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发 行 公 告 安 徽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发 行 股 数 : 公 司 拟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不 超 过 6,000 万 股, 全 部 为 新 股 每 股 面 值 : 人 民 币



Similar documents
丰 原 生 化 关 于 2010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的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等 部 门 对 上 市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关 要 求, 以 及 公 司 法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和 上 市 公 司 内 部

责任编辑:张望望

2815, , % 284, , % , 2, 15, 15,781 17,175 19,19 21,81 24,565 1, 5, 4,761 5,153 5,919 6,977 7,

Sinolink Worldwide Holdings Limited , ,994 (53,656) (73,428) 89, ,566 95, ,604 (1,427) (1,07

F B ,622,

2

宁波东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TSC XIVA 13.09(2) 13.10B

2012年度报告全文(定稿).doc

【第一类】


1. 食 品 饮 料 本 周 观 点 食 品 饮 料 各 板 块 市 场 表 现 下 周 重 大 事 项 食 品 饮 料 公 司 盈 利 预 测 表 请 务 必 仔 细 阅 读 正 文 之 后 的 各 项 信 息 披 露 与 声 明 第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行發言人

A 股 简 称 : 广 汽 集 团 A 股 代 码 : 公 告 编 号 : 临 H 股 简 称 : 广 汽 集 团 H 股 代 码 :02238 债 券 简 称 :12 广 汽 01/ 02/03 债 券 代 码 : 广 汽 转

XV 13.51(2)(h) (v) 2

600705北亚集团_2003半年报.PDF

6 (1,198) (49,020) 7 (1,948) (2,820) (3,146) (51,840) 8 (3,386) 14,025 (6,532) (37,815) 9 (4,423) (978) (10,955) (38,793) (14,894) (8,943) (25,849) (4

99年度报告.PDF

untitled

<4D F736F F D20C2CCB5D8C4DCD4B C4EAB6C8B5DAB6FEC6DAC4BCBCAFCBB5C3F7CAE9A3A A3A9>

, , ,675, , ,031, ,096, ,272 57,641,762 57,641,762 SANYO ELECTRIC CO LTD 35,001,500 35,001,500 1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4D F736F F D20A1BE A1BFCBABBBE3CAB5D2B53135C4EAD6D0C6B1D2BBC9F3B8E52E646F63>


untitled

prd.PDF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 24

2002年半年度报告.PDF

A A 1 A A


格 配 ( 新 ) 股 发 行 数 量 / 暂 停 上 市 前 总 股 本 ] 暂 停 上 市 前 总 股 本 / 恢 复 上 市 时 总 股 本 A 股 恢 复 上 市 首 日 开 盘 参 考 价 :6.80 元 / 股 ( 经 四 舍 五 入 处 理 ) 根 据 有 关 北 亚 集 团 股 票

<4D F736F F D20B0B2BBD5CDEEBFD1D6D6D2B5B9C9B7DDD3D0CFDEB9ABCBBEB4B4D2B5B0E5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D5D0B9C9CBB5C3F7CAE9A3A8C9EAB1A8B8E C4EA39D4C232C8D5B1A8CBCDA3A92E646F63>

(c)


<4D F736F F D20BFB5BAEBD2A9D2B5A3BAD6D0D2F8B9FABCCAD6A4C8AFD3D0CFDED4F0C8CEB9ABCBBEB9D8D3DAB9ABCBBEB9C9C6B1C9CFCAD0B1A3BCF6CAE9>

(1) 10 (2) 2 (3) (1) 3 (2) 3 2


600741_nb_2002.PDF

AIG Assist紧急救援服务卡使用手册



1. 100% % 3. J&F Group Holdings Limited 50% 50% % 5. 50% 50% J&F Group Holdings Limited 80% 20% 100% % % 172

2 601, ,937 12,254 16,987 (232,268) (194,295) (45,301) (62,217) 11,893 10,311 (47,317) (29,415) (45,787) (38,536) (2,178) (468) 3 252, ,30

untitled

16 237,500, ,170, ,456,961 68,991,418 7,005,801 2,468, ,174,024 18,370, ,911,728 20,589, ,869 2,820, ,050,



nb.PDF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29, ,280 (22.7) 20,694 55,078 (62.4) 20,230 21,598 (6.3) 170, ,956 (30.2) * % 76, ,742 (30.7) 93, ,214 (29.9) 170,

关联 额... 93

An b.PDF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代 码 : 公 司 简 称 : 国 药 股 份 国 药 集 团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一 重 要 提 示 1.1 本 半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来 自 半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详 细 内 容, 应

untitled

2. A 3. B 4. C D E H 21,540,743, ,292,444, F 2

<4D F736F F D20312D312D3120D5D0B9C9D2E2CFF2CAE9A3A8CAD7D2B3A1A2C9F9C3F7D2B3C9A8C3E8A3A92E646F63>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untitled

, ,094, ,755, ,183, ,019, ,845, ,783,437.

untitled

( ) FUJIAN YONGAN FORESTRY (GROUP) JOINT-STOCK CO.,LTD.



untitled

200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PDF

(1) []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C Ann.indd


<4D F736F F D20312D322BBDF0B3CFD0C5D5D0B9C9D2E2CFF2CAE9D5AAD2AA5FBDBBD2D7CBF9B6A8B8E5>

2009 ( )

张江高科2003半年报正文.PDF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

74743 (Project Leader) IPO_.indb

2005 OO - 1 -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9898.indb

Untitled


untitled

腾达建设上市公告书.PDF

untitled


(90 ( (91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美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A %

2

Az b.doc

目 录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声 明... 4 摘 要... 5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9 一 委 托 方 产 权 持 有 单 位 和 委 托 方 以 外 的 其 他 评 估 报 告 使 用 者. 9 二 评 估 目 的 三 评 估 对 象 和 评 估 范 围... 10

,787,321 6,292,569 (3,178,103) (3,422,560) 2,609,218 2,870, ,824 85,775 (1,766,182) (2,108,497) (477,730) (536,273) (79,000) (98,0

重 要 提 示 及 目 录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 ,249 (164,579) (77,591) 128, ,658 31,085 13,783 (67,320) (60,839) (118,382) (60,344) (24,438) (52,355)

untitled

2,837, % 96, % 2,169, % 18,579,000 3,194, % 15,221,000

发 展 历 史 表 1 发 展 历 史 时 间 重 要 事 件 2 年 公 司 前 身 智 美 传 媒 成 立 2 21 年 23 年 成 功 举 办 全 国 一 升 油 极 限 挑 战 赛 全 国 万 里 驾 驶 技 能 挑 战 赛, 在 国 内 汽 车 赛 事 中 取 得 广 泛 影 响 力 为

Transcription:

与 发 行 公 告 安 徽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安 徽 省 淮 北 市 三 堤 口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西 四 环 南 路 55 号 7 号 楼 401 1-1-1

与 发 行 公 告 安 徽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发 行 股 数 : 公 司 拟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不 超 过 6,000 万 股, 全 部 为 新 股 每 股 面 值 : 人 民 币 1.00 元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人 民 币 元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 2015 年 6 月 18 日 拟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 不 超 过 60,000 万 股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徐 进 刘 安 省, 签 署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的 张 国 强 孙 朋 东 徐 钦 祥 朱 成 寅 范 博 周 图 亮 段 炼 黄 绍 刚 赵 杰 仲 继 华 及 董 事 束 庆 瑞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承 诺 期 限 届 满 后, 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条 件 下, 上 述 股 份 可 以 上 市 流 通 和 转 让 公 司 其 他 自 然 人 股 东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承 诺 期 限 届 满 后, 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条 件 下, 上 述 股 份 可 以 上 市 流 通 和 转 让 2015 年 4 月 受 让 天 地 龙 实 业 股 份 的 股 东 徐 进 刘 安 省 安 徽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黄 海 商 贸 黄 绍 刚 淮 北 顺 达 商 贸 朱 成 寅 范 博 孙 朋 东 徐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及 股 东 所 钦 祥 周 图 亮 段 炼 冯 本 濂 陶 品 廉 莫 长 兴 赖 怀 伟 刘 月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 英 赵 杰 左 配 利 仲 继 华 黄 海 风 孙 光 张 孝 峰 聂 基 辉 徐 君 刘 新 春 张 国 强 张 维 军 朱 永 贵 梁 长 军 范 胜 利 束 庆 瑞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人 /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2015 年 4 月 自 江 苏 天 地 龙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受 让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承 诺 期 限 届 满 后, 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条 件 下, 上 述 股 份 可 以 上 市 流 通 和 转 让 公 司 法 人 股 东 GSCP Bouquet Holdings SRL 陕 西 天 驹 实 业 安 徽 黄 海 商 贸 淮 北 顺 达 商 贸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也 不 由 口 子 酒 业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承 诺 期 限 届 满 后, 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条 件 下, 上 述 股 份 可 以 上 市 流 通 和 转 让 同 时, 作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股 东 徐 进 1-1-2

与 发 行 公 告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签 署 日 期 : 刘 安 省 张 国 强 徐 钦 祥 范 博 束 庆 瑞 孙 朋 东 吕 家 芳 朱 成 寅 周 图 亮 黄 绍 刚 段 炼 承 诺 : 前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若 仍 然 担 任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徐 进 刘 安 省, 签 署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的 张 国 强 孙 朋 东 徐 钦 祥 朱 成 寅 范 博 周 图 亮 段 炼 黄 绍 刚 赵 杰 仲 继 华 及 董 事 束 庆 瑞 承 诺 : 本 人 所 持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须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调 整 ) 在 公 司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须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复 权 处 理, 下 同 )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人 持 有 口 子 酒 业 股 票 的 上 述 锁 定 期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上 述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不 因 本 人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而 终 止 华 林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5 年 6 月 9 日 1-1-3

与 发 行 公 告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及 其 摘 要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其 他 政 府 部 门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做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价 值 或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发 行 人 自 行 负 责, 由 此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负 责 投 资 者 若 对 本 及 其 摘 要 存 在 任 何 疑 问, 应 咨 询 自 己 的 股 票 经 纪 人 律 师 会 计 师 或 其 他 专 业 顾 问 1-1-4

与 发 行 公 告 本 公 司 提 请 投 资 者 关 注 以 下 重 大 事 项, 并 提 请 投 资 者 仔 细 阅 读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风 险 因 素 等 相 关 章 节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一 发 行 前 股 东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为 54,000 万 股, 本 次 拟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不 超 过 6,000 万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不 超 过 60,000 万 股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徐 进 刘 安 省, 签 署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的 张 国 强 孙 朋 东 徐 钦 祥 朱 成 寅 范 博 周 图 亮 段 炼 黄 绍 刚 赵 杰 仲 继 华 及 董 事 束 庆 瑞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承 诺 期 限 届 满 后, 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条 件 下, 上 述 股 份 可 以 上 市 流 通 和 转 让 2015 年 4 月 受 让 天 地 龙 实 业 股 份 的 股 东 徐 进 刘 安 省 安 徽 黄 海 商 贸 黄 绍 刚 淮 北 顺 达 商 贸 朱 成 寅 范 博 孙 朋 东 徐 钦 祥 周 图 亮 段 炼 冯 本 濂 陶 品 廉 莫 长 兴 赖 怀 伟 刘 月 英 赵 杰 左 配 利 仲 继 华 黄 海 风 孙 光 张 孝 峰 聂 基 辉 徐 君 刘 新 春 张 国 强 张 维 军 朱 永 贵 梁 长 军 范 胜 利 束 庆 瑞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人 /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2015 年 4 月 自 江 苏 天 地 龙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受 让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承 诺 期 限 届 满 后, 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条 件 下, 上 述 股 份 可 以 上 市 流 通 和 转 让 公 司 其 他 自 然 人 股 东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承 诺 期 限 届 满 后, 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条 件 下, 上 述 股 份 可 以 上 市 流 通 和 转 让 公 司 法 人 股 东 GSCP Bouquet Holdings SRL 陕 西 天 驹 实 业 安 徽 黄 海 商 贸 淮 北 顺 达 商 贸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也 不 由 口 子 酒 业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承 诺 期 限 届 满 后, 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条 件 下, 上 1-1-5

与 发 行 公 告 述 股 份 可 以 上 市 流 通 和 转 让 同 时, 作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股 东 徐 进 刘 安 省 张 国 强 徐 钦 祥 范 博 束 庆 瑞 吕 家 芳 孙 朋 东 朱 成 寅 周 图 亮 黄 绍 刚 段 炼 承 诺 : 前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若 仍 然 担 任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徐 进 刘 安 省, 签 署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的 张 国 强 孙 朋 东 徐 钦 祥 朱 成 寅 范 博 周 图 亮 段 炼 黄 绍 刚 赵 杰 仲 继 华 及 董 事 束 庆 瑞 承 诺 : 本 人 所 持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须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调 整 ) 在 公 司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须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复 权 处 理, 下 同 )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人 持 有 口 子 酒 业 股 票 的 上 述 锁 定 期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上 述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不 因 本 人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而 终 止 二 关 于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 一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徐 进 刘 安 省 先 生 承 诺, 在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如 出 现 公 司 股 价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情 况, 将 以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方 式 来 稳 定 股 价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 一 )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如 果 公 司 在 其 A 股 股 票 正 式 挂 牌 上 市 之 日 后 三 年 内, 公 司 股 价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须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复 权 处 理, 下 同 ) 均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每 股 净 资 产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数 期 末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需 扣 除 转 增 股 本 和 分 红 的 影 响, 下 同 )( 以 下 简 称 为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 本 人 将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通 过 增 持 股 份 的 方 式 实 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1-1-6

与 发 行 公 告 ( 二 )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满 足 时, 本 人 应 在 5 个 交 易 日 内, 提 出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方 案 ( 包 括 拟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数 量 价 格 区 间 增 持 时 间 等 ), 并 通 知 公 司, 公 司 应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披 露 本 人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计 划 在 公 司 披 露 本 人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计 划 的 3 个 交 易 日 后, 本 人 开 始 实 施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计 划 本 人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价 格 不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110% 本 人 用 于 增 持 股 份 的 资 金 金 额 不 低 于 本 人 自 公 司 上 市 后 累 计 从 公 司 所 获 得 现 金 分 红 ( 税 后 ) 金 额 的 30% 及 本 人 自 公 司 上 市 后 在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间 累 计 从 公 司 领 取 的 税 后 薪 酬 累 计 额 的 50% 之 和 本 人 将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满 足 第 二 日 起,30 个 交 易 日 内 完 成 股 份 增 持 但 如 果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条 件 的, 本 人 可 不 再 实 施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本 人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本 人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满 足 时, 如 本 人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本 人 承 诺 接 受 以 下 约 束 措 施 : (1) 本 人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2) 本 人 将 暂 停 领 取 应 获 得 的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直 至 本 人 按 本 承 诺 的 规 定 采 取 相 应 的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3) 本 人 将 停 止 在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直 至 本 人 按 本 承 诺 的 规 定 采 取 相 应 的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4) 本 人 将 停 止 行 使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投 票 权, 直 至 本 人 按 本 承 诺 的 规 定 采 取 相 应 的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5) 如 果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6) 上 述 承 诺 为 本 人 真 实 意 思 表 示, 自 愿 接 受 监 管 机 构 自 律 组 织 及 社 会 公 众 的 监 督, 若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将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1-1-7

与 发 行 公 告 ( 二 ) 公 司 董 事 ( 不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承 诺 公 司 董 事 ( 不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在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如 出 现 公 司 股 价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情 况, 将 以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方 式 来 稳 定 股 价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 一 )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如 果 公 司 在 其 A 股 股 票 正 式 挂 牌 上 市 之 日 后 三 年 内, 公 司 股 价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须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复 权 处 理, 下 同 ) 均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每 股 净 资 产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数 期 末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需 扣 除 转 增 股 本 和 分 红 的 影 响, 下 同 ) 且 控 股 股 东 已 履 行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 以 下 简 称 为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 本 人 将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通 过 增 持 股 份 的 方 式 实 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 二 )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满 足 时, 本 人 应 通 过 二 级 市 场 以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买 入 公 司 股 票 以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本 人 购 买 公 司 股 份 的 价 格 不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110%, 本 人 用 于 购 买 股 份 的 资 金 金 额 不 低 于 本 人 自 公 司 上 市 后 累 计 从 公 司 所 获 得 现 金 分 红 ( 税 后 ) 金 额 的 20% 及 本 人 自 公 司 上 市 后 在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间 累 计 从 公 司 领 取 的 税 后 薪 酬 累 计 额 的 50% 之 和 本 人 将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满 足 第 二 日 起,15 个 交 易 日 内 完 成 股 份 增 持 但 如 果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条 件 的, 本 人 可 不 再 实 施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本 人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本 人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在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不 因 本 人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放 弃 履 行 该 承 诺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满 足 时, 如 本 人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本 人 承 诺 接 受 以 下 约 束 措 施 : (1) 本 人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1-1-8

与 发 行 公 告 (2) 本 人 将 暂 停 取 得 应 获 得 的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直 至 本 人 按 本 承 诺 的 规 定 采 取 相 应 的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3) 本 人 将 停 止 在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直 至 本 人 按 本 承 诺 的 规 定 采 取 相 应 的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4) 本 人 将 停 止 行 使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投 票 权, 直 至 本 人 按 本 承 诺 的 规 定 采 取 相 应 的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5) 如 果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6) 上 述 承 诺 为 本 人 真 实 意 思 表 示, 自 愿 接 受 监 管 机 构 自 律 组 织 及 社 会 公 众 的 监 督, 若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将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 三 ) 本 公 司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承 诺, 在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如 出 现 公 司 股 价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情 况, 将 以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方 式 来 稳 定 股 价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 一 )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如 果 公 司 在 其 A 股 股 票 正 式 挂 牌 上 市 之 日 后 三 年 内, 公 司 股 价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须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复 权 处 理, 下 同 ) 均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每 股 净 资 产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数 期 末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需 扣 除 转 增 股 本 和 分 红 的 影 响, 下 同 ) 且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履 行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 以 下 简 称 为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 公 司 将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制 定 并 实 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 二 )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满 足 时, 公 司 应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或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认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回 购 股 份 ) 公 司 应 在 10 日 内 召 开 董 事 会, 讨 论 公 司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的 方 案, 并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在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股 份 回 购 方 案 后, 公 司 将 根 据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履 行 法 定 程 序 后 实 施 回 购 股 份 1-1-9

与 发 行 公 告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为 自 有 资 金, 回 购 股 份 的 价 格 不 超 过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110% 公 司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金 额 不 高 于 回 购 股 份 事 项 发 生 时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20%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应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并 履 行 相 关 法 定 手 续 后 的 30 日 内 实 施 完 毕 如 果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启 动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的, 公 司 可 不 再 实 施 回 购 股 份 回 购 股 份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满 足 时, 如 本 公 司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本 公 司 承 诺 接 受 以 下 约 束 措 施 : (1) 公 司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2) 如 果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3) 上 述 承 诺 为 公 司 真 实 意 思 表 示, 自 愿 接 受 监 管 机 构 自 律 组 织 及 社 会 公 众 的 监 督, 若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将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1-1-10

与 发 行 公 告 三 股 东 关 于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的 承 诺 ( 一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徐 进 刘 安 省 先 生 承 诺 : 1 除 本 次 发 行 涉 及 的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之 外, 本 人 已 经 承 诺 所 持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锁 定 36 个 月 本 人 计 划, 如 果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本 人 拟 减 持 股 票 的, 减 持 价 格 ( 如 果 因 上 市 后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则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复 权 处 理 )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本 人 每 年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口 子 酒 业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合 计 不 超 过 上 一 年 度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登 记 在 本 人 名 下 的 股 份 总 数 的 10% 因 口 子 酒 业 进 行 权 益 分 派 减 资 缩 股 等 导 致 本 人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变 化 的, 相 应 年 度 可 转 让 股 份 额 度 做 相 应 变 更 ; 2 本 人 减 持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的 规 定, 具 体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交 易 所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等 ; 3 本 人 减 持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前, 应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予 以 公 告, 并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规 则 及 时 准 确 地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 4 如 果 本 人 违 反 上 述 减 持 意 向, 则 本 人 承 诺 接 受 以 下 约 束 措 施 : (1) 本 人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上 公 开 说 明 违 反 减 持 意 向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口 子 酒 业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2) 本 人 持 有 的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自 本 人 违 反 上 述 减 持 意 向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不 得 减 持 ; (3) 本 人 因 违 反 上 述 减 持 意 向 所 获 得 的 收 益 归 口 子 酒 业 所 有 ( 二 ) 其 他 持 股 5% 以 上 的 主 要 股 东 的 承 诺 GSCP Bouquet Holdings SRL 承 诺 : 1 除 本 次 发 行 涉 及 的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之 外, 本 公 司 已 经 承 诺 所 持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锁 定 12 个 月 本 公 司 计 划,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12 个 月 内, 本 公 司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口 子 酒 业 上 市 前 本 公 司 所 持 股 份 总 数 ( 股 份 总 数 不 含 公 开 发 售 的 数 量, 以 送 股 转 增 或 增 发 股 份 后 的 股 本 数 量 计 算, 下 同 ) 的 70%;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24 个 月 内, 本 公 司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口 子 酒 业 上 市 前 本 公 司 所 持 股 份 总 数 的 1-1-11

与 发 行 公 告 100%;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拟 减 持 股 票 的, 减 持 价 格 ( 如 果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减 持 价 格 将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 不 低 于 减 持 时 口 子 酒 业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2 本 公 司 减 持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的 规 定, 具 体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交 易 所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等 ; 3 本 公 司 减 持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应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规 则 及 时 准 确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 本 公 司 持 有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低 于 5% 以 下 时 除 外 ; 4 如 果 本 公 司 违 反 上 述 减 持 意 向, 则 本 公 司 承 诺 接 受 以 下 约 束 措 施 : (1) 本 公 司 持 有 的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自 本 公 司 违 反 上 述 减 持 意 向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不 得 减 持 ; (2) 本 公 司 因 违 反 上 述 减 持 意 向 所 获 得 的 收 益 归 口 子 酒 业 所 有 ( 三 ) 签 署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股 东 ( 除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外 ) 的 承 诺 签 署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股 东 ( 除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外 ) 范 博 张 国 强 徐 钦 祥 孙 朋 东 朱 成 寅 周 图 亮 黄 绍 刚 段 炼 赵 杰 仲 继 华 先 生 ( 以 下 简 称 其 他 一 致 行 动 人 ) 承 诺 : 1 除 本 次 发 行 涉 及 的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之 外, 本 人 已 经 承 诺 所 持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锁 定 36 个 月 本 人 计 划, 如 果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本 人 拟 减 持 股 票 的, 减 持 价 格 ( 如 果 因 上 市 后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则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作 复 权 处 理 )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本 人 每 年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数 量 合 计 不 超 过 上 一 年 度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登 记 在 本 人 名 下 的 股 份 总 数 的 20% 因 口 子 酒 业 进 行 权 益 分 派 减 资 缩 股 等 导 致 本 人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变 化 的, 相 应 年 度 可 转 让 股 份 额 度 做 相 应 变 更 ; 2 本 人 减 持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应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的 规 定, 具 体 方 式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交 易 所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等 ; 3 本 人 减 持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前, 应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予 以 公 告, 并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规 则 及 时 准 确 地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 1-1-12

与 发 行 公 告 4 如 果 本 人 违 反 上 述 减 持 意 向, 则 本 人 承 诺 接 受 以 下 约 束 措 施 : (1) 本 人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上 公 开 说 明 违 反 减 持 意 向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口 子 酒 业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2) 本 人 持 有 的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自 本 人 违 反 上 述 减 持 意 向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不 得 减 持 ; (3) 本 人 因 违 反 上 述 减 持 意 向 所 获 得 的 收 益 归 口 子 酒 业 所 有 四 关 于 承 诺 履 行 的 约 束 措 施 ( 一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他 一 致 行 动 人 董 事 ( 不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他 一 致 行 动 人 董 事 ( 不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就 所 作 公 开 承 诺 的 履 行 提 出 了 如 下 约 束 措 施 : 除 个 别 承 诺 中 提 到 的 约 束 措 施 外, 还 需 遵 守 如 下 约 束 措 施, ( 一 ) 如 本 人 非 因 不 可 抗 力 原 因 导 致 未 能 履 行 公 开 承 诺 事 项 的, 需 提 出 新 的 承 诺 并 接 受 如 下 约 束 措 施, 直 至 新 的 承 诺 履 行 完 毕 或 相 应 补 救 措 施 实 施 完 毕 : 1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2 不 得 转 让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因 继 承 被 强 制 执 行 上 市 公 司 重 组 为 履 行 保 护 投 资 者 利 益 承 诺 等 必 须 转 股 的 情 形 除 外 ; 3 暂 不 领 取 口 子 酒 业 分 配 利 润 中 归 属 于 本 人 的 部 分 ; 4 可 以 职 务 变 更 但 不 得 主 动 要 求 离 职 ; 5 主 动 申 请 调 减 或 停 发 薪 酬 或 津 贴 ; 6 如 果 因 未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事 项 而 获 得 收 益 的, 所 获 收 益 归 口 子 酒 业 所 有, 并 在 获 得 收 益 的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所 获 收 益 支 付 给 口 子 酒 业 指 定 账 户 ; 7 本 人 未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 二 ) 如 本 人 因 不 可 抗 力 原 因 导 致 未 能 履 行 公 开 承 诺 事 项 的, 需 提 出 新 的 承 诺 并 接 受 如 下 约 束 措 施, 直 至 新 的 承 诺 履 行 完 毕 或 相 应 补 救 措 施 实 施 完 毕 : 1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1-1-13

与 发 行 公 告 因 并 向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2 尽 快 研 究 将 投 资 者 利 益 损 失 降 低 到 最 小 的 处 理 方 案, 尽 可 能 地 保 护 口 子 酒 业 本 公 司 投 资 者 利 益 ( 二 ) 本 公 司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就 所 作 公 开 承 诺 的 履 行 提 出 了 如 下 约 束 措 施 : 除 个 别 承 诺 中 提 到 的 约 束 措 施 外, 还 需 遵 守 如 下 约 束 措 施, ( 一 ) 如 本 公 司 非 因 不 可 抗 力 原 因 导 致 未 能 履 行 公 开 承 诺 事 项 的, 需 提 出 新 的 承 诺 ( 相 关 承 诺 需 按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履 行 相 关 审 批 程 序 ) 并 接 受 如 下 约 束 措 施, 直 至 新 的 承 诺 履 行 完 毕 或 相 应 补 救 措 施 实 施 完 毕 : 1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2 不 得 进 行 公 开 再 融 资 ; 3 对 本 公 司 该 等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行 为 负 有 个 人 责 任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调 减 或 停 发 薪 酬 或 津 贴 ; 4 不 得 批 准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主 动 离 职 申 请, 但 可 以 进 行 职 务 变 更 ; 5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将 向 投 资 者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二 ) 如 本 公 司 因 不 可 抗 力 原 因 导 致 未 能 履 行 公 开 承 诺 事 项 的, 需 提 出 新 的 承 诺 ( 相 关 承 诺 需 按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履 行 相 关 审 批 程 序 ) 并 接 受 如 下 约 束 措 施, 直 至 新 的 承 诺 履 行 完 毕 或 相 应 补 救 措 施 实 施 完 毕 : 1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2 尽 快 研 究 将 投 资 者 利 益 损 失 降 低 到 最 小 的 处 理 方 案, 并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尽 可 能 地 保 护 本 公 司 投 资 者 利 益 1-1-14

与 发 行 公 告 五 关 于 真 实 性 的 承 诺 ( 一 ) 本 公 司 的 承 诺 ( 一 )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 二 ) 如 公 司 被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认 定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公 司 将 在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作 出 上 述 认 定 时, 按 照 届 时 公 司 股 票 二 级 市 场 的 价 格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 三 ) 如 公 司 被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认 定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 1 在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认 定 公 司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后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公 司 应 启 动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相 关 工 作 ; 2 投 资 者 损 失 依 据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或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的 金 额 或 者 公 司 与 投 资 者 协 商 确 定 的 金 额 确 定 ( 二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徐 进 刘 安 省 先 生 承 诺 : ( 一 )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 二 ) 如 公 司 被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认 定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本 人 将 在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作 出 上 述 认 定 时, 按 照 届 时 公 司 股 票 二 级 市 场 的 价 格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时 本 人 公 开 发 售 的 全 部 股 份 ( 三 ) 如 公 司 被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认 定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1-1-15

与 发 行 公 告 ( 三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承 诺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 本 人 承 诺 安 徽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如 公 司 被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认 定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 四 ) 相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承 诺 华 林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华 林 证 券 ) 承 诺 : 华 林 证 券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因 华 林 证 券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华 林 证 券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但 是 本 公 司 能 够 证 明 自 己 没 有 过 错 的 除 外 赔 偿 范 围 包 括 投 资 者 的 投 资 差 额 损 失 和 由 此 产 生 的 佣 金 印 花 税 等 交 易 费 用 华 普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以 下 简 称 华 普 天 健 ) 承 诺 : 如 华 普 天 健 在 本 次 发 行 工 作 期 间 未 勤 勉 尽 责, 导 致 华 普 天 健 所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对 重 大 事 件 作 出 违 背 事 实 真 相 的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在 披 露 信 息 时 发 生 重 大 遗 漏, 并 造 成 投 资 者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在 该 等 违 法 事 实 被 认 定 后, 华 普 天 健 将 本 着 积 极 协 商 切 实 保 障 投 资 者 特 别 是 中 小 投 资 者 利 益 的 原 则, 自 行 并 督 促 发 行 人 及 其 他 过 错 方 一 并 对 投 资 者 直 接 遭 受 的 可 测 算 的 经 济 损 失, 选 择 与 投 资 者 和 解 通 过 第 三 方 与 投 资 者 调 解 及 设 立 投 资 者 赔 偿 基 金 等 方 式 进 行 赔 偿 华 普 天 健 保 证 遵 守 以 上 承 诺, 勤 勉 尽 责 地 开 展 业 务, 维 护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并 对 此 承 担 责 任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承 诺 : 如 因 本 所 为 安 徽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所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有 权 获 得 赔 偿 的 投 资 者 资 格 损 失 计 算 标 准 赔 偿 主 体 之 间 的 责 任 划 分 和 免 责 事 由, 按 照 证 券 法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证 券 市 场 因 虚 假 陈 述 引 发 的 民 事 赔 偿 案 件 的 若 干 规 定 ( 法 释 [2003]2 号 )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执 行, 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相 应 修 订, 则 按 届 时 有 效 的 法 律 法 1-1-16

与 发 行 公 告 规 执 行 本 所 将 严 格 履 行 生 效 司 法 文 书 确 定 的 赔 偿 责 任, 并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确 保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得 到 有 效 保 护 六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规 定, 公 司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主 要 如 下 : ( 一 ) 股 利 分 配 的 原 则 公 司 实 施 连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 二 ) 股 利 分 配 基 本 条 款 公 司 可 以 采 用 现 金 股 票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或 者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其 他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现 金 方 式 优 先 于 股 票 方 式 公 司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应 当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采 用 股 票 股 利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的, 应 当 具 有 公 司 成 长 性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摊 薄 等 真 实 合 理 因 素 公 司 应 保 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与 稳 定 性, 在 满 足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时,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不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15%, 且 不 低 于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的 40%; 如 有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等 事 项 发 生, 公 司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10%, 且 不 低 于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的 20% 公 司 实 施 现 金 分 红 时 须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 (1) 公 司 该 年 度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 即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的 税 后 利 润 ) 为 正 值 且 现 金 流 充 裕, 实 施 现 金 分 红 不 会 影 响 公 司 后 续 持 续 经 营 ; (2) 审 计 机 构 对 公 司 的 该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出 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3) 公 司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值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其 他 基 本 条 款 和 发 行 前 一 致, 参 见 本 第 十 三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之 一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 三 ) 股 利 分 配 的 程 序 公 司 每 年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由 公 司 管 理 层 董 事 会 结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盈 利 情 1-1-17

与 发 行 公 告 况 资 金 需 求 和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提 出 拟 定,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提 出 分 红 提 案, 并 直 接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符 合 一 定 条 件 的 股 东 可 以 向 公 司 股 东 征 集 其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的 投 票 权 独 立 董 事 应 对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独 立 发 表 意 见 并 公 开 披 露 董 事 会 在 决 策 和 形 成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时, 要 详 细 记 录 管 理 层 建 议 参 会 董 事 的 发 言 要 点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董 事 会 投 票 表 决 情 况 等 内 容, 并 形 成 书 面 记 录 作 为 公 司 档 案 妥 善 保 存 董 事 会 审 议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时, 应 当 认 真 研 究 和 论 证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的 时 机 条 件 和 最 低 比 例 调 整 的 条 件 及 其 决 策 程 序 要 求 等 事 宜,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股 东 大 会 对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进 行 审 议 时, 应 当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表 决 等 ),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并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分 红 预 案 应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以 过 半 数 的 表 决 权 通 过 公 司 年 度 盈 利, 管 理 层 董 事 会 未 提 出 拟 定 现 金 分 红 预 案 的, 管 理 层 需 就 此 向 董 事 会 提 交 详 细 的 情 况 说 明, 包 括 未 分 红 的 原 因 未 用 于 分 红 的 资 金 留 存 公 司 的 用 途 和 预 计 收 益 情 况, 并 由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并 在 审 议 通 过 年 度 报 告 的 董 事 会 公 告 中 详 细 公 开 披 露 ;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并 由 董 事 会 向 股 东 大 会 做 出 情 况 说 明 股 东 可 以 选 择 现 场 网 络 或 其 他 表 决 方 式 行 使 表 决 权 在 每 年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保 持 稳 定 的 基 础 上, 如 公 司 发 展 较 快,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的 发 展 阶 段 达 到 成 熟 期 的, 则 根 据 公 司 有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计 划, 由 董 事 会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调 整 的 程 序 提 出 提 高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的 最 低 比 例,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后,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监 事 会 应 对 董 事 会 和 管 理 层 执 行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和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的 情 况 及 决 策 程 序 进 行 监 督, 并 应 对 年 度 内 盈 利 但 未 提 出 利 润 分 配 的 预 案, 就 相 关 政 策 规 划 执 行 情 况 发 表 专 项 说 明 和 意 见 公 司 应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在 年 报 半 年 报 中 披 露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和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执 行 情 况, 说 明 是 否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要 求, 分 红 标 准 和 比 例 是 否 明 确 和 清 晰, 相 关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机 制 是 否 完 备, 独 立 董 事 是 否 尽 职 履 责 并 发 挥 了 应 有 的 作 用, 中 小 股 东 是 否 有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和 诉 求 的 机 会, 中 小 股 东 1-1-18

与 发 行 公 告 的 合 法 权 益 是 否 得 到 充 分 维 护 等 对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还 要 详 细 说 明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条 件 和 程 序 是 否 合 规 和 透 明 等 若 公 司 年 度 盈 利 但 未 提 出 现 金 分 红 预 案, 应 在 年 报 中 详 细 说 明 未 分 红 的 原 因 未 用 于 分 红 的 资 金 留 存 公 司 的 用 途 和 使 用 计 划 ( 四 )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调 整 公 司 应 当 严 格 执 行 公 司 章 程 确 定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的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投 资 规 划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需 要, 确 需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和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的,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 有 关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由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会 发 表 意 见,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后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并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公 司 同 时 应 当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以 方 便 中 小 股 东 参 与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符 合 一 定 条 件 的 股 东 可 以 向 公 司 股 东 征 集 其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的 投 票 权 ( 五 ) 未 来 三 年 分 红 回 报 具 体 计 划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每 年 根 据 实 际 盈 利 水 平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未 来 发 展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等 因 素, 制 定 相 应 的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方 案, 在 足 额 预 留 法 定 公 积 金 任 意 公 积 金 以 后, 在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事 项 发 生 的 情 况 下,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15%, 且 不 低 于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的 40%; 如 有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等 事 项 发 生, 公 司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10%, 且 不 低 于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的 20% 在 确 保 足 额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考 虑 股 东 意 愿 和 要 求, 公 司 可 以 另 行 增 加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和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公 司 在 每 个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出 分 红 预 案, 并 交 付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公 司 接 受 所 有 股 东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和 公 众 投 资 者 对 公 司 分 红 的 建 议 和 监 督 1-1-19

与 发 行 公 告 七 发 行 前 公 司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安 排 经 公 司 2012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的 滚 存 利 润 由 发 行 后 的 全 体 股 东 共 同 享 有 八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关 注 风 险 因 素 中 的 下 列 风 险 ( 一 ) 宏 观 环 境 风 险 2012 年 12 月 起, 中 央 陆 续 实 施 了 一 系 列 控 制 三 公 消 费 的 政 策, 对 白 酒 市 场 需 求 和 白 酒 生 产 企 业 产 生 了 较 大 影 响 主 要 依 赖 公 务 消 费 和 高 端 商 务 消 费 的 高 端 超 高 端 白 酒 销 售 下 挫, 带 动 整 个 白 酒 行 业 进 入 调 整 期, 行 业 增 长 放 缓, 部 分 白 酒 企 业 经 营 出 现 不 同 程 度 下 滑,2014 年, 部 分 白 酒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出 现 业 绩 大 幅 下 滑, 甚 至 出 现 严 重 亏 损 虽 然 公 司 的 主 导 产 品 与 行 业 内 高 端 白 酒 还 有 一 定 差 距, 但 是 未 来 国 家 对 三 公 消 费 的 监 管 力 度 将 进 一 步 加 大, 禁 酒 令 全 面 升 级, 不 排 除 进 一 步 限 制 高 端 白 酒 消 费, 整 个 行 业 将 持 续 低 迷, 行 业 内 企 业 越 来 越 集 中 抢 占 中 端 产 品 市 场, 与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市 场 竞 争 更 加 激 烈, 未 来 行 业 经 营 形 势 更 加 严 峻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有 效 应 对 新 的 宏 观 环 境 和 竞 争 形 势, 将 不 能 保 持 现 有 的 销 售 规 模 或 销 售 价 格, 导 致 公 司 出 现 业 绩 大 幅 下 滑 甚 至 亏 损 的 情 形 ( 二 ) 产 业 政 策 风 险 公 司 属 于 白 酒 行 业, 根 据 国 家 发 改 委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白 酒 生 产 线 为 限 制 类, 对 于 此 类 项 目,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要 根 据 产 业 结 构 优 化 升 级 的 要 求, 遵 循 优 胜 劣 汰 的 原 则, 实 行 分 类 指 导 允 许 企 业 在 一 定 期 限 内 采 取 措 施 改 造 升 级, 金 融 机 构 按 信 贷 原 则 继 续 给 予 支 持 未 来 国 家 如 果 对 白 酒 产 业 政 策 或 外 商 投 资 政 策 进 行 重 大 调 整, 限 制 白 酒 行 业 生 产 和 销 售, 进 一 步 加 强 行 业 调 控, 将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三 ) 食 品 安 全 风 险 1-1-20

与 发 行 公 告 公 司 作 为 食 品 生 产 企 业, 所 生 产 的 各 类 白 酒 主 要 供 消 费 者 直 接 饮 用, 因 此 产 品 的 卫 生 状 况 和 产 品 质 量 直 接 关 系 到 广 大 消 费 者 的 身 体 健 康 近 年 来, 不 断 有 媒 体 曝 出 关 于 食 品 安 全 的 不 良 案 例, 提 升 了 我 国 政 府 和 社 会 公 众 对 食 品 安 全 的 关 注 意 识 公 司 作 为 食 品 生 产 企 业, 上 游 原 材 料 粮 食 和 配 料 的 采 购 环 节, 自 身 白 酒 的 发 酵 酿 造 陈 化 老 熟 勾 调 储 存 产 品 包 装 等 直 接 接 触 食 品 的 生 产 环 节, 产 品 存 放 成 品 运 输 等 食 品 销 售 环 节, 均 涉 及 到 食 品 安 全 和 食 品 卫 生, 使 得 公 司 将 面 临 更 严 峻 的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形 势 公 司 虽 然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食 品 安 全 制 度, 涵 盖 了 原 材 料 采 购 过 程 中 的 食 品 安 全 检 测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食 品 卫 生 监 督 储 存 过 程 中 的 食 品 卫 生 检 查 等 环 节, 但 是 如 果 上 述 食 品 安 全 制 度 及 措 施 不 能 满 足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或 者 出 现 执 行 环 节 的 问 题, 将 会 带 来 食 品 安 全 的 风 险, 会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若 公 司 发 生 严 重 的 食 品 安 全 事 故, 或 者 因 其 它 白 酒 企 业 食 品 安 全 事 件 对 全 行 业 产 生 破 坏 性 影 响, 无 法 挽 回 消 费 者 对 公 司 产 品 的 信 心, 则 公 司 可 能 发 生 销 售 大 幅 下 滑, 导 致 公 司 业 绩 大 幅 下 滑 甚 至 直 接 转 变 为 严 重 亏 损 状 态 ( 四 )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白 酒 市 场 为 充 分 竞 争 市 场, 公 司 所 处 淮 河 流 域 周 边 及 主 要 市 场 安 徽 省 内 的 白 酒 生 产 企 业 众 多, 其 中 不 乏 知 名 企 业, 并 且 近 年 来 贵 州 四 川 山 西 等 其 他 地 域 的 白 酒 厂 家 不 断 发 展, 公 司 所 面 临 的 市 场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2012 年 以 来, 随 着 国 家 严 格 管 控 三 公 消 费, 由 政 务 需 求 高 端 商 务 需 求 驱 动 的 超 高 端 高 端 白 酒 销 售 下 滑, 知 名 酒 企 产 品 线 下 延 同 时, 随 着 居 民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白 酒 消 费 结 构 变 化, 中 端 白 酒 市 场 日 益 广 阔, 中 小 酒 企 产 品 线 上 延, 积 极 参 与 中 端 白 酒 市 场 公 司 的 主 导 产 品 面 临 更 为 激 烈 的 竞 争, 若 公 司 品 牌 影 响 力 下 降 营 销 不 力 产 品 不 能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或 者 公 司 为 应 对 竞 争 加 强 品 牌 推 广 和 市 场 宣 传, 加 大 促 销 力 度, 导 致 营 销 费 用 大 幅 上 升, 将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影 响 ( 五 ) 安 全 生 产 风 险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白 酒 的 生 产 销 售 由 于 行 业 特 点, 白 酒 行 业 的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粮 食 包 装 物 稻 壳 等, 处 于 陈 化 老 熟 阶 段 的 基 酒 半 成 品 酒 成 品 白 酒 等, 均 属 于 易 燃 品, 若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不 善, 易 发 生 安 全 事 故 虽 然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完 善 有 1-1-21

与 发 行 公 告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储 存 和 消 防 管 理 制 度, 但 若 生 产 中 发 生 操 作 不 慎 存 储 防 火 管 理 不 严 等 情 况, 将 有 可 能 造 成 火 灾 等 安 全 事 故, 将 给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如 果 发 生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将 会 严 重 损 害 公 司 的 存 货 固 定 资 产, 威 胁 员 工 生 命 安 全, 从 而 严 重 影 响 公 司 经 营, 使 得 公 司 业 绩 大 幅 下 滑, 甚 至 使 得 经 营 业 绩 从 盈 利 转 变 为 亏 损 九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和 经 营 状 况 公 司 已 在 本 中 披 露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后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及 经 营 状 况 公 司 2015 年 3 月 31 日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2015 年 1-3 月 的 利 润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未 经 审 计, 但 已 经 华 普 天 健 审 阅, 并 出 具 了 审 阅 报 告 ( 会 审 字 [2015]2356 号 )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1-3 月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及 经 营 状 况 详 见 本 第 十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之 九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和 经 营 状 况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认 真 审 阅 了 公 司 2015 年 1-3 月 财 务 报 表, 保 证 该 等 财 务 报 表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及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公 司 负 责 人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及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已 认 真 审 阅 了 公 司 2015 年 1-3 月 财 务 报 表, 保 证 该 等 财 务 报 表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至 本 签 署 日 期 间, 公 司 采 购 模 式 生 产 模 式 和 销 售 模 式 主 要 客 户 构 成 及 销 售 价 格 主 要 供 应 商 构 成 及 采 购 价 格 主 要 税 收 政 策 以 及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者 判 断 的 重 大 事 项 等 方 面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1-1-22

与 发 行 公 告 目 录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5 一 发 行 前 股 东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5 二 关 于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6 三 股 东 关 于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的 承 诺... 11 四 关 于 承 诺 履 行 的 约 束 措 施... 13 五 关 于 真 实 性 的 承 诺... 15 六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17 七 发 行 前 公 司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安 排... 20 八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关 注 风 险 因 素 中 的 下 列 风 险... 20 九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和 经 营 状 况... 22 目 录... 23 释 义... 27 第 一 节 概 览... 30 一 发 行 人 简 介... 30 二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31 三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32 四 本 次 发 行 情 况... 33 五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34 第 二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35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35 二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机 构 和 人 员... 36 三 发 行 人 与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股 权 关 系 和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39 四 发 行 上 市 重 要 日 期... 39 第 三 节 风 险 因 素... 40 一 宏 观 环 境 风 险... 40 二 产 业 政 策 风 险... 40 三 食 品 安 全 风 险... 41 四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41 五 安 全 生 产 风 险... 42 六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42 七 存 货 余 额 较 高 的 风 险... 43 八 单 一 市 场 风 险... 43 九 假 冒 伪 劣 风 险... 43 十 税 收 政 策 变 化 风 险... 44 十 一 募 投 项 目 风 险... 44 十 二 环 保 风 险... 44 十 三 管 理 风 险... 45 十 四 品 牌 维 护 风 险... 45 1-1-23

与 发 行 公 告 十 五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45 十 六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风 险... 45 十 七 不 可 抗 力 风 险... 46 第 四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47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资 料... 47 二 发 行 人 改 制 重 组 情 况... 47 三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情 况... 52 四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90 五 历 次 股 本 变 化 的 验 资 情 况... 94 六 发 行 人 组 织 结 构... 95 七 发 起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99 八 股 本... 115 九 员 工 及 其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119 十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以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121 第 五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129 一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及 设 立 以 来 的 变 化 情 况... 129 二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130 三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152 四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具 体 情 况... 156 五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及 无 形 资 产... 183 六 公 司 拥 有 的 特 许 经 营 权 及 资 质 情 况... 218 七 公 司 的 技 术 与 研 发 情 况... 219 八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223 第 六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227 一 同 业 竞 争... 227 二 关 联 交 易... 228 第 七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239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历... 239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亲 属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情 况... 246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247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薪 酬 情 况... 247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248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存 在 的 亲 属 关 系... 249 七 发 行 人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协 议... 249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说 明... 249 九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动 情 况... 250 第 八 节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251 一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依 法 规 范 运 作 的 情 况... 251 二 公 司 近 三 年 不 存 在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269 三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完 整 性 合 理 性 和 有 效 性 的 自 我 评 估 意 见... 269 1-1-24

与 发 行 公 告 四 注 册 会 计 师 关 于 发 行 人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完 整 性 合 理 性 及 有 效 性 的 鉴 证 意 见... 270 五 公 司 对 中 小 股 东 权 益 的 保 护... 270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272 一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意 见... 272 二 财 务 报 表... 272 三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和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编 制 方 法... 285 四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287 五 税 项... 312 六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313 七 主 要 资 产... 314 八 主 要 债 项... 315 九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情 况... 318 十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319 十 一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中 的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320 十 二 财 务 指 标... 321 十 三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及 报 告 期 内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323 十 四 验 资 情 况... 324 第 十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325 一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325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356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390 四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392 五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的 总 结... 393 六 重 大 担 保 诉 讼 其 他 或 有 事 项 或 重 大 期 后 事 项... 393 七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393 八 公 司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分 析... 394 九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和 经 营 状 况... 395 第 十 一 节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399 一 总 体 发 展 战 略... 399 二 具 体 业 务 计 划... 399 三 实 现 目 标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401 四 拟 定 上 述 计 划 所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402 五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的 运 用 对 实 现 上 述 目 标 的 作 用... 402 六 上 述 发 展 计 划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403 第 十 二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405 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概 况... 405 二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储 安 排 及 管 理 制 度... 406 三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与 项 目 投 资 所 需 资 金 不 一 致 的 安 排... 406 四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具 体 情 况... 407 五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与 产 能 变 动 的 匹 配 关 系... 425 六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426 1-1-25

与 发 行 公 告 七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426 八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进 展 情 况... 426 第 十 三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427 一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427 二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实 际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427 三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安 排... 428 四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428 五 公 司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431 第 十 四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433 一 信 息 披 露 及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的 负 责 机 构 及 人 员... 433 二 重 大 合 同... 433 三 对 外 担 保 的 有 关 情 况... 436 四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436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的 情 况... 437 第 十 五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438 第 十 六 节 备 查 文 件... 448 一 备 查 文 件... 448 二 查 阅 时 间 和 地 点... 448 1-1-26

与 发 行 公 告 释 义 在 本 中, 除 非 另 有 说 明, 下 列 简 称 具 有 如 下 特 定 意 义 : 一 常 用 词 语 公 司 本 公 司 发 行 人 口 子 酒 业 指 安 徽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原 口 子 股 份 指 2002 年 发 起 设 立 的 安 徽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口 子 有 限 指 安 徽 口 子 酒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口 子 集 团 指 安 徽 口 子 集 团 公 司 天 地 龙 实 业 指 江 苏 天 地 龙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天 地 龙 集 团 指 江 苏 天 地 龙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天 地 龙 彩 印 指 宜 兴 市 天 地 龙 彩 印 有 限 公 司 天 地 龙 控 股 指 天 地 龙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乾 龙 包 装 指 淮 北 市 乾 龙 包 装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陕 西 天 驹 实 业 指 陕 西 天 驹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陕 西 天 驹 商 贸 指 陕 西 天 驹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黄 海 商 贸 指 安 徽 省 黄 海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合 肥 黄 海 商 贸 指 合 肥 市 肥 东 黄 海 商 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淮 北 顺 达 商 贸 指 淮 北 市 顺 达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淮 北 顺 达 糖 酒 指 淮 北 市 顺 达 糖 酒 有 限 公 司 高 盛 指 美 国 高 盛 集 团 (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 NYSE:GS), 一 家 国 际 知 名 的 投 资 银 行 和 证 券 公 司 淮 北 中 院 指 淮 北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淮 北 国 资 委 指 淮 北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淮 北 经 贸 委 指 淮 北 市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关 闭 清 算 组 指 安 徽 口 子 集 团 公 司 关 闭 清 算 组 破 产 管 理 人 指 安 徽 口 子 集 团 公 司 破 产 管 理 人 淮 信 指 安 徽 淮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国 信 评 估 指 安 徽 中 联 国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或 其 前 身 安 徽 国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毕 马 威 华 振 指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由 原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转 制 而 成 口 子 酒 营 销 指 安 徽 口 子 酒 营 销 有 限 公 司 金 缘 坊 指 淮 北 市 金 缘 坊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口 子 指 上 海 口 子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口 子 指 北 京 口 子 商 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淮 北 口 子 指 淮 北 市 口 子 酒 直 销 有 限 公 司 口 子 投 资 指 淮 北 口 子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1-27

与 发 行 公 告 口 子 国 际 绿 野 园 林 泉 山 物 业 世 纪 浪 潮 国 家 商 务 部 国 家 发 改 委 安 徽 发 改 委 中 国 证 监 会 保 荐 机 构 主 承 销 商 华 普 天 健 安 徽 华 普 会 计 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发 行 人 律 师 本 次 发 行 证 券 法 公 司 法 报 告 期 近 三 年 元 二 专 业 词 语 指 淮 北 口 子 国 际 大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指 淮 北 绿 野 园 林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指 淮 北 泉 山 物 业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指 安 徽 世 纪 浪 潮 药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发 展 与 改 革 委 员 会 指 安 徽 省 发 展 与 改 革 委 员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华 林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华 普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或 其 前 身 华 普 天 健 指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华 普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指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指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不 超 过 6,000 万 股 普 通 股 股 票 的 行 为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指 2012 年 至 2014 年 指 人 民 币 元 酒 醅 指 正 在 发 酵 或 发 酵 成 熟 的 酿 酒 原 料 酒 糟 指 酒 醅 经 蒸 馏 蒸 煮 后 的 渣 状 残 留 物 窖 池 指 固 态 发 酵 容 器 之 一, 以 黄 泥 石 条 砖 水 泥 木 材 等 建 成 窖 泥 指 富 含 发 酵 微 生 物 的 泥 巴 甑 指 用 于 蒸 馏 蒸 煮 的 器 皿, 呈 圆 筒 形, 上 口 略 大 于 下 口, 又 称 甑 桶 大 曲 指 白 酒 酿 造 中 的 糖 化 发 酵 生 香 剂, 是 形 成 白 酒 香 型 特 征 重 要 原 料 中 温 曲 指 在 制 曲 过 程 中, 最 高 升 温 在 50 60 C 范 围 而 制 成 的 大 曲 高 温 曲 指 在 制 曲 过 程 中, 最 高 升 温 在 60 65 C 范 围 而 制 成 的 大 曲 菊 花 心 曲 指 公 司 独 特 制 曲 工 艺 形 成 的 曲 块 产 品, 因 曲 块 的 剖 面 上 独 有 的 两 圈 一 红 点 的 特 征, 如 一 朵 盛 开 的 菊 花 而 得 名 润 料 指 在 蒸 料 前 对 原 料 进 行 润 水 高 温 堆 积 润 料 法 发 酵 指 指 公 司 独 特 的 润 料 工 艺, 即 在 酵 池 中 的 酒 醅 之 外, 另 将 一 部 分 高 粱 用 80 度 的 热 水 浸 泡 膨 胀, 拌 好 并 堆 积 起 来, 经 堆 积 可 以 去 除 其 中 的 杂 味, 并 带 出 高 粱 独 有 的 粮 香 味, 同 时 通 过 堆 积 使 其 再 产 生 更 为 特 殊 的 香 味, 使 酒 中 的 香 气 成 分 更 加 丰 富, 形 成 了 口 子 窖 系 列 酒 兼 香 的 香 型 基 础 通 过 曲 的 作 用, 将 以 葡 萄 糖 为 主 的 可 发 酵 性 糖 类 转 化 为 以 乙 醇 为 主 的 风 味 物 质 的 过 程 蒸 馏 指 发 酵 成 熟 的 酒 醅 拌 入 原 料 后, 通 过 蒸 汽 将 其 中 的 酒 份 馏 出 掐 头 去 尾 掐 酒 指 在 蒸 馏 接 酒 时, 截 留 酒 头 和 酒 尾, 其 余 作 为 基 酒 陈 化 老 熟 指 新 蒸 出 的 基 酒 口 感 辛 辣, 在 储 酒 容 器 中 储 存 后, 发 生 物 理 反 应 化 学 反 应, 使 酒 体 协 调 柔 和 勾 调 指 把 不 同 香 气 和 口 味 的 酒 ( 包 括 基 酒 调 味 酒 或 食 用 酒 精 ), 按 不 同 1-1-28

与 发 行 公 告 比 例 掺 兑 调 配, 使 之 符 合 同 一 标 准, 以 保 持 成 品 酒 的 某 种 风 格 基 酒 指 用 作 勾 调 主 要 成 份 的 半 成 品 酒, 又 称 原 酒 基 础 酒 散 酒 指 处 于 勾 调 过 程 中 的 半 成 品 酒 或 已 完 成 勾 调 尚 未 包 装 的 半 成 品 酒 成 品 酒 兼 香 型 白 酒 指 指 感 官 理 化 和 卫 生 指 标 全 部 达 到 产 品 标 准 经 鉴 定 合 格 可 以 出 厂 销 售 的 酒, 又 称 商 品 酒 受 自 然 环 境 生 产 原 料 酿 造 工 艺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生 产 的 至 少 兼 有 两 种 及 以 上 香 型 的 白 酒 注 : 本 除 特 别 说 明 外 所 有 数 值 保 留 2 位 小 数, 若 出 现 总 数 与 各 分 项 数 值 之 和 尾 数 不 符 的 情 况, 均 为 四 舍 五 入 原 因 造 成 1-1-29

与 发 行 公 告 第 一 节 概 览 本 概 览 仅 对 全 文 做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全 文 一 发 行 人 简 介 1 发 行 人 名 称 : 安 徽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Anhui Kouzi Distillery Co., Ltd. 2 公 司 住 所 : 安 徽 省 淮 北 市 三 堤 口 3 法 定 代 表 人 : 徐 进 4 成 立 日 期 :2002 年 12 月 26 日 整 体 变 更 日 期 :2011 年 3 月 29 日 5 注 册 资 本 :54,000 万 元 6 经 营 范 围 : 生 产 制 造 和 销 售 白 酒 及 玻 璃 制 品 ( 以 上 涉 及 行 政 许 可 经 营 的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7 设 立 情 况 : 根 据 2011 年 3 月 22 日 审 议 通 过 的 安 徽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决 议, 以 发 行 人 前 身 口 子 有 限 截 至 2010 年 10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685,511,023.11 元 按 1:0.7877 的 比 例 折 成 股 本 540,000,000 股,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差 额 145,511,023.11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8 经 营 情 况 :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主 要 从 事 白 酒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公 司 生 产 的 口 子 系 列 白 酒 是 目 前 国 内 兼 香 型 白 酒 的 代 表 品 牌 公 司 生 产 和 销 售 口 子 窖 老 口 子 口 子 坊 口 子 酒 等 系 列 品 牌 产 品, 以 充 分 满 足 各 类 型 客 户 的 需 要 公 司 于 2009 年 被 中 国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为 全 国 白 酒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兼 香 型 白 酒 分 技 术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承 担 单 位,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徐 进 先 生 任 全 国 白 酒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兼 香 型 白 酒 分 技 术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2002 年,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批 准 对 口 子 窖 酒 实 施 原 产 地 域 产 品 保 护 2005 年,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商 标 局 认 定 口 子 商 标 为 驰 名 商 标 2006 年, 口 子 商 标 被 国 家 商 务 部 认 定 为 中 华 老 字 号 2011 年,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张 国 强 当 选 为 安 徽 省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项 目 代 表 性 传 承 人 1-1-30

与 发 行 公 告 二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徐 进 和 刘 安 省 本 次 发 行 前, 徐 进 持 有 公 司 109,568,568 股, 占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20.29%; 刘 安 省 持 有 公 司 79,873,450 股, 占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14.79% 近 三 年 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一 直 为 徐 进 和 刘 安 省, 未 发 生 过 变 更 徐 进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徐 进 先 生 1997 年 9 月 至 2002 年 12 月, 历 任 口 子 集 团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2003 年 1 月 至 2011 年 3 月, 历 任 原 口 子 股 份 及 口 子 有 限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2011 年 3 月 至 今, 任 口 子 酒 业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同 时, 徐 进 先 生 兼 任 口 子 酒 营 销 董 事, 金 缘 坊 监 事, 口 子 投 资 董 事 长, 口 子 国 际 监 事 徐 进 先 生 是 全 国 白 酒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兼 香 型 白 酒 分 技 术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安 徽 省 企 业 联 合 会 / 安 徽 省 企 业 家 联 合 会 第 五 届 理 事 会 副 会 长,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大 代 表 刘 安 省 监 事 会 主 席 刘 安 省 先 生 1996 年 11 月 至 2002 年 12 月, 历 任 口 子 集 团 总 经 理 董 事 长 ; 2003 年 1 月 至 2011 年 3 月, 历 任 原 口 子 股 份 及 口 子 有 限 监 事 会 主 席 党 委 书 记 ; 2011 年 3 月 至 今, 任 口 子 酒 业 监 事 会 主 席 同 时, 刘 安 省 先 生 兼 任 口 子 投 资 监 事 会 主 席 1-1-31

与 发 行 公 告 三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 动 资 产 220,973.68 231,164.55 202,333.99 非 流 动 资 产 145,188.80 128,592.03 106,073.75 资 产 总 额 366,162.48 359,756.58 308,407.74 流 动 负 债 126,278.60 157,286.66 137,654.52 非 流 动 负 债 12,000.00 6,000.00 6,000.00 负 债 总 额 138,278.60 163,286.66 143,654.5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227,883.88 196,469.92 164,753.22 所 有 者 权 益 227,883.88 196,469.92 164,753.22 ( 二 ) 合 并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营 业 收 入 225,855.38 244,715.12 250,654.71 营 业 利 润 55,952.29 55,109.10 61,057.92 利 润 总 额 56,005.00 54,994.07 61,574.16 净 利 润 42,213.96 39,816.70 45,597.33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42,213.96 39,816.70 45,597.33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41,774.23 39,906.57 45,212.52 ( 三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0,491.38 27,766.73 42,290.09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169.67-15,299.43-14,830.8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2,872.85-14,292.19 3,568.50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5,551.14-1,824.89 31,027.79 1-1-32

与 发 行 公 告 ( 四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2014.12.31 或 2014 年 2013.12.31 或 2013 年 2012.12.31 或 2012 年 流 动 比 率 1.75 1.47 1.47 速 动 比 率 0.74 0.75 0.81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49.66% 57.34% 62.31%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121.85 81.15 78.92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0.60 0.88 1.18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64,955.22 63,237.21 68,880.55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23.65 26.09 31.31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0.19 0.51 0.78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0.10-0.03 0.57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后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加 权 平 均 )(%) - - - 20.07 22.21 31.62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78 0.74 0.84 四 本 次 发 行 情 况 本 次 发 行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的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不 超 过 6,000 万 股, 全 部 为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定 价 方 式 为 向 网 下 投 资 者 询 价 的 方 式 确 定 股 票 发 行 价 格, 或 通 过 公 司 与 主 承 销 商 自 主 协 商 直 接 定 价 等 其 他 合 法 可 行 的 方 式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1-1-33

与 发 行 公 告 五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按 照 轻 重 缓 急 拟 投 入 以 下 项 目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核 准 号 投 资 额 ( 万 元 ) 1 优 质 白 酒 酿 造 技 改 项 目 皖 发 改 外 资 [2012]481 号 27,624.96 2 优 质 白 酒 陈 化 老 熟 和 存 储 项 目 皖 发 改 外 资 [2012]480 号 28,157.67 3 包 装 生 产 线 技 改 项 目 皖 发 改 外 资 [2012]483 号 28,954.80 4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皖 发 改 外 资 [2012]482 号 12,832.06 募 投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合 计 97,569.49 其 中 :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89,140.00 自 筹 资 金 8,429.49 合 计 97,569.49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96,000 万 元,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6,860 万 元 后, 用 于 募 投 项 目 的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89,140 万 元, 不 足 部 分 由 公 司 自 筹 解 决 如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时 间 与 项 目 资 金 需 求 的 时 间 要 求 不 一 致, 公 司 可 视 实 际 情 况 用 自 筹 资 金 对 部 分 项 目 作 先 行 投 入, 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以 募 集 资 金 对 前 期 投 入 部 分 进 行 置 换 1-1-34

与 发 行 公 告 第 二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1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2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3 发 行 股 份 数 : 公 司 拟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数 量 不 超 过 6,000 万 股, 全 部 为 新 股 4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5 发 行 市 盈 率 : 倍 (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公 司 2014 年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6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按 照 公 司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权 益 和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按 照 公 司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额 和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全 面 摊 薄 计 算 ) 7 发 行 市 净 率 : 倍 ( 按 照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 8 发 行 方 式 : 采 用 网 下 向 投 资 者 配 售 与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9 发 行 对 象 : 符 合 资 格 的 询 价 对 象 和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户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和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其 他 对 象 10 承 销 方 式 : 余 额 包 销 1-1-35

与 发 行 公 告 11 发 行 费 用 概 算 : 约 6,860 万 元, 主 要 包 括 :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承 销 费 用 4,800 保 荐 费 用 200 审 计 费 用 960 律 师 费 用 420 用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信 息 披 露 费 360 发 行 手 续 费 用 120 合 计 6,860 二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机 构 和 人 员 ( 一 ) 发 行 人 名 称 : 安 徽 口 子 酒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徐 进 住 所 : 安 徽 省 淮 北 市 三 堤 口 电 话 :0561-6898000 传 真 :0561-6897951 联 系 人 : 瞿 惠 华 ( 二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名 称 : 华 林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永 健 住 所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西 四 环 南 路 55 号 7 号 楼 401 电 话 :010-88091786 传 真 :010-88091790 保 荐 代 表 人 : 魏 勇 乔 绪 升 项 目 协 办 人 : 其 他 项 目 人 员 : 铁 维 铭 何 保 钦 1-1-36

与 发 行 公 告 ( 三 ) 分 销 商 名 称 : 东 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范 力 住 所 :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星 阳 街 5 号 电 话 :0512-62938578 传 真 :0512-62938556 联 系 人 : 孙 闻 淅 ( 四 ) 律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王 玲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东 三 环 中 路 7 号 北 京 财 富 中 心 写 字 楼 A 座 40 层 电 话 :010-58785588 传 真 :010-58785566 经 办 律 师 : 张 明 远 马 天 宁 ( 五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华 普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法 定 代 表 人 : 肖 厚 发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阜 成 门 外 大 街 22 号 1 幢 外 经 贸 大 厦 9 层 922-926 室 电 话 :010-66001391 传 真 :010-66001392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占 铁 华 熊 明 峰 栾 艳 鹏 1-1-37

与 发 行 公 告 ( 六 )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名 称 : 安 徽 中 联 国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叶 煜 林 住 所 : 合 肥 市 高 新 区 天 达 路 71 号 华 亿 科 学 园 A2 座 八 层 电 话 :0551-2623369 传 真 :0551-5427638 经 办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 杨 明 开 徐 应 琼 ( 七 )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名 称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东 路 166 号 中 国 保 险 大 厦 36 楼 电 话 :021-58708888 传 真 :021-58899400 ( 八 ) 收 款 银 行 户 名 : 华 林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账 号 :41005200040004682 开 户 行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城 市 绿 洲 支 行 1-1-38

与 发 行 公 告 三 发 行 人 与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股 权 关 系 和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公 司 与 本 次 发 行 的 中 介 机 构 之 间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和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各 中 介 机 构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经 办 人 员 均 未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与 本 公 司 也 不 存 在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四 发 行 上 市 重 要 日 期 询 价 推 介 时 间 定 价 公 告 刊 登 日 期 网 下 申 购 缴 款 日 期 网 上 申 购 缴 款 日 期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2015 年 6 月 12 日 至 6 月 15 日 2015 年 6 月 17 日 2015 年 6 月 17 日 至 6 月 18 日 2015 年 6 月 18 日 发 行 结 束 后 将 尽 快 申 请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1-1-39

与 发 行 公 告 第 三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发 行 人 此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时, 除 本 提 供 的 其 他 资 料 外, 应 特 别 认 真 地 考 虑 本 节 所 列 的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下 列 风 险 因 素 根 据 重 要 性 原 则 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决 策 的 程 度 大 小 排 序, 并 不 表 示 必 然 会 依 次 发 生 公 司 主 要 风 险 因 素 如 下 : 一 宏 观 环 境 风 险 2012 年 12 月 起, 中 央 陆 续 实 施 了 一 系 列 控 制 三 公 消 费 的 政 策, 对 白 酒 市 场 需 求 和 白 酒 生 产 企 业 产 生 了 较 大 影 响 主 要 依 赖 公 务 消 费 和 高 端 商 务 消 费 的 高 端 超 高 端 白 酒 销 售 下 挫, 带 动 整 个 白 酒 行 业 进 入 调 整 期, 行 业 增 长 放 缓, 部 分 白 酒 企 业 经 营 出 现 不 同 程 度 下 滑,2014 年, 部 分 白 酒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出 现 业 绩 大 幅 下 滑, 甚 至 出 现 严 重 亏 损 虽 然 公 司 的 主 导 产 品 与 行 业 内 高 端 白 酒 还 有 一 定 差 距, 但 是 未 来 国 家 对 三 公 消 费 的 监 管 力 度 将 进 一 步 加 大, 禁 酒 令 全 面 升 级, 不 排 除 进 一 步 限 制 高 端 白 酒 消 费, 整 个 行 业 将 持 续 低 迷, 行 业 内 企 业 越 来 越 集 中 抢 占 中 端 产 品 市 场, 与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市 场 竞 争 更 加 激 烈, 未 来 行 业 经 营 形 势 更 加 严 峻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有 效 应 对 新 的 宏 观 环 境 和 竞 争 形 势, 将 不 能 保 持 现 有 的 销 售 规 模 或 销 售 价 格, 导 致 公 司 出 现 业 绩 大 幅 下 滑 甚 至 亏 损 的 情 形 二 产 业 政 策 风 险 公 司 属 于 白 酒 行 业, 根 据 国 家 发 改 委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白 酒 生 产 线 为 限 制 类, 对 于 此 类 项 目,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要 根 据 产 业 结 构 优 化 升 级 的 要 求, 遵 循 优 胜 劣 汰 的 原 则, 实 行 分 类 指 导 允 许 企 业 在 一 定 期 限 内 采 取 措 施 改 造 升 级, 金 融 机 构 按 信 贷 原 则 继 续 给 予 支 持 未 来 国 家 如 果 对 白 酒 产 业 政 策 或 外 商 投 资 政 策 进 行 重 大 调 整, 限 制 白 酒 行 业 生 产 和 销 售, 进 一 步 加 强 行 业 调 控, 将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1-1-40

与 发 行 公 告 三 食 品 安 全 风 险 公 司 作 为 食 品 生 产 企 业, 所 生 产 的 各 类 白 酒 主 要 供 消 费 者 直 接 饮 用, 因 此 产 品 的 卫 生 状 况 和 产 品 质 量 直 接 关 系 到 广 大 消 费 者 的 身 体 健 康 近 年 来, 不 断 有 媒 体 曝 出 关 于 食 品 安 全 的 不 良 案 例, 提 升 了 我 国 政 府 和 社 会 公 众 对 食 品 安 全 的 关 注 意 识 公 司 作 为 食 品 生 产 企 业, 上 游 原 材 料 粮 食 和 配 料 的 采 购 环 节, 自 身 白 酒 的 发 酵 酿 造 陈 化 老 熟 勾 调 储 存 产 品 包 装 等 直 接 接 触 食 品 的 生 产 环 节, 产 品 存 放 成 品 运 输 等 食 品 销 售 环 节, 均 涉 及 到 食 品 安 全 和 食 品 卫 生, 使 得 公 司 将 面 临 更 严 峻 的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形 势 公 司 虽 然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食 品 安 全 制 度, 涵 盖 了 原 材 料 采 购 过 程 中 的 食 品 安 全 检 测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食 品 卫 生 监 督 储 存 过 程 中 的 食 品 卫 生 检 查 等 环 节, 但 是 如 果 上 述 食 品 安 全 制 度 及 措 施 不 能 满 足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或 者 出 现 执 行 环 节 的 问 题, 将 会 带 来 食 品 安 全 的 风 险, 会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若 公 司 发 生 严 重 的 食 品 安 全 事 故, 或 者 因 其 它 白 酒 企 业 食 品 安 全 事 件 对 全 行 业 产 生 破 坏 性 影 响, 无 法 挽 回 消 费 者 对 公 司 产 品 的 信 心, 则 公 司 可 能 发 生 销 售 大 幅 下 滑, 导 致 公 司 业 绩 大 幅 下 滑 甚 至 直 接 转 变 为 严 重 亏 损 状 态 四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白 酒 市 场 为 充 分 竞 争 市 场, 公 司 所 处 淮 河 流 域 周 边 及 主 要 市 场 安 徽 省 内 的 白 酒 生 产 企 业 众 多, 其 中 不 乏 知 名 企 业, 并 且 近 年 来 贵 州 四 川 山 西 等 其 他 地 域 的 白 酒 厂 家 不 断 发 展, 公 司 所 面 临 的 市 场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2012 年 以 来, 随 着 国 家 严 格 管 控 三 公 消 费, 由 政 务 需 求 高 端 商 务 需 求 驱 动 的 超 高 端 高 端 白 酒 销 售 下 滑, 知 名 酒 企 产 品 线 下 延 同 时, 随 着 居 民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白 酒 消 费 结 构 变 化, 中 端 白 酒 市 场 日 益 广 阔, 中 小 酒 企 产 品 线 上 延, 积 极 参 与 中 端 白 酒 市 场 公 司 的 主 导 产 品 面 临 更 为 激 烈 的 竞 争, 若 公 司 品 牌 影 响 力 下 降 营 销 不 力 产 品 不 能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或 者 公 司 为 应 对 竞 争 加 强 品 牌 推 广 和 市 场 宣 传, 加 大 促 销 力 度, 导 致 营 销 费 用 大 幅 上 升, 将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影 响 1-1-41

与 发 行 公 告 五 安 全 生 产 风 险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白 酒 的 生 产 销 售 由 于 行 业 特 点, 白 酒 行 业 的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粮 食 包 装 物 稻 壳 等, 处 于 陈 化 老 熟 阶 段 的 基 酒 半 成 品 酒 成 品 白 酒 等, 均 属 于 易 燃 品, 若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不 善, 易 发 生 安 全 事 故 虽 然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完 善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储 存 和 消 防 管 理 制 度, 但 若 生 产 中 发 生 操 作 不 慎 存 储 防 火 管 理 不 严 等 情 况, 将 有 可 能 造 成 火 灾 等 安 全 事 故, 将 给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如 果 发 生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将 会 严 重 损 害 公 司 的 存 货 固 定 资 产, 威 胁 员 工 生 命 安 全, 从 而 严 重 影 响 公 司 经 营, 使 得 公 司 业 绩 大 幅 下 滑, 甚 至 使 得 经 营 业 绩 从 盈 利 转 变 为 亏 损 六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的 粮 食 原 材 料 包 括 高 粱 小 麦 豌 豆 等 近 年 来, 国 家 持 续 加 大 对 农 业 产 品 的 投 入, 不 断 提 高 主 要 农 产 品 的 政 府 收 购 价 格, 使 得 公 司 粮 食 原 材 料 采 购 价 格 压 力 逐 渐 增 大 此 外, 粮 食 生 产 受 气 候 降 水 等 自 然 条 件 影 响 较 大, 如 果 收 成 欠 佳, 可 能 出 现 供 应 紧 张 的 情 况, 导 致 原 材 料 价 格 上 涨 由 于 白 酒 生 产 从 粮 食 发 酵 到 成 品 销 售, 需 要 较 长 的 时 间, 持 续 上 涨 的 粮 食 价 格, 将 会 增 加 未 来 产 品 的 成 本 如 果 公 司 未 来 不 能 提 升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或 改 进 生 产 工 艺 降 低 成 本, 以 消 化 上 述 成 本 上 涨 的 压 力, 则 会 对 公 司 未 来 的 盈 利 能 力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的 包 装 原 材 料 包 括 酒 瓶 瓶 盖 纸 盒 纸 箱 等 白 酒 作 为 一 种 快 速 消 费 品, 包 装 是 产 品 档 次 价 值 的 重 要 表 现 形 式, 也 有 利 于 提 升 消 费 者 的 消 费 欲 望 和 产 品 品 牌 形 象 此 外, 随 着 公 司 销 量 的 增 长, 上 游 包 装 物 生 产 企 业 如 果 生 产 能 力 不 足, 可 能 无 法 满 足 公 司 个 性 化 的 产 品 需 求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通 过 提 升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来 消 化 包 装 原 材 料 成 本 上 涨 的 压 力, 或 者 不 能 及 时 找 到 替 代 的 包 装 物 供 应 商, 则 会 直 接 影 响 到 当 期 产 品 的 成 本, 从 而 对 公 司 当 期 的 盈 利 能 力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1-1-42

与 发 行 公 告 七 存 货 余 额 较 高 的 风 险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存 货 为 127,934.34 万 元, 占 资 产 总 额 比 例 为 34.94%, 存 货 占 资 产 比 例 较 大 公 司 存 货 较 大 系 白 酒 行 业 属 性 所 决 定 的 白 酒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需 要 经 过 一 段 时 间 的 贮 藏 和 陈 化 老 熟, 才 能 提 升 产 品 品 质, 生 产 出 优 质 白 酒 公 司 作 为 历 史 悠 久 的 白 酒 生 产 企 业, 存 货 中 有 较 大 数 量 的 处 于 贮 藏 和 陈 化 老 熟 阶 段 的 原 酒, 是 公 司 十 分 重 要 的 资 产, 是 实 现 公 司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关 键 组 成 部 分, 为 公 司 未 来 推 出 新 产 品 挖 掘 新 的 业 绩 增 长 点, 打 下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随 着 公 司 募 投 项 目 的 全 面 投 产, 公 司 未 来 基 酒 储 存 规 模 将 进 一 步 扩 大, 存 货 可 能 进 一 步 增 加 但 是, 如 果 公 司 未 能 保 持 目 前 的 销 售 增 长 势 头, 将 会 增 加 存 货 对 资 金 的 占 用, 降 低 资 产 周 转 效 率, 从 而 加 大 公 司 的 资 金 压 力, 降 低 公 司 资 产 的 流 动 性, 进 而 影 响 到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如 果 公 司 产 品 价 格 发 生 大 幅 波 动, 也 可 能 出 现 存 货 跌 价 的 风 险, 从 而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八 单 一 市 场 风 险 公 司 目 前 最 大 的 销 售 市 场 为 安 徽 市 场,2012 年 至 2014 年, 公 司 在 安 徽 市 场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占 当 期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61.04% 63.36% 和 71.94% 如 果 公 司 未 来 在 安 徽 市 场 地 位 下 降, 同 时 不 能 有 效 拓 展 其 他 市 场, 将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九 假 冒 伪 劣 风 险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较 高, 历 史 上 少 数 不 法 之 徒 为 了 追 求 暴 利, 假 冒 公 司 产 品 生 产 销 售 如 未 来 此 类 活 动 加 剧, 或 者 因 造 假 者 的 假 冒 伪 劣 行 为 对 公 司 信 誉 形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将 会 影 响 公 司 的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1-1-43

与 发 行 公 告 十 税 收 政 策 变 化 风 险 白 酒 生 产 和 销 售 属 于 缴 纳 消 费 税 的 行 业,2012 年 至 2014 年, 公 司 消 费 税 分 别 为 33,835.67 万 元 32,122.86 万 元 和 29,220.86 万 元, 消 费 税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较 高, 分 别 为 13.50% 13.13% 和 12.94%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现 行 规 定 足 额 计 提 和 缴 纳 了 消 费 税, 但 是, 近 年 来 国 家 对 白 酒 行 业 实 施 了 越 来 越 严 格 的 消 费 税 征 收 政 策, 如 果 未 来 国 家 对 消 费 税 政 策 继 续 从 严 进 行 调 整, 将 可 能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十 一 募 投 项 目 风 险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9.76 亿 元, 主 要 是 通 过 技 术 改 造, 调 整 公 司 产 品 结 构, 增 加 优 质 原 酒 和 中 高 档 白 酒 的 生 产, 同 时 完 善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增 强 公 司 竞 争 能 力 虽 然 公 司 已 经 对 项 目 的 技 术 可 行 性 市 场 需 求 等 各 方 面 进 行 了 充 分 论 证, 但 是, 由 于 募 投 项 目 实 施 周 期 较 长, 可 能 因 为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工 程 质 量 实 际 投 资 与 原 投 资 计 划 不 一 致 等 原 因 对 募 投 项 目 实 施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或 者 因 为 市 场 需 求 竞 争 格 局 产 业 政 策 变 化 等 原 因 对 募 投 项 目 的 预 期 收 益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十 二 环 保 风 险 公 司 属 于 白 酒 生 产 企 业, 采 用 粮 食 发 酵 的 酿 造 工 艺 公 司 本 着 发 展 生 产 与 环 境 保 护 并 重 的 原 则, 按 照 绿 色 环 保 要 求 对 生 产 进 行 全 过 程 控 制, 改 进 生 产 工 艺 和 生 产 设 备,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尽 管 如 此, 如 果 公 司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处 理 不 当, 可 能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公 司 以 及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均 已 通 过 环 保 部 门 核 查 及 环 评, 但 是 随 着 国 家 对 环 境 保 护 的 要 求 越 来 越 严 格, 如 果 政 府 出 台 新 的 规 定 和 政 策, 对 企 业 的 环 保 实 行 更 为 严 格 的 标 准 和 规 范, 公 司 有 可 能 需 要 满 足 更 高 的 环 保 要 求, 或 者 需 要 追 加 环 保 投 入, 从 而 导 致 生 产 经 营 成 本 提 高,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公 司 的 收 益 水 平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