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 禁 系 统 考 勤 管 理 暂 行 条 例 部 分 为 了 加 强 净 化 试 验 区 的 安 全 管 理, 严 肃 考 勤 纪 律, 集 成 技 术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特 制 定 如 下 条 例 : 1. 中 心 员 工 学 生 ( 包 括 照 明 中 心 和 全 固 态 光 源 实 验 室 ) 应 到 综 合 办 公 室 办 理 门 禁 磁 卡 的 登 记 领 用 手 续 2. 依 照 本 人 磁 卡 的 授 权 范 围 合 理 使 用 磁 卡, 不 允 许 将 磁 卡 转 借 他 人 使 用 3. 凡 进 工 艺 线 的 工 作 人 员, 进 出 更 衣 室 ( 包 括 进 风 淋 门 ) 均 须 刷 卡, 方 可 进 出, 并 随 手 将 门 关 好 4. 短 期 到 中 心 工 作 人 员 可 办 理 临 时 磁 卡 的 借 用 手 续 5. 若 发 现 磁 卡 丢 失, 应 及 时 办 理 原 卡 的 丢 失 手 续 和 补 办 新 卡 6. 完 成 实 验 工 作 的 学 生 和 离 职 人 员 应 及 时 办 理 退 卡 手 续 7. 磁 卡 使 用 人 员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上 述 规 定, 否 则 由 个 人 承 担 相 应 的 责 任
更 衣 室 管 理 条 例 部 分 1. 进 入 更 衣 室 大 门 后 应 换 专 用 拖 鞋, 穿 好 专 用 拖 鞋 以 后 方 可 进 入 一 更 房 间 户 外 用 鞋 应 该 放 入 个 人 鞋 柜 的 下 层 或 摆 放 在 指 定 地 点 专 用 拖 鞋 和 户 外 用 鞋 不 能 混 放 2. 将 脱 下 的 衣 服 放 置 在 自 己 的 更 衣 柜 中, 离 开 一 更 室 之 前 将 柜 门 锁 好 ; 参 观 人 员 应 将 脱 下 的 外 衣 和 随 身 携 带 物 品 放 在 指 定 的 更 衣 柜 中, 并 将 柜 门 锁 好, 保 管 好 衣 柜 钥 匙 3. 在 二 更 室 内 戴 好 口 罩 防 尘 帽 ; 穿 好 自 己 的 净 化 工 作 服 ; 防 尘 帽 不 应 露 在 净 化 帽 外 ; 净 化 帽 下 摆 放 入 衣 服 中 ; 分 体 净 化 工 作 服 上 衣 下 摆 放 入 裤 子 里 ; 将 裤 腿 放 在 净 化 袜 筒 内 自 检 合 格 后 方 可 通 过 更 衣 室 楼 梯 通 道 4. 参 观 人 员 佩 戴 好 丝 线 手 套 5. 手 机 和 笔 应 放 置 在 净 化 服 指 定 位 置 6. 在 净 化 工 艺 区 门 外 将 专 用 拖 鞋 放 入 自 己 的 鞋 柜 中 或 指 定 位 置, 沿 着 裸 脚 行 走 铺 垫 进 入 工 艺 区 大 门 内, 再 穿 好 净 化 拖 鞋 后 方 可 进 入 净 化 工 作 室 ; 参 观 人 员 穿 好 一 次 性 鞋 套 7. 废 弃 的 口 罩 防 尘 帽 应 放 在 指 定 的 回 收 桶 内 常 在 人 员 应 注 意 节 约 使 用 8. 不 得 将 书 包 背 包 等 户 外 用 品 带 入 净 化 间 9. 穿 好 净 化 工 作 服 后, 严 禁 挽 起 衣 袖 和 裤 脚 10. 脱 下 来 的 净 化 工 作 服 须 放 置 在 各 自 的 衣 柜 中, 并 关 好 柜 门, 不 应 裸 露 在 外 11. 严 禁 穿 着 户 外 鞋 跨 入 净 化 区 以 及 穿 着 一 更 拖 鞋 进 入 户 外 鞋 穿 着 区 12. 严 禁 在 更 衣 室 内 吸 烟 吃 饭 吃 零 食 13. 严 禁 将 个 人 的 贵 重 物 品 存 放 在 更 衣 柜 内 14. 严 禁 将 超 净 服 以 外 的 衣 物 带 进 二 更 室 并 放 置 在 二 更 衣 柜 中 15. 严 禁 将 散 发 气 味 的 任 何 物 品 放 置 在 更 衣 柜 子 内 16. 自 觉 保 持 更 衣 室 的 卫 生 和 本 人 更 衣 柜 鞋 柜 的 卫 生 17. 中 心 员 工 的 超 净 服 装 鞋 帽 应 不 超 过 两 周 清 洗 一 次 ; 参 观 人 员 的 超 净 服 装 鞋 帽 应 每 次 用 后 清 洗 2
18. 凡 进 入 净 化 工 艺 线 工 作 的 所 有 人 员 应 该 服 从 管 理 人 员 的 管 理, 听 从 管 理 人 员 的 劝 导, 否 则 管 理 人 员 有 权 拒 其 入 内 19. 陪 同 外 来 人 员 进 入 净 化 间 的 员 工 有 责 任 帮 助 外 来 人 员 按 照 标 准 穿 好 净 化 服 净 化 服 的 标 准 穿 法 请 见 更 衣 室 张 贴 的 挂 图 3
更 换 拖 鞋 规 定 部 分 为 了 保 持 净 化 实 验 区 内 的 卫 生 洁 净 度, 减 少 因 拖 鞋 交 叉 污 染 而 带 来 的 灰 尘, 现 将 更 换 拖 鞋 的 流 程 告 知 如 下 : 1 净 化 实 验 区 门 口 内 外 铺 放 一 块 软 质 玻 璃 地 垫, 用 于 裸 脚 行 走 之 用 2 塑 料 拖 鞋 只 能 在 从 更 衣 室 至 一 层 楼 梯 之 间 使 用, 并 将 塑 料 拖 鞋 放 置 于 净 化 实 验 区 门 外 的 鞋 柜 中 3 裸 脚 行 走 在 软 质 玻 璃 地 垫 上, 在 净 化 实 验 区 门 内 的 鞋 柜 中 取 出 自 己 的 防 静 电 拖 鞋 穿 上 后 再 进 入 工 作 区 4 请 将 自 己 的 鞋 袜 写 好 名 字, 以 便 更 衣 室 管 理 员 清 洗 消 毒 后 的 识 别 5 净 化 实 验 区 门 内 外 鞋 柜 内 只 能 存 放 拖 鞋 管 理 员 可 将 拖 鞋 以 外 的 东 西 视 为 垃 圾 而 及 时 清 除 干 净 6 工 作 人 员 不 要 乱 穿 他 人 拖 鞋 7 参 观 人 员 入 内 务 必 再 穿 上 鞋 套 8 未 穿 净 化 鞋 袜 不 得 进 入 净 化 间 9 不 得 穿 着 净 化 袜 在 二 更 和 净 化 间 之 间 行 走 10 更 换 净 化 前 应 将 非 净 化 拖 鞋 放 在 拖 鞋 柜 中 或 柜 顶 上 11 破 损 的 净 化 服 净 化 鞋 应 及 时 更 换 12 及 时 关 好 鞋 柜 门, 不 要 影 响 他 人 4
净 化 试 验 区 工 作 注 意 事 项 部 分 1. 净 化 工 作 服 的 穿 戴 : 帽 子 的 下 沿 应 该 放 在 衣 服 里, 分 体 工 作 服 的 下 衣 边 应 该 放 在 裤 子 里 进 入 净 化 工 作 间 必 须 带 净 化 工 作 帽, 不 允 许 戴 其 他 帽 子 ( 净 化 工 作 服 的 清 洗 周 期 不 应 超 过 两 周 ) 不 能 将 头 发 露 在 帽 子 外 面 2. 在 进 入 将 化 工 作 间 之 前, 必 须 将 手 机 钥 匙 等 可 能 使 用 的 物 品 放 在 净 化 服 衣 袋 中 ; 在 净 化 间, 严 禁 打 开 净 化 服 拉 链 掏 取 3. 在 净 化 工 作 间 工 作 期 间, 不 得 将 衣 袖 和 裤 脚 挽 起, 漏 出 非 净 化 衣 裤 或 皮 肤 ; 更 不 能 脱 下 净 化 工 作 服, 摘 掉 净 化 帽 4. 进 入 净 化 间 必 须 戴 好 工 作 手 套 5. 口 罩 应 将 口 鼻 一 起 遮 盖 6. 任 何 背 包 报 纸 书 籍 均 不 能 带 入 净 化 工 作 间 非 净 化 间 使 用 的 手 册 笔 记 本 和 纸 张 严 禁 带 入 光 刻 间 7. 必 须 进 入 净 化 间 的 任 何 仪 器 设 备 以 及 其 它 物 品 在 征 得 相 关 管 理 人 员 的 同 意 后 须 在 净 化 间 入 口 将 表 面 擦 拭 干 净 方 可 进 入 8. 严 禁 在 净 化 间 内 饮 食 喝 水 ; 水 杯 应 该 放 置 在 指 定 地 点 9. 净 化 工 作 间 里 的 计 算 机 严 禁 运 行 与 工 作 无 关 的 程 序 10. 废 弃 物 或 垃 圾 应 及 时 清 理, 放 入 垃 圾 筐 或 垃 圾 箱 内, 保 持 工 作 环 境 的 整 洁 11. 工 作 完 成 以 后, 应 及 时 清 理 工 作 现 场 ; 关 闭 相 关 的 水 电 气 和 其 他 辅 助 设 施 12. 对 于 一 般 的 加 工 测 试, 通 常 不 邀 请 对 方 人 员 进 入 净 化 工 作 现 场 13. 除 非 搬 运 设 备 气 瓶 以 及 化 学 品 等 大 型 物 品, 否 则 严 禁 打 开 走 廊 和 其 他 与 外 界 连 通 的 大 门 14. 所 有 在 净 化 工 作 间 内 的 人 员 有 责 任 和 义 务 保 持 工 作 区 域 的 卫 生, 及 时 处 理 废 弃 物 5
进 入 净 化 间 安 全 注 意 事 项 部 分 1. 观 察 好 净 化 间 内 的 紧 急 出 口 位 置 2. 不 要 触 摸 任 何 电 线 电 缆 以 及 电 器 3. 不 能 随 意 触 摸 仪 器 设 备 按 钮 4. 不 要 轻 易 触 摸 任 何 化 学 药 品 或 与 化 学 药 品 有 关 的 器 具 和 工 具 5. 不 要 把 头 伸 到 机 器 或 清 洗 腐 蚀 台 深 处 6. 不 要 到 浸 泡 或 清 洗 片 子 容 器 的 上 方 或 靠 近 位 置 观 察 7. 见 到 净 化 间 出 现 烟 雾 以 及 闻 到 特 殊 气 味, 应 立 即 通 知 有 关 人 员 8. 见 到 净 化 间 出 现 的 明 火 应 立 即 从 紧 急 安 全 出 口 撤 离, 同 时 提 醒 周 围 人 员 6
半 导 体 集 成 技 术 中 心 超 净 工 艺 线 管 理 条 例 ( 试 行 ) 2009 年 10 月 半 导 体 集 成 技 术 中 心 超 净 工 艺 线 为 保 持 超 净 度, 维 持 安 全 运 行, 使 所 有 人 员 都 能 在 一 个 良 好 的 环 境 中 工 作, 并 保 证 工 作 环 境 持 续 有 效, 特 制 订 本 条 例 一 总 则 : 进 入 本 超 净 工 艺 线 工 作 的 人 员 须 经 过 安 全 培 训 并 持 有 个 人 专 用 门 卡 二 持 卡 人 规 则 : 1 进 出 超 净 线 必 须 刷 卡 ; 2 严 禁 将 个 人 门 卡 转 借 他 人 使 用 ; 3 未 经 允 许 不 得 私 自 带 领 他 人 进 入 超 净 工 艺 线 ; 4 不 得 替 代 他 人 进 出 超 净 线 刷 卡 持 卡 人 如 果 违 反 以 上 条 款, 将 承 担 一 切 安 全 后 果 集 成 技 术 中 心 将 对 持 卡 人 做 停 卡 两 周 以 上 的 处 罚 恢 复 门 卡 使 用 权 需 按 集 成 技 术 中 心 门 禁 卡 使 用 规 定 重 新 办 理 三 进 入 超 净 工 艺 线 工 作 的 人 员 守 则 : 1 必 须 经 过 现 场 安 全 培 训, 并 通 过 考 核 ; 2 将 鞋 放 入 个 人 鞋 柜 或 指 定 位 置 妥 善 保 存 ; 3 按 规 定 穿 戴 好 本 中 心 发 放 的 个 人 超 净 服, 佩 戴 超 净 头 套 以 及 口 罩 ; 4 使 用 个 人 申 领 的 橡 胶 手 套 ; 5 若 进 入 净 化 间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穿 着 拖 鞋 凉 鞋 ; 6 将 未 使 用 完 的 化 学 药 品 分 类 放 回 药 品 柜 的 相 应 位 置 ; 7 将 化 学 废 液 回 收 到 相 应 的 试 剂 瓶 中, 贴 上 废 液 标 签, 并 将 瓶 盖 拧 紧, 有 序 放 到 废 液 回 收 箱 中 ; 8 带 入 净 化 间 的 仪 器 必 须 在 更 衣 室 将 表 面 灰 尘 方 可 带 入 7
9 一 般 工 具 不 允 许 带 入 净 化 间, 特 殊 工 具 征 得 同 意 方 可 带 入 10 个 人 使 用 的 电 炉 热 板 水 浴 以 及 其 他 启 动 的 实 验 仪 器, 在 使 用 完 毕 后 必 须 及 时 切 断 电 源 水 源 和 气 源 等 11 离 开 工 作 环 境 前 若 周 围 没 有 其 他 人 时, 应 按 指 示 要 求 切 断 相 应 的 电 源, 关 闭 好 相 应 的 阀 门 12 节 假 日 加 班 应 提 前 通 知 集 成 中 心 进 入 超 净 工 艺 线 工 作 的 人 员 如 果 违 反 以 上 条 款, 个 人 将 承 担 一 切 安 全 后 果 集 成 技 术 中 心 将 对 违 规 者 做 临 时 停 卡 处 理 恢 复 门 卡 使 用 权 需 按 集 成 技 术 中 心 门 禁 卡 使 用 规 定 重 新 办 理 中 心 员 工 违 反 规 定 将 记 录 在 案, 从 奖 金 中 扣 除 四 参 观 及 维 修 人 员 规 则 : 1 参 观 或 维 修 应 征 得 相 关 部 门 领 导 同 意 ; 2 相 关 领 导 通 知 更 衣 室 管 理 人 员 接 待 登 记 并 做 好 超 净 服 的 准 备 以 及 发 放 工 作 ; 3 相 关 领 导 安 排 专 人 陪 同 8
射 线 装 置 工 作 人 员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部 分 1. 绝 对 避 免 初 级 射 线 的 照 射, 并 尽 量 减 少 次 级 射 线 的 照 射 时 间, 严 禁 非 射 线 工 作 者 接 近 设 备 2. 开 机 前 对 设 备 各 防 护 装 置 进 行 检 查 3. 严 禁 防 护 装 置 损 坏 情 况 下 开 机 运 行 4. 装 样 品 时 应 当 关 闭 射 线 窗 口 在 调 试 和 测 量 时, 各 种 防 护 装 置 应 有 效 ( 如 铅 屏 风 铅 玻 璃 铅 质 围 裙 等 ) 5. 实 验 完 毕 应 做 好 记 录 ( 电 压 电 流 时 间, 有 无 故 障 等 ) 9
腐 蚀 间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部 分 1. 工 作 前 首 先 确 认 通 风 系 统 工 作 正 常, 并 穿 戴 好 防 护 用 品 2. 操 作 时 必 须 遵 守 化 学 试 剂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3. 酸 碱 废 液 和 含 砷 液 体 可 稀 释 后 直 接 排 入 塑 料 下 水 管 道 4. 各 种 有 机 试 剂 使 用 后 应 回 收 到 瓶 内, 放 在 指 定 地 点 由 工 作 人 员 按 期 运 送 到 有 毒 废 液 回 收 库 内 5. 任 何 有 机 溶 剂 酸 碱 容 器 的 开 启 和 使 用 必 须 在 通 风 柜 中 进 行 6. 在 腐 蚀 间 使 用 电 炉 要 在 通 风 柜 内 进 行, 并 采 用 无 明 火 电 炉, 要 有 专 人 看 管, 以 防 万 一 7. 工 作 时 若 遇 酸 碱 飞 溅 在 皮 肤 上, 应 及 时 用 水 冲 洗 ; 必 要 时 应 到 医 院 治 疗 8. 化 学 试 剂 必 须 放 在 专 用 试 剂 柜 内 ; 有 机 溶 剂 和 无 机 溶 剂 以 及 其 他 试 剂 必 须 分 别 存 放, 使 用 后 关 好 柜 门 9. 开 启 化 学 试 剂 瓶 盖 时, 应 将 瓶 口 指 向 前 上 方 避 免 用 手 直 接 开 启 瓶 盖 或 与 瓶 口 接 触 10. 工 作 完 毕 后 应 把 工 作 台, 地 面 打 扫 干 净, 空 瓶 经 清 洗 后 及 时 送 到 回 收 处, 以 保 持 腐 蚀 间 整 洁 11. 剧 毒 危 险 品 需 放 在 保 险 柜 内, 并 应 按 五 双 管 理 原 则 管 理 12. 随 时 将 门 锁 好, 每 天 下 班 前 应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注 : 化 学 试 剂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在 半 导 体 所 安 全 制 度 手 册 中 10
实 验 室 使 用 易 燃 易 爆 化 学 药 品 防 火 制 度 部 分 第 一 条 使 用 化 学 药 品 前 必 须 先 仔 细 了 解 该 药 品 性 能 并 订 出 相 应 操 作 规 程 和 防 护 措 施, 如 需 进 行 探 索 性 试 验 则 使 用 量 尽 可 能 少 第 二 条 存 放 化 学 药 品 的 容 器 应 贴 上 标 签, 注 明 所 储 物 质 的 名 称 性 质 规 格 等 严 禁 使 用 成 分 不 明 标 签 不 清 的 化 学 药 品, 防 止 反 应 时 生 成 易 燃 易 爆 产 物 而 发 生 火 灾 第 三 条 处 理 废 化 学 药 品 时 严 禁 乱 倒 乱 放 或 把 多 种 试 剂 倒 在 一 起, 以 防 发 生 危 险 第 四 条 领 用 易 燃 有 机 溶 剂 量 应 尽 可 能 少, 实 验 室 避 免 存 放 大 量 有 机 溶 剂, 乙 醚 的 存 放 量 不 得 超 过 一 昼 夜 的 使 用 量 第 五 条 根 据 有 机 溶 剂 的 闪 点, 决 定 其 存 放 位 置, 闪 点 在 28 以 下 的 有 机 溶 剂 是 一 级 易 燃 液 体, 在 常 温 下 就 能 构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如 石 油 醚, 汽 油 二 硫 化 碳 等, 应 注 意 存 放 在 阴 凉 避 光 处 第 六 条 严 禁 将 有 机 溶 剂 直 接 在 电 炉 上 加 热, 若 需 加 热, 应 使 用 水 浴 烘 箱 内 严 禁 烘 烤 有 机 溶 剂 第 七 条 有 机 溶 剂 不 得 与 强 氧 化 剂 ( 如 氯 酸 钾 重 铬 酸 钾 销 酸 钾 发 烟 硫 酸 销 酸 等 ) 放 在 一 起, 以 防 引 起 爆 炸 第 八 条 使 用 易 燃 易 爆 气 体 如 : 氢 乙 炔 硅 烷 氨 等 应 注 意 容 器 及 反 应 系 统 的 密 闭, 防 止 气 体 泄 出 造 成 燃 烧 或 爆 炸 第 九 条 使 用 遇 水 燃 烧 物 质, 如 金 属 钠 钾 镁 钙 等 必 须 注 意 防 水 防 潮 11
超 净 实 验 室 火 灾 预 案 和 应 急 疏 散 预 案 部 分 当 超 净 线 内 发 生 火 灾 时, 应 立 即 采 取 以 下 应 急 方 案, 实 施 报 警 疏 散 和 自 救 措 施 1. 即 打 火 警 电 话 119 或 0119 ( 报 警 时 讲 明 火 灾 性 质 ) 2. 组 织 工 作 人 员 按 不 同 通 道 紧 急 疏 散 ( 确 认 紧 急 通 道 畅 通 ) 3. 关 闭 各 类 有 毒 易 燃 易 爆 源 和 电 源 4. 关 闭 室 内 通 风 系 统 5. 通 知 所 安 保 部 门 电 话 : 4359 4210, 节 假 日 和 下 班 时 间 4244 4446 6. 派 人 到 主 要 路 口 迎 接 消 防 车 7. 消 防 员 到 达 后, 主 动 向 其 讲 明 起 火 部 位 和 周 边 有 何 有 毒 物 品 和 易 燃 易 爆 物, 以 及 各 种 高 压 气 瓶 等 危 险 物 8. 协 助 消 防 队 指 明 消 火 栓 所 在 部 位 注 : 1. 对 可 控 制 的 初 起 火 险 应 从 就 近 拿 去 灭 火 器 进 行 扑 救 2. 无 法 控 制 的 火 灾 所 内 人 员 不 得 盲 目 参 与 扑 救 3. 报 119 仅 限 于 不 能 自 救 的 火 险 4. 不 管 发 生 任 何 火 险 和 火 灾 隐 患, 都 要 及 时 报 所 安 保 部 门 ( 所 办 公 室 ) 12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使 用 须 知 部 分 使 用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前 必 须 作 如 下 确 认 : 1. 使 用 者 必 须 接 受 气 柜 使 用 知 识 的 培 训 2. 毒 害 气 体 检 测 探 测 器 指 示 为 零 或 与 前 一 天 相 同 3. 气 柜 排 风 系 统 运 行 正 常 4. 真 空 氮 气 阀 打 开 5. 气 柜 门 关 严 6. 气 柜 内 部 管 路 外 观 压 力 表 指 示 无 异 常 13
急 性 氯 气 中 毒 症 状 及 急 救 部 分 ( 一 ) 毒 理 作 用 氯 是 一 种 黄 绿 色 具 有 强 烈 刺 激 性 味 的 气 体, 并 有 窒 息 臭 味, 许 多 工 业 和 农 药 生 产 上 都 离 不 开 氯 氯 对 人 体 的 危 害 主 要 表 现 在 对 上 呼 吸 道 粘 膜 的 强 烈 刺 激, 可 引 起 呼 吸 道 烧 伤, 急 性 肺 水 肿 等, 从 而 引 发 肺 和 心 脏 功 能 急 性 衰 竭 ( 二 ) 中 毒 症 状 吸 入 高 浓 度 的 氯 气, 如 每 升 空 气 中 氯 的 含 量 超 过 2 毫 克 ~3 毫 克 时, 即 可 出 现 严 重 症 状 : 呼 吸 困 难 紫 绀 心 力 衰 竭, 病 人 很 快 因 呼 吸 中 枢 麻 痹 而 致 死, 往 往 仅 数 分 钟 至 1 小 时, 称 为 " 闪 电 样 死 亡 " 较 重 度 之 中 毒, 病 人 首 先 出 现 明 显 的 上 呼 吸 道 粘 膜 刺 激 症 状 : 剧 烈 的 咳 嗽 吐 痰 咽 喉 疼 痛 发 辣 呼 吸 急 促 困 难 颜 面 青 紫 气 喘 当 出 现 支 气 管 肺 炎 时, 肺 部 听 诊 可 闻 及 干 湿 性 罗 音 中 毒 继 续 加 重, 造 成 肺 泡 水 肿, 引 起 急 性 肺 水 肿, 全 身 情 况 也 趋 衰 竭 ( 三 ) 急 救 迅 速 将 伤 员 脱 离 现 场, 移 至 通 风 良 好 处, 脱 下 中 毒 时 所 着 衣 服 鞋 袜, 注 意 给 病 人 保 暖, 并 让 其 安 静 休 息 为 解 除 病 人 呼 吸 困 难, 可 给 其 吸 入 2%~3% 的 温 湿 小 苏 打 溶 液 或 1% 硫 酸 钠 溶 液, 可 减 轻 氯 气 对 上 呼 吸 道 粘 膜 的 刺 激 作 用 抢 救 中 应 当 注 意, 氯 中 毒 病 人 有 呼 吸 困 难 时, 不 应 采 用 徒 手 式 的 压 胸 等 人 工 呼 吸 方 法 这 是 因 为 氯 对 上 呼 吸 道 粘 膜 具 有 强 烈 刺 激, 引 起 支 气 管 肺 炎 甚 至 肺 水 肿, 这 种 压 式 的 人 工 呼 吸 方 法 会 使 炎 症 肺 水 肿 加 重, 有 害 无 益 酌 情 使 用 强 心 剂 如 西 地 兰 等 鼻 部 可 滴 入 l%~2% 麻 黄 素, 或 2%~3% 普 鲁 卡 因 加 0.l% 肾 上 腺 素 溶 液 由 于 呼 吸 道 粘 膜 受 到 刺 激 腐 蚀, 故 呼 吸 道 失 去 正 常 保 护 机 能, 极 易 招 致 细 菌 感 染, 因 而 对 中 毒 较 重 的 病 人, 可 应 用 抗 生 素 预 防 感 染 14
工 艺 线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及 办 理 进 线 门 禁 卡 管 理 办 法 为 了 使 中 心 的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能 够 有 计 划 更 加 严 格 的 开 展 不 沉 浮 于 形 式, 也 为 保 障 相 关 人 员 在 工 艺 线 工 作 时 期 间 的 人 身 安 全, 特 制 订 此 办 法 1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的 目 是 保 证 进 入 工 艺 线 的 人 员 能 够 自 觉 遵 守 相 关 管 理 规 定, 了 解 和 掌 握 工 艺 线 内 的 常 识 性 的 操 作 规 范 以 及 安 全 防 火 自 救 等 措 施 ; 2 通 过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的 人 员, 经 考 试 合 格 后 ( 试 卷 成 绩 达 到 90 分 者 为 合 格 ) 方 可 办 理 3 号 楼 工 艺 线 进 线 门 禁 卡 ( 每 季 度 办 理 一 次 ); 3 培 训 时 间 : 报 名 人 数 超 过 8 人 后 即 开 始 培 训 ; 4 培 训 地 点 :3 号 楼 318( 或 320) 会 议 室 ; 5 培 训 内 容 :a 讲 解 安 全 培 训 汇 编,b 答 疑,c 笔 试 6 报 名 时 间 地 点 咨 询 电 话 联 系 人 : a 随 时 报 名 ; b 报 名 地 点 :3 号 楼 312 房 间, c 咨 询 电 话 :82305142; 7 上 述 培 训 时 间 地 点 等 内 容 若 有 变 化, 在 网 上 另 行 通 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