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国 发 2012 57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各 直 属 机 构 : 现 将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国 务 院 2012 年 10 月 8 日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为 适 应 人 民 群 众 不 断 增 长 的 健 康 需 求 和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对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的 新 要 求,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的 意 见 ( 中 发 2009 6 号 ) 和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十 二 五 期 间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规 划 暨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2 11 号 ), 编 制 本 规 划
一 规 划 背 景 ( 一 ) 十 一 五 期 间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取 得 的 成 就 十 一 五 期 间, 各 项 卫 生 工 作 取 得 重 大 进 展,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十 一 五 规 划 纲 要 确 定 的 主 要 目 标 和 任 务 全 面 完 成, 人 民 群 众 健 康 水 平 明 显 提 高 2010 年, 人 均 预 期 寿 命 提 高 到 74.83 岁, 孕 产 妇 死 亡 率 下 降 到 30.0/10 万, 婴 儿 死 亡 率 下 降 到 13.1,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率 下 降 到 16.4, 主 要 健 康 指 标 总 体 位 居 发 展 中 国 家 前 列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工 作 开 局 良 好 2009 年,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印 发 了 关 于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的 意 见, 国 务 院 印 发 了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近 期 重 点 实 施 方 案 (2009-2011 年 ), 全 面 启 动 医 改 工 作 按 照 保 基 本 强 基 层 建 机 制 的 要 求, 统 筹 推 进 五 项 重 点 改 革, 取 得 了 重 大 阶 段 性 成 效, 为 卫 生 事 业 科 学 发 展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体 制 机 制 保 障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工 作 取 得 明 显 成 效, 全 国 甲 乙 类 传 染 病 发 病 率 总 体 平 稳, 未 发 生 重 大 传 染 病 大 规 模 流 行 艾 滋 病 病 毒 感 染 人 数 累 计 报 告 379348 例, 有 效 治 疗 传 染 性 肺 结 核 病 患 者 246 万 人, 全 人 群 乙 肝 表 面 抗 原 携 带 率 控 制 在 7% 以 内, 血 吸 虫 病 防 治 达 到 疫 情 控 制 标 准,97.94% 的 县 ( 市 区 ) 实 现 消 除 碘 缺 乏 病 的 目 标 爱 国 卫 生 运 动 深 入 开 展, 城 乡 环 境 卫 生 面 貌 持 续 改 善, 农 村 卫 生 厕 所 普 及 率 达 到 67.43% 影 响 妇
女 儿 童 健 康 的 重 点 问 题 逐 步 得 到 解 决, 妇 女 儿 童 健 康 水 平 不 断 提 高, 农 村 孕 产 妇 住 院 分 娩 率 达 到 97.8%,5 岁 以 下 儿 童 中 重 度 营 养 不 良 患 病 率 比 2000 年 下 降 49.8%, 新 生 儿 疾 病 筛 查 覆 盖 率 达 到 57%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制 度 不 断 完 善 截 至 2010 年 底, 城 乡 基 本 医 保 参 保 人 数 达 到 12.6 亿 人 职 工 医 保 和 城 镇 居 民 医 保 参 保 人 数 分 别 达 到 2.37 亿 人 和 1.95 亿 人 新 农 合 制 度 实 现 全 面 覆 盖, 参 合 率 达 到 96%, 人 均 筹 资 水 平 从 十 五 末 的 30 元 提 高 到 156 元, 保 障 水 平 明 显 提 高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步 伐 明 显 加 快, 中 央 累 计 安 排 专 项 资 金 603.7 亿 元 支 持 近 5 万 个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项 目 建 设,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服 务 能 力 全 面 提 升 国 家 基 本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项 目 和 重 大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专 项 全 面 实 施, 基 本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均 等 化 水 平 进 一 步 提 高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稳 步 推 进, 公 立 医 院 改 革 取 得 积 极 进 展 居 民 卫 生 服 务 利 用 状 况 显 著 改 善, 个 人 卫 生 支 出 占 卫 生 总 费 用 的 比 重 从 52.2% 下 降 到 35.3%, 个 人 卫 生 支 出 过 快 增 长 的 趋 势 得 到 遏 制, 群 众 看 病 就 医 困 难 问 题 有 所 缓 解 食 品 安 全 与 卫 生 监 督 工 作 取 得 积 极 进 展, 食 品 安 全 形 势 总 体 稳 定 医 疗 监 管 力 度 继 续 加 大, 医 疗 服 务 行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卫 生 法 制 建 设 不 断 加 强,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度 进 一 步 完 善 药 品 监 管 能 力 逐 步 提 高, 药 品 安 全 状 况 明 显 改 善 中 医 药 工 作 取 得 明 显 进 展, 中 医 药 服 务 体 系 不 断 完 善, 服 务 能 力 显 著
增 强, 在 基 本 医 疗 卫 生 制 度 建 设 中 发 挥 了 积 极 作 用 卫 生 工 作 在 促 进 社 会 和 谐 稳 定 方 面 发 挥 重 要 作 用 圆 满 完 成 北 京 奥 运 会 新 中 国 成 立 60 周 年 庆 祝 活 动 上 海 世 博 会 等 重 大 活 动 的 医 疗 卫 生 保 障 任 务 全 面 实 现 汶 川 地 震 玉 树 地 震 及 舟 曲 山 洪 泥 石 流 等 重 大 自 然 灾 害 大 灾 之 后 无 大 疫 的 目 标 科 学 防 控 甲 型 H1N1 流 感 疫 情, 最 大 程 度 地 减 轻 了 疫 情 对 人 民 群 众 健 康 的 危 害 和 对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不 利 影 响 ( 二 ) 十 二 五 期 间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面 临 的 形 势 1. 卫 生 事 业 在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中 的 作 用 进 一 步 显 现, 面 临 重 要 发 展 机 遇 卫 生 事 业 在 扩 大 内 需 增 加 就 业 促 进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等 方 面 的 作 用 越 来 越 突 出 国 家 把 保 障 和 改 善 民 生 作 为 加 快 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的 根 本 出 发 点 和 落 脚 点, 持 续 增 长 的 综 合 国 力 为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提 供 了 坚 实 基 础 各 地 更 加 重 视 加 快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社 会 各 界 国 际 社 会 对 卫 生 工 作 给 予 高 度 关 注 和 支 持, 人 民 群 众 对 卫 生 服 务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卫 生 事 业 面 临 难 得 的 发 展 机 遇 2.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新 阶 段 带 来 多 重 健 康 问 题 挑 战, 卫 生 工 作 任 务 更 加 艰 巨 我 国 正 处 于 工 业 化 城 市 化 快 速 发 展 时 期, 人 口 老 龄 化 进 程 加 快, 面 临 的 健 康 问 题 日 趋 复 杂 一 方 面, 重 大 传 染 病 流 行 形 势 依 然 严 峻, 慢 性 非 传 染 性 疾 病 和 精 神 疾 病 对 人 民 群 众 的 健 康 威 胁 日 益 加 大, 新 发 传 染 病 以 及 传 统 烈
性 传 染 病 的 潜 在 威 胁 不 容 忽 视 另 一 方 面, 生 态 环 境 生 产 生 活 方 式 变 化 以 及 食 品 药 品 安 全 职 业 伤 害 饮 用 水 安 全 和 环 境 问 题 等 对 人 民 群 众 健 康 的 影 响 更 加 突 出 不 断 发 生 的 自 然 灾 害 事 故 灾 害 及 社 会 安 全 事 件 也 对 医 疗 卫 生 保 障 提 出 更 高 的 要 求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供 给 与 需 求 之 间 的 矛 盾 日 趋 突 出, 服 务 理 念 服 务 模 式 等 亟 需 作 出 相 应 调 整 3. 制 约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的 体 制 机 制 问 题 日 益 凸 显, 医 改 进 入 攻 坚 阶 段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中 不 平 衡 不 协 调 不 可 持 续 的 问 题 依 然 存 在 卫 生 资 源 配 置 卫 生 服 务 利 用 居 民 健 康 水 平 在 城 乡 地 区 和 人 群 方 面 存 在 显 著 差 异, 群 众 大 病 医 疗 费 用 负 担 仍 然 较 重 随 着 医 改 的 推 进, 深 层 次 的 体 制 矛 盾 复 杂 的 利 益 调 整 等 难 点 问 题 进 一 步 显 现, 改 革 已 进 入 深 水 区 医 疗 保 障 制 度 建 设 有 待 进 一 步 加 强,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还 需 巩 固 完 善, 公 立 医 院 改 革 需 要 深 化 拓 展, 推 进 社 会 力 量 办 医 仍 需 加 大 力 度, 人 才 队 伍 总 量 和 结 构 性 矛 盾 依 然 突 出 解 决 这 些 问 题 必 须 持 续 不 断 地 推 进 改 革 二 指 导 思 想 基 本 原 则 和 主 要 目 标 ( 一 ) 指 导 思 想 以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为 指 导,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以 维 护 人 民 健 康 为 中 心, 以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为 动 力, 坚 持 卫 生 事 业 的 公 益 性, 坚 持 预 防 为 主 以 农 村 和 基 层 为 重 点 中 西 医 并 重 依 靠 科 技 与 人 才, 保 基
本 强 基 层 建 机 制, 转 变 卫 生 发 展 方 式, 把 基 本 医 疗 卫 生 制 度 作 为 公 共 产 品 向 全 民 提 供, 促 进 卫 生 事 业 与 经 济 社 会 协 调 发 展, 不 断 提 高 人 民 群 众 的 健 康 水 平 ( 二 ) 基 本 原 则 坚 持 统 筹 兼 顾 统 筹 公 共 卫 生 医 疗 服 务 医 疗 保 障 药 品 供 应 保 障 四 个 体 系, 加 快 推 进 基 本 医 疗 卫 生 制 度 建 设 ; 统 筹 城 乡 区 域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不 断 缩 小 人 群 之 间 卫 生 服 务 利 用 和 健 康 水 平 差 异 坚 持 中 西 医 并 重, 充 分 发 挥 中 医 药 特 色 优 势 坚 持 科 学 发 展 平 衡 局 部 利 益 与 整 体 利 益 当 前 利 益 与 长 远 利 益, 推 动 卫 生 发 展 方 式 从 注 重 疾 病 治 疗 向 注 重 健 康 促 进 转 变, 从 注 重 个 体 服 务 向 注 重 家 庭 和 社 会 群 体 服 务 转 变 ;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重 点 发 展 公 共 卫 生 基 层 卫 生 等 薄 弱 领 域 及 医 学 模 式 转 变 要 求 的 新 领 域, 实 现 医 疗 卫 生 工 作 关 口 前 移 和 重 心 下 沉 坚 持 政 府 主 导 全 社 会 参 与 强 化 政 府 保 障 基 本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的 主 导 地 位, 加 大 投 入 力 度 ; 广 泛 动 员 社 会 力 量 参 与, 加 快 形 成 多 元 化 办 医 格 局 ; 切 实 调 动 医 务 人 员 的 积 极 性, 充 分 发 挥 其 改 革 主 力 军 作 用 ; 通 过 健 康 教 育 等 多 种 方 式 积 极 引 导 广 大 群 众 形 成 健 康 的 生 活 方 式, 促 进 健 康 产 业 发 展 坚 持 强 化 能 力 建 设 以 医 药 卫 生 人 才 队 伍 和 信 息 化
建 设 为 战 略 重 点, 强 化 人 才 资 源 是 第 一 资 源 的 理 念, 加 快 实 施 人 才 强 卫 战 略, 改 革 人 才 培 养 和 使 用 体 制 机 制, 优 先 培 育 高 素 质 卫 生 人 才 ; 大 力 加 强 信 息 化 建 设, 提 升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能 力 和 管 理 水 平 ( 三 ) 发 展 目 标 到 2015 年, 初 步 建 立 覆 盖 城 乡 居 民 的 基 本 医 疗 卫 生 制 度, 使 全 体 居 民 人 人 享 有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人 人 享 有 基 本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可 及 性 服 务 质 量 服 务 效 率 和 群 众 满 意 度 显 著 提 高, 个 人 就 医 费 用 负 担 明 显 减 轻, 地 区 间 卫 生 资 源 配 置 和 人 群 间 健 康 状 况 差 异 不 断 缩 小, 基 本 实 现 全 体 人 民 病 有 所 医, 人 均 预 期 寿 命 在 2010 年 基 础 上 提 高 1 岁 分 工 明 确 信 息 互 通 资 源 共 享 协 调 互 动 的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基 本 建 立, 促 进 城 乡 居 民 享 有 均 等 化 的 基 本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规 范 有 序 结 构 合 理 覆 盖 城 乡 的 医 疗 服 务 体 系 基 本 建 立, 为 群 众 提 供 安 全 有 效 方 便 价 廉 的 基 本 医 疗 服 务 以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为 主 体 其 他 多 种 形 式 补 充 医 疗 保 险 和 商 业 健 康 保 险 为 补 充 覆 盖 城 乡 居 民 的 多 层 次 医 疗 保 障 体 系 基 本 建 立, 个 人 医 药 费 用 负 担 进 一 步 减 轻 以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为 基 础 的 药 品 器 械 供 应 保 障 体 系 进 一 步 规 范, 确 保 基 本 药 物 安 全 有 效 公 平 可 及 合 理
使 用 支 撑 卫 生 事 业 全 面 协 调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各 项 体 制 机 制 更 加 健 全, 有 效 保 障 医 药 卫 生 体 系 规 范 运 转 专 栏 1 十 二 五 时 期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指 标 类 别 指 标 2015 年 主 要 指 标 人 均 预 期 寿 命 ( 岁 ) 在 2010 年 基 础 上 提 高 1 岁 健 康 状 况 婴 儿 死 亡 率 ( ) 12 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率 ( ) 14 孕 产 妇 死 亡 率 (/10 万 ) 22 工 作 指 标 法 定 传 染 病 报 告 率 (%) 95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存 活 的 艾 滋 病 病 毒 感 染 者 和 病 人 数 ( 人 ) 120 万 左 右 全 人 群 乙 型 肝 炎 表 面 抗 原 携 带 率 (%) 6.5 以 乡 ( 镇 ) 为 单 位 适 龄 儿 童 免 疫 规 划 疫 苗 接 种 率 (%) 90 重 点 慢 性 病 防 治 核 心 信 息 人 群 知 晓 率 (%) 高 血 压 和 糖 尿 病 患 者 规 范 化 管 理 率 (%) 50 40 妇 幼 卫 生 卫 生 监 督 3 岁 以 下 儿 童 系 统 管 理 率 (%) 80 孕 产 妇 系 统 管 理 率 (%) 85 孕 产 妇 住 院 分 娩 率 (%) 98 日 供 水 1000 立 方 米 以 上 的 集 中 式 供 水 单 位 卫 生 监 督 覆 盖 率 (%) 90 医 疗 保 障 城 乡 三 项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参 保 率 (%) 政 策 范 围 内 住 院 费 用 医 保 基 金 支 付 比 例 (%) 在 2010 年 基 础 上 提 高 3 个 百 分 点 75 左 右 卫 生 资 源 每 千 人 口 执 业 ( 助 理 ) 医 师 数 ( 人 ) 1.88 每 千 人 口 注 册 护 士 数 ( 人 ) 2.07 每 千 人 口 医 疗 机 构 床 位 数 ( 张 ) 4 医 疗 二 级 以 上 综 合 医 院 平 均 住 院 日 ( 天 ) 9
服 务 入 出 院 诊 断 符 合 率 (%) 95 卫 生 费 用 个 人 卫 生 支 出 占 卫 生 总 费 用 的 比 重 (%) 人 均 基 本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经 费 标 准 ( 元 ) 30 40 三 加 快 医 药 卫 生 体 系 建 设 ( 一 ) 加 强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1. 加 强 重 大 疾 病 防 控 体 系 建 设 开 展 重 点 疾 病 监 测, 加 强 传 染 病 网 络 直 报 系 统 建 设 和 管 理, 完 善 疾 病 监 测 系 统 和 信 息 管 理 制 度 建 立 覆 盖 城 乡 的 慢 性 病 防 控 体 系 建 立 健 全 覆 盖 城 乡 功 能 完 善 的 重 性 精 神 疾 病 管 理 治 疗 网 络 加 强 疾 病 防 控 实 验 室 检 测 网 络 系 统 建 设 建 立 传 染 病 实 验 室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落 实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人 员 编 制, 优 化 人 员 和 设 备 配 置, 重 点 支 持 中 西 部 地 区 提 高 工 作 能 力 2. 完 善 卫 生 监 督 体 系 加 强 基 层 卫 生 监 督 网 络 建 设 加 强 卫 生 监 督 监 测 能 力 建 设, 完 善 监 测 网 络 直 报 系 统 建 立 健 全 食 品 安 全 风 险 监 测 评 估 预 警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和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与 调 查 处 理 体 系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资 源, 建 立 比 较 完 整 的 职 业 病 防 治 体 系, 提 高 防 治 能 力 加 强 环 境 卫 生 放 射 卫 生 学 校 卫 生 传 染 病 防 治 医 疗 执 法 等 卫 生 监 督 能 力 建 设 3. 加 强 妇 幼 卫 生 和 健 康 教 育 能 力 建 设 加 强 市 县 级 妇 幼 保 健 机 构 能 力 建 设 建 立 健 全 省 市 县 三 级 健 康 教 育 工 作 网 络, 重 点 加 强 省 市 级 健 康 教 育 能 力 建 设, 提 升 乡 镇 卫 生 院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健 康 教 育 能 力, 完 善 健 康 素 养 监 测
体 系 4. 加 快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卫 生 应 急 体 系 建 设 完 善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综 合 监 测 预 警 制 度, 建 立 风 险 评 估 机 制 加 强 国 家 级 省 级 紧 急 医 学 救 援 和 实 验 室 应 急 检 测 能 力 建 设, 支 持 中 西 部 地 区 加 强 卫 生 应 急 队 伍 建 设, 到 2015 年, 形 成 指 挥 统 一 布 局 合 理 反 应 灵 敏 运 转 高 效 保 障 有 力 的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卫 生 应 急 体 系 加 强 院 前 急 救 体 系 建 设, 重 点 提 高 农 村 地 区 急 救 医 疗 服 务 能 力 5. 加 强 采 供 血 服 务 能 力 建 设 完 善 无 偿 献 血 服 务 体 系, 加 强 血 站 血 液 安 全 保 障 能 力 建 设, 积 极 推 进 血 站 核 酸 检 测 工 作, 提 高 血 站 实 验 室 检 测 能 力 到 2015 年, 血 液 筛 查 核 酸 检 测 基 本 覆 盖 全 国 建 立 专 业 公 共 卫 生 机 构 城 乡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和 医 院 之 间 分 工 协 作 的 工 作 机 制, 确 保 信 息 互 通 和 资 源 共 享, 实 现 防 治 结 合 加 强 专 业 公 共 卫 生 机 构 对 医 院 和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开 展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的 指 导 培 训 和 监 管 通 过 多 种 措 施, 增 强 医 院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能 力, 提 高 公 共 卫 生 机 构 的 医 疗 技 术 水 平 专 栏 2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重 点 工 程 重 大 疾 病 防 控 体 系 建 设 : 一 是 针 对 严 重 威 胁 群 众 健 康 的 传 染 病 地 方 病 等 重 大 疾 病, 加 强 防 控 能 力 建 设, 支 持 承 担 重 大 疾 病 防 控 任 务 的 各 级 公 共 卫 生 机 构 建 设 ; 二 是 重 点 加 强 国 家 级 鼠 疫 菌 毒 种 保 藏 中 心 建 设 卫 生 监 督 体 系 建 设 : 支 持 基 层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业 务 用 房 建 设 和 基 本 设 备 购 置 完 善 饮 用 水 卫 生 监 测 网 络 农 村 急 救 体 系 建 设 : 改 扩 建 县 级 急 救 机 构 业 务 用 房, 配 置 必 要 的 急 救 设 备 和 救 护 车 进 一 步 完 善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救 治 网 络
食 品 安 全 风 险 监 测 体 系 建 设 : 为 省 级 地 市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配 置 实 验 室 检 验 检 测 设 备 ( 二 ) 加 强 医 疗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1. 优 化 配 置 医 疗 资 源 坚 持 非 营 利 性 医 疗 机 构 为 主 体 营 利 性 医 疗 机 构 为 补 充, 公 立 医 疗 机 构 为 主 导 非 公 立 医 疗 机 构 共 同 发 展, 以 群 众 实 际 需 求 为 导 向 编 制 区 域 卫 生 规 划 和 医 疗 机 构 设 置 规 划, 按 人 口 分 布 和 流 动 趋 势 调 整 医 疗 资 源 布 局 与 结 构, 合 理 确 定 公 立 医 院 功 能 数 量 规 模 结 构 和 布 局 遏 制 公 立 医 院 盲 目 扩 张, 每 千 常 住 人 口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床 位 数 达 到 4 张 的, 原 则 上 不 再 扩 大 公 立 医 院 规 模 切 实 保 障 边 远 地 区 新 区 郊 区 卫 星 城 区 等 区 域 的 医 疗 资 源 需 求, 重 点 加 强 儿 科 妇 产 精 神 卫 生 肿 瘤 传 染 病 老 年 护 理 康 复 医 疗 中 医 等 领 域 的 医 疗 服 务 能 力 建 设, 新 增 医 疗 卫 生 资 源 重 点 投 向 农 村 和 城 市 社 区 等 薄 弱 环 节, 保 证 基 本 医 疗 服 务 的 可 及 性 大 力 发 展 康 复 医 院 护 理 院 ( 站 ) 等 延 续 性 医 疗 机 构, 提 高 康 复 医 学 服 务 能 力 和 护 理 水 平, 到 2015 年, 初 步 实 现 急 慢 分 治 加 强 妇 幼 医 疗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提 高 妇 女 儿 童 医 疗 服 务 水 平 严 格 控 制 大 型 医 疗 设 备 配 置, 鼓 励 共 建 共 享, 提 高 医 疗 卫 生 资 源 利 用 效 率 引 导 患 者 合 理 就 医, 保 障 群 众 就 近 获 得 高 质 量 的 医 疗 服 务 2. 大 力 发 展 非 公 立 医 疗 机 构 在 区 域 卫 生 规 划 和 医 疗 机 构 设 置 规 划 中, 为 非 公 立 医 疗 机 构 留 出 足 够 空 间 需 要 调 整 和 新 增 医 疗 卫 生 资 源 时, 在 符 合 准 入 标 准 的 条 件 下, 优 先 考
虑 社 会 资 本 放 宽 社 会 资 本 举 办 医 疗 机 构 的 准 入 范 围, 鼓 励 有 实 力 的 企 业 慈 善 机 构 基 金 会 商 业 保 险 机 构 等 社 会 力 量 及 境 外 投 资 者 举 办 医 疗 机 构, 鼓 励 具 有 资 质 的 人 员 ( 包 括 港 澳 台 地 区 人 员 ) 依 法 开 办 私 人 诊 所 公 立 医 院 资 源 丰 富 的 城 市, 可 引 导 社 会 资 本 以 多 种 方 式 参 与 包 括 国 有 企 业 所 办 医 院 在 内 的 部 分 公 立 医 院 改 制 重 组, 积 极 稳 妥 地 把 部 分 公 立 医 院 转 制 为 非 公 立 医 疗 机 构, 适 度 降 低 公 立 医 院 的 比 重, 促 进 公 立 医 院 合 理 布 局, 形 成 多 元 化 办 医 格 局 到 2015 年, 非 公 立 医 疗 机 构 床 位 数 和 服 务 量 均 达 到 医 疗 机 构 总 数 的 20% 左 右 3. 加 强 农 村 三 级 卫 生 服 务 网 络 建 设 优 先 建 设 发 展 县 级 医 院, 提 高 服 务 能 力 和 水 平, 使 90% 的 常 见 病 多 发 病 危 急 重 症 和 部 分 疑 难 复 杂 疾 病 的 诊 治 康 复 能 够 在 县 域 内 基 本 解 决 继 续 加 强 乡 镇 卫 生 院 和 村 卫 生 室 建 设 积 极 推 进 乡 镇 卫 生 院 和 村 卫 生 室 一 体 化 管 理 到 2015 年, 基 本 实 现 每 个 乡 镇 有 1 所 政 府 举 办 的 卫 生 院, 每 个 行 政 村 有 村 卫 生 室, 提 高 乡 村 卫 生 机 构 设 备 配 备 水 平 4. 完 善 以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为 基 础 的 城 市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进 一 步 健 全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充 分 利 用 社 区 综 合 服 务 设 施, 继 续 加 强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 站 ) 能 力 建 设, 完 善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功 能, 逐 步 建 立 社 区 首 诊 分 级 诊 疗 和 双 向 转 诊 制 度 到 2015 年, 努 力 建 成 机 构 设 置 合 理 服 务 功 能 健 全
人 员 素 质 较 高 运 行 机 制 科 学 监 督 管 理 规 范 的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原 则 上 每 个 街 道 办 事 处 或 3 万 -10 万 居 民 设 置 1 所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 建 立 起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机 构 与 大 医 院 专 业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机 构 上 下 联 动 分 工 明 确 协 作 密 切 的 城 市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5. 加 强 区 域 医 学 中 心 和 临 床 重 点 专 科 能 力 建 设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资 源, 在 中 央 和 省 级 可 以 设 置 少 量 承 担 医 学 科 研 教 学 功 能 的 医 学 中 心 或 区 域 医 疗 中 心 加 强 业 务 用 房 短 缺 基 础 设 施 较 差 的 地 市 级 综 合 医 院 建 设 加 强 临 床 重 点 专 科 建 设, 支 持 薄 弱 和 急 需 医 学 学 科 发 展, 提 升 医 疗 技 术 水 平 和 临 床 服 务 辐 射 能 力 6. 加 强 城 乡 医 院 对 口 支 援 继 续 实 施 以 万 名 医 师 支 援 农 村 卫 生 工 程 为 主 要 形 式 的 城 乡 医 院 对 口 支 援 组 织 协 调 东 西 部 地 区 医 院 省 际 对 口 支 援 巩 固 完 善 城 市 三 级 医 院 与 县 级 医 院 间 的 对 口 支 援 和 协 作 关 系 开 展 二 级 以 上 医 疗 机 构 对 口 支 援 乡 镇 卫 生 院 工 作, 建 立 城 市 医 院 支 农 的 长 效 机 制 落 实 城 市 医 院 医 生 晋 升 中 高 级 职 称 前 到 农 村 服 务 1 年 以 上 的 政 策 加 强 对 口 支 援 的 管 理 和 考 核 评 估, 调 动 支 援 医 院 和 受 援 医 院 双 方 的 积 极 性, 建 立 合 作 双 赢 的 运 行 机 制 专 栏 3 医 疗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重 点 工 程 地 市 级 综 合 医 院 建 设 : 支 持 业 务 用 房 短 缺 基 础 设 施 较 差 的 地 市 级 综 合 医 院 业 务 用 房 建 设 和 设 备 配 置 临 床 重 点 专 科 建 设 : 支 持 国 家 级 省 级 和 地 市 级 临 床 重 点 专 科 建 设 儿 童 医 疗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 加 强 省 级 妇 儿 专 科 医 院 建 设 支 持 省 地 市 级 医 院 儿 科 ( 专 科 医 院 ) 以 及 县 级
医 院 妇 儿 科 建 设 完 善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 一 是 支 持 县 级 医 院 乡 镇 卫 生 院 改 善 基 础 设 施 条 件 ; 二 是 为 边 远 贫 困 地 区 配 置 流 动 医 疗 服 务 车, 并 装 备 基 本 医 疗 急 救 设 施 设 备 等 ( 三 ) 健 全 医 疗 保 障 体 系 加 快 建 立 和 完 善 覆 盖 城 乡 居 民 的 多 层 次 医 疗 保 障 体 系 逐 步 提 高 政 府 对 新 农 合 和 城 镇 居 民 医 保 的 补 助 标 准, 到 2015 年, 达 到 每 人 每 年 360 元 以 上, 个 人 缴 费 水 平 相 应 提 高 逐 步 提 高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最 高 支 付 限 额 和 费 用 支 付 比 例 做 好 职 工 医 保 城 镇 居 民 医 保 和 新 农 合 待 遇 水 平 的 衔 接, 三 项 基 本 医 保 政 策 范 围 内 住 院 费 用 支 付 比 例 均 达 到 75% 左 右, 明 显 缩 小 与 实 际 支 付 比 例 的 差 距 普 遍 开 展 城 镇 居 民 医 保 新 农 合 门 诊 医 疗 费 用 统 筹, 支 付 比 例 提 高 到 50% 以 上, 稳 步 推 进 职 工 医 保 门 诊 统 筹 坚 持 城 乡 统 筹, 逐 步 提 高 统 筹 层 次, 缩 小 城 乡 地 区 间 保 障 水 平 差 距, 落 实 医 疗 保 险 关 系 转 移 接 续 办 法, 有 条 件 的 地 区 探 索 建 立 城 乡 统 筹 的 居 民 基 本 医 保 制 度 继 续 巩 固 发 展 新 农 合 制 度, 参 合 率 保 持 在 95% 以 上, 建 立 长 期 稳 定 的 筹 资 增 长 机 制, 不 断 提 高 新 农 合 筹 资 水 平, 逐 步 缩 小 城 乡 医 保 筹 资 水 平 和 保 障 水 平 的 差 距, 为 实 现 城 乡 统 一 的 医 疗 保 障 制 度 奠 定 基 础 逐 步 扩 大 保 障 范 围, 到 2015 年, 实 现 普 通 门 诊 统 筹 全 覆 盖 扩 大 大 额 门 诊 慢 性 病 特 殊 病 种 补 偿 的 病 种 范 围 继 续 开 展 重 大 疾 病 保 障 工 作, 在 全 国 全 面 推 开 提 高 儿 童 白 血 病 和 先 天 性 心 脏 病 尿 毒 症 等 大 病 医 疗 保 障 水 平 工 作, 将 肺 癌 等 大 病 纳 入 保 障 和 救 助 试 点 范 围,
并 适 当 扩 大 病 种, 提 高 补 偿 水 平 进 一 步 完 善 职 工 医 保 和 城 镇 居 民 医 保 制 度, 巩 固 扩 大 覆 盖 面, 逐 步 提 高 保 障 水 平 进 一 步 完 善 城 乡 医 疗 救 助 制 度, 全 面 提 高 医 疗 救 助 水 平, 对 救 助 对 象 参 保 及 其 难 以 负 担 的 医 疗 费 用 提 供 补 助, 筑 牢 医 疗 保 障 底 线 探 索 建 立 重 特 大 疾 病 保 障 机 制, 切 实 解 决 重 特 大 疾 病 患 者 的 因 病 致 贫 问 题 积 极 开 展 城 乡 居 民 大 病 保 险 工 作, 利 用 基 本 医 保 基 金 向 商 业 保 险 机 构 购 买 大 病 保 险, 减 轻 参 保 ( 合 ) 人 的 高 额 医 疗 费 用 负 担 发 挥 基 本 医 保 大 病 保 险 医 疗 救 助 多 种 形 式 补 充 保 险 和 公 益 慈 善 的 协 同 互 补 作 用, 统 筹 协 调 基 本 医 保 大 病 保 险 和 商 业 健 康 保 险 政 策, 有 效 提 高 保 障 水 平 加 强 基 本 医 保 基 金 监 管, 健 全 管 理 经 办 机 构 规 范 基 金 管 理, 控 制 基 金 累 计 结 余 率, 提 高 基 金 使 用 效 果, 确 保 基 金 安 全 建 立 医 疗 费 用 全 国 异 地 协 查 机 制, 全 面 实 现 统 筹 区 域 内 和 省 内 医 疗 费 用 异 地 即 时 结 算, 初 步 实 现 跨 省 医 疗 费 用 异 地 即 时 结 算 积 极 探 索 委 托 具 有 资 质 的 商 业 保 险 机 构 经 办 各 类 医 疗 保 障 管 理 服 务 全 面 推 进 支 付 方 式 改 革, 结 合 基 金 收 支 预 算 管 理 和 疾 病 临 床 路 径 管 理,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积 极 推 行 按 病 种 付 费 按 人 头 付 费 总 额 预 付 等 多 种 支 付 方 式 鼓 励 优 先 使 用 基 本 医 保 药 品 目 录 内 药 品, 建 立 医 保 对 医 疗 费 用 增 长 的 制 约 机 制, 控 制
医 药 费 用 不 合 理 增 长 积 极 发 展 商 业 健 康 保 险, 完 善 补 充 医 疗 保 险 制 度 完 善 商 业 健 康 保 险 产 业 政 策, 鼓 励 商 业 保 险 机 构 发 展 基 本 医 保 之 外 的 健 康 保 险 产 品, 满 足 多 样 化 的 健 康 需 求 鼓 励 企 业 个 人 参 加 商 业 健 康 保 险 及 多 种 形 式 的 补 充 保 险 ( 四 ) 建 立 健 全 药 品 供 应 保 障 体 系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药 品 安 全 十 二 五 规 划, 提 高 药 品 安 全 水 平 按 照 地 方 政 府 负 总 责, 监 管 部 门 各 负 其 责, 企 业 是 第 一 责 任 人 的 要 求, 全 面 落 实 药 品 安 全 责 任 强 化 药 品 研 制 生 产 流 通 和 使 用 全 过 程 质 量 监 管, 严 厉 打 击 制 售 假 冒 伪 劣 药 品 行 为 实 施 国 家 药 品 标 准 提 高 行 动 计 划, 全 面 提 高 仿 制 药 质 量 健 全 药 品 检 验 检 测 体 系, 提 高 检 验 检 测 能 力 加 强 基 层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监 测, 强 化 对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和 医 疗 器 械 不 良 事 件 的 评 价 和 预 警 完 善 药 品 安 全 应 急 处 置 体 系, 提 高 应 急 处 置 能 力 和 水 平 加 强 技 术 审 评 检 查 认 证 监 测 预 警 等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配 置 快 速 检 验 设 备, 加 快 推 进 药 品 快 速 检 验 技 术 在 基 层 应 用 推 进 国 家 药 品 电 子 监 管 体 系 建 设, 完 善 覆 盖 全 品 种 全 过 程 可 追 溯 的 药 品 电 子 监 管 体 系 推 动 执 业 药 师 队 伍 发 展, 加 大 执 业 药 师 配 备 使 用 力 度, 到 2015 年, 所 有 零 售 药 店 和 医 院 药 房 营 业 时 有 执 业 药 师 指 导 合 理 用 药 规 范 药 品 流 通 秩 序, 完 善 以 政 府 为 主 导 的 省 级 网 上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办 法, 加 强 集 中 采 购 和 配 送 工 作 监 督 管 理, 进
一 步 规 范 采 购 行 为, 将 高 值 医 用 器 械 耗 材 纳 入 集 中 采 购 范 围 制 定 和 完 善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相 关 配 套 政 策, 提 高 基 本 药 物 供 应 保 障 能 力 巩 固 政 府 办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实 施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的 成 果, 有 序 推 进 村 卫 生 室 实 施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对 非 政 府 办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可 采 取 政 府 购 买 服 务 的 方 式 将 其 纳 入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实 施 范 围, 鼓 励 公 立 医 院 和 其 他 医 疗 机 构 优 先 使 用 基 本 药 物 健 全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遴 选 调 整 机 制 规 范 基 本 药 物 采 购 机 制 强 化 医 疗 机 构 基 本 药 物 使 用 管 理, 建 立 和 完 善 基 本 药 物 临 床 综 合 评 价 体 系 加 大 对 医 务 人 员 临 床 应 用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的 培 训 力 度 完 善 基 本 药 物 价 格 形 成 和 调 整 机 制 建 立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运 行 监 测 评 价 信 息 系 统 四 做 好 各 项 重 点 工 作 ( 一 ) 加 强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工 作 实 施 国 家 基 本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项 目, 扩 大 项 目 内 容 和 覆 盖 面 实 施 国 民 健 康 行 动 计 划, 重 点 做 好 食 品 安 全 ( 包 括 餐 饮 饮 用 水 卫 生 ) 职 业 卫 生 精 神 卫 生 血 液 安 全 慢 性 病 防 控 卫 生 应 急 等 工 作 专 栏 4 国 民 健 康 行 动 计 划 防 控 重 大 疾 病 : 重 点 传 染 病 防 控 ( 艾 滋 病 结 核 病 乙 型 肝 炎 血 吸 虫 病 等 ), 扩 大 国 家 免 疫 规 划, 人 畜 共 患 病 防 治, 重 点 地 方 病 防 控, 重 大 慢 性 病 防 控, 精 神 疾 病 防 治 保 障 重 点 人 群 健 康 : 母 婴 平 安 ( 农 村 孕 产 妇 住 院 分 娩 补 助 降 低 孕 产 妇 死 亡 率 和 消 除 新 生 儿 破 伤 风 项 目 出 生 缺 陷 综 合 防 控 ), 农 村 妇 女 宫 颈 癌 和 乳 腺 癌 检 查, 农 村 地 区 儿 童 健 康 改 善, 农 民 工 健 康 关 爱, 职 业 健 康, 白 内 障 患 者 复 明, 健 康 学 校
控 制 健 康 危 险 因 素 : 突 发 事 件 卫 生 应 急, 饮 用 水 安 全 与 环 境 卫 生 ( 农 村 改 水 改 厕 饮 用 水 卫 生 监 测 ), 医 疗 质 量 和 安 全, 食 品 安 全 保 障 ( 标 准 制 定 与 跟 踪 评 价, 风 险 监 测 和 评 估 事 故 调 查 处 置 能 力 建 设 ), 全 民 健 康 生 活 方 式 及 健 康 素 养 促 进, 血 液 供 应 和 安 全 1. 做 好 重 大 疾 病 防 控 工 作 继 续 开 展 重 大 传 染 病 寄 生 虫 病 地 方 病 防 治 继 续 落 实 艾 滋 病 四 免 一 关 怀 政 策, 扩 大 艾 滋 病 防 治 宣 传 教 育 监 测 检 测 预 防 母 婴 传 播 综 合 干 预 抗 病 毒 治 疗 的 覆 盖 面, 加 强 血 液 管 理 医 疗 保 障 关 怀 救 助 权 益 保 护 组 织 领 导 和 防 治 队 伍 建 设 继 续 落 实 现 代 结 核 病 控 制 策 略 和 措 施, 发 现 并 治 疗 肺 结 核 患 者 400 万 人, 扩 展 耐 多 药 肺 结 核 规 范 化 诊 治 管 理 工 作, 以 市 ( 地 ) 为 单 位 开 展 耐 多 药 肺 结 核 诊 治 工 作 覆 盖 率 达 到 50% 提 高 免 疫 规 划 疫 苗 常 规 接 种 率 和 流 动 人 口 预 防 接 种 管 理 质 量 恢 复 并 维 持 无 脊 髓 灰 质 炎 状 态, 努 力 实 现 消 除 麻 疹 的 目 标 加 强 重 点 人 群 乙 肝 疫 苗 接 种 工 作 实 施 以 传 染 源 控 制 和 阻 断 传 播 途 径 为 主 的 血 吸 虫 病 综 合 防 治 措 施, 所 有 血 吸 虫 病 流 行 县 ( 市 区 ) 达 到 传 播 控 制 标 准, 已 达 到 传 播 控 制 标 准 的 县 ( 市 区 ) 力 争 达 到 传 播 阻 断 标 准 加 强 疟 疾 黑 热 病 等 虫 媒 传 染 病 防 控, 落 实 包 虫 病 综 合 防 治 措 施 完 善 重 点 地 方 病 监 测 体 系, 落 实 防 治 措 施, 基 本 消 除 重 点 地 方 病 危 害 坚 持 以 食 盐 加 碘 为 主 的 碘 缺 乏 病 综 合 防 治 措 施, 到 2015 年, 总 体 保 持 消 除 碘 缺 乏 病 状 态 的 县 ( 市 区 ) 比 例 达 到 95% 全 面 落 实 地 方 性 氟 砷 中 毒 病 区 的 改 水 和 改 炉 改 灶 工 作 实 施 以 传 染 源 控 制 为 主 的 狂 犬 病 布 病 等 人 畜 共 患 病 综 合 治 理 策 略, 降 低 狂
犬 病 死 亡 率, 遏 制 布 病 疫 情 的 上 升 趋 势 加 强 手 足 口 病 综 合 防 控 加 强 流 感 监 测 和 防 治 工 作 大 力 加 强 慢 性 病 防 治 和 精 神 卫 生 口 腔 卫 生 等 工 作 全 面 实 施 慢 性 病 综 合 防 控 策 略, 加 强 慢 性 病 高 危 人 群 发 现 和 预 防 性 干 预 工 作, 开 展 高 血 压 糖 尿 病 等 基 层 综 合 防 控, 在 各 级 医 疗 机 构 推 行 35 岁 以 上 首 诊 患 者 测 量 血 压 制 度, 在 80% 以 上 的 社 区 乡 镇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开 展 血 糖 测 定 服 务 支 持 贫 困 地 区 高 血 压 患 者 和 糖 尿 病 患 者 免 费 药 物 治 疗 大 力 开 展 全 民 健 康 生 活 方 式 行 动, 创 建 慢 性 病 综 合 防 控 示 范 区, 实 施 高 危 人 群 健 康 管 理 生 活 方 式 指 导 和 干 预, 老 年 居 民 健 康 管 理 率 达 到 60% 加 强 脑 卒 中 冠 心 病 等 心 脑 血 管 疾 病 的 筛 查 和 防 治 工 作 在 癌 症 高 发 区 开 展 重 点 癌 症 筛 查 和 早 诊 早 治 工 作 加 强 伤 害 监 测, 开 展 以 儿 童 为 重 点 的 伤 害 干 预 工 作 建 立 重 性 精 神 疾 病 病 例 报 告 制 度, 加 强 管 理 治 疗, 使 贫 困 重 性 精 神 疾 病 患 者 得 到 抗 精 神 病 药 物 治 疗 和 紧 急 救 助 到 2015 年, 发 现 的 重 性 精 神 疾 病 患 者 管 理 率 达 到 70%, 治 疗 率 达 到 60% 逐 步 完 善 社 会 心 理 支 持 和 心 理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加 强 制 度 化 和 规 范 化 管 理 加 强 龋 病 和 牙 周 病 防 治, 扩 大 儿 童 口 腔 疾 病 综 合 干 预 覆 盖 面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治 常 见 致 盲 性 眼 病, 继 续 开 展 白 内 障 患 者 复 明 工 程 2. 深 入 开 展 爱 国 卫 生 运 动 全 面 启 动 健 康 城 镇 建 设 活 动, 继 续 开 展 国 家 卫 生 城 ( 镇 ) 创 建 活 动 扎 实 推 进 全 国
城 乡 环 境 卫 生 整 洁 行 动 和 以 改 水 改 厕 为 重 点 的 农 村 环 境 卫 生 整 治 活 动 加 强 农 村 饮 用 水 水 质 卫 生 监 测, 建 立 农 村 环 境 健 康 危 害 因 素 评 价 体 系, 到 2015 年, 集 中 式 供 水 工 程 水 质 卫 生 监 测 覆 盖 率 力 争 达 到 60% 加 强 病 媒 生 物 防 控 标 准 制 定 和 监 测 工 作 3. 做 好 妇 幼 卫 生 工 作 做 好 以 宫 颈 癌 和 乳 腺 癌 筛 查 为 重 点 的 农 村 常 见 妇 女 病 防 治 工 作,2015 年 农 村 适 龄 应 检 妇 女 常 见 病 检 查 率 达 到 70% 加 强 孕 产 期 保 健 服 务, 继 续 实 施 农 村 孕 产 妇 住 院 分 娩 补 助 政 策 建 立 危 重 孕 产 妇 和 新 生 儿 急 救 中 心 及 绿 色 通 道, 提 高 产 科 儿 科 服 务 质 量 继 续 做 好 降 低 孕 产 妇 死 亡 率 和 消 除 新 生 儿 破 伤 风 工 作 加 大 出 生 缺 陷 干 预 力 度, 开 展 出 生 缺 陷 三 级 综 合 防 治, 加 强 婚 前 孕 前 保 健 宣 传 教 育 产 前 筛 查 和 产 前 诊 断 新 生 儿 疾 病 筛 查 管 理, 降 低 严 重 多 发 致 残 的 出 生 缺 陷 发 生 率 到 2015 年, 新 生 儿 遗 传 代 谢 性 疾 病 筛 查 覆 盖 率 达 到 70% 加 强 地 中 海 贫 血 防 控 加 强 儿 童 保 健 服 务 和 管 理, 着 力 改 善 儿 童 健 康 状 况 加 强 爱 婴 医 院 管 理, 提 高 母 乳 喂 养 率, 促 进 婴 幼 儿 科 学 喂 养 推 广 儿 童 疾 病 综 合 管 理 等 适 宜 技 术, 重 点 提 高 农 村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的 儿 童 常 见 病 诊 治 现 场 急 救 危 急 重 症 患 儿 处 理 和 转 诊 能 力 降 低 儿 童 营 养 不 良 和 贫 血 患 病 率 到 2015 年,5 岁 以 下 儿 童 生 长 迟 缓 率 控 制 在 10% 以 下, 贫 血 患 病 率 控 制 在 20% 以 下 4. 广 泛 开 展 健 康 教 育 发 挥 健 康 教 育 体 系 和 健 康 教 育 基
地 的 作 用, 针 对 重 点 疾 病 重 点 人 群 重 点 场 所 和 重 大 公 共 卫 生 问 题 开 展 群 众 喜 闻 乐 见 的 健 康 教 育 活 动, 继 续 推 进 全 民 健 康 素 养 促 进 行 动, 普 及 基 本 卫 生 知 识, 倡 导 健 康 文 明 生 活 方 式 到 2015 年, 城 乡 居 民 健 康 素 养 水 平 提 高 到 10% 加 强 控 烟 宣 传, 建 立 免 费 戒 烟 热 线, 全 面 推 行 公 共 场 所 禁 烟, 积 极 创 建 无 烟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无 烟 学 校 无 烟 单 位, 建 立 完 整 的 烟 草 流 行 监 测 体 系, 认 真 履 行 烟 草 控 制 框 架 公 约 到 2015 年,15 岁 及 以 上 人 群 吸 烟 率 在 2010 年 基 础 上 下 降 2-3 个 百 分 点 5. 做 好 卫 生 应 急 工 作 继 续 做 好 鼠 疫 流 感 大 流 行 重 大 输 入 性 传 染 病 或 新 发 现 传 染 病 疫 情 等 重 特 大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的 防 范 和 应 对 工 作 完 善 信 息 报 送 风 险 评 估 和 监 测 预 警 制 度, 加 强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早 期 预 警 和 预 防 控 制 工 作 以 灾 害 事 故 现 场 医 疗 卫 生 救 援 突 发 中 毒 事 件 和 核 辐 射 事 件 卫 生 应 急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心 理 援 助 为 重 点, 全 面 做 好 各 类 重 大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的 卫 生 应 急 工 作, 积 极 开 展 重 大 灾 害 事 故 紧 急 医 学 救 援, 做 好 重 大 活 动 卫 生 保 障 工 作 加 强 鼠 疫 检 测 监 测 及 预 警 工 作, 提 高 偏 远 地 区 和 基 层 医 疗 机 构 的 鼠 疫 诊 断 水 平 和 救 治 能 力 6. 做 好 流 动 人 口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工 作 提 高 进 城 务 工 人 员 及 其 子 女 基 本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可 及 性, 使 随 迁 儿 童 享 有 与 流 入 地 户 籍 儿 童 同 等 的 基 本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强 化 流 动 人 口 的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和 重 大 传 染 病 防 控 工 作, 促 进 农 民 工 与 城 镇 居 民 享 受 均 等 化 的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 二 ) 强 化 食 品 安 全 和 卫 生 监 督 工 作 1. 加 强 食 品 安 全 工 作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体 系 十 二 五 规 划, 进 一 步 加 强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工 作 推 进 食 品 安 全 法 配 套 法 规 制 度 建 设, 进 一 步 完 善 食 品 安 全 工 作 机 制 强 化 食 品 安 全 风 险 监 测 网 络 建 设, 整 合 监 测 资 源, 建 立 统 一 的 国 家 食 品 安 全 风 险 监 测 体 系, 健 全 食 品 安 全 风 险 交 流 制 度 加 强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制 修 订 工 作, 尽 快 完 成 现 行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清 理 整 合 工 作, 加 强 重 点 品 种 领 域 的 标 准 制 修 订 工 作, 充 实 完 善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体 系 建 立 健 全 食 品 安 全 事 故 信 息 报 告 和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机 制, 提 高 各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食 源 性 疾 病 监 测 和 事 故 应 急 能 力 继 续 发 布 违 法 添 加 非 食 用 物 质 黑 名 单 加 强 食 品 安 全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和 相 关 知 识 宣 传 教 育 加 强 餐 饮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2. 加 大 职 业 病 防 治 力 度 加 强 对 尘 肺 职 业 中 毒 职 业 性 肿 瘤 等 重 点 职 业 病 的 监 测 逐 步 扩 大 职 业 健 康 检 查 覆 盖 面, 开 展 职 业 健 康 风 险 评 估 不 断 完 善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体 系, 规 范 职 业 病 诊 断 与 鉴 定 程 序 加 强 职 业 病 防 治 宣 传 教 育 和 职 业 健 康 促 进, 加 强 专 业 人 员 培 训, 提 高 职 业 病 防 治 能 力 和 水 平 3. 大 力 推 进 卫 生 监 督 工 作 加 强 城 乡 集 中 式 供 水 二 次
供 水 和 学 校 饮 用 水 卫 生 监 测 工 作, 提 高 水 质 检 验 能 力, 形 成 全 国 饮 用 水 卫 生 监 测 网 络 推 进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监 督 量 化 分 级 管 理 工 作 继 续 实 施 消 毒 产 品 及 涉 及 饮 用 水 卫 生 安 全 产 品 的 专 项 监 督 抽 检 以 医 疗 机 构 放 射 性 危 害 控 制 为 重 点, 加 强 放 射 卫 生 监 督 管 理 推 进 环 境 污 染 对 健 康 影 响 的 监 测 评 估 工 作, 提 高 重 金 属 污 染 健 康 危 害 监 测 诊 疗 服 务 水 平 以 农 村 等 薄 弱 地 区 为 重 点, 全 面 推 进 学 校 卫 生 监 督 工 作 加 强 传 染 病 防 治 监 督 检 查 加 大 打 击 非 法 行 医 和 非 法 采 供 血 工 作 力 度 加 强 卫 生 监 督 队 伍 管 理, 深 入 开 展 监 督 稽 查, 规 范 执 法 行 为 ( 三 ) 全 面 加 强 医 疗 服 务 管 理 1. 加 强 医 疗 质 量 管 理 进 一 步 完 善 国 家 省 级 医 疗 质 量 管 理 与 控 制 体 系, 在 医 疗 机 构 深 入 开 展 服 务 好 质 量 好 医 德 好 群 众 满 意 活 动 和 医 疗 质 量 万 里 行 活 动 完 善 医 疗 机 构 医 务 人 员 医 疗 技 术 等 医 疗 服 务 要 素 准 入 管 理 制 度, 加 强 医 疗 服 务 要 素 准 入 和 退 出 管 理 在 三 级 医 院 和 80% 的 二 级 医 院 全 面 开 展 临 床 路 径 管 理 和 单 病 种 质 量 控 制 工 作 加 强 医 疗 机 构 药 事 管 理, 基 本 建 立 临 床 药 师 制 度, 促 进 以 抗 菌 药 物 为 重 点 的 临 床 合 理 用 药 提 高 临 床 护 理 服 务 能 力 和 水 平, 全 面 推 行 责 任 制 整 体 护 理 的 服 务 模 式, 推 广 优 质 护 理 服 务 完 善 医 院 感 染 预 防 和 控 制 体 系, 降 低 医 院 感 染 发 生 率 大 力 推 动 无 偿 献 血, 到 2015 年, 献 血 率 达 到 10/ 千 人 口 规
范 临 床 用 血 管 理, 提 高 医 疗 机 构 合 理 用 血 水 平, 保 障 血 液 安 全 进 一 步 加 强 戒 毒 医 疗 服 务 工 作 2. 强 化 医 疗 服 务 监 管 建 立 健 全 医 疗 服 务 监 管 体 系, 完 善 医 疗 服 务 监 管 法 规 制 度, 加 强 医 疗 服 务 行 为 质 量 安 全 和 机 构 运 行 的 监 测 监 管 加 强 平 安 医 院 建 设, 完 善 投 诉 管 理, 推 进 医 疗 纠 纷 人 民 调 解, 健 全 医 疗 责 任 风 险 分 担 机 制 完 善 医 院 等 级 评 审 评 价 制 度, 建 立 社 会 监 督 与 评 价 的 长 效 机 制, 加 强 日 常 质 量 控 制 评 价 工 作, 到 2015 年, 基 本 形 成 比 较 健 全 的 医 院 评 审 评 价 体 系 加 强 对 人 体 器 官 移 植 的 监 管 严 格 医 疗 广 告 的 审 批 和 监 管 全 面 推 进 医 师 定 期 考 核, 规 范 医 疗 执 业 行 为 3. 推 行 惠 民 便 民 措 施 改 进 群 众 就 医 服 务, 三 级 医 院 和 有 条 件 的 二 级 医 院 普 遍 开 展 预 约 诊 疗 先 诊 疗 后 结 算 志 愿 者 和 医 院 社 会 工 作 者 服 务, 优 化 医 疗 机 构 门 急 诊 环 境 和 流 程, 广 泛 开 展 便 民 门 诊 服 务 推 行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费 用 直 接 结 算, 实 施 成 本 核 算 与 控 制 基 本 实 现 同 级 医 疗 机 构 检 查 结 果 互 认 4. 控 制 医 疗 费 用 不 合 理 增 长 加 强 对 医 疗 费 用 的 监 管, 将 次 均 费 用 和 总 费 用 增 长 率 住 院 床 日 以 及 药 占 比 等 控 制 管 理 目 标 纳 入 公 立 医 院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制 并 作 为 绩 效 考 核 的 重 要 指 标, 及 时 查 处 为 追 求 经 济 利 益 的 不 合 理 用 药 用 材 和 检 查 及 重 复 检 查 等 行 为 加 强 对 费 用 增 长 速 度 较 快 疾 病 诊 疗 行
为 的 重 点 监 控, 控 制 公 立 医 院 提 供 非 基 本 医 疗 服 务 5. 推 进 公 立 医 院 改 革 按 照 四 个 分 开 的 要 求, 全 面 推 进 县 级 公 立 医 院 改 革, 深 化 城 市 公 立 医 院 改 革 坚 持 公 立 医 院 公 益 性 质, 落 实 政 府 办 医 责 任 完 善 公 立 医 院 补 偿 机 制, 落 实 政 府 投 入 政 策, 以 破 除 以 药 补 医 机 制 为 关 键 环 节, 推 进 医 药 分 开, 理 顺 医 疗 服 务 价 格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人 不 得 兼 任 公 立 医 院 领 导 职 务, 逐 步 取 消 公 立 医 院 行 政 级 别 建 立 统 一 高 效 权 责 一 致 的 公 立 医 院 管 理 体 制, 强 化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规 划 准 入 监 管 等 全 行 业 管 理 职 能, 落 实 公 立 医 院 自 主 经 营 管 理 权, 推 进 管 办 分 开 完 善 公 立 医 院 治 理 机 制, 探 索 建 立 理 事 会 等 多 种 形 式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加 强 对 公 立 医 院 的 绩 效 考 核, 建 立 院 长 选 拔 任 用 奖 惩 考 核 等 激 励 约 束 制 度 推 进 现 代 医 院 管 理 服 务 创 新, 促 进 院 长 队 伍 的 职 业 化 专 业 化 建 设, 提 高 公 立 医 院 的 精 细 化 专 业 化 科 学 化 管 理 水 平 推 进 以 聘 用 制 度 和 岗 位 管 理 制 度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完 善 医 务 人 员 职 称 评 定 制 度 建 立 合 理 的 分 配 激 励 机 制, 提 高 医 务 人 员 待 遇 推 进 注 册 医 师 多 点 执 业, 充 分 调 动 医 务 人 员 积 极 性 明 确 公 立 医 院 和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的 功 能 定 位, 深 化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综 合 改 革, 优 先 发 展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加 强 公 立 医 院 对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的 支 持 指 导, 提 高 分 工 协 作 水 平, 逐 步 形 成 基 层 首 诊 分 级 医 疗 上 下 联 动 双 向 转 诊
的 诊 疗 模 式 ( 四 ) 积 极 发 展 中 医 药 事 业 进 一 步 完 善 中 医 医 疗 服 务 体 系, 加 强 县 级 中 医 医 院 建 设 开 展 重 大 疾 病 的 中 医 药 防 治 与 研 究 积 极 发 展 中 医 医 疗 和 预 防 保 健 服 务, 充 分 发 挥 中 医 药 在 基 本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中 的 优 势 与 作 用 大 力 提 升 基 层 中 医 药 服 务 能 力 和 推 广 中 医 药 适 宜 技 术, 鼓 励 零 售 药 店 提 供 中 医 坐 堂 诊 疗 服 务 加 强 中 医 药 资 源 保 护 研 究 开 发 和 合 理 利 用, 提 升 中 药 产 业 发 展 水 平 培 养 一 批 高 质 量 中 医 药 人 才, 造 就 一 批 中 医 药 大 师 加 强 中 医 药 继 承 与 创 新, 基 本 建 成 中 医 药 继 承 与 创 新 体 系 加 强 民 族 医 药 传 承 与 发 展, 促 进 中 西 医 结 合 积 极 推 进 中 医 药 法 制 化 信 息 化 和 标 准 化 建 设 繁 荣 发 展 中 医 药 文 化, 推 动 中 医 药 走 向 世 界 研 究 制 定 鼓 励 中 医 药 服 务 的 医 疗 保 障 和 基 本 药 物 政 策, 完 善 中 医 药 发 展 的 保 障 机 制 ( 五 ) 加 强 医 药 卫 生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和 医 学 科 技 发 展 加 快 实 施 人 才 强 卫 战 略, 大 力 推 进 医 药 卫 生 人 才 制 度 完 善 和 机 制 创 新 加 强 以 全 科 医 生 为 重 点 的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队 伍 建 设, 建 立 以 临 床 培 养 基 地 和 基 层 实 践 基 地 为 主 体 以 规 范 与 提 升 临 床 诊 疗 能 力 和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能 力 为 重 点 的 培 训 网 络 到 2015 年, 通 过 转 岗 培 训 在 岗 培 训 和 规 范 化 培 养 等 多 种 途 径 培 养 15 万 名 全 科 医 生, 使 每 万 名 城 市 居 民 拥 有 2 名 以 上 全 科 医 生, 每 个 乡 镇 卫 生 院 均 有 全 科 医 生 加 快 建 立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养 制 度 加 强 农 村 卫 生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为 农 村 定 向 免 费 培 养 医 学 生, 为 县 级 医 院 培 养 骨 干 医 生, 大 力 开 展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和 实 用 技 能 培 训 制 定 优 惠 政 策, 鼓 励 和 引 导 医 务 人 员 到 基 层 工 作 加 强 村 级 卫 生 人 员 培 养 培 训, 逐 步 推 进 乡 村 医 生 向 执 业 ( 助 理 ) 医 师 转 变 研 究 实 施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全 科 医 生 及 县 级 医 院 急 需 高 层 次 人 才 特 设 岗 位 计 划 加 强 公 共 卫 生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完 善 专 业 公 共 卫 生 机 构 岗 位 管 理 制 度, 吸 引 和 鼓 励 优 秀 人 才 从 事 公 共 卫 生 工 作 建 立 健 全 公 共 卫 生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制 度 大 力 培 养 护 理 药 师 卫 生 应 急 卫 生 监 督 精 神 卫 生 儿 科 医 师 等 急 需 紧 缺 专 门 人 才 加 强 高 层 次 医 药 卫 生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分 类 制 订 医 药 卫 生 杰 出 骨 干 人 才 推 进 计 划 建 立 卫 生 管 理 人 员 职 业 化 制 度, 全 面 提 升 卫 生 管 理 专 业 化 和 职 业 化 水 平 创 新 医 药 卫 生 人 才 培 养 使 用 评 价 流 动 配 置 和 激 励 保 障 机 制, 大 力 改 善 医 药 卫 生 人 才 发 展 政 策 环 境 加 快 推 动 医 药 卫 生 科 技 进 步, 大 力 推 进 医 药 卫 生 科 技 创 新 体 系 建 设, 以 科 技 重 大 专 项 等 科 研 计 划 项 目 为 依 托, 集 成 全 国 医 药 卫 生 科 技 资 源, 探 索 建 立 以 国 家 需 求 与 任 务 为 导 向 联 合 开 放 与 资 源 集 成 的 新 型 国 家 医 学 科 技 创 新 体 系 强 化 医 学 科 研 基 地 建 设, 进 一 步 规 划 和 建 设 卫 生 部 重 点 实 验 室 加 快 组 织 实 施 并 充 分 发 挥 艾 滋 病 和 病 毒 性 肝 炎 等 重 大 传 染 病 防 治 和 重 大 新 药 创 制 科 技 重 大 专 项 的 引 领 作 用,
提 升 传 染 病 防 控 综 合 能 力 和 新 药 创 制 水 平 大 力 开 展 重 大 慢 性 病 防 治 和 重 大 公 共 卫 生 问 题 防 控 的 技 术 创 新 转 化 医 学 研 究 与 技 术 推 广 应 用, 促 进 健 康 和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发 展 建 立 健 全 面 向 基 层 的 适 宜 卫 生 技 术 推 广 机 制, 完 善 卫 生 技 术 评 估 和 伦 理 审 查 制 度, 积 极 开 展 医 学 科 普 工 作 加 强 实 验 室 生 物 安 全 能 力 建 设 专 栏 5 卫 生 人 才 与 科 技 基 础 设 施 重 点 工 程 重 大 专 项 :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人 才 支 持 计 划, 医 学 杰 出 骨 干 人 才 推 进 计 划, 紧 缺 专 门 人 才 开 发 工 程, 中 医 药 传 承 与 创 新 人 才 工 程,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工 程 重 点 工 程 : 全 科 医 生 临 床 培 养 基 地 建 设 医 学 科 研 基 地 建 设 : 加 强 卫 生 部 重 点 实 验 室 能 力 建 设 ( 六 ) 推 进 医 药 卫 生 信 息 化 建 设 加 强 区 域 信 息 平 台 建 设, 推 动 医 疗 卫 生 信 息 资 源 共 享, 逐 步 实 现 医 疗 服 务 公 共 卫 生 医 疗 保 障 药 品 供 应 保 障 和 综 合 管 理 等 应 用 系 统 信 息 互 联 互 通 提 高 城 乡 居 民 规 范 化 电 子 健 康 档 案 建 档 率,2015 年 建 档 率 达 到 75% 以 上 向 群 众 提 供 连 续 的 预 防 保 健 医 疗 康 复 等 系 列 服 务, 方 便 居 民 参 与 个 人 健 康 管 理 加 快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信 息 化 建 设, 以 省 为 单 位 建 立 涵 盖 基 本 药 物 供 应 使 用 居 民 健 康 管 理 基 本 医 疗 服 务 绩 效 考 核 等 功 能 的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信 息 系 统 加 强 医 院 信 息 化 建 设, 建 立 医 院 诊 疗 行 为 管 理 和 医 务 人 员 绩 效 考 核 信 息 系 统, 规 范 医 疗 服 务 行 为, 提 高 资 源 使 用 效 率 发 展 面 向 农 村 及 边 远 地 区 的 远 程 诊 疗 系 统, 提 高 基 层 尤 其 是 边 远 地
区 的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水 平 和 公 平 性 加 快 建 立 全 国 统 一 的 医 药 卫 生 信 息 化 标 准 体 系 积 极 推 进 区 域 统 一 预 约 挂 号 平 台 建 设, 普 遍 实 行 预 约 诊 疗, 实 现 电 子 病 历 跨 区 域 医 疗 机 构 的 共 享 统 筹 管 理 卫 生 统 计 疫 情 报 告 卫 生 监 督 医 疗 救 治 医 疗 服 务 监 管 等 信 息 工 作, 由 单 项 管 理 逐 步 转 变 为 实 时 监 督 综 合 管 理 引 导 并 推 进 社 会 化 医 药 卫 生 信 息 服 务 专 栏 6 医 药 卫 生 信 息 化 建 设 重 点 工 程 推 进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信 息 化 建 设 建 设 三 级 医 院 与 县 级 医 院 远 程 医 疗 系 统, 加 强 公 立 医 院 信 息 化 建 设 ( 七 ) 加 快 健 康 产 业 发 展 建 立 完 善 有 利 于 健 康 服 务 业 发 展 的 体 制 和 政 策 鼓 励 社 会 资 本 大 力 发 展 健 康 服 务 业, 推 动 老 年 护 理 心 理 咨 询 营 养 咨 询 口 腔 保 健 康 复 临 终 关 怀 健 康 体 检 与 管 理 等 服 务 业 的 开 展, 满 足 群 众 多 层 次 需 求 鼓 励 零 售 药 店 发 展, 发 挥 药 品 流 通 行 业 在 药 品 供 应 保 障 和 服 务 百 姓 健 康 方 面 的 作 用 加 强 健 康 管 理 教 育 和 培 训, 建 设 医 疗 技 术 产 品 研 发 平 台 制 定 标 准 与 规 范, 推 动 健 康 体 检 行 业 的 规 模 化 与 产 业 化 进 程 大 力 发 展 中 医 医 疗 保 健 服 务 业 完 善 鼓 励 和 促 进 非 公 立 医 疗 机 构 发 展 的 政 策 措 施, 进 一 步 改 善 执 业 环 境, 落 实 价 格 医 保 定 点 土 地 重 点 学 科 建 设 职 称 评 定 大 型 设 备 配 置 等 方 面 政 策, 对 各 类 社 会 资 本 举 办 非 营 利 医 疗 机 构 给 予 优 先 支 持 落 实 非 营 利 性 医 疗 机 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完 善 营 利 性 医 疗 机 构 税 收 政 策 政 府 可 通 过
购 买 服 务 的 方 式, 鼓 励 非 公 立 医 疗 机 构 提 供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和 承 担 政 府 指 定 任 务 加 强 医 疗 机 构 分 类 管 理, 引 导 非 公 立 医 疗 机 构 规 范 执 业 提 高 非 公 立 医 疗 机 构 的 技 术 水 平 和 管 理 水 平, 鼓 励 非 公 立 医 疗 机 构 向 高 水 平 规 模 化 的 大 型 医 疗 集 团 发 展 大 力 发 展 生 物 医 药, 改 造 提 升 传 统 医 药 完 善 医 药 产 业 政 策, 鼓 励 医 药 企 业 兼 并 重 组, 提 高 产 业 集 中 度, 支 持 企 业 加 快 技 术 改 造, 增 强 产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加 强 自 主 创 新, 全 面 提 升 生 物 医 药 企 业 的 创 新 能 力 和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能 力, 推 动 生 物 技 术 药 物 化 学 药 物 中 药 生 物 医 学 工 程 等 新 产 品 和 新 工 艺 的 开 发 产 业 化 和 推 广 应 用, 积 极 推 动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做 大 做 强 大 力 发 展 中 医 药 相 关 健 康 产 业, 鼓 励 和 支 持 产 学 研 结 合 和 建 立 产 业 技 术 联 盟, 提 高 我 国 中 药 产 业 的 国 际 竞 争 能 力 五 保 障 措 施 ( 一 )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各 地 要 将 本 规 划 确 定 的 主 要 目 标 和 指 标 纳 入 当 地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年 度 计 划, 对 主 要 指 标 设 置 年 度 目 标, 明 确 职 责, 合 理 配 置 公 共 资 源, 认 真 组 织 落 实, 有 序 推 进 各 项 重 点 工 作 各 有 关 部 门 要 各 负 其 责, 密 切 配 合, 形 成 工 作 合 力 ( 二 ) 完 善 体 制 机 制 建 立 协 调 统 一 的 医 药 卫 生 管 理 体 制, 整 合 卫 生 管 理 职
能, 加 强 统 筹 协 调, 提 高 行 政 效 率 强 化 政 府 在 提 供 公 共 卫 生 和 基 本 医 疗 服 务 中 的 主 导 地 位 完 善 政 府 卫 生 投 入 机 制, 政 府 卫 生 投 入 增 长 幅 度 要 高 于 经 常 性 财 政 支 出 增 长 幅 度, 逐 步 提 高 政 府 卫 生 投 入 占 经 常 性 财 政 支 出 的 比 重 合 理 划 分 中 央 和 地 方 各 级 政 府 卫 生 投 入 责 任 健 全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补 偿 机 制, 坚 持 投 入 与 改 革 并 重, 大 力 推 进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综 合 改 革 ( 三 ) 营 造 良 好 发 展 环 境 进 一 步 完 善 卫 生 法 律 体 系 和 卫 生 标 准 体 系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严 格 规 范 行 政 执 法, 切 实 提 高 各 级 政 府 运 用 法 律 手 段 发 展 和 管 理 医 药 卫 生 事 业 的 能 力 实 施 卫 生 系 统 六 五 普 法 规 划, 深 入 开 展 卫 生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增 强 医 务 工 作 者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的 卫 生 法 制 观 念, 创 造 良 好 的 法 制 环 境 加 强 医 德 医 风 建 设, 开 展 重 大 政 策 风 险 评 估, 全 面 推 进 政 务 公 开, 深 入 开 展 新 闻 宣 传, 树 立 卫 生 行 业 良 好 形 象, 为 卫 生 事 业 改 革 发 展 营 造 良 好 舆 论 氛 围 ( 四 ) 推 进 合 作 交 流 以 实 现 联 合 国 千 年 发 展 目 标 为 重 点, 加 强 全 球 卫 生 和 医 药 科 研 等 领 域 的 合 作, 积 极 引 进 卫 生 改 革 与 发 展 相 关 智 力 技 术 资 源 创 新 工 作 模 式, 提 升 卫 生 援 外 工 作 层 次 和 影 响 力 继 续 深 化 与 港 澳 台 地 区 的 医 疗 卫 生 合 作 交 流 ( 五 ) 加 强 规 划 监 测 评 估 建 立 实 施 规 划 的 监 测 评 估 机 制 加 强 监 测 评 估 能 力 建
设, 定 期 评 估 规 划 的 实 施 情 况, 监 督 重 大 项 目 的 执 行 情 况 规 范 监 测 和 评 估 程 序, 完 善 评 价 体 系 和 评 价 办 法, 提 高 监 测 评 估 的 科 学 性 公 开 性 与 透 明 度 开 展 年 度 考 核, 建 立 规 划 中 期 和 末 期 评 估 制 度, 对 规 划 实 施 进 度 和 实 施 效 果 开 展 全 面 评 估,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研 究 解 决 对 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