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 驗 動 物 技 術 應 用 ( 六 ) 健 康 食 品 之 功 能 評 估 1
健 康 食 品 功 能 評 估 1. 輔 助 調 整 過 敏 體 質 功 能 2. 免 疫 調 節 功 能 3. 不 易 形 成 體 脂 肪 功 能 4. 調 節 血 脂 功 能 5. 輔 助 調 節 血 壓 功 能 6. 調 節 血 糖 功 能 7. 牙 齒 保 健 功 能 8. 胃 腸 功 能 改 善 9. 改 善 骨 質 疏 鬆 10. 延 緩 衰 老 功 能 11. 促 進 鐵 吸 收 12. 抗 疲 勞 功 能 13. 護 肝 功 能 14. 健 康 食 品 安 全 性 評 估 2
輔 助 調 整 過 敏 體 質 功 能 3
前 言 減 少 過 敏 免 疫 反 應 之 功 能 評 估 各 種 過 敏 反 應 的 指 標 降 低 血 清 過 敏 抗 體 含 量 降 低 發 炎 反 應 減 少 過 敏 反 應 相 關 細 胞 激 素 或 介 質 的 分 泌 調 節 T 細 胞 分 泌 細 胞 激 素 降 低 呼 吸 阻 力 但 必 須 在 不 影 響 正 常 免 疫 反 應 的 情 況 下, 對 過 敏 指 標 有 減 輕 作 用 過 敏 原 致 敏 動 物, 再 進 行 抗 原 特 異 性 免 疫 反 應 的 評 估 4
動 物 實 驗 實 驗 動 物 : 建 議 選 用 小 鼠, 常 用 的 BALB/c 或 是 B6 小 鼠 皆 可, 6-8 週 大, 雄 鼠 或 雌 鼠 皆 可, 每 組 隻 數 為 單 一 性 別 至 少 10 隻 5
致 敏 小 鼠 以 腹 腔 注 射 過 敏 原 的 模 式 進 行, 採 用 過 敏 原 作 為 抗 原 以 氫 氧 化 鋁 作 為 佐 劑 (adjuvant) 在 注 射 抗 原 前 及 注 射 抗 原 一 週 後 以 眼 窩 採 血 取 得 血 清 進 行 抗 原 特 異 性 抗 體 濃 度 之 分 析 必 要 時 須 致 敏 三 至 四 次 呼 吸 道 過 敏 之 動 物 模 式 - 以 噴 霧 致 敏 法 使 從 呼 吸 道 接 觸 過 敏 原 鼻 腔 過 敏 之 動 物 模 式 - 鼻 腔 接 觸 過 敏 原 6
血 液 抗 體 濃 度 sandwich-elisa- 定 量 血 清 中 免 疫 球 蛋 白 IgE IgG IgM IgA 和 總 抗 體 含 量 過 敏 原 誘 發 的 特 異 性 抗 體 產 生 免 疫 呈 色 反 應 法 - 測 定 抗 原 特 異 性 免 疫 球 蛋 白 濃 度 7
脾 臟 或 淋 巴 細 胞 增 生 反 應 細 胞 增 生 能 力 即 指 免 疫 細 胞 受 到 刺 激 時, 能 夠 增 生 的 能 力 細 胞 增 生 的 數 值 為 未 添 加 裂 殖 素 時 數 值 的 倍 數, 稱 為 增 生 指 數 (Stimulation Index), 簡 稱 S. I. 細 胞 增 生 的 刺 激 物 須 包 括 過 敏 原 和 裂 殖 素, T 細 胞 -ConA PHA 或 抗 CD3 抗 體 的 刺 激 劑 B 細 胞 須 以 過 敏 原 +LPS 來 刺 激 8
進 行 步 驟 : 3H-thymidine 嵌 入 法 以 放 射 線 thymidine 崁 入 DNA 的 數 量 反 應 細 胞 增 生 的 情 形, 較 靈 敏 MTT 法 利 用 細 胞 本 身 的 酵 素 對 受 質 的 作 用, 產 生 顏 色 的 變 化, 再 進 一 步 測 定 其 吸 光 值 通 常 對 附 著 性 細 胞 的 準 確 度 較 高, 對 懸 浮 性 細 胞 則 較 不 理 想, 較 不 靈 敏 螢 光 流 體 計 數 儀 來 測 定 DNA 的 染 色 利 用 螢 光 染 色 的 方 法 來 分 析 細 胞 是 否 受 到 刺 激, 細 胞 核 內 的 DNA 是 否 有 任 何 變 化, 可 以 利 用 bromodeoxyuridine (BrdU) 的 方 法 來 染 色 9
細 胞 激 素 分 泌 實 驗 將 分 離 出 的 淋 巴 球 以 5x106/ml 的 濃 度 置 於 24- 孔 盤 中, 利 用 已 經 定 量 過 的 過 敏 原 Con A 或 抗 CD3 抗 體 來 刺 激 這 些 淋 巴 球 經 過 24 到 48 小 時 的 培 養 後, 將 上 層 液 離 心 下 來, 以 測 定 其 細 胞 激 素 製 造 的 量 細 胞 激 素 的 測 定 是 利 用 sandwich-elisa 法 上 述 的 裂 殖 素 的 濃 度 及 刺 激 時 間 在 實 驗 進 行 之 前 都 應 先 測 定 其 最 適 當 的 濃 度, 並 以 已 知 濃 度 的 細 胞 激 素 作 為 對 照 10
呼 吸 道 肺 沖 洗 液 之 分 析 發 炎 細 胞 數 量 及 種 類 分 析, 如 : 嗜 伊 紅 性 白 血 球 中 性 白 血 球 單 核 球 及 淋 巴 球 等 發 炎 相 關 介 質 分 析, 如 : 組 織 胺 細 胞 激 素 及 趨 化 激 素 11
肺 功 能 測 定 或 其 他 過 敏 相 關 有 效 之 指 標 測 定 氣 喘 疾 病 模 式 : 呼 吸 道 阻 力 呼 吸 敏 感 度 鼻 炎 疾 病 模 式 : 打 噴 嚏 鼻 阻 力 鼻 內 面 積 抓 鼻 次 數 等 其 他 病 症 : 其 他 有 效 評 估 工 具 12
自 然 殺 手 細 胞 活 性 1.Cr-51 release assay (sample cpm spontaneous cpm) (maximal cpm spontaneous cpm) 100% 13
2. Flow cytometric assay Label target cells with PKH67 Add NK cells to labeled target cells Add PI to cocultured cells Data acquisition and analysis by flow cytometry 14
R1 R1 R1 File: 011208.001 Patient Name: Sample ID: control Tube: YAC-1 M1 Marker % Gated All 100.00 M1 5.65 File: 011208.038 Sample ID: DC/Hsp-PSA Patient Name: Tube: 50/1-1 M1 Marker % Gated All 100.00 M1 44.79 15
吞 噬 細 胞 活 性 吞 噬 細 胞 可 以 分 別 測 定 單 核 球 (monocyte) 或 是 中 性 白 血 球 的 吞 噬 能 力, 目 前 可 以 分 別 利 用 吞 噬 細 菌 如 E. coli 或 酵 母 菌 等 方 法 來 加 以 測 定, 也 可 以 利 用 已 標 記 好 的 E. coli ( 如 螢 光 ), 在 細 胞 吞 噬 後 利 用 螢 光 流 體 計 數 儀 來 加 以 分 析 16
免 疫 調 節 功 能 17
前 言 健 康 食 品 的 免 疫 調 節 功 能 評 估, 是 針 對 包 括 非 特 異 性 及 特 異 性 免 疫 功 能 之 評 估 非 特 異 性 免 疫 力 中 性 白 血 球 (neutrophils) 及 單 核 球 (monocytes) 的 吞 噬 能 力 或 是 自 然 殺 手 細 胞 的 活 性 (natural killer activity) 特 異 性 免 疫 力 針 對 一 些 特 定 的 抗 原 作 進 一 步 的 評 估, 在 老 鼠 身 上 可 以 利 用 外 加 注 射 一 些 特 定 的 抗 原, 再 進 行 抗 原 特 異 性 免 疫 反 應 的 評 估, 其 中 可 以 包 括 如 特 異 性 抗 體 的 測 定 或 是 抗 原 特 異 性 的 T 細 胞 增 殖 反 應 和 細 胞 激 素 的 研 究 18
非 特 異 性 免 疫 反 應 : 1. 脾 臟 或 淋 巴 結 細 胞 增 殖 反 應 : T 細 胞 建 議 使 用 如 Con A 或 是 PHA 的 裂 殖 素, 或 是 抗 CD3 抗 體 來 刺 激 B 細 胞 建 議 使 用 LPS 來 刺 激 進 行 步 驟 : (1) 3H-thymidine incoroperation 法 (2) MTT 法 (3) 螢 光 流 體 計 數 儀 來 測 定 DNA 的 染 色 19
非 特 異 性 免 疫 反 應 : 2. 抗 體 分 泌 實 驗 3. 細 胞 激 素 分 泌 實 驗 4. 分 離 脾 臟 細 胞 及 表 面 標 記 分 析 5. 自 然 殺 手 細 胞 活 性 6. 吞 噬 細 胞 活 性 20
特 異 性 免 疫 反 應 - 建 立 方 式 1. 以 卵 白 蛋 白 (ovalbumin,ova) ( 或 其 他 抗 原 ) 對 老 鼠 行 腹 腔 注 射, 以 得 到 抗 體 生 成 的 曲 線 圖 及 時 間 表 2. 老 鼠 在 餵 食 一 個 月 的 飲 食 後, 先 採 血, 以 作 為 整 個 實 驗 過 程 的 基 本 值 開 始 注 射 卵 白 蛋 白 OVA 致 敏 老 鼠, 以 得 到 OVA 特 異 性 IgG 及 IgM 的 產 生 3. 每 隻 老 鼠 注 射 2μl Complete Freunds Adjuvant 入 腹 腔 內, 兩 週 後 再 腹 腔 注 射 6μl Incomplete Freunds Adjuvant 為 追 加 致 敏 4. 定 期 採 血 以 追 蹤 血 清 中 OVA 特 異 性 IgG 及 IgM 的 濃 度 21
特 異 性 免 疫 反 應 - 分 析 項 目 OVA 誘 發 的 特 異 性 抗 體 產 生 取 Serum, 以 ELISA 分 析 OVA- 特 異 性 的 T 細 胞 增 殖 反 應 3H-thymidine incorporation assay OVA- 特 異 性 的 細 胞 激 素 製 造 取 Serum, 以 ELISA 分 析 遲 發 性 過 敏 反 應 (delayed-type hypersensitivity) 檢 測 將 卵 蛋 白 以 皮 下 注 射 方 式 注 入 小 鼠 左 後 肢, 經 4 天 後 測 量 其 足 蹼 腫 脹 厚 度 22
不 易 形 成 體 脂 肪 功 能 23
前 言 肥 胖 症 是 指 身 體 由 於 生 理 或 生 化 機 能 之 改 變 而 引 起 體 內 脂 肪 過 度 沉 積, 造 成 體 重 增 加 之 病 症 WHO&FDA 已 經 於 1996 年 將 肥 胖 列 為 慢 性 疾 病 之 一, 強 調 維 持 理 想 體 重 之 重 要 性 24
肥 胖 症 可 分 為 兩 種 : 單 純 性 肥 胖 (simple obesity): 體 質 性 肥 胖 是 指 脂 肪 細 胞 數 目 較 多 所 引 起 之 肥 胖 症, 常 見 於 兒 童 時 期 之 肥 胖 獲 得 性 肥 胖 則 是 指 脂 肪 細 胞 增 大 所 引 起 之 肥 胖, 常 見 於 成 年 時 期 之 肥 胖 症 續 發 性 肥 胖 (secondary obesity): 由 於 內 分 泌 或 代 謝 性 疾 病 等 所 引 起 之 肥 胖 症, 亦 稱 為 症 狀 性 肥 胖 (symptomatic obesity) 25
保 健 食 品 可 做 為 不 易 形 成 體 脂 肪 所 應 用 之 原 理 調 節 體 內 脂 質 分 解 作 用 : 活 化 激 素 敏 感 性 脂 解 酶 (hormone-sensitive lipase), 不 易 形 成 體 脂 肪 之 過 程 就 是 體 內 脂 肪 動 員 作 用 之 過 程 調 節 消 化 道 消 化 及 吸 收 之 功 能 : 不 易 形 成 體 脂 肪 食 品 中 亦 有 許 多 可 以 影 響 消 化 道 消 化 及 吸 收 之 物 質, 藉 此 作 用 減 少 營 養 素 之 吸 收 以 單 純 性 肥 胖 症 為 對 象, 評 估 保 健 食 品 之 不 易 形 成 體 脂 肪 功 能 26
動 物 實 驗 原 理 原 理 一 : 以 高 熱 量 飼 料 誘 發 實 驗 動 物 之 肥 胖 症 後, 投 與 受 試 物, 並 利 用 各 種 評 估 指 標 判 定 原 理 二 : 同 時 投 與 高 熱 量 飼 料 與 受 試 物, 並 利 用 各 種 評 估 指 標 判 定 27
實 驗 分 組 及 飼 養 方 法 至 少 4 週 對 照 組 (C): 正 常 組 成 之 飼 料 高 熱 量 組 (HE): 高 熱 量 飼 料 至 少 4 週 C 組 : 正 常 組 成 之 飼 料 HE(-) 組 : 高 熱 量 飼 料, 不 投 與 受 試 物 HE(1x) 組 : 高 熱 量 飼 料, 投 與 1 倍 劑 量 之 受 試 物 HE(2~5x) 組 : 高 熱 量 飼 料, 投 與 2~5 倍 劑 量 之 受 試 物 犧 牲 動 物 及 分 析 添 加 劑 量 之 算 法 : 依 據 體 重 60kg 之 成 人 除 以 受 試 物 之 每 日 人 體 建 議 攝 取 量, 即 可 得 每 公 斤 體 重 之 建 議 攝 取 量 再 乘 以 實 驗 動 物 相 對 於 人 體 之 代 謝 係 數, 即 可 得 該 實 驗 動 物 每 日 之 攝 取 劑 量 大 白 鼠 相 對 於 人 體 之 代 謝 係 數 為 6.25, 小 白 鼠 為 9.01 計 算 式 表 示 如 下 : 大 白 鼠 每 公 斤 體 重 之 攝 取 劑 量 = 人 體 建 議 攝 取 量 體 重 60kg 6.25 小 白 鼠 每 公 斤 體 重 之 攝 取 劑 量 = 人 體 建 議 攝 取 量 體 重 60kg 9.01 28
測 量 項 目 及 方 法 - 安 全 性 指 標 (a) 血 脂 質 三 酸 甘 油 酯 非 酯 化 游 離 脂 肪 酸 總 膽 固 醇 低 密 度 脂 蛋 白 及 高 密 度 脂 蛋 白 膽 固 醇 濃 度 實 驗 動 物 禁 食 12 小 時 後, 以 乙 醚 麻 醉, 收 集 腹 腔 大 動 脈 的 血 液 離 心 後, 利 用 酵 素 法 及 比 色 原 理 測 量 血 中 脂 質 濃 度 (b) 肝 臟 脂 質 三 酸 甘 油 酯 總 膽 固 醇 濃 度 於 腹 腔 動 脈 採 血 結 束 後, 以 生 理 食 鹽 水 沖 洗 後, 以 Folch 等 人 的 方 法 萃 取 脂 質 後, 測 量 肝 臟 三 酸 甘 油 酯 與 總 膽 固 醇 濃 度 (c) 血 糖 實 驗 動 物 禁 食 12 小 時 後, 以 乙 醚 麻 醉, 收 集 腹 腔 大 動 脈 的 血 液 後, 利 用 酵 素 法 及 比 色 原 理 測 量 濃 度 血 糖 濃 度 (d) 肝 功 能 血 中 GOT GPT 活 性 利 用 酵 素 法 及 比 色 原 理 測 量 血 中 GOT 及 GPT 活 性 (e) 腎 功 能 血 中 尿 酸 肌 酸 酐 濃 度 利 用 酵 素 法 及 比 色 原 理 測 量 血 中 尿 酸 及 肌 酸 酐 含 量 29
測 量 項 目 及 方 法 - 功 效 性 指 標 體 重 實 驗 期 間 定 期 測 量 老 鼠 體 重, 比 較 實 驗 開 始 時 與 實 驗 結 束 時 之 體 重 攝 食 量 及 食 物 利 用 率 記 錄 每 日 之 飼 料 攝 取 量, 於 實 驗 末 計 算 食 物 利 用 率 (feed efficiency), 計 算 公 式 如 下 : Feed efficiency=(weight gain food intake) 100% 體 脂 肪 量 取 出 實 驗 動 物 腎 周 圍 及 睪 丸 周 圍 之 脂 肪 組 織 後 秤 重 30
結 果 判 定 以 安 全 性 指 標 作 為 判 定 實 驗 動 物 在 無 損 害 健 康 之 情 況 下, 投 與 受 試 物 後, 其 體 重 及 體 脂 肪 均 顯 著 降 低 者 (p < 0.05), 則 可 判 定 此 受 試 物 在 動 物 實 驗 中 具 有 不 易 形 成 體 脂 肪 效 果 31
調 節 血 脂 功 能 32
前 言 2001 年, 腦 血 管 疾 病 與 心 臟 疾 病 分 佔 國 內 十 大 死 因 的 第 二 與 第 三 位 雖 無 論 腦 血 管 疾 病 或 心 臟 疾 病 都 是 由 多 項 因 子 交 互 作 用 所 導 致, 但 根 據 許 多 研 究 資 料 顯 示 動 脈 粥 狀 硬 化 (Atherosclerosis) 是 導 致 這 些 血 管 疾 病 的 最 主 要 原 因 在 動 物 實 驗, 常 以 直 接 解 剖 或 間 接 測 定 的 方 式 來 探 討 動 脈 粥 狀 硬 化 的 構 致 導 因 或 危 險 因 子 程 度 33
血 清 脂 質 三 酸 甘 油 酯 (Triacylglycerols) 膽 固 醇 (Cholesterol) 磷 脂 質 (Phospholipids) 游 離 脂 肪 酸 (Free fatty acids) 三 酸 甘 油 酯 和 膽 固 醇 無 法 溶 解 於 水 性 的 血 漿 中, 故 需 藉 由 蛋 白 質 和 磷 脂 質 等 兩 性 乳 化 劑 包 圍 在 外 側 而 形 成 可 親 水 性 的 脂 蛋 白 顆 粒, 才 能 溶 解 於 血 漿 中 34
脂 蛋 白 乳 糜 粒 (Chylomicrons) 極 低 密 度 脂 蛋 白 (Very low density lipoproteins;vldl) 低 密 度 脂 蛋 白 (Low density lipoproteins,ldl) 高 密 度 脂 蛋 白 (High density lipoproteins; HDL) 35
人 類 血 漿 脂 蛋 白 的 物 理 特 性 與 組 成 脂 蛋 白 平 均 直 徑 (nm) 密 度 (g/ml) 蛋 白 質 (%) 三 酸 甘 油 酯 (%) 膽 固 醇 (%) 磷 脂 質 (%) 乳 糜 粒 100-1000 <0.95 1-2 87 3 8 VLDL 43 0.95-1.006 10 55 17 18 LDL 24-26 1.006-1.063 25 8 45 22 HDL 7-11 1.063-1.210 44 3 23 30 目 前 認 為 LDL 的 氧 化 修 飾 是 引 發 初 期 動 脈 粥 狀 硬 化 病 變 的 最 主 要 導 因 (Key step) 36
動 物 實 驗 ( 一 ) 以 測 定 生 化 指 標 為 主 的 實 驗 應 採 用 倉 鼠 (Hamster) ( 二 ) 動 物 必 須 來 自 中 央 衛 生 主 管 機 關 認 可 之 實 驗 動 物 中 心 ( 三 ) 每 組 動 物 8 隻 ( 四 ) 建 議 實 驗 飼 料 應 有 2-3 組 高 低 不 同 的 欲 測 保 健 食 品 劑 量 進 行 實 驗 ( 五 ) 從 天 然 食 品 中 經 萃 取 濃 縮 製 成 之 產 品, 當 以 動 物 實 驗 來 檢 測 其 生 理 功 能 時, 建 議 人 攝 取 劑 量 應 為 動 物 適 當 劑 量 的 1-1/2 倍 37
動 物 實 驗 ( 六 )A. 實 驗 可 採 先 餵 一 合 理 範 圍 之 高 油 脂 ( 倉 鼠 實 驗 得 添 加 0.2% 的 膽 固 醇 ) 飼 料, 使 動 物 升 高 其 血 清 脂 質 ( 可 由 尾 巴 採 血 或 另 分 一 組 動 物 來 確 定 ), 才 開 始 正 式 實 驗 B. 實 驗 亦 可 採 以 血 脂 質 正 常 的 動 物 來 進 行, 基 礎 飼 料 可 為 高 油 脂 ( 得 添 加 0.2% 的 膽 固 醇 ) 飼 料 經 飼 養 適 當 週 數 後, 控 制 組 之 血 脂 質 會 逐 漸 上 升 ( 七 ) 實 驗 期 4-8 週 或 是 視 實 驗 需 要 而 定 ( 八 ) 實 驗 必 須 記 錄 每 隻 動 物 之 體 重 改 變 與 平 均 每 日 飼 料 攝 取 量 38
血 脂 質 測 定 指 標 包 括 血 清 三 酸 甘 油 酯 (TG) 總 膽 固 醇 (TC) 高 密 度 脂 蛋 白 膽 固 醇 (HDL-C) 和 低 密 度 脂 蛋 白 膽 固 醇 (LDL-C) 值 動 物 實 驗 另 應 依 受 試 樣 品 調 節 血 脂 功 效 之 可 能 作 用 機 制, 加 測 其 肝 臟 ( 糞 便 ) 三 酸 甘 油 酯 和 膽 固 醇, 以 了 解 受 試 樣 品 是 否 會 造 成 肝 脂 肪 的 堆 積 39
血 脂 質 測 定 方 法 抽 取 血 液 樣 品 前, 以 空 腹 12-14 小 時 為 原 則, 但 得 視 實 驗 特 性 而 改 變 實 驗 報 告 必 須 詳 細 載 明 所 採 用 之 分 析 方 法 市 售 生 化 試 劑 (Test kits) 超 高 速 離 心 40
宣 稱 廣 告 與 產 品 標 示 食 品 進 行 以 本 評 估 方 法 推 薦 之 實 驗 或 以 更 嚴 謹 之 其 他 被 醫 學 或 相 關 科 學 界 所 認 可 的 實 驗 或 檢 測 方 法, 且 得 明 確 之 結 果 時, 得 向 中 央 衛 生 主 管 機 關 申 請 與 實 驗 結 果 相 符 的 宣 稱 廣 告 或 產 品 介 紹, 例 如 僅 降 低 血 清 三 酸 甘 油 酯 者, 不 得 廣 泛 宣 稱 能 降 低 血 脂 肪, 以 免 誤 導 以 為 亦 可 降 低 血 清 膽 固 醇 等 其 他 脂 肪 41
輔 助 調 節 血 壓 功 能 42
前 言 高 血 壓 為 國 人 近 年 來 十 大 死 亡 原 因 之 一, 是 心 臟 冠 狀 動 脈 疾 病 與 腦 血 管 病 變 最 重 要 的 危 險 因 素 血 壓 的 控 制 對 於 中 老 年 人 之 健 康 是 一 重 要 的 預 防 工 作 43
高 血 壓 的 定 義 一 般 成 年 人, 收 縮 壓 (systolic pressure) 高 於 140 或 舒 張 壓 (diastolic pressure) 在 90 mmhg 以 上, 即 為 高 血 壓 而 收 縮 壓 在 130 mmhg 以 下 及 舒 張 壓 在 85 mmhg 以 下 則 為 正 常 44
動 物 實 驗 1. 實 驗 原 理 以 受 試 物 給 予 原 發 性 高 血 壓 動 物 ( 如 SHR 等 ), 觀 察 受 試 物 對 高 血 壓 動 物 模 型 的 收 縮 壓 與 舒 張 壓 指 標 的 影 響, 評 價 受 試 物 的 調 節 血 壓 作 用 2. 測 定 方 法 及 儀 器 收 縮 壓 與 舒 張 壓 的 測 定 建 議 採 用 間 接 測 定 法, 儀 器 的 測 定 方 法 一 般 使 用 尾 脈 搏 法 為 原 則 測 定 儀 器 為 市 售 之 血 壓 測 定 器 45
實 驗 方 法 試 驗 項 目 : 一 般 情 況 觀 察 體 重 與 生 長 狀 況 等 收 縮 壓 與 舒 張 壓 的 測 定 實 驗 前 一 週 對 受 試 動 物 進 行 血 壓 測 量 依 據 測 壓 儀 器 的 要 求 進 行 動 物 清 醒 安 靜 狀 態 下 的 血 壓 的 測 定 實 驗 開 始 後 每 二 週 測 血 壓 1 次 每 次 測 定 數 值 應 為 3-5 次 測 定 值 之 平 均 值 實 驗 動 物 的 要 求 原 發 性 高 血 壓 老 鼠 以 SHR 為 主 實 驗 動 物 必 須 來 自 各 大 實 驗 動 物 中 心 46
實 驗 步 驟 動 物 實 驗 進 行 時 間 至 少 8 星 期 以 上 動 物 隻 數 每 組 至 少 8 隻 實 驗 劑 量 分 為 高 中 低 三 組, 且 實 驗 動 物 進 行 時, 飼 料 內 容 必 須 符 合 AIN(America Institute of Nutrition) 之 規 範 47
數 據 處 理 和 結 果 判 定 依 一 般 生 物 統 計 方 法 分 析 根 據 試 驗 前 後, 上 述 血 壓 測 定 結 果 收 縮 壓 下 降 20mmHg, 且 為 統 計 上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者 (P<0.05), 可 初 步 判 定 該 受 試 物 具 有 調 節 血 壓 作 用 48
實 驗 動 物 飼 養 條 件 與 注 意 事 項 1. 原 發 性 高 血 壓 老 鼠, 飼 養 於 24±1 及 相 對 濕 度 為 60±3% 之 動 物 室 中, 控 制 每 天 光 照 及 黑 暗 期 各 為 12 小 時 飼 養 期 間 實 驗 固 體 飼 料 和 水 採 自 由 攝 取 2. 測 定 動 物 血 壓 時, 室 溫 應 保 持 在 25 以 尾 動 脈 間 接 測 壓 法 測 定 大 鼠 血 壓 時, 需 要 保 溫 大 鼠, 並 應 註 明 恒 溫 盒 溫 度 及 保 溫 時 間 各 次 血 壓 測 定 過 程 中 溫 度 條 件 保 持 一 致 3. 操 作 應 輕 柔, 减 少 動 物 的 激 烈 反 應, 大 鼠 放 入 固 定 籠 中 待 安 靜 後 才 可 進 行 測 量, 大 鼠 如 在 測 定 中 出 現 煩 躁, 啃 咬 等 激 烈 反 應 時, 應 重 新 測 量 4. 動 物 的 飼 養 環 境 應 保 持 安 靜, 以 排 除 環 境 因 素 對 血 壓 的 影 響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