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uch Display Link 版 本 2.0 使 用 说 明 书
目 录 请 先 阅 读... 3 操 作 环 境... 4 安 装... 6 主 机...6 客 户 端...7 启 动 应 用 程 序... 8 主 机...8 客 户 端...9 屏 幕 的 查 看 方 法... 10 主 机 的 基 本 屏 幕 ( 主 机 菜 单 )...10 客 户 端 的 基 本 屏 幕...11 共 享 显 示 屏 幕... 13 在 客 户 端 操 作 显 示 器... 14 在 显 示 器 的 屏 幕 上 进 行 手 写 操 作... 16 导 入 屏 幕 后 进 行 手 写 操 作... 17 发 送 文 件 ( 主 机 客 户 端 )... 19 主 机 的 操 作...19 客 户 端 的 操 作...19 发 送 文 件 ( 客 户 端 主 机 )... 20 客 户 端 的 操 作 (Android 终 端 / ios 终 端 )...20 客 户 端 的 操 作 (Windows 终 端 )...23 主 机 的 操 作...24 客 户 端 之 间 接 收 发 送 文 件... 25 接 收 侧 的 操 作...25 发 送 侧 的 操 作...25 打 开 文 件... 26 Android/iOS 终 端...26 Windows 终 端...28 查 看 操 作 指 南... 29 连 接 主 机 与 主 机... 30 连 接 其 他 主 机...30 连 接 时 的 操 作...30 设 置 主 机... 31 结 束 应 用 程 序... 34 主 机 ( 仅 安 装 版 主 机 )...34 客 户 端...34 卸 载... 35 主 机...35 客 户 端...35 商 标... 36-2 -
请 先 阅 读 本 软 件 的 目 的 是 在 Wi-Fi 网 络 中, 在 显 示 器 与 平 板 电 脑 终 端 等 移 动 终 端 间 进 行 接 收 发 送 文 件 屏 幕 共 享 与 操 作 可 通 过 移 动 终 端, 对 显 示 器 的 屏 幕 进 行 操 作 或 写 入 可 在 移 动 终 端 上 截 图 显 示 器 屏 幕, 并 手 写 输 入 备 忘 录 可 在 移 动 终 端 与 显 示 器 间 接 收 发 送 文 件 可 在 多 个 移 动 终 端 间 接 收 发 送 文 件 可 共 享 远 处 的 显 示 器 的 屏 幕 ( 连 接 的 设 备 额 外 需 要 本 软 件 ) 重 要 信 息 在 交 付 给 客 户 前 本 软 件 已 经 经 过 了 严 格 的 质 量 控 制 和 产 品 检 验 然 而 如 仍 发 现 任 何 故 障 请 联 系 产 品 经 销 商 请 注 意 除 了 由 法 律 规 定 的 赔 偿 之 外 日 本 夏 普 株 式 会 社 对 于 客 户 或 第 三 方 在 使 用 本 软 件 时 所 产 生 的 错 误 不 承 担 责 任 对 于 在 使 用 本 软 件 时 所 产 生 的 任 何 其 他 有 关 本 软 件 的 故 障 或 损 坏 也 不 负 责 任 未 经 本 公 司 许 可 不 允 许 抄 录 或 复 制 本 手 册 和 / 或 本 软 件 的 部 分 或 全 部 内 容 作 为 我 们 不 断 完 善 自 我 的 宗 旨 的 一 部 分 为 了 改 进 产 品 性 能 夏 普 公 司 保 留 不 预 先 通 知 就 更 改 设 计 和 规 格 的 权 利 可 在 本 软 件 上 使 用 的 文 件 名 与 字 符 数 按 Windows, Android, ios 的 规 格 为 准 表 述 按 键 操 作 用 [] 表 示 例 :[Home] 键 [Back] 键 等 菜 单 或 窗 口 对 话 框 按 钮, 标 签 等 用 [ ] 表 述 例 :1. 单 击 桌 面 上 的 [ 主 机 菜 单 显 示 标 记 ] 将 显 示 主 机 菜 单 项 目 复 选 框 单 选 按 钮 等 用 表 述 例 : 通 过 摇 动 启 用 文 件 发 送 由 会 议 连 接 ID 验 证 等 本 书 以 在 以 下 文 件 夹 中 安 装 了 Touch Display Link 时 的 情 况 为 例 进 行 说 明 如 有 不 同, 请 根 据 需 要 换 一 种 操 作 C:\Program Files\SHARP\Touch Display Link ( 默 认 ) 本 手 册 中 的 屏 幕 样 本 及 操 作 步 骤 只 是 1 个 例 子 内 容 有 可 能 会 因 使 用 的 显 示 器 或 屏 幕 设 置 操 作 系 统 版 本 等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异 本 手 册 不 包 含 Windows Android ios 的 基 本 使 用 手 册 本 手 册 中 的 microsd 内 存 卡 及 microsdhc 内 存 卡 简 称 为 SD 卡 本 手 册 用 主 机 表 示 下 述 终 端 - 与 对 应 的 显 示 器 相 连 接, 并 装 有 本 软 件 的 计 算 机 ( 需 要 与 下 述 主 机 相 区 别 时, 用 安 装 版 主 机 表 述 ) - 预 装 本 软 件 的 显 示 器 ( 需 要 与 上 述 主 机 相 区 别 时, 用 预 装 版 主 机 表 述 ) 本 手 册 用 客 户 端 表 示 下 述 移 动 终 端 - 装 有 本 软 件 ( 客 户 端 版 ) 的 Android 终 端 ios 终 端 Windows 终 端 本 手 册 用 单 击 表 示 选 择 屏 幕 菜 单 等 的 操 作 如 在 Windows 计 算 机 中 使 用 鼠 标, 请 单 击 左 键 本 手 册 中 的 Windows 8 是 指 Windows 8 和 Windows 8.1-3 -
操 作 环 境 需 要 安 装 有 本 软 件 的 主 机 需 要 安 装 有 本 软 件 ( 客 户 端 版 ) 的 客 户 端 需 要 有 无 线 LAN 环 境. 系 统 构 成 例 子 计 算 机 ( 主 机 ) 显 示 器 可 在 多 台 客 户 端 间 接 收 发 送 文 件 无 线 LAN 接 入 点 客 户 端 无 线 LAN 接 入 点 客 户 端 预 装 本 软 件 的 显 示 器 ( 主 机 [ 预 装 版 主 机 ]). 显 示 器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显 示 器 ( 截 止 到 2014 年 2 月 ) ( 不 同 地 区 的 可 用 型 号 不 同 ) PN-L601B / PN-L602B / PN-L702B / PN-L802B / PN-L603A *1 / PN-L703A *1 / PN-L603B *2 / PN-L703B *2 / PN-60TA3 *1 / PN-70TA3 *1 / PN-60TB3 *2 / PN-70TB3 *2 *1: 包 括 软 件 的 已 安 装 版 本 显 示 器 上 也 已 安 装 本 软 件 ( 预 装 版 本 ) 对 于 预 装 主 机, 一 次 最 多 只 能 连 接 20 个 客 户 端 *2: 包 括 软 件 的 已 安 装 版 本 无 线 LAN 接 入 点 客 户 端 - 4 -
主 机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的 计 算 机 CPU OS 内 存 硬 盘 CD-ROM 驱 动 器 Intel Celeron 1.6GHz 或 AMD Sempron 1.6GHz 以 上 推 荐 Intel Core2 Duo 2.8GHz 或 AMD Athlon Ⅱ X2 2.8GHz 以 上 Windows Vista (32 位 / 64 位 ) Windows 7 (32 位 / 64 位 ) Windows 8 (32 位 / 64 位 ) Windows 8.1 (32 位 / 64 位 ) 2GB 以 上 剩 余 空 间 100MB 以 上 安 装 时 需 要 使 用 Pen Software 相 关 功 能 时, 需 要 安 装 版 本 2.9 以 上 的 Pen Software 客 户 端 Android 终 端 ( 截 止 到 2014 年 2 月 ) Asus Eee Pad Transformer TF101 Samsung Galaxy Tab 10.1 GT-P7510, Galaxy Note 10.1 Motorola Xoom MZ604, Xoom2 MZ615 Google Nexus 7/10 (Android 2.3.3 以 上 中 文 版 ) 请 放 入 SD 卡 在 未 放 入 SD 卡 的 状 态 下, 有 时 会 不 能 正 确 工 作 如 使 用 Android 4.2.2 或 以 上 版 本, 更 换 用 户 后, 将 断 开 与 前 一 用 户 的 连 接 ios 终 端 ( 截 止 到 2014 年 2 月 ) Apple 生 产 的 ipad, ipad 2, ipad( 第 3 代 ), ipad ( 第 4 代 ), ipad mini, iphone (ios 5.0 以 上 中 文 版 ) Windows 终 端 ( 截 止 到 2014 年 2 月 )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的 计 算 机 CPU OS 内 存 硬 盘 Intel Celeron 1.6GHz 或 AMD Sempron 1.6GHz 以 上 推 荐 Intel Core2 Duo 2.8GHz 或 AMD Athlon II X2 2.8GHz 以 上 Windows 7 (32 位 / 64 位 ) Windows 8 (32 位 / 64 位 ) Windows 8.1 (32 位 / 64 位 ) 2GB 以 上 剩 余 空 间 100MB 以 上 无 线 LAN 环 境 (Wi-Fi) 无 线 LAN 连 接 需 要 可 连 接 的 本 地 网 络 请 将 客 户 端 设 置 成 可 连 接 本 地 网 络 的 状 态 关 于 设 置, 请 确 认 所 使 用 客 户 端 及 接 入 点 的 说 明 书 每 台 主 机 可 同 时 连 接 的 客 户 端 因 主 机 上 安 装 的 操 作 系 统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异 Windows 8 : 最 多 50 台 * Windows 7 : 最 多 20 台 Windows Vista : 最 多 10 台 * 每 个 接 入 点 可 连 接 的 台 数 不 超 过 25 台 如 需 连 接 25 台 以 上, 请 添 加 接 入 点, 并 实 施 级 联 连 接 有 时 会 因 网 络 环 境 等 条 件 不 同 而 使 可 连 接 的 台 数 减 少, 或 处 理 所 需 的 时 间 变 长 如 本 应 用 程 序 运 行 中 按 下 客 户 端 的 锁 或 Home 按 钮, 或 是 启 动 了 其 他 应 用 程 序 等, 使 本 应 用 程 序 变 成 待 机 状 态, 将 会 出 现 以 下 情 况 Android 终 端 中 止 运 行 中 的 处 理 文 件 的 收 发 在 后 台 处 理 要 再 次 开 始 使 用 软 件, 请 重 新 连 接 至 主 机 ios 终 端 中 止 运 行 中 的 处 理 文 件 收 发 虽 然 在 继 续, 但 如 果 ios 在 后 台 超 过 了 可 处 理 时 间 ( 最 长 10 分 钟 ) 就 会 中 断 处 理 要 再 次 开 始 使 用 软 件, 请 重 新 连 接 至 主 机 Windows 终 端 运 行 中 的 处 理 虽 然 在 继 续, 但 在 某 些 终 端 设 置 下, 如 果 网 络 适 配 器 停 止 运 行, 通 信 将 被 断 开 要 再 次 开 始 使 用 软 件, 请 重 新 连 接 至 主 机 推 荐 终 端 :Microsoft Surface - 5 -
主 机 安 装 请 用 有 管 理 员 权 限 的 用 户 进 行 操 作 安 装 时 需 要 许 可 证 代 码 1. 关 闭 所 有 应 用 程 序 软 件 2. 将 附 送 的 光 盘 插 入 计 算 机 的 光 驱 3. 在 计 算 机 中 打 开 光 盘 4. 双 击 TouchDisplayLink 文 件 夹 5. 双 击 安 装 程 序 Setup.exe 6. 以 后 按 操 作 用 户 帐 户 控 制 屏 幕 出 现 后, 单 击 是 ( 或 允 许 ) 如 显 示 安 全 警 告 屏 幕 ( 无 法 验 证 发 布 者 ), 请 单 击 [ 运 行 ] 如 计 算 机 启 动 时 不 要 自 动 启 动 本 应 用 程 序, 请 取 消 自 动 启 动 Touch Display Link 如 使 用 升 级 版, 则 需 要 输 入 所 使 用 的 Touch Display Link 版 本 1.0 的 许 可 代 码 - 6 -
客 户 端 Android 终 端 如 需 获 得 Android 版 本 或 者 安 装 方 法, 请 联 系 您 购 买 Touch Display Link 的 经 销 商 或 者 SHARP 的 销 售 人 员, 或 访 问 http://www.sharp.cn/ 以 获 取 信 息 ios 终 端 从 App Store 下 载 应 用 程 序 并 安 装 请 同 时 阅 读 所 使 用 ios 终 端 所 附 的 手 册 1. 单 击 [App Store] 2. 单 击 搜 索 窗, 输 入 Touch Display Link, 单 击 [ 搜 索 ] 3. 单 击 搜 索 结 果 中 所 显 示 的 [Touch Display Link] Windows 终 端 安 装 程 序 的 获 取 方 法, 请 咨 询 产 品 经 销 商 访 问 http://www.sharp.cn/ 请 同 时 阅 读 所 使 用 Windows 终 端 所 附 的 手 册 也 可 将 主 机 作 为 客 户 端 使 用 1. 关 闭 所 有 应 用 程 序 软 件 2. 双 击 安 装 程 序 Setup.exe 3. 以 后 按 操 作 用 户 帐 户 控 制 屏 幕 出 现 后, 单 击 是 ( 或 允 许 ) 如 显 示 安 全 警 告 屏 幕 ( 无 法 验 证 发 行 者 ), 请 单 击 [ 运 行 ] 如 计 算 机 启 动 时 不 要 自 动 启 动 本 应 用 程 序, 请 取 消 自 动 启 动 Touch Display Link 4. 单 击 [ 免 费 ] 图 标 5. 单 击 [ 安 装 APP] 图 标 开 始 安 装 如 已 安 装 版 本 1.0, 请 单 击 [App Store], 更 新 Touch Display Link 详 细 信 息, 请 阅 读 所 使 用 ios 终 端 所 附 的 说 明 书 - 7 -
启 动 应 用 程 序 主 机 1.. 单 击 任 务 栏 中 的 [Touch.Display.Link].( ) 将 显 示 启 动 菜 单 (2) (3) 手 动 启 动 时, 请 按 以 下 方 法 启 动 - 双 击 桌 面 上 的 Touch Display Link 快 捷 方 式 ( ) 后, 单 击 作 为 主 办 者 启 动 - 从 Windows 任 务 栏 的 [ 开 始 ] 按 钮, 按 [ 所 有 程 序 ]-[SHARP Touch Display Link]- [Touch Display Link] 的 顺 序 单 击 后, 单 击 作 为 主 办 者 启 动 初 次 启 动 时, 如 果 显 示 Windows 防 火 墙 已 经 阻 止 此 程 序 的 部 分 功 能 的 信 息, 请 勾 选 所 有 的 复 选 框, 并 选 择 允 许 访 问 登 录 用 户 可 分 别 设 置 Touch Display Link 的 自 动 启 动 设 置 使 用 其 他 用 户 登 录 后, 请 在 主 机 菜 单 的 [ 设 置 ] 中 确 认 自 动 启 动 设 置 ( 第 33 页 ) 可 通 过 工 具 栏 显 示 主 机 菜 单 请 在 主 机 菜 单 的 [ 设 置 ] 中 确 认 最 小 化 显 示 设 置 ( 第 33 页 ) 启 动 计 算 机 时, 如 果 显 示 CPCP 初 始 化 失 败 了 检 查 设 置 吗? 的 信 息, 请 点 击 确 定, 并 确 认 其 它 选 项 卡 中 的 网 络 适 配 器 的 设 置 ( 第 33 页 ) 如 果 设 置 正 确, 请 执 行 下 述 程 序 并 重 启 CPCP Service C:\Program Files\SHARP\Touch Display Link\CPCPrefresh.exe 如 果 重 启 后 该 现 象 仍 然 持 续, 请 执 行 上 述 程 序 并 执 行 CPCP Service 的 延 时 启 动 (4) (5) (6) 编 辑 用 户 信 息 : 设 置 主 机 的 名 称 和 图 标 ( 第 31 页 ) (2) 作 为 主 办 者 启 动 : 启 动 主 机 (3) 作 为 参 与 者 启 动 : 启 动 客 户 端 ( 第 9 页 ) (4) 发 送 到 其 他 用 户 : 发 送 文 件 到 其 他 客 户 端 ( 第 25 页 ) (5) 从 其 他 用 户 接 收 : 从 其 他 客 户 端 接 收 文 件 ( 第 25 页 ) 预 装 版 主 机 时, 从 启 动 器 屏 幕 启 动 1.. 单 击 启 动 器 屏 幕 上 的 参 加 者 (6) 接 收 文 件 夹 : 打 开 保 存 着 已 接 收 文 件 的 文 件 夹 ( 第 28 页 ) 2.. 单 击 作 为 主 办 者 启 动 将 显 示 主 机 菜 单 ( 第 9 页 ) - 8 -
客 户 端 3. 输 入 登 录 信 息 请 同 时 阅 读 所 使 用 客 户 端 所 附 的 说 明 书 1. Android/iOS 终 端 : 单 击 [Touch Display Link] Windows 终 端 : 单 击 桌 面 上 的 [Touch Display Link] 后, 单 击 [ 作 为 参 与 者 启 动 ] Touch Display Link 启 动, 显 示 连 接 到 同 一 网 络 的 主 机 列 表 (3) (2) 连 接 到 按 步 骤 2 选 择 主 机 时, 不 用 输 入 按 步 骤 2 选 择 [ 手 动 输 入 ] 时, 输 入 连 接 的 主 机 IP 地 址 (2) 名 称 输 入 用 户 名 (12 个 半 角 字 符 (6 个 全 角 字 符 ) 以 内 ) 输 入 的 姓 名 将 在 主 机 ( 显 示 器 ) 上 显 示 (3) 图 标 设 置 登 录 时 在 主 机 ( 显 示 器 ) 上 显 示 的 图 像 如 要 更 改 图 像, 请 单 击 图 标 后 再 选 择 图 像 4. 设 置 结 束 后, 单 击 [ 连 接 ] 将 显 示 客 户 端 的 基 本 屏 幕 ( 第 11 ~ 12 页 ) 2. 单 击 连 接 的 主 机. 手 动 指 定 主 机 的 IP 地 址 时, 单 击 [ 手 动 输 入 ] 如 设 置 通 过 会 议 连 接 ID 进 行 认 证, 就 会 显 示 输 入 会 议 连 接 ID 的 屏 幕 请 输 入 主 机 菜 单 的 会 议 连 接 ID 中 显 示 的 会 议 连 接 ID 将 显 示 输 入 登 录 信 息 的 屏 幕 会 议 连 接 ID - 9 -
屏 幕 的 查 看 方 法 主 机 的 基 本 屏 幕 ( 主 机 菜 单 ) 打 开 指 定 接 收 文 件 夹 打 开 保 存 着 从 客 户 端 下 载 的 文 件 的 文 件 夹 (9) (2) 发 送 指 定 文 件 发 送 文 件 到 客 户 端 ( 第 19 页 ) (2) (3) (4) (5) (6) (7) (8) (3) 设 置 设 置 主 机 的 运 行 ( 第 23 页 ) (4) 重 启 ( 暂 停 ) 屏 幕 共 享 可 在 客 户 端 上 显 示 主 机 的 屏 幕 ( 第 13 页 ) 在 可 显 示 的 状 态 下 显 示 [ 暂 停 屏 幕 共 享 ] 如 不 要 在 客 户 端 显 示, 则 单 击 [ 暂 停 屏 幕 共 享 ] (5) 断 开 与 参 与 者 的 连 接 强 制 断 开 与 所 有 处 于 连 接 中 客 户 端 的 连 接 (6) 与 其 它 网 点 连 接 连 接 其 他 主 机 ( 第 30 页 ) (7) 退 出 ( 仅 安 装 版 主 机 ) 退 出 主 机 应 用 程 序 (8) 当 前 的 参 与 者 显 示 处 于 连 接 中 的 客 户 端 要 向 客 户 端 授 予 操 作 权 限 时, 单 击 参 与 者 后, 单 击 [ 赋 予 操 作 权 限 ] 有 操 作 权 限 的 客 户 端 上 将 显 示 ( ) 图 标 要 解 除 客 户 端 的 操 作 权 限 时, 单 击 参 与 者 后, 单 击 [ 解 除 操 作 权 限 ] 要 断 开 与 客 户 端 的 连 接 时, 单 击 参 与 者 后, 单 击 [ 退 出 ] (9) 名 称 / 会 议 连 接 ID 显 示 在 主 机 中 设 置 的 名 称 会 议 连 接 ID ( 第 31 页 ) - 10 -
客 户 端 的 基 本 屏 幕 单 击 [ 菜 单 打 开 ] 标 签 后, 将 显 示 菜 单 单 击 [ 菜 单 关 闭 ] 标 签 后, 菜 单 将 关 闭 屏 幕 共 享 在 客 户 端 的 屏 幕 上 显 示 主 机 的 屏 幕 ( 第 13 页 ) 菜 单 打 开 菜 单 关 闭 (2) 发 送 文 件 发 送 客 户 端 的 文 件 到 主 机 或 其 他 客 户 端 ( 第 20 页 第 25 页 ) (3) 已 接 收 文 件 用 于 操 作 从 主 机 发 送 到 客 户 端 的 文 件 ( 第 26 页 ) (4) 主 办 者 控 制 从 客 户 端 操 作 主 机 ( 第 14 页 ) Android 终 端 (2) (3) ios 终 端 (4) (5) (6) (7) (8) (9) (5) 指 针 在 主 机 上 显 示 指 针 ( 第 15 页 ) (6) 手 写 在 主 机 的 屏 幕 上 描 画 ( 第 16 页 ) (7) 个 人 备 忘 录 截 图 主 机 的 屏 幕, 并 导 入 到 客 户 端 ( 第 17 页 ) (8) 加 入 会 议 / 退 出 会 议 在 已 经 启 动 应 用 程 序 的 状 态 下, 如 要 断 开 与 主 机 的 连 接, 单 击 [ 退 出 会 议 ] 如 要 再 次 连 接, 请 单 击 [ 加 入 会 议 ] 后 再 选 择 要 连 接 的 主 机 ( 第 9 页 ) (9) 操 作 指 南 显 示 操 作 指 南 ( 第 29 页 ) (10) 许 可 信 息 显 示 本 软 件 的 许 可 信 息 (4) (5) (6) (7) 初 次 使 用 时, 如 单 击 各 功 能 的 按 钮, 就 会 显 示 操 作 指 南 单 击 屏 幕 后, 操 作 指 南 就 会 关 闭 如 要 再 看 一 次 操 作 指 南, 请 单 击 [ 菜 单 打 开 ] - [ 操 作 指 南 ] (8) (9) (2) (3) (10) - 11 -
Windows 终 端 (2) (3) (4) (5) (6) (7) (8) (9)(10)(11)(12)(13) 主 页 操 作 指 南 : 显 示 操 作 指 南 ( 第 29 页 ) 加 入 会 议 / 退 出 会 议 : 在 已 经 启 动 应 用 程 序 的 状 态 下, 如 要 断 开 与 主 机 的 连 接, 单 击 [ 退 出 会 议 ] 如 要 再 次 连 接, 请 单 击 [ 加 入 会 议 ] 后 再 选 择 要 连 接 到 的 设 备 ( 第 9 页 ) 许 可 信 息 : 显 示 本 软 件 的 许 可 信 息 退 出 : 退 出 本 软 件 菜 单 尺 寸 变 更 : 更 改 菜 单 的 大 小 (2) 接 收 发 送 发 送 到 主 办 者 方 : 发 送 文 件 到 主 机 ( 第 20 页 ) 发 送 到 其 他 用 户 : 发 送 文 件 到 其 他 客 户 端 ( 第 25 页 ) 从 其 他 用 户 接 收 : 从 其 他 客 户 端 接 收 文 件 ( 第 25 页 ) 打 开 接 收 文 件 夹 : 打 开 保 存 着 已 接 收 文 件 的 文 件 夹 ( 第 28 页 ) (3) 屏 共 享 : 在 客 户 端 的 屏 幕 上 显 示 主 机 的 屏 幕 ( 第 13 页 ) (4) 个 人 备 忘 录 : 截 图 主 机 的 屏 幕, 并 导 入 到 客 户 端 ( 第 17 页 ) (5) 手 写 : 在 主 机 的 屏 幕 上 描 画 ( 第 16 页 ) (6) 主 办 者 控 制 : 从 客 户 端 操 作 主 机 ( 第 14 页 ) (7) 指 针 : 在 主 机 上 显 示 指 针 ( 第 15 页 ) (8) 视 图 : 调 整 在 客 户 端 上 显 示 主 机 屏 幕 的 哪 一 部 分 (9) 缩 小 : 缩 小 当 前 屏 幕 (10) 放 大 : 放 大 当 前 屏 幕 (11) 适 应 : 将 缩 放 的 屏 幕 恢 复 到 原 来 大 小 在 保 持 纵 横 比 的 状 态 下 显 示 整 个 屏 幕 (12) 窗 口 : 将 窗 口 最 大 化 将 最 大 化 后 的 窗 口 还 原 (13) 显 示 菜 单 / 隐 藏 菜 单 : 显 示 或 隐 藏 菜 单 - 12 -
共 享 显 示 屏 幕 加 入 会 议 时, 如 果 主 机 方 允 许 屏 幕 共 享, 可 在 客 户 端 方 屏 幕 上 显 示 主 机 方 的 屏 幕 1. Android/iOS 终 端 : 在 客 户 端 的 基 本 屏 幕 上 [ 菜 单 打 开 ] -[ 屏 幕 共 享 ] 的 顺 序 单 击 Windows 终 端 : 在 客 户 端 的 基 本 屏 幕 上 单 击 [ 屏 共 享 ] 在 客 户 端 上 将 显 示 主 机 屏 幕 显 示 / 隐 藏 操 作 菜 单 显 示 / 隐 藏 操 作 菜 单 (2) 操 作 菜 单 位 置 变 更 更 改 操 作 菜 单 的 显 示 位 置 (3) 缩 小 缩 小 当 前 屏 幕 (4) 放 大 放 大 当 前 屏 幕 (5) 适 应 将 缩 放 的 屏 幕 恢 复 到 原 来 大 小 在 保 持 纵 横 比 的 状 态 下 显 示 整 个 屏 幕 (6) 个 人 备 忘 录 截 图 主 机 的 屏 幕, 并 在 客 户 端 屏 幕 上 进 行 描 画 ( 第 17 页 ) (2)(3)(4)(5)(6) 可 通 过 合 并 或 分 开 手 指 缩 放 屏 幕 可 通 过 拖 放 滚 动 屏 幕 如 在 主 机 的 主 机 菜 单 上 选 择 暂 停 屏 幕 共 享, 则 不 会 同 步 屏 幕 显 示 Windows 终 端 (6) (3)(4)(5) - 13 -
在 客 户 端 操 作 显 示 器 可 从 客 户 端 操 作 主 机. 远 程 操 作 ( 主 办 者 控 制 模 式 ) 可 从 客 户 端 操 作 主 机 1.. Android/iOS 终 端 : 在 客 户 端 的 基 本 屏 幕 上 [ 菜 单 打 开 ]-.[ 主 办 者 控 制 ] 的 顺 序 单 击. Windows. 终 端 : 在 客 户 端 的 基 本 屏 幕 上 单 击.[ 主 办 者 控 制 ] 将 显 示 主 办 者 控 制 模 式 屏 幕. 远 程 操 作 范 围 在 该 范 围 内 进 行 操 作 ( 单 击 : 单 击 左 键, 长 按 : 单 击 右 键, 拖 动 : 拖 动 ) (2). 显 示 / 隐 藏 操 作 菜 单 显 示 / 隐 藏 操 作 菜 单 (3). 操 作 菜 单 位 置 变 更 更 改 操 作 菜 单 的 显 示 位 置 (4). 恢 复 取 消 前 一 个 操 作 (5). 重 做 重 做 前 一 个 取 消 的 操 作. Windows 终 端 (2)(3)(12)(4)(5)(6)(7)(8)(9)(10) (11) (6). 导 入 文 件 通 过 Pen Software 导 入 文 件 (7). 前 一 表 单 显 示 显 示 前 一 表 单 显 示 最 前 面 的 表 单 时 不 能 单 击 (8). 后 一 表 单 显 示 显 示 下 一 表 单 显 示 最 后 面 的 表 单 时 不 能 单 击 (9). 缩 小 缩 小 当 前 表 单 (10). 放 大 放 大 当 前 表 单 (11). 适 应 将 显 示 中 的 表 单 放 大 率 恢 复 为 100% (12). 演 示 操 作 操 作 主 机 方 的 Pen Software 演 示 辅 助 工 具 (4)(5)(6) (7)(8) (9)(10)(11) (12) 在 主 办 者 控 制 模 式 下, 将 自 动 从 主 机 获 取 操 作 权 限 用 主 机 上 的 操 作 权 限 设 置 ( 第 31 页 ) 选 择 不 允 许 进 行 远 程 操 作 的 状 态 下, 将 无 法 进 行 远 程 操 作 - 14 -
. 远 程 操 作 ( 指 针 模 式 ) 在 主 机 上 显 示 指 针 1.. Android/iOS 终 端 : 在 客 户 端 的 基 本 屏 幕 上 [ 菜 单 打 开 ]-.[ 指 针 ] 的 顺 序 单 击. Windows. 终 端 : 在 客 户 端 的 基 本 屏 幕 上 单 击 [ 指 针 ] 将 进 入 指 针 模 式 在 客 户 端 上 单 击 后, 将 在 主 机 的 相 应 位 置 显 示 指 针 远 程 操 作 范 围 拖 动 该 范 围, 移 动 显 示 器 上 指 针 的 位 置 (2) 显 示 / 隐 藏 操 作 菜 单 显 示 / 隐 藏 操 作 菜 单 (3) 操 作 菜 单 位 置 变 更 更 改 操 作 菜 单 的 显 示 位 置 指 针 (4) 缩 小 缩 小 显 示 正 在 显 示 的 屏 幕 (5) 放 大 放 大 显 示 正 在 显 示 的 屏 幕 (6) 适 应 将 显 示 中 的 表 单 放 大 率 恢 复 为 100% (7) 强 调 操 作 强 调 显 示 主 机 ( 显 示 器 ) 的 指 针 (2)(3)(4)(5)(6)(7) Windows 终 端 (4)(5)(6) 指 针 - 15 -
在 显 示 器 的 屏 幕 上 进 行 手 写 操 作 可 在 客 户 端 上, 向 主 机 的 Pen Software 屏 幕 手 写 输 入 备 忘 录 1.. Android/iOS 终 端 : 在 客 户 端 的 基 本 屏 幕 上 [ 菜 单 打 开 ]-.[ 手 写 ] 的 顺 序 单 击. Windows 终 端 : 在 客 户 端 的 基 本 屏 幕 上 单 击 [ 手 写 ] 后, 选 择 笔 2.. 在 手 写 范 围 内 绘 图 在 客 户 端 上 显 示 的 屏 幕 上 进 行 手 写 操 作 后, 所 写 内 容 将 显 示 在 主 机 的 Pen Software 屏 幕 上 手 写 范 围 : 可 进 行 手 写 操 作 的 范 围 (2) 显 示 / 隐 藏 操 作 菜 单 : 显 示 / 隐 藏 操 作 菜 单 (3) 操 作 菜 单 位 置 变 更 : 更 改 操 作 菜 单 的 显 示 位 置 (4) 笔 : 进 行 笔 的 设 置, 写 字 画 图 等 ( 第 18 页 ) Windows 终 端 时, 请 从 触 摸 后 显 示 的 下 拉 式 菜 单 中 选 择 笔 的 种 类 (5) 缩 小 : 缩 小 正 在 显 示 的 屏 幕 (6) 放 大 : 放 大 正 在 显 示 的 屏 幕 (7) 适 应 : 将 缩 放 的 屏 幕 恢 复 到 原 来 大 小 在 保 持 纵 横 比 的 状 态 下 显 示 整 个 屏 幕 (8) 视 图 : 调 整 显 示 屏 幕 的 哪 一 部 分 在 手 写 模 式 下, 可 自 动 从 主 机 获 取 操 作 权 限 用 主 机 上 的 操 作 权 限 设 置 ( 第 31 页 ) 选 择 不 允 许 进 行 远 程 操 作 的 状 态 下, 将 无 法 进 行 远 程 操 作 (2)(3) (4) (5)(6)(7)(8) Windows 终 端 (4) (8)(5)(6)(7) - 16 -
导 入 屏 幕 后 进 行 手 写 操 作 可 截 图 主 机 上 显 示 的 屏 幕, 并 导 入 到 客 户 端, 在 客 户 端 上 进 行 描 画 1.. Android/iOS 终 端 : 在 客 户 端 的 基 本 屏 幕 上 [ 菜 单 打 开 ]-[ 个 人 备 忘 录 ] 的 顺 序 单 击. Windows. 终 端 : 在 客 户 端 的 基 本 屏 幕 上 单 击.[ 个 人 备 忘 录 ] 将 主 机 上 显 示 的 屏 幕 导 入 客 户 端 2.. 在 手 写 范 围 内 进 行 描 画. 手 写 范 围 : 可 进 行 手 写 操 作 的 范 围 (2). 显 示 / 隐 藏 操 作 菜 单 : 显 示 / 隐 藏 操 作 菜 单 (3). 操 作 菜 单 位 置 变 更 : 更 改 操 作 菜 单 的 显 示 位 置 (4). 笔 : 进 行 笔 的 设 置, 写 字 画 图 等 ( 第 18 页 ) Windows 终 端 时, 请 从 触 摸 后 显 示 的 下 拉 式 菜 单 中 选 择 笔 的 种 类 (5). 橡 皮 擦 : 删 除 所 描 画 的 线 条 (6). 保 存 备 忘 录 : 保 存 手 写 备 忘 录 ( 保 存 格 式 :JPG) (7). 个 人 备 忘 录 一 览 : 显 示 手 写 备 忘 录 的 历 史 记 录 ( 第 18 页 ) (8). 缩 小 : 缩 小 当 前 屏 幕 (9). 放 大 : 放 大 当 前 屏 幕 (10). 适 应 : 将 缩 放 的 屏 幕 恢 复 到 原 来 大 小 在 保 持 纵 横 比 的 状 态 下 显 示 整 个 屏 幕 (11). 视 图 : 调 整 显 示 屏 幕 的 哪 一 部 分 (2)(3) (4) (5)(6)(7)(8)(9)(10)(11).Windows 终 端 (6) (7) (4) (5)(11)(8)(9)(10) - 17 -
. 对 笔 进 行 设 置 对 在 书 写 个 人 备 忘 录 或 进 行 手 写 时 所 用 的 笔 进 行 设 置 1.. Android/iOS 终 端 : 在 个 人 备 忘 录 或 手 写 屏 幕 上 单 击 [ 笔 ]. Windows 终 端 : 在 个 人 备 忘 录 或 手 写 屏 幕 上 单 击 [ 手 写 ] 后, 单 击 笔 1 ~ 3 的 [ 编 ]. 查 看 过 去 的 个 人 备 忘 录 可 以 显 示 过 去 保 存 的 个 人 备 忘 录 列 表 1.. 在 个 人 备 忘 录 上 单 击 [ 个 人 备 忘 录 一 览 ] 显 示 个 人 备 忘 录 一 览 将 显 示 笔 的 设 置 对 话 框 2.. 对 笔 进 行 设 置 Windows 终 端 (3) (2) (2) (3) 保 存 可 以 PDF 格 式 保 存 个 人 备 忘 录 1.. 在 个 人 备 忘 录 一 览 上 单 击 要 保 存 的 图 像 ( 可 选 择 多 个 ) 2.. 单 击 [ 输 出 PDF].( ). 颜 色 / 自 定 义 颜 色 选 择 线 条 的 颜 色 (2) 粗 细 选 择 线 条 的 粗 细 (3) 设 为 半 透 明 选 中 后, 线 条 将 呈 半 透 明 状 删 除 1.. 在 个 人 备 忘 录 一 览 上 单 击 要 删 除 的 图 像 ( 可 选 择 多 个 ) 2.. 单 击 [ 删 除 ].( ). 3.. Android/iOS. 终 端 : 设 置 结 束 后, 单 击 [ 确 定 ] 如 要 删 除 全 部 图 像, 请 单 击 [ 全 部 删 除 ] ( ) Windows 终 端 :. 设 置 结 束 后, 单 击. - 18 -
发 送 文 件 ( 主 机 客 户 端 ) 从 主 机 发 送 文 件 到 客 户 端 ( 推 荐 容 量 10MB 以 下 ) 可 发 送 图 像 文 档 及 其 他 数 据 文 件 主 机 的 操 作 从 主 机 发 送 文 件 到 客 户 端 1. 在 主 机 菜 单 上 单 击 [ 发 送 指 定 文 件 ] 2. 单 击 [ 选 择 文 件 ], 选 择 要 发 送 的 文 件 ( 可 选 择 多 个 ) 后, 单 击 [ 打 开 ] 或 拖 放 要 发 送 的 文 件 客 户 端 的 操 作 1. Android/iOS 终 端 : 在 客 户 端 的 基 本 屏 幕 上 [ 菜 单 打 开 ] -[ 已 接 收 文 件 ] 的 顺 序 单 击 Windows 终 端 : 在 客 户 端 的 基 本 屏 幕 上 [ 接 收 发 送 ] [ 打 开 接 收 文 件 夹 ] 的 顺 序 单 击 将 显 示 从 主 机 接 收 到 的 文 件 列 表 Android 终 端 ios 终 端 3. 选 择 发 送 对 象 用 户 单 击 [ 全 选 ] 会 选 定 所 有 发 送 对 象 用 户 想 要 取 消 时, 单 击 [ 全 部 取 消 ] 4. 单 击 [ 发 送 ] 选 中 的 文 件 将 发 送 到 客 户 端 Windows 终 端 - 19 -
发 送 文 件 ( 客 户 端 主 机 ) 从 客 户 端 发 送 文 件 到 主 机 ( 推 荐 容 量 10MB 以 下 ) 可 发 送 图 像 文 档 及 其 他 数 据 文 件 客 户 端 的 操 作 (Android 终 端 / ios 终 端 ) 1. 在 客 户 端 的 基 本 屏 幕 上 单 击 [ 发 送 文 件 ] 2. 单 击 屏 幕 右 侧 的 [ 菜 单 打 开 ] 将 显 示 菜 单 在 其 他 客 户 端 向 主 机 发 送 文 件 期 间, 就 不 能 向 该 主 机 发 送 文 件 选 择 图 像 可 将 图 像 文 件 发 送 到 主 机 (2) (3) 1. 从 文 件 发 送 屏 幕 [ 菜 单 打 开 ] [ 选 择 图 像 ] 的 顺 序 单 击 2. 选 择 图 像 Android 终 端 时, 从 剪 辑 管 理 器 选 择 图 像 ios 终 端 时, 从 照 片 选 择 图 像 JPEG PNG 时, 显 示 图 像 预 览 除 此 之 外 的 图 像 文 件, 显 示 图 标 ( 第 22 页 ) 3. 选 择 要 发 送 的 文 件 选 择 图 像 选 择 在 客 户 端 中 所 保 存 的 图 像 选 择 图 像 ( 见 右 方 说 明 ) (2) 选 择 文 件 选 择 在 客 户 端 中 所 保 存 的 文 件 选 择 文 件 ( 第 22 页 ) (3) 相 机 启 动 相 机, 然 后 将 照 片 数 据 选 择 为 图 像 相 机 ( 第 21 页 ) 选 定 文 件 后, 将 显 示 所 选 定 的 文 件 如 要 取 消 所 选 定 的 文 件, 单 击 [ 清 除 ] 4. 选 择 发 送 方 法 后 发 送 ( 第 22 页 ) 关 于 选 择 图 像 的 操 作, 请 阅 读 所 使 用 客 户 端 的 说 明 书 - 20 -
相 机 扫 描 (ios 终 端 ) 当 您 为 纸 质 文 档 或 其 他 材 料 拍 摄 照 片 时, 通 过 相 机 扫 描 可 检 测 纸 张 的 尺 寸 并 仅 用 该 区 域 生 成 图 像 3. 调 整 图 像 不 支 持 相 机 扫 描 的 机 型 将 启 动 普 通 相 机 拍 摄 的 图 像 在 预 览 范 围 内 显 示 ( 第 22 页 ) 1. 从 文 件 发 送 屏 幕 [ 菜 单 打 开 ] [ 相 机 ] 的 顺 序 单 击 相 机 扫 描 启 动 (2) (3) 原 图 像 显 示 范 围 显 示 调 整 前 的 原 图 像 启 用 区 修 正 时, 将 显 示 被 识 别 为 纸 张 的 部 分 的 剪 裁 框 ( 紫 色 ) 可 通 过 拖 动 更 改 剪 裁 框 的 范 围 (2) 调 整 后 预 览 显 示 范 围 显 示 调 整 后 的 图 像 预 览 2. 单 击 [ 拍 照 ] 如 选 中 检 测 纸 张, 图 像 中 被 识 别 为 纸 张 的 部 分 将 显 示 剪 裁 框 ( 紫 色 ) 纸 张 识 别 成 功 后, 屏 幕 右 上 角 的 [? ] 会 变 成 [ 确 定 ] 如 选 中 自 动 快 门, 纸 张 识 别 成 功 后 会 自 动 拍 摄 仅 在 启 用 检 测 纸 张 时 可 选 (3) 调 整 画 质 级 别 启 用 调 画 质 时, 可 调 整 画 质 级 别 左 右 拖 动 滑 块 进 行 调 整 4. 单 击 [ 确 定 ] 将 显 示 图 像 预 览 ( 第 22 页 ) 有 时 会 因 拍 摄 环 境 或 原 稿 等 条 件 不 同 而 无 法 正 确 调 整 - 21 -
选 择 文 件 可 将 客 户 端 中 保 存 的 文 件 发 送 到 主 机 发 送 选 中 的 文 件 选 择 要 发 送 的 文 件 后, 将 显 示 预 览 屏 幕 1. 从 文 件 发 送 屏 幕 [ 菜 单 打 开 ] [ 选 择 文 件 ] 的 顺 序 单 击 将 显 示 文 件 列 表 (2) (3) 2. 选 择 文 件 单 击 文 件 夹 后 ( ), 就 会 显 示 该 文 件 夹 内 的 文 件 列 表 如 单 击, 则 会 显 示 上 一 级 的 文 件 列 表 ( 仅 Android 终 端 ) 如 选 择 图 像 文 件 (JPEG PNG), 则 会 显 示 图 像 预 览 ( 见 右 方 说 明 ) 如 选 择 图 像 文 件 (JPEG PNG 除 外 ) 或 非 图 像 文 件 是, 预 览 显 示 区 内 会 显 示 文 件 图 标 如 扩 展 名 未 在 客 户 端 上 设 置, 则 显 示 默 认 图 标 1. 单 击 [ 菜 单 打 开 ] 2. 选 择 发 送 方 法 后 发 送 粘 贴 到 当 前 页 面 可 将 选 定 的 图 像 粘 贴 到 在 Pen Software 白 板 上 当 前 显 示 的 表 单 (2) 发 送 到 Pen Software 将 选 定 的 文 件 作 为 与 打 印 机 打 印 时 同 样 的 图 像 导 入 到 Pen Software 白 板 (3) 发 送 到 文 件 夹 将 选 定 的 文 件 发 送 保 存 到 主 机 指 定 的 文 件 夹 单 击 调 整 图 像, 可 调 整 选 中 的 图 像 ( 第 21 页 ) - 22 -
* 可 发 送 的 方 法 因 文 件 的 种 类 会 有 所 不 同 粘 贴 到 当 前 页 面 JPEG (.jpe.jpeg.jpg) PNG (.png) JPEG (.jpe.jpeg.jpg) PNG (.png) TIFF (.tif 发 送 到 Pen Software.tiff) PDF (.pdf) *1 Excel (.xls.xlsx) *2 Word (.doc.docx) *2 PowerPoint (.ppt.pptx) *2 发 送 到 文 件 夹 所 有 类 型 ( 无 法 发 送 某 些 类 型 的 文 件 ) *1: 需 要 在 主 机 上 安 装 Adobe Reader *2: 需 要 在 主 机 上 安 装 Microsoft Office 加 密 文 件, 带 宏 的 文 件 不 能 正 确 运 行 客 户 端 的 操 作 (Windows 终 端 ) 1.. 在 客 户 端 的 基 本 屏 幕 上 单 击 [ 接 收 发 送 ] 2.. 单 击 [ 发 送 到 主 办 者 方 ] 3.. 选 择 文 件 后, 单 击 [ 打 开 ] 4.. 选 择 发 送 方 法 后 发 送 如 轻 拂 预 览 屏 幕 上 显 示 的 图 像, 则 可 通 过 粘 贴 到 当 前 页 面 发 送 如 选 中 通 过 摇 动 启 用 文 件 发 送, 则 只 要 在 预 览 屏 幕 上 轻 轻 地 摇 动 一 下 客 户 端, 就 可 通 过 粘 贴 到 当 前 页 面 发 送 * 请 注 意 不 要 让 终 端 掉 落 如 未 选 中 主 机 上 的 接 收 文 件 复 选 框, 则 无 法 发 送 文 件 如 图 像 的 分 辨 率 大, 则 Pen Software 的 运 行 有 可 能 会 变 慢 将 PDF 文 件 发 送 到 Pen Software 时, 请 注 意 不 要 让 Adobe Reader 的 使 用 许 可 合 同 或 对 话 框 显 示 如 有 显 示, 则 不 能 正 确 运 行 小 心 请 不 要 将 设 备 和 打 印 机 的 向 SHARP Pen Software 发 送 打 印 数 据 改 名 如 改 名, 有 时 将 不 能 正 确 运 行 (2) (3) 粘 贴 到 当 前 页 面 可 将 选 定 的 图 像 粘 贴 到 在 Pen Software 白 板 上 当 前 显 示 的 表 单 (2) 发 送 到 Pen Software 将 选 定 的 文 件 作 为 与 打 印 机 打 印 时 同 样 的 图 像 导 入 到 Pen Software 白 板 (3) 发 送 到 文 件 夹 将 选 定 的 文 件 发 送 保 存 到 主 机 指 定 的 文 件 夹 - 23 -
主 机 的 操 作 以 粘 贴 到 当 前 页 面 发 送 时 可 将 从 客 户 端 接 收 的 图 像 粘 贴 到 Pen Software 的 白 板 上 以 发 送 到 文 件 夹 发 送 时 如 单 击 主 机 菜 单 中 的 [ 打 开 指 定 接 收 文 件 夹 ], 则 用 于 保 存 从 客 户 端 接 收 的 文 件 的 文 件 夹 会 打 开 以 发 送 到 Pen Software 发 送 时 从 客 户 端 接 收 数 据 后,Pen Software( 白 板 模 式 ) 的 接 收 打 印 或 扫 描 的 图 像 ( ) 会 闪 动 如 单 击 接 收 打 印 或 扫 描 的 图 像, 则 会 导 入 数 据 如 使 用 Pen Software 版 本 3.0, 将 显 示 接 收 数 据 对 话 框 单 击 该 对 话 框 可 导 入 数 据 请 同 时 阅 读 Pen Software 说 明 书 中 的 以 图 像 形 式 导 入 文 档 (Pen Software 打 印 机 驱 动 程 序 ) 单 击 客 户 端 菜 单 中 的 导 入 已 发 送 的 文 件, 也 可 以 导 入 数 据 从 客 户 端 发 送 PDF 文 件 并 粘 贴 到 Pen Software 时, 请 事 先 对 Adobe Reader 的 打 印 设 置 进 行 如 下 设 置 如 不 进 行 设 置, 则 可 能 无 法 按 照 预 定 的 方 向 粘 贴 PDF 文 件 将 [ 按 PDF 页 面 尺 寸 选 择 纸 张 ] 设 为 ON 将 [ 自 动 旋 转 与 居 中 对 齐 ] 设 为 OFF 或 将 [ 方 向 ] 设 为 [ 自 动 纵 向 / 横 向 ] 项 目 名 等 会 因 Adobe Reader 的 版 本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异 请 同 时 确 认 Adobe Reader 的 说 明 书 - 24 -
客 户 端 之 间 接 收 发 送 文 件 在 未 连 接 主 机 的 状 态 下, 客 户 端 之 间 接 收 发 送 文 件 先 将 接 收 侧 的 客 户 端 设 置 为 等 待 接 收 状 态, 然 后 从 发 送 侧 的 客 户 端 发 送 ( 推 荐 容 量 10MB 以 下 ) 接 收 侧 的 操 作 Android 终 端 /ios 终 端 1. 在 接 收 侧 客 户 端 上 单 击 [ 已 接 收 文 件 ] 2. 单 击 屏 幕 右 侧 的 [ 菜 单 打 开 ] 3. 单 击 [ 从 其 他 用 户 接 收 ] 变 成 等 待 接 收 的 状 态 发 送 侧 的 操 作 请 勿 通 过 多 个 终 端 同 时 发 送 文 件 否 则 可 能 会 因 网 络 环 境 而 导 致 无 法 正 常 工 作 Android 终 端 /ios 终 端 1. 在 发 送 侧 客 户 端 上 单 击 [ 发 送 文 件 ] 2. 单 击 屏 幕 右 侧 的 [ 菜 单 打 开 ] 3. 选 择 要 发 送 的 文 件 ( 第 20 页 ) 无 法 发 送 调 整 图 像 文 件 4. [ 菜 单 打 开 ]-[ 发 送 到 其 他 用 户 ] 的 顺 序 单 击 将 列 表 显 示 处 于 待 接 收 状 态 的 客 户 端 5. 单 击 收 件 人 6. 单 击 [ 确 定 ] 7. 单 击 [ 是 ] Windows 终 端 1. 在 发 送 侧 客 户 端 的 基 本 屏 幕 上 [ 接 收 发 送 ]-[ 发 送 到 其 他 用 户 ] 的 顺 序 单 击 接 收 文 件 后, 屏 幕 上 将 显 示 通 知 可 在 接 收 文 件 夹 中 查 看 接 收 的 文 件 ( 第 26 页 ) 单 击 [ 取 消 ] 后, 可 退 出 等 待 接 收 状 态 Windows 终 端 1. 在 接 收 侧 客 户 端 的 基 本 屏 幕 上 单 击 [ 接 收 发 送 ] 2. 单 击 [ 从 其 他 用 户 接 收 ] 2. 选 择 要 发 送 的 文 件 将 列 表 显 示 处 于 待 接 收 状 态 的 客 户 端 3. 单 击 收 件 人 4. 单 击 [ 发 送 ] 将 变 成 等 待 接 收 的 状 态 接 收 文 件 后, 屏 幕 上 将 显 示 通 知 可 在 接 收 文 件 夹 中 查 看 接 收 的 文 件 ( 第 26 页 ) 单 击 [ 取 消 ] 后, 可 退 出 等 待 接 收 状 态 - 25 -
打 开 文 件 您 可 以 打 开 接 收 到 的 文 件 Android 终 端 操 作 SD 卡 下 载 文 件 夹 内 的 文 件 ios 终 端 上, 操 作 终 端 自 身 记 忆 体 中 保 存 的 文 件 2. 选 择 文 件 Android/iOS 终 端 1. 在 客 户 端 的 基 本 屏 幕 上 单 击 [ 已 接 收 文 件 ] 将 显 示 从 主 机 接 收 到 的 文 件 列 表 (2) (2) 预 览 范 围 显 示 选 定 文 件 的 预 览 通 过 合 并 或 分 开 手 指 缩 放 屏 幕 如 不 能 显 示 预 览, 则 显 示 每 个 数 据 种 类 的 图 标 图 像 可 在 Android 终 端 上 显 示 预 览 的 是 JPEG PNG 可 在 ios 终 端 上 显 示 预 览 的 是 JPEG PNG TIFF PDF Excel(.xls.xlsx) Word(.doc.docx) PowerPoint(.ppt.pptx) ( 有 时 不 能 正 确 显 示 配 置 ) 当 前 文 件 夹 显 示 范 围 显 示 文 件 的 目 录 路 径 (2) 菜 单 打 开 / 关 闭 设 置 显 示 / 隐 藏 预 览 屏 幕 的 菜 单 (2) 接 收 文 件 一 览 / 个 人 备 忘 录 一 览 显 示 选 中 的 文 件 列 表 如 扩 展 名 未 在 客 户 端 上 设 置, 则 以 列 表 形 式 显 示 默 认 图 标 - 26 -
3. 单 击 [ 菜 单 打 开 ] 将 显 示 文 件 打 开 菜 单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发 送 将 选 定 的 文 件 附 到 电 子 邮 件 发 送 客 户 端 上 所 安 装 的 电 子 邮 件 应 用 程 序 启 动 1. 从 文 件 操 作 屏 幕 [ 菜 单 打 开 ] [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发 送 ] 的 顺 序 单 击 (2) (3) (4)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发 送 将 选 定 的 文 件 附 到 电 子 邮 件 ( 见 右 方 说 明 ) (2) 发 送 到 其 他 应 用 程 序 用 指 定 的 应 用 程 序 显 示 选 定 的 文 件 ( 第 28 页 ) (3) 更 改 文 件 名 更 改 选 定 文 件 的 文 件 名 ( 第 28 页 ) 2. 输 入 必 要 事 项, 发 送 电 子 邮 件 关 于 电 子 邮 件 的 发 送 方 法, 请 阅 读 所 使 用 客 户 端 所 附 的 说 明 书 如 安 装 了 多 个 应 用 程 序, 则 会 显 示 选 择 应 用 程 序 (4) 删 除 删 除 选 定 的 文 件 ( 第 28 页 ) 在 文 件 列 表 中 长 按 文 件 名, 会 显 示 弹 出 菜 单, 也 可 进 行 上 述 操 作 ( 仅 Android 终 端 ) - 27 -
发 送 到 应 用 程 序 用 应 用 程 序 打 开 选 定 的 文 件 1. 从 文 件 操 作 屏 幕 [ 菜 单 打 开 ] [ 发 送 到 其 他 应 用 程 序 ] 的 顺 序 单 击 如 文 件 可 用 多 个 应 用 程 序 打 开, 则 会 显 示 选 择 应 用 程 序 请 选 择 应 用 程 序 更 改 文 件 名 更 改 选 定 文 件 的 文 件 名 1. 从 文 件 操 作 屏 幕 [ 菜 单 打 开 ] [ 更 改 文 件 名 ] 的 顺 序 单 击 2. 更 改 文 件 名 输 入 栏 中 的 文 件 名 3. 单 击 [ 是 ] 删 除 文 件 删 除 选 定 的 文 件 1. 从 文 件 操 作 屏 幕 [ 菜 单 打 开 ] [ 删 除 ] 的 顺 序 单 击 所 显 示 的 应 用 程 序 会 因 所 使 用 客 户 端 所 安 装 的 应 用 程 序 种 类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异 2. 单 击 [ 是 ] Windows 终 端 1. 在 客 户 端 的 基 本 屏 幕 上 [ 接 收 发 送 ] [ 打 开 接 收 文 件 夹 ] 的 顺 序 单 击 将 打 开 保 存 着 所 接 收 文 件 的 文 件 夹 - 28 -
查 看 操 作 指 南 显 示 操 作 指 南 1. Android/iOS 终 端 : 单 击 [ 菜 单 打 开 ] Windows 终 端 : 单 击 [ 主 页 ] 2. 单 击 [ 操 作 指 南 ] 要 关 闭 屏 幕 时, 单 击 屏 幕 - 29 -
连 接 主 机 与 主 机 将 同 一 网 络 的 主 机 与 主 机 相 连 接, 进 行 屏 幕 共 享 远 程 操 作 依 据 远 程 访 问 技 术 规 范, 如 被 连 接 的 主 机 的 操 作 系 统 为 Windows 8, 则 发 起 连 接 的 主 机 的 操 作 系 统 也 要 是 Windows 8 处 理 所 需 的 时 间 有 时 会 因 网 络 环 境 等 条 件 不 同 而 变 长 连 接 其 他 主 机 1. 在 主 机 菜 单 上 单 击 [ 与 其 它 网 点 连 接 ] 如 使 用 预 装 版 主 机, 则 单 击 启 动 器 屏 幕 中 的 远 程 会 议 将 显 示 连 接 目 标 选 择 屏 幕 2. 单 击 要 连 接 的 主 机 手 动 指 定 主 机 的 IP 地 址 时, 单 击 直 接 输 入 后, 输 入 主 机 的 IP 地 址 和 名 称 连 接 时 的 操 作 可 对 所 连 接 的 主 机 进 行 操 作 (2) (3) 最 小 化 将 屏 幕 最 小 化 (2) 操 作 权 限 获 取 / 操 作 权 限 开 放 要 获 取 所 连 接 主 机 的 远 程 操 作 权 限 时, 单 击 [ 操 作 权 限 获 取 ] 获 取 操 作 权 限 后, 可 对 所 连 接 主 机 上 显 示 的 屏 幕 进 行 操 作 要 开 放 所 获 取 的 操 作 权 限 时, 单 击 [ 操 作 权 限 开 放 ] (3) 退 出 解 除 与 主 机 的 连 接 3. 单 击 [ 连 接 ] 单 击 连 接 目 标 信 息 编 辑 后, 可 注 册 / 删 除 连 接 目 标 信 息 如 果 操 作 连 接 地 址 的 Pen Software, 请 通 过 Pen Software 的 设 置, 将 笔 写 绘 制 设 为 触 摸 笔 和 手 指 均 可, 并 取 消 使 用 自 动 切 换 的 勾 选 如 使 用 Pen Software 版 本 3.0, 则 在 Pen Software 设 置 中, 将 触 控 笔 设 置 设 为 其 他 - 30 -
设 置 主 机 可 设 置 主 机 名 通 信 安 全 相 关 接 收 文 件 时 的 操 作 等 请 向 网 络 管 理 员 确 认 后 再 设 置 1. 单 击 主 机 菜 单 的 [ 设 置 ] 将 显 示 设 置 屏 幕 2. 进 行 设 置 ( 如 下 所 示 ) 3. 设 置 结 束 后, 单 击 [ 应 用 设 置 ] [ 基 本 设 置 ] 标 签 (2) (3) (4) (5) (6) (7) (8) 用 户 信 息 单 击 [ 编 辑 ] 后, 设 置 主 机 的 名 称 和 图 标 (6 个 全 角 字 符 或 12 个 半 角 字 符 以 内 ) 所 设 置 的 名 称 图 标 将 在 登 录 时 在 客 户 端 上 显 示 (2) 位 置 输 入 主 机 的 位 置 ( 全 角 半 角 都 在 50 个 字 符 以 内 ) 输 入 的 内 容 将 在 客 户 端 的 登 录 屏 幕 中 显 示 (3) 共 享 的 显 示 器 选 择 要 与 客 户 端 共 享 屏 幕 的 显 示 器 (4) 安 全 设 置 将 要 连 接 的 客 户 端 限 制 在 已 输 入 会 议 连 接 ID 的 客 户 端 不 使 用 会 议 连 接 ID 不 限 制 要 连 接 的 客 户 端 自 动 生 成 会 议 连 接 ID 将 自 动 生 成 每 个 会 议 的 会 议 连 接 ID 使 用 指 定 的 会 议 连 接 ID 设 置 会 议 连 接 ID (8 个 半 角 字 母 数 字 以 内 ) (5) 操 作 权 限 设 置 允 许 多 台 计 算 机 同 时 进 行 远 程 操 作 可 从 多 个 客 户 端 同 时 进 行 远 程 操 作 远 程 操 作 仅 限 1 台 ( 采 用 后 胜 制, 自 由 取 得 操 作 权 限 ) 只 有 获 取 操 作 权 限 的 客 户 端 可 进 行 远 程 操 作 远 程 操 作 仅 限 1 台 ( 主 机 授 权 ) 只 有 主 机 授 予 操 作 权 限 的 客 户 端 才 能 进 行 远 程 操 作 不 允 许 进 行 远 程 操 作 不 能 从 客 户 端 进 行 远 程 操 作 (6) 试 用 期 剩 余 天 数 如 以 试 用 许 可 证 注 册, 则 会 显 示 试 用 期 剩 余 天 数 (7) 版 本 显 示 本 软 件 的 版 本 (8) 许 可 注 册 要 正 式 注 册 已 用 试 用 许 可 证 注 册 过 的 软 件, 请 输 入 许 可 证 代 码 - 31 -
[ 性 能 设 置 ] 标 签 [ 发 送 接 收 设 置 ] 标 签 (2) (3) (4) (2) (3) (4) (5) 接 收 文 件 时 的 动 画 效 果 选 择 使 用 或 不 使 用 文 件 接 收 时 的 动 画 效 果 (2) 加 入 会 议 时 的 动 画 效 果 选 择 使 用 或 不 使 用 加 入 会 议 时 的 动 画 效 果 如 计 算 机 运 行 较 慢, 则 选 择 不 使 用 动 画 效 果 (3) 接 收 文 件 时 启 动 声 音 效 果 在 接 收 文 件 时 要 发 出 效 果 音 时 选 中 (4) 屏 幕 共 享 设 置 屏 幕 共 享 时, 调 整 优 先 速 度 ( 画 质 低 ) 或 优 先 画 质 ( 速 度 慢 ) 左 右 拖 动 滑 块 调 整 接 收 文 件 如 不 要 从 客 户 端 发 送 文 件 到 主 机, 则 取 消 选 择 该 复 选 框 (2) 禁 止 接 收 无 操 作 权 限 的 人 发 送 的 文 件 如 不 要 从 未 获 取 操 作 权 限 的 客 户 端 接 收 文 件, 则 选 中 该 复 选 框 (3) 保 存 已 发 送 到 Pen Software 的 文 件 如 要 在 主 机 中 保 存 从 客 户 端 通 过 粘 贴 到 当 前 页 面 发 送 到 Pen Software 发 送 的 文 件, 则 选 中 该 复 选 框 如 选 中, 则 会 保 存 到 用 设 置 接 收 文 件 夹 指 定 的 文 件 夹 中 (4) 设 置 接 收 文 件 夹 进 行 发 送 到 文 件 夹 时, 指 定 保 存 以 主 机 接 收 文 件 的 文 件 夹 (5) 运 行 shell 脚 本 设 置 是 否 在 接 收 的 文 件 中 进 行 shell 脚 本 处 理 如 进 行 脚 本 处 理, 则 选 中 运 行 shell 脚 本, 再 选 择 脚 本 文 件 可 输 入 到 保 存 地 址 的 字 符 数 文 件 名 会 因 所 使 用 的 计 算 机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异 有 关 详 情, 请 阅 读 所 使 用 计 算 机 的 说 明 书 - 32 -
[ 其 它 网 点 连 接 ] 标 签 [ 其 它 ] 标 签 (2) (3) (4) (2) (3) (4) (5) 将 网 点 间 链 接 置 于 有 效 设 置 是 否 启 用 其 它 网 点 连 接 如 不 要 接 受 从 其 他 主 机 的 连 接, 则 取 消 选 择 该 复 选 框 (2) TCP/UDP 端 口 设 置 其 它 网 点 连 接 时 TCP/IP 通 信 使 用 的 端 口 号 (3) 网 络 适 配 器 选 择 连 接 其 他 主 机 时 使 用 的 网 络 适 配 器 (4) 连 接 目 标 进 行 连 接 目 标 信 息 ( 名 称 IP 地 址 ) 的 注 册 / 删 除 输 入 的 信 息 将 显 示 在 与 其 它 网 点 连 接 功 能 上 的 连 接 目 标 选 择 屏 幕 中 自 动 启 动 如 要 在 计 算 机 启 动 时 自 动 启 动 Touch Display Link( 主 机 ), 则 选 中 该 复 选 框 每 个 登 录 用 户 可 分 别 设 置 (2)TCP/UDP 端 口 设 置 与 客 户 端 通 信 时 使 用 的 端 口 号 通 常 情 况 下, 请 选 中 主 机 端 口 自 动 设 置 自 动 设 置 端 口 号 要 设 置 任 意 端 口 号 时, 则 取 消 选 择 该 复 选 框 主 机 端 口 自 动 设 置, 在 TCP/UDP 端 口 输 入 端 口 号 (0 ~ 65535) (3) 网 络 适 配 器 选 择 连 接 客 户 端 时 使 用 的 网 络 适 配 器 (4) 最 小 化 显 示 选 择 在 将 主 机 菜 单 最 小 化 时 放 在 任 务 栏 还 是 工 具 栏 (5) 许 可 信 息 显 示 本 软 件 的 许 可 信 息 - 33 -
结 束 应 用 程 序 主 机 ( 仅 安 装 版 主 机 ) 1. 单 击 主 机 菜 单 屏 幕 中 的 [ 退 出 ] 客 户 端 Android 终 端 1. 按 2 次 [Back] 键 ios 终 端 1. 按 [Home] 键 2. 在 Home 屏 幕 按 2 次 [Home] 键 将 在 屏 幕 下 方 列 表 显 示 运 行 中 的 应 用 程 序 3. 长 按 [TDLink] 图 标 微 微 移 动 4. 单 击 左 上 角 的 [-] Windows 终 端 1. 单 击 [ 主 页 ] 2. 单 击 [ 退 出 ] - 34 -
卸 载 主 机 请 用 有 管 理 员 权 限 的 用 户 进 行 操 作 该 操 作 仅 在 安 装 版 主 机 上 有 效 1. 结 束 所 有 应 用 程 序 软 件 ios 终 端 1. 长 按 [TDLink] 图 标 微 微 移 动 2. 单 击 左 上 角 的 黑 色 [ ] 将 显 示 确 认 窗 口 2. 从 [ 开 始 ] 选 择 [ 控 制 面 板 ] 3. 单 击 [ 删 除 ] 3. 单 击 [ 卸 载 程 序 ] 在 图 标 标 识 ( 经 典 视 图 ) 中 双 击 [ 程 序 和 功 能 ] 4. 选 择 [Touch Display Link], 单 击 [ 卸 载 ] Windows 终 端 请 用 有 管 理 员 权 限 的 用 户 进 行 操 作 5. 以 后 按 操 作 显 示 用 户 帐 户 控 制 屏 幕 后, 请 单 击 [ 继 续 ] 卸 载 到 此 结 束 客 户 端 Android 终 端 1. 从 [ 菜 单 ] 键 [ 设 置 ]-[ 应 用 程 序 ]-[ 管 理 应 用 程 序 ] 的 顺 序 单 击 1. 结 束 所 有 应 用 程 序 软 件 2. 从 [ 开 始 ] 选 择 [ 控 制 面 板 ] 3. 单 击 [ 卸 载 程 序 ] 在 图 标 标 识 ( 经 典 视 图 ) 中 双 击 [ 程 序 和 功 能 ] 4. 选 择 [Touch Display Link], 单 击 [ 卸 载 ] 5. 以 后 按 操 作 显 示 用 户 帐 户 控 制 屏 幕 后, 请 单 击 [ 继 续 ] 2. 从 应 用 程 序 列 表 单 击 [Touch Display Link] 3. 单 击 [ 卸 载 ] - 35 -
商 标 Microsoft Windows Windows Vista Surface Excel PowerPoint 是 微 软 公 司 在 美 国 和 / 或 其 他 国 家 或 地 区 的 注 册 商 标 或 商 标 Apple App Store 是 Apple Inc. 在 美 国 及 其 他 国 家 注 册 的 商 标 ipad iphone 是 Apple Inc. 的 商 标 Google Android 及 Google Play 是 Google Inc. 的 商 标 或 注 册 商 标 Android 商 标 根 据 Google Inc. 的 许 可 使 用 Adobe Acrobat 及 Reader 是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公 司 在 美 国 和 其 他 国 家 或 地 区 的 注 册 商 标 或 商 标 microsd/microsdhc 是 SD 协 会 的 商 标 ios 的 商 标 基 于 Cisco 在 美 国 及 其 他 国 家 的 许 可 证 使 用 Wi-Fi 是 Wi-Fi Alliance 的 商 标 或 注 册 商 标 Intel Celeron 和 Intel Core 2 Duo 是 Intel Corporation 或 其 子 公 司 在 美 国 和 其 他 国 家 / 地 区 的 商 标 或 注 册 商 标 AMD AMD Sempron,AMD Athlon 及 上 述 组 合 是 Advanced Micro Devices, Inc. 的 商 标 ASUS 是 ASUSTeK Computer Inc. 的 商 标 Samsung Galaxy 及 Galaxy Tab 是 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 的 注 册 商 标 MOTOROLA 及 XOOM 是 Motorola Trademark Holdings, LLC. 的 商 标 或 注 册 商 标 本 软 件 采 用 ImageKit7 技 术 ImageKit7 版 权 所 有 2005 Newtone Corp. 所 有 其 它 的 商 标 及 产 品 名 称 均 为 其 所 有 权 人 的 商 标 或 注 册 商 标 OpenCV License Agreement License Agreement For Open Source Computer Vision Library Copyright (C) 2000-2008, Intel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C) 2008-2010, Willow Garag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hird party copyrights are property of their respective owners. Redistribution and use in source and binary forms, with or without modification, are permitted provided that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are met: * Redistribution's of source code must retain the above copyright notice, this list of conditions and the following disclaimer. * Redistribution's in binary form must reproduce the above copyright notice, this list of conditions and the following disclaimer in the documentation and/or other materials provided with the distribution. * The name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may not be used to endorse or promote products derived from this software without specific prior written permission. This software is provided by the copyright holders and contributors "as is" and any express or implied warrantie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the implied warranties of merchantability and fitness for a particular purpose are disclaimed. In no event shall the Intel Corporation or contributors be liable for any direct, indirect, incidental, special, exemplary, or consequential damage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procurement of substitute goods or services;loss of use, data, or profits; or business interruption) however caused and on any theory of liability, whether in contract, strict liability, or tort (including negligence or otherwise) arising in any way out of the use of this software, even if advised of the possibility of such damage. libtiff Copyright (c) 1988-1997 Sam Leffler Copyright (c) 1991-1997 Silicon Graphics, Inc. Permission to use, copy, modify, distribute, and sell this software and its documentation for any purpose is hereby granted without fee, provided that (i) the above copyright notices and this permission notice appear in all copies of the software and related documentation, and (ii) the names of Sam Leffler and Silicon Graphics may not be used in any advertising or publicity relating to the software without the specific, prior written permission of Sam Leffler and Silicon Graphics. THE SOFTWARE IS PROVIDED "AS-IS" AND WITHOUT WARRANTY OF ANY KIND, EXPRESS, IMPLIED OR OTHERWISE, INCLUDING WITHOUT LIMITATION, ANY WARRANTY OF MERCHANTABILITY OR FITNESS FOR A PARTICULAR PURPOSE. IN NO EVENT SHALL SAM LEFFLER OR SILICON GRAPHICS BE LIABLE FOR ANY SPECIAL, INCIDENTAL, INDIRECT OR CONSEQUENTIAL DAMAGES OF ANY KIND, OR ANY DAMAGES WHATSOEVER RESULTING FROM LOSS OF USE, DATA OR PROFITS, WHETHER OR NOT ADVISED OF THE POSSIBILITY OF DAMAGE, AND ON ANY THEORY OF LIABILITY, ARISING OUT OF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USE OR PERFORMANCE OF THIS SOFTWARE. libjpeg This software is based in part on the work of the Independent JPEG Group.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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