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号 : 人 社 统 [2010] 临 2 号 制 表 机 关 :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批 准 机 关 :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 文 号 : 国 统 制 [2010]77 号 有 效 期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基 本 情 况 调 查 问 卷 ( 农 民 工 ) 致 农 民 工 的 话 : 您 好! 本 次 调 查 是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组 织 开 展 的, 目 的 是 了 解 农 民 工 就 业 和 社 会 保 障 有 关 情 况, 希 望 得 到 您 的 支 持 和 配 合 您 的 意 见 对 于 完 善 农 民 工 相 关 劳 动 保 障 政 策 十 分 重 要 我 们 会 根 据 统 计 法 的 规 定 保 守 您 的 秘 密, 绝 不 单 独 使 用 您 的 个 人 资 料 非 常 感 谢 您 的 合 作!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二 一 年 九 月 三 日 所 在 企 业 及 其 地 址 城 市 名 称 : 企 业 名 称 ( 全 称 ): 企 业 地 址 : 企 业 编 码 :(8 位,4 位 城 市 代 码 +4 位 从 0001 开 始 的 自 然 顺 序 码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9 位 ): 调 查 情 况 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经 理 : 联 系 电 话 : 调 查 员 : 联 系 电 话 : 审 核 人 员 : 问 卷 目 录 说 明 (2) 所 在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2) 农 民 工 问 卷 (3) 国 家 行 业 分 类 标 准 (7) 企 业 工 商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10) 主 要 指 标 解 释 (12)
说 明 一 调 查 对 象 ( 一 ) 所 在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表 由 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 劳 资 人 员 回 答 ( 二 ) 个 人 问 卷 调 查 对 象 为 在 各 类 企 业 中 工 作 的 农 民 工, 每 个 企 业 不 超 过 15 人 二 企 业 编 码 (8 位 ) 封 面 的 企 业 编 码 为 8 位, 前 4 位 为 城 市 行 政 区 划 代 码 前 4 位, 后 4 位 为 调 查 城 市 全 部 调 查 企 业 从 0001 开 始 连 续 编 码 该 代 码 由 劳 动 保 障 局 在 问 卷 印 出 后 发 放 前 用 打 号 机 编 号 三 答 案 填 写 对 企 业 农 民 工 逐 个 访 问, 每 个 农 民 工 单 独 使 用 一 份 问 卷, 答 案 填 在 最 右 边 的 列 中 四 报 告 期 (2010 年 ) ( 一 ) 除 已 经 注 明 时 间 外, 时 点 指 标 按 2010 年 9 月 3 日 的 具 体 状 况 回 答 ( 二 ) 调 查 问 卷 中, 上 周 为 2010 年 8 月 28 日 -9 月 3 日, 上 月 为 2010 年 8 月, 上 年 为 2009 年 五 问 卷 审 核 审 核 人 员 应 对 问 卷 回 答 是 否 完 整 跳 转 关 系 是 否 正 确 相 关 问 题 的 回 答 是 否 一 致 等 情 况 进 行 审 核 ( 不 能 出 现 该 回 答 的 而 没 有 答, 不 该 回 答 的 却 回 答 了 的 现 象 ) 审 核 人 员 需 要 修 正 问 卷 答 案 时, 请 使 用 红 色 墨 水 / 油 墨 的 笔 修 正 时, 应 保 持 原 答 案 清 晰 可 见 不 合 格 的 问 卷, 退 回 调 查 员 再 次 访 问 所 在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一 企 业 就 业 人 员 总 数 为 人, 其 中 农 民 工 人 二 企 业 工 商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 ) 1. 国 有 企 业 2. 集 体 企 业 3. 股 份 合 作 企 业 4. 联 营 企 业 5.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不 含 私 营 有 限 公 司 ) 6.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不 含 私 营 股 份 公 司 ) 7. 私 营 企 业 8. 其 他 内 资 企 业 9. 港 澳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10.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三 企 业 所 属 行 业 :( ) 1. 农 林 牧 渔 业 2. 采 矿 业 3. 制 造 业 4. 电 力 燃 气 及 水 的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5. 建 筑 业 6. 交 通 运 输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7. 信 息 传 输 计 算 机 服 务 和 软 件 业 8.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9. 住 宿 和 餐 饮 业 10. 金 融 业 11. 房 地 产 业 12. 租 赁 和 商 务 服 务 业 13. 科 学 研 究 技 术 服 务 和 地 质 勘 查 业 14. 水 利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管 理 业 15. 居 民 服 务 和 其 他 服 务 业 16. 教 育 17. 卫 生 社 会 保 障 和 社 会 福 利 业 18. 文 化 体 育 和 娱 乐 业 19. 公 共 管 理 与 社 会 组 织 20. 国 际 组 织 ( 从 下 页 起, 由 农 民 工 个 人 回 答 有 关 问 题 ) 2
问 题 备 选 答 案 回 答 Q01. 性 别 1. 男 2. 女 Q02. 您 出 生 于 年 月 请 在 右 边 填 写 年 份 (4 位 数 字 ) 请 在 右 边 填 写 月 份 Q03. 您 来 自 哪 个 省 份?( 户 口 ) 请 在 右 边 填 写 省 份 名 称 Q04. 您 的 文 化 程 度? 1. 小 学 及 以 下 2. 初 中 3. 高 中 4. 中 专 技 校 职 高 5.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技 师 学 院 6. 大 专 7. 大 学 本 科 及 以 上 Q05. 您 是 否 了 解 ( 或 学 过 ) 下 列 法 律 法 规? A. 劳 动 法 A B. 劳 动 合 同 法 1. 从 来 没 有 听 说 过 B C. 就 业 促 进 法 2. 听 说 过, 但 没 有 学 过 C D. 劳 动 争 议 调 解 仲 裁 法 3. 学 过, 但 只 了 解 主 要 条 款 D E.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有 关 政 策 4. 学 过, 并 熟 悉 法 律 法 规 的 内 容 E F.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F G. 职 工 带 薪 年 休 假 条 例 G H. 劳 动 保 障 监 察 条 例 H Q06. 您 是 否 参 加 过 农 民 工 专 项 职 业 能 力 考 核 并 取 得 专 项 职 业 能 力 证 书? Q07. 您 取 得 了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吗? 如 取 得, 最 高 水 平 是 哪 一 级? Q08. 目 前, 您 与 单 位 是 否 签 订 了 书 面 劳 动 合 同? 1. 是 2. 否 1. 没 有 取 得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2. 初 级 工 (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五 级 ) 3. 中 级 工 (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四 级 ) 4. 高 级 工 (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三 级 ) 5. 技 师 (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二 级 ) 6. 高 级 技 师 (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一 级 ) 1. 没 签 2. 签 了, 期 限 为 月 3. 签 了, 无 固 定 期 限 4. 签 了, 以 完 成 一 定 工 作 任 务 为 期 限 月, Q09. 您 的 用 工 形 式 是 哪 种? 1. 全 日 制 工 2. 非 全 日 制 工 3. 劳 务 派 遣 工 3
问 题 备 选 答 案 回 答 Q10. 您 是 通 过 哪 种 渠 道 找 到 目 前 这 份 工 作 的? 1. 通 过 老 乡 或 亲 戚 朋 友 推 荐 2. 用 人 单 位 入 村 招 工 3. 自 己 到 劳 动 力 市 场 或 人 才 市 场 找 机 会 4. 自 己 通 过 报 纸 电 视 广 播 等 查 找 招 工 信 息 5. 通 过 电 脑 上 网 查 找 招 工 信 息 6. 通 过 政 府 或 中 介 有 组 织 的 劳 务 输 出 7. 其 他 Q11. 上 年 您 外 出 工 作 几 个 月? 请 在 右 边 填 写 答 案 Q12. 上 月 您 实 际 工 作 了 多 少 天? 请 在 右 边 填 写 答 案 Q13. 上 周 您 工 作 了 多 少 天? 请 在 右 边 填 写 答 案 Q14. 上 周 您 最 长 一 天 工 作 了 多 少 小 时? Q15. 上 周 总 共 工 作 了 多 少 小 时? Q16. 今 年 外 出 工 作 期 间, 您 是 否 加 过 班? Q17. 您 加 班 能 拿 到 加 班 工 资 吗? Q18. 今 年 单 位 为 您 安 排 了 带 薪 年 休 假 吗? 请 在 右 边 填 写 答 案 请 在 右 边 填 写 答 案 1. 加 过 班 2. 没 有 加 过 班 ( 跳 转 Q18) 1. 都 能 拿 到 2. 多 数 能 拿 到 3. 多 数 拿 不 到 4. 从 来 没 拿 到 1. 没 有 安 排, 且 未 补 偿 ( 跳 转 Q20) 2. 没 有 安 排, 但 已 补 偿 ( 跳 转 Q20) 3. 安 排 了, 但 目 前 还 没 有 休 假 4. 安 排 了, 并 且 已 经 休 假 了 5. 不 知 道 Q19. 您 的 年 休 假 是 多 少 天? 请 在 右 边 填 写 答 案 Q20. 下 列 保 险 ( 保 障 ), 您 或 单 位 为 您 参 加 了 吗? A. 工 伤 保 险 A B. 城 镇 职 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B C. 城 镇 居 民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1. 参 加 了 C D.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2. 没 参 加 D E. 商 业 医 疗 保 险 3. 不 知 道 E F. 城 镇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F G. 农 村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G H. 失 业 保 险 H I. 生 育 保 险 I J. 其 他 社 会 保 险 J 4
问 题 备 选 答 案 回 答 Q21. A.2009 年 12 月 31 日 以 前, 您 是 否 被 拖 欠 过 工 资? 1. 没 有 被 拖 欠 过 ( 跳 转 Q22A) 2. 被 拖 欠 过 B. 到 目 前 仍 拖 欠 多 少 元? 请 在 右 边 填 写 答 案 Q22. A. 今 年 以 来, 您 是 否 被 拖 欠 过 工 资? 1. 没 有 被 拖 欠 过 ( 跳 转 Q23) 2. 被 拖 欠 过 B. 拖 欠 金 额 为 多 少 元? 请 在 右 边 填 写 答 案 Q23. 今 年 以 来, 您 外 出 务 工 税 费 后 得 到 的 劳 动 报 酬 为 平 请 在 右 边 填 写 答 案 均 每 月 多 少 元? Q24. 您 在 外 出 务 工 之 前 接 受 过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吗? 1. 接 受 过 2. 没 有 接 受 过 ( 跳 转 Q28) Q25. 您 在 外 出 务 工 之 前 最 后 一 次 培 训 的 期 限 有 多 长? 1. 不 到 一 周 2. 满 一 周, 但 不 到 一 个 月 3.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Q26. 在 外 出 务 工 之 前 最 后 一 次 1. 得 到 了 培 训 时, 您 是 否 得 到 了 职 2. 没 有 得 到 业 培 训 补 贴? Q27. 您 认 为 参 加 培 训 对 自 己 找 工 作 有 帮 助 吗? 1. 有 帮 助, 培 训 的 技 能 与 工 作 对 口 2. 有 帮 助, 但 工 作 与 培 训 基 本 不 对 口 3. 没 有 帮 助, 作 用 不 大 Q28. 您 到 城 里 打 工 以 后 接 受 过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吗? 1. 接 受 过 2. 没 有 接 受 过 ( 跳 转 Q32) Q29. 最 近 三 年 ( 打 工 以 后 ), 您 1. 1 次 2. 2 次 在 城 里 参 加 过 几 次 培 训? 3. 3 次 4. 4 次 及 以 上 Q30. 您 在 城 里 接 受 的 最 后 一 次 1. 不 到 一 周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的 期 限 有 多 长? 2. 满 一 周, 但 不 到 一 个 月 3.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Q31. 您 在 城 里 接 受 最 后 一 次 职 1. 企 业 负 担 2. 政 府 补 贴 业 技 能 培 训 时, 培 训 费 用 3. 个 人 负 担 是 谁 出 ( 负 担 ) 的? 4. 企 业 政 府 个 人 共 同 负 担 5. 其 他 Q32. 如 果 您 的 工 资 被 拖 欠, 您 首 先 选 择 什 么 途 径 解 决 问 题? 1. 找 劳 动 监 察 2. 找 劳 动 争 议 调 解 仲 裁 3. 找 工 会 4. 找 法 院 5. 找 新 闻 媒 体 6. 找 亲 戚 朋 友 或 老 乡 帮 忙 7. 其 他 途 径 5
问 题 备 选 答 案 回 答 Q33. 您 打 算 什 么 时 候 返 乡? 1. 每 年 年 底 春 节 前 2. 农 忙 时 节 3. 两 年 回 去 一 次 4. 家 里 有 事 就 回 去 5. 基 本 上 不 回 去, 除 非 没 有 事 做 Q34. 您 目 前 最 关 心 的 问 题? ( 按 关 心 程 度 将 前 三 项 排 1. 工 作 环 境 2. 工 作 时 间 (1) 序 ) 3. 社 会 保 险 4. 劳 动 合 同 5. 工 资 水 平 (2) 6. 工 资 支 付 7. 技 能 培 训 8. 孩 子 教 育 (3) 9. 其 他 ( 谢 谢 您 对 调 查 工 作 的 真 诚 配 合!) 6
国 家 行 业 分 类 标 准 代 码 门 类 大 类 类 别 名 称 A 农 林 牧 渔 业 01 农 业 02 林 业 03 畜 牧 业 04 渔 业 05 农 林 牧 渔 服 务 业 B 采 矿 业 06 煤 炭 开 采 和 洗 选 业 07 石 油 和 天 然 气 开 采 业 08 黑 色 金 属 矿 采 选 业 09 有 色 金 属 矿 采 选 业 10 非 金 属 矿 采 选 业 11 其 他 采 矿 业 C 制 造 业 13 农 副 食 品 加 工 业 14 食 品 制 造 业 15 饮 料 制 造 业 16 烟 草 制 品 业 17 纺 织 业 18 纺 织 服 装 鞋 帽 制 造 业 19 皮 革 毛 皮 羽 毛 ( 绒 ) 及 其 制 品 业 20 木 材 加 工 及 木 竹 藤 棕 草 制 品 业 21 家 具 制 造 业 22 造 纸 及 纸 制 品 业 23 印 刷 业 和 记 录 媒 介 的 复 制 24 文 教 体 育 用 品 制 造 业 25 石 油 加 工 炼 焦 及 核 燃 料 加 工 业 26 化 学 原 料 及 化 学 制 品 制 造 业 27 医 药 制 造 业 28 化 学 纤 维 制 造 业 29 橡 胶 制 品 业 30 塑 料 制 品 业 31 非 金 属 矿 物 制 品 业 32 黑 色 金 属 冶 炼 及 压 延 加 工 业 33 有 色 金 属 冶 炼 及 压 延 加 工 业 34 金 属 制 品 业 7
代 码 门 类 大 类 类 别 名 称 35 通 用 设 备 制 造 业 36 专 用 设 备 制 造 业 37 交 通 运 输 设 备 制 造 业 39 电 气 机 械 及 器 材 制 造 业 40 通 信 设 备 计 算 机 及 其 他 电 子 设 备 制 造 业 41 仪 器 仪 表 及 文 化 办 公 用 机 械 制 造 业 42 工 艺 品 及 其 他 制 造 业 43 废 弃 资 源 和 废 旧 材 料 回 收 加 工 业 D 电 力 燃 气 及 水 的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44 电 力 热 力 的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45 燃 气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46 水 的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E 建 筑 业 47 房 屋 和 土 木 工 程 建 筑 业 48 建 筑 安 装 业 49 建 筑 装 饰 业 50 其 他 建 筑 业 F 交 通 运 输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51 铁 路 运 输 业 52 道 路 运 输 业 53 城 市 公 共 交 通 业 54 水 上 运 输 业 55 航 空 运 输 业 56 管 道 运 输 业 57 装 卸 搬 运 和 其 他 运 输 服 务 业 58 仓 储 业 59 邮 政 业 G 信 息 传 输 计 算 机 服 务 和 软 件 业 60 电 信 和 其 他 信 息 传 输 服 务 业 61 计 算 机 服 务 业 62 软 件 业 H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63 批 发 业 65 零 售 业 I 住 宿 和 餐 饮 业 66 住 宿 业 67 餐 饮 业 J 金 融 业 68 银 行 业 69 证 券 业 8
代 码 门 类 大 类 类 别 名 称 70 保 险 业 71 其 他 金 融 活 动 K 房 地 产 业 72 房 地 产 业 L 租 赁 和 商 务 服 务 业 73 租 赁 业 74 商 务 服 务 业 M 科 学 研 究 技 术 服 务 和 地 质 勘 查 业 75 研 究 与 试 验 发 展 76 专 业 技 术 服 务 业 77 科 技 交 流 和 推 广 服 务 业 78 地 质 勘 查 业 N 水 利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管 理 业 79 水 利 管 理 业 80 环 境 管 理 业 81 公 共 设 施 管 理 业 O 居 民 服 务 和 其 他 服 务 业 82 居 民 服 务 业 83 其 他 服 务 业 P 教 育 84 教 育 Q 卫 生 社 会 保 障 和 社 会 福 利 业 85 卫 生 86 社 会 保 障 业 87 社 会 福 利 业 R 文 化 体 育 和 娱 乐 业 88 新 闻 出 版 业 89 广 播 电 视 电 影 和 音 像 业 90 文 化 艺 术 业 91 体 育 92 娱 乐 业 S 公 共 管 理 和 社 会 组 织 93 中 国 共 产 党 机 关 94 国 家 机 构 95 人 民 政 协 和 民 主 党 派 96 群 众 团 体 社 会 团 体 和 宗 教 组 织 97 基 层 群 众 自 治 组 织 T 国 际 组 织 98 国 际 组 织 9
企 业 工 商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关 于 划 分 企 业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的 规 定 和 关 于 个 体 经 营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分 类 及 代 码 的 通 知, 以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对 企 业 登 记 注 册 的 类 型 为 依 据, 将 企 业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分 为 以 下 几 种 : 内 资 企 业 国 有 企 业 集 体 企 业 股 份 合 作 企 业 联 营 企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私 营 企 业 其 他 企 业 港 澳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 港 或 澳 台 资 ) 合 作 经 营 企 业 ( 港 或 澳 台 资 ) 港 澳 台 商 独 资 经 营 企 业 港 澳 台 商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中 外 合 作 经 营 企 业 外 资 企 业 外 商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个 体 经 营 国 有 企 业, 是 指 企 业 全 部 资 产 归 国 家 所 有, 并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法 人 登 记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登 记 注 册 的 非 公 司 制 的 经 济 组 织 不 包 括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的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集 体 企 业, 是 指 企 业 资 产 归 集 体 所 有, 并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法 人 登 记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登 记 注 册 的 经 济 组 织 股 份 合 作 企 业, 是 指 以 合 作 制 为 基 础, 由 企 业 职 工 共 同 出 资 入 股, 吸 收 一 定 比 例 的 社 会 资 产 投 资 组 建, 实 行 自 主 经 营, 自 负 盈 亏, 共 同 劳 动, 民 主 管 理, 按 劳 分 配 与 按 股 分 红 相 结 合 的 一 种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联 营 企 业, 是 指 两 个 及 两 个 以 上 相 同 或 不 同 所 有 制 性 质 的 企 业 法 人 或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按 自 愿 平 等 互 利 的 原 则, 共 同 投 资 组 成 的 经 济 组 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是 指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登 记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登 记 注 册, 由 两 个 以 上, 五 十 个 以 下 的 股 东 共 同 出 资, 每 个 股 东 以 其 所 认 缴 的 出 资 额 对 公 司 承 担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其 全 部 资 产 对 其 债 务 承 担 责 任 的 经 济 组 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包 括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以 及 其 他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是 指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登 记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登 记 注 册, 其 全 部 注 册 资 本 由 等 额 股 份 构 成 并 通 过 发 行 股 票 筹 集 资 本, 股 东 以 其 认 购 的 股 份 对 公 司 承 担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其 全 部 资 产 对 其 债 务 承 担 责 任 的 经 济 组 织 私 营 企 业, 是 指 由 自 然 人 投 资 设 立 或 由 自 然 人 控 股, 以 雇 佣 劳 动 为 基 础 的 营 利 性 经 济 组 织 包 括 按 照 公 司 法 合 伙 企 业 法 私 营 企 业 暂 行 条 例 规 定 登 记 注 册 的 私 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私 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私 营 合 伙 企 业 和 私 营 独 资 企 业 其 他 ( 内 资 ) 企 业, 是 指 上 述 企 业 之 外 的 其 他 内 资 经 济 组 织 港 或 澳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包 括 :(1)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 港 或 澳 台 资 ) 是 指 港 澳 台 地 区 投 资 者 与 内 地 企 业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法 及 有 关 法 律 的 规 定, 按 合 同 规 定 的 比 例 投 资 设 立 分 享 利 润 和 分 担 风 险 的 企 业 (2) 合 作 经 营 企 业 ( 港 或 澳 台 资 ) 是 指 港 澳 台 地 区 投 资 者 与 内 地 企 业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中 外 合 作 经 营 企 业 法 及 有 关 法 律 的 规 定, 依 照 合 作 合 同 的 约 定 进 行 投 资 或 提 供 条 件 设 立 分 配 利 润 和 分 担 风 险 的 企 业 (3) 港 澳 台 商 独 资 经 营 企 业 是 指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资 企 业 法 及 有 关 法 律 的 规 定, 在 内 地 由 港 澳 台 地 区 投 资 者 全 额 投 资 设 立 的 企 业 (4) 港 澳 台 商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是 指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经 外 经 贸 部 依 法 批 准 设 立, 其 中 港 澳 台 商 的 股 本 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比 例 达 25% 以 上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凡 其 中 港 澳 台 商 的 股 本 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比 例 小 于 25% 的, 属 于 内 资 企 业 中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包 括 :(1)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是 指 外 国 企 业 或 外 国 人 与 中 国 内 地 企 业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法 及 有 关 法 律 的 规 定, 按 合 同 规 定 的 比 例 投 资 设 立 分 享 利 润 和 分 担 风 险 的 企 业 (2) 中 外 合 作 经 营 企 业 是 指 外 国 企 业 或 外 国 人 与 中 国 内 地 企 业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中 外 合 作 经 营 企 业 法 及 有 关 法 律 的 规 定, 依 照 合 作 合 同 的 约 定 进 行 投 资 或 提 供 条 件 设 立 分 配 利 润 和 分 担 风 险 的 企 业 (3) 外 资 企 业 是 指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资 企 业 法 及 有 关 法 律 的 规 定, 在 中 国 内 地 由 外 国 投 资 者 全 额 投 资 设 立 的 企 业 (4) 外 商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是 指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经 外 经 贸 部 依 法 批 准 设 立, 其 中 外 资 的 股 本 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比 例 达 25% 以 上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凡 其 中 外 资 股 本 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比 例 小 于 25% 的, 属 于 内 资 企 业 中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
主 要 指 标 解 释 一 文 化 程 度 (Q04) ( 一 ) 中 专 技 校 或 职 高 : 包 括 中 专 中 等 技 术 学 校 ( 中 技, 即 工 农 林 财 艺 体 医 师 范 及 其 他 ) 技 工 学 校 ( 但 不 包 括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和 技 师 学 院 ) 和 职 业 高 中 ; ( 二 ) 大 专 : 包 括 大 学 专 科 专 科 学 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 ( 三 ) 研 究 生 : 包 括 硕 士 研 究 生 和 博 士 研 究 生 二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有 关 政 策 (Q05)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有 关 政 策 : 主 要 是 指 国 务 院 关 于 建 立 城 镇 职 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制 度 的 决 定 ( 国 发 [1998]44 号 ) 国 务 院 关 于 开 展 城 镇 居 民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试 点 的 指 导 意 见 ( 国 发 [2007]20 号 )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的 意 见 ( 中 发 [2009]6 号 ) 和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近 期 重 点 实 施 方 案 (2009-2011 年 ) 的 通 知 ( 国 发 [2009]12 号 ) 等 三 全 日 制 雇 员 非 全 日 制 雇 员 和 劳 务 派 遣 工 (Q09) ( 一 ) 非 全 日 制 雇 员 :( 劳 动 者 与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 以 小 时 计 酬 为 主, 劳 动 者 在 同 一 用 人 单 位 一 般 平 均 每 日 工 作 时 间 不 超 过 4 小 时, 每 周 工 作 时 间 累 计 不 超 过 24 小 时 的 用 工 形 式 ( 二 ) 全 日 制 雇 员 : 与 非 全 日 制 雇 员 相 对, 是 指 ( 劳 动 者 与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 劳 动 者 在 同 一 用 人 单 位 一 般 平 均 每 日 工 作 时 间 超 过 4 小 时, 每 周 工 作 时 间 累 计 超 过 24 小 时 的 用 工 形 式 ( 三 ) 劳 务 派 遣 工 : 劳 务 派 遣 用 工 形 式 中 的 劳 动 者 在 劳 务 派 遣 用 工 形 式 中 存 在 三 方 关 系 :(1) 劳 务 派 遣 单 位 与 劳 动 者 订 立 劳 动 合 同 ;(2) 劳 务 派 遣 单 位 与 用 工 单 位 订 立 劳 务 派 遣 协 议 ;(3) 劳 动 者 在 用 人 单 位 工 作 四 加 班 (Q16 Q17) 加 班 : 加 班 加 点 的 简 称, 包 括 以 下 三 种 情 况 :(1) 加 点, 即 在 正 常 工 作 日 安 排 劳 动 者 延 长 工 作 时 间 ;(2) 休 息 日 ( 即 星 期 六 星 期 日 或 其 他 休 息 日 ) 安 排 劳 动 者 工 作 又 不 能 安 排 补 休 ;(3) 法 定 休 假 日 ( 即 元 旦 春 节 国 际 劳 动 节 国 庆 节 以 及 其 他 法 定 节 假 日 ) 安 排 劳 动 者 工 作 五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Q20) ( 一 ) 工 伤 保 险 : 指 国 家 建 立 的, 为 在 生 产 工 作 中 遭 受 事 故 伤 害 和 患 职 业 性 疾 病 的 劳 动 者 提 供 医 疗 救 治 经 济 补 偿 和 康 复 服 务, 以 及 对 职 工 因 死 亡 后 无 生 活 来 源 的 遗 属 提 供 经 济 补 偿 的 一 种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 二 ) 城 镇 职 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建 立 城 镇 职 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制 度 的 决 定 ( 国 发 [1998]44 号 ) 建 立 的, 覆 盖 城 镇 各 类 从 业 人 员 和 退 休 人 员, 由 用 人 单 位 和 个 人 共 同 筹 资, 用 于 补 偿 职 工 疾 病 所 带 来 的 医 疗 费 用 的 一 项 社 会 保 险 制 度 ( 三 ) 城 镇 居 民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开 展 城 镇 居 民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试 点 的 指 导 意 见 ( 国 发 [2007]20 号 ) 建 立 的, 覆 盖 不 属 于 城 镇 职 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制 度 覆 盖 范 围 的 中 12
小 学 阶 段 的 学 生 少 年 儿 童 和 其 他 非 从 业 城 镇 居 民, 由 政 府 和 个 人 共 同 筹 资 以 大 病 统 筹 为 主 主 要 解 决 参 保 居 民 的 住 院 和 门 诊 大 病 医 疗 支 出 问 题 的 医 疗 保 险 制 度 ( 四 )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 制 度 ): 根 据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转 发 卫 生 部 等 部 门 关 于 建 立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制 度 意 见 的 通 知 ( 国 办 发 [2003]3 号 ) 建 立 的, 是 由 政 府 组 织 引 导 支 持, 农 民 自 愿 参 加, 个 人 集 体 和 政 府 多 方 筹 资, 以 大 病 统 筹 为 主 的 农 民 医 疗 互 助 共 济 制 度 ( 五 ) 城 镇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 按 照 国 务 院 有 关 文 件 规 定 建 立 的 覆 盖 城 镇 各 类 企 业 职 工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灵 活 就 业 人 员 的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 六 ) 农 村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 国 家 建 立 的 一 项 社 会 保 险 制 度, 以 农 村 居 民 为 参 保 对 象, 实 行 个 人 缴 费 集 体 补 助 政 府 补 贴 相 结 合 的 筹 资 方 式, 建 立 个 人 账 户 和 养 老 保 险 基 金, 参 保 人 按 规 定 缴 费 达 到 领 取 年 龄 时, 由 农 村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机 构 支 付 养 老 金, 以 保 障 其 老 年 基 本 生 活 ( 七 ) 失 业 保 险 : 国 家 通 过 立 法 强 制 实 行 的, 由 社 会 集 中 建 立 基 金, 对 因 失 业 而 暂 时 中 断 生 活 来 源 的 劳 动 者 提 供 物 质 帮 助 的 制 度 ( 八 ) 生 育 保 险 : 在 职 业 妇 女 因 生 育 而 暂 时 中 断 劳 动 时 由 国 家 或 单 位 为 其 提 供 生 活 保 障 和 物 质 帮 助 的 一 项 社 会 制 度 其 目 的 是 通 过 提 供 生 育 津 贴 医 疗 服 务 和 产 假 等 待 遇, 帮 助 妇 女 安 全 地 度 过 生 育 期, 从 而 达 到 保 护 他 们 的 身 体 健 康, 并 使 婴 儿 得 到 必 要 的 照 顾 和 哺 育 的 作 用 六 劳 动 报 酬 (Q23) 劳 动 报 酬 : 劳 动 者 向 雇 主 ( 包 括 单 位 和 个 人 ) 付 出 了 劳 动, 雇 主 相 应 的 付 给 本 次 调 查 中, 劳 动 报 酬 是 指 劳 动 者 从 雇 主 ( 包 括 单 位 和 个 人 ) 处 实 际 获 得 的 全 部 税 后 收 入, 不 包 括 单 位 代 扣 代 缴 的 各 种 费 税, 但 包 括 实 际 发 给 劳 动 者 的 各 种 补 贴 奖 金 和 津 贴 七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Q24~Q31)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 一 种 按 照 不 同 职 业 岗 位 的 技 能 要 求, 对 接 受 培 训 的 人 员 进 行 培 养 职 业 技 能, 传 授 职 业 知 识, 同 时 进 行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和 职 业 道 德 教 育 的 教 育 活 动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根 据 用 人 单 位 生 产 服 务 一 线 岗 位 技 能 需 要, 侧 重 于 动 手 能 力 和 技 能 操 作 能 力 的 培 养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