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 : 智 力 运 动 会 各 项 目 规 则 围 棋 2V2 比 赛 规 则 比 赛 规 则 : 赛 制 : 比 赛 实 行 一 局 定 胜 负 淘 汰 制 其 他 规 定 : 1. 比 赛 开 始 前 根 据 参 赛 人 员 由 电 脑 随 机 安 排 好 其 编 号 (1 n) 与 对 赛 表 ; 2. 第 一 轮 对 赛 方 式 为 1 2 3 4 5 6 以 此 类 推, 之 后 每 轮 均 为 编 号 从 小 到 大 依 次 配 对 ; 3. 比 赛 结 果 公 布 方 式 为 张 贴 晋 级 表 ; 4. 比 赛 轮 空 安 排 : 若 某 轮 有 奇 数 名 选 手, 则 未 曾 轮 空 过 的 人 中 编 号 最 大 的 人 轮 空 ; 5. 最 后 一 轮 时 第 三 四 对 决 与 冠 亚 军 对 决 同 时 开 始 ; 若 最 后 一 轮 仍 有 三 组, 则 按 轮 空 次 数 最 少 的 队 中 编 号 最 大 的 队 轮 空 的 规 则 中 国 象 棋 比 赛 规 则 比 赛 规 则 : 赛 制 : 比 赛 采 用 积 分 循 环 制 ( 瑞 士 循 环 ), 比 赛 轮 次 约 为 参 赛 人 数 的 三 分 之 一 或 四 分 之 一, 原 则 上 不 少 于 5 轮, 积 分 规 则 : 胜 2 平 1 负 0 具 体 如 下 : 第 一 轮 抽 签 随 机 决 定 对 手, 之 后 每 轮 按 选 手 积 分 匹 配 对 手, 同 分 或 最 接 近 的 相 对 弈, 已 过 的 不 再 相 遇 比 赛 结 束 后 根 据 个 人 积 分 确 定 成 绩, 积 分 高 名 次 靠 前 出 现 积 分 相 同 时, 小 分 高 者 名 次 靠 前, 小 分 = 选 手 所 有 获 胜 对 手 的 积 分 和 + 选 手 所 有 打 平 对 手 的 积 分 和 /2 其 他 规 定 : 1. 结 果 公 布 方 式 为 张 贴 积 分 表 ; 2. 每 方 走 一 着 棋 的 时 间 不 得 超 过 15 秒 ; 3. 对 局 时,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就 算 和 棋 : ( 一 ) 属 于 理 论 上 公 认 的 双 方 均 无 取 胜 可 能 的 局 势 ; ( 二 ) 提 议 作 和, 一 方 提 和, 另 一 方 已 宣 告 同 意 ; ( 三 ) 双 方 走 棋 出 现 循 环 反 复 已 达 三 次, 符 合 < 棋 例 > 中 < 不 变 作 和 > 的 有 关 规 定, 不 征 得 双 方 同 意, 裁 判 有 权 判 为 和 棋 ; 但 如 所 走 着 法 已 同 上 述 循 环 反 复 局 面 无 关 时, 则 不 能 按 本 款 处 理
五 子 棋 比 赛 规 则 比 赛 规 则 : 赛 制 : 比 赛 实 行 三 局 两 胜 淘 汰 制, 每 轮 比 赛 首 局 抽 签 决 定 棋 色, 之 后 交 替 棋 色 对 局 中, 执 黑 色 棋 子 一 方 先 出, 一 手 棋 置 于 棋 盘 天 元, 每 次 只 能 出 一 颗 棋, 双 方 轮 流 出 棋 比 赛 采 用 无 禁 手 形 式, 任 一 方 先 在 棋 盘 上 形 成 横 向 竖 向 斜 向 的 连 续 的 相 同 颜 色 的 五 个 ( 含 五 个 以 上 ) 棋 子 的 一 方 为 胜 其 他 规 定 : 1. 每 方 走 一 着 棋 的 时 间 不 超 过 20 秒, 每 局 比 赛 不 超 过 30 分 钟, 否 则 作 和 ; 2. 比 赛 开 始 前 根 据 参 赛 人 员 由 电 脑 随 机 安 排 好 其 编 号 (1 n) 与 对 赛 表 ; 3. 第 一 轮 对 赛 方 式 为 1 2 3 4 5 6 以 此 类 推, 之 后 每 轮 均 为 编 号 从 小 到 大 依 次 配 对 ; 4. 比 赛 结 果 公 布 方 式 为 张 贴 晋 级 表 ; 5. 比 赛 轮 空 安 排 : 若 某 轮 有 奇 数 名 选 手, 则 未 曾 轮 空 过 的 人 中 编 号 最 大 的 人 轮 空 ; 6. 最 后 一 轮 时 第 三 四 名 对 决 与 冠 亚 军 对 决 同 时 开 始 ; 若 最 后 一 轮 仍 有 三 人, 则 按 轮 空 次 数 最 少 的 人 中 编 号 最 大 的 人 轮 空 的 规 则 若 比 赛 时 间 充 足, 也 可 实 行 三 人 循 环 赛 跳 棋 1V1 比 赛 规 则 比 赛 规 则 : 赛 制 : 比 赛 实 行 1V1 三 局 两 胜 淘 汰 制, 每 轮 比 赛 完 成 时 间 不 得 多 于 30 分 钟, 超 过 30 分 钟 时 胜 局 多 者 晋 级 ; 若 出 现 平 局 现 象, 双 方 选 择 加 赛 一 局 其 他 规 定 : 1. 玩 家 每 次 只 能 移 动 一 枚 棋 子 ; 移 动 的 方 式 可 为 一 格, 或 数 格 跳 跃 移 动 一 格 是 指 棋 子 可 在 相 邻 六 个 方 向 中, 任 选 其 中 一 个 以 移 至 隔 邻 的 空 格 跳 跃 是 指 在 同 一 条 线 上, 一 个 棋 子 跃 过 隔 邻 的 棋 子 到 另 一 边 的 空 格 中 在 跳 跃 的 过 程 中, 只 要 满 足 上 述 条 件 就 可 以 连 续 进 行 最 先 将 己 方 所 有 棋 子 移 动 到 对 方 三 角 区 域 的 人 获 胜 ; 2. 比 赛 开 始 前 根 据 参 赛 人 员 由 电 脑 随 机 安 排 好 其 编 号 (1 n) 与 对 赛 表 ; 3. 第 一 轮 对 赛 方 式 为 1 2 3 4 5 6 以 此 类 推, 之 后 每 轮 均 为 编 号 从 小 到 大 依 次 配 对 ; 4. 比 赛 结 果 公 布 方 式 为 张 贴 晋 级 表 ; 5. 比 赛 轮 空 安 排 : 若 某 轮 有 奇 数 名 选 手, 则 未 曾 轮 空 过 的 人 中 编 号 最 大 的 人 轮 空 ; 6. 最 后 一 轮 时 第 三 四 名 对 决 与 冠 亚 军 对 决 同 时 开 始 ; 若 最 后 一 轮 仍 有 三 人, 则 按 轮 空 次 数 最 少 的 人 中 编 号 最 大 的 人 轮 空 的 规 则 若 比 赛 时 间 充 足, 也 可 实 行 三 人 循 环 赛
三 人 斗 地 主 比 赛 规 则 比 赛 规 则 : 赛 制 : 比 赛 实 行 三 人 5 局 积 分 淘 汰 制,(3 玩 家 ) 完 成 5 局 比 赛 后, 按 积 分 高 低, 取 每 桌 最 高 分 晋 级, 根 据 下 一 轮 需 要 ( 人 数 为 3 的 倍 数 ) 替 补 未 直 接 晋 级 选 手 中 的 高 分, 每 轮 比 赛 完 成 时 间 不 得 多 于 30 分 钟, 超 过 30 分 钟 时 当 前 局 作 废, 按 剩 余 有 效 局 计 分 积 分 不 累 计, 次 轮 开 始 积 分 清 零 其 他 规 定 : 1. 比 赛 开 始 前 根 据 参 赛 人 员 由 电 脑 随 机 安 排 好 其 编 号 (1 n) 与 对 赛 表 ; 2. 第 一 轮 对 赛 方 式 为 1-2-3 4-5-6 7-8-9 以 此 类 推, 之 后 每 轮 均 为 编 号 从 小 到 大 依 次 配 对 ; 3. 比 赛 结 果 公 布 方 式 为 张 贴 晋 级 表 ; 4. 比 赛 轮 空 安 排 : 若 某 轮 有 偶 数 名 选 手, 则 未 曾 轮 空 过 的 人 中 编 号 最 大 的 人 轮 空 ; 5. 规 则 简 介 ( 详 见 QQ 游 戏 大 厅 斗 地 主 规 则 ): 该 游 戏 由 三 人 玩 一 副 牌, 地 主 为 一 方, 其 余 两 家 为 另 一 方, 双 方 对 战, 先 出 完 手 中 牌 的 一 方 胜 游 戏 规 则 ( 一 副 牌 规 则 ) 1 发 牌 一 副 牌 54 张, 一 人 17 张, 留 3 张 做 底 牌, 在 确 定 地 主 之 前 玩 家 不 能 看 底 牌 2 叫 牌 叫 牌 按 出 牌 的 顺 序 轮 流 进 行, 每 人 只 能 叫 一 次 叫 牌 时 可 以 叫 1 分, 2 分, 3 分, 不 叫 后 叫 牌 者 只 能 叫 比 前 面 玩 家 高 的 分 或 者 不 叫 叫 牌 结 束 后 所 叫 分 值 最 大 的 玩 家 为 地 主 ; 如 果 有 玩 家 叫 3 分 则 立 即 结 束 叫 牌, 该 玩 家 为 地 主 ; 如 果 都 不 叫, 则 重 新 发 牌, 重 新 叫 牌 3 第 一 个 叫 牌 的 玩 家 第 一 轮 叫 牌 的 参 赛 者 为 编 号 数 最 小 者, 以 后 每 一 轮 首 先 叫 牌 的 参 赛 者 按 出 牌 顺 序 轮 流 担 任 4 出 牌 将 三 张 底 牌 交 给 地 主, 并 亮 出 底 牌 让 所 有 人 都 能 看 到 地 主 首 先 出 牌, 然 后 按 逆 时 针 顺 序 依 次 出 牌, 轮 到 用 户 跟 牌 时, 用 户 可 以 选 择 不 出 或 出 比 上 一 个 参 赛 者 大 的 牌 某 一 参 赛 者 出 完 牌 时 结 束 本 局 5 牌 型 火 箭 : 即 双 王 ( 大 王 和 小 王 ), 最 大 的 牌 炸 弹 : 四 张 同 数 值 牌 ( 如 四 个 7 ) 单 牌 : 单 个 牌 ( 如 红 桃 5 ) 对 牌 : 数 值 相 同 的 两 张 牌 ( 如 梅 花 4+ 方 块 4 ) 三 张 牌 : 数 值 相 同 的 三 张 牌 ( 如 三 个 J ) 三 带 一 : 数 值 相 同 的 三 张 牌 + 一 张 单 牌 或 一 对 牌 例 如 : 333+6 或 444+99 单 顺 : 五 张 或 更 多 的 连 续 单 牌 ( 如 : 45678 或 78910JQK ) 不 包 括 2 点 和 双 王 双 顺 : 三 对 或 更 多 的 连 续 对 牌 ( 如 : 334455 7788991010JJ ) 不 包 括 2 点 和 双 王 三 顺 : 二 个 或 更 多 的 连 续 三 张 牌 ( 如 : 333444 555666777888 ) 不 包 括 2 点 和 双 王 飞 机 带 翅 膀 : 三 顺 + 同 数 量 的 单 牌 ( 或 同 数 量 的 对 牌 ) 如 : 444555+79 或 333444555+7799JJ
四 带 二 : 四 张 牌 + 两 手 牌 ( 注 意 : 四 带 二 不 是 炸 弹 ) 如 : 5555 + 3 + 8 或 4444 + 55 + 77 6 牌 型 的 大 小 火 箭 最 大, 可 以 打 任 意 其 他 的 牌 炸 弹 比 火 箭 小, 比 其 他 牌 大 都 是 炸 弹 时 按 牌 的 分 值 比 大 小 除 火 箭 和 炸 弹 外, 其 他 牌 必 须 要 牌 型 相 同 且 总 张 数 相 同 才 能 比 大 小 单 牌 按 分 值 比 大 小, 依 次 是 大 王 > 小 王 >2>A>K>Q>J>10>9>8>7>6>5>4>3, 不 分 花 色 对 牌 三 张 牌 都 按 分 值 比 大 小 顺 牌 按 最 大 的 一 张 牌 的 分 值 来 比 大 小 飞 机 带 翅 膀 和 四 带 二 按 其 中 的 三 顺 和 四 张 部 分 来 比, 带 的 牌 不 影 响 大 小 7 胜 负 判 定 任 意 一 家 出 完 牌 后 结 束 游 戏, 若 是 地 主 先 出 完 牌 则 地 主 胜, 否 则 另 外 两 家 胜 8 积 分 底 分 : 叫 牌 的 分 数 倍 数 : 初 始 为 1 一 局 结 束 后 : 地 主 胜 : 地 主 得 分 为 2* 底 分 * 倍 数 其 余 参 赛 者 各 得 : - 底 分 * 倍 数 地 主 败 : 地 主 得 分 为 -2* 底 分 * 倍 数 其 余 参 赛 者 各 得 : 底 分 * 倍 数 注 : 没 有 一 炸 翻 一 番, 春 天 翻 一 番 ; 升 级 2V2 比 赛 规 则 比 赛 规 则 : 赛 制 : 比 赛 实 行 2V2 升 级 淘 汰 赛 制, 每 轮 比 赛 时 间 为 30 分 钟, 时 间 到 升 级 高 者 获 进 入 下 一 轮 一 轮 结 束 后 双 方 级 数 相 同, 加 赛 一 局 其 他 规 定 : 1. 比 赛 开 始 前 根 据 参 赛 人 员 由 电 脑 随 机 安 排 好 其 编 号 (1 n) 与 对 赛 表 ; 2. 第 一 轮 对 赛 方 式 为 1 2 3 4 5 6 以 此 类 推, 之 后 每 轮 均 为 编 号 从 小 到 大 依 次 配 对 ; 3. 比 赛 结 果 公 布 方 式 为 张 贴 晋 级 表 ; 4. 比 赛 轮 空 安 排 : 若 某 轮 有 偶 数 名 选 手, 则 未 曾 轮 空 过 的 人 中 编 号 最 大 的 人 轮 空 ; 游 戏 具 体 规 则 同 QQ 游 戏 大 厅 中 升 级 ( 拖 拉 机 80 分 规 则 ), 简 介 如 下 : 拖 拉 机 ( 两 副 牌 ) 介 绍 : 和 升 级 一 样, 牌 局 采 用 四 人 结 对 竞 赛, 抢 分 升 级 的 方 式 进 行 基 本 规 则 也 和 升 级 相 似, 在 保 留 升 级 的 诸 多 优 点 的 同 时, 增 加 了 牌 的 张 数 ( 由 54 张 变 为 108 张, 取 消 了 对 底 牌 压 分 的 限 制 ( 注 : 下 面 所 举 的 例 子 除 特 殊 说 明 外 以 打 10 为 例 ) 牌 的 大 小 顺 序 2 不 为 常 主 时 主 牌 从 大 至 小 依 次 为 : 大 王, 小 王, 主 10, 副 10,A,K,Q,J,9,8,7,6,5,4,3,2
副 牌 从 大 至 小 依 次 为 : A,K,Q,J,9,8,7,6,5,4,3,2 2 为 常 主 时 主 牌 从 大 至 小 依 次 为 : 大 王, 小 王, 主 10, 副 10, 主 2, 副 2,A,K,Q,J,9,8,7,6,5,4,3 副 牌 从 大 至 小 依 次 为 : A,K,Q,J,9,8,7,6,5,4,3 拖 拉 机 的 构 成 凡 大 小 顺 序 相 邻 且 花 色 相 同 的 联 对 均 构 成 拖 拉 机, 如 : KKQQ,JJ99,554433 ; 主 牌 中 凡 大 小 顺 序 相 邻 联 对 均 构 成 拖 拉 机, 如 : 一 对 小 王 带 一 对 主 10, 一 对 主 10 带 一 对 副 10 一 对 副 10 带 一 对 主 牌 A, 一 对 主 10 带 一 对 副 10 及 一 对 主 牌 A 以 下 各 例 均 不 是 拖 拉 机 : 554,544,5533,JJQ, 两 对 副 10,JJ1010,AA22 亮 牌 规 则 在 发 牌 过 程 中, 第 一 次 亮 出 的 10 的 花 色 作 为 主 牌 花 色 有 以 下 几 种 情 况 可 改 变 或 加 强 主 牌 花 色 : 反 无 主 自 保 反 主 自 反 以 上 后 三 条 以 先 出 现 者 为 准 若 发 牌 结 束 仍 无 人 亮 牌, 则 打 无 主 出 牌 规 则 出 牌 时 同 等 大 小 的 牌 以 先 出 者 为 大 同 门 花 色 的 大 牌 可 以 联 出, 称 作 甩 牌 如 : 副 牌 中 : AAK, AKK, AQQJJ, 98844 ( 若 其 他 家 中 无 人 有 能 大 过 一 张 9, 和 一 对 8, 和 一 对 4 的 牌 ) 若 首 家 试 图 联 出 的 牌 并 非 都 是 大 牌 时, 则 其 必 须 出 欲 联 出 的 牌 中 的 最 小 牌 如 : 首 家 试 图 联 出 98844 时, 若 其 余 某 家 有 此 花 色 的 J, 则 首 家 必 须 出 9, 若 其 余 某 家 有 此 花 色 的 QQ 或 55, 则 首 家 必 须 出 44 首 家 出 对 牌 时, 其 余 家 有 对 牌 必 须 出 对 牌 ( 包 括 拖 拉 机 中 的 对 牌 ) 首 家 出 拖 拉 机 时, 其 余 家 有 拖 拉 机 必 须 出 拖 拉 机, 若 无 拖 拉 机, 则 必 须 出 对 牌, 无 对 牌 时 才 能 出 其 它 牌 首 家 出 某 花 色 副 牌 时, 其 余 家 无 此 门 花 色 时, 可 出 主 牌, 称 为 毙 若 首 家 出 的 牌 中 有 拖 拉 机 或 对 牌, 毙 牌 时 所 出 的 牌 必 须 是 主 牌, 且 其 拖 拉 机 的 数 目 不 得 少 于 首 家 出 的 牌 中 的 拖 拉 机 的 数 目, 对 牌 的 数 目 也 不 得 少 于 首 家 出 的 牌 中 的 对 牌 的 数 目, 否 则 被 视 为 垫 牌 出 现 多 家 毙 牌 时, 毙 牌 的 大 小 以 毙 牌 中 的 拖 拉 机 和 对 牌 大 小 为 准, 大 的 称 为 盖 毙 如 : 主 牌 9988 72 可 毙 副 牌 AK5544, 但 不 能 毙 副 牌 AA5544 主 牌 977 可 毙 副 牌 544, 主 牌 884 可 盖 毙 主 牌 977 可 毙 副 牌 567, 主 牌 884 不 能 盖 毙 轮 庄 规 则
开 局 中, 双 方 争 庄, 先 亮 者 为 庄 家 庄 家 升 级 时, 下 一 副 牌 由 其 对 家 当 庄 家 闲 家 上 台 时, 下 一 副 牌 由 此 副 牌 的 庄 家 的 下 家 当 庄 家 记 分 规 则 升 级 所 需 分 数 规 定 : 以 两 副 牌 为 例 : 如 果 得 分 为 0, 庄 家 方 连 升 3 级 ; 如 果 得 分 不 满 40, 庄 家 连 升 2 级 ; 如 果 得 分 大 于 等 于 40 小 于 80, 庄 家 方 升 1 级 ; 如 果 得 分 大 于 等 于 80 小 于 120, 轮 换 庄 家 ; 如 果 得 分 大 于 等 于 120 小 于 160, 抓 分 方 升 1 级 ; 如 果 得 分 大 于 等 于 160 小 于 200, 抓 分 方 连 升 2 级 ; 以 后 以 40 分 为 一 个 等 级 抓 分 方 升 相 应 等 级
三 国 杀 新 3V3 规 则 赛 制 此 次 三 国 杀 比 赛 实 行 单 局 淘 汰 制, 取 前 3 名 奖 励 ( 奖 状 + 奖 品 ), 规 则 参 照 三 国 杀 online 中 新 3V3 项 目, 规 则 中 未 详 尽 或 比 赛 中 有 异 议 处 遵 循 裁 判 判 决 游 戏 目 标 消 灭 对 方 阵 营 主 帅 比 赛 用 牌 游 戏 牌 变 动 : 新 添 兵 粮 寸 断 2 张 ( 分 别 为 黑 桃 A 和 草 花 Q), 原 草 花 Q 无 懈 可 击 变 成 红 桃 Q 修 改 以 下 卡 牌 效 果 : 诸 葛 连 弩 改 名 为 连 弩 : 出 牌 阶 段, 你 可 以 使 用 至 多 4 张 杀 无 中 生 有 : 出 牌 阶 段, 对 你 使 用, 摸 两 张 牌 ; 当 己 方 角 色 存 活 数 低 于 对 方 时, 额 外 摸 一 张 牌 武 将 变 动 : 新 添 庞 德, 徐 晃 孟 获 孙 坚 诸 葛 瑾 贾 诩 姜 维 孙 策 文 聘 ( 专 属 武 将 ); 禁 用 武 将 曹 仁 魏 延 张 角 吕 蒙 于 吉 许 褚 黄 忠 孟 获 周 泰 陆 逊 修 改 : 赵 云 关 羽 吕 布 夏 侯 惇 文 聘 4 体 力 镇 卫 锁 定 技, 对 方 角 色 计 算 与 其 他 己 方 角 色 的 距 离 时, 始 终 +1 赵 云 4 体 力 龙 胆 你 可 以 将 杀 当 闪 闪 当 杀 使 用 或 打 出 修 改 技 能 : 救 主 当 有 角 色 濒 死 时, 你 可 以 自 减 1 点 体 力 并 弃 置 一 张 牌, 使 该 角 色 恢 复 1 点 体 力 关 羽
4 体 力 武 圣 你 可 以 将 一 张 红 色 牌 当 杀 使 用 或 打 出 修 改 技 能 : 忠 义 限 定 技, 出 牌 阶 段, 你 可 以 放 置 一 张 红 牌 于 自 己 武 将 牌 上 当 关 羽 武 将 牌 上 有 牌 时, 己 方 使 用 杀 造 成 的 伤 害 +1. 当 身 份 牌 重 置 时, 被 放 置 的 红 牌 进 入 弃 牌 堆 吕 布 4 体 力 无 双 锁 定 技, 你 使 用 杀 指 定 一 名 角 色 为 目 标 后, 该 角 色 须 连 续 使 用 两 张 闪 才 能 抵 消 ; 与 你 进 行 决 斗 的 角 色 每 次 须 连 续 打 出 两 张 杀 修 改 技 能 : 战 神 回 合 开 始 阶 段 开 始 时, 若 己 方 有 角 色 阵 亡, 并 且 吕 布 已 受 伤, 则 须 减 1 点 体 力 上 限, 并 弃 置 已 装 备 的 武 器 牌, 并 获 得 技 能 神 戟 和 马 术 夏 侯 惇 4 体 力 刚 烈 你 每 受 到 一 次 伤 害, 你 可 进 行 一 次 判 定, 若 结 果 不 为 红 桃, 你 可 令 任 意 角 色 选 择 一 项 : 弃 置 两 张 手 牌 ; 或 受 到 你 对 其 造 成 的 1 点 伤 害 选 将 阶 段 选 将 方 法 身 份 牌 中 的 主 公 代 表 暖 色 方 主 帅, 忠 臣 代 表 暖 色 方 前 锋 ; 内 奸 代 表 冷 色 方 主 帅, 反 贼 代 表 冷 色 方 前 锋 双 方 的 座 位 顺 序 为 : 冷 色 前 锋 A- 冷 色 主 帅 - 冷 色 前 锋 B- 暖 色 前 锋 B- 暖 色 主 帅 - 暖 色 前 锋 A( 围 绕 桌 子 ) 按 以 下 步 骤 进 行 选 将 : 步 骤 1: 将 所 有 武 将 分 为 若 干 堆, 每 堆 8 名 武 将, 背 面 朝 上 放 置 步 骤 2: 将 分 好 堆 的 武 将 牌 背 面 向 上 由 两 方 队 伍 主 帅 分 别 选 取 其 中 一 堆 步 骤 3: 从 身 份 牌 中 拿 出 主 公 和 内 奸, 背 面 朝 上 平 摊 于 桌 面 上 由 两 方 队 伍 主 帅 各 抽 一 张
步 骤 4: 拿 到 主 公 牌 的 使 用 暖 色 系 身 份 牌, 拿 到 内 奸 牌 的 使 用 冷 色 系 身 份 牌 两 方 队 伍 选 择 的 2 堆 武 将, 共 16 名 平 摊 于 比 赛 桌 面 上, 待 主 帅 选 择 步 骤 5: 暖 色 系 主 将 决 定 由 对 方 主 帅 先 选 将 或 由 自 己 先 选 将 冷 色 系 主 将 决 定 由 对 方 主 将 或 自 己 先 行 动 步 骤 6: 选 将 顺 序 及 数 量 为 1 2 2 2 2 2 2 2 1 步 骤 7: 比 赛 双 方 选 择 的 武 将 均 应 正 面 朝 上 置 于 本 方 主 帅 面 前, 并 全 部 展 示 出 步 骤 8: 全 部 挑 选 完 毕 后, 由 双 方 主 帅 从 8 张 武 将 中 选 出 3 张 按 顺 序 背 面 朝 上 放 置 在 本 方 主 帅 和 前 锋 位 置 上 双 方 选 择 完 毕 后, 同 时 亮 出 游 戏 流 程 由 冷 色 方 主 帅 决 定 由 哪 一 方 先 行 动, 决 定 后, 分 发 每 名 角 色 4 张 手 牌 游 戏 开 始 的 第 一 回 合 只 能 由 主 帅 先 行 动 1. 身 份 牌 均 为 正 面 朝 上 放 置, 当 一 名 玩 家 的 行 动 开 始 时, 横 置 自 己 面 前 的 身 份 牌 ; 当 一 名 玩 家 回 合 结 束 时, 所 有 人 面 前 的 身 份 牌 均 为 横 置 状 态, 则 重 置 所 有 人 的 身 份 牌. 2. 行 动 顺 位, 双 方 交 替 有 一 个 行 动 机 会, 但 若 轮 到 其 中 一 方 行 动 时, 该 阵 营 的 所 有 身 份 牌 均 为 横 置 状 态, 且 对 方 阵 营 仍 有 身 份 牌 未 横 置, 则 应 将 行 动 权 交 给 对 方 阵 营 ---- 直 到 出 现 1. 中 所 述 情 况 为 止 3. 拥 有 行 动 权 的 一 方, 可 以 由 主 帅 选 择, 主 帅 行 动 或 是 前 锋 行 动, 若 选 择 主 帅 行 动, 则 主 帅 执 行 完 一 个 完 整 的 回 合 后 即 移 交 行 动 权 ; 但 若 选 择 前 锋 行 动, 则 须 分 别 执 行 完 所 有 的 前 锋 回 合 后 才 移 交 行 动 权, 换 言 之, 若 两 名 前 锋 均 未 阵 亡, 则 会 连 续 的 分 别 连 续 的 进 行 两 个 前 锋 的 回 合, 两 名 前 锋 的 身 份 牌 均 会 横 置. 4. 同 时 机 多 技 能 冲 突 以 及 濒 死 求 桃 时, 从 当 前 行 动 回 合 的 角 色 开 始 按 逆 时 针 顺 序 依 次 结 算. 普 牌 的 变 体 规 则 南 蛮 入 侵 指 定 目 标 为 所 有 角 色, 但 出 牌 ( 杀 ) 顺 序 由 出 南 蛮 入 侵 的 玩 家 指 定 ( 顺 时 针 或 逆 时 针 ) 万 箭 齐 发 指 定 目 标 为 所 有 角 色, 但 出 牌 ( 闪 ) 顺 序 由 出 万 箭 齐 发 的 玩 家 指 定 ( 顺 时 针 或 逆 时 针 ) 桃 园 结 义 指 定 目 标 为 所 有 角 色. 但 加 血 顺 序 由 出 桃 园 结 义 的 玩 家 指 定 ( 顺 时 针 或 逆 时 针 ) ( 同 核 心 规 则 )
五 谷 丰 登 指 定 目 标 为 所 有 角 色, 但 挑 选 牌 的 顺 序 由 出 五 谷 丰 登 的 玩 家 指 定 ( 顺 时 针 或 逆 时 针 ) 闪 电 此 规 则 里 不 使 用 闪 电 奖 惩 杀 死 任 意 一 名 角 色, 可 以 立 即 摸 3 张 牌, 即 使 杀 死 的 是 自 己 的 同 伙. 双 方 主 帅 的 体 力 与 体 力 上 限 +1 主 公 技 此 规 则 变 体 中 不 使 用 主 公 技. 选 手 规 范 1. 比 赛 开 始 前 由 双 方 队 长 决 定 主 帅, 决 定 后 双 方 主 帅 入 场, 其 余 队 员 在 选 手 等 待 区 等 待 双 方 主 帅 就 位 后 按 照 3V3 比 赛 流 程 中 的 选 将 流 程 进 行 选 将, 选 将 后 其 他 所 有 选 手 入 场 就 位 2. 比 赛 开 始 后, 选 手 之 间 不 得 以 包 括 语 言 手 势 眼 神 等 任 何 方 式 交 流 3. 选 手 出 牌 停 顿 时 间 不 能 大 于 15s, 裁 判 需 把 握 时 间 进 行 倒 计 时, 回 合 开 始 若 此 阶 段 有 可 发 动 的 武 将 技 能, 选 手 有 10 秒 的 时 间 决 定 是 否 发 动 若 发 动 武 将 技 能 须 声 明 所 使 用 的 技 能 4. 选 手 有 需 要 判 定 的 延 时 类 锦 囊 或 打 出 非 延 时 性 锦 囊 牌 时, 须 等 待 裁 判 5s 倒 数 结 束 后 才 可 翻 开 判 定 牌 或 执 行 非 延 时 性 锦 囊 牌, 如 有 武 将 拥 有 改 判 定 技 能, 裁 判 需 默 数 5 秒, 等 待 玩 家 决 定 张 角 和 司 马 懿 同 时 在 场 修 改 判 定 时, 则 由 当 时 回 合 行 动 人 的 逆 时 针 顺 序 决 定 谁 先 修 改 谁 后 修 改 5. 结 算 群 体 锦 囊 ( 南 蛮 入 侵 万 箭 齐 发 五 谷 丰 登 桃 园 结 义 ) 时, 由 锦 囊 的 使 用 者 决 定 按 照 顺 时 针 或 者 逆 时 针 依 次 结 算 6. 结 算 方 天 画 戟 的 效 果 时 顺 序 由 装 备 方 天 画 戟 的 人 决 定 3 个 杀 的 目 标 的 先 后 结 算 次 序 7. 死 亡 的 选 手 须 离 开 桌 面, 在 选 手 等 待 区 耐 心 等 待 比 赛 结 果, 不 得 干 扰 其 他 还 在 进 行 比 赛 的 选 手 ( 具 体 详 见 三 国 杀 online 官 方 规 则 )
猜 谜 语 游 戏 规 则 : 猜 谜 游 戏 的 所 有 内 容 由 主 办 方 发 放 在 活 动 当 日, 所 有 观 众 均 可 在 主 活 动 场 地 的 谜 面 公 布 地 点 获 取 谜 面, 然 后 到 主 活 动 场 地 的 兑 奖 地 点 说 出 正 确 的 谜 底, 答 对 者 免 费 获 得 一 个 相 应 的 小 礼 品 注 : 本 活 动 的 正 确 谜 底 均 以 主 办 方 的 公 布 谜 底 为 标 准 谜 底 你 画 我 猜 游 戏 规 则 : 1. 本 游 戏 需 要 两 人 合 作 完 成, 一 方 为 猜 者, 一 方 为 画 者 开 始 时, 画 者 抽 选 1 道 题 目, 根 据 抽 到 的 题 目 在 纸 板 上 作 画 进 行 解 释 ( 不 能 出 现 任 何 文 字 字 母 ), 猜 者 根 据 图 画 进 行 猜 测, 限 时 60 秒, 期 间, 双 方 不 能 进 行 包 括 口 头 语 言 和 肢 体 语 言 的 交 流, 但 可 以 提 示 题 目 字 数 和 类 别, 猜 出 正 确 答 案 即 算 完 成 2. 使 用 的 题 目 原 则 上 不 再 放 回 题 库, 直 接 作 废 我 知 道 ( 填 字 游 戏 ) 游 戏 规 则 : 事 先 将 涂 黑 的 便 签 纸 按 下 图 图 形 贴 在 墙 上, 谜 语 打 印 在 方 形 纸 片 上 参 赛 者 挑 选 一 张 谜 语 纸 片, 猜 测 图 形 内 一 横 或 一 竖 的 内 容, 猜 对 即 发 奖 品 猜 对 的 纸 片 不 再 使 用, 直 至 所 有 空 格 全 部 填 完
东 拼 西 凑 游 戏 规 则 : 准 备 打 印 着 不 同 物 品 图 片 的 方 形 纸 片 50 张, 再 准 备 若 干 张 写 有 需 要 找 到 的 物 品 的 便 签 纸 游 戏 时, 参 赛 者 先 抽 选 一 张 便 签 纸, 工 作 人 员 将 纸 片 混 合 后 随 机 放 于 桌 上, 并 倒 计 时 30 秒, 参 赛 者 需 要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找 出 含 有 需 要 物 品 的 纸 片, 全 部 找 到 即 算 完 成 大 家 来 找 茬 游 戏 规 则 : 在 一 张 纸 上 打 印 出 两 张 相 似 的 图 片 ( 不 同 处 设 为 5 处 ), 参 赛 者 要 在 60 秒 内 全 部 找 出 不 同 之 处, 即 可 获 胜 道 具 类 游 戏 游 戏 项 目 : 九 连 环 孔 明 锁 华 容 道 魔 方 3D 立 体 旋 转 迷 宫 游 戏 规 则 : 自 选 游 戏 道 具, 根 据 道 具 玩 法 进 行, 完 成 解 锁 即 可 获 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