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 职 认 证 人 员 名 单 序 号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学 历 / 所 学 专 业 申 请 者 评 价 的 专 业 / 领 域 备 注 1 林 华 3301061963******** 本 科 / 有 色 冶 金 2 骆 群 3301061962******** 本 科 / 金 属 材 料 3 范 志 荣 3308231972******** 本 科 / 土 木 工 程 4 童 艳 3301051976******** 硕 士 / 建 筑 工 程 5 邹 建 华 3301061985******** 本 科 / 工 商 管 理 6 傅 俊 磊 33072119851******** 硕 士 / 材 料 工 程 7 丁 勇 14080219790******** 本 科 / 电 气 工 程 与 自 动 化 8 马 再 生 33018419831******** 本 科 / 土 木 工 程 9 李 述 亭 2310261980******** 硕 士 / 材 料 工 程 10 郑 勇 军 33262419820******** 本 科 / 环 境 工 程 一 般 工 业 产 品 PV10 金 属 材 料 及 金 属 制 品 一 般 工 业 产 品 PV10 金 属 材 料 及 金 属 制 品 一 般 工 业 产 品 PV10 金 属 材 料 及 金 属 制 品 一 般 工 业 产 品 PV10 金 属 材 料 及 金 属 制 品 一 般 工 业 产 品 PV10 金 属 材 料 及 金 属 制 品 一 般 工 业 产 品 PV10 金 属 材 料 及 金 属 制 品 一 般 工 业 产 品 PV10 金 属 材 料 及 金 属 制 品 一 般 工 业 产 品 PV10 金 属 材 料 及 金 属 制 品 一 般 工 业 产 品 PV10 金 属 材 料 及 金 属 制 品 一 般 工 业 产 品 PV10 金 属 材 料 及 金 属 制 品 能 力 评 定 人 员 技 术 评 定 人 员 技 术 评 定 人 员 项 目 管 理 人 员 项 目 管 理 人 员 项 目 管 理 人 员 检 查 员 检 查 员 检 查 员 检 查 员
附 件 4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声 明 一 声 明 人 基 本 信 息 : 姓 名 : 林 华 性 别 : 男 出 生 年 月 :1963 年 10 月 户 口 所 在 省 市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现 居 住 地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身 份 证 号 ( 非 中 国 内 地 居 民 填 就 业 证 / 就 业 许 可 证 号 ):3301061963******** 专 职 从 业 的 认 证 机 构 名 称 :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家 注 册 认 证 审 核 员 / 检 查 员 证 书 号 :/ 声 明 人 通 信 地 址 ( 含 邮 编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西 溪 路 940-1 号 310023 办 公 电 话 号 码 :0571-85809618 手 机 号 码 :13958020519 二 声 明 人 的 简 历 :( 从 上 大 学 开 始 至 此 声 明 时, 时 间 段 具 有 连 续 性 ) 起 止 年 月 工 作 技 术 职 称 保 管 人 事 档 案 的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1980 年 9 月 至 中 南 矿 冶 学 院 无 中 南 矿 冶 学 院 无 1984 年 7 月 1984 年 7 月 至 浙 江 省 冶 金 研 究 院 高 级 工 程 浙 江 省 冶 金 研 究 院 浙 江 省 冶 金 研 究 院 2004 年 6 月 2004 年 6 月 至 至 今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师 高 级 工 程 师 浙 江 省 人 才 市 场 ( 本 声 明 应 双 面 打 印, 单 面 双 页 无 效 )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三 声 明 人 从 事 认 证 认 证 培 训 或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经 历 : 起 止 年 月 从 业 所 在 的 机 构 具 有 相 关 注 册 证 书 的 号 码 无 四 认 证 机 构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 审 核 员 / 检 查 员 ) 应 符 合 下 列 专 职 要 求 : 1. 应 与 其 工 作 所 在 的 认 证 机 构 签 订 符 合 劳 动 合 同 法 规 定 的 劳 动 合 同, 是 该 机 构 的 正 式 职 工, 其 社 会 保 险 事 项 由 该 机 构 按 照 社 会 保 险 法 的 规 定 办 理 2. 除 由 工 作 所 在 认 证 机 构 以 其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证 登 记 和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外,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不 得 同 时 以 其 他 方 式 登 记 有 另 一 份 社 会 保 险 3. 若 不 是 中 国 内 地 居 民, 应 具 有 台 港 澳 人 员 就 业 证 或 者 外 国 人 就 业 证 五 声 明 :( 将 适 用 的 条 款 描 ) 1. 本 人 已 经 明 白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应 符 合 的 专 职 要 求 2. 本 人 愿 意 成 为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本 人 已 与 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社 会 保 险 已 登 记 在 该 名 下 本 人 别 无 另 外 的 社 保 登 记 本 人 是 该 的 出 资 方 派 驻 人 员, 社 保 手 续 由 出 资 方 办 理 ( 相 关 证 明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凭 证 见 附 件 ) 本 人 所 在 认 证 机 构 是 国 家 事 业, 本 人 是 事 业 在 编 人 员 ( 相 关 证 明 见 附 件 ) 3. 本 人 愿 意 成 为 正 在 申 请 设 立 认 证 机 构 的 PV10 金 属 材 料 及 金 属 制 品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本 人 已 和 原 为 本 人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工 作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 相 关 证 明 和 停 止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凭 证 见 附 件 )( 下 列 情 况 可 不 提 供 解 除 证 明 : 提 交 申 请 前 与 申 请 者 有 2 年 以 上 的 社 会 保 险 关 系 证 明 ) 本 人 明 白 断 档 的 社 保 费 将 由 该 公 司 补 交, 若 申 请 者 未 能 获 得 批 准, 本 人 承 担 相 关 的 风 险 4. 本 人 保 证 此 书 面 声 明 所 列 的 基 本 信 息 简 历 和 从 事 认 证 认 证 培 训 或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经 历 是 由 本 人 填 写, 内 容 准 确 真 实 完 整 本 人 明 白 公 正 和 诚 信 是 认 证 人 员 从 业 的 基 本 要 求, 并 且 知 道 审 批 机 关 会 对 本 声 明 的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若 有 任 何 虚 假, 可 能 面 临 严 肃 的 行 政 处 罚 和 ( 或 ) 从 业 资 格 处 置 声 明 人 签 字 : 2016 年 06 月 30 日
附 件 4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声 明 一 声 明 人 基 本 信 息 : 姓 名 : 骆 群 性 别 : 女 出 生 年 月 :1962 年 3 月 户 口 所 在 省 市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现 居 住 地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身 份 证 号 ( 非 中 国 内 地 居 民 填 就 业 证 / 就 业 许 可 证 号 ):3301061962******** 专 职 从 业 的 认 证 机 构 名 称 :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家 注 册 认 证 审 核 员 / 检 查 员 证 书 号 :/ 声 明 人 通 信 地 址 ( 含 邮 编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西 溪 路 940-1 号 310023 办 公 电 话 号 码 :0571-85809618 手 机 号 码 :13588050636 二 声 明 人 的 简 历 :( 从 上 大 学 开 始 至 此 声 明 时, 时 间 段 具 有 连 续 性 ) 起 止 年 月 工 作 技 术 职 称 保 管 人 事 档 案 的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1980 年 9 月 至 1984 北 京 钢 铁 学 院 无 北 京 钢 铁 学 院 无 年 7 月 1984 年 7 月 至 2004 浙 江 省 冶 金 研 究 院 高 工 浙 江 省 冶 金 研 究 院 浙 江 省 冶 金 研 究 院 年 6 月 2004 年 6 月 至 至 今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工 浙 江 省 人 才 市 场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本 声 明 应 双 面 打 印, 单 面 双 页 无 效 )
三 声 明 人 从 事 认 证 认 证 培 训 或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经 历 : 起 止 年 月 从 业 所 在 的 机 构 具 有 相 关 注 册 证 书 的 号 码 无 四 认 证 机 构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 审 核 员 / 检 查 员 ) 应 符 合 下 列 专 职 要 求 : 1. 应 与 其 工 作 所 在 的 认 证 机 构 签 订 符 合 劳 动 合 同 法 规 定 的 劳 动 合 同, 是 该 机 构 的 正 式 职 工, 其 社 会 保 险 事 项 由 该 机 构 按 照 社 会 保 险 法 的 规 定 办 理 2. 除 由 工 作 所 在 认 证 机 构 以 其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证 登 记 和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外,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不 得 同 时 以 其 他 方 式 登 记 有 另 一 份 社 会 保 险 3. 若 不 是 中 国 内 地 居 民, 应 具 有 台 港 澳 人 员 就 业 证 或 者 外 国 人 就 业 证 五 声 明 :( 将 适 用 的 条 款 描 ) 1. 本 人 已 经 明 白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应 符 合 的 专 职 要 求 2. 本 人 愿 意 成 为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本 人 已 与 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社 会 保 险 已 登 记 在 该 名 下 本 人 别 无 另 外 的 社 保 登 记 本 人 是 该 的 出 资 方 派 驻 人 员, 社 保 手 续 由 出 资 方 办 理 ( 相 关 证 明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凭 证 见 附 件 ) 本 人 所 在 认 证 机 构 是 国 家 事 业, 本 人 是 事 业 在 编 人 员 ( 相 关 证 明 见 附 件 ) 3. 本 人 愿 意 成 为 正 在 申 请 设 立 认 证 机 构 的 PV10 金 属 材 料 及 金 属 制 品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本 人 已 和 原 为 本 人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工 作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 相 关 证 明 和 停 止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凭 证 见 附 件 )( 下 列 情 况 可 不 提 供 解 除 证 明 : 提 交 申 请 前 与 申 请 者 有 2 年 以 上 的 社 会 保 险 关 系 证 明 ) 本 人 明 白 断 档 的 社 保 费 将 由 该 公 司 补 交, 若 申 请 者 未 能 获 得 批 准, 本 人 承 担 相 关 的 风 险 4. 本 人 保 证 此 书 面 声 明 所 列 的 基 本 信 息 简 历 和 从 事 认 证 认 证 培 训 或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经 历 是 由 本 人 填 写, 内 容 准 确 真 实 完 整 本 人 明 白 公 正 和 诚 信 是 认 证 人 员 从 业 的 基 本 要 求, 并 且 知 道 审 批 机 关 会 对 本 声 明 的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若 有 任 何 虚 假, 可 能 面 临 严 肃 的 行 政 处 罚 和 ( 或 ) 从 业 资 格 处 置 声 明 人 签 字 : 2016 年 06 月 30 日
附 件 4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声 明 一 声 明 人 基 本 信 息 : 姓 名 : 范 志 荣 性 别 : 男 出 生 年 月 :1972 年 6 月 户 口 所 在 省 市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现 居 住 地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身 份 证 号 ( 非 中 国 内 地 居 民 填 就 业 证 / 就 业 许 可 证 号 ):3308231972******** 专 职 从 业 的 认 证 机 构 名 称 :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家 注 册 认 证 审 核 员 / 检 查 员 证 书 号 :/ 声 明 人 通 信 地 址 ( 含 邮 编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西 溪 路 940-1 号 310000 办 公 电 话 号 码 :0571-85809618 手 机 号 码 :13957109511 二 声 明 人 的 简 历 :( 从 上 大 学 开 始 至 此 声 明 时, 时 间 段 具 有 连 续 性 ) 起 止 年 月 工 作 技 术 职 称 保 管 人 事 档 案 的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1991 年 9 月 至 1994 年 7 月 1994 年 7 月 至 2001 年 3 月 2001 年 3 月 至 2002 年 5 月 湖 南 湘 潭 机 电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分 析 化 学 专 业 无 / 无 杭 州 电 焊 条 厂 技 术 员 杭 州 市 上 城 区 就 业 管 理 中 心 杭 州 电 焊 条 厂 浙 江 玉 环 县 苏 泊 尔 集 团 炊 具 公 司 助 工 杭 州 市 上 城 区 就 业 管 理 中 心 本 人 2002 年 5 月 至 2004 年 2 月 杭 州 电 器 设 备 质 量 检 验 检 测 中 心 助 工 杭 州 市 上 城 区 就 业 管 理 中 心 本 人 2004 年 2 月 至 今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师 浙 江 省 人 才 市 场 ( 本 声 明 应 双 面 打 印, 单 面 双 页 无 效 )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三 声 明 人 从 事 认 证 认 证 培 训 或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经 历 : 起 止 年 月 从 业 所 在 的 机 构 具 有 相 关 注 册 证 书 的 号 码 无 四 认 证 机 构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 审 核 员 / 检 查 员 ) 应 符 合 下 列 专 职 要 求 : 1. 应 与 其 工 作 所 在 的 认 证 机 构 签 订 符 合 劳 动 合 同 法 规 定 的 劳 动 合 同, 是 该 机 构 的 正 式 职 工, 其 社 会 保 险 事 项 由 该 机 构 按 照 社 会 保 险 法 的 规 定 办 理 2. 除 由 工 作 所 在 认 证 机 构 以 其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证 登 记 和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外,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不 得 同 时 以 其 他 方 式 登 记 有 另 一 份 社 会 保 险 3. 若 不 是 中 国 内 地 居 民, 应 具 有 台 港 澳 人 员 就 业 证 或 者 外 国 人 就 业 证 五 声 明 :( 将 适 用 的 条 款 描 ) 1. 本 人 已 经 明 白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应 符 合 的 专 职 要 求 2. 本 人 愿 意 成 为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本 人 已 与 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社 会 保 险 已 登 记 在 该 名 下 本 人 别 无 另 外 的 社 保 登 记 本 人 是 该 的 出 资 方 派 驻 人 员, 社 保 手 续 由 出 资 方 办 理 ( 相 关 证 明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凭 证 见 附 件 ) 本 人 所 在 认 证 机 构 是 国 家 事 业, 本 人 是 事 业 在 编 人 员 ( 相 关 证 明 见 附 件 ) 3. 本 人 愿 意 成 为 正 在 申 请 设 立 认 证 机 构 的 PV10 金 属 材 料 及 金 属 制 品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本 人 已 和 原 为 本 人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工 作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 相 关 证 明 和 停 止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凭 证 见 附 件 )( 下 列 情 况 可 不 提 供 解 除 证 明 : 提 交 申 请 前 与 申 请 者 有 2 年 以 上 的 社 会 保 险 关 系 证 明 ) 本 人 明 白 断 档 的 社 保 费 将 由 该 公 司 补 交, 若 申 请 者 未 能 获 得 批 准, 本 人 承 担 相 关 的 风 险 4. 本 人 保 证 此 书 面 声 明 所 列 的 基 本 信 息 简 历 和 从 事 认 证 认 证 培 训 或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经 历 是 由 本 人 填 写, 内 容 准 确 真 实 完 整 本 人 明 白 公 正 和 诚 信 是 认 证 人 员 从 业 的 基 本 要 求, 并 且 知 道 审 批 机 关 会 对 本 声 明 的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若 有 任 何 虚 假, 可 能 面 临 严 肃 的 行 政 处 罚 和 ( 或 ) 从 业 资 格 处 置 声 明 人 签 字 : 2016 年 06 月 30 日
附 件 4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声 明 一 声 明 人 基 本 信 息 : 姓 名 : 童 艳 性 别 : 女 出 生 年 月 :1976 年 2 月 户 口 所 在 省 市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现 居 住 地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身 份 证 号 ( 非 中 国 内 地 居 民 填 就 业 证 / 就 业 许 可 证 号 ):3301051976******** 专 职 从 业 的 认 证 机 构 名 称 :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家 注 册 认 证 审 核 员 / 检 查 员 证 书 号 :/ 声 明 人 通 信 地 址 ( 含 邮 编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西 湖 区 天 目 山 路 222 号 310000 办 公 电 话 号 码 :0571-85125776 手 机 号 码 :13858132000 二 声 明 人 的 简 历 :( 从 上 大 学 开 始 至 此 声 明 时, 时 间 段 具 有 连 续 性 ) 起 止 年 月 工 作 技 术 保 管 人 事 档 案 的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职 称 1994 年 9 月 至 1998 年 8 月 浙 江 科 技 大 学 / 浙 江 科 技 大 学 / 1998 年 8 月 至 今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工 程 师 浙 江 省 质 量 检 测 科 学 研 究 院 浙 江 省 质 量 检 测 科 学 研 究 院 ( 本 声 明 应 双 面 打 印, 单 面 双 页 无 效 )
三 声 明 人 从 事 认 证 认 证 培 训 或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经 历 : 起 止 年 月 从 业 所 在 的 机 构 具 有 相 关 注 册 证 书 的 号 码 无 四 认 证 机 构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 审 核 员 / 检 查 员 ) 应 符 合 下 列 专 职 要 求 : 1. 应 与 其 工 作 所 在 的 认 证 机 构 签 订 符 合 劳 动 合 同 法 规 定 的 劳 动 合 同, 是 该 机 构 的 正 式 职 工, 其 社 会 保 险 事 项 由 该 机 构 按 照 社 会 保 险 法 的 规 定 办 理 2. 除 由 工 作 所 在 认 证 机 构 以 其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证 登 记 和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外,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不 得 同 时 以 其 他 方 式 登 记 有 另 一 份 社 会 保 险 3. 若 不 是 中 国 内 地 居 民, 应 具 有 台 港 澳 人 员 就 业 证 或 者 外 国 人 就 业 证 五 声 明 :( 将 适 用 的 条 款 描 ) 1. 本 人 已 经 明 白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应 符 合 的 专 职 要 求 2. 本 人 愿 意 成 为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本 人 已 与 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社 会 保 险 已 登 记 在 该 名 下 本 人 别 无 另 外 的 社 保 登 记 本 人 是 该 的 出 资 方 派 驻 人 员, 社 保 手 续 由 出 资 方 办 理 ( 相 关 证 明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凭 证 见 附 件 ) 本 人 所 在 认 证 机 构 是 国 家 事 业, 本 人 是 事 业 在 编 人 员 ( 相 关 证 明 见 附 件 ) 3. 本 人 愿 意 成 为 正 在 申 请 设 立 认 证 机 构 的 PV10 金 属 材 料 及 金 属 制 品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本 人 已 和 原 为 本 人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工 作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 相 关 证 明 和 停 止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凭 证 见 附 件 )( 下 列 情 况 可 不 提 供 解 除 证 明 : 提 交 申 请 前 与 申 请 者 有 2 年 以 上 的 社 会 保 险 关 系 证 明 ) 本 人 明 白 断 档 的 社 保 费 将 由 该 公 司 补 交, 若 申 请 者 未 能 获 得 批 准, 本 人 承 担 相 关 的 风 险 4. 本 人 保 证 此 书 面 声 明 所 列 的 基 本 信 息 简 历 和 从 事 认 证 认 证 培 训 或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经 历 是 由 本 人 填 写, 内 容 准 确 真 实 完 整 本 人 明 白 公 正 和 诚 信 是 认 证 人 员 从 业 的 基 本 要 求, 并 且 知 道 审 批 机 关 会 对 本 声 明 的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若 有 任 何 虚 假, 可 能 面 临 严 肃 的 行 政 处 罚 和 ( 或 ) 从 业 资 格 处 置 声 明 人 签 字 : 2016 年 06 月 30 日
附 件 4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声 明 一 声 明 人 基 本 信 息 : 姓 名 : 邹 建 华 性 别 : 男 出 生 年 月 :1985 年 1 月 户 口 所 在 省 市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现 居 住 地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身 份 证 号 ( 非 中 国 内 地 居 民 填 就 业 证 / 就 业 许 可 证 号 ):3301061985******** 专 职 从 业 的 认 证 机 构 名 称 :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家 注 册 认 证 审 核 员 / 检 查 员 证 书 号 :/ 声 明 人 通 信 地 址 ( 含 邮 编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下 沙 路 300 号 310018 办 公 电 话 号 码 :0571-85125536 手 机 号 码 :13750834536 二 声 明 人 的 简 历 :( 从 上 大 学 开 始 至 此 声 明 时, 时 间 段 具 有 连 续 性 ) 起 止 年 月 工 作 技 术 职 称 保 管 人 事 档 案 的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2003 年 6 月 至 2006 年 6 月 2011 年 6 月 至 2014 年 6 月 浙 江 树 人 大 学 计 算 机 应 用 系 无 浙 江 省 人 才 市 场 无 北 京 语 言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系 2006 年 9 月 至 今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助 理 工 程 师 助 理 工 程 师 浙 江 省 人 才 市 场 浙 江 省 人 才 市 场 ( 本 声 明 应 双 面 打 印, 单 面 双 页 无 效 )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三 声 明 人 从 事 认 证 认 证 培 训 或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经 历 : 无 起 止 年 月 从 业 所 在 的 机 构 具 有 相 关 注 册 证 书 的 号 码 四 认 证 机 构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 审 核 员 / 检 查 员 ) 应 符 合 下 列 专 职 要 求 : 1. 应 与 其 工 作 所 在 的 认 证 机 构 签 订 符 合 劳 动 合 同 法 规 定 的 劳 动 合 同, 是 该 机 构 的 正 式 职 工, 其 社 会 保 险 事 项 由 该 机 构 按 照 社 会 保 险 法 的 规 定 办 理 2. 除 由 工 作 所 在 认 证 机 构 以 其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证 登 记 和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外,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不 得 同 时 以 其 他 方 式 登 记 有 另 一 份 社 会 保 险 3. 若 不 是 中 国 内 地 居 民, 应 具 有 台 港 澳 人 员 就 业 证 或 者 外 国 人 就 业 证 五 声 明 :( 将 适 用 的 条 款 描 ) 1. 本 人 已 经 明 白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应 符 合 的 专 职 要 求 2. 本 人 愿 意 成 为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本 人 已 与 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社 会 保 险 已 登 记 在 该 名 下 本 人 别 无 另 外 的 社 保 登 记 本 人 是 该 的 出 资 方 派 驻 人 员, 社 保 手 续 由 出 资 方 办 理 ( 相 关 证 明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凭 证 见 附 件 ) 本 人 所 在 认 证 机 构 是 国 家 事 业, 本 人 是 事 业 在 编 人 员 ( 相 关 证 明 见 附 件 ) 3. 本 人 愿 意 成 为 正 在 申 请 设 立 认 证 机 构 / 扩 大 认 证 领 域 的 PV10 金 属 材 料 及 金 属 制 品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本 人 已 和 原 为 本 人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工 作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 相 关 证 明 和 停 止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凭 证 见 附 件 )( 下 列 情 况 可 不 提 供 解 除 证 明 : 提 交 申 请 前 与 申 请 者 有 2 年 以 上 的 社 会 保 险 关 系 证 明 ) 本 人 明 白 断 档 的 社 保 费 将 由 该 公 司 补 交, 若 申 请 者 未 能 获 得 批 准, 本 人 承 担 相 关 的 风 险 4. 本 人 保 证 此 书 面 声 明 所 列 的 基 本 信 息 简 历 和 从 事 认 证 认 证 培 训 或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经 历 是 由 本 人 填 写, 内 容 准 确 真 实 完 整 本 人 明 白 公 正 和 诚 信 是 认 证 人 员 从 业 的 基 本 要 求, 并 且 知 道 审 批 机 关 会 对 本 声 明 的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若 有 任 何 虚 假, 可 能 面 临 严 肃 的 行 政 处 罚 和 ( 或 ) 从 业 资 格 处 置 声 明 人 签 字 : 2016 年 6 月 30 日
附 件 4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声 明 一 声 明 人 基 本 信 息 : 姓 名 : 傅 俊 磊 性 别 : 男 出 生 年 月 :1985 年 10 月 户 口 所 在 省 市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现 居 住 地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西 湖 区 古 荡 新 村 东 区 17 幢 3 单 元 202 室 身 份 证 号 ( 非 中 国 内 地 居 民 填 就 业 证 / 就 业 许 可 证 号 ):3307211985******** 专 职 从 业 的 认 证 机 构 名 称 :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家 注 册 认 证 审 核 员 / 检 查 员 证 书 号 :/ 声 明 人 通 信 地 址 ( 含 邮 编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西 溪 路 940-1 号 310023 办 公 电 话 号 码 :0571-85809698 手 机 号 码 :13958146890 二 声 明 人 的 简 历 :( 从 上 大 学 开 始 至 此 声 明 时, 时 间 段 具 有 连 续 性 ) 起 止 年 月 工 作 技 术 保 管 人 事 档 案 的 2003 年 9 月 至 2007 年 6 月 职 称 浙 江 工 业 大 学 无 浙 江 工 业 大 学 无 2007 年 9 月 至 今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工 程 师 浙 江 省 人 才 市 场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 本 声 明 应 双 面 打 印, 单 面 双 页 无 效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三 声 明 人 从 事 认 证 认 证 培 训 或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经 历 : 起 止 年 月 从 业 所 在 的 机 构 具 有 相 关 注 册 证 书 的 号 码 无 四 认 证 机 构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 审 核 员 / 检 查 员 ) 应 符 合 下 列 专 职 要 求 : 1. 应 与 其 工 作 所 在 的 认 证 机 构 签 订 符 合 劳 动 合 同 法 规 定 的 劳 动 合 同, 是 该 机 构 的 正 式 职 工, 其 社 会 保 险 事 项 由 该 机 构 按 照 社 会 保 险 法 的 规 定 办 理 2. 除 由 工 作 所 在 认 证 机 构 以 其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证 登 记 和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外,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不 得 同 时 以 其 他 方 式 登 记 有 另 一 份 社 会 保 险 3. 若 不 是 中 国 内 地 居 民, 应 具 有 台 港 澳 人 员 就 业 证 或 者 外 国 人 就 业 证 五 声 明 :( 将 适 用 的 条 款 描 ) 1. 本 人 已 经 明 白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应 符 合 的 专 职 要 求 2. 本 人 愿 意 成 为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本 人 已 与 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社 会 保 险 已 登 记 在 该 名 下 本 人 别 无 另 外 的 社 保 登 记 本 人 是 该 的 出 资 方 派 驻 人 员, 社 保 手 续 由 出 资 方 办 理 ( 相 关 证 明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凭 证 见 附 件 ) 本 人 所 在 认 证 机 构 是 国 家 事 业, 本 人 是 事 业 在 编 人 员 ( 相 关 证 明 见 附 件 ) 3. 本 人 愿 意 成 为 正 在 申 请 设 立 认 证 机 构 的 PV10 金 属 材 料 及 金 属 制 品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本 人 已 和 原 为 本 人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工 作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 相 关 证 明 和 停 止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凭 证 见 附 件 )( 下 列 情 况 可 不 提 供 解 除 证 明 : 提 交 申 请 前 与 申 请 者 有 2 年 以 上 的 社 会 保 险 关 系 证 明 ) 本 人 明 白 断 档 的 社 保 费 将 由 该 公 司 补 交, 若 申 请 者 未 能 获 得 批 准, 本 人 承 担 相 关 的 风 险 4. 本 人 保 证 此 书 面 声 明 所 列 的 基 本 信 息 简 历 和 从 事 认 证 认 证 培 训 或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经 历 是 由 本 人 填 写, 内 容 准 确 真 实 完 整 本 人 明 白 公 正 和 诚 信 是 认 证 人 员 从 业 的 基 本 要 求, 并 且 知 道 审 批 机 关 会 对 本 声 明 的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若 有 任 何 虚 假, 可 能 面 临 严 肃 的 行 政 处 罚 和 ( 或 ) 从 业 资 格 处 置 声 明 人 签 字 : 2016 年 06 月 30 日
附 件 4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声 明 一 声 明 人 基 本 信 息 : 姓 名 : 丁 勇 性 别 : 男 出 生 年 月 :1979 年 5 月 户 口 所 在 省 市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现 居 住 地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身 份 证 号 ( 非 中 国 内 地 居 民 填 就 业 证 / 就 业 许 可 证 号 ):1408021979******** 专 职 从 业 的 认 证 机 构 名 称 :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家 注 册 认 证 审 核 员 / 检 查 员 证 书 号 :/ 声 明 人 通 信 地 址 ( 含 邮 编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西 湖 区 西 溪 路 940-1 号 310023 办 公 电 话 号 码 :0571-85809698 手 机 号 码 :18658168689 二 声 明 人 的 简 历 :( 从 上 大 学 开 始 至 此 声 明 时, 时 间 段 具 有 连 续 性 ) 起 止 年 月 工 作 技 术 1997 年 9 月 至 2003 年 7 月 2003 年 8 月 至 2004 年 9 月 职 称 保 管 人 事 档 案 的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电 气 工 程 自 /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 动 化 系 东 阳 电 源 厂 / 浙 江 省 人 才 市 场 / 2004 年 9 月 至 今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工 程 师 浙 江 省 人 才 市 场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本 声 明 应 双 面 打 印, 单 面 双 页 无 效 )
三 声 明 人 从 事 认 证 认 证 培 训 或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经 历 : 起 止 年 月 从 业 所 在 的 机 构 具 有 相 关 注 册 证 书 的 号 码 无 四 认 证 机 构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 审 核 员 / 检 查 员 ) 应 符 合 下 列 专 职 要 求 : 1. 应 与 其 工 作 所 在 的 认 证 机 构 签 订 符 合 劳 动 合 同 法 规 定 的 劳 动 合 同, 是 该 机 构 的 正 式 职 工, 其 社 会 保 险 事 项 由 该 机 构 按 照 社 会 保 险 法 的 规 定 办 理 2. 除 由 工 作 所 在 认 证 机 构 以 其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证 登 记 和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外,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不 得 同 时 以 其 他 方 式 登 记 有 另 一 份 社 会 保 险 3. 若 不 是 中 国 内 地 居 民, 应 具 有 台 港 澳 人 员 就 业 证 或 者 外 国 人 就 业 证 五 声 明 :( 将 适 用 的 条 款 描 ) 1. 本 人 已 经 明 白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应 符 合 的 专 职 要 求 2. 本 人 愿 意 成 为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本 人 已 与 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社 会 保 险 已 登 记 在 该 名 下 本 人 别 无 另 外 的 社 保 登 记 本 人 是 该 的 出 资 方 派 驻 人 员, 社 保 手 续 由 出 资 方 办 理 ( 相 关 证 明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凭 证 见 附 件 ) 本 人 所 在 认 证 机 构 是 国 家 事 业, 本 人 是 事 业 在 编 人 员 ( 相 关 证 明 见 附 件 ) 3. 本 人 愿 意 成 为 正 在 申 请 设 立 认 证 机 构 的 PV10 金 属 材 料 及 金 属 制 品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本 人 已 和 原 为 本 人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工 作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 相 关 证 明 和 停 止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凭 证 见 附 件 )( 下 列 情 况 可 不 提 供 解 除 证 明 : 提 交 申 请 前 与 申 请 者 有 2 年 以 上 的 社 会 保 险 关 系 证 明 ) 本 人 明 白 断 档 的 社 保 费 将 由 该 公 司 补 交, 若 申 请 者 未 能 获 得 批 准, 本 人 承 担 相 关 的 风 险 4. 本 人 保 证 此 书 面 声 明 所 列 的 基 本 信 息 简 历 和 从 事 认 证 认 证 培 训 或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经 历 是 由 本 人 填 写, 内 容 准 确 真 实 完 整 本 人 明 白 公 正 和 诚 信 是 认 证 人 员 从 业 的 基 本 要 求, 并 且 知 道 审 批 机 关 会 对 本 声 明 的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若 有 任 何 虚 假, 可 能 面 临 严 肃 的 行 政 处 罚 和 ( 或 ) 从 业 资 格 处 置 声 明 人 签 字 : 2016 年 06 月 30 日
附 件 4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声 明 一 声 明 人 基 本 信 息 : 姓 名 : 马 再 生 性 别 : 男 出 生 年 月 :1983 年 10 月 户 口 所 在 省 市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现 居 住 地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钱 江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野 风 启 城 2-3-1802 身 份 证 号 ( 非 中 国 内 地 居 民 填 就 业 证 / 就 业 许 可 证 号 ):3301841983******** 专 职 从 业 的 认 证 机 构 名 称 :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家 注 册 认 证 审 核 员 / 检 查 员 证 书 号 :/ 声 明 人 通 信 地 址 ( 含 邮 编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西 湖 区 西 溪 路 940-1 号 310023 办 公 电 话 号 码 :0571-85809698 手 机 号 码 :13777427722 二 声 明 人 的 简 历 :( 从 上 大 学 开 始 至 此 声 明 时, 时 间 段 具 有 连 续 性 ) 起 止 年 月 工 作 技 术 职 称 保 管 人 事 档 案 的 1999 年 9 月 至 2002 年 9 月 中 国 计 量 学 院 附 属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 中 国 计 量 学 院 附 属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2002 年 10 月 至 2004 杭 州 蔡 家 食 谱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年 8 月 人 才 市 场 2004 年 9 月 至 2008 年 浙 江 方 圆 金 属 材 料 检 测 有 限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1 月 公 司 人 才 市 场 2008 年 1 月 至 今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杭 州 蔡 家 食 谱 / 浙 江 方 圆 金 属 材 料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助 工 浙 江 省 人 才 市 场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本 声 明 应 双 面 打 印, 单 面 双 页 无 效 )
三 声 明 人 从 事 认 证 认 证 培 训 或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经 历 : 起 止 年 月 从 业 所 在 的 机 构 具 有 相 关 注 册 证 书 的 号 码 无 四 认 证 机 构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 审 核 员 / 检 查 员 ) 应 符 合 下 列 专 职 要 求 : 1. 应 与 其 工 作 所 在 的 认 证 机 构 签 订 符 合 劳 动 合 同 法 规 定 的 劳 动 合 同, 是 该 机 构 的 正 式 职 工, 其 社 会 保 险 事 项 由 该 机 构 按 照 社 会 保 险 法 的 规 定 办 理 2. 除 由 工 作 所 在 认 证 机 构 以 其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证 登 记 和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外,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不 得 同 时 以 其 他 方 式 登 记 有 另 一 份 社 会 保 险 3. 若 不 是 中 国 内 地 居 民, 应 具 有 台 港 澳 人 员 就 业 证 或 者 外 国 人 就 业 证 五 声 明 :( 将 适 用 的 条 款 描 ) 1. 本 人 已 经 明 白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应 符 合 的 专 职 要 求 2. 本 人 愿 意 成 为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本 人 已 与 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社 会 保 险 已 登 记 在 该 名 下 本 人 别 无 另 外 的 社 保 登 记 本 人 是 该 的 出 资 方 派 驻 人 员, 社 保 手 续 由 出 资 方 办 理 ( 相 关 证 明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凭 证 见 附 件 ) 本 人 所 在 认 证 机 构 是 国 家 事 业, 本 人 是 事 业 在 编 人 员 ( 相 关 证 明 见 附 件 ) 3. 本 人 愿 意 成 为 正 在 申 请 设 立 认 证 机 构 的 PV10 金 属 材 料 及 金 属 制 品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本 人 已 和 原 为 本 人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工 作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 相 关 证 明 和 停 止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凭 证 见 附 件 )( 下 列 情 况 可 不 提 供 解 除 证 明 : 提 交 申 请 前 与 申 请 者 有 2 年 以 上 的 社 会 保 险 关 系 证 明 ) 本 人 明 白 断 档 的 社 保 费 将 由 该 公 司 补 交, 若 申 请 者 未 能 获 得 批 准, 本 人 承 担 相 关 的 风 险 4. 本 人 保 证 此 书 面 声 明 所 列 的 基 本 信 息 简 历 和 从 事 认 证 认 证 培 训 或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经 历 是 由 本 人 填 写, 内 容 准 确 真 实 完 整 本 人 明 白 公 正 和 诚 信 是 认 证 人 员 从 业 的 基 本 要 求, 并 且 知 道 审 批 机 关 会 对 本 声 明 的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若 有 任 何 虚 假, 可 能 面 临 严 肃 的 行 政 处 罚 和 ( 或 ) 从 业 资 格 处 置 声 明 人 签 字 : 2016 年 06 月 30 日
附 件 4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声 明 一 声 明 人 基 本 信 息 : 姓 名 : 李 述 亭 性 别 : 男 出 生 年 月 :1980 年 5 月 户 口 所 在 省 市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现 居 住 地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身 份 证 号 ( 非 中 国 内 地 居 民 填 就 业 证 / 就 业 许 可 证 号 ):2310261980******** 专 职 从 业 的 认 证 机 构 名 称 :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家 注 册 认 证 审 核 员 / 检 查 员 证 书 号 :/ 声 明 人 通 信 地 址 ( 含 邮 编 ): 杭 州 市 西 溪 路 940-1 号 310023 办 公 电 话 号 码 :0571-85809698 手 机 号 码 :13757110336 二 声 明 人 的 简 历 :( 从 上 大 学 开 始 至 此 声 明 时, 时 间 段 具 有 连 续 性 ) 起 止 年 月 工 作 技 术 职 称 保 管 人 事 档 案 的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1999 年 8 月 至 2003 年 7 黑 龙 江 八 一 农 垦 大 学 生 物 工 无 黑 龙 江 八 一 农 垦 大 学 无 月 程 系 2003 年 7 月 至 2005 年 5 月 中 轻 物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员 浙 江 省 人 才 市 场 中 轻 物 产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5 年 5 月 至 2011 年 6 月 浙 江 省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研 究 院 工 程 师 浙 江 省 人 才 市 场 浙 江 省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研 究 院 2011 年 6 月 至 今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工 程 师 浙 江 省 人 才 市 场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本 声 明 应 双 面 打 印, 单 面 双 页 无 效 )
三 声 明 人 从 事 认 证 认 证 培 训 或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经 历 : 起 止 年 月 从 业 所 在 的 机 构 具 有 相 关 注 册 证 书 的 号 码 无 四 认 证 机 构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 审 核 员 / 检 查 员 ) 应 符 合 下 列 专 职 要 求 : 1. 应 与 其 工 作 所 在 的 认 证 机 构 签 订 符 合 劳 动 合 同 法 规 定 的 劳 动 合 同, 是 该 机 构 的 正 式 职 工, 其 社 会 保 险 事 项 由 该 机 构 按 照 社 会 保 险 法 的 规 定 办 理 2. 除 由 工 作 所 在 认 证 机 构 以 其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证 登 记 和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外,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不 得 同 时 以 其 他 方 式 登 记 有 另 一 份 社 会 保 险 3. 若 不 是 中 国 内 地 居 民, 应 具 有 台 港 澳 人 员 就 业 证 或 者 外 国 人 就 业 证 五 声 明 :( 将 适 用 的 条 款 描 ) 1. 本 人 已 经 明 白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应 符 合 的 专 职 要 求 2. 本 人 愿 意 成 为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本 人 已 与 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社 会 保 险 已 登 记 在 该 名 下 本 人 别 无 另 外 的 社 保 登 记 本 人 是 该 的 出 资 方 派 驻 人 员, 社 保 手 续 由 出 资 方 办 理 ( 相 关 证 明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凭 证 见 附 件 ) 本 人 所 在 认 证 机 构 是 国 家 事 业, 本 人 是 事 业 在 编 人 员 ( 相 关 证 明 见 附 件 ) 3. 本 人 愿 意 成 为 正 在 申 请 设 立 认 证 机 构 的 PV10 金 属 材 料 及 金 属 制 品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本 人 已 和 原 为 本 人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工 作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 相 关 证 明 和 停 止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凭 证 见 附 件 )( 下 列 情 况 可 不 提 供 解 除 证 明 : 提 交 申 请 前 与 申 请 者 有 2 年 以 上 的 社 会 保 险 关 系 证 明 ) 本 人 明 白 断 档 的 社 保 费 将 由 该 公 司 补 交, 若 申 请 者 未 能 获 得 批 准, 本 人 承 担 相 关 的 风 险 4. 本 人 保 证 此 书 面 声 明 所 列 的 基 本 信 息 简 历 和 从 事 认 证 认 证 培 训 或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经 历 是 由 本 人 填 写, 内 容 准 确 真 实 完 整 本 人 明 白 公 正 和 诚 信 是 认 证 人 员 从 业 的 基 本 要 求, 并 且 知 道 审 批 机 关 会 对 本 声 明 的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若 有 任 何 虚 假, 可 能 面 临 严 肃 的 行 政 处 罚 和 ( 或 ) 从 业 资 格 处 置 声 明 人 签 字 : 2016 年 06 月 30 日
附 件 4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声 明 一 声 明 人 基 本 信 息 : 姓 名 : 郑 勇 军 性 别 : 男 出 生 年 月 :1982 年 1 月 户 口 所 在 省 市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现 居 住 地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身 份 证 号 ( 非 中 国 内 地 居 民 填 就 业 证 / 就 业 许 可 证 号 ):3326241982******** 专 职 从 业 的 认 证 机 构 名 称 :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家 注 册 认 证 审 核 员 / 检 查 员 证 书 号 :/ 声 明 人 通 信 地 址 ( 含 邮 编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西 溪 路 940-1# 310023 办 公 电 话 号 码 :0571-85809698 手 机 号 码 :13588040561 二 声 明 人 的 简 历 :( 从 上 大 学 开 始 至 此 声 明 时, 时 间 段 具 有 连 续 性 ) 起 止 年 月 工 作 技 术 保 管 人 事 档 案 的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职 称 2001 年 9 月 至 2005 年 7 月 郑 州 大 学 环 境 与 水 利 学 院 无 郑 州 大 学 无 2005 年 10 月 至 今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师 浙 江 省 人 才 市 场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本 声 明 应 双 面 打 印, 单 面 双 页 无 效 )
三 声 明 人 从 事 认 证 认 证 培 训 或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经 历 : 起 止 年 月 从 业 所 在 的 机 构 具 有 相 关 注 册 证 书 的 号 码 无 四 认 证 机 构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 审 核 员 / 检 查 员 ) 应 符 合 下 列 专 职 要 求 : 1. 应 与 其 工 作 所 在 的 认 证 机 构 签 订 符 合 劳 动 合 同 法 规 定 的 劳 动 合 同, 是 该 机 构 的 正 式 职 工, 其 社 会 保 险 事 项 由 该 机 构 按 照 社 会 保 险 法 的 规 定 办 理 2. 除 由 工 作 所 在 认 证 机 构 以 其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证 登 记 和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外,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不 得 同 时 以 其 他 方 式 登 记 有 另 一 份 社 会 保 险 3. 若 不 是 中 国 内 地 居 民, 应 具 有 台 港 澳 人 员 就 业 证 或 者 外 国 人 就 业 证 五 声 明 :( 将 适 用 的 条 款 描 ) 1. 本 人 已 经 明 白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应 符 合 的 专 职 要 求 2. 本 人 愿 意 成 为 浙 江 方 圆 检 测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本 人 已 与 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社 会 保 险 已 登 记 在 该 名 下 本 人 别 无 另 外 的 社 保 登 记 本 人 是 该 的 出 资 方 派 驻 人 员, 社 保 手 续 由 出 资 方 办 理 ( 相 关 证 明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凭 证 见 附 件 ) 本 人 所 在 认 证 机 构 是 国 家 事 业, 本 人 是 事 业 在 编 人 员 ( 相 关 证 明 见 附 件 ) 3. 本 人 愿 意 成 为 正 在 申 请 设 立 认 证 机 构 的 PV10 金 属 材 料 及 金 属 制 品 的 专 职 认 证 人 员 本 人 已 和 原 为 本 人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工 作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 相 关 证 明 和 停 止 缴 纳 社 保 费 的 凭 证 见 附 件 )( 下 列 情 况 可 不 提 供 解 除 证 明 : 提 交 申 请 前 与 申 请 者 有 2 年 以 上 的 社 会 保 险 关 系 证 明 ) 本 人 明 白 断 档 的 社 保 费 将 由 该 公 司 补 交, 若 申 请 者 未 能 获 得 批 准, 本 人 承 担 相 关 的 风 险 4. 本 人 保 证 此 书 面 声 明 所 列 的 基 本 信 息 简 历 和 从 事 认 证 认 证 培 训 或 认 证 咨 询 工 作 的 经 历 是 由 本 人 填 写, 内 容 准 确 真 实 完 整 本 人 明 白 公 正 和 诚 信 是 认 证 人 员 从 业 的 基 本 要 求, 并 且 知 道 审 批 机 关 会 对 本 声 明 的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若 有 任 何 虚 假, 可 能 面 临 严 肃 的 行 政 处 罚 和 ( 或 ) 从 业 资 格 处 置 声 明 人 签 字 : 2016 年 0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