本 的 业 务 需 求, 阐 述 多 手 段 融 合 策 略 的 设 计 和 实 现 原 理 5.2.2 四 大 类 信 息 功 能 优 化 对 已 实 现 突 发 预 警 气 象 灾 害 预 警 信 号 通 知 消 息 科 普 宣 传 四 类 信 息, 根 据 业 务 需 求, 为 配 合 渠 道 的 最 终 发 布 应 用 效 果, 进 行 相 应 的 功 能 优 化 投 标 人 应 结 合 四 大 类 信 息 业 务 需 求, 描 述 该 功 能 的 详 细 需 求 5.3 地 市 12121 渠 道 对 接 突 发 系 统,16 个 市 级 通 信 网 关 建 设 由 于 2013 年 我 省 17 个 市 采 用 一 体 化 方 案 分 别 建 设 了 一 套 12121 应 急 气 象 电 话 系 统, 该 系 统 已 在 各 地 市 稳 定 运 行 满 一 年, 但 由 于 各 地 市 级 突 发 系 统 均 未 本 地 化 建 设 ( 阳 江 市 除 外 ), 因 此 都 还 未 能 与 突 发 系 统 对 接 为 了 充 分 发 挥 12121 系 统 在 突 发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中 的 作 用, 须 尽 快 将 其 接 27
入 突 发 系 统 中 在 技 术 上, 由 于 缺 少 地 市 级 的 突 发 系 统 载 体, 拟 通 过 一 个 通 信 网 关 作 为 桥 梁, 直 接 与 省 级 突 发 系 统 的 通 信 网 关 对 接, 作 为 全 省 资 源 统 一 调 度, 发 挥 作 用 投 标 人 应 图 示 地 市 12121 渠 道 与 突 发 系 统 的 业 务 逻 辑 市 级 网 关 建 设 需 求 和 跟 突 发 系 统 的 业 务 逻 辑 关 系 5.3.1 12121 渠 道 对 接 根 据 已 制 定 的 标 准 渠 道 接 入 规 范, 对 剩 下 16 个 地 市 的 12121 渠 道 进 行 对 接, 全 部 实 现 地 市 12121 渠 道 的 对 接, 充 分 发 挥 12121 系 统 在 突 发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中 的 作 用 投 标 人 应 图 示 地 市 12121 渠 道 与 突 发 系 统 的 业 务 逻 辑 5.3.2 市 级 通 信 网 关 市 级 通 信 网 关 做 为 市 突 发 系 统 联 通 省 级 突 发 系 统 的 一 个 中 间 桥 梁 作 用, 建 设 市 级 通 信 网 关, 直 接 与 省 级 突 发 系 统 的 通 信 网 关 对 接, 直 接 跟 本 地 渠 道 进 行 对 接, 全 面 实 现 横 向 共 享 和 纵 向 贯 通 的 设 计 思 路 需 遵 循 广 东 省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管 理 平 台 省 市 县 三 级 平 台 接 口 规 范 和 广 东 省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管 理 平 台 与 发 布 渠 道 平 台 系 统 接 口 规 范 前 提 下 制 定 市 级 通 信 网 关 的 接 口 规 范 该 规 范 是 对 接 本 地 渠 道 和 外 单 位 业 务 系 统 的 标 准 投 标 人 应 图 示 市 级 通 信 网 关 与 省 级 通 信 网 关 和 本 地 渠 道 的 业 务 逻 辑 关 系, 并 阐 述 设 计 和 实 现 过 程 5.4. 市 级 电 子 显 示 屏 和 农 村 大 喇 叭 管 理 子 系 统 试 点 建 设 我 省 已 有 相 当 一 部 份 市 县 完 成 了 农 村 大 喇 叭 到 行 政 村 的 建 设, 部 署 到 镇 的 乡 镇 服 务 站 也 已 开 始 建 设, 为 进 一 步 推 动 外 单 位 建 设 的 显 示 屏 大 喇 叭 系 统 的 接 入, 充 分 体 现 地 方 事 权 和 本 地 化 管 理, 拟 将 电 子 显 示 屏 和 农 村 大 喇 叭 管 理 子 系 统 在 部 分 市 部 署, 拟 以 阳 江 市 为 试 点, 建 立 阳 江 市 电 子 显 示 屏 和 农 村 大 喇 叭 管 理 子 系 统, 与 之 前 已 本 地 化 试 点 建 设 的 阳 江 市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对 接 市 级 电 子 显 示 屏 和 农 村 大 喇 叭 管 理 子 系 统 与 省 级 系 统 具 有 以 下 相 同 的 功 能 : 1 厂 商 系 统 接 入 管 理, 实 现 厂 商 系 统 的 实 时 通 信 ; 2 与 市 级 突 发 系 统 实 时 通 讯, 一 方 面 接 收 来 至 于 突 发 系 统 的 信 息 发 布 指 令, 并 向 所 管 辖 的 厂 商 系 统 推 送 ; 另 一 方 面 接 收 厂 商 系 统 报 送 的 信 息 发 布 反 馈 结 果, 并 将 发 布 反 馈 结 果 返 回 给 突 发 系 统 ; 3 接 收 厂 商 系 统 报 送 的 终 端 状 态, 将 终 端 状 态 记 录 入 本 地 数 据 库 投 标 人 应 结 合 市 级 电 子 显 示 屏 和 农 村 大 喇 叭 管 理 子 系 统 和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的 情 况, 图 示 及 28
文 字 说 明 系 统 的 总 体 架 构 设 计 5.4.1 厂 商 系 统 接 入 管 理 厂 商 系 统 接 入 管 理 主 要 是 通 过 标 准 接 口 协 议, 将 目 前 建 设 好 的 电 子 显 示 屏 和 农 村 大 喇 叭 以 及 甚 高 频 收 音 机 所 属 厂 商 的 管 理 系 统 进 行 统 一 的 数 据 对 接, 实 现 一 平 台 管 理 和 监 控 多 平 台 的 数 据 投 标 人 应 图 示 及 文 字 描 述 厂 商 系 统 接 入 的 业 务 逻 辑 和 实 现 原 理 5.4.2 预 警 发 布 信 息 系 统 对 接 市 级 电 子 显 示 屏 和 农 村 大 喇 叭 管 理 子 系 统 需 要 跟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进 行 业 务 对 接, 实 现 两 个 系 统 之 前 的 数 据 交 互, 通 过 实 时 的 数 据 交 互 来 实 现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的 业 务 下 面 是 LED 大 喇 叭 发 布 管 理 子 系 统 跟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的 业 务 流 程, 如 图 所 示 : Led 大 喇 叭 子 系 统 与 市 级 突 发 系 统 实 时 通 讯, 一 方 面 接 收 来 至 于 突 发 系 统 的 信 息 发 布 指 令, 并 向 所 管 辖 的 厂 商 系 统 推 送 ; 另 一 方 面 接 收 厂 商 系 统 报 送 的 信 息 发 布 反 馈 结 果, 并 将 发 布 反 馈 结 果 返 回 给 突 发 系 统 投 标 人 应 图 示 及 文 字 描 述 与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的 业 务 逻 辑 和 实 现 原 理 5.4.3 终 端 数 据 采 集 对 电 子 显 示 屏 和 农 村 大 喇 叭 等 终 端 进 行 数 据 采 集, 主 要 采 集 终 端 对 突 发 系 统 预 警 发 布 信 息 的 反 馈 状 态 和 终 端 在 线 离 线 等 状 态 的 采 集, 数 据 存 在 本 地 数 据 库 和 省 预 警 终 端 云 数 据 库, 预 警 发 布 信 息 的 反 馈 结 果 还 需 反 馈 给 突 发 平 台 终 端 数 据 采 集 如 下 图 所 示 : 投 标 人 应 图 示 及 文 字 描 述 终 端 数 据 采 集 的 业 务 逻 辑 和 实 现 原 理 29
5.5. 广 东 省 预 警 终 端 云 数 据 库 建 设 构 建 能 存 储 全 省 预 警 终 端 实 时 状 态 的 监 控 数 据 库 作 为, 实 时 汇 集 通 过 各 级 电 子 显 示 屏 和 农 村 大 喇 叭 管 理 子 系 统 接 入 管 理 的 预 警 终 端 数 据, 并 开 发 统 一 的 展 示 接 口, 供 各 级 突 发 系 统 调 用 该 数 据 库 还 要 能 对 各 终 端 的 状 态 变 更 情 况 进 行 记 录, 按 日 统 计 每 个 终 端 的 离 线 次 数 离 线 时 间 故 障 原 因 和 故 障 修 复 时 间 等 信 息 建 立 全 省 各 市 县 终 端 集 中 监 控 展 示 数 据 库, 实 现 各 市 县 接 入 的 终 端 设 备 数 据 向 云 数 据 库 同 步 数 据 库 对 接 各 级 发 布 管 理 系 统 如 下 图 所 示 : 投 标 人 应 图 示 及 文 字 描 述 省 预 警 终 端 云 数 据 库 和 地 市 各 级 数 据 库 的 业 务 逻 辑 5.6. 全 省 预 警 LED 大 喇 叭 终 端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建 设 全 省 预 警 LED 大 喇 叭 终 端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建 设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规 范 化 管 理 全 省 电 子 显 示 屏 大 喇 叭 乡 镇 服 务 站 以 及 其 他 预 警 终 端 生 产 厂 家, 采 用 行 政 命 令 方 式 强 制 这 些 厂 家 在 广 东 省 内 销 售 的 预 警 终 端 设 备 及 管 理 系 统 兼 容 广 东 省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的 协 议 规 范, 满 足 该 系 统 的 发 布 需 求 该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能 完 成 厂 商 管 理 厂 商 系 统 接 入 管 理 终 端 设 备 监 控 终 端 在 线 率 和 故 障 率 考 核 服 务 效 益 评 估 等 功 能 由 于 前 期 大 喇 叭 项 目 建 设 全 部 采 用 移 动 APN 方 式 接 入, 招 标 方 已 调 研 中 国 移 动 物 联 网 系 统 可 提 供 对 终 端 设 备 上 基 于 SIM 卡 的 各 类 管 理 功 能, 并 提 供 报 警 数 据 接 口 招 标 方 指 定 该 手 段 为 本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的 第 三 方 数 据 支 撑, 项 目 建 设 第 一 年 度 所 涉 及 的 3178 个 终 端 (2578 大 喇 叭 +600 甚 30
高 频 预 警 终 端 ) 物 联 网 使 用 费 由 投 标 方 承 担 投 标 人 应 图 示 及 文 字 说 明 系 统 的 总 体 架 构 设 计 5.6.1 厂 商 管 理 厂 商 管 理 功 能 的 主 要 作 用 是 : 加 强 厂 商 资 质 服 务 质 量 的 管 理, 确 保 服 务 水 平, 在 这 个 前 提 下 具 有 的 功 能 有 : 厂 商 信 息 管 理 设 备 信 息 管 理 成 功 案 例 管 理 和 客 户 评 价 四 个 功 能 厂 商 信 息 管 理 :1 厂 商 填 报 基 本 信 息 上 传 营 业 执 照 荣 誉 证 书 等 注 册 信 息 及 修 改 功 能 其 中 基 本 信 息 包 括 不 限 于 公 司 名 称 公 司 地 址 公 司 规 模 公 司 简 介 营 业 执 照 上 传, 还 可 对 该 信 息 进 行 修 改 删 除 等 功 能 2 省 局 管 理 员 或 者 有 相 同 权 限 的 用 户 可 以 对 厂 商 进 行 资 质 评 定, 该 评 定 主 要 是 人 工 评 定 设 备 信 息 管 理 : 厂 商 依 据 平 台 对 接 规 范 实 现 平 台 对 接, 并 提 供 可 用 设 备 清 单 及 功 能 ; 省 局 对 厂 商 的 平 台 设 备 功 能 进 行 评 测, 评 测 通 过 后 入 选 可 用 设 备 列 表 主 要 功 能 为 : 新 建 设 备 修 改 删 除 导 入 审 核 查 询 功 能, 其 中 新 建 设 备 字 段 包 括 不 限 于 设 备 id 设 备 名 称 设 备 型 号 接 口 地 址 ; 审 核 功 能 主 要 是 对 新 增 的 设 备 进 行 审 核 成 功 案 例 管 理 :1 同 一 厂 商 的 不 同 系 统 接 入 使 用 时, 都 会 加 入 到 该 厂 商 的 成 功 案 例 ;2 合 作 后 系 统 自 动 将 建 设 单 位 使 用 单 位 录 入 成 功 案 例 中 主 要 功 能 为 : 新 增 修 改 删 除 查 询, 其 中 新 增 字 段 包 括 不 限 于 案 例 名 称 合 作 单 位 案 例 介 绍 客 户 评 价 : 显 示 过 往 合 作 期 间 的 考 核 结 果 和 客 户 评 价, 可 为 厂 商 提 供 接 入 证 明 和 服 务 质 量 评 价 数 据 投 标 人 应 图 示 及 文 字 描 述 厂 商 管 理 的 业 务 逻 辑 和 实 现 原 理 5.6.2 信 息 管 理 信 息 管 理 功 能 主 要 作 用 : 加 强 平 台 接 入 管 理, 为 监 控 和 系 统 对 接 提 供 基 础 条 件, 在 此 提 前 下 具 有 的 功 能 为 : 设 备 信 息 管 理 接 入 管 理 两 大 功 能 设 备 信 息 管 理 :1 按 地 市 对 服 务 器 终 端 的 信 息 进 行 分 类 管 理, 并 提 供 相 应 的 维 护 功 能 ;2 按 厂 商 管 理 单 位 对 负 责 人 信 息 进 行 分 类 管 理 并 提 供 相 应 的 维 护 功 能 主 要 功 能 为 : 新 建 修 改 删 除 导 入 查 询 ; 其 中 新 建 字 段 包 括 不 限 于 地 市 名 称 服 务 器 类 型 所 属 厂 商 厂 商 负 责 人 联 系 方 式 服 务 器 地 址 等 接 入 管 理 :1 地 市 负 责 人 向 省 局 提 交 平 台 接 入 的 完 整 申 请 信 息, 省 局 批 准 后 安 排 人 员 进 行 接 入 联 调 ;2 提 供 平 台 接 入 接 口 的 标 准 规 范 版 本 号 编 写 人 等 信 息 ;3 提 供 厂 商 服 务 器 接 入 管 理 平 台 的 接 口 功 能 主 要 功 能 为 : 新 建 接 入 申 请 审 批 接 入 申 请 新 建 接 口 信 息 修 改 接 口 信 息 删 除 接 口 信 息 查 询 ; 其 中 新 建 接 入 申 请 字 段 包 括 不 限 于 地 市 名 称 申 请 单 位 申 请 类 型 等, 31
新 建 接 口 信 息 字 段 包 括 不 限 于 接 口 名 称 接 口 版 本 上 传 接 口 文 档 等 投 标 人 应 图 示 及 文 字 描 述 信 息 管 理 的 业 务 逻 辑 和 实 现 原 理 5.6.3 平 台 监 控 平 台 监 控 功 能 的 主 要 作 用 : 实 时 监 控 业 务 相 关 的 要 素, 及 时 发 现 业 务 运 行 中 出 现 的 异 常 现 象 在 此 基 础 上 具 有 功 能 : 业 务 监 控 网 络 监 控 终 端 监 控 服 务 器 监 控 GIS 地 图 展 示 业 务 监 控 : 针 对 平 台 运 行 的 业 务 进 程 业 务 端 口 进 行 实 时 监 控 网 络 监 控 : 对 平 台 间 的 网 络 状 况 进 行 实 时 监 控, 实 时 展 现 平 台 之 前 的 网 络 通 信 状 态 终 端 监 控 : 针 对 Led 大 喇 叭 终 端 的 状 况 进 行 实 时 监 控 监 控 来 源 各 个 厂 商 的 终 端 管 理 系 统 的 数 据 和 第 三 方 系 统 ( 移 动 物 联 网 系 统 ) 的 数 据, 两 个 数 据 全 部 采 集 入 库 展 现 服 务 器 监 控 : 针 对 对 接 的 厂 商 服 务 器 和 中 控 服 务 器 的 在 线 状 况 进 行 实 时 监 控 GIS 地 图 展 示 : 以 GIS 地 图 的 方 式 来 显 现 终 端 服 务 器 状 况 信 息, 制 定 每 种 类 型 的 终 端 使 用 一 种 展 示 图 标, 展 示 范 围 分 为 省 市 县 三 个 层 次, 根 据 用 户 所 属 的 区 域 来 精 细 化 展 示, 并 可 通 过 放 大 地 图 进 行 更 加 精 确 到 村 级 别 的 展 示, 详 细 描 述 各 个 终 端 服 务 器 的 监 控 信 息, 包 括 不 限 于 在 线 网 络 情 况 接 口 情 况 等 投 标 人 应 图 示 及 文 字 描 述 平 台 监 控 的 业 务 逻 辑 和 实 现 原 理 5.6.4 考 核 管 理 考 核 管 理 功 能 主 要 作 用 : 通 过 考 核 管 理 系 统 对 厂 商 服 务 效 果 打 分, 促 使 厂 商 提 升 服 务 效 率 和 质 量 在 此 基 础 上 具 有 的 功 能 有 : 自 动 评 分 ( 即 为 客 观 评 分 ) 和 人 工 评 分 ( 主 观 评 分 ) 在 线 率 管 理 : 对 终 端 设 备 每 日 的 在 线 率 进 行 统 计, 结 果 入 库 该 结 果 由 系 统 按 照 规 则 自 动 统 计, 但 允 许 进 行 单 个 或 批 量 的 人 工 修 改, 所 有 修 改 须 记 录 日 志 报 修 登 记 : 系 统 可 接 受 厂 商 业 主 ( 各 建 设 单 位 ) 客 服 提 交 的 报 修 登 记 和 修 复 登 记, 登 记 操 作 须 保 留 完 整 日 志 记 录 投 诉 管 理 : 系 统 可 接 受 厂 商 业 主 ( 各 建 设 单 位 ) 客 服 提 交 的 投 诉 情 况, 投 诉 记 录 须 包 含 投 诉 人 详 细 信 息 投 诉 对 象 投 诉 事 由 登 记 人 员 处 理 过 程 处 理 意 见 处 理 结 果 等 相 关 信 息 报 警 管 理 : 当 全 系 统 或 单 个 厂 商 系 统 的 在 线 率 超 过 阈 值 时, 系 统 须 做 报 警 处 理, 每 次 报 警 状 态 变 更 都 需 记 录 日 志, 日 志 内 容 包 括 报 警 对 象 状 态 原 因 时 间 等 报 警 详 情 投 标 人 应 图 示 及 文 字 描 述 考 核 管 理 的 业 务 逻 辑 和 实 现 原 理 5.6.5 统 计 分 析 统 计 分 析 功 能 主 要 作 用 : 提 供 各 类 数 据 的 查 询 统 计 和 展 示 功 能 在 此 基 础 上 具 有 的 功 能 为 : 设 备 统 计 考 核 结 果 统 计 信 息 发 布 统 计 32
设 备 统 计 : 提 供 按 区 域 厂 商 状 态 时 间 段 等 条 件 对 终 端 服 务 器 状 况 进 行 查 询 统 计 和 展 示 功 能 维 修 统 计 : 提 供 按 区 域 厂 商 时 间 段 等 条 件 进 行 终 端 设 备 报 修 率 修 复 率 修 复 时 效 等 数 据 的 查 询 统 计 和 展 示 功 能 在 线 率 统 计 : 提 供 按 区 域 厂 商 时 间 段 等 条 件 进 行 终 端 设 备 在 线 率 的 查 询 统 计 和 展 示 功 能 终 端 发 布 成 功 率 统 计 : 提 供 按 区 域 厂 商 时 间 段 等 条 件 进 行 对 某 条 预 警 信 息 或 全 部 预 警 信 息 的 终 端 设 备 发 布 的 成 功 数 失 败 数 成 功 率 等 数 据 的 查 询 统 计 和 展 示 功 能 信 息 发 布 条 数 统 计 : 提 供 按 区 域 单 位 状 态 时 间 段 等 条 件 进 行 预 警 发 布 条 数 的 查 询 统 计 和 展 示 功 能 投 标 人 应 图 示 及 文 字 描 述 统 计 分 析 的 业 务 逻 辑 和 实 现 原 理 5.6.6 系 统 管 理 系 统 管 理 主 要 是 一 些 日 常 的 系 统 管 理 功 能, 主 要 功 能 有 : 用 户 管 理 日 志 审 计 终 端 类 型 配 置 业 务 数 据 查 询 常 规 系 统 设 置 功 能 阈 值 设 置 : 对 系 统 中 设 备 在 线 率 发 布 成 功 率 服 务 器 在 线 情 况 等 设 置 阈 值 ; 超 过 阈 值 时 触 发 系 统 报 警 参 数 设 置 : 对 系 统 中 需 要 管 理 的 各 类 参 数 进 行 设 置,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终 端 类 型 终 端 状 态 物 联 网 接 口 方 式 和 格 式 等 用 户 管 理 : 对 系 统 用 户 的 帐 号 密 码 说 明 备 注 角 色 权 限 等 进 行 管 理 日 志 审 计 : 对 用 户 登 录 行 为 操 作 行 为 等 进 行 记 录, 并 事 后 进 行 审 计 终 端 类 型 配 置 : 对 可 接 入 系 统 的 终 端 类 型 进 行 定 义,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显 示 屏 大 喇 叭 收 音 终 端 乡 镇 服 务 站, 提 供 不 同 厂 商 终 端 设 备 的 参 数 配 置 的 说 明 信 息 业 务 字 典 : 提 供 业 务 相 关 的 信 息 参 数 配 置 知 识 库 等 的 查 询 说 明 功 能 常 规 系 统 设 置 功 能 : 数 据 字 典 菜 单 配 置 知 识 库 角 色 设 置 等 常 规 设 置 投 标 人 应 图 示 及 文 字 描 述 系 统 管 理 的 业 务 逻 辑 和 实 现 原 理 6. 基 础 软 硬 件 配 置 要 求 本 项 目 硬 件 设 备 利 旧, 不 涉 及 硬 件 采 购 6.1 软 件 需 求 1) 支 持 Linux Windows 等 多 种 操 作 系 统 ; 2) 支 持 Oracle Mysql Sql server 数 据 库 ; 33
3) 支 持 Weblogic JBoss Tomcat 等 多 种 中 间 件 7. 项 目 管 理 7.1 项 目 组 织 与 实 施 为 了 更 好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有 效 的 管 理, 本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以 下 六 个 关 键 过 程 来 实 现 : 施 工 方 案 过 程 管 理 需 求 管 理 开 发 计 划 质 量 保 证 及 维 护 计 划 现 场 培 训 请 投 标 方 就 以 上 项 目 过 程, 阐 述 具 体 的 实 现 方 式 在 本 项 目 实 施 期 间, 投 标 人 需 满 足 以 下 要 求 : (1) 投 标 人 项 目 经 理 必 须 具 有 高 级 项 目 经 理 资 质 或 国 家 软 考 颁 发 的 系 统 分 析 师 或 系 统 架 构 设 计 师 资 质, 并 承 诺 在 项 目 交 付 期 间 非 不 可 抗 力 不 更 换 ; 否 则 按 照 中 标 价 10% 给 予 采 购 人 赔 偿 (2) 投 标 人 项 目 团 队 成 员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投 标 人 投 标 文 件 承 诺 的 项 目 人 员 组 成, 变 更 必 须 取 得 采 购 人 和 项 目 监 理 单 位 的 书 面 同 意 (3) 为 保 证 交 付 的 进 度, 投 标 人 需 编 制 详 细 的 项 目 实 施 计 划 投 标 人 需 按 照 项 目 实 施 计 划 配 置 足 够 的 人 员, 并 在 采 购 人 的 协 调 下 组 织 实 施, 现 场 安 装 人 员 须 熟 悉 系 统 架 构, 能 承 担 起 安 装 部 署 本 地 渠 道 接 入 收 集 本 地 个 性 化 需 求 等 任 务 投 标 人 须 配 备 足 够 的 研 发 及 美 工 人 员, 以 支 撑 个 性 化 界 面 的 开 发 需 求 以 及 其 他 必 须 的 支 撑 (4) 为 保 证 交 付 的 质 量 与 信 息 的 保 密, 项 目 开 发 现 场 全 部 使 用 采 购 人 提 供 的 设 备 与 场 地 ; 投 标 人 需 提 交 项 目 保 密 制 度, 并 承 诺 在 项 目 开 发 阶 段 组 织 至 少 5 名 以 上 的 研 发 人 员 驻 场 开 发, 研 发 人 员 必 须 是 公 司 正 式 员 工, 需 要 签 署 保 密 协 议 7.2 软 件 开 发 过 程 管 理 为 了 更 好 的 在 本 项 目 中 进 行 过 程 控 制, 确 保 产 品 在 软 件 开 发 的 每 一 个 阶 段 的 质 量 都 要 达 到 客 户 的 要 求, 需 要 投 标 方 详 细 讲 述 如 何 在 项 目 中 监 控 并 把 握 项 目 质 量 的 本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以 下 组 成 部 分 来 实 现 : 项 目 立 项 阶 段 需 求 分 析 阶 段 概 要 设 计 阶 段 34
详 细 设 计 阶 段 编 码 阶 段 程 序 代 码 标 准 程 序 代 码 注 释 标 准 集 成 测 试 阶 段 产 品 形 成 及 测 试 验 收 阶 段 其 他 日 常 工 作 请 投 标 方 就 以 上 开 发 过 程, 阐 述 具 体 的 工 作 内 容 7.3 项 目 管 理 方 法 与 质 量 控 制 投 标 方 需 要 就 以 下 方 面 进 行 具 体 阐 述 : 决 策 制 度 交 流 制 度 报 告 体 系 失 误 管 理 制 度 工 作 管 理 制 度 项 目 变 化 管 理 计 划 管 理 风 险 防 范 ( 目 标 风 险, 规 模 风 险, 质 量 风 险, 资 源 风 险, 管 理 风 险 ) 7.4 验 收 程 序 当 工 程 正 式 开 始 交 接 时, 双 方 成 立 工 程 交 接 验 收 评 定 小 组, 按 工 程 进 度 的 不 同 阶 段 以 及 各 业 务 子 系 统 的 不 同 内 容 进 行 评 定 验 收, 验 收 内 容 包 括 系 统 可 靠 性 测 试 维 护 性 测 试 功 能 性 测 试 稳 定 性 测 试 以 及 其 它 性 能 测 试 等, 具 体 步 骤 如 下 : (1) 成 立 工 程 交 接 验 收 小 组 ; (2) 制 定 各 部 分 验 收 标 准 ; (3) 按 标 准 进 行 各 业 务 系 统 验 收 ; (4) 按 标 准 进 行 系 统 整 体 验 收 ; (5) 整 理 验 收 报 告 ; (6) 签 订 工 程 验 收 书 面 材 料 ; (7) 举 行 工 程 总 交 接 仪 式 中 标 人 承 诺 在 验 收 时 提 供 本 项 目 相 关 的 全 部 开 发 环 境 和 源 代 码 开 发 文 档 等 相 关 材 料 35
7.5 文 档 要 求 投 标 人 需 要 根 据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的 各 个 阶 段 的 具 体 情 况, 列 出 所 需 文 档, 用 于 协 调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各 个 部 门 的 工 作 主 要 包 括 但 并 不 限 于 如 下 内 容 : 项 目 实 施 计 划 方 案 ; 实 施 过 程 文 档 ; 与 用 户 方 协 调 的 文 档 ; 项 目 管 理 文 档 ; 项 目 技 术 文 档 等 中 标 人 应 在 验 收 时 提 供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上 述 内 容 的 文 档 8. 项 目 培 训 要 求 投 标 人 必 须 根 据 标 书 采 购 的 系 统 及 采 用 的 相 关 技 术, 在 标 书 中 提 出 全 面 的 培 训 课 程 内 容 安 排, 随 投 标 文 件 一 起 提 交 投 标 人 必 须 将 详 细 的 培 训 课 程 以 及 所 需 时 间 表 交 给 用 户, 最 后 以 用 户 认 可 为 准 投 标 人 必 须 提 供 高 水 平 的 培 训 培 训 应 包 括 软 件 使 用 和 管 理 故 障 诊 断 和 排 除 等 投 标 人 必 须 为 所 有 被 培 训 人 员 提 供 培 训 用 网 络 环 境 文 字 资 料 和 讲 义 等 相 关 用 品 所 有 的 资 料 必 须 是 中 文 或 英 文 书 9. 项 目 售 后 服 务 要 求 投 标 人 需 承 诺 为 采 购 人 提 供 项 目 终 验 后 两 年 免 费 售 后 服 务, 其 中 包 括 系 统 维 护 BUG 修 改 跟 踪 检 测 等, 保 证 所 开 发 的 软 件 在 所 有 节 点 正 常 运 行 在 项 目 最 终 验 收 前, 采 购 人 提 出 项 目 软 件 需 改 进 时, 承 诺 免 费 修 改 和 完 善 ; 对 软 件 设 计 方 面 出 现 的 漏 洞, 免 费 进 行 修 改 和 升 级 系 统 出 现 故 障 时, 中 标 人 承 诺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派 相 关 技 术 人 员 到 现 场 上 门 服 务, 排 除 故 障, 并 分 析 故 障 原 因, 提 出 防 范 措 施 在 系 统 验 收 前, 技 术 响 应 时 间 在 2 小 时 内 派 技 术 人 员 现 场 解 决 ; 系 统 验 收 合 格 后 免 费 维 护 期 间, 投 标 人 要 提 供 7 24 小 时 4 小 时 内 技 术 响 应, 并 到 达 现 场 的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中 标 人 承 诺 终 身 提 供 免 费 的 技 术 指 导 和 咨 询 服 务, 通 过 现 场 技 术 支 持 电 话 技 术 支 持 电 子 邮 件 技 术 支 持 提 供 用 户 最 完 善 的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项 目 最 终 验 收 后, 采 购 人 如 对 该 系 统 增 加 功 能 而 需 进 行 软 件 升 级 时, 双 方 按 软 件 二 次 开 发 工 作 量 的 多 少 双 方 协 商 解 决 10. 知 识 版 权 需 求 为 加 强 软 件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和 支 持 正 版 化 工 作, 保 障 气 象 部 门 合 法 权 益, 明 确 以 下 内 容 : (1) 中 标 供 应 商 ( 即 软 件 公 司 ) 开 发 过 程 所 采 用 的 任 何 第 三 方 商 用 开 发 环 境 应 均 为 正 版 软 件, 不 存 在 侵 犯 第 三 方 知 识 产 权 的 行 为 (2) 中 标 供 应 商 ( 即 软 件 公 司 ) 开 发 该 项 目 过 程 所 产 生 的 软 件 程 序, 版 权 归 采 购 人 所 有 36
(3) 合 作 的 所 有 正 式 商 用 软 件 项 目, 中 标 供 应 商 均 应 承 诺 在 系 统 开 发 完 成 交 付 验 收 阶 段, 无 偿 向 采 购 人 提 供 完 整 正 确 的 代 码 以 供 备 案 和 审 查 (4) 如 出 现 侵 犯 第 三 方 知 识 产 权 等 纠 纷, 由 中 标 供 应 商 全 权 负 责, 由 此 造 成 的 相 关 损 害, 中 标 供 应 商 应 当 对 采 购 人 和 第 三 方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采 购 人 不 承 担 任 何 因 使 用 非 正 版 软 件 带 来 的 责 任 11. 其 他 说 明 11.1 服 务 期 : 项 目 必 须 在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90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供 货 实 施 培 训 并 进 行 初 验 ; 初 验 通 过 后 系 统 进 入 30 天 试 运 行 ; 试 运 行 期 满 后 10 个 工 作 日 内, 进 行 项 目 终 验 并 交 付 用 户 使 用 11.2 付 款 方 式 : 1) 合 同 签 署 生 效 后 的 十 个 工 作 日 内, 采 购 人 向 中 标 人 支 付 合 同 总 价 的 30% 作 为 合 同 预 付 款 2) 系 统 通 过 初 步 验 收 后 十 个 工 作 日 内, 采 购 人 向 中 标 人 支 付 合 同 总 价 的 60% 3) 系 统 通 过 最 终 验 收, 并 且 中 标 人 须 先 向 采 购 人 提 交 金 额 为 合 同 总 额 5% 有 效 期 为 两 年 的 银 行 质 量 保 函 后, 采 购 人 向 中 标 人 支 付 10% 的 合 同 款 4) 每 笔 款 项 支 付 前, 中 标 人 应 先 向 采 购 人 提 供 相 应 金 额 的 正 式 发 票 5) 本 合 同 的 付 款 时 间 为 采 购 人 向 政 府 采 购 支 付 部 门 提 出 支 付 申 请 的 时 间 ( 不 含 政 府 财 政 支 付 部 门 审 查 的 时 间 ) 包 组 6 山 区 气 象 预 报 预 警 监 控 评 估 系 统 1. 项 目 背 景 为 了 规 范 气 象 预 报 传 播, 确 保 公 众 能 够 及 时 准 确 地 获 取 各 级 气 象 主 管 机 构 所 属 的 气 象 台 站 依 法 发 布 的 气 象 预 报 预 警 信 息, 落 实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气 象 预 报 发 布 与 传 播 管 理 办 法 ( 中 国 气 象 局 第 26 号 令 ) 和 气 象 信 息 服 务 管 理 办 法 ( 中 国 气 象 局 第 27 号 令 ) 等 法 律 法 规,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委 托 广 东 省 气 象 防 灾 减 灾 协 会 对 部 分 公 共 媒 体 传 播 广 东 省 天 气 预 报 的 合 法 性 及 时 性 规 范 性 准 确 性 进 行 评 估, 拟 建 立 全 省 各 市 县 气 象 局 适 用 的 气 象 信 息 自 动 监 控 和 质 量 评 估 系 统, 通 过 对 网 站 手 机 客 户 端 等 各 类 社 会 传 播 媒 体 提 供 的 气 象 信 息 进 行 实 时 自 动 监 控 并 存 储, 评 价 其 提 供 气 象 信 息 服 务 的 合 法 性 及 时 性 准 确 性 和 规 范 性 2. 功 能 需 求 说 明 2.1 设 计 目 标 加 强 气 象 信 息 质 量 监 控, 切 实 履 行 对 气 象 预 报 发 布 和 传 播 的 监 督 管 理 职 能, 提 高 气 象 服 务 民 37
生 水 平, 确 保 百 姓 放 心 享 用 气 象 信 息 投 标 人 于 2015 年 8 月 份 前 完 成 山 区 气 象 预 报 预 警 评 估 监 控 系 统 的 搭 建, 并 能 正 常 持 续 运 行 2015 年 9 月 开 始 开 展 基 于 本 系 统 的 气 象 预 报 预 警 评 估 业 务 提 供 数 据 服 务, 系 统 上 线 ;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于 2015 年 10 月 前 完 成 对 该 项 目 的 验 收 投 标 人 从 2015 年 11 月 开 始 提 供 为 期 3 年 的 运 营 服 务, 提 供 系 统 运 行 维 护 升 级 等 服 务, 投 标 人 应 保 证 系 统 正 常 运 行, 并 每 月 向 采 购 人 提 交 监 控 结 果 的 原 始 数 据 和 统 计 数 据, 监 控 数 据 不 得 遗 漏, 满 足 采 购 人 的 开 展 服 务 监 控 和 评 估 的 需 要 2.2 总 体 设 计 原 则 项 目 设 计 上, 应 遵 循 现 代 化 的 软 件 开 发 思 想, 采 用 先 进 的 软 件 开 发 工 具 整 体 设 计 上, 应 遵 循 以 下 基 本 原 则 : 2.2.1 模 块 化 设 计 系 统 必 须 采 用 模 块 化 设 计 思 想, 将 整 个 系 统 划 分 为 各 个 相 对 独 立 又 相 互 关 联 的 功 能 模 块, 通 过 统 一 的 接 口 和 参 数 进 行 功 能 结 构 组 合 与 信 息 传 递, 满 足 动 态 功 能 扩 展 和 调 整 模 块 化 的 设 计 方 式, 不 仅 能 够 提 高 系 统 开 发 效 率, 也 为 未 来 系 统 功 能 扩 展 和 系 统 升 级 奠 定 良 好 基 础 2.2.2 参 数 化 设 计 在 系 统 建 设 过 程 中 尽 可 能 运 用 参 数 配 置 和 工 具 化 软 件 在 本 项 目 中, 能 够 针 对 监 控 网 站 和 手 机 终 端 APP 应 用 进 行 配 置, 将 配 置 信 息 界 面 化, 简 单 化 2.2.3 标 准 化 资 源 化 运 用 系 统 采 用 的 建 设 方 式 信 息 格 式 数 据 接 口 都 必 须 严 格 遵 照 国 际 国 家 部 和 省 厅 统 一 制 定 的 标 准, 使 本 系 统 能 够 和 其 他 各 业 务 系 统 进 行 充 分 的 资 源 利 用 和 共 享 2.2.4 易 用 性 与 友 好 性 系 统 设 计 上 必 须 遵 循 易 用 性 友 好 性 的 原 则 2.2.5 创 新 性 在 系 统 设 计 过 程 中, 设 计 单 位 可 以 发 挥 创 造 力, 在 所 要 求 的 基 本 框 架 要 求 下 做 到 创 新 2.2.6 数 据 取 证 系 统 能 够 准 确 无 误 的 实 现 监 控 页 面 气 象 数 据 及 手 机 客 户 端 气 象 数 据 抓 取, 并 能 支 持 分 钟 级 别 的 定 时 采 集, 同 时 对 网 站 及 手 机 客 户 端 数 据 显 示 页 面 进 行 截 屏 2.2.7 数 据 规 则 : 面 向 社 会 上 各 式 各 样 的 网 站 及 手 机 客 户 端 应 用, 需 要 采 用 通 用 的 规 则 引 擎 对 监 控 对 象 进 行 解 析, 要 求 在 网 站 或 手 机 客 户 端 进 行 升 级 或 变 更, 监 控 系 统 能 够 及 时 跟 进, 衔 接 变 更 前 后 数 据 2.2.8 采 集 性 能 38
监 控 对 象 涵 盖 市 场 上 大 部 分 网 站 和 手 机 客 户 端, 监 控 数 量 多, 系 统 应 该 支 持 同 一 时 刻 能 够 同 时 监 控 所 有 配 置 对 象, 在 设 计 上 需 要 考 虑 系 统 数 据 采 集 性 能, 也 需 要 考 虑 数 据 实 时 性 2.3 系 统 建 设 规 模 气 象 数 据 采 集 规 模 为 : 完 成 不 少 于 8 个 气 象 网 站 和 不 少 于 6 个 手 机 应 用 客 户 端 的 数 据 采 集 和 存 储 实 现 评 估 7 天 天 气 预 报 ( 以 评 估 对 象 提 供 的 天 数 为 准 ) 突 发 气 象 灾 害 预 警 信 号 和 天 气 实 况 7 天 天 气 预 报 需 要 记 录 要 素 :7 天 预 报 的 最 高 气 温 最 低 气 温 天 气 现 象 天 气 图 标 更 新 时 间 发 布 台 站 和 发 布 时 间 标 注 等 ; 采 集 突 发 气 象 灾 害 预 警 信 号 : 发 布 时 间 发 布 台 站 和 发 布 时 间 标 注 预 警 信 号 图 标 3. 项 目 功 能 需 求 3.1 信 息 采 集 实 现 对 网 站 手 机 客 户 端 等 各 类 社 会 传 播 媒 体 任 意 时 次 提 供 的 气 象 信 息 的 页 面 以 及 数 据 的 自 动 获 取, 并 可 根 据 需 要 设 定 获 取 频 次, 获 取 时 间 等 针 对 气 象 网 站 数 据 的 采 集 需 要 采 集 全 省 136 个 发 布 点 的 数 据, 包 括 市 县 区 主 要 采 集 数 据 包 括 : (1) 常 规 预 报 气 象 信 息 采 集 平 台, 定 时 获 取 指 定 网 站 手 机 客 户 端 的 常 规 天 气 预 报 数 据 主 要 包 括 最 高 气 温 最 低 气 温 天 气 现 象 天 气 图 标 更 新 时 间 发 布 台 站 和 发 布 时 间 标 注 等, 其 中 预 报 数 据 更 新 时 间 是 通 过 采 集 频 率 计 算 得 出 (2) 预 警 信 号 气 象 信 息 采 集 平 台, 定 时 获 取 指 定 网 站 手 机 客 户 端 的 突 发 气 象 灾 害 预 警 信 号 主 要 包 括 名 称 标 准 预 警 信 号 图 标 防 御 指 引 传 播 时 间 发 布 台 站 和 发 布 时 间 标 注 等, 其 中 预 警 信 号 数 据 更 新 时 间 是 通 过 采 集 频 率 计 算 得 出 (3) 天 气 实 况 气 象 信 息 采 集 平 台, 定 时 获 取 指 定 网 站 手 机 客 户 端 的 天 气 实 况 数 据, 并 通 过 采 集 频 率 计 算 出 网 站 和 手 机 客 户 端 的 天 气 实 况 更 新 时 间 (4) 生 活 指 数 气 象 采 集 平 台, 定 时 获 取 指 定 网 站 手 机 客 户 端 的 生 活 指 数 数 据, 并 通 过 采 集 频 率 计 算 出 网 站 和 手 机 客 户 端 的 生 活 指 数 更 新 时 间 (5) 数 据 存 储 采 集 数 据 平 台 要 做 到 采 集 频 率 可 配 置, 最 小 采 集 周 期 支 持 到 分 钟 对 网 站 及 手 机 客 户 端 数 据 39
进 行 日 志 数 据 存 储, 采 集 数 据 的 同 时 需 要 对 采 集 对 象 界 面 进 行 截 图, 并 将 截 图 文 件 与 采 集 数 据 一 一 绑 定, 最 后 形 成 统 计 分 析 数 据 源 3.2 质 量 评 估 通 过 气 象 采 集 平 台, 将 采 集 后 气 象 数 据 进 行 数 据 质 量 评 估, 通 过 数 据 规 则 引 擎 对 采 集 原 始 数 据 与 气 象 局 官 方 数 据 进 行 比 对, 对 数 据 进 行 及 时 性 评 估 规 范 性 评 估 合 法 性 评 估 准 确 性 评 估 (1) 及 时 性 评 估 实 现 记 录 社 会 传 播 媒 体 传 播 气 象 信 息 时 间 ( 包 括 7 天 预 报 突 发 气 象 灾 害 预 警 信 号 等 ) 与 当 地 气 象 机 构 所 属 气 象 台 站 发 布 的 时 间 ( 每 天 7 时 11 时 17 时 ) 的 差 值, 计 算 任 意 时 间 段 内 的 平 均 时 间 并 排 序, 评 估 其 及 时 性 (2) 规 范 性 评 估 实 现 记 录 社 会 传 播 媒 体 传 播 气 象 信 息 是 否 注 明 发 布 单 位 名 称 和 发 布 时 间 是 否 擅 自 更 改 气 象 预 报 内 容 和 结 论 天 气 图 标 是 否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等 事 项, 综 合 评 估 其 规 范 性 (3) 合 法 性 评 估 系 统 通 过 算 法 分 析 判 断 社 会 传 播 媒 体 传 播 气 象 信 息 的 来 源, 如 果 数 据 不 是 来 源 于 气 象 机 构, 则 提 示 非 法 发 布 初 判 结 果 (4) 准 确 性 评 估 a. 以 中 国 气 象 局 全 国 城 镇 天 气 预 报 质 量 国 家 级 检 验 方 案 为 评 分 标 准, 对 任 意 时 间 段 内 社 会 传 播 媒 体 传 播 气 象 信 息 ( 最 低 气 温 最 高 气 温 晴 雨 ) 的 准 确 性 进 行 评 估, 生 成 相 应 的 图 表 b. 与 当 地 气 象 台 站 发 布 的 天 气 预 报 要 素 相 比, 各 要 素 偏 差 的 大 小 3.3 统 计 分 析 对 网 站 及 手 机 客 户 端 APP 抓 取 的 日 志 数 据 进 行 分 析 统 计, 按 照 气 象 数 据 质 量 评 估 规 则, 对 采 集 后 的 数 据 进 行 规 则 运 算, 统 计 分 析 网 站 及 手 机 APP 数 据 的 及 时 性 规 范 性 合 法 性 及 准 确 性 : (1) 分 析 报 告 数 据 采 集 平 台 提 供 默 认 统 计 规 则, 对 采 集 后 的 数 据 按 照 规 则 进 行 数 据 过 滤 分 析, 自 动 生 成 excel 统 计 报 表, 系 统 统 计 分 析 模 块 提 供 查 看 下 载 (2) 综 合 分 析 针 对 采 集 的 原 始 网 站 和 APP 的 气 象 数 据, 进 行 综 合 评 估 报 告 统 计, 以 列 表 的 形 式 展 示 (3) 对 比 分 析 针 对 不 同 渠 道 不 同 评 价 指 标, 根 据 比 对 规 则, 对 采 集 的 数 据 进 行 对 比 分 析, 输 出 统 计 报 表 3.4 系 统 设 置 40
气 象 信 息 监 控 管 理 平 台 系 统 设 置, 主 要 通 过 创 建 系 统 用 户, 并 分 配 相 应 的 角 色, 通 过 角 色 来 分 配 系 统 访 问 权 限,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功 能 模 块 : (1) 权 限 管 理 针 对 系 统 的 菜 单 功 能 划 分 不 同 的 权 限 内 容 包 括 参 数 名 称 资 源 类 型 ( 菜 单 / 功 能 ) URL 地 址 等, 系 统 将 根 据 当 前 登 录 用 户 的 角 色 与 权 限 关 系 生 成 系 统 界 面 左 边 的 菜 单 列 表 (2) 角 色 管 理 该 模 块 提 供 对 管 理 系 统 的 用 户 角 色 的 管 理, 包 括 角 色 代 码 显 示 名 称 描 述 信 息 状 态 等 信 息 管 理 员 可 进 行 角 色 的 添 加 修 改 删 除 操 作, 并 可 进 行 资 源 授 权 (3) 用 户 管 理 对 气 象 监 控 管 理 系 统 的 用 户 进 行 管 理, 包 括 姓 名 邮 箱 手 机 号 账 号 状 态 创 建 时 间 描 述 等 信 息, 并 提 供 增 加 删 除 修 改 查 找 授 权 等 功 能 (4) 参 数 管 理 该 模 块 提 供 对 系 统 参 数 的 管 理, 包 括 参 数 名 称 参 数 值 等 信 息, 并 提 供 增 加 修 改 删 除 等 功 能 (5) 首 页 管 理 设 定 气 象 监 控 管 理 系 统 的 首 页 图 标, 控 制 用 户 访 问 图 标, 使 用 户 可 以 方 便 快 捷 地 进 入 常 用 功 能 模 块 (6) 监 控 管 理 系 统 提 供 可 视 化 操 作 界 面, 能 够 灵 活 配 置 添 加 删 除 监 控 网 站 手 机 客 户 端 及 采 集 频 率 配 置, 主 要 包 括 运 行 频 率 下 次 运 行 时 间 采 集 状 态 调 度 状 态 重 复 间 隔 持 续 时 间 天 数 / 周 数 间 隔 等 4. 性 能 需 求 4.1 稳 定 性 为 保 证 气 象 服 务 的 可 靠 性, 要 求 系 统 运 行 保 证 较 高 的 稳 定 性, 系 统 平 均 故 障 时 长 一 年 能 平 均 不 能 超 过 20 小 时 ( 即 一 年 之 内 基 本 只 允 许 出 现 一 次 的 服 务 器 故 障, 机 房 正 常 维 护 或 自 然 条 件 引 起 的 服 务 器 故 障 除 外 ) 4.2 数 据 抓 取 能 力 为 了 能 更 好 监 控 气 象 网 站 及 手 机 App, 设 计 方 在 保 证 数 据 抓 取 准 确 性 的 基 础 上, 应 尽 可 能 全 面 获 取 被 监 控 网 站 或 手 机 App 气 象 数 据, 同 时 也 需 要 考 虑 长 时 间 被 监 控 所 带 来 的 限 制 4.3 并 发 处 理 能 力 41
考 虑 到 市 场 上 有 很 多 发 布 气 象 信 息 的 网 站 和 手 机 APP, 且 未 来 可 能 会 继 续 增 长, 监 控 系 统 要 求 能 够 支 持 正 常 抓 取 且 无 数 据 延 误, 能 准 确 获 取 当 前 网 站 和 手 机 APP 气 象 数 据 4.4 安 全 性 设 计 方 应 当 保 证 业 务 系 统 平 台 的 安 全 性, 在 设 计 时 需 要 考 虑 网 络 攻 击 黑 客 入 侵 内 容 篡 改 病 毒 泛 滥 系 统 故 障 等 都 对 系 统 的 安 全 构 成 潜 在 的 威 胁, 避 免 因 人 为 或 非 人 为 因 素 造 成 的 安 全 事 故 保 证 较 高 的 用 户 认 证 授 权 和 访 问 控 制 水 平, 支 持 数 据 库 存 储 加 密, 数 据 交 换 的 信 息 包 加 密, 数 据 传 输 通 道 加 密, 需 采 用 MD5 加 密 算 法 5. 质 量 需 求 要 求 软 件 的 年 可 用 率 99.9%, 并 具 备 良 好 的 扩 展 性 可 维 护 性 可 移 植 性 为 保 证 业 务 系 统 运 行 的 稳 定 性, 系 统 正 常 运 行 所 需 的 管 理 运 营 维 护 等 有 关 的 全 部 软 件, 应 是 成 熟 正 版 的 软 件 系 统 标 准 化 要 求 : 所 有 各 项 软 件 开 发 工 具 和 系 统 开 发 平 台 应 符 合 我 国 国 家 标 准 信 息 产 业 部 颁 布 标 准 气 象 行 业 相 关 技 术 规 范 和 要 求 参 数 化 要 求 : 必 须 实 现 完 全 模 块 化 设 计, 支 持 参 数 化 配 置, 支 持 组 件 及 组 件 的 动 态 加 载 容 错 性 要 求 : 提 供 有 效 的 故 障 诊 断 及 维 护 工 具, 具 备 数 据 错 误 记 录 和 错 误 预 警 能 力 ; 具 备 较 高 的 容 错 能 力, 在 出 错 时 具 备 自 动 恢 复 功 能 安 全 性 要 求 : 用 户 认 证 授 权 和 访 问 控 制, 支 持 数 据 库 存 储 加 密, 数 据 交 换 的 信 息 包 加 密, 数 据 传 输 通 道 加 密, 采 用 MD5 加 密 算 法 信 息 安 全 测 评 : 系 统 需 要 通 过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验 收 测 评 6. 版 权 保 护 需 求 为 加 强 软 件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和 支 持 正 版 化 工 作, 保 障 气 象 部 门 合 法 权 益, 明 确 以 下 内 容 : (1) 中 标 人 ( 即 软 件 公 司 ) 开 发 过 程 所 采 用 的 任 何 第 三 方 商 用 开 发 环 境 应 均 为 正 版 软 件, 不 存 在 侵 犯 第 三 方 知 识 产 权 的 行 为 (2) 中 标 人 ( 即 软 件 公 司 ) 开 发 该 项 目 过 程 所 产 生 的 软 件 程 序, 版 权 归 采 购 人 所 有 (3) 合 作 的 所 有 正 式 商 用 软 件 项 目, 中 标 人 均 应 承 诺 在 系 统 开 发 完 成 交 付 验 收 阶 段, 公 开 所 有 源 代 码 以 供 备 案 和 审 查 (4) 如 出 现 侵 犯 第 三 方 知 识 产 权 等 纠 纷, 由 中 标 人 全 权 负 责, 由 此 造 成 的 相 关 损 害, 中 标 人 应 当 对 采 购 人 和 第 三 方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采 购 人 不 承 担 任 何 因 使 用 非 正 版 软 件 带 来 的 责 任 7 商 务 要 求 7.1 投 标 人 经 验 : 投 标 人 需 有 从 事 相 关 气 象 技 术 服 务 项 目 开 发 的 经 历 ; 42
7.2 人 员 要 求 : 至 少 4 人 以 上 的 项 目 技 术 服 务 开 发 人 员 ; 7.3 作 业 地 点 : 广 州 市 7.4 服 务 期 :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起 三 年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前 完 成, 提 供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起 三 年 的 升 级 维 护 服 务 7.5 付 款 方 式 : 合 同 签 订 后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支 付 合 同 总 额 的 30% 项 目 款, 系 统 初 验 收 合 格 后 支 付 合 同 总 额 的 60% 项 目 款, 系 统 上 线 正 常 运 行 后 支 付 余 款 10%, 付 款 日 期 以 采 购 方 向 财 政 部 门 申 请 付 款 之 日 为 准 中 标 人 应 在 余 款 支 付 前 向 采 购 人 交 纳 合 同 总 额 5% 的 质 量 保 证 金 7.6 验 收 要 求 : (1) 项 目 完 工 后 试 用 10 天, 采 购 人 应 组 织 验 收 工 作 (2) 中 标 人 应 负 责 在 项 目 验 收 时 将 系 统 的 全 部 有 关 产 品 说 明 书 安 装 手 册 技 术 文 件 资 料 及 安 装 验 收 报 告 等 文 档 汇 集 成 册 交 付 设 备 使 用 单 位 (3) 完 成 山 区 气 象 预 报 预 警 监 控 评 估 系 统 的 项 目 功 能 需 求 (4) 验 收 后, 中 标 人 须 进 行 相 关 设 备 软 件 使 用 培 训 7.7 售 后 服 务 要 求 : 投 标 人 应 提 供 3 年 的 系 统 运 行 维 护 升 级 等 服 务, 投 标 人 应 保 证 系 统 正 常 运 行, 并 每 月 向 采 购 人 提 交 监 控 结 果 的 原 始 数 据 和 统 计 数 据, 监 控 数 据 不 得 遗 漏, 满 足 采 购 人 的 开 展 服 务 监 控 和 评 估 的 需 要 包 组 7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气 象 探 测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一 采 购 项 目 技 术 规 格 参 数 及 要 求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内 容 : 在 现 有 的 多 源 数 据 及 多 源 数 据 服 务 的 基 础 上, 基 于 ETL 数 据 处 理 技 术,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的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数 据 资 源 和 软 件 平 台 等 建 设 成 果, 整 合 各 项 数 据 资 源, 依 托 气 象 部 门 的 业 务 专 网, 建 成 面 向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的 气 象 探 测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基 于 多 源 数 据 服 务, 采 用 OGC 标 准 服 务, 建 立 通 用 可 拓 展 的 基 础 数 据 服 务 二 三 维 一 体 化 平 台 在 此 基 础 上, 依 托 广 东 省 建 成 的 新 一 台 天 气 雷 达 组 网 平 台, 数 值 预 报 模 式 产 品 台 站 等 信 息 资 源, 结 合 GIS 信 息 服 务, 研 究 雷 达 组 网 二 三 维 显 示 等 工 作, 开 展 雷 达 组 网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研 究 另 外, 针 对 现 有 的 气 象 业 务 产 品, 使 用 先 进 的 二 三 维 建 模 及 可 视 化 技 术 手 段, 定 制 针 对 性 强 的 业 务 应 用, 从 而 形 成 地 理 信 息 综 合 服 务 能 力, 为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业 务 管 理 应 急 管 理 提 供 辅 助 决 策 支 持 1 需 求 清 单 情 况 如 下 : 43
序 号 1 2 名 称 多 源 气 象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数 据 库 建 设 气 象 探 测 基 础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3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建 设 4 雷 达 组 网 平 台 建 设 5 专 题 应 用 系 统 建 设 功 能 需 求 项 目 过 程 中 拟 采 用 ETL 技 术, 对 项 目 中 多 源 异 构 数 据 进 行 整 合 清 洗, 转 化, 最 中 转 变 成 为 定 义 的 仓 库 模 型, 将 数 据 加 载 到 数 据 仓 库 中 去 最 终 实 现 本 平 台 建 设 所 需 的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数 据, 主 要 有 矢 量 影 像 高 程 数 据 进 行 迁 移 基 础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包 括 二 维 气 象 平 台 三 维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以 及 平 台 门 户 网 站 的 建 设 项 目 针 对 NetCDF 气 象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开 展 业 务 系 统 建 设 主 要 工 作 包 括 :NetCDF 数 据 解 析,NetCDF 产 品 一 体 化 显 示, 平 球 面 交 互 式 体 建 模, 体 模 型 显 示 分 析, 三 维 时 序 预 演, 气 象 数 据 统 计 分 析 依 托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开 展 广 东 省 雷 达 组 网 平 台 建 设 雷 达 组 网 平 台 建 设 分 为 广 东 省 雷 达 站 台 站 分 布 图 展 示 及 查 询 ; 单 站 数 据 显 示 与 分 析 ; 雷 达 组 网 二 维 三 维 数 据 显 示 ; 属 性 值 查 询 统 计 四 个 模 块 依 托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开 展 面 雨 量 GPS/met 空 气 质 量 能 见 度 等 其 他 基 础 气 象 要 素 的 专 题 应 用 6 运 行 支 撑 软 硬 件 建 设 完 成 软 硬 件 建 设, 详 见 功 能 技 术 需 求 第 9 项 2 项 目 进 度 要 求 所 有 项 目 内 容 必 须 在 合 同 签 订 后 半 年 内 完 成 研 发 调 试 试 运 行 与 业 务 运 行, 第 二 年 免 费 维 护 一 年 项 目 具 体 进 度 要 求 见 表 表 项 目 进 度 表 项 目 内 容 阶 段 持 续 时 间 ( 月 ) 完 成 日 期 多 源 气 象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数 据 库 建 设 气 象 探 测 基 础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建 设 雷 达 组 网 平 台 建 设 专 题 应 用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整 体 集 成 开 发 3 调 试 1 试 运 行 2 开 发 4 调 试 1 试 运 行 2 开 发 4 调 试 1 试 运 行 2 开 发 2 调 试 1 试 运 行 2 开 发 3 调 试 1 试 运 行 2 调 试 和 试 运 行 2 44
项 目 整 体 运 行 3 招 标 演 示 需 求 业 务 运 行 以 功 能 技 术 需 求 第 6 项 内 容 为 需 求, 实 现 基 于 NETCDF 的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的 2 维 和 3 维 演 示 系 统 系 统 原 型 演 示, 不 得 使 用 ppt, 用 PPT 演 示 不 得 分, 现 场 演 示 时 间 为 15 分 钟, 其 中 10 分 钟 演 示,5 分 钟 专 家 提 问 二 功 能 技 术 需 求 1. 基 本 概 述 1.1 建 设 背 景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利 用 遥 感 遥 测 等 先 进 探 测 技 术 和 手 段, 建 成 现 代 化 程 度 较 高 的 气 象 综 合 探 测 网 自 动 站 等, 实 现 大 气 探 测 自 动 化, 增 强 对 天 气 气 候 气 象 灾 害 和 生 态 环 境 的 监 测 能 力, 建 设 完 善 与 维 护 气 象 信 息 网 络, 运 用 Internet 技 术, 建 成 一 个 覆 盖 全 省 山 区 的 气 象 信 息 网 络 系 统, 为 气 象 探 测 预 报 预 警 和 服 务 提 供 了 基 础 条 件, 本 系 统 将 充 分 利 用 气 象 数 据 资 源 互 联 网 资 源, NASA 资 源, 天 地 图 资 源 和 广 东 省 地 理 信 息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的 建 设 成 果, 实 现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数 据 采 集 建 库 和 发 布 通 过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气 象 探 测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 以 下 简 称 气 象 探 测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 的 初 步 建 设, 并 后 续 不 断 深 入 挖 掘, 拓 展 功 能, 以 提 升 气 象 局 的 工 作 效 能 在 气 象 局 的 业 务 管 理 过 程 中, 基 于 地 理 信 息 对 各 气 象 站 监 测 站 进 行 管 理, 更 加 直 观 形 象 应 急 方 面, 基 于 地 理 信 息 位 置 信 息, 实 现 灾 害 的 预 报, 更 加 直 观 便 捷 在 业 务 分 析 方 面, 基 于 地 理 信 息 技 术, 进 行 缓 冲 区 叠 加 等 空 间 分 析, 利 用 三 维 平 台 实 现 数 值 预 报 分 析 雷 达 组 网 分 析 面 雨 量 分 析 洪 水 淹 没 分 析 内 涝 分 析 等 值 线 分 析 等, 以 辅 助 气 象 灾 害 预 警, 提 高 气 象 灾 害 预 报 精 准 度, 以 辅 助 广 东 省 政 府 应 急 决 策 1.2 总 体 目 标 在 现 有 的 多 源 数 据 及 多 源 数 据 服 务 的 基 础 上, 基 于 ETL 数 据 处 理 技 术,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的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数 据 资 源 和 软 件 平 台 等 建 设 成 果, 整 合 各 项 数 据 资 源, 依 托 气 象 部 门 的 业 务 专 网, 建 成 面 向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的 气 象 探 测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基 于 多 源 数 据 服 务, 采 用 OGC 标 准 服 务, 建 立 通 用 可 拓 展 的 基 础 数 据 服 务 二 三 维 一 体 化 平 台 在 此 基 础 上, 依 托 广 东 省 建 成 的 新 一 台 天 气 雷 达 组 网 平 台, 数 值 预 报 模 式 产 品 台 站 等 信 息 资 源, 结 合 GIS 信 息 服 务, 研 究 雷 达 组 网 二 三 维 显 示 等 工 作, 开 展 雷 达 组 网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研 究 另 外, 针 对 现 有 的 气 象 业 务 产 品, 使 用 先 进 的 二 三 维 建 模 及 可 视 化 技 术 手 段, 定 制 针 对 性 强 的 业 务 应 用, 从 而 形 成 地 理 信 息 综 合 服 务 能 力, 为 广 东 1 45
省 气 象 局 业 务 管 理 应 急 管 理 提 供 辅 助 决 策 支 持 1.3 建 设 内 容 (1) 多 源 气 象 基 础 信 息 数 据 库 建 设 采 用 气 象 数 据 资 源 互 联 网 资 源,NASA 资 源, 天 地 图 资 源 和 广 东 省 地 理 信 息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的 建 设 成 果, 结 合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现 有 的 专 题 数 据 成 果, 建 成 广 东 省 多 源 气 象 基 础 信 息 数 据 库, 具 体 内 容 包 括 : 1 基 础 地 理 空 间 数 据 :DEM 影 像 矢 量 2 气 象 相 关 专 题 数 据 整 理 : 影 像 库 气 象 业 务 库 组 网 库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NetCDF 库 专 题 资 料 3 进 行 数 据 管 理 系 统 建 设, 实 现 数 据 的 建 库 管 理 及 更 新 维 护 (2) 气 象 探 测 基 础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软 件 建 设 平 台 建 设 基 于 OGC 标 准, 实 现 面 向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提 供 地 图 浏 览 地 名 查 询 专 题 信 息 加 载 空 间 分 析 等 在 线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并 提 供 标 准 服 务 接 口, 支 持 其 它 气 象 专 业 应 用 系 统 的 对 接 按 照 面 向 服 务 构 架 (SOA) 的 基 本 思 想 和 方 法, 完 成 门 户 网 站 系 统 建 设 开 发 支 持 一 系 列 互 操 作 接 口 规 范 的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基 础 软 件 平 台 服 务 运 维 管 理 软 件 及 二 次 开 发 接 口 库 (3)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建 设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建 设 主 要 包 括 对 基 于 NetCDF 的 数 值 模 式 产 品 可 视 化 研 究 和 分 析 等 基 于 NETCDF 技 术, 将 日 本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JMA) 基 于 CHAF 的 逐 时 预 报 产 品 海 洋 预 报 产 品 (Ocean) 海 浪 预 报 产 品 (Wave) 国 家 局 T639 广 州 热 带 所 的 Grapes 模 式 欧 洲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ECMWF) 环 境 数 值 预 报 模 式 ( 热 带 所 的 GRACES 和 国 家 局 CMA 模 式 ) 等 8 类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进 行 格 式 转 换 写 入 NetCDF 库 通 过 数 据 统 一 的 服 务, 标 准 的 数 据 接 口 将 实 时 和 历 史 的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管 理 起 来 (4) 雷 达 组 网 平 台 建 设 雷 达 组 网 平 台 建 设 是 在 多 源 气 象 基 础 信 息 数 据 库 建 设 和 气 象 探 测 基 础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的 基 础 上, 依 托 二 维 三 维 一 体 化 平 台, 展 示 广 东 省 雷 达 组 网 分 布 台 站 等 信 息, 完 成 对 组 网 台 站 的 信 息 查 询 同 时, 在 此 基 础 上, 开 展 雷 达 基 础 数 据 解 析 及 可 视 化 工 作, 同 时, 研 究 组 网 雷 达 拼 图 算 法, 展 示 单 站 组 网 雷 达 数 据 特 征 (5) 专 题 应 用 系 统 建 设 雷 达 组 网 平 台 建 设 内 部 是 在 二 维 三 维 一 体 化 平 台 基 础 上, 开 展 对 面 雨 量 计 算 GPS/MET 空 气 质 量 能 见 度 等 业 务 专 题 应 用 (6) 运 行 支 持 环 境 建 设 46
运 行 支 持 环 境 建 设 是 平 台 建 设 和 运 行 的 底 层 基 础 项 目 将 充 分 考 虑 系 统 性 能, 本 着 既 保 证 数 据 生 产 安 全 满 足 应 用 需 求, 又 保 证 成 本 节 约 的 原 则, 适 当 采 购 必 需 软 件 设 施 :GIS 软 件 操 作 系 统 数 据 库 等 2. 总 体 设 计 需 求 2.1 建 设 原 则 2.1.1 总 体 原 则 采 用 科 学 主 流 符 合 发 展 方 向 的 创 新 思 路, 遵 从 优 先 整 体 设 计 原 则, 考 虑 到 平 台 建 设 的 复 杂 性, 所 以 本 项 目 建 设 在 统 一 规 划, 统 一 指 导 的 前 提 下 必 须 进 行 分 步 实 施,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科 学 合 理 地 规 划, 确 定 项 目 建 设 的 目 标, 分 步 实 施 分 级 投 入, 采 取 边 建 设 边 应 用 边 完 善 的 策 略, 逐 步 完 成 从 提 供 数 据 服 务 到 提 供 在 线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实 现 空 间 信 息 资 源 及 气 象 专 题 数 据 的 集 成 和 应 用 2.1.2 设 计 原 则 (1) 先 进 性 原 则 采 用 当 前 最 新 通 用 的 硬 件 平 台 和 空 间 数 据 库 引 擎, 采 用 先 进 的 生 产 技 术 建 设 方 案 作 业 工 艺 建 库 标 准, 保 证 系 统 的 稳 定 性 成 熟 性 的 同 时, 要 具 有 一 定 的 先 进 性, 以 保 证 系 统 的 长 期 发 展 需 要 (2) 标 准 规 范 性 原 则 数 据 库 建 设 应 遵 循 和 执 行 国 家 和 行 业 统 一 标 准 和 规 范 数 据 分 层 分 类 与 编 码 精 度 符 号 等 标 准 尽 可 能 参 照 已 有 的 标 准 在 无 标 准 规 范 时, 应 根 据 广 东 省 实 际 情 况 制 订 可 行 的 技 术 标 准 (3) 适 用 原 则 平 台 的 数 据 库 建 设 应 建 成 全 方 位 动 态 的 实 时 和 准 时 地 为 领 导 和 政 府 宏 观 决 策 提 供 科 学 的 基 础 数 据, 为 各 专 业 经 济 部 门 提 供 空 间 数 据 的 基 础 支 撑, 扩 大 服 务 领 域 提 供 有 效 的 应 用 机 制 (4) 可 扩 充 性 原 则 平 台 在 设 计 上 充 分 考 虑 系 统 数 据 和 系 统 功 能 的 扩 展, 必 须 能 方 便 地 实 现 资 源 整 合 数 据 库 的 管 理, 使 平 台 具 有 数 据 的 自 适 用 性, 方 便 扩 展 新 数 据 的 接 入 管 理 与 应 用 服 务 (5) 安 全 保 密 性 原 则 采 用 严 格 的 安 全 保 密 措 施 和 脱 密 处 理 手 段, 去 掉 涉 密 信 息, 降 低 空 间 精 度 位 置, 设 置 多 级 安 全 机 制, 明 确 各 级 工 作 人 员 的 职 责, 保 证 各 司 其 职 各 负 其 责, 确 保 数 据 的 安 全 获 取 与 应 用 2.2 总 体 体 系 架 构 采 用 面 向 服 务 的 体 系 架 构, 面 向 气 息 各 种 专 题 应 用 提 供 基 础 信 息 服 务 47
根 据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气 象 探 测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的 建 设 目 标 和 建 设 内 容, 平 台 的 总 体 框 架 设 计 如 图 2-1 所 示, 包 括 支 撑 层 数 据 层 平 台 服 务 层 和 应 用 层 四 个 层 次 图 0-1 平 台 总 体 框 架 设 计 图 2.2.1 支 撑 层 支 撑 层 是 平 台 运 行 的 支 撑 与 保 障, 包 括 平 台 的 法 规 及 标 准 体 系 和 运 行 环 境 体 系 两 部 分 其 中, 法 规 及 标 准 体 系 包 括 平 台 运 行 的 组 织 机 构 保 障 体 系 运 维 管 理 保 障 体 系 政 策 法 规 体 系 以 及 数 据 服 务 应 用 标 准 规 范 体 系 运 行 环 境 体 系 建 设 包 括 硬 件 设 备 系 统 软 件 网 络 环 境 及 安 防 等 其 中, 硬 件 及 网 络 包 括 服 务 器 网 络 存 储 备 份 设 备 等 ; 系 统 软 件 包 括 操 作 系 统 数 据 库 GIS 平 台 等 ; 安 防 及 灾 备 包 括 存 储 备 份 设 备 安 全 系 统 等 2.2.2 数 据 层 数 据 层 是 服 务 层 的 基 础, 指 为 服 务 层 提 供 数 据, 包 括 基 础 地 理 空 间 数 据 影 像 库 气 象 业 务 数 据 雷 达 组 网 数 据 NetCDF 数 据 及 专 题 资 料 数 据 等, 其 中 基 础 地 理 空 间 数 据 包 括 公 益 服 务 平 台 NASA 国 土 数 据 服 务 平 台 天 地 图 国 家 测 绘 局 等 提 供 的 数 据 ; 其 它 气 象 相 关 数 据 包 括 广 东 省 在 48
业 务 过 程 中 形 成 的 空 间 和 非 空 间 数 据 2.2.3 平 台 服 务 层 平 台 服 务 层 是 平 台 建 设 的 核 心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在 线 服 务 系 统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其 中, 在 线 服 务 系 统 包 含 目 录 和 元 数 据 服 务 (CSW) 网 络 地 图 瓦 片 服 务 (WMTS) 地 名 地 址 服 务 (WFS-G) 网 络 地 图 服 务 (WMS) 网 络 要 素 服 务 (WFS) 网 络 覆 盖 服 务 (WCS) 空 间 分 析 服 务 (WPS) 和 用 户 权 限 管 理 服 务 等 ;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包 括 权 限 管 理 监 控 管 理 日 志 管 理 等 ; 2.2.4 应 用 层 应 用 层 是 基 于 服 务 层 提 供 的 功 能, 开 发 可 直 接 操 作 使 用 的 门 户 网 站 平 台 门 户 系 统 为 统 一 访 问 界 面, 对 外 提 供 数 据 服 务 接 口 和 功 能 服 务 接 口 ; 用 户 既 可 通 过 门 户 网 站 使 用 平 台 提 供 的 在 线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也 可 通 过 调 用 平 台 提 供 的 功 能 接 口, 基 于 平 台 提 供 的 SDK, 快 速 构 建 业 务 应 用 系 统 2.3 总 体 技 术 路 线 2.3.1 基 于 ETL 技 术, 构 建 气 象 专 题 数 据 库 由 于 项 目 过 程 中 数 据 来 源 广 泛, 数 据 多 样 性, 异 构 性, 冗 余 性 等 特 质, 项 目 拟 采 用 ETL 技 术, 严 格 遵 守 OGC 标 准, 按 照 国 家 及 广 东 省 相 关 数 据 标 准 规 范, 将 广 东 省 公 益 服 务 平 台 NASA 国 土 数 据 服 务 平 台 天 地 图 等 广 泛 的 数 据 来 源 中, 通 过 数 据 抽 取 转 换 清 洗 等 操 作 过 程, 最 终 部 署 至 气 象 局 业 务 专 网 目 的 端 数 据 库 系 统 中 从 而 能 在 门 户 中 进 行 展 示 查 询 统 计 空 间 分 析 等 操 作 2.3.2 采 用 SOA 技 术 搭 建 气 象 探 测 基 础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平 台 在 技 术 方 案 上 采 用 开 放 式 架 构, 保 证 平 台 的 兼 容 性, 利 用 市 面 上 常 见 平 台 的 优 势 和 特 长 解 决 具 体 问 题, 做 到 各 类 优 势 技 术 的 集 中 服 务, 确 保 平 台 的 先 进 性 和 完 善 性 平 台 采 用 面 向 服 务 架 构 (SOA) 的 理 念 与 方 法, 设 计 融 共 享 服 务 提 供 方 使 用 方 和 管 理 方 为 一 体 的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总 体 架 构, 实 现 基 于 统 一 注 册 和 分 级 授 权 的 服 务 组 织 模 式 与 运 营 管 理 机 制, 完 成 地 理 信 息 资 源 与 服 务 的 管 理 调 度 及 动 态 装 配 采 用 Web Service 等 开 放 式 标 准 协 议, 设 计 便 于 服 务 描 述 发 布 发 现 和 调 用 的 技 术 结 构 与 接 口, 以 分 建 共 享 权 威 数 据 由 权 威 部 门 维 护 的 原 则 对 气 象 局 各 部 门 专 题 数 据 发 布 服 务 进 行 节 点 改 造, 形 成 分 布 式 地 理 信 息 共 享 与 应 用 开 发 环 境 2.3.3 基 于 开 源 技 术 实 现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平 台 (1) 开 发 框 架 选 择 考 虑 跨 平 台 应 用 因 素, 采 用 Java 的 Web 技 术, 实 现 语 言 为 Java, 软 件 架 构 采 用 J2EE 体 系 进 行 构 建, 便 于 实 现 跨 平 台 与 互 操 作 J2EE 是 一 种 利 用 Java 2 平 台 来 简 化 企 业 解 决 方 案 的 开 发 49
部 署 和 管 理 相 关 的 复 杂 问 题 的 体 系 结 构 J2EE 核 心 是 一 组 技 术 规 范 与 指 南, 其 中 所 包 含 的 各 类 组 件 服 务 架 构 及 技 术 层 次, 均 有 共 通 的 标 准 及 规 格, 让 各 种 依 循 J2EE 架 构 的 不 同 平 台 之 间, 存 在 良 好 的 兼 容 性 (2)GIS 平 台 选 择 基 于 Web Service 技 术,SOA 体 系 架 构, 参 照 OGC 标 准 服 务 规 范 建 设, 实 现 了 空 间 信 息 资 源 分 布 式 管 理 集 中 共 享 与 服 务, 集 中 体 现 了 多 源 异 构 在 线 共 享, 多 维 集 成 动 态 更 新 的 共 享 服 务 特 点 有 很 多 优 秀 的 开 源 GIS 平 台, 它 们 支 持 多 种 地 理 数 据 格 式, 支 持 跨 平 台, 同 时, 它 们 通 过 插 件 体 系 支 持 功 能 扩 展 等 基 于 开 源 在 项 目 管 理 过 程 中 有 较 多 的 优 势, 项 目 利 于 定 制, 便 于 管 理, 项 目 拟 采 用 这 些 开 源 GIS 平 台 3. 关 键 技 术 分 析 3.1 支 持 跨 平 台 服 务 体 系 本 系 统 拟 采 用 跨 平 台 服 务 体 系 结 构, 支 持 Windows Linux 运 行 环 境 采 用 跨 平 台 的 优 势 在 于 不 依 赖 硬 件 平 台, 可 以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选 择 合 适 的 系 统 平 台 环 境 3.2 多 源 异 构 数 据 管 理 技 术 目 前 在 地 理 信 息 空 间 数 据 方 面, 具 备 大 量 不 同 类 型 分 布 式 异 构 地 理 信 息 源, 如 数 据 库 数 据 文 件 地 图 瓦 片 等, 它 们 是 由 不 同 的 商 业 组 织 政 府 部 门 企 业 和 个 人 根 据 应 用 需 求 在 不 同 的 数 据 库 管 理 系 统 中 创 建 并 维 护 许 多 应 用 所 需 的 数 据 可 能 来 自 不 同 数 据 源, 这 涉 及 到 不 同 数 据 源 之 间 的 地 理 信 息 的 共 享 和 集 成, 而 实 现 地 理 信 息 共 享 的 根 本 解 决 办 法 是 地 理 信 息 源 之 间 具 备 互 操 作 能 力 为 了 解 决 多 源 异 构 空 间 数 据 互 操 作 问 题, 需 要 研 究 了 异 构 空 间 数 据 转 换 方 法 与 标 准 以 及 异 构 空 间 数 据 网 络 服 务 与 互 操 作 方 法 3.3 海 量 数 据 高 效 调 度 与 显 示 对 于 大 规 模,TB 级 地 理 数 据 气 象 数 据 等 的 高 效 调 度, 实 现 海 量 数 据 高 效 高 度 与 显 示 3.4 二 三 维 一 体 化 管 理 与 分 析 二 三 维 一 体 化 技 术 体 系 能 保 证 二 维 与 三 维 GIS 技 术 的 无 缝 融 合, 包 括 : 二 维 与 三 维 在 数 据 模 型 数 据 存 储 方 案 数 据 管 理 符 号 可 视 化 和 分 析 功 能 的 一 体 化, 实 现 二 三 维 联 动, 提 供 海 量 二 维 数 据 直 接 在 三 维 场 景 中 的 高 性 能 可 视 化 二 维 分 析 功 能 在 三 维 场 景 中 的 直 接 操 作 和 越 来 越 丰 富 的 三 维 分 析 功 能 3.5 三 维 平 面 球 面 一 体 化 表 达 从 数 据 管 理 的 角 度 讲, 实 现 了 地 理 数 据 二 三 维 气 象 数 据 成 果 数 据 的 统 一 目 录 管 理 50
从 数 据 展 示 的 角 度 讲, 在 二 维 与 三 维 之 间, 可 实 现 各 种 气 象 类 型 数 据 的 集 成 化 显 示 从 二 维 的 角 度 来 讲, 将 二 维 的 地 理 底 图 雷 达 站 点 信 息 气 象 产 品 数 据 集 中 显 示, 能 够 全 方 位 了 解 气 象 的 动 态, 为 气 象 信 息 综 合 分 析 提 供 了 科 学 的 依 据 从 三 维 的 角 度 来 讲, 三 维 场 景 中 地 表 的 地 形 高 程 模 型 雷 达 站 点 模 型 的 建 立, 体 模 型 的 建 立 与 显 示 都 能 够 在 同 一 个 场 景 中 一 体 化 的 展 示 出 来, 相 互 间 不 存 在 缝 隙 或 与 实 际 不 符 的 情 况, 能 完 整 的 反 应 出 该 区 域 的 全 部 空 间 信 息, 能 够 更 加 生 动 展 现 气 象 特 征 3.6 基 于 硬 件 加 速 的 三 维 体 模 型 可 视 化 当 前 需 要 处 理 的 体 数 据 空 间 范 围 规 模 越 来 越 大, 精 度 要 求 越 来 越 高, 面 对 如 此 庞 大 的 体 数 据, 传 统 体 视 化 技 术 绘 制 效 率 始 终 不 尽 如 人 意, 难 以 满 足 实 际 应 用 中 的 实 时 绘 制 和 交 互 处 理 的 需 求 而 且 现 有 的 相 关 GIS 软 件 对 于 大 规 模 体 数 据 的 可 视 化 很 难 达 到 较 高 的 实 时 性 和 灵 活 的 交 互 项 目 拟 采 用 现 有 图 形 硬 件 的 加 速 方 法, 利 用 体 数 据 多 级 分 块 的 结 构 模 型, 实 现 大 规 模 气 象 风 暴 体 数 据 的 绘 制 实 时 高 效 的 动 态 剖 切 分 析 4. 多 源 气 象 探 测 地 理 信 息 数 据 库 建 设 需 求 4.1 多 源 地 理 信 息 数 据 库 建 设 需 求 项 目 中, 面 临 基 础 数 据 来 源 广 泛 复 杂 的 问 题, 导 致 数 据 出 现 冗 余 地 理 基 础 数 据 来 源 主 要 包 括 : 公 益 服 务 平 台 NASA 国 土 数 据 服 务 平 台 天 地 图 国 家 测 绘 局 等 提 供 的 数 据 按 照 基 础 数 据 类 型 来 可 分 为 :Dem 数 据 影 像 数 据 矢 量 数 据 其 中, 矢 量 数 据 包 括 国 家 区 划 线 省 市 县 级 行 政 区 划 线 及 地 名 等, 主 要 包 含 地 名 点 区 界 线 数 据 和 区 数 据 项 目 过 程 中 拟 采 用 ETL 技 术, 对 项 目 中 多 源 异 构 数 据 进 行 整 合 清 洗, 转 化, 最 中 转 变 成 为 定 义 的 仓 库 模 型, 将 数 据 加 载 到 数 据 仓 库 中 去 最 终 实 现 本 平 台 建 设 所 需 的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数 据, 主 要 有 矢 量 影 像 高 程 数 据 进 行 迁 移 数 据 类 型 数 据 来 源 及 名 称 数 据 内 容 DEM 数 据 影 像 数 据 矢 量 数 据 广 东 省 DEM 数 据 NASA DEM 数 据 天 地 图 DEM 数 据 广 东 省 影 像 数 据 天 地 图 影 像 数 据 广 东 省 矢 量 数 据 天 地 图 矢 量 数 据 广 东 省 范 围 中 国 范 围 内 30 米 分 辨 率 数 据 中 国 范 围 内 DEM 服 务 数 据 广 东 省 范 围 全 球 范 围 内 天 地 图 广 东 省 矢 量 电 子 地 图 数 据, 地 图 要 素 包 括 境 界 与 政 区 地 名 等 天 地 图 公 益 网 提 供 的 矢 量 地 图 数 据, 包 括 行 政 51
区 划 线 注 记 等 公 益 服 务 平 台 国 土 数 据 服 务 平 台 矢 量 数 据 测 绘 局 地 图 数 据 气 象 站 点 数 据 公 益 平 台 提 供 的 地 图 服 务 瓦 片 数 据 国 土 数 据 服 务 平 台 提 供 的 瓦 片 数 据 国 家 测 绘 局 提 供 的 全 国 地 图 数 据 全 国 各 类 气 象 站 点 数 据 广 东 省 各 类 气 象 站 点 数 据 4.2 影 像 库 建 设 需 求 影 像 库 数 据 库 所 管 理 的 信 息, 包 括 : 不 同 分 辨 率 的 原 始 影 像 成 果 影 像 数 据 ( 正 射 影 像 成 果 影 像 等 ) 以 及 相 关 的 其 他 属 性 信 息 气 象 数 据 影 像 库 主 要 是 来 源 不 同 的 卫 星 遥 感 影 像 航 空 影 像 数 据, 如 卫 星 云 图 雷 达 图 像 等 气 象 影 像 数 据 的 格 式 主 要 有 GIF JPEG PNG BMP TIFF 和 Geotiff 等 其 中 气 象 业 务 中 涉 及 到 的 影 像 主 要 是 : 通 过 气 象 卫 星 探 测 获 得 的 各 种 观 测 资 料 及 其 产 品 资 料 气 象 卫 星 分 静 止 气 象 卫 星 和 极 轨 气 象 卫 星 两 类 由 这 两 类 气 象 卫 星 直 接 获 取 的 资 料 称 为 卫 星 气 象 原 始 资 料 对 原 始 资 料 进 行 处 理 后 形 成 的 加 工 产 品 称 之 为 卫 星 气 象 产 品 卫 星 气 象 产 品 内 容 十 分 丰 富, 大 致 可 划 分 为 三 大 类, 即 图 像 产 品 定 量 产 品 图 形 和 分 析 产 品 影 像 库 的 功 能 主 要 实 现 : 多 源 影 像 数 据 的 管 理, 快 速 存 取 影 像 数 据, 图 像 工 程 子 工 程 图 像 工 作 区 的 组 织 与 调 度, 时 态 数 据 的 管 理, 影 像 空 间 数 据 交 换 与 共 享 : 能 够 支 持 各 类 图 像 数 据 文 件 影 像 库 建 设 的 关 键 技 术 是 基 于 文 件 和 数 据 库 的 存 储 管 理 技 术 实 现 多 源 异 构 的 动 态 时 空 影 像 数 据 的 一 体 化 组 织 与 管 理 影 像 数 据 库 的 组 织 是 影 像 数 据 库 效 率 的 关 键, 为 了 获 得 高 效 率 的 存 取 速 度, 在 数 据 的 组 织 上 使 用 了 金 字 塔 数 据 结 构 和 网 格 分 块 数 据 结 构 4.3 雷 达 组 网 库 建 设 需 求 雷 达 气 象 资 料 : 通 过 气 象 雷 达 探 测 获 得 的 有 关 降 水 暴 雨 台 风 冰 雹 和 龙 卷 风 等 强 对 流 天 气 的 时 空 分 布 铅 直 结 构 资 料 新 一 代 天 气 雷 达 资 料 可 分 为 基 数 据 和 产 品 基 数 据 包 括 PPI RHI CAPPI VCS 方 式 的 回 波 强 度 径 向 速 度 和 谱 宽 数 据 ; 产 品 主 要 是 从 基 数 据 反 演 得 到 的 各 类 图 象 产 品, 包 括 物 理 量 产 品 自 动 识 别 产 品 和 风 场 反 演 产 品 雷 达 组 网 库 建 设 主 要 包 括 全 国 天 气 雷 达 站 点 数 据, 雷 达 单 站 基 数 据, 雷 达 组 网 基 数 据 及 其 他 52
雷 达 站 拼 图 数 据 等 天 气 雷 达 站 点 数 据 主 要 包 括 雷 达 站 点 地 理 经 纬 坐 标, 站 点 代 号 站 点 名 称 等 基 础 信 息 雷 达 单 站 基 数 据 主 要 包 括 新 一 代 天 气 雷 达 组 网 产 生 的 雷 达 基 数 据 主 要 包 括 基 本 反 射 率 组 合 放 射 率 风 速 率 垂 直 剖 面 等 dbz 数 据 雷 达 组 网 基 数 据 主 要 包 括 由 雷 达 单 站 数 据 拼 接 而 成 的 组 网 数 据 可 依 照 雷 达 类 型 单 站 号 组 网 数 据 进 行 区 分 管 理, 可 采 用 开 源 轻 量 级 数 据 库 进 行 入 库 管 理 4.4 气 象 业 务 库 建 设 需 求 气 象 专 题 数 据 来 源 广 泛 种 类 丰 富 格 式 多 样 根 据 气 象 数 据 的 应 用 需 求, 依 托 原 有 的 广 东 省 气 象 探 测 数 据 中 心 的 数 据 中 心, 从 中 抽 取 本 项 目 所 需 要 的 业 务 数 据, 并 通 过 空 间 分 离, 入 气 象 业 务 库 建 设 该 业 务 库, 同 步 高 效 性 和 正 确 性 是 作 为 首 要 因 素, 才 能 确 保 本 项 目 中 的 数 据 实 时 和 准 确 4.4.1 气 象 资 料 的 分 类 广 东 省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所 涉 及 到 气 象 资 料 的 分 类 列 表 如 下 : 1. 地 面 气 象 资 料 2. 高 空 气 象 资 料 3. 海 洋 气 象 资 料 4. 气 象 辐 射 资 料 5. 农 业 气 象 和 生 态 气 象 资 料 6. 大 气 成 分 资 料 7. 雷 达 气 象 资 料 8. 卫 星 气 象 资 料 9. 气 象 灾 害 资 料 10. 其 它 资 料 上 述 各 类 气 象 观 测 资 料 和 产 品 是 系 统 传 输 处 理 的 主 要 信 息 对 象, 包 括 国 内 的 观 探 测 资 料 和 产 品, 也 包 括 部 分 全 球 观 探 测 资 料 和 产 品 气 象 观 探 测 资 料 和 产 品 来 源 于 气 象 观 探 测 系 统 气 象 业 务 服 务 系 统 全 球 数 据 交 换 和 其 他 方 式 获 取 的 气 象 资 料 4.4.2 全 省 台 站 信 息 按 类 型 分 为 : 测 站 业 务,0 公 报 站,A 国 家 站,B 区 域 站,C 沿 海 区 域 站,D 区 域 梯 度 观 测 站,E 海 岛 自 动 站,F 广 州 范 围 热 岛 观 测 站,G 浮 标 站,H 石 油 平 台,I 土 壤 自 动 站,J 沿 海 梯 度 观 测 塔,K 能 见 度 站,L 探 空 站,M 粤 港 澳 合 作,N 香 港 澳 门 自 动 站,O 水 文 站,P 高 空 站,Q 精 细 化,R 气 溶 胶,S 灰 霾 预 53
报 站,T 船 舶 站,U 公 路 交 通 站,V 生 物 舒 适 度 仪,W 回 南 天 观 测 站 它 作 为 基 础 的 台 站 信 息 库, 做 为 气 象 站 的 基 础 点 表 4.4.3 基 础 气 象 实 况 数 据 气 象 实 况 数 据 是 通 过 固 定 的 气 象 观 测 站 按 照 一 定 的 时 间 频 率 ( 如 5 分 钟 1 小 时 ) 观 测 的 最 新 气 象 数 据, 包 括 地 面 基 础 气 象 要 素 温 压 湿 风 云 能 天 等 基 础 要 素 它 是 所 有 的 气 象 台 站 的 基 础 表, 也 作 为 本 项 目 中 最 重 要 的 数 据 表 它 将 依 托 原 有 的 广 东 省 气 象 探 测 数 据 中 心 的 数 据 中 心, 抽 取 相 应 的 实 况 数 据, 整 理 入 库 4.4.4 全 省 实 况 预 警 信 号 和 应 急 响 应 预 警 信 号 包 含 : 台 风 预 警 级 别 台 风 预 警 状 态 ; 暴 雨 预 警 级 别 暴 雨 预 警 状 态 ; 高 温 预 警 级 别 高 温 预 警 状 态 ; 寒 冷 预 警 级 别 寒 冷 预 警 状 态 大 雾 预 警 级 别 ; 大 雾 预 警 状 态 灰 霾 预 警 级 别 ; 灰 霾 预 警 状 态 雷 雨 大 风 预 警 级 别 ; 雷 雨 大 风 预 警 状 态 道 路 结 冰 预 警 级 别 ; 道 路 结 冰 预 警 状 态 冰 雹 预 警 级 别 ; 冰 雹 预 警 状 态 森 林 火 险 预 警 级 别 森 林 火 险 预 警 状 态 等 等 应 急 响 应 与 此 类 似 依 托 原 有 的 广 东 省 气 象 探 测 数 据 中 心 的 数 据 中 心 数 据, 进 行 空 间 分 离 处 理 后 入 业 务 库 4.4.5 闪 电 定 位 系 列 分 别 包 含 了 : 国 家 局 组 建 的 全 闪 系 统, 主 要 包 含 广 东 省 地 区, 部 分 覆 盖 广 西 ; 由 东 莞 牵 头 组 建 的 VIASALA 闪 电 系 统, 覆 盖 粤 港 澳 地 区 ; 由 广 东 省 局 引 入 的 EN 闪 电 系 统, 覆 盖 华 南 区 域 需 要 将 这 3 类 闪 电 数 据 进 行 定 位 计 算, 并 分 别 入 库 4.4.6 水 文 水 位 监 测 数 据 包 含 水 文 部 门 的 水 文 数 据 以 及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组 建 的 水 文 雨 量 数 据, 建 设 有 空 间 特 征 的 水 文 数 据 表 和 水 文 雨 量 表 4.4.7 探 空 产 品 依 托 原 有 的 广 东 省 气 象 探 测 数 据 中 心 的 数 据 中 心 数 据, 将 探 空 产 品 进 行 空 间 定 位 后 分 离 处 理 再 入 业 务 库 4.4.8 GPS/MET 依 托 原 有 的 广 东 省 气 象 探 测 数 据 中 心 的 数 据 中 心 数 据, 将 GPS/MET 进 行 空 间 定 位 后 分 离 处 理 再 入 业 务 库 4.4.9 浮 标 站 和 船 舶 站 依 托 原 有 的 广 东 省 气 象 探 测 数 据 中 心 的 数 据 中 心 数 据, 将 浮 标 站 和 船 舶 站 分 别 进 行 空 间 定 位 后 分 离 处 理 再 入 业 务 库 4.4.10 空 气 质 量 和 气 溶 胶 54
依 托 原 有 的 广 东 省 气 象 探 测 数 据 中 心 的 数 据 中 心 数 据, 清 理 国 家 局 下 发 的 全 国 气 溶 胶 资 料 以 及 本 省 的 气 溶 胶 资 料, 从 外 网 下 载 的 实 况 空 气 质 量 数 据, 从 环 保 部 门 获 取 的 实 况 空 气 质 量, 分 别 进 行 整 合 和 校 准, 入 业 务 库 4.4.11 回 南 天 资 料 表 依 托 原 有 的 广 东 省 气 象 探 测 数 据 中 心 的 数 据 中 心 数 据, 将 回 南 天 站 点 和 回 南 天 对 应 的 基 础 要 素 分 别 进 行 空 间 定 位 后 分 离 处 理 再 入 业 务 库 4.4.12 精 细 化 天 气 预 报 ( 中 央 台 指 导 产 品 ) 依 托 原 有 的 广 东 省 气 象 探 测 数 据 中 心 的 数 据 中 心 数 据, 将 国 家 局 下 发 的 中 央 台 指 导 预 报 产 品 分 别 进 行 空 间 定 位 后 分 离 处 理 再 入 业 务 库 4.4.13 精 细 化 天 气 预 报 ( 中 央 台 共 享 产 品 精 细 化 城 镇 ) 依 托 原 有 的 广 东 省 气 象 探 测 数 据 中 心 的 数 据 中 心 数 据, 将 国 家 局 下 发 的 城 镇 精 细 化 产 品 和 本 省 上 传 的 城 镇 精 细 化 预 报 产 品 分 别 进 行 空 间 定 位 后 分 离 处 理 再 入 业 务 库 4.4.14 指 导 预 报 精 细 化 天 气 预 报 依 托 原 有 的 广 东 省 气 象 探 测 数 据 中 心 的 数 据 中 心 数 据, 将 本 省 下 发 精 细 化 指 导 预 报 订 正 产 品 进 行 空 间 定 位 后 分 离 处 理 再 入 业 务 库 4.4.15 灰 霾 天 气 预 报 依 托 原 有 的 广 东 省 气 象 探 测 数 据 中 心 的 数 据 中 心 数 据, 将 本 省 上 行 北 京 的 灰 霾 天 气 预 报 进 行 空 间 定 位 后 分 离 处 理 再 入 业 务 库 4.4.16 空 气 质 量 预 报 依 托 原 有 的 广 东 省 气 象 探 测 数 据 中 心 的 数 据 中 心 数 据, 将 本 省 上 行 北 京 的 空 气 质 量 预 报 和 广 州 市 局 制 作 的 全 省 空 气 质 量 指 导 预 报 产 品 分 别 进 行 空 间 定 位 后 分 离 处 理 再 入 业 务 库 4.4.17 海 洋 预 报 依 托 原 有 的 广 东 省 气 象 探 测 数 据 中 心 的 数 据 中 心 数 据, 将 本 省 制 作 的 近 海 海 岛 预 报 南 海 海 洋 指 导 预 报 产 品 分 别 进 行 空 间 定 位 后 分 离 处 理 再 入 业 务 库 4.5 NetCDF 库 建 设 需 求 基 于 NetCDF 技 术, 将 日 本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JMA) 基 于 CHAF 的 逐 时 预 报 产 品 海 洋 预 报 产 品 (Ocean) 海 浪 预 报 产 品 (Wave) 国 家 局 T639 广 州 热 带 所 的 Grapes 模 式 欧 洲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ECMWF) 环 境 数 值 预 报 模 式 ( 热 带 所 的 GRACES 和 国 家 局 CMA 模 式 ) 等 8 类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进 行 格 式 转 换 写 入 NetCDF 库 通 过 统 一 的 服 务, 标 准 的 接 口 将 实 时 和 历 史 的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管 理 起 来 (1) 产 品 的 收 集 和 管 理 55
不 同 的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由 不 同 的 数 值 预 报 中 心 生 成, 产 品 的 频 次 和 来 源 差 异 较 大, 因 此 需 要 建 立 不 同 产 品 的 收 集 处 和 管 理 模 块, 将 上 述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在 处 理 前 段 统 一 收 集 和 管 理 (2)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的 解 码 不 同 的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数 据 格 式 不 同, 尚 未 实 现 统 一 的 数 据 格 式 存 储, 需 要 对 各 类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进 行 格 式 解 码, 为 建 立 统 一 的 NetCDF 产 品 库 提 供 数 据 接 入 支 持 (3)NetCDF 库 文 件 的 建 立 不 同 的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的 预 报 要 素 预 报 实 效 以 及 预 报 频 次 不 同, 无 法 建 立 统 一 的 完 全 一 样 的 基 础 库 文 件, 需 要 根 据 具 体 的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开 发 基 于 配 置 文 件 的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的 NetCDF 库 文 件 (4)NetCDF 库 的 数 据 接 入 在 数 据 解 码 和 NetCDF 文 件 库 建 立 的 基 础 上, 基 于 数 据 流 实 现 各 类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数 据 的 实 时 接 入 和 管 理 ; 同 时 将 写 入 时 间 写 入 状 态 信 息 以 及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的 元 信 息 写 入 NetCDF 库 文 件, 为 基 于 NetCDF 的 数 据 服 务 提 供 基 础 数 据 支 持 4.6 专 题 资 料 库 建 设 需 求 专 题 数 据 主 要 指 气 候 资 源 动 态 专 题 信 息 数 据, 气 候 灾 害 动 态 专 题 信 息 数 据, 全 球 气 候 变 化 综 合 信 息 数 据 此 类 数 据 为 气 象 文 献 资 料, 不 具 备 空 间 特 征 专 题 资 料 库 要 管 理 的 内 容 包 括 专 题 数 据 包 括 基 础 资 料 专 项 数 据 产 品 降 水 专 题 数 据 干 旱 专 题 数 据 水 文 专 题 等 专 题 数 据 主 要 以 文 本 文 档 图 件 等 形 式 存 在, 专 题 资 料 的 管 理 以 及 数 据 组 织 采 用 基 于 文 件 系 统 的 方 式 进 行 管 理 4.7 数 据 管 理 系 统 需 求 4.7.1 ETL 数 据 抽 取 清 理 入 库 随 着 所 拥 有 的 气 象 数 据 量 急 剧 增 加, 气 象 数 据 质 量 问 题 是 制 约 数 据 应 用 的 瓶 颈 之 一, 特 别 是 在 进 行 大 量 气 象 数 据 集 成 时, 由 于 录 入 数 据 源 的 复 杂 性, 其 中 包 括 滥 用 缩 写 词 数 据 输 入 错 误 数 据 中 的 内 嵌 控 制 信 息 重 复 记 录 丢 失 值 拼 写 变 化 过 时 的 编 码 等, 给 气 象 数 据 集 成 和 气 象 数 据 库 的 创 建 与 维 护 都 带 来 非 常 大 的 困 难 因 此, 应 该 提 供 数 据 清 洗 机 制 本 次 项 目 拟 从 来 自 多 种 数 据 源 ( 异 构 的 GIS 数 据 文 档 数 据 影 像 数 据 ) 的 数 据 库 中 将 数 据 抽 取 清 洗 再 入 库 数 据 清 洗 不 仅 是 简 单 的 用 优 质 数 据 更 新 记 录, 还 应 涉 及 数 据 的 分 解 与 重 组 在 数 据 清 洗 环 节 上, 不 单 提 供 通 用 的 GIS 数 据 清 洗 ( 包 括 脏 数 据 修 改 数 据 检 查 乱 码 清 洗 等 ), 将 脏 数 据 转 化 为 满 足 数 据 质 量 要 求 的 数 据 ; 同 时, 提 供 可 扩 展 的 清 洗 机 制, 提 供 支 持 特 定 业 务 数 据 的 自 定 义 清 洗 规 则 接 口, 如 插 件 的 形 式 基 于 工 作 流 的 流 程 56
图 9 数 据 清 洗 过 程 图 对 于 用 户 和 特 定 业 务 领 域 的 数 据 清 洗, 数 据 管 理 系 统 拟 支 持 用 户 编 写 插 件, 其 函 数 接 口 要 符 合 GIS 平 台 插 件 接 口 规 范, 然 后 注 册 到 GIS 平 台 的 功 能 元 数 据 库, 以 供 用 户 按 需 加 载 该 插 件 用 户 把 具 体 业 务 领 域 的 插 件 注 册 到 GIS 平 台 后, 数 据 的 清 洗 流 程 采 用 分 层 的 设 计 思 想 : 前 面 的 处 理 层 为 后 面 的 处 理 层 提 供 相 对 干 净 的 数 据, 后 面 的 处 理 层 基 于 前 面 的 做 进 一 步 的 清 洗, 如 图 9 所 示 在 整 个 数 据 清 洗 的 过 程 中, 提 供 元 数 据 管 理 清 洗 规 则 存 于 元 数 据 库 中, 以 提 供 调 度 程 序 调 度 执 行 以 及 后 续 的 跟 踪 和 修 改 元 数 据 库 中 有 日 志 元 数 据, 记 录 各 数 据 清 洗 规 则 的 执 行 情 况, 以 供 用 户 查 看 数 据 管 理 系 统 将 原 始 数 据 加 工 处 理 成 符 合 各 类 测 绘 规 范 的 数 据, 用 于 发 布 成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主 要 功 能 模 块 如 下 : 4.7.2 矢 量 数 据 管 理 数 据 入 库 : 将 矢 量 数 据 进 行 入 库 操 作, 入 库 时 需 要 保 持 原 数 据 的 空 间 参 考 数 据 精 度 拓 扑 关 系 以 及 属 性 信 息 同 时 支 持 转 入 SHP 等 其 他 格 式 空 间 矢 量 数 据 ; 数 据 加 载 : 将 已 经 入 库 的 矢 量 数 据 加 载 到 地 图 视 图 进 行 显 示, 能 够 实 现 对 地 图 的 放 大 缩 小 漫 游 以 及 拾 取 查 询 ; 数 据 移 除 : 将 已 经 入 库 的 矢 量 数 据 进 行 删 除 移 除 等 ; 同 时 可 对 当 前 地 图 视 图 中 已 加 载 的 数 据 进 行 移 除 操 作, 此 操 作 将 不 影 响 数 据 库 中 的 数 据 存 储 矢 量 数 据 编 辑 : 具 备 点 线 面 对 象 的 空 间 信 息 编 辑 与 处 理 功 能, 数 据 检 查 与 处 理 功 能, 以 及 各 种 编 辑 操 作 的 撤 销 与 恢 复 功 能 具 备 属 性 项 的 插 入 删 除 修 改 功 能, 在 数 据 编 辑 过 程 中 检 验 非 法 属 性 值 的 功 能, 以 及 利 用 查 询 函 数 批 量 更 新 地 物 属 性 记 录 的 功 能 数 据 转 换 : 是 指 将 某 种 格 式 的 地 理 数 据 无 损 转 换 为 要 求 的 目 标 格 式 的 地 理 数 据 4.7.3 数 据 提 取 具 备 定 制 条 件 下 的 不 同 范 围 不 同 形 式 不 同 尺 度 不 同 内 容 以 及 给 定 属 性 条 件 空 间 条 件 的 数 据 提 取 功 能 57
选 择 要 素 范 围 数 据 提 取 辅 助 用 户 在 视 图 中 选 择 要 素, 弹 出 数 据 提 取 界 面, 辅 助 用 户 选 取 提 取 的 图 层 设 置 每 个 图 层 的 属 性 过 滤 条 件 设 置 目 标 文 件 格 式 及 目 标 文 件 路 径, 执 行 数 据 提 取 功 能 将 指 定 图 层 的 数 据 导 出 到 指 定 位 置 矩 形 范 围 数 据 提 取 辅 助 用 户 在 视 图 中 绘 制 矩 形 范 围, 弹 出 数 据 提 取 界 面, 执 行 数 据 提 取 多 边 形 范 围 数 据 提 取 辅 助 用 户 在 视 图 中 绘 制 多 边 形 范 围, 弹 出 数 据 提 取 界 面, 执 行 数 据 提 取 属 性 提 取 提 供 属 性 提 取 界 面, 辅 助 用 户 选 取 图 层 设 置 图 层 过 滤 条 件 设 置 目 标 文 件 格 式 及 目 标 文 件 路 径, 执 行 属 性 提 取 功 能 将 指 定 图 层 的 数 据 导 出 到 指 定 位 置 4.7.4 数 据 查 询 和 分 析 功 能 具 备 属 性 关 键 字 查 询 定 制 查 询 空 间 选 择 查 询 空 间 关 系 查 询 及 结 果 可 视 化 功 能 ; 距 离 面 积 体 积 以 及 角 度 的 量 算 功 能 ; 具 备 多 个 数 据 集 的 无 缝 叠 加 功 能, 可 进 行 集 成 显 示 空 间 关 系 比 较 属 性 关 系 比 较 等 ; 具 备 缓 冲 分 析 功 能, 能 够 对 一 组 或 一 类 地 物 按 缓 冲 距 离 条 件 建 立 缓 冲 区 多 边 形 图, 并 与 指 定 图 层 进 行 叠 加 分 析 ; 具 备 数 据 分 层 分 类 型 显 示 的 控 制 功 能 1) 点 缓 冲 查 询 2) 坐 标 缓 冲 查 询 3) 选 择 要 素 缓 冲 分 析 4) 量 算 4.7.5 瓦 片 数 据 管 理 1) 矢 量 配 图 方 案 支 持 矢 量 数 据 配 图 设 计, 进 行 符 号 化, 最 终 制 作 矢 量 数 据 集 的 过 程 中, 我 们 采 用 配 图 方 案 的 方 法 来 记 录 数 据 的 配 置 方 式 和 符 号 化 方 案 当 其 它 数 据 需 要 进 行 配 图 和 符 号 化 时, 可 直 接 利 用 已 经 建 立 的 配 图 方 案 进 行 快 速 符 号 化, 从 而 达 到 满 意 的 地 图 视 觉 效 果 配 图 方 案 可 以 重 复 应 用 与 矢 量 地 图 的 符 号 化 2) 瓦 片 数 据 及 生 产 能 够 支 持 多 样 化 的 瓦 片 数 据 生 产 与 管 理 方 式, 支 持 基 于 矢 量 配 图 方 案 的 电 子 地 图 瓦 片 生 产 按 区 域 范 围 生 产 和 更 新 瓦 片 功 能 对 于 其 他 GIS 产 品 的 配 图 文 件 也 可 接 入 到 系 统 中, 如 直 接 读 取 ArcGIS 配 置 好 的 MXD 58
能 够 支 持 影 像 瓦 片 数 据 的 生 产, 按 区 域 范 围 生 产 和 更 新 瓦 片 功 能 能 够 支 持 三 维 模 型 瓦 片 数 据 的 生 产 与 管 理 三 维 地 形 瓦 片 数 据 的 生 产 与 管 理 3) 金 字 塔 方 案 在 制 作 瓦 片 数 据 集 前, 需 要 制 定 金 字 塔 数 学 基 础 方 案 系 统 提 供 了 针 对 各 种 比 例 尺 或 精 度 数 据 的 金 字 塔 数 学 基 础 方 案 供 用 户 选 择, 用 户 也 可 以 新 建 保 存 制 定 的 金 字 塔 数 学 基 础 方 案 同 一 个 方 案 可 以 用 于 多 个 瓦 片 数 据 集 的 制 作 4) 界 线 管 理 用 户 可 以 设 定 需 要 制 作 的 数 据 集 范 围, 只 选 取 该 范 围 内 已 加 载 的 部 分 源 数 据 来 制 作 瓦 片 数 据 集 ; 系 统 提 供 了 不 同 的 范 围 供 用 户 选 择, 用 户 也 可 以 新 建 保 存 设 定 的 数 据 集 界 线, 界 线 是 数 据 集 方 案 的 一 部 分, 可 以 用 于 多 个 瓦 片 数 据 集 的 制 作 5) 水 印 方 案 水 印 是 在 生 产 瓦 片 数 据 集 的 时 候, 在 瓦 片 上 生 成 能 够 看 到 的 半 透 明 图 片 或 者 文 字, 这 些 图 片 和 文 字 通 常 带 有 版 权 意 义 或 者 标 志 含 义 6) 任 务 管 理 大 数 据 量 的 数 据 集 制 作 通 常 会 花 费 较 长 的 时 间, 如 果 制 作 过 程 中 断, 往 往 需 要 重 头 开 始, 这 样 会 造 成 工 作 量 的 浪 费, 为 此 本 软 件 引 入 了 任 务 机 制, 将 一 个 数 据 集 制 作 过 程 看 成 一 个 任 务, 当 这 个 任 务 中 断 后, 下 一 次 可 以 继 续 进 行 ; 用 户 可 以 添 加 多 个 任 务 执 行, 当 一 个 任 务 完 成 之 后, 程 序 会 自 动 执 行 下 一 个 任 务, 这 样 就 让 用 户 能 够 更 加 方 便 灵 活 安 全 的 控 制 整 个 瓦 片 数 据 集 制 作 过 程 在 制 作 数 据 集 过 程 中 用 户 可 以 启 动 停 止 任 务, 实 时 查 看 任 务 的 状 态 以 达 到 用 户 能 持 续 制 作 瓦 片 数 据 集 的 目 的 4.7.6 多 时 相 数 据 集 管 理 多 时 相 数 据 集 是 表 现 数 据 不 同 时 期 的 版 本, 为 空 间 数 据 加 入 时 间 感 知 能 力, 并 支 持 按 时 间 灵 活 控 制 事 态 数 据 显 示, 展 示 时 间 信 息 中 的 潜 在 规 律 支 持 创 建 矢 量 影 像 多 时 相 瓦 片 数 据 集, 并 进 行 管 理 4.7.7 数 据 更 新 数 据 管 理 系 统 需 要 实 时 更 新 数 据 以 保 证 用 户 需 要 对 此, 对 数 据 更 新 做 全 面 分 析, 提 出 完 整 数 据 更 新 方 案 和 实 施 工 具 对 已 经 入 库 的 矢 量 数 据 进 行 更 新, 可 通 过 数 据 编 辑 属 性 编 辑 等 操 作 实 现 对 数 据 的 更 新 支 持 对 矢 量 影 像 瓦 片 数 据 集 的 创 建 删 除 设 置 版 本 转 入 数 据 等 功 能 支 持 瓦 片 数 据 的 更 新, 每 个 瓦 片 数 据 可 以 通 过 行 列 号 进 行 唯 一 的 标 示, 同 时 每 个 瓦 片 数 据 也 59
会 带 一 个 时 间 标 示 根 据 瓦 片 唯 一 标 示, 瓦 片 时 间 可 以 形 成 每 个 瓦 片 数 据 的 演 变 过 程, 一 个 瓦 片 会 代 表 一 块 特 定 的 地 理 区 域, 换 言 之 瓦 片 数 据 的 演 变 过 程 也 就 是 该 地 理 区 域 变 化 的 过 程 5.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需 求 基 础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包 括 二 维 气 象 平 台 三 维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以 及 平 台 门 户 网 站 的 建 设 5.1 平 台 门 户 网 站 平 台 门 户 网 站 是 政 府 各 部 门 用 户 登 录 访 问 数 据 和 调 用 服 务 的 唯 一 入 口 气 象 探 测 基 础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通 过 门 户 网 站 实 现 单 点 登 录 和 一 站 式 服 务 气 象 探 测 基 础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的 主 要 功 能 也 是 门 户 网 站 集 中 展 示, 包 括 用 户 管 理 目 录 管 理 数 据 和 服 务 查 询 等 政 务 版 门 户 结 构 如 错 误! 未 找 到 引 用 源 所 示 : 图 0-1 门 户 网 站 结 构 图 5.1.1 门 户 首 页 规 定 了 本 门 户 所 有 的 栏 目 情 况 的 初 步 展 示, 提 供 一 站 式 用 户 登 录 功 能 5.1.2 电 子 地 图 通 过 调 用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浏 览 显 示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数 据 ( 包 括 矢 量 数 据 影 像 数 据 地 形 数 据 等 ), 地 名 地 址 三 维 地 图 和 兴 趣 点 数 据 地 图 浏 览 包 括 放 大 缩 小 漫 游 操 作, 用 户 可 以 在 可 视 化 的 图 形 界 面 下 进 行 搜 索 查 询 和 快 速 定 位 可 以 进 行 距 离 量 算 和 基 本 的 空 间 分 析 操 作 等 1) 视 图 操 作 通 用 电 子 地 图 操 作 提 供 常 用 的 GIS 地 图 操 作 功 能, 包 括 显 示 全 图 放 大 缩 小 地 图 漫 游 测 量 距 离 测 量 面 积 清 除 高 亮 显 示 打 印 地 图 等 等 同 时 包 含 影 像 矢 量 三 维 三 种 地 图 切 换 2) 搜 索 搜 索 是 在 电 子 地 图 栏 目 的 基 础 上 叠 加 气 象 专 题 数 据, 并 能 够 对 查 询 结 果 进 行 地 图 定 位, 同 时 60
提 供 周 边 查 询 等 功 能, 查 询 周 边 的 详 细 分 类 信 息 3) 专 题 地 图 定 制 通 过 该 模 块, 用 户 可 叠 加 气 象 专 题 数 据, 实 现 快 速 生 成 专 题 地 图 4) 地 图 标 绘 用 户 可 以 在 地 图 对 确 定 的 位 置 进 行 标 绘, 并 添 加 标 题 及 备 注 信 息 包 含 点 标 绘 线 标 绘 面 标 绘, 支 持 对 标 绘 进 行 定 位 编 辑 和 删 除 等 操 作 5) 地 图 纠 错 用 户 在 地 图 浏 览 过 程 中 对 于 错 误 的 信 息, 可 以 通 过 地 图 纠 错 功 能 标 注 出 错 误 的 信 息 并 纠 正, 提 交 地 图 纠 错, 通 过 管 理 员 通 过 后 即 可 入 库 6) 收 藏 夹 提 供 对 感 兴 趣 的 地 名 进 行 收 藏 功 能, 收 藏 的 信 息 以 cookie 方 式 保 存 在 本 地 浏 览 器 缓 存 中 用 户 可 以 在 视 图 窗 口 选 择 需 要 标 记 的 地 点 并 填 写 名 称 和 说 明, 并 对 标 记 名 称 进 行 快 速 定 位 同 时 也 可 以 对 地 点 进 行 文 字 备 注 5.1.3 资 源 中 心 资 源 中 心 实 现 对 服 务 资 源 的 查 询 展 示 注 册 1) 服 务 展 示 以 列 表 的 形 式 展 示 平 台 注 册 并 通 过 审 核 的 服 务 资 源, 并 可 查 看 其 详 细 信 息, 进 行 服 务 预 览 2) 服 务 搜 索 资 源 中 心 的 服 务 搜 索 包 含 全 文 检 索 按 服 务 类 型 检 索 按 专 题 检 索 按 发 布 单 位 检 索, 让 服 务 使 用 者 能 够 快 速 找 到 所 需 的 服 务 3) 服 务 订 阅 服 务 订 阅 是 服 务 使 用 者 需 要 使 用 某 个 服 务 时 必 须 执 行 的 操 作, 只 有 当 用 户 提 交 订 阅 申 请 之 后, 服 务 管 理 人 员 经 过 审 核 予 以 通 过, 用 户 才 能 正 常 的 使 用 该 服 务 另 外, 本 系 统 中 订 阅 按 钮 显 示 灰 色 的 表 明 此 服 务 是 公 开 的 服 务, 即 可 以 直 接 使 用 ( 进 入 详 细 页 面 获 取 服 务 地 址 ), 不 需 要 订 阅 申 请 4) 服 务 注 册 服 务 注 册 是 服 务 发 布 中 的 重 要 环 节, 经 过 注 册 的 资 源 才 能 被 资 源 目 录 中 心 记 录, 通 过 管 理 审 核 认 可 后 成 为 平 台 的 一 部 分 服 务 注 册 时 要 提 供 基 本 的 服 务 元 信 息, 包 括 服 务 基 本 信 息 服 务 版 本 变 更 信 息 服 务 接 口 规 范 信 息 服 务 分 类 数 据 元 数 据 服 务 提 供 者 信 息 服 务 订 阅 信 息 等 61
5.1.4 开 发 中 心 提 供 基 于 平 台 各 种 数 据 服 务 和 功 能 服 务 进 行 二 次 开 发 的 接 口 和 开 发 示 例, 包 括 JavaScript Flex Android ios 等 主 流 开 发 平 台 的 功 能 及 服 务 接 口 指 南 综 合 示 例 5.1.5 用 户 指 南 为 平 台 用 户 详 细 介 绍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气 象 探 测 基 础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的 功 能 构 成 和 操 作 流 程, 指 导 用 户 使 用 本 平 台 5.1.6 管 理 中 心 平 台 地 图 配 置 管 理 内 容 管 理 用 户 管 理 权 限 管 理 等 系 统 配 置 管 理 中 心 内 容 5.2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平 台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是 为 满 足 各 种 空 间 数 据 服 务 和 处 理 服 务 的 运 行 维 护 资 源 管 理 状 态 监 控 日 志 管 理 用 户 权 限 管 理 等 功 能 而 设 计 的 多 层 次 全 方 位 的 在 线 服 务 系 统 5.2.1 用 户 管 理 管 理 用 户 信 息 权 限 等 5.2.2 服 务 管 理 服 务 管 理 功 能 对 服 务 进 行 启 动 停 止 更 新 删 除 等 操 作 5.2.2.1 服 务 创 建 气 象 探 测 基 础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的 共 享 服 务 接 口 从 技 术 层 面 看 主 要 包 括 提 供 电 子 地 图 API WMS ( 网 络 地 图 服 务 ) WFS( 网 络 矢 量 数 据 服 务 ) WCS( 网 络 覆 盖 服 务 ) WMTS( 网 络 瓦 片 地 图 服 务 ) 目 录 和 元 数 据 服 务 地 名 地 址 服 务 空 间 查 询 服 务 空 间 分 析 服 务 等 服 务 接 口 服 务 类 型 服 务 能 力 服 务 协 议 地 图 服 务 要 素 服 务 矢 量 影 像 三 维 地 形 的 地 图 表 达 与 渲 染 矢 量 数 据 空 间 属 性 查 询 矢 量 要 素 的 查 询 与 编 辑 OGC WMS OGC WMTS OGC WCS RESTFUL OGC WFS RESTFUL OGC WFS OGC WFS-T 空 间 处 理 服 务 缓 冲 区 叠 置 分 析 OGC WPS 地 名 地 址 服 务 地 名 搜 索 HTTP XML 三 维 模 型 服 务 海 量 三 维 模 型 展 现 HTTP XML 三 维 地 名 服 务 三 维 地 名 展 现 HTTP XML 路 径 分 析 服 务 路 径 分 析 相 关 计 算 HTTP XML 多 时 相 WMTS 服 务 多 时 相 WMTS 瓦 片 图 层 OGC WMTS 5.2.2.2 服 务 权 限 管 理 服 务 权 限 管 理 在 气 象 基 础 信 息 服 务 系 统 中 占 据 很 重 要 的 地 位, 权 限 管 理 就 是 对 系 统 发 布 的 服 62
务 进 行 授 权 操 作, 系 统 提 供 多 种 服 务 授 权 方 式 5.2.2.3 服 务 资 源 管 理 服 务 资 源 管 理 可 以 对 平 台 中 已 经 注 册 的 服 务 进 行 统 一 管 理 和 查 询 平 台 管 理 员 能 够 快 速 的 查 看 本 平 台 发 布 的 各 种 类 型 的 服 务 专 题 服 务 查 看 所 有 服 务 资 源 的 运 行 状 况, 并 能 够 查 看 服 务 的 详 细 注 册 信 息 及 元 数 据 信 息 详 细 查 看 各 服 务 运 行 状 况 发 布 时 间 服 务 类 型 等 信 息 同 时 根 据 管 理 员 需 要, 可 快 速 生 成 服 务 使 用 的 流 量 统 计 图 次 数 统 计 图 以 柱 状 图 饼 图 折 线 图 等 方 式 生 成 统 计 图 表 也 能 够 根 据 管 理 员 的 业 务 需 求, 定 制 统 计 报 表 进 行 统 计 输 出 5.2.2.4 服 务 类 型 配 置 除 平 台 默 认 的 服 务 类 型 外, 用 户 可 上 传 服 务 模 板 包, 自 定 义 要 发 布 的 服 务 类 型 5.2.2.5 服 务 监 控 1) 服 务 监 控 可 以 根 据 服 务 名 或 服 务 类 型 快 速 查 看 最 近 服 务 的 运 行 状 况 2) 节 点 监 控 查 看 所 有 服 务 节 点 在 最 近 时 间 内 CPU 内 存 及 线 程 等 使 用 状 态 5.2.2.6 服 务 日 志 管 理 服 务 日 志 提 供 系 统 服 务 运 行 日 志 服 务 操 作 日 志 两 个 功 能 查 询 操 作 5.3 二 维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二 维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中 分 为 地 理 信 息 图 层 辅 助 工 具 图 层 产 品 图 层 等 地 理 信 息 图 层 包 括 DEM 图 层 影 像 图 层 矢 量 图 层 应 用 图 层 其 中 矢 量 图 层 又 包 括 国 界 图 层 地 名 图 层 等 辅 助 工 具 图 层 包 括 鹰 眼 图 层 指 北 针 图 层 比 例 尺 图 层 logo 图 层 产 品 图 层 包 括 气 象 云 图 产 品 信 息 叠 加 图 层 等 5.3.1 地 理 信 息 显 示 5.3.1.1 地 理 底 图 信 息 显 示 系 统 各 图 层 的 叠 加 显 示 地 理 底 图 图 层 包 括 DEM 图 层 影 像 图 层 矢 量 图 层 卫 星 云 图 5.3.1.2 地 理 图 像 图 层 控 制 图 层 控 制 的 主 要 功 能 是 对 GIS 地 理 信 息 中 所 包 括 的 子 相 关 信 息 进 行 显 示 和 隐 藏 等 操 作 5.3.2 视 图 控 制 动 态 缩 放 63
动 态 缩 放 的 主 要 功 能 是 通 过 鼠 标 滚 轮 或 菜 单 工 具 栏 按 钮 对 当 前 产 品 的 图 像 进 行 放 大 或 缩 小, 以 便 用 户 了 解 产 品 的 整 体 或 局 部 信 息 拖 拽 漫 游 拖 拽 漫 游 是 对 产 品 图 像 通 过 鼠 标 拖 拽 操 作 对 图 像 进 行 平 移 的 操 作 定 位 定 位 主 要 支 持 重 置 中 心 和 恢 复 中 心 两 个 操 作 5.3.3 基 础 GIS 工 具 5.3.3.1 距 离 测 量 系 统 支 持 测 量 两 点 之 间 的 地 理 距 离 5.3.3.2 地 理 标 注 系 统 支 持 在 二 维 视 图 中 添 加 二 维 标 注, 编 辑 标 注 颜 色 及 文 字 信 息 5.3.3.3 矢 量 工 具 系 统 支 持 线 圆 形 多 边 形 箭 头 等 多 种 矢 量 图 层 的 绘 制 5.3.3.4 缓 冲 区 分 析 本 平 台 要 求 提 供 以 下 几 种 类 型 的 空 间 缓 冲 区 分 析 : 从 几 何 类 型 分 : (1) 点 BUFFER 分 析 可 分 别 计 算 一 个 点 的 Buffer 区 一 组 点 的 Buffer 区 某 类 全 部 点 的 Buffer 区 (2) 线 BUFFER 分 析 可 分 别 计 算 一 条 线 的 Buffer 区 一 组 线 的 Buffer 区 某 类 全 部 线 的 Buffer 区 (3) 区 BUFFER 分 析 可 分 别 计 算 一 个 区 的 Buffer 区 一 组 区 的 Buffer 区 某 类 全 部 区 的 Buffer 区 从 半 径 R 的 类 型 分 : (1) 等 距 BUFFER 分 析 等 距 BUFFER 分 析 能 够 对 点 线 面 文 件 进 行 操 作 在 进 行 BUFFER 分 析 时, 充 分 考 虑 用 户 实 际 应 用 需 求, 不 仅 可 以 根 据 当 前 的 地 图 单 位 确 定 BUFFER 半 径 R; 还 允 许 用 户 输 入 实 际 距 离 作 为 BUFFER 半 径, 系 统 自 动 计 算 地 图 单 位 制 作 BUFFER 效 果 (2) 变 距 BUFFER 分 析 变 距 BUFFER 分 析 主 要 针 对 线 面 文 件 操 作 在 BUFFER 分 析 中, 可 根 据 文 件 中 的 某 个 属 性 字 段 的 值 作 为 BUFFER 半 径 进 行 分 析 ; 同 时, 也 允 许 指 定 固 定 的 左 右 距 离 进 行 BUFFER 分 析 64
5.3.3.5 制 图 打 印 提 供 制 图 模 板 和 制 图 要 素, 实 现 原 始 数 据 的 制 图 整 饰 及 打 印 等 5.3.4 产 品 数 据 叠 加 显 示 5.3.4.1 实 况 数 据 显 示 系 统 支 持 获 取 当 前 最 新 数 据 资 料, 通 过 上 图 方 式, 将 产 品 生 成 的 图 像 信 息 叠 加 到 二 维 视 图 中 5.3.4.2 历 史 资 料 显 示 系 统 支 持 选 择 获 取 历 史 数 据 资 料, 将 历 史 资 料 转 化 为 图 片 信 息 文 字 信 息 矢 量 信 息 等, 将 这 些 信 息 叠 加 到 二 维 视 图 中 5.3.4.3 历 史 资 料 动 画 显 示 针 对 二 维 图 像 信 息 的 产 品 数 据, 系 统 支 持 设 置 起 止 时 间, 播 放 速 度, 按 照 时 间 顺 序 播 放 二 维 产 品 生 成 的 图 像 5.3.5 产 品 数 据 等 值 线 显 示 利 用 格 网 方 法 绘 制 等 值 线 图, 是 以 格 网 点 数 据 或 者 将 离 散 的 数 据 格 网 化 为 格 网 点 数 据 作 为 原 始 制 图 资 料 气 象 等 值 线 的 显 示 包 括 降 水 温 度 湿 度 气 压 等 5.3.6 产 品 数 据 矢 量 图 显 示 流 场 的 显 示 风 是 流 场 数 据 的 代 表 之 一, 空 气 的 流 动 形 成 风, 可 是 空 气 是 不 可 见 的, 只 有 通 过 其 它 形 式 表 现, 在 二 维 显 示 上, 可 借 鉴 场 景 中 箭 头 表 示 流 场 流 动 的 方 向, 通 过 箭 头 上 方 的 数 值 表 示 气 流 的 速 度 通 过 箭 头 的 表 示, 即 可 描 述 空 间 中 某 一 点 的 当 前 风 向 和 风 速 风 矢 图 显 示 通 过 风 矢 量 符 号, 将 风 力 分 为 多 个 等 级, 通 过 符 号 方 向 描 述 风 力 方 向 5.3.7 产 品 数 据 统 计 分 析 5.3.7.1 单 点 查 询 分 析 针 对 叠 加 到 二 维 图 层 中 的 产 品 图 像, 系 统 支 持 单 点 值 查 询 功 能 通 过 鼠 标 位 置 信 息, 拾 取 视 图 中 图 像 的 单 值 信 息 系 统 显 示 鼠 标 地 理 经 纬 度 位 置, 属 性 值 大 小 信 息 5.3.7.2 统 计 分 析 图 系 统 支 持 统 计 当 前 产 品 图 像 中, 省 内 市 县 级 的 值 的 分 段 分 布 特 质 支 持 统 计 省 内 所 有 市 县 的 平 均 值 信 息 等 5.3.8 专 题 图 65
提 供 了 多 种 常 见 的 专 题 图 模 板, 用 户 可 以 使 用 这 些 专 题 图 模 板 ( 或 自 定 义 专 题 图 模 板 ) 快 速 创 建 多 种 专 题 图, 进 行 各 种 行 业 应 用 5.4 三 维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三 维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是 一 个 三 维 空 间 气 象 数 据 的 综 合 处 理 服 务 平 台, 是 一 个 开 放 式 的 可 扩 展 的 三 维 管 理 与 服 务 平 台 因 而, 在 把 握 好 整 体 思 路 的 基 础 上, 要 从 技 术 层 面 上 整 体 规 划, 以 开 放 式 平 台 的 角 度 提 供 一 套 完 整 的 技 术 解 决 方 案 三 维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是 基 于 三 维 可 视 化 技 术, 实 现 气 象 数 据 管 理 建 模 显 示 与 分 析 平 台 功 能 模 块 主 要 包 括 : 三 维 可 视 化 图 层 控 制 地 图 操 作 三 维 场 景 漫 游 气 象 数 据 叠 加 显 示 气 象 数 据 三 维 建 模 剖 切 分 析 时 序 预 演 等 5.4.1 视 图 操 作 在 三 维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中, 地 图 操 作 实 现 功 能 包 括 : (1) 三 维 视 图 基 本 操 作 : 有 放 大 缩 小 旋 转 复 位 移 动 和 导 航 栏 功 能, 可 通 过 鼠 标 键 盘 或 按 钮 来 控 制 (2) 鼠 标 功 能 : 左 键 右 键 滚 轮 左 键 或 右 键 : 进 行 定 位 和 拖 动 滚 轮 : 向 前 滚 动 : 放 大 地 球 视 域 范 围, 靠 近 地 球 ; 向 后 滚 动 : 缩 小 地 球 视 域 范 围, 远 离 地 球 (3) 键 盘 功 能 : 导 航 放 大 缩 小 倾 斜 角 旋 转 复 位 (4) 导 航 栏 功 能 : 放 大 缩 小 移 动 (5) 全 屏 普 屏 模 式 浏 览 5.4.2 图 层 控 制 图 层 控 制, 实 现 对 三 维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中 的 基 础 数 据 图 层 (DEM 图 层 影 像 图 层 地 名 图 层 ) 气 象 数 据 图 层 (NetCDF 数 据 卫 星 云 图 雷 达 产 品 数 据 等 ) 3D 模 型 数 据 图 层 气 象 成 果 数 据 图 层 以 及 自 定 义 图 层 的 控 制 5.4.3 三 维 基 础 功 能 在 三 维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中, 三 维 基 础 功 能 包 括 : (1) 三 维 放 大 镜 : 在 三 维 视 图 中 对 局 部 区 域 进 行 放 大 显 示 ; (2) 距 离 量 算 功 能 : 实 现 两 点 间 的 距 离 量 算, 可 计 算 直 线 距 离 垂 直 距 离 水 平 距 离 ; (3) 三 维 编 辑 工 具 : 实 现 在 三 维 服 务 平 台 中 画 线 多 边 形 椭 圆 箭 头 等 标 记 对 象 5.4.4 三 维 可 视 化 三 维 可 视 化 是 三 维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的 基 础, 可 视 化 模 块 采 用 开 放 式 的 设 计 思 想, 提 供 一 些 基 本 的 三 维 效 果 实 现 接 口 和 二 次 开 发 接 口 三 维 可 视 化 采 用 插 件 机 制, 实 现 上 层 提 供 统 一 的 操 作 接 口 66
三 维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支 持 平 面 模 式 和 球 面 模 式 一 体 化 展 示, 在 平 台 中, 可 随 意 切 换 同 时, 平 台 支 持 多 种 显 示 方 式 和 手 段, 其 中 包 括 : 栅 格 图 层 显 示 矢 量 图 层 显 示 注 记 显 示 5.4.4.1 栅 格 图 显 示 系 统 支 持 栅 格 图 显 示, 支 持 LOD 技 术, 支 持 栅 格 图 层 的 显 示 等 级 设 置, 支 持 图 层 透 明 功 能 5.4.4.2 矢 量 图 显 示 系 统 支 持 矢 量 图 显 示, 支 持 无 极 缩 放, 支 持 矢 量 图 层 的 显 示 等 级 设 置, 支 持 图 层 透 明 功 能 5.4.4.3 注 记 显 示 系 统 支 持 注 记 名 称 图 片 显 示, 支 持 距 离 设 置 显 示 6.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建 设 需 求 根 据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的 业 务 特 点,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是 以 大 数 据 的 形 式 存 放 在 NETCDF 里 主 要 存 放 了 欧 洲 中 心 的 数 值 模 式 产 品 日 本 数 值 产 品 热 带 所 研 制 的 Grapes(3km 9km 36km) 的 模 式 产 品 国 家 局 的 T639 模 式 产 品, 以 及 其 它 海 洋 环 境 海 浪 等 模 式 产 品 项 目 针 对 NetCDF 气 象 预 报 产 品 及 降 雨 估 计 数 据, 开 展 业 务 系 统 建 设 主 要 工 作 包 括 :NetCDF 数 据 解 析,NetCDF 产 品 一 体 化 显 示, 平 球 面 交 互 式 体 建 模, 体 模 型 显 示 分 析, 三 维 时 序 预 演, 气 象 数 据 统 计 分 析 系 统 一 体 化 显 示 支 持 平 面 球 面 一 幅 数 据, 两 种 显 示 模 式, 支 持 快 速 切 换 和 无 极 缩 放 效 果 针 对 产 品 数 据, 从 显 示 模 式 来 分, 系 统 支 持 栅 格 图 显 示, 如 温 度 数 据 压 强 数 据 等, 矢 量 图 显 示, 如 风 场, 等 温 线 等, 针 对 特 定 产 品, 支 持 注 记 显 示 等 6.1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解 析 NetCDF 数 据 解 析 系 统 能 够 解 析 多 种 气 象 要 素 NetCDF 格 式 文 件, 主 要 包 括 温 度 数 据 压 强 数 据 风 场 数 据 等 多 种 预 报 产 品 ; 根 据 产 品 类 型, 开 发 不 同 的 解 析 接 口, 解 析 出 产 品 信 息 结 构 信 息, 并 定 制 符 号 气 象 业 务 的 显 示 方 式 台 站 降 水 估 计 数 据 解 析 系 统 支 持 将 台 站 收 集 的 降 水 估 计 解 析 成 插 值 需 要 的 点 属 性 信 息, 然 后, 通 过 数 值 插 值 方 式, 将 降 水 数 据 转 换 为 栅 格 图 6.2 基 础 分 析 工 具 6.2.1 量 算 分 析 距 离 量 算 分 析 选 择 产 品 图 像 上 任 意 两 点, 计 算 两 点 之 间 的 直 线 距 离 67
面 积 量 算 选 择 产 品 图 像 上 任 意 多 边 形 区 域, 计 算 多 变 形 面 积 6.2.2 矢 量 标 记 工 具 系 统 支 持 交 互 式 绘 制 线 多 边 形 椭 圆 箭 头 等 多 种 矢 量 符 号, 对 气 象 要 素 进 行 临 时 标 记 6.2.3 三 维 放 大 镜 系 统 支 持 对 三 维 场 景 的 中 局 部 场 景 进 行 放 大 效 果 显 示, 以 便 清 晰 了 解 局 部 区 域 的 属 性 分 布 特 征 6.3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一 体 化 显 示 6.3.1 全 屏 普 屏 模 式 系 统 支 持 全 屏 模 式 和 普 屏 模 式 的 切 换 功 能, 支 持 定 制 快 捷 键 动 态 切 换 操 作 6.3.2 平 球 面 动 态 切 换 对 于 建 立 的 产 品 图 像 或 模 型, 系 统 支 持 平 面 球 面 的 统 一, 支 持 动 态 切 换 显 示 6.3.3 栅 格 图 显 示 三 维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实 现 NetCDF 数 据 的 叠 加 显 示, 如 将 温 度 数 据 等 值 线 与 气 压 数 据 叠 加 显 示 对 于 多 层 气 象 体 数 据, 三 维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支 持 对 数 据 进 行 分 层 显 示, 显 示 其 中 一 层 或 多 层 的 信 息, 以 辅 助 气 象 人 员 进 行 分 析 如 对 温 度 数 据 压 强 数 据 可 进 行 分 层 显 示 6.3.4 矢 量 图 显 示 6.3.4.1 符 号 显 示 针 对 风 场 数 据, 支 持 流 场 显 示, 通 过 矢 量 符 号 进 行 风 力 大 小 及 方 向 的 模 拟 展 示 6.3.4.2 等 值 线 等 值 面 显 示 支 持 等 值 线 等 值 面 追 踪, 将 等 值 线 等 值 面 叠 加 到 三 维 场 景 中 6.3.5 文 字 信 息 显 示 系 统 支 持 基 础 信 息 显 示, 支 持 色 表 定 制 功 能 6.3.6 显 示 配 置 支 持 配 置 不 同 样 式 的 色 表, 配 置 属 性 值 范 围 等 操 作 6.4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平 球 面 交 互 式 体 建 模 6.4.1 三 维 剖 面 建 模 在 叠 加 显 示 产 品 中, 交 互 式 选 择 一 条 直 线, 快 速 显 示 区 域 内 三 维 剖 面 效 果 6.4.2 三 维 体 建 模 在 叠 加 显 示 产 品 中, 可 任 意 选 择 区 域, 以 三 维 体 方 式 进 行 显 示 68
6.5 体 数 据 显 示 分 析 6.5.1 体 模 型 动 态 剖 切 体 模 型 的 动 态 剖 切 是 动 态 的 剖 切 模 型, 可 以 灵 活 自 由 的 观 察 模 型 的 内 部 情 况, 使 得 气 象 数 据 分 析 更 加 方 便 直 观 体 模 型 动 态 剖 切 功 能 支 持 从 体 模 型 的 各 个 轴 向 切 割 显 示 6.5.2 体 模 型 属 性 值 过 滤 分 析 支 持 设 置 属 性 值 大 小, 进 行 属 性 值 的 并 交 运 算, 显 示 相 应 属 性 分 布 情 况 6.5.3 体 模 型 切 片 分 析 系 统 提 供 切 片 工 具, 对 体 模 型 进 行 多 层 切 片 效 果 显 示 6.5.4 体 模 型 透 明 分 析 在 三 维 平 台 中 建 好 的 气 象 体 模 型, 可 支 持 透 明 显 示, 以 便 更 直 观 的 分 析 模 型 6.6 三 维 时 序 预 演 系 统 支 持 选 择 时 间 段 内 的 数 据 后, 在 三 维 上 对 进 行 卫 星 云 图 雷 达 图 像 等 历 史 资 料 数 据 进 行 时 序 播 放 展 示 6.7 任 意 要 素 叠 加 显 示 在 三 维 上, 系 统 支 持 任 意 数 字 预 报 模 式 产 品 的 任 意 要 素, 任 意 时 间 的 叠 加 显 示, 主 要 有 两 种 模 式 : 任 意 要 素 叠 加 显 示, 定 制 要 素 叠 加 显 示 支 持 不 同 要 素 的 叠 加 显 示 支 持 任 意 要 素 叠 加 显 示 功 能, 支 持 对 要 素 进 行 透 明 设 置 定 制 要 素 的 叠 加 显 示 系 统 定 制 指 定 的 要 素 进 行 叠 加 显 示, 如 某 高 度 下 温 度 数 据 和 压 强 数 据 同 时 显 示, 某 高 度 下 风 场 数 据 和 压 强 数 据 的 叠 加 显 示 6.8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查 询 分 析 6.8.1 单 点 查 询 系 统 支 持 单 点 属 性 查 询 功 能, 支 持 显 示 查 询 经 纬 度 坐 标 属 性 值 等 特 征 6.8.2 属 性 查 询 系 统 在 叠 加 预 报 产 品 图 像 后, 根 据 属 性 值 范 围 设 定, 系 统 在 产 品 图 像 上 标 记 该 范 围 内 的 属 性 6.9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专 题 分 析 6.9.1 行 政 区 分 段 统 计 支 持 指 定 广 东 省 市 县 行 政 区 内, 分 段 统 计 属 性 值 分 布 情 况 6.9.2 交 互 分 段 统 计 69
选 取 一 块 多 变 形 区 域, 分 段 统 计 属 性 值 分 布 情 况 6.9.3 均 值 统 计 计 算 广 东 省 行 政 区 域 内 县 市 均 值 统 计 7. 雷 达 组 网 平 台 建 设 需 求 依 托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开 展 广 东 省 雷 达 组 网 平 台 建 设 雷 达 组 网 平 台 建 设 分 为 广 东 省 雷 达 站 台 站 分 布 图 展 示 及 查 询 ; 单 站 数 据 显 示 与 分 析 ; 雷 达 组 网 二 维 三 维 数 据 显 示 ; 属 性 值 查 询 统 计 四 个 模 块 7.1 雷 达 台 站 分 布 7.1.1 雷 达 台 站 分 布 通 过 收 集 雷 达 站 经 纬 坐 标 台 站 经 纬 度 信 息, 站 点 代 号, 所 属 区 域 等 基 础 信 息, 在 视 图 中, 依 托 地 理 信 息 为 背 景 底 图, 通 过 雷 达 图 片 或 者 模 型 以 文 字 注 记 等 显 示 模 式 展 示 雷 达 台 站 分 布 图 7.1.2 雷 达 站 台 站 信 息 查 询 在 视 图 中 浏 览 雷 达 站 台 站 等 信 息 过 程 中, 可 以 通 过 鼠 标 选 择 查 询 雷 达 站 台 站 基 础 信 息, 主 要 包 括 站 点 代 号, 名 称 所 在 区 域 等 信 息 7.2 单 站 雷 达 数 据 真 三 维 显 示 系 统 通 过 在 三 维 场 景 中 拾 取 某 个 雷 达 站 点, 在 雷 达 站 点 被 选 中 后, 雷 达 站 点 将 进 行 高 亮 显 示, 通 过 关 联 该 雷 达 站 点 的 动 态 扫 描 功 能 后, 系 统 根 据 时 间 和 雷 达 探 测 的 仰 角 和 半 径, 获 取 该 雷 达 站 点 的 径 向 采 样 数 据, 通 过 对 径 向 采 样 数 据 的 格 式 解 析 操 作, 将 该 数 据 转 化 成 颜 色 值, 通 过 创 建 动 态 纹 理 和 对 基 于 时 间 的 扫 描 角 度, 计 算 雷 达 扫 描 锥 面 几 何 信 息 和 纹 理 信 息, 通 过 提 交 给 三 维 引 擎, 动 态 地 展 示 雷 达 径 向 采 样 数 据 的 扫 描 结 果 7.3 单 站 雷 达 数 据 动 态 扫 描 模 拟 系 统 可 以 选 择 不 同 的 雷 达 扫 描 仰 角, 可 以 编 辑 单 站 雷 达 的 扫 描 半 径, 同 时 系 统 提 供 了 的 暂 停 开 始 停 止 功 能, 可 以 控 制 径 向 数 据 的 显 示 另 外, 可 以 选 择 基 于 该 雷 达 站 点 的 不 同 历 史 点 的 径 向 采 样 数 据, 通 过 对 数 据 的 预 加 载, 实 现 不 同 时 间 点 雷 达 站 点 的 径 向 采 样 数 据 的 显 示 7.4 单 站 雷 达 数 据 时 序 显 示 可 以 通 过 定 义 多 组 不 同 时 间 序 列 的 数 据, 编 辑 演 变 时 间, 动 态 演 示 单 站 雷 达 扫 描 模 拟 图 7.6 雷 达 组 网 数 据 二 三 维 展 示 雷 达 组 网 数 据 支 持 平 面 显 示 和 球 面 显 示 两 种 方 式 系 统 可 以 从 平 面 显 示 模 式 直 接 切 换 到 三 维 球 面 模 式, 实 现 平 面 模 式 与 球 面 模 式 的 无 缝 对 接 70
7.7 雷 达 组 网 数 据 体 数 据 建 模 针 对 雷 达 组 网 拼 图 体 数 据, 在 叠 加 到 三 维 场 景 中 后, 用 户 可 以 选 择 某 个 区 域, 通 过 三 维 体 模 型 建 模 技 术, 建 立 三 维 体 数 据 模 型, 将 其 展 示 出 来 7.8 雷 达 组 网 数 据 等 值 线 建 模 针 对 雷 达 组 网 数 据, 指 定 数 据 高 度 的 情 况 下, 通 过 等 值 追 踪 方 式, 构 建 等 值 线 图, 显 示 到 三 维 系 统 中 7.9 雷 达 组 网 数 据 剖 面 建 模 针 对 雷 达 组 网 拼 图 体 数 据, 用 户 可 以 选 择 一 条 线 段 区 域, 系 统 提 取 线 段 区 域 内 的 数 据 后, 通 过 插 值 拟 合 方 式, 建 立 剖 面 模 型 7.10 组 网 体 数 据 模 型 可 视 化 分 析 7.10.1 组 网 动 态 剖 切 分 析 针 对 显 示 的 真 三 维 体 模 型, 用 户 可 以 从 各 个 轴 向 进 行 切 割, 用 户 能 够 观 察 不 同 高 度, 不 同 经 纬 度 下 气 象 信 息 的 情 况 7.10.2 中 断 面 显 示 针 对 显 示 的 真 三 维 体 模 型, 用 户 能 够 在 高 度 方 向 上 进 行 断 面 切 割 系 统 可 以 选 择 多 个 高 度 下 的 建 立 中 断 面 模 型 7.10.3 组 网 属 性 值 过 滤 分 析 系 统 支 持 针 对 特 定 的 属 性 值 进 行 过 滤 分 析, 可 以 选 择 大 于 小 于 或 者 等 于 某 个 值 进 行 过 滤 7.10.4 半 透 明 显 示 系 统 支 持 针 对 模 型 进 行 半 透 明 显 示, 可 以 设 置 模 型 透 明 度 7.11 组 网 属 性 统 计 分 析 7.11.1 属 性 值 查 询 在 显 示 单 站 产 品 组 网 产 品 过 程 中, 用 户 在 浏 览 过 程 中, 通 过 鼠 标 可 查 询 视 图 中 属 性 值 信 息 系 统 可 显 示 当 前 查 询 的 经 纬 度 坐 标 属 性 值 信 息 7.11.2 属 性 值 统 计 分 析 系 统 可 统 计 广 东 省 内 市 县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属 性 值 信 息 系 统 提 供 可 供 选 择 市 县 的 方 式, 选 择 视 图 中 产 品 数 据 值 的 分 布 情 况 统 计 图 系 统 提 供 对 市 县 范 围 内, 统 计 平 均 值 分 布, 绘 制 图 省 内 每 个 市 县 的 属 性 值 对 比 图 7.12 三 维 专 题 图 (1) 单 值 专 题 图 71
在 单 值 专 题 图 上, 可 以 根 据 属 性 值 ( 或 特 征 ) 来 绘 制 要 素 并 识 别 它 们 它 是 用 不 同 颜 色 表 示 不 同 值 的 颜 色 分 级 符 号 化 的 典 型 例 子 譬 如, 在 每 一 条 公 路 受 天 气 影 响 的 等 级 情 况 用 特 定 的 颜 色 来 表 示 (2) 分 段 专 题 图 当 用 户 需 要 对 事 物 进 行 定 量 或 数 量 化 绘 图 时, 可 以 选 择 使 用 分 段 专 题 图 在 分 段 专 题 地 图 中, 通 过 符 号 的 大 小 或 者 不 同 的 颜 色 等 级 来 反 映 属 性 值 的 大 小 这 种 专 题 图 对 于 显 示 分 级 排 序 的 数 据 (10 到 1000, 长 到 短 ) 或 者 具 有 某 种 数 值 变 动 范 围 的 数 据 ( 如 比 例 数 据 百 分 比 数 据 等 ) 是 最 有 效 的 表 达 方 式 (3) 密 度 专 题 图 绘 制 要 素 的 密 度 图 可 以 查 看 事 物 集 中 的 模 式 这 有 助 于 发 现 满 足 一 定 条 件 的 区 域 范 围 该 专 题 图 是 用 多 边 形 内 的 点 数 表 现 要 素, 每 一 点 代 表 某 一 特 定 值 例 如, 在 降 雨 量 分 布 图 上, 每 一 点 可 能 代 表 5 毫 米 的 降 水 量 创 建 点 密 度 图 时, 可 以 指 定 每 一 点 代 表 多 少 要 素 以 及 点 的 大 小 (4) 统 计 专 题 图 统 计 专 题 图 可 以 在 一 幅 地 图 上 表 现 多 个 属 性 以 及 不 同 属 性 间 的 关 系, 也 可 以 用 直 方 图 和 饼 状 图 来 表 示 要 素 的 结 构 8. 专 题 应 用 系 统 8.1 面 雨 量 8.1.1 台 站 雨 量 分 布 图 显 示 根 据 台 站 采 集 的 雨 量 数 据, 通 过 数 值 插 值 方 式, 计 算 出 时 间 段 内 的 降 雨 量 模 型, 叠 加 显 示 到 视 图 中 系 统 支 持 栅 格 图 显 示 方 式, 同 时 支 持 等 值 线 追 踪 显 示 方 式 8.1.2 面 雨 量 计 算 方 法 研 究 根 据 台 站 降 雨 量 资 料, 同 过 离 散 的 台 站 雨 量 数 据, 通 过 数 值 方 法 插 值 而 成 全 省 区 域 范 围 的 面 雨 量 8.1.3 台 站 雨 量 评 估 与 预 测 结 合 实 况 降 水 数 据 和 雷 达 数 据 来 估 测 预 测 降 水 值 8.2 GPS/MET 资 料 地 基 GPS/MET 观 测 资 料 通 过 变 分 同 化 放 入 数 值 预 报 模 式 对 降 水 预 报 有 较 好 的 作 用 通 过 测 试 数 据, 研 究 暴 雨 过 程 的 落 区 和 强 度 进 行 预 报 8.3 空 气 质 量 72
基 于 WEBGIS 技 术 二 三 维 可 视 化 技 术 实 现 广 东 省 实 时 空 气 质 量 状 况, 包 括 每 个 站 点 的 实 时 空 气 质 量 指 数 空 气 质 量 等 级 首 要 污 染 物, 以 及 各 项 污 染 物 指 标 的 空 气 质 量 分 指 数 或 实 时 浓 度 等 信 息 发 布 实 时 更 新 GIS 地 图 可 视 化 空 气 质 量 的 预 测 以 及 历 史 变 化 统 计 报 表 统 计 图 展 示 (1) 空 气 质 量 实 时 推 送 提 供 空 气 质 量 信 息 展 示 表 格 方 式, 实 现 广 州 省 内 实 时 空 气 质 量 状 况 播 报 ; 并 在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站 点 数 据 推 送 基 础 上, 实 现 每 小 时 更 新 一 次 ( 每 次 整 点 时 刻 过 后 约 半 小 时 左 右 更 新 ) (2) 监 测 站 点 及 监 测 数 据 GIS 可 视 化 展 示 实 现 基 于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点 地 图 可 视 化 展 示, 实 现 与 地 图 交 互 查 询 方 式, 支 持 实 时 空 气 质 量 指 数 或 浓 度, 则 可 对 应 显 示 不 同 站 点 每 种 污 染 物 指 标 的 实 时 空 气 质 量 指 数 或 浓 度 的 相 关 信 息 实 时 展 示 (3) 监 测 数 据 统 计 分 析 提 供 统 计 分 析 功 能, 基 于 报 表 生 成 统 计 图 成 图 技 术, 实 现 空 间 质 量 监 控 站 点 各 项 污 染 物 指 标 选 定 时 间 段 ( 如 最 近 24 小 时 ) 变 化 的 对 比 辅 助 分 析 8.4 能 见 度 近 年 来,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高 速 发 展, 大 部 分 城 市 与 地 区 都 出 现 雾 霾 天 气 在 能 见 度 较 低 时, 将 会 导 致 高 速 公 路 被 封 机 场 关 闭, 严 重 影 响 人 们 出 行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非 常 重 视 地 面 气 象 观 测 及 能 见 度 预 测 预 警 工 作 现 全 省 86 个 国 家 级 地 面 气 象 观 测 站 建 设 了 能 见 度 自 动 观 测 仪 同 时, 依 托 海 岛 自 动 气 象 观 测 站,2012 年 新 增 建 设 了 10 个 能 见 度 自 动 观 测 仪, 为 沿 海 重 要 港 口 和 海 岛 居 民 提 供 海 雾 监 测 和 预 警 服 务 (1) 提 供 能 见 度 信 息 实 时 推 送 服 务 在 能 见 度 自 动 观 测 仪 实 时 信 息 推 动 基 础 上, 为 公 众 提 供 能 见 度 实 时 信 息 推 送 服 务 73
(2) 实 现 能 见 度 监 测 站 点 及 监 测 成 果 GIS 可 视 化 展 示 以 地 图 可 视 化 技 术 为 基 础, 实 现 与 地 图 交 互 查 询 方 式 的 监 测 站 点 可 视 化 服 务, 并 利 用 GIS 成 图 技 术, 实 现 能 见 度 影 响 范 围 的 GIS 可 视 化 展 示 (3) 能 见 度 对 比 分 析 服 务 基 于 报 表 生 成 统 计 图 技 术 广 州 省 能 见 度 对 比 分 析 8.5 其 它 基 础 气 象 要 素 的 应 用 使 用 基 础 气 象 要 素, 如 温 度 气 压 相 对 湿 度 风 力 风 向 日 极 值 ( 最 高 最 小 温 度 最 大 最 小 风 力..) 等, 制 作 实 时 更 新 GIS 地 图 可 视 化 以 及 历 史 变 化 统 计 报 表 统 计 图 展 示 的 基 础 要 素 展 示 平 台, 如 下 图 所 示 : 9. 运 行 支 撑 环 境 建 设 由 于 涉 及 海 量 复 杂 空 间 数 据, 面 向 多 用 户, 平 台 建 设 所 采 用 的 软 硬 件 设 备 具 备 高 性 能 高 可 靠 性, 在 安 全 的 基 础 上 实 现 平 台 高 效 运 行, 确 保 平 台 7x24 小 时 不 间 断 运 行, 出 现 异 常 的 情 况 下 能 够 有 效 规 避 风 险, 使 故 障 发 生 率 低 于 设 计 标 准, 形 成 了 高 可 用 性 运 行 支 撑 环 境, 满 足 平 台 运 行 及 用 户 需 求 9.1 硬 件 配 置 基 于 采 购 方 现 有 的 广 东 省 气 象 探 测 数 据 中 心 现 有 的 硬 件 平 台 进 行 建 设 其 它 硬 件 清 单 如 下 : 序 号 1 服 务 器 硬 件 类 型 硬 件 配 置 说 明 数 量 2 笔 记 本 电 脑 3 虚 拟 化 软 件 2 个 Intel 8 核 E7-4820v2 处 理 器 (2.0GHz, 16M 缓 存, 7.2GT/s),512GB 1600MHz DDR3 内 存,4*600G 10K SAS 硬 盘, 标 配 8 个 2.5" SAS 热 插 拔 硬 盘 槽 位, 标 配 M5210,1G 1 套 缓 存, 支 持 RAID0 1 5 10, 主 机 带 4 口 个 千 兆 以 太 网 卡, 2 块 8GB FC HBA 卡,4 个 900W 热 插 拔 电 源 ( 带 国 标 电 源 线 ), 4U 机 架 式 三 年 7*24*4 有 限 保 修 CPU 型 号 :Intel 酷 睿 i7 5500U,512GB SSD 固 态 硬 盘, 显 卡 Intel GMA HD 5500, 内 存 8G DDR3L( 低 电 压 版 )1600MHz, 1 套 14 英 寸, 三 年 7*24*4 有 限 保 修 服 务 器 虚 拟 化 软 件 (2CPU) 1 套 采 购 人 现 业 务 系 统 采 用 的 虚 拟 化 平 台 为 VMWARE, 所 采 购 软 74
件 需 与 本 平 台 完 全 兼 容 9.2 基 础 软 件 配 置 序 号 软 件 类 型 软 件 配 置 数 量 1 操 作 系 统 满 足 系 统 运 行 的 WINDOWS 或 LINUX 系 统 1 套 2 数 据 库 空 间 数 据 库 采 购 人 现 数 据 库 系 统 采 用 oracle 11g, 所 采 购 空 间 数 据 库 需 与 本 系 统 完 全 兼 容 2 cpu 授 权 3 应 用 中 间 件 适 合 系 统 运 行 的 开 源 中 间 件 1 套 4 支 撑 软 件 WEBGIS 平 台 ( 支 持 WEBGIS 的 发 布 支 持 OGC 服 务, 支 持 通 用 空 间 分 析 功 能, 支 持 2 维 和 3 维 一 体 化, 性 能 良 好 稳 定 ) 1 套 三 商 务 要 求 3.1 投 标 人 经 验 : 投 标 人 需 有 从 事 相 关 气 象 技 术 服 务 项 目 开 发 的 经 历 ; 3.2 人 员 要 求 : 至 少 4 人 以 上 的 项 目 技 术 服 务 开 发 人 员 ; 3.3 作 业 地 点 : 广 州 市 3.4 服 务 期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前 完 成 3.5 付 款 方 式 : 同 签 订 后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支 付 30% 的 合 同 款, 系 统 完 成 初 验 后 支 付 65%, 系 统 上 线 正 常 运 行 满 1 个 月 后 支 付 余 款 5% 付 款 日 期 以 采 购 方 向 财 政 部 门 申 请 付 款 之 日 为 准 中 标 人 应 在 余 款 支 付 前 向 采 购 人 交 纳 合 同 总 额 5% 的 质 量 保 证 金 3.6 验 收 要 求 : (1) 完 成 空 间 和 基 础 数 据 库 的 建 设 (2) 完 成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的 建 设 (3) 完 成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展 示 系 统 的 建 设 (4) 完 成 雷 达 组 展 示 系 统 的 建 设 (5) 完 成 基 于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的 气 象 专 题 的 建 设 (6) 完 成 平 台 的 软 硬 件 采 购 3.7 售 后 服 务 要 求 : 需 承 诺 至 少 1 年 以 上 的 售 后 服 务 计 划 包 组 8 城 乡 内 涝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75
1. 项 目 背 景 随 着 社 会 经 济 的 发 展 和 城 市 化 进 程 的 加 快, 城 乡 内 涝 灾 害 发 生 频 繁, 造 成 了 严 重 的 生 命 财 产 损 失, 内 涝 灾 害 已 经 成 为 影 响 城 乡 公 共 安 全 的 重 要 问 题 近 年 来, 在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统 一 部 署 下, 精 细 化 预 报 水 平 和 气 象 灾 害 监 测 预 警 能 力 得 到 很 大 的 提 高, 建 设 一 套 基 于 实 时 雨 量 监 测 雷 达 定 量 降 雨 估 测 和 精 细 化 定 量 预 报 的 城 乡 内 涝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开 展 城 乡 内 涝 灾 害 风 险 预 警 服 务, 对 于 提 升 我 省 气 象 防 灾 减 灾 能 力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1.1 招 标 范 围 及 总 体 要 求 本 项 目 将 主 要 基 于 实 时 雨 量 监 测 雷 达 定 量 降 雨 估 测 和 精 细 化 定 量 预 报 建 立 城 乡 内 涝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对 广 东 省 城 乡 内 涝 进 行 监 测 和 风 险 预 警, 为 开 展 城 乡 内 涝 风 险 预 警 服 务 提 供 支 撑 平 台 同 时 将 阳 江 佛 冈 作 为 试 点 建 立 城 乡 内 涝 精 细 化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开 展 精 细 化 的 风 险 预 警 服 务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如 下 : ( 一 ) 广 东 省 城 乡 内 涝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调 查 和 收 集 全 省 各 市 近 5 年 的 城 乡 内 涝 隐 患 点 和 内 涝 灾 情, 确 定 各 市 内 涝 隐 患 点 的 内 涝 致 灾 临 界 降 水 阈 值 ; 建 立 广 东 省 城 乡 内 涝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根 据 临 界 致 灾 阈 值, 基 于 实 时 雨 量 监 测 雷 达 定 量 降 雨 估 测 和 短 期 精 细 化 预 报 开 展 城 市 内 涝 风 险 预 警 服 务 ( 二 ) 城 乡 内 涝 精 细 化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以 阳 江 佛 岗 作 为 试 点, 综 合 考 虑 城 乡 内 涝 的 孕 灾 环 境 承 灾 体 脆 弱 性 和 防 洪 排 涝 能 力, 本 地 化 城 乡 内 涝 精 细 化 淹 没 模 型, 研 制 城 乡 内 涝 精 细 化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开 展 精 细 化 内 涝 预 警 服 务 ( 三 ) 硬 件 设 备 的 采 购 安 装 通 过 政 府 采 购 的 方 式 采 购 以 下 硬 件 设 备 :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项 目 明 细 说 明 服 务 器 2 服 务 器 ( 含 五 年 保 修 ) 配 置 要 求 : 配 置 要 求 : Intel Xeon E7-4809 处 理 器 (1.86GHz 以 上 ), 内 存 (DDR3)32GB 以 上,4T 以 上 硬 盘, 配 2.5 寸 SAS 热 插 拔 硬 盘 托 架, 主 机 带 两 个 千 兆 以 太 网 端 口,4U 机 架 式 附 正 版 Windows Server 操 作 系 统 ; 能 耗 低 于 1000 瓦, 经 费 :10.5 万 元 / 台 2 台 =21 万 元 台 式 计 算 机 ( 含 五 年 保 修 ) 业 务 终 端 3 功 能 要 求 :2.5Ghz 以 上 CPU 16GB 以 上 内 存 1TB 以 上 硬 盘 21 寸 或 以 上 显 示 器 正 版 操 作 系 统 经 费 :1 万 元 / 台 3 台 =3 万 元 76
( 四 )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平 台 采 购 根 据 项 目 情 况, 需 进 行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平 台 的 购 置, 详 情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个 数 名 称 基 本 要 求 号 基 于 二 三 维 一 体 化 技 术 高 性 能 跨 1 组 件 式 GIS 平 台 2. 技 术 要 求 平 台 的 大 型 组 件 式 GIS 开 发 平 台, 功 能 完 备, 开 发 便 捷, 易 于 构 建 通 用 GIS 平 台 以 及 基 于 地 理 空 间 信 息 的 行 业 应 用 系 统 1 备 注 用 于 构 建 C/S 结 构 的 桌 面 GIS 系 统 2.1 项 目 功 能 需 求 2.1.1 广 东 省 城 乡 内 涝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1) 城 乡 内 涝 隐 患 点 资 料 收 集 整 理 调 查 收 集 全 省 各 市 的 近 5 年 的 城 市 内 涝 隐 患 点 基 础 数 据, 并 对 历 次 城 市 内 涝 淹 没 情 况 进 行 整 理 包 括 淹 没 点 名 称 经 纬 度 范 围 淹 没 深 度 持 续 时 间 并 整 理 对 应 强 降 水 过 程 降 水 资 料 确 定 各 市 内 涝 隐 患 点 不 同 内 涝 等 级 的 致 灾 临 界 降 水 阈 值 (2) 广 东 省 城 乡 内 涝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根 据 内 涝 隐 患 点 致 灾 临 界 降 水 阈 值, 基 于 实 时 雨 量 监 测 雷 达 定 量 降 雨 估 测 和 精 细 化 定 量 预 报 开 展 城 市 内 涝 隐 患 点 风 险 预 警 服 务, 基 于 GIS 技 术 建 立 广 东 省 城 乡 内 涝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系 统 功 能 主 要 包 括 数 据 采 集 处 理 数 据 查 询 显 示 监 测 预 报 风 险 预 警 预 警 提 醒 以 及 产 品 自 动 生 成 和 发 布 等 功 能 2.1.2 城 乡 内 涝 精 细 化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1) 城 乡 内 涝 基 础 信 息 资 料 收 集 收 集 试 点 地 区 阳 江 佛 冈 内 涝 隐 患 点 附 近 的 承 灾 体 信 息 ( 包 括 交 通 要 道 建 构 筑 物 停 车 场 学 校 等 ) 孕 灾 环 境 防 洪 排 涝 情 况 等, 为 构 建 城 乡 内 涝 精 细 化 淹 没 模 型 提 供 信 息 支 撑 (2) 城 乡 内 涝 精 细 化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以 阳 江 佛 冈 地 区 为 试 点, 本 地 化 城 乡 内 涝 精 细 化 淹 没 模 型, 基 于 GIS 技 术 建 立 城 乡 内 涝 精 细 化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系 统 功 能 主 要 包 括 数 据 采 集 处 理 数 据 查 询 显 示 监 测 预 报 风 险 评 估 风 险 预 警 预 警 提 醒 以 及 产 品 自 动 生 成 和 发 布 等 功 能, 为 开 展 精 细 化 内 涝 预 警 服 务 提 供 支 撑 平 台 2.2 系 统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要 求 (1) 项 目 数 据 库 平 台 采 用 Sql Server 2008 以 上 版 本 ; (2) 广 东 省 城 乡 内 涝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要 求 采 用 B/S 结 构 ; 为 保 证 系 统 的 高 效 运 作, 试 点 地 区 的 城 乡 内 涝 精 细 化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采 用 B/S 和 C/S 混 合 体 系 结 构,C/S 结 构 程 序 ( 后 台 程 序 ) 运 行 77
于 服 务 端, 以 多 线 程 并 发 的 方 式 执 行 操 作 (3) 项 目 系 统 采 用 用 户 分 级 管 理, 根 据 省 市 不 同 级 别 用 户 需 求 设 置 用 户 访 问 系 统 使 用 功 能 存 取 数 据 等 权 限 (4) 模 式 及 软 件 功 能 解 决 完 善, 不 存 在 缺 陷 和 漏 洞 提 交 的 软 件 开 发 流 程 工 作 流 程 软 件 操 作 流 程 都 要 清 晰 软 件 开 发 模 块 化, 符 合 国 际 规 范, 无 明 显 漏 洞 (5) 系 统 稳 定 可 靠 安 全, 可 应 对 突 发 事 件, 自 我 恢 复 能 力 强, 双 机 切 换 稳 定 可 靠 (6) 系 统 运 行 高 效, 各 功 能 模 块 响 应 速 度 满 足 以 下 需 求 : 验 收 项 目 验 收 标 准 ( 示 例 ) 说 明 界 面 生 成 与 更 新 速 度 <1 秒 登 陆 及 网 页 操 作 GIS 地 图 显 示 <1 秒 地 图 显 示 缩 放 漫 游 定 位 自 动 站 降 水 资 料 图 形 显 示 <2 秒 以 点 状 图 栅 格 图 等 不 同 形 式 显 示 指 定 时 间 段 内 全 省 自 动 站 降 水 资 料 QPE/QPF 图 形 显 示 <2 秒 以 栅 格 图 形 式 显 示 指 定 时 间 段 内 全 省 QPE/QPF 产 品 城 乡 内 涝 点 监 测 预 警 <10 秒 监 测 实 测 雨 量 QPE/QPF, 对 内 涝 隐 患 点 进 行 实 时 监 测, 对 于 超 过 致 灾 临 界 阈 值 的 数 据, 及 时 进 行 预 警 地 面 气 象 观 测 数 据 更 新 <1 分 钟 更 新 地 面 气 象 站 逐 时 逐 日 观 测 数 据, 仅 指 系 统 页 面 操 作 时 间, 不 包 含 数 据 传 送 间 隔 QPE/QPF 更 新 <1 分 钟 更 新 全 省 QPE/QPF 产 品, 仅 指 系 统 页 面 操 作 时 间, 不 包 含 数 据 传 送 间 隔 精 细 化 内 涝 风 险 评 估 <10 分 钟 试 点 市 县 的 精 细 化 淹 没 模 型 模 拟, 开 展 精 细 化 内 涝 预 警 服 务 产 品 制 作 发 布 <1 分 钟 预 警 图 预 警 报 告 的 制 作 和 发 布 2.3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平 台 技 术 要 求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GIS 平 台 主 要 包 括 GIS 组 件 式 GIS 平 台 为 了 较 好 地 完 成 本 项 目 需 要 的 功 能, 所 用 GIS 平 台 需 要 满 足 如 下 要 求 : (1) 完 全 自 主 安 全 可 控 知 识 产 权 的 国 产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平 台 (2) 支 持 跨 平 台, 支 持 32 位 和 64 位 的 多 种 操 作 系 统, 支 持 主 流 的 中 间 件 技 术 支 持 Windows 全 系 列 操 作 系 统 ( 含 32 位 64 位 ) (3)GIS 软 件 要 求 支 持 来 自 多 种 数 据 源 的 数 据, 支 持 多 种 不 同 格 式 源 数 据 的 转 入 转 出 : 如 CAD 的 DWG DXF DGN 等 数 据 格 式, 支 持 直 接 打 开 SDB/UDB 数 据 ; 可 以 导 入 E00 MIF TAB 等 GIS 数 据 格 式 ; 支 持 国 家 地 球 空 间 数 据 交 换 格 式 ; 支 持 多 种 影 像 数 据 格 式, 如 MrSID TIF BMP 78
JPG, 以 及 影 像 压 缩 格 式 ECW SIT 等 (4) 能 管 理 TB 级 的 数 据 量, 建 立 海 量 无 缝 空 间 数 据 库 ; 支 持 主 流 大 型 商 用 关 系 型 数 据 库, 包 括 :Oracle( 支 持 Oracle RAC 集 群 技 术 ),DB2,SQLServer,KingBase,PostgreSQL (5)GIS 平 台 要 求 遵 循 IT 工 业 标 准 和 OGC 标 准, 提 供 真 正 的 互 操 作 性 具 体 包 括 : 支 持 工 业 标 准 Microsoft.Net JAVA; 支 持 网 格 协 议 TCP/IP HTTP SOAP; 支 持 空 间 标 准 如 OGC OpenGIS GeoRSS 以 及 KML 格 式,OGC 标 准 包 括 WMS,WFS,WCS,WMTS WPS 等 3. 商 务 要 求 3.1 投 标 人 经 验 投 标 人 需 有 从 事 相 关 气 象 技 术 服 务 项 目 开 发 的 经 历 ; 3.2 开 发 要 求 (1) 开 发 期 : 本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为 4 个 月, 中 标 人 应 于 2015 年 10 月 底 前 完 成 全 部 研 发 工 作, 提 交 最 终 成 果 项 目 建 设 时 间 进 度 表 建 设 内 容 第 1 个 月 第 2 个 月 第 3 个 月 第 4 个 月 全 省 城 乡 内 涝 隐 患 点 资 料 收 集 阳 江 佛 岗 内 涝 风 险 资 料 普 查 广 东 省 城 乡 内 涝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开 发 阳 江 佛 冈 精 细 化 城 乡 内 涝 风 险 模 型 建 设 精 细 化 城 乡 内 涝 淹 没 分 析 系 统 开 发 部 署 培 训 及 业 务 试 运 行 项 目 验 收 (2) 中 标 人 须 具 有 良 好 的 开 发 团 队, 具 备 现 场 持 续 开 发 和 服 务 的 能 力 (3) 项 目 分 为 需 求 分 析 系 统 设 计 系 统 开 发 测 试 部 署 实 施 培 训 等 6 个 阶 段 实 施 1) 需 求 分 析 阶 段 要 求 中 标 方 的 系 统 调 研 员 充 分 了 解 我 方 系 统 的 功 能 需 求, 形 成 详 细 的 需 求 分 析 报 告 2) 系 统 设 计 阶 段 要 求 系 统 分 析 设 计 师 根 据 需 求 说 明 书 做 好 本 项 目 详 细 设 计, 形 成 设 计 文 档, 包 括 概 要 详 细 设 计 ; 系 统 设 计 的 流 程 图, 每 个 程 序 的 介 绍 文 件 及 数 据 标 准 说 明 等 3) 系 统 开 发 阶 段 要 求 软 件 开 发 工 程 师, 测 试 工 程 师 按 本 项 目 的 需 求 和 功 能 模 块 完 成 软 件 系 统 开 发 4) 测 试 阶 段 要 求 中 标 方 联 合 采 购 方 进 行 联 合 测 试, 并 出 具 采 购 方 认 可 的 测 试 报 告 5) 部 署 实 施 阶 段 要 求 部 署 工 程 师 做 好 软 件 的 部 署 与 安 装, 确 保 可 正 常 运 行 79
6) 培 训 阶 段 要 求 为 我 方 提 供 不 少 于 10 个 课 时 的 培 训 及 培 训 文 字 资 料 和 讲 义 等 相 关 用 品 所 有 的 资 料 必 须 是 中 文 书 写 3.3 投 标 报 价 范 围 本 项 目 总 报 价 为 完 成 招 标 文 件 及 合 同 条 款 所 规 定 的 工 作 内 容 的 各 项 费 用, 以 人 民 币 为 结 算 单 位, 包 括 内 涝 隐 患 点 调 查 费 用 软 件 开 发 费 用 ( 包 含 安 装 调 试 费 培 训 费 用 等 相 关 费 用 ) 硬 件 设 施 采 购 及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平 台 费 用 如 招 标 文 件 中 要 求 分 项 报 价 而 中 标 人 未 单 独 列 明 的 分 项 价 格, 将 被 视 为 该 费 用 已 包 含 在 其 他 分 项 中 3.4 付 款 方 式 1) 签 订 合 同 后 15 个 工 作 日 内 由 采 购 方 申 请 省 财 政 支 付 合 同 总 价 的 30%; 2) 中 标 人 按 要 求 完 成 开 发 任 务, 系 统 通 过 初 步 验 收 后 15 个 工 作 日 内, 由 采 购 方 申 请 省 财 政 支 付 合 同 总 价 的 60% 3) 系 统 通 过 最 终 验 收, 并 且 中 标 方 须 先 向 采 购 方 提 交 金 额 为 合 同 总 额 5%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的 银 行 履 约 保 函 后, 采 购 方 向 中 标 方 支 付 10% 的 合 同 款 4) 每 笔 款 项 支 付 前, 中 标 人 应 先 向 采 购 人 提 供 相 应 金 额 的 正 式 发 票 5) 本 合 同 的 付 款 时 间 为 采 购 人 向 政 府 采 购 支 付 部 门 提 出 支 付 申 请 的 时 间 ( 不 含 政 府 财 政 支 付 部 门 审 查 的 时 间 ) 3.5 安 装 和 验 收 (1) 测 试 阶 段 要 求 中 标 方 联 合 采 购 方 进 行 联 合 测 试, 并 出 具 采 购 人 认 可 的 测 试 报 告 (2) 验 收 要 求 主 要 根 据 项 目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要 求 的 各 项 指 标 进 行 验 收 中 标 人 应 根 据 所 提 交 的 经 过 使 用 单 位 确 认 的 验 收 方 案 和 实 施 办 法, 自 行 组 织 设 备 和 人 员, 并 在 使 用 单 位 监 查 下 现 场 进 行 测 试 和 验 收 (3) 验 收 由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牵 头 组 织, 中 标 方 应 在 项 目 验 收 时 将 软 件 的 全 部 有 关 产 品 说 明 书 技 术 文 件 资 料 及 安 装 测 试 验 收 报 告 等 文 档 及 系 统 软 件 源 代 码 汇 集 成 册 交 付 使 用 单 位 3.6 质 保 期 及 质 保 期 间 处 理 (1) 质 保 期 : 本 项 目 验 收 合 格 后 3 年 之 内 为 质 保 期, 期 间 提 供 免 费 售 后 服 务, 其 中 包 括 系 统 维 护 BUG 修 改 跟 踪 检 测 等, 保 证 所 开 发 的 软 件 在 所 有 节 点 正 常 运 行 (2) 培 训 服 务 : 本 项 目 验 收 合 格 后, 中 标 方 应 免 费 提 供 系 统 培 训 服 务 ; (3) 维 护 服 务 : 在 质 保 期 内, 中 标 方 应 该 免 费 提 供 7*24 小 时 电 话 技 术 支 持, 对 于 电 话 支 持 无 法 解 决 的 问 题, 赴 现 场 解 决 故 障 的 响 应 时 间 不 超 过 4 小 时 4. 其 他 要 求 80
(1) 投 标 人 应 对 招 标 范 围 的 全 部 服 务 投 标 (2) 本 用 户 需 求 中 没 有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注 明 偏 离 ( 文 字 说 明 或 在 技 术 商 务 对 比 表 注 明 ) 的 参 数 配 置 条 款 视 为 被 投 标 人 完 全 接 受 (3) 投 标 人 应 提 交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 包 括 项 目 的 进 度 计 划 ) (4) 招 标 文 件 未 尽 事 宜, 将 在 合 同 签 订 或 项 目 执 行 过 程 中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中 标 人 须 满 足 采 购 单 位 的 合 理 要 求 包 组 9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公 共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1. 项 目 背 景 2015 年 是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率 先 实 现 气 象 现 代 化 的 关 键 年 在 过 去 的 几 年 里 的 公 共 气 象 服 务 中, 我 们 逐 步 从 气 象 短 信 服 务 向 多 元 化 的 移 动 互 联 网 气 象 服 务 方 向 拓 展, 并 取 得 了 初 步 的 成 效 以 全 省 统 一 品 牌 各 地 特 色 服 务 理 念 打 造 的 气 象 官 方 微 博 群, 服 务 490 万 粉 丝, 稳 居 全 国 微 博 影 响 力 排 名 前 30 名 ; 以 好 玩 好 看 好 用 理 念 打 造 的 广 东 天 气 微 信, 关 注 数 近 20 万, 活 跃 用 户 10 万 +, 成 为 广 东 十 大 最 具 影 响 力 政 务 微 信 ; 广 东 应 急 气 象 网 中 国 天 气 网 广 东 站 的 年 访 问 量 达 1.6 亿 次 随 着 时 代 的 发 展, 公 共 气 象 服 务 更 加 偏 向 移 动 互 联 网 的 应 用 虽 然 在 过 去 几 年, 气 象 服 务 渠 道 取 得 了 一 定 的 服 务 效 果, 但 是 渠 道 相 对 独 立, 缺 乏 公 共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进 行 统 一 的 制 作 发 布 管 理 和 反 馈, 所 以 在 气 象 现 代 化 进 程 中 属 于 薄 弱 环 节, 存 在 以 下 的 不 足 : (1) 产 品 制 作 能 力 偏 低, 需 要 提 高 产 品 制 作 的 多 样 性 实 用 性, 以 满 足 日 益 增 长 的 服 务 需 求 (2) 产 品 共 享 能 力 偏 低, 省 市 县 产 品 存 在 信 息 孤 岛 重 复 建 设 等 问 题, 需 要 建 立 全 省 可 共 享 的 产 品 库, 以 满 足 集 约 化 需 求 (3) 气 象 服 务 过 于 同 质 化, 下 沉 气 象 服 务 到 乡 镇 ( 街 道 ) 的 精 细 化 气 象 服 务 偏 弱, 交 互 式 服 务 能 力 偏 低, 需 要 发 展 移 动 位 置 定 位 自 适 应 的 精 细 化 服 务, 提 高 交 互 式 服 务 能 力, 以 体 现 我 省 精 细 化 气 象 服 务 现 代 化 (4) 渠 道 相 对 独 立, 缺 乏 统 一 的 管 理 机 制 和 公 众 反 馈 机 制, 需 要 建 立 统 一 的 用 户 管 理 中 心, 以 满 足 快 速 增 长 的 规 模 发 展 需 求, 建 立 畅 通 的 公 众 反 馈 体 系, 掌 握 服 务 质 量 效 果, 找 准 改 进 方 向 基 于 存 在 的 不 足, 需 要 全 面 建 设 公 共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包 括 六 个 子 系 统, 分 别 是 :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制 作 分 发 系 统,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库, 精 细 化 气 象 服 务 引 擎, 公 共 气 象 服 务 用 户 反 馈 系 统, 恶 劣 天 气 外 呼 警 报 系 统 和 手 机 预 警 发 布 客 户 端 系 统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制 作 分 发 系 统 目 标 提 高 产 品 制 作 能 81
力 ;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库 目 标 提 高 全 省 产 品 共 享 能 力 ; 精 细 化 气 象 服 务 引 擎 目 标 提 高 个 性 化 精 细 化 服 务 能 力 和 交 互 式 气 象 服 务 ; 公 共 气 象 服 务 用 户 反 馈 系 统 目 标 打 通 各 渠 道, 实 现 用 户 统 一 管 理 用 户 反 馈 分 析 掌 握 服 务 质 量 效 果 ; 建 设 恶 劣 天 气 外 呼 警 报 系 统, 将 防 御 警 告 通 知 到 基 层 防 灾 责 任 人, 从 而 争 取 时 间, 提 高 基 层 灾 害 防 御 能 力 2. 项 目 预 算 公 共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中 的 子 系 统 单 项 预 算 ( 万 元 )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制 作 分 发 系 统 和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库 180 精 细 化 气 象 服 务 引 擎 80 公 共 气 象 服 务 用 户 反 馈 系 统 80 恶 劣 天 气 外 呼 警 报 系 统 120 手 机 预 警 发 布 客 户 端 系 统 50 合 计 ( 人 民 币 ) 510 3.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软 件 部 分 : 公 共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包 含 六 个 系 统 分 别 是 : (1)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制 作 分 发 系 统 (Maker) (2)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库 (Store) (3) 精 细 化 气 象 服 务 引 擎 (Engine) (4) 公 共 气 象 服 务 用 户 反 馈 系 统 (Feedback) (5) 恶 劣 天 气 外 呼 警 报 系 统 (6) 手 机 预 警 发 布 客 户 端 系 统 4. 功 能 要 求 4.1.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制 作 分 发 系 统 制 作 生 成 用 于 公 众 气 象 服 务 的 数 据 产 品 图 片 产 品 文 字 产 品 图 文 混 排 产 品, 对 所 制 作 产 品 进 行 快 速 存 储, 并 便 捷 分 发 到 网 站 微 博 微 信 客 户 端 等 服 务 渠 道 ; 实 现 可 全 省 共 享 的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库, 完 成 产 品 的 统 一 存 储, 快 速 检 索, 方 便 应 用 实 现 各 服 务 渠 道 的 一 站 式 发 布 实 现 各 个 服 务 渠 道 一 站 式 发 布 和 交 互 式 气 象 服 务 实 现 业 务 值 班 流 程 化 管 理 4.1.1. 操 作 员 管 理 复 用 广 东 省 突 发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SAFE, 下 称 SAFE) 的 操 作 员 用 户 信 息, 不 再 维 护 独 立 的 用 户 名 密 码 信 息, 可 实 现 省 市 县 操 作 员 的 一 键 式 登 陆, 用 户 权 限 管 理 在 本 系 统 中 完 成 4.1.2. 气 象 产 品 的 制 作 82
制 作 生 成 用 于 公 众 气 象 服 务 的 数 据 产 品 图 片 产 品 文 字 产 品 图 文 混 排 HTML5 产 品 实 况 预 报 预 警 信 息 供 值 班 员 灵 活 选 择 属 地 范 围 或 级 别 对 应 要 素 抽 取 规 则 ( 如 按 从 小 到 大 排 序 或 排 名 前 十 等 ), 并 自 动 生 成 文 本 信 息 表 格 图 片 等, 这 些 产 品 进 入 产 品 库 供 各 渠 道 调 用 制 作 平 台 具 备 组 件 式 的 功 能, 可 以 通 过 拖 拽 的 方 式, 所 见 即 所 得 的 快 速 生 成 服 务 产 品 充 分 利 用 HTML5 的 动 画 特 性, 可 以 在 产 品 中 增 加 尖 头 画 圈 标 注 文 字 及 闪 烁 强 调 位 移 等 效 果 4.1.3. 天 气 急 件 报 告 读 取 省 台 或 市 县 局 的 天 气 急 件 报 告, 转 换 制 作 成 手 机 排 版 格 式 或 者 网 站 排 版 格 式, 可 以 在 线 对 原 文 添 加 图 表 以 进 行 二 次 加 工 制 作 和 发 布 4.1.4. 全 国 实 况 产 品 显 示 和 制 作 配 合 精 细 化 气 象 服 务 引 擎, 利 用 各 种 运 算 规 则, 可 以 快 速 制 作 出 实 况 产 品, 实 况 产 品 可 以 作 为 组 件, 方 便 其 他 产 品 二 次 制 作 时 使 用 4.1.5. 突 发 预 警 和 气 象 预 警 和 广 东 省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平 台 对 接, 实 现 突 发 预 警 和 气 象 预 警 信 息 的 数 据 接 入, 并 制 作 出 图 文 并 茂 的 服 务 产 品 4.1.6.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制 作 集 成 Grapes T639 ECMWF JMA EC 集 合 预 报 等 多 种 数 值 预 报, 制 作 图 文 并 茂 的 服 务 产 品 4.1.7. 雷 达 图 卫 星 云 图 对 雷 达 基 数 据 和 卫 星 云 图 数 据 进 行 分 析 数 据 清 洗 和 绘 制, 制 作 出 比 传 统 雷 达 图 卫 星 云 图 更 加 快 速 更 加 清 晰 更 加 生 动 更 加 适 合 移 动 互 联 网 使 用 的 服 务 产 品 4.1.8. 台 风 路 径 图 集 成 广 东 省 局 中 央 气 象 台 日 本 美 国 等 多 国 台 风 实 况 和 预 报 数 据, 制 作 出 比 传 统 台 风 路 径 图 更 加 快 速 更 加 清 晰 更 加 生 动 更 加 适 合 移 动 互 联 网 使 用 的 服 务 产 品 4.1.9. 重 大 气 象 信 息 快 报 专 报 产 品 制 作 快 速 制 作 重 大 气 象 信 息 快 报 专 报 的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4.1.10. 气 候 月 报 年 报 快 速 制 作 气 候 月 报 年 报 的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4.1.11. AQI PM2.5 实 况 产 品 制 作 制 作 出 快 速 清 晰 生 动 适 合 移 动 互 联 网 使 用 的 AQI PM2.5 实 况 服 务 产 品 4.1.12. AQI PM2.5 预 报 产 品 制 作 制 作 出 快 速 清 晰 生 动 适 合 移 动 互 联 网 使 用 的 AQI PM2.5 预 报 服 务 产 品 83
4.1.13. 旅 游 天 气 制 作 出 快 速 清 晰 生 动 适 合 移 动 互 联 网 使 用 的 旅 游 天 气 服 务 产 品 4.1.14. 海 洋 天 气 制 作 出 快 速 清 晰 生 动 适 合 移 动 互 联 网 使 用 的 海 洋 天 气 服 务 产 品 4.1.15. 交 通 天 气 制 作 出 快 速 清 晰 生 动 适 合 移 动 互 联 网 使 用 的 交 通 天 气 服 务 产 品 4.1.16. 预 警 提 醒 实 况 提 醒 全 省 预 警 信 号 根 据 站 点 站 点 个 数 预 警 级 别 设 定 阀 值 超 过 阀 值 推 送 提 醒, 形 成 相 应 文 本 和 图 片 全 省 区 域 站 国 家 站 的 降 水 大 风 气 温 闪 电 实 况 根 据 站 点 标 签 地 理 范 围 ( 城 市 标 签 ) 站 点 个 数 要 素 值 设 定 阈 值, 超 过 阈 值 推 送 提 醒, 形 成 相 应 文 本 和 图 片 4.1.17. 各 个 服 务 渠 道 一 站 式 发 布 通 过 一 个 平 台, 基 本 满 足 网 站 微 博 微 信 客 户 端 桌 面 插 件 等 渠 道 的 一 站 式 气 象 服 务 发 布 4.1.18. 通 过 个 性 化 定 制, 为 用 户 提 供 差 异 化 个 性 化 的 预 警 推 送 集 中 实 现 多 个 渠 道 的 个 性 化 预 警 推 送 规 则 管 理, 用 户 可 以 个 性 化 订 阅 地 区 预 警 类 型 预 警 级 别, 实 现 差 异 化 和 个 性 化 的 预 警 推 送 4.1.19. 交 互 式 气 象 服 务 用 户 可 通 过 微 信 客 户 端 上 传 实 景 天 气, 通 过 公 共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对 上 传 的 照 片 视 频 等 素 材 进 行 筛 选 分 类 检 索, 结 合 产 品 库 进 行 检 索, 并 实 现 各 渠 道 的 共 享 使 用 4.1.20. 工 作 流 程 平 台 化 涉 及 多 岗 位 的 业 务, 从 以 往 的 口 头 传 话 方 式 变 为 上 下 游 工 单 的 流 程, 使 得 各 业 务 可 追 踪 ; 每 个 岗 位 的 任 务 根 据 制 作 频 次 时 间 节 点 进 行 提 醒 与 登 记, 避 免 任 务 繁 多 时 的 混 乱 与 漏 做, 同 时 方 便 值 班 任 务 的 量 化 考 核 实 现 人 员 之 间 工 单 流 转, 发 起 人 抄 送 人 执 行 人 ( 可 多 人 ) 工 单 发 起 时 间, 内 容, 完 成 时 间 完 成 情 况, 并 可 添 加 附 件 工 单 可 设 置 定 时 提 醒 功 能 4.2.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库 实 现 可 全 省 共 享 的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库, 具 有 省 市 县 架 构, 架 构 可 满 足 全 省 产 品 的 统 一 存 储, 快 速 检 索, 方 便 应 用 4.2.1. 快 速 检 索 84
实 现 通 过 关 键 字, 日 期 范 围, 产 品 类 型, 地 市 分 类, 产 品 分 类 等 多 种 混 合 查 询 条 件, 快 速 检 索 出 单 个 产 品 或 多 个 产 品 集 4.2.2. 方 便 应 用 产 品 应 用 实 现 所 见 即 所 得, 所 有 存 储 在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库 的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均 能 简 单 方 便 快 速 的 应 用 在 互 联 网 渠 道 和 内 网 应 用 中 4.2.3. 统 一 存 储 采 用 腾 讯 云 对 象 存 储 方 式 进 行 统 一 存 储, 在 产 品 存 储 方 面 有 专 用 SDK, 可 以 很 方 便 的 集 成 到 业 务 系 统 中, 实 现 程 序 自 动 化 存 储 对 象 存 储 内 建 Bucket 模 式, 可 以 方 便 省 市 县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的 分 类 存 储 4.3. 精 细 化 气 象 服 务 引 擎 综 合 运 用 自 动 站 实 况 QPE QPF 雷 达 回 波 等 相 关 技 术, 研 发 高 性 能 精 细 化 自 动 适 配 的 精 细 化 气 象 服 务 引 擎 4.3.1. 高 时 空 分 辨 率 实 况 基 于 自 动 站 和 雷 达 回 波 数 据, 研 发 高 时 空 分 辨 率 的 实 况 引 擎 服 务 4.3.2. 自 动 适 配 的 精 细 化 预 报 服 务 结 合 GIFT QPF, 根 据 经 纬 度 信 息, 自 动 返 回 所 在 街 道 逐 小 时 的 精 细 化 预 报 服 务 4.3.3. AQI 和 PM2.5 空 气 质 量 服 务 提 供 离 用 户 最 近 的 AQI PM2.5 空 气 质 量 实 况 服 务 提 供 广 东 省 逐 时 的 格 点 化 的 空 气 质 量 预 报 服 务 4.3.4. 突 发 预 警 和 气 象 预 警 与 广 东 省 突 发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平 台 (SAFE) 对 接, 获 取 突 发 预 警 和 气 象 预 警, 并 进 行 格 式 和 信 息 归 类, 提 供 数 据 给 各 渠 道 使 用 4.3.5. 微 谈 天 气 从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制 作 系 统 和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库 获 取 微 谈 天 气 的 产 品, 根 据 渠 道 所 需 样 式, 为 各 渠 道 提 供 优 化 版 面 的 微 谈 天 气 内 容 服 务 4.3.6. 节 日 节 气 统 一 提 供 中 国 农 历 国 际 节 日 节 气 等 数 据 服 务, 各 渠 道 根 据 自 身 特 点 进 行 包 装 展 示 4.3.7. 脚 本 式 的 规 则 编 辑 精 细 化 气 象 服 务 引 擎 具 备 脚 本 式 的 规 则 编 辑 功 能 规 则 编 辑 采 用 脚 本 的 方 法 实 现, 无 序 改 动 引 擎 主 程 序, 即 可 修 改 实 现 脚 本 脚 本 规 则 编 辑 包 括 可 以 根 据 多 种 要 素 和 运 算, 输 出 天 空 状 况 85
各 种 指 数 等 产 品 4.3.8. 可 水 平 扩 展 的 高 性 能 精 细 化 气 象 服 务 引 擎 通 过 一 系 列 运 算 服 务 用 语 转 化 后 直 接 为 各 渠 道 提 供 支 撑, 公 众 直 接 通 过 服 务 引 擎 获 得 结 果, 所 以 引 擎 需 要 具 备 可 水 平 扩 展 的 高 性 能 并 发 访 问 架 构 4.4. 公 共 气 象 服 务 用 户 反 馈 系 统 初 步 建 立 短 信 微 信 微 博 网 站 电 话 客 户 端 6 个 渠 道 的 统 一 用 户 中 心, 自 动 收 集 渠 道 的 用 户 反 馈, 建 立 反 馈 信 息 数 据 库 及 相 应 数 据 接 口 用 户 反 馈 信 息 过 滤 审 核 机 制, 实 现 反 馈 信 息 分 类 查 询 统 计 和 展 示 功 能, 便 于 及 时 了 解 气 象 服 务 效 果 4.4.1. 统 一 用 户 中 心 目 前 短 信 微 信 微 博 网 站 12121 电 话 APP 桌 面 插 件 等 渠 道 各 自 独 立, 缺 乏 渠 道 融 合 各 渠 道 用 户 有 自 己 的 识 别 方 式, 比 如 短 信 的 手 机 号 码, 微 信 的 微 信 号, 微 博 的 微 博 号,12121 电 话 的 电 话 号 码 等, 但 是 渠 道 之 间 的 用 户 是 独 立 的, 系 统 对 用 户 的 了 解 也 是 单 向 的, 渠 道 缺 乏 对 现 有 用 户 群 实 际 情 况 的 了 解 拟 初 步 建 立 短 信 微 信 微 博 网 站 12121 电 话 APP 桌 面 插 件 渠 道 的 统 一 用 户 管 理 中 心 用 户 可 以 通 过 以 上 渠 道 登 录, 通 过 某 些 要 素 识 别 建 立 气 象 服 务 的 统 一 服 务 ID, 用 户 也 可 以 通 过 第 三 方 登 录 或 匿 名 登 录 提 供 反 馈 信 息 4.4.2. 用 户 互 动 及 数 据 共 享 面 向 公 众 用 户 根 据 渠 道 特 点 建 立 实 景 上 传, 预 报 预 警 内 容 评 论 或 私 信 等 实 现 实 时 互 动 ; 用 户 通 过 用 户 预 约 和 订 阅 预 报 预 警 实 现 用 户 个 性 化 服 务, 对 各 项 服 务 每 个 渠 道 提 供 方 式 给 用 户 提 意 见 和 建 议 面 向 政 府 和 社 会 站 点 提 供 部 分 预 报 和 实 况 数 据, 全 省 预 警 数 据 的 共 享 共 享 方 式 包 括 但 是 不 局 限 于 插 件 服 务 图 文 产 品 和 数 据 接 口 4.4.3. 气 象 服 务 监 督 及 服 务 评 价 社 会 上 的 气 象 服 务 不 断 涌 现, 服 务 水 平 良 莠 不 齐, 气 象 部 门 有 监 管 的 责 任 建 设 气 象 信 息 服 务 单 位 备 案 受 理 模 块, 实 现 气 象 信 息 服 务 单 位 在 线 备 案 申 报 办 理 公 示 功 能 建 设 气 象 信 息 服 务 单 位 信 用 信 息 统 计 模 块, 对 已 备 案 的 气 象 信 息 服 务 单 位 实 行 信 用 管 理, 对 应 备 案 但 未 申 报 备 案 的 气 象 信 息 服 务 单 位, 实 行 通 告 警 告 社 会 公 示 行 政 处 罚 等 管 理 措 施 4.4.4. 用 户 反 馈 多 渠 道 采 集 建 设 适 合 短 信 微 信 微 博 网 站 12121 电 话 APP 和 桌 面 插 件 渠 道 的 用 户 反 馈 方 式, 反 馈 系 统 与 相 关 业 务 和 决 策 平 台 对 接, 采 集 反 馈 数 据, 建 立 用 户 反 馈 数 据 库 各 渠 道 的 用 户 反 馈 自 动 采 集 模 块 包 括 用 户 主 动 反 馈, 以 及 用 户 访 问 日 志 等 数 据, 收 集 用 户 访 86
问 行 为 及 阅 读 习 惯 等 4.4.5. 用 户 反 馈 数 据 处 理 将 处 理 各 渠 道 收 集 的 用 户 反 馈 数 据, 根 据 用 户 反 馈 信 息 将 反 馈 信 息 分 类 建 设 统 一 的 反 馈 数 据 查 询 统 计 和 展 示 功 能, 图 文 并 茂 便 于 更 精 确 的 了 解 公 众 需 求, 并 针 对 用 户 需 求 提 供 更 加 接 地 气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便 于 及 时 了 解 气 象 服 务 效 果 4.4.6. 用 户 反 馈 数 据 分 析 根 据 用 户 反 馈 数 据 的 处 理 结 果, 对 用 户 反 馈 的 数 据 进 行 分 析 采 用 数 据 分 析 工 具 对 用 户 访 问 日 志 进 行 分 析, 尝 试 研 究 建 立 模 型 对 用 户 主 动 反 馈 数 据 建 立 数 据 分 析 模 型, 得 出 用 户 对 服 务 的 满 意 度, 以 及 用 户 的 行 为 偏 好 等 可 以 通 过 借 鉴 服 务 质 量 评 价 的 模 式, 对 供 需 双 方 的 差 异 服 务 传 递 的 效 果 用 户 满 意 的 程 度 等 问 题 进 行 评 估, 通 过 对 预 报 准 确 度 预 报 预 警 及 时 性 精 细 化 气 象 服 务 用 户 个 性 服 务 等 多 个 维 度 的 服 务 质 量 进 行 评 估, 对 公 共 气 象 服 务 进 行 全 面 的 评 价 根 据 数 据 分 析 对 预 报 和 服 务 产 品 进 行 改 进, 提 升 服 务 的 体 验 感 为 日 常 业 务 研 发 服 务 效 果 评 价 和 突 发 信 息 来 源 的 作 为 数 据 参 考 4.5. 恶 劣 天 气 外 呼 警 报 系 统 4.5.1 总 体 建 设 目 标 依 托 决 策 辅 助 平 台 等 气 象 业 务 系 统 对 天 气 要 素 的 实 时 监 控 及 分 析 结 果, 及 时 有 效 的 提 醒 市 县 突 发 中 心 ( 或 气 象 台 ) 值 班 人 员 提 升 警 戒 级 别, 选 择 合 适 的 方 式 ( 如 : 自 动 语 音 呼 叫 人 工 电 话 通 知 等 ), 通 过 12121 外 呼 将 防 御 告 警 通 知 到 一 线 防 灾 责 任 人, 提 高 基 层 灾 害 防 御 能 力 争 取 做 到 提 前 告 警, 通 知 必 达 原 有 项 目 基 础 : 以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现 有 业 务 系 统 数 据 库 软 硬 件 为 基 础, 集 约 资 源 融 入 体 系 现 有 的 工 作 基 础 如 图 1 所 示, 现 有 业 务 系 统 的 预 报 观 测 基 础 数 据, 可 以 为 本 系 统 告 警 提 供 基 础 条 件 或 直 接 触 发 报 警 ; 广 东 省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 以 下 简 称 省 突 系 统 ) 有 对 按 区 域 或 预 警 类 别 的 责 任 人 的 管 理 机 制, 可 以 作 为 本 系 统 发 布 对 象 的 重 要 参 考 依 据 ; 已 建 成 的 全 省 地 市 12121 系 统 ( 以 下 简 称 12121) 可 以 作 为 本 系 统 外 呼 通 知 的 手 段 本 系 统 将 在 上 述 基 础 上 进 行 设 计 和 开 发 87
图 1 现 有 工 作 基 础 此 外,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已 建 成 覆 盖 全 省 气 象 部 门 的 业 务 专 用 网 络, 为 省 市 县 业 务 数 据 互 通 提 供 了 良 好 基 础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现 有 省 突 系 统 数 据 库 GIS 统 一 认 证, 基 础 硬 件 及 网 络 设 备 可 利 旧 使 用, 不 足 部 分 需 由 中 标 方 提 供 4.5.2 项 目 采 购 说 明 本 项 目 为 交 钥 匙 工 程, 投 标 报 价 应 按 本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完 成 本 项 目 工 作 内 容 所 需 的 全 部 费 用,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软 硬 件 设 备 技 术 服 务 业 主 方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配 合 中 标 方 进 行 协 调 实 施 工 作 时 产 生 的 差 旅 费 用 等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支 付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会 议 所 需 的 验 收 专 家 费 项 目 技 术 测 试 和 技 术 培 训 费 用, 以 及 为 完 成 本 项 目 需 要 投 入 但 超 出 招 标 方 原 有 项 目 基 础 的 任 何 软 硬 件 及 服 务 费 用 4.5.3 系 统 功 能 需 求 系 统 结 构 和 基 础 要 求 1. 为 减 少 业 务 复 杂 度 减 轻 市 县 维 护 压 力 和 降 低 投 入, 本 系 统 应 在 省 级 集 约 建 设, 服 务 全 省, 为 市 县 提 供 有 效 通 知 服 务 手 段 2. 外 呼 调 用 的 资 源 应 以 市 县 所 在 地 的 12121 系 统 为 主, 以 避 免 不 同 市 县 对 呼 叫 资 源 的 竞 争, 降 低 通 信 资 费 成 本 本 项 目 不 新 建 IVR 语 音 呼 叫 系 统 或 者 呼 叫 中 心 等 软 硬 件 平 台, 不 向 运 营 商 申 请 开 通 新 的 语 音 专 线 3. 警 报 来 源 须 来 自 于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现 有 业 务 系 统,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实 时 历 史 一 体 化 资 料 平 台 气 象 决 策 辅 助 平 台 等 4. 外 呼 对 象 用 户 和 群 组 须 支 持 在 广 东 省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里 进 行 导 入 导 出 管 理 88
5. 本 系 统 操 作 员 须 与 广 东 省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发 布 系 统 操 作 员 统 一 管 理, 实 现 与 省 突 平 台 等 单 点 登 录, 避 免 用 户 管 理 的 操 作 和 数 据 冗 余 6. 本 系 统 要 求 采 用 B/S 架 构 建 设, 能 支 持 全 省 100 多 个 市 县 人 员 同 时 登 录 本 系 统 进 行 业 务 操 作 使 用 不 同 市 区 县 的 业 务 操 作 阈 值 管 理 责 任 人 操 作 人 员 等 完 全 独 立, 互 不 干 扰 但 市 可 以 管 理 其 所 辖 区 县 的 业 务 7. 所 需 第 三 方 软 件 如 操 作 系 统 数 据 库 控 件 等 须 有 正 版 授 权 4.5.4 系 统 详 细 功 能 需 求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主 要 功 能 应 包 括 : 报 警 信 号 实 时 监 控 及 外 呼 历 史 外 呼 查 询 告 警 阈 值 配 置 管 理 呼 叫 规 则 配 置 责 任 人 管 理 值 班 管 理 系 统 参 数 设 置 统 计 报 表 业 务 辅 助 链 接 用 户 登 陆 注 销 等 功 能 需 形 成 规 范 的 报 警 源 接 口 规 范 和 外 呼 渠 道 调 用 接 口 规 范, 以 便 为 系 统 后 续 接 入 其 它 业 务 系 统 触 发 报 警 和 调 用 其 它 通 知 渠 道 提 供 基 础 要 求 提 供 但 不 限 于 下 述 完 整 功 能 模 块 和 数 据 接 口 4.5.4.1. 告 警 信 息 触 发 及 告 警 源 通 过 对 自 动 站 雷 达 回 波 等 气 象 数 据 进 行 分 析, 建 立 预 警 策 略, 如 果 达 到 预 警 策 略 设 定 的 预 值 就 触 发 产 生 报 警 信 息 应 能 根 据 实 况 或 预 报 资 料 所 对 应 的 区 域 自 动 分 析 并 触 发 相 应 区 域 的 警 报, 并 通 过 经 纬 度 进 行 定 位, 从 而 为 发 出 外 呼 警 报 提 供 区 域 到 行 政 区 划 责 任 人 的 对 应 关 系, 以 便 针 对 性 发 起 外 呼 告 警 信 息 应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下 表 所 列 范 围, 告 警 区 域 精 度 应 达 到 下 表 要 求 : 数 据 类 型 告 警 类 型 气 象 站 水 文 站 雷 达 拼 图 大 风 台 风 温 度 实 况 或 预 报 数 据 气 象 站 雨 量 值, 站 点 名, 对 应 镇 区 水 文 站 雨 量 值, 站 点 名, 对 应 镇 区 存 在 雷 达 强 回 波 的 镇 区 的 集 合 自 动 气 象 站 风 级 别, 及 自 动 站 位 置, 对 应 镇 区 受 台 风 不 同 风 圈 影 响 的 镇 区 集 合 气 象 站 温 度 值, 站 点 名, 对 应 镇 区 表 1 要 求 通 过 实 时 对 自 动 站 的 数 据 进 行 分 析 处 理, 针 对 雨 量, 水 位, 温 度, 大 风 等 数 据 源 可 形 成 不 同 的 预 报 策 略, 该 策 略 应 具 有 灵 活 性, 可 控 性, 并 按 照 阈 值 管 理 平 台 的 预 警 策 略 产 生 不 同 形 式 的 报 警 信 息 利 用 雷 达 回 波 数 据 源 与 全 省 市 县 进 行 分 析, 建 立 雷 达 区 域 告 警 模 型, 以 符 合 各 种 情 况 下 的 雷 达 报 警, 并 实 时 对 雷 达 数 据 进 行 分 析 处 理, 并 按 照 阈 值 管 理 模 块 的 预 警 策 略 产 生 不 同 形 式 的 报 警 89
信 息 利 用 台 风 路 径 及 风 圈 影 响 半 径 预 报 和 观 测 数 据, 建 立 台 风 影 响 区 域 告 警 模 型, 按 照 阈 值 管 理 模 块 的 预 警 策 略 生 成 相 应 报 警 信 息 4.5.4.2 市 县 告 警 阈 值 配 置 根 据 告 警 源 不 同 对 阈 值 分 类 管 理, 设 定 阈 值 供 全 省 市 县 根 据 当 地 实 际 情 况 设 置 阈 值, 阈 值 对 应 区 域 精 度 要 求 如 4.5.4.1 中 表 1 所 示 要 求 有 缺 省 值 设 定 批 量 修 改 单 个 阈 值 设 定 等 功 能 4.5.4.3. 责 任 人 与 区 域 关 系 管 理 建 立 责 任 人 管 理 模 块, 对 责 任 人 进 行 详 细 管 理, 可 对 责 任 人 进 行 区 域 选 择, 报 警 类 型 选 择 等 该 功 能 应 结 合 广 东 省 突 发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平 台 责 任 人 管 理 功 能 实 现, 后 台 数 据 统 一 维 护 管 理, 避 免 数 据 冗 余 和 操 作 重 复 外 呼 对 象 用 户 和 群 组 须 支 持 在 广 东 省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发 布 系 统 里 进 行 导 入 导 出 管 理 责 任 人 管 理 应 按 国 家 行 政 区 划 标 准 区 分 区 域, 与 广 东 省 突 发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保 持 数 据 一 致 4.5.4.4. 基 于 GIS 的 告 警 监 控 及 外 呼 处 理 采 用 GIS 地 图, 在 地 图 上 展 现 报 警 信 息 的 展 现, 采 用 颜 色 模 块 以 及 点 状 标 记 报 警 的 区 域 类 型, 点 击 该 区 域 展 现 外 呼 的 数 据 ;GIS 展 现 区 域 缺 省 按 照 当 前 登 陆 操 作 员 的 所 属 行 政 区 域 进 行 精 确 展 示 ; 可 在 GIS 地 图 上 进 行 区 域 的 框 选, 实 现 区 域 选 择 功 能 呼 叫 规 则 包 括 告 警 信 息 呼 叫 范 围 或 对 象 是 否 发 起 呼 叫 等, 应 根 据 不 同 的 通 知 对 象 设 置 规 则 阈 值 和 外 呼 规 则 配 合 应 能 实 现 对 报 警 与 市 县 区 各 自 的 人 员 的 对 应 对 于 在 GIS 地 图 展 现 的 告 警 信 息, 可 进 行 外 呼 或 忽 略 外 呼 内 容 可 根 据 阈 值 类 型 自 动 生 成 或 由 操 作 员 编 辑 生 成 操 作 员 可 对 发 布 内 容 进 行 编 辑, 设 置 选 择 发 布 区 域 责 任 人 和 失 败 重 发 次 数, 实 现 单 点 或 批 量 自 动 语 音 外 呼 告 警 信 息 给 到 相 应 的 责 任 人 亦 可 结 合 GIS 地 图 信 息 直 接 发 起 调 用 12121 系 统 坐 席 功 能 对 报 警 对 象 实 现 点 对 点 人 工 通 话 4.5.4.5. 渠 道 调 用 模 块 及 报 警 监 控 实 现 与 12121 渠 道 通 信 以 支 撑 过 程 监 控 和 通 知 记 录 统 计 等 监 控 12121 渠 道 情 况, 保 障 与 12121 渠 道 通 信 顺 畅, 如 有 中 断 则 及 时 报 警 提 示 实 现 告 警 信 息 和 信 息 源 的 监 控 告 警 信 息 在 GIS 地 图 监 控 等 4.5.4.6 可 对 报 警 及 外 呼 的 历 史 信 息 进 行 信 息 检 索 查 询, 根 据 设 置 的 查 询 条 件, 查 询 出 不 同 的 结 果, 也 查 看 详 细 的 外 呼 情 况, 如 : 语 音 文 件, 接 收 情 况 等 4.5.4.7. 值 班 管 理 建 立 值 班 管 理 模 块, 对 值 班 人 员 进 行 一 个 排 班 管 理, 可 以 新 建 值 班 表, 也 可 以 批 量 导 入 值 班 90
表 可 对 值 班 表 进 行 条 件 查 询 功 能, 快 速 查 询 到 值 班 人 员 的 值 班 情 况 4.5.4.8. 统 计 报 表 对 外 呼 数 据 进 行 报 表 管 理, 时 间 维 度 为 天 周 月 年, 采 用 表 格 或 图 形 化 展 现 整 个 外 呼 数 据 情 况, 内 容 包 括 且 不 限 于 呼 叫 时 间 发 起 市 县 呼 叫 对 象 呼 叫 区 域 呼 叫 次 数 呼 叫 时 长 等 报 表 可 进 行 导 出 操 作 4.5.4.9. 系 统 设 置 系 统 设 置 功 能, 对 系 统 的 一 些 基 本 设 置, 通 信 日 志 操 作 日 志 等 功 能 如 重 呼 次 数 设 置 渠 道 参 数 设 置 数 据 源 参 数 设 置 呼 叫 内 容 模 版 设 置 业 务 辅 助 系 统 接 入 管 理 等 4.5.4.10. 用 户 验 证 与 登 录 系 统 登 录 用 户 数 据 与 广 东 省 突 发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平 台 的 用 户 数 据 保 持 同 步 或 同 源, 使 用 突 发 平 台 的 用 户 数 据 进 行 验 证 登 录, 支 持 用 户 在 相 关 用 户 数 据 同 源 系 统 间 单 点 登 录 4.5.4.11. 主 要 数 据 接 口 要 求 至 少 提 供 以 下 数 据 接 口 : a) 通 用 告 警 触 发 接 口 制 定 并 开 发 供 各 类 业 务 平 台 调 用 的 通 用 触 发 接 口, 提 供 告 警 信 息 的 触 发 功 能 至 少 能 通 过 该 接 口 实 现 对 气 象 决 策 辅 助 平 台 或 实 时 历 史 一 体 化 数 据 查 询 平 台 的 数 据 访 问 且 不 会 对 数 据 源 平 台 原 有 功 能 造 成 影 响 和 造 成 明 显 性 能 压 力 b) 通 用 外 呼 功 能 调 用 接 口 实 现 12121 渠 道 外 呼 的 调 用 监 控 和 结 果 记 录 等 制 定 该 标 准 接 口, 以 便 不 同 地 市 12121 平 台 可 以 按 此 标 准 与 本 系 统 实 现 对 接, 接 受 本 系 统 发 起 外 呼 任 务 并 按 要 求 反 馈 执 行 过 程 状 态 及 结 果 4.5.4.12. 现 有 12121 省 中 心 平 台 及 17 市 平 台 外 呼 功 能 改 造 根 据 本 项 目 对 外 呼 的 实 际 应 用 要 求, 改 造 12121 省 中 心 平 台 ( 广 州 ) 和 17 个 市 ( 湛 江 云 浮 惠 州 江 门 汕 头 韶 关 佛 山 清 远 阳 江 中 山 潮 州 揭 阳 肇 庆 梅 州 河 源 茂 名 汕 尾 ) 平 台 外 呼 功 能 webservice 调 用 接 口, 能 实 时 准 确 的 执 行 本 系 统 触 发 的 报 警 外 呼, 并 按 要 求 实 时 返 回 任 务 执 行 情 况 话 单 记 录 语 音 文 件 记 录, 能 按 要 求 自 动 或 人 工 触 发 执 行 重 呼 策 略 外 呼 方 式 支 持 自 动 语 音 或 人 工 坐 席 方 式 呼 叫 4.6. 手 机 预 警 发 布 客 户 端 系 统 4.6.1 统 一 性 要 求 接 收 广 东 省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的 预 警 信 息 推 送 请 求 ; 91
按 要 求 提 供 推 送 情 况 统 计 数 据 及 详 细 信 息 4.6.1.1. 可 靠 性 要 求 投 标 人 应 向 采 购 人 提 供 成 熟 的 容 错 性 和 易 恢 复 性 俱 佳 的 系 统 系 统 应 支 持 连 续 一 年 365 天 7 24 小 时 不 间 断 地 工 作 应 用 软 件 中 的 任 一 构 件 更 新 加 载 时, 在 不 更 新 与 上 下 构 件 的 接 口 的 前 提 下, 不 影 响 业 务 运 转 和 服 务 4.6.1.2. 易 用 性 要 求 系 统 应 易 于 安 装 和 使 用, 具 备 风 格 一 致 用 户 界 面, 且 用 户 界 面 应 为 中 文 操 作 界 面 应 用 系 统 功 能 菜 单 需 按 照 功 能 域 功 能 组 的 分 类 方 法 进 行 组 织 ; 对 于 操 作 员 无 权 限 使 用 的 菜 单 功 能, 应 用 系 统 不 允 许 显 示 该 菜 单 或 将 其 设 置 为 不 可 用 状 态 应 用 系 统 应 支 持 通 过 统 一 的 图 形 界 面, 能 够 监 控 到 应 用 系 统 所 有 的 报 警 异 常 信 息 及 设 备 运 行 状 态 4.6.1.3. 安 全 性 要 求 1) 网 络 安 全 系 统 应 划 分 安 全 域 并 进 行 隔 离, 同 时 建 立 完 善 的 网 络 安 全 机 制 系 统 应 支 持 访 问 控 制 安 全 检 测 等 一 系 列 安 全 功 能, 应 提 供 完 整 的 网 络 安 全 监 控 报 警 和 故 障 处 理 功 能 2) 数 据 安 全 系 统 应 采 取 定 期 备 份 或 作 数 据 容 灾 备 份 等 措 施 来 保 证 数 据 的 安 全 系 统 应 提 供 联 机 的 数 据 备 份 能 力, 保 证 数 据 的 完 整 性 和 有 效 性 系 统 对 用 户 数 据 应 采 取 安 全 措 施, 防 止 用 户 数 据 泄 密 丢 失 和 被 非 法 修 改, 保 障 用 户 利 益 包 括 文 本 文 件 和 语 音 文 件, 需 要 在 发 送 端 和 接 收 端, 具 有 加 解 密 的 机 制, 以 保 证 数 据 传 输 安 全 3) 系 统 安 全 系 统 应 具 备 访 问 权 限 的 识 别 和 控 制 功 能 ; 系 统 应 提 供 操 作 日 志 记 录 功 能, 以 便 及 时 掌 握 系 统 安 全 状 态 ; 对 数 据 库 的 操 作 应 提 供 一 致 性 认 证, 禁 止 对 数 据 库 进 行 手 工 操 作 ; 系 统 用 户 账 号 管 理 密 码 管 理 数 据 访 问 权 限 和 功 能 操 作 权 限 管 理 需 满 足 甲 方 内 控 要 求 4.6.1.4. 兼 容 性 要 求 1) 兼 容 并 对 接 精 细 化 气 象 服 务 引 擎, 具 有 完 善 的 对 接 方 案 2) 兼 容 并 对 接 现 网 广 东 省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具 有 完 善 的 对 接 方 案 92
4.6.1.5. 健 壮 性 要 求 本 系 统 所 有 平 台 模 块 必 须 成 熟 稳 定 可 靠 在 输 入 异 常 或 者 恶 劣 的 网 络 运 行 环 境 下, 仍 能 正 常 工 作 采 用 客 户 端 / 服 务 端 的 架 构, 能 自 动 维 护 各 平 台 的 网 络 连 接, 模 块 自 身 的 正 常 或 者 异 常 重 启 不 会 影 响 到 其 他 模 块 的 正 常 工 作 4.6.1.6. 技 术 架 构 要 求 由 于 本 项 目 的 硬 件 服 务 器 存 储 数 据 库 带 宽 均 使 用 云 技 术, 系 统 架 构 必 须 使 用 云 技 术 方 案 4.6.2 项 目 建 设 主 要 内 容 广 东 省 气 象 灾 害 防 御 条 例 于 2014 年 11 月 26 日 经 广 东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通 过 并 公 布, 自 2015 年 3 月 1 日 起 正 式 施 行 条 例 明 确 规 定, 气 象 部 门 发 布 的 台 风 黄 色 橙 色 红 色 预 警 信 号 和 暴 雨 红 色 预 警 信 号 为 停 课 信 号, 停 课 信 号 生 效 期 间, 托 儿 所 幼 儿 园 中 小 学 校 应 当 停 课 以 往 气 象 部 门 发 布 气 象 灾 害 预 警 信 号 后, 学 生 要 等 待 教 育 部 门 和 学 校 的 通 知, 才 知 道 是 否 停 课 今 后, 将 以 气 象 灾 害 预 警 信 号 为 指 令, 只 要 气 象 部 门 发 布 了 达 到 停 课 级 别 的 台 风 或 暴 雨 气 象 灾 害 预 警 信 号, 学 生 可 自 觉 停 课 图 1 四 类 关 联 停 课 信 号 的 预 警 信 号 随 着 4G 网 络 的 快 速 普 及, 手 机 客 户 端 程 序 已 经 成 为 移 动 互 联 网 的 最 重 要 的 服 务 渠 道 建 设 发 布 广 东 省 各 地 天 气 预 警 和 自 动 加 挂 停 课 信 号 的 客 户 端 渠 道, 是 社 会 公 众 特 别 是 学 生 家 长 的 迫 切 需 求 在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的 统 一 领 导 下, 建 设 官 方 发 布 天 气 预 警 和 停 课 信 号 的 手 机 预 警 发 布 客 户 端 客 户 端 主 要 有 两 个 功 能 点 :(1) 天 气 预 警 主 动 推 送, 自 动 加 挂 停 课 信 号 ;(2) 简 洁 大 方 的 界 面 提 93
供 天 气 预 报 信 息 查 询 其 中, 主 动 推 送 功 能 主 要 提 供 省 内 各 区 县 生 效 停 课 信 号 和 天 气 预 警 的 推 送 服 务, 并 提 供 预 警 信 号 解 读 防 御 指 引 等 内 容 ; 天 气 查 询 功 能 主 要 覆 盖 天 气 预 报 信 息 实 况 信 息 AQI 空 气 质 量 指 数 PM2.5 数 据 潮 汐 数 据 每 日 老 黄 历 等 主 要 功 能 项 目 建 设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1) Android,IOS 客 户 端 程 序 的 开 发 : 按 照 市 场 的 产 品 占 有 率 比 例, 保 证 android 和 ios 的 产 品 效 果 (2) 后 台 支 撑 管 理 系 统 : 用 于 统 计 用 户 下 载 量 活 跃 程 度 产 品 使 用 频 度, 用 户 使 用 情 况 等 等, 为 服 务 统 计 提 供 数 据 为 公 众 服 务 提 供 决 策 数 据 支 持, 是 客 户 端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根 基 (3) 消 息 推 送 系 统 : 为 多 种 平 台 的 客 户 端 提 供 高 效 的 推 送 能 力 与 广 东 省 突 发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对 接 (4) 天 气 预 报 查 询 : 覆 盖 天 气 预 报 信 息 实 况 信 息 AQI 空 气 质 量 指 数 PM2.5 数 据 潮 汐 数 据 每 日 老 黄 历 等 主 要 功 能 与 精 细 化 数 据 引 擎 对 接 登 陆 主 流 安 卓 市 场 和 app store 为 公 众 提 供 天 气 预 警 停 课 信 号 推 送 服 务 天 气 查 询 服 务 5. 其 他 技 术 要 求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制 作 分 发 系 统,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库, 精 细 化 气 象 服 务 引 擎, 公 共 气 象 服 务 用 户 反 馈 系 统, 手 机 预 警 发 布 客 户 端 系 统, 符 合 云 服 务 框 架, 提 高 公 共 气 象 服 务 能 力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制 作 分 发 系 统,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库, 精 细 化 气 象 服 务 引 擎, 公 共 气 象 服 务 用 户 反 馈 系 统, 手 机 预 警 发 布 客 户 端 系 统, 在 原 则 上 后 台 业 务 系 统 运 行 在 linux 平 台 数 据 库 采 用 mysql oracle 等 关 系 型 数 据 库 或 其 他 非 关 系 型 数 据 库, 目 标 提 高 存 储 和 读 取 速 度 6. 项 目 进 度 要 求 本 包 组 所 有 子 系 统 必 须 在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90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研 发 调 试 部 署 上 线, 并 完 成 验 收 7. 验 收 要 求 (1) 测 试 阶 段 要 求 中 标 人 联 合 采 购 人 进 行 联 合 测 试, 并 出 具 采 购 人 认 可 的 测 试 报 告 (2) 验 收 要 求 主 要 根 据 系 统 功 能 需 求 的 各 项 要 求 进 行 验 收 中 标 人 应 根 据 所 提 交 的 经 过 使 用 单 位 确 认 的 验 收 方 案 和 实 施 办 法, 自 行 组 织 设 备 和 人 员, 并 在 使 用 单 位 监 查 下 现 场 进 行 测 试 和 验 收 (3) 验 收 由 招 标 方 牵 头 组 织, 中 标 人 应 在 项 目 验 收 时 将 软 件 的 全 部 有 关 产 品 说 明 书 技 术 94
文 件 资 料 及 安 装 测 试 验 收 报 告 等 文 档 及 系 统 软 件 源 代 码 汇 集 成 册 交 付 使 用 单 位 8. 培 训 及 售 后 服 务 要 求 项 目 结 束 后 举 办 至 少 1 期 培 训 班, 保 证 用 户 能 熟 悉 操 作, 负 责 培 训 一 名 计 算 机 技 术 人 员 熟 悉 的 系 统, 并 能 独 立 成 为 项 目 验 收 后 的 技 术 培 训 老 师 中 标 方 须 在 验 收 后 提 供 至 少 3 年 的 免 费 运 行 维 护 支 持, 提 供 7*24 小 时 电 话 服 务, 重 大 问 题 2 小 时 到 场, 和 bug 修 改 完 善, 并 培 训 采 购 人 员 能 独 立 运 维 系 统 9. 知 识 版 权 为 本 项 目 开 发 的 软 件 代 码 版 权 由 双 方 共 有, 中 标 方 须 无 偿 向 采 购 人 提 供 完 整 正 确 的 代 码 10. 商 务 要 求 (1) 投 标 人 经 验 : 投 标 人 需 有 从 事 相 关 气 象 技 术 服 务 项 目 开 发 的 经 历 ; (2) 人 员 要 求 : 至 少 12 人 以 上 的 项 目 技 术 服 务 开 发 人 员 ; (3) 作 业 地 点 : 广 州 市 ( 恶 劣 天 气 外 呼 警 报 系 统 作 业 地 点 为 广 东 省 内 ) 11. 付 款 方 式 : 合 同 签 订 后 十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支 付 30% 的 项 目 款, 验 收 合 格 后 十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支 付 剩 余 的 70% 本 合 同 的 付 款 时 间 为 采 购 人 向 政 府 采 购 支 付 部 门 提 出 支 付 申 请 的 时 间 ( 不 含 政 府 财 政 支 付 部 门 审 查 的 时 间 ) 12. 其 他 要 求 (1) 投 标 人 应 提 交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 包 括 项 目 的 进 度 计 划 ) (2) 招 标 文 件 未 尽 事 宜, 将 在 合 同 签 订 或 项 目 执 行 过 程 中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中 标 人 须 满 足 采 购 单 位 的 合 理 要 求 (3) 本 项 目 总 报 价 为 完 成 招 标 文 件 及 合 同 条 款 所 规 定 的 工 作 内 容 的 各 项 费 用, 以 人 民 币 为 结 算 单 位 95
第 三 部 分 投 标 人 须 知 一 说 明 1. 适 用 范 围 1.1 本 招 标 文 件 适 用 于 本 投 标 邀 请 中 所 述 项 目 的 政 府 采 购 2. 定 义 2.1 采 购 人 是 指 :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2.2 监 管 部 门 是 指 :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政 府 采 购 监 管 处 2.3 政 府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是 指 : 2.4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是 指 : 政 府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采 购 人 2.5 合 格 的 投 标 人 是 指 : 1) 符 合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的 供 应 商 ;2)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资 格 要 求 及 特 殊 条 件 要 求 2.6 中 标 人 是 指 经 法 定 程 序 确 定 并 授 予 合 同 的 投 标 人 2.7 关 于 分 公 司 投 标 :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分 公 司 投 标 2.8 中 小 微 企 业 投 标 是 指 符 合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的 投 标 人, 通 过 投 标 提 供 本 企 业 制 造 的 货 物 承 担 的 工 程 或 者 服 务, 或 者 提 供 其 他 中 小 微 企 业 制 造 的 货 物 本 项 所 指 货 物 不 包 括 使 用 大 型 企 业 注 册 商 标 的 货 物 中 小 微 企 业 投 标 应 提 供 中 小 微 企 业 声 明 函 ( 见 第 五 部 分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 2.9 合 格 的 投 标 人 是 指 : 1) 符 合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的 供 应 商 ;2)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资 格 要 求 及 特 殊 条 件 要 求 2.10 投 标 保 证 金 是 指 : 按 照 采 购 项 目 总 预 算 一 定 比 例 的, 要 求 投 标 人 在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之 前 缴 纳 的 金 额, 用 于 规 避 采 购 人 在 本 次 招 标 项 目 中 可 能 因 投 标 人 行 为 而 蒙 受 的 风 险 2.11 政 府 采 购 信 用 担 保 : 根 据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信 用 担 保 试 点 实 施 方 案 规 定, 广 州 市 作 为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信 用 担 保 试 点 工 作 的 试 点 地 区, 由 中 国 投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省 融 资 再 担 保 公 司 东 莞 市 金 鼎 融 资 担 保 公 司 作 为 专 业 担 保 机 构, 在 公 司 或 分 公 司 设 立 地 开 展 政 府 采 购 信 用 担 保 试 点 工 作, 联 系 方 式 如 下 : 名 称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人 中 国 投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省 融 资 再 担 保 公 司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三 环 北 路 100 号 金 玉 大 厦 九 楼 广 州 市 东 风 中 路 481 号 粤 财 大 厦 010-88822892/15011155178 010-88822659/18001263459 安 国 山 何 嘉 83063201/13660420475 李 世 杰 96
东 莞 市 金 鼎 融 资 担 东 莞 市 东 城 区 君 豪 商 业 0769-23326888 保 公 司 中 心 9 楼 本 项 目 可 采 用 的 信 用 担 保 形 式 : 投 标 担 保 指 由 专 业 担 保 机 构 ( 特 指 上 述 3 家 担 保 公 司, 下 同 ) 为 投 标 人 履 行 支 付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义 务 向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提 供 的 保 证 担 保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90 天 内 发 生 的 撤 回 投 标 文 件, 或 中 标 后 因 自 身 原 因 不 签 署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等 行 为 而 应 实 际 支 付 保 证 金 的, 由 专 业 担 保 机 构 按 照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担 保 函 的 约 定 履 行 担 保 责 任 投 标 人 可 以 自 愿 选 择 是 否 采 取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担 保 函 ( 见 第 五 部 分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 的 形 式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3. 合 格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3.1 货 物 是 指 投 标 人 制 造 或 组 织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货 物 等 招 标 文 件 中 没 有 提 及 招 标 货 物 来 源 地 的, 根 据 政 府 采 购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均 应 是 本 国 货 物, 优 先 采 购 自 主 创 新 节 能 环 保 产 品 投 标 的 货 物 必 须 是 其 合 法 生 产 的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要 求 的 货 物, 并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规 格 参 数 质 量 价 格 有 效 期 售 后 服 务 等 要 求 3.2 服 务 是 指 除 货 物 和 工 程 以 外 的 其 他 政 府 采 购 对 象, 其 中 包 括 : 投 标 人 须 承 担 的 运 输 安 装 技 术 支 持 培 训 以 及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其 它 服 务 4. 投 标 费 用 4.1 投 标 人 应 承 担 所 有 与 准 备 和 参 加 投 标 有 关 的 费 用 不 论 投 标 的 结 果 如 何, 政 府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和 采 购 人 均 无 义 务 和 责 任 承 担 这 些 费 用 4.2 本 次 招 标 向 中 标 人 收 取 的 中 标 服 务 费,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5. 禁 止 事 项 5.1 采 购 人 投 标 人 和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不 得 相 互 串 通 损 害 国 家 利 益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和 其 他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不 得 以 任 何 手 段 排 斥 其 他 投 标 人 参 与 竞 争 5.2 投 标 人 不 得 向 采 购 人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组 成 人 员 行 贿 或 者 采 取 其 他 不 正 当 手 段 谋 取 中 标 5.3 除 投 标 人 质 疑 和 投 诉 外, 从 开 标 之 时 起 至 授 予 合 同 止, 投 标 人 不 得 就 与 其 投 标 有 关 的 事 项 主 动 与 评 标 委 员 会 采 购 人 以 及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接 触 5.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及 相 关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它 禁 止 事 项 5.5 凡 两 家 或 以 上 公 司 为 同 一 法 人 代 表 或 其 中 一 家 公 司 为 另 一 家 公 司 单 一 最 大 股 东 的, 不 能 同 时 参 与 同 一 采 购 项 目 相 同 标 段 的 投 标 活 动, 一 经 发 现, 将 视 同 串 标 处 理 二 招 标 文 件 6. 招 标 文 件 的 构 成 6.1 招 标 文 件 由 下 列 文 件 以 及 在 招 标 过 程 中 发 出 的 修 正 和 补 充 文 件 组 成 : 97
1) 投 标 邀 请 书 2) 用 户 需 求 书 3) 投 标 人 须 知 4) 合 同 书 格 式 5)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6) 在 招 标 过 程 中 由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发 出 的 修 正 和 补 充 文 件 等 6.2 投 标 人 应 认 真 阅 读 并 充 分 理 解 招 标 文 件 的 全 部 内 容 ( 包 括 所 有 的 补 充 修 改 内 容 重 要 事 项 格 式 条 款 和 技 术 规 范 参 数 及 要 求 等 ) 投 标 人 没 有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全 部 资 料, 或 者 投 标 没 有 对 招 标 文 件 在 各 方 面 都 做 出 实 质 性 响 应 是 投 标 人 的 风 险, 有 可 能 导 致 其 投 标 被 拒 绝, 或 被 认 定 为 无 效 投 标 或 被 确 定 为 投 标 无 效 7. 招 标 文 件 的 答 疑 澄 清 7.1 招 标 文 件 的 答 疑 本 招 标 项 目 不 举 行 集 中 答 疑 会, 如 有 任 何 疑 问 以 传 真 或 书 面 形 式 ( 加 盖 公 章 ) 交 至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7.2 预 期 投 标 人 如 认 为 本 招 标 文 件 使 自 己 的 权 益 受 到 损 害 的, 可 以 在 知 道 或 者 应 知 其 权 益 受 到 损 害 之 日 起 七 个 工 作 日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 须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并 加 盖 公 章 ) 提 出 质 疑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应 当 在 收 到 书 面 质 疑 后 七 个 工 作 日 内 做 出 答 复, 并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质 疑 供 应 商 和 其 他 有 关 供 应 商 7.3 任 何 要 求 对 招 标 文 件 进 行 澄 清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均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 须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并 加 盖 公 章 )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十 五 日 以 前 通 知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组 织 采 购 人 对 投 标 人 要 求 澄 清 的 内 容 以 书 面 形 式 予 以 答 复 必 要 时,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组 织 相 关 专 家 召 开 答 疑 会, 并 将 会 议 内 容 以 书 面 形 式 发 给 每 个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 答 复 中 不 包 括 问 题 的 来 源 )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于 收 到 通 知 的 当 日 以 书 面 方 式 予 以 回 复 确 认, 若 24 小 时 之 内 没 书 面 回 复 则 认 为 已 有 效 传 达 因 投 标 人 登 记 有 误 或 传 真 线 路 故 障 导 致 通 知 延 迟 送 达 或 无 法 送 达,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不 承 担 责 任 投 标 人 在 收 到 澄 清 文 件 后 应 立 即 以 传 真 的 形 式 回 传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予 以 确 认 如 在 24 小 时 内 无 书 面 回 函 则 被 视 为 同 意 澄 清 文 件 内 容, 并 有 责 任 履 行 相 应 的 义 务 7.4 投 标 人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未 对 招 标 文 件 澄 清 或 提 出 疑 问 的,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视 其 为 无 异 议 对 招 标 文 件 中 描 述 有 歧 义 或 前 后 不 一 致 的 地 方, 评 标 委 员 会 有 权 进 行 评 判, 但 对 同 一 条 款 的 评 判 应 适 用 于 每 个 投 标 人 8.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98
8.l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十 五 日 以 前, 无 论 出 于 何 种 原 因,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可 主 动 地 或 在 解 答 投 标 人 提 出 的 疑 问 时 对 招 标 文 件 进 行 修 改 8.2 修 改 后 的 内 容 是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将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并 对 潜 在 投 标 人 具 有 约 束 力 潜 在 投 标 人 在 收 到 上 述 通 知 后, 应 立 即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确 认, 若 24 小 时 之 内 没 书 面 回 复 则 认 为 已 有 效 传 达 因 投 标 人 登 记 有 误 或 传 真 线 路 故 障 导 致 通 知 延 迟 送 达 或 无 法 送 达,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不 承 担 责 任 投 标 人 在 收 到 修 改 文 件 后 应 立 即 以 传 真 的 形 式 回 传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予 以 确 认 如 在 24 小 时 内 无 书 面 回 函 则 被 视 为 同 意 修 改 文 件 内 容, 并 有 责 任 履 行 相 应 的 义 务 8.3 考 虑 到 补 充 修 改 澄 清 通 知 的 影 响,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可 酌 情 推 迟 投 标 截 止 日 期 和 开 标 时 间, 并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已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每 一 投 标 人 8.4 招 标 文 件 的 补 充 修 改 澄 清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距 离 开 标 时 间 不 足 15 天 时, 如 所 有 已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均 书 面 同 意 不 改 变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则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可 以 不 改 变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和 开 标 时 间 三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数 量 9. 投 标 的 语 言 9.1 投 标 人 提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以 及 投 标 人 与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就 有 关 投 标 的 所 有 来 往 函 电 均 应 使 用 中 文 投 标 人 提 交 的 支 持 文 件 或 印 刷 的 资 料 可 以 用 另 一 种 语 言, 但 相 应 内 容 应 附 有 中 文 翻 译 本, 在 解 释 投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内 容 时 以 中 文 翻 译 本 为 准 对 中 文 翻 译 有 异 议 的, 以 权 威 机 构 的 译 本 为 准 10. 投 标 文 件 的 构 成 应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及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11.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11.1 投 标 人 对 本 项 目 多 个 包 组 进 行 投 标 的, 应 以 包 组 为 单 位 分 别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应 当 对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装 订, 对 未 经 装 订 的 投 标 文 件 可 能 发 生 的 文 件 散 落 或 缺 损, 由 此 产 生 的 后 果 由 投 标 人 承 担 11.2 投 标 人 应 完 整 真 实 准 确 地 填 写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所 有 内 容 11.3 投 标 人 必 须 对 投 标 文 件 所 提 供 的 全 部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并 无 条 件 接 受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及 监 管 机 关 等 对 其 中 任 何 资 料 进 行 核 实 的 要 求 11.4 如 果 因 为 投 标 人 投 标 文 件 填 报 的 内 容 不 详, 或 没 有 提 供 招 标 文 件 中 所 要 求 的 全 部 资 料 及 数 据, 由 此 造 成 的 后 果, 其 责 任 由 投 标 人 承 担 12. 投 标 报 价 99
12.1 投 标 人 所 提 供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均 应 以 人 民 币 报 价, 若 同 时 以 人 民 币 及 外 币 报 价 的, 以 人 民 币 报 价 为 准 12.2 投 标 人 应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第 二 部 分 用 户 需 求 书 规 定 的 内 容 责 任 范 围 以 及 合 同 条 款 进 行 报 价, 并 按 开 标 一 览 表 和 投 标 报 价 明 细 表 确 定 的 格 式 报 出 分 项 价 格 和 总 价 投 标 总 价 中 不 得 包 含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以 外 的 内 容, 否 则, 在 评 标 时 不 予 核 减 投 标 总 价 中 也 不 得 缺 漏 招 标 文 件 所 要 求 的 内 容, 否 则, 其 投 标 将 可 能 被 视 为 无 效 投 标 或 确 定 为 投 标 无 效 12.3 投 标 报 价 明 细 表 填 写 时 应 响 应 下 列 要 求 : (1) 对 于 报 价 免 费 的 项 目 必 须 标 明 免 费 ; (2) 所 有 根 据 合 同 或 其 它 原 因 应 由 投 标 人 支 付 的 税 款 和 其 它 应 交 纳 的 费 用 都 要 包 括 在 投 标 人 提 交 的 投 标 价 格 中 ; (3) 应 包 含 货 物 运 至 最 终 目 的 地 的 运 输 保 险 和 伴 随 货 物 服 务 的 其 他 所 有 费 用 12.4 每 一 种 规 格 的 货 物 只 允 许 有 一 个 报 价, 否 则 将 被 视 为 无 效 投 标 13. 备 选 方 案 13.1 只 允 许 投 标 人 有 一 个 投 标 方 案, 否 则 将 被 视 为 无 效 投 标 ( 招 标 文 件 允 许 有 备 选 方 案 的 除 外 ) 14. 联 合 体 投 标 14.1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15. 投 标 人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15.1 投 标 人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交 证 明 其 有 资 格 参 加 投 标 和 中 标 后 有 履 行 合 同 能 力 的 文 件, 并 作 为 其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内 容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第 五 部 分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中 的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15.2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必 须 真 实 有 效, 复 印 件 必 须 加 盖 单 位 印 章 16. 证 明 投 标 标 的 合 格 性 和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文 件 : 内 容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第 五 部 分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17. 投 标 保 证 金 17.1 投 标 人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金 额 和 期 限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投 标 保 证 金 作 为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17.2 投 标 保 证 金 交 纳 形 式 : 支 票 银 行 汇 票 银 行 汇 款 银 行 保 函 投 标 担 保 函 等 (1) 用 支 票 银 行 汇 票 银 行 汇 款 提 交 的,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前 送 达 以 下 账 户 ( 只 接 受 以 投 标 人 名 义 的 转 账, 不 接 受 以 个 人 名 义 及 其 他 款 项 的 转 账 ): 收 款 人 : 100
开 户 行 : 招 商 银 行 广 州 天 润 路 支 行 账 号 : 120906120910101 联 系 人 : 江 小 姐 联 系 电 话 :020-22644809 并 请 注 明 广 东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气 象 保 障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包 组 ( 号 ) 投 标 保 证 金 (2) 用 银 行 保 函 提 交 的,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采 用 银 行 的 格 式 ; 2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的 银 行 出 具 ; 3 有 效 期 超 过 投 标 有 效 期 30 天 ; 4 单 独 封 装 入 开 标 信 封 并 连 同 投 标 文 件 一 并 提 交 (3) 用 投 标 担 保 函 提 供 的,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采 用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担 保 函 的 格 式 ; 2 有 效 期 超 过 投 标 有 效 期 30 天 ; 3 由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专 业 担 保 机 构 出 具 ; 4 单 独 封 装 入 开 标 信 封 并 连 同 投 标 文 件 一 并 提 交 17.3 投 标 保 证 金 金 额 : 包 组 号 投 标 保 证 金 金 额 1 6,000.00( 人 民 币 陆 仟 元 整 ) 2 5,000.00( 人 民 币 伍 仟 元 整 ) 3 4,000.00( 人 民 币 肆 仟 元 整 ) 4 13,000.00( 人 民 币 壹 万 叁 仟 元 整 ) 5 19,000.00( 人 民 币 壹 万 玖 仟 元 整 ) 6 8,000.00( 人 民 币 捌 仟 元 整 ) 7 17,000.00( 人 民 币 壹 万 柒 仟 元 整 ) 8 12,000.00( 人 民 币 壹 万 贰 仟 元 整 ) 9 51,000.00( 人 民 币 伍 万 壹 仟 元 整 ) 17.4 投 标 保 证 金 交 纳 截 止 时 间 : 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 下 午 17:00 前 到 达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指 定 账 户 17.5 凡 未 按 规 定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投 标, 为 无 效 投 标 17.6 如 无 质 疑 或 投 诉, 投 标 人 按 投 标 保 证 金 交 纳 凭 证 格 式 填 写 投 标 保 证 金 退 还 样 本,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据 此 退 还 投 标 保 证 金 ; 如 有 质 疑 或 投 诉,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在 质 疑 和 投 诉 处 理 完 毕 后 不 计 利 息 原 额 退 还 17.7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在 中 标 人 与 采 购 人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并 将 合 同 原 件 或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向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备 案 后, 按 投 标 保 证 金 交 纳 凭 证 的 要 求 在 5 个 工 作 日 内 不 计 利 息 原 额 退 回 101
17.8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将 依 法 处 理 : (1) 投 标 人 已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并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后, 投 标 文 件 有 效 期 满 之 前, 撤 回 其 投 标 文 件 (2) 中 标 后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与 采 购 人 签 订 合 同 的, 放 弃 中 标 (3) 将 中 标 项 目 转 让 给 他 人, 或 者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未 说 明, 且 未 经 采 购 人 同 意, 违 反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将 中 标 项 目 分 包 给 他 人 的 (4) 投 标 人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5) 在 招 标 期 间 用 不 正 当 手 段 影 响 评 标 结 果, 违 反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6) 中 标 人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向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交 纳 中 标 服 务 费 的 18. 投 标 的 截 止 期 18.1 投 标 的 截 止 时 间 见 投 标 邀 请 函, 超 过 截 止 时 点 后 的 投 标 为 无 效 投 标 19. 投 标 文 件 的 数 量 和 签 署 19.1 投 标 人 应 以 包 组 为 单 位 独 立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文 件 数 量 为 一 式 七 份, 其 中 正 本 一 份 ( 内 装 投 标 文 件 纸 质 一 份, 单 独 的 开 标 信 封 及 投 标 文 件 电 子 文 档 各 一 份, 电 子 文 件 要 求 光 盘 介 质, WORD 或 EXCEL 格 式, 不 留 密 码, 无 病 毒, 不 压 缩 ), 副 本 七 份 ( 纸 质 ), 投 标 文 件 的 副 本 可 采 用 正 本 的 复 印 件 每 套 投 标 文 件 须 清 楚 地 标 明 正 本 副 本 若 副 本 与 正 本 不 符, 以 正 本 为 准 如 果 开 标 信 封 内 容 与 正 本 不 符, 应 以 开 标 信 封 内 容 为 准 19.2 投 标 文 件 的 正 本 需 打 印 或 用 不 褪 色 墨 水 书 写, 并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经 其 正 式 授 权 的 代 表 签 字 授 权 代 表 须 出 具 书 面 授 权 证 明,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应 附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19.3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任 何 重 要 的 插 字 涂 改 和 增 删, 必 须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经 其 正 式 授 权 的 代 表 在 旁 边 签 章 或 签 字 才 有 效 四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20.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标 记 20.1 为 方 便 开 标 时 唱 标, 投 标 人 应 将 开 标 一 览 表 另 外 密 封 在 开 标 信 封 里, 信 封 内 容 详 见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并 在 信 封 上 清 晰 标 明 开 标 信 封 字 样 投 标 人 应 将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和 所 有 的 副 本 分 别 单 独 密 封 包 装, 并 在 外 包 装 上 清 晰 标 明 正 本 副 本 字 样 20.2 信 封 或 外 包 装 上 应 当 注 明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和 在 (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开 标 日 期 和 时 点 ) 之 前 不 得 启 封 的 字 样, 封 口 处 应 加 盖 投 标 人 印 章 20.3 如 果 未 按 要 求 密 封 和 标 记,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对 误 投 或 提 前 启 封 概 不 负 责 21. 投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和 撤 回 102
21.1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可 以 对 所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补 充 修 改 或 者 撤 回, 并 书 面 通 知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补 充 修 改 的 内 容 应 当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签 署 盖 章, 并 作 为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点 之 后, 投 标 人 不 得 对 其 投 标 文 件 做 任 何 修 改 和 补 充 21.2 投 标 人 在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后, 可 以 撤 回 其 投 标, 但 投 标 人 必 须 在 规 定 的 投 标 截 止 时 点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告 知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21.3 投 标 人 所 提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在 评 标 结 束 后, 无 论 中 标 与 否 都 不 退 还 五 开 标 评 标 定 标 22. 开 标 22.1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按 投 标 邀 请 书 中 规 定 的 日 期 时 间 和 地 点 组 织 公 开 开 标 开 标 会 由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主 持,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务 必 携 带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准 时 参 加 开 标 会 并 签 名 报 到, 以 证 明 其 出 席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未 参 加 开 标 会 的, 其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22.2 开 标 时, 由 投 标 人 或 其 推 选 的 代 表 检 查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情 况, 也 可 以 由 采 购 人 委 托 的 机 构 检 查 并 见 证, 经 确 认 无 误 后 由 招 标 工 作 人 员 当 众 拆 封, 宣 读 投 标 人 名 称 投 标 价 格 及 投 标 文 件 的 其 他 必 须 唱 标 的 主 要 内 容 和 招 标 文 件 允 许 提 供 的 备 选 投 标 方 案 22.3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做 好 开 标 记 录, 开 标 记 录 由 各 投 标 人 签 字 确 认 23.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组 成 和 评 标 方 法 23.1 评 标 由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依 照 政 府 采 购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政 策 的 规 定, 组 建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负 责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由 采 购 人 代 表 和 技 术 经 济 等 方 面 的 评 审 专 家 组 成, 采 购 人 代 表 人 数 专 家 人 数 及 专 业 构 成 按 政 府 采 购 规 定 确 定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依 法 从 政 府 采 购 专 家 库 中 随 机 抽 取 23.2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确 定 的 评 标 方 法 进 行 评 标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文 件 的 评 审 分 为 资 格 性 审 查 符 合 性 检 查 和 商 务 评 议 技 术 评 议 价 格 评 议 23.3 本 次 评 标 采 用 综 合 评 分 法, 具 体 见 本 部 分 九 评 标 方 法 步 骤 及 标 准 24. 投 标 文 件 的 初 审 24.1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依 法 审 查 投 标 文 件 是 否 完 整 总 体 编 排 是 否 有 序 文 件 签 署 是 否 合 格 投 标 人 是 否 提 交 了 投 标 保 证 金 是 否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密 封 和 标 记 等 24.2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大 小 写 金 额 不 一 致 单 价 汇 总 与 总 价 不 一 致 的, 按 以 下 方 法 更 正 : 投 标 文 件 的 大 写 金 额 和 小 写 金 额 不 一 致 的, 以 大 写 金 额 为 准 ; 总 价 金 额 与 按 单 价 汇 总 金 额 不 一 致 的, 以 单 价 金 额 计 算 结 果 为 准 ; 单 价 金 额 小 数 点 有 明 显 错 位 的, 应 以 总 价 为 准, 并 修 改 单 价 如 103
果 投 标 人 不 接 受 对 其 错 误 的 更 正, 其 投 标 将 被 视 为 无 效 投 标 或 确 定 为 投 标 无 效 24.3 在 详 细 评 标 之 前, 评 标 委 员 会 要 审 查 每 份 投 标 文 件 是 否 实 质 上 响 应 了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实 质 上 响 应 的 投 标 文 件 应 该 是 与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关 键 条 款 条 件 和 规 格 相 符 没 有 实 质 偏 离 的 投 标 文 件 评 标 委 员 会 决 定 投 标 文 件 的 响 应 程 度 只 依 据 投 标 文 件 本 身 的 真 实 无 误 的 内 容, 而 不 依 据 外 部 的 证 据, 但 投 标 文 件 有 不 真 实 不 正 确 内 容 的 除 外 24.4 投 标 人 实 质 上 没 有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其 投 标 将 被 视 为 无 效 投 标 投 标 人 不 得 通 过 修 正 或 撤 销 不 合 要 求 的 偏 离 从 而 使 其 投 标 文 件 成 为 实 质 上 响 应 的 投 标 24.4.1 在 资 格 性 审 查 符 合 性 检 查 时, 如 发 现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投 标 文 件 将 确 定 为 无 效 投 标 : (1) 投 标 人 未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或 金 额 不 足 投 标 保 证 金 提 交 形 式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2) 投 标 总 金 额 超 过 本 项 目 ( 包 组 ) 采 购 预 算 ( 最 高 限 价 ) 的 ; (3)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或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未 提 供 或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4) 不 具 备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资 格 要 求 的 ; (5) 未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要 求 签 署 盖 章 的 ; (6) 投 标 文 件 无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或 签 字 人 无 法 定 代 表 人 有 效 授 权 的 ; (7)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 (8) 投 标 文 件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技 术 与 商 务 条 款 ( 即 标 注 号 条 款 ) 产 生 偏 离 的 ; (9) 评 标 委 员 会 认 为, 投 标 人 的 报 价 明 显 不 合 理 或 者 明 显 低 于 其 他 投 标 报 价, 有 可 能 影 响 商 品 质 量 和 不 能 诚 信 履 约 的, 应 当 要 求 该 投 标 人 作 出 书 面 说 明 并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投 标 人 不 能 合 理 说 明 或 者 不 能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的,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认 定 该 投 标 人 以 低 于 成 本 报 价 竞 标, 投 标 无 效 (10)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被 视 为 无 效 投 标 的 其 它 条 款 的 ; (11) 不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实 质 性 要 求 的 24.4.2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各 投 标 人 进 行 资 格 性 和 符 合 性 审 查 过 程 中, 对 初 步 被 认 定 为 初 审 不 合 格 或 无 效 投 标 者 应 实 行 及 时 告 知,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主 任 或 采 购 人 代 表 将 集 体 意 见 现 场 及 时 告 知 投 标 当 事 人, 以 让 其 核 证 澄 清 事 实 25. 投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25.1 评 标 期 间, 对 投 标 文 件 中 含 义 不 明 确 同 类 问 题 表 述 不 一 致 或 者 有 明 显 文 字 和 计 算 错 误 的 内 容,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书 面 形 式 ( 应 当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专 家 签 字 ) 要 求 投 标 人 作 出 必 要 的 澄 清 说 明 或 者 纠 正, 但 不 得 允 许 投 标 人 对 投 标 报 价 等 实 质 性 内 容 做 任 何 更 改 投 标 人 的 澄 清 说 明 或 者 补 正 应 当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由 其 授 权 的 代 表 签 字, 并 不 得 超 出 投 标 文 件 的 范 围 104
或 者 改 变 投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有 关 澄 清 的 答 复 均 应 由 投 标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以 书 面 形 式 作 出 25.2 投 标 人 的 澄 清 文 件 是 其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26. 投 标 的 评 价 26.1 评 标 委 员 会 只 对 确 定 为 实 质 上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评 价 和 比 较 27. 授 标 27.1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确 定 的 评 标 方 法 步 骤 标 准, 对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评 审, 提 出 书 面 评 标 报 告, 按 照 得 分 由 高 到 低 的 顺 序 推 荐 两 名 中 标 候 选 人 27.2 采 购 人 在 收 到 评 标 报 告 后 的 法 定 时 间 内, 按 照 评 标 报 告 中 推 荐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顺 序 确 定 中 标 人, 也 可 以 事 先 授 权 评 标 委 员 会 直 接 确 定 中 标 人 27.3 中 标 人 确 定 后,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将 在 政 府 采 购 监 管 机 关 指 定 的 媒 体 上 发 布 中 标 公 告, 同 时 向 中 标 人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中 标 通 知 书 对 中 标 人 和 采 购 人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28. 替 补 候 选 人 的 设 定 与 使 用 : 如 在 授 标 之 前,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因 不 可 抗 力 提 出 不 能 履 行 合 同, 或 者 自 动 放 弃 中 标 的, 采 购 人 可 以 依 法 确 定 第 二 中 标 候 选 人 为 中 标 人 六 质 疑 29. 如 果 投 标 人 对 此 次 采 购 活 动 有 疑 问, 可 依 法 向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提 出 质 疑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应 当 依 法 给 予 答 复, 并 将 结 果 告 知 有 关 当 事 人 七 合 同 的 订 立 和 履 行 30. 合 同 的 订 立 30.1 采 购 人 与 中 标 人 自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三 十 日 内,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和 中 标 人 投 标 文 件 承 诺 签 订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但 不 得 超 出 招 标 文 件 和 中 标 人 投 标 文 件 的 范 围 也 不 得 再 行 订 立 背 离 合 同 实 质 性 内 容 的 其 他 协 议 30.2 签 订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后, 采 购 人 应 在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将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副 本 报 同 级 政 府 采 购 监 管 机 关 备 案 31. 合 同 的 履 行 31.1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订 立 后, 合 同 各 方 不 得 擅 自 变 更 中 止 或 者 终 止 合 同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需 要 变 更 的, 采 购 人 应 将 有 关 合 同 变 更 内 容, 以 书 面 形 式 报 政 府 采 购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备 案 ; 因 特 殊 情 况 需 要 中 止 或 终 止 合 同 的, 采 购 人 应 将 中 止 或 终 止 合 同 的 理 由 以 及 相 应 措 施, 以 书 面 形 式 报 政 府 采 购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备 案 31.2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履 行 中, 采 购 人 需 追 加 与 合 同 标 的 相 同 的 货 物 工 程 或 者 服 务 的, 在 不 改 变 105
合 同 其 他 条 款 的 前 提 下, 可 以 与 供 应 商 签 订 补 充 合 同, 但 所 补 充 合 同 的 采 购 金 额 不 得 超 过 原 采 购 金 额 的 百 分 之 十 签 订 补 充 合 同 的 必 须 按 照 29.2 条 的 规 定 备 案 八 适 用 法 律 32. 招 标 采 购 单 位 及 投 标 人 的 一 切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均 适 用 政 府 采 购 法 及 其 配 套 的 法 规 规 章 政 策 工 程 类 项 目 适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及 其 配 套 的 法 规 规 章 政 策 九 评 标 方 法 标 准 及 步 骤 根 据 政 府 采 购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确 定 以 下 评 标 方 法 评 标 标 准 及 步 骤 : 33. 评 标 方 法 本 次 评 标 采 用 综 合 评 分 法, 评 标 以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条 件 为 依 据, 评 分 比 重 如 下 : 34. 评 标 标 准 包 组 号 1 评 分 项 目 技 术 评 分 商 务 评 分 价 格 评 分 50 分 30 分 20 分 2 50 分 30 分 20 分 3 50 分 30 分 20 分 4 50 分 30 分 20 分 5 分 值 50 分 30 分 20 分 6 50 分 30 分 20 分 7 50 分 30 分 20 分 8 50 分 30 分 20 分 9 45 分 40 分 15 分 评 标 工 作 依 据 政 府 采 购 法 以 及 评 标 委 员 会 和 评 标 方 法 暂 行 规 定 和 地 方 政 府 关 于 政 府 采 购 的 有 关 规 定, 遵 循 公 平 公 正 科 学 择 优 的 原 则 进 行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按 照 规 定 只 对 通 过 资 格 性 检 查 和 符 合 性 检 查 的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评 价 和 比 较 35. 评 标 步 骤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文 件 的 评 审 分 为 初 审 和 综 合 评 审 35.1 初 审 35.1.1 资 格 性 检 查 评 审 内 容 投 标 人 A 投 标 人 B 投 标 人 C 详 见 投 标 邀 请 函 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106
投 标 保 证 金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投 标 总 价 不 超 出 包 组 最 高 限 价 备 注 : 结 论 35.1.2 符 合 性 检 查 投 标 函 ( 投 标 的 有 效 期 ) 服 务 期 符 合 包 组 要 求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承 诺 书 评 审 内 容 投 标 人 A 投 标 人 B 投 标 人 C 没 有 出 现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投 标 无 效 情 况 结 论 1. 本 表 与 招 标 文 件 中 相 关 评 标 条 款 内 容 不 一 致 的, 以 本 表 内 容 为 准 2. 每 一 项 符 合 的 打, 不 符 合 的 打 3. 结 论 一 栏 填 写 通 过 或 不 通 过 ; 任 何 一 项 出 现 的, 结 论 为 不 通 过 ; 不 通 过 的 投 标 为 无 效 投 标 4. 不 能 通 过 资 格 性 审 查 的 投 标 人, 不 需 进 行 符 合 性 审 查 5. 汇 总 时 出 现 不 同 意 见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简 单 多 数 原 则 表 决 决 定 35.2 综 合 评 审 包 组 1 技 术 评 分 表 序 号 评 审 内 容 最 高 分 值 评 分 细 则 1 需 求 分 析 5 分 2 系 统 设 计 原 则 和 思 路 6 分 3 系 统 总 体 功 能 设 计 6 分 根 据 投 标 人 对 本 项 目 背 景 现 状 目 标 和 需 求 分 析 的 整 体 理 解 程 度, 横 向 比 较 : 优 5-4 分, 良 3-2 分, 一 般 1-0 分 考 察 投 标 人 的 系 统 设 计 的 原 则, 是 否 采 用 符 合 业 务 和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的 设 计 思 想, 横 向 比 较 : 优 6-5 分, 良 4-3 分, 一 般 2-1 分 考 察 投 标 人 对 整 体 系 统 的 流 程 功 能 界 面 设 计 与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保 障 工 程 的 决 策 系 统 对 接 等 综 合 内 容 的 响 应 情 况, 横 向 比 较 : 优 6-5 分, 良 4-3 分, 一 般 2-1 分 4 高 分 辨 率 台 风 海 面 风 场 5 分 根 据 投 标 人 所 提 供 的 台 风 海 面 风 场 预 报 系 统 对 功 能 需 求 和 技 107
预 报 系 统 的 建 立 术 要 求 的 响 应 情 况, 横 向 比 较 : 优 5-4 分, 良 3-2 分, 一 般 1-0 分 5 适 用 于 广 东 沿 岸 地 形 的 风 暴 潮 模 式 预 报 系 统 的 建 立 和 海 气 通 量 参 数 化 方 案 的 改 进 5 分 根 据 投 标 人 所 提 供 的 风 暴 潮 模 式 预 报 系 统 和 海 气 通 量 参 数 化 方 案 对 功 能 需 求 和 技 术 要 求 的 响 应 情 况, 横 向 比 较 : 优 5-4 分, 良 3-2 分, 一 般 1-0 分 6 精 细 风 暴 潮 漫 滩 模 式 预 报 系 统 的 建 立 5 分 根 据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风 暴 潮 漫 滩 模 式 预 报 系 统 对 功 能 需 求 和 技 术 要 求 的 响 应 情 况, 横 向 比 较 : 优 5-4 分, 良 3-2 分, 一 般 1-0 分 7 项 目 实 施 6 分 8 人 员 安 排 6 分 9 售 后 服 务 和 技 术 支 持 6 分 合 计 考 察 投 标 人 能 否 提 供 完 整 详 细 的 项 目 管 理 项 目 组 织 及 人 力 资 源 安 排 项 目 进 度 计 划 研 究 经 历 培 训 等 方 案, 横 向 比 较 : 优 6-5 分, 良 4-3 分, 一 般 2-1 分 投 标 人 为 本 项 目 拟 派 的 技 术 团 队 中, 具 有 相 关 关 键 技 术 开 发 和 使 用 经 历 ( 论 文 或 者 项 目 合 同 等 ), 根 据 以 往 承 担 项 目 数 及 获 得 的 奖 励 等 级 横 向 比 较 : 优 6-5 分, 良 4-3 分, 一 般 2-1 分 考 察 投 标 人 是 否 有 完 善 的 售 后 服 务 体 系 服 务 内 容 服 务 方 式 响 应 能 力 等, 横 向 比 较 : 优 6-5 分, 良 4-3 分, 一 般 2-1 分 50 分 包 组 1 商 务 评 分 表 序 号 评 审 项 目 最 高 分 值 评 分 范 围 1 商 务 响 应 程 度 5 分 2 经 验 与 业 绩 情 况 15 分 3 投 标 人 信 用 5 分 4 保 障 措 施 5 分 合 计 对 合 同 等 商 务 要 求 的 响 应 : 满 足 且 优 于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得 5-4 分 ;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无 偏 离 得 3-2 分 ; 未 能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1-0 分 投 标 人 自 2005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同 类 海 洋 气 象 灾 害 项 目 或 数 值 模 式 研 发 的 经 验, 每 一 个 项 目 得 3 分, 最 高 不 超 过 15 分, 没 有 经 验 案 例 或 有 效 证 明 材 料 不 足 的 不 得 分 ( 须 提 供 合 同 关 键 页 或 者 项 目 课 题 的 任 务 书 或 结 题 验 收 报 告 复 印 件, 以 合 同 生 效 时 间 为 准 ) 提 供 证 明 材 料 证 明 投 标 人 具 有 完 成 项 目 的 能 力 ( 以 往 课 题 或 项 目 的 验 收 意 见 ), 每 一 个 项 目 验 收 意 见 得 1 分, 最 高 不 超 过 5 分 不 能 提 供 验 收 意 见 的 不 得 分 服 务 人 员 数 量 服 务 技 术 水 平 服 务 体 系 等, 提 供 一 定 数 量 的 用 户 证 明 材 料, 证 明 其 服 务 和 技 术 优 于 用 户 需 求 :5-4 分, 可 满 足 用 户 需 求 :3-2 分, 基 本 能 满 足 需 求 :1 分, 未 能 完 全 满 足 用 户 需 求 :0 分 30 分 108
包 组 2 技 术 评 分 表 序 号 1 评 审 内 容 根 据 投 标 人 的 技 术 路 线 的 可 行 性 和 合 理 性 进 行 评 审 最 高 分 值 16 分 2 根 据 投 标 人 所 提 研 究 内 容 是 否 详 实 进 行 评 审 11 分 3 根 据 项 目 所 提 出 的 预 期 成 果 的 先 进 性 进 行 评 审 11 分 4 根 据 工 作 计 划 是 否 严 密 详 实 紧 凑 进 行 评 审 5 分 范 围 分 值 (1) 综 合 评 价 优 秀 16-10 分, (2) 综 合 评 价 良 好 :9-5 分, (3) 综 合 评 价 一 般 :4-0 分 (1) 综 合 评 价 优 秀 11-7 分, (2) 综 合 评 价 良 好 :6-5 分, (3) 综 合 评 价 一 般 :4-0 分 (1) 综 合 评 价 优 秀 11-7 分, (2) 综 合 评 价 良 好 :6-5 分, (3) 综 合 评 价 一 般 :4-0 分 (1) 综 合 评 价 优 秀 :5 分, (2) 综 合 评 价 良 好 :3-2 分, (3) 综 合 评 价 一 般 :1-0 分 5 售 后 服 务 计 划 : 对 投 标 人 各 阶 段 服 务 计 划 详 尽 情 况, 系 统 维 护 保 养, 人 员 培 训 服 务 ( 包 括 费 用 ) 承 诺 的 可 靠 具 体 性 进 行 评 审 7 分 (1) 综 合 评 价 优 秀 :7-5 分, (2) 综 合 评 价 良 好 :4-3 分, (3) 综 合 评 价 一 般 :2-0 分 合 计 50 分 序 号 1 评 审 内 容 商 务 响 应 程 度 ( 对 合 同 条 款 的 响 应 程 度 ) 包 组 2 商 务 评 分 表 最 高 分 值 2 企 业 信 誉 3 分 3 项 目 团 队 实 力 10 分 4 同 类 项 目 业 绩 10 分 范 围 分 值 4 分 优 秀 :4-3 分 ; 良 好 :2 分 ; 一 般 :1-0 分 投 标 人 获 得 政 府 部 门 或 行 业 相 关 部 门 颁 发 的 荣 誉 证 书 守 合 同 重 信 用 企 业 等 优 秀 :3 分 ; 良 好 :2 分 ; 一 般 :1 分 团 队 成 员 有 3 人 或 以 上 为 气 象 专 业 ( 学 历 ) 或 气 象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 聘 任 书 ):10 分 ; 团 队 成 员 有 2 人 为 气 象 专 业 ( 学 历 ) 或 气 象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 聘 任 书 ):5 分 ; 团 队 成 员 有 1 人 为 气 象 专 业 ( 学 历 ) 或 气 象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 聘 任 书 ):3 分 ; 团 队 成 员 有 0 人 为 气 象 专 业 ( 学 历 ) 或 气 象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 聘 任 书 ):0 分 ( 须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 以 气 象 系 统 开 发 项 目 建 设 经 验 为 准, 附 上 项 目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或 合 同 任 务 书 作 为 同 类 业 绩 评 价 证 明 资 料 提 供 合 同 任 务 书 的 需 要 提 供 关 键 页 ( 含 签 订 合 同 双 方 的 单 位 名 称 合 同 项 目 名 称 与 含 签 订 合 同 任 务 书 双 方 的 落 款 盖 章, 签 订 日 期 的 关 键 页 ), 最 高 10 分 (1)3 个 项 目 及 以 上 :10 分 ; (2)2 个 项 目 :6 分 ; (3)1 个 项 目 :2 分 ; 109
序 号 评 审 内 容 最 高 分 值 范 围 分 值 未 提 供 的 不 得 分 5 综 合 实 力 3 分 合 计 对 投 标 人 的 企 业 实 力 商 业 信 誉 经 营 情 况 及 财 务 负 债 状 况 综 合 比 较 优 秀 :3 分 ; 良 好 :2 分 ; 差 :1-0 分 30 分 包 组 3 技 术 评 分 表 序 号 评 审 内 容 最 高 分 值 范 围 分 值 1 根 据 投 标 人 的 技 术 路 线 的 可 行 性 和 合 理 性 进 行 评 审 16 分 (1) 综 合 评 价 优 秀 :16-10 分, (2) 综 合 评 价 良 好 :9-5 分, (3) 综 合 评 价 一 般 :4-0 分 2 根 据 投 标 人 所 提 研 究 内 容 是 否 详 实 进 行 评 审 11 分 3 根 据 项 目 所 提 出 的 预 期 成 果 的 先 进 性 进 行 评 审 11 分 4 根 据 工 作 计 划 是 否 严 密 详 实 紧 凑 进 行 评 审 5 分 (1) 综 合 评 价 优 秀 :11-7 分, (2) 综 合 评 价 良 好 :6-5 分, (3) 综 合 评 价 一 般 :4-0 分 (1) 综 合 评 价 优 秀 :11-7 分, (2) 综 合 评 价 良 好 :6-5 分, (3) 综 合 评 价 一 般 :4-0 分 (1) 综 合 评 价 优 秀 :4-5 分, (2) 综 合 评 价 良 好 :3-2 分, (3) 综 合 评 价 一 般 :1-0 分 5 售 后 服 务 计 划 : 对 投 标 人 各 阶 段 服 务 计 划 详 尽 情 况, 系 统 维 护 保 养, 人 员 培 训 服 务 ( 包 括 费 用 ) 承 诺 的 可 靠 具 体 性 进 行 评 审 7 分 (1) 综 合 评 价 优 秀 :7-5 分, (2) 综 合 评 价 良 好 :4-3 分, (3) 综 合 评 价 一 般 :2-0 分 合 计 50 分 序 号 1 评 审 内 容 商 务 响 应 程 度 ( 对 合 同 条 款 的 响 应 程 度 ) 最 高 分 值 包 组 3 商 务 评 分 表 范 围 分 值 4 分 优 秀 :4-3 分 ; 良 好 :2 分 ; 一 般 :1-0 分 2 企 业 信 誉 3 分 3 项 目 团 队 实 力 10 分 投 标 人 获 得 政 府 部 门 或 行 业 相 关 部 门 颁 发 的 荣 誉 证 书 守 合 同 重 信 用 企 业 等 优 秀 :3 分 ; 良 好 :2 分 ; 一 般 :1 分 团 队 成 员 有 3 人 或 以 上 为 气 象 专 业 ( 学 历 ) 或 气 象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 聘 任 书 ):10 分 ; 团 队 成 员 有 2 人 为 气 象 专 业 ( 学 历 ) 或 气 象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 聘 任 书 ):5 分 ; 团 队 成 员 有 1 人 为 气 象 专 业 ( 学 历 ) 或 气 象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 聘 任 书 ):3 分 ; 团 队 成 员 有 0 人 为 气 象 专 业 ( 学 历 ) 或 气 象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110
序 号 评 审 内 容 最 高 分 值 范 围 分 值 职 称 ( 聘 任 书 ):0 分 ( 须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 4 同 类 项 目 业 绩 10 分 5 综 合 实 力 3 分 合 计 以 气 象 系 统 开 发 项 目 建 设 经 验 为 准, 附 上 项 目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或 合 同 任 务 书 作 为 同 类 业 绩 评 价 证 明 资 料 提 供 合 同 任 务 书 的 需 要 提 供 关 键 页 ( 含 签 订 合 同 双 方 的 单 位 名 称 合 同 项 目 名 称 与 含 签 订 合 同 任 务 书 双 方 的 落 款 盖 章, 签 订 日 期 的 关 键 页 ), 最 高 10 分 (1)3 个 项 目 及 以 上 :10 分 ; (2)2 个 项 目 :6 分 ; (3)1 个 项 目 :2 分 ; 未 提 供 的 不 得 分 对 投 标 人 的 企 业 实 力 商 业 信 誉 经 营 情 况 及 财 务 负 债 状 况 综 合 比 较 优 秀 :3 分 ; 良 好 :2 分 ; 差 :1-0 分 30 分 评 审 内 容 包 组 4 技 术 评 分 表 需 求 理 解 及 解 决 方 案 ( 对 服 务 重 点 和 难 点 分 析 透 彻, 对 系 统 理 解 总 体 架 构 技 术 方 案 系 统 安 全 性 进 行 清 晰 的 说 明, 有 明 确 的 技 术 实 现 方 案 ) 系 统 原 型 设 计 ( 设 计 完 整 的, 可 操 作 的 系 统 原 型, 要 求 全 面 清 晰 ; 人 机 界 面 设 计 简 洁 大 方 ) 基 于 WEBGIS 的 各 灾 种 影 响 分 析 子 系 统 ( 根 据 投 标 人 所 提 供 的 WEBGIS 系 统 及 各 灾 种 影 响 分 析 子 系 统 功 能 完 整 性 等 方 面 响 应 情 况 ) 基 于 自 然 语 言 的 智 能 产 品 引 擎 图 形 版 子 系 统 ( 根 据 投 标 人 所 提 供 的 系 统 对 自 然 语 言 的 识 别 能 力 及 智 能 产 品 引 擎 图 形 版 子 系 统 功 能 完 整 性 等 方 面 响 应 情 况 ) 多 灾 种 综 合 影 响 分 析 及 信 息 支 撑 子 系 统 ( 根 据 投 标 人 所 提 供 的 预 案 设 计 系 统 及 多 灾 种 综 合 影 响 分 析 及 信 息 支 撑 子 系 统 功 能 完 整 性 等 方 面 响 应 情 况 ) 项 目 管 理 和 实 施 能 力 ( 考 察 投 标 人 能 否 提 供 完 整 详 细 的 项 目 管 理 和 质 量 控 制 项 目 组 织 及 人 力 资 源 安 排 项 目 进 度 计 划 方 案 ) 人 员 安 排 和 及 时 响 应 ( 考 察 投 标 人 为 本 项 目 拟 派 的 技 术 团 队 的 人 员 安 排 和 提 供 长 期 驻 点 服 务 的 能 力, 根 据 驻 点 服 务 人 员 质 量 和 数 量 ) 最 高 分 值 8 分 7 分 5 分 5 分 5 分 7 分 7 分 范 围 分 值 优 秀 :5-8 分 良 好 :3-4 分 一 般 :0-2 分 优 秀 :5-7 分 良 好 :3-4 分 一 般 :0-2 分 优 秀 :4-5 分 良 好 :2-3 分 一 般 :0-1 分 优 秀 :4-5 分 良 好 :2-3 分 一 般 :0-1 分 优 秀 :4-5 分 良 好 :2-3 分 一 般 :0-1 分 优 秀 :5-7 分 良 好 :3-4 分 一 般 :0-2 分 优 秀 :5-7 分 良 好 :3-4 分 一 般 :0-2 分 111
售 后 服 务 和 技 术 支 持 方 案 ( 考 察 投 标 人 是 否 有 完 善 的 售 后 服 务 体 系 服 务 内 容 服 务 方 式 响 应 能 力 等 ) 合 计 包 组 4 商 务 评 分 表 6 分 优 秀 :5-6 分 良 好 :1-4 分 一 般 :0-2 分 50 分 评 审 内 容 投 标 人 综 合 实 力 ( 提 供 ISO9001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 提 供 银 行 AAA 级 资 信 证 明, 须 附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 软 件 开 发 能 力 ( 提 供 软 件 企 业 认 证 证 书 ; 提 供 软 件 软 件 成 熟 度 CMMI3 认 证 以 上 ( 含 CMMI3 认 证 ), 须 附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 拟 投 入 本 项 目 人 员 资 质 情 况 ( 管 理 人 员 具 备 管 理 类 硕 士 及 以 上 学 位, 系 统 架 构 师 具 备 软 件 工 程 专 业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位, 美 术 设 计 师 具 备 美 术 专 业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位, 须 附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 2013 年 至 今 同 类 业 绩 ( 同 类 气 象 预 报 预 警 类 软 件 开 发 项 目, 请 附 上 中 标 / 成 交 通 知 书 复 印 件 或 者 合 同 复 印 件 盖 公 章 ) 项 目 管 理 能 力 ( 本 项 目 项 目 经 理 的 资 质, 提 供 毕 业 证 证 明 相 关 工 作 经 验, 提 供 项 目 管 理 PMP 证 书 复 印 件 ) 服 务 保 障 能 力 ( 投 标 人 在 广 州 的 稳 定 的 技 术 服 务 人 员 情 况, 提 供 以 上 人 员 在 本 公 司 任 职 的 外 部 证 明 材 料 ( 如 加 盖 广 州 市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印 章 的 打 印 日 期 在 本 项 目 投 标 截 止 日 之 前 六 个 月 以 内 的 投 保 单 或 社 会 保 险 参 保 人 员 证 明, 或 单 位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税 单 等 非 本 地 公 司 在 外 地 购 买 社 保 的 必 须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人 员 在 本 地 有 效 的 居 住 证 ( 或 暂 住 证 ) 等 在 本 地 工 作 的 证 明 文 件 ) 复 印 件 合 计 最 高 分 值 6 分 6 分 6 分 范 围 分 值 ISO9001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3 分 银 行 AAA 级 资 信 证 明 :3 分 没 有 提 供 或 其 他 :0 分 软 件 企 业 认 证 :3 分 软 件 成 熟 度 CMMI3 认 证 :3 分 没 有 提 供 或 其 他 :0 分 1 管 理 人 员 具 备 硕 士 及 以 上 学 位 :2 分 2 系 统 架 构 师 具 备 软 件 专 业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位 :2 分 3 美 术 设 计 师 具 备 美 术 专 业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位 :2 分 没 有 提 供 或 其 他 :0 分 6 分 每 个 得 1 分, 无 不 得 分 3 分 3 分 项 目 经 理 10 年 以 上 工 作 经 验, 通 过 PMP 认 证 :2.5-3 分 ; 项 目 经 理 5-10 年 工 作 经 验, 通 过 PMP 认 证 :1.5-2 分 ; 项 目 经 理 不 具 备 足 够 经 验, 无 认 证 :0-1.5 分 开 发 团 队 成 员 50 人 及 以 上 :3 分 开 发 团 队 成 员 20~49 人 :2 分 开 发 团 队 成 员 10~19 人 :1 分 开 发 团 队 成 员 10 人 以 下 :0 分 30 分 评 审 项 目 总 体 方 案 设 计 评 审 内 容 包 组 5 技 术 评 分 表 点 对 点 响 应 ; 技 术 方 案 应 就 应 用 软 件 的 技 术 架 构 系 统 组 成 接 口 规 范 等 作 详 细 说 明 ( 系 统 总 体 建 设 思 路 清 晰, 总 体 设 计 明 最 高 分 值 8 分 优 :7-8 分 ; 良 :5-6 分 ; 中 :3-4 分 ; 差 :0-2 分 评 分 细 则 112
县 级 发 布 系 统 建 设 市 级 电 子 显 示 屏 和 农 村 大 喇 叭 子 系 统 试 点 建 设 广 东 省 预 警 终 端 云 数 据 库 全 省 LED 大 喇 叭 预 警 终 端 运 维 管 理 系 统 12121 渠 道 对 接 市 级 通 信 网 关 建 设 项 目 组 织 实 施 售 后 服 务 和 技 术 支 持 确, 有 总 体 结 构 图, 采 用 的 技 术 路 线 先 进 可 行, 系 统 结 构 设 计 合 理, 并 提 出 详 细 设 计 方 案, 体 现 用 户 的 业 务 应 用 需 求 对 物 理 环 境 网 络 环 境 开 发 环 境 运 行 环 境 数 据 逻 辑 结 构 接 口 安 全 体 系 等 分 析 透 彻, 设 计 清 晰 明 确, 可 以 充 分 体 现 系 统 的 稳 定 性 先 进 性 可 靠 性 ) 功 能 描 述 及 实 现 原 理 (11 个 一 模 县 系 统 本 地 化 改 造 软 件 版 本 管 理, 实 现 渠 道 资 源 和 数 据 资 源 共 享 ) 功 能 描 述 及 实 现 原 理 ( 详 细 描 述 系 统 的 设 计 和 实 现 原 理, 重 点 突 出 厂 商 系 统 接 入 的 设 计 跟 预 警 发 布 信 息 系 统 对 接 和 终 端 数 据 采 集 的 设 计, 需 图 示 及 文 字 说 明, 要 求 设 计 清 晰 明 确 可 扩 充 性 ) 功 能 描 述 及 实 现 原 理 ( 详 细 描 述 数 据 库 对 接 各 级 发 布 管 理 系 统 的 设 计 和 原 理, 需 用 图 示 和 文 字 进 行 描 述 ) 功 能 描 述 及 实 现 原 理 ( 详 细 描 述 系 统 中 各 个 功 能 的 设 计 和 原 理, 厂 商 管 理 模 块 信 息 管 理 模 块 平 台 监 控 模 块 考 核 管 理 模 块 统 计 分 析 模 块 和 系 统 管 理 模 块 ) 功 能 描 述 及 实 现 原 理 ( 对 接 地 市 12121 渠 道, 充 分 发 挥 12121 系 统 在 突 发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中 的 作 用 ) 功 能 描 述 及 实 现 原 理 ( 市 级 通 信 网 关 做 为 市 突 发 系 统 联 通 省 级 突 发 系 统 的 一 个 中 间 桥 梁 作 用, 建 设 市 级 通 信 网 关, 直 接 与 省 级 突 发 系 统 的 通 信 网 关 对 接, 直 接 跟 本 地 渠 道 进 行 对 接, 全 面 实 现 横 向 共 享 和 纵 向 贯 通 ) 考 察 投 标 人 能 否 提 供 完 整 详 细 的 项 目 管 理 和 质 量 控 制 项 目 组 织 及 人 力 资 源 安 排 项 目 进 度 计 划 培 训 等 方 案, 在 范 围 内 评 分 ( 特 别 针 对 重 要 指 标 项 响 应 情 况 进 行 评 分 ) 考 察 投 标 人 是 否 有 完 善 的 售 后 服 务 体 系 服 务 内 容 服 务 方 式 响 应 能 力 等, 在 范 围 内 评 分 8 分 4 分 4 分 8 分 4 分 8 分 4 分 2 分 优 :7-8 分 ; 良 :5-6 分 ; 中 :3-4 分 ; 差 :0-2 分 优 :4 分 ; 良 :3 分 ; 中 :2 分 ; 差 :1 分 优 :4 分 ; 良 :3 分 ; 中 :2 分 ; 差 :1 分 优 :7-8 分 ; 良 :5-6 分 ; 中 :3-4 分 ; 差 :0-2 分 优 :4 分 ; 良 :3 分 ; 中 :2 分 ; 差 :1 分 优 :7-8 分 ; 良 :5-6 分 ; 中 :3-4 分 ; 差 :0-2 分 优 :4 分 ; 良 :2 分 ; 中 :1 分 ; 差 :0 分 优 :2 分 ; 良 :1 分 ; 中 :0.5 分 ; 差 :0 分 合 计 50 分 包 组 5 商 务 评 分 表 113
评 审 项 目 项 目 支 撑 质 量 认 证 资 质 荣 誉 企 业 信 用 项 目 案 例 软 件 综 合 开 发 实 力 评 审 内 容 投 标 人 有 稳 定 的 软 件 开 发 人 员, 提 供 以 上 人 员 在 本 公 司 任 职 的 外 部 证 明 材 料 ( 加 盖 采 购 人 所 在 地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印 章 的 打 印 日 期 在 本 项 目 投 标 截 止 日 之 前 六 个 月 以 内 任 一 月 份 的 投 保 单 或 社 会 保 险 参 保 人 员 证 明, 或 单 位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税 单 等 ) 社 保 证 明 非 本 地 公 司 在 外 地 购 买 社 保 的 必 须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人 员 在 本 地 有 效 的 居 住 证 ( 或 暂 住 证 ) 等 在 本 地 工 作 的 证 明 文 件 ) 复 印 件 项 目 经 理, 具 有 高 级 项 目 经 理 证 书, 附 证 书 复 印 件 项 目 组 应 具 有 系 统 架 构 师 和 系 统 分 析 师 证 书 的 成 员, 附 证 书 复 印 件 指 定 驻 场 开 发 人 员 人 数, 附 技 术 职 称 证 书 复 印 件 最 高 分 值 3 分 评 分 细 则 100 人, 得 3 分 50 人,<100, 得 1.5 分 ; <50 人, 得 1 分 未 有 证 明 文 件 不 得 分 2 分 有 证 书, 得 2 分, 没 证 书, 不 得 分 ; 2 分 每 个 证 书 得 1 分, 最 高 2 分, 没 有 证 书 不 得 分 3 分 软 件 类 工 程 师 以 上 职 称 每 人 得 0.5 分, 最 高 3 分 CMMI5 证 书, 得 5 分 ; CMMI 认 证 5 分 CMMI4 证 书 得 3 分 ; CMMI3 证 书 得 1 分 ; 其 他 得 0.5 分 ; 没 有, 不 得 分 ; ISO9001 认 证 1 分 有 ISO9001 认 证 得 1 分, 无 不 得 分 ; 1.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2.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3. 省 级 安 全 技 术 防 范 系 统 设 计 施 工 维 修 资 格 证 每 证 得 1 分, 最 高 5 分, 无 证 不 得 5 分 4. 省 级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服 务 备 案 分 证 5. 通 信 信 息 网 络 系 统 集 成 企 业 资 质 证 书 ( 甲 级 ) 企 业 信 誉 ( 守 合 同 重 信 用 企 业 省 级 或 以 上 行 业 协 会 颁 发 的 有 关 企 业 诚 信 的 证 书 )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 以 合 同 生 效 时 间 为 准 ) 具 有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管 理 系 统 项 目 经 验, 并 具 有 省 市 县 三 级 联 动 建 设 内 容 的, 提 供 合 同 或 招 标 文 档 要 点 及 中 标 通 知 书 复 印 件 公 司 具 备 自 有 知 识 产 权 产 品 的 实 力 以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证 书 或 软 件 产 品 登 记 证 书 数 量 为 评 判 标 准 投 标 时 须 提 供 按 名 称 排 序 的 证 书 清 单, 并 加 盖 公 司 章 2 分 4 分 3 分 每 证 得 1 分, 最 高 2 分, 无 证 不 得 分 合 同 或 标 书 中 有 相 关 内 容 是 采 购 人 所 在 地 省 内 突 发 系 统, 有 三 级 联 动 功 能 的, 得 4 分 ; 合 同 或 标 书 中 有 相 关 内 容 是 采 购 人 所 在 地 省 外 突 发 系 统, 有 三 级 联 动 功 能 的, 得 2 分 ; 其 他 不 得 分 ( 最 高 4 分 ) 100 项, 得 3 分 ; 50,<100 项, 得 2 分 ; <50 项, 1 项, 得 1 分 ; 未 有 证 明 文 件 的 0 分 合 计 30 分 114
包 组 6 技 术 评 分 表 序 号 评 审 内 容 评 审 细 则 最 高 分 值 范 围 分 值 1 2 3 4 5 系 统 集 成 开 发 能 力 软 件 开 发 能 力 6 售 后 服 务 7 拟 派 出 人 员 服 务 能 力 8 项 目 经 理 系 统 详 细 设 计 : 投 标 人 根 据 所 投 的 软 硬 件 设 备 和 该 包 组 采 购 需 求 的 环 境, 提 供 详 细 的 系 统 架 构 设 计 方 案, 设 计 方 案 条 理 清 晰 表 达 准 确 配 置 系 统 结 构 图 和 数 据 表 说 明, 理 据 充 分, 对 其 设 计 方 案 进 行 比 较 和 评 优 ( 投 标 文 件 提 供 设 计 方 案 才 能 得 分, 未 提 供 设 计 方 案 不 得 分 ) 提 供 现 场 系 统 主 要 核 心 功 能 演 示 ( 网 页 数 据 抓 取 移 动 应 用 数 据 抓 取 数 据 展 示 功 能 ), 采 用 系 统 原 型 得 分, 采 用 PPT 视 频 文 字 等 其 他 方 式 不 得 分 (10 分 钟 )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 投 标 人 提 供 本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的 业 务 连 续 性 运 行 是 否 符 合 本 包 组 要 求, 及 提 出 安 全 性 保 障 风 险 评 估 和 预 防 措 施, 及 提 出 施 工 组 织 进 度 计 划 人 力 资 源 安 排 培 训 计 划, 对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进 行 比 较 和 评 优 ( 投 标 未 提 供 实 施 方 案 不 得 分 ) 1 投 标 人 具 备 2014 年 度 至 今 在 气 象 行 业 的 软 件 开 发 能 力 证 明 文 件 : 软 件 著 作 权 登 记 证 书 ; 软 件 产 品 登 记 证 书 ( 投 标 人 提 供 证 明 材 料 复 印 件,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 2 投 标 人 具 备 在 气 象 行 业 的 软 件 开 发 能 力 证 明 文 件 :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证 书 (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 软 件 成 熟 度 CMMI3 及 以 上 证 书 ( 投 标 人 提 供 证 明 材 料 复 印 件,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 在 售 后 服 务 地 区 配 备 稳 定 的 服 务 人 员, 服 务 人 员 数 量 较 多 为 优 对 比 所 有 投 标 人 进 行 比 较 和 评 价 ( 投 标 人 无 提 供 售 后 技 术 服 务 人 员 的 社 保 证 明 文 件 不 得 分 ) 对 本 包 组 安 排 管 理 技 术 服 务 人 员, 对 比 所 有 投 标 人 拟 派 出 人 员 的 从 业 年 限 专 业 特 长 ( 须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投 标 人 对 拟 派 出 人 员 无 提 供 证 明 文 件 不 得 分 ) 投 标 人 为 本 项 目 负 责 人 缴 纳 最 近 六 个 月 的 社 保, 投 标 文 件 无 提 供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社 保 证 明 文 件 不 得 分 具 体 评 审 要 求 如 下 : 项 目 负 责 人 对 本 项 目 所 属 于 的 软 件 开 发 行 业 具 有 丰 富 的 从 业 经 验, 同 时 具 备 项 目 管 理 PMP 的 认 证 对 比 所 有 投 标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从 业 年 限 项 目 管 理 PMP 认 证 进 行 比 较 和 评 价 ( 投 标 人 无 提 供 证 明 文 件 不 得 分 ) 10 分 10 分 10 分 3 分 4 分 3 分 6 分 4 分 优 :9-10 分 ; 良 :6-8 分 ; 一 般 :1-5 分 优 :9-10 分 ; 良 :6-8 分 ; 一 般 :1-5 分 优 :8-10 分 ; 良 :5-7 分 ; 一 般 :1-4 分 3 个 ( 含 三 个 ) 以 上 : 3 分 ; 2 个 :2 分 ; 1 个 :1 分 ; 0 个 :0 分 满 分 4 分, 每 提 供 1 个 得 2 分, 无 :0 分 优 :3 分 ; 良 :2 分 ; 无 :0 分 优 :6 分 ; 良 :4 分, 一 般 :2 分 ; 无 提 供 0 分 优 :4 分 ; 良 :2 分, 一 般 :1 分 115
序 号 评 审 内 容 评 审 细 则 最 高 分 值 范 围 分 值 合 计 包 组 6 商 务 评 分 表 50 分 评 审 项 目 响 应 程 度 情 况 机 构 设 置 情 况 同 类 业 绩 技 术 支 持 财 务 状 况 质 保 期 限 评 审 内 容 根 据 该 包 组 商 务 要 求 对 比 所 有 投 标 人 的 响 应 程 度, 投 标 文 件 最 优 于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得 满 分 投 标 人 在 采 购 人 所 在 地 市 设 置 直 属 服 务 机 构 提 供 便 捷 服 务 为 较 优, 委 托 采 购 人 所 在 本 地 服 务 机 构 提 供 服 务 为 次 之 ( 投 标 人 无 提 供 服 务 机 构 的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不 得 分 ) 对 投 标 人 提 供 2014 年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前 气 象 类 业 绩 的 数 量 进 行 比 较 和 评 价 同 类 业 绩 证 明 文 件 是 相 对 应 的 合 同 以 及 验 收 报 告 的 复 印 件, 合 同 复 印 件 须 附 上 合 同 关 键 页 ( 必 须 包 含 : 签 约 时 间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金 额 双 方 盖 章 ), 投 标 人 无 提 供 这 些 证 明 文 件 不 得 分 考 察 投 标 人 是 否 有 完 善 的 售 后 技 术 服 务 体 系 服 务 内 容 服 务 方 式 响 应 能 力 等 ( 投 标 未 提 供 售 后 技 术 支 持 方 案 不 得 分 ) 根 据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2013 或 2014 年 的 会 计 审 计 报 告 表, 有 连 续 提 供 三 年 财 务 报 表 的 得 3 分, 两 年 得 2 分, 一 年 得 1 分, 无 不 得 分 对 比 所 有 投 标 文 件 的 质 保 期 限, 按 照 优 于 商 务 要 求 满 足 商 务 要 求 对 质 保 期 进 行 比 较 和 评 优 ( 投 标 人 无 提 供 证 明 文 件 不 得 分 ) 合 计 最 高 分 值 5 分 5 分 评 分 细 则 优 于 招 标 文 件 :4-5 分 ;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2-3 分 ; 部 分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0-1 分 直 属 机 构 :5 分 ; 委 托 机 构 : 2 分 ; 无 服 务 机 构 :0 分 10 分 每 个 得 2 分, 无 不 得 分 5 分 3 分 2 分 优 :4-5 分 ; 一 般 :1-3 分 ; 无 :0 分 提 供 三 年 报 表 得 3 分, 提 供 两 年 报 表 得 2 分, 提 供 一 年 报 表 得 1 分, 无 不 得 分 优 于 商 务 要 求 的 质 保 期 :2 分 ; 满 足 商 务 要 求 的 质 保 期 :1 分 ; 低 于 商 务 要 求 的 质 保 期 :0 分 30 分 包 组 7 技 术 评 分 表 序 号 1 评 审 内 容 提 供 现 场 系 统 原 型 演 示 ( 系 统 原 型 以 功 能 技 术 需 求 第 6 项 内 容 为 需 求, 实 现 基 于 NETCDF 的 数 值 预 报 产 品 的 2 维 和 3 维 演 示 系 统 ), 采 用 系 统 原 型 得 分, 采 用 ppt 视 频 文 字 等 其 它 方 式 不 得 分 最 高 分 值 15 分 2 需 求 分 析 7 分 范 围 分 值 考 察 投 标 人 对 项 目 的 理 解 和 实 现 能 力 ; 优 :11-15 分, 良 :6-10 分, 一 般 :0-5 分 根 据 投 标 人 对 广 东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气 象 保 障 工 程 项 目 背 景 现 状 目 标 和 需 求 分 析 的 整 体 理 解 程 度, 在 7-0 分 之 116
序 号 评 审 内 容 最 高 分 值 3 系 统 设 计 原 则 和 思 路 5 分 4 系 统 总 体 功 能 设 计 5 分 5 气 象 系 统 开 发 能 力 5 分 6 项 目 实 施 7 分 7 售 后 服 务 和 技 术 支 持 6 分 范 围 分 值 间 评 定 考 察 投 标 人 的 系 统 设 计 的 原 则, 是 否 采 用 符 合 业 务 和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的 设 计 思 想, 在 5-0 分 之 间 评 定 考 察 投 标 人 对 整 体 系 统 的 流 程 功 能 界 面 设 计 等 综 合 内 容 的 响 应 情 况, 在 5-0 分 之 间 评 定 考 察 在 气 象 行 业 的 开 发 能 力, 在 7-0 分 之 间 评 定 考 察 投 标 人 能 否 提 供 完 整 详 细 的 项 目 管 理 和 质 量 控 制 项 目 组 织 及 人 力 资 源 安 排 项 目 进 度 计 划 培 训 等 方 案, 在 7-0 分 之 间 评 定 考 察 投 标 人 是 否 有 完 善 的 售 后 服 务 体 系 服 务 内 容 服 务 方 式 响 应 能 力 等, 在 6-0 分 之 间 评 定 合 计 包 组 7 商 务 评 分 表 50 分 评 审 项 目 1 2 3 4 商 务 响 应 程 度 对 合 同 条 件 的 响 应 评 审 内 容 气 象 同 类 项 目 经 验 2012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完 成 与 气 象 服 务 相 关 的 项 目 ( 合 同 额 10 万 元 以 上 ), 提 供 合 同 关 键 页 ( 含 合 同 签 订 双 方 的 单 位 名 称 合 同 项 目 名 称 与 含 签 订 合 同 金 额 双 方 落 款 盖 章 签 订 日 期 的 关 键 页 ) 投 标 人 气 象 专 业 能 力 具 有 气 象 专 业 资 质 许 可 证 书 等 专 业 资 质 证 书, 如 : 气 象 装 备 使 用 许 可 证 气 候 可 行 性 论 证 等 资 质 证 书 服 务 能 力 投 标 人 本 地 应 急 服 务 支 撑 能 力 和 经 验 最 高 分 值 5 分 10 分 评 分 细 则 优 于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5-4 分 )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3-1 分 ) 未 能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0 分 ) 提 供 合 同 关 键 页 的 每 个 项 目 得 1 分, 最 高 不 超 过 10 分 没 有 经 验 案 例 或 有 效 证 明 材 料 不 足 的 不 得 分 5 分 每 个 得 5 分, 最 高 得 5 分 5 分 投 标 人 机 构 设 置 在 采 购 人 所 在 地 市 的, 得 2 分, 在 采 购 人 所 在 省 的, 得 1 分, 其 他 得 0 分 ; 本 地 应 急 服 务 支 撑 能 力,2 小 时 内 可 到 达 现 场, 得 2 分 ;2 小 时 至 6 小 时 以 内 可 到 达 现 场, 得 1 分,6 小 时 以 上 可 到 达 现 场, 得 0 分 ; 项 目 服 务 人 员 有 气 象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经 验 的 得 1 分, 无 0 分 117
5 团 队 实 力 项 目 参 加 人 员 具 备 气 象 电 子 气 象 信 息 技 术 应 用 气 象 或 天 气 气 候 高 级 工 程 师 或 以 上 资 格 数 量 5 分 投 标 人 需 提 供 厅 局 级 或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委 员 会 颁 发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书, 每 份 1 分, 最 高 5 分, 没 有 资 格 证 的 不 得 分 合 计 30 分 包 组 8 技 术 评 分 表 序 号 评 审 内 容 最 高 分 值 评 分 细 则 1 需 求 分 析 2 分 2 系 统 设 计 原 则 和 思 路 4 分 3 系 统 总 体 功 能 设 计 4 分 根 据 投 标 人 对 城 乡 内 涝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项 目 背 景 现 状 目 标 和 需 求 分 析 的 整 体 理 解 程 度, 在 2-0 分 之 间 评 定 考 察 投 标 人 的 系 统 设 计 的 原 则, 是 否 采 用 符 合 业 务 和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的 设 计 思 想, 在 4-0 分 之 间 评 定 考 察 投 标 人 对 整 体 系 统 的 流 程 功 能 界 面 设 计 等 综 合 内 容 的 响 应 情 况, 在 4-0 分 之 间 评 定 4 广 东 省 城 乡 内 涝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8 分 根 据 投 标 人 对 该 系 统 的 的 功 能 完 整 性 系 统 对 接 升 级 等 方 面 的 响 应 情 况, 在 8-0 分 之 间 评 定 5 城 乡 内 涝 精 细 化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8 分 根 据 投 标 人 所 提 供 该 系 统 的 功 能 完 整 性 等 方 面 的 响 应 情 况, 在 8-0 分 之 间 评 定 7 配 套 软 硬 件 产 品 3 分 8 项 目 实 施 4 分 9 投 标 人 技 术 实 力 保 障 4 分 10 售 后 服 务 和 技 术 支 持 3 分 根 据 投 标 人 所 投 配 套 软 硬 件 产 品 的 品 牌 技 术 参 数 及 产 品 性 能 等 响 应 情 况, 在 3-0 分 之 间 评 定 考 察 投 标 人 能 否 提 供 完 整 详 细 的 项 目 管 理 和 质 量 控 制 项 目 组 织 及 人 力 资 源 安 排 项 目 进 度 计 划 培 训 等 方 案, 在 4-0 分 之 间 评 定 1 本 项 目 经 理 资 质 ( 最 高 2 分 ): 具 有 高 级 项 目 经 理 资 质 证 书, 得 1 分 ; 具 备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或 计 算 机 相 关 专 业 高 级 职 称 证 书, 得 1 分 2 投 标 人 技 术 实 力 ( 最 高 2 分 ): 具 有 高 级 项 目 经 理 资 质 证 书, 每 个 得 1 分, 总 分 不 超 过 1 分 ; 具 有 项 目 经 理 资 质 证 书, 每 个 得 0.5 分, 总 分 不 超 过 1 分 ( 不 含 本 项 目 经 理 ) 需 提 供 由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职 称 证 书 复 印 件, 以 及 在 本 单 位 任 职 的 证 明 材 料 ( 需 提 供 由 社 保 部 门 打 印 盖 章 的 6 个 月 以 内 的 社 保 单 或 个 人 所 得 税 纳 税 证 明 ) 1 售 后 服 务 方 案 评 价 ( 最 高 1 分 ): 售 后 服 务 方 案 的 完 整 性, 以 及 对 采 购 人 要 求 的 响 应 情 况, 投 标 人 所 提 供 的 服 务 情 况 等 2 投 标 人 设 置 在 广 东 省 内 的 服 务 机 构 人 员 情 况 ( 最 高 2 分 ): 10 人, 得 2 分 ; 6 人 而 <10 人, 得 1 分 ;<6 人, 得 0 分 要 求 投 标 人 提 供 以 上 人 员 在 广 东 省 内 服 务 机 构 ( 含 分 支 机 构 ) 任 职 的 证 明 材 料 ( 需 提 供 由 劳 动 部 门 打 印 盖 章 的 6 个 月 以 内 的 社 保 单 或 个 人 所 得 税 纳 税 证 明 ) 118
11 系 统 原 型 演 示 (10 分 钟 ) 合 计 10 分 演 示 城 乡 内 涝 风 险 预 警 系 统 的 核 心 功 能, 包 括 1 自 动 站 资 料 QPF QPE 数 据 查 询 及 管 理 ;2 城 市 内 涝 隐 患 点 管 理 ;3 易 涝 点 风 等 级 评 估 预 警 ;4 风 险 预 警 图 产 品 的 制 作 ;5 生 成 风 险 评 估 报 告 ; 每 演 示 一 个 功 能 点 得 2 分, 最 高 得 分 10 分 50 分 包 组 8 商 务 评 分 表 评 审 项 目 评 审 内 容 最 高 分 值 评 分 范 围 提 供 连 续 三 年 财 务 报 表 的 得 2 分, 提 供 二 年 财 务 报 财 务 状 况 2012-2014 年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情 况 2 分 表 的 得 1 分, 提 供 一 年 财 务 报 表 的 得 0.5 分, 未 提 供 财 务 报 表 的 不 得 分 ( 提 供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的 2012-2014 年 财 务 报 告 复 印 件, 不 能 提 供 财 务 报 告 的 不 得 分 ) 投 标 人 资 质 资 质 证 书 情 况 4 分 (1) 具 有 系 统 集 成 二 级 或 以 上 资 质 证 书, 得 2 分, 三 级 得 1 分, 否 则 得 0 分 ; (2) 软 件 开 发 能 力 :CMMI 3 级 或 以 上, 得 1 分, 否 则 得 0 分 (3) 具 有 国 家 相 关 机 构 认 证 的 软 件 企 业 证 书 ( 含 国 家 规 划 布 局 内 重 点 软 件 企 业 证 书 ), 得 1 分 (4) 具 有 ISO 9001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得 1 分 本 项 最 高 得 分 4 分 ( 需 提 供 证 书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 获 得 国 家 级 奖 励 证 书, 每 份 得 4 分 ; 省 部 级 奖 励 证 荣 誉 奖 励 荣 誉 证 书 或 获 奖 书, 每 份 得 2 分 ; 其 他 省 级 以 下 奖 励 证 书, 每 份 得 1 4 分 证 书 情 况 分 本 项 相 加 最 高 得 分 为 4 分 ( 需 提 供 证 书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 经 验 与 业 绩 情 况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商 务 响 应 投 标 人 2011 年 1 月 1 日 ( 以 合 同 生 效 时 间 为 准 ) 至 今 的 气 象 灾 害 类 项 目 案 例 软 件 著 作 权 证 书 发 明 专 利 证 书 情 况 对 项 目 需 求 的 响 应 12 分 5 分 3 分 每 一 个 项 目 得 3 分, 最 高 不 超 过 12 分 没 有 经 验 案 例 或 有 效 证 明 材 料 不 足 的 不 得 分 要 求 提 交 合 同 关 键 页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1. 具 有 气 象 服 务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著 作 权 证 书, 每 一 个 得 1 分, 最 高 2 分 ; 2. 具 有 山 洪 灾 害 类 软 件 产 品 著 作 权 证 书, 得 1 分, 否 则 0 分 ; 3. 投 标 人 具 有 地 理 信 息 (GIS) 相 关 技 术 发 明 专 利 证 书, 每 个 得 1 分, 最 高 2 分 ( 需 提 供 相 关 证 书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 优 于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3 分 )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2-1 分 ) 未 能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0 分 ) 合 计 30 分 119
包 组 9 技 术 评 分 表 序 号 评 审 内 容 最 高 分 值 评 分 细 则 评 分 范 围 1 需 求 分 析 及 系 统 设 计 原 则 和 思 路 5 分 考 察 投 标 人 对 项 目 需 求 的 理 解, 以 及 采 用 符 合 业 务 和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的 设 计 思 路, 在 范 围 内 评 分 优 良 差 5-4 分 3-2 分 1-0 分 2 系 统 总 体 功 能 设 计 5 分 考 察 投 标 人 对 整 体 系 统 的 流 程 功 能 界 面 设 计 等 综 合 内 容 的 响 应 情 况, 在 范 围 内 评 分 优 良 差 5-4 分 3-2 分 1-0 分 3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制 作 分 发 系 统 7 分 根 据 投 标 人 所 提 供 的 对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制 作 分 发 系 统 功 能 需 求 的 响 应 情 况, 在 范 围 内 评 分 优 良 差 7-6 分 5-4 分 3-0 分 4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库 3 分 根 据 投 标 人 所 提 供 的 对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库 功 能 需 求 的 响 应 情 况, 在 范 围 内 评 分 优 良 差 3 分 2-1 分 0 分 5 精 细 化 气 象 服 务 引 擎 4 分 根 据 投 标 人 所 提 供 的 对 精 细 化 气 象 服 务 引 擎 功 能 需 求 的 响 应 情 况, 在 范 围 内 评 分 优 良 差 4-3 分 2-1 分 0 分 6 公 共 气 象 服 务 用 户 反 馈 系 统 3 分 根 据 投 标 人 所 提 供 的 对 公 共 气 象 服 务 用 户 反 馈 系 统 功 能 需 求 的 响 应 情 况, 在 范 围 内 评 分 优 良 差 3 分 2-1 分 0 分 7 恶 劣 天 气 外 呼 警 报 系 统 功 能 设 计 4 分 根 据 投 标 人 对 恶 劣 天 气 外 呼 警 报 系 统 功 能 需 求 的 响 应 情 况, 在 范 围 内 评 分 优 良 差 4-3 分 2-1 分 0 分 8 手 机 预 警 发 布 客 户 端 系 统 4 分 根 据 投 标 人 对 手 机 预 警 发 布 客 户 端 系 统 功 能 需 求 的 响 应 情 况, 在 范 围 内 评 分 优 良 差 4-3 分 2-1 分 0 分 9 人 员 安 排 8 分 投 标 人 为 本 项 目 拟 派 的 技 术 团 队 中, 是 否 具 备 气 象 类 高 级 工 程 师 职 称 ( 提 供 厅 局 级 或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委 员 会 颁 发 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书 和 社 保 部 门 出 具 的 社 保 参 保 证 明 每 份 1 分, 最 高 8 分, 没 有 资 格 证 及 社 保 参 保 证 明 的 不 得 分 ) 10 项 目 实 施 及 售 后 服 务 2 分 考 察 投 标 人 是 否 有 完 善 的 项 目 实 施 控 制 售 后 服 务 体 系 服 务 内 容 服 务 方 式 响 应 能 力 等, 在 范 围 内 评 分 优 良 差 2 分 1 分 0 分 合 计 45 分 包 组 9 商 务 评 分 表 序 号 评 审 项 目 评 审 内 容 最 高 分 值 评 分 范 围 120
1 商 务 响 应 程 度 对 标 书 条 件 的 响 应 4 分 优 于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4 分 )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3-2 分 ) 未 能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1-0 分 ) 2 行 业 经 验 2012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承 担 的 气 象 行 业 服 务 项 目 或 建 设 项 目 情 况 ( 提 供 合 同 或 委 托 协 议 关 键 页 复 印 件 ) 8 分 每 个 项 目 得 1 分, 最 高 不 超 过 8 分 3 科 学 技 术 推 广 能 力 获 省 级 或 厅 局 级 以 上 管 理 部 门 授 予 的 科 学 技 术 推 广 应 用 奖 励 情 况 ( 提 供 奖 励 证 书 复 印 件 ) 6 分 每 份 3 分, 最 高 得 6 分 没 有 有 效 证 明 材 料 或 有 效 证 明 材 料 不 足 的 不 得 分 4 科 研 能 力 承 接 厅 局 级 以 上 气 象 行 业 科 研 项 目 完 成 情 况 ( 提 供 科 研 项 目 任 务 书 关 键 页 和 结 题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复 印 件 ) 8 分 每 个 项 目 提 供 任 务 书 和 验 收 证 明 得 2 分 仅 有 任 务 书 无 验 收 证 明 得 1 分, 最 高 不 超 过 8 分 5 服 务 支 撑 能 力 投 标 人 有 稳 定 的 项 目 服 务 人 员, 提 供 以 上 人 员 在 本 单 位 ( 公 司 ) 任 职 社 保 证 明 ( 加 盖 采 购 人 所 在 地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印 章 ) 项 目 组 成 员 服 务 支 撑 能 力 ( 获 省 级 或 厅 局 级 以 上 技 能 竞 赛 表 彰 ) 5 分 4 分 30 人, 得 5 分 20 人,<30, 得 3 分 ; <20 人, 得 1 分 未 有 证 明 文 件 不 得 分 提 供 奖 励 证 书 复 印 件, 每 个 得 1 分, 最 高 得 4 分, 没 有 有 效 证 明 材 料 不 得 分 6 服 务 便 利 性 投 标 人 本 地 服 务 能 力 ( 提 供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复 印 件 ) 5 分 投 标 人 总 部 设 置 在 采 购 人 所 在 地 市 得 5 分, 有 分 支 机 构 或 分 公 司 在 采 购 人 所 在 地 市 得 3 分, 其 他 为 0 分 合 计 40 分 注 : 将 每 一 个 评 委 的 评 分 汇 总, 去 掉 一 个 最 高 分 和 一 个 最 低 分, 将 其 余 评 分 进 行 算 术 平 均, 得 出 该 投 标 人 的 商 务 技 术 评 分 35.2.3 价 格 评 估 1. 价 格 核 准 : 评 委 对 有 效 投 标 人 的 详 细 报 价 进 行 复 核, 看 其 是 否 有 计 算 错 误 或 供 货 范 围 上 的 错 误, 修 正 错 误 的 原 则 参 见 本 章 的 第 24 条 第 (24.2) 点 2. 小 微 企 业 投 标 的, 对 小 型 和 微 型 企 业 提 供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金 额 给 予 6% 的 价 格 扣 除 3. 价 格 分 统 一 采 用 低 价 优 先 的 原 则 计 算, 即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 通 过 资 格 性 审 查 和 符 合 性 审 查 ) 且 价 格 最 低 的 评 标 价 ( 指 修 正 及 价 格 扣 除 后 报 价, 下 同 ) 为 评 标 基 准 价, 其 价 格 分 为 满 分 其 他 投 标 人 的 价 格 分 统 一 按 照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评 分 =( 评 标 基 准 价 / 评 标 价 ) 价 格 权 重 100 121
35.2.4 综 合 比 较 与 评 价 综 合 得 分 = 技 术 得 分 + 商 务 得 分 + 价 格 得 分 35.3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供 应 商 名 单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技 术 商 务 价 格 各 项 得 分 相 加 按 四 舍 五 入 原 则 精 确 到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将 综 合 评 分 按 由 高 到 低 顺 序 排 列 综 合 评 分 相 同 的, 按 评 标 价 由 低 到 高 顺 序 排 列 ; 综 合 评 分 相 同, 且 评 标 价 相 同 的, 按 技 术 评 分 由 高 到 低 顺 序 排 列 综 合 评 分 相 同, 且 评 标 价 和 技 术 评 分 均 相 同 的, 名 次 由 评 委 会 抽 签 决 定 评 委 会 按 上 述 排 列 向 采 购 人 推 荐 第 一 名 为 第 一 中 标 供 应 商, 第 二 名 为 第 二 中 标 供 应 商 十 废 标 处 理 36. 根 据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三 十 六 条 规 定, 出 现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将 作 废 标 处 理 : (1) 符 合 专 业 资 格 条 件 的 投 标 人 或 者 对 招 标 文 件 作 实 质 响 应 的 有 效 投 标 人 不 足 三 家 的 ; (2) 出 现 影 响 采 购 公 正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 (3) 投 标 人 的 报 价 均 超 过 了 采 购 预 算, 采 购 人 不 能 支 付 的 ; (4) 因 重 大 变 故, 采 购 任 务 取 消 的 十 一 定 标 37 凡 发 现 中 标 候 选 人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其 中 标 无 效, 并 将 其 移 交 政 府 采 购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依 法 处 理 (1)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谋 取 中 标 的 ; (2) 采 取 不 正 当 手 段 诋 毁 排 挤 其 他 投 标 人 的 ; (3) 与 采 购 人 其 他 投 标 人 或 者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工 作 人 员 恶 意 串 通 的 ; (4) 向 采 购 人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工 作 人 员 行 贿 或 者 提 供 其 他 不 正 当 利 益 的 ; (5) 在 招 标 采 购 过 程 中 与 采 购 人 进 行 协 商 谈 判 的 ; (6) 拒 绝 有 关 部 门 监 督 检 查 或 者 提 供 虚 假 情 况 的 ; (7) 有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损 害 采 购 人 利 益 和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情 形 的 38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在 评 标 结 束 后 二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评 标 报 告 及 评 审 结 果 函 送 采 购 人 同 时 通 知 评 委 会 推 荐 的 中 标 人 在 二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相 关 资 料 的 原 件 ( 详 见 第 五 部 分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要 求 ) 送 采 购 人 核 对 与 该 供 应 商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复 印 件 是 否 一 致 采 购 人 在 接 到 原 件 之 日 起 三 个 工 作 日 内, 核 对 没 有 不 一 致 的, 依 法 确 认 中 标 供 应 商 ; 核 对 发 现 有 不 一 致 或 中 标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按 时 提 供 原 件 的, 书 面 向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提 出, 并 报 同 级 财 政 部 门 核 实 后 按 无 效 投 标 处 理 核 对 发 现 有 不 一 致 的, 视 为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谋 取 中 标 ;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按 时 提 供 原 件 的, 视 122
为 拒 绝 有 关 部 门 监 督 检 查, 由 监 管 部 门 根 据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七 十 七 条 规 定 进 行 处 罚 39 政 府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中 标 结 果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www.gdgpo.gov.cn) 和 网 站 (www.youde.net) 公 告 不 在 中 标 名 单 之 列 者 即 为 落 标 人,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不 再 以 其 它 方 式 另 行 通 知 40 中 标 人 放 弃 中 标 的, 应 当 依 法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41 本 项 目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按 国 家 计 委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收 费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计 价 格 [2002]1980 号 ) 的 规 定 计 收 41.1 以 各 包 组 中 标 金 额 作 为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的 计 算 基 数 41.2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收 取 标 准 : 招 标 类 型 中 标 费 率 金 额 ( 万 元 ) 货 物 招 标 服 务 招 标 工 程 招 标 100 以 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 以 上 0.01% 0.01% 0.01% 41.3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按 差 额 定 率 累 进 法 计 算 41.4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币 种 为 人 民 币 41.5 中 标 人 自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在 网 上 发 布 中 标 公 告 之 日 起 15 天 内 缴 交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41.6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收 取 : 收 款 单 位 名 称 : 开 户 银 行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广 州 分 行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收 款 账 号 :38610188000123567 123
第 四 部 分 合 同 书 格 式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书 采 购 编 号 :GDQX1526S/YD15G0512 项 目 名 称 : 广 东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气 象 保 障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包 组 号 : 注 : 投 标 人 中 标 后, 须 在 本 合 同 书 条 款 约 定 基 础 上 结 合 招 标 要 求 投 标 报 价 及 其 承 诺 签 订 本 合 同 124
合 同 登 记 编 号 : 采 购 合 同 项 目 名 称 : 包 组 号 : 委 托 方 ( 甲 方 ):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受 托 方 ( 乙 方 ): 签 订 时 间 : 年 月 日 签 订 地 点 :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125
采 购 合 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及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 ) 招 标 文 件 和 该 项 目 招 标 的 中 标 通 知 书, 经 甲 乙 双 方 平 等 协 商 同 意, 在 真 实 充 分 地 表 达 各 自 意 愿 的 基 础 上 签 订 本 合 同, 共 同 遵 守 如 下 条 款 : 第 一 条 双 方 确 定 : 本 合 同 及 相 关 附 件 中 所 涉 及 的 有 关 名 词 和 技 术 术 语, 其 定 义 和 解 释 如 下 : 1 甲 方 :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2 乙 方 : 3 监 理 方 : 4 项 目 名 称 : 广 东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气 象 保 障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5 包 组 号 及 内 容 : 6 合 同 是 指 甲 方 和 乙 方 已 达 成 的 协 议, 包 括 所 有 的 附 件 附 录 和 组 成 合 同 的 所 有 其 他 文 件 7 合 同 金 额 是 指 根 据 合 同 规 定, 乙 方 在 正 确 地 完 全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和 全 面 承 担 其 责 任 时 甲 方 应 支 付 给 乙 方 的 款 项 8 成 果 是 指 乙 方 按 合 同 要 求, 向 甲 方 提 供 的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硬 软 件 实 施 所 有 项 目 成 果 及 其 它 相 关 资 料, 包 括 文 字 材 料 光 盘 等 第 二 条 本 合 同 开 发 项 目 的 要 求 如 下 : 1. 技 术 目 标 2. 技 术 内 容 与 功 能 3. 下 列 文 件 均 为 本 合 同 不 可 分 割 部 分 4. 技 术 方 法 和 路 线 第 三 条 乙 方 应 在 项 目 合 同 签 署 后 启 动 工 作 个 工 作 日 内 提 交 项 目 实 施 计 划 书 给 甲 方 认 可 第 四 条 甲 乙 双 方 应 在 个 工 作 日 内 就 项 目 实 施 计 划 书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并 由 甲 方 签 字 后 作 为 合 同 附 件, 乙 方 应 按 下 列 进 度 完 成 研 究 开 发 工 作 : 合 同 附 件 项 目 实 施 计 划 书 确 定 的 进 度 为 准, 该 进 度 表 主 要 涉 及 分 阶 段 完 成 的 技 术 开 发 项 目 目 标 的 起 止 时 间 及 总 体 完 成 技 术 开 发 项 目 安 装 调 试 的 起 止 时 间 第 五 条 甲 方 应 向 乙 方 提 供 的 技 术 资 料 及 协 作 事 项 如 下 : 1. 技 术 资 料 清 单 : 在 不 损 害 甲 方 利 益 及 符 合 保 密 规 定 的 情 况 下, 向 乙 方 提 供 本 项 目 所 需 的 各 种 资 料 数 据 和 表 格 或 项 目 建 设 的 其 它 要 求 如 系 统 各 模 块 的 业 务 流 程 及 相 关 报 表 格 式 126
2. 甲 方 的 项 目 联 系 人, 其 主 要 职 责 3. 其 他 协 作 事 项 第 六 条 合 同 价 款 及 付 款 方 式 1 乙 方 中 标 价 (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序 号 模 块 价 格 组 成 单 项 价 格 ( 元 ) 小 计 ( 元 ) 1 2 2 合 同 价 款 总 计 甲 乙 双 方 同 意 以 乙 方 中 标 价 作 为 合 同 总 价, 即 人 民 币 : 元 ( 大 写 人 民 币 万 元 整 ) 以 上 价 格 为 含 税 价 格, 该 合 同 价 款 不 做 任 何 调 整 乙 方 承 诺 免 费 提 供 本 合 同 项 目 软 件 开 发 源 代 码 给 甲 方 乙 方 承 诺 在 交 付 本 合 同 项 目 系 统 开 发 成 果 时 向 甲 方 提 交 系 统 技 术 升 级 功 能 扩 展 的 计 划 和 方 案 乙 方 在 履 行 合 同 过 程 中, 不 得 以 要 克 服 某 种 困 难 或 攻 克 某 个 技 术 难 题 为 由 向 甲 方 提 出 增 加 合 同 价 款 ; 但 在 合 同 履 行 的 过 程 中, 甲 方 在 方 案 设 计 成 果 已 确 认 后 提 出 功 能 变 更 的, 乙 方 可 提 出 有 关 价 款 和 工 作 日 的 相 应 变 更, 双 方 协 商 解 决 3 付 款 方 式 本 合 同 价 款 采 用 分 期 付 款 方 式 支 付 给 乙 方 : 详 见 用 户 需 求 书 各 包 组 要 求 第 七 条 本 合 同 的 研 究 开 发 经 费, 乙 方 如 何 使 用, 均 需 以 确 保 如 期 完 成 本 合 同 项 目 系 统 技 术 开 发 任 务 为 前 提 第 八 条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乙 方 必 须 亲 自 履 行 甲 方 委 托 的 技 术 开 发 项 目, 未 征 得 甲 方 的 书 面 同 意, 不 得 将 其 在 本 合 同 项 下 的 项 目 部 分 或 全 部 转 让 给 任 何 其 它 方 执 行 违 反 本 项 规 定 的, 乙 方 将 承 担 全 部 为 此 产 生 的 责 任 第 九 条 乙 方 需 要 对 项 目 过 程 中 潜 在 的 风 险 提 出 预 警 和 提 醒, 提 供 重 点 防 范 通 知, 最 大 限 度 的 降 低 项 目 风 险, 保 障 项 目 按 期 高 质 完 成 127
乙 方 需 要 在 保 障 项 目 顺 利 进 行 的 同 时, 保 障 甲 方 的 经 济 利 益 对 于 本 合 同 以 外 的 工 作 或 任 何 工 作 内 容 的 调 整, 双 方 应 本 着 友 好 协 商 的 原 则 协 调 解 决, 必 要 的 情 况 下 可 签 订 补 充 合 同 第 十 条 双 方 确 定 因 履 行 本 合 同 应 遵 守 的 保 密 义 务 如 下 : 甲 方 : 1. 保 密 内 容 ( 包 括 技 术 信 息 和 经 营 信 息 ): 对 乙 方 提 供 的 技 术 和 程 序 代 码 进 行 保 密 2. 涉 密 人 员 范 围 : 项 目 参 与 人 员 3. 保 密 期 限 : 自 本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计, 永 久 保 密 4. 泄 密 责 任 : 履 行 合 同 过 程 中 知 悉 的 商 业 技 术 秘 密, 甲 方 不 得 泄 漏 或 者 不 正 当 使 用 该 技 术 秘 密, 给 对 方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承 担 损 害 赔 偿 责 任 乙 方 : 1. 保 密 内 容 ( 包 括 技 术 信 息 和 经 营 信 息 ): 源 代 码 技 术 方 案 计 算 机 软 件 数 据 库 试 验 结 果 操 作 手 册 技 术 文 档 本 合 同 及 本 合 同 附 件 涉 及 商 业 秘 密 的 业 务 函 电 2. 涉 密 人 员 范 围 : 项 目 参 与 人 员 3. 保 密 期 限 : 自 本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计, 永 久 保 密 4. 泄 密 责 任 : 履 行 合 同 过 程 中 知 悉 的 技 术 秘 密, 在 合 同 履 行 期 间 及 保 密 期 限 内 乙 方 不 得 泄 漏 或 者 不 正 当 使 用 该 秘 密, 给 对 方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承 担 损 害 赔 偿 责 任 ; 若 是 源 代 码 泄 漏 给 第 三 方 或 许 可 给 第 三 方 使 用 的, 乙 方 须 向 甲 方 赔 偿 损 失 的 数 额 不 少 于 本 合 同 价 款 总 额 的 50% 本 合 同 所 述 的 保 密 条 款 对 以 下 内 容 不 适 用 : 属 于 常 识 且 不 受 著 作 权 控 制 的 内 容 ; 已 通 过 合 法 出 版 物 或 其 他 合 法 途 径 公 开 的 内 容 第 十 一 条 乙 方 应 当 按 以 下 方 式 向 甲 方 交 付 项 目 开 发 成 果 : 1. 项 目 开 发 成 果 交 付 的 形 式 及 数 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 ): 2. 开 发 成 果 交 付 的 时 间 : 1) 签 订 合 同 后, 天 之 内 完 成 需 求 调 研 2) 系 统 试 运 行 版 本 提 交 : 合 同 签 定 个 月 内 ; 3) 系 统 最 终 版 本 提 交 : 系 统 经 过 为 期 个 月 的 试 运 行 后, 如 试 运 行 期 间 系 统 正 常 稳 定 可 靠, 即 可 进 行 项 目 验 收 相 关 工 作, 经 过 初 步 验 收 和 最 终 验 收 合 格 后, 提 交 系 统 最 终 版 本 3. 开 发 成 果 交 付 的 地 点 : 128
第 十 二 条 验 收 评 价 方 法 ( 包 括 初 步 验 收 和 最 终 验 收 ) 1. 乙 方 依 据 本 合 同 约 定 向 甲 方 提 交 各 项 提 交 物, 并 向 甲 方 提 出 验 收 方 案 验 收 标 准 和 验 收 申 请 2. 乙 方 在 提 交 验 收 申 请 前 把 验 收 方 案 和 验 收 标 准 提 交 给 甲 方, 甲 方 会 同 监 理 方 共 同 对 验 收 方 案 和 验 收 标 准 进 行 审 核, 若 验 收 方 案 和 验 收 标 准 审 核 未 通 过, 乙 方 应 进 行 整 改 ; 若 验 收 方 案 和 验 收 标 准 通 过, 乙 方 才 能 向 甲 方 提 交 验 收 申 请 甲 方 接 到 乙 方 关 于 本 合 同 项 目 验 收 申 请 后, 应 立 即 组 织 监 理 方 审 核 提 交 物 是 否 达 到 验 收 标 准, 监 理 方 应 在 3 个 工 作 日 内 出 具 监 理 意 见 若 提 交 物 未 达 到 验 收 标 准, 乙 方 应 进 行 整 改 ; 若 提 交 物 达 到 验 收 标 准, 监 理 方 应 将 监 理 意 见 报 甲 方 审 批, 甲 方 应 在 批 准 后 20 个 工 作 日 内 组 织 相 关 验 收 工 作, 如 甲 方 在 20 个 工 作 日 内 未 组 织 相 关 验 收 工 作, 并 无 其 它 特 殊 情 况 的, 则 视 为 已 验 收 3. 验 收 标 准 : 本 合 同 所 指 的 提 交 物 及 服 务 应 符 合 合 同 附 件 的 技 术 规 格 所 述 的 标 准, 如 果 没 有 提 及 适 用 标 准, 则 应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或 行 业 标 准 ; 如 果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没 有 相 关 标 准 的, 则 采 用 货 物 来 源 国 适 用 的 官 方 标 准 这 些 标 准 必 须 是 有 关 机 构 发 布 的 最 新 版 本 同 时 要 符 合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及 本 合 同 的 相 关 规 定 4. 验 收 方 式 : 对 于 本 次 项 目 开 发 成 果 验 收 需 进 行 初 步 验 收 和 最 终 验 收 对 于 本 次 项 目 开 发 成 果, 试 运 行 合 格 后 由 甲 方 组 织 专 家 评 审 论 证, 由 专 家 组 出 具 评 审 报 告, 甲 方 根 据 验 收 标 准 和 专 家 评 审 报 告 首 先 由 甲 方 代 表 协 同 监 理 方 进 行 初 步 验 收 初 步 验 收 通 过 后, 乙 方 对 初 步 验 收 存 在 的 问 题 予 以 修 正 后 再 组 织 最 终 验 收 5. 问 题 处 理 约 定 : 对 专 家 评 审 报 告 明 确 为 不 合 格 的, 甲 方 不 予 验 收 ; 对 于 专 家 评 审 报 告 确 定 为 合 格 但 存 在 问 题 的, 乙 方 应 进 一 步 修 改 完 善, 双 方 协 商 第 二 次 验 收 时 间, 经 甲 方 认 定 或 经 过 再 次 评 审 并 通 过 后, 方 予 以 验 收 ; 对 于 专 家 评 审 报 告 中 确 认 为 合 格 且 不 存 在 任 何 问 题 的, 甲 方 根 据 专 家 意 见 予 以 验 收 通 过 验 收 未 通 过 处 理 ( 包 括 初 步 验 收 和 最 终 验 收 ): 如 果 验 收 未 通 过, 承 建 单 位 应 根 据 验 收 评 审 意 见 在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尽 快 修 改 有 关 问 题, 之 后 重 新 组 织 第 二 次 验 收, 如 第 二 次 验 收 仍 然 未 通 过, 将 直 接 转 入 合 同 争 议 处 理 程 序 第 十 三 条 知 识 产 权 条 款 1 因 本 合 同 产 生 的 开 发 成 果 ( 包 括 源 代 码 系 统 技 术 文 档 软 件 数 据 等 ) 知 识 产 权 为 甲 129
方 所 有 未 经 甲 方 书 面 许 可, 乙 方 不 得 自 行 将 开 发 成 果 转 让 给 第 三 方, 且 不 得 许 可 给 第 三 方 阅 读 使 用 或 复 制 2 乙 方 必 须 承 诺 所 提 供 成 果 甲 方 不 会 在 其 后 的 使 用 权 和 所 有 权 上 受 到 来 自 第 三 方 关 于 侵 犯 专 利 权 成 果 设 计 权 及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的 指 控 任 何 第 三 方 如 果 提 出 侵 权 指 控, 乙 方 必 须 承 担 由 此 而 引 起 的 一 切 法 律 责 任 和 费 用, 并 承 担 因 此 给 甲 方 造 成 的 一 切 经 济 和 名 誉 损 失 3 乙 方 完 成 本 合 同 项 目 的 研 究 开 发 人 员 享 有 在 有 关 技 术 成 果 文 件 上 写 明 技 术 成 果 完 成 者 的 权 利 和 取 得 有 关 荣 誉 证 书 奖 励 的 权 利 第 十 四 条 双 方 确 定, 乙 方 应 在 系 统 交 付 使 用 后, 为 甲 方 指 定 的 人 员 提 供 技 术 指 导 和 培 训 1. 培 训 地 点 和 方 式 : 由 甲 方 指 定 的 培 训 地 点 ; 方 式 : 面 对 面 培 训 2. 培 训 内 容 :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明 确 要 求 的 培 训 内 容 以 及 项 目 完 成 后 乙 方 免 费 为 甲 方 使 用 该 系 统 的 人 员 进 行 操 作 培 训 3. 若 在 异 地 培 训, 相 关 乙 方 培 训 人 员 的 差 旅 费 用 由 乙 方 自 行 承 担 第 十 五 条 人 员 要 求 1. 双 方 确 定,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甲 方 指 定 为 甲 方 项 目 联 系 人, 乙 方 指 定 为 乙 方 项 目 联 系 人 项 目 联 系 人 承 担 以 下 责 任 : 项 目 的 进 度 控 制 ; 项 目 的 技 术 控 制 和 范 围 控 制 ; 项 目 的 风 险 控 制 和 质 量 控 制 2. 一 方 变 更 项 目 联 系 人 的, 应 当 及 时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另 一 方 未 及 时 通 知 并 影 响 本 合 同 履 行 或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承 担 相 应 的 责 任 3. 乙 方 应 在 本 合 同 签 字 后 3 个 工 作 日 内, 按 甲 方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和 乙 方 报 价 文 件 的 承 诺, 成 立 由 10 人 以 上 主 要 技 术 人 员 组 成 的 项 目 组, 并 明 确 项 目 经 理, 乙 方 应 将 小 组 成 员 的 有 关 情 况 包 括 职 责 分 工 联 系 方 式 及 时 告 之 甲 方 及 监 理 方, 项 目 经 理 及 项 目 组 成 员 必 须 与 报 价 文 件 承 诺 的 人 员 一 致 如 出 现 与 报 价 文 件 不 一 致 的 人 员, 甲 方 每 人 扣 除 质 量 保 证 金 贰 万 元 人 民 币 4. 为 保 证 系 统 的 开 发 和 实 施 顺 利 进 行,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要 求 乙 方 项 目 实 施 组 必 须 全 过 程 在 甲 方 所 在 地 现 场 进 行 开 发 实 施 工 作 项 目 实 施 组 任 何 人 员 撤 离 现 场 办 公 的, 必 须 提 前 两 个 工 作 日 向 甲 方 监 理 方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经 甲 方 监 理 方 书 面 同 意 后, 方 可 执 行 如 擅 自 撤 离 现 场 办 公, 甲 方 每 次 扣 除 质 量 保 证 金 贰 万 元 人 民 币 5. 在 合 同 履 行 期 间, 乙 方 不 得 对 项 目 经 理 进 行 变 更, 项 目 组 其 他 成 员 在 监 理 方 审 核 通 过, 甲 方 书 面 同 意 的 情 况 下 允 许 一 定 的 数 量 变 更, 但 其 变 更 的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项 目 组 成 员 的 10% 如 变 更 项 目 经 理 或 项 目 负 责 人, 甲 方 每 人 次 扣 除 合 同 价 或 质 量 保 证 金 伍 万 元 人 民 币 ; 擅 自 变 更 项 目 组 其 他 成 员, 甲 方 每 人 次 扣 除 合 同 价 或 质 量 保 证 金 贰 万 元 人 民 币 130
6. 在 系 统 维 护 期 内, 相 关 维 护 人 员 必 须 与 报 价 文 件 承 诺 的 人 员 一 致, 不 得 随 意 擅 自 变 更 第 十 六 条 甲 乙 双 方 责 任 1 甲 方 责 任 1) 甲 方 有 责 任 协 助 并 向 乙 方 出 具 书 面 的 工 作 流 程 及 报 表 样 本 ; 2) 甲 方 应 向 乙 方 提 供 与 本 项 目 相 关 的 审 批 事 项 的 办 事 指 南 和 业 务 手 册 3)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甲 方 有 责 任 按 项 目 实 施 条 件, 做 好 硬 件 网 络 及 人 力 资 源 的 准 备 和 投 入 工 作, 以 利 项 目 的 顺 利 进 行 ; 4) 甲 方 负 责 组 织 相 关 的 人 员 在 双 方 约 定 的 时 间 内 配 合 乙 方 进 行 系 统 的 安 装 和 调 试 ; 5) 甲 方 负 责 组 织 集 中 相 关 的 人 员 并 免 费 提 供 场 所, 接 受 乙 方 进 行 的 本 系 统 操 作 知 识 培 训 ; 6) 甲 方 负 责 提 供 专 职 的 系 统 维 护 员 ; 7) 甲 方 负 责 保 护 乙 方 提 供 系 统 源 代 码 的 安 全, 并 保 证 在 双 方 约 定 的 源 代 码 使 用 范 围 内 使 用 ; 8) 甲 方 应 提 供 安 全 可 靠 实 用 稳 定 的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软 件 的 运 行 平 台, 该 平 台 主 要 包 括 内 外 网 络 环 境 相 关 硬 件 设 施 相 关 系 统 软 件 的 安 装 介 质 等 2 乙 方 责 任 1) 系 统 软 件 方 面 : 2) 安 装 调 试 试 运 行 及 验 收 乙 方 必 须 按 项 目 计 划 安 排, 派 出 恰 当 的 技 术 人 员 到 现 场 进 行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软 件 实 施 的 安 装 调 试 工 作 ; 乙 方 协 助 甲 方 进 行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硬 软 件 实 施 试 运 行 工 作, 并 确 保 项 目 达 到 有 关 技 术 要 求 ; 乙 方 协 助 甲 方 做 好 项 目 验 收 的 有 关 准 备 工 作, 确 保 项 目 通 过 有 关 部 门 的 验 收 ; 测 试 过 程 : 由 乙 方 提 出 测 试 方 案, 并 经 双 方 确 认, 由 测 试 小 组 进 行 3)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乙 方 应 为 项 目 的 实 施 提 供 现 场 的 及 时 的 专 业 化 规 范 化 高 品 质 的 服 务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和 系 统 运 行 期 间, 保 证 系 统 的 正 常 稳 定 可 靠 地 运 行, 从 组 织 结 构 支 持 内 容 服 务 管 理 均 应 提 出 一 套 完 整 的 建 议 和 承 诺 ; 项 目 最 终 验 收 合 格 后 的 免 费 维 护 期 间 ( 免 费 维 护 期 限 以 乙 方 报 价 文 件 承 诺 的 期 限 为 准 ), 乙 方 指 定 的 技 术 骨 干 将 始 终 如 一 地 跟 踪 系 统 的 运 行 状 况, 协 助 甲 方 对 系 统 进 行 免 费 管 理 和 维 护 若 系 统 出 现 问 题, 必 须 24 小 时 委 派 专 业 工 程 师 在 小 时 内 前 往 现 场 诊 断 并 小 时 内 解 决 问 题 ; 在 系 统 维 护 期 内, 乙 方 必 须 确 保 系 统 能 够 满 足 甲 方 的 业 务 需 求, 若 甲 方 发 生 不 大 于 系 统 131
20% 的 变 更, 乙 方 必 须 无 条 件 免 费 给 予 更 新 和 维 护 乙 方 负 责 软 件 系 统 的 安 装 和 本 项 目 开 发 的 系 统 操 作 培 训 授 课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内 容, 乙 方 负 责 为 甲 方 进 行 技 术 培 训 及 相 关 应 用 推 广 实 施 培 训 工 作 第 十 七 条 违 约 责 任 1 乙 方 在 合 同 履 行 期 内, 未 能 尽 职 地 承 担 本 合 同 所 列 的 责 任 和 相 关 义 务, 由 此 而 对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软 件 实 施 项 目 实 施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或 造 成 损 失, 甲 方 有 权 向 乙 方 提 出 索 赔 和 保 留 追 究 其 法 律 责 任 的 权 力 2 为 了 保 证 项 目 的 顺 利 进 行, 经 过 甲 乙 双 方 约 定, 除 合 同 其 它 条 款 约 定 外, 把 下 列 行 为 也 视 为 违 约 行 为, 并 要 承 担 相 应 的 违 约 责 任 : 乙 方 不 按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招 标 文 件 及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的 内 容 提 交 项 目 开 发 成 果 ; 乙 方 向 第 三 方 泄 露 在 项 目 执 行 过 程 中 了 解 到 甲 方 有 关 的 秘 密, 并 给 甲 方 造 成 损 失 的 行 为 ; 甲 方 不 能 按 照 双 方 约 定, 超 出 乙 方 规 定 源 代 码 使 用 范 围 的 行 为 ; 甲 方 未 能 按 照 本 合 同 协 定 按 时 向 乙 方 支 付 项 目 款 ; 乙 方 在 合 同 规 定 时 间 内 未 按 甲 方 要 求 履 行 技 术 支 持 与 售 后 服 务 3 双 方 确 定, 按 以 下 约 定 承 担 各 自 的 违 约 责 任 : 1) 乙 方 应 保 证 开 发 完 成 的 项 目 成 果 达 到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招 标 文 件 对 系 统 的 功 能 要 求, 乙 方 未 能 完 成 甲 方 委 托 的 开 发 项 目 或 开 发 成 果 不 符 合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要 求, 乙 方 承 担 本 合 同 报 酬 总 额 20% 的 违 约 金, 并 全 额 返 还 甲 方 已 支 付 给 乙 方 的 开 发 费 用 ; 给 甲 方 造 成 其 他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甲 乙 双 方 应 协 商 解 决, 乙 方 应 给 予 适 当 的 赔 偿 2) 合 同 签 署 后, 如 因 乙 方 单 方 面 原 因 不 进 行 项 目 开 发 实 施 工 作 或 中 途 擅 自 中 断 开 发 实 施 工 作, 甲 方 有 权 要 求 乙 方 进 行 项 目 开 发 实 施 并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如 乙 方 逾 期 一 个 月 仍 不 进 行 项 目 开 发 实 施 工 作, 甲 方 有 权 终 止 合 同 乙 方 应 自 甲 方 发 出 书 面 通 知 起 一 周 内 返 还 甲 方 已 支 付 的 全 部 费 用, 并 承 担 本 合 同 金 额 20% 的 违 约 金 ; 给 甲 方 造 成 其 他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应 予 赔 偿 3) 如 果 甲 方 延 期 支 付 本 合 同 价 款, 甲 方 应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向 乙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违 约 金 的 计 算 方 法 为 : 每 迟 付 款 一 周, 按 应 付 款 金 额 的 0.1% 计 算, 一 周 按 五 天 计 算, 不 足 五 天 按 一 周 计 算, 违 约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应 付 款 金 额 的 30% 逾 期 二 个 月 仍 不 支 付 的, 造 成 开 发 工 作 停 滞 延 误 或 失 败 的, 乙 方 对 此 不 承 担 责 任 4) 由 于 乙 方 自 身 原 因 造 成 各 阶 段 工 作 延 期 完 成, 乙 方 应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向 甲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违 约 金 的 计 算 方 法 为 : 每 迟 提 交 成 果 一 周, 按 本 合 同 金 额 的 0.1% 计 算, 一 周 按 五 天 计 算, 不 足 五 天 按 一 周 计 算, 违 约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本 合 同 金 额 的 30%; 如 因 甲 方 原 因 造 成 乙 方 迟 交 开 发 成 果, 乙 132
方 工 作 期 顺 延, 由 双 方 协 商 决 定 延 长 提 交 开 发 成 果 的 时 间 5) 如 甲 方 单 方 面 终 止 项 目 合 同 ( 终 止 原 因 非 乙 方 引 起 的 ), 甲 方 必 须 在 终 止 合 同 的 一 周 内 支 付 给 乙 方 合 同 规 定 的 全 部 款 项 6) 本 合 同 其 他 违 约 赔 偿 责 任 按 照 本 合 同 的 其 他 约 定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4 发 生 下 述 情 况 之 一, 甲 方 有 权 向 乙 方 发 出 书 面 违 约 通 知 书, 终 止 部 分 或 全 部 合 同 : 1) 乙 方 未 能 在 合 同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交 付 完 整 的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项 目 成 果 ; 2) 乙 方 未 能 履 行 本 合 同 规 定 的 其 它 任 何 义 务 ; 3) 甲 方 认 为 乙 方 在 本 合 同 的 竞 争 和 实 施 过 程 中 有 腐 败 和 欺 诈 行 为 腐 败 和 欺 诈 行 为 定 义 如 下 : 1. 腐 败 行 为 是 指 提 供 给 予 接 受 或 索 取 任 何 有 价 值 的 物 品 来 影 响 集 中 采 购 机 构 和 甲 方 在 采 购 过 程 或 合 同 实 施 过 程 中 的 行 为 2. 欺 诈 行 为 是 指 为 了 影 响 采 购 或 合 同 实 施 而 谎 报 事 实, 损 害 甲 方 的 利 益 的 行 为 第 十 八 条 项 目 建 设 服 务 监 理 要 求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过 程 中, 乙 方 在 合 同 约 定 范 围 内, 全 力 配 合 监 理 方 开 展 项 目 监 理 第 十 九 条 不 可 抗 力 1. 不 可 抗 力 是 指 本 合 同 生 效 后, 发 生 不 能 预 见 并 且 对 其 发 生 和 后 果 不 能 防 止 或 避 免 的 事 件, 如 地 震 台 风 水 灾 火 灾 战 争 等, 致 使 直 接 影 响 本 合 同 的 履 行 或 不 能 按 约 定 的 条 件 履 行 2. 发 生 不 可 抗 力 的 一 方 应 立 即 通 知 对 方, 并 在 十 五 天 内 提 供 不 可 抗 力 的 详 情 及 将 有 关 证 明 文 件 送 交 对 方 3. 发 生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时, 甲 乙 双 方 应 协 商 以 寻 找 一 个 合 理 的 解 决 方 法, 并 尽 一 切 努 力 减 轻 不 可 抗 力 产 生 的 后 果 4. 如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持 续 三 十 天 时, 甲 乙 双 方 应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本 合 同 是 否 继 续 履 行 问 题 第 二 十 条 解 决 合 同 纠 纷 的 方 式 1. 本 合 同 的 有 效 性 履 行 和 与 本 合 同 及 其 修 订 本 效 力 有 关 的 所 有 事 宜, 将 受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管 辖, 任 何 争 议 仅 适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2. 在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发 生 争 议, 双 方 应 当 协 商 解 决, 或 请 求 进 行 调 解 ; 争 议 进 行 调 解 期 间, 除 争 议 事 项 外, 甲 乙 双 方 应 继 续 履 行 各 自 本 合 同 中 规 定 的 义 务 和 行 使 权 利 3. 若 双 方 不 愿 协 商 调 解 解 决, 或 者 协 商 调 解 不 成 的, 按 司 法 程 序 解 决 第 二 十 一 条 与 履 行 本 合 同 有 关 的 下 列 技 术 文 件, 经 双 方 以 签 字 盖 章 方 式 确 认 后, 为 本 合 同 133
的 组 成 部 分 : 1. 技 术 背 景 资 料 : ; 2. 可 行 性 论 证 报 告 : ; 3.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 甲 乙 双 方 认 可 的 验 收 标 准 ; 4. 其 他 : 第 二 十 二 条 双 方 约 定 本 合 同 其 他 相 关 事 项 为 : 1. 乙 方 完 全 按 照 本 合 同 有 关 约 定 执 行 ; 2. 在 本 项 目 验 收 合 格 投 入 使 用 后 1 个 月 内, 乙 方 为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软 件 实 施 应 用 系 统 软 件 免 费 集 中 操 作 培 训 授 课, 甲 方 选 派 有 一 定 基 础 知 识 的 人 员 接 受 培 训, 并 免 费 提 供 培 训 场 所 3. 乙 方 负 责 为 甲 方 提 供 为 本 合 同 的 软 件 实 施 开 发 的 源 代 码 给 甲 方 ; 第 二 十 三 条 本 合 同 自 双 方 的 代 表 人 签 字 并 加 盖 公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合 同 有 效 期 至 双 方 已 完 全 履 行 合 同 规 定 的 所 有 义 务, 并 且 双 方 之 间 的 所 有 付 款 和 索 赔 已 结 清 为 止 除 非 本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任 何 一 方 对 本 合 同 提 出 的 任 何 变 更 须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交 给 对 方, 并 经 对 方 签 字 认 可, 否 则 本 合 同 的 任 何 条 款 均 不 得 变 更 本 合 同 的 变 更, 须 由 双 方 友 好 协 商 并 经 授 权 代 表 签 署 书 面 文 件 方 可 生 效 如 本 合 同 的 一 条 或 者 一 条 以 上 的 条 款 被 适 用 法 律 视 为 无 法 实 施, 则 (1) 该 无 法 实 施 的 条 款 不 会 影 响 到 本 合 同 中 其 他 任 何 条 款 ;(2) 本 合 同 应 被 视 为 从 未 包 含 该 无 法 实 施 的 条 款 ;(3) 双 方 应 本 着 诚 信 的 原 则 商 议, 用 一 条 意 思 最 接 近 的 条 款 替 换 该 无 法 实 施 的 条 款 本 合 同 一 式 捌 份, 甲 乙 双 方 各 执 肆 份 尽 事 宜, 双 方 协 商 可 签 补 充 合 同, 补 充 合 同 与 本 合 同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134
附 表 一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计 划 表 序 号 阶 段 ( 里 程 碑 ) 起 始 时 间 完 成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执 行 人 员 提 交 成 果 备 注 1 2 3 4 5 6 7 135
附 表 二 本 项 目 乙 方 需 要 提 交 的 开 发 成 果 至 少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项 目 最 终 验 收 时 提 交 纸 质 版 和 电 子 版 ) 序 号 成 果 名 称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36
第 五 部 分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文 件 ( 正 本 / 副 本 ) 项 目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 包 组 号 : 投 标 人 名 称 : ( 盖 章 ) 开 标 日 期 : 年 月 日 137
服 务 类 项 目 投 标 文 件 一 自 查 表 ( 第 页 ) 二 资 格 性 文 件 ( 第 页 ) 三 商 务 部 分 ( 第 页 ) 四 技 术 部 分 ( 第 页 ) 五 价 格 部 分 ( 第 页 ) 注 :1. 请 投 标 人 按 照 以 下 文 件 要 求 的 格 式 内 容 顺 序 制 作 投 标 文 件, 并 请 编 制 目 录 及 页 码, 否 则 可 能 将 影 响 对 投 标 文 件 的 评 价 2. 开 标 信 封 另 单 独 分 装, 按 以 下 顺 序 装 订 : 2.1 开 标 一 览 表 2.2 投 标 函 2.3 投 标 保 证 金 交 纳 凭 证 2.4 法 人 代 表 授 权 委 托 书 138
一 自 查 表 1.1 资 格 性 / 符 合 性 自 查 表 评 审 内 容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自 查 结 论 证 明 资 料 见 投 标 文 件 第 () 投 标 函 按 对 应 格 式 文 件 填 写 签 署 盖 章 ( 原 件 ) 通 过 不 通 过 页 法 定 代 表 人 资 格 证 明 书 及 授 权 委 托 书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按 对 应 格 式 文 件 签 署 盖 章 ( 原 件 ) 通 过 不 通 过 包 组 号 人 民 币 元 整 ( 转 帐 汇 款 保 证 金 ( 投 标 保 证 金 资 格 性 检 的 提 供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现 金 支 票 汇 通 过 交 纳 凭 证 ) 查 票 银 行 保 函 以 现 场 递 交 为 依 据 ) 符 合 性 审 查 准 入 条 件 ( 关 于 资 格 的 声 明 函 ) 其 他 要 求 报 价 人 的 合 格 性 技 术 要 求 商 务 要 求 详 见 投 标 邀 请 函 对 资 格 的 要 求 通 过 按 投 标 资 料 清 单 中 规 定 提 供 必 须 提 交 通 过 的 文 件 资 料 在 参 与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中 未 有 违 法 违 纪 行 通 过 为 并 受 过 处 罚 不 通 过 不 通 过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不 通 过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不 通 过 在 经 营 范 围 内 报 价 通 过 不 通 过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实 质 性 响 应 标 书 中 号 参 数 的 技 术 要 通 过 求 实 质 性 响 应 标 书 中 号 参 数 的 商 务 要 通 过 求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不 通 过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不 通 过 报 价 要 求 报 价 方 案 是 唯 一 确 定 的 通 过 不 通 过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其 它 实 质 性 响 应 招 标 / 谈 判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其 它 通 过 情 况 不 通 过 投 标 文 件 第 () 注 : 以 上 材 料 将 作 为 投 标 人 合 格 性 和 有 效 性 审 核 的 重 要 内 容 之 一, 投 标 人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其 内 容 及 序 列 要 求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对 应 如 实 提 供, 对 缺 漏 和 不 符 合 项 将 会 直 接 导 致 无 效 投 标! 在 对 应 的 打 页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139
1.2 包 组 号 评 审 项 目 投 标 / 响 应 资 料 表 评 审 分 项 评 审 细 则 证 明 文 件 见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见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见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见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见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见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见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见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见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见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见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见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见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见 投 标 文 件 第 () 页 详 见 35.2 综 合 评 审 内 容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二 资 格 性 文 件 2.1 投 标 函 致 :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依 据 贵 方 项 目 名 称 ( ) 项 目 包 组 号 招 标 采 购 货 物 及 服 务 的 投 标 邀 请, 我 方 代 表 ( 姓 名 职 务 ) 经 正 式 授 权 并 代 表 ( 投 标 人 名 称 地 址 )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一 份 ( 内 装 投 标 文 件 纸 质 一 份, 单 独 的 开 标 信 封 及 投 标 文 件 电 子 文 档 各 一 份, 电 子 文 件 要 求 光 盘 介 质,WORD 或 EXCEL 格 式, 不 留 密 码, 无 病 毒, 不 压 缩 ), 副 本 七 份 ( 纸 质 ) 如 果 开 标 信 封 内 容 与 正 本 不 符, 应 以 开 标 信 封 内 容 为 准 在 此, 我 方 声 明 如 下 : 1 同 意 并 接 受 招 标 文 件 的 各 项 要 求, 遵 守 招 标 文 件 中 的 各 项 规 定,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供 报 价 日 2 投 标 有 效 期 为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之 日 起 90 天, 中 标 人 投 标 有 效 期 延 至 合 同 验 收 之 3 我 方 已 经 详 细 地 阅 读 了 全 部 招 标 文 件 及 其 附 件, 包 括 澄 清 及 参 考 文 件 ( 如 果 有 的 话 ) 我 方 已 完 全 清 晰 理 解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不 存 在 任 何 含 糊 不 清 和 误 解 之 处, 同 意 放 弃 对 这 些 文 件 所 提 出 的 异 议 和 质 疑 的 权 利 4 我 方 已 毫 无 保 留 地 向 贵 方 提 供 一 切 所 需 的 证 明 材 料 5 我 方 承 诺 在 本 次 投 标 文 件 中 提 供 的 一 切 文 件, 无 论 是 原 件 还 是 复 印 件 均 为 真 实 和 准 确 的, 绝 无 任 何 虚 假 伪 造 和 夸 大 的 成 份, 否 则, 愿 承 担 相 应 的 后 果 和 法 律 责 任 6 我 方 完 全 服 从 和 尊 重 评 委 会 所 作 的 评 定 结 果, 同 时 清 楚 理 解 到 报 价 最 低 并 非 意 味 着 必 定 获 得 中 标 资 格 投 标 人 : 地 址 : 传 真 : 电 话 : 7 我 方 同 意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向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缴 纳 中 标 服 务 费 电 子 邮 件 :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开 户 银 行 : 帐 号 : 日 期 : 141
2.2 法 定 代 表 人 资 格 证 明 书 及 授 权 委 托 书 (1) 法 定 代 表 人 资 格 证 明 书 致 :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同 志, 现 任 我 单 位 职 务, 为 法 定 代 表 人, 特 此 证 明 签 发 日 期 : 单 位 : ( 盖 章 ) 附 : 代 表 人 性 别 : 年 龄 : 身 份 证 号 码 : 联 系 电 话 : 营 业 执 照 号 码 : 经 济 性 质 : 主 营 ( 产 ): 兼 营 ( 产 ): 进 口 物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号 码 : 说 明 :1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国 家 机 关 社 会 团 体 的 主 要 行 政 负 责 人 2 内 容 必 须 填 写 真 实 清 楚 涂 改 无 效, 不 得 转 让 3 将 此 证 明 书 原 件 提 交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作 为 投 标 文 件 附 件 ( 为 避 免 废 标, 请 投 标 人 务 必 提 供 本 附 件 )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142
(2) 法 定 代 表 人 / 负 责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致 :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兹 授 权 同 志, 为 我 方 签 订 经 济 合 同 及 办 理 其 他 事 务 代 理 人, 其 权 限 是 : 授 权 单 位 :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名 或 盖 私 章 ): 有 效 期 限 : 至 年 月 日 签 发 日 期 : 附 : 代 理 人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 身 份 证 号 码 : 联 系 电 话 : 营 业 执 照 号 码 : 经 济 性 质 : 主 营 ( 产 ): 兼 营 ( 产 ): 进 口 物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号 码 : 说 明 :1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国 家 机 关 社 会 团 体 的 主 要 行 政 负 责 人 2 内 容 必 须 填 写 真 实 清 楚 涂 改 无 效, 不 得 转 让 3 将 此 证 明 书 原 件 提 交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作 为 投 标 文 件 附 件 4 授 权 权 限 : 全 权 代 表 本 公 司 参 与 上 述 采 购 项 目 的 投 标 响 应, 负 责 提 供 与 签 署 确 认 一 切 文 书 资 料, 以 及 向 贵 方 递 交 的 任 何 补 充 承 诺 5 有 效 期 限 : 与 本 公 司 投 标 文 件 中 标 注 的 投 标 有 效 期 相 同, 自 本 单 位 盖 公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6 投 标 签 字 代 表 为 法 定 代 表 人, 则 本 表 不 适 用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143
2.3 投 标 保 证 金 交 纳 凭 证 致 :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 投 标 人 全 称 ) 参 加 贵 方 组 织 的 项 目 编 号 为 的 采 购 活 动 按 招 标 / 谈 判 文 件 的 规 定, 已 通 过 ( 现 金 转 帐 银 行 汇 款 现 金 支 票 银 行 汇 票 银 行 保 函 等 ) 形 式 交 纳 包 组 号 人 民 币 ( 大 写 ) 元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投 标 人 名 称 : 投 标 人 开 户 银 行 : 投 标 人 银 行 帐 号 : 联 系 人 电 话 : 说 明 :1 上 述 要 素 供 银 行 转 账 及 银 行 汇 款 方 式 填 写, 其 他 形 式 可 不 填 其 他 方 式 以 现 场 递 交 为 依 据 2 上 述 要 素 的 填 写 必 须 与 银 行 转 账 或 银 行 汇 款 凭 证 的 要 素 一 致,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依 据 此 凭 证 信 息 退 还 投 标 保 证 金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或 附 一 : 粘 贴 转 帐 或 汇 款 的 银 行 凭 证 复 印 件 144
或 附 二 :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担 保 函 编 号 : : 鉴 于 ( 以 下 简 称 投 标 人 ) 拟 参 加 XX 采 购 项 目 ( 项 目 编 号 : XX 的 ( 以 下 简 称 本 项 目 ) 投 标, 根 据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供 应 商 参 加 投 标 时 应 向 你 方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且 可 以 投 标 担 保 函 的 形 式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应 供 应 商 的 申 请, 我 方 以 保 证 的 方 式 向 你 方 提 供 如 下 投 标 保 证 金 担 保 : 一 保 证 责 任 的 情 形 及 保 证 金 额 ( 一 ) 在 投 标 人 出 现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时, 我 方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 1. 中 标 后 投 标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与 采 购 人 签 订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 2.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投 标 人 应 当 缴 纳 保 证 金 的 其 他 情 形 ( 二 ) 我 方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的 最 高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XX 元 ( 大 写 ), 即 本 项 目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金 额 二 保 证 的 方 式 及 保 证 期 间 我 方 保 证 的 方 式 为 :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我 方 的 保 证 期 间 为 : 自 本 保 函 生 效 之 日 起 个 月 止 ( 必 须 包 含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投 标 截 止 日 起 的 投 标 有 效 期, 即 不 得 少 于 天 ) 三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的 程 序 1. 你 方 要 求 我 方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的, 应 在 本 保 函 保 证 期 间 内 向 我 方 发 出 书 面 索 赔 通 知 索 赔 通 知 应 写 明 要 求 索 赔 的 金 额, 支 付 款 项 应 到 达 的 账 号, 并 附 有 证 明 投 标 人 发 生 我 方 应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情 形 的 事 实 材 料 2. 我 方 在 收 到 索 赔 通 知 及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后, 在 个 工 作 日 内 进 行 审 查, 符 合 应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情 形 的, 我 方 应 按 照 你 方 的 要 求 代 投 标 人 向 你 方 支 付 投 标 保 证 金 四 保 证 责 任 的 终 止 1. 保 证 期 间 届 满 你 方 未 向 我 方 书 面 主 张 保 证 责 任 的, 自 保 证 期 间 届 满 次 日 起, 我 方 保 证 责 任 自 动 终 止 2. 我 方 按 照 本 保 函 向 你 方 履 行 了 保 证 责 任 后, 自 我 方 向 你 方 支 付 款 项 ( 支 付 款 项 从 我 方 账 户 划 出 ) 之 日 起, 保 证 责 任 终 止 145
3.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或 出 现 我 方 保 证 责 任 终 止 的 其 它 情 形 的, 我 方 在 本 保 函 项 下 的 保 证 责 任 亦 终 止 五 免 责 条 款 1. 依 照 法 律 规 定 或 你 方 与 投 标 人 的 另 行 约 定, 全 部 或 者 部 分 免 除 投 标 人 投 标 保 证 金 义 务 时, 我 方 亦 免 除 相 应 的 保 证 责 任 2. 因 你 方 原 因 致 使 投 标 人 发 生 本 保 函 第 一 条 第 ( 一 ) 款 约 定 情 形 的, 我 方 不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3. 因 不 可 抗 力 造 成 投 标 人 发 生 本 保 函 第 一 条 约 定 情 形 的, 我 方 不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4. 你 方 或 其 他 有 权 机 关 对 招 标 文 件 进 行 任 何 澄 清 或 修 改, 加 重 我 方 保 证 责 任 的, 我 方 对 加 重 部 分 不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但 该 澄 清 或 修 改 经 我 方 事 先 书 面 同 意 的 除 外 六 争 议 的 解 决 因 本 保 函 发 生 的 纠 纷, 由 你 我 双 方 协 商 解 决, 协 商 不 成 的, 通 过 诉 讼 程 序 解 决, 诉 讼 管 辖 地 法 院 为 法 院 七 保 函 的 生 效 本 保 函 自 我 方 加 盖 公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保 证 人 :( 单 位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146
2.4 关 于 资 格 的 声 明 函 致 : 广 东 省 气 象 局 关 于 贵 方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编 号 : ) 包 组 号 : 招 标, 本 签 字 人 愿 意 参 加 投 标, 提 供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货 物 及 服 务, 并 证 明 提 交 的 下 列 文 件 和 说 明 是 准 确 的 和 真 实 的 1 ( 罗 列 投 标 邀 请 书 资 格 要 求 提 供 的 资 质 ) 2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或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复 印 件 3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明 复 印 件 4 无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证 明 函 原 件 5 (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附 后 )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147
2.5 无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证 明 函 致 : ( 采 购 人 ) 我 司 在 近 三 年 承 揽 的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中, 无 违 法 违 规 的 不 良 记 录, 未 因 申 请 人 违 规 或 违 约 介 入 诉 讼 或 仲 裁, 不 存 在 拖 欠 工 资 情 况 及 重 大 质 量 问 题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未 因 我 司 违 规 或 违 约 解 除 合 同 我 司 在 投 标 期 间 没 有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 或 财 产 被 接 管 或 冻 结 或 被 暂 停 参 加 投 标 活 动 的 处 罚 阶 段 若 在 本 次 政 府 采 购 的 招 标 投 标 的 全 过 程 中, 被 查 实 我 司 提 供 的 资 料 及 上 述 承 诺 不 属 实, 或 提 供 的 相 关 资 料 不 属 实 或 不 满 足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的 要 求, 则 采 购 人 有 权 取 消 我 司 的 投 标 及 中 标 资 格, 且 我 司 将 无 条 件 承 担 由 此 给 本 次 招 标 带 来 的 一 切 后 果 ( 包 括 经 济 损 失 ) 特 此 承 诺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 日 期 : 年 月 日 148
三 商 务 部 分 3.1 投 标 人 综 合 概 况 一 投 标 人 情 况 介 绍 表 单 位 名 称 地 址 主 管 部 门 法 人 代 表 职 务 经 济 类 型 授 权 代 表 职 务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单 位 简 介 及 机 构 设 置 单 位 优 势 及 特 长 单 位 概 况 财 务 状 况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占 地 面 积 M 2 职 工 总 数 人 建 筑 面 积 M 2 资 产 情 况 年 度 净 资 产 万 元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万 元 负 债 万 元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万 元 主 营 收 入 ( 万 元 ) 收 入 总 额 ( 万 元 ) 利 润 总 额 ( 万 净 利 润 ( 万 元 ) 元 ) 资 产 负 债 率 注 :1) 文 字 描 述 : 单 位 性 质 发 展 历 程 经 营 规 模 及 服 务 理 念 主 营 产 品 技 术 力 量 等 2) 图 片 描 述 : 经 营 场 所 主 要 或 关 键 产 品 介 绍 生 产 场 所 及 工 艺 流 程 等 3) 投 标 人 必 须 提 供 近 三 年 经 中 介 机 构 审 核 过 的 财 务 报 告 ( 损 益 表 资 产 负 债 表 ) 近 三 个 月 依 法 纳 税 证 明 (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的 无 需 提 供 ) 的 复 印 件 ( 加 盖 公 章 ) 4) 如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此 表 数 据 有 虚 假, 一 经 查 实, 自 行 承 担 相 关 责 任 5) 符 合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的 投 标 人, 通 过 投 标 提 供 本 企 业 制 造 的 货 物 承 担 的 工 程 或 者 服 务, 或 者 提 供 其 他 中 小 微 企 业 制 造 的 货 物 的, 投 标 文 件 内 应 提 供 中 小 微 企 业 声 明 函 本 项 所 指 货 物 不 包 括 使 用 大 型 企 业 注 册 商 标 的 货 物 149
中 小 微 企 业 声 明 函 ( 服 务 类 项 目 ) 本 公 司 郑 重 声 明, 根 据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暂 行 办 法 ( 财 库 [2011]181 号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为 ( 请 填 写 : 中 型 小 型 微 型 ) 企 业 即, 本 公 司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 根 据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的 通 知 ( 工 信 部 联 企 业 [2011]300 号 ) 规 定 的 划 分 标 准 : 第 四 条 第 项 行 业, 本 公 司 ( 此 处 填 写 从 业 人 员 或 营 业 收 入 的 具 体 数 据 ), 为 ( 请 填 写 : 中 型 小 型 微 型 ) 企 业 本 公 司 对 上 述 声 明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如 有 虚 假, 将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投 标 人 ( 单 位 公 章 ): 日 期 :2015 年 月 日 150
二 同 类 项 目 业 绩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项 目 名 称 及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竣 工 时 间 联 系 人 及 电 话 1 2 3 注 : 业 绩 是 必 须 以 投 标 人 名 义 完 成 并 已 验 收 的 项 目 按 35.2 综 合 评 审 各 包 组 要 求 提 供 的 证 明 材 料 三 报 价 人 目 前 涉 及 的 诉 讼 案 件 或 仲 裁 的 资 料 涉 及 的 另 一 方 或 另 几 方 争 端 的 原 因 涉 及 的 金 额 四 其 它 重 要 事 项 说 明 及 承 诺 ( 请 扼 要 叙 述 )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151
3.3 商 务 条 款 响 应 表 (1) 实 质 性 响 应 商 务 条 款 ( 项 ) 响 应 表 序 号 实 质 性 响 应 商 务 条 款 要 求 是 否 响 应 偏 离 说 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 : 1 对 于 上 述 要 求, 如 投 标 人 完 全 响 应, 则 请 在 是 否 响 应 栏 内 打, 对 空 白 或 打 视 为 偏 离, 请 在 偏 离 说 明 栏 内 扼 要 说 明 偏 离 情 况 2 此 表 内 容 必 须 与 实 施 方 案 中 所 介 绍 的 内 容 一 致, 打 项 为 不 可 负 偏 离 ( 劣 于 ) 的 重 要 项 3 本 表 内 容 不 得 擅 自 修 改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152
(2) 一 般 商 务 条 款 响 应 表 序 号 一 般 商 务 条 款 要 求 1 完 全 理 解 并 接 受 合 同 条 款 要 求 2 完 全 理 解 并 接 受 对 合 格 投 标 人 合 格 的 货 物 工 程 和 服 务 要 求 3 完 全 理 解 并 接 受 对 投 标 人 的 各 项 须 知 规 约 要 求 和 责 任 义 务 是 否 响 应 偏 离 说 明 详 见 合 同 条 款 响 应 / 差 异 表 4 投 标 有 效 期 : 投 标 有 效 期 为 自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起 至 确 定 正 式 中 标 人 止 不 少 于 90 天, 中 标 单 位 有 效 期 至 项 目 验 收 之 日 5 报 价 内 容 均 涵 盖 报 价 要 求 之 一 切 费 用 和 伴 随 服 务 6 所 提 供 的 报 价 不 高 于 最 高 限 价 7 服 务 期 : 8 满 足 对 售 后 服 务 的 各 项 要 求, 在 广 东 省 / 广 州 市 设 有 已 注 册 ( 或 合 作 代 理 ) 的 售 后 服 务 营 业 性 机 构 9 同 意 按 本 项 目 要 求 缴 付 相 关 款 项 10 同 意 采 购 方 以 任 何 形 式 对 我 方 投 标 文 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和 有 效 性 进 行 审 查 验 证 11 其 它 商 务 条 款 偏 离 说 明 : 注 :1 对 于 上 述 要 求, 如 投 标 人 完 全 响 应, 则 请 在 是 否 响 应 栏 内 打, 对 空 白 或 打 视 为 偏 离, 请 在 偏 离 说 明 栏 内 扼 要 说 明 偏 离 情 况 项 2 此 表 内 容 必 须 与 实 施 方 案 中 所 介 绍 的 内 容 一 致, 打 项 为 不 可 负 偏 离 ( 劣 于 ) 的 重 要 3 本 表 内 容 不 得 擅 自 修 改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153
附 : 合 同 条 款 响 应 / 差 异 表 [ 说 明 ] 投 标 人 应 对 照 招 标 文 件 合 同 条 款 中 的 全 部 内 容 一 一 响 应, 完 全 满 足 的 在 具 体 内 容 栏 中 填 响 应, 有 差 异 的 则 在 具 体 内 容 栏 中 写 明 具 体 内 容, 并 在 差 异 说 明 栏 中 加 以 说 明 对 于 在 投 标 文 件 的 其 他 地 方 描 述 与 本 表 描 述 有 差 异 的, 以 本 表 为 准 评 标 委 员 会 若 注 意 到 该 差 异, 可 要 求 投 标 人 澄 清 或 视 为 完 全 响 应 ; 若 未 注 意 到, 则 视 为 完 全 响 应 中 标 人 必 须 按 照 合 同 条 款 及 本 差 异 表 说 明 供 货 并 提 供 服 务, 否 则 按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处 理 序 号 招 标 文 件 合 同 要 求 投 标 文 件 内 容 条 目 简 要 内 容 条 目 具 体 内 容 差 异 说 明 注 : 本 表 包 括 所 有 的 合 同 响 应 及 差 异 无 差 异 说 明 表 示 完 全 响 应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154
四 服 务 部 分 4.1 服 务 需 求 响 应 表 (1) 实 质 性 响 应 服 务 需 求 ( 项 ) 响 应 表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招 标 服 务 要 求 投 标 服 务 实 际 情 况 是 否 偏 离 ( 无 偏 离 / 正 偏 离 / 负 偏 离 ) 偏 离 简 述 说 明 : 1 投 标 人 必 须 对 应 投 标 文 件 用 户 需 求 书 内 容 逐 条 响 应 如 有 缺 漏, 缺 漏 项 视 同 不 符 合 招 标 要 求 打 项 为 不 可 负 偏 离 ( 劣 于 ) 的 重 要 项 2 投 标 人 响 应 采 购 需 求 应 具 体 明 确, 含 糊 不 清 不 确 切 或 伪 造 变 造 证 明 材 料 的, 按 照 不 完 全 响 应 或 者 完 全 不 响 应 处 理 构 成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移 送 监 管 部 门 查 处 3 本 表 内 容 不 得 擅 自 修 改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155
(2) 实 质 性 服 务 需 求 条 款 ( 项 ) 响 应 表 序 号 招 标 服 务 要 求 投 标 服 务 实 际 情 况 1 2 3 4 5 6 7 8 是 否 偏 离 ( 无 偏 离 / 正 偏 离 / 负 偏 离 ) 偏 离 简 述 注 : 1 投 标 人 必 须 对 应 招 标 文 件 用 户 需 求 书 的 项 内 容 逐 条 响 应 如 有 缺 漏, 缺 漏 项 视 同 不 符 合 招 标 要 求 打 项 为 不 可 负 偏 离 ( 劣 于 ) 的 重 要 项 2 投 标 人 响 应 采 购 需 求 应 具 体 明 确, 含 糊 不 清 不 确 切 或 伪 造 变 造 证 明 材 料 的, 按 照 不 完 全 响 应 或 者 完 全 不 响 应 处 理 构 成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移 送 监 管 部 门 查 处 3 本 表 内 容 不 得 擅 自 修 改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156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招 标 服 务 要 求 (3) 一 般 用 户 需 求 响 应 表 投 标 服 务 实 际 情 况 是 否 偏 离 ( 无 偏 离 / 正 偏 离 / 负 偏 离 ) 偏 离 简 述 说 明 : 1 投 标 人 必 须 对 应 投 标 文 件 用 户 需 求 书 的 内 容 逐 条 响 应 如 有 缺 漏, 缺 漏 项 视 同 不 符 合 招 标 要 求 2 投 标 人 响 应 采 购 需 求 应 具 体 明 确, 含 糊 不 清 不 确 切 或 伪 造 变 造 证 明 材 料 的, 按 照 不 完 全 响 应 或 者 完 全 不 响 应 处 理 构 成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移 送 监 管 部 门 查 处 3 本 表 内 容 不 得 擅 自 修 改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157
4.2 拟 任 执 行 管 理 及 技 术 人 员 情 况 职 责 分 工 项 目 主 管 姓 名 现 职 务 持 何 种 资 格 证 书 发 证 时 间 曾 主 持 / 参 与 的 同 类 项 目 经 历 职 称 专 业 工 龄 其 他 主 要 技 术 人 员 注 : 必 须 提 供 上 述 人 员 在 投 标 单 位 购 买 社 保 的 证 明 文 件 同 时 必 须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附 任 职 资 格 证 书 或 技 术 工 人 等 级 证 书 的 复 印 件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158
4.3 主 要 设 备 一 览 表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产 地 / 品 牌 数 量 出 厂 日 期 设 备 原 值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159
4.4 履 约 进 度 计 划 表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计 划 表 序 号 阶 段 ( 里 程 碑 ) 起 始 时 间 完 成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执 行 人 员 提 交 成 果 备 注 1 2 3 4 5 6 7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160
4.5 组 织 实 施 方 案 投 标 人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内 容 和 顺 序, 对 完 成 整 个 项 目 提 出 相 应 的 实 施 方 案 对 含 糊 不 清 或 欠 具 体 明 确 之 处, 评 委 会 可 视 为 报 价 人 履 约 能 力 不 足 或 响 应 不 全 处 理 组 织 实 施 方 案 的 内 容 应 包 括 : 1) 对 项 目 的 理 解 ( 项 目 概 述 目 标 服 务 范 围 甲 方 的 义 务 及 配 合 条 件 ) 2) 针 对 本 项 目 的 组 织 实 施 方 案 3) 进 度 计 划 和 保 证 项 目 完 成 的 具 体 措 施 4) 项 目 整 体 验 收 计 划 5) 培 训 计 划 6) 投 标 人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它 内 容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161
五 价 格 部 分 5.1 开 标 一 览 表 包 组 号 包 组 内 容 投 标 总 价 ( 元 ) 服 务 期 1 2 ( 大 写 ): 人 民 币 ( 小 写 ): ( 大 写 ): 人 民 币 ( 小 写 ): 备 注 注 :1 投 标 人 须 按 要 求 填 写 所 有 信 息, 不 得 随 意 更 改 本 表 格 式 2 所 有 价 格 均 应 以 人 民 币 报 价, 金 额 单 位 为 元 3 投 标 人 名 称 包 组 号 投 标 总 价 服 务 期 为 唱 标 的 主 要 内 容 ; 且 投 标 总 价 参 与 本 项 目 价 格 评 审 3 此 表 是 投 标 的 必 要 文 件, 是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162
5.2 投 标 报 价 明 细 表 ( 参 考 ) 投 标 人 全 称 : 项 目 名 称 : 广 东 山 洪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气 象 保 障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包 组 号 : 序 号 模 块 ( 或 设 备 名 称 ) 报 价 组 成 数 量 投 标 单 项 报 价 ( 元 ) 小 计 ( 元 ) 1 2 3 4 投 标 总 价 ( 合 计 ) 注 :1 以 上 内 容 必 须 与 技 术 方 案 中 所 介 绍 的 内 容 投 标 总 价 与 开 标 一 览 表 投 标 总 价 一 致 2 如 果 不 提 供 投 标 明 细 报 价 将 视 为 没 有 实 质 性 相 应 招 标 文 件 以 上 内 容 可 根 据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做 适 当 调 整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