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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目 录 6.1 施 工 期 对 沿 线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调 查...63 6.2 营 运 期 对 沿 线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调 查...64 6.3 声 环 境 影 响 响 调 查 结 论...108 7. 水 环 境 影 响 调 查 与 分 析...109 7.1 项 目 沿 线 水 体 情 况...109 7.2 施 工 期 间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调 查...110 7.3 运 行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错 误! 未 定 义 书 签 14 7.4 水 环 境 影 响 调 查 结 论...117 8.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调 查 与 分 析... 错 误! 未 定 义 书 签 18 8.1 社 会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错 误! 未 定 义 书 签 18 8.2 工 程 征 地 拆 迁 情 况 调 查... 错 误! 未 定 义 书 签 20 8.3 文 物 资 源 情 况 调 查... 错 误! 未 定 义 书 签 21 8.4 通 行 便 利 性 影 响 调 查... 错 误! 未 定 义 书 签 25 8.5 对 农 业 灌 溉 的 影 响 调 查... 错 误! 未 定 义 书 签 26 9. 环 境 空 气 与 固 废 影 响 调 查 与 分 析... 错 误! 未 定 义 书 签 27 9.1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调 查 与 分 析...127 9.2 固 废 环 境 影 响 调 查 与 分 析... 错 误! 未 定 义 书 签 30 9.3 结 论...132 10. 危 险 品 运 输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调 查 与 分 析... 错 误! 未 定 义 书 签 33 10.1 交 通 安 全 管 理...133 10.2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及 应 急 措 施... 错 误! 未 定 义 书 签 33 11.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情 况 调 查... 错 误! 未 定 义 书 签 40 11.1 环 境 管 理 状 况 调 查...140 11.2 环 境 监 理 情 况 调 查...142 11.3 运 营 期 环 境 监 测...143 11.4 结 论...143 12. 公 众 意 见 调 查...144 12.1 调 查 目 的 及 内 容...144 12.2 调 查 对 象 与 方 法...144 12.3 调 查 结 果 及 分 析...145 交 通 运 输 部 环 境 保 护 中 心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目 录 12.4 投 诉 及 解 决...152 13. 调 查 结 论 及 建 议...154 13.1 结 论...154 13.2 建 议...156 附 表 : 1. 公 众 调 查 表 2. 司 乘 人 员 调 查 表 3.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验 收 登 记 表 附 件 : 1. 委 托 书 ; 2. 福 建 省 环 保 局 关 于 批 复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函, 闽 环 保 监 [2006]88 号, 福 建 省 环 境 保 护 局,2006.9.11; 3. 福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确 认 函, 榕 环 保 函 [2006]24 号, 福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2006.4.28; 4. 福 建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项 目 建 议 书 的 批 复, 闽 发 改 交 能 [2004]449 号, 福 建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2004.10.12; 5. 福 建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批 复, 闽 发 改 交 能 [2006]207 号, 福 建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2006.3.27; 6. 福 建 省 交 通 厅 福 建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的 批 复, 闽 交 建 [2006]95 号, 福 建 省 交 通 厅, 福 建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2006.9.6; 7. 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福 州 机 场 二 期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 晋 安 区 段 ) 建 设 用 地 的 批 复, 榕 政 地 [2008]12 号, 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2008. 1.10; 8. 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福 州 机 场 二 期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交 通 运 输 部 环 境 保 护 中 心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目 录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 马 尾 区 段 ) 建 设 用 地 的 批 复, 榕 政 地 [2008]13 号, 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2008. 1.10; 9. 福 州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监 测 报 告 ( 废 水 监 测 ), 榕 环 测 (2013)ww922 号 ; 10. 福 州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监 测 报 告 ( 噪 声 监 测 ) 11.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环 保 监 理 工 作 工 作 总 结 报 告, 厦 门 市 路 桥 咨 询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 12.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J2 合 同 段 环 境 保 护 监 理 工 作 工 作 报 告, 厦 门 中 平 工 程 监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13.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备 案 登 记 表 ; 14. 关 于 < 信 访 事 项 转 送 函 >( 榕 信 访 字 [2013]2018 号 ) 反 馈 意 见 书 ; 15. 董 事 长 信 箱 阅 办 单 ; 16. 垃 圾 接 受 协 议 ; 17. 承 诺 函 ( 福 州 快 安 基 督 教 堂 ); 18. 声 明 函 ( 福 建 工 程 学 院 国 脉 信 息 学 院 ); 19. 声 明 ( 福 州 第 七 中 学 ) 附 图 : 1. 机 场 二 期 工 程 环 评 及 实 际 路 线 对 比 示 意 图 交 通 运 输 部 环 境 保 护 中 心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前 言 前 言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是 机 场 专 用 的 疏 港 公 路, 本 公 路 与 一 期 工 程 形 成 市 区 至 机 场 的 完 整 通 道, 同 时, 也 是 福 州 城 市 环 城 公 路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本 项 目 东 起 于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的 马 尾 互 通 立 交, 途 经 马 尾 快 安 魁 岐, 樟 林 西 园, 终 于 福 州 五 四 北 路 公 路 建 设 里 程 26.1 公 里, 按 双 向 六 车 道 ( 魁 岐 至 五 四 北 路 段 远 期 按 双 向 八 车 道 ) 高 速 公 路 标 准 建 设, 设 计 速 度 100km/h, 路 基 宽 度 33.5m 同 步 建 有 国 货 路 化 工 路 两 条 连 接 线, 与 城 市 道 路 连 接 以 改 善 福 州 市 路 网 结 构, 建 设 里 程 1.897 公 里, 其 中 国 货 路 连 接 线 0.567km, 化 工 连 接 线 1.33km 本 项 目 由 福 建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与 福 州 市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院 共 同 设 计, 福 州 机 场 二 期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建 设 工 程 于 2007 年 7 月 开 工 建 设, 于 2010 年 7 月 建 成 试 通 车, 实 际 工 期 为 36 个 月 实 际 投 资 53.68 亿 元, 环 保 投 资 3974.267 万 元, 占 工 程 投 资 的 0.74% 本 项 目 于 2004 年 10 月 取 得 了 福 建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项 目 建 议 书 的 批 复 ( 闽 发 改 交 能 [2004]449 号 ),2006 年 3 月 取 得 了 福 建 省 交 通 福 建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批 复 ( 闽 发 改 交 能 [2006]207 号 ), 同 年 11 月 取 得 了 福 建 省 环 保 局 关 于 批 复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函 ( 闽 环 保 监 [2006]88 号 ), 项 目 2007 年 7 月 开 工,2010 年 10 月 建 成 通 车 2013 年 6 月, 福 州 机 场 二 期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我 中 心 承 担 该 项 目 的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工 作 接 受 委 托 后, 按 照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令 第 13 号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管 理 办 法 的 要 求, 以 及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入 使 用 的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要 求, 于 2013 年 7 月, 通 过 现 场 调 研 和 踏 勘, 对 公 路 沿 线 的 环 境 敏 感 点 公 路 建 设 影 响 的 生 态 环 境 环 保 措 施 执 行 情 况 及 环 保 部 门 批 复 的 执 行 情 况 等 方 面 进 行 了 调 查, 并 详 细 研 究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及 其 批 复 文 件 设 计 文 件 环 境 监 理 总 结 报 告 和 相 关 资 料, 并 委 托 福 州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进 行 了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在 此 基 础 上 编 制 了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在 调 查 过 程 中, 得 到 了 福 建 省 交 通 厅 福 建 省 环 保 局 福 州 市 环 保 局 及 沿 线 地 方 政 府 和 建 设 单 位 的 大 力 支 持 和 帮 助, 在 此 一 并 致 谢! 交 通 运 输 部 环 境 保 护 中 心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1 总 则 1.1 编 制 依 据 1.1.1 环 保 法 律 和 条 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4.4.24 修 订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02.10.28 通 过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2000.4.29 通 过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1996.10.29 通 过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2008.2.28 通 过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2004.12.29 通 过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路 法 (2004.8.28 通 过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2010.12.25 通 过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2004.8.28 通 过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法 (2002.12.28 通 过 );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1998.4.29 第 通 过 ); 12.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1998.11.29 通 过 ); 13.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1998.12.27 通 过 ); 14.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2002.3.15 通 过 ); 1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实 施 条 例 (1993.8.1 通 过 ); 16. 福 建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 修 正 ) (2002.1.20 修 订 ); 17. 福 建 省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办 法,1995 年 ; 18. 福 建 省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1994 年 9 月 17 日 起 施 行 ; 19. 福 建 省 农 业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2002 年 10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0. 福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条 例,2001 年 3 月 30 日 起 施 行 ; 21. 福 州 市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办 法,2002 年 5 月 1 日 1.1.2 标 准 规 范 1.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技 术 规 范 生 态 影 响 类 (HJ/T 394-2007);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 2.1-2011);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1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 2.3-93);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2.4-2009);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19-2011; 7.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610-2011) 8.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 B03-2006); 9. 公 路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JTG B04-2010); 10.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技 术 规 范 公 路 (HJ552-2010); 12. 福 州 市 环 境 空 气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1.1.3 部 门 规 章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1.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管 理 办 法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2002.2.1); 2.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发 [2000]38 号,2000.2.22); 3.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实 行 公 示 的 通 知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办 [2003]26 号,2003.3.28); 4.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定 ( 国 家 计 委 国 务 院 环 境 保 护 委 员 会 国 环 字 [87] 第 2 号,1987.3.20); 5. 关 于 公 路 铁 路 ( 含 轻 轨 ) 等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环 境 噪 声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发 [2003]94 号,2003.5.24); 6. 关 于 加 强 公 路 规 划 和 建 设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通 知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交 通 部 环 发 [2007]184 号,2007.12.1); 7. 交 通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办 法 ( 交 通 部,2003.6.1); 8.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规 定 ( 水 利 部 水 保 [2001]12 号,2001.1.16); 9. 关 于 征 求 对 公 路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竣 工 验 收 规 定 意 见 的 通 知 ( 交 通 部 环 境 保 护 办 公 室 环 办 字 [2002]91 号 ); 10. 关 于 在 公 路 建 设 中 实 行 最 严 格 的 耕 地 保 护 制 度 的 若 干 意 见 ( 交 通 部 交 公 路 发 [2004]164 号,2004.4.6); 11. 关 于 开 展 交 通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交 通 部 交 环 发 [2004]314 号, 2004.6.15); 12.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山 区 公 路 建 设 生 态 保 护 和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 交 公 路 发 [2005]441 号,2005.9.23); 2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13. 关 于 印 发 建 设 节 约 型 交 通 指 导 意 见 的 通 知 ( 交 通 部,2006.7.18); 14. 关 于 印 发 < 环 境 保 护 部 建 设 项 目 三 同 时 监 督 检 查 和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管 理 规 程 ( 施 行 )> 的 通 知 (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发 [2009]150 号,2009.12.17) 15.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发 [2010]113 号, 2010.09.28) 16.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交 通 部 关 于 加 强 公 路 规 划 和 建 设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发 [2007]184 号,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交 通 部,2007.12.1) 17. 环 境 保 护 部 关 于 废 止 修 改 部 分 环 保 部 门 规 章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决 定 (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16 号,2010.12.22) 18. 关 于 公 布 现 行 有 效 的 国 家 环 保 部 门 规 章 目 录 的 公 告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0 年 第 96 号,2010.12.21) 19.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福 州 市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定 方 案 的 批 复 闽 政 文 2006 133 号 21. 福 建 省 环 保 厅 贯 彻 环 保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闽 环 发 [2012]28 号 ) 1.1.4 工 程 资 料 及 批 复 文 件 1. 福 建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项 目 建 议 书 的 批 复,2004.10.12; 2. 福 建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批 复, 福 建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与 福 州 市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院,2006.3.27; 3. 福 建 省 交 通 厅 福 建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的 批 复, 福 建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与 福 州 市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院,2006.9.6 1.1.5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及 批 复 文 件 1.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福 建 省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2006.7; 2. 福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确 认 函, 榕 环 保 函 [2006]24 号, 福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2006.4.28; 3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3. 福 建 省 环 保 局 关 于 批 复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函, 闽 环 保 监 [2006]88 号, 福 建 省 环 境 保 护 局,2006.9.11 1.1.6 验 收 调 查 文 件 验 收 调 查 委 托 书 1.2 调 查 目 的 (1) 调 查 工 程 在 设 计 施 工 运 行 和 管 理 等 方 面 落 实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情 况, 以 及 对 各 级 环 保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复 要 求 的 落 实 情 况 ; (2) 调 查 本 工 程 已 采 取 的 生 态 保 护 水 土 保 持 及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并 通 过 对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的 调 查, 分 析 各 项 措 施 实 施 的 有 效 性, 针 对 该 工 程 已 产 生 的 实 际 环 境 问 题 及 可 能 存 在 的 潜 在 环 境 影 响, 提 出 切 实 可 行 的 补 救 措 施, 对 已 实 施 的 尚 不 完 善 的 措 施 提 出 改 进 意 见 ; (3) 通 过 公 众 调 查, 了 解 公 众 对 本 段 公 路 建 设 期 及 试 运 营 期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意 见, 对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的 作 用 对 沿 线 居 民 工 作 和 生 活 的 影 响 情 况, 针 对 公 众 提 出 的 合 理 要 求 提 出 解 决 建 议 ; (4) 根 据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情 况 的 调 查, 客 观 公 正 地 从 技 术 上 论 证 该 公 路 是 否 符 合 公 路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条 件 1.3 调 查 方 法 (1) 原 则 上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技 术 规 范 公 路 (HJ552-2010) 和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技 术 规 范 生 态 影 响 类 (HJ/T394-2007) 中 的 要 求 执 行, 并 参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规 定 的 方 法, 可 以 描 述 为 工 程 措 施 与 管 理 兼 顾, 施 工 期 与 运 营 期 并 重, 内 外 相 结 合 全 面 调 查 重 点 复 核 (2) 主 要 方 法 包 括 文 件 资 料 调 研 核 实 现 场 踏 勘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等 (3) 线 路 调 查 采 用 以 点 为 主 点 段 结 合 反 馈 全 线 的 方 法 1.4 调 查 范 围 和 调 查 因 子 调 查 范 围 为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主 线 全 长 26.1km, 连 接 4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线 长 1.927km 调 查 范 围 与 环 评 评 价 范 围 基 本 一 致, 具 体 调 查 范 围 和 调 查 因 子 见 表 1.4-1 表 1.4-1 环 境 影 响 调 查 范 围 和 调 查 因 子 调 查 项 目 调 查 范 围 调 查 因 子 (1) 公 路 沿 线 两 侧 各 300m 内 区 域 永 久 占 地 类 型 数 量, 施 工 营 地 预 生 态 环 境 (2) 全 部 临 时 占 地 制 厂 等 临 时 占 地 恢 复 措 施 ; 护 坡 和 绿 (3) 公 路 护 坡 工 程 绿 化 工 程 和 排 水 工 程 化 工 程 路 基 及 边 坡 排 水 工 程 和 水 土 (4) 鼓 山 风 景 区 保 持 防 护 工 程 等 声 环 境 距 路 中 心 线 200m 范 围 内, 重 点 调 查 100m 范 围 内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 Aeq 水 环 境 施 工 期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公 路 桥 梁 排 公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以 内 水 域 侧 水 形 式, 污 水 处 理 情 况, 危 险 品 运 输 重 调 查 服 务 设 施 污 水 处 理 及 排 放 情 况 及 管 理 情 况 环 境 空 气 (1) 距 路 中 心 线 200m 范 围 内, 重 点 调 查 100m 范 围 内 TSP NO 2 (2) 鼓 山 风 景 区 (1) 公 路 沿 线 涉 及 的 文 物 旅 游 资 源 环 保 投 诉, 公 路 对 沿 线 居 民 的 环 境 影 社 会 环 境 及 (2) 所 经 区 域 各 行 业 管 理 部 门 和 沿 线 直 响 及 措 施 的 意 见 公 众 参 与 接 受 影 响 的 单 位 居 民 以 及 司 乘 人 员 1.5 调 查 重 点 公 路 建 设 对 当 地 的 生 态 环 境 声 环 境 水 环 境 等 产 生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及 其 有 效 性 以 及 环 评 批 复 的 落 实 情 况, 并 根 据 调 查 结 果 提 出 环 境 保 护 补 救 措 施 1.5.1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重 点 调 查 工 程 的 施 工 期 的 影 响 和 拌 和 站 施 工 便 道 施 工 营 地 和 桥 梁 预 制 厂 等 临 时 占 地 类 型 面 积 及 其 恢 复 情 况,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的 植 被 补 偿 情 况, 路 堤 路 堑 边 坡 的 防 护 措 施, 桥 梁 路 基 建 设 对 农 业 生 产, 野 生 动 植 物 的 生 存 环 境 以 及 对 鼓 山 风 景 区 有 无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1.5.2 声 环 境 影 响 调 查 公 路 沿 线 200m 范 围 内 居 民 集 中 居 住 区 和 学 校 等 保 护 目 标, 结 合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措 施, 对 其 措 施 有 效 性 进 行 评 估, 并 提 出 补 救 措 施 5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1.5.3 水 环 境 影 响 重 点 调 查 桥 梁 施 工 对 河 流 的 影 响, 公 路 沿 线 附 属 设 施 污 水 处 理 的 措 施 和 跨 河 大 桥 的 桥 面 排 水 情 况, 调 查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对 河 流 的 防 治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并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对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评 估, 并 提 出 补 救 措 施 1.6 验 收 标 准 本 次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调 查, 执 行 原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所 采 用 的 标 准, 同 时 按 现 行 标 准 进 行 校 核 (1) 声 环 境 公 路 两 侧 临 街 建 筑 以 高 于 三 层 楼 房 以 上 ( 含 三 层 ) 的 建 筑 为 主, 第 一 排 建 筑 物 面 向 道 路 一 侧 的 区 域 执 行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GB3096--93)4 类 标 准 跨 越 福 州 市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区 划 2 类 区 的 道 路 两 侧 30 米 以 内 区 域 执 行 4 类 标 准, 跨 越 福 州 市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区 划 3 类 区 的 道 路 两 侧 20 米 以 内 区 域 执 行 4 类 标 准, 其 余 区 域 按 照 相 应 的 噪 声 功 能 区 标 准 执 行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学 校 医 院 等 特 殊 敏 感 建 筑, 其 室 外 昼 间 按 60dB, 夜 间 按 50dB 执 行 依 据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的 新 标 准 进 行 校 核 施 工 期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12523-2011) 具 体 标 准 见 表 1.6-1 和 1.6-2 表 1.6-1 公 路 声 环 境 验 收 标 准 标 准 等 级 验 收 执 行 标 准 (GB3096-93) 昼 间 夜 间 4 类 /4a 类 70dB 55dB 3 类 65dB 55dB 2 类 60dB 50dB 表 1.6-2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12523-2011) 单 位 :db(a) 昼 间 夜 间 70 55 (2) 水 环 境 按 照 福 州 市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2006 年 ), 本 项 目 沿 线 环 评 时 期 涉 及 水 域 分 别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表 1 中 Ⅲ 和 Ⅴ 类 水 质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1.6-3 污 水 排 放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中 的 一 级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1.6-4 6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表 1.6-3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838-2002) 单 位 :mg/l (ph 除 外 ) 水 质 指 标 ph COD 石 油 类 氨 氮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Ⅲ 类 标 准 6~9 20 0.05 1.0 6 Ⅴ 类 标 准 6~9 40 1.0 2.0 15 表 1.6-4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一 级 标 准 (GB8978-1996) 单 位 :mg/l (ph 除 外 ) 水 质 指 标 ph COD BOD 氨 氮 动 植 物 油 一 级 标 准 6~9 100 20 15 10 (3) 环 境 空 气 施 工 期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 二 级 标 准 外, 鼓 山 风 景 区 路 段 ( 快 安 ~ 下 岐 隧 道 口 后 溪 ~ 东 山 煤 气 厂 变 ) 禁 止 排 放 ; 环 评 时 期 营 运 期 除 路 经 鼓 山 风 景 区 段 环 境 空 气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1996) 一 级 标 准 外, 其 他 路 段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1996) 二 级 标 准 验 收 以 新 标 准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3095 2012) 校 核 表 1.6-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mg/m 3 浓 度 限 值 污 染 物 名 称 取 值 时 间 一 级 标 准 二 级 标 准 日 平 均 0.08 0.08 NO2 1 小 时 平 均 0.20 0.20 TSP 日 平 均 0.12 0.30 表 1.6-6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生 产 工 艺 污 染 物 名 称 排 放 浓 度 限 制 (mg/m 3 ) 沥 青 熔 炼 搅 拌 沥 青 烟 40~75 1.7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结 合 环 评 报 告 书 及 其 批 复 等 资 料, 确 定 本 工 程 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如 下 : 1.7.1 生 态 环 境 1 主 要 包 括 公 路 沿 线 及 取 弃 土 场 施 工 营 地 等 临 时 用 地 涉 及 的 耕 地 资 源 野 生 植 被 等 2 公 路 在 K10+345~K11+589 段 穿 越 鼓 山 风 景 区, 穿 越 总 长 1.129 公 里 福 7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州 鼓 山 风 景 名 胜 耸 立 于 榕 城 东 郊, 南 濒 闽 江, 西 接 福 州 平 原, 北 连 鼓 岭, 东 界 灵 源 河 谷, 面 积 约 24 平 方 公 里 鼓 山 属 国 家 级 的 风 景 名 胜 区, 也 是 福 建 省 十 佳 风 景 区 之 一, 早 在 一 千 多 年 前 就 已 名 闻 遐 迩 1.7.2 水 环 境 调 查 范 围 内 的 水 体 属 于 闽 江 水 系, 本 项 目 沿 线 的 过 境 河 流 主 要 有 晋 安 河 光 明 港 磨 溪 鳝 溪 化 工 河 等 具 体 水 体 功 能 和 执 行 标 准 见 表 1.7-1 表 1.7-1 沿 线 主 要 河 流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河 流 主 要 功 能 跨 越 桥 梁 中 心 桩 号 执 行 标 准 1 马 鞍 溪 渔 业 工 业 用 水 马 鞍 溪 大 桥 K2+858 GB3838-2002 2 磨 溪 渔 业 工 业 用 水 磨 溪 大 桥 K6+601 Ⅲ 类 3 化 工 河 渔 业 工 业 用 水 登 云 大 桥 K22+337 GB3838-2002 5 晋 安 河 渔 业 工 业 用 水 路 右 k16+650~k25+200 Ⅴ 类 1.7.3 声 环 境 及 环 境 空 气 本 次 调 查 主 要 针 对 公 路 中 心 线 200m 范 围 内 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进 行 实 际 踏 勘 敏 感 点 为 36 处, 包 括 31 处 村 庄 3 所 学 校 1 处 养 老 院 1 个 厂 区 生 活 区 ; 其 中 连 接 线 敏 感 点 3 处 公 路 沿 线 调 查 范 围 内 声 环 境 和 环 境 空 气 的 敏 感 点 情 况 见 表 1.7-2 1.7.4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主 要 包 括 公 路 沿 线 被 征 地 和 拆 迁 的 居 民 ; 路 涉 及 的 下 德 遗 址 龙 溪 境 鳝 溪 柳 山 遗 址 浮 村 遗 址 和 罗 汉 山 遗 址 等 文 物 资 源 8

福 州 长 乐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表 1.7-2 公 路 沿 线 敏 感 点 一 览 表 序 号 桩 号 名 称 功 能 区 距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 红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敏 感 点 ( 户 ) 敏 感 点 基 本 情 况 敏 感 点 照 片 敏 感 点 点 位 4a 30/12 30 1 K0+60~K 0+300 君 竹 村 1 左 -23 房 屋 密 集, 以 4-5 层 楼 房 为 主 2 68/50 120 2 K0+60 师 大 二 附 中 2 左 36/18-23 6 层 教 学 楼, 有 住 宿 安 装 声 屏 障 4a 49/32 10 3 K0+60~K 0+160 水 岸 青 山 别 墅 右 20 二 层 别 墅 2 68/51 50 9

福 州 长 乐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序 号 桩 号 名 称 功 能 区 距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 红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敏 感 点 ( 户 ) 敏 感 点 基 本 情 况 敏 感 点 照 片 敏 感 点 点 位 4a 29/11 20 有 3 栋 新 建 18 层 楼, 4 K0+490~ K0+610 君 竹 村 2 左 -40 其 他 为 3-4 层 楼 房, 分 布 密 集 有 声 屏 障 2 68/50 150 4a 50/32 20 5 K1+433~ K1+450 金 门 新 村 右 -20 有 5 栋 10 层 楼 有 声 屏 障 3 58/40 80 6 K4+000~ K4+500 下 德 村 3 左 147-35 165 分 布 集 中, 以 2-3 层 楼 为 主, 后 方 有 厂 房 分 布 10

福 州 长 乐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序 号 桩 号 名 称 功 能 区 距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 红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敏 感 点 ( 户 ) 敏 感 点 基 本 情 况 敏 感 点 照 片 敏 感 点 点 位 4a 39/21 23 7 K6+300~ K6+400 快 安 村 1 左 -40 分 布 集 中, 以 2-3 层 楼 房 为 主 3 69/51 109 8 K6+700 福 乐 居 老 人 院 2 左 31/1-5 30-40 人 4 层 楼 房, 有 住 宿 安 装 声 屏 障. 9 K6+700~ K6+950 4a 29/11 6 快 安 村 2 右 -43 平 房 为 主, 零 散 分 布 2 67/49 10 11

福 州 长 乐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序 号 桩 号 名 称 功 能 区 距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 红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敏 感 点 ( 户 ) 敏 感 点 基 本 情 况 敏 感 点 照 片 敏 感 点 点 位 4a 31/14 60 快 安 村 2 2 左 68/50-5 120 分 布 密 集, 紧 邻 道 路 多 为 4 层 楼 房 安 装 声 屏 障 10 K7+300~ K7+820 龙 门 村 3 左 116/98-40 45 多 为 厂 房, 有 少 部 分 居 民 点 分 布, 多 为 2-3 层 楼. 11 K9+200~ K9+500 魁 岐 村 1 3 右 73/55-18 65 第 一 排 以 厂 房 为 主, 第 二 排 以 3 层 楼 房 为 主. 12

福 州 长 乐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序 号 桩 号 名 称 功 能 区 距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 红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敏 感 点 ( 户 ) 敏 感 点 基 本 情 况 敏 感 点 照 片 敏 感 点 点 位 12 K10+500~ K10+640 魁 岐 村 2 3 右 88/69.5 0 22 以 平 房 为 主, 零 散 分 布 约 15 户 13 K10+750~ K10+800 海 王 制 药 厂 宿 舍 3 左 52/35-8 159 分 布 密 集, 多 为 3-4 层 楼, 位 于 隧 道 口, 有 声 屏 障 4a 31/2 23 14 K11+597~ K11+717 洋 里 村 左 -18 分 布 密 集, 以 3-4 层 楼 为 主 有 声 屏 障 与 三 环 伴 行 3 72/38 76 13

福 州 长 乐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序 号 桩 号 名 称 功 能 区 距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 红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敏 感 点 ( 户 ) 敏 感 点 基 本 情 况 敏 感 点 照 片 敏 感 点 点 位 15 K12+000~ K12+222 六 一 佳 园 3 右 96/23-18 270 8 栋 23 层 楼 有 声 屏 障. 与 三 环 伴 行 埠 兴 村 ( 远 东 丽 景 ) 3 左 103/30-25 350 新 建 房 屋,8 栋 23 层 2010 年 通 过 环 评 审 批, 环 评 审 批 在 机 二 之 后 16 K14+500~ K14+900 4a 69/4 60 分 布 集 中, 以 3 层 楼 埠 兴 村 右 -20 为 主 有 声 屏 障 第 一 排 房 屋 与 本 工 程 3 76/25 300 之 间 有 三 环 路 14

福 州 长 乐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序 号 桩 号 名 称 功 能 区 距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 红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敏 感 点 ( 户 ) 敏 感 点 基 本 情 况 敏 感 点 照 片 敏 感 点 点 位 17 K15+250~ K15+700 埠 新 新 苑 4a 77/5 270 右 -12 5 栋 9 层 楼, 其 余 为 6 层 楼 有 声 屏 障 2007 年 1 月 8 日 通 过 环 评 审 批, 环 评 审 批 3 97/25 120 在 机 二 之 后 4a 59/2 300 18 K15+720~ K16+320 樟 林 村 右 0 昼 超 2.7-6.5, 夜 超 0.4-2.4 有 声 屏 障 3 72/23 350 4a 59/6 200 房 屋 与 本 工 程 之 间 19 K16+300~ K16+450 寿 山 新 苑 3 右 79/26 0 1000 有 三 环 路 有 声 屏 障 2007 年 9 月 5 日 通 过 环 评 审 批, 环 评 审 批 在 机 二 之 后 15

福 州 长 乐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序 号 桩 号 名 称 功 能 区 距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 红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敏 感 点 ( 户 ) 敏 感 点 基 本 情 况 敏 感 点 照 片 敏 感 点 点 位 教 学 楼 宿 舍 侧 对 公 20 K16+700~ K16+850 福 建 工 程 学 院 2 右 80/10-11 3000 人 路, 多 为 6 层 房 屋 与 本 工 程 之 间 有 三 环 路, 有 声 屏 障 有 协 议 2009 年 7 月 13 日 通 21 K17+100~ K17+300 东 山 新 苑 3 左 170/60-10 2000 人 过 环 评 审 批, 环 评 审 批 在 机 二 之 后 与 三 环 伴 行 分 布 集 中, 平 房 为 主 有 零 星 楼 房 分 22 K17+195~ K17+270 横 峪 村 3 左 79/34-10 101 布 2007 年 1 月 8 日 通 过 环 评 审 批, 环 评 审 批 在 机 二 之 后 与 三 环 伴 行 16

福 州 长 乐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序 号 桩 号 名 称 功 能 区 距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 红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敏 感 点 ( 户 ) 敏 感 点 基 本 情 况 敏 感 点 照 片 敏 感 点 点 位 4a 70/12 300 23 K18+700~ K18+780 东 山 苗 圃 左 -7 2011 年 通 过 环 评 审 批, 环 评 审 批 在 机 二 之 后 与 三 环 伴 行 3 82/24 600 4a 66/5 33 分 布 集 中, 以 3-4 层 24 K19+300~ K19+950 园 中 村 左 -12 楼 房 为 主 有 声 屏 障 房 屋 与 本 工 程 之 间 有 三 环 路 3 78/23 82 17

福 州 长 乐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序 号 桩 号 名 称 功 能 区 距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 红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敏 感 点 ( 户 ) 敏 感 点 基 本 情 况 敏 感 点 照 片 敏 感 点 点 位 3 25 K22+400~ K22+850 登 云 新 村 左 155/65-15 230 第 一 排 有 2 栋 18 层 楼, 其 他 以 5 层 楼 为 主 与 三 环 伴 行 3 4a 51/5 70 26 K22+700~ K22+800 桂 山 公 寓 右 -18 金 鸡 山 隧 道 出 口,7 栋 8 层 楼 有 声 屏 障 与 三 环 伴 行 3 78/34 120 18

福 州 长 乐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序 号 桩 号 名 称 功 能 区 距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 红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敏 感 点 ( 户 ) 敏 感 点 基 本 情 况 敏 感 点 照 片 敏 感 点 点 位 4a 67/10 260 27 K23+000~ K23+250 名 桂 佳 园 右 -15 以 15-20 层 楼 为 主 与 本 项 目 之 间 有 三 环 路 3 78/22 360 4a 68/8 160 分 布 集 中, 第 一 排 8 28 K23+200~ K23+800 西 园 安 置 房 右 -15 栋 10 层 楼 2009 年 8 月 18 日 通 过 环 评 审 批, 环 评 审 批 在 机 二 3 83/23 280 之 后 与 三 环 伴 行 19

福 州 长 乐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序 号 桩 号 名 称 功 能 区 距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 红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敏 感 点 ( 户 ) 敏 感 点 基 本 情 况 敏 感 点 照 片 敏 感 点 点 位 K23+350~ K23+700 3 175/70-10 170 分 布 集 中, 第 一 排 以 3-4 层 楼 为 主 房 屋 与 本 工 程 之 间 有 三 环 路 右 位 于 罗 汉 山 隧 道 进 口 第 一 排 为 一 栋 新 29 K24+330~ K24+426 西 园 村 3 66/25 1 40 建 高 层 和 办 公 楼 居 民 住 宅 均 在 第 二 排 有 声 屏 障 与 三 环 伴 行 K24+426~ K24+600 3 左 79/25 2 160 位 于 罗 汉 山 隧 道 进 口 分 布 集 中, 侧 对 道 路, 第 一 排 为 4 栋 7 层 楼 第 二 排 以 2-3 层 楼 为 主 房 屋 与 本 工 程 之 间 有 三 环 路 有 声 屏 障 20

福 州 长 乐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序 号 桩 号 名 称 功 能 区 距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 红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敏 感 点 ( 户 ) 敏 感 点 基 本 情 况 敏 感 点 照 片 敏 感 点 点 位 4a 87/5 25 罗 汉 山 隧 道 出 口 分 30 K24+800~ K24+960 磐 石 村 左 -15 布 较 集 中, 以 3 层 楼 房 为 主 与 三 环 伴 3 108/26 68 行 罗 汉 山 隧 道 出 口 分 布 较 集 中, 第 一 排 有 31 K25+000~ K25+150 磐 石 家 园 4a 77/15 150 右 -19 一 栋 11 层 楼 房 1 栋 10 层 楼 房, 其 余 为 2-3 层 楼 房 2009 年 5 月 13 日 通 过 环 评 审 3 89/27 300 批, 环 评 审 批 在 机 二 之 后 与 三 环 伴 行 第 一 排 为 1 栋 10 层 楼 房 第 二 排 以 2-3 32 K25+600~ K25+660 琴 亭 湖 时 代 小 区 3 左 76/28-18 140 层 楼 为 主 正 对 路 面 有 声 屏 障 2007 年 1 月 5 日 通 过 环 评 审 批, 环 评 审 批 在 机 二 之 后 与 三 环 伴 行 21

福 州 长 乐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序 号 桩 号 名 称 功 能 区 距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 红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敏 感 点 ( 户 ) 敏 感 点 基 本 情 况 敏 感 点 照 片 敏 感 点 点 位 33 K25+700~ K25+800 福 州 七 中 2 右 46/8-15 第 一 排 为 教 学 楼, 有 声 屏 障 第 一 排 高 层 为 新 建 化 工 路 连 接 线 K0+293~ K0+473 3 右 83/28-12 340 住 宅, 其 他 多 为 5 层 楼, 分 布 集 中 有 声 屏 障 2009 年 8 月 4 日 通 过 环 评 审 批, 环 评 审 批 在 机 二 之 后 与 34 横 峪 家 园 三 环 伴 行 4a 46/7 65 第 一 排 为 8 层 楼, 第 K0+547~ K0+593 右 -8 二 排 约 为 6 层 楼, 分 布 集 中 有 声 屏 障 3 78/29 120 与 三 环 伴 行 22

福 州 长 乐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1 总 则 序 号 桩 号 名 称 功 能 区 距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 红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敏 感 点 ( 户 ) 敏 感 点 基 本 情 况 敏 感 点 照 片 敏 感 点 点 位 国 货 连 接 分 布 集 中, 以 4 层 楼 35 线 K0+010~ 远 东 村 3 右 82/25-12 280 为 主. 第 一 排 房 屋 与 本 工 程 之 间 有 三 环 K0+400 路 有 声 屏 障 36 国 货 连 接 线 K0+410 三 远 佳 园 3 右 82/35-12 400 2009 年 7 月 28 日 通 过 环 评 审 批, 环 评 审 批 在 机 二 之 后 与 三 环 伴 行 注 :1 表 中 红 线 距 离 若 为 三 环 伴 行 的 路 段, 则 为 与 三 环 红 线 距 离 ; 2 凡 是 说 明 环 评 审 批 在 机 二 之 后 的 敏 感 点, 由 于 其 环 评 在 本 项 目 审 批 之 后, 应 自 行 解 决 噪 声 问 题, 故 本 项 目 不 考 虑 对 该 11 个 敏 感 点 的 噪 声 防 护 措 施 23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2 工 程 建 设 概 况 2. 工 程 建 设 概 况 2.1 工 程 建 设 基 本 情 况 2.1.1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及 其 走 向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东 起 于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的 马 尾 互 通 立 交, 通 过 青 州 大 桥 与 福 州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一 期 工 程 衔 接, 路 线 途 经 马 尾 快 安 魁 岐, 晋 安 下 院 樟 林 金 鸡 山 西 园 罗 汉 山, 终 于 福 州 五 四 北 路, 建 设 里 程 26.1 公 里 本 项 目 同 步 建 有 国 货 路 连 接 线 和 化 工 路 连 接 线, 与 城 市 道 路 连 接 以 改 善 福 州 市 路 网 结 构, 建 设 里 程 1.897 公 里 工 程 路 线 走 向 与 环 评 时 相 比 基 本 一 致 路 线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2.1-1 2.1.2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经 现 场 核 查, 建 设 单 位 立 项 文 件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及 其 批 复 和 程 序 完 整, 批 复 单 位 审 批 权 限 与 项 目 投 资 规 模 相 符 机 场 二 期 工 程 按 照 国 家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了 项 目 审 批, 并 在 项 目 工 可 阶 段 进 行 了 环 评 工 作 福 州 机 场 二 期 工 程 各 建 设 阶 段 的 全 过 程 见 表 2.1-1 表 2.1-1 福 州 机 场 二 期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表 项 目 编 制 单 位 批 复 时 间 批 复 内 容 审 批 部 门 立 项 文 件 福 州 市 计 委 2004.10.12 工 可 福 建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院 2006.3.27 与 福 州 市 规 初 设 划 设 计 研 究 2006.9.6 院 环 评 福 建 省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2006.9.11 开 工 2007.7 竣 工 2010.7 福 建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项 目 建 议 书 的 批 复 福 建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批 复 福 建 省 交 通 厅 福 建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的 批 复 福 建 省 环 保 局 关 于 批 复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函 由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过 程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要 求 2.1.3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和 建 设 规 模 福 建 省 发 改 委 福 建 省 发 改 委 福 建 省 交 通 厅 和 福 建 省 发 改 委 福 建 省 环 保 局 本 工 程 环 评 和 实 际 设 计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见 表 2.1-2 项 目 完 成 的 主 要 工 程 数 量 见 表 2.1-3 特 大 桥 相 关 情 况 互 通 及 附 属 设 施 见 表 2.1-4~ 表 2.1-8 24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2 工 程 建 设 概 况 表 2.1-2 福 州 机 场 二 期 工 程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表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主 线 连 接 线 环 评 实 际 环 评 实 际 公 路 等 级 高 速 公 路 城 市 道 路 路 线 长 度 km 26.0 26.1 4.069235 1.897 设 计 行 车 速 度 km/h 100 60 路 基 宽 度 m 整 体 式 路 基 33.5 分 离 式 路 基 16.75 26.5 33.5 桥 涵 设 计 荷 载 汽 车 载 荷 公 路 -Ⅰ 级 城 -A 级 行 车 道 宽 度 m 7.5 平 曲 线 最 小 半 径 m 720/1 最 大 纵 坡 % 2.8/1/620 路 面 结 构 沥 青 砼 路 面 洪 水 频 率 特 大 桥 1/300, 其 它 桥 涵 1/100 表 2.1-3 主 体 工 程 主 要 工 程 量 完 成 情 况 表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环 评 实 际 工 程 量 变 化 量 工 程 总 投 资 主 线 49.3881 50.11 +0.7219 亿 元 连 接 线 4.049498 3.56-0.489498 路 基 土 石 方 填 方 107.7 169.1 +61.4 10 4 m 3 挖 方 317.7 219.4-98.3 永 久 占 地 公 顷 273.3 206.48-66.82 总 长 m/ 处 4352/7 4547.5/7 +195.5 隧 道 其 中 : 长 m/ 处 2438/2 2669/2 +231 中 长 m/ 处 724/1 760.5/1 +36.5 短 m/ 处 1190/4 1118.0/4-72 互 通 式 立 交 处 6( 预 留 1) 5 0 分 离 式 立 交 处 463/6 293/4-170/-2 特 大 桥 主 线 2122/2 2918/2 +796/0 m/ 座 连 接 线 3440/2 0-3440/-2 大 桥 主 线 m/ 座 6109.969/15 4449/12-1660.969/-3 连 接 线 240/1 775.5/2 +535.5/1 中 小 桥 主 线 140/2 319/5 +179/3 m/ 座 连 接 线 80/2 11.5/1-68.5/-1 通 道 / 涵 洞 m/ 道 382.5/10 850.83/18 +468.33/8 人 行 天 桥 m/ 座 0 740.95/1 +740.95/1 拆 迁 建 筑 物 m 2 853582 798332-55250 收 费 站 处 1 1 0 25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2 工 程 建 设 概 况 表 2.1-4 主 线 工 程 大 桥 一 览 表 序 号 桥 梁 名 称 实 际 路 线 环 评 路 线 中 心 桩 号 桥 梁 总 长 (m) 中 心 桩 号 桥 梁 总 长 (m) 1 下 德 大 桥 K2+858 658.5 K2+915 457 上 德 高 架 桥 -- -- K3+755 396 2 马 鞍 溪 大 桥 K4+480.25 388.5 K4+347.5 499 快 安 1 号 高 架 桥 -- -- K5+020 471 3 快 安 高 架 桥 (2 号 ) K5+896 312 K5+790 646 4 磨 溪 大 桥 K6+601 339 K6+560 305 龙 门 高 架 桥 -- -- K7+145 365 5 牛 坑 大 桥 K7+860 190 K8+180 196 6 魁 岐 高 架 桥 K8+975.5 279.5 K8+600 316 魁 岐 高 架 桥 (2 号 ) -- -- K9+206 185 7 洋 里 高 架 桥 (1 号 ) k12+050.205 953.5 k12+038.25 979.969 8 洋 里 特 大 桥 (2 号 ) K14+903.75 1631.5 K14+461.8 876.0 9 樟 林 高 架 桥 K16+483.25 273.5 -- -- 后 溪 高 架 桥 -- -- K18+130 256 10 园 中 大 桥 K19+323.5 247 K19+740 214 11 上 浦 岭 大 桥 K20+550 252 K20+625 267 李 园 高 架 桥 -- -- K210+325 288 12 登 云 大 桥 K22+089 337 K22+145 269 13 西 园 Ⅰ 号 分 离 式 桥 K23+395 1287 14 西 园 Ⅱ 号 分 离 式 桥 K24+222 218 K23+393 1246.0 合 计 7367 8231.969 表 2.1-5 工 程 互 通 一 览 表 序 名 称 实 际 路 线 环 评 路 线 号 桩 号 形 式 桩 号 形 式 1 马 尾 互 通 K0+000 半 直 连 式 混 合 型 K0+000 直 连 式 T 型 2 魁 岐 互 通 K9+719 半 直 连 式 K10+009 半 直 连 式 4 国 货 互 通 K13+304 半 直 连 式 T 型 K13+250 混 合 型 3 化 工 互 通 K17+379.84 直 连 式 T 型 K17+145 梨 型 5 新 店 互 通 K25+496.744 半 直 连 式 T 型 K25+500 混 合 型 表 2.1-6 工 程 附 属 设 施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实 际 桩 号 占 地 面 积 (hm 2 ) 1 下 德 收 费 站 K3+540 2.628 合 计 26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2 工 程 建 设 概 况 表 2.1-7 公 路 隧 道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桩 号 长 度 (m) 1 马 尾 隧 道 2 快 安 隧 道 3 燕 前 隧 道 4 魁 岐 1 号 隧 道 5 魁 岐 2 号 隧 道 ZK0+860-ZK2+522 YK0+948-YK2+520 ZK4+683.5-ZK5+721 YK4+674.5-YK5+737 ZK8+588-ZK8+807 YK8+568-YK8+832 ZK10+372.2-ZK10+702.2 YK10+345-YK10+682 ZK10+840-ZK11+589 YK10+817-YK11+569 1617 1052 241.5 333.5 760.5 6 金 鸡 山 隧 道 K22+335-K22+630 295 7 罗 汉 山 隧 道 K24+452-K24+700 248 合 计 4547.5 注 : 公 路 隧 道 均 未 设 置 通 风 竖 井 表 2.1-8 公 路 征 地 数 量 一 览 表 单 位 : 公 顷 分 区 耕 地 灌 木 林 地 杂 林 地 荒 地 建 设 用 地 合 计 主 体 工 程 区 33.04 53.68 97.05 8.26 14.45 206.48 施 工 便 道 2.18 3.53 6.39 0.54 0.95 13.59 弃 渣 场 1.45 2.35 4.25 0.36 0.63 9.04 土 料 场 0.23 0.39 0.71 0.06 0.11 1.5 施 工 区 0.68 1.10 1.99 0.17 0.30 4.24 合 计 37.58 61.05 110.39 9.39 16.44 234.85 2.1.4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变 更 情 况 分 析 对 本 工 程 变 更 情 况 主 要 从 线 位 桩 号 及 工 程 量 变 更 三 方 面 说 明, 具 体 如 下 : (1) 线 位 变 更 机 场 二 期 高 速 公 路 沿 线 主 要 控 制 点 未 发 生 改 变, 个 别 路 段 进 行 微 调, 路 线 总 体 走 向 与 环 评 时 相 比 没 有 较 大 变 化 因 规 划 调 整, 实 际 路 线 取 消 了 五 四 连 接 线 (2) 主 要 工 程 量 变 更 1 工 程 实 际 总 增 加 0.232402 亿 元, 变 化 很 小, 主 要 是 由 于 工 程 实 际 总 投 资 较 环 评 时 总 概 算 有 一 定 偏 差 2 工 程 永 久 占 用 土 地 减 少 66.82 公 顷, 主 要 是 因 为 采 取 低 路 堤 和 浅 路 堑 方 案, 27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2 工 程 建 设 概 况 减 少 了 高 填 深 挖, 桥 隧 比 由 工 可 方 案 的 45% 增 加 到 47% 3 路 基 挖 方 减 少 了 98.3 万 方, 填 方 增 加 了 61.4 万 方, 土 石 方 总 量 减 少 了 36.9 万 方 主 要 是 因 为 减 少 了 桥 梁 的 数 量 造 成 的 4 拆 迁 建 筑 物 减 少 了 55250 平 米, 主 要 因 为 部 分 路 段 线 位 微 调 引 起 的 总 体 上 看, 实 际 工 程 线 位 走 向 及 路 线 长 度 与 环 评 时 期 基 本 一 致, 工 程 量 较 环 评 阶 段 有 所 变 化 2.1.5 工 程 变 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声 环 境 影 响 变 化 情 况 分 析 本 次 调 查 主 要 针 对 公 路 中 心 线 200 米 范 围 内 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逐 点 进 行 本 次 调 查 主 要 针 对 公 路 中 心 线 200 米 范 围 内 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进 行 环 评 时 敏 感 点 为 21 处, 包 括 17 处 村 庄 4 所 学 校 ; 实 际 踏 勘 敏 感 点 为 36 处, 包 括 31 处 村 庄 3 所 学 校 1 处 养 老 院 1 个 厂 区 生 活 区 实 际 较 环 评 时 敏 感 点 数 量 增 加 15 处, 其 中 新 增 敏 感 点 13 处, 环 评 时 调 查 的 敏 感 点 有 2 处 因 路 线 摆 动 而 位 于 调 查 范 围 外, 20 处 仍 位 于 调 查 范 围 内 其 中 连 接 线 因 新 建 新 增 两 处 敏 感 点, 因 路 线 微 调, 两 处 敏 感 点 与 路 线 的 位 置 发 生 变 化 环 评 时 敏 感 点 和 实 际 变 化 情 况 见 表 6.2-2, 实 际 敏 感 点 见 表 1.7-3 通 过 咨 询 环 评 单 位, 结 合 现 场 踏 勘, 敏 感 点 变 化 主 要 是 因 为 :1 工 程 路 线 在 局 部 进 行 了 微 调 造 成 敏 感 点 的 变 化 ;2 项 目 位 于 城 区, 公 路 施 工 期 及 运 营 期 间 沿 线 大 量 新 增 的 居 民 住 宅 造 成 敏 感 点 增 加 2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变 化 情 况 分 析 (1) 占 地 变 化 情 况 分 析 在 初 步 设 计 中, 采 取 了 缩 短 边 坡 长 度 增 加 桥 梁 长 度 以 桥 代 基 避 让 耕 地 集 中 分 布 区 等 措 施 ; 实 际 施 工 中, 加 强 了 耕 地 保 护 管 理 措 施, 禁 止 越 界 施 工, 禁 止 破 坏 红 线 范 围 外 的 耕 地 以 上 措 施 使 得 永 久 占 地 减 少 了 耕 地 88.76 公 顷, 根 本 上 保 护 了 农 业 生 态 环 境 (2) 涵 洞 及 通 道 变 化 情 况 分 析 与 环 评 时 期 相 比, 公 路 增 加 了 涵 洞 及 通 道 的 数 量 一 倍 多, 同 时 增 加 了 一 处 人 行 天 桥, 既 保 证 了 人 们 出 行 的 安 全 和 便 捷, 又 保 证 了 沿 线 水 流 畅 通, 利 于 农 业 灌 溉, 保 证 农 业 生 态 的 稳 定 (3) 取 弃 土 场 变 化 情 况 分 析 工 程 实 际 建 设 过 程 中, 优 化 了 取 弃 土 方 式, 取 土 大 多 为 外 购, 弃 土 经 过 充 分 28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2 工 程 建 设 概 况 调 配 大 多 被 利 用, 临 时 用 地 与 环 评 时 期 相 比 节 约 占 地 40.07 公 顷, 其 中 节 约 耕 地 24.72 公 顷, 节 约 林 地 1.16 公 顷 取 弃 土 场 且 均 采 取 了 平 整 植 被 恢 复 等 措 施, 使 植 被 损 失 得 到 了 很 好 的 补 偿 3 水 环 境 影 响 变 化 情 况 路 线 与 环 评 时 相 比 跨 水 桥 梁 变 化 不 大, 项 目 在 施 工 和 运 营 期 间 均 按 照 环 评 要 求 采 取 了 相 应 措 施, 保 证 了 水 环 境 的 安 全 4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变 化 情 况 公 路 实 际 建 设 中 减 少 了 拆 迁 建 筑 物 55250 平 米, 且 都 进 行 了 妥 善 安 置, 保 障 了 沿 线 居 民 的 生 活 环 境, 有 利 于 社 会 稳 定 5 工 程 变 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综 上 所 述, 机 场 二 期 高 速 公 路 实 际 线 路 走 向 长 度 主 要 控 制 点 及 工 程 量 与 环 评 时 期 相 比 均 变 化 不 大 主 要 变 化 是 因 新 建 建 筑 较 多 造 成 了 敏 感 点 数 量 增 加 ; 优 化 线 位 和 取 弃 土 方 式 节 约 了 占 用 耕 地 ; 增 加 了 涵 洞 通 道 数 量 四 百 多 个, 且 增 加 了 一 处 人 行 天 桥 ; 减 少 了 拆 迁 建 筑 物 五 万 多 平 米 经 过 一 系 列 有 效 措 施, 工 程 变 更 对 环 境 影 响 与 环 评 时 期 相 比 变 化 很 小, 基 本 向 有 利 于 环 境 保 护 的 方 向 变 化 2.2 交 通 量 分 析 (1) 本 工 程 工 可 ( 环 评 ) 交 通 量 预 测 数 据 见 表 2.2-1 路 段 表 2.2-1 主 线 交 通 量 预 测 表 单 位 :PCU/ 日 年 份 2010 2017 2025 马 尾 - 魁 岐 K0+000- K10+009 10698 20654 31252 魁 岐 - 国 货 K10+009- K13+250 15727 33435 53090 国 货 - 化 工 K13+250- K17+145 16358 28050 41853 化 工 - 新 店 K17+145- K25+500 12714 20722 30540 主 线 平 均 13874 25715 39183 主 线 各 车 型 比 例 为 : 小 型 车 为 84.66%, 中 型 车 为 13.64%, 大 型 车 1.70% 路 段 表 2.2-2 连 接 线 交 通 量 预 测 表 单 位 :PCU/ 日 年 份 2010 2017 2025 国 货 连 接 线 25520 48824 75392 化 工 连 接 线 14008 23728 35296 国 货 连 接 线 各 车 型 比 例 为 : 小 型 车 为 46.58%, 中 型 车 为 29.15%, 大 型 车 29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2 工 程 建 设 概 况 24.26%; 化 工 连 接 线 各 车 型 比 例 为 : 小 型 车 为 46.72%, 中 型 车 为 29.13%, 大 型 车 24.16% (2) 通 过 调 查 沿 线 各 收 费 站 2014 年 3 月 份 至 6 月 份 车 流 量 数 据, 统 计 营 运 期 交 通 量 见 表 2.2-3 路 段 表 2.2-3 营 运 期 交 通 量 单 位 :PCU / 日 年 份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辆 / 日 PCU/ 日 马 尾 - 魁 岐 K0+000- K9+719 13708 1406 1858 16972 22094 魁 岐 - 国 货 K9+719- K13+304 27620 4208 1958 33786 41911 国 货 - 化 工 K13+304- K17+379.84 21792 5262 4190 31244 44886 化 工 - 新 店 K17+379.84- K25+496.744 44877 3161 2909 50947 59926 主 线 平 均 26999 3509 2729 29669 42204 国 货 连 接 线 17235 3414 3878 24527 35697 化 工 连 接 线 12410 2046 1988 16444 22466 主 线 表 2.2-4 车 型 比 例 表 单 位 :%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环 评 84.66 13.64 1.70 营 运 期 63.97 16.63 19.40 国 货 连 环 评 46.58 29.15 24.26 接 线 营 运 期 48.28 19.13 32.59 化 工 连 环 评 46.72 29.13 24.16 接 线 营 运 期 55.24 18.21 26.55 由 上 述 数 据 得 出 目 前 主 线 平 均 交 通 量 为 42204pcu/ 日, 占 预 测 年 (2010 年 ) 交 通 量 13874pcu/ 日 的 304%, 占 预 测 年 (2017 年 ) 交 通 量 48824pcu/ 日 的 164%, 占 预 测 年 (2025 年 ) 交 通 量 39183pcu/ 日 的 108% 主 线 各 车 型 比 例 发 生 变 化, 表 2.2-4 显 示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比 例 减 少, 大 型 车 比 例 增 加 国 货 连 接 线 平 均 交 通 量 为 35697pcu/ 日, 占 预 测 年 (2010 年 ) 交 通 量 25520pcu/ 日 的 140%, 占 预 测 年 (2017 年 ) 交 通 量 48824pcu/ 日 的 73%, 占 预 测 年 (2025 年 ) 交 通 量 75392pcu/ 日 的 47.3% 各 车 型 比 例 发 生 变 化, 表 2.2-4 显 示 小 型 车 基 本 没 变 化 中 型 车 比 例 减 少, 大 型 车 比 例 增 加 化 工 连 接 线 平 均 交 通 量 为 22466pcu/ 日, 占 预 测 年 (2010 年 ) 交 通 量 14008pcu/ 日 的 160.38%, 占 预 测 年 (2017 年 ) 交 通 量 23728pcu/ 日 的 94.68%, 占 预 测 年 (2025 30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2 工 程 建 设 概 况 年 ) 交 通 量 35296pcu/ 日 的 63.65% 各 车 型 比 例 发 生 变 化, 表 2.2-4 显 示 小 型 车 大 型 车 比 例 增 加, 中 型 车 比 例 减 少 2.3 工 程 投 资 项 目 工 程 投 资 概 算 53.4376 亿 元, 环 保 投 资 3552.76 万 元, 占 工 程 总 投 资 的 0.66% 实 际 投 资 53.67 亿 元, 环 保 投 资 3974.267 万 元, 占 工 程 投 资 的 0.74% 具 体 见 表 2.3-1 表 2.3-1 工 程 环 保 费 用 投 资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名 称 环 评 投 资 金 额 ( 万 元 ) 实 际 投 资 金 额 ( 万 元 ) 绿 化 工 程 1825.63 1072.04 环 保 工 程 措 施 费 用 水 土 流 失 防 护 工 程 55.13 1002.46 声 屏 障 1469.6 1636.3759 施 工 期 环 保 投 资 收 费 站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15.0 35.671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费 用 33.0 33.0 撒 水 抑 尘 18.0 20.0 施 工 营 地 污 水 及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86.4 100.0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管 理 20.0 28.0 环 保 验 收 30.0 46.72 合 计 3552.76 3974.267 工 程 实 际 环 保 投 资 较 环 评 时 增 加 了 421.507 万 元, 主 要 是 用 于 水 土 流 失 防 护 工 程 和 噪 声 污 水 的 治 理 本 工 程 建 设 和 运 行 过 程 中 通 过 增 加 费 用, 有 效 的 防 治 了 环 境 污 染 31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3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回 顾 3.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回 顾 环 境 影 响 调 查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查 清 工 程 在 设 计 施 工 及 试 运 营 过 程 中 对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及 其 批 复 中 要 求 的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因 此, 回 顾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主 要 内 容 以 及 环 保 部 门 对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意 见 非 常 必 要 3.1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主 要 评 价 结 论 时 段 现 状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要 素 生 态 环 境 声 环 境 水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社 会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水 土 流 失 表 3.1-1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主 要 评 价 结 论 主 要 结 论 该 项 目 沿 线 现 有 植 被 均 为 次 生 植 被 和 人 工 植 被, 两 侧 区 域 现 有 森 林 覆 盖 率 和 绿 化 程 度 较 低 ; 沿 线 两 侧 各 500 米 范 围 内 的 区 域 未 发 现 受 重 点 保 护 的 珍 稀 或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 从 总 体 上 看, 当 地 水 土 保 持 现 状 较 好 公 路 沿 线 环 境 现 状 噪 声 范 围 在 42.7~67.1dB 之 间 ; 公 路 沿 线 2 类 标 准 适 用 区 的 昼 夜 环 境 噪 声 全 部 达 标,3 类 标 准 适 用 区 85% 的 区 域 能 够 达 标 ; 拟 建 道 路 沿 线 声 环 境 现 状 良 好 闽 江 马 尾 水 场 断 面 中 除 COD 超 标 外, 其 余 指 标 均 可 符 合 Ⅱ 类 标 准 ; 魁 岐 福 州 制 药 厂 和 魁 岐 福 州 面 粉 厂 COD 略 有 超 标, 其 余 指 标 均 符 合 Ⅲ 类 标 准 ; 光 明 港 九 孔 闸 断 面 和 远 洋 村 断 面 氨 氮 超 标, 其 余 指 标 符 合 V 类 标 准 ; 评 价 水 体 水 质 环 境 现 状 一 般 拟 建 公 路 沿 线 周 围 区 域 内 各 测 点 的 N02 TSP CO 基 本 满 足 二 级 标 准, 且 其 中 的 N02 CO 可 符 合 一 级 标 准,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良 好 根 据 福 州 市 文 物 考 古 工 作 队 编 制 的 文 物 考 古 调 查 报 告, 本 工 程 沿 线 存 在 古 代 下 德 遗 址 鳝 溪 柳 山 遗 址 尤 溪 境 古 代 建 筑 浮 村 遗 址 罗 汉 山 遗 址 和 清 代 遗 址 和 清 代 古 墓 葬 3 座, 但 未 发 现 已 定 级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1 本 项 目 共 占 用 土 地 305.9 hm2, 其 中 耕 地 121.8hm 2 晋 安 区 耕 地 面 积 减 少 1.4%, 马 尾 区 耕 地 面 积 减 少 1%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会 明 显 加 剧 区 域 人 地 矛 盾 ; 2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使 本 为 连 续 的 山 林 或 者 农 田 分 割, 一 定 程 度 地 破 坏 了 生 态 系 统 的 完 整 性 3 场 地 平 整 路 基 挖 填 等 作 业 将 难 以 避 免 地 造 成 原 有 植 被 的 破 坏 和 丧 失, 公 路 沿 线 被 破 坏 的 植 物 主 要 包 括 相 思 树 马 尾 松 以 及 果 树 等 树 种, 估 计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使 区 域 自 然 体 系 的 生 物 量 减 少 5347.9 吨 4 项 目 靠 近 国 家 级 的 风 景 名 胜 区 鼓 山 边 缘, 在 鼓 山 风 景 区 控 制 线 内 有 1680m, 对 景 区 有 影 响 的 是 快 安 磨 溪 附 近 的 路 堑 路 段 仅 100m, 其 余 为 隧 道 250m 高 架 桥 330m 公 路 伸 入 景 区 控 制 线 最 大 垂 直 距 离 仅 为 5m, 项 目 对 鼓 山 景 区 的 影 响 很 小 项 目 建 设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为 287.73hm 2, 在 未 采 取 任 何 防 护 措 施 时, 项 目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13.97 万 t,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约 为 13.45 万 t 32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3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回 顾 时 段 环 境 要 素 声 环 境 水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社 会 环 境 环 境 风 险 景 观 影 响 主 要 结 论 1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范 围 可 达 施 工 现 场 外 围 100-200 米 ; 2 根 据 预 测, 营 运 期 马 尾 互 通 连 接 线 马 尾 ~ 魁 岐 路 段 魁 岐 ~ 国 货 路 段 沿 线 两 侧 区 域 的 环 境 噪 声 敏 感 目 标 基 本 上 能 够 这 到 相 应 标 准 对 于 多 层 或 高 层 建 筑 在 敏 感 高 度 噪 声 有 一 定 影 响, 马 尾 ~ 魁 歧 路 段 路 基 外 侧 30m, 可 能 影 响 居 民 20 户 70 人 魁 峡 ~ 国 货 路 段 在 路 外 侧 80m, 可 能 影 响 30 户 100 人, 但 远 期 大 面 积 拆 迁 后 实 际 影 响 较 小 ; 3 国 货 路 ~ 化 工 路 段 的 远 东 洋 里 埠 兴 樟 林 和 前 ( 后 ) 溪 李 园 登 云 新 村 西 园 村 和 浮 村 的 居 民 会 受 到 影 响, 其 中 是 鳝 溪 小 学, 登 云 小 学 西 园 中 心 小 学 和 福 州 七 中 受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比 较 大 该 段 道 路 两 侧 80m 以 内 夜 间 噪 声 超 标, 交 通 噪 声 的 影 响 范 围 为 道 路 两 侧 120m 范 围 内, 可 能 影 响 的 人 数 约 为 200 户 700 人 ( 不 合 拆 迁 鳝 溪 小 学 ); 4 化 工 路 ~ 新 店 路 段 道 路 外 侧 的 2 类 标 准 适 用 区 超 过 了 标 准, 超 标 范 围 在 路 基 外 侧 180~ 200m 可 能 影 响 的 人 数 为 150 户 500 人 ; 5 化 工 路 连 接 线 两 侧 区 域 可 以 达 标 国 货 路 连 接 线 两 侧 的 2 类 标 准 适 用 区 超 过 了 规 定 标 准, 其 中 夜 间 噪 声 超 标 比 较 严 重, 超 标 范 围 为 路 基 外 侧 100m, 可 能 影 响 的 人 数 为 150 户 550 人, 有 洋 里 远 东 远 西 和 接 线 公 路 沿 线 的 居 民 小 区 五 四 北 路 连 接 线 两 侧 的 2 类 标 准 适 用 区 超 过 规 定 的 标 准, 超 标 范 围 为 道 路 80~90m, 可 能 影 响 的 人 数 100 户 350 人 1 施 工 期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为 桥 梁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以 及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产 废 水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等 ; 2 营 运 期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是 路 面 雨 水 径 流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监 控 中 心 和 收 费 站 的 污 水 排 放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以 及 建 设 项 目 对 沿 线 防 洪 排 污 的 影 响 ; 3 施 工 期 的 影 响 比 较 突 出 但 只 要 严 格 施 工 程 序 和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施 工 过 程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会 得 以 有 效 控 制 ; 营 运 期 由 于 污 水 排 放 量 很 小, 只 要 对 沿 线 防 洪 排 污 合 理 规 划, 保 证 污 水 的 正 常 排 放, 其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目 前 公 路 沿 线 两 侧 区 域 CO NO 2 对 公 路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均 在 环 境 允 许 范 围 内 远 期 经 过 本 项 目 的 所 有 车 辆 排 放 的 NO 2 排 放 总 量 为 1922t/a, 对 福 州 市 全 市 的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总 量 贡 献 很 小 1 下 德 遗 址 鳝 溪 柳 山 遗 址 浮 村 遗 址 和 罗 汉 山 遗 址 中 个 重 要 遗 址 分 别 位 于 建 设 项 目 红 线 范 围 内, 因 此 考 古 部 门 的 研 究 决 定, 对 以 上 四 个 重 要 遗 址 开 展 考 古 发 掘 工 作 带 考 古 发 掘 工 作 完 成 后, 将 由 文 物 考 古 专 家 对 遗 址 进 行 最 终 认 证 对 于 尤 溪 境 古 代 建 筑 及 清 代 葬 墓, 其 规 模 较 小, 根 据 考 古 调 查 意 见 必 须 采 取 措 施 对 其 实 行 原 址 保 护 ; 2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68.8% 的 公 众 赞 成 与 基 本 赞 成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由 于 调 查 阶 段 未 制 定 具 体 的 拆 迁 安 置 方 案, 因 此, 可 能 涉 及 拆 迁 的 公 众 对 项 目 采 取 保 留 意 见 态 度, 希 望 能 够 合 理 及 时 更 好 的 补 偿, 重 新 安 置 要 就 近, 以 房 换 房 对 学 校 教 学 带 来 的 影 响 施 工 单 位 应 及 时 认 真 做 好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在 教 学 路 段 两 侧 设 置 隔 音 屏 障, 降 低 噪 声 干 扰, 在 对 工 程 多 方 案 的 必 选 调 查 中, 推 荐 方 案 的 支 持 率 是 最 高 的 本 项 目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是 : 运 输 经 过 敏 感 目 标 时, 由 于 泄 漏 和 燃 爆 可 能 对 水 源 及 居 民 聚 集 区 的 影 响, 一 旦 发 生 重 大 交 通 事 故 导 致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或 燃 爆, 则 将 可 能 对 水 体 水 质 及 周 边 居 民 聚 集 区 造 成 危 害 由 于 敏 感 带 地 段 距 离 较 短,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车 辆 发 生 事 故 的 概 率 相 对 较 低 项 目 建 设 将 一 定 程 度 改 变 鼓 山 风 景 名 胜 区 周 边 及 沿 线 的 自 然 风 貌 但 是, 本 评 价 推 荐 的 路 线 方 案 最 大 限 度 地 保 护 了 项 目 沿 线 的 现 有 的 景 观 环 境, 把 静 态 景 观 环 境 ( 特 别 是 鼓 山 风 景 区 )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33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3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回 顾 时 环 境 段 要 素 综 合 结 论 主 要 结 论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二 期 工 程 建 成 后, 使 福 州 市 的 高 速 路 形 成 了 一 个 环 状 网 络, 并 把 机 场 港 口 铁 路 城 市 交 通 等 紧 密 联 系 起 来, 构 成 海 陆 空 四 通 八 达 的 立 体 交 通 运 输 网 络, 对 强 化 福 州 中 心 城 市 功 能, 促 进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起 了 重 要 作 用 同 时 项 目 对 促 进 海 峡 两 岸 的 经 济 交 流 和 共 同 发 展, 对 促 进 两 岸 三 通 和 祖 国 和 平 统 一, 都 将 起 到 积 极 的 作 用 具 有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本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产 生 的 一 些 环 境 问 题, 在 采 取 有 效 的 污 染 防 制 和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后, 可 以 控 制 和 减 小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污 染 和 生 态 破 坏 在 严 格 执 行 和 认 真 落 实 本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境 保 措 施 和 对 策 的 前 提 下, 该 项 目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分 析 是 可 行 的 3.2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涉 及 设 计 阶 段 施 工 阶 段 和 营 运 阶 段, 本 项 目 的 环 保 措 施 和 建 议 具 体 见 表 3.2-1 表 3.2-2 和 表 3.2-3, 环 境 监 测 方 案 见 表 3.2-4 和 3.2-5 类 别 景 观 表 3.2-1 设 计 阶 段 环 保 措 施 环 保 措 施 1 公 路 建 设 在 景 观 设 计 上 应 注 意 与 周 围 环 境 之 间 融 合 协 调 和 交 相 辉 映, 并 要 保 证 必 要 的 绿 化 ; 2 在 鼓 山 景 区 所 途 径 的 山 体 应 注 意 与 景 区 山 体 协 调, 种 植 与 鼓 山 山 体 相 协 调 的 绿 化 树 种, 建 造 线 条 柔 和 的 护 坡, 使 路 基 边 坡 与 整 个 山 林 相 融 施 工 前 应 请 园 林 规 划 设 计 单 位, 尤 其 要 做 好 磨 溪 入 口 高 架 桥 隧 道 口 路 堑 护 坡 和 高 速 公 路 两 侧 的 绿 化 景 观 设 计, 使 之 与 周 围 景 观 相 协 调, 以 减 少 人 工 痕 迹, 力 求 自 然 类 别 生 态 环 境 表 3.2-2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措 施 1 建 设 单 位 应 依 法 征 用 土 地, 依 法 补 偿 征 地 费 用 以 及 缴 纳 森 林 植 被 恢 复 费 和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费, 合 理 安 排 使 用 土 地, 节 约 土 地 资 源, 尽 量 减 少 占 用 耕 地 鱼 塘 生 态 公 益 林 地 成 片 果 园 和 密 林 山 地, 搞 好 土 地 生 态 恢 复 和 保 护 工 作 ; 2 建 设 单 位 在 工 程 建 设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先 行 规 划, 因 地 制 宜 地 充 分 利 用 自 然 地 形 地 貌, 避 免 大 挖 大 填, 尽 量 避 开 在 植 被 郁 闭 林 果 茂 密 的 地 段 施 工, 尽 力 减 少 植 被 破 坏 和 林 果 砍 伐, 特 别 是 要 想 方 设 法 保 护 生 态 公 益 林 保 留 集 中 成 片 的 山 景 林 果 砍 伐, 努 力 避 免 发 生 施 工 区 外 围 植 被 破 坏 严 格 禁 止 砍 伐 珍 稀 植 物 名 木 古 树 和 受 国 家 地 方 重 点 保 护 的 野 生 植 物, 保 护 生 物 多 样 性 ; 3 对 于 临 时 用 地 应 尽 量 少 占 用 耕 地, 对 不 得 已 而 占 用 的 耕 地, 工 程 完 成 后 应 整 地 还 耕, 取 弃 土 场 所 应 尽 量 选 择 在 荒 地 或 耕 地 价 值 不 大 的 坡 地 和 谷 地 处 严 禁 在 鼓 山 风 景 名 胜 区 文 物 保 护 区 等 生 态 敏 感 区 域 设 置 弃 土 渣 场 ; 4 穿 过 农 田 路 段 的 施 工, 要 有 控 制 扬 尘 的 措 施 : 如 临 时 施 工 道 路 的 洒 水 除 尘, 运 输 车 辆 在 土 质 路 面 的 行 驶 时, 车 速 不 应 大 于 40km./h, 道 路 施 工 使 用 的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等 也 要 限 速 在 10km/h, 防 治 施 工 扬 尘 对 农 田 的 污 染, 保 护 农 田 和 农 业 设 施 34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3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回 顾 类 别 水 环 境 污 染 噪 声 污 染 大 气 污 染 社 会 环 境 措 施 1 路 基 施 工 过 程 中 开 挖 的 土 石 方 严 禁 倒 入 河 中 或 堆 在 河 边 应 尽 可 能 采 用 先 筑 路 基 边 坡 后 填 土 的 施 工 顺 序, 并 及 时 做 好 路 基 边 坡 的 防 护, 尽 可 能 减 少 沙 土 散 落 入 河 流 水 体 ; 2 经 过 池 塘 农 田 地 段 的 地 基 处 理, 应 采 用 围 堰 抽 干 或 开 挖 排 水 沟 的 方 法 避 免 沙 土 散 落 入 水 体 大 桥 的 桥 墩 基 础 施 工 开 挖 的 土 石 方 应 及 时 清 运, 不 得 堆 积 在 河 岸, 避 免 沙 土 散 落 于 水 体 中 ; 3 施 工 管 理 区 及 施 工 营 地 必 须 建 设 临 时 的 施 工 污 水 排 水 设 施 施 工 生 活 污 水 建 议 采 用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排 放 ; 砂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混 凝 土 搅 拌 系 统 冲 洗 废 水 建 议 经 沉 淀 池 净 化 处 理 后 循 环 使 用 ; 工 程 汽 车 冲 洗 废 水 和 机 械 修 配 清 洗 废 水 应 设 油 水 分 离 装 置, 先 进 行 除 油, 再 经 沉 淀 除 砂 后 排 放 ; 4 严 禁 将 废 油 施 工 垃 圾 等 随 意 抛 入 水 体, 施 工 机 械 应 严 格 防 止 油 料 泄 漏 施 工 材 料 如 油 料 化 学 品 等 不 宜 堆 在 河 岸 附 近, 应 备 有 临 时 遮 挡 的 帆 布, 防 止 被 暴 雨 冲 刷 进 入 水 体 而 污 染 水 质 ; 5 沿 线 的 弃 土 场 应 及 时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防 止 砂 土 因 降 雨 冲 刷 流 入 水 体 1 建 设 单 位 注 意 选 用 效 率 高 噪 声 低 的 机 械, 并 注 意 对 机 械 的 维 护 和 保 养 和 正 确 操 作, 保 证 在 良 好 的 条 件 下 使 用, 减 少 设 备 运 行 噪 声 ; 2 要 合 理 安 排 拌 料 场 等 噪 声 较 大 的 设 备 选 址, 尽 量 避 开 居 民 区 ; 3 运 送 隧 道 洞 渣 土 石 方 车 辆 途 径 下 德 快 安 龙 门 村 运 送 洞 渣 的 车 辆 必 须 在 昼 夜 进 行 ; 4 在 距 离 居 民 点 200m 附 近 施 工 时 避 免 夜 间 施 工, 夜 间 必 须 施 工 时, 须 报 请 福 州 市 环 保 部 门 审 批, 并 通 告 工 地 附 近 的 居 民, 施 工 噪 声 达 到 标 准 要 求 1 道 路 施 工 应 使 用 散 装 水 泥 或 预 拌 混 凝 土, 采 用 的 沥 青 和 设 备 必 须 有 沥 青 烟 消 除 装 置, 拌 合 站 应 远 离 居 民 点 和 鼓 山 风 景 区 ; 2 在 经 过 鼓 山 风 景 区 路 段 不 宜 建 设 工 程 配 套 的 收 费 站 监 控 中 心 等 需 要 配 备 较 多 人 员 的 设 施 ; 3 在 路 线 经 过 的 东 区 水 厂 附 近 施 工 时, 要 加 强 施 工 的 防 护 措 施 如 洒 水 喷 淋 等 ; 4 料 场 拌 合 站 应 从 相 关 材 料 厂 搅 拌 好 后 运 到 工 地 ; 5 运 输 道 路 及 施 工 场 地 应 经 常 洒 水, 以 减 少 场 地 和 汽 车 扬 尘 对 居 民 的 影 响 1 下 德 遗 址 鳝 溪 柳 山 遗 址 浮 村 遗 址 和 罗 汉 山 遗 址 分 别 位 于 建 设 项 目 红 线 范 围 内, 因 此 考 古 部 门 的 研 究 决 定, 对 以 上 四 个 重 要 遗 址 开 展 考 古 发 掘 工 作, 待 考 古 发 掘 工 作 完 成 后, 将 由 文 物 考 古 专 家 对 遗 址 进 行 最 终 认 证 ; 2 对 于 尤 溪 境 古 代 建 筑 及 清 代 葬 墓, 其 规 模 较 小, 根 据 考 古 调 查 意 见 必 须 采 取 措 施 对 其 实 行 原 址 保 护 环 境 问 题 生 态 环 境 水 环 境 表 3.2-3 运 营 期 环 保 措 施 环 保 措 施 对 使 用 完 毕 的 施 工 场 地 取 弃 土 场 等, 应 根 据 不 同 情 况, 分 别 采 取 不 同 的 土 地 整 治 工 程, 将 其 改 造 成 可 利 用 的 土 地 在 取 料 场 终 止 后, 应 对 开 采 后 的 边 坡 采 取 削 坡 或 护 坡 加 固 工 程, 对 取 料 场 底 部 的 土 地 进 行 平 整, 修 筑 排 水 沟 施 工 场 地 应 清 除 所 有 的 施 工 废 弃 物, 恢 复 期 原 有 的 生 产 和 使 用 功 能 1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收 费 站 污 水 需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纳 入 福 州 市 洋 里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 2 严 格 控 制 运 载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上 路 管 理 部 门 应 严 格 执 行 公 路 交 通 安 全 管 理 法 规, 严 禁 各 种 超 载 车 上 路 一 旦 发 生 危 险 品 意 外 溢 出 事 故, 应 立 即 通 报 有 关 部 门, 采 取 应 急 行 动 ; 3 加 强 对 沿 线 涵 洞 截 洪 沟 雨 水 管 渠 污 水 管 提 升 泵 站 等 的 维 护, 保 证 道 路 沿 线 正 常 排 洪 排 污 35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3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回 顾 环 境 问 题 噪 声 污 染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环 保 措 施 1 护 坡 道 上 平 均 每 隔 3.5 米 种 植 乔 木, 在 征 地 的 红 线 范 围 要 尽 量 种 植 绿 化 带, 形 成 噪 声 影 响 的 缓 冲 区, 马 尾 ~ 魁 岐 路 段 缓 冲 坡 离 路 基 上 边 缘 15m 左 右, 包 括 拟 建 的 辅 道 人 行 道 和 绿 化 带 距 离 路 基 边 缘 的 垂 直 距 离 30m 左 右 ; 2 在 道 路 两 侧 200 米 范 围 内 修 建 任 何 新 的 住 宅 学 校 医 院 等 噪 声 敏 感 设 施 需 申 报 环 保 部 门 讨 论 审 批 与 本 项 目 关 系 密 切 的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辅 道 建 设 要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综 合 本 项 目 评 价 其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并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3 主 线 建 成 区 需 要 采 取 声 屏 障 的 有 :K0+800~K0+900 右 侧 金 门 新 村 K2+600~K3+100 左 侧 下 德 村 K13+900~K14+250 右 侧 的 远 东 洋 里 段 ;K14+600~K15+300 右 侧, 阜 新 段 ; K15+700~K16+400 右 侧 的 樟 林 段 ;K23+950~K24+500 两 侧 西 园 村 段 ;K25+00~K26 右 侧 互 通 位 置 声 屏 障 长 度 530m, 保 护 浮 村 和 福 州 七 中, 总 长 3682m 连 接 线 建 成 期 需 要 采 声 屏 障 的 有 : 国 货 路 连 接 线 两 侧, 总 长 1563.345m, 连 接 线 沿 线 可 设 声 屏 障 ; 五 四 北 路 东 侧 900m 西 侧 500m, 附 图 7.3.7, 总 长 3000m 左 右 ; 4 建 议 搬 迁 的 建 筑 有 :K14+600~K15+300 右 侧, 阜 新 段 ;K15+700~K16+400 左 侧 樟 林 段 及 化 工 路 互 通 周 围 的 鳝 溪 小 学 附 近 的 居 民, 搬 迁 登 云 小 学 K12+900 西 园 中 心 小 学 K24+200 1 本 高 速 路 毗 邻 东 区 水 厂, 需 严 禁 运 载 危 险 化 学 品 车 辆 上 路, 特 别 需 要 的 须 取 得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公 安 机 关 许 可 ; 2 在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东 区 水 厂 路 段 应 设 置 警 示 装 置 及 相 关 风 险 设 施 在 重 要 桥 梁 陡 坡 居 民 集 中 区 学 校 等 地 方, 设 立 明 显 的 标 志 牌, 以 上 路 段 行 车 速 度 需 小 于 40 公 里 / 小 时 ; 3 为 避 免 伴 生 及 次 生 污 染 事 故, 在 临 近 水 体 的 路 段 应 设 置 必 要 的 储 水 池, 用 于 收 集 污 染 物, 使 之 避 免 直 接 进 入 水 体 ; 4 高 速 公 路 管 理 部 门 应 制 定 高 速 公 路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并 报 省 市 地 区 环 保 部 门 备 案 表 3.2-4 环 境 监 测 方 案 环 境 要 素 监 测 时 期 监 测 地 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时 间 与 频 率 实 施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声 环 境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君 竹 村 ( 师 大 二 附 中 ) 下 德 村 龙 门 村 牛 坑 村 魁 岐 村 下 岐 村 阜 兴 村 樟 林 村 登 云 小 学 西 园 中 心 小 学 洋 里 村 远 东 村 鳝 溪 农 场 横 屿 村 浮 村 福 州 七 中 君 竹 村 ( 师 大 二 附 中 ) 下 德 村 魁 岐 村 下 岐 村 阜 兴 村 樟 林 村 洋 里 村 远 东 村 横 屿 村 浮 村 福 州 七 中 L Aeq 2 次 / 年, 每 次 1 天, 监 测 时 间 应 选 择 在 施 工 高 峰 期, 大 型 机 械 或 高 噪 声 机 械 集 中 施 工 噪 声 源 靠 近 居 民 集 中 区 的 时 候 2 次 / 年, 每 次 2 天 有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测 站 地 方 市 县 环 保 局 36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3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回 顾 环 境 要 素 环 境 空 气 水 环 境 监 测 时 期 监 测 地 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时 间 与 频 率 施 工 期 君 竹 村 ( 师 大 二 附 中 ) PM 10 NO 2 远 东 村 福 州 七 中 运 营 期 施 工 期 桥 址 及 其 附 近 的 水 域 NO 2 CO PM 10 石 油 类 COD 悬 浮 物 等 监 测 时 间 应 选 择 在 施 工 高 峰 期 大 量 机 械 集 中 作 业 和 大 量 土 方 石 工 程 施 工 以 及 大 量 车 辆 运 输 及 装 卸 作 业 时 每 次 1 天 每 年 夏 季 冬 季 各 一 期, 每 天 连 续 5 天 监 测 时 间 选 在 桥 体 水 体 水 下 施 工 集 中 时 段, 依 施 工 进 度 和 对 水 体 的 干 扰 情 况 而 定, 每 次 1 天 实 施 机 构 有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测 站 监 督 机 构 地 方 市 县 环 保 局 3.3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批 复 原 福 建 省 环 保 局 批 复 如 下 : ( 一 )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1) 工 程 设 计 和 施 工 应 充 分 利 用 自 然 地 形 地 貌 进 行 避 免 高 填 深 挖,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占 用 耕 地 和 减 少 工 程 土 石 方 量, 降 低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和 占 用 土 地 资 源 (2) 落 实 土 石 方 调 配 工 作, 路 基 挖 方 及 隧 道 洞 渣 应 充 分 回 用 于 本 工 程 施 工 场 地 平 整 修 建 道 路 回 填 及 轧 制 砂 石 料, 填 方 不 足 部 分 应 尽 量 利 用 荒 山 荒 地 等 作 为 取 料 场, 并 尽 量 减 少 临 时 用 地, 施 工 结 束 后 要 及 时 整 治 复 耕 或 恢 复 植 被 所 需 砂 石 料 应 向 有 合 法 手 续 的 供 应 商 购 买 (3) 按 照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的 要 求,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挖 填 土 施 工 应 先 建 档 土 墙 和 排 水 设 施, 并 尽 量 减 少 开 挖 面 和 注 意 开 挖 的 稳 定 性, 在 土 石 料 场 和 弃 渣 场 周 边 布 设 截 水 沟, 以 减 少 雨 水 冲 刷 引 起 的 水 土 流 失 料 场 及 施 工 所 占 用 耕 地 耕 作 层 开 挖 的 表 层 覆 盖 土 另 行 妥 善 堆 放, 用 于 施 工 区 及 料 场 绿 化 覆 土 (4) 隧 道 爆 破 尽 量 采 用 小 药 量 爆 破, 并 根 据 探 明 的 不 用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采 用 防 截 堵 等 工 程 措 施, 防 治 隧 道 渗 水, 避 免 对 原 有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和 自 然 环 境 造 成 重 大 破 坏 (5) 施 工 期 应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保 护 鼓 山 风 景 区 内 的 林 木 植 被, 禁 止 在 风 景 37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3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回 顾 区 范 围 内 设 置 取 弃 土 石 场, 绿 化 景 观 设 计 应 与 周 围 环 境 相 协 调 ; 做 好 公 路 沿 线 文 物 古 迹 的 考 古 发 掘 工 作, 并 按 照 文 物 管 理 部 门 要 求, 做 好 保 护 工 作 ( 二 )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1) 施 工 场 地 布 设 应 远 离 居 民 居 住 区 学 校 等 敏 感 目 标, 夜 间 施 工 (22: 00 至 次 日 晨 6:00) 应 按 程 序 报 当 地 环 保 局 审 批, 并 采 取 措 施 确 保 施 工 噪 声 达 到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限 值 (GB12523-90) 要 求 (2) 公 路 沿 线 应 根 据 当 地 实 际 采 取 修 建 隔 声 屏 障 等 有 效 降 噪 措 施, 确 保 营 运 期 预 测 噪 声 超 标 的 声 敏 感 点 达 到 相 应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标 准, 并 做 好 受 营 运 期 交 通 噪 声 严 重 影 响 的 鳝 溪 小 学 登 云 小 学 西 园 小 学 等 搬 迁 安 置 计 划 (3) 公 路 两 侧 临 街 建 筑 以 高 于 三 层 楼 房 以 上 ( 含 三 层 ) 的 建 筑 为 主, 第 一 排 建 筑 物 面 向 道 路 一 侧 区 域 执 行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GB3096-93)4 类 标 准 ; 公 路 两 侧 临 街 建 筑 以 低 于 三 层 楼 房 建 筑 ( 含 开 阔 地 ) 为 主, 跨 域 福 州 市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区 划 2 类 区 的 道 路 两 侧 30 米 以 内 区 域 执 行 GB3096-93 中 的 4 类 标 准, 跨 越 福 州 市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区 划 3 类 区 的 公 路 道 路 两 侧 20 米 以 内 区 域 执 行 GB3096-93 中 4 类 标 准 其 余 区 域 按 照 相 应 的 噪 声 功 能 区 标 准 执 行 ( 三 ) 水 污 染 防 治 (1) 施 工 场 地 应 配 备 沉 砂 池 隔 油 池 化 粪 池 等 临 时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生 活 污 水 和 砂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混 凝 土 系 统 废 水 施 工 机 械 冲 洗 废 水 等 均 应 处 理 达 福 州 市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2006 年 ) 对 应 的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3) 排 放, 沉 渣 定 期 清 理 送 到 弃 渣 场 (2) 大 桥 应 严 格 按 照 交 通 部 有 关 规 范 进 行 施 工, 并 尽 量 避 开 汛 期 施 工, 围 堰 内 沙 土 及 其 它 废 弃 物 与 围 堰 所 用 材 料 应 清 运 到 岸 上 指 定 地 点 处 置, 不 得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3) 制 定 有 毒 有 害 化 学 品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处 理 应 急 预 案, 强 化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建 议, 防 止 发 生 突 发 性 事 故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4) 拟 建 的 下 德 收 费 站 污 水 应 经 预 处 理 后 排 入 洋 里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 四 ) 其 他 要 求 (1) 施 工 现 场 储 料 场 施 工 材 料 运 输 公 路 及 便 道 应 取 定 时 酒 水 等 措 施, 防 止 施 工 和 运 输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扬 尘 对 居 民 区 等 造 成 污 染 38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3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回 顾 (2) 落 实 报 告 书 中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环 境 保 护 检 测 和 管 理 计 划, 做 好 噪 声 水 质 废 水 等 的 监 测 工 作,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整 改 和 报 告 (3) 做 好 公 路 沿 线 拆 迁 户 的 安 置 补 偿 工 作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应 及 时 清 理 妥 善 处 置 39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4 环 保 设 施 及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调 查 4. 环 保 设 施 及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调 查 本 次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详 细 调 查 了 项 目 在 设 计 施 工 试 营 运 过 程 中, 已 经 采 取 的 生 态 声 水 环 境 空 气 等 方 面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工 程 对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及 其 批 复 中 所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详 细 介 绍 如 下 4.1 批 复 意 见 落 实 情 况 环 评 批 复 意 见 落 实 情 况 见 表 4.1-1 4.2 设 计 期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本 次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主 要 通 过 项 目 组 分 析 工 程 监 理 报 告 现 场 调 查 临 时 占 地 的 恢 复 情 况 以 及 通 过 群 众 意 见 调 查 获 得 除 批 复 意 见 中 体 现 的 环 保 措 施 外, 其 它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详 见 表 4.2-1 和 表 4.2-2 4.3 营 运 期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营 运 期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主 要 通 过 项 目 组 现 场 调 查 以 及 沿 线 群 众 意 见 调 查 获 得 除 批 复 意 见 中 体 现 的 环 保 措 施 外, 其 它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详 见 表 4.3-1 4.4 环 保 投 资 情 况 本 工 程 环 保 措 施 及 设 施 总 投 资 3974.267 万 元, 占 工 程 投 资 的 0.74% 具 体 见 表 2.3-1 40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高 速 二 期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4 环 保 设 施 及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调 查 生 态 环 境 声 环 境 表 4.1-1 环 评 审 查 批 复 意 见 落 实 情 况 批 复 意 见 落 实 情 况 1 工 程 设 计 和 施 工 应 充 分 利 用 自 然 地 形 地 貌 进 行 避 免 高 填 深 挖,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占 用 耕 地 已 落 实 和 减 少 工 程 土 石 方 量, 降 低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和 占 用 土 地 资 源 1 通 过 优 化 工 程 设 计 和 施 工, 减 少 占 用 耕 地 88.76 公 顷, 减 少 土 2 落 实 土 石 方 调 配 工 作, 路 基 挖 方 及 隧 道 洞 渣 应 充 分 回 用 于 本 工 程 施 工 场 地 平 整 修 建 道 路 石 方 量 36.9 万 方 回 填 及 轧 制 砂 石 料, 填 方 不 足 部 分 应 尽 量 利 用 荒 山 荒 地 等 作 为 取 料 场, 并 尽 量 减 少 临 时 用 2 优 化 了 取 弃 土 方 式, 取 土 大 多 为 外 购, 弃 土 经 过 充 分 调 配 大 多 地, 施 工 结 束 后 要 及 时 整 治 复 耕 或 恢 复 植 被 所 需 砂 石 料 应 向 有 合 法 手 续 的 供 应 商 购 买 被 利 用, 临 时 用 地 与 环 评 时 期 相 比 节 约 占 地 40.07 公 顷 取 弃 土 3 按 照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的 要 求,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挖 填 土 施 工 应 先 建 档 土 墙 和 排 水 设 施, 场 且 均 采 取 了 平 整 植 被 恢 复 等 措 施, 使 植 被 损 失 得 到 了 很 好 的 并 尽 量 减 少 开 挖 面 和 注 意 开 挖 的 稳 定 性, 在 土 石 料 场 和 弃 渣 场 周 边 布 设 截 水 沟, 以 减 少 雨 水 补 偿 冲 刷 引 起 的 水 土 流 失 料 场 及 施 工 所 占 用 耕 地 耕 作 层 开 挖 的 表 层 覆 盖 土 另 行 妥 善 堆 放, 用 于 3 公 路 已 按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的 要 求, 做 好 了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施 工 区 及 料 场 绿 化 覆 土 4 隧 道 爆 破 已 采 用 小 药 量 爆 破, 并 采 用 了 有 效 防 截 堵 等 4 隧 道 爆 破 尽 量 采 用 小 药 量 爆 破, 并 根 据 探 明 的 不 用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采 用 防 截 堵 等 工 程 措 施, 施 工 中 未 发 生 渗 漏 水 等 事 故 工 程 措 施, 防 治 隧 道 渗 水, 避 免 对 原 有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和 自 然 环 境 造 成 重 大 破 坏 5 施 工 期 未 在 鼓 山 风 景 区 内 设 置 取 弃 土 石 场, 在 景 区 范 围 未 发 5 施 工 期 应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保 护 鼓 山 风 景 区 内 的 林 木 植 被, 禁 止 在 风 景 区 范 围 内 设 置 取 弃 生 越 界 施 工 破 坏 施 工 范 围 外 植 被 的 现 象 公 路 绿 化 设 计 充 分 考 土 石 场, 绿 化 景 观 设 计 应 与 周 围 环 境 相 协 调 虑 了 与 周 围 环 境 的 协 调 1 施 工 场 地 布 设 应 远 离 居 民 居 住 区 学 校 等 敏 感 目 标, 夜 间 施 工 (22:00 至 次 日 晨 6:00) 已 落 实 应 按 程 序 报 当 地 环 保 局 审 批, 并 采 取 措 施 确 保 施 工 噪 声 达 到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限 值 1 施 工 场 地 均 远 离 居 民 居 住 区 学 校 等 敏 感 目 标, 夜 间 施 工 获 得 (GB12523-90) 要 求 了 当 地 环 保 局 审 批, 未 发 生 施 工 扰 民 事 件 2 公 路 沿 线 应 根 据 当 地 实 际 采 取 修 建 隔 声 屏 障 等 有 效 降 噪 措 施, 确 保 营 运 期 预 测 噪 声 超 标 的 2 公 路 沿 线 根 据 沿 线 实 际 情 况 及 环 保 验 收 调 查 阶 段 的 监 测 结 果, 声 敏 感 点 达 到 相 应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标 准, 并 做 好 受 营 运 期 交 通 噪 声 严 重 影 响 的 鳝 溪 小 学 登 云 对 受 影 响 敏 感 点 采 取 了 修 建 隔 声 屏 障 等 有 效 降 噪 措 施, 基 本 保 证 小 学 西 园 小 学 等 搬 迁 安 置 计 划 了 沿 线 声 环 境 质 量 达 标 3 公 路 两 侧 临 街 建 筑 以 高 于 三 层 楼 房 以 上 ( 含 三 层 ) 的 建 筑 为 主, 第 一 排 建 筑 物 面 向 道 路 一 4 鳝 溪 小 学 登 云 小 学 和 西 园 小 学 均 在 公 路 建 设 过 程 中 搬 迁 侧 区 域 执 行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GB3096-93)4 类 标 准 ; 公 路 两 侧 临 街 建 筑 以 低 于 三 未 落 实 层 楼 房 建 筑 ( 含 开 阔 地 ) 为 主, 跨 域 福 州 市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区 划 2 类 区 的 道 路 两 侧 30 米 以 2 福 州 七 中 段 虽 然 已 安 装 屏 障, 但 因 该 段 交 通 复 杂, 车 流 量 大, 使 内 区 域 执 行 GB3096-93 中 的 4 类 标 准, 跨 越 福 州 市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区 划 3 类 区 的 公 路 道 路 得 临 路 教 学 楼 仍 然 超 标 业 主 建 议 采 取 隔 声 窗 措 施 但 七 中 不 同 两 侧 20 米 以 内 区 域 执 行 GB3096-93 中 4 类 标 准 其 余 区 域 按 相 应 的 噪 声 功 能 区 标 准 执 行 意, 所 以 业 主 需 预 留 足 够 费 用 以 便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