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第 12 期 主 办 : 江 苏 检 验 检 疫 局 科 技 处 2015 年 12 月 28 日 目 录 技 术 性 贸 易 措 施 应 对 专 刊 1. 国 外 电 动 自 行 车 产 品 相 关 技 术 性 贸 易 措 施 解 读... 1 2. 国 外 机 动 车 整 车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测 试 标 准 解 读... 9 3. 国 外 儿 童 安 全 座 椅 相 关 技 术 性 贸 易 措 施 解 读... 13 4. 近 年 来 各 国 摩 托 车 产 品 WTO/TBT 通 报 情 况 及 应 对 建 议... 18 5. 越 南 摩 托 车 市 场 准 入 管 理 体 系 介 绍... 21 6. 欧 盟 CE 认 证 知 识 与 应 用... 34 本 刊 信 息 仅 供 参 考 ; 如 与 外 文 原 文 有 异, 概 以 原 文 为 准
国 外 电 动 自 行 车 产 品 相 关 技 术 性 贸 易 措 施 解 读 电 动 自 行 车 作 为 一 种 环 保 出 行 工 具, 在 欧 美 等 发 达 国 家 已 成 为 一 种 流 行 的 出 行 选 择 中 国 作 为 电 动 自 行 车 的 生 产 大 国, 目 前 生 产 的 电 动 自 行 车 80% 还 是 在 国 内 销 售, 开 拓 国 外 市 场 对 于 中 国 电 动 自 行 车 产 业 的 健 康 发 展 来 说 至 关 重 要, 目 前 已 经 有 越 来 越 多 的 生 产 企 业 开 始 积 极 地 走 出 去 为 了 使 企 业 对 国 外 电 动 车 产 品 技 术 性 贸 易 措 施 要 求 有 个 初 步 了 解, 本 文 将 着 重 介 绍 与 电 动 车 相 关 的 国 外 主 要 国 家 技 术 法 规 标 准 和 合 格 评 定 程 序 等 内 容 及 其 对 电 动 车 出 口 的 影 响 一 国 外 电 动 车 相 关 技 术 性 贸 易 措 施 的 关 注 重 点 针 对 电 动 车 产 品, 国 外 相 关 技 术 法 规 和 标 准 的 关 注 点 主 要 集 中 在 产 品 的 安 全 性 兼 容 性 环 保 性 循 环 利 用 与 回 收 义 务 等 方 面 ( 一 ) 安 全 方 面 美 国 对 于 大 多 数 电 器 产 品, 均 要 求 符 合 美 国 保 险 商 实 验 室 (UL) 和 联 邦 通 讯 委 员 会 (FCC) 的 一 系 列 标 准, 如 对 电 子 产 品 进 口 设 置 了 控 制 放 射 性 的 健 康 与 安 全 法, 机 械 产 品 则 要 求 达 到 美 国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CPSC) 的 安 全 标 准 针 对 电 动 自 行 车,2001 年 美 国 国 会 就 正 式 通 过 了 联 邦 电 动 自 行 车 法 联 邦 电 动 自 行 车 法 明 确 规 定, 电 动 自 行 车 不 同 于 机 动 车 辆, 是 指 输 出 功 率 小 于 750W 最 高 时 速 小 于 32km/h(20 英 里 / 时 ), 并 且 配 脚 蹬 的 两 轮 或 三 轮 车 针 对 电 动 自 行 车 的 安 全 标 准, 应 遵 从 美 国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颁 布 的 有 关 规 定 欧 盟 的 相 关 安 全 要 求 主 要 包 括 欧 洲 议 会 和 欧 盟 理 事 会 于 2001 年 颁 布 的 一 般 产 品 安 全 指 令 (2001/95/EC) 和 2009 年 制 定 并 实 施 的 欧 盟 标 准 EN l5194 电 动 助 力 自 行 车 安 全 要 求 和 测 试 方 法 根 据 一 般 产 品 安 全 指 令 规 定, 生 产 商 有 责 任 确 保 在 市 场 上 销 售 的 产 品 均 属 安 全 这 项 指 令 适 用 于 在 市 场 销 售 的 所 有 产 品, 或 者 以 其 他 方 式 向 消 费 者 供 应 的 一 切 产 品 而 针 对 电 动 自 行 车 附 件 电 池 和 充 电 器 来 言, 还 需 符 合 欧 盟 相 应 安 全 指 令 的 要 求, 如 低 电 压 指 令 (2006/95/EC) 电 磁 兼 容 指 令 (2004/108/EC) 和 电 池 指 令 (2006/66/EC) 等 欧 盟 EN l5194 具 体 规 定 了 欧 盟 关 于 电 动 自 行 车 整 车 及 部 件 在 机 械 耐 久 方 面, 电 气 安 全 方 面 和 电 磁 兼 容 方 面 的 安 全 要 求 同 时, 欧 盟 也 要 求 生 产 商 必 须 确 保 在 市 场 供 应 及 销 售 的 产 品 安 全 可 靠 假 如 产 品 有 可 能 引 起 危 险, 生 产 商 则 必 须 采 取 适 当 行 动 来 保 证 消 费 者 的 利 益, 例 如 将 产 品 从 市 场 收 回 给 予 消 费 者 足 够 或 有 效 警 告, 或 向 消 费 者 收 回 产 品 ( 二 ) 电 磁 兼 容 方 面 1
随 着 电 子 电 器 设 备 的 广 泛 使 用, 电 磁 干 扰 对 人 类 和 环 境 的 影 响 日 益 严 重 实 际 应 用 中 各 类 电 器 的 电 磁 干 扰 和 相 互 不 兼 容 问 题 也 时 有 发 生 电 子 电 器 设 备 产 生 的 电 磁 干 扰 不 仅 会 扰 乱 设 备 的 正 常 工 作, 而 且 会 影 响 和 危 害 居 民 日 常 的 文 化 生 活 甚 至 人 身 安 全 为 此, 发 达 国 家 和 地 区 都 把 对 电 磁 干 扰 的 控 制 纳 入 国 家 法 制 管 理 和 环 境 保 护 的 范 畴 根 据 美 国 联 邦 通 讯 法 规 (CFR 47 部 分 ) 规 定, 凡 进 入 美 国 的 电 子 类 产 品 都 需 要 进 行 电 磁 兼 容 认 证 美 国 的 联 邦 通 信 委 员 会 (FCC) 主 要 对 进 入 美 国 的 电 子 类 产 品 等 进 行 管 理 与 控 制, 它 与 政 府 企 业 和 第 三 方 实 验 室 共 同 合 作 制 定 FCC 法 规 标 准 按 使 用 情 况 划 分 为 A B 两 大 类 :A 类 为 商 务 或 工 业 用 途 产 品,B 类 为 家 庭 用 途 产 品 如 果 电 动 自 行 车 要 出 口 到 美 国, 必 须 通 过 由 政 府 授 权 实 验 室 根 据 FCC 技 术 标 准 来 进 行 的 检 测 和 批 准, 才 能 在 美 国 市 场 上 合 法 销 售 欧 盟 在 2004 年 颁 布 了 电 磁 兼 容 指 令 (2004/108/EC) 电 磁 兼 容 指 令 是 CE 标 志 要 求 的 一 项 强 制 指 令, 从 而 使 电 磁 兼 容 性 能 成 为 了 有 电 磁 兼 容 要 求 的 产 品 进 入 欧 盟 市 场 的 条 件 如 果 电 动 自 行 车 出 口 到 欧 盟, 也 必 须 符 合 电 磁 兼 容 指 令 才 能 加 贴 CE 标 识 在 欧 盟 EN l5194 标 准 里 也 明 确 规 定 了 电 动 自 行 车 电 磁 兼 容 性 方 面 的 要 求 ( 三 ) 环 保 方 面 一 辆 电 动 自 行 车 的 生 命 周 期 要 经 历 设 计 毛 坯 制 造 机 械 加 工 热 处 理 装 配 包 装 使 用 和 维 修 报 废 回 收 等 阶 段, 每 一 个 阶 段 和 环 节 都 与 环 境 保 护 紧 密 相 连, 都 有 可 能 造 成 环 境 污 染 因 此, 欧 美 日 等 主 要 发 达 国 家 以 保 护 环 境 为 由, 先 后 分 别 在 材 料 噪 声 电 磁 波 废 弃 物 等 污 染 防 治 方 面 制 定 了 多 项 法 律 法 规 和 一 系 列 的 环 境 标 准 这 些 严 格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对 我 国 电 动 自 行 车 进 入 其 市 场 造 成 了 环 境 或 绿 色 技 术 壁 垒 最 早 实 行 产 品 绿 色 壁 垒 的 是 欧 盟, 早 在 2003 年 2 月 欧 盟 就 颁 布 了 两 条 环 保 指 令, 即 关 于 限 制 在 电 子 电 气 设 备 中 使 用 某 些 有 害 成 分 的 指 令 (ROHS 指 令 ) 和 报 废 电 子 电 气 设 备 指 令 (WEEE 指 令 ) 欧 盟 在 这 两 个 环 保 指 令 中 对 电 子 电 气 产 品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安 全 环 保 要 求, 这 对 我 国 家 电 动 自 行 车 产 品 的 生 产 和 出 口 产 生 了 巨 大 的 影 响 继 ROHS WEEE 指 令 后, 欧 盟 的 另 一 项 主 要 针 对 化 学 品 的 技 术 法 规 关 于 化 学 品 注 册 评 估 许 可 和 限 制 法 (REACH 法 规 ) 也 于 2007 年 6 月 1 日 起 开 始 实 施 与 ROHS 指 令 和 WEEE 指 令 不 同,REACH 法 规 涉 及 的 范 围 要 宽 得 多,REACH 法 规 的 实 施 取 代 了 欧 盟 现 行 的 40 项 化 学 品 管 理 法 令 法 规, 成 为 一 套 统 一 的 针 对 进 入 欧 盟 市 场 的 所 有 化 学 品 进 行 预 防 性 管 理 的 法 规 其 目 的 是 为 了 保 护 人 类 健 康 和 环 境 : 保 持 和 提 高 欧 盟 化 学 工 业 的 竞 争 力 ; 增 加 化 学 品 信 息 的 透 明 度 ; 减 少 及 避 免 脊 椎 动 物 重 复 实 验 但 对 国 外 企 业 而 言, 却 形 成 了 2
一 个 庞 大 的 绿 色 壁 垒 体 系, 大 大 增 加 了 国 外 企 业 的 出 口 成 本, 电 动 自 行 车 行 业 也 不 例 外 美 国 在 环 保 方 面 要 求 比 欧 盟 要 低 一 些, 除 要 求 进 口 商 品 满 足 ISO 14000 系 列 标 准 以 外, 还 专 门 制 定 了 各 种 法 律 条 例, 如 公 平 包 装 和 标 签 法 控 制 放 射 性 的 健 康 与 安 全 法 空 气 净 化 法 等 这 些 法 规 对 认 证 包 装 标 识 及 检 测 试 验 的 方 法 等 都 逐 一 进 行 了 详 细 规 定 ( 四 ) 循 环 利 用 与 产 品 回 收 主 要 经 济 发 达 国 家 为 了 减 少 垃 圾 污 染, 促 进 资 源 的 再 生 利 用, 都 对 废 旧 汽 车 家 用 电 器 电 子 产 品 制 定 了 循 环 利 用 与 回 收 义 务 ; 如 美 国 控 制 乱 丢 弃 物 法 欧 盟 的 关 于 废 旧 汽 车 回 收 再 利 用 指 令 和 耗 能 产 品 指 令 等 日 本 的 再 生 资 源 利 用 促 进 法 等 2002 年 2 月, 欧 盟 颁 布 的 WEEE 指 令 (2002/96/EC) 要 求 27 个 欧 盟 成 员 国 家 对 电 子 及 电 气 设 备 加 施 规 定 的 WEEE 标 记 对 十 大 类 电 子 电 气 产 品 制 定 了 回 收 和 再 利 用 的 目 标, 还 规 定 了 如 何 处 理 报 废 的 电 子 设 备 和 进 行 回 收 处 理 的 费 用 负 担 等 二 国 外 技 术 性 贸 易 措 施 对 电 动 车 出 口 的 影 响 2009 年 12 月 6 日,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委 员 会 在 其 官 方 网 站 发 出 关 于 电 动 摩 托 车 相 关 标 准 实 施 事 项 的 通 知, 将 时 速 20km/h, 整 车 质 量 40 千 克 作 为 我 国 电 动 自 行 车 和 电 动 摩 托 车 的 划 分 界 限 对 超 出 以 上 界 限 的 电 动 自 行 车 归 划 为 电 动 摩 托 车, 作 为 机 动 车 辆 管 理 通 知 一 出, 引 发 了 社 会 各 方 的 强 烈 争 议, 以 至 于 国 家 标 准 化 委 员 会 不 得 不 将 暂 缓 实 施 该 标 准 虽 然 电 动 自 行 车 在 世 界 范 围 内 并 非 新 生 事 物, 但 如 何 界 定 电 动 自 行 车 的 归 类, 是 将 其 归 入 管 理 相 对 严 格 的 机 动 车 范 畴, 还 是 归 入 管 理 相 对 宽 松 的 普 通 自 行 车 范 畴, 仍 是 我 国 及 其 他 国 家 在 规 范 电 动 自 行 车 时 普 遍 遇 到 的 难 题 目 前, 我 国 电 动 自 行 车 强 制 性 标 准 GB l7761-1999 规 定 我 国 对 电 动 自 行 车 的 要 求, 特 别 需 要 注 意 如 下 7 点 : (1) 最 高 车 速 : 电 动 自 行 车 最 高 车 速 应 不 大 于 20km/h (2) 整 车 质 量 : 电 动 自 行 车 的 整 车 质 量 ( 重 量 ) 不 大 于 40kg (3) 脚 踏 行 驶 能 力 : 电 动 自 行 车 必 须 具 有 良 好 的 脚 踏 骑 行 功 能,30 分 钟 的 脚 踏 行 驶 距 离 应 不 小 于 7km (4) 续 行 里 程 : 电 动 自 行 车 一 次 充 电 后 的 续 行 里 程 不 小 于 25km (5) 电 动 机 功 率 : 电 动 自 行 车 的 电 动 机 额 定 连 续 输 出 功 率 并 不 大 于 240W (6) 制 动 性 能 : 电 动 自 行 车 的 最 高 车 速 电 动 骑 行 时, 其 干 态 制 动 距 离 应 不 大 于 4m, 湿 态 制 动 距 离 应 不 大 于 15m 3
(7) 蓄 电 池 的 标 称 电 压 : 蓄 电 池 的 标 称 电 压 不 大 于 48V 电 动 自 行 车 出 口 企 业 则 需 要 更 深 入 的 了 解 国 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注 意 其 与 国 内 相 关 要 求 的 差 异 下 面 是 部 分 主 要 国 家 和 地 区 对 电 动 自 行 车 的 定 义 : (1) 欧 盟 在 2009 年 1 月 颁 发 了 电 动 助 力 自 行 车 标 准 EN l5194, 对 电 动 助 力 自 行 车 有 明 确 的 定 义 : 额 定 电 压 不 超 过 DC48V, 最 大 连 续 额 定 功 率 不 超 过 250w, 当 车 速 超 过 25km/h 时, 输 出 动 力 将 逐 渐 减 弱 直 至 断 电 (2) 日 本 道 路 交 通 法 实 施 条 例 明 确, 电 机 最 大 功 率 不 大 于 250W; 在 任 何 路 况 情 况 下, 速 度 小 于 15km/h 时, 人 力 / 电 助 力 l, 即 电 助 力 不 允 许 大 于 人 力 ; 速 度 大 于 15km/h 并 小 于 24km/h 范 围, 助 力 比 随 速 度 增 加 而 降 低, 当 速 度 超 过 24km/h 时, 电 动 机 功 率 为 零, 整 车 电 助 动 系 统 关 闭 ; 必 须 保 证 骑 行 的 连 续 性, 电 助 力 不 能 有 断 断 续 续 的 现 象 (3) 美 国 2001 年 通 过 的 联 邦 电 动 自 行 车 法 明 确 规 定, 电 动 自 行 车 是 指 输 出 功 率 小 于 750W 最 高 时 速 小 于 32km/h(20 英 里 / 时 ), 并 且 配 脚 蹬 的 两 轮 或 三 轮 车 (4) 加 拿 大 在 2002 年 通 过 了 有 关 法 规 电 动 自 行 车 是 指 最 大 功 率 为 500W 最 大 助 动 速 度 32km/h 并 限 定 了 电 动 助 力 车 和 电 动 自 行 车 的 助 动 电 机 不 得 在 达 到 车 速 3km/h 前 参 与 驱 动 ( 一 ) 国 外 安 全 认 证 要 求 及 影 响 1. 欧 盟 CE 认 证 欧 盟 是 目 前 全 球 具 有 最 完 善 和 最 统 一 的 合 格 评 定 法 规 体 系 的 地 区, 欧 盟 合 格 评 定 法 规 体 系 的 集 中 体 现 就 是 欧 盟 制 定 的 各 种 CE 指 令 到 目 前 为 止, 欧 盟 已 发 布 CE 指 令 30 条 CE 标 志 是 产 品 进 入 欧 盟 市 场 的 通 行 证, 欧 盟 成 员 国 的 海 关 有 权 拒 绝 未 加 贴 CE 标 志 的 产 品 入 关 凡 加 贴 CE 标 志 的 产 品 可 在 欧 盟 成 员 国 间 自 由 流 通, 而 不 必 经 过 重 复 检 验 的 程 序 另 外, 欧 盟 在 2008 年 出 台 了 765/2008/EC 和 768/2008/EC 两 项 指 令, 严 格 规 范 了 CE 标 志 的 认 证, 以 确 保 产 品 安 全 新 法 规 最 突 出 的 重 点 是 加 强 CE 标 志 的 市 场 监 督 如 果 误 用 滥 用 CE 标 志, 将 受 欧 盟 重 罚 在 2009 年 1 月, 欧 盟 已 经 实 施 电 动 自 行 车 安 全 标 准 EN l5194 标 准 规 定 在 欧 盟 市 场 销 售 的 电 动 自 行 车, 除 了 要 符 合 EN l4764 城 市 和 旅 行 用 自 行 车 安 全 要 求 和 测 试 方 法 的 有 关 要 求 外, 还 应 符 合 包 括 电 路 电 池 电 缆 及 连 接 动 力 控 制 电 磁 兼 容 最 高 速 度 标 志 和 铭 牌 以 及 使 用 说 明 书 等 新 增 项 目 的 要 求 目 前, 欧 盟 是 我 国 电 动 自 行 车 出 口 的 主 要 市 场 之 一, 国 内 执 行 的 电 动 自 行 车 标 准 国 标 GB 17761-1999 电 动 自 行 车 通 用 技 术 条 件 与 欧 盟 标 准 有 较 大 差 异 出 口 企 业 应 特 别 注 意 欧 盟 的 相 关 要 求 : 4
(1) 车 型 : 额 定 电 压 不 大 于 48V, 最 大 连 续 额 定 功 率 不 超 出 250w, 当 车 速 超 过 25 km/h 时, 输 出 动 力 将 逐 渐 减 弱 直 至 断 电 款 式 多 是 简 易 款 ( 自 行 车 款 式 ), 机 械 安 全 须 符 合 欧 盟 自 行 车 安 全 标 准 需 要 注 意 的 是, 由 于 欧 洲 人 体 型 高 大 的 特 点, 许 多 项 目 的 试 验 条 件 都 有 所 加 强 (2) 标 识 : 安 全 标 识 应 符 合 IS0 2575 的 要 求, 并 且 在 说 明 书 中 加 以 解 释 说 明 (3) 防 火 和 防 水 : 整 车 及 电 池 组 应 具 有 过 充 电 保 护 过 热 与 短 路 保 护, 防 止 车 辆 因 非 正 常 使 用 而 导 致 的 火 灾 或 机 械 性 能 恶 化 而 且, 车 辆 的 防 水 性 应 达 到 欧 标 EN 60529 IP 防 护 等 级 说 明 IPX4 的 要 求, 即 防 止 各 个 方 向 的 溅 水 (4) 导 线 及 其 接 插 件 : 整 车 用 到 的 导 线 应 符 合 IEC 60364-5-52 要 求 及 表 A52-10 的 规 定 ; 使 用 的 导 线 应 有 足 够 的 柔 韧 性, 以 满 足 其 正 常 使 用 和 维 修 时 的 弯 曲 伸 展 : 在 最 大 工 作 电 流 下, 插 头 及 导 线 的 最 高 温 度 应 符 合 相 应 规 定 (5) 电 池 组 : 应 有 足 够 的 机 械 强 度, 并 能 承 受 在 正 常 使 用 中 的 剧 烈 震 动 检 测 方 法 如 下 : 按 照 IEC 60068-2-75 中 的 规 定, 用 弹 簧 锤 对 装 在 自 行 车 上 的 电 池 组 件 进 行 冲 击 试 验 电 池 组 件 应 该 有 刚 性 连 接 物 与 车 连 接, 对 组 件 上 最 薄 弱 的 地 方, 以 (0.7±0.05)J 的 力, 向 每 一 个 薄 弱 点 冲 击 3 次 试 验 后, 电 池 组 件 应 无 损 坏, 也 不 能 降 低 其 性 能 对 可 分 离 的 电 池 组 件 应 能 从 0.9 米 的 高 度, 分 别 以 3 个 不 同 位 置 自 由 落 下 试 验 结 束 后, 电 池 组 件 应 无 损 坏 与 危 险 物 体 泄 露 ( 气 体 或 液 体 ), 不 得 产 生 燃 烧 与 过 热 现 象 (6) 电 力 控 制 及 断 电 装 置 : 只 有 骑 行 者 向 前 骑 行 时, 控 制 系 统 才 会 提 供 电 力 助 力, 当 骑 行 者 停 止 骑 行 或 向 后 蹬 踏 脚 蹬 时, 控 制 系 统 停 止 提 高 电 力 助 力 当 速 度 达 到 最 高 设 计 助 动 速 度 25km/h 时, 电 力 输 出 或 助 力 应 逐 渐 减 少 直 至 完 全 断 电 电 动 助 力 的 增 加 或 减 少 应 渐 进 平 稳 地 进 行 另 外 在 刹 车 距 离 方 面 也 有 具 体 技 术 要 求 : 对 于 具 有 刹 车 断 电 功 能 的, 断 电 距 离 不 得 超 过 5m; 没 有 刹 车 断 电 功 能 的, 断 电 距 离 不 得 超 过 2m (7) 电 磁 兼 容 性 : 整 车 电 子 电 器 部 件 充 电 器 和 电 池 组 等 均 要 符 合 欧 盟 电 磁 干 扰 和 抗 扰 方 面 的 要 求, 其 中 整 车 及 电 子 电 器 部 件 和 电 池 组 应 符 合 EN l5194 附 录 C 的 要 求 充 电 器 则 需 符 合 EN 55014-1 EN 55014-2 EN 61000-3-2 和 EN 61000-3-3 标 准 里 的 规 定 要 求 (8) 机 械 安 全 : 整 车 及 其 机 械 部 件 要 符 合 欧 标 EN l4764 城 市 和 旅 行 用 自 行 车 安 全 要 求 和 测 试 方 法 标 准 规 定 要 求, 该 标 准 类 似 于 国 内 的 自 行 车 安 全 标 准 GB 3565-2005, 但 比 国 标 的 内 容 更 多, 要 求 更 严 例 如 : 车 把 车 架 前 叉 和 鞍 管 等 的 疲 劳 试 验 次 数 都 在 10 万 以 上, 而 国 标 大 多 都 是 5 万 次 另 外 在 制 动 试 验 方 面, 虽 然 欧 洲 电 动 助 力 自 行 车 EN l5194 与 国 内 的 自 行 车 试 验 GB 3565-2005 要 5
求 相 同, 但 与 国 内 电 动 自 行 车 GB 17761-1999 完 全 不 同 具 体 见 表 1 干 态 制 动 湿 态 制 动 制 动 方 式 表 1 欧 盟 电 动 助 力 车 的 制 动 试 验 与 国 内 试 验 的 区 别 GB 17761-1999 GB 3565-2005 EN 14764-2005 制 动 初 速 技 术 要 求 制 动 初 速 技 术 要 求 制 动 初 速 技 术 要 求 用 两 个 车 闸 20km/h 4m 7m 7m 25km/h 25km/h 单 用 后 闸 ( 纯 电 - 15m 15m 用 两 个 车 闸 动 的 以 15m 9m 5m 最 高 车 16km/h 16km/h 单 用 后 闸 - 19m 10m 速 骑 行 ) 液 态 和 干 态 制 动 性 能 之 比 - - 4:10 注 : 试 验 跑 道 与 轮 胎 的 摩 擦 系 数, 国 标 要 求 为 0.5, 欧 盟 要 求 为 0.75 EN l5194 颁 布 之 前, 欧 盟 对 电 动 自 行 车 并 无 具 体 的 安 全 标 准, 有 些 企 业 可 能 会 以 电 动 自 行 车 的 名 义 向 欧 盟 出 口 电 动 摩 托 车 产 品 但 随 着 EN l5194 颁 布, 欧 盟 大 大 提 高 了 电 动 自 行 车 进 入 其 市 场 的 门 槛 和 要 求 今 后 再 向 欧 盟 出 口, 电 动 自 行 车 及 电 动 摩 托 车 鱼 目 混 珠 的 现 象 将 不 复 存 在 超 出 该 标 准 规 范 的 电 动 自 行 车 和 电 动 摩 托 车 则 被 归 入 摩 托 车 类, 需 要 符 合 2002/24/EC 指 令 关 于 两 轮 和 三 轮 摩 托 车 型 式 试 验 的 规 定 并 取 得 相 关 产 品 E-mark 认 证 而 欧 盟 对 于 摩 托 车 的 要 求 与 电 动 自 行 车 的 要 求 相 比 要 严 格 很 多, 这 就 要 求 我 国 电 动 自 行 车 企 业 必 须 要 调 整 产 品 来 应 对 挑 战 2. 日 本 PSE 认 证 电 动 自 行 车 产 品 要 进 入 日 本 市 场, 首 先 要 满 足 消 费 品 安 全 法 电 气 用 品 安 全 法 及 其 相 关 实 施 法 规 的 要 求 目 前, 电 动 自 行 车 中 受 消 费 品 安 全 法 管 线 的 主 要 是 其 机 械 部 件 由 于 电 动 自 行 车 的 机 械 部 件 跟 自 行 车 的 大 多 相 同, 所 有 需 要 依 据 JIS D 9301 进 行 检 测 充 电 器, 电 池, 控 制 器 及 电 机 等 电 气 部 件 则 需 要 符 合 电 气 用 品 安 全 法 的 要 求, 需 依 据 相 应 JIS 标 准 进 行 检 测, 合 格 之 后 加 贴 菱 形 PSE 标 志 2001 年 4 月, 日 本 取 消 了 电 器 用 品 取 缔 法, 开 始 实 施 新 的 电 气 用 品 安 全 法, 并 以 PSE 菱 形 和 圆 形 标 志 取 代 了 原 来 的 T 标 志 根 据 日 本 电 气 用 品 安 全 法 (DENAN) 的 要 求,DENAN 法 将 产 品 分 为 A B 两 大 类, 其 中 A 类 为 指 定 的 特 殊 电 气 用 品 及 材 料 类, 共 115 项 ( 如 电 源 适 配 器, 线 缆 等 ) B 类 为 非 指 定 产 品, 共 339 种 其 指 定 产 品 的 PSE 认 证 标 志 为 菱 形, 非 指 定 产 品 的 标 志 为 圆 形 凡 属 于 特 定 电 气 用 品 类 的, 必 须 由 日 本 经 贸 工 业 部 许 可 的 第 三 方 认 证 机 构 根 据 电 气 用 品 安 全 法 的 要 求 对 产 品 进 行 检 测 认 证, 并 需 要 进 行 工 厂 检 查, 在 获 得 第 三 方 认 证 后 产 品 方 可 加 贴 菱 形 PSE 标 志, 只 有 制 造 商 才 能 成 为 菱 形 证 书 的 持 有 人, 并 且 认 证 完 成 后 需 要 向 日 本 经 济 产 业 省 (METI) 进 行 产 品 的 注 册 ; 属 于 非 特 定 电 气 用 品 可 以 不 进 行 第 三 方 认 证, 但 需 要 制 造 商 的 合 格 声 明, 并 加 贴 圆 6
形 的 PSE 标 志 方 可 进 入 日 本 市 场 由 此 可 见, 属 于 特 定 电 气 用 品 类 的 产 品 为 强 制 性 认 证 产 品, 属 于 非 特 定 电 气 用 品 类 的 产 品 为 自 愿 性 认 证 产 品 针 对 电 动 自 行 车 而 言, 只 有 充 电 器 和 电 线 电 缆 属 于 特 定 电 气 用 品 类, 需 强 制 性 认 证 ; 其 他 电 器 产 品 ( 如 电 池, 控 制 器 等 ) 都 属 于 非 特 定 电 气 用 品 类, 可 进 行 自 愿 性 认 证 产 品 3. 美 国 安 全 认 证 自 从 上 个 世 纪 80 年 代 起, 美 国 许 多 州 就 颁 布 了 关 于 电 动 自 行 车 的 安 全 法 2001 年, 美 国 国 会 正 式 通 过 了 联 邦 电 动 自 行 车 法, 对 电 动 自 行 车 进 行 了 明 确 界 定, 统 一 规 范 电 动 自 行 车 安 全 要 求 该 法 明 确 规 定, 电 动 自 行 车 不 同 于 机 动 车 辆, 是 指 输 出 功 率 小 于 750W 最 高 时 速 小 于 32km/h(20 英 里 / 时 ), 并 且 配 脚 蹬 的 两 轮 或 三 轮 车 由 于 电 动 自 行 车 不 属 于 机 动 车 辆, 所 以 其 安 全 标 准 应 遵 从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CPSC) 颁 布 的 第 16 卷 第 1512 部 分 ( 即 CPSC 16 CFR 1512) 有 关 规 定 要 求 电 动 自 行 车 安 全 装 置 必 须 包 括 有 关 制 动 装 置 前 灯 反 射 器 头 盔 等 安 全 装 备 在 制 动 装 置 方 面,CPSC 16 CFR 1512 规 定 电 动 自 行 车 至 少 应 具 有 后 轮 制 动, 脚 刹 和 手 刹 应 通 过 标 准 要 求 的 检 测 试 验 等, 在 制 动 距 离 操 控 力 等 方 面 也 都 须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在 前 灯 与 反 射 器 方 面, 电 动 自 行 车 应 装 有 前 反 射 器 后 反 射 器 侧 反 射 器 和 脚 蹬 反 射 器 等 反 射 装 置, 这 些 反 射 装 置 的 颜 色 和 安 装 等 都 应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从 总 体 上 看,CPSC 的 规 定 非 常 详 尽, 管 理 的 产 品 涉 及 1500 种 以 上, 其 中 就 包 括 充 电 器, 电 机, 电 池 等 电 动 自 行 车 的 电 器 部 件 另 外, 美 国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法 规 体 系 管 辖 的 产 品 一 旦 被 视 为 不 安 全,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即 可 要 求 强 制 召 回 一 旦 发 现 某 批 产 品 存 在 安 全 隐 患 或 者 风 险, 尽 管 发 生 安 全 事 故 的 概 率 很 小, 或 者 说 产 品 缺 陷 仅 仅 是 个 别 事 例, 仍 有 可 能 面 临 被 CPSC 实 施 产 品 召 回 的 风 险 我 国 大 部 分 电 动 自 行 车 出 口 企 业 会 选 择 UL 认 证 来 确 保 出 口 的 产 品 达 到 CPSC 要 求 UL 作 为 美 国 最 具 权 威 性 的, 从 事 安 全 试 验 和 鉴 定 的 第 三 方 认 证 机 构, 是 一 个 独 立 的 非 营 利 的 为 公 共 安 全 做 试 验 的 专 业 机 构 经 过 近 百 年 的 发 展, 对 美 国 消 费 者 来 说,UL 就 是 安 全 标 志 的 象 征, 是 最 具 有 市 场 影 响 力 的 安 全 认 证 标 志 但 UL 认 证 高 昂 的 认 证 费 用 和 需 要 把 样 品 寄 到 美 国 测 试 等 要 求, 大 大 提 高 了 我 国 电 动 自 行 车 企 业 的 成 本, 迫 使 企 业 不 得 不 将 这 些 额 外 成 本 转 移 到 电 动 自 行 车 价 格 上, 削 弱 了 我 国 电 动 自 行 车 生 产 企 业 的 价 格 优 势 ( 二 ) 国 外 绿 色 壁 垒 的 影 响 统 计 资 料 显 示, 我 国 每 年 由 于 遭 遇 绿 色 壁 垒 而 无 法 出 口 的 经 济 损 失 就 有 100 亿 美 元 因 绿 色 壁 垒 而 受 阻 的 占 贸 易 壁 垒 总 和 的 比 重 由 原 来 的 20% 上 升 到 80% 遭 受 的 损 失 占 到 了 我 国 全 部 出 口 贸 易 方 面 损 失 的 50% 以 上, 所 产 生 的 挤 压 效 应 呈 7
日 趋 扩 大 的 趋 势, 成 为 我 国 加 入 WTO 后 对 外 贸 易 发 展 中 所 必 须 破 解 的 重 大 难 题 我 国 电 动 自 行 车 行 业 如 出 口 也 必 然 要 遭 遇 国 外 绿 色 壁 垒 的 影 响, 特 别 欧 盟 三 大 绿 色 法 规 关 于 报 废 电 气 电 子 设 备 指 令 (WEEE 指 令 ) 关 于 在 电 气 电 子 设 备 中 限 制 使 用 某 些 有 害 物 质 指 令 (ROHS 指 令 ) 和 关 于 化 学 品 注 册 评 估 授 权 和 限 制 ( 简 称 REACH 法 案 ) WEEE 指 令 要 求 2005 年 8 月 13 日 起, 欧 盟 市 场 上 流 通 的 电 子 电 气 设 备 的 生 产 商 必 须 在 法 律 上 承 担 起 支 付 报 废 产 品 回 收 费 用 的 责 任, 同 时 欧 盟 各 成 员 国 有 义 务 制 定 自 己 的 电 子 电 气 产 品 回 收 计 划, 建 立 相 关 配 套 回 收 设 施, 使 电 子 电 气 产 品 的 最 终 用 户 能 够 方 便 并 且 免 费 地 处 理 报 废 设 备 ROHS 指 令 主 要 用 于 规 范 电 子 电 气 产 品 的 材 料 及 工 艺 标 准, 使 之 更 加 有 利 于 人 体 健 康 及 环 境 保 护 该 标 准 的 目 的 在 于 消 除 电 机 电 子 产 品 中 的 铅 汞 镉 六 价 铬 多 溴 联 苯 和 多 溴 二 苯 醚 REACH 指 令 要 求 凡 进 口 和 在 欧 洲 境 内 生 产 的 化 学 品 必 须 通 过 注 册 评 估 授 权 和 限 制 等 一 组 综 合 程 序, 以 更 好 更 简 单 地 识 别 化 学 品 的 成 分 来 达 到 确 保 环 境 和 人 体 安 全 的 目 的 该 指 令 主 要 有 注 册 评 估 授 权 限 制 等 几 大 项 内 容 任 何 商 品 都 必 须 有 一 个 列 明 化 学 成 分 的 登 记 档 案, 并 说 明 制 造 商 如 何 使 用 这 些 化 学 成 分 以 及 毒 性 评 估 报 告 所 有 信 息 将 会 输 入 到 一 个 正 在 建 设 的 数 据 库 中, 数 据 库 由 位 于 芬 兰 赫 尔 辛 基 的 一 个 欧 盟 新 机 构 欧 洲 化 学 品 局 来 管 理 该 机 构 将 评 估 每 一 个 档 案, 如 果 发 现 化 学 品 对 人 体 健 康 或 环 境 有 影 响, 他 们 就 可 能 会 采 取 更 加 严 格 的 措 施 相 关 法 规 的 相 继 出 台, 势 必 会 对 我 国 电 动 自 行 车 出 口 企 业 造 成 许 多 困 难 : 1. 出 口 成 本 大 幅 度 增 加, 价 格 优 势 丧 失 ;2. 面 临 巨 大 的 生 产 技 术 改 造 压 力 ;3. 供 应 链 上 游 零 配 件 生 产 企 业 压 力 加 大 ;4. 政 策 风 险 加 大, 企 业 出 口 电 动 自 行 车 产 品 面 临 多 重 指 令 约 束, 市 场 生 存 空 间 进 一 步 压 缩, 企 业 出 口 风 险 增 大 ( 三 ) 电 池 技 术 的 影 响 电 池 作 为 电 动 自 行 车 的 能 量 储 存 装 置, 是 电 动 自 行 车 的 动 力 来 源 电 池 技 术 是 电 动 自 行 车 的 核 心 要 素, 电 动 自 行 车 的 发 展 离 不 开 电 池 技 术 的 创 新 和 发 展 电 动 自 行 车 使 用 的 电 池 种 类 很 多, 主 要 有 铅 酸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镍 铬 电 池 镍 锌 电 池 锂 电 池 铅 酸 电 池 作 为 比 较 成 熟 的 技 术, 虽 然 其 比 能 量 比 功 率 和 能 量 密 度 都 比 较 低, 但 是 高 的 性 价 比 及 高 倍 率 放 电, 成 为 目 前 我 国 唯 一 能 大 批 量 生 成 的 电 动 自 行 车 车 用 电 池 镍 镉 电 池 和 镍 氢 电 池 虽 然 性 能 好 于 铅 酸 电 池, 但 是 其 性 价 比 不 高, 含 重 金 属, 用 完 遗 弃 后 对 环 境 会 造 成 严 重 污 染 而 国 外 已 经 普 遍 适 用 锂 电 池, 因 为 锂 离 子 电 池 有 能 量 密 度 比 大 体 积 小 质 量 轻 循 环 性 能 高 自 放 电 率 低 和 无 记 忆 效 应 等 优 点 同 时, 它 又 不 含 铬 汞 和 铅 等 重 金 属, 环 保 性 能 好, 8
是 一 种 绿 色 的 环 保 电 池 但 目 前 的 缺 点 也 比 较 明 显, 就 是 价 格 高 下 表 为 各 种 电 池 的 性 能 比 较 : 表 2 各 种 电 池 的 性 能 比 较 电 池 类 型 能 量 (W*h/kg) 功 率 (W/kg) 能 量 密 度 (W*h/L) 循 环 寿 命 ( 次 ) 铅 酸 电 池 35 130 80 500 镍 镉 电 池 55 170 94 500 镍 氢 电 池 80 225 143 1000 锂 离 子 电 池 120 90 210 1200 从 20 世 纪 90 年 代 开 始, 受 移 动 通 讯 数 码 产 品 和 计 算 机 等 产 业 快 速 发 展 的 影 响, 我 国 锂 离 子 电 池 产 业 发 展 迅 猛, 现 今 已 成 为 全 球 三 大 锂 离 子 电 池 生 产 国 之 一 据 有 关 数 据 统 计, 近 5 年 来,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产 量 以 平 均 每 年 18.6% 的 速 度 递 增, 是 电 池 中 增 长 最 快 的 一 种 在 2009 年, 我 国 生 产 锂 离 子 电 池 共 18.75 亿 只 出 口 金 额 达 32.7 亿 美 元, 约 占 全 部 电 池 出 口 总 额 的 47% 但 针 对 电 动 自 行 车 使 用 的 动 力 锂 离 子 电 池 而 言, 我 国 用 在 电 动 自 行 车 上 的 锂 离 子 电 池 却 严 重 低 于 铅 酸 电 池, 以 2009 年 的 电 动 自 行 车 销 售 数 据 为 例, 使 用 动 力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整 车 数 量 仅 占 全 年 销 售 总 量 的 2%, 而 且 其 中 很 大 一 部 分 锂 离 子 电 动 自 行 车 是 用 于 出 口 这 表 明, 整 个 动 力 锂 离 子 电 池 行 业 还 处 于 产 业 化 起 步 阶 段, 有 待 实 现 产 业 化 技 术 突 破 和 关 键 材 料 的 自 主 化 生 产, 降 低 成 本, 提 高 产 品 的 稳 定 性 和 可 靠 性 随 着 锂 离 子 电 池 产 业 规 模 的 扩 大 和 电 池 技 术 发 展, 与 铅 酸 蓄 电 池 相 比, 锂 电 池 循 环 寿 命 重 量 轻 和 环 保 等 优 势 将 显 现, 加 之 逐 步 扩 大 产 业 规 模 效 益 使 得 生 产 成 本 会 逐 步 下 降, 必 将 推 动 锂 离 子 电 池 产 业 快 速 发 展 锂 离 子 电 池 替 代 铅 酸 电 池 已 是 必 然 趋 势 面 对 国 外 技 术 性 贸 易 措 施, 国 内 电 动 自 行 车 产 业 一 方 面 要 意 识 到 自 己 的 落 后, 加 快 发 展 壮 大 自 身 的 整 体 水 平 ; 同 时, 也 要 区 别 对 待,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主 动 有 效 应 对 那 些 不 合 理 的 技 术 壁 垒 这 其 中 主 要 依 赖 于 三 个 层 面 的 工 作, 即 政 府 的 大 力 支 持 和 指 导 行 业 协 会 的 协 助 和 企 业 自 身 水 平 的 提 高 政 府 应 起 主 导 作 用 同 时, 企 业 应 积 极 配 合,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行 业 协 会 发 挥 其 中 间 作 用 只 有 政 府 企 业 和 协 会 的 共 同 努 力, 才 能 最 终 跨 越 国 外 技 术 性 贸 易 壁 垒, 确 保 相 关 产 品 顺 利 走 出 去 供 稿 : 冯 健 黄 栋 国 外 机 动 车 整 车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测 试 标 准 解 读 我 国 汽 车 保 有 量 不 断 增 长, 近 五 年 年 均 增 加 1500 多 万 辆, 截 止 2014 年, 9
全 国 汽 车 保 有 量 达 到 1.54 亿 辆 汽 车 与 人 们 的 日 常 生 活 密 切 相 关, 车 内 空 气 质 量 也 受 到 消 费 者 越 来 越 多 的 关 注 据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网 站 的 统 计 数 据 显 示, 近 年 来, 由 车 内 空 气 污 染 引 发 的 纠 纷 诉 讼 日 益 增 多 对 于 中 国 机 动 车 出 口 企 业, 由 于 在 乘 用 车 内 空 气 质 量 管 控 这 一 领 域 研 究 较 晚, 重 视 程 度 在 近 年 来 才 有 所 增 加 ; 且 车 内 VOC 来 源 主 要 在 于 零 部 件 释 放, 受 限 于 成 本 及 技 术 限 制, 零 部 件 中 VOC 释 放 量 较 高, 间 接 地 影 响 到 整 车 车 内 空 气 质 量 为 了 让 相 关 企 业 对 国 外 相 关 测 试 标 准 有 个 初 步 了 解, 本 文 将 对 德 国 日 本 俄 罗 斯 韩 国 等 相 关 检 测 标 准 做 简 要 介 绍 一 标 准 测 试 对 象 及 项 目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 是 一 类 在 常 温 下 易 挥 发 的 有 机 化 合 物, 是 构 成 车 内 空 气 污 染 的 最 主 要 因 素, 其 主 要 成 分 有 苯 甲 苯 乙 苯 二 甲 苯 苯 乙 烯 甲 醛 十 四 碳 烷 邻 苯 二 甲 酸 酯 等, 此 外 还 包 括 部 分 乙 醇 类 及 酮 类 等 各 种 物 质 由 于 这 些 化 学 物 质 具 有 易 挥 发 性 ( 易 干 燥 ) 亲 油 性 强 ( 易 于 去 除 油 污 ) 等 特 点, 因 此 在 汽 车 产 业 中 被 广 泛 应 用 汽 车 内 所 使 用 的 各 种 材 料 如 橡 胶 塑 料 合 成 纤 维 等 制 造 材 料 和 内 饰 材 料 均 会 释 放 出 这 些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从 而 导 致 汽 车 内 空 气 污 染 目 前,VOC 在 国 际 上 尚 未 有 一 致 认 可 的 定 义, 目 前 较 常 用 的 是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WHO) 规 定 的 按 照 沸 点 对 其 所 进 行 的 分 类 如 表 1 所 示 : 表 1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对 VOC 的 分 类 名 称 沸 点 物 质 及 沸 点 易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VOC)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 半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SVOC) 小 于 50 50 以 上 260 以 下 260 以 上 400 以 下 甲 烷 (-161 ) 甲 醛 (-21 ) 甲 烷 硫 醇 ( 6 ) 乙 醛 ( 20 ) 二 氯 甲 烷 ( 40 ) 乙 酸 乙 酯 (77 ) 乙 醇 (78 ) 苯 (80 ) 丁 酮 ( 80 ) 甲 苯 ( 110 ) 三 氯 乙 烷 (113 ) 二 甲 苯 (140 ) 尼 古 丁 (247 ) 毒 死 蜱 (290 ) 邻 苯 二 酸 二 丁 酯 (340 ) 邻 苯 二 甲 酸 二 辛 基 酯 (390 ) 粒 子 状 有 机 物 (POM) 400 以 上 PCB 苯 并 芘 这 些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对 人 体 健 康 能 够 造 成 严 重 影 响, 根 据 美 国 EPA 的 毒 理 学 评 价, 苯 被 确 认 为 会 导 致 白 血 病 及 癌 症 的 产 生, 因 此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WHO) 规 定 在 人 们 暴 露 或 接 触 的 环 境 中 不 得 含 苯 苯 乙 烯 和 甲 醛 则 被 确 定 为 可 能 致 癌 物 质, 相 关 机 构 经 过 动 物 和 人 体 试 验, 已 经 证 明 在 暴 露 于 苯 乙 烯 环 境 下 可 能 导 致 呼 吸 道 胃 等 相 关 部 位 的 癌 症 ; 甲 醛 则 可 能 让 人 产 生 肺 癌 和 鼻 咽 癌, 其 他 的 一 些 VOC 物 质 则 会 毒 害 到 人 体 的 神 经 系 统 及 免 疫 系 统 ( 表 2) 10
由 于 现 代 工 作 生 活 的 需 要, 人 们 在 车 内 度 过 的 时 间 越 来 越 长, 因 此 车 内 空 气 是 否 良 好 正 逐 渐 成 为 影 响 人 体 健 康 的 一 个 重 要 因 素 然 而 由 于 车 内 材 料 易 于 排 放 出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且 汽 车 具 有 内 部 空 间 狭 小 密 闭 性 强 空 气 难 以 流 通 等 特 点, 因 此 驾 乘 人 员 会 处 于 一 种 高 浓 度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的 环 境 中, 而 长 期 与 这 些 有 害 物 质 接 触, 很 容 易 导 致 驾 乘 人 员 出 现 各 种 健 康 问 题 目 前,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已 明 确 将 车 内 空 气 污 染 与 高 血 压 艾 滋 病 等 共 同 列 为 人 类 健 康 的 十 大 威 胁 表 2 国 内 外 整 车 VOC 测 试 标 准 中 主 要 关 注 物 质 物 质 危 害 苯 致 癌, 可 经 呼 吸 道 皮 肤 和 食 物 多 种 途 径 进 入 人 体, 对 人 体 的 损 害 不 可 逆 转 甲 苯 可 疑 动 物 致 癌 物, 对 皮 肤 和 粘 膜 刺 激 性 大, 对 神 经 系 统 作 用 强 二 甲 苯 可 疑 动 物 致 癌 物 乙 苯 可 疑 人 类 致 癌 物 ; 呼 吸 吸 入 食 物 和 饮 水 摄 入, 以 苯 化 合 物 中 刺 激 性 最 大 著 称 苯 乙 烯 可 疑 人 类 致 癌 物 ; 对 眼 和 上 呼 吸 道 粘 膜 有 刺 激 和 麻 醉 作 用 甲 醛 确 认 人 类 致 癌 物 ; 具 有 刺 激 性 和 窒 息 性 的 气 体, 对 人 的 眼 鼻 等 有 刺 激 作 用 乙 醛 可 疑 人 类 致 癌 物 ; 对 眼 鼻 及 上 呼 吸 道 有 刺 激 作 用, 高 浓 度 吸 入 有 麻 醉 作 用 丙 烯 醛 可 疑 动 物 致 癌 物 二 国 际 标 准 要 求 目 前, 在 国 际 社 会 上 德 国 俄 罗 斯 日 本 韩 国 等 均 出 台 了 相 关 的 法 规 政 策, 旨 在 减 少 乘 用 车 内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的 释 放 量, 主 要 涉 及 标 准 有 ISO 12219.1-2012 道 路 车 辆 的 内 部 空 气 第 1 部 分 : 整 车 试 验 室 测 定 车 厢 内 部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的 规 范 与 方 法 德 国 PV 3938 汽 车 整 体 放 射 情 况 汽 车 内 部 空 间 气 体 日 本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降 低 汽 车 内 VOC 的 自 主 举 措 韩 国 新 机 动 车 车 内 空 气 质 量 控 制 标 准 以 及 俄 罗 斯 联 邦 国 家 标 准 P51206-98 车 辆 车 内 污 染 物 评 价 标 准 及 方 法, 其 具 体 测 试 条 件 及 限 制 分 别 见 表 3 和 表 4 表 3 国 际 标 准 测 试 方 法 异 同 比 较 参 考 标 准 德 国 日 本 俄 罗 斯 韩 国 ISO 操 作 条 件 65 度, 空 气 交 换 率 0.6m 3 /h 40 下 保 持 4.5h,15/30 分 钟 后 取 样 ; AC 设 置 : 开 启, 循 环 车 速 50km/h, 换 气 温 度 20~30 度, 相 对 空 气 湿 度 < 90%, 风 速 < 5m/s 25 度 恒 温 下 放 置 12 小 时, 通 风 30min, 15min 后 取 样 23 度, 400W/m 2 红 外 灯 照 射 持 续 加 热, 通 风 循 环 开 启 编 号 物 质 德 国 (mg/m 3 ) 表 4 国 际 标 准 中 各 有 机 物 限 值 要 求 日 本 (mg/m 3 ) 俄 罗 斯 (mg/m 3 ) 韩 国 (mg/m 3 ) ISO(mg/m 3 ) 1 苯 / / / 0.030 / 2 甲 苯 / 0.260 / 1.000 / 3 二 甲 苯 / 0.870 / 0.870 / 11
4 乙 苯 / 3.800 / 1.600 / 5 苯 乙 烯 / 0.220 / 0.300 / 6 甲 醛 / 0.100 0.035 0.250 / 7 乙 醛 / 0.048 / / / 8 丙 烯 醛 / / / / / 9 TVOC / / 50.0 / / 1. 德 国 德 国 是 最 早 关 注 车 内 环 境 污 染, 并 颁 布 相 关 法 规 政 策 的 国 家 作 为 汽 车 生 产 和 消 费 大 国 的 德 国, 车 内 污 染 在 德 国 曾 经 也 很 突 出, 屡 有 消 费 者 投 诉 为 此, 德 国 环 保 部 门 会 同 汽 车 制 造 业 协 会 消 费 者 协 会 等 相 关 部 门 联 合 制 定 了 德 国 汽 车 车 内 环 境 标 准, 对 各 项 指 标 进 行 细 化 相 关 规 定 包 括 :(1) 汽 车 本 身 装 在 车 内 的 塑 料 配 件 地 毯 车 顶 毡 沙 发 等 需 符 合 德 国 蓝 天 使 环 保 标 志 的 要 求 (2) 车 内 装 饰 坐 套 垫 胶 粘 剂 等 装 饰 材 料 含 有 的 苯 甲 醛 丙 酮 二 甲 苯 等 必 须 低 于 德 国 三 级 车 内 环 保 标 准, 比 如 车 内 甲 醛 含 量 不 能 超 过 0.08mg/m 3 (3) 汽 车 销 售 前 还 必 须 经 过 有 毒 空 气 释 放 期 2. 日 本 日 本 机 动 车 协 会 (JAMA)2005 年 发 布 了 小 轿 车 车 内 空 气 污 染 治 理 指 南, 该 指 南 以 自 主 行 动 计 划 的 形 式 发 布, 希 望 日 本 主 要 汽 车 公 司 在 2005 年 以 后 新 生 产 的 汽 车 中 减 少 车 内 空 气 污 染, 该 指 南 同 时 也 发 布 了 JAMA 建 议 的 测 试 方 法, 在 40 摄 氏 度 的 状 态 下 测 量 甲 醛 排 放, 然 后 开 启 空 调, 控 制 目 标 是 25 摄 氏 度, 在 该 状 态 下 测 量 VOCs 排 放 该 限 值 主 要 根 据 日 本 建 设 省 关 于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确 定 3. 俄 罗 斯 俄 罗 斯 早 在 1999 年 制 定 并 实 施 了 P51206-98 号 车 辆 车 内 污 染 物 评 价 标 准 及 方 法 的 国 家 标 准, 以 控 制 车 内 空 气 污 染 4. 韩 国 2007 年 6 月 5 日, 韩 国 建 设 部 颁 布 了 新 规 制 作 汽 车 的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管 理 标 准, 该 管 理 标 准 规 定 了 新 生 产 车 的 挥 发 性 污 染 物 排 放 检 测 方 法 和 标 准 韩 国 汽 车 通 过 高 科 技 自 动 监 测 车 内 空 气 质 量, 高 档 车 一 般 配 备 AQS 空 气 质 量 传 感 器, 一 旦 车 外 的 空 气 质 量 超 标,AQS 会 自 动 切 断 风 门, 阻 止 废 气 流 入 车 内 三 应 对 建 议 面 对 国 外 越 来 越 严 格 的 测 试 标 准, 建 议 相 关 生 产 企 业 : 1. 汽 车 整 车 厂 重 视 检 测 业 务, 建 立 零 部 件 合 格 供 应 商 名 录, 并 进 行 不 定 期 抽 测 与 核 查, 确 保 进 入 到 整 车 厂 的 零 部 件 VOC 释 放 量 较 低 2. 整 车 厂 建 立 品 控 实 验 室 或 与 第 三 方 检 测 机 构 合 作, 定 期 进 行 产 品 测 试, 12
确 保 整 车 车 内 空 气 质 量 满 足 进 口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3. 企 业 应 持 续 跟 进 各 国 标 准 制 修 订 最 新 动 向, 了 解 最 新 要 求, 及 时 调 整 工 艺 流 程, 满 足 出 口 要 求 供 稿 : 魏 峰 金 勉 勉 国 外 儿 童 安 全 座 椅 相 关 技 术 性 贸 易 措 施 解 读 随 着 世 界 制 造 业 向 中 国 的 大 规 模 转 移, 中 国 已 成 为 世 界 上 最 大 的 儿 童 安 全 座 椅 生 产 国 和 出 口 国 据 业 内 人 士 估 计, 全 世 界 儿 童 安 全 座 椅 75% 以 上 都 由 中 国 制 造 为 帮 助 生 产 企 业 了 解 国 外 儿 童 安 全 座 椅 相 关 技 术 性 贸 易 措 施 要 求, 本 文 将 主 要 介 绍 欧 美 等 发 达 国 家 的 相 关 技 术 法 规 和 标 准, 以 提 高 企 业 认 知 水 平 和 应 对 意 识 一 儿 童 座 椅 产 品 涉 及 的 主 要 技 术 法 规 和 标 准 目 前, 欧 洲 美 国 加 拿 大 以 及 日 本 等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都 已 颁 布 了 儿 童 乘 车 安 全 的 相 关 法 规 和 儿 童 安 全 座 椅 标 准 同 时, 为 保 证 儿 童 乘 车 安 全, 不 断 有 新 的 国 家 和 地 区 通 过 强 制 使 用 儿 童 安 全 座 椅 的 相 关 法 规, 部 分 国 家 和 地 区 根 据 多 年 的 实 践 经 验 对 强 制 使 用 法 规 进 行 了 修 订 我 国 及 部 分 主 要 贸 易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技 术 法 规 和 标 准 情 况 如 表 1: 表 1 儿 童 用 汽 车 安 全 座 椅 技 术 法 规 及 检 测 标 准 序 号 国 别 主 要 技 术 法 规 及 检 测 标 准 1 中 国 GB27887-2011 机 动 车 儿 童 乘 员 用 约 束 系 统 2 美 国 49CFR571.213-2012 儿 童 约 束 系 统 (child restraint systems) 3 欧 盟 及 成 员 国 4 日 本 5 澳 大 利 亚 6 新 西 兰 ECER44 关 于 批 准 动 力 驱 动 车 辆 上 儿 童 乘 客 座 椅 约 束 装 置 的 统 一 规 定 采 用 ECER44 关 于 批 准 动 力 驱 动 车 辆 上 儿 童 乘 客 座 椅 约 束 装 置 的 统 一 规 定 AS/NZS 1754:2013 机 动 车 用 儿 童 约 束 系 统 AS/NZS 3629:2013 儿 童 约 束 系 统 测 试 方 法 AS/NZS 1754:2013 机 动 车 用 儿 童 约 束 系 统 AS/NZS 3629:2013 儿 童 约 束 系 统 测 试 方 法 ( 注 : 新 西 兰 也 接 受 通 过 欧 洲 ECE R44 认 证 测 试 的 座 椅 ) 7 加 拿 大 CMVSS 213( 基 本 等 同 采 用 美 国 49CFR571.213) 8 巴 西 标 准 NBR-14400( 参 照 ECE-R44 制 定 ) 9 台 湾 CNS 11497 汽 车 用 儿 童 保 护 装 置 ( 参 照 ECE-R44 制 定 ) 13
在 这 里 要 特 别 说 明 的 是, 虽 然 技 术 法 规 是 法 律 规 定 必 须 强 制 执 行 的 技 术 标 准 是 自 愿 履 行 的 非 强 制 执 行 文 件, 但 是, 针 对 儿 童 安 全 座 椅 方 面 的 技 术 标 准 基 本 都 具 有 强 制 性 欧 美 等 大 部 分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技 术 标 准 是 紧 密 结 合 相 关 技 术 法 规 而 制 定 的, 一 般 情 况 下, 只 要 满 足 其 技 术 标 准 要 求 就 基 本 满 足 了 其 相 应 法 规 要 求 二 欧 美 儿 童 座 椅 技 术 法 规 的 特 点 儿 童 安 全 座 椅 作 为 儿 童 乘 车 出 行 的 安 全 装 置, 在 欧 美 等 发 达 国 家 已 经 畅 销 了 数 十 年, 其 安 全 座 椅 的 使 用 率 基 本 在 90% 左 右, 这 两 个 地 区 的 儿 童 座 椅 技 术 法 规 和 标 准 的 内 容 也 十 分 具 有 代 表 性 1. 欧 盟 1982 年, 欧 洲 经 济 委 员 会 发 布 ECE R44 号 法 规 这 是 世 界 上 所 有 安 全 座 椅 中 最 为 严 格 的 规 定, 法 规 的 核 心 项 目 要 求 安 全 座 椅 通 过 最 为 逼 真 的 碰 撞 测 试 概 括 来 讲, 主 要 分 成 三 个 部 分 : 针 对 儿 童 座 椅 总 成 的 测 试 要 求 针 对 零 部 件 的 测 试 要 求 相 关 引 用 标 准 有 关 总 成 的 测 试 要 求 包 括 : 腐 蚀 测 试 吸 能 测 试 翻 转 测 试 动 态 测 试 温 度 测 试 结 构 标 识 及 说 明 书 检 查 等 有 关 零 部 件 检 测 的 要 求 包 括 : 带 扣 调 节 装 置 织 带 锁 止 装 置 ISOFIX 连 接 装 置 卷 收 器 等 引 用 的 相 关 标 准 包 括 : 阻 燃 要 求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要 求 等 其 中, 较 为 重 要 的 技 术 控 制 点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 (1) 标 签 该 法 规 规 定, 欧 洲 市 场 上 所 有 的 机 动 车 座 椅 必 须 带 有 ECE R44 认 证 标 志, 符 合 该 法 规 的 安 全 要 求, 并 使 用 ECE 标 签 ( 如 图 1 所 示 ) 图 1 ECE 标 签 示 例 标 签 各 部 分 的 含 义 为 : 1. 代 表 该 儿 童 座 椅 的 种 类 ; 14
2. 代 表 该 儿 童 座 椅 按 使 用 儿 童 重 量 的 分 组 ; 3. Y 代 表 该 座 椅 带 有 Y 型 织 带 ; 4. 欧 洲 认 证 标 示 ; 5. 显 示 在 哪 个 国 家 获 得 认 证 (1= 德 国,2= 法 国,3= 意 大 利,4= 荷 兰 等 ); 6. 认 证 号 码 - 前 两 位 代 表 参 考 标 准 的 版 本 ; 7. 控 制 号 (2) 碰 撞 实 验 前 向 碰 撞 : 儿 童 约 束 装 置 被 固 定 到 车 辆 上 或 车 体 上 的 一 个 测 试 台 车 上 不 同 尺 寸 的 试 验 模 拟 假 人 ( 适 合 于 待 测 儿 童 约 束 装 置 ) 被 固 定 在 儿 童 约 束 装 置 中 然 后 模 拟 50-52km/h 的 碰 撞 过 程 后 向 碰 撞 : 儿 童 约 束 装 置 被 反 向 固 定 到 车 辆 上 或 车 体 上 的 一 个 测 试 台 车 上 不 同 尺 寸 的 试 验 模 拟 假 人 ( 适 合 于 待 测 儿 童 约 束 装 置 ) 被 固 定 在 儿 童 约 束 装 置 中 然 后 模 拟 30-32km/h 的 碰 撞 过 程 在 测 试 过 程 中, 试 验 模 拟 假 人 被 向 前 抛 动 的 距 离 和 受 到 的 撞 击 力 不 能 大 于 规 定 值 约 束 装 置 无 部 件 断 裂 带 扣 的 锁 止 机 构 无 断 裂 和 弹 开, 座 椅 安 全 带 不 能 从 导 引 机 构 或 锁 止 机 构 中 脱 落 (3) 儿 童 位 置 在 0 组 0+ 和 Ⅰ 组 中, 约 束 系 统 必 须 使 儿 童 处 在 受 保 护 的 适 当 位 置, 包 括 儿 童 在 睡 眠 状 态 时 后 向 约 束 装 置 设 计 必 须 确 保 为 儿 童 提 供 头 部 支 撑 ; (4) 翻 转 试 验 受 制 造 商 的 委 托 将 一 个 试 验 模 拟 假 人 系 在 约 束 装 置 上 该 约 束 装 置 被 捆 扎 在 试 验 或 车 辆 座 椅 上, 以 每 秒 2-5 度 的 转 速 在 四 个 方 向 上 旋 转 360 度 当 座 椅 颠 倒 过 来 时, 模 拟 假 人 头 部 相 对 于 其 在 测 试 座 椅 中 垂 直 方 向 的 原 始 位 置 移 动 的 距 离 不 能 大 于 300mm (5) 带 扣 带 扣 经 开 关 5000 次 且 经 过 如 上 所 述 碰 撞 实 验 后 仍 能 正 常 操 作 (6) 说 明 及 标 识 必 须 清 晰 说 明 约 束 装 置 适 用 的 重 量 组 以 照 片 或 非 常 清 晰 的 图 画 说 明 安 装 方 法 必 须 标 明 塑 料 的 制 造 年 份 提 醒 使 用 便 携 摇 床 要 与 车 辆 纵 轴 线 垂 直 后 向 约 束 系 统 须 警 告, 不 能 在 安 装 了 安 全 气 囊 的 座 椅 位 置 上 使 用 ( 这 一 警 告 也 必 须 在 销 售 点 包 装 上 印 刷 牢 固 清 晰 可 见 ) 如 果 约 束 装 置 设 计 成 使 用 成 人 安 全 带, 则 必 须 说 明 使 用 满 足 15
GB14166-2013 要 求 的 安 全 带 既 可 前 向 又 可 后 向 使 用 的 ( 儿 童 安 全 ) 座 椅, 要 清 楚 地 警 告 儿 童 体 重 超 过 某 一 限 值, 或 其 它 尺 寸 超 过 时, 方 可 前 向 使 用 清 楚 地 说 明 带 扣 和 调 节 机 构 的 操 作 方 法 固 定 约 束 装 置 的 各 安 全 带 应 紧 固, 约 束 儿 童 的 安 全 带 应 缚 住 儿 童 和 身 体 在 骨 盆 上 面 向 下 配 带 胯 部 带 ( 腰 带 ) 的 重 要 性 提 示 经 过 一 次 事 故 后 约 束 装 置 应 更 换 清 洗 介 绍 安 装 和 使 用 时 遵 循 厂 家 介 绍 ( 使 用 说 明 ), 约 束 装 置 不 可 做 任 何 改 装 提 醒 不 要 把 儿 童 留 在 无 人 照 看 的 约 束 装 置 中 (7) 警 示 总 的 来 讲, 欧 盟 市 场 具 有 门 槛 高, 风 险 小 的 市 场 管 理 特 色, 即 在 产 品 进 入 其 市 场 前, 要 受 到 包 括 新 方 法 指 令 在 内 的 各 种 措 施 的 控 制 与 把 关, 欧 洲 的 产 品 标 准 也 严 于 其 他 国 家 但 产 品 一 旦 通 过 各 种 措 施 的 控 制 获 得 市 场 准 入, 在 其 后 来 的 销 售 之 中 不 会 碰 到 更 多 的 麻 烦 对 此, 企 业 应 将 对 欧 盟 出 口 儿 童 座 椅 的 关 注 点 放 在 产 品 进 入 欧 盟 市 场 之 前, 积 极 采 取 产 品 认 证 等 方 式 取 得 通 行 证 ( 目 前, 对 儿 童 安 全 座 椅 的 产 品 认 证 主 要 有 欧 洲 的 E-Mark 认 证 ) 此 外, 欧 盟 一 些 国 家 的 采 购 商 为 将 其 自 身 风 险 降 至 最 低 程 度, 他 们 往 往 对 供 货 商 提 出 部 分 参 数 高 于 欧 盟 标 准 一 倍 甚 至 数 倍 的 要 求 而 且 这 些 要 求 虽 然 不 是 来 自 政 府 或 法 规, 但 往 往 也 是 类 似 强 制 性 的, 除 非 供 货 商 放 弃 该 市 场 如 果 制 造 商 了 解 相 关 标 准 或 法 规 要 求, 可 与 客 户 展 开 谈 判, 以 获 得 主 动 2. 美 国 1978 年, 美 国 第 一 部 有 关 儿 童 安 全 座 椅 的 法 律 在 田 纳 西 州 诞 生 至 1985 年, 美 国 所 有 州 都 制 定 了 强 制 使 用 儿 童 安 全 座 椅 的 法 规 美 国 各 州 规 定 未 满 4 岁 或 体 重 未 达 18kg 的 儿 童 必 须 使 用 安 全 座 椅, 违 者 将 受 到 100~300 美 元 的 处 罚 具 体 规 定 为 : 1 岁 以 下 儿 童 必 须 使 用 面 向 后 坐 的 婴 儿 型 或 婴 幼 儿 型 儿 童 汽 车 安 全 座 椅 1~4 岁 的 儿 童 必 须 使 用 儿 童 汽 车 安 全 座 椅, 不 能 直 接 使 用 车 载 安 全 带 儿 童 汽 车 安 全 座 椅 必 须 安 置 于 汽 车 后 座, 用 车 载 安 全 带 或 LATCH 系 统 固 定, 每 个 方 向 的 移 动 度 不 能 超 过 2.5cm 4 岁 以 上,18kg 以 下 的 儿 童 强 烈 建 议 使 用 儿 童 增 高 座 椅 经 过 严 重 车 祸 后 的 儿 童 汽 车 安 全 座 椅 不 能 再 使 用 2002 年, 美 国 国 家 公 路 运 输 安 全 局 (DOT) 发 布 了 儿 童 约 束 保 护 系 统 16
(CFR 571.213), 规 定 了 机 动 车 和 飞 机 使 用 的 儿 童 约 束 保 护 系 统 的 要 求, 适 用 于 客 车 多 用 途 客 车 卡 车 和 公 共 汽 车, 以 及 使 用 儿 童 约 束 保 护 系 统 的 机 动 车 和 飞 机 法 规 规 定 了 儿 童 约 束 系 统 的 动 态 性 能 力 的 分 布 安 装 腰 带 腰 带 扣 和 宽 边 带 标 志 使 用 的 印 刷 说 明 书 易 燃 性 信 息 要 求 - 注 册 格 式 儿 童 约 束 保 护 系 统 附 件 测 试 条 件 和 程 序 对 于 使 用 较 多 的 附 加 式 前 向 儿 童 约 束 保 护 系 统, 该 法 规 做 了 以 下 要 求 ( 表 2): 表 2 附 加 式 前 向 儿 童 约 束 保 护 系 统 技 术 要 求 儿 童 约 束 保 护 系 统 类 测 试 条 款 胸 部 限 制 要 求 固 定 方 式 要 求 型 背 带 无 靠 背 辅 助 车 座 椅 和 设 计 供 残 疾 儿 童 使 用 的 约 束 保 护 系 统 腰 带 锁 定 座 位 1999 年 9 月 1 日 以 前 制 造 的 所 有 其 它 类 型 的 儿 童 约 束 保 护 系 统 1999 年 9 月 1 日 以 后 制 造 的 所 有 其 它 类 型 的 儿 童 约 束 保 护 系 统 S6.1.2(a)(1)(i)(A) S6.1.2(a)(1)(ii) S6.1.2(a)(1)(i)(B) S6.1.2(a)(1)(i)(D)( 自 2002 年 9 月 1 日 起 ) S6.1.2(a)(1)(i)(A) S6.1.2(a)(1)(i)(C)( 自 2002 年 9 月 1 日 起 ) 头 部 813 毫 米 膝 部 915 毫 米 头 部 813 毫 米 膝 部 915 毫 米 头 部 813 毫 米 膝 部 915 毫 米 头 部 813 毫 米 膝 部 915 毫 米 头 部 813 毫 米 膝 部 915 毫 米 使 用 腰 带 和 肩 部 安 全 带 固 定 ; 不 附 加 系 绳 ; 使 用 腰 带 和 肩 部 安 全 带 固 定 ; 不 附 加 系 绳 ; 附 加 儿 童 约 束 保 护 系 统 的 下 部 固 定 ; 不 附 加 系 绳 / 添 加 腰 部 安 全 带 ; 另 外, 如 果 提 供 系 绳, 要 固 定 固 定 儿 童 约 束 保 护 系 统 的 下 部 固 定 ; 另 外, 如 果 有 系 绳, 则 要 固 定 自 2000 年 9 月 1 日 以 来, 所 有 的 汽 车 制 造 商 都 被 要 求 在 他 们 所 生 产 的 汽 车 中 安 装 位 置 较 高 的 系 绳 固 定 挂 钩 从 2002 年 9 月 1 号 起, 美 国 国 家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管 理 局 已 经 实 施 了 新 的 儿 童 座 椅 安 全 措 施 规 范, 必 须 为 儿 童 座 椅 安 装 位 置 较 低 的 固 定 挂 钩 和 系 绳 (LATCH), 这 种 保 护 儿 童 的 安 全 系 统 可 以 独 立 于 安 全 带 而 独 立 的 工 作, 并 且 对 于 儿 童 座 椅 的 安 装 也 是 非 常 的 简 便, 也 可 以 减 少 错 误 使 用 儿 童 座 椅 的 可 能 所 有 在 2002 年 9 月 1 日 以 后 出 厂 的 新 车 都 必 须 安 装 这 种 LATCH 系 统, 而 且 从 2002 年 9 月 1 日 以 后, 大 多 数 的 儿 童 座 椅 都 被 要 求 安 装 一 个 位 置 较 低 的 附 加 装 置, 以 便 可 以 将 座 椅 与 挂 钩 扣 在 一 起 大 多 数 的 面 向 前 方 的 儿 童 座 椅 也 被 要 求 在 上 部 配 备 一 条 可 与 车 内 挂 钩 相 连 的 皮 带 所 有 的 这 些 系 统 的 总 和 就 构 成 了 LATCH 系 统 总 的 来 讲, 美 国 在 儿 童 安 全 座 椅 市 场 准 入 制 度 执 行 管 理 方 式 上 与 其 它 国 家 相 比 较, 具 有 门 槛 低, 风 险 大 的 特 点 一 般 情 况 下, 经 销 商 在 办 理 儿 童 安 全 座 椅 对 美 国 准 入 的 手 续 时, 相 对 其 它 国 家 地 区 显 得 简 单 一 些, 美 国 的 产 品 标 准 相 17
对 要 求 也 低 一 些 可 是 一 旦 产 品 在 美 国 市 场 上 或 在 消 费 者 使 用 过 程 中 被 发 现 一 些 已 经 存 在 或 潜 在 的 问 题 时, 产 品 很 容 易 遭 到 召 回, 而 且 有 很 多 产 品 召 回 案 例 并 未 造 成 实 质 性 伤 害 美 国 是 全 球 最 好 诉 讼 的 一 个 国 家 ( 谁 都 可 以 告 谁 ), 每 年 法 院 会 接 到 90,000 多 个 关 于 产 品 责 任 的 案 子 ( 每 个 案 子 涉 及 的 金 额 巨 大 ), 对 已 经 造 成 伤 害 的 情 况 还 应 按 美 国 的 法 律 实 施 赔 偿 索 赔 和 诉 讼 能 轻 易 地 打 垮 一 个 公 司 ( 特 别 是 中 小 型 公 司 ) 供 稿 : 吴 淼 近 年 来 各 国 摩 托 车 产 品 WTO/TBT 通 报 情 况 及 应 对 建 议 摩 托 车 是 我 国 出 口 产 品 中 的 大 宗 商 品,2014 年, 我 国 摩 托 车 整 车 出 口 量 为 858.38 万 辆, 出 口 金 额 达 47.62 亿 美 元, 研 究 各 国 技 术 性 贸 易 壁 垒 ( 简 称 TBT) 通 报, 对 我 国 摩 托 车 出 口 企 业 规 避 贸 易 壁 垒 具 有 积 极 意 义 本 文 归 纳 分 析 了 自 2001 年 中 国 加 入 世 贸 组 织 以 来 各 国 关 于 摩 托 车 产 品 的 技 术 性 贸 易 壁 垒 (TBT) 通 报, 并 从 质 量 安 全 和 环 保 三 个 方 面, 分 别 介 绍 相 关 国 家 的 通 报 内 容, 以 及 出 口 企 业 相 关 应 对 建 议 一 质 量 质 量 是 产 品 的 基 础, 也 是 消 费 者 首 先 关 注 的 内 容 由 于 这 方 面 的 相 关 技 术 法 规 已 经 相 对 完 备, 所 以 关 于 质 量 的 TBT 通 报 只 有 2 则 巴 基 斯 坦 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 针 对 摩 托 车 铅 酸 电 池 发 布 了 G/TBT/N/PAK/60 号 通 报, 其 新 修 订 的 标 准 规 定 了 摩 托 车 启 动 照 明 和 点 火 使 用 的 铅 酸 电 池 要 求 由 于 一 般 的 摩 托 车 生 产 企 业 自 身 不 生 产 电 池, 所 以 要 求 企 业 在 进 货 检 验 过 程 中 按 照 输 入 国 的 标 准 对 电 池 质 量 进 行 把 关 墨 西 哥 于 2013 年 3 月 27 日 针 对 摩 托 车 等 车 辆 的 金 属 登 记 牌 识 别 标 签 和 登 记 文 件 发 布 了 G/TBT/N/MEX/256 号 通 报, 规 定 了 在 墨 西 哥 登 记 的 摩 托 车 等 产 品 的 技 术 规 范 和 测 试 方 法 数 字 识 别 符 文 件 遵 守 的 要 求, 并 明 确 登 记 牌 和 车 辆 识 别 标 签 不 得 进 口 或 通 过 第 三 方 转 包 有 关 质 量 的 TBT 通 报 很 少, 意 味 着 各 国 已 经 基 本 认 同 既 定 的 摩 托 车 标 准 中 的 质 量 要 求 一 般 情 况 下, 我 国 出 口 企 业 只 需 要 使 摩 托 车 质 量 达 到 国 标 或 国 际 标 准 的 要 求, 就 能 符 合 绝 大 多 数 国 家 的 要 求 二 安 全 安 全 是 消 费 者 关 注 的 另 一 个 重 要 内 容 有 关 安 全 的 通 报 共 55 条 安 全 涉 及 18
很 多 方 面, 如 头 盔 轮 胎 制 动 等, 甚 至 车 辆 防 盗 也 可 以 归 结 其 中 1. 头 盔 涉 及 头 盔 的 通 报 共 15 项, 包 括 驾 驶 者 和 乘 客 佩 戴 的 头 盔 肯 尼 亚 于 2006 年 8 月 24 日 和 2012 年 6 月 12 日 分 别 发 布 了 G/TBT/N/KEN/43 和 G/TBT/N/KEN/327 号 通 报, 其 修 订 的 规 范 规 定 了 所 有 的 摩 托 车 驾 驶 员 及 乘 客 防 护 头 盔 要 求 ( 不 适 用 于 竞 赛 用 的 防 护 头 盔 ) 马 来 西 亚 于 2011 年 1 月 10 日 和 2015 年 2 月 2 日 分 别 发 布 G/TBT/N/MYS/22 和 G/TBT/N/MYS/55 号 通 报, 规 定 摩 托 车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范 :a)ms1 车 辆 使 用 者 防 护 头 盔 规 范 ;b) 联 合 国 欧 洲 经 济 委 员 会 (UNECE) 法 规 22: 摩 托 车 和 助 力 车 驾 驶 员 及 乘 客 防 护 头 盔 和 面 罩 统 一 规 定 从 马 来 西 亚 的 通 报 来 看, 新 修 订 的 标 准 既 延 续 了 其 本 国 的 原 有 标 准 要 求, 又 参 考 了 欧 洲 的 法 规 美 国 于 2009 年 2 月 20 日 发 布 了 G/TBT/N/USA/457 号 通 报, 公 布 国 家 公 路 交 通 安 全 管 理 局 正 在 提 议 修 订 联 邦 机 动 车 辆 安 全 标 准 No.218 有 关 摩 托 车 头 盔 的 要 求, 说 明 该 国 交 通 主 管 部 门 对 摩 托 车 头 盔 的 安 全 性 较 为 关 注 其 他 如 南 非 印 尼 赞 比 亚 乌 干 达 都 发 布 了 有 关 摩 托 车 头 盔 的 要 求 从 通 报 的 频 次 看, 发 达 国 家 和 不 发 达 国 家, 都 对 摩 托 车 的 安 全 头 盔 提 出 了 较 高 的 要 求 其 中 既 有 强 调 其 本 国 既 有 标 准 的 情 况 ( 如 马 来 西 亚 的 MS 和 印 尼 的 SNI), 又 有 提 出 参 考 其 他 国 家 的 标 准 的 情 况 ( 如 马 来 西 亚 拟 参 考 UNECE 法 规 ) 这 对 我 国 出 口 企 业 提 出 了 新 的 要 求, 不 光 要 关 注 输 入 国 的 标 准, 也 要 熟 悉 欧 盟 等 发 达 经 济 体 的 标 准 2. 轮 胎 涉 及 轮 胎 的 通 报 共 9 项 巴 西 于 2003 年 1 月 22 日 发 布 G/TBT/N/BRA/87 号 通 报, 规 定 了 新 摩 托 车 橡 胶 轮 胎 质 量 和 测 试 要 求 ( 不 包 含 用 于 竞 赛 的 或 者 通 常 不 营 销 的 特 殊 轮 胎 ) 美 国 于 2010 年 10 月 27 日 发 布 G/TBT/N/USA/585 号 通 报, 提 议 修 订 联 邦 车 辆 安 全 标 准 No.119, 采 用 更 严 格 的 耐 久 性 测 试 要 求, 以 及 对 额 定 车 辆 总 重 超 过 10000 磅 的 车 辆 的 几 种 重 负 载 范 围 轮 胎 进 行 一 种 新 的 高 速 测 试, 同 时 还 提 议 No.119 要 求 轮 胎 侧 必 须 标 示 该 轮 胎 的 最 高 额 定 速 度 泰 国 则 于 2007 年 4 月 4 日 同 时 发 布 G/TBT/N/THA/228 和 G/TBT/N/THA/229 号 两 项 通 报, 前 者 建 议 执 行 TIS682-2540 摩 托 车 轮 胎 为 强 制 标 准, 该 标 准 详 细 规 定 了 等 级 和 类 型 最 大 负 荷 尺 寸 和 一 般 要 19
求, 并 包 括 了 标 准 和 标 签 抽 样 以 及 一 致 性 和 测 试 标 准, 后 者 建 议 执 行 TIS683-2530 摩 托 车 橡 胶 内 胎 为 强 制 标 准, 该 标 准 详 细 规 定 了 产 品 的 名 称 和 成 分, 制 订 了 一 般 要 求 机 械 属 性, 还 包 括 包 装 和 标 签 抽 样 以 及 一 致 性 和 测 试 标 准 其 他 如 沙 特 哥 伦 比 亚 都 发 布 了 有 关 摩 托 车 轮 胎 的 通 报 轮 胎 是 摩 托 车 安 全 的 重 要 环 节, 其 中 负 载 能 力 和 耐 久 性 测 试 是 其 关 键 指 标 摩 托 车 出 口 企 业 往 往 也 不 是 轮 胎 生 产 商, 所 以 必 须 在 进 货 检 验 环 节 对 供 货 厂 家 的 资 质 和 检 测 能 力 进 行 预 估, 必 要 时 加 大 对 轮 胎 和 内 胎 的 抽 样 检 测 比 例 3. 制 动 涉 及 制 动 的 通 报 共 5 项 加 拿 大 于 2010 年 11 月 12 日 发 布 G/TBT/N/CAN/325 号 通 报, 通 报 了 该 国 将 修 订 提 案, 承 认 UNECE 关 于 摩 托 车 制 动 系 统 的 法 规 作 为 可 选 择 要 求, 还 提 出 了 最 高 车 速 定 义 马 来 西 亚 于 2011 年 1 月 10 日 发 布 G/TBT/N/MYS/20 号 通 报, 新 法 规 15 条 第 11 项 提 出 刹 车 系 统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范 :UNECE 法 规 13 UNECE 法 规 78 MS1164 UNECE 法 规 90 UNECE 法 规 75 意 大 利 于 2010 年 4 月 6 日 发 布 G/TBT/N/ITA/15 号 通 报, 为 解 决 欧 盟 层 次 不 存 在 统 一 的 关 于 制 动 盘 的 特 殊 技 术 规 定, 新 草 案 确 认 了 设 计 在 机 动 车 辆 上 安 装 用 于 更 换 原 部 件 的 制 动 盘 及 任 何 其 他 部 件 的 技 术 和 管 理 系 统 的 认 可 美 国 也 发 布 了 关 于 制 动 的 通 报, 提 出 修 订 联 邦 机 动 车 辆 安 全 标 准, 允 许 使 用 国 际 公 认 符 号 作 为 ABS 故 障 指 示 制 动 系 统 涉 及 的 通 报, 都 是 关 于 统 一 不 同 地 区 的 技 术 规 定 的 对 出 口 车 企 来 说, 只 要 符 合 国 际 标 准, 一 般 都 能 符 合 各 输 入 国 的 要 求 4. 其 他 安 全 有 些 通 报 涉 及 其 他 方 面 的 安 全 问 题, 比 如 : 泰 国 于 2012 年 10 月 19 日 发 布 的 G/TBT/N/THA/409 号 通 报, 通 知 禁 止 进 口 旧 车 车 身 和 旧 摩 托 车 车 架, 并 更 换 了 旧 车 车 身 定 义 台 澎 金 马 单 独 关 税 区 于 2007 年 2 月 16 日 发 布 G/TBT/N/TPKM/45 号 通 报, 针 对 气 缸 容 量 超 过 250CC 的 机 动 车 和 摩 托 车, 建 议 强 化 关 于 防 盗 部 件 标 准 的 要 求, 以 改 善 公 共 秩 序 并 减 少 车 辆 偷 盗, 包 括 要 求 本 土 制 造 商 销 售 商 或 进 口 商 在 制 定 的 主 要 部 件 上 标 示 汽 车 识 别 码 (VIN) 等 越 南 则 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 发 布 G/TBT/N/VNM/70 号 通 报, 提 出 管 制 摩 托 车 和 助 动 车 使 用 的 电 机 质 量 检 验 和 技 术 安 全 越 南 又 于 2015 年 5 月 20
17 日 发 布 G/TBT/N/VNM/61 号 通 报, 规 定 了 电 动 摩 托 车 助 力 车 电 池 技 术 安 全 要 求 和 质 量 检 验 要 求 也 有 通 报 涉 及 综 合 的 安 全 问 题, 如 欧 盟 于 2013 年 6 月 11 日 发 布 G/TBT/N/EU/11 号 通 报, 规 定 了 车 辆 功 能 安 全 性 特 殊 要 求 和 测 试 程 序 三 环 保 摩 托 车 带 来 的 环 保 问 题 主 要 是 节 能 排 放 和 噪 声, 此 类 通 报 共 7 项 美 国 于 2009 年 12 月 11 日 发 布 G/TBT/N/USA/503 号 通 报, 在 本 公 告 中, 能 源 部 提 议 了 某 些 电 动 小 型 摩 托 车 的 能 源 节 约 标 准, 并 且 宣 布 召 开 公 众 会 议 阿 曼 于 2011 年 6 月 6 日 发 布 G/TBT/N/OMN/120 号 通 报, 通 报 部 颁 决 议 草 案 禁 止 发 动 机 排 量 70cm3 的 摩 托 车 智 利 于 2013 年 7 月 12 日 发 布 G/TBT/N/CHL/238 号 通 报, 规 定 了 摩 托 车 最 高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该 国 又 于 2011 年 2 月 8 日 发 布 G/TBT/N/CHL/156 号 通 报, 对 轻 型 和 中 型 车 辆 及 摩 托 车 规 定 了 噪 声 排 放 限 量 环 保 问 题 是 全 球 热 点 问 题, 从 通 报 中 看 出, 不 光 是 发 达 国 家, 发 展 中 国 家 也 对 摩 托 车 尾 气 排 放 和 噪 声 污 染 等 问 题 给 予 了 很 大 关 注 最 近 发 生 的 大 众 柴 油 汽 车 尾 气 测 试 造 假 事 件, 更 是 对 广 大 车 企 敲 响 警 钟, 如 果 为 了 降 低 成 本 或 者 绕 过 技 术 壁 垒, 试 图 在 环 保 问 题 上 弄 虚 作 假, 最 终 会 殃 及 自 身 近 年 中 国 出 口 摩 托 车 遇 到 了 一 些 阻 碍 : 一 方 面, 日 本 等 地 的 生 产 厂 家 凭 借 技 术 优 势 或 者 成 本 优 势, 蚕 食 中 国 厂 家 的 市 场 份 额 ; 另 一 方 面, 各 国 对 安 全 和 环 保 的 要 求 逐 年 提 高, 对 摩 托 车 实 行 限 制 甚 至 禁 止 但 是 从 通 报 的 内 容 看, 包 括 发 达 国 家 在 内 的 很 多 国 家, 对 摩 托 车 相 关 的 法 规 和 标 准 关 注 度 很 高, 实 际 上 说 明 摩 托 车 仍 有 广 泛 的 销 售 前 景 和 提 升 空 间 TBT 通 报 是 了 解 各 国 技 术 性 贸 易 壁 垒 的 重 要 渠 道, 质 检 系 统 投 入 了 大 量 的 人 力 物 力 收 集 翻 译 和 整 理 有 关 的 信 息, 广 大 检 验 监 管 人 员 和 摩 托 车 出 口 企 业 可 以 访 问 网 站 http://www.tbt-sps.gov.cn, 获 取 最 新 的 情 报 供 稿 : 顾 靖 丹 吕 小 晶 越 南 摩 托 车 市 场 准 入 管 理 体 系 介 绍 越 南 被 称 为 摩 托 车 王 国, 几 乎 每 个 越 南 家 庭 都 以 摩 托 车 代 步 目 前 越 南 人 口 超 过 9000 万, 摩 托 车 保 有 量 达 到 约 3700 万 辆 从 1999 年, 中 国 摩 托 车 开 始 进 入 越 南 市 场, 打 破 了 日 本 摩 托 车 一 统 天 下 的 局 面 中 国 摩 托 车 的 价 格 只 有 日 产 21
的 1/2 或 1/3, 而 且 造 型 美 观 质 量 可 靠, 不 到 两 年 就 迅 速 占 领 了 越 南 摩 托 车 市 场 的 半 壁 江 山 然 而, 随 着 中 国 摩 托 车 大 量 进 入 越 南 市 场, 当 地 政 府 对 摩 托 车 进 口 的 管 控 措 施 越 来 越 严 格, 这 些 措 施 包 括 配 额 管 理 税 收 管 理 以 及 准 入 管 理 等 由 于 相 关 措 施 的 出 台, 中 国 摩 托 车 进 入 越 南 市 场 的 难 度 加 大 因 此, 研 究 越 南 关 于 摩 托 车 的 技 术 贸 易 措 施, 了 解 越 南 对 摩 托 车 市 场 准 入 的 有 关 要 求, 破 解 技 术 贸 易 壁 垒, 显 得 尤 为 重 要 一 越 南 摩 托 车 管 理 机 构 在 越 南, 与 摩 托 车 管 理 相 关 的 政 府 职 能 部 门 有 越 南 交 通 运 输 部 工 业 部 科 学 技 术 部 和 贸 易 部 越 南 交 通 运 输 部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建 立 发 展 运 输 与 交 通 的 策 略 执 行 车 辆 的 型 式 核 准 规 定 车 辆 类 型 发 布 强 制 备 案 的 车 辆 明 细 规 定 车 辆 备 案 发 布 用 于 技 术 安 全 与 环 境 保 护 的 强 制 标 准 清 单 ; 对 生 产 进 口 的 车 辆 和 在 用 车 辆 进 行 检 查 并 颁 发 证 书 越 南 工 业 部 负 责 计 划 发 展 汽 车 和 摩 托 车 产 业 的 策 略 与 管 理 汽 车 和 摩 托 车 生 产 企 业 越 南 科 学 技 术 部 负 责 管 理 车 辆 的 质 量 以 及 发 布 越 南 标 准 () 越 南 贸 易 部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制 定 车 辆 进 出 口 的 政 策 等 越 南 交 通 运 输 部 下 设 很 多 职 能 部 门, 其 中 跟 进 口 摩 托 车 准 入 有 关 的 部 门 主 要 是 越 南 注 册 局 (VIETNAM REGISTER) 越 南 注 册 局 成 立 于 1964 年 4 月 25 日, 该 机 构 旨 在 促 进 生 命 和 财 产 安 全 以 及 保 护 环 境 自 1995 年 起, 越 南 注 册 局 开 始 从 技 术 安 全 和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进 行 机 动 车 检 查 注 册 局 在 河 内 有 两 个 专 门 的 分 支 机 构 负 责 全 国 78 个 检 查 站 的 技 术 管 理 ; 对 越 南 进 口 组 装 和 生 产 的 机 动 车 进 行 测 试 和 质 量 认 证 第 一 个 机 构 是 越 南 汽 车 登 记 局, 主 要 负 责 车 辆 周 期 性 的 检 查 管 理 ; 第 二 个 机 构 是 机 动 车 质 量 和 型 式 核 准 中 心, 主 要 负 责 越 南 进 口 组 装 和 生 产 的 机 动 车 进 行 测 试 和 质 量 认 证, 从 1998 年 4 月 起 启 动 工 作 其 中, 测 试 中 心 包 括 部 件 测 试 部 机 动 车 测 试 部 材 料 测 试 部 和 行 政 部 ;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标 准 制 定 和 科 学 研 究 部 件 和 系 统 的 型 式 核 准 生 产 的 机 动 车 的 型 式 核 准 和 进 口 机 动 车 的 检 查 二 越 南 摩 托 车 法 规 要 求 对 于 摩 托 车 的 型 式 核 准, 主 要 分 为 两 类, 一 类 是 在 越 南 生 产 和 组 装 的 车 辆, 另 一 类 则 是 进 口 的 车 辆 这 两 类 的 型 式 核 准 流 程 存 在 差 异 对 于 在 越 南 生 产 和 组 装 的 摩 托 车, 车 辆 生 产 商 首 先 需 向 测 试 中 心 提 供 测 试 样 车, 同 时 向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提 交 认 证 文 件, 测 试 中 心 对 样 车 进 行 测 试, 质 量 认 证 22
中 心 对 认 证 文 件 进 行 审 核 测 试 合 格 且 文 件 齐 全 后 提 交 注 册 局 审 核 批 准 并 颁 发 证 书 最 终 由 注 册 局 将 证 书 和 测 试 报 告 发 放 给 车 辆 生 产 商 车 辆 生 产 商 按 认 证 文 件 的 要 求 进 行 生 产 对 于 进 口 到 越 南 的 摩 托 车, 车 辆 进 口 商 先 向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提 交 进 口 车 辆 的 技 术 申 请,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检 查 车 辆 的 质 量 并 抽 取 样 车 发 至 测 试 中 心 进 行 测 试 测 试 中 心 出 具 报 告 后 由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对 每 一 辆 车 颁 发 质 量 证 书 车 辆 进 口 商 向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提 交 的 技 术 申 请 包 括 由 出 口 国 授 权 颁 发 的 排 放 测 试 证 书 或 是 越 南 注 册 局 认 可 的 排 放 测 试 中 心 的 排 放 测 试 报 告 进 口 到 越 南 的 所 有 摩 托 车 应 遵 循 所 有 适 用 的 法 规 以 及 产 品 标 准 具 体 的 有 关 摩 托 车 准 入 检 查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标 准 见 附 表 三 应 对 建 议 在 应 对 越 南 对 进 口 摩 托 车 的 有 关 管 控 要 求 时, 对 于 我 国 出 口 企 业, 建 议 做 到 : 1. 企 业 应 不 断 提 升 专 业 技 术 水 平 企 业 应 加 强 对 越 南 法 律 法 规 准 入 条 件 技 术 要 求 的 关 注 和 研 究, 依 据 越 南 的 要 求 生 产 产 品, 使 产 品 符 合 进 口 国 的 相 关 要 求 2. 企 业 应 善 于 借 助 外 力, 应 充 分 利 用 政 府 部 门 行 业 协 会 专 业 机 构 等 优 势 资 源, 高 效 应 对 越 南 对 于 摩 托 车 的 准 入 要 求 产 品 出 口 前, 企 业 在 做 好 自 身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主 动 加 强 横 向 交 流 与 合 作, 必 要 时 委 托 专 业 机 构 了 解 越 南 对 于 摩 托 车 的 法 规 及 标 准 要 求, 并 委 托 专 业 机 构 对 产 品 实 施 检 测 3. 检 验 检 疫 部 门 作 为 出 口 摩 托 车 质 量 的 主 要 监 管 部 门, 一 方 面, 应 加 强 对 企 业 的 政 策 宣 传 与 技 术 培 训, 发 挥 检 验 检 疫 技 术 支 撑 优 势 ; 另 一 方 面, 应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出 口 摩 托 车 企 业 的 监 督 管 理, 及 时 发 现 安 全 隐 患, 及 时 发 现 产 品 的 不 符 合 情 况, 及 时 反 馈 和 帮 助 企 业 解 决 技 术 性 贸 易 障 碍 附 表 : 越 南 有 关 摩 托 车 法 规 及 标 准 清 单 No Number of document Name of document Dated Government-issued documents related to motor Vehicle inspection ( 越 南 政 府 发 布 的 摩 托 车 检 查 相 关 文 件 ) 1 Road Transport Code 2 QÐ: 75/CP Article 8 chapter 1 general provisions and Articles 48, 50,52 chapter IV: Means of road transport. Regulations on function, authority and organization of Vietnam Register 29/06/2001 03/07/1997 3 195/1998/QÐ-TTg Approval of " Agreement on mutual recognition 07/10/1998 23
4 92/2001/NÐ-CP 5 01/2002/TT-BCA of Certificates of commercial Motor Vehicle issued by ASEAN countries" Governmental decree stipulated the conditions for transportation business Circular guided the issuance of registration number for Motor Vehicle Legal documents at Ministry level ( 越 南 部 级 层 面 的 法 规 ) 11/12/2001 04/01/2002 No Number of document Name of document Dated 1 791/2001/QÐ-BGTVT 2 4105/2001/QÐ-BGTVT 3 4134/2001/QÐ-BGTVT 4 4135/2001/QÐ-BGTV 5 2069/2000/QÐ-BGTVT 6 2070/2000/QÐ-BGTVT 7 1362/2000/QÐ-BGTVT 8 1280/2002/QÐ_BGTVT 9 4368/2001/QÐ-BGTVT 10 4597/2001/QÐ-BGTVT Statutes stipulated the organization and activities of Vietnam Register Issuance of "Regulations on periodical inspection in terms of technical safety and environment protection for Motor Vehicle " Issuance of sectoral standards; " Standards on technical safety and environment protection for Motor Vehicle " - 22TCN 224-2001 Issuance of sectoral Standards; " Standards of Motor Vehicle Inspection Station" - 22TCN 226-2001 Issuance of regulations on quality and technical safety inspection for Motor Vehicles manufactured, assembled with foreign design and brand. Issuance of regulations on quality and technical safety inspection for Motor Vehicles manufactured, assembled with domestic design. Issuance of regulations on conversion of Motor Vehicle Decision on amendment to article 1.4 stipulated the conversion of Motor Vehicle attached to Decision No 1362/2000/QÐ-BGTVT Issuance of sectoral standards; "Standards of technical safety and environment protection for road working machinery - 22 TCN 287-01 Regulations on types of Motor Vehicle permitted participating into transport. 26/03/2001 04/12/2001 05/12/2001 05/12/2001 28/07/2000 28/07/2000 29/05/2000 26/04/2002 19/12/2001 28/12/2001 11 1643/1998/QÐ-BGTVT Regulations on standards, duties, 06/07/1998 24
12 3165/2002/QÐ-BGTVT 13 1944/1999/QÐ-BGTVT 14 824/2002/QÐ-BGTVT responsibilities, authority, commend and discipline for Motor Vehicle inspectors Amendment to article 4 and 18 of the decision No 1643/1998/QÐ-BGTVT Regulations on quality and technical safety inspection for Motor Vehicle imported into Vietnam. Regulations on road transportation of super-weight goods 02/10/2002 07/08/1999 25/03/2002 15 Circular 21/2001/TT-BGTVT Guidance on circulation of over-loaded, over-dimension, chain-wheeled vehicles on road 10/12/2001 16 Circular 03/2002/TT-BGTVT Guidance of use of primitive vehicle, motorcycles for transportation of goods and passengers 27/02/2002 17 1143/2001/QÐ-BGTVT 18 1397/1999/QÐ-BGTVT 19 4381/2001/QÐ-BGTVT 20 2901/2000/QDD-BGTVT 21 2557/2002/QÐ-BGTVT 22 1988/ÐBVN Issuance of standards: Permitted error and provisions to round the figures for dimension, weight of Motor Vehicle: 22TCN 275-01 To announce the objects and mandatory levels applied 2 on environment for Motor Vehicle. Regulations on Issuance of registration, number plate, technical safety and environment protection inspection for working machinery participating in transport To announce the List of licenses in transportation stipulated in laws, ordinances, decrees in validity Regulations on the quality, technical safety and environment protection inspection in manufacture, assemble of Motor Vehicle Decision of Minister of Transport on suspending manufacture of small trucks with load under 2,5 tone with engine 01 cylinder. 18/04/2001 11/06/1999 19/12/2001 29/09/2000 16/08/2002 31/10/1994 23 2564/ÐBVN About small trucks with engine 01 cylinder. 31/08/1995 24 2815 PC/PCVT On the circulation of Bongsen trucks and small trucks with 01 cylinder engine on road 26/09/1995 25 2844/PC Technical requirements to rickshaws 28/09/1995 26 2837/KHKT Temporary guidance on periodical inspection for 28/09/1995 25
27 3087/KHKT 28 1944/1999/QÐ-BGTVT small trucks, Bong sen trucks Guidance on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mall trucks Regulations on quality and technical safety inspection for Motor Vehicle imported into Vietnam 25/10/1994 07/08/1999 Documents issued by Vietnam Register ( 越 南 注 册 局 发 布 的 文 件 ) No Number of document Name of document Dated 1 QÐ: 152/2001ÐK 2 179QÐ/VAR 3 QÐ: 149/2001ÐK 4 QÐ: 150/2001ÐK 5 QÐ: 151/2001ÐK 6 QÐ: 153/2001ÐK 7 QÐ: 110/2002ÐK 8 QÐ: 126/2001/QÐ-ÐK 9 QÐ: 87/ÐK99 10 QÐ: 88/2001ÐK 11 244/2002ÐK Issuance of procedure for periodical inspection in technical safety and environment protection for Motor Vehicle Procedure for periodical inspection in technical safety for small trucks Issuance of regulations and guidance on management, issue, using record of technical safety and environment protection inspection. Issuance of regulations on controlling the inspection activities at the inspection stations. Regulations on management, use, repair, periodical technical maintenance, and calibration of the equipment at the inspection stations. Regulations on sample of seal, stamp issued to Motor Vehicle passed inspection. Procedure of technical safety and environment protection inspection for working machinery participating into road transport Regulations on praise and discipline for inspectors and chief inspectors. Procedure on recruitment, training and recognition of Motor Vehicle inspectors Regulations on labour safety and fire prevention & fighting in Motor Vehicle inspection Principles to define age limit of commercial trucks 14/12/2001 26/10/1995 14/12/2001 14/12/2001 14/12/2001 14/12/2001 02/07/2002 15/10/2001 27/03/1999 10/07/2001 24/04/2002 12 129/2002ÐK Issuance of regulations and guidance on management, issue, use of records of quality 15/08/2002 26
13 122/2002ÐK 14 326/2002ÐK 15 159/2002ÐK 16 160/2002ÐK testing, technical safety and environment protection inspection for working machinery Regulations on responsibility on management, technical safety and environment protection inspection for working machinery, transportation equipment, and lifting appliances from 1 tonne and above. Regulations and guidance on standards and duties of inspectors for working machinery Temporary regulations on management of inspection records in Motor Vehicle inspection using technology of Micronet, Palm and Camera; Additional regulations on procedure of technical safety and environment protection inspection Regulations on sign and information boards at Motor Vehicle inspection stations List of standards for motorcycles ( 摩 托 车 标 准 列 表 ) 08/08/2002 24/05/2002 15/10/2002 15/10/2002 序 号 标 准 号 标 准 名 称 相 关 国 际 标 准 1 2 4472-1993 5721-1993 Starting Leaded Battery IEC 95/1, AS 2149-78X Tyre and Tube of Motorcycles 3 4 5748-1993 5756-2001 Passenger Tricycles General Requirements on safety Helmets for Motorcycles riders 5 5929-2001 Motor Vehicle - Two wheeled Motorcycles - General Requirements on safety and Testing Method (replacement of 5929-1995 and 5930-1995) 6 5948-1999 Acoustics - Noise emitted by Motor Vehicle in acceleration - Permitted maximum level ECE 41-42, 50-01&02, 63-00 27
7 6009-1995 Motor Vehicle - Signal and noise equipment Technical Features ISO 512-1979 8 6010-1995 Motor Vehicle - Measurement Method of maximum speed of Motorbikes ISO 7116-1981 9 6011-1995 Motor Vehicle - Measurement Method of maximum speed of Motorcycles ISO 7117-1981 10 6013-1995 Motor Vehicle - Motorcycles - Driving Structure - Type, position and function ISO 9012-1998 11 6027-1996 Motor Vehicle - Method for measuring pollutant emissions from gasoline Motorcycles ISO 6855-1981 12 6211-1996 Motor Vehicle Terminology and definitions ISO 3833-1977 13 6212-1996 Motorcycles - Pollution Level Testing - Output Testing Band ISO 6970-1994 14 6431-1998 Motor Vehicle Polluted emissions from gasoline Motor Vehicle - Emission requirements in Type Approval ECE 15-04, ECE 40-01 15 6433-1998 Motor Vehicle - Pollutant emissions from gasoline Motorcycles Measurement method in Type Approval ECE 40-01 16 6435-1998 Acoustics - Measurement of noise emitted from Motor Vehicle when not moving Investigating method ISO 5130-1982 17 6436-1998 Acoustics - Measurement of noise emitted from Motor Vehicle when not moving - Permitted maximum level 18 6438-2001 Motor Vehicle Emission maximum limits 19 6439-1998 Motorcycles - Principles of Engine Testing - Useful Output ISO 4106-1993 28
20 6440-1998 Motorcycles - Method of measuring fuel consumption ISO 7860-1995 21 6441-1998 Motorcycles - Brake and brake system -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method ISO 8710-1995 22 6442-1998 Two wheeled Motorcycles -Stability of side and middle stands ISO 9565-1990(E) 23 6443-1998 Motorcycles - Alloyed Rim Testing Method ISO 8644-1998 24 6552-1999 Acoustics - Measurement of noise emitted from Motor Vehicle in acceleration - Technical method ISO 00362-1998 25 6578-2000 Motor Vehicle - Recognition Code of Motor Vehicle (VIN) content and structure ISO 3779-1977 26 6579-2000 Motor Vehicle World Manufacturer Index (WMI) ISO 3780-1983 27 6580-2000 Motor Vehicle - Recognition Code of Motor Vehicle (VIN) position and writing ISO 4030-1983 28 6597-2000 Acoustics - Measurement of noises emitted from two wheels Motorcycles - Technical method ISO 9645-1990 29 6757-2000 Motor Vehicle World Part Manufacture Index (WPMI) ISO 4100-1980 30 6770-2001 Motor Vehicle Rear mirror of Motorcycles -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in Type Approval ECE 81-00/S1 31 6771-2001 Motor Vehicle - Pneumatic tyre of Motorcycles -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in Type Approval ECE 75-00/S1 32 6824-2001 Motor Vehicle - Brake System of Motorcycles -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in Type ECE 78-02/S2 29
Approval 33 6888-2001 Motor Vehicle - Motorcycles - Requirements in Type Approval 92/61/EEC 34 6889-2001 Motor Vehicle Measures against spontaneous conversion of Motorcycles - Requirements in Type Approval 92/24/EC-ch.7 35 6890-2001 Motor Vehicle - Stands of two wheelers -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in Type Approval 93/31/EEC 36 6901-2001 Motor Vehicle - Light-reflected plate on Motor Vehicle and trailers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in Type Approval ECE 03-02/S3 Motor Vehicle - Front Light s with near focus 37 6902-2001 with unsymmetrical focuses and Halogen (HS1) of Motorcycles -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EEC 72-00/A1-C1 Method in Type Approval 38 6903-2001 Motor Vehicle Installation of lighting and signal lamps on Motorcycles - Requirements in Type Approval ECE 53-00/S2 39 6921-2001 Motor Vehicle - Mass and dimension of Motorcycles - Requirements in Type Approval 93/93/EEC Motor Vehicle Front and rear lamps, brake 40 6922-2001 lamp and signal lamps and number plate lamp of Motorcycles -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ECE 50-00/C2 Method in Type Approval 41 6923-2001 Motor Vehicle - Horn -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in Type Approval ECE 28-00/S2-C1 42 6924-2001 Motor Vehicle Handles for Motorcycles riders - Horn - Requirements in Type Approval 93/32/EEC 43 6925-2001 Motor Vehicle Space for rear number plate of 93/94/EEC & 1999/26/EC 30
Motorcycles - Requirements in Type Approval 44 6954-2001 Motor Vehicle Fuel tank of Motorcycles -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in Type Approval 97/24/EC ch.6 45 6955-2001 Motor Vehicle Front light of Motorcycles -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in Type Approval ECE 57/01/C1 46 6956-2001 Motor Vehicle - Speedometer and installation on Motor Vehicle -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in Type Approval ECE 39-00/S2 47 6957-2001 Motor Vehicle Operation Mechanism of two wheels Motorcycles - Requirements in Type Approval ECE 60-00/S1 48 6967-2001 Motor Vehicle - Mandatory Labeling for Motorcycles - Requirements in Type Approval 93/34/EEC Motor Vehicle Lighting threads lamps in 49 6973-2001 lighting system of Motor Vehicle and trailers -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in Type ECE 37-03/S14 Approval Motor Vehicle - Front Light s with near focus 50 6974-2001 and far focus or unsymmetrical focuses and Halogen (H4) on Motor Vehicle - Requirements ECE 20-02/S6 and Testing Method in Type Approval 51 6975-2001 Motor Vehicle - Rear Fog Lamp on Motor Vehicle and trailers -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in Type Approval ECE 38-00/S5 52 6976-2001 Motor Vehicle - Front Fog Lamp on Motor Vehicle and trailers -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in Type Approval ECE 19-02/S6 53 6979-2001 Helmet for children riding Motorcycles 31
Motor Vehicle - Maximum design speed, 54 6998-2002 maximum twist moment and maximum useful output of Motorcycles - Testing Method in Type 95/1/EC Approval 55 6999-2002 Motor Vehicle - Projection of Motorcycles -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in Type Approval 97/24/EC, ch.3 Motor Vehicle - Electronic compatibility of 56 7000-2002 Motorcycles and electrical/electronic components -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97/24/EC, ch.8 Method in Type Approval 57 7001-2002 Motor Vehicle - Safety Belt and Man protection system on seats -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in Type Approval ECE 16-04/R3-C3 Motor Vehicle Protection Equipment against 58 7003-2002 non-permitted using of Motorcycles -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in Type ECE 62-00/S1 Approval 59 22TCN 275-2001 Permitted error and provisions to round number for dimension, mass of Motor Vehicle ECE 20-02, 57/01-C1, 60 22TCN 290-02 61 22TCN 291-02 62 22TCN 292-02 63 22TCN 293-02 Motor Vehicle - Lamps of Motorcycles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Motor Vehicle - Tailpipe of Motorcycles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Motor Vehicle Spokes of Motorcycles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Motor Vehicle Motorcycles Steel Rims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72-00/A1-C1, 56-00/S2, 76-00, 82-00, 50-00/C2, 19-02/S6, 38-00/S5, 03-02/S3 TIS 341-2528 JIS D 4215 32
64 22TCN 294-02 65 22TCN 295-02 66 22TCN 296-02 67 22TCN 297-02 68 22TCN 298-02 69 22TCN 299-02 Motor Vehicle - Brake Pedal of Motorcycles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Motor Vehicle - Brake Handle of Motorcycles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Motor Vehicle - Brake Cable of Motorcycles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Motor Vehicle - Chains of Motorcycles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Motor Vehicle - Driving Tube Chains and chain disk of Motorcycles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Motor Vehicle - Motorcycles frame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 QC/T 233-1997 QC/T 232-1997 QCT 228, 10-1997, 228-1, 228-3, 228-4 ISO 10190 ISO 606 70 7056-2002 Motor Vehicle Motorcycles - Installation of Rear buffer ISO 7118:1981 71 7057-1-2002 Motor Vehicle Tyres and Rims of Motorcycles (Index Code) - Part 1 : Tyres ISO 4249-1:1995 72 7057-2-2002 Motor Vehicle Tyres and Rims of Motorcycles (Index Code) - Part 2 : Tyres Loading Capacity ISO 4249-2:1990 73 7057-3-2002 Motor Vehicle Tyres and Rims of Motorcycles (Index Code) - Part 3 : Rims ISO 4249-3:1992 74 7059-2002 Motor Vehicle Motorcycles - Method of measuring inertia moment ISO 9129:1988 75 7060-2002 Motor Vehicle Motorcycles - Method of measuring gravity center ISO 9130:1989 供 稿 : 顾 靖 丹 吕 小 晶 参 考 网 站 : 越 南 注 册 局 网 址 :http://www.vr.org.vn/ 33
欧 盟 CE 认 证 知 识 与 应 用 一 CE 含 义 与 目 的 CE 是 Conformite Europeenne 的 缩 写, 是 欧 盟 为 了 避 免 成 员 国 之 间 商 品 的 重 复 检 验, 而 制 定 的 一 系 列 有 关 产 品 安 全 的 政 府 指 令, 要 求 进 入 欧 盟 市 场 的 相 关 产 品 必 须 符 合 指 令 所 规 定 的 相 关 标 准, 并 且 加 贴 CE 标 志 CE 指 令 于 1995 年 1 月 1 日 起 生 效 CE 标 志 是 欧 盟 为 了 建 立 统 一 市 场 和 促 进 成 员 国 经 济 发 展 而 采 取 的 一 个 重 要 措 施 实 施 CE 标 志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简 化 使 产 品 进 入 欧 盟 和 在 其 成 员 国 间 移 动 所 需 的 手 续, 随 着 越 来 越 多 的 国 家 加 入 欧 盟, 最 终 实 现 加 贴 CE 标 志 的 产 品 可 在 整 个 欧 洲 境 内 自 由 移 动 因 此, 欧 盟 委 员 会 将 CE 标 志 看 作 可 使 产 品 在 欧 洲 统 一 市 场 内 自 由 流 通 的 通 行 证 CE 标 志 的 意 义 在 于 用 CE 缩 略 词 为 符 号 表 示 加 贴 CE 标 志 的 产 品 符 合 有 关 欧 洲 指 令 规 定 的 主 要 要 求, 并 用 以 证 实 该 产 品 已 通 过 了 相 应 的 合 格 评 定 程 序 和 / 或 制 造 商 的 合 格 声 明, 真 正 成 为 产 品 被 允 许 进 入 欧 共 体 市 场 销 售 的 通 行 证 有 关 指 令 要 求 加 贴 CE 标 志 的 工 业 产 品, 没 有 CE 标 志 的, 不 得 上 市 销 售 ; 已 加 贴 CE 标 志 进 入 市 场 的 产 品, 发 现 不 符 合 安 全 要 求 的, 要 责 令 从 市 场 收 回 ; 持 续 违 反 指 令 有 关 CE 标 志 规 定 的, 将 被 限 制 或 禁 止 进 入 欧 盟 市 场 或 被 迫 退 出 市 场 二 中 国 企 业 获 得 CE 认 证 的 步 骤 那 么 中 国 企 业 如 何 进 入 欧 盟 市 场? 第 一 步 就 是 要 了 解 CE 认 证 程 序, CE 认 证 程 序 主 要 有 如 下 几 个 步 骤 : 1. 确 认 出 口 国 家 若 出 口 至 欧 洲 经 济 区 EEA 包 括 欧 盟 EU 及 欧 洲 自 由 贸 易 协 议 EFTA 的 成 员 国 中 的 任 何 一 国, 具 体 包 括 25 个 欧 盟 成 员 国 : 奥 地 利, 比 利 时, 丹 麦, 芬 兰, 法 国, 德 国, 希 腊, 爱 尔 兰, 意 大 利, 卢 森 堡, 荷 兰, 葡 萄 牙, 西 班 牙, 瑞 典, 英 国, 爱 沙 尼 亚, 拉 脱 维 亚, 立 陶 宛, 波 兰, 捷 克, 斯 洛 伐 克, 匈 牙 利, 斯 洛 文 尼 亚, 马 耳 他, 塞 浦 路 斯 还 包 括 了 1992 年 欧 洲 共 同 体 (EC) 与 欧 洲 自 由 贸 易 联 盟 协 会 (EFTA) 签 订 协 议 建 立 欧 洲 经 济 区 (EFTA) 的 3 个 国 家 : 冰 岛, 列 支 敦 士 登 和 挪 威 2. 确 认 产 品 类 别 及 欧 盟 相 关 产 品 指 令 若 产 品 属 于 上 文 所 列 分 类 中 的 任 何 一 个, 一 般 地 讲, 则 需 要 进 行 CE 认 证 若 一 个 产 品 同 时 属 于 一 个 以 上 的 类 别, 则 必 须 满 足 所 有 类 别 相 对 应 的 产 品 指 令 中 所 列 出 的 要 求 注 : 某 些 产 品 指 令 中 有 时 会 列 出 一 些 排 除 在 指 令 外 的 产 品 3. 指 定 欧 盟 授 权 代 理 34
为 了 能 确 保 前 述 CE 标 志 认 证 实 施 过 程 中 的 要 求 得 以 满 足, 欧 盟 法 律 要 求 位 于 28 个 EEA 盟 国 境 外 的 制 造 商 必 须 在 欧 盟 境 内 指 定 一 家 欧 盟 授 权 代 理, 以 确 保 产 品 投 放 到 欧 洲 市 场 后, 在 流 通 过 程 及 使 用 期 间 产 品 安 全 的 一 贯 性 ; 技 术 文 件 必 须 存 放 于 欧 盟 境 内 供 监 督 机 构 随 时 检 查 ; 对 被 市 场 监 督 机 构 发 现 的 不 合 CE 要 求 的 产 品 或 者 使 用 过 程 中 出 现 事 故 但 是 已 加 贴 CE 标 签 的 产 品, 必 须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 比 如 从 货 架 上 暂 时 拿 掉, 或 从 市 场 中 永 久 地 撤 除 ); 已 加 贴 CE 标 签 之 产 品 型 号 在 投 放 到 欧 洲 市 场 后, 若 遇 到 欧 盟 有 关 的 法 律 更 改 或 变 化, 其 后 续 生 产 的 同 型 号 产 品 也 必 须 相 应 地 加 以 更 改 或 修 正, 以 便 符 合 欧 盟 新 的 法 律 要 求 4. 确 认 认 证 所 需 的 模 式 (Module) 对 于 几 乎 所 有 的 欧 盟 产 品 指 令 来 说, 指 令 通 常 会 给 制 造 商 提 供 出 几 种 CE 认 证 的 模 式, 制 造 商 可 根 据 本 身 的 情 况 量 体 裁 衣, 选 择 最 适 合 自 己 的 模 式 一 般 地 说,CE 认 证 模 式 可 分 为 以 下 9 种 基 本 模 式 : CE 认 证 9 种 模 式 自 我 声 明 ) 模 式 A: 内 部 生 产 控 制 加 第 3 方 检 测 模 式 Aa: 内 部 生 产 控 制 模 式 B:EC 型 式 试 验 模 式 C: 符 合 型 式 模 式 D: 生 产 质 量 保 证 模 式 E: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模 式 F: 产 品 验 证 模 式 G: 单 元 验 证 模 式 H: 全 面 质 量 保 证 ( 图 1 CE 认 证 的 9 种 模 式 基 于 以 上 几 种 基 本 模 式 的 不 同 组 合, 又 可 能 衍 生 出 其 它 若 干 种 不 同 的 模 式 一 般 地 说, 并 非 任 何 一 种 模 式 均 可 适 用 于 所 有 的 产 品 换 言 之, 也 并 非 制 造 商 可 以 随 意 选 取 以 上 任 何 一 种 模 式 来 对 其 产 品 进 行 CE 认 证 5. 采 用 自 我 声 明 模 式 还 是 必 须 通 过 第 三 方 认 证 机 构 风 险 水 平 较 低 的 产 品 : 欧 盟 的 产 品 指 令 允 许 某 些 类 别 中 风 险 水 平 较 低 的 产 品 之 制 造 商 选 择 以 模 式 A: 内 部 生 产 控 制 ( 自 我 声 明 ) 的 方 式 进 行 CE 认 证 风 险 水 平 较 高 的 产 品 : 其 制 造 商 必 须 选 择 模 式 A 以 外 的 其 它 模 式, 或 者 模 式 A 外 加 其 它 模 式 来 达 到 CE 认 证 也 就 是 说, 必 须 通 过 第 三 方 认 证 机 构 介 入 模 式 A 以 外 的 其 它 模 式 的 认 证 过 程 中, 通 常 均 需 要 至 少 一 家 欧 盟 认 可 的 认 证 机 构 参 于 认 证 过 程 中 的 一 部 分 或 全 部 根 据 不 同 的 模 式, 第 三 方 认 证 机 构 则 可 能 分 别 以 : 送 样 检 测 抽 样 检 测 工 厂 审 查 年 检 不 同 的 质 量 体 系 审 核 等 方 式 介 入 35
认 证 过 程, 并 出 具 相 应 的 检 测 报 告, 证 书 等 目 前, 已 经 有 1200 多 家 认 证 机 构 获 得 欧 盟 认 可, 这 些 认 证 机 构 中 的 绝 大 多 数 位 于 欧 盟 盟 国 境 内 通 常 情 况 下, 一 家 第 三 方 认 证 机 构 仅 被 欧 盟 授 权 可 针 对 某 一 类 或 几 类 产 品 进 行 某 一 或 几 种 模 式 下 的 认 证 换 言 之, 一 家 欧 盟 授 权 的 认 证 机 构 并 不 可 能 针 对 所 有 的 产 品 种 类 进 行 认 证, 即 使 对 其 被 授 权 的 产 品 种 类, 通 常 情 况 下 也 并 非 被 授 权 所 有 的 模 式 对 于 每 一 个 欧 盟 的 产 品 指 令, 通 常 都 有 一 个 针 对 该 产 品 指 令 的 授 权 认 证 机 构 名 录 6. 建 立 技 术 文 件 及 其 维 护 与 更 新 欧 盟 法 律 要 求, 加 贴 了 CE 标 签 的 产 品 投 放 到 欧 洲 市 场 后, 其 技 术 文 件 必 须 备 案 于 欧 盟 境 内 供 监 督 机 构 随 时 检 查 技 术 文 件 中 所 包 涵 的 内 容 若 有 变 化, 技 术 文 件 也 应 及 时 地 更 新 技 术 文 件 通 常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制 造 商 ( 欧 盟 授 权 代 理 AR) 的 名 称 商 号 地 址 产 品 的 型 号 编 号 产 品 使 用 说 明 书 安 全 设 计 文 件 ( 关 键 结 构 图, 即 能 反 映 爬 电 距 离 间 隙 绝 缘 层 数 和 厚 度 的 设 计 图 ) 产 品 技 术 条 件 ( 或 企 业 标 准 ) 产 品 电 原 理 图 产 品 线 路 图 关 键 元 部 件 或 原 材 料 清 单 测 试 报 告 欧 盟 授 权 认 证 机 构 出 具 的 相 关 证 书 ( 对 于 模 式 A 以 外 的 其 它 模 式 ) 产 品 在 欧 盟 境 内 的 注 册 证 书 ( 对 于 某 些 产 品 比 如 :ClassI 医 疗 器 械, 普 通 IVD 体 外 诊 断 医 疗 器 械 ) CE 符 合 声 明 (DOC) 三 CE 认 证 指 令 与 产 品 的 对 应 关 系 指 令 即 完 整 的 CE 认 证 标 志 中 的 一 个 字 段, 每 一 个 指 令 为 每 一 个 在 其 范 围 内 的 产 品 都 下 了 定 义, 指 令 及 指 令 涉 及 产 品 的 主 要 名 单 见 表 1 ( 尽 管 一 些 特 定 产 品 能 满 足 一 个 指 令 规 定 的 要 求, 但 是 这 一 表 格 并 不 包 括 那 些 不 在 这 些 指 令 范 围 内 的 产 品 ) 表 1 主 要 CE 认 证 指 令 及 其 涉 及 产 品 指 令 类 别 由 相 关 指 令 中 涉 及 到 的 大 众 产 品 73/23/EEC 低 电 压 设 备 电 气 设 备 使 用 50-1000 伏 交 流 电 的 电 器 和 用 75-1500 36
伏 直 流 电 的 电 器 87/404/EEC 所 生 产 一 系 列 的 产 品 在 于 内 部 测 量 的 压 力 简 单 压 力 容 焊 接 管 大 于 0.5BAR, 主 要 包 含 空 气 或 氮 气, 但 并 器 不 容 易 着 火 88/378/EEC 玩 具 产 品 或 材 料 适 用 于 14 以 下 的 儿 童 玩 具 89/106/EEC 建 筑 产 品 产 品 在 建 筑 地 上 使 用 的 永 恒 性 粘 合 产 品 89/336/EEC 电 磁 兼 容 性 器 械 例 如, 所 有 的 电 子 化 或 电 动 器 械, 并 包 括 带 有 易 受 到 电 磁 干 扰 而 能 影 响 产 品 性 能 零 件 的 设 备 和 装 置 98/37/EC 机 械 机 械 例 如, 至 少 在 一 个 组 装 线 上 相 联 接 部 分 的 一 个 零 件 运 动 后 并 有 相 应 的 感 应 器, 控 制 器 和 电 源 控 制 电 路 的 条 件 下 等, 其 他 零 件 能 粘 合 在 一 起 达 到 一 个 主 要 目 的, 特 别 是 经 过 加 工 处 理 后, 移 走 或 打 包 材 料 如 : 一 个 组 装 线 或 机 器 为 了 达 到 相 应 目 的 而 组 装 起 来 和 控 制 起 来 能 达 到 整 体 机 械 工 作 的 目 的, 比 如 说 一 个 改 变 一 个 机 器 功 能 的 内 部 交 换 设 备 与 一 个 机 器 或 许 多 不 同 的 机 器 组 装 在 一 起 或 与 一 个 自 控 拖 拉 机 组 装 在 一 起, 只 要 这 一 设 备 不 是 备 用 零 件 或 工 具 的 话 安 全 零 件 当 单 独 投 入 使 用 时 可 以 达 到 安 全 的 功 能, 但 是 如 果 这 一 零 件 不 是 一 个 内 部 交 换 设 备, 那 么 不 会 因 对 该 设 备 的 不 良 操 作 或 机 械 故 障 危 险 到 操 作 人 员 安 全 和 健 康 由 个 人 持 有 或 已 磨 损 的 机 械 以 达 到 防 护 目 电 器 装 置 或 设 备 的 设 备 可 以 防 止 更 多 人 健 康 和 安 全 的 威 胁 89/686/EEC 电 器 或 设 备 的 零 个 人 防 护 设 件 备 保 护 装 置 或 器 具 内 部 交 换 零 件 90/384/EEC 非 自 动 称 量 仪 器 测 量 仪 器 单 独 使 用 的 或 一 起 使 用 的 仪 器, 器 90/385/EEC 可 移 植 医 疗 具, 电 器, 材 料, 器 械 设 备 包 括 为 了 达 到 相 应 目 的 而 必 须 有 的 附 件 或 软 件 有 生 产 商 组 装 起 来 以 达 到 保 护 个 人 同 时 受 到 一 个 或 多 个 潜 在 危 险 的 零 件 组 合 的, 可 分 离 的 或 不 可 分 离, 带 有 个 人 或 非 个 人 用 的 特 殊 零 件 对 于 一 个 人 防 护 措 施 先 进 功 能 来 说 是 必 要, 且 只 针 对 相 应 的 此 类 设 备 通 过 在 物 体 上 采 用 磁 性 的 方 法 来 决 定 一 个 物 体 的 质 量 或 决 定 该 物 体 相 应 的 大 小, 数 量, 参 数 特 征 也 能 通 过 操 作 员 的 测 量 来 进 行 控 制 由 生 产 者 研 制 的 用 于 人 并 达 到 相 应 目 的 例 如 诊 断, 预 防, 调 节 治 疗 疾 病, 该 设 备 借 助 外 来 动 力 来 达 到 相 应 目 的, 他 们 可 被 全 部 应 用 或 部 分 应 用 于 外 科 或 人 体 内, 或 在 自 然 孔 洞 中 用 于 医 学 探 测 的 仪 器, 并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能 够 保 留 其 本 身 37
90/396/EEC 燃 气 用 具 器 具 燃 气 器 具 用 于 炊 事, 加 热 制 造 热 水, 冷 藏, 照 明, 洗 涤, 器 具 如 果 合 适 的 话 拥 有 一 个 正 常 的 水 温 常 不 超 过 105 度 的 器 具 烘 干 炉 构 成 这 类 内 燃 炉 的 部 件 92/42/EEC 锅 炉 结 合 的 锅 炉 元 件 输 出 功 率 至 少 在 4KW 和 400KW 的 由 液 态 或 气 态 燃 料 用 于 向 水 传 输 由 于 燃 烧 而 产 生 热 的 锅 炉 电 器 例 如 : 这 个 锅 炉 瓶 胆 是 合 适 于 锅 炉 或 锅 炉 适 合 的 瓶 胆 93/15/EEC 爆 破 器 材 材 料 和 条 款 在 联 合 国 规 章 中 运 输 危 险 物 品 或 在 规 章 中 第 一 类 的 物 体 时, 被 认 为 是 炸 药 仪 器 容 器 电 器 由 生 产 者 生 产 的 针 对 人 体 内 的 用 于 适 当 目 材 料 或 其 他 一 些 的 的 机 械 例 如, 诊 断, 预 防, 控 制, 治 疗 东 西 不 论 是 单 独 疾 病 的 设 备, 那 些 达 不 到 相 应 目 的 的 机 械, 93/42/EEC 普 通 医 疗 器 械 94/25/EC 娱 乐 船 只 95/16/EC 升 降 设 备 97/23/EC 压 力 设 备 98/13/EC 电 信 终 端 设 备 使 用 或 一 起 使 用 或 大 体 用 于 在 免 疫, 医 药 学, 或 代 谢 方 面 的 ( 包 括 用 于 特 殊 的 器 具 器 械 的 软 件 ) 比 如 说 是 一 个 非 医 疗 设 施 的 物 体 被 生 产 商 附 件 将 其 于 另 一 个 医 学 设 备 一 起 使 用 来 达 到 由 这 一 设 备 原 有 目 的 的 物 体 2.5-24 米 长, 根 据 适 当 公 认 的 标 准 进 行 评 船 只 估, 主 要 用 于 体 育 和 业 余 目 的 的 船 只 船 只 的 半 成 品 例 如 : 包 括 零 件 和 船 壳 的 船 只 零 件 当 分 别 安 装 时, 参 照 这 一 指 令 的 附 录 二 电 器 在 建 筑 物 和 建 筑 工 作 中, 永 久 性 地 提 供 具 体 服 务, 是 车 在 水 平 面 15 度 以 上 进 行 行 使 安 全 零 件 并 用 于 运 输 人 员 或 货 物 汽 车 等 服 务 的 机 械 在 电 梯 中 使 用 的 安 全 性 零 件 参 照 这 一 指 令 的 附 录 四 例 如 框 架 设 计 和 压 力 状 况 下 保 存 液 体 包 括 器 皿 他 们 联 在 其 他 器 具 上 的 结 合 点 用 来 运 输 液 体 的 管 道 零 件 当 联 在 一 起 的 管 道 时 候 就 能 成 为 压 力 设 备 的 一 部 分 如 : 用 来 保 护 压 力 装 置 以 避 免 由 于 操 作 不 安 全 附 件 当 而 引 起 的 损 坏 比 如 说 : 有 操 作 功 能 的 并 有 承 压 框 架 的 设 压 力 附 件 备 例 如 : 由 生 产 商 组 装 的 多 块 压 力 设 备 来 组 组 装 线 成 一 个 完 整 的 具 备 相 应 功 能 的 设 备 只 要 保 证 可 允 许 的 最 大 压 力 为 每 秒 0.5BAR 将 其 与 公 共 通 讯 网 连 在 一 起 以 传 输, 处 理 设 备 收 到 该 数 据 或 者 只 能 通 过 传 输 使 用 也 能 在 传 输 或 接 受 中 使 用 或 通 过 卫 星 和 外 太 空 系 38
统 的 天 线 电 通 讯 中 使 用 该 设 备 由 生 产 商 生 产 并 用 于 人 体 以 达 到 某 些 特 定 目 的 比 如, 诊 断, 预 防, 控 制 处 理 或 者 减 轻 疾 病 设 备 在 人 体 上 使 用 药 理 学 新 陈 代 谢 法 是 达 不 到 原 目 的 的, 该 产 品 指 示 一 个 试 用 品, 口 径 测 量 器, 控 制 材 料, 工 具 箱, 器 械, 容 器 设 备 或 系 统, 该 设 备 无 论 是 单 独 使 用 或 一 起 使 用, 该 设 备 被 生 产 商 由 于 检 查 从 人 体 内 来 的 样 品 从 而 能 提 供 信 息 一 个 商 品 被 生 产 者 用 与 以 达 到 一 起 使 用 来 作 为 一 个 诊 断 检 查 目 的 例 如 : 一 个 建 立 沟 通 的 产 品 或 相 应 零 件 直 接 或 间 接 以 任 何 方 式 联 接 到 公 共 电 讯 网 的 接 触 面 上 例 如 : 一 个 产 品 或 相 关 零 件 通 过 发 送 和 接 受 无 线 电 声 波 能 进 行 沟 通 和 分 散 在 空 间 或 陆 地 的 无 限 电 通 讯 光 谱 的 设 备 98/79/EC 用 于 诊 断 的 医 学 设 备 单 独 或 混 合 使 用 的 机 械, 容 器, 电 器, 材 料 或 其 他 的 商 品 ( 上 述 器 具 或 包 括 所 必 须 的 件 ) 附 件 1999/5/EC 无 线 电, 电 阻 终 端 联 接 设 备 电 讯 终 端 连 接 设 备 无 线 电 设 备 对 于 每 一 个 欧 盟 的 产 品 指 令, 通 常 都 有 一 个 针 对 该 产 品 指 令 的 授 权 认 证 机 构 NB 名 录 相 关 指 令 及 其 被 认 可 的 指 定 机 构 的 目 录 可 通 过 欧 盟 网 址 :www.newapproch.org 查 询 四 结 语 简 言 之, 制 造 商 欲 使 其 产 品 通 过 CE 认 证, 通 常 要 满 足 如 下 四 个 方 面 的 要 求 : 1. 产 品 投 放 到 欧 洲 市 场 前, 在 产 品 上 加 贴 CE 标 签 2. 产 品 投 放 到 欧 洲 市 场 后, 技 术 文 件 (Technical Files) 必 须 存 放 于 欧 盟 境 内 供 监 督 机 构 随 时 检 查 3. 对 被 市 场 监 督 机 构 发 现 的 不 合 CE 要 求 的 产 品 或 者 使 用 过 程 中 出 现 事 故 但 是 已 加 贴 CE 标 签 的 产 品, 必 须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 比 如 从 货 架 上 暂 时 拿 掉, 或 从 市 场 中 永 久 地 撤 除 ) 4. 已 加 贴 CE 标 签 之 产 品 型 号 在 投 放 到 欧 洲 市 场 后, 若 遇 到 欧 盟 有 关 的 法 律 更 改 或 变 化, 其 后 续 生 产 的 同 型 号 产 品 也 必 须 相 应 地 加 以 更 改 或 修 正, 以 便 符 合 欧 盟 新 的 法 律 要 求 供 稿 : 聂 义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