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産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 國 股 註 份 冊 代 成 號 立 :1057) 的 股 份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Zhejiang Shibao Company Limited* 浙 江 世 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監 管 公 告 此 海 外 監 管 公 告 是 根 據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第 13.10B 條 發 出 以 下 為 浙 江 世 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深 圳 證 券 交 易 所 網 站 所 刊 發 之 浙 江 世 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審 計 報 告 承 董 事 會 命 浙 江 世 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兼 總 經 理 張 世 權 中 國 浙 江 杭 州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二 十 四 日 於 本 公 告 刊 發 日 期,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包 括 執 行 董 事 張 世 權 先 生 張 寶 義 先 生 湯 浩 瀚 先 生 及 張 蘭 君 女 士, 非 執 行 董 事 張 世 忠 先 生 及 朱 頡 榕 先 生, 及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張 洪 智 先 生 郭 孔 輝 先 生 及 沈 成 基 先 生 * 僅 供 識 別
浙 江 世 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浙 江 世 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 系 经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企 业 上 市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浙 上 市 2004 37 号 文 件 批 准, 由 浙 江 世 宝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与 自 然 人 吴 伟 旭 吴 琅 跃 杜 春 茂 和 陈 文 洪 在 浙 江 世 宝 方 向 机 有 限 公 司 基 础 上 发 起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04 年 4 月 30 日 登 记 注 册, 现 持 有 浙 江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330000400002163 的 营 业 执 照, 股 本 315,857,855 元, 股 份 总 数 315,857,855 股 ( 每 股 面 值 1 元 ) 其 中, 有 限 售 条 件 的 流 通 股 份 :A 股 131,957,892 股,H 股 0 股 ; 无 限 售 条 件 的 流 通 股 份 A 股 97,185,963 股,H 股 86,714,000 股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国 合 字 2005 22 号 批 复, 公 司 于 2006 年 5 月 16 日 在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H 股 并 挂 牌 交 易, 并 于 2011 年 3 月 9 日 起 经 批 准 转 至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主 板 挂 牌 交 易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2 898 号 批 复, 公 司 于 2012 年 11 月 2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小 企 业 板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并 挂 牌 交 易 本 公 司 属 汽 车 配 件 制 造 行 业 经 营 范 围 : 汽 车 零 部 件 制 造 销 售, 金 属 材 料 机 电 产 品 电 子 产 品 的 销 售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本 财 务 报 表 业 经 公 司 2016 年 3 月 24 日 第 五 届 九 次 董 事 会 批 准 对 外 报 出 本 公 司 将 杭 州 世 宝 汽 车 方 向 机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新 世 宝 电 动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世 宝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四 平 市 方 向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奥 特 尼 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芜 湖 世 特 瑞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和 鄂 尔 多 斯 市 世 特 瑞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等 7 家 子 公 司 纳 入 本 期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情 况 详 见 本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之 说 明 二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 一 ) 编 制 基 础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编 制 基 础 第 11 页 共 74 页
况 ( 二 )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评 价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导 致 对 报 告 期 末 起 12 个 月 内 的 持 续 经 营 假 设 产 生 重 大 疑 虑 的 事 项 或 情 三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重 要 提 示 : 本 公 司 根 据 实 际 生 产 经 营 特 点 针 对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收 入 确 认 等 交 易 或 事 项 制 定 了 具 体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一 )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本 公 司 所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信 息 ( 二 ) 会 计 期 间 会 计 年 度 自 公 历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 三 ) 营 业 周 期 公 司 经 营 业 务 的 营 业 周 期 较 短, 以 12 个 月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流 动 性 划 分 标 准 ( 四 ) 记 账 本 位 币 采 用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 五 )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公 司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照 合 并 日 被 合 并 方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公 司 按 照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份 额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公 司 在 购 买 日 对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 如 果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首 先 对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合 并 成 本 的 计 量 进 行 复 核, 经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六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母 公 司 将 其 控 制 的 所 有 子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以 母 公 司 及 第 12 页 共 74 页
其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为 基 础, 根 据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由 母 公 司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 七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列 示 于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的 现 金 是 指 库 存 现 金 以 及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现 金 等 价 物 是 指 企 业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 八 ) 外 币 业 务 折 算 外 币 交 易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金 额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因 汇 率 不 同 而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除 与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资 产 有 关 的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本 金 及 利 息 的 汇 兑 差 额 外,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仍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不 改 变 其 人 民 币 金 额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九 ) 金 融 工 具 1.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分 类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下 四 类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下 两 类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2.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确 认 依 据 计 量 方 法 和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公 司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确 认 一 项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时,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对 于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公 司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对 金 融 资 产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处 置 该 金 融 资 产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以 及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2)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以 及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公 司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对 金 融 负 债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1) 以 第 13 页 共 74 页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结 清 金 融 负 债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2)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3) 不 属 于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或 没 有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并 将 以 低 于 市 场 利 率 贷 款 的 贷 款 承 诺, 在 初 始 确 认 后 按 照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之 中 的 较 高 者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3 号 或 有 事 项 确 定 的 金 额 ;2)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4 号 收 入 的 原 则 确 定 的 累 积 摊 销 额 后 的 余 额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除 与 套 期 保 值 有 关 外, 按 照 如 下 方 法 处 理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在 资 产 持 有 期 间 所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 处 置 时, 将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与 初 始 入 账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持 有 期 间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的 利 息,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现 金 股 利,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股 利 时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 处 置 时, 将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与 账 面 价 值 扣 除 原 直 接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后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当 收 取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已 终 止 或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转 移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当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解 除 时, 相 应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3.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公 司 已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了 转 入 方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继 续 确 认 所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并 将 收 到 的 对 价 确 认 为 一 项 金 融 负 债 公 司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1)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2) 未 放 弃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按 照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相 应 确 认 有 关 负 债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2)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和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下 列 第 14 页 共 74 页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2)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中 对 应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金 额 之 和 4.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方 法 公 司 采 用 在 当 前 情 况 下 适 用 并 且 有 足 够 可 利 用 数 据 和 其 他 信 息 支 持 的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相 关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公 司 将 估 值 技 术 使 用 的 输 入 值 分 以 下 层 级, 并 依 次 使 用 : (1) 第 一 层 次 输 入 值 是 在 计 量 日 能 够 取 得 的 相 同 资 产 或 负 债 在 活 跃 市 场 上 未 经 调 整 的 报 价 ; (2) 第 二 层 次 输 入 值 是 除 第 一 层 次 输 入 值 外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直 接 或 间 接 可 观 察 的 输 入 值, 包 括 : 活 跃 市 场 中 类 似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报 价 ; 非 活 跃 市 场 中 相 同 或 类 似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报 价 ; 除 报 价 以 外 的 其 他 可 观 察 输 入 值, 如 在 正 常 报 价 间 隔 期 间 可 观 察 的 利 率 和 收 益 率 曲 线 等 ; 市 场 验 证 的 输 入 值 等 ; (3) 第 三 层 次 输 入 值 是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不 可 观 察 输 入 值, 包 括 不 能 直 接 观 察 或 无 法 由 可 观 察 市 场 数 据 验 证 的 利 率 股 票 波 动 率 企 业 合 并 中 承 担 的 弃 置 义 务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使 用 自 身 数 据 作 出 的 财 务 预 测 等 5.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1)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2) 对 于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先 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区 分 开 来,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可 以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或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和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高 于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3)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1) 表 明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发 生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包 括 : 1 债 务 人 发 生 严 重 财 务 困 难 ; 2 债 务 人 违 反 了 合 同 条 款, 如 偿 付 利 息 或 本 金 发 生 违 约 或 逾 期 ; 3 公 司 出 于 经 济 或 法 律 等 方 面 因 素 的 考 虑, 对 发 生 财 务 困 难 的 债 务 人 作 出 让 步 ; 4 债 务 人 很 可 能 倒 闭 或 进 行 其 他 财 务 重 组 ; 5 因 债 务 人 发 生 重 大 财 务 困 难, 该 债 务 工 具 无 法 在 活 跃 市 场 继 续 交 易 ; 第 15 页 共 74 页
6 其 他 表 明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已 经 发 生 减 值 的 情 况 2) 表 明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发 生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包 括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严 重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以 及 被 投 资 单 位 经 营 所 处 的 技 术 市 场 经 济 或 法 律 环 境 等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使 公 司 可 能 无 法 收 回 投 资 成 本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原 直 接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因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予 以 转 出 并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对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在 期 后 公 允 价 值 回 升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原 减 值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的,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期 后 公 允 价 值 回 升 直 接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以 成 本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该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照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发 生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不 予 转 回 ( 十 ) 应 收 款 项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2.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确 定 组 合 的 依 据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信 用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信 用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金 额 100 万 元 ( 含 ) 以 上 的 款 项 3.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理 由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未 超 过 100 万 元 且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应 收 款 项 ; 金 额 未 超 过 100 万 元 且 账 龄 未 超 过 1 年 无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可 收 回 性 存 在 明 显 差 异 的 的 应 收 款 项 根 据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结 构 及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 债 务 人 根 据 合 同 条 款 偿 还 欠 款 的 能 力 ), 按 历 史 款 项 损 失 情 况 及 债 务 人 经 济 状 况 预 计 可 能 存 在 的 损 失 情 况, 按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可 收 回 性 存 在 明 显 差 异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对 应 收 票 据 预 付 款 项 应 收 利 息 长 期 应 收 款 等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十 一 ) 存 货 第 16 页 共 74 页
1. 存 货 的 分 类 存 货 包 括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持 有 以 备 出 售 的 产 成 品 或 商 品 处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在 产 品 在 生 产 过 程 或 提 供 劳 务 过 程 中 耗 用 的 材 料 和 物 料 等 2. 发 出 存 货 的 计 价 方 法 发 出 存 货 采 用 月 末 一 次 加 权 平 均 法 3.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定 依 据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货 采 用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按 照 单 个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需 要 经 过 加 工 的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所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同 一 项 存 货 中 一 部 分 有 合 同 价 格 约 定 其 他 部 分 不 存 在 合 同 价 格 的, 分 别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并 与 其 对 应 的 成 本 进 行 比 较, 分 别 确 定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或 转 回 的 金 额 4.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为 永 续 盘 存 制 5.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的 摊 销 方 法 (1) 低 值 易 耗 品 按 照 一 次 转 销 法 进 行 摊 销 (2) 包 装 物 按 照 一 次 转 销 法 进 行 摊 销 ( 十 二 )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公 司 将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 不 包 含 金 融 资 产 )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1. 该 组 成 部 分 必 须 在 其 当 前 状 况 下 仅 根 据 出 售 此 类 组 成 部 分 的 通 常 和 惯 用 条 款 即 可 立 即 出 售 ; 2. 已 经 就 处 置 该 组 成 部 分 作 出 决 议 ;3. 与 受 让 方 签 订 了 不 可 撤 销 的 转 让 协 议 ;4. 该 项 转 让 很 可 能 在 一 年 内 完 成 ( 十 三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共 同 控 制 重 要 影 响 的 判 断 按 照 相 关 约 定 对 某 项 安 排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并 且 该 安 排 的 相 关 活 动 必 须 经 过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后 才 能 决 策, 认 定 为 共 同 控 制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认 定 为 重 大 影 响 第 17 页 共 74 页
2. 投 资 成 本 的 确 定 (1)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合 并 方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让 非 现 金 资 产 承 担 债 务 或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账 面 价 值 或 发 行 股 份 的 面 值 总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公 司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判 断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把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取 得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在 合 并 日, 根 据 合 并 后 应 享 有 被 合 并 方 净 资 产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确 定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合 并 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达 到 合 并 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加 上 合 并 日 进 一 步 取 得 股 份 新 支 付 对 价 的 账 面 价 值 之 和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在 购 买 日 按 照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公 司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区 分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和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 1) 在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按 照 原 持 有 的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加 上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改 按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2)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判 断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把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取 得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对 于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按 照 该 股 权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权 益 法 核 算 下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等 的,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等 转 为 购 买 日 所 属 当 期 收 益 但 由 于 被 投 资 方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变 动 而 产 生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除 外 (3) 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以 外 的 :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以 债 务 重 组 方 式 取 得 的,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2 号 债 务 重 组 确 定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以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取 得 的,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7 号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确 定 其 初 始 第 18 页 共 74 页
投 资 成 本 3.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4.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的 处 理 方 法 (1)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对 处 置 的 股 权,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实 际 取 得 价 款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仍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的, 转 为 权 益 法 核 算 ; 不 能 再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确 认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的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核 算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1)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且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相 对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或 合 并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溢 价 ), 资 本 溢 价 不 足 冲 减 的, 冲 减 留 存 收 益 丧 失 对 原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时,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按 照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处 置 股 权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剩 余 股 权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减 去 按 原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原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或 合 并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投 资 收 益, 同 时 冲 减 商 誉 与 原 有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等, 应 当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转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2)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且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处 置 子 公 司 并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但 是,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每 一 次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投 资 对 应 的 享 有 该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份 额 的 差 额,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一 并 转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损 益 ( 十 四 )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年 限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同 时 满 足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时 予 以 确 认 2.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方 法 第 19 页 共 74 页
类 别 折 旧 方 法 折 旧 年 限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 年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年 限 平 均 法 10-70 5 9.50-1.36 机 器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5-15 5 19.00-6.33 运 输 工 具 年 限 平 均 法 4-8 5 23.75-11.88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年 限 平 均 法 3-10 5 31.67-9.50 ( 十 五 )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同 时 满 足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则 予 以 确 认 在 建 工 程 按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实 际 成 本 计 量 2. 在 建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按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的, 先 按 估 计 价 值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待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后 再 按 实 际 成 本 调 整 原 暂 估 价 值, 但 不 再 调 整 原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 十 六 ) 借 款 费 用 1.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确 认 原 则 公 司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其 他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时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期 间 (1) 当 借 款 费 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开 始 资 本 化 :1)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2)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3)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2) 若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并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 中 断 期 间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确 认 为 当 期 费 用,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3) 当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资 本 化 3.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率 以 及 资 本 化 金 额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专 门 借 款 的, 以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 包 括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确 定 的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 减 去 将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第 20 页 共 74 页
额 ;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占 用 了 一 般 借 款 的,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计 算 确 定 一 般 借 款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额 ( 十 七 )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包 括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权 及 非 专 利 技 术 等,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2.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按 照 与 该 项 无 形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系 统 合 理 地 摊 销, 无 法 可 靠 确 定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的,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具 体 年 限 如 下 : 项 目 摊 销 年 限 ( 年 ) 土 地 使 用 权 50 专 利 技 术 10 非 专 利 技 术 5-10 管 理 软 件 5 3.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十 八 ) 部 分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等 长 期 资 产,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迹 象 表 明 发 生 减 值 的,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对 因 企 业 合 并 所 形 成 的 商 誉,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都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商 誉 结 合 于 其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计 量 结 果 表 明, 该 等 长 期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十 九 ) 职 工 薪 酬 第 21 页 共 74 页
1. 职 工 薪 酬 包 括 短 期 薪 酬 离 职 后 福 利 辞 退 福 利 和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2. 短 期 薪 酬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在 职 工 为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短 期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3. 离 职 后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离 职 后 福 利 分 为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和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1) 在 职 工 为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根 据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计 算 的 应 缴 存 金 额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2) 对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的 会 计 处 理 通 常 包 括 下 列 步 骤 : 1) 根 据 预 期 累 计 福 利 单 位 法, 采 用 无 偏 且 相 互 一 致 的 精 算 假 设 对 有 关 人 口 统 计 变 量 和 财 务 变 量 等 作 出 估 计,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所 产 生 的 义 务, 并 确 定 相 关 义 务 的 所 属 期 间 同 时, 对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所 产 生 的 义 务 予 以 折 现, 以 确 定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义 务 的 现 值 和 当 期 服 务 成 本 ; 2)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存 在 资 产 的, 将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义 务 现 值 减 去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所 形 成 的 赤 字 或 盈 余 确 认 为 一 项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存 在 盈 余 的, 以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的 盈 余 和 资 产 上 限 两 项 的 孰 低 者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资 产 ; 3) 期 末, 将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产 生 的 职 工 薪 酬 成 本 确 认 为 服 务 成 本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利 息 净 额 以 及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变 动 等 三 部 分, 其 中 服 务 成 本 和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利 息 净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并 且 在 后 续 会 计 期 间 不 允 许 转 回 至 损 益, 但 可 以 在 权 益 范 围 内 转 移 这 些 在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确 认 的 金 额 4. 辞 退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向 职 工 提 供 的 辞 退 福 利, 在 下 列 两 者 孰 早 日 确 认 辞 退 福 利 产 生 的 职 工 薪 酬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公 司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因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所 提 供 的 辞 退 福 利 时 ; (2) 公 司 确 认 与 涉 及 支 付 辞 退 福 利 的 重 组 相 关 的 成 本 或 费 用 时 5.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向 职 工 提 供 的 其 他 长 期 福 利, 符 合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条 件 的, 按 照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除 此 之 外 的 其 他 长 期 福 利, 按 照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为 简 化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将 其 产 生 的 职 工 薪 酬 成 本 确 认 为 服 务 成 本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利 息 净 额 以 及 重 新 计 量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变 动 等 组 成 项 目 的 总 净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第 22 页 共 74 页
( 二 十 ) 预 计 负 债 1. 因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诉 讼 事 项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亏 损 合 同 等 或 有 事 项 形 成 的 义 务 成 为 公 司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履 行 该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公 司, 且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的 计 量 时, 公 司 将 该 项 义 务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2. 公 司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对 预 计 负 债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 二 十 一 ) 收 入 1.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1) 销 售 商 品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1)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2) 公 司 不 再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不 再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3)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4)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5)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提 供 劳 务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 同 时 满 足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交 易 中 已 发 生 和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采 用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的 收 入, 并 按 已 经 发 生 的 成 本 占 估 计 总 成 本 的 比 例 确 定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若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按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并 按 相 同 金 额 结 转 劳 务 成 本 ; 若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不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将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不 确 认 劳 务 收 入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在 同 时 满 足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收 入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时, 确 认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的 收 入 利 息 收 入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本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 使 用 费 收 入 按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收 费 时 间 和 方 法 计 算 确 定 2. 收 入 确 认 的 具 体 方 法 公 司 主 要 销 售 汽 车 转 向 器 及 配 件 等 产 品 内 销 产 品 收 入 确 认 需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 公 司 已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将 产 品 交 付 给 购 货 方, 且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金 额 已 确 定, 已 经 收 回 货 款 或 取 得 了 收 款 凭 证 且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产 品 相 关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外 销 产 品 收 入 确 认 需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 公 司 已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将 产 品 报 关 离 港, 取 得 提 单, 且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金 额 已 第 23 页 共 74 页
确 定, 已 经 收 回 货 款 或 取 得 了 收 款 凭 证 且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产 品 相 关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二 十 二 ) 政 府 补 助 1.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判 断 依 据 及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公 司 取 得 的 用 于 购 建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的 政 府 补 助 划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是,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判 断 依 据 及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除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之 外 的 政 府 补 助 划 分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用 于 补 偿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二 十 三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根 据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的 项 目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该 计 税 基 础 与 其 账 面 数 之 间 的 差 额 ),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2.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确 认 以 前 会 计 期 间 未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3.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转 回 减 记 的 金 额 4. 公 司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作 为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不 包 括 下 列 情 况 产 生 的 所 得 税 :(1) 企 业 合 并 ;(2) 直 接 在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确 认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 二 十 四 ) 经 营 租 赁 公 司 为 承 租 人 时, 在 租 赁 期 内 各 个 期 间 按 照 直 线 法 将 租 金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发 生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公 司 为 出 租 人 时, 在 租 赁 期 内 各 个 期 间 按 照 直 线 法 将 租 金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发 生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除 金 额 较 大 的 予 以 资 本 化 并 分 期 计 入 损 益 外, 均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二 十 五 ) 重 大 会 计 判 断 和 估 计 第 24 页 共 74 页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时, 本 公 司 需 要 运 用 估 计 和 假 设, 这 些 估 计 和 假 设 会 对 会 计 政 策 的 应 用 及 资 产 负 债 收 入 及 费 用 的 金 额 产 生 影 响 实 际 情 况 可 能 与 这 些 估 计 不 同 本 公 司 对 估 计 涉 及 的 关 键 假 设 和 不 确 定 因 素 的 判 断 进 行 持 续 评 估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影 响 在 变 更 当 期 和 未 来 期 间 予 以 确 认 下 列 会 计 估 计 及 关 键 假 设 存 在 导 致 下 一 会 计 年 度 的 资 产 及 负 债 账 面 值 发 生 重 大 调 整 的 重 要 风 险 1.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确 认 如 本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三 ( 二 十 三 ) 所 述, 本 公 司 根 据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的 项 目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该 计 税 基 础 与 其 账 面 数 之 间 的 差 额 ),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确 认 以 前 会 计 期 间 未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转 回 减 记 的 金 额 2. 坏 账 准 备 如 本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三 ( 十 ) 所 述, 本 公 司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信 用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根 据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结 构 及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 债 务 人 根 据 合 同 条 款 偿 还 欠 款 的 能 力 ), 按 历 史 款 项 损 失 情 况 及 债 务 人 经 济 状 况 预 计 可 能 存 在 的 损 失 情 况, 按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3.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如 本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三 ( 十 一 ) 所 述,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存 货 采 用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按 照 单 个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需 要 经 过 加 工 的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所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第 25 页 共 74 页
净 值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同 一 项 存 货 中 一 部 分 有 合 同 价 格 约 定 其 他 部 分 不 存 在 合 同 价 格 的, 分 别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并 与 其 对 应 的 成 本 进 行 比 较, 分 别 确 定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或 转 回 的 金 额 4.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如 本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三 ( 十 八 ) 所 述, 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等 长 期 资 产,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迹 象 表 明 发 生 减 值 的,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对 因 企 业 合 并 所 形 成 的 商 誉,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都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商 誉 结 合 于 其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计 量 结 果 表 明, 该 等 长 期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四 税 项 ( 一 )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 值 税 销 售 货 物 或 提 供 应 税 劳 务 17%[ 注 ] 营 业 税 应 纳 税 营 业 额 5% 房 产 税 从 价 计 征 的, 按 房 产 原 值 一 次 减 除 30% 后 余 值 ; 从 租 计 征 的, 按 租 金 收 入 1.2% 12%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缴 流 转 税 税 额 7% 5%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缴 流 转 税 税 额 3%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应 缴 流 转 税 税 额 2%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15% 25% [ 注 ]: 控 股 子 公 司 杭 州 世 宝 汽 车 方 向 机 有 限 公 司 出 口 货 物 享 受 免 抵 退 税 政 策, 出 口 退 税 率 为 17% 不 同 税 率 的 纳 税 主 体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说 明 纳 税 主 体 名 称 所 得 税 税 率 杭 州 世 宝 汽 车 方 向 机 有 限 公 司 15% 杭 州 新 世 宝 电 动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15% 北 京 奥 特 尼 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 芜 湖 世 特 瑞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15% 第 26 页 共 74 页
除 上 述 以 外 的 其 他 纳 税 主 体 25% ( 二 ) 税 收 优 惠 及 批 文 1. 根 据 全 国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下 发 的 关 于 浙 江 省 2014 年 第 一 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备 案 的 复 函 ( 国 科 火 字 2015 29 号 ), 控 股 子 公 司 杭 州 世 宝 汽 车 方 向 机 有 限 公 司 于 2014 年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证, 并 取 得 编 号 为 GR201433000685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认 定 有 效 期 为 2014-2016 年 度, 本 期 减 按 15% 的 税 率 计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2. 根 据 全 国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下 发 的 关 于 浙 江 省 2014 年 第 一 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备 案 的 复 函 ( 国 科 火 字 2015 29 号 ), 控 股 子 公 司 杭 州 新 世 宝 电 动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于 2014 年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证, 并 取 得 编 号 为 GR201433000159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认 定 有 效 期 为 2014-2016 年 度, 本 期 减 按 15% 的 税 率 计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3 根 据 北 京 市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北 京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及 浙 北 京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联 合 下 发 的 京 科 发 2014 551 号 文 批 准, 控 股 子 公 司 北 京 奥 特 尼 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本 期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并 取 得 编 号 为 GR201411000968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认 定 有 效 期 为 2015-2017 年 度, 本 期 减 按 15% 的 税 率 计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4 根 据 安 徽 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下 发 的 关 于 公 示 安 徽 省 2014 年 第 一 批 拟 认 定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名 单 的 通 知 ( 皖 高 企 认 2014 19 号 ), 控 股 子 公 司 芜 湖 世 特 瑞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于 2014 年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证, 并 取 得 编 号 为 GR201434000449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认 定 有 效 期 为 2014-2016 年 度, 本 期 减 按 15% 的 税 率 计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五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注 释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项 目 注 释 1. 货 币 资 金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库 存 现 金 109,919.43 89,871.21 银 行 存 款 485,938,753.88 742,767,890.27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17,328,625.03 17,556,145.17 合 计 503,377,298.34 760,413,906.65 第 27 页 共 74 页
其 中 : 存 放 在 境 外 的 款 项 总 额 17,798.44 16,991.67 (2) 因 抵 押 质 押 或 冻 结 等 对 使 用 有 限 制 存 放 在 境 外 有 潜 在 回 收 风 险 的 款 项 的 说 明 期 末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系 为 开 具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等 存 入 保 证 金 17,328,625.03 元 期 末 有 存 放 在 境 外 的 货 币 资 金 港 币 21,244.76 元, 折 合 人 民 币 17,798.44 元 2. 应 收 票 据 (1) 明 细 情 况 种 类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92,274,842.99 92,274,842.99 110,001,880.87 110,001,880.87 合 计 92,274,842.99 92,274,842.99 110,001,880.87 110,001,880.87 (2) 期 末 公 司 已 质 押 的 应 收 票 据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已 质 押 金 额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 注 ] 30,654,323.45 小 计 30,654,323.45 [ 注 ]: 均 系 为 开 具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提 供 质 押 担 保 (3) 期 末 公 司 已 背 书 或 贴 现 且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尚 未 到 期 的 应 收 票 据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终 止 确 认 金 额 期 末 未 终 止 确 认 金 额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172,323,827.85 小 计 172,323,827.85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的 承 兑 人 是 商 业 银 行, 由 于 商 业 银 行 具 有 较 高 的 信 用,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到 期 不 获 支 付 的 可 能 性 较 低, 故 本 公 司 将 已 背 书 或 贴 现 的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予 以 终 止 确 认 但 如 果 该 等 票 据 到 期 不 获 支 付, 依 据 票 据 法 之 规 定, 公 司 仍 将 对 持 票 人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3. 应 收 账 款 (1) 明 细 情 况 1) 类 别 明 细 情 况 期 末 数 种 类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第 28 页 共 74 页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信 用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297,190,917.20 89.97 949,043.03 0.32 296,241,874.17 5,602,392.40 1.70 3,317,357.83 59.21 2,285,034.57 27,541,069.45 8.33 27,541,069.45 合 计 330,334,379.05 100.00 4,266,400.86 1.29 326,067,978.19 ( 续 上 表 ) 期 初 数 种 类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信 用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300,972,826.63 90.97 300,972,826.63 4,226,272.44 1.28 2,383,578.15 56.40 1,842,694.29 25,633,473.61 7.75 25,633,473.61 合 计 330,832,572.68 100.00 2,383,578.15 0.72 328,448,994.53 2)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龄 分 析 如 下 账 龄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317,909,089.92 96.24 320,244,690.89 96.79 1-2 年 6,830,773.39 2.07 731,314.19 7,199,611.43 2.18 38,049.52 2-3 年 2,517,980.00 0.76 908,466.57 320,434.76 0.10 126,836.40 3 年 以 上 3,076,535.74 0.93 2,626,620.10 3,067,835.60 0.93 2,218,692.23 小 计 330,334,379.05 100.00 4,266,400.86 330,832,572.68 100.00 2,383,578.15 应 收 账 款 以 款 项 实 际 发 生 的 月 份 为 基 准 进 行 账 龄 分 析, 先 发 生 的 款 项, 在 资 金 周 转 的 时 候 优 先 结 清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与 其 客 户 的 贸 易 条 款 中 一 般 明 确 给 予 一 定 的 信 用 期, 但 新 客 户 往 往 需 要 预 付 货 款 信 用 期 一 般 为 90 日, 主 要 客 户 可 延 长 至 180 日, 逾 期 欠 款 由 管 理 层 定 期 审 阅 3)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内 容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计 提 理 由 长 沙 众 泰 汽 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1,149,043.03 949,043.03 82.59 预 计 款 项 无 法 收 回 应 收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单 位 货 款 296,041,874.17 单 项 减 值 测 试, 预 计 款 项 收 回 不 存 在 风 险 小 计 297,190,917.20 949,043.03 0.32 第 29 页 共 74 页
4)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组 合 名 称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信 用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5,602,392.40 59.21 3,317,357.83 小 计 5,602,392.40 56.40 3,317,357.83 5)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内 容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计 提 理 由 应 收 杭 州 飞 越 汽 车 零 部 件 有 限 公 司 等 单 位 货 款 27,541,069.45 小 计 27,541,069.45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单 项 减 值 测 试, 预 计 款 项 收 回 不 存 在 风 险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1,989,351.17 元, 本 期 收 回 应 收 账 款 相 应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56,528.46 元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50,000.00 元 (4)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前 5 名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账 面 余 额 占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的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2,255,378.77 9.76 一 汽 解 放 青 岛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31,227,173.23 9.45 奇 瑞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0,600,903.58 9.26 东 风 柳 州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27,360,597.19 8.28 天 津 一 汽 夏 利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2,673,445.02 6.86 小 计 144,117,497.79 43.61 4. 预 付 款 项 (1) 账 龄 分 析 账 龄 期 末 数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 期 初 数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1 年 以 内 6,064,822.30 92.87 6,064,822.30 10,247,788.26 96.51 10,247,788.26 1-2 年 408,992.96 6.26 408,992.96 227,748.30 2.14 227,748.30 2-3 年 56,374.71 0.87 56,374.71 143,417.51 1.35 143,417.51 合 计 6,530,189.97 100.00 6,530,189.97 10,618,954.07 100.00 10,618,954.07 第 30 页 共 74 页
单 位 名 称 (2) 预 付 款 项 金 额 前 5 名 情 况 账 面 余 额 占 预 付 款 项 余 额 的 比 例 (%) 莱 芜 钢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销 售 分 公 司 1,849,586.12 28.32 国 网 吉 林 省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四 平 市 城 郊 供 电 分 公 司 529,743.02 8.11 吉 林 省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四 平 供 电 公 司 316,770.56 4.85 深 圳 市 好 域 安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34,542.00 3.59 中 国 石 化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杭 州 石 油 分 公 司 221,775.26 3.40 小 计 3,152,416.96 48.27 5. 其 他 应 收 款 (1) 明 细 情 况 1) 类 别 明 细 情 况 期 末 数 种 类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信 用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1,500,000.00 46.08 1,500,000.00 774,068.26 23.78 24,237.64 3.13 749,830.62 981,026.40 30.14 981,026.40 合 计 3,255,094.66 100.00 24,237.64 0.74 3,230,857.02 ( 续 上 表 ) 期 初 数 种 类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信 用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4,594,374.16 72.10 4,594,374.16 480,530.89 7.54 24,237.64 5.04 456,293.25 1,297,753.63 20.36 1,297,753.63 合 计 6,372,658.68 100.00 24,237.64 0.38 6,348,421.04 2)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账 龄 分 析 如 下 账 龄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第 31 页 共 74 页
1 年 以 内 981,026.40 30.14 3,392,127.79 53.23 1-2 年 467,941.80 14.38 68,321.82 1.07 2-3 年 56,569.89 1.74 1,351,324.21 21.21 3 年 以 上 1,749,556.57 53.74 24,237.64 1,560,884.86 24.49 24,237.64 小 计 3,255,094.66 100.00 24,237.64 6,372,658.68 100.00 24,237.64 3)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内 容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计 提 理 由 吉 林 铁 东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暂 借 款 1,500,000.00 小 计 1,500,000.00 4)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单 项 减 值 测 试, 预 计 款 项 收 回 不 存 在 风 险 组 合 名 称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信 用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774,068.26 3.13 24,237.64 小 计 774,068.26 3.13 24,237.64 5)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内 容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计 提 理 由 其 它 应 收 个 人 暂 借 款 备 用 金 等 款 项 981,026.40 小 计 981,026.40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本 期 无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3) 其 他 应 收 款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单 项 减 值 测 试, 预 计 款 项 收 回 不 存 在 风 险 押 金 保 证 金 349,059.00 270,559.00 土 地 转 让 款 2,094,374.16 暂 借 款 1,873,644.32 2,925,652.50 备 用 金 875,521.31 747,356.80 其 他 156,870.03 334,716.22 小 计 3,255,094.66 6,372,658.68 (4) 其 他 应 收 款 金 额 前 5 名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吉 林 铁 东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款 项 性 质 账 面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的 比 例 (%) 暂 借 款 1,500,000.00 3 年 以 上 46.08 坏 账 准 备 第 32 页 共 74 页
蔡 黎 明 暂 借 款 194,356.50 1-2 年 5.97 义 乌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押 金 保 证 金 187,059.00 1-2 年 5.75 安 徽 江 淮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押 金 保 证 金 150,000.00 1 年 以 内,3 年 以 上 4.61 四 平 市 东 达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暂 借 款 100,000.00 3 年 以 上 3.07 小 计 2,131,415.50 65.48 6. 存 货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原 材 料 79,202,768.05 79,202,768.05 79,170,222.67 79,170,222.67 在 产 品 34,987,905.38 34,987,905.38 33,369,857.42 33,369,857.42 库 存 商 品 136,988,335.84 484,604.92 136,503,730.92 88,423,103.48 508,601.98 87,914,501.50 低 值 易 耗 品 1,706,046.93 1,706,046.93 1,695,122.33 1,695,122.33 合 计 252,885,056.20 484,604.92 252,400,451.28 202,658,305.90 508,601.98 202,149,703.92 (2)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转 回 转 销 [ 注 ] 期 末 数 库 存 商 品 508,601.98 484,604.92 508,601.98 484,604.92 小 计 508,601.98 484,604.92 508,601.98 484,604.92 [ 注 ]: 均 系 本 期 出 售 存 货 相 应 转 出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2) 本 期 计 提 转 回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依 据 原 因 及 本 期 转 回 金 额 占 该 项 存 货 期 末 余 额 的 比 例 说 明 项 目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依 据 本 期 转 回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原 因 本 期 转 回 金 额 占 该 项 存 货 期 末 余 额 的 比 例 (%) 库 存 商 品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7.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第 33 页 共 74 页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待 抵 扣 增 值 税 待 摊 费 用 预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合 计 6,443,938.19 7,308,026.91 2,040,692.36 831,830.49 226,567.95 8,711,198.50 8,139,857.40 8. 固 定 资 产 项 目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合 计 账 面 原 值 期 初 数 190,298,022.28 480,514,226.17 23,753,123.57 16,060,241.92 710,625,613.94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5,897,257.89 51,349,539.40 1,438,889.56 1,908,417.36 60,594,104.21 1) 购 置 1,320,770.12 12,705,670.61 592,366.29 680,657.44 15,299,464.46 2)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4,576,487.77 38,643,868.79 846,523.27 1,227,759.92 45,294,639.75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1,530,363.26 4,323,564.74 45,990.00 15,899,918.00 1) 处 置 或 报 废 11,530,363.26 4,323,564.74 45,990.00 15,899,918.00 期 末 数 196,195,280.17 520,333,402.31 20,868,448.39 17,922,669.28 755,319,800.15 累 计 折 旧 期 初 数 41,464,158.51 193,145,332.93 15,545,441.47 10,214,129.99 260,369,062.90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5,757,439.94 45,109,275.07 2,714,157.18 1,569,578.77 55,150,450.96 1) 计 提 5,757,439.94 45,109,275.07 2,714,157.18 1,569,578.77 55,150,450.96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9,069,325.06 3,977,042.80 43,690.50 13,090,058.36 1) 处 置 或 报 废 9,069,325.06 3,977,042.80 43,690.50 13,090,058.36 期 末 数 47,221,598.45 229,185,282.94 14,282,555.85 11,740,018.26 302,429,455.50 减 值 准 备 期 初 数 825,717.39 245,524.61 1,071,242.00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 计 提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或 报 废 第 34 页 共 74 页
期 末 数 825,717.39 245,524.61 1,071,242.00 账 面 价 值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148,147,964.33 290,902,594.76 6,585,892.54 6,182,651.02 451,819,102.65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148,008,146.38 287,123,368.63 8,207,682.10 5,846,111.93 449,185,309.04 9. 在 建 工 程 (1) 明 细 情 况 工 程 名 称 汽 车 零 部 件 精 密 铸 件 及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账 面 余 额 期 末 数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数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17,337,307.74 17,337,307.74 5,758,557.10 5,758,557.10 汽 车 液 压 助 力 转 向 器 扩 产 项 目 8,000,469.00 8,000,469.00 19,530,203.77 19,530,203.77 杭 州 新 世 宝 产 能 扩 建 工 程 6,385,293.75 6,385,293.75 5,663,528.00 5,663,528.00 汽 车 转 向 系 统 研 发 检 测 及 试 制 中 心 项 目 年 产 210 万 件 ( 套 ) 汽 车 转 向 ( 电 动 EPS) 组 件 等 系 列 产 品 产 业 化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804,312.21 804,312.21 267,521.36 267,521.36 7,546,724.20 7,546,724.20 5,903,783.88 5,903,783.88 其 他 零 星 工 程 3,896,770.79 3,896,770.79 706,504.57 706,504.57 合 计 43,970,877.69 43,970,877.69 37,830,098.68 37,830,098.68 (2) 重 要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本 期 变 动 情 况 工 程 名 称 汽 车 零 部 件 精 密 铸 件 及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汽 车 液 压 助 力 转 向 器 扩 产 项 目 杭 州 新 世 宝 产 能 扩 建 工 程 汽 车 转 向 系 统 研 发 检 测 及 试 制 中 心 项 目 年 产 210 万 件 ( 套 ) 汽 车 转 向 ( 电 动 EPS) 组 件 等 系 列 产 品 产 业 化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预 算 数 ( 万 元 )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其 他 减 少 工 程 投 入 占 预 算 比 例 (%) 23,536.41 5,758,557.10 13,849,544.82 2,270,794.18 20.88 18,123.47 19,530,203.77 22,510,137.47 34,039,872.24 66.36 5,663,528.00 2,832,809.27 2,111,043.52 4,500.00 267,521.36 2,621,833.55 2,085,042.70 22.32 36,067.10 5,903,783.88 1,642,940.32 2.09 其 他 零 星 工 程 706,504.57 7,978,153.33 4,787,887.11 合 计 37,830,098.68 51,435,418.76 45,294,639.75 ( 续 上 表 )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进 度 (%) 利 息 资 本 化 累 计 金 额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年 率 (%) 资 金 来 源 期 末 数 第 35 页 共 74 页
汽 车 零 部 件 精 密 铸 件 及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20.00 3,029,442.84 汽 车 液 压 助 力 转 向 器 扩 产 项 目 70.00 2,957,831.01 自 有 资 金 银 行 贷 款 募 集 资 金 17,337,307.74 自 有 资 金 银 行 贷 款 8,000,469.00 募 集 资 金 杭 州 新 世 宝 产 能 扩 建 工 程 自 有 资 金 6,385,293.75 汽 车 转 向 系 统 研 发 检 测 及 试 制 中 心 项 目 年 产 210 万 件 ( 套 ) 汽 车 转 向 ( 电 动 EPS) 组 件 等 系 列 产 品 产 业 化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25.00 7.00 自 有 资 金 募 集 资 金 804,312.21 自 有 资 金 募 集 资 金 7,546,724.20 其 他 零 星 工 程 自 有 资 金 3,896,770.79 合 计 5,987,273.85 43,970,877.69 10. 无 形 资 产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技 术 非 专 利 技 术 管 理 软 件 合 计 账 面 原 值 期 初 数 105,204,617.43 1,281,666.67 48,696,372.12 2,936,584.15 158,119,240.37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954,599.19 954,599.19 1) 购 置 954,599.19 954,599.19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0,000.00 10,000.00 1) 处 置 10,000.00 10,000.00 期 末 数 105,194,617.43 1,281,666.67 48,696,372.12 3,891,183.34 159,063,839.56 累 计 摊 销 期 初 数 12,756,148.78 534,027.68 19,755,543.49 1,295,264.88 34,340,984.83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2,133,585.56 128,167.65 6,879,159.75 528,302.64 9,669,215.60 1) 计 提 2,133,585.56 128,167.65 6,879,159.75 528,302.64 9,669,215.60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期 末 数 14,889,734.34 662,195.33 26,634,703.24 1,823,567.52 44,010,200.43 账 面 价 值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90,304,883.09 619,471.34 22,061,668.88 2,067,615.82 115,053,639.13 第 36 页 共 74 页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92,448,468.65 747,638.99 28,940,828.63 1,641,319.27 123,778,255.54 (2) 土 地 使 用 权 账 面 价 值 分 析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香 港 以 外 90,304,883.09 92,448,468.65 其 中 : 中 期 租 赁 90,304,883.09 92,448,468.65 小 计 90,304,883.09 92,448,468.65 11. 商 誉 (1) 商 誉 账 面 原 值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期 初 数 本 期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处 置 本 期 减 少 其 他 期 末 数 芜 湖 世 特 瑞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4,694,482.34 4,694,482.34 合 计 4,694,482.34 4,694,482.34 (2) 商 誉 的 减 值 测 试 过 程 参 数 及 商 誉 减 值 损 失 确 认 方 法 公 司 已 对 因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自 购 买 日 起 按 照 合 理 的 方 法 分 摊 至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并 对 包 含 商 誉 的 相 关 资 产 组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未 发 现 与 商 誉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1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未 经 抵 销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项 目 可 抵 扣 递 延 可 抵 扣 递 延 暂 时 性 差 异 所 得 税 资 产 暂 时 性 差 异 所 得 税 资 产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4,266,400.86 849,874.60 2,383,578.15 386,834.62 内 部 交 易 未 实 现 利 润 2,496,335.83 512,073.52 3,191,592.94 574,341.36 可 抵 扣 亏 损 13,874,588.36 3,468,647.09 12,080,158.98 3,020,039.74 三 包 费 用 等 6,918,388.47 1,168,867.96 4,729,517.73 709,427.66 合 计 27,555,713.52 5,999,463.17 22,384,847.80 4,690,643.38 (2) 未 经 抵 销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应 纳 税 递 延 应 纳 税 递 延 第 37 页 共 74 页
暂 时 性 差 异 所 得 税 负 债 暂 时 性 差 异 所 得 税 负 债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资 产 评 估 增 值 [ 注 ] 20,473,294.04 5,118,323.51 23,970,997.04 5,992,749.26 合 计 20,473,294.04 5,118,323.51 23,970,997.04 5,992,749.26 [ 注 ]:2013 年 度 通 过 分 步 实 现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芜 湖 世 特 瑞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和 负 债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调 整 引 起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2015 年 初 该 金 额 为 19,485,163.66 元, 本 期 公 允 价 值 摊 销 转 回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2,728,703.04 元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该 项 公 允 价 值 调 整 引 起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为 16,756,460.62 元 以 前 年 度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北 京 奥 特 尼 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和 负 债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调 整 引 起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2015 年 初 该 金 额 为 4,485,833.38 元, 本 期 公 允 价 值 摊 销 转 回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768,999.96 元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该 项 公 允 价 值 调 整 引 起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为 3,716,833.42 元 (3)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明 细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484,604.92 508,601.98 可 抵 扣 亏 损 65,007,150.18 62,340,923.78 (4)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将 于 以 下 年 度 到 期 年 份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备 注 2015 年 1,300,024.96 2016 年 11,075,890.22 12,922,371.46 2017 年 12,322,679.00 17,333,411.00 2018 年 12,933,654.41 13,181,402.00 2019 年 17,603,714.36 17,603,714.36 2020 年 11,071,212.19 小 计 65,007,150.18 62,340,923.78 13.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预 付 长 期 资 产 购 置 款 65,052,282.41 48,147,380.74 履 行 合 同 保 证 金 6,620,000.00 6,620,000.00 第 38 页 共 74 页
合 计 71,672,282.41 54,767,380.74 14. 短 期 借 款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信 用 借 款 25,000,000.00 保 证 借 款 25,000,000.00 229,000,000.00 质 押 借 款 5,460,000.00 抵 押 借 款 8,800,000.00 合 计 25,000,000.00 268,260,000.00 上 述 短 期 借 款 均 系 银 行 借 款, 年 利 率 为 5.10% 15. 应 付 票 据 (1) 明 细 情 况 种 类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74,239,657.73 65,791,655.53 合 计 74,239,657.73 65,791,655.53 (2) 其 他 说 明 期 末 无 已 到 期 未 支 付 的 应 付 票 据 16. 应 付 账 款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应 付 经 营 性 采 购 款 216,433,367.24 227,460,702.08 应 付 长 期 资 产 购 置 款 17,393,749.14 9,734,541.11 合 计 233,827,116.38 237,195,243.19 (2) 账 龄 分 析 账 龄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1 年 以 内 222,179,512.69 227,240,010.38 1-2 年 7,403,569.58 6,228,720.50 第 39 页 共 74 页
2-3 年 2,433,777.15 2,820,597.66 3 年 以 上 1,810,256.96 905,914.65 合 计 233,827,116.38 237,195,243.19 应 付 账 款 以 款 项 实 际 发 生 的 月 份 为 基 准 进 行 账 龄 分 析, 先 发 生 的 款 项, 在 资 金 周 转 的 时 候 优 先 结 清 (3) 期 末 无 账 龄 1 年 以 上 重 要 的 应 付 账 款 17. 预 收 款 项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预 收 货 款 6,044,129.53 4,886,192.92 合 计 6,044,129.53 4,886,192.92 (2) 账 龄 分 析 账 龄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1 年 以 内 4,870,200.70 3,303,735.46 1-2 年 1,173,928.83 1,582,457.46 合 计 6,044,129.53 4,886,192.92 (3) 期 末 无 账 龄 1 年 以 上 重 要 的 预 收 款 项 18.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短 期 薪 酬 12,626,020.76 119,278,022.33 118,411,183.08 13,492,860.01 离 职 后 福 利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1,031,954.98 10,259,609.39 10,027,183.63 1,264,380.74 合 计 13,657,975.74 129,537,631.72 128,438,366.71 14,757,240.75 (2) 短 期 薪 酬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11,287,589.52 101,905,822.20 101,204,581.14 11,988,830.58 职 工 福 利 费 8,492,136.45 8,490,113.95 2,022.50 第 40 页 共 74 页
社 会 保 险 费 854,595.44 6,455,676.91 6,233,559.60 1,076,712.75 其 中 : 医 疗 保 险 费 741,717.64 5,372,912.76 5,183,839.71 930,790.69 工 伤 保 险 费 35,481.18 531,153.88 518,026.38 48,608.68 生 育 保 险 费 77,396.62 551,610.27 531,693.51 97,313.38 住 房 公 积 金 704,188.49 704,188.49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483,835.80 1,720,198.28 1,778,739.90 425,294.18 小 计 12,626,020.76 119,278,022.33 118,411,183.08 13,492,860.01 (3)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902,960.61 9,466,655.88 9,223,829.87 1,145,786.62 失 业 保 险 费 128,994.37 792,953.51 803,353.76 118,594.12 小 计 1,031,954.98 10,259,609.39 10,027,183.63 1,264,380.74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和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为 职 工 缴 纳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待 职 工 达 到 国 家 规 定 的 退 休 年 龄 或 因 其 他 原 因 而 退 出 劳 动 岗 位 后, 由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依 法 向 其 支 付 养 老 金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不 再 承 担 除 此 以 外 的 职 工 退 休 福 利 19. 应 交 税 费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增 值 税 3,218,266.81 1,368,796.19 营 业 税 8,276.05 企 业 所 得 税 2,653,558.49 3,697,094.82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249,812.37 247,691.34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343,246.63 295,372.88 其 他 566,007.17 444,295.98 合 计 7,039,167.52 6,053,251.21 20. 应 付 利 息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第 41 页 共 74 页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利 息 34,931.51 533,423.41 分 期 付 息 到 期 还 本 的 长 期 借 款 利 息 956,433.33 1,004,833.33 合 计 991,364.84 1,538,256.74 21. 其 他 应 付 款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应 付 暂 收 款 297,119.84 712,334.01 押 金 保 证 金 3,443,758.77 600,050.00 劳 务 公 司 管 理 费 612,451.97 326,195.14 其 他 501,052.87 590,274.03 合 计 4,854,383.45 2,228,853.18 (2) 期 末 无 账 龄 1 年 以 上 重 要 的 其 他 应 付 款 22.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8,800,000.00 8,800,000.00 合 计 8,800,000.00 8,800,000.00 (2)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其 他 借 款 8,800,000.00[ 注 ] 8,800,000.00 小 计 8,800,000.00 8,800,000.00 [ 注 ]: 均 系 吉 林 铁 东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为 控 股 子 公 司 吉 林 世 宝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用 于 扩 大 再 生 产 的 免 息 资 金 贷 款, 原 借 款 期 限 为 2011 年 11 月 28 日 至 2014 年 11 月 28 日, 吉 林 铁 东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暂 将 还 款 期 限 延 长 至 2016 年 底 23.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第 42 页 共 74 页
递 延 收 益 -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 注 ] 4,417,705.65 4,417,705.65 预 提 费 用 11,110,825.61 8,056,197.68 合 计 15,528,531.26 12,473,903.33 [ 注 ]: 均 系 控 股 子 公 司 吉 林 世 宝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新 世 宝 电 动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世 宝 汽 车 方 向 机 有 限 公 司 和 芜 湖 世 特 瑞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将 于 下 一 年 度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期 限 内 摊 销 的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详 见 本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递 延 收 益 之 说 明 24. 长 期 借 款 (1) 长 期 借 款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国 债 专 项 资 金 1,380,000.00[ 注 ] 1,900,000.00 合 计 1,380,000.00 1,900,000.00 [ 注 ]: 均 系 由 四 平 市 财 政 局 为 控 股 子 公 司 四 平 市 方 向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国 家 重 点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国 债 专 项 资 金 贷 款 (2) 长 期 借 款 到 期 日 分 析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即 期 或 一 年 内 300,000.00 一 年 以 上 但 未 超 过 两 年 的 期 间 570,000.00 两 年 以 上 但 未 超 过 五 年 的 期 间 1,080,000.00 五 年 以 上 1,330,000.00 合 计 1,380,000.00 1,900,000.00 25. 递 延 收 益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形 成 原 因 政 府 补 助 30,178,729.37 4,417,705.61 25,761,023.76 合 计 30,178,729.37 4,417,705.61 25,761,023.76 (2) 政 府 补 助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新 增 补 助 金 额 本 期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金 额 其 他 变 动 期 末 余 额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第 43 页 共 74 页
东 北 等 老 工 业 基 地 调 整 改 造 项 目 专 项 资 金 汽 车 零 部 件 精 密 铸 件 及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补 助 资 金 外 贸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专 项 资 金 新 增 年 产 35 万 台 套 转 向 器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高 端 配 套 大 载 荷 液 压 齿 轮 齿 条 转 向 系 统 22,219,166.68 3,190,000.00 19,029,166.68 与 资 产 相 关 4,638,957.84 102,960.32 4,535,997.52 与 资 产 相 关 2,509,866.07 365,178.60 2,144,687.47 与 资 产 相 关 4,441,120.00 649,920.00 3,791,200.00 与 资 产 相 关 526,257.76 77,013.36 449,244.40 与 资 产 相 关 研 发 设 备 补 助 款 261,066.67 32,633.33 228,433.34 与 资 产 相 关 小 计 34,596,435.02 4,417,705.61 30,178,729.41 其 中 : 转 列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4,417,705.65 4,417,705.65 26. 股 本 (1) 明 细 情 况 本 次 增 减 变 动 ( 减 少 以 表 示 ) 项 目 期 初 数 发 行 新 股 公 积 金 送 股 其 他 转 股 小 计 期 末 数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境 内 法 人 持 股 203,587,223.00-79,546,805.00 124,040,418.00 境 内 自 然 人 持 股 10,556,632.00-2,639,158.00 7,917,474.00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A 股 15,000,000.00 82,185,963.00 97,185,963.00 H 股 86,714,000.00 86,714,000.00 合 计 315,857,855.00 315,857,855.00 (2) 其 他 说 明 1)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股 份 解 除 限 售 情 况 公 司 于 2012 年 11 月 2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小 企 业 板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并 挂 牌 交 易 根 据 上 市 公 告 书 中 作 出 的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浙 江 世 宝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 自 公 开 发 行 的 A 股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之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收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在 上 述 期 限 届 满 后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控 股 股 东 浙 江 世 宝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股 份, 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 解 除 限 售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41,346,805.00 股 A 股, 占 公 司 A 股 股 份 总 额 的 18.0440%,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3.0903% 第 44 页 共 74 页
根 据 上 市 公 告 书 中 作 出 的 承 诺, 公 司 股 东 张 世 权 承 诺 : 自 公 开 发 行 的 A 股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之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收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同 时 作 为 公 司 董 事 管 理 人 员, 张 世 权 还 承 诺 在 上 述 期 限 届 满 后, 其 任 期 内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离 职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股 东 张 世 权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股 份, 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 解 除 限 售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10,556,632 股 A 股 ( 其 中 无 流 通 限 制 2,639,158 股, 高 管 锁 定 股 7,917,474), 占 公 司 A 股 股 份 总 额 的 4.6070%,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3.3422% 2)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解 除 限 售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4 1101 号 文 核 准, 本 公 司 采 用 询 价 方 式 向 6 名 特 定 投 资 者 非 公 开 发 行 3,820 万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股 票, 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 起 上 市 交 易 根 据 上 上 市 公 告 书 中 做 出 的 承 诺 : 申 万 菱 信 ( 上 海 )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宝 盈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华 夏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天 安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和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等 6 名 发 行 对 象 认 购 的 股 票 限 售 期 为 自 新 增 股 份 上 市 之 日 起 12 个 月, 股 份 限 售 期 为 2014 年 12 月 26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 如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或 休 息 日, 上 述 上 市 可 交 易 时 间 顺 延 至 其 后 的 第 一 个 交 易 日 上 述 6 名 特 定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 解 除 限 售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3,820 万 股 A 股, 占 公 司 A 股 股 份 总 额 的 16.6708%,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2.0940% 27. 资 本 公 积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股 本 溢 价 653,567,692.72 653,567,692.72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6,444,389.04 6,444,389.04 合 计 660,012,081.76 660,012,081.76 28. 盈 余 公 积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21,377,588.47 4,154,303.15 125,531,891.62 第 45 页 共 74 页
合 计 121,377,588.47 4,154,303.15 125,531,891.62 (2) 其 他 说 明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芜 湖 世 特 瑞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按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提 取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合 计 3,988,308.20 元 控 股 子 公 司 杭 州 世 宝 汽 车 方 向 机 有 限 公 司 按 照 公 司 法 及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65,994.95 元,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累 计 提 取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已 达 实 收 资 本 的 50% 29.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调 整 前 上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323,380,540.91 309,696,780.40 调 整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合 计 数 ( 调 增 +, 调 减 -) 调 整 后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323,380,540.91 309,696,780.40 加 :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53,540,843.43 43,374,711.66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4,154,303.15 7,478,322.75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31,585,785.50 22,212,628.40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341,181,295.69 323,380,540.91 ( 二 ) 合 并 利 润 表 项 目 注 释 1. 营 业 收 入 /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830,146,184.07 616,527,267.36 804,192,522.85 589,571,721.73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7,573,141.77 4,090,193.40 7,049,383.28 4,413,155.69 合 计 837,719,325.84 620,617,460.76 811,241,906.13 593,984,877.42 2.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营 业 税 54,042.94 40,842.07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2,738,202.21 2,533,995.57 第 46 页 共 74 页
教 育 费 附 加 1,196,756.63 1,104,144.39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792,337.24 735,861.64 合 计 4,781,339.02 4,414,843.67 3. 销 售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运 输 费 17,887,196.70 18,605,623.20 三 包 费 用 11,009,810.92 15,540,730.16 职 工 薪 酬 8,104,810.10 6,723,629.04 差 旅 费 3,555,489.77 4,320,966.19 业 务 招 待 费 3,987,017.96 2,630,339.56 代 理 费 2,320,023.52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463,909.84 520,152.04 其 他 4,568,279.03 4,342,293.71 合 计 49,576,514.32 55,003,757.42 4.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职 工 薪 酬 31,839,633.87 30,971,122.58 研 发 支 出 37,068,550.73 33,841,224.75 办 公 费 用 8,241,269.86 6,943,463.24 专 业 服 务 费 11,256,874.62 4,293,883.26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4,328,068.73 4,455,826.11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6,766,725.24 6,555,037.44 税 费 4,558,620.53 5,042,900.25 差 旅 费 3,515,685.02 2,221,116.57 业 务 招 待 费 2,323,463.52 2,088,576.36 其 他 2,389,740.22 1,680,080.52 合 计 112,288,632.34 98,093,231.08 第 47 页 共 74 页
2015 年 度 审 计 师 酬 金 人 民 币 600,000.00 元,2014 年 度 为 人 民 币 600,000.00 元 5. 财 务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利 息 支 出 6,117,635.77 16,299,809.36 其 中 : 银 行 借 款 5 年 内 需 全 部 偿 还 其 他 贷 款 的 利 息 银 行 借 款 无 需 5 年 内 全 部 偿 还 其 他 贷 款 的 利 息 6,117,635.77 16,233,309.36 66,500.00 利 息 收 入 -3,606,114.71-585,349.44 其 他 1,433,748.06 2,914,241.38 其 中 : 汇 兑 净 损 失 391,466.61 2,439,581.42 合 计 3,945,269.12 18,628,701.30 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坏 账 损 失 1,932,822.71 1,183,677.79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484,604.92 508,601.98 合 计 2,417,427.63 1,692,279.77 7. 投 资 收 益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银 行 短 期 理 财 产 品 收 益 10,778,912.32 合 计 10,778,912.32 8. 营 业 外 收 入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计 入 本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合 计 201,806.20 100,581.75 201,806.20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201,806.20 100,581.75 201,806.20 政 府 补 助 6,984,980.72 8,377,972.00 6,984,980.72 第 48 页 共 74 页
其 他 223,353.40 899,624.64 172,353.40 合 计 7,410,140.32 9,378,178.39 7,359,140.32 (2) 政 府 补 助 明 细 补 助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东 北 等 老 工 业 基 地 调 整 改 造 项 目 专 项 资 金 3,190,000.00 3,023,333.32 新 增 年 产 35 万 台 套 转 向 器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外 贸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专 项 资 金 外 贸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专 项 资 金 649,920.00 433,280.00 191,428.60 31,904.76 173,750.00 173,750.00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与 资 产 相 关 与 资 产 相 关 与 资 产 相 关 与 资 产 相 关 说 明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办 公 厅 关 于 东 北 等 老 工 业 基 地 调 整 改 造 2010 年 中 央 预 算 内 投 资 项 目 的 复 函 ( 发 改 办 产 业 [2010]2684 号 ) 杭 州 市 财 政 局 杭 州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关 于 下 达 2013 年 杭 州 市 工 业 统 筹 资 金 重 大 创 新 等 项 目 资 助 资 金 的 通 知 ( 杭 财 企 2013 1550 号 ) 杭 州 市 财 政 局 杭 州 市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发 布 的 关 于 下 达 浙 江 省 2013 年 度 外 贸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专 项 资 金 的 通 知 ( 杭 财 企 2014 648 号 ) 杭 州 市 财 政 局 杭 州 市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发 布 的 关 于 下 达 浙 江 省 2012 年 度 外 贸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专 项 资 金 的 通 知 ( 杭 财 企 2013 898 号 ) 汽 车 零 部 件 精 密 铸 件 及 102,960.32 102,960.40 与 资 产 相 关 关 于 汽 车 零 部 件 精 密 铸 件 及 加 工 建 设 项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补 贴 资 金 目 补 贴 资 金 的 说 明 杭 州 市 财 政 局 杭 州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高 端 配 套 大 载 荷 液 压 齿 会 关 于 下 达 2013 年 杭 州 市 工 业 统 筹 资 金 与 资 产 相 关 轮 齿 条 转 向 系 统 重 大 创 新 等 项 目 资 助 资 金 的 通 知 ( 杭 财 企 77,013.36 51,342.24 2013 1550 号 ) 安 徽 省 科 技 厅 关 于 下 达 2014 年 安 徽 省 创 省 创 新 政 策 兑 现 补 助 与 资 产 相 关 新 型 省 份 建 设 专 项 资 金 计 划 ( 奖 补 类 ) 的 通 20,222.22 20,222.22 知 ( 科 计 2014 58 号 ) 设 备 购 置 补 助 款 12,411.11 12,411.11 与 资 产 相 关 芜 湖 市 经 信 委 技 术 科 关 于 承 接 产 业 转 移 项 目 和 单 台 设 备 投 资 补 助 项 目 的 公 示 芜 湖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等 级 范 围 和 税 额 标 准 的 通 知 关 于 印 发 < 芜 湖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城 芜 湖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城 与 收 益 相 关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奖 励 实 施 办 法 > 的 通 知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奖 励 2013 年 经 开 区 土 地 使 用 税 奖 励 操 作 细 815,000.00 740,100.00 则 ( 芜 政 秘 2013 150 号 开 办 2013 201 号 ) 杭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经 济 发 展 政 策 奖 励 ( 资 助 ) 资 金 杭 州 市 工 业 和 科 技 统 筹 资 金 机 器 换 人 等 项 目 资 助 资 金 500,000.00 380,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与 收 益 相 关 税 收 减 免 310,012.64 561,678.14 与 收 益 相 关 芜 湖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经 贸 局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奖 杭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稳 定 就 业 单 位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200,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183,617.44 173,675.68 与 收 益 相 关 杭 经 开 管 发 [2015]299 号 : 关 于 下 达 2014 年 度 第 二 批 经 济 发 展 政 策 奖 励 ( 资 助 ) 资 金 的 通 知 关 于 下 达 2014 年 杭 州 市 工 业 和 科 技 统 筹 资 金 机 器 换 人 等 项 目 资 助 资 金 的 通 知 杭 州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开 发 区 税 务 分 局 税 费 优 惠 批 复 通 知 书 芜 湖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促 进 经 济 持 续 健 康 较 快 发 展 的 实 施 意 见 ( 芜 政 2013 33 号 ) 杭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关 于 开 展 2014 年 度 稳 定 就 业 单 位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工 作 的 通 知 第 49 页 共 74 页
芜 湖 市 岗 位 补 贴 款 杭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财 政 局 企 业 补 助 经 费 32,042.00 179,847.00 729,700.00 杭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财 政 局 2013 年 度 科 技 创 新 先 进 企 业 奖 励 604,300.00 开 发 区 企 业 高 层 次 人 才 资 助 500,000.00 科 技 创 新 专 项 资 金 杭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财 政 局 2012 年 企 业 研 发 投 入 资 助 款 300,000.00 213,600.00 安 徽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商 标 补 助 款 180,000.00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奖 励 款 100,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与 收 益 相 关 与 收 益 相 关 与 收 益 相 关 与 收 益 相 关 与 收 益 相 关 与 收 益 相 关 与 收 益 相 关 芜 湖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我 市 扩 大 失 业 保 险 基 金 支 出 范 围 扶 持 企 业 发 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企 业 申 报 稳 岗 补 贴 与 促 进 就 业 补 贴 和 岗 位 补 贴 有 关 事 项 公 告 ( 芜 政 办 秘 2015 65 号 文 ) 杭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对 2013 年 度 先 进 工 业 企 业 ( 单 位 ) 予 以 表 彰 奖 励 的 通 报 ( 杭 经 开 管 发 2014 35 号 / 杭 经 开 管 发 2014 36 号 ) 杭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对 2013 年 度 科 技 创 新 先 进 企 业 ( 第 二 批 ) 予 以 表 彰 奖 励 的 通 知 ( 杭 经 开 管 发 2014 250 号 ) 杭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下 达 2013 年 度 开 发 区 各 类 人 才 资 助 的 通 知 ( 杭 经 开 管 发 2014 260 号 ) 吉 林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下 达 2014 年 度 吉 林 省 科 技 创 新 专 项 资 金 的 通 知 ( 吉 财 教 指 2014 549 号 ) 杭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公 布 2012 年 度 企 业 研 发 投 入 资 助 名 单 的 通 知 ( 杭 经 开 管 发 2013 306 号 ) 安 徽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关 于 认 定 2013 年 安 徽 省 著 名 商 标 的 通 知 ( 工 商 商 字 2013 115 号 ) 芜 湖 市 政 府 芜 湖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提 升 企 业 科 技 创 新 能 力 若 干 政 策 规 定 的 通 知 ( 芜 政 2013 75 号 ) 其 他 146,603.03 245,867.13 与 收 益 相 关 小 计 6,984,980.72 8,377,972.00 9. 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计 入 本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合 计 1,452,300.17 5,242,813.64 1,452,300.17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1,452,300.17 81,503.94 1,452,300.17 无 形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5,161,309.70 地 方 水 利 建 设 基 金 908,400.38 621,594.09 其 他 49,177.78 780,095.15 49,177.78 合 计 2,409,878.33 6,644,502.88 1,501,477.95 10. 所 得 税 费 用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第 50 页 共 74 页
按 税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计 算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10,118,669.78 8,826,594.42 递 延 所 得 税 调 整 -2,183,245.54-3,147,014.35 合 计 7,935,424.24 5,679,580.07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2015 年 度 及 2014 年 度 无 在 香 港 产 生 或 得 自 香 港 的 利 润, 不 需 计 缴 香 港 利 得 税 (2) 会 计 利 润 与 所 得 税 费 用 调 整 过 程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利 润 总 额 59,871,856.96 42,157,890.98 按 法 定 /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14,967,964.24 10,539,472.74 子 公 司 适 用 不 同 税 率 的 影 响 -5,634,948.05-4,246,799.80 调 整 以 前 期 间 所 得 税 的 影 响 -74,388.41 65,473.53 非 应 税 收 入 的 影 响 -823,240.08-3,858,873.73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加 计 扣 除 的 影 响 -1,640,738.68-1,568,273.96 不 可 抵 扣 的 成 本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影 响 444,933.05 395,572.66 使 用 前 期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响 本 期 亏 损 子 公 司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响 -1,060,735.71 1,756,577.88 4,353,008.63 所 得 税 费 用 7,935,424.24 5,679,580.07 ( 三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项 目 注 释 1.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收 回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等 保 证 金 17,556,145.17 8,340,703.35 收 到 的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2,257,262.47 3,967,089.81 收 到 押 金 保 证 金 3,522,200.00 收 回 往 来 款 1,216,152.50 3,490,000.00 利 息 收 入 3,606,114.71 585,349.44 其 他 1,282,264.16 788,254.78 合 计 29,440,139.01 17,171,397.38 第 51 页 共 74 页
2.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销 售 费 用 中 的 付 现 支 出 32,067,775.67 37,055,198.66 管 理 费 用 中 的 付 现 支 出 24,103,223.71 17,008,727.39 支 付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等 保 证 金 17,328,625.03 17,556,145.17 其 他 1,232,420.82 2,095,664.73 合 计 74,732,045.23 73,715,735.95 3.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开 工 履 约 保 证 金 收 回 8,869,000.00 收 到 的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9,085,700.00 合 计 17,954,700.00 4.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支 付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相 关 费 用 2,300,000.00 支 付 履 行 合 同 保 证 金 620,000.00 合 计 2,300,000.00 620,000.00 5.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非 公 发 行 费 用 280,000.00 1,603,286.96 合 计 280,000.00 1,603,286.96 6.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补 充 资 料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第 52 页 共 74 页
净 利 润 51,936,432.72 36,478,310.91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417,427.63 1,692,279.77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55,150,450.96 49,352,237.06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9,669,215.60 9,778,821.91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250,493.97 5,142,231.89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6,503,022.38 18,739,390.78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0,778,912.3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1,308,819.79-35,582.32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874,425.75-3,111,432.03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50,735,352.28-21,751,843.17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5,635,032.42-96,798,988.50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18,165,989.43 89,240,156.50 其 他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5,760,490.13 88,725,582.80 2)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债 务 转 为 资 本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486,048,673.31 742,857,761.48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742,857,761.48 58,609,424.36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初 余 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56,809,088.17 684,248,337.12 (2)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构 成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1) 现 金 486,048,673.31 742,857,761.48 其 中 : 库 存 现 金 109,919.43 89,871.21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银 行 存 款 485,938,753.88 742,767,890.27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可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第 53 页 共 74 页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拆 放 同 业 款 项 2) 现 金 等 价 物 其 中 :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债 券 投 资 3)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86,048,673.31 742,857,761.48 [ 注 ]: 本 期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背 书 转 让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金 额 为 440,147,337.36 元, 其 中 : 支 付 货 款 金 额 为 411,685,940.43 元, 支 付 固 定 资 产 等 长 期 资 产 购 置 款 金 额 为 28,461,396.93 元 2015 年 度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期 末 数 为 486,048,673.31 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货 币 资 金 期 末 数 为 503,377,298.34 元, 差 额 系 现 金 流 量 表 现 金 期 末 数 扣 除 了 不 符 合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标 准 的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17,328,625.03 元 2014 年 度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期 末 数 为 742,857,761.48 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货 币 资 金 期 末 数 为 760,413,906.65 元, 差 额 系 现 金 流 量 表 现 金 期 末 数 扣 除 了 不 符 合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标 准 的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17,556,145.17 元 ( 四 ) 其 他 1. 所 有 权 或 使 用 权 受 到 限 制 的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受 限 原 因 货 币 资 金 17,328,625.03 保 证 金 应 收 票 据 30,654,323.45 质 押 应 收 账 款 2,595,000.00 质 押 固 定 资 产 6,678,083.75 抵 押 无 形 资 产 3,366,551.05 抵 押 合 计 60,622,583.28 2.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项 目 期 末 外 币 余 额 折 算 汇 率 期 末 折 算 成 人 民 币 余 额 货 币 资 金 353,117.92 其 中 : 美 元 6,246.52 6.4936 40,562.40 第 54 页 共 74 页
欧 元 41,492.20 7.0952 294,395.46 港 币 21,244.65 0.83778 17,798.34 日 元 130.00 0.053875 7.00 瑞 士 法 郎 55.41 6.4018 354.72 应 收 账 款 14,580.99 其 中 : 美 元 2,245.44 6.4936 14,580.99 3. 利 息 支 出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利 息 支 出 6,117,635.77 16,977,293.96 其 中 : 银 行 借 款 5 年 内 需 全 部 偿 还 其 他 贷 款 的 利 息 银 行 借 款 无 需 5 年 内 全 部 偿 还 其 他 贷 款 的 利 息 6,117,635.77 16,910,793.96 66,500.00 减 : 资 本 化 利 息 677,484.60 财 务 费 用 - 利 息 支 出 6,117,635.77 16,299,809.36 2015 年 度, 公 司 未 发 生 利 息 资 本 化 费 用 (2014 年 度 :6.03%-7.68%) 六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 一 ) 在 重 要 子 公 司 中 的 权 益 1. 重 要 子 公 司 的 构 成 子 公 司 名 称 主 要 经 营 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持 股 比 例 (%) 直 接 间 接 取 得 方 式 杭 州 世 宝 汽 车 方 向 机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杭 州 / 中 国 浙 江 杭 州 / 中 国 制 造 业 100.00 设 立 杭 州 新 世 宝 电 动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杭 州 / 中 国 浙 江 杭 州 / 中 国 制 造 业 70.00 设 立 吉 林 世 宝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四 平 / 中 国 吉 林 四 平 / 中 国 制 造 业 100.00 设 立 四 平 市 方 向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四 平 / 中 国 吉 林 四 平 / 中 国 制 造 业 100.00 设 立 北 京 奥 特 尼 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 中 国 北 京 市 / 中 国 制 造 业 70.00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芜 湖 世 特 瑞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芜 湖 / 中 国 安 徽 芜 湖 / 中 国 制 造 业 57.89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鄂 尔 多 斯 市 世 特 瑞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内 蒙 古 鄂 尔 多 斯 / 中 国 内 蒙 古 鄂 尔 多 斯 / 中 国 制 造 业 57.89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第 55 页 共 74 页
2. 重 要 的 非 全 资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名 称 少 数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本 期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损 益 本 期 向 少 数 股 东 宣 告 分 派 的 股 利 期 末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余 额 杭 州 新 世 宝 电 动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30.00-2,906,079.71 99,385.59 北 京 奥 特 尼 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0.00 776,926.82 2,356,802.90 芜 湖 世 特 瑞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42.11 524,742.18 17,422,412.39 3. 重 要 非 全 资 子 公 司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1) 资 产 和 负 债 情 况 子 公 司 名 称 期 末 数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资 产 合 计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负 债 合 计 杭 州 新 世 宝 电 动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奥 特 尼 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芜 湖 世 特 瑞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92,662,906.95 57,589,236.70 150,252,143.65 148,141,349.44 1,779,508.90 149,920,858.34 37,937,233.18 42,689,240.35 80,626,473.53 71,841,255.53 929,208.36 72,770,463.89 112,805,152.16 61,169,214.26 173,974,366.42 128,215,876.36 4,384,915.16 132,600,791.52 ( 续 上 表 ) 子 公 司 名 称 期 初 数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资 产 合 计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负 债 合 计 杭 州 新 世 宝 电 动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奥 特 尼 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芜 湖 世 特 瑞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85,951,128.16 61,969,391.88 147,920,520.04 135,757,614.87 2,144,687.50 137,902,302.37 25,483,031.73 40,317,148.42 65,800,180.15 59,412,468.22 1,121,458.35 60,533,926.57 90,596,447.20 63,195,540.89 153,791,988.09 108,564,811.42 5,099,724.25 113,664,535.67 (2) 损 益 和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子 公 司 名 称 杭 州 新 世 宝 电 动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奥 特 尼 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芜 湖 世 特 瑞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 续 上 表 ) 子 公 司 名 称 杭 州 新 世 宝 电 动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本 期 数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77,992,602.07-9,686,932.36-9,686,932.36 557,641.18 33,214,018.04 2,589,756.06 2,589,756.06 4,237,677.94 118,864,181.95 1,246,122.48 1,246,122.48 20,776,416.01 上 年 同 期 数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47,602,244.51-15,363,317.76-15,363,317.76-891,712.23 第 56 页 共 74 页
北 京 奥 特 尼 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芜 湖 世 特 瑞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19,180,837.70-721,781.51-721,781.51 15,151,016.14 112,100,553.02-4,210,302.77-4,210,302.77 3,029,320.51 七 与 金 融 工 具 相 关 的 风 险 ( 一 ) 金 融 工 具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金 融 资 产 924,950,976.54 1,205,213,203.09 其 中 : 货 币 资 金 503,377,298.34 760,413,906.65 应 收 票 据 92,274,842.99 110,001,880.87 应 收 账 款 326,067,978.19 328,448,994.53 其 他 应 收 款 3,230,857.02 6,348,421.04 金 融 负 债 363,849,763.15 599,371,984.38 其 中 : 银 行 借 款 35,180,000.00 278,960,000.00 应 付 票 据 74,239,657.73 65,791,655.53 应 付 账 款 233,827,116.38 237,195,243.19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4,757,240.75 13,657,975.74 应 付 利 息 991,364.84 1,538,256.74 其 他 应 付 款 4,854,383.45 2,228,853.18 本 公 司 从 事 风 险 管 理 的 目 标 是 在 风 险 和 收 益 之 间 取 得 平 衡, 将 风 险 对 本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负 面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水 平, 使 股 东 和 其 他 权 益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最 大 化 基 于 该 风 险 管 理 目 标, 本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的 基 本 策 略 是 确 认 和 分 析 本 公 司 面 临 的 各 种 风 险, 建 立 适 当 的 风 险 承 受 底 线 和 进 行 风 险 管 理, 并 及 时 可 靠 地 对 各 种 风 险 进 行 监 督, 将 风 险 控 制 在 限 定 的 范 围 内 本 公 司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面 临 各 种 与 金 融 工 具 相 关 的 风 险, 主 要 包 括 信 用 风 险 流 动 风 险 及 市 场 风 险 管 理 层 已 审 议 并 批 准 管 理 这 些 风 险 的 政 策, 概 括 如 下 ( 二 ) 信 用 风 险 信 用 风 险, 是 指 金 融 工 具 的 一 方 不 能 履 行 义 务, 造 成 另 一 方 发 生 财 务 损 失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的 信 用 风 险 主 要 与 应 收 账 款 有 关 为 控 制 该 项 风 险, 本 公 司 仅 与 经 认 可 的 信 誉 良 好 的 第 三 方 进 行 交 易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政 策, 需 对 所 有 要 求 采 用 信 用 方 式 进 行 交 易 的 客 户 进 行 信 用 审 核 另 外, 本 公 司 对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进 行 持 续 监 控, 以 确 保 本 集 团 不 致 面 临 重 大 坏 账 风 险 由 于 本 公 司 仅 与 经 认 可 的 且 信 誉 良 好 的 第 三 方 进 行 交 易, 所 以 无 需 担 保 物 信 用 风 险 集 第 57 页 共 74 页
中 按 照 客 户 进 行 管 理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具 有 特 定 信 用 风 险 集 中, 本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的 43.52%(2014 年 12 月 31 日 :51.07%) 源 于 前 五 大 客 户 本 集 团 对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未 持 有 任 何 担 保 物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级 本 公 司 金 融 资 产 中 尚 未 逾 期 和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额, 以 及 虽 已 逾 期 但 未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期 限 分 析 如 下 : 期 末 数 项 目 未 逾 期 未 减 值 已 逾 期 未 减 值 1 年 以 内 1-2 年 2 年 以 上 合 计 货 币 资 金 503,377,298.34 503,377,298.34 应 收 票 据 92,274,842.99 92,274,842.99 应 收 账 款 317,909,089.92 6,099,459.20 1,609,513.43 449,915.64 326,067,978.19 其 他 应 收 款 3,230,857.02 3,230,857.02 合 计 916,792,088.27 6,099,459.20 1,609,513.43 449,915.64 924,950,976.54 ( 续 上 表 ) 期 初 数 项 目 未 逾 期 未 减 值 已 逾 期 未 减 值 1 年 以 内 1-2 年 2 年 以 上 合 计 货 币 资 金 760,413,906.65 760,413,906.65 应 收 票 据 110,001,880.87 110,001,880.87 应 收 账 款 252,832,843.52 74,523,587.39 1,092,563.62 328,448,994.53 其 他 应 收 款 6,348,421.04 6,348,421.04 合 计 1,129,597,052.08 74,523,587.39 1,092,563.62 1,205,213,203.09 ( 三 ) 流 动 风 险 流 动 风 险, 是 指 企 业 在 履 行 与 金 融 负 债 有 关 的 义 务 时 遇 到 资 金 短 缺 的 风 险, 其 可 能 源 于 无 法 尽 快 以 公 允 价 值 售 出 金 融 资 产 ; 或 者 源 于 对 方 无 法 偿 还 其 合 同 债 务 ; 或 者 源 于 提 前 到 期 的 债 务 ; 或 者 源 于 无 法 产 生 预 期 的 现 金 流 量 为 控 制 该 项 风 险, 本 公 司 的 目 标 是 综 合 运 用 票 据 结 算 银 行 借 款 等 多 种 融 资 手 段, 并 采 取 长 短 期 融 资 方 式 适 当 结 合, 优 化 融 资 结 构 的 方 法, 保 持 融 资 持 续 性 与 灵 活 性 之 间 的 平 衡 本 公 司 已 从 多 家 商 业 银 行 取 得 银 行 授 信 额 度 以 满 足 营 运 资 金 需 求 和 资 本 开 支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一 直 监 察 本 公 司 之 流 动 资 金 状 况, 以 确 保 其 备 有 足 够 流 动 资 金 应 付 一 切 到 期 之 财 务 债 务, 并 将 本 公 司 之 财 务 资 源 发 挥 最 大 效 益 第 58 页 共 74 页
1. 金 融 资 产 按 剩 余 到 期 日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数 账 面 价 值 未 折 现 合 同 金 额 1 年 以 内 1-3 年 3 年 以 上 货 币 资 金 503,377,298.34 503,377,298.34 503,377,298.34 应 收 票 据 92,274,842.99 92,274,842.99 92,274,842.99 应 收 账 款 326,067,978.19 326,067,978.19 326,067,978.19 其 他 应 收 款 3,230,857.02 3,230,857.02 3,230,857.02 合 计 924,950,976.54 924,950,976.54 924,950,976.54 ( 续 上 表 ) 项 目 期 初 数 账 面 价 值 未 折 现 合 同 金 额 1 年 以 内 1-3 年 3 年 以 上 货 币 资 金 760,413,906.65 760,413,906.65 760,413,906.65 应 收 票 据 110,001,880.87 110,001,880.87 110,001,880.87 应 收 账 款 328,448,994.53 328,448,994.53 328,448,994.53 其 他 应 收 款 6,348,421.04 6,348,421.04 6,348,421.04 合 计 1,205,213,203.09 1,205,213,203.09 1,205,213,203.09 2. 金 融 负 债 按 剩 余 到 期 日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数 账 面 价 值 未 折 现 合 同 金 额 1 年 以 内 1-3 年 3 年 以 上 银 行 借 款 35,180,000.00 35,588,958.33 34,238,958.33 1,350,000.00 应 付 票 据 74,239,657.73 74,239,657.73 74,239,657.73 应 付 账 款 233,827,116.38 233,827,116.38 233,827,116.38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4,757,240.75 14,757,240.75 14,757,240.75 应 付 利 息 991,364.84 991,364.84 991,364.84 其 他 应 付 款 4,854,383.45 4,854,383.45 4,854,383.45 合 计 363,849,763.15 364,258,721.48 362,908,721.48 1,350,000.00 ( 续 上 表 ) 项 目 期 初 数 账 面 价 值 未 折 现 合 同 金 额 1 年 以 内 1-3 年 3 年 以 上 银 行 借 款 278,960,000.00 288,559,094.11 286,203,094.11 627,000.00 1,729,000.00 应 付 票 据 65,791,655.53 65,791,655.53 65,791,655.53 应 付 账 款 237,195,243.19 237,195,243.19 237,195,243.19 第 59 页 共 74 页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3,657,975.74 13,657,975.74 13,657,975.74 应 付 利 息 1,538,256.74 1,538,256.74 1,538,256.74 其 他 应 付 款 2,228,853.18 2,228,853.18 2,228,853.18 合 计 599,371,984.38 608,971,078.49 606,615,078.49 627,000.00 1,729,000.00 ( 四 ) 市 场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是 指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因 市 场 价 格 变 动 而 发 生 波 动 的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主 要 包 括 利 率 风 险 和 外 汇 风 险 1. 利 率 风 险 利 率 风 险, 是 指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因 市 场 利 率 变 动 而 发 生 波 动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面 临 的 市 场 利 率 变 动 的 风 险 主 要 与 本 公 司 以 浮 动 利 率 计 息 的 借 款 有 关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以 同 期 同 档 次 国 家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一 定 百 分 比 的 利 率 计 息 的 银 行 借 款 人 民 币 0.00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20,000,000.00 元 ), 在 其 他 变 量 不 变 的 假 设 下, 利 率 发 生 合 理 可 能 的 50% 基 准 点 的 变 动 时, 将 不 会 对 本 公 司 的 利 润 总 额 和 股 东 权 益 产 生 重 大 的 影 响 2. 外 汇 风 险 外 汇 风 险 是 因 汇 率 变 动 产 生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于 中 国 内 地 经 营, 且 其 主 要 活 动 以 人 民 币 计 价 因 此, 本 公 司 所 承 担 的 外 汇 变 动 市 场 风 险 不 重 大 ( 五 ) 资 本 风 险 管 理 本 公 司 的 资 本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是 保 障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为 股 东 提 供 回 报 和 为 其 他 利 益 相 关 者 提 供 利 益, 同 时 维 持 最 佳 的 资 本 结 构 以 降 低 资 本 成 本 本 公 司 的 资 本 结 构 包 括 短 期 借 款 银 行 存 款 及 本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管 理 层 通 过 考 虑 资 金 成 本 及 各 类 资 本 风 险 而 确 定 资 本 结 构 本 公 司 将 通 过 派 发 股 息 发 行 新 股 或 偿 还 银 行 借 款 平 衡 资 本 结 构 本 公 司 采 用 资 本 负 债 率 监 督 资 本 风 险 此 比 率 以 负 债 净 额 除 以 资 本 总 额 计 算 确 定 负 债 净 额 为 总 借 款 减 去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总 资 本 为 所 有 者 权 益 加 负 债 净 额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资 本 负 债 比 率 为 -44.57%(2014 年 末 :-47.42%), 计 算 过 程 如 下 :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借 款 总 额 35,180,000.00 278,960,000.00 减 :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486,048,673.31 742,857,761.48 负 债 净 额 -450,868,673.31-463,897,761.48 第 60 页 共 74 页
所 有 者 权 益 1,462,461,724.95 1,442,111,077.73 总 资 本 1,011,593,051.64 978,213,316.25 资 本 负 债 比 率 -44.57% -47.42% 八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 一 ) 关 联 方 情 况 1. 本 公 司 的 母 公 司 情 况 (1) 本 公 司 的 母 公 司 母 公 司 名 称 关 联 关 系 企 业 类 型 注 册 地 法 人 代 表 业 务 性 质 浙 江 世 宝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东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浙 江 义 乌 张 世 忠 实 业 投 资 ( 续 上 表 ) 母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母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的 持 股 比 例 (%) 母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的 表 决 权 比 例 (%) 浙 江 世 宝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义 乌 实 业 投 资 5,000.00 52.36 52.36 [ 注 ]:2015 年 11 月 16 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浙 江 世 宝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世 宝 控 股 )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中 的 2,000 万 股 A 股 ( 占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6.33%) 及 其 孽 息 ( 包 括 送 股 和 转 股 ) 一 并 质 押 给 财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用 于 世 宝 控 股 2015 年 可 交 换 私 募 债 券 ( 实 际 发 行 规 模 4 亿 元 ) 持 有 人 交 换 股 份 和 为 本 次 可 交 换 债 券 本 息 偿 付 提 供 担 保 上 述 股 权 质 押 已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办 理 了 质 押 登 记 手 续, 质 押 期 限 自 2015 年 11 月 16 日 起 至 世 宝 控 股 向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办 理 解 除 质 押 登 记 手 续 之 日 止 2016 年 2 月 1 日, 世 宝 控 股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中 的 1,000 万 股 A 股 ( 占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3.17%) 及 其 孽 息 ( 包 括 送 股 和 转 股 ) 一 并 质 押 给 财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用 于 世 宝 控 股 本 次 可 交 换 债 券 持 有 人 交 换 股 份 和 为 本 次 可 交 换 债 券 本 息 偿 付 提 供 追 加 担 保 上 述 股 权 质 押 已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办 理 了 质 押 登 记 手 续, 质 押 期 限 自 2016 年 2 月 1 日 起 至 世 宝 控 股 向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办 理 解 除 质 押 登 记 手 续 之 日 止 截 至 本 财 务 报 表 批 准 报 出 日, 世 宝 控 股 持 有 本 公 司 16,538.7223 万 股 A 股 股 份, 质 押 股 份 数 量 为 3,000 万 股 A 股, 占 其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的 18.14% (2) 本 公 司 最 终 控 制 方 是 张 世 权 及 其 家 族 成 员 张 宝 义 汤 浩 瀚 张 兰 君 和 张 世 忠 2. 本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情 况 详 见 本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之 说 明 第 61 页 共 74 页
( 二 )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1. 关 联 担 保 情 况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作 为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 万 元 )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备 注 浙 江 世 宝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500.00 2015.5.12 2016.2.4 否 借 款 浙 江 世 宝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4,029.00 2015.7.28-2015.12.23 2016.1.28-2016.6.23 否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 三 )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应 付 票 据 浙 江 世 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注 ] 10,280,000.00 17,109,600.00 杭 州 世 宝 汽 车 方 向 机 有 限 公 司 [ 注 ] 4,885,519.25 5,324,022.04 吉 林 世 宝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 注 ] 1,800,000.00 2,500,000.00 杭 州 新 世 宝 电 动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 注 ] 1,790,000.00 790,000.00 北 京 奥 特 尼 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注 ] 3,073,997.60 应 付 账 款 杭 州 世 宝 汽 车 方 向 机 有 限 公 司 27,500,000.00 合 计 21,829,516.85 53,223,622.04 [ 注 ]: 均 系 控 股 子 公 司 杭 州 世 宝 汽 车 方 向 机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新 世 宝 电 动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和 芜 湖 世 特 瑞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开 具 的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浙 江 世 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世 宝 汽 车 方 向 机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世 宝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新 世 宝 电 动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和 北 京 奥 特 尼 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收 到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后 已 背 书 转 让 ( 四 )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 袍 金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董 事 及 监 事 2,999,485.38 2,404,292.52 其 他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797,042.44 428,216.96 合 计 3,796,527.82 2,832,509.48 2.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姓 名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周 锦 荣 84,553.10 127,275.12 赵 春 智 20,000.00 30,000.00 张 洪 智 30,000.00 30,000.00 第 62 页 共 74 页
郭 孔 辉 65,000.12 25,000.05 沈 成 基 53,031.30 李 自 标 12,500.00 合 计 252,584.52 224,775.17 3. 执 行 董 事 非 执 行 董 事 和 行 政 总 裁 姓 名 本 期 数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社 会 保 险 费 合 计 上 年 同 期 数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社 会 保 险 费 合 计 张 世 权 582,999.99 582,999.99 400,000.00 400,000.00 汤 浩 瀚 475,000.07 20,316.24 495,316.31 300,000.00 10,800.00 310,800.00 张 宝 义 483,000.04 20,316.24 503,316.28 492,000.04 18,480.00 510,480.04 朱 颉 榕 195,000.00 195,000.00 180,000.00 180,000.00 张 兰 君 385,166.64 20,316.24 405,482.88 322,000.12 16,507.71 338,507.83 张 世 忠 208,490.00 12,625.20 221,115.20 96,000.00 15,002.40 111,002.40 楼 润 正 12,500.00 12,500.00 30,000.00 30,000.00 合 计 2,342,156.74 73,573.92 2,415,730.66 1,820,000.16 60,790.11 1,880,790.27 4. 监 事 姓 名 本 期 数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社 会 保 险 费 合 计 上 年 同 期 数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社 会 保 险 费 合 计 吴 琅 平 132,780.88 14,389.32 147,170.20 98,599.88 11,827.20 110,427.08 杜 敏 96,000.00 96,000.00 104,700.00 104,700.00 沈 松 生 36,000.00 36,000.00 35,600.00 35,600.00 杨 迪 山 26,000.00 26,000.00 24,000.00 24,000.00 王 奎 泉 16,000.00 16,000.00 24,000.00 24,000.00 冯 燕 10,000.00 10,000.00 合 计 316,780.88 14,389.32 331,170.20 286,899.88 11,827.20 298,727.08 5. 薪 酬 最 高 的 前 五 名 雇 员 本 年 薪 酬 最 高 的 前 五 名 雇 员 中 包 括 四 位 (2014 年 : 四 位 ) 董 事, 其 薪 酬 详 情 如 本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八 ( 四 )3 所 述, 剩 余 一 位 (2014 年 : 一 位 ) 非 董 事 雇 员 的 本 年 薪 酬 详 情 如 下 :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工 资 津 贴 和 非 现 金 收 益 金 额 养 老 金 计 划 供 款 400,482.87 557,085.80 合 计 400,482.87 557,085.80 第 63 页 共 74 页
九 承 诺 事 项 ( 一 ) 租 赁 安 排 根 据 与 出 租 人 签 订 的 租 赁 合 同, 不 可 撤 销 租 赁 的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如 下 :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1 年 以 内 79,128.98 702,999.54 1-2 年 170,349.89 合 计 79,128.98 873,349.43 ( 二 ) 重 大 承 诺 事 项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已 签 约 未 确 认 的 重 大 资 产 购 置 合 同 46,521,922.08 20,881,027.21 ( 三 ) 本 期 控 股 子 公 司 杭 州 世 宝 汽 车 方 向 机 有 限 公 司 在 中 信 银 行 杭 州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支 行 开 具 信 用 证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尚 有 未 结 清 信 用 证 16.50 万 欧 元 37.20 万 澳 元 十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 一 ) 2015 年 利 润 分 配 根 据 2016 年 3 月 24 日 公 司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通 过 的 201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的 预 案, 以 总 股 本 315,857,855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现 金 红 利 1.00 元 ( 含 税 ) 上 述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尚 待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待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公 司 将 相 应 确 认 负 债 十 一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一 ) 分 部 报 告 1. 经 营 分 部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经 营 及 资 产 均 属 于 汽 车 转 向 系 统 及 配 件 相 关, 且 集 中 于 国 内, 88.03% 的 营 业 收 入 来 源 于 国 内 销 售, 无 需 披 露 更 为 详 细 的 分 部 信 息 2. 主 要 客 户 信 息 (1) 2015 年 度 产 生 的 收 入 达 到 或 超 过 本 公 司 收 入 10% 的 客 户 信 息 如 下 : 客 户 名 称 营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全 部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0,372,074.13 15.56 SAZEH GOSTAR SAIPA CO. 100,207,800.00 11.96 第 64 页 共 74 页
安 徽 江 淮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1,180,285.27 10.88 东 风 柳 州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85,367,208.29 10.19 (2) 2014 年 度 产 生 的 收 入 达 到 或 超 过 本 公 司 收 入 10% 的 客 户 信 息 如 下 : 客 户 名 称 营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全 部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72,122,586.95 21.22 SAZEH GOSTAR SAIPA CO. 104,505,747.29 12.88 安 徽 江 淮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3,563,479.25 10.30 ( 二 ) 其 他 财 务 信 息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合 并 母 公 司 合 并 母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净 值 801,511,224.83 539,084,070.10 805,236,386.64 466,121,371.31 总 资 产 减 流 动 负 债 1,494,721,072.22 1,080,913,415.44 1,480,182,556.36 1,076,062,016.02 ( 三 ) 截 至 本 财 务 报 告 批 准 报 出 日,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均 尚 未 办 妥 2015 年 度 企 业 所 得 税 汇 算 清 缴 种 类 十 二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注 释 ( 一 )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项 目 注 释 1. 应 收 账 款 (1) 明 细 情 况 1) 类 别 明 细 情 况 账 面 余 额 期 末 数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72,434,226.02 99.60 72,434,226.02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信 用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292,979.00 0.40 292,979.00 100.00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合 计 ( 续 上 表 ) 72,727,205.02 100.00 292,979.00 0.40 72,434,226.02 种 类 账 面 余 额 第 65 页 共 74 页 期 初 数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49,337,894.17 99.41 49,337,894.17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信 用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292,979.00 0.59 292,979.00 100.00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合 计 2)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龄 分 析 如 下 49,630,873.17 100.00 292,979.00 0.59 49,337,894.17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41,062,465.85 56.46 29,964,468.47 60.37 1-2 年 31,371,760.17 43.14 19,373,425.70 39.04 2-3 年 3 年 以 上 292,979.00 0.40 292,979.00 292,979.00 0.59 292,979.00 小 计 72,727,205.02 100.00 292,979.00 49,630,873.17 100.00 292,979.00 3)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内 容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计 提 理 由 单 项 减 值 测 试, 预 计 款 应 收 芜 湖 世 特 瑞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货 款 72,434,226.02 项 收 回 不 存 在 风 险 小 计 72,434,226.02 4)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组 合 名 称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信 用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292,979.00 100.00 292,979.00 小 计 292,979.00 100.00 292,979.00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本 期 无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本 期 无 实 际 核 销 的 应 收 账 款 (4)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前 5 名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账 面 余 额 占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的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芜 湖 世 特 瑞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72,434,226.02 99.60 赣 州 江 环 汽 车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125,000.00 0.17 125,000.00 湖 北 三 环 专 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43,400.00 0.06 43,400.00 东 风 汽 车 传 动 轴 有 限 公 司 十 堰 分 公 司 36,000.00 0.05 36,000.00 第 66 页 共 74 页
洛 阳 彪 马 车 辆 有 限 公 司 32,770.00 0.05 32,770.00 小 计 72,671,396.02 99.93 237,170.00 种 类 2. 其 他 应 收 款 (1) 明 细 情 况 1) 类 别 明 细 情 况 账 面 余 额 期 末 数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306,908,110.49 99.88 306,908,110.49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信 用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251,563.42 0.08 251,563.42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135,670.79 0.04 135,670.79 合 计 ( 续 上 表 ) 307,295,344.70 100.00 307,295,344.70 种 类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数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270,921,411.29 99.79 270,921,411.29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信 用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64,504.42 0.02 64,504.42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502,456.85 0.19 502,456.85 合 计 2)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账 龄 分 析 如 下 271,488,372.56 100.00 271,488,372.56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103,028,355.77 33.53 59,477,384.23 21.91 1-2 年 54,823,000.60 17.84 53,966,483.91 19.88 2-3 年 51,899,483.91 16.89 88,049,057.20 32.43 3 年 以 上 97,544,504.42 31.74 69,995,447.22 25.78 小 计 307,295,344.70 100.00 271,488,372.56 100.00 3)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内 容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计 提 理 由 第 67 页 共 74 页
吉 林 世 宝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等 单 位 款 项 306,908,110.49 单 项 减 值 测 试, 预 计 款 项 收 回 不 存 在 风 险 小 计 306,908,110.49 4)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组 合 名 称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信 用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251,563.42 小 计 251,563.42 5)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内 容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计 提 理 由 单 项 减 值 测 试, 预 计 其 它 应 收 个 人 备 用 金 等 款 项 135,670.79 款 项 收 回 不 存 在 风 险 小 计 135,670.79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本 期 无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3) 其 他 应 收 款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往 来 款 306,908,110.49 270,921,411.29 押 金 保 证 金 197,059.00 197,059.00 备 用 金 91,925.31 89,114.61 其 他 98,249.90 280,787.66 小 计 307,295,344.70 271,488,372.56 (4) 其 他 应 收 款 金 额 前 5 名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性 质 账 面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龄 余 额 余 额 的 比 例 (%) 1 年 以 内,1-2 年, 吉 林 世 宝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款 114,290,000.00 2-3 年,3 年 以 上 37.19 杭 州 新 世 宝 电 动 转 向 系 统 1 年 以 内,2-3 年,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款 76,628,266.80 3 年 以 上 24.94 1 年 以 内,1-2 年, 北 京 奥 特 尼 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款 63,900,000.00 2-3 年,3 年 以 上 20.79 1 年 以 内,1-2 年, 四 平 市 方 向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款 27,530,587.64 2-3 年 8.96 杭 州 世 宝 汽 车 方 向 机 有 限 公 司 往 来 款 24,559,256.05 1 年 以 内 7.99 小 计 306,908,110.49 99.87 坏 账 准 备 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明 细 情 况 第 68 页 共 74 页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182,159,214.87 182,159,214.87 182,159,214.87 182,159,214.87 合 计 182,159,214.87 182,159,214.87 182,159,214.87 182,159,214.87 (2)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被 投 资 单 位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杭 州 世 宝 汽 车 方 向 机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新 世 宝 电 动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四 平 市 方 向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世 宝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奥 特 尼 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芜 湖 世 特 瑞 转 向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70,461,807.49 70,461,807.49 42,000,000.00 42,000,000.00 13,250,000.00 13,25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7,000,000.00 7,000,000.00 19,447,407.38 19,447,407.38 小 计 182,159,214.87 182,159,214.87 (3) 对 非 上 市 公 司 投 资 和 对 上 市 公 司 投 资 本 期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数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对 非 上 市 公 司 投 资 182,159,214.87 182,159,214.87 合 计 182,159,214.87 182,159,214.87 ( 二 )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项 目 注 释 1. 营 业 收 入 /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48,162,296.04 31,874,661.20 40,264,367.47 27,022,252.30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403,891.82 290,596.82 293,037.18 251,983.66 合 计 48,566,187.86 32,165,258.02 40,557,404.65 27,274,235.96 2. 投 资 收 益 (1) 明 细 情 况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30,000,000.00 30,000,000.00 第 69 页 共 74 页
银 行 短 期 理 财 产 品 收 益 6,911,657.53 合 计 36,911,657.53 30,000,000.00 (2) 按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被 投 资 单 位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本 期 比 上 期 增 减 变 动 的 原 因 杭 州 世 宝 汽 车 方 向 机 有 限 公 司 30,000,000.00 25,000,000.00 被 投 资 单 位 分 红 增 加 四 平 市 方 向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5,000,000.00 小 计 30,000,000.00 30,000,000.00 (3) 来 自 对 非 上 市 公 司 投 资 和 对 上 市 公 司 投 资 的 投 资 收 益 说 明 项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来 自 对 非 上 市 公 司 投 资 的 投 资 收 益 30,000,000.00 30,000,000.00 小 计 30,000,000.00 30,000,000.00 (4) 投 资 收 益 汇 回 重 大 限 制 的 说 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投 资 收 益 汇 回 的 重 大 限 制 ( 三 )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补 充 资 料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36,437,184.92 31,381,118.62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1,288,949.75 1,162,956.18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1,373,335.64 850,749.47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404.73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3,463,707.42 7,558,964.13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36,911,657.53-30,000,000.0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50,238.28-3,253,622.32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57,104,117.95-55,603,480.55 第 70 页 共 74 页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4,694,704.78 16,188,314.72 其 他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6,097,468.98-31,714,999.75 2.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债 务 转 为 资 本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162,709,790.82 310,902,858.93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310,902,858.93 10,360,957.46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初 余 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48,193,068.11 300,541,901.47 十 三 其 他 补 充 资 料 ( 一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金 额 说 明 非 流 动 性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包 括 已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冲 销 部 分 -1,250,493.97 越 权 审 批, 或 无 正 式 批 准 文 件, 或 偶 发 性 的 税 收 返 还 减 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6,984,980.72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企 业 取 得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的 收 益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10,778,912.32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如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而 计 提 的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企 业 重 组 费 用, 如 安 置 职 工 的 支 出 整 合 费 用 等 交 易 价 格 显 失 公 允 的 交 易 产 生 的 超 过 公 允 价 值 部 分 的 损 益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或 有 事 项 产 生 的 损 益 第 71 页 共 74 页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56,528.46 对 外 委 托 贷 款 取 得 的 损 益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损 益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受 托 经 营 取 得 的 托 管 费 收 入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174,175.62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小 计 16,744,103.15 减 : 企 业 所 得 税 影 响 数 ( 所 得 税 减 少 以 - 表 示 ) 2,954,841.55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 税 后 ) 865,738.67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12,923,522.93 ( 二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每 股 收 益 1. 明 细 情 况 报 告 期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73 0.17 0.17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83 0.13 0.13 2.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的 计 算 过 程 项 目 序 号 本 期 数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A 53,540,843.43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B 12,923,522.93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C=A-B 40,617,320.50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期 初 净 资 产 D 1,420,628,066.14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新 增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E 新 增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F 回 购 或 现 金 分 红 等 减 少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G 31,585,785.50 减 少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H 5 其 他 收 购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权 减 少 净 资 产 I1 第 72 页 共 74 页
增 减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产 生 的 利 得 ( 损 失 ) 净 额 增 减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增 减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J1 I2 J2 I3 J3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K 12 L=D+A/2+E F/K-G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H/K±I J/K 1,434,237,743.90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M=A/L 3.73% 扣 除 非 经 常 损 益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N=C/L 2.83% 3.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和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过 程 (1)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过 程 项 目 序 号 2015 年 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A 53,540,843.43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B 12,923,522.93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C=A-B 40,617,320.50 期 初 股 份 总 数 D 315,857,855.00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增 加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减 少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报 告 期 缩 股 数 E F G H I J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K 12 L=D+E+F G/K-H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I/K-J 315,857,855.00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M=A/L 0.17 扣 除 非 经 常 损 益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N=C/L 0.13 (2)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过 程 与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过 程 相 同 ( 三 )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下 编 报 差 异 说 明 本 公 司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编 制 本 财 务 报 告 2011 年, 本 公 司 根 据 香 港 联 交 所 于 2010 年 12 月 刊 发 的 有 关 接 受 在 香 港 上 市 的 内 地 注 册 成 立 公 司 决 定 采 用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以 及 聘 用 内 地 会 第 73 页 共 74 页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咨 询 总 结, 决 定 采 用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用 于 香 港 联 交 所 的 信 息 披 露 浙 江 世 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六 年 三 月 二 十 四 日 第 74 页 共 7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