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件 绵 招 委 2016 13 号 各 县 市 区 大 学 中 专 招 生 委 员 会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 为 落 实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重 点 高 校 招 收 农 村 和 贫 困 地 区 学 生 的 有 关 部 署, 将 工 作 端 口 前 移, 在 学 生 家 长 中 宣 传 好 精 准 扶 贫 政 策, 引 导 初 中 应 届 毕 业 生 填 报 好 高 中 志 愿,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请 遵 照 执 行 一 要 加 强 政 策 学 习, 特 别 要 准 确 把 握 国 家 教 育 精 准 扶 贫 政 1
策 调 整 及 方 向 教 育 部 将 进 一 步 扩 大 国 家 专 项 计 划, 严 格 细 化 国 家 专 项 高 校 专 项 地 方 专 项 高 考 报 名 资 格 条 件 具 体 体 现 在 以 下 三 方 面 : 1. 国 家 专 项 计 划 原 有 的 两 个 条 件 保 持 不 变, 即 一 是 符 合 统 一 高 考 报 名 条 件 ; 二 是 本 人 具 有 实 施 区 域 当 地 连 续 3 年 以 上 户 籍, 其 父 亲 或 母 亲 或 法 定 监 护 人 具 有 当 地 户 籍 ; 调 整 变 化 的 是 将 原 来 本 人 具 有 当 地 高 中 连 续 3 年 学 籍 并 实 际 就 读 细 化 为 本 人 具 有 户 籍 所 在 县 高 中 连 续 3 年 学 籍 并 实 际 就 读 我 市 平 武 北 川 属 国 家 专 项 计 划 实 施 范 围 县, 特 别 要 高 度 重 视, 准 确 执 行 政 策 2. 高 校 专 项 计 划 原 有 的 两 个 条 件 保 持 不 变, 即 符 合 统 一 高 考 报 名 条 件 ; 二 是 本 人 及 父 亲 或 母 亲 或 法 定 监 护 人 户 籍 地 在 实 施 区 域 的 农 村, 本 人 具 有 当 地 连 续 3 年 以 上 户 籍 ; 调 整 变 化 的 是 将 原 来 本 人 具 有 当 地 高 中 连 续 3 年 学 籍 并 实 际 就 读 细 化 为 本 人 具 有 户 籍 所 在 县 高 中 连 续 3 年 学 籍 并 实 际 就 读 我 市 平 武 北 川 江 油 梓 潼 盐 亭 属 实 施 范 围 县, 要 高 度 重 视, 准 确 执 行 政 策 3. 地 方 专 项 计 划 原 来 的 报 考 条 件 基 本 不 变, 即 一 是 符 合 统 一 高 考 报 名 条 件 ; 二 是 本 人 及 父 亲 或 母 亲 或 法 定 监 护 人 户 籍 地 在 实 施 区 域 的 农 村, 本 人 须 具 有 当 地 连 续 3 年 以 上 户 籍 和 当 地 高 中 连 续 3 年 学 籍 并 实 际 就 读 我 市 平 武 北 川 江 油 梓 潼 2
盐 亭 属 实 施 范 围 县, 请 注 意 把 握 考 生 报 考 条 件 二 各 县 市 区 必 须 将 普 通 高 考 现 行 三 个 专 项 报 考 政 策 及 时 传 达 到 辖 区 内 每 所 初 中 学 校 及 普 通 高 中, 特 别 要 针 对 具 有 三 个 专 项 实 施 范 围 县 户 籍 的 初 中 应 届 毕 业 生 做 好 政 策 宣 传, 扩 大 社 会 知 晓 面, 让 考 生 及 家 长 须 知 尽 知, 切 实 引 导 考 生 及 其 家 长 在 填 报 高 中 志 愿 时 做 出 理 智 选 择, 确 保 三 个 专 项 计 划 政 策 平 稳 实 施 附 件 : 教 育 部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重 点 高 校 招 收 农 村 和 贫 困 地 区 学 生 工 作 的 通 知 绵 阳 市 大 学 中 专 招 生 委 员 会 绵 阳 市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2016 年 4 月 26 日 3
附 件 : 教 育 部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重 点 高 校 招 收 农 村 和 贫 困 地 区 学 生 工 作 的 通 知 教 学 [2016]6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高 校 招 生 委 员 会 教 育 厅 ( 教 委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教 育 局, 有 关 部 门 ( 单 位 ) 教 育 司 ( 局 ), 部 属 各 高 等 学 校 : 为 深 入 贯 彻 党 的 教 育 方 针 和 党 的 十 八 大 及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五 中 全 会 精 神, 落 实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重 点 高 校 招 收 农 村 和 贫 困 地 区 学 生 的 有 关 部 署,2016 年 继 续 实 施 贫 困 地 区 定 向 招 生 专 项 计 划 ( 以 下 简 称 国 家 专 项 计 划 ) 地 方 专 项 计 划 和 高 校 专 项 计 划 现 将 有 关 工 作 通 知 如 下 : 一 认 真 落 实 专 项 计 划 招 生 任 务 1. 扩 大 实 施 国 家 专 项 计 划 国 家 专 项 计 划 定 向 招 收 集 中 连 片 特 殊 困 难 县 国 家 级 扶 贫 开 发 重 点 县 以 及 新 疆 南 疆 四 地 州 学 生, 由 中 央 部 门 和 地 方 本 科 一 批 招 生 为 主 的 学 校 承 担,2016 年 安 排 招 生 计 划 6 万 名, 比 2015 年 增 加 1 万 名 报 考 学 生 须 同 时 具 备 下 列 三 项 条 件 :(1) 符 合 2016 年 统 一 高 考 报 名 条 件 ;(2) 本 人 具 有 实 施 区 域 当 地 连 续 3 年 以 上 户 籍, 其 父 亲 或 母 亲 或 法 定 监 护 人 具 4
有 当 地 户 籍 ;(3) 本 人 具 有 户 籍 所 在 县 高 中 连 续 3 年 学 籍 并 实 际 就 读 国 家 专 项 计 划 招 生 办 法 和 工 作 流 程 按 照 教 育 部 等 部 门 关 于 实 施 面 向 贫 困 地 区 定 向 招 生 专 项 计 划 的 通 知 ( 教 学 2012 2 号 ) 要 求 执 行, 鼓 励 有 条 件 的 省 份 探 索 有 利 于 完 成 计 划 的 志 愿 填 报 和 投 档 录 取 模 式 国 家 专 项 计 划 录 取 分 数 原 则 上 不 低 于 招 生 学 校 所 在 批 次 科 类 录 取 控 制 分 数 线 同 批 次 内 生 源 不 足 时, 高 校 不 得 擅 自 将 未 完 成 的 计 划 调 整 为 普 通 计 划 录 取, 应 通 过 多 次 公 开 征 集 志 愿 方 式 录 取 经 征 集 志 愿 仍 未 完 成 的 计 划, 应 适 当 降 分 录 取 对 有 政 审 面 试 体 检 等 特 殊 招 生 要 求 的 高 校 或 专 业 可 安 排 在 提 前 批 次 录 取 2. 继 续 实 施 地 方 专 项 计 划 地 方 专 项 计 划 定 向 招 收 各 省 ( 区 市 ) 实 施 区 域 的 农 村 学 生, 由 各 省 ( 区 市 ) 所 属 重 点 高 校 承 担, 安 排 招 生 计 划 原 则 上 不 少 于 有 关 高 校 年 度 本 科 一 批 招 生 规 模 的 3% 地 方 专 项 计 划 的 具 体 实 施 区 域 报 考 条 件 和 录 取 办 法 由 各 省 ( 区 市 ) 根 据 本 地 实 际 情 况 确 定, 实 施 区 域 要 对 本 省 ( 区 市 ) 民 族 自 治 县 实 现 全 覆 盖 各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要 加 大 本 地 高 等 教 育 资 源 统 筹, 进 一 步 扩 大 地 方 专 项 计 划 招 生 规 模, 并 于 4 月 30 日 前 将 分 学 校 招 生 计 划 通 过 高 等 教 育 招 生 计 划 管 理 系 统 (www.msheas.com) 报 送 教 育 部 发 展 规 划 司 5
3. 继 续 实 施 高 校 专 项 计 划 高 校 专 项 计 划 主 要 招 收 边 远 贫 困 民 族 等 地 区 县 ( 含 县 级 市 ) 以 下 高 中 勤 奋 好 学 成 绩 优 良 的 农 村 学 生, 具 体 实 施 区 域 由 有 关 省 ( 区 市 ) 根 据 上 述 要 求 确 定 招 生 任 务 由 教 育 部 直 属 高 校 和 其 他 自 主 招 生 试 点 高 校 承 担, 安 排 招 生 计 划 不 少 于 有 关 高 校 年 度 本 科 招 生 规 模 的 2% 报 考 学 生 须 同 时 具 备 下 列 三 项 条 件 :(1) 符 合 2016 年 统 一 高 考 报 名 条 件 ;(2) 本 人 及 父 亲 或 母 亲 或 法 定 监 护 人 户 籍 地 在 实 施 区 域 的 农 村, 本 人 具 有 当 地 连 续 3 年 以 上 户 籍 ;(3) 本 人 具 有 户 籍 所 在 县 高 中 连 续 3 年 学 籍 并 实 际 就 读 高 校 专 项 计 划 单 报 志 愿 单 独 录 取, 在 本 科 一 批 开 始 前 完 成 录 取, 录 取 分 数 原 则 上 不 低 于 有 关 高 校 所 在 批 次 科 类 录 取 控 制 分 数 线 有 关 高 校 特 别 是 农 村 学 生 人 数 相 对 较 少 的 高 校, 要 进 一 步 增 加 招 生 名 额, 努 力 使 本 校 农 村 学 生 人 数 明 显 增 加 要 充 分 考 虑 农 村 学 生 特 点 及 相 关 地 区 基 础 教 育 实 际, 简 化 招 录 程 序, 探 索 适 合 农 村 学 生 的 招 生 办 法 采 取 安 排 分 省 计 划 录 取 的 高 校, 要 根 据 资 格 考 生 情 况 在 有 关 省 份 编 制 招 生 来 源 计 划, 并 进 行 标 注 说 明 4 月 5 日 前, 有 关 高 校 公 布 招 生 简 章 4 月 25 日 前, 考 生 在 教 育 部 阳 光 高 考 平 台 完 成 报 名 申 请 5 月 15 日 前, 有 关 省 ( 区 市 ) 完 成 考 生 资 格 初 审 5 月 30 日 前 有 关 高 校 完 成 考 生 申 请 材 料 审 核 二 进 一 步 加 强 规 范 管 理 6
1. 严 格 实 施 区 域 范 围 有 关 省 ( 区 市 ) 要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专 项 计 划 确 定 的 实 施 区 域, 不 得 擅 自 扩 大 范 围 地 方 和 高 校 专 项 计 划 实 施 区 域 由 有 关 省 ( 区 市 ) 根 据 教 育 部 文 件 要 求, 结 合 本 地 实 际 情 况 确 定 有 关 省 级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须 将 本 省 ( 区 市 ) 确 定 的 地 方 专 项 计 划 实 施 区 域 和 招 生 办 法 于 4 月 30 日 前 报 送 教 育 部 高 校 学 生 司, 并 将 确 定 的 高 校 专 项 计 划 实 施 区 域 提 供 有 关 高 校 2. 严 格 考 生 资 格 审 核 专 项 计 划 考 生 户 籍 学 籍 资 格 审 核 由 各 省 ( 区 市 ) 负 责 组 织 各 省 ( 区 市 ) 要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充 分 利 用 公 安 户 籍 系 统 中 小 学 生 学 籍 系 统 和 高 考 报 名 系 统 信 息, 细 化 资 格 审 核 办 法, 建 立 省 市 县 三 级 的 教 育 公 安 等 多 部 门 联 合 审 核 工 作 机 制, 确 保 考 生 户 籍 学 籍 真 实 准 确 已 实 施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不 再 区 分 农 业 户 口 和 非 农 业 户 口 的 省 ( 区 市 ), 要 根 据 本 地 推 进 城 镇 化 进 程 实 际 情 况, 科 学 合 理 确 定 本 省 ( 区 市 ) 农 村 的 区 域 范 围, 并 据 此 进 行 考 生 户 籍 资 格 审 核, 配 合 有 关 高 校 进 行 资 格 复 查 城 乡 区 域 划 分 标 准 可 参 照 国 家 统 计 局 发 布 的 有 关 标 准 地 方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和 中 学 要 严 格 执 行 专 项 计 划 报 考 条 件 资 格 审 核 程 序 和 工 作 流 程, 完 善 监 督 机 制, 规 范 考 生 报 名 材 料, 确 保 考 生 招 生 信 息 纸 质 档 案 中 小 学 生 学 籍 系 统 信 息 一 致, 严 防 资 格 造 假 和 违 规 录 取 有 关 高 校 要 在 考 生 申 请 录 取 和 新 生 报 到 环 节 认 真 开 展 考 生 资 格 复 查, 逐 人 核 查 考 生 报 名 材 7
料 纸 质 档 案 和 电 子 档 案 等 相 关 信 息 对 存 疑 的 考 生, 要 及 时 商 请 有 关 省 级 招 生 机 构 复 核, 坚 决 取 消 不 符 合 实 施 区 域 学 籍 户 籍 等 要 求 的 考 生 资 格 三 进 一 步 加 强 考 生 帮 扶 和 服 务 地 方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要 按 照 国 务 院 关 于 简 化 优 化 公 共 服 务 流 程 的 有 关 要 求, 加 强 与 有 关 部 门 的 沟 通 协 调, 努 力 扩 大 与 相 关 部 门 的 信 息 共 享, 优 化 资 格 审 核 程 序, 为 考 生 提 供 更 加 简 便 有 效 的 报 考 服 务 有 关 高 校 要 进 一 步 优 化 招 生 专 业 结 构, 扩 大 专 业 覆 盖 面, 努 力 满 足 考 生 专 业 发 展 需 要 要 优 化 选 拔 办 法, 方 便 农 村 和 贫 困 地 区 考 生 报 考 要 加 大 对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特 别 对 建 档 立 卡 家 庭 学 生 的 经 济 资 助, 探 索 选 派 专 家 到 当 地 开 展 考 核 或 网 络 远 程 视 频 面 试 等 方 式, 为 考 生 顺 利 参 加 考 核 提 供 便 利 要 对 专 项 生 入 校 后 的 学 习 和 生 活 给 予 更 多 关 怀, 帮 助 学 生 顺 利 完 成 学 业 地 方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有 关 高 校 和 中 学 要 主 动 开 展 多 种 形 式 的 宣 传 咨 询, 鼓 励 优 秀 学 生 踊 跃 报 考 四 进 一 步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和 监 督 检 查 1. 切 实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地 方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有 关 高 校 和 中 学 要 充 分 认 识 实 施 专 项 计 划 的 重 要 意 义, 加 强 8
组 织 领 导, 强 化 协 作 机 制, 完 善 工 作 办 法, 加 大 事 前 事 中 事 后 监 管, 推 动 专 项 计 划 优 惠 政 策 精 准 发 力 有 关 单 位 要 依 靠 党 组 织 按 照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要 求, 层 层 落 实 工 作 责 任, 确 保 责 任 落 实 到 岗 到 人 要 严 格 执 行 招 生 政 策, 精 细 化 规 范 化 操 作, 确 保 政 策 执 行 不 走 样, 真 正 使 农 村 和 贫 困 地 区 学 生 受 益 2. 强 化 信 息 公 开 公 示 各 级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有 关 高 校 和 中 学 要 完 善 专 项 计 划 招 生 信 息 公 开 机 制, 加 强 招 生 信 息 管 理 与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严 格 落 实 招 生 信 息 十 公 开 要 求, 确 保 招 生 政 策 招 生 资 格 招 生 简 章 招 生 计 划 考 生 资 格 录 取 程 序 录 取 结 果 咨 询 及 申 诉 渠 道 重 大 事 件 违 规 处 理 结 果 录 取 新 生 复 查 结 果 等 信 息 全 公 开 要 进 一 步 扩 大 信 息 公 开 内 容, 增 强 信 息 公 开 实 效, 及 时 将 专 项 计 划 资 格 审 核 通 过 考 生 的 姓 名 性 别 学 籍 学 校 实 际 就 读 情 况 本 人 及 父 亲 或 母 亲 或 法 定 监 护 人 户 籍 地 信 息 分 别 在 省 市 县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网 站 和 中 学 校 内 公 示, 及 时 将 高 校 专 项 计 划 报 名 资 格 审 核 通 过 考 生 名 单 入 选 资 格 考 生 名 单 录 取 标 准 和 录 取 结 果 等 信 息 分 别 在 有 关 高 校 招 生 网 站 和 教 育 部 阳 光 高 考 平 台 公 示 要 完 善 举 报 机 制, 畅 通 网 站 信 函 等 多 种 举 报 方 式, 并 依 据 信 访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431 号 ) 和 教 育 信 访 工 作 规 定, 及 时 妥 善 处 置 各 类 信 访 问 题, 做 到 件 件 有 结 果 9
3. 加 大 违 规 查 处 力 度 对 在 上 述 专 项 计 划 招 生 中 的 出 现 的 弄 虚 作 假 暗 箱 操 作 徇 私 舞 弊 等 违 规 违 纪 行 为, 要 发 现 一 起, 查 处 一 起 对 伪 造 变 造 篡 改 假 冒 户 籍 学 籍 等 信 息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骗 取 专 项 计 划 报 考 资 格 的 考 生, 以 及 在 考 核 录 取 过 程 中 出 现 违 规 行 为 的 学 校 单 位 和 个 人, 要 按 照 教 育 法 以 及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违 规 处 理 办 法 ( 教 育 部 令 第 33 号 )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违 规 行 为 处 理 暂 行 办 法 ( 教 育 部 令 第 36 号 ) 有 关 规 定 严 肃 处 理, 依 法 追 究 当 事 人 及 相 关 人 员 责 任 涉 嫌 犯 罪 的,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追 究 法 律 责 任 对 公 职 人 员 违 规 违 纪 的, 要 依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行 政 机 关 公 务 员 处 分 条 例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处 分 暂 行 规 定 等 相 关 规 定 严 肃 处 理 对 直 接 责 任 人 和 负 有 领 导 责 任 的 人 员, 要 依 纪 依 规 严 肃 追 责 问 责 请 各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将 本 通 知 转 发 至 本 省 ( 区 市 )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有 关 高 校 和 高 中 教 育 阶 段 学 校 绵 阳 市 大 学 中 专 招 生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2016 年 4 月 26 日 印 发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