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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对 县 ( 市 ) 区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具 体 行 为 不 服 的 行 政 复 议 19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备 案 20 建 筑 工 程 合 同 备 案 21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控 制 价 的 行 政 监 督 检 查 22 建 筑 工 程 竣 工 结 算 书 备 案 23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费 标 准 的 核 定 ; 县 ( 区 ) 级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机 构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费 标 准 核 定 文 件 的 备 24 建 设 工 程 砂 石 案 用 量 的 核 定 25 建 设 单 位 未 取 得 施 工 许 可 证 或 者 开 工 报 告 未 经 批 准 擅 自 施 工 的 处 罚 26 新 型 墙 体 材 料 专 项 基 金 征 收 27 新 型 墙 体 材 料 产 品 认 定 28 对 水 泥 生 产 企 业 或 建 设 单 位 未 缴 纳 专 项 资 金 加 收 滞 纳 金 的 行 政 强 制 29 散 装 水 泥 专 项 资 金 征 收 30 对 发 展 散 装 水 泥 事 业 做 出 显 著 贡 献 的 单 位 及 个 人 的 行 政 奖 励 31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推 广 散 装 水 泥 预 拌 混 凝 土 和 预 拌 砂 浆 的 行 政 监 督 检 查 32 水 泥 生 产 及 制 品 企 业 备 案 33 供 热 许 可 证 (100 万 平 方 米 以 下 ) 审 批 34 受 理 居 民 用 户 对 温 度 未 达 标 的 投 诉, 测 量 确 定 室 内 温 度 并 进 行 处 理 35 对 供 热 单 位 的 行 政 监 督 检 查 36 城 市 供 热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37 对 燃 气 经 营 燃 气 使 用 的 安 全 状 况 的 行 政 监 督 检 查 38 燃 气 设 施 建 设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情 况 备 案 39 燃 气 经 营 许 可 审 批 40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信 用 监 管 -2-

41 工 程 招 投 标 文 件 备 案 42 乙 级 暂 定 级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认 定 ( 初 审 ) 43 二 次 供 水 建 设 费 征 收 44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45 燃 气 工 程 的 新 建 扩 建 改 建 项 目 审 查 46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城 市 供 热 工 程 审 批 47 建 筑 起 重 机 械 安 拆 备 案 48 将 验 收 不 合 格 的 房 屋 交 付 使 用 的 处 罚 49 开 发 企 业 未 办 理 进 省 审 批 跨 区 备 案 手 续 或 未 按 规 定 进 行 资 质 年 检 的 处 罚 50 开 发 企 业 未 取 得 开 发 项 目 许 可 证, 从 事 房 地 产 开 发 活 动 的 处 罚 51 开 发 企 业 未 如 实 填 写 或 者 未 按 时 送 验 房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手 册 的 处 罚 52 开 发 企 业 违 反 规 定 转 让 开 发 项 目 的 的 处 罚 53 开 发 项 目 转 让 未 到 开 发 主 管 部 门 办 理 开 发 项 目 许 可 证 变 更 手 续 的 处 罚 54 将 受 让 的 开 发 项 目 再 行 转 让 的 处 罚 55 开 发 项 目 不 实 行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制 度 的 处 罚 56 发 包 单 位 将 工 程 发 包 给 不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条 件 的 承 包 单 位 ; 将 建 筑 工 程 肢 解 发 包 ; 超 越 本 单 位 资 质 等 级 承 揽 工 程 ; 未 取 得 资 质 证 书 承 揽 工 程 ; 以 欺 骗 手 段 取 得 资 质 证 书 的 处 罚 57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转 让 出 借 资 质 证 书 或 者 以 其 他 方 式 允 许 他 人 以 本 企 业 的 名 义 承 揽 工 程 的 处 罚 58 注 册 建 造 师 或 者 其 聘 用 单 位 未 按 照 要 求 提 供 注 册 建 造 师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的 处 罚 59 在 工 程 发 包 与 承 包 中 索 贿 受 贿 行 贿 的 处 罚 60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与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串 通, 弄 虚 作 假 降 低 工 程 质 量 的 处 罚 61 涉 及 建 筑 主 体 或 者 承 重 结 构 变 动 的 装 修 工 程 擅 自 施 工 的 处 罚 62 建 设 单 位 要 求 建 筑 设 计 单 位 或 者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违 反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标 准, 降 低 工 程 质 量 的 -3- 处 罚

建 设 单 位 不 具 备 国 家 和 省 规 定 的 条 件 自 行 组 织 建 筑 工 程 招 标 的 ; 未 取 得 施 工 许 可 证 擅 自 施 工 的 ; 未 办 理 报 建 手 续 ; 依 法 应 当 公 开 招 标 而 未 公 开 招 标 的 ; 招 标 人 发 售 招 标 文 件 超 出 工 本 费 变 63 相 牟 利 的 ; 将 建 筑 工 程 发 包 给 不 具 备 相 应 资 质 条 件 的 承 包 单 位 的 ; 将 建 筑 工 程 肢 解 发 包 ; 应 当 实 行 监 理 而 未 实 行 监 理 ; 合 同 文 本 未 按 规 定 报 送 工 程 所 在 地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的 处 罚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中 偷 工 减 料 ; 使 用 不 合 格 的 建 筑 材 料 建 筑 构 配 件 和 设 备 ; 不 按 照 工 程 设 计 图 64 纸 或 者 施 工 技 术 标 准 施 工 的 处 罚 65 水 泥 生 产 企 业 水 泥 使 用 单 位 未 达 到 规 定 的 水 泥 散 装 率 散 装 水 泥 使 用 率 的 处 罚 新 建 扩 建 粘 土 实 心 砖 生 产 企 业 ; 原 有 实 心 粘 土 砖 生 产 企 业 超 出 核 定 产 量 生 产 实 心 粘 土 砖 ; 在 66 框 架 结 构 填 充 使 用 实 心 粘 土 砖 ; 未 按 照 规 定 及 时 足 额 缴 纳 专 项 基 金 ; 建 设 单 位 在 禁 止 使 用 粘 土 砖 的 区 域 使 用 实 心 粘 土 砖 的 处 罚 67 工 程 设 计 单 位 未 按 照 国 家 省 发 展 散 装 水 泥 预 拌 混 凝 土 和 预 拌 砂 浆 的 有 关 要 求 标 准 进 行 设 计, 未 在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中 明 确 散 装 水 泥 预 拌 混 凝 土 和 预 拌 砂 浆 的 品 种 数 量 以 及 性 能 指 标 ; 应 当 使 用 散 装 水 泥 预 拌 混 凝 土 和 预 拌 砂 浆 的 建 设 和 施 工 单 位, 未 按 照 使 用 散 装 水 泥 预 拌 混 凝 土 和 预 拌 砂 浆 的 要 求 编 制 工 程 概 算 和 预 算 ; 实 行 招 投 标 的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招 标 人 或 者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未 将 使 用 散 装 水 泥 预 拌 混 凝 土 和 预 拌 砂 浆 项 目 列 入 招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未 将 使 用 散 装 水 泥 预 拌 混 凝 土 和 预 拌 砂 浆 费 用 列 入 投 标 造 价 的 处 罚 68 工 程 监 理 机 构 和 工 程 监 理 人 员 发 现 应 使 用 而 未 使 用 散 装 水 泥 预 拌 混 凝 土 和 预 拌 砂 浆, 未 予 以 制 止 的 处 罚 69 建 设 单 位 现 场 搅 拌 混 凝 土 砂 浆 或 者 使 用 袋 装 水 泥 的 处 罚 70 水 泥 生 产 企 业 新 建 扩 建 或 者 改 建 水 泥 生 产 项 目, 未 按 照 规 定 的 标 准 进 行 设 计 和 同 步 建 设 的 处 71 水 泥 预 拌 混 凝 土 和 预 拌 砂 浆 的 生 产 运 输 罚 中 转 单 位 以 及 工 程 建 设 和 施 工 单 位, 未 配 置 散 装 水 泥 预 拌 混 凝 土 和 预 拌 砂 浆 相 应 设 施 设 备 的 处 罚 -4-

72 预 拌 混 凝 土 生 产 企 业 和 大 型 预 制 构 件 生 产 企 业 未 在 重 点 建 设 工 程 和 建 筑 物 结 构 工 程 使 用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类 型 和 品 种 的 水 泥 的 处 罚 73 水 泥 生 产 企 业 未 缴 纳 专 项 资 金 或 者 建 设 单 位 在 办 理 施 工 许 可 证 前 未 预 缴 专 项 资 金 的 处 罚 74 水 泥 生 产 企 业 应 当 使 用 散 装 水 泥 的 建 设 单 位 预 拌 混 凝 土 和 预 拌 砂 浆 生 产 企 业 水 泥 制 品 企 业, 拒 绝 检 查 核 实 或 者 不 提 供 相 关 票 据 和 资 料 的 处 罚 75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未 按 规 定 开 展 安 管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考 核, 未 按 规 定 如 实 将 考 核 情 况 记 入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档 案 的 处 罚 76 安 管 人 员 未 按 规 定 办 理 证 书 变 更 的 处 罚 77 未 按 规 定 设 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 未 按 规 定 配 备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时 未 安 排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现 场 监 督 的 ; 安 管 人 员 未 取 得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78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未 格 按 证 规 书 定 的 履 处 行 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职 责 的 处 罚 79 主 要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按 规 定 履 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职 责 的 处 罚 80 安 管 人 员 涂 改 倒 卖 出 租 出 借 或 者 以 其 他 形 式 非 法 转 让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的 处 罚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确 定 后, 在 办 理 安 全 监 督 手 续 前, 建 设 单 位 未 将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一 次 性 划 拨 到 中 标 81 施 工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专 项 资 金 账 户 ; 建 设 单 位 在 办 理 施 工 许 可 证 或 者 开 工 报 告 时 未 一 次 性 支 付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费 的 处 罚 -5-

82 施 工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对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的 安 全 施 工 负 责, 一 名 项 目 负 责 人 同 时 承 担 两 项 及 以 上 工 程 项 目 的 施 工 管 理 工 作 ; 施 工 现 场 未 设 置 门 卫 室 灯 箱 式 安 全 门 及 标 识, 施 工 单 位 未 对 所 承 建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主 体 工 程 实 施 密 目 网 全 封 闭 施 工 ; 使 用 无 证 人 员 上 岗 作 业 ; 安 全 生 产 内 业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 未 按 照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组 织 施 工, 施 工 现 场 的 安 全 生 产 不 符 合 要 求 ; 土 方 开 挖 工 程 采 用 掏 洞 式 施 工 方 法 ; 室 内 防 水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等 易 产 生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或 者 焊 接 明 火 作 业 未 加 强 通 风, 无 专 人 负 责 看 护 管 理 ; 施 工 外 加 试 剂 等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未 分 类 存 放, 无 专 人 管 理 ; 未 对 城 市 规 划 区 内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进 行 封 闭 式 管 理, 封 闭 未 连 续 完 好 有 效 ; 施 工 现 场 宿 舍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处 罚 83 监 理 单 位 未 设 置 专 职 或 者 兼 职 安 全 监 理 工 程 师 ; 未 建 立 安 全 监 督 检 查 记 录 的 处 罚 施 工 起 重 机 械 和 整 体 提 升 脚 手 架 模 板 等 自 升 式 架 设 设 施 安 装 拆 卸 单 位 未 编 制 拆 装 方 案 制 84 定 安 全 施 工 措 施 ; 未 由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现 场 监 督 未 出 具 自 检 合 格 证 明 或 者 出 具 虚 假 证 明 ; 未 向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安 全 使 用 说 明, 办 理 移 交 手 续 的 处 罚 85 建 设 单 位 对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工 程 监 理 等 单 位 提 出 不 符 合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和 强 制 性 标 准 规 定 的 要 求 ;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压 缩 合 同 约 定 的 工 期 ; 拆 除 工 程 发 包 给 不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等 级 的 施 工 勘 察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未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工 单 程 位 建 的 设 处 强 罚 制 性 标 准 进 行 勘 察 设 计 ; 采 用 新 结 构 86 新 材 料 新 工 艺 的 建 设 工 程 和 特 殊 结 构 的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单 位 未 在 设 计 中 提 出 保 障 施 工 作 业 人 员 安 全 和 预 防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的 措 施 建 议 的 处 罚 87 出 租 单 位 出 租 未 经 安 全 性 能 检 测 或 者 经 检 测 不 合 格 的 机 械 设 备 和 施 工 机 具 及 配 件 的 处 罚 88 为 建 设 工 程 提 供 机 械 设 备 和 配 件 的 单 位, 未 按 照 安 全 施 工 的 要 求 配 备 齐 全 有 效 的 保 险 限 位 等 安 全 设 施 和 装 置 的 处 罚 89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未 执 行 法 律 法 规 和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的 处 罚 -6-

90 91 监 理 单 位 未 对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中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或 者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进 行 审 查 ; 发 现 安 全 事 故 隐 患 未 及 时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整 改 或 者 暂 时 停 止 施 工 的 ; 施 工 单 位 拒 不 整 改 或 者 不 停 止 施 工, 未 及 时 向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 未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实 施 监 理 的 处 罚 施 工 单 位 未 设 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配 备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或 者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时 无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现 场 监 督 ; 施 工 单 位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作 业 人 员 或 者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未 经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或 者 经 考 核 不 合 格 即 从 事 相 关 工 作 ; 未 在 施 工 现 场 的 危 险 部 位 设 置 明 显 的 安 全 警 示 标 志, 或 者 未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在 施 工 现 场 设 置 消 防 通 道 消 防 水 源 配 备 消 防 设 施 和 灭 火 器 材 ; 未 向 作 业 人 员 提 供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和 安 全 防 护 服 装 的 ; 未 按 照 规 定 在 施 工 起 重 机 械 和 整 体 提 升 脚 手 架 模 板 等 自 升 式 架 设 设 施 验 收 合 格 后 登 记 ; 使 用 国 家 明 令 淘 汰 禁 止 使 用 的 危 及 施 工 安 全 的 工 艺 设 备 材 料 的 处 罚 92 施 工 单 位 挪 用 列 入 建 设 工 程 概 算 的 安 全 生 产 作 业 环 境 及 安 全 施 工 措 施 所 需 费 用 的 处 罚 施 工 单 位 施 工 前 未 对 有 关 安 全 施 工 的 技 术 要 求 作 出 详 细 说 明 ; 未 根 据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和 周 围 环 境 及 季 节 气 候 的 变 化, 在 施 工 现 场 采 取 相 应 的 安 全 施 工 措 施, 或 者 在 城 市 市 区 内 的 建 设 工 程 的 93 施 工 现 场 未 实 行 封 闭 围 挡 ; 在 尚 未 竣 工 的 建 筑 物 内 设 置 员 工 集 体 宿 舍 ;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搭 建 的 建 筑 物 不 符 合 安 全 使 用 要 求 ; 未 对 因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可 能 造 成 损 害 的 毗 邻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和 地 下 管 线 等 采 取 专 项 防 护 措 施 的 处 罚 施 工 单 位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机 械 设 备 施 工 机 具 及 配 件 在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前 未 经 查 验 或 者 查 验 不 合 格 即 投 入 使 用 ; 使 用 未 经 验 收 或 者 验 收 不 合 格 的 施 工 起 重 机 械 和 整 体 提 升 脚 手 架 模 板 等 自 升 94 式 架 设 设 施 ; 委 托 不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单 位 承 担 施 工 现 场 安 装 拆 卸 施 工 起 重 机 械 和 整 体 提 升 脚 手 架 模 板 等 自 升 式 架 设 设 施 ; 在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中 未 编 制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方 案 或 者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的 处 罚 95 施 工 单 位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履 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职 责 的 处 罚 96 施 工 单 位 取 得 资 质 证 书 后, 降 低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的 处 罚 -7-

97 建 设 单 位 未 提 供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作 业 环 境 及 安 全 施 工 措 施 所 需 费 用 ; 未 将 保 证 安 全 施 工 的 措 施 或 者 拆 除 工 程 的 有 关 资 料 报 送 有 关 部 门 备 案 的 处 罚 98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中 偷 工 减 料 的, 使 用 不 合 格 的 建 筑 材 料 建 筑 构 配 件 和 设 备 ; 不 按 照 工 程 设 计 图 纸 或 者 施 工 技 术 标 准 施 工 的 处 罚 99 责 任 单 位 对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隐 患 拒 不 处 理 ; 监 理 单 位 未 向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报 告 责 任 单 位 对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隐 患 拒 不 处 理 的 处 罚 100 施 工 单 位 未 对 建 筑 材 料 建 筑 构 配 件 设 备 和 商 品 混 凝 土 进 行 检 验, 或 者 未 对 涉 及 结 构 安 全 的 试 块 试 件 以 及 有 关 材 料 取 样 检 测 的 处 罚 建 设 单 位 使 承 包 方 以 低 于 成 本 的 价 格 竞 标 ; 意 压 缩 合 理 工 期 ; 明 示 或 者 暗 示 设 计 单 位 或 者 施 工 单 位 违 反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降 低 工 程 质 量 ;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未 经 审 查 或 者 审 查 不 合 格, 擅 101 自 施 工 ; 建 设 项 目 必 须 实 行 工 程 监 理 而 未 实 行 工 程 监 理 ; 未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办 理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手 续 ; 明 示 或 者 暗 示 施 工 单 位 使 用 不 合 格 的 建 筑 材 料 建 筑 构 配 件 和 设 备 ; 未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将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有 关 认 可 文 件 或 者 准 许 使 用 文 件 报 送 备 案 的 处 罚 102 施 工 单 位 未 按 照 民 用 建 筑 节 能 强 制 性 标 准 进 行 施 工 的 处 罚 103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未 按 照 民 用 建 筑 节 能 强 制 性 标 准 实 施 监 理 ; 墙 体 屋 面 的 保 温 工 程 施 工 时, 监 理 单 位 未 采 取 旁 站 巡 视 和 平 行 检 验 等 形 式 实 施 监 理 的 处 罚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单 位 未 依 据 国 家 和 省 有 关 标 准 规 定 进 行 检 测, 出 具 的 检 测 数 据 和 结 论 不 真 104 实 不 准 确 ; 对 经 检 测 不 合 格 的 检 测 项 目 未 立 即 通 知 委 托 检 测 的 单 位, 同 时 报 告 建 设 工 程 所 在 地 的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的 处 罚 105 涉 及 建 筑 主 体 或 者 承 重 结 构 变 动 的 装 修 工 程, 没 有 设 计 方 案 擅 自 施 工 的 处 罚 106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与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施 工 单 位 串 通, 弄 虚 作 假 降 低 工 程 质 量 ; 将 不 合 格 的 建 设 工 程 建 筑 材 料 建 筑 构 配 件 和 设 备 按 照 合 格 签 字 的 处 罚 107 建 设 单 位 未 组 织 竣 工 验 收 验 收 不 合 格 擅 自 交 付 使 用 以 及 对 不 合 格 的 建 设 工 程 按 照 合 格 工 程 验 收 -8- 的 处 罚

108 监 理 单 位 未 对 地 基 基 础 主 体 结 构 的 关 键 部 位 和 关 键 工 序 的 施 工 阶 段 实 行 全 过 程 无 间 断 旁 站 监 理 未 留 存 影 像 资 料 的 处 罚 109 建 设 单 位 未 按 照 规 划 设 计 对 住 宅 小 区 附 属 设 施 组 织 竣 工 验 收 ; 验 收 时 未 邀 请 业 主 代 表 参 加 并 未 由 业 主 代 表 签 署 验 收 意 见 的 处 罚 招 标 人 对 必 须 进 行 招 标 的 项 目 不 招 标, 将 必 须 进 行 招 标 的 项 目 化 整 为 零 或 者 以 其 他 任 何 方 式 规 110 避 招 标 ; 以 不 合 理 的 条 件 限 制 或 者 排 斥 潜 在 投 标 人 的, 对 潜 在 投 标 人 实 行 歧 视 待 遇 的, 强 制 要 求 投 标 人 组 成 联 合 体 共 同 投 标 的, 或 者 限 制 投 标 人 之 间 竞 争 的 处 罚 111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泄 露 应 当 保 密 的 与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有 关 的 情 况 和 资 料 的, 或 者 与 招 标 人 投 标 人 串 通 损 害 国 家 利 益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或 者 他 人 合 法 权 益 的 处 罚 招 标 人 依 法 应 当 公 开 招 标 而 采 用 邀 请 招 标 ; 招 标 文 件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的 发 售 澄 清 修 改 的 时 112 限, 或 者 确 定 的 提 交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投 标 文 件 的 时 限 不 符 合 招 标 投 标 法 和 相 关 规 定 ; 接 受 未 通 过 资 格 预 审 的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参 加 投 标 ; 接 受 应 当 拒 收 的 投 标 文 件 的 处 罚 113 招 标 人 以 不 合 理 的 条 件 限 制 或 者 排 斥 潜 在 投 标 人, 对 潜 在 投 标 人 实 行 歧 视 待 遇, 强 制 要 求 投 标 人 组 成 联 合 体 共 同 投 标, 限 制 投 标 人 之 间 竞 争 的 的 处 罚 114 依 法 必 须 进 行 招 标 的 项 目 的 招 标 人 向 他 人 透 露 已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的 名 称 数 量 或 者 可 能 影 响 公 平 竞 争 的 有 关 招 标 投 标 的 其 他 情 况 ; 泄 露 标 底 的 处 罚 115 招 标 人 超 过 规 定 的 比 例 收 取 投 标 保 证 金 履 约 保 证 金 或 者 不 按 照 规 定 退 还 投 标 保 证 金 及 银 行 同 期 存 款 利 息 的 处 罚 116 投 标 人 相 互 串 通 投 标 或 者 与 招 标 人 串 通 投 标 ; 投 标 人 以 向 招 标 人 或 者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行 贿 的 手 段 谋 取 中 标 的 处 罚 117 投 标 人 以 他 人 名 义 投 标 或 者 以 其 他 方 式 弄 虚 作 假, 骗 取 中 标 的 处 罚 118 依 法 必 须 进 行 招 标 的 项 目 的 招 标 人 不 按 照 规 定 组 建 评 标 委 员 会, 或 者 确 定 更 换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违 反 规 定 的 处 罚 -9-

119 120 121 122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收 受 投 标 人 的 财 物 或 者 其 他 好 处 ;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或 者 参 加 评 标 的 有 关 工 作 人 员 向 他 人 透 露 对 投 标 文 件 的 评 审 和 比 较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推 荐 以 及 与 评 标 有 关 的 其 他 情 况 的 处 依 法 必 须 进 行 招 标 的 项 目 的 招 标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罚 不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 不 按 照 规 定 确 定 中 标 人 ;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后 无 正 当 理 由 改 变 中 标 结 果 ;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与 中 标 人 订 立 合 同 ; 在 订 立 合 同 时 向 中 标 人 提 出 附 加 条 件 的 处 罚 依 法 必 须 进 行 招 标 的 项 目 招 标 人 违 反 规 定, 与 投 标 人 就 投 标 价 格 投 标 方 案 等 实 质 性 内 容 进 行 谈 判 的 处 罚 招 标 人 在 评 标 委 员 会 依 法 推 荐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以 外 确 定 中 标 人 ; 依 法 必 须 进 行 招 标 的 项 目 在 所 有 投 标 被 评 标 委 员 会 否 决 后 自 行 确 定 中 标 人 的 处 罚 123 取 得 招 标 职 业 资 格 的 专 业 人 员 违 反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招 标 业 务 的 处 罚 124 对 未 按 要 求 向 城 镇 排 水 设 施 排 放 污 水 行 为 的 处 罚 125 排 水 户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等 其 他 事 项 变 更, 未 按 规 定 及 时 向 城 镇 排 水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办 理 变 更 的 126 排 水 户 未 取 得 污 水 排 入 排 水 管 网 许 处 可 罚 证 向 城 镇 排 水 设 施 排 放 污 水 的 处 罚 127 128 城 镇 排 水 与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覆 盖 范 围 内 排 水 单 位 和 个 人, 未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将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排 水 设 施, 或 者 在 雨 水 污 水 分 流 地 区 将 污 水 排 入 雨 水 管 网 的 处 罚 在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水 源 安 全 行 为 ; 在 输 配 水 管 网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供 水 安 全 行 为 ; 在 供 水 管 网 覆 盖 范 围 内 凿 井 取 水 ; 妨 碍 供 水 设 施 管 理 维 修 ; 公 民 法 人 和 其 他 组 织 擅 自 给 他 人 停 水 ; 供 水 企 业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不 供 水 ; 处 供 水 企 业 供 水 水 质 达 不 到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规 定 ; 供 水 管 网 以 及 室 内 外 漏 水 不 及 时 抢 修, 建 设 施 工 用 水 未 经 批 准, 供 水 企 业 未 按 照 分 表 计 量 收 费 ; 私 自 拆 装 移 动 水 表 的, 生 活 用 水 水 表 ; 使 用 不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供 水 设 备 材 料 ; 利 用 供 水 管 道 代 替 避 雷 装 置 或 者 接 地 导 线 的 处 罚 129 对 供 水 企 业 未 获 得 特 许 经 营 许 可 供 水 未 通 过 中 期 评 估 的 处 罚 130 供 水 企 业 隐 瞒 缓 报 谎 报 供 水 突 发 事 件 或 者 供 水 信 息 的 处 罚 -10-

二 次 供 水 设 施 ( 含 二 次 供 水 泵 房 ) 与 锅 炉 房 住 宅 楼 混 建 在 一 起 ; 加 压 供 水 管 道 与 自 然 压 力 管 道 相 连 接 ; 贮 水 池 ( 箱 ) 溢 流 管 与 市 政 下 水 设 施 直 接 连 通 ; 锅 炉 消 防 用 水 管 道 与 二 次 供 水 管 131 道 相 连 接 或 者 共 用 一 个 贮 水 池 ( 箱 ); 供 水 单 位 二 次 供 水 泵 房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 供 水 单 位 达 不 到 全 日 制 供 水 ; 供 水 单 位 未 按 照 规 定 对 各 类 储 水 设 施 进 行 清 洗 消 毒 的 处 罚 发 现 危 及 水 质 安 全 情 况 未 及 时 采 取 防 范 措 施 或 者 未 及 时 报 告 ; 城 市 供 水 单 位 未 制 定 城 市 供 水 突 132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 未 经 批 准 擅 自 开 栓 供 水 ; 其 他 影 响 供 水 安 全 行 为 的 处 罚 在 地 表 水 源 地 下 水 源 一 级 保 护 区 内 捕 捞 游 泳 放 牧 停 靠 车 辆 ; 排 放 污 水 清 洗 车 辆 洗 133 涤 衣 物 和 其 他 器 具 ; 修 建 禽 畜 饲 养 场 ; 修 建 渗 水 厕 所 渗 水 坑 污 水 窖 等 ; 其 他 可 能 污 染 地 表 地 下 水 源 行 为 的 处 罚 134 在 雨 水 污 水 分 流 地 区, 建 设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将 雨 水 管 网 污 水 管 网 相 互 混 接 的 处 罚 因 城 镇 排 水 设 施 维 护 或 者 检 修 可 能 对 排 水 造 成 影 响 或 者 严 重 影 响, 城 镇 排 水 设 施 维 护 运 营 单 位 135 未 提 前 通 知 相 关 排 水 户 ; 未 事 先 向 城 镇 排 水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采 取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 未 按 照 防 汛 要 求 对 城 镇 排 水 设 施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维 护 清 疏, 影 响 汛 期 排 水 畅 通 的 处 罚 136 对 排 水 户 拒 不 接 受 水 质 水 量 监 测 或 者 妨 碍 阻 挠 城 镇 排 水 主 管 部 门 依 法 监 督 检 查 的 处 罚 137 对 从 事 危 及 城 镇 排 水 设 施 安 全 的 活 动 的 处 罚 排 水 户 因 发 生 事 故 或 者 其 他 突 发 事 件, 排 放 的 污 水 可 能 危 及 城 镇 排 水 与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安 全 运 138 行, 没 有 立 即 停 止 排 放, 未 采 取 措 施 消 除 危 害, 或 者 并 未 按 规 定 及 时 向 城 镇 排 水 主 管 部 门 等 有 139 对 排 水 户 以 欺 骗 贿 赂 关 等 部 不 门 正 报 当 告 手 的 段 处 取 罚 得 排 水 许 可 行 为 的 处 罚 -11-

140 排 水 工 程 项 目 未 经 审 批 擅 自 施 工 及 接 头 入 网 ; 排 水 工 程 未 经 验 收 或 经 验 收 不 合 格 及 不 交 付 竣 工 资 料 ; 未 履 行 排 水 设 施 管 理 责 任 ; 圈 占 堵 塞 覆 盖 拆 除 损 坏 排 水 设 施 ; 倾 倒 垃 圾 残 土 等 废 弃 物 或 排 放 易 燃 易 爆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 爆 破 放 牧 养 鱼 抽 水 截 流 或 挖 坑 取 土 滥 垦 滥 种 乱 堆 乱 放 明 火 作 业 修 建 建 筑 物 及 构 筑 物 ; 植 树 埋 设 各 种 线 杆 ; 拒 不 拆 除 排 水 设 施 占 压 物 ;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需 要 临 时 向 排 水 管 网 排 放 地 下 水 或 施 工 废 水 时, 因 沉 淀 物 造 成 排 水 管 网 堵 塞 不 畅 ; 排 水 者 改 变 或 原 建 筑 物 改 变 用 途 及 水 质 水 量 发 生 变 化, 未 重 新 办 理 排 水 许 可 证 ; 因 使 有 毒 或 含 易 燃 易 爆 等 物 质 的 污 水 进 入 城 市 排 水 设 施 时, 排 水 者 未 立 即 报 告 排 水 设 施 管 理 机 构 并 未 与 其 共 同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 未 按 国 家 和 省 规 定 的 标 准 向 城 市 排 水 管 理 机 构 缴 纳 污 水 处 理 费 的 处 罚 141 对 不 按 照 规 定 申 报 用 水 量 的 处 罚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维 护 运 营 单 位 未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检 测 进 出 水 水 质 ; 未 报 送 污 水 处 理 水 质 和 142 水 量 主 要 污 染 物 削 减 量 等 信 息 和 生 产 运 营 成 本 等 信 息 ;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维 护 运 营 单 位 擅 自 停 运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未 按 照 规 定 事 先 报 告 或 者 采 取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的 处 罚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维 护 运 营 单 位 或 者 污 泥 处 理 处 置 单 位 对 产 生 的 污 泥 以 及 处 理 处 置 后 的 污 泥 的 143 去 向 用 途 用 量 等 未 进 行 跟 踪 记 录 ; 处 理 处 置 后 的 污 泥 不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 擅 自 倾 倒 堆 放 丢 弃 遗 撒 污 泥 的 处 罚 144 未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履 行 日 常 巡 查 维 修 和 养 护 责 任, 保 障 设 施 安 全 运 行 ; 未 及 时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组 织 事 故 抢 修 ; 因 巡 查 维 护 不 到 位, 导 致 窨 井 盖 丢 失 损 毁, 造 成 人 员 伤 亡 和 财 产 损 失 145 从 事 危 及 城 镇 排 水 与 污 水 的 处 理 罚 设 施 安 全 的 活 动 的 处 罚 146 有 关 单 位 未 与 施 工 单 位 设 施 维 护 运 营 单 位 等 共 同 制 定 设 施 保 护 方 案, 并 采 取 相 应 的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的 的 处 罚 147 擅 自 拆 除 改 动 城 镇 排 水 与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处 罚 148 对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的 注 册 执 业 和 继 续 教 育 的 行 政 监 督 检 查 -12-

149 对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企 业 从 事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业 务 的 活 动 的 行 政 监 督 检 查 150 聘 用 单 位 为 申 请 注 册 为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的 申 请 人 提 供 虚 假 注 册 材 料 的 处 罚 151 以 欺 骗 贿 赂 等 不 正 当 手 段 取 得 造 价 工 程 师 注 册 的 处 罚 152 未 经 注 册 而 以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的 名 义 从 事 工 程 造 价 活 动 的 处 罚 153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未 办 理 变 更 注 册 而 继 续 执 业 的 处 罚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不 履 行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义 务 ; 在 执 业 过 程 中, 索 贿 受 贿 或 者 谋 取 合 同 约 定 费 用 外 的 其 他 利 益 ; 在 执 业 过 程 中 实 施 商 业 贿 赂 ; 签 署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的 工 程 造 价 成 果 154 文 件 ; 以 个 人 名 义 承 接 工 程 造 价 业 务 ; 允 许 他 人 以 自 己 名 义 从 事 工 程 造 价 业 务 ; 同 时 在 两 个 或 者 两 个 以 上 单 位 执 业 ; 涂 改 倒 卖 出 租 出 借 或 者 以 其 他 形 式 非 法 转 让 注 册 证 书 或 者 执 业 印 章 ; 有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禁 止 的 其 他 行 为 的 处 罚 155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或 者 其 聘 用 单 位 未 按 照 要 求 提 供 造 价 工 程 师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的 处 罚 156 隐 瞒 有 关 情 况 或 者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申 请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企 业 资 质 的 处 罚 157 以 欺 骗 贿 赂 等 不 正 当 手 段 取 得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企 业 资 质 的 处 罚 158 未 取 得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企 业 资 质 从 事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活 动 或 者 超 越 资 质 等 级 承 接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业 务 159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企 业 的 名 称 住 所 组 织 形 式 的 处 法 罚 定 代 表 人 技 术 负 责 人 注 册 资 本 等 事 项 发 生 变 更, 自 变 更 确 立 之 日 起 30 日 内, 未 到 资 质 许 可 机 关 办 理 资 质 证 书 变 更 手 续 的 处 罚 160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企 业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或 跨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承 接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业 务, 自 领 取 分 支 机 构 营 业 执 照 或 承 接 业 务 之 日 起 30 日 内 未 到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的 处 罚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企 业 涂 改 倒 卖 出 租 出 借 资 质 证 书, 或 者 以 其 他 形 式 非 法 转 让 资 质 证 书 ; 超 161 越 资 质 等 级 业 务 范 围 承 接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业 务 ; 同 时 接 受 招 标 人 和 投 标 人 或 两 个 以 上 投 标 人 对 同 一 工 程 项 目 的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业 务 ; 以 给 予 回 扣 恶 意 压 低 收 费 等 方 式 进 行 不 正 当 竞 争 ; 转 包 承 接 的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业 务 ; 有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的 其 他 行 为 的 处 罚 162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企 业 在 建 筑 工 程 计 价 活 动 中, 出 具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的 工 程 造 价 成 果 文 件 的 -13- 处 罚

163 建 设 工 程 竣 工 结 算 未 以 施 工 合 同 约 定 的 工 程 造 价 为 基 础 未 结 合 合 同 约 定 的 调 整 内 容 进 行 编 制 164 招 标 工 程 或 者 非 招 标 工 程, 承 发 包 双 方 在 施 工 的 合 处 同 罚 中 未 依 法 约 定 工 程 造 价, 未 明 确 有 关 工 程 造 价 调 整 内 容, 未 报 相 应 的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的 处 罚 发 包 方 未 实 行 预 付 工 程 款 和 支 付 工 程 进 度 款 制 度, 垫 款 施 工 ; 未 在 施 工 合 同 约 定 的 开 工 之 日 起 165 15 日 内, 向 承 包 方 支 付 不 少 于 施 工 合 同 约 定 的 工 程 造 价 25% 的 预 付 工 程 款 ; 未 在 工 程 开 工 后 按 照 施 工 合 同 的 约 定, 向 承 包 方 支 付 工 程 进 度 款, 未 按 照 比 例 冲 销 预 付 工 程 款 的 处 罚 166 投 标 人 对 招 标 人 公 布 的 招 标 控 制 价 异 议 申 诉 的 受 理 及 复 核 167 承 发 包 双 方 未 能 共 同 认 定 的 竣 工 结 算 文 件 或 者 在 竣 工 结 算 中 发 生 纠 纷 的 调 解 168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双 方 在 履 行 合 同 过 程 中 发 生 工 程 价 款 争 议 的 调 解 169 建 设 单 位 在 城 镇 保 障 性 安 居 工 程 建 设 中, 擅 自 降 低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未 按 照 规 定 设 置 保 障 性 安 居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永 久 性 责 任 标 牌 的 处 罚 170 污 水 处 理 费 的 行 政 征 收 171 特 种 设 备 安 装 改 造 修 理 的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前 未 书 面 告 知 负 责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的 部 门 即 行 施 工 ; 在 验 收 后 三 十 日 内 未 将 相 关 技 术 资 料 和 文 件 移 交 特 种 设 备 使 用 单 位 的 处 罚 172 工 程 建 设 监 理 企 业 丙 级 及 事 务 所 资 质 认 定 施 工 单 位 未 对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的 墙 体 材 料 保 温 材 料 门 窗 采 暖 制 冷 系 统 和 照 明 设 备 进 行 查 173 验 ; 使 用 不 符 合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要 求 的 墙 体 材 料 保 温 材 料 门 窗 采 暖 制 冷 系 统 和 照 明 设 备 ; 使 用 列 入 禁 止 使 用 目 录 的 技 术 工 艺 材 料 和 设 备 的 处 罚 174 责 任 单 位 对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隐 患 拒 不 处 理, 监 理 单 位 未 向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报 告 的 处 罚 175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与 被 监 理 工 程 的 施 工 承 包 单 位 以 及 建 筑 材 料 建 筑 构 配 件 和 设 备 供 应 单 位 有 隶 属 关 系 或 者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承 担 该 项 建 设 工 程 的 监 理 业 务 的 的 处 罚 176 施 工 单 位 不 履 行 保 修 义 务 或 者 拖 延 履 行 保 修 义 务 的 处 罚 177 施 工 单 位 违 反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的 处 罚 -14-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和 市 政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的 起 重 机 械 操 作 人 员 安 装 和 拆 卸 人 员 管 理 人 员 指 挥 和 178 司 索 人 员 以 及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操 作 人 员 等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未 经 省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考 核 合 格, 未 取 得 建 筑 施 工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资 格 证 书 上 岗 的 处 罚 179 承 包 单 位 将 承 包 的 工 程 转 包 或 者 违 法 分 包 的 的 处 罚 180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未 按 照 规 定 要 求 提 供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的 处 罚 181 将 未 经 验 收 的 房 屋 交 付 使 用 的 处 罚 182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转 让 工 程 监 理 业 务 的 处 罚 委 托 方 未 取 得 相 应 资 质 的 检 测 机 构 进 行 检 测 ; 明 示 或 暗 示 检 测 机 构 出 具 虚 假 检 测 报 告, 篡 改 或 183 伪 造 检 测 报 告 ; 弄 虚 作 假 送 检 试 样 的 处 罚 184 销 售 充 装 单 位 擅 自 为 非 自 有 气 瓶 充 装 瓶 装 燃 气 的 处 罚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其 他 单 位 未 按 照 供 热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的 供 热 方 案 进 行 建 设 ; 未 经 验 收 或 者 验 收 不 合 185 格 的 供 热 工 程 投 入 使 用 ; 擅 自 采 购 安 装 供 热 计 量 装 置 和 室 温 调 控 装 置 ; 工 程 施 工 单 位 因 施 工 造 成 供 热 设 施 损 坏 的 处 罚 未 按 照 供 热 专 项 规 划 确 定 的 管 网 布 局 和 供 热 方 案, 擅 自 为 建 设 单 位 接 入 供 热 管 网 ; 擅 自 拆 除 迁 移 改 建 变 卖 热 源 设 施 ; 未 取 得 供 热 许 可 证 擅 自 从 事 供 热 经 营 ; 拒 不 与 用 户 签 订 合 同 186 的 ; 供 热 设 施 超 负 荷 运 行 ; 停 热 8 小 时 以 上 未 及 时 通 知 用 户 ; 分 散 锅 炉 间 歇 式 供 热 运 行 时 间 少 于 16 小 时 ; 应 当 按 照 推 迟 供 热 或 者 提 前 停 热 日 数 退 还 用 户 热 费 ; 截 留 倒 卖 或 者 转 售 热 能 的, 或 者 以 节 能 减 排 低 温 长 供 等 为 由 降 低 供 热 温 度 ; 未 对 居 民 室 内 供 热 设 施 进 行 维 修 养 护 清 连 接 或 者 隔 断 供 热 设 施 ; 改 动 供 热 设 施 洗, 影 除 响 锈 供 的 热 处 质 罚 量 ; 安 装 热 水 循 环 装 置 或 者 放 水 装 置 ; 改 187 变 热 用 途 ; 改 动 热 计 量 及 温 控 设 施 ; 改 变 供 热 采 暖 方 式 ; 盗 用 供 热 系 统 热 水 的 处 罚 城 市 供 热 设 施 地 面 及 地 下 安 全 保 护 范 围 内 修 建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 挖 坑 掘 土 植 树 打 桩 ; 爆 188 破 作 业 ; 堆 放 垃 圾 杂 物 等 ; 其 他 影 响 供 热 设 施 安 全 的 行 为 ; 未 经 热 源 单 位 或 者 供 热 单 位 同 意, 擅 自 改 变 拆 卸 或 者 移 动 共 用 的 供 热 管 网 和 标 志 井 盖 阀 门 仪 表 等 设 施 的 处 罚 -15-

进 行 爆 破 取 土 等 作 业 或 者 动 用 明 火 ; 倾 倒 排 放 腐 蚀 性 物 质 ; 放 置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或 者 种 植 深 189 根 植 物 ; 未 与 燃 气 经 营 者 共 同 制 定 燃 气 设 施 保 护 方 案, 采 取 相 应 的 安 全 保 护 措 施, 从 事 敷 设 管 道 打 桩 顶 进 挖 掘 钻 探 等 可 能 影 响 燃 气 设 施 安 全 活 动 的 处 罚 未 取 得 燃 气 经 营 许 可 证 从 事 燃 气 经 营 活 动 ; 燃 气 经 营 者 不 按 照 燃 气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规 定 从 事 燃 气 190 经 营 活 动 的 处 罚 燃 气 经 营 者 拒 绝 向 市 政 燃 气 管 网 覆 盖 范 围 内 符 合 用 气 条 件 的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供 气 ; 卖 抵 押 出 租 出 借 转 让 涂 改 燃 气 经 营 许 可 证 ; 未 履 行 必 要 告 知 义 务 擅 自 停 止 供 气 调 整 供 气 量, 或 191 者 未 经 审 批 擅 自 停 业 或 者 歇 业 ; 向 未 取 得 燃 气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提 供 用 于 经 营 的 燃 气 ; 在 不 具 备 安 全 条 件 的 场 所 储 存 燃 气 ; 要 求 燃 气 用 户 购 买 其 指 定 的 产 品 或 者 接 受 其 提 供 的 服 务 ; 未 向 燃 气 用 户 持 续 稳 定 安 全 供 应 符 合 国 家 质 量 标 准 的 燃 气, 或 者 未 对 燃 气 用 户 的 燃 气 燃 气 经 营 者 未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工 程 建 设 设 施 标 定 准 期 和 进 安 行 全 安 生 全 产 检 管 查 理 的 的 处 规 罚 定, 设 置 燃 气 设 施 防 腐 绝 缘 192 防 雷 降 压 隔 离 等 保 护 装 置 和 安 全 警 示 标 志 ; 未 定 期 进 行 巡 查 检 测 维 修 和 维 护 ; 未 采 取 措 施 及 时 消 除 燃 气 安 全 事 故 隐 患 的 处 罚 燃 气 用 户 及 相 关 单 位 和 个 人 擅 自 操 作 公 用 燃 气 阀 门 ; 将 燃 气 管 道 作 为 负 重 支 架 或 者 接 地 引 线 ; 安 装 使 用 不 符 合 气 源 要 求 的 燃 气 燃 烧 器 具 ; 擅 自 安 装 改 装 拆 除 户 内 燃 气 设 施 和 燃 气 计 量 193 装 置 ; 在 不 具 备 安 全 条 件 的 场 所 使 用 储 存 燃 气 ; 改 变 燃 气 用 途 或 者 转 供 燃 气 ; 未 设 立 售 后 服 务 站 点 或 者 未 配 备 经 考 核 合 格 的 燃 气 燃 烧 器 具 安 装 维 修 人 员 ; 燃 气 燃 烧 器 具 的 安 装 维 修 不 194 侵 占 毁 损 擅 自 拆 除 符 移 合 动 国 燃 家 气 有 设 关 施 标 或 准 者 的 擅 处 自 罚 改 动 市 政 燃 气 设 施 的 处 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范 围 内 有 地 下 燃 气 管 线 等 重 要 燃 气 设 施, 建 设 单 位 未 会 同 施 工 单 位 与 管 道 燃 气 经 195 营 者 共 同 制 定 燃 气 设 施 保 护 方 案, 或 者 建 设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未 采 取 相 应 的 安 全 保 护 措 施 的 处 罚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