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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日 照 市 市 级 行 政 审 批 中 介 服 务 收 费 项 目 清 单 序 号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前 置 服 务 收 费 项 目 前 置 服 务 收 费 项 目 设 定 依 据 前 置 服 务 收 费 项 目 实 施 机 前 置 服 务 项 目 收 费 依 据 及 标 准 前 置 服 务 收 费 项 目 办 理 时 限 备 注 一 市 发 改 委 1 权 限 内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1) 编 制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1. 国 务 院 关 于 投 资 体 制 改 革 的 决 定 (2004 年 7 月 国 发 2004 20 号 ) 2. 政 府 核 准 投 资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2014 年 5 月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员 会 令 第 11 号 ) 3. 山 东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核 准 备 案 事 项 受 理 暂 行 规 定 ( 鲁 发 改 审 批 2001 1437 号 ) 资 质 的 工 程 咨 询 机 商 决 定 2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节 能 评 估 和 审 查 (2) 编 制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节 能 评 估 文 件 1. 节 约 能 源 法 2.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节 能 工 作 的 决 定 (2006 年 8 月 国 发 2006 28 号 ) 3.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节 能 评 估 和 审 查 暂 行 办 法 (2010 年 9 月 国 家 发 改 委 令 第 6 号 ) 4. 全 国 人 大 财 政 经 济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关 于 节 能 评 估 审 查 是 否 属 于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的 复 函 具 有 编 制 节 能 评 估 文 件 资 质 的 机 商 决 定 二 市 经 信 委 3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3) 编 制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1. 国 务 院 关 于 投 资 体 制 改 革 的 决 定 ( 国 发 2004 20 号 ) 2. 政 府 核 准 投 资 项 目 管 理 类 办 法 (2014 年 5 月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令 第 11 号 ) 资 质 的 工 程 咨 询 机 3

三 市 公 安 局 4 非 营 业 性 爆 破 作 业 单 位 许 可 证 核 发 (4) 编 制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专 用 仓 库 安 全 评 价 报 告 1.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2006 年 5 月 公 布,2014 年 7 月 修 正 ) 2. 爆 破 作 业 单 位 资 质 条 件 和 管 理 要 求 (GA990 2012,2012 年 5 月 发 布 ) 3. 爆 破 作 业 单 位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储 存 库 安 全 评 价 导 则 (GA/T848-2009,2009 年 9 月 发 布 ) 4. 标 准 化 法 (1988 年 12 月 通 过 )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安 全 评 估 企 业 5 在 城 市 风 景 名 胜 区 和 重 要 工 程 设 施 附 近 实 施 爆 破 作 业 审 批 金 融 机 营 业 场 所 金 库 安 全 防 范 设 施 建 设 方 案 审 批 及 工 程 验 收 (5) 爆 破 设 计 施 工 方 案 评 估 1.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2006 年 5 月 公 布,2014 年 7 月 修 正 ) 2. 爆 破 作 业 项 目 管 理 要 求 (GA 991 2012,2012 年 5 月 发 布 )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安 全 评 估 企 业 6 (6) 编 制 安 全 防 范 设 施 设 计 文 件 金 融 机 营 业 场 所 和 金 库 安 全 防 范 设 施 建 设 许 可 实 施 办 法 (2005 年 12 月 公 安 部 令 第 86 号 ) 有 相 关 资 质 的 设 计 单 位 7 机 动 车 登 记 (7) 机 动 车 安 全 技 术 检 验 1.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法 2.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法 实 施 条 例 (2004 年 4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405 号 ) 3. 机 动 车 安 全 技 术 检 验 机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2009 年 10 月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令 第 121 号 ) 有 资 格 的 机 动 车 安 全 技 术 检 验 机 鲁 价 费 发 2005 53 号 8 公 众 聚 集 场 所 消 防 安 全 检 查 合 格 证 核 发 (8) 电 气 防 火 技 术 检 测 山 东 省 消 防 条 例 (2011 年 1 月 通 过 ) 有 资 质 的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机 鲁 价 费 发 2006 89 号 4

9 大 型 人 员 密 集 场 所 和 其 他 特 殊 建 设 工 程 消 防 验 收 (9) 消 防 设 施 检 测 1. 建 设 工 程 消 防 监 督 管 理 规 定 (2009 年 4 月 发 布,2012 年 7 月 修 订 ) 2. 山 东 省 消 防 条 例 (2011 年 1 月 通 过 ) 有 资 质 的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机 鲁 价 费 发 2006 89 号 四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10 经 营 劳 务 派 遣 许 可 (10) 验 资 报 告 或 者 财 务 审 计 报 告 劳 务 派 遣 行 政 许 可 实 施 办 法 (2013 年 人 社 部 令 第 19 号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鲁 价 费 发 2010 187 号 15 天 五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局 11 污 水 排 入 排 水 管 网 许 可 (11) 水 质 监 测 报 告 2015 年 3 月 1 日 实 施 的 城 镇 污 水 排 入 排 水 管 网 许 可 管 理 办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令 第 21 号 ) 具 备 计 量 认 证 资 质 的 水 质 检 测 机 鲁 价 费 发 2001 305 号 鲁 价 费 发 2004 78 号 鲁 价 费 函 2015 38 号 鲁 环 监 字 1989 15 号 六 市 规 划 局 12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 含 临 时 建 设 工 程 ) (12) 规 划 技 术 服 务 ( 设 计 方 案 论 证 比 选, 建 设 项 目 的 验 线 复 验 竣 工 规 划 勘 验 报 告 规 划 建 设 项 目 档 案 存 储 检 索 等 ) 1. 城 乡 规 划 法 2. 山 东 省 城 乡 规 划 条 例 (2012 年 8 月 通 过 ) 规 划 技 术 服 务 机 鲁 价 费 发 [2003]34 号 日 价 费 发 [2002]9 号 鲁 价 费 发 [2001]396 号 5

七 市 水 利 局 13 河 道 湖 泊 水 库 大 坝 灌 区 管 理 范 围 内 工 程 建 设 方 案 审 查 (13) 编 制 建 设 项 目 洪 水 ( 防 洪 ) 评 价 报 告 1. 水 法 2. 山 东 省 实 施 < 水 法 > 办 法 (2005 年 11 月 通 过 ) 3. 河 道 管 理 范 围 内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1992 年 4 月 水 政 1992 7 号 ) 4. 河 道 管 理 范 围 内 建 设 项 目 防 洪 评 价 报 告 编 制 导 则 ( 试 行 )(2004 年 8 月 办 建 管 2004 109 号 ) 资 质 的 机 14 水 利 基 建 项 目 初 步 设 计 文 件 审 批 (14) 编 制 水 利 基 建 项 目 初 步 设 计 报 告 1.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定 (2004 年 6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2. 水 利 基 本 建 设 投 资 计 划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2003 年 10 月 水 规 计 2003 344 号 ) 资 质 的 勘 察 设 计 单 位 15 建 设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书 审 批 (15) 编 制 建 设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书 (16) 编 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17) 编 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技 术 评 估 报 告 1. 取 水 许 可 和 水 资 源 费 征 收 管 理 条 例 (2006 年 2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460 号 ) 2. 山 东 省 实 施 < 水 法 > 办 法 (2005 年 11 月 通 过 ) 资 质 的 机 16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审 批 1. 水 土 保 持 法 2.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报 审 批 管 理 规 定 (1995 年 5 月 水 利 部 令 第 5 号,2005 年 7 月 水 利 部 令 第 24 号 修 改 ) 3. 山 东 省 水 土 保 持 条 例 (2014 年 5 月 通 过 ) 资 质 的 机 17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验 收 1. 水 土 保 持 法 2.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验 收 管 理 办 法 (2002 年 12 月 水 利 部 令 第 16 号,2005 年 7 月 水 利 部 令 第 24 号 修 改 ) 3. 山 东 省 水 土 保 持 条 例 (2014 年 5 月 通 过 ) 具 有 水 土 保 持 生 态 建 设 咨 询 评 估 资 质 的 机 6

18 在 江 河 湖 泊 新 建 改 建 或 者 扩 大 排 污 口 审 查 (18) 编 制 入 河 排 污 口 设 置 论 证 报 告 (19) 编 制 防 洪 评 价 报 告 入 河 排 污 口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2004 年 11 月 水 利 部 令 第 22 号 ) 1. 防 洪 法 2. 河 道 管 理 范 围 内 建 设 项 目 防 洪 评 价 报 告 编 制 导 则 ( 试 行 )(2004 年 8 月 办 建 管 2004 109 号 ) 资 质 的 机 资 质 的 单 位 八 市 林 业 局 19 临 时 占 用 林 地 许 可 (20) 编 制 使 用 林 地 可 行 性 报 告 建 设 项 目 使 用 林 地 审 核 审 批 管 理 办 法 ( 国 家 林 业 局 令 第 35 号 ) 具 有 资 质 的 设 计 单 位 九 市 卫 生 计 生 委 20 设 置 医 疗 机 审 批 (21) 资 信 证 明 1. 医 疗 机 管 理 条 例 (1994 年 2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149 号 ) 2. 医 疗 机 管 理 条 例 实 施 细 则 (1994 年 8 月 卫 生 部 令 第 35 号, 卫 医 发 2006 432 号 修 订 ) 具 有 法 定 资 格 的 验 资 机 21 医 疗 机 执 业 许 可 证 核 发 及 变 更 注 销 登 记 (22) 验 资 证 明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1. 医 疗 机 管 理 条 例 (1994 年 2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149 号 ) 2. 医 疗 机 管 理 条 例 实 施 细 则 (1994 年 8 月 卫 生 部 令 第 35 号, 卫 医 发 2006 432 号 修 订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医 疗 机 设 置 批 准 书 有 效 期 内 7

22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许 可 (23)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检 测 评 价 报 告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管 理 条 例 实 施 细 则 (2011 年 3 月 卫 生 部 令 第 80 号 ) 卫 生 技 术 服 务 机 或 其 他 组 织 23 放 射 诊 疗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病 危 害 放 射 防 护 预 评 价 报 告 审 核 放 射 防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24) 放 射 诊 疗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病 危 害 放 射 防 护 评 价 1.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2. 放 射 诊 疗 管 理 规 定 (2006 年 1 月 卫 生 部 令 第 46 号 ) 放 射 卫 生 技 术 服 务 中 介 机 商 约 定 十 市 环 保 局 24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审 批 (25)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本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资 质 的 机 25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26) 编 制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 表 )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管 理 办 法 (2001 年 12 月 公 布,2010 年 12 月 修 改, 环 保 部 令 第 16 号 ) 资 质 的 监 测 机 8

十 一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27) 采 矿 权 价 款 评 估 1. 矿 产 资 源 勘 查 区 块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1998 年 2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240 号, 2014 年 7 月 修 改 ) 2. 矿 产 资 源 评 估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国 土 资 发 2008 174 号 ) 具 有 矿 业 权 评 估 资 质 的 中 介 机 商 决 定 26 采 矿 权 登 记 延 续 登 记 变 更 登 记 注 销 登 记 (28) 编 制 土 地 复 垦 方 案 (29) 编 写 矿 产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方 案 1. 土 地 复 垦 条 例 (2011 年 3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592 号 ) 2. 土 地 复 垦 条 例 实 施 办 法 (2012 年 12 月 国 土 资 源 部 令 第 56 号 ) 3. 关 于 组 织 土 地 复 垦 方 案 编 报 和 审 查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2007 年 4 月 国 土 资 发 2007 81 号 ) 1. 矿 产 资 源 法 2. 矿 产 资 源 法 实 施 细 则 (1994 年 3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152 号 ) 3. 矿 产 资 源 开 采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1998 年 2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241 号 ) 资 质 的 中 介 机 持 有 相 应 矿 山 设 计 证 书 的 中 介 机 商 决 定 商 决 定 (30) 编 制 矿 山 地 质 环 境 保 护 与 治 理 恢 复 方 案 矿 山 地 质 环 境 保 护 规 定 (2009 年 3 月 国 土 资 源 部 令 第 44 号 ) 具 有 地 质 灾 害 危 险 性 评 估 资 质 的 单 位 27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预 审 (31) 地 质 灾 害 危 险 性 评 估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条 例 (2003 年 11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394 号 ) 山 东 省 地 质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2004 年 11 月 25 日 修 订 ) 具 有 地 质 灾 害 危 险 性 评 估 资 质 的 单 位 9

28 以 划 拨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作 价 入 股 或 者 作 价 出 资 审 查 (32)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土 地 资 产 评 估 1.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中 划 拨 土 地 使 用 权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1998 年 2 月 国 家 土 地 管 理 局 令 第 8 号 ) 2. 国 土 资 源 部 关 于 加 强 土 地 资 产 管 理 促 进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和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土 资 发 1999 433 号 ) 土 地 估 价 资 格 的 机 十 二 市 海 洋 渔 业 局 29 海 域 使 用 及 使 用 权 变 更 续 期 注 销 和 改 变 用 途 审 核 (33) 编 制 海 域 使 用 论 证 报 告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域 使 用 管 理 法 2. 山 东 省 海 域 使 用 管 理 条 例 3. 海 域 使 用 权 管 理 规 定 ( 国 海 发 字 2006 27 号 ) 具 有 海 域 使 用 论 证 资 质 的 单 位 30 海 洋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核 准 (34) 编 制 海 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洋 环 境 保 护 法 2. 防 治 海 洋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损 害 海 洋 环 境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475 号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资 质 的 单 位 十 三 市 安 监 局 31 非 煤 矿 山 烟 花 爆 竹 生 产 经 营 企 业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操 作 资 格 认 定 (35)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安 全 技 术 培 训 1. 安 全 生 产 法 2.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安 全 技 术 培 训 考 核 管 理 规 定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30 号 ) 具 有 资 质 的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机 按 照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培 训 大 纲 开 展 培 训 10

32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生 产 储 存 危 险 化 学 品 非 煤 矿 山 和 爆 竹 经 营 企 业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条 件 审 查 (36)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安 全 评 价 (37)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设 计 1. 安 全 生 产 法 2.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591 号 ) 3.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36 号 ) 4. 山 东 省 工 业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 省 政 府 213 号 令 ) 1. 安 全 生 产 法 2.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36 号 ) 3. 山 东 省 工 业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 省 政 府 213 号 令 ) 资 质 的 安 全 评 价 机 资 质 的 设 计 单 位 商 约 定 33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病 危 害 预 评 价 报 告 审 核 防 护 设 施 设 计 审 查 及 防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38)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病 危 害 预 评 价 职 业 病 危 害 控 制 效 果 评 价 (39)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病 防 护 设 施 设 计 (40) 出 具 库 区 外 部 安 全 距 离 实 测 图 和 库 区 仓 储 设 施 平 面 布 置 图 1.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2. 职 业 卫 生 技 术 服 务 机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50 号 ) 3.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51 号 ) 1.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2.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51 号 ) 具 有 资 质 的 职 业 卫 生 技 术 服 务 机 资 质 的 设 计 单 位 34 烟 花 爆 竹 经 营 ( 批 发 ) 许 可 证 核 发 烟 花 爆 竹 经 营 许 可 实 施 办 法 (2013 年 10 月 国 家 安 监 总 局 令 第 65 号 ) 具 备 应 资 质 的 设 计 单 位 商 约 定 11

(41) 安 全 评 价 烟 花 爆 竹 经 营 许 可 实 施 办 法 (2013 年 10 月 国 家 安 监 总 局 令 第 65 号 ) 资 质 的 安 全 评 价 机 商 约 定 35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核 发 (42) 安 全 评 价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管 理 办 法 (2012 年 7 月 国 家 安 监 总 局 令 第 55 号 ) 具 备 相 应 资 质 的 安 全 评 价 机 36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使 用 许 可 证 核 发 (43) 安 全 评 价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使 用 许 可 证 实 施 办 法 (2012 年 11 月 国 家 安 监 总 局 令 57 号 ) 具 备 相 应 资 质 的 安 全 评 价 机 十 四 市 地 震 局 37 建 设 工 程 抗 震 设 防 要 求 确 定 (44) 地 震 安 全 性 评 价 1. 防 震 减 灾 法 2. 山 东 省 防 震 减 灾 条 例 3. 山 东 省 地 震 安 全 性 评 价 管 理 办 法 具 有 资 质 的 地 震 安 全 性 评 价 机 鲁 价 费 发 1999 174 号 12

十 五 市 公 路 局 38 涉 路 工 程 建 设 许 可 (45) 涉 路 工 程 建 设 技 术 评 价 1. 公 路 安 全 保 护 条 例 (2011 年 3 月 国 务 院 令 第 593 号 ) 2. 山 东 省 公 路 路 政 条 例 (2013 年 8 月 通 过 ) 具 有 公 路 工 程 咨 询 资 质 的 设 计 单 位 20 个 工 作 日 十 六 市 港 航 局 39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储 存 装 卸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港 口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条 件 审 查 (46) 港 口 危 险 货 物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评 价 1. 安 全 生 产 法 2.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591 号 ) 3. 港 口 危 险 货 物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交 通 运 输 部 令 第 9 号 ) 资 质 的 安 全 评 价 机 13

抄 送 : 市 委 各 部 委,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市 政 协 市 纪 委 办 公 室, 市 中 级 法 院, 市 检 察 院, 日 照 军 分 区 日 照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2015 年 6 月 30 日 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