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珠 会 员 手 册 欢 迎 您 加 入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是 中 国 南 方 航 空 公 司 的 常 旅 客 奖 励 计 划 从 您 成 为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会 员 的 这 一 刻 开 始, 您 的 旅 行 将 不 仅 仅 是 一 次 简 单 的 飞 行, 更 是 一 次 丰 盛 的 收 获 之 旅 每 次 旅 行, 您 将 可 以 获 得 丰 厚 的 里 程 奖 励 该 里 程 可 用 于 兑 换 奖 励 旅 行, 实 现 您 和 家 人 的 旅 行 梦 想 您 还 能 享 受 到 我 们 为 您 精 心 准 备 的 众 多 精 英 会 员 服 务 愿 本 手 册 能 指 引 您 更 快 到 达 心 仪 的 目 的 地!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因 您 而 闪 耀!
A. 轻 松 累 积 您 的 明 珠 里 程 航 空 旅 行 入 住 酒 店 刷 卡 消 费 通 信 租 车 商 旅 餐 饮 特 商 服 务 B. 快 乐 兑 换 您 的 明 珠 奖 励 南 航 明 珠 奖 励 机 票 和 奖 励 升 舱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和 奖 励 升 舱 南 航 明 珠 商 城 C. 尽 情 享 受 您 的 会 员 权 益 会 员 级 别 精 英 资 格 精 英 权 益 D. 清 楚 了 解 您 的 明 珠 规 则 定 义 会 员 资 格 和 里 程 账 号 管 理 里 程 累 积 里 程 兑 换 会 员 等 级 和 会 员 权 益 其 它
A. 轻 松 累 积 您 的 明 珠 里 程 无 论 您 在 航 空 旅 行 入 住 酒 店 还 是 日 常 刷 卡 消 费, 打 电 话 只 要 乘 坐 南 航 和 航 空 合 作 伙 伴 的 有 效 航 班, 以 及 使 用 酒 店 银 行 租 车 通 讯 餐 饮 等 合 作 伙 伴 的 服 务 和 产 品, 您 即 可 轻 松 地 累 积 明 珠 里 程
航 空 旅 行 在 订 座 和 购 票 时, 请 提 供 您 的 明 珠 会 员 卡 号, 并 确 保 旅 客 姓 名 证 件 号 信 息 与 您 明 珠 会 员 账 户 中 登 记 的 一 致 ; 在 机 场 办 理 乘 机 手 续 时, 请 向 工 作 人 员 出 示 您 的 南 航 明 珠 会 员 卡 或 提 供 会 员 卡 号 当 搭 乘 南 航 或 合 作 伙 伴 的 航 班 时, 对 于 同 一 个 航 段 会 员 只 可 选 定 一 家 航 空 公 司 的 常 旅 客 计 划 累 积 里 程 每 次 符 合 累 积 标 准 的 飞 行 记 录 仅 可 记 入 一 个 航 空 公 司 的 一 个 会 员 帐 户, 不 可 在 多 个 帐 户 重 复 累 积 如 明 珠 会 员 在 购 票 时 未 主 动 提 出 要 求 累 积 到 合 作 伙 伴 航 班 账 户, 系 统 将 自 动 默 认 将 里 程 累 积 计 入 南 航 账 户 建 议 您 保 留 好 机 票 和 登 机 牌, 直 至 确 认 该 次 乘 机 的 里 程 已 准 确 累 积 到 您 的 里 程 账 户 关 于 里 程 补 登 的 细 则, 请 参 阅 本 手 册 规 则 篇 3.2 里 程 补 登 其 他 里 程 累 积 规 则, 请 参 阅 本 手 册 规 则 篇 3. 里 程 累 积 联 盟 航 班 累 积 范 围 :(1) 联 盟 航 空 公 司 的 自 营 航 班 ( 挂 航 班 号 和 实 际 承 运 为 同 一 家 航 空 公 司 );(2) 代 码 共 享 航 班 : 挂 有 天 合 联 盟 航 空 公 司 航 班 号, 同 时 实 际 承 运 为 天 合 联 盟 航 空 公 司 的 航 班 航 空 公 司 适 用 时 间 服 务 等 级 订 座 舱 位 ( 代 号 ) 中 国 南 方 航 空 俄 罗 斯 航 空 墨 西 哥 航 空 法 国 航 空 旅 行 日 期 在 2016 年 3 月 27 日 含 以 后 旅 行 日 期 在 2013 年 2 月 1 日 含 以 后 旅 行 日 期 在 2015 年 4 月 1 日 ( 含 ) 起 旅 行 日 期 在 2012 年 4 月 10 日 含 以 后 头 等 舱 公 务 舱 明 珠 经 济 舱 经 济 舱 基 本 飞 行 里 程 累 积 比 例 升 级 里 程 累 积 比 例 精 英 会 员 升 级 指 标 升 级 航 段 累 积 数 F 300% 300% 2 P 200% 200% 2 J 250% 250% 2 C 200% 200% 2 D 150% 150% 2 I 100% 100% 2 W 110% 110% 1.5 S 75% 75% 1 Y 100% 100% 1.5 B,M,H,K 100% 100% 1 U,A,L,E,Q 50% 50% 0 V,Z,T,N,R 25% 25% 0 其 他 舱 位 P,I,O,S,Z,X,G 0 0 0 公 务 舱 J,C,D 130% 130% 2 I,Z 100% 100% 1 高 端 经 济 舱 W,S,A 110% 110% 1 经 济 舱 公 务 舱 Y, B 100% 100% 1 M,U,K,H,L 40% 40% 0 C 150% 150% 2 J,D 130% 130% 1 经 济 舱 Y,B,M,U,K,H,L,Q,T 100% 100% 1 折 扣 经 济 舱 E,N,R,V 40% 40% 0 头 等 舱 F,P 150% 150% 2 公 务 舱 经 济 舱 C,D,I,J,Z,W,S 130% 130% 2 A 110% 110% 1 Y,B,M,U 100% 100% 1 K,H,L,Q,T,E,N,R,G,V 40% 40% 0 旅 行 日 期 在 2015 年 7 月 1 日 含 以 后 头 等 舱 F, P 150% 150% 2
意 大 利 航 空 捷 克 航 空 达 美 航 空 荷 兰 航 空 大 韩 航 空 西 班 牙 欧 罗 巴 航 空 肯 尼 亚 航 空 旅 行 日 期 在 2015 年 4 月 1 日 ( 含 ) 起 旅 行 日 期 在 2012 年 3 月 25 日 含 以 后 旅 行 日 期 在 2015 年 1 月 1 日 ( 含 ) 后 旅 行 日 期 在 2015 年 7 月 1 日 ( 含 ) 后 旅 行 日 期 在 2015 年 1 月 1 日 ( 含 ) 后 旅 行 日 期 自 2016 年 1 月 20 日 含 以 后 开 始 合 作 至 今 公 务 舱 C, D, I, J, Z 130% 130% 1 高 端 经 济 舱 ( 仅 限 长 航 线 ) W,S 130% 130% 1 A 100% 100% 1 经 济 舱 Y,B,M,U 100% 100% 1 经 济 舱 K, H, L, Q, T, E, N, R, G, V 40% 40% 0 公 务 舱 J,C,D,I,E 150% 150% 2 公 务 舱 P,A 125% 125% 1 经 济 舱 Y,M,H,B,K,V,T 100% 100% 1 折 扣 经 济 舱 N,S,Q,X 40% 40% 0 公 务 舱 J,C,D 130% 130% 2 经 济 舱 头 等 舱 公 务 舱 经 济 舱 Y,M,B,H,K,T 100% 100% 1 G,L,X,Q,U,A 50% 50% 0 F, P 150% 150% 1 A 125% 125% 1 G 100% 100% 1 J, C, D, I 130% 130% 1 Z 100% 100% 1 Y, B, M, S 100% 100% 1 H 75% 75% 0 Q, K 40% 40% 0 L, U, T, X, V 25% 25% 0 公 务 舱 J, C, D, I, Z 130% 2 2 Y, B, M, U 100% 1 2 经 济 舱 W, S,A, K, H, L, Q, T, E, N, R, G, V 40% 0 1 头 等 舱 R,P,F 150% 150% 1 公 务 舱 J, C, D, I 130% 130% 1 Z* 100% 100% 0 经 济 舱 Y, B,M,S 100% 100% 0 公 务 舱 J,C,D, 150% 150% 2 经 济 舱 折 扣 经 济 舱 I 100% 100% 1 Y,B,M,L,E,K,V,H 100% 100% 1 S,R,U,T,Q 50% 50% 0 W,P,A,N,Z,G,F 25% 25% 0 公 务 舱 C, I, J, Z 130% 130% 2 B, E, H, K, L, M, N 100% 100% 1 经 济 舱 Q, R, S, T, U, Y 100% 100% 1
越 南 航 空 罗 马 尼 亚 航 空 中 国 东 方 航 空 中 华 航 空 沙 特 阿 拉 伯 航 空 旅 行 日 期 在 2014 年 9 月 1 日 含 以 后 旅 行 日 期 在 2013 年 10 月 27 日 含 以 后 旅 行 日 期 在 2015 年 1 月 1 日 ( 含 ) 起 旅 行 日 期 在 2016 年 8 月 1 日 ( 含 ) 起 旅 行 日 期 在 2015 年 4 月 10 日 ( 含 ) 后 旅 行 日 期 在 2014 年 3 月 30 日 含 以 后 公 务 舱 J,C,D 130% 130% 2 超 级 经 济 舱 W,Z 110% 110% 1 Y,M 100% 100% 1 经 济 舱 B,S 75% 75% 0 H, K, L, Q 40% 40% 0 公 务 舱 J,C, D, I 130% 130% 2 经 济 舱 Y, B, M, U, K, R, H, G 100% 100% 1 L, Q, N, T, V, S, E 40% 40% 0 头 等 舱 F,U 150% 150% 2 P 125% 125% 1 公 务 舱 J, C, D, I 130% 130% 1 超 级 经 济 舱 W 110% 110% 1 经 济 舱 Y,B,M,E,H 100% 100% 1 K,L,N,R,S,V,T 40% 40% 0 头 等 舱 F,U 150% 150% 2 头 等 舱 P 125% 125% 1 公 务 舱 J, C, D, I 130% 130% 1 超 级 经 济 舱 W 110% 110% 1 经 济 舱 Y,B,M,E,H 100% 100% 1 经 济 舱 K,L,N,R,S,V, 40% 40% 0 经 济 舱 T 30% 30% 0 头 等 舱 F 150% 150% 2 J 130% 130% 1 公 务 舱 C 125% 125% 1 D 115% 115% 1 高 端 经 济 舱 W,U 115% 115% 1 E 100% 100% 1 Y,B,M 100% 100% 1 经 济 舱 K,V,T 80% 80% 0 R,Q,H,N 50% 50% 0 头 等 舱 F,P A 150% 150% 2 公 务 舱 J,C,D,I 130% 130% 2 Y 100% 100% 1 经 济 舱 E,B,M,K,H,Q,T,L,N,V,G,U 40% 40% 0
黎 巴 嫩 中 东 航 空 阿 根 廷 航 空 厦 门 航 空 印 尼 鹰 航 四 川 航 空 旅 行 日 期 在 2013 年 10 月 27 日 含 以 后 旅 行 日 期 在 2013 年 12 月 5 日 含 以 后 旅 行 日 期 自 2015 年 2 月 1 日 ( 含 ) 起 旅 行 日 期 自 2015 年 5 月 1 日 ( 含 ) 起 旅 行 日 期 在 2016 年 3 月 1 日 含 以 后 公 务 舱 J, C, D, I, Z 130% 130% 2 经 济 舱 Y, B, M, U, K 100% 100% 1 H, L, Q, T, N, R, V 50% 50% 0 公 务 舱 J,D,C,I, W, S, 130% 130% 2 经 济 舱 Y,B,U,H,K,M, L,Q,, 100% 100% 1 T,E,N,V,A,R,G 40% 40% 0 头 等 舱 F,A 150% 150% 2 J 150% 150% 1 公 务 舱 C,D 130% 130% 1 I 100% 100% 1 经 济 舱 Y,B,M,L,H 100% 100% 1 K,N,Q,V 40% 40% 0 头 等 舱 公 务 舱 经 济 舱 F,A 150% 150% 2 P 140% 140% 1 J,C 130% 130% 1 D,I 110% 110% 1 W 100% 100% 1 Y,B 100% 100% 1 M,K,N,Q 40% 40% 0 头 等 舱 F 150% 150% 0 公 务 舱 I 130% 130% 0 经 济 舱 A,P,Y,T,H 100% 100% 0 M,G,S,L,Q,E,V,R 40% 40% 0 1. 基 本 飞 行 里 程 由 标 准 里 程 舱 位 累 积 比 例 计 算 所 得 ( 举 例 : 乘 坐 南 航 广 州 北 京 单 程 头 等 舱 F 舱, 可 累 积 的 基 本 飞 行 里 程 为 5724 公 里 标 准 里 程 =1908 公 里 300%) 当 城 市 对 距 离 小 于 500 公 里 时, 标 准 里 程 按 500 公 里 计 算 2. 南 航 明 珠 会 员 可 累 积 的 航 班 范 围 : 所 有 客 票 上 显 示 以 CZ 为 航 班 号 的 南 航 正 班 加 班 及 代 码 共 享 航 班 ; 客 票 上 显 示 联 盟 其 它 成 员 航 空 公 司 (AM/AF/AZ/OK/DL/KE/FM/SU/KL/UX/KQ/VN/RO/MU/SV/ME/AR/MF) 的 航 班 代 号 且 由 联 盟 成 员 航 空 公 司 实 际 承 运 的 天 合 联 盟 航 班 ; 自 2011 年 9 月 28 日 ( 含 ) 华 航 加 入 天 合 联 盟 起, 包 含 华 航 (CI/AE) 与 联 盟 其 他 成 员 航 空 公 司 代 号 共 享 航 班. 包 机 不 可 累 积 里 程 所 有 客 票 上 显 示 3U 航 班 代 号 的 四 川 航 空 公 司 的 国 内 航 班 ; 包 机 不 可 累 积 里 程 所 有 客 票 上 显 示 CI 航 班 代 号 且 由 中 华 航 空 实 际 承 运 的 中 华 航 空 公 司 航 班 ( 所 有 航 线 ), 以 及 挂 有 AE 航 班 代 号 且 由 中 华 航 空 实 际 承 运 的 华 信 航 空 公 司 航 班 ( 仅 限 中 国 大 陆 - 台 湾 地 区 两 岸 航 线 ) 所 有 客 票 上 显 示 OQ 航 班 代 号 且 由 重 航 或 南 航 实 际 承 运 的 航 班 ( 该 航 班 将 按 CZ 航 班 号 进 账 并 按 南 航 航 班 标 准 累 积 )
3. 如 乘 坐 代 码 共 享 航 班, 将 按 照 客 票 上 显 示 的 承 运 人 航 班 号 座 位 等 级 / 舱 位 等 实 际 成 行 的 航 班 信 息 累 积 里 程 4. 团 队 机 票 里 程 兑 换 的 奖 励 机 票 旅 游 同 业 或 其 他 特 殊 折 扣 机 票 和 免 费 机 票 专 机 和 包 机 航 班 机 票 不 可 累 积 里 程 ; 里 程 兑 换 的 奖 励 升 舱 机 票 促 销 获 赠 的 免 费 升 舱 机 票 非 自 愿 升 舱 机 票 按 未 升 舱 前 所 购 舱 位 累 积 里 程 5. 南 航 航 班 累 积 标 准 中, 如 您 在 2016 年 3 月 27 日 前 搭 乘 南 航 航 班, 座 位 等 级 为 A 舱 的 航 段 ( 购 票 日 期 在 2016 年 1 月 19 日 前 ) 将 按 350% 比 例 累 积 基 本 飞 行 里 程 和 升 级 里 程, 升 级 航 段 计 入 3 个 6. 更 多 有 关 里 程 累 积 的 最 新 信 息, 请 登 陆 南 航 官 网 www.csair.com 查 询 或 拨 打 南 航 销 售 服 务 热 线 95539( 海 外 请 拨 86-20-86682000) 咨 询
入 住 酒 店 每 次 办 理 入 住 手 续 时, 请 出 示 您 的 明 珠 会 员 卡 或 提 供 会 员 卡 号 每 次 入 住 时, 如 有 两 名 明 珠 会 员 同 时 入 住 一 个 房 间, 则 只 奖 励 其 中 一 名 会 员 建 议 您 保 留 好 入 住 酒 店 的 帐 单, 直 至 确 认 该 次 入 住 的 里 程 已 准 确 累 积 到 您 的 里 程 账 户 如 发 现 入 住 酒 店 的 里 程 没 有 累 积, 请 与 酒 店 合 作 伙 伴 联 系 进 行 里 程 补 登 酒 店 合 作 伙 伴 里 程 累 积 ( 每 次 住 宿 ) 备 注 香 格 里 拉 酒 店 集 团 800 公 里 ( 牌 价 / 商 务 价 ) 400 公 里 ( 国 内 价 ) 香 格 里 拉 积 分 兑 换 南 航 里 程 标 准 : 2500 积 分 =4000 公 里 洲 际 酒 店 集 团 1 入 住 洲 际 酒 店 及 度 假 村 皇 冠 假 日 酒 店 英 迪 格 酒 店 假 日 酒 店 和 智 选 假 日 酒 店, 会 员 花 费 符 合 奖 励 资 格 的 每 1 美 元 ( 或 等 值 的 当 地 货 币 ), 即 可 累 积 3 公 里 明 珠 里 程 2 入 住 Staybridge Suites 以 及 Candlewood Suites 品 牌 酒 店, 会 员 花 费 符 合 奖 励 资 格 的 每 1 美 元 ( 或 等 值 的 当 地 货 币 ), 即 可 获 得 1 公 里 明 珠 里 程 必 须 同 时 是 优 悦 会 会 员 Marriott Hotels and Resorts Renaissance Hotels and Resorts Marriott Vacation Club International 每 1 美 元 累 积 2 英 里 万 豪 国 际 酒 店 JW Marriott Hotels and Resorts Courtyard by Marriott Fairfield Inn by Marriott Towne Place Suites by Marriott Spring Hill Suites by Marriott 每 1 美 元 累 积 1 英 里 1 必 须 同 时 是 万 豪 奖 励 计 划 (Marriott Rewards) 的 会 员 2 换 算 标 准 :1 英 里 =1.609 公 里 Residence Inn by Marriott Horizons by Marriott 温 德 姆 酒 店 集 团 位 于 中 国 境 内 的 华 美 达 酒 店, 豪 生 酒 店, 或 戴 斯 酒 店 位 于 中 国 国 内 的 速 8 酒 店 全 球 的 温 德 姆 酒 店 及 度 假 村 和 Hawthorn Suites 酒 店 所 有 中 国 境 外 参 与 计 划 的 酒 店 800 公 里 400 公 里 800 公 里 每 1 美 元 累 积 3 公 里 1 必 须 同 时 是 温 德 姆 积 分 计 划 会 员. 2 温 德 姆 积 分 计 划 之 积 分 兑 换 南 航 里 程 标 准 : 以 500 公 里 为 一 组 兑 换, 兑 换 标 准 :1250 积 分 =500 公 里 * 第 三 方 订 房 网 站 ( 包 括 携 程 和 艺 龙 等 ) 所 提 供 的 房 价 和 其 他 折 扣 价, 如 批 发 价 团 体 价 套 餐 价 及 员 工 价 等 不 计 为 符 合 资 格 入 住
喜 达 屋 酒 店 及 度 假 村 集 团 喜 达 屋 普 通 会 员 : 每 1 美 元 累 积 2 公 里 喜 达 屋 金 卡 白 金 卡 会 员 : 每 1 美 元 累 积 3 公 里 1 必 须 同 时 是 喜 达 屋 SPG 俱 乐 部 会 员 2 喜 达 屋 积 分 兑 换 南 航 里 程 标 准 :1 积 分 =1 公 里 一 次 兑 换 20000 积 分 或 以 上, 可 额 外 获 得 5000 公 里 法 国 雅 高 酒 店 集 团 4000 酒 店 积 分 =3200 公 里 南 航 里 程 必 须 同 时 为 雅 高 忠 诚 计 划 (A Club) 的 会 员 贝 斯 特 韦 斯 特 酒 店 集 团 400 公 里 必 须 同 时 是 金 皇 冠 俱 乐 部 会 员 万 达 酒 店 及 度 假 村 金 陵 连 锁 酒 店 朗 廷 酒 店 集 团 文 华 东 方 酒 店 集 团 五 星 级 酒 店 四 星 级 酒 店 金 一 村 连 锁 旅 店 万 达 嘉 华 酒 店 :600 公 里 里 程 万 达 文 华 酒 店 :1000 公 里 里 程 万 达 瑞 华 酒 店 :1500 公 里 里 程 4 个 万 悦 会 积 分 =1 公 里 里 程 800 公 里 400 公 里 100 公 里 1,000 公 里 800 公 里 必 须 同 时 是 万 悦 会 会 员, 需 为 符 合 奖 励 的 入 住 参 与 酒 店 品 牌 : 朗 廷 酒 店 及 渡 假 酒 店 朗 豪 酒 店 及 渡 假 酒 店 逸 东 酒 店 希 尔 顿 酒 店 锦 江 国 际 集 团 开 元 酒 店 集 团 五 星 级 酒 店 四 星 级 酒 店 曼 居 商 务 酒 店 1 公 里 /1 美 元 合 格 消 费 必 须 (1) 成 为 希 尔 顿 荣 誉 客 会 会 员 ;(2) 成 为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会 员 ;(3) 在 您 的 希 尔 顿 荣 誉 客 会 个 人 资 料 中 选 择 中 国 南 方 航 空 公 司 10 希 尔 顿 积 分 = 1 公 里 作 为 您 的 双 赢 积 分 计 划 赚 取 合 作 伙 伴 锦 江 星 级 酒 店 :10 元 =3 公 里 锦 江 之 星 酒 店 :10 元 =1 公 里 百 时 快 捷 酒 店 :10 元 =1 公 里 锦 江 旅 游 出 境 游 产 品 :10 元 =1 公 里 锦 江 租 车 :10 元 =3 公 里 锦 江 4s 店 :10 元 =1 公 里 锦 江 旅 游 国 内 游 产 品 :20 元 =1 公 里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会 员 同 时 成 为 锦 江 礼 享 + 会 员, 即 可 将 锦 江 礼 享 +6000 积 分 转 换 成 800 公 里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积 分 不 足 10 元 或 20 元 部 分 不 积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积 分 800 公 里 1 开 元 酒 店 积 分 计 划 ( 商 祺 会 ) 兑 换 南 航 里 程 标 准 为 :1600 积 分 =400 公 里, 以 400 400 公 里 公 里 为 一 组 兑 换
2 明珠会员可免费办理商祺金卡 享受金 卡级礼遇 3 客房优惠 享受门市价 9 折 4 餐饮优惠 自助晚餐原价用餐享受三免 一 设有自助晚餐的酒店 儿童节 七 夕节 圣诞节不适用 5 住店优惠 住宿率允许的前提下可延迟 退房 无停留退房服务 免费工作日报 纸 6 迎宾项目 入住首日享受免费鲜果和糕 点一份 200 公里 大连富丽华 800 公里 豪华房 1,000 公里 商务房/行政房 1,200 公里 套房 广州花园酒店 800 公里 沈阳皇朝万豪酒店 1 分酒店积分=15 公里 汉庭酒店集团 200 公里 每间夜 南航明珠大酒店 广州 新疆 上海 1 住宿消费每 30 元累积 1 酒店积分 2 餐饮消费每 50 元累积 1 酒店积分 3 会议消费每 80 元累积 1 酒店积分 1 必须通过汉庭官网的航空公司渠道注册 成为汉庭会会员方可获得里程奖励 2 超过两间夜及以上仍按两间夜计算 400 499 元人民币 300 公里 500 599 元人民币 400 公里 600 699 元人民币 500 公里 700 799 元人民币 600 公里 800 899 元人民币 700 公里 900 以上元人民币 800 公里 每次以有效房价入住中国大陆地区及台湾地区旗 千禧国际酒店集团 刷卡消费 南航明珠信用卡 下酒店 千禧品牌酒店 获得 800 公里里程 国敦品牌酒店 获得 400 公里里程 备注 1 以上消费只包括住房消费,不包括餐饮 及会议消费 2 南航明珠大酒店为明珠精英会员提供 延迟退房 延迟至 14 点 服务 会员 持南航机票可免费乘坐班车从酒店到 机场服务 3 明珠俱乐部会员应在南航明珠大酒店 登记入住时出示明珠俱乐部会员卡或 南航联名信用卡以证明其身份
一 卡 双 号 : 卡 上 既 有 明 珠 卡 号 又 有 银 行 信 用 卡 号, 完 全 融 合 了 明 珠 卡 和 信 用 卡 的 双 重 功 能, 使 用 方 便 一 卡 双 积 : 除 乘 坐 航 班 可 以 累 积 里 程 外, 信 用 卡 的 每 笔 刷 卡 消 费 均 可 自 动 兑 换 明 珠 里 程 银 行 合 作 伙 伴 银 行 卡 名 称 里 程 累 积 备 注 广 发 银 行 南 航 明 珠 信 用 卡 ( 广 发 卡 ) 白 金 卡 : 每 刷 卡 计 积 分 消 费 7 元 /1 美 元 兑 换 1 公 里 金 普 卡 : 每 刷 卡 计 积 分 消 费 14 元 /2 美 元 兑 换 1 公 里 招 商 银 行 南 航 明 珠 信 用 卡 ( 招 商 卡 ) 每 签 帐 满 18 元 /2 美 元 兑 换 1 公 里 中 国 银 行 南 航 明 珠 信 用 卡 ( 中 银 卡 ) 14 银 行 积 分 =1 公 里 工 商 银 行 南 航 明 珠 信 用 卡 ( 牡 丹 卡 ) 15 银 行 积 分 =1 公 里 请 与 信 用 卡 发 卡 银 行 联 系 申 请 办 理 联 名 信 用 卡 建 设 银 行 南 航 明 珠 信 用 卡 ( 龙 卡 ) 中 信 银 行 南 航 明 珠 信 用 卡 ( 中 信 卡 ) 兴 业 银 行 南 航 明 珠 信 用 卡 ( 兴 业 卡 ) 民 生 银 行 南 航 明 珠 信 用 卡 ( 民 生 卡 ) 广 州 银 行 南 航 明 珠 信 用 卡 ( 广 州 银 行 卡 ) 白 金 卡 :14 银 行 积 分 =1 公 里 金 卡 :15 银 行 积 分 =1 公 里 白 金 卡 : 每 消 费 15 元 累 计 1 公 里 金 普 卡 : 每 消 费 18 元 累 计 1 公 里 标 准 白 金 卡 :8 信 用 卡 积 分 =1 里 程 精 英 白 金 卡 :12 信 用 卡 积 分 =1 里 程 金 卡 :15 信 用 卡 积 分 =1 里 程 普 卡 :18 信 用 卡 积 分 =1 里 程 豪 华 白 金 卡 : 每 消 费 10 元 累 计 1 公 里 标 准 白 金 卡 : 每 消 费 15 元 累 计 1 公 里 金 普 卡 : 每 消 费 18 元 累 计 1 公 里 白 金 卡 ( 精 英 版 ): 消 费 12 元 累 积 1 公 里 南 航 里 程 ; 白 金 卡 : 消 费 7 元 累 积 1 公 里 南 航 里 程 请 与 信 用 卡 发 卡 银 行 联 系 申 请 办 理 联 名 信 用 卡 请 与 信 用 卡 发 卡 银 行 联 系 申 请 办 理 联 名 信 用 卡 请 与 信 用 卡 发 卡 银 行 联 系 申 请 办 理 联 名 信 用 卡 您 也 可 以 选 择 将 信 用 卡 的 银 行 积 分 兑 换 成 南 航 明 珠 奖 励 里 程 中 国 银 行 中 银 信 用 卡 15000 银 行 积 分 =500 公 里 招 商 银 行 招 商 银 行 经 典 版 白 金 信 用 卡 / 招 商 银 行 银 联 1,500 银 行 积 分 =2,000 公 里 ( 年 累 计 兑 换 5 万 ( 含 ) 公 里 需 要 向 信 用 卡 发 卡 银 行 提 出
尊 尚 白 金 分 期 信 用 卡 里 程 以 内 ) 3,000 银 行 积 分 =2,000 公 里 ( 年 累 计 兑 换 超 过 5 万 公 里 里 程 ) 1,500 银 行 积 分 =2,000 公 里 ( 年 累 计 兑 换 30 万 ( 含 ) 公 里 里 程 以 内 ) 招 商 银 行 无 限 信 用 卡 2,500 银 行 积 分 =2,000 公 里 ( 年 累 计 兑 换 超 过 30 万 公 里 里 程 ) 运 通 百 夫 白 金 卡 :1,500 银 行 积 分 =2,000 公 里 招 商 银 行 美 国 运 通 卡 运 通 百 夫 黑 金 卡 :1,200 银 行 积 分 =2,000 公 里 交 通 银 行 交 通 银 行 太 平 洋 双 币 信 用 卡 9,000 银 行 积 分 =500 公 里 积 分 兑 换 的 申 请, 银 行 积 分 方 会 兑 换 成 明 珠 里 程 中 信 银 行 中 信 银 行 信 用 卡 12,500 银 行 积 分 =500 公 里 中 银 集 团 中 银 信 用 卡 ( 香 港 ) 中 国 银 行 长 城 国 际 卡 6,000 银 行 积 分 =500 公 里 10,000 银 行 积 分 =500 公 里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龙 卡 信 用 卡 ( 东 航 龙 卡 大 众 汽 车 卡 除 外 ) 40,000 银 行 积 分 =2000 公 里 广 发 银 行 兴 业 银 行 浦 发 银 行 广 发 行 商 旅 白 金 卡 广 发 行 世 界 卡 及 无 限 卡 兴 业 银 行 信 用 卡 兴 业 银 行 悠 逸 商 旅 白 金 信 用 卡 兴 业 银 行 行 白 金 信 用 卡 浦 发 信 用 卡 普 卡 金 卡 WOW 系 列 卡 新 玛 特 浦 发 联 名 信 用 卡 新 一 百 浦 发 联 名 信 用 卡 摩 登 百 货 浦 发 联 名 信 用 卡 侨 鸿 浦 发 联 名 信 用 卡 浦 发 白 金 信 用 卡 浦 发 白 金 信 用 卡 标 准 版 10,000 银 行 积 分 =500 公 里 12,500 银 行 积 分 =500 公 里 12,500 银 行 积 分 =500 公 里 5,000 银 行 积 分 =500 公 里 注 : 按 此 标 准 每 年 最 高 兑 换 20 万 信 用 卡 积 分, 超 过 部 分 将 按 照 20 信 用 卡 积 分 =1 航 空 里 程 的 标 准 进 行 兑 换 4,000 银 行 积 分 =500 公 里 18 银 行 积 分 =1 公 里 1 银 行 积 分 =1 公 里 15 银 行 积 分 =1 公 里 东 亚 银 行 东 亚 银 行 信 用 卡 10,000 银 行 积 分 =500 公 里 交 通 银 行 香 港 分 行 民 生 银 行 白 金 卡 金 卡 普 卡 钻 石 卡 豪 华 白 金 卡 白 金 卡 金 卡 普 卡 首 次 兑 换,8,000 银 行 积 分 =1,000 公 里 其 后 每 次 兑 换,4,000 银 行 积 分 =500 公 里 金 / 普 卡 :10000 银 行 积 分 =500 公 里 白 金 卡 :7500 银 行 积 分 =500 公 里 豪 华 白 金 卡 :5000 银 行 积 分 =500 公 里 钻 石 卡 :4000 银 行 积 分 =500 公 里 平 安 万 里 通 平 安 万 里 通 积 分 用 户 17500 万 里 通 积 分 =500 公 里
广 州 银 行 广 州 银 行 信 用 卡 18 积 分 =1 里 程,500 里 程 或 500 整 数 倍 起 兑 花 旗 银 行 白 金 卡 礼 享 卡 花 旗 礼 享 卡 :18,000 花 旗 积 分 =1,000 公 里 花 旗 礼 程 白 金 卡 :1,000 花 旗 礼 程 =1,000 公 里 南 洋 商 业 银 行 ( 中 国 ) 南 商 ( 中 国 ) 信 用 卡 持 有 人 每 20 个 南 商 ( 中 国 ) 信 用 卡 积 分 可 换 领 南 航 1 公 里 南 航 明 珠 会 员 里 程 持 卡 人 每 次 换 领 的 公 里 数 以 500 公 里 一 组 为 基 本 单 位, 换 领 的 公 里 数 必 须 是 基 本 单 位 整 数 倍 中 信 乐 益 通 中 信 乐 益 通 积 分 用 户 9 个 中 信 乐 益 通 积 分 =1 公 里 里 程, 最 低 的 起 兑 点 为 900 个 乐 益 通 积 分 广 州 农 商 银 行 广 州 农 商 银 行 信 用 卡 持 卡 人 借 记 卡 持 卡 人 全 飞 白 金 信 用 卡 :7 积 分 =1 公 里 里 程 全 飞 金 卡 信 用 卡 :18 积 分 =1 公 里 里 程 普 通 信 用 卡 及 借 记 卡 :35 积 分 =1 公 里 里 程
通 信 租 车 商 旅 餐 饮 特 商 服 务 通 讯 您 还 可 以 选 择 将 通 讯 公 司 的 消 费 积 分 兑 换 成 南 航 明 珠 奖 励 里 程 您 需 向 通 讯 公 司 提 出 积 分 兑 换 申 请 通 信 合 作 伙 伴 里 程 累 积 备 注 中 国 电 信 客 户 俱 乐 部 4500 中 国 电 信 积 分 =500 公 里 租 车 请 在 预 订 车 辆 和 租 车 时 出 示 您 的 明 珠 卡 租 车 合 作 伙 伴 地 区 里 程 累 积 备 注 赫 兹 汽 车 租 赁 公 司 亚 洲 地 区 ( 除 日 本 外 ) 其 它 地 区 400 公 里 800 公 里 安 飞 士 汽 车 租 赁 公 司 全 球 400 公 里 400 公 里 ( 商 务 合 同 或 政 府 协 议 价 ) 至 尊 汽 车 租 赁 公 司 中 国 400 公 里 或 200 公 里 道 乐 国 际 汽 车 租 赁 集 团 全 球 800 公 里 预 定 车 辆 时 提 及 CDP#1503704, 可 获 明 珠 会 员 专 享 的 折 扣 价 商 旅 请 在 每 次 订 房 时, 提 供 您 的 明 珠 会 员 卡 号 商 旅 合 作 伙 伴 里 程 累 积 及 优 惠 服 务 备 注 携 程 旅 行 网 芒 果 网 全 球 订 房 网 HRS Agoda 酒 店 预 订 网 每 10 元 实 付 房 费 兑 换 4 公 里 每 10 元 实 付 房 费 兑 换 4 公 里 每 10 元 人 民 币 ( 或 等 值 外 币 ) 实 付 房 费 兑 换 5 公 里 每 10 元 人 民 币 实 付 房 费 可 获 5 公 里 里 程 须 通 过 其 热 线 或 网 站 进 行 预 订
特 商 及 其 他 服 务 以 下 商 户 消 费, 可 累 积 里 程 或 享 受 特 惠 服 务 电 子 商 务 服 务 内 容 备 注 天 会 社 区 参 与 天 会 调 查 可 获 得 相 应 的 南 航 里 程 必 须 同 时 是 南 航 明 珠 卡 持 卡 人 和 天 会 社 区 的 注 册 用 户 特 约 商 户 服 务 内 容 备 注 服 务 热 线 :400-810-2688 南 航 会 员 登 陆 嗨 悠 游 保 险 官 方 天 猫 旗 舰 店 http://hiyouyou.tmall.com/, 在 线 航 联 保 险 嗨 悠 游 官 方 网 站 :www.auib.com.cn 购 买 保 险 产 品, 每 满 1 元 可 获 赠 2 公 里 南 航 里 程 天 猫 旗 舰 店 :http://hiyouyou.tmall.com/
B. 快 乐 兑 换 您 的 明 珠 奖 励 您 不 仅 可 与 南 航 同 行 畅 游 中 国 神 州 大 陆, 还 可 以 与 达 美 航 空 同 行 畅 游 美 国, 与 法 国 航 空 和 荷 兰 航 空 游 遍 欧 洲... 假 日 旅 行 的 选 择 总 是 变 化 多 样 这 个 假 期, 您 心 仪 的 目 的 地 是 那 里? 赶 快 制 定 您 的 旅 行 计 划, 使 用 您 的 明 珠 里 程, 让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带 您 去 体 验 怡 人 的 异 域 风 情 吧! 温 馨 提 示 : 1. 关 于 机 票 和 升 舱 的 兑 换 细 则, 请 参 见 本 手 册 规 则 篇 4. 里 程 兑 换 中 相 关 规 定 为 了 避 免 航 班 变 更 影 响 您 的 出 行, 请 在 出 行 前 确 认 您 的 航 班 情 况 2. 兑 换 南 航 明 珠 商 城 商 品, 请 登 录 czshop.csair.com 或 拨 打 商 城 服 务 电 话 4000096566 咨 询 明 珠 商 城 商 品 兑 换 仅 接 受 网 上 申 请, 暂 不 接 受 其 他 途 径 兑 换 关 于 明 珠 商 城 的 其 他 细 则, 请 参 见 本 手 册 规 则 篇 4.8 南 航 明 珠 商 城 兑 换 规 则
南 航 奖 励 机 票 兑 换 使 用 南 航 明 珠 里 程, 您 可 以 兑 换 奖 励 机 票, 与 家 人 朋 友 同 享 愉 快 飞 行 旅 程 登 陆 南 航 官 网 南 方 航 空 手 机 客 户 端 南 方 航 空 微 信 公 众 号 或 致 电 南 航 销 售 服 务 热 线 95539, 即 可 轻 松 完 成 兑 换 查 看 规 则 篇 4.2 南 航 奖 励 机 票 兑 换 规 定 了 解 更 多 下 表 罗 列 了 南 航 航 班 奖 励 机 票 的 兑 换 标 准, 您 也 可 以 使 用 南 航 官 网 的 里 程 兑 换 计 算 器, 直 接 查 询 到 具 体 航 线 的 兑 换 所 需 里 程 1 南 航 中 国 大 陆 地 区 航 线 ( 单 位 : 公 里, 单 程 ) 奖 励 区 域 A B C D 航 线 距 离 ( 公 里 ) 1-800 801-1700 1701-3000 3001-5000 例 如, 您 可 以 从 广 州 直 飞 三 亚 厦 门 上 海 西 安 北 京 哈 尔 滨 乌 鲁 木 齐 经 济 舱 6,000 12,000 15,000 25,000 明 珠 经 济 舱 7,000 14,000 18,000 30,000 公 务 舱 12,000 24,000 30,000 50,000 头 等 舱 15,000 30,000 38,000 63,000 2 南 航 国 际 和 港 台 地 区 航 线 ( 单 位 : 公 里, 单 程 ) 奖 励 区 域 A B C D E F G 航 线 距 离 ( 公 里 ) 1-800 801-1700 1701-3000 3001-5000 5001-7700 7701-10000 10001-15000 例 如, 您 可 以 从 广 州 直 飞 香 港 河 内 台 北 曼 谷 首 尔 新 加 坡 马 尔 代 夫 德 里 悉 尼 迪 拜 伦 敦 巴 黎 洛 杉 矶 温 哥 华 经 济 舱 20,000 25,000 28,000 30,000 40,000 55,000 64,000 明 珠 经 济 舱 24,000 30,000 34,000 36,000 48,000 66,000 77,000 公 务 舱 30,000 38,000 42,000 45,000 60,000 90,000 110,000
头 等 舱 40,000 50,000 56,000 60,000 80,000 135,000 155,000 以 上 是 单 程 奖 励 机 票 的 兑 换 标 准, 来 回 程 为 单 程 标 准 的 两 倍
南 航 奖 励 升 舱 兑 换 使 用 南 航 明 珠 里 程, 您 可 以 享 受 到 更 好 的 航 班 升 舱 服 务 致 电 南 航 销 售 服 务 热 线 95539, 即 可 轻 松 完 成 兑 换 查 看 规 则 篇 4.4 点 击 南 航 奖 励 升 舱 兑 换 规 定 了 解 更 多 下 表 罗 列 了 南 航 航 班 升 舱 的 兑 换 标 准, 您 也 可 以 使 用 里 程 兑 换 计 算 器 直 接 查 询 到 具 体 航 线 的 兑 换 所 需 里 程 1 南 航 中 国 大 陆 地 区 航 线 ( 单 位 : 公 里, 单 程 ) 奖 励 区 域 A B C D 航 线 距 离 ( 公 里 ) 1-800 801-1700 1701-3000 3001-5000 公 务 舱 J/C/D/I/O 头 等 舱 3,000 6,000 8,000 13,000 明 珠 经 济 舱 W 经 济 舱 Y/B/M/H/K 头 等 舱 6,000 13,000 16,000 27,000 明 珠 经 济 舱 W 经 济 舱 Y/B/M/H/K 公 务 舱 4,000 8,000 11,000 18,000 经 济 舱 Y/B/M/H/K 明 珠 经 济 舱 2,500 4,500 5,500 9,000 明 珠 经 济 舱 S 经 济 舱 U/A/L/E/Q/X 头 等 舱 9,000 18,000 23,000 38,000 明 珠 经 济 舱 S 经 济 舱 U/A/L/E/Q/X 公 务 舱 6,000 12,000 15,000 25,000 经 济 舱 U/A/L/E/Q/X 明 珠 经 济 舱 3,500 7,000 9,000 15,000 经 济 舱 V/Z/T/N/R 头 等 舱 13,000 25,000 32,000 53,000 经 济 舱 V/Z/T/N/R 公 务 舱 8,000 17,000 21,000 35,000 经 济 舱 V/Z/T/N/R 明 珠 经 济 舱 5,000 10,000 13,000 21,000 2 南 航 国 际 和 港 台 地 区 航 线 ( 单 位 : 公 里, 单 程 ) 奖 励 区 域 A B C D E F G 航 线 距 离 ( 公 里 ) 1-800 801-1700 1701-3000 3001-5000 5001-7700 7701-10000 10001-15000 公 务 舱 J/C/D/I/O 头 等 舱 10,000 12,000 14,000 15,000 20,000 45,000 48,000 明 珠 经 济 舱 W 经 济 舱 Y/B/M/H/K 头 等 舱 14,000 18,000 20,000 21,000 28,000 56,000 64,000 明 珠 经 济 舱 W 经 济 舱 Y/B/M/H/K 公 务 舱 9,000 11,000 13,000 14,000 18,000 27,000 33,000 经 济 舱 Y/B/M/H/K 明 珠 经 济 舱 7,000 9,000 10,000 11,000 14,000 20,000 23,000 明 珠 经 济 舱 S 经 济 舱 U/A/L/E/Q/X 头 等 舱 20,000 25,000 28,000 30,000 40,000 80,000 91,000 明 珠 经 济 舱 S 经 济 舱 U/A/L/E/Q/X 公 务 舱 15,000 19,000 21,000 23,000 30,000 45,000 55,000 经 济 舱 U/A/L/E/Q/X 明 珠 经 济 舱 12,000 15,000 17,000 18,000 24,000 33,000 39,000 经 济 舱 V/Z/T/N/R 头 等 舱 28,000 35,000 39,000 42,000 56,000 112,000 127,000 经 济 舱 V/Z/T/N/R 公 务 舱 21,000 27,000 29,000 32,000 42,000 63,000 77,000
经 济 舱 V/Z/T/N/R 明 珠 经 济 舱 17,000 21,000 24,000 25,000 34,000 46,000 54,000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兑 换 标 准 2015 年 1 月 30 日 ( 含 ) 起,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兑 换 标 准 调 整 如 下 请 注 意 国 与 国 之 间 标 准 适 用 表 一, 一 国 之 内 标 准 适 用 表 二 始 发 地 / 目 的 地 东 北 亚 : 中 国 大 陆 ( 不 包 括 香 港 澳 门 地 区 ) 台 湾 地 区 韩 国 日 本 东 俄 罗 斯 蒙 古 东 南 亚 : 中 国 香 港 中 国 澳 门 文 莱 柬 埔 寨 关 岛 印 度 尼 西 亚 老 挝 马 来 西 亚 缅 甸 菲 律 宾 塞 班 岛 新 加 坡 泰 国 越 南 西 南 亚 : 阿 富 汗 孟 加 拉 国 不 丹 印 度 哈 萨 克 斯 坦 吉 尔 吉 斯 坦 尼 泊 尔 巴 基 斯 坦 斯 里 兰 卡 塔 吉 克 斯 坦 土 库 曼 斯 坦 乌 兹 别 克 斯 坦 南 太 平 洋 : 澳 大 利 亚 新 西 兰 美 属 萨 摩 亚 斐 济 群 岛 法 属 波 利 尼 西 亚 西 萨 摩 亚 基 里 巴 斯 汤 加 马 绍 尔 群 岛 密 克 罗 尼 西 亚 瑙 鲁 新 喀 里 多 尼 亚 帕 劳 群 岛 巴 布 亚 新 几 内 亚 所 罗 门 群 岛 图 瓦 卢 瓦 努 阿 图 美 国 / 加 拿 大 : 美 国 ( 不 包 括 夏 威 夷 地 区 ) 加 拿 大 墨 西 哥 / 夏 威 夷 / 中 美 洲 : 墨 西 哥 夏 威 夷 安 提 瓜 阿 鲁 巴 巴 哈 马 巴 巴 多 斯 百 慕 大 开 曼 群 岛 古 巴 多 米 尼 加 多 米 尼 加 共 和 国 海 地 牙 买 加 马 提 尼 克 波 多 黎 各 伯 利 兹 哥 斯 达 黎 加 萨 尔 瓦 多 危 地 马 拉 洪 都 拉 斯 尼 加 拉 瓜 英 属 维 尔 京 群 岛 格 林 纳 达 瓜 德 洛 普 蒙 特 塞 拉 特 圣 基 茨 和 尼 维 斯 圣 卢 西 亚 圣 文 森 特 特 立 尼 达 和 多 巴 哥 美 属 维 尔 京 群 岛 安 地 列 斯 群 岛 拉 丁 美 洲 1: 哥 伦 比 亚 厄 瓜 多 尔 法 属 圭 亚 那 圭 亚 那 巴 拿 马 秘 鲁 苏 里 南 委 内 瑞 拉 拉 丁 美 洲 2: 阿 根 廷 玻 利 维 亚 巴 西 智 利 巴 拉 圭 乌 拉 圭 表 一 :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国 际 兑 换 标 准 表 ( 单 程 )( 单 位 :1000 公 里 ) 非 洲 中 部 / 南 部 印 度 洋 中 东 近 东 北 非 欧 洲 拉 丁 美 洲 2 拉 丁 美 洲 1 墨 西 哥 夏 威 夷 中 美 洲 美 国 加 拿 大 南 太 平 洋 西 南 亚 东 南 亚 东 北 亚 60 50 50 60 85 70 60 65 45 40 35 30 115 95 90 100 170 135 115 120 80 75 60 45 155 145 130 145 210 160 145 160 110 90 75 60 55 50 50 55 90 75 65 60 45 35 25 105 100 100 105 160 135 120 120 85 60 40 150 130 130 145 205 170 165 160 115 80 60 45 40 40 50 90 85 70 65 60 25 80 70 70 90 180 165 125 120 120 40 100 90 90 120 220 215 170 160 150 60 65 75 75 80 65 75 80 70 25 125 130 130 150 120 140 150 140 40 150 160 160 205 160 190 200 190 60 65 60 60 45 50 40 30 25 120 115 115 80 100 75 40 40 155 155 155 110 140 90 60 60 80 55 55 50 40 30 25 150 110 110 95 80 50 40 190 140 140 130 120 70 60 65 60 55 50 30 25 120 110 100 100 55 40 160 140 130 130 70 60 55 70 70 55 25 兑 换 所 需 里 程 100 125 125 110 40 (Y/C/F 舱 ; 单 位 1000 公 里 ) 140 170 170 145 60
欧 洲 : 法 国 德 国 英 国 荷 兰 意 大 利 捷 克 阿 尔 巴 尼 亚 安 道 尔 亚 美 尼 亚 奥 地 利 白 俄 罗 斯 比 利 时 波 斯 尼 亚 保 加 利 亚 克 罗 地 亚 塞 浦 路 斯 丹 麦 爱 沙 尼 亚 芬 兰 直 布 罗 陀 希 腊 匈 牙 利 冰 岛 爱 尔 兰 拉 脱 维 亚 列 支 敦 士 登 立 陶 宛 卢 森 堡 马 其 顿 马 耳 他 摩 尔 多 瓦 摩 纳 哥 挪 威 波 兰 葡 萄 牙 罗 马 尼 亚 圣 马 利 诺 斯 洛 伐 克 斯 洛 文 尼 亚 西 班 牙 瑞 典 瑞 士 土 耳 其 乌 克 兰 西 俄 南 斯 拉 夫 北 非 : 阿 尔 及 利 亚 摩 洛 哥 突 尼 斯 利 比 亚 中 东 近 东 : 巴 林 埃 及 伊 朗 伊 拉 克 约 旦 科 威 特 黎 巴 嫩 卡 塔 尔 沙 特 阿 拉 伯 苏 丹 阿 曼 叙 利 亚 阿 拉 伯 联 合 酋 长 国 也 门 中 非 南 非 印 度 洋 : 安 哥 拉 贝 宁 博 茨 瓦 纳 布 吉 那 法 索 布 隆 迪 喀 麦 隆 中 非 共 和 国 乍 得 科 摩 罗 刚 果 科 特 迪 瓦 吉 布 提 厄 立 特 里 亚 埃 塞 俄 比 亚 加 蓬 冈 比 亚 加 纳 几 内 亚 肯 尼 亚 莱 索 托 利 比 里 亚 马 达 加 斯 加 马 拉 维 马 尔 代 夫 马 里 毛 里 求 斯 莫 桑 比 克 纳 米 比 亚 尼 日 尔 尼 日 利 亚 留 尼 旺 卢 旺 达 塞 内 加 尔 塞 舌 尔 索 马 里 南 非 斯 威 士 兰 坦 桑 尼 亚 多 哥 乌 干 达 扎 伊 尔 赞 比 亚 津 巴 布 韦 55 35 35 25 100 55 55 40 145 80 80 60 45 30 30 75 45 45 90 60 60 40 30 80 45 100 60 30 45 60 表 一 说 明 : 1. 适 用 范 围 : 当 航 程 中 含 有 联 盟 公 司 ( 非 CZ) 承 运 航 段, 且 始 发 地 和 到 达 地 不 同 时 在 中 国 国 内, 全 航 程 使 用 联 盟 国 际 兑 换 标 准 兑 换 ( 联 盟 国 际 奖 励 套 票 ) 2. 只 限 于 单 程 奖 励, 来 回 程 所 需 里 程 为 单 程 的 两 倍 3. 国 际 兑 换 标 准 表 将 全 球 划 分 为 12 个 兑 换 区 域 4. 表 中 的 交 叉 点 为 两 个 兑 换 区 域 之 间 一 张 单 程 奖 励 机 票 需 要 扣 减 的 里 程 数, 由 上 至 下 分 别 为 经 济 舱 / 公 务 舱 / 头 等 舱 的 兑 换 标 准, 兑 换 标 准 以 1000 公 里 为 单 位 5. 适 用 于 航 段 的 始 发 和 到 达 点 不 属 于 同 一 国 家 或 地 区 航 段 的 兑 换 表 二 : 同 一 国 之 内 兑 换 标 准 1 中 国 国 内 中 国 国 内 经 济 舱 公 务 舱 头 等 舱 1 800 公 里 10 20 25 801 1700 公 里 15 30 38 1701 3000 公 里 20 40 50 3001 5000 公 里 28 56 65 2 美 国 ( 美 国 49 洲, 不 包 括 夏 威 夷 ) 俄 罗 斯 加 拿 大 巴 西 澳 大 利 亚 印 度 阿 根 廷 哈 萨 克 斯 坦 苏 丹 阿 尔 及 利 亚 刚 果 墨 西 哥 沙 特 阿 拉 伯 印 度 尼 西 亚 马 来 西 亚 20 40 50 3 除 I 和 II 以 外 的 国 家, 及 台 湾 地 区 内 的 航 班 15 30 38
表 二 说 明 : 当 航 程 中 含 有 联 盟 公 司 ( 非 CZ) 承 运 航 段, 且 全 航 程 都 在 中 国 时, 使 用 联 盟 中 国 国 内 兑 换 标 准 分 段 相 加 兑 换 ( 联 盟 中 国 国 内 奖 励 套 票 ), 其 中 的 CZ 承 运 航 段 使 用 南 航 标 准 里 程 进 行 兑 换 1 适 用 于 航 段 的 始 发 和 到 达 点 都 在 一 个 国 家 或 地 区 内 航 段 的 兑 换 2 中 国 国 内 兑 换 标 准 按 航 线 距 离 划 分 为 4 个 兑 换 区 域, 以 1000 公 里 为 单 位 3 中 国 国 内 套 票 的 中 转 或 中 途 分 程 点 必 须 在 中 国 国 内 4 只 限 于 单 程 奖 励, 来 回 程 所 需 里 程 为 单 程 的 两 倍 5 川 航 的 国 内 航 班 奖 励 机 票 也 适 用 于 表 二 兑 换 标 准, 川 航 的 国 际 航 班 暂 不 接 受 兑 换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兑 换 标 准 仅 适 用 于 天 合 联 盟 航 空 合 作 伙 伴 航 班 ( 含 南 航 国 际 衔 接 航 班 ) 的 奖 励 机 票 兑 换 全 航 程 需 要 扣 减 的 总 里 程 数 为 每 个 航 段 适 用 的 兑 换 标 准 分 段 相 加 具 体 的 兑 换 规 则 请 查 阅 本 手 册 规 则 篇 或 可 登 陆 南 航 网 站 www.csair.com 查 询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升 舱 兑 换 标 准 作 为 一 名 尊 贵 的 天 合 联 盟 飞 行 常 客, 您 可 以 在 天 合 联 盟 成 员 航 空 公 司 运 营 的 国 际 航 班 上 使 用 南 航 明 珠 里 程 兑 换 奖 励 升 舱 ( 意 大 利 航 空 暂 不 参 与 ) 下 表 适 用 于 兑 换 天 合 联 盟 合 作 伙 伴 航 班 的 奖 励 升 舱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升 舱 兑 换 标 准 表 ( 单 位 : 公 里 ) 奖 励 区 域 A B C D E F G 航 线 距 离 1-800 801-1700 1701-3000 3001-5000 5001-7700 7701-10000 10001-15000 经 济 舱 到 公 务 舱 15,000 20,000 22,000 25,000 35,000 60,000 65,000 经 济 舱 到 头 等 舱 25,000 30,000 35,000 45,000 50,000 100,000 110,000 具 体 的 兑 换 规 则 请 查 阅 本 手 册 规 则 篇 或 可 登 陆 南 航 网 站 www.csair.com 查 询
C. 尽 情 享 受 您 的 会 员 权 益 会 员 级 别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会 员 级 别 ( 由 高 到 低 ) 分 为 三 个 等 级 : 南 航 明 珠 金 卡 南 航 明 珠 银 卡 和 南 航 明 珠 普 通 卡 南 航 明 珠 金 卡 同 时 为 天 合 联 盟 超 级 精 英 (SKYTEAM ELITE PLUS) 南 航 明 珠 银 卡 同 时 为 天 合 联 盟 精 英 (SKYTEAM ELITE) 精 英 资 格 金 卡 南 航 明 珠 精 英 等 级 南 航 明 珠 金 卡 南 航 明 珠 银 卡 天 合 联 盟 精 英 等 级 天 合 联 盟 超 级 精 英 SKYTEAM ELITE PLUS 天 合 联 盟 精 英 SKYTEAM ELITE 当 您 在 一 个 资 格 年 度 ( 每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 内 的 升 级 里 程 或 升 级 航 段 任 何 一 项 达 到 精 英 等 级 升 级 标 准, 即 可 获 得 相 应 的 精 英 等 级 金 卡 银 卡 精 英 等 级 升 级 标 准 升 级 里 程 / 升 级 航 段 的 计 算 方 法 请 参 见 本 手 册 累 积 篇 升 级 里 程 8 万 公 里 4 万 公 里 升 级 航 段 40 个 指 定 航 段 20 个 指 定 航 段 银 卡 精 英 权 益 南 航 与 其 它 天 合 联 盟 成 员 航 空 公 司 将 为 您 奉 上 的 众 多 精 英 等 级 会 员 权 益 精 英 里 程 标 准 里 程 的 30% 标 准 里 程 的 15% 官 网 最 低 价 保 障 里 程 延 期 澳 新 便 捷 签 证 服 务 乘 坐 南 航 航 班 时, 您 可 以 享 受 南 航 精 英 等 级 会 员 权 益 优 先 订 座 购 票 国 际 航 线 网 上 选 座 免 费 免 费 保 证 本 人 经 济 舱 全 票 价 订 座 ( 航 班 起 飞 48 小 时 前 提 出 ) ( 航 班 起 飞 72 小 时 前 提 出 ) 优 先 办 理 乘 机 手 续 明 珠 金 卡 会 员 柜 台 明 珠 银 卡 会 员 柜 台 享 用 南 航 贵 宾 休 息 室 金 卡 ( 可 邀 请 一 名 当 天 同 是 乘 坐 南 航 航 班 的 旅 客 共 同 进 入 明 珠 精 英 会 员 休 息 室 ) 额 外 免 费 行 李 额 * 20 公 斤 ( 计 重 制 ) 10 公 斤 ( 计 重 制 ) 银 卡 ( 仅 限 本 人 进 入 明 珠 精 英 会 员 休 息 室 )
1 件 ( 计 件 制 ) 1 件 ( 计 件 制 ) 优 先 候 补 升 舱 航 班 不 正 常 时 头 等 舱 旅 客 地 面 服 务 待 遇 公 务 舱 旅 客 地 面 服 务 待 遇 定 期 收 到 礼 品 资 料 客 服 专 线 (95539-8 号 键 专 线 ) (95539-8 号 键 专 线 ) 乘 坐 天 合 联 盟 航 班 时, 您 可 以 享 受 天 合 联 盟 精 英 等 级 会 员 权 益 预 选 机 上 喜 好 座 位 订 座 优 先 候 补 优 先 办 理 乘 机 手 续 机 场 优 先 候 补 优 先 登 机 保 证 本 人 经 济 舱 全 价 票 订 座 行 李 优 先 超 额 免 费 行 李 享 用 天 合 联 盟 贵 宾 休 息 室 (6 小 时 或 以 上 国 际 航 班, 至 少 在 航 班 起 飞 24 小 时 前 提 出 ) 计 件 制 :1 件 计 重 制 :20 公 斤 当 天 乘 坐 或 紧 接 联 盟 国 际 航 班, 可 邀 请 一 名 当 天 同 是 乘 坐 天 合 联 盟 航 班 的 旅 客 共 同 进 入 大 中 华 携 手 飞 :2013 年 1 月 4 日 ( 含 ) 起, 除 现 行 天 合 联 盟 超 级 精 英 会 员 贵 宾 室 权 益 外, 南 航 东 航 华 航 厦 航 超 级 精 英 会 员 乘 坐 中 国 大 陆 国 内 航 线 航 班, 可 使 用 四 航 两 岸 三 地 自 营 机 场 贵 宾 室 计 件 制 :1 件 计 重 制 :10 公 斤 大 中 华 携 手 飞 :2013 年 1 月 4 日 ( 含 ) 起, 南 航 东 航 华 航 厦 航 精 英 会 员 乘 坐 往 返 两 岸 三 地 航 班 ( 含 四 航 间 代 码 共 享 两 岸 航 班 ), 可 使 用 四 航 两 岸 三 地 自 营 机 场 贵 宾 室 在 春 节 交 易 会 暑 期 等 旺 季 期 间, 无 法 保 障 本 人 经 济 舱 全 票 价 的 订 座, 请 提 前 做 好 出 行 计 划 在 未 设 有 明 珠 精 英 会 员 专 用 柜 台 的 机 场, 金 卡 会 员 本 人 可 使 用 头 等 舱 柜 台 办 理 乘 机 手 续, 银 卡 会 员 本 人 可 使 用 公 务 舱 柜 台 办 理 在 未 设 有 明 珠 精 英 会 员 休 息 室 的 机 场, 金 卡 会 员 可 带 一 名 随 行 人 员 进 入 头 等 舱 休 息 室, 银 卡 会 员 本 人 可 进 入 公 务 舱 休 息 室 航 班 不 正 常 时, 在 餐 食 住 宿 赔 偿 方 面, 金 卡 会 员 享 受 头 等 舱 旅 客 待 遇, 银 卡 会 员 享 受 公 务 舱 旅 客 待 遇 南 航 会 员 乘 坐 联 盟 航 空 公 司 航 班 可 累 积 精 英 级 别 奖 励 里 程 南 航 会 员 乘 坐 联 盟 航 空 公 司 航 班 有 效 航 班 及 舱 位 所 累 积 的 基 本 飞 行 里 程 可 计 为 升 级 里 程 更 多 有 关 南 航 精 英 等 级 会 员 权 益 的 详 尽 信 息, 请 查 阅 本 手 册 的 规 则 篇 更 多 有 关 天 合 联 盟 精 英 等 级 会 员 权 益 的 详 尽 信 息, 请 登 陆 天 合 联 盟 网 站 www.skyteam.com 查 询 超 额 免 费 行 李 : 天 合 联 盟 各 成 员 公 司 向 天 合 联 盟 贵 宾 会 员 提 供 的 免 费 行 李 额 会 有 差 异 详 情 请 直 接 向 该 公 司 查 询 大 中 华 携 手 飞 :1) 南 航 东 航 华 航 厦 航 开 放 两 岸 三 地 自 营 贵 宾 室 地 点 : 南 航 : 北 京 乌 鲁 木 齐 沈 阳 长 春 郑 州 哈 尔 滨 贵 阳 广 州 长 沙 海 口 三 亚 深 圳 重 庆 汕 头 大 连 上 海 ( 浦 东 / 虹 桥 ) 东 航 : 上 海 ( 浦 东 / 虹 桥 ) 昆 明 西 安 合 肥 南 昌 兰 州 石 家 庄 青 岛 华 航 : 台 北 ( 桃 园 ) 高 雄 香 港 厦 航 : 厦 门 福 州 2) 两 岸 三 地 系 指 往 返 台 湾 - 大 陆 / 台 湾 - 香 港 / 大 陆 - 香 港 如 需 了 解 更 多 信 息, 请 登 陆 明 珠 网 站 " 会 员 权 益 - 大 中 华 携 手 飞 " 了 解 天 合 联 盟 精 英 等 级 会 员 权 益 - 售 票 和 中 转 优 先 : 此 服 务 只 在 实 现 天 合 优 享 的 部 分 机 场 提 供, 详 情 依 据 各 机 场 可 服 务 情 况 为 准
D. 清 楚 了 解 您 的 明 珠 规 则 为 了 保 护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会 员 与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的 权 利, 特 制 定 此 规 则 与 条 款 请 会 员 务 必 详 细 阅 读 以 下 条 款 : 1. 定 义 在 本 规 则 与 条 款 中, 除 非 另 有 定 义, 则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指 由 中 国 南 方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南 航 ) 管 理 和 运 营 的 常 旅 客 奖 励 计 划 奖 励 里 程 包 括 基 本 飞 行 里 程 消 费 里 程 促 销 里 程 精 英 里 程 奖 励 里 程 可 以 用 于 兑 换 奖 励 机 票 和 奖 励 升 舱 以 及 其 它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指 定 的 奖 励 品 标 准 里 程 是 指 国 际 航 空 运 输 协 会 IATA 公 布 的 城 市 对 距 离 当 城 市 对 距 离 小 于 500 公 里 时, 标 准 里 程 按 500 公 里 计 算 基 本 飞 行 里 程 是 指 通 过 乘 坐 南 航 及 航 空 合 作 伙 伴 的 有 效 航 班 及 舱 位 所 累 积 的 里 程 由 标 准 里 程 舱 位 累 积 比 例 计 算 所 得 消 费 里 程 是 指 南 航 明 珠 会 员 通 过 使 用 非 航 空 合 作 伙 伴 的 有 效 产 品 或 服 务 所 累 积 的 消 费 里 程 促 销 里 程 是 指 南 航 明 珠 会 员 通 过 参 加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公 布 的 促 销 活 动, 获 得 该 项 活 动 中 的 促 销 里 程 促 销 里 程 的 获 得 方 式 和 使 用 限 制 由 每 次 活 动 的 活 动 规 则 决 定 精 英 里 程 专 为 南 航 明 珠 金 银 卡 会 员 所 享 有 根 据 金 银 卡 级 别 和 航 线 的 标 准 里 程 数 所 获 取 的 额 外 奖 励 里 程 精 英 里 程 仅 记 入 奖 励 里 程, 不 记 入 升 级 里 程 升 级 里 程 是 指 南 航 明 珠 会 员 通 过 乘 坐 南 航 及 航 空 合 作 伙 伴 的 有 效 航 班 及 舱 位 所 累 积 的 里 程, 不 包 括 促 销 里 程 非 航 空 合 作 伙 伴 消 费 里 程 以 及 精 英 里 程 升 级 里 程 用 于 获 取 明 珠 精 英 会 员 资 格 升 级 航 段 是 指 南 航 明 珠 会 员 通 过 乘 坐 南 航 及 天 合 联 盟 航 空 公 司 合 作 伙 伴 的 有 效 航 班 及 舱 位 时 所 累 积 的 基 本 飞 行 航 段, 乘 坐 其 它 航 空 合 作 伙 伴 的 航 班 不 计 入 升 级 航 段 升 级 航 段 用 于 获 取 明 珠 精 英 会 员 资 格 升 级 航 段 的 计 算 方 法 请 参 阅 本 手 册 累 积 篇 的 航 空 旅 行 表 格 2. 会 员 资 格 和 里 程 帐 号 管 理 2.1 凡 年 满 12 周 岁 并 同 意 接 受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规 则 和 条 款 的 自 然 人, 均 可 免 费 申 请 成 为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会 员, 除 非 申 请 人 所 在 国 的 法 律 明 文 禁 止 2.2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不 接 受 法 人 或 其 它 非 法 人 组 织 的 申 请, 也 不 受 理 数 人 联 合 申 请 或 同 一 人 多 次 申 请 2.3 申 请 人 必 须 按 要 求 完 整 填 写 并 寄 交 申 请 表 必 须 由 本 人 签 名, 以 示 接 受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的 规 定 和 条 款 2.4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推 出 电 子 会 员 卡 服 务, 会 员 可 以 通 过 南 航 官 网 南 航 手 机 客 户 端 下 载 电 子 会 员 卡 如 需 要 实 体 会 员 卡, 请 登 陆 南 航 官 网 的 会 员 账 户 或 致 电 95539 申 请 注 : 对 于 南 航 金 卡 银 卡 会 员 符 合 条 件 * 的 海 外 及 港 台 地 区 新 会 员, 仍 将 邮 寄 实 体 会 员 卡 (* 该 条 件 指 会 员 账 户 达 到 3 个 可 累 积 舱 位 的 飞 行 航 段 或 总 里 程 达 到 1500 公 里 或 以 上 ) 2.5 会 员 卡 仅 供 会 员 个 人 使 用, 不 得 转 让 2.6 会 员 必 须 依 据 明 珠 俱 乐 部 的 规 定 行 使 会 员 权 利, 若 会 员 误 用 或 滥 用 会 员 权 利 假 报 有 关 信 息 时,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可 于 事 先 通 知 或 不 通 知 的 情 况 下, 终 止 会 员 资 格 并 收 回 会 员 卡, 同 时 作 废 已 累 积 的 全 部 里 程 积 分, 南 航 将 不 负 责 任 何 赔 偿 2.7 里 程 帐 户 ( 卡 号 ) 管 理 2.7.1. 申 请 会 员 资 格 获 准 后, 每 个 会 员 将 拥 有 且 仅 可 拥 有 一 个 里 程 帐 户 ( 即 会 员 卡 号 ) 南 航 不 接 受 重 复 申 请 并 保 留 对 重 复 帐 户 进 行 清 理 或 删 除 的 权 利 2.7.2. 如 果 一 个 会 员 同 时 拥 有 多 个 明 珠 里 程 账 户, 会 员 可 以 指 定 最 终 使 用 的 卡 号, 其 它 卡 号 信 息 将 合 并 到 指 定 卡 号 中
2.7.3. 转 出 卡 和 转 入 卡 都 必 须 通 过 身 份 认 证 后, 方 可 申 请 卡 号 合 并 2.7.4. 卡 号 合 并 后, 受 让 人 名 单 将 以 转 入 卡 登 记 的 为 准 首 次 建 立 受 让 人 立 即 生 效 资 格 仅 允 许 使 用 一 次, 如 转 出 卡 曾 添 加 过 受 让 人 ( 以 系 统 查 核 为 准 ), 转 入 卡 的 立 即 生 效 资 格 将 被 取 消, 原 登 记 的 受 让 人 将 于 添 加 之 日 起 30 天 后 生 效 2.7.5. 会 员 申 请 卡 号 合 并 后, 转 出 里 程 的 卡 号 将 不 能 再 使 用,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有 权 从 系 统 中 受 让 人 删 除 转 出 卡 号 2.7.6. 如 果 会 员 选 择 将 低 级 别 卡 合 并 到 高 级 别 卡, 低 级 别 卡 号 带 来 的 飞 行 记 录 将 不 能 享 受 高 级 别 卡 号 的 精 英 里 程, 且 只 有 当 前 资 格 年 度 的 飞 行 记 录 才 能 参 与 本 资 格 年 度 的 金 银 卡 级 别 计 算 ; 如 果 会 员 选 择 将 高 级 别 卡 合 并 到 低 级 别 卡, 低 级 别 卡 则 无 法 继 续 得 到 高 级 别 卡 的 精 英 级 别 2.8 会 员 办 理 身 份 认 证 后, 便 开 通 以 下 新 的 服 务 项 目 : 为 他 人 兑 换 奖 励 机 票 和 奖 励 升 舱 非 航 奖 励 品 兑 换 管 理 兑 换 受 让 人 名 单 自 助 重 置 密 码 服 务 定 制 卡 号 合 并 申 请 管 理 个 人 关 键 信 息 等 2.9 办 理 身 份 认 证 2.9.1. 在 线 身 份 认 证 : 会 员 可 登 录 官 网 会 员 账 户 后 通 过 输 入 银 行 卡 信 息 进 行 校 验, 完 成 身 份 认 证 2.9.2. 到 指 定 售 票 处 办 理 身 份 认 证 : 2.9.2.1. 会 员 本 人 办 理 身 份 认 证 时, 须 提 供 : 会 员 本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复 印 件 会 员 本 人 的 明 珠 卡 或 明 珠 卡 号, 以 及 提 供 会 员 本 人 中 国 境 内 手 机 号 码 ( 移 动 联 通 或 电 信 手 机 号 均 可 ) 或 电 子 邮 箱 作 为 接 收 密 码 的 安 全 联 系 信 息 2.9.2.2. 委 托 他 人 办 理 时, 除 提 供 以 上 证 件, 还 须 提 供 代 办 人 的 身 份 证 原 件 复 印 件 2.9.2.3. 成 人 旅 客 购 票 乘 机, 以 及 南 航 明 珠 会 员 身 份 认 证 等 所 有 需 要 出 示 身 份 证 才 能 办 理 的 业 务, 都 只 认 可 二 代 身 份 证, 其 他 允 许 作 为 购 票 及 乘 机 使 用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仍 按 原 规 定 执 行 2.9.2.4. 一 人 一 天 最 多 可 为 三 人 代 办 身 份 认 证 业 务 如 办 理 身 份 认 证 时 所 出 示 的 会 员 证 件 非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第 二 代 居 民 身 份 证, 不 允 许 他 人 代 办 身 份 认 证 业 务 2.9.2.5. 已 消 磁 未 能 通 过 识 别 器 验 证 的 二 代 身 份 证, 不 允 许 办 理 身 份 认 证 2.9.2.6. 会 员 账 户 如 没 有 任 何 乘 机 记 录, 必 须 由 会 员 本 人 亲 自 办 理, 不 允 许 委 托 他 人 代 办 3. 里 程 累 积 3.1 总 则 3.1.1.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以 里 程 作 为 累 积 单 位, 里 程 累 积 的 基 本 计 算 单 位 为 公 里 3.1.2. 里 程 从 您 入 会 之 日 起 开 始 累 积 入 会 日 期 以 邮 寄 申 请 表 寄 出 的 邮 戳 日 期 或 在 网 上 申 请 成 功 提 交 申 请 表 的 日 期 为 准 3.1.3.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的 里 程 自 入 账 当 月 起 有 效 期 为 36 个 月 ( 特 殊 指 定 有 效 期 的 里 程 除 外 ),2015 年 7 月 起, 金 银 卡 会 员 在 其 金 银 卡 级 别 期 内 到 期 未 用 里 程 将 自 动 全 额 延 期, 每 次 自 动 延 期 12 个 月, 延 期 后 的 里 程 在 12 个 月 后 如 果 未 使 用 并 且 会 员 仍 为 金 银 卡 级 别, 到 期 未 用 里 程 将 再 次 自 动 延 期, 如 果 会 员 级 别 从 金 银 卡 降 级 为 普 通 卡, 里 程 有 效 期 规 则 将 按 普 通 卡 处 理 普 卡 会 员 可 以 在 里 程 到 期 前 注 册 参 加 南 航 明 珠 里 程 延 期 计 划, 支 付 20% 的 里 程 兑 换 12 个 月 有 效 期 ( 即 剩 余 的 80% 即 将 到 期 里 程 被 延 期 12 个 月 ), 已 延 期 过 的 里 程 不 能 再 次 延 期 如 果 普 卡 会 员 未 在 里 程 到 期 前 注 册 里 程 延 期 计 划, 则 到 期 未 用 里 程 将 全 部 清 零 ( 举 例 : 银 卡 会 员 有 1000 公 里 在 2015 年 7 月 31 日 到 期, 那 么 2015 年 7 月 31 日 到 期 的 里 程 有 效 期 会 自 动
延 长 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 ; 但 如 果 银 卡 会 员 在 2016 年 3 月 级 别 降 为 普 卡, 会 员 需 提 前 注 册 参 加 里 程 延 期 计 划, 则 从 2016 年 3 月 起 其 到 期 里 程 将 按 南 航 明 珠 里 程 延 期 计 划 给 予 特 殊 延 期 如 未 注 册 参 加, 里 程 到 期 就 会 全 部 清 零 ) 3.1.4. 里 程 帐 户 仅 供 个 人 进 行 里 程 累 积 3.1.5. 团 队 机 票 里 程 兑 换 的 奖 励 机 票 旅 游 同 业 或 其 他 特 殊 折 扣 机 票 和 免 费 机 票 专 机 和 包 机 航 班 机 票 不 可 累 积 里 程 3.1.6. 里 程 兑 换 的 奖 励 升 舱 机 票 促 销 获 赠 的 免 费 升 舱 机 票 非 自 愿 升 舱 机 票 按 未 升 舱 前 所 购 舱 位 累 积 里 程 3.1.7. 无 论 是 自 愿 或 非 自 愿 转 乘 其 它 航 空 公 司 的 航 班, 如 果 您 最 终 乘 坐 的 航 班 不 在 明 珠 会 员 可 累 积 的 范 围 之 内, 该 次 航 班 则 不 可 进 行 里 程 累 积 3.1.8. 会 员 的 累 积 里 程 将 登 录 其 本 人 的 里 程 帐 户, 不 同 个 人 的 里 程 帐 户 不 得 合 并 使 用 3.1.9. 为 保 证 会 员 获 得 的 里 程 能 准 确 及 时 地 登 录 到 其 帐 户 中, 会 员 应 按 会 员 手 册 中 里 程 累 积 办 法 执 行 3.1.10. 请 保 留 您 所 有 的 里 程 登 记 资 料 ( 包 括 机 票 / 电 子 客 票 行 程 单 复 印 件 和 登 机 牌 原 件 合 作 伙 伴 消 费 帐 单 等 ), 以 便 您 进 行 里 程 的 核 对 查 实 3.1.11. 为 了 确 保 里 程 准 确 累 积, 请 在 订 座 购 票 机 场 办 理 乘 机 手 续 或 使 用 合 作 伙 伴 产 品 或 服 务 时 出 示 您 的 明 珠 卡 或 提 供 明 珠 卡 号, 并 确 保 旅 客 姓 名 身 份 证 件 信 息 与 您 明 珠 会 员 账 户 中 登 记 的 一 致, 保 留 好 机 票 和 登 机 牌, 直 至 确 认 该 次 乘 机 的 里 程 已 准 确 累 积 到 您 的 里 程 账 户 3.1.12. 如 乘 坐 代 码 共 享 航 班, 将 按 照 客 票 上 显 示 的 承 运 人 航 班 号 座 位 等 级 / 舱 位 等 实 际 成 行 的 航 班 信 息 累 积 里 程 3.1.13. 当 搭 乘 南 航 或 合 作 伙 伴 的 航 班 时, 对 于 同 一 个 航 段 会 员 只 可 选 定 一 家 航 空 公 司 的 常 旅 客 计 划 累 积 里 程 每 次 符 合 累 积 标 准 的 飞 行 记 录 仅 可 记 入 一 个 航 空 公 司 的 一 个 会 员 帐 户, 不 可 在 多 个 帐 户 重 复 累 积 3.2 里 程 补 登 3.2.1. 乘 机 飞 行 里 程 的 补 登 : 飞 行 里 程 补 登 的 有 效 期 为 旅 行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的 航 班 超 过 补 登 期 限, 将 不 予 受 理 3.2.1.1. 南 航 航 班 里 程 补 登 : 致 电 南 航 销 售 服 务 热 线 (95539), 提 供 具 体 的 乘 机 信 息 进 行 里 程 补 登, 或 提 供 登 机 牌 复 印 件 及 机 票 ( 或 电 子 客 票 行 程 单 ) 复 印 件 作 为 补 登 凭 据 3.2.1.2. 航 空 合 作 伙 伴 里 程 补 登 :(1) 天 合 联 盟 合 作 伙 伴 : 邮 寄 外 航 的 登 机 牌 原 件 及 机 票 ( 或 电 子 客 票 行 程 单 ) 复 印 件 至 明 珠 俱 乐 部, 两 件 缺 一 不 可 为 避 免 补 登 凭 证 丢 失, 建 议 您 以 挂 号 信 或 快 递 的 方 式 邮 寄 ;(2) 非 天 合 联 盟 合 作 伙 伴 ( 四 川 航 空 ): 同 南 航 航 班 补 登 规 则 3.2.1.1 3.2.2. 非 航 空 合 作 伙 伴 消 费 里 程 的 补 登 : 保 留 好 消 费 帐 单 作 为 补 登 凭 据, 与 非 航 空 合 作 伙 伴 客 服 务 中 心 联 系 进 行 里 程 补 登 3.2.3. 提 交 补 登 材 料 上 需 注 明 会 员 卡 号, 资 料 不 全 或 内 容 不 清 晰 的 里 程 补 登 材 料 将 不 予 受 理 4. 里 程 兑 换 4.1 总 则 4.1.1.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不 设 里 程 起 兑 门 槛, 会 员 达 到 兑 换 标 准 即 可 进 行 兑 换, 如 兑 换 产 品 有 特 殊 说 明 除 外 4.1.2. 航 班 上 允 许 使 用 里 程 兑 换 的 奖 励 机 票 或 奖 励 升 舱 的 座 位 数 量 有 限, 在 春 运 与 暑 期 旺 季 期 间, 座 位 供 给 可 能 会 减 少
4.1.3. 奖 励 机 票 自 旅 行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有 效, 完 全 未 使 用 的 奖 励 机 票 自 填 开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有 效 4.1.4. 婴 儿 和 儿 童 的 兑 换 标 准 与 成 人 的 兑 换 标 准 相 同 4.1.5. 奖 励 机 票 和 奖 励 升 舱 如 涉 及 无 人 陪 伴 儿 童 等 特 殊 服 务, 会 员 须 遵 照 航 空 公 司 规 定 流 程 申 请 办 理, 服 务 费 由 旅 客 自 行 负 担 ( 但 奖 励 机 票 / 升 舱 暂 不 适 用 于 担 架 旅 客 ) 4.1.6. 会 员 在 南 航 指 定 售 票 处 开 具 奖 励 机 票 或 办 理 奖 励 升 舱 时, 应 提 供 取 票 人 或 办 理 人 的 身 份 证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4.1.7. 会 员 要 求 退 票, 应 在 开 始 旅 行 之 日 起 ( 客 票 第 一 航 段 未 使 用 的, 从 填 开 之 日 起 ) 十 三 个 月 内 提 出, 否 则 南 航 有 权 拒 绝 办 理 ( 此 规 定 自 2014 年 10 月 26 日 起 生 效 ) 4.1.8. 申 请 奖 励 机 票 退 票 时, 乘 机 人 必 须 出 示 未 使 用 的 电 子 客 票 行 程 单 ( 或 纸 质 客 票 的 乘 机 联 和 旅 客 联 ) 及 本 人 的 身 份 证 原 件 ( 若 为 他 人 代 办, 还 应 提 供 代 办 人 的 身 份 证 原 件 ), 并 提 供 明 珠 卡 或 会 员 卡 号, 方 可 办 理 退 票 手 续 4.1.9. 奖 励 机 票 遗 失 不 补, 里 程 不 退 还 4.1.10. 非 自 愿 情 况 下 的 变 更 和 退 票 规 定 4.1.10.1. 非 自 愿 变 更 和 退 票 的 适 用 情 况 请 参 见 南 航 旅 客 行 李 国 内 / 国 际 运 输 总 条 件 相 关 内 容 4.1.10.2. 非 自 愿 变 更 的 里 程 退 还 原 则 造 成 旅 客 舱 位 等 级 变 更 时, 南 航 里 程 兑 换 机 票 或 升 舱 的 里 程 差 额 多 退 少 不 补 如 造 成 非 自 愿 降 舱, 按 舱 位 和 折 扣 率 计 算 降 舱 差 价, 全 部 退 回 会 员 账 户 ; 如 为 非 自 愿 升 舱, 不 再 补 收 里 程 差 价 4.1.10.3. 非 自 愿 退 票 的 里 程 退 还 原 则 如 客 票 完 全 未 使 用, 则 退 还 全 部 原 实 付 里 程 ; 如 客 票 已 部 分 使 用,(1) 南 航 国 内 客 票 : 退 还 未 使 用 航 段 相 同 舱 位 和 折 扣 率 的 兑 换 里 程, 但 不 得 超 过 原 实 付 里 程, 不 收 取 任 何 退 票 费 ;(2) 南 航 国 际 (/ 地 区 ) 客 票 : 原 实 付 里 程 扣 除 已 使 用 航 段 的 相 同 舱 位 和 折 扣 率 的 兑 换 里 程, 退 还 剩 余 部 分 里 程, 不 收 取 任 何 退 票 费 班 机 如 在 非 经 停 点 的 其 他 航 站 降 落, 取 消 当 日 飞 行, 旅 客 要 求 退 票, 应 退 还 由 降 落 站 至 到 达 站 与 原 实 付 里 程 相 同 舱 位 和 折 扣 率 的 兑 换 里 程, 但 不 得 超 过 原 实 付 里 程, 不 收 取 退 票 费 如 无 法 在 查 询 到 降 落 站 至 到 达 站 的 兑 换 标 准, 则 视 降 落 站 至 到 达 站 航 距 退 还 里 程 : 降 落 站 至 到 达 站 距 离, 如 小 于 原 始 发 站 至 到 达 站 距 离 的 1/2, 则 退 回 50% 原 实 付 里 程 ; 如 大 于, 则 退 回 全 部 原 实 付 里 程 4.1.10.4. 非 自 愿 变 更 和 非 自 愿 退 票 情 况 下 退 还 的 里 程, 将 在 退 还 日 期 的 基 础 上 重 新 赋 予 36 个 月 有 效 期 4.1.10.5. 如 需 办 理 非 自 愿 变 更 和 非 自 愿 退 票 情 况 下 里 程 退 还, 请 持 相 关 航 班 证 明 至 南 航 直 属 售 票 处 或 致 电 南 航 销 售 服 务 热 线 95539 申 请 办 理 4.1.11. 其 它 未 列 明 的 运 输 条 件 同 正 常 付 费 机 票 4.2 南 航 奖 励 机 票 兑 换 规 定 4.2.1. 南 航 奖 励 机 票 仅 限 兑 换 市 场 方 和 承 运 方 均 为 南 航 的 航 班 以 及 其 它 ( 非 天 合 联 盟 成 员 ) 航 空 合 作 伙 伴 的 指 定 航 班 4.2.2. 使 用 里 程 可 兑 换 单 程 来 回 程 缺 口 程 的 南 航 明 珠 奖 励 机 票, 兑 换 标 准 按 单 个 航 段 独 立 计 算
4.2.3. 兑 换 南 航 明 珠 奖 励 机 票, 全 航 程 必 须 确 定 航 程 航 班 日 期, 不 接 受 不 定 期 航 班 的 兑 换 4.2.4. 南 航 奖 励 机 票 的 所 有 航 程 不 允 许 中 途 分 程 4.2.5. 南 航 奖 励 机 票 的 变 更 规 定 4.2.5.1. 在 南 航 奖 励 机 票 的 机 票 有 效 期 内, 会 员 可 以 多 次 变 更 航 班 或 日 期, 每 次 变 更 将 按 以 下 标 准 收 取 变 更 费 : 航 班 规 定 离 站 时 间 前 24 小 时 ( 含 ) 前 航 班 规 定 离 站 时 间 前 24 小 时 ( 不 含 ) 后 国 内 机 票 50 元 人 民 币 或 等 额 货 币 / 次 / 张 100 元 人 民 币 或 等 额 货 币 / 次 / 张 国 际 及 港 台 地 区 机 票 100 元 人 民 币 或 等 额 货 币 / 次 / 张 200 元 人 民 币 或 等 额 货 币 / 次 / 张 注 : 以 上 规 定 适 用 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 ( 含 ) 起 开 具 的 南 航 奖 励 机 票, 非 自 愿 变 更 免 收 变 更 费 4.2.5.2. 当 无 法 保 障 按 奖 励 机 票 的 舱 位 变 更 时, 会 员 可 以 选 择 降 舱 变 更, 但 里 程 不 予 退 还 4.2.5.3. 如 会 员 仅 支 付 奖 励 机 票 里 程 部 分 费 用, 但 未 支 付 税 费 和 出 票, 则 不 允 许 进 行 任 何 变 更 4.2.6. 会 员 在 完 成 南 航 航 班 奖 励 机 票 的 里 程 扣 减 后, 须 尽 快 通 过 南 航 网 站 或 到 南 航 指 定 售 票 处 完 成 兑 换 所 需 税 费 的 支 付 和 出 票 已 扣 减 里 程 但 未 支 付 税 费 和 出 票 的 奖 励 机 票, 其 退 票 原 则 与 已 出 票 客 票 相 同 ; 如 此 类 机 票 所 定 的 航 班 如 发 生 取 消 延 误 等 情 况, 会 员 可 以 申 请 签 转 到 后 续 的 南 航 承 运 航 班 或 申 请 办 理 非 自 愿 退 票, 但 不 可 签 转 到 其 他 航 空 公 司 的 航 班 4.2.7. 自 愿 退 票 须 扣 除 未 使 用 航 段 的 50% 里 程 作 为 退 票 手 续 费, 退 还 里 程 的 有 效 期 与 兑 换 所 使 用 里 程 的 原 始 有 效 期 一 致, 且 仅 可 退 还 有 效 期 内 的 里 程 ; 非 自 愿 退 票 全 数 退 还 未 使 用 航 段 的 里 程, 退 还 的 里 程 将 在 退 还 日 期 的 基 础 上 重 新 赋 予 36 个 月 有 效 期, 详 见 里 程 兑 换 - 总 则 部 分 4.3 南 航 奖 励 机 票 网 上 兑 换 规 定 4.3.1. 网 上 兑 换 的 范 围 4.3.1.1. 网 上 兑 换 目 前 仅 支 持 兑 换 挂 有 CZ 代 码 且 在 南 航 网 站 可 查 询 到 的 南 航 国 内 航 班 奖 励 机 票 4.3.1.2. 网 上 奖 励 机 票 兑 换 可 兑 换 单 程 来 回 程, 且 来 回 程 必 须 订 妥 航 班 日 期 来 回 程 的 舱 位 必 须 一 致, 兑 换 标 准 为 单 程 标 准 的 两 倍 4.3.1.3. 网 上 兑 换 可 支 持 会 员 为 本 人 及 他 人 进 行 网 上 兑 换 奖 励 机 票, 目 前 仅 支 持 乘 机 人 为 普 通 旅 客 的 兑 换, 特 殊 旅 客 除 外 ( 特 殊 旅 客 包 括 病 残 旅 客 婴 儿 及 有 成 人 陪 伴 儿 童 无 成 人 陪 伴 儿 童 孕 妇 盲 人 犯 罪 嫌 疑 人 / 遣 返 人 员 等 ) 4.3.2. 为 本 人 兑 换 奖 励 机 票 4.3.2.1. 如 会 员 仅 为 本 人 进 行 网 上 兑 换 奖 励 机 票, 可 不 进 行 身 份 认 证, 直 接 进 行 网 上 兑 换 4.3.2.2. 订 座 时 旅 客 信 息 中 的 旅 客 姓 名, 系 统 将 默 认 为 明 珠 会 员 账 户 的 姓 名 且 不 可 变 更, 其 中 中 文 姓 名 直 接 默 认, 英 文 姓 名 在 姓 与 名 之 间 添 加 / 作 为 分 隔 符 号 显 示, 若 中 文 姓 名 在 明 珠 账 户 为 空 以 及 英 文 姓 名 保 存 有 误 则 旅 客 姓 名 项 将 无 任 何 姓 名 显 示 ; 旅 客 姓 名 中 的 有 效 证 件 号 码 系 统 将 默 认 为 明 珠 会 员 账 户 的 证 件 号 码 且 不 可 以 变 更 若 旅 客 信 息 中 默 认 的 旅 客 姓 名 及 有 效 证 件 号 码 有 误 或 显 示 为 空, 可 致 电 95539 更 正 明 珠 账 户 的 对 应 信 息 后 再 进 行 会 员 本 人 的 兑 换
4.3.3. 为 他 人 兑 换 奖 励 机 票, 须 先 到 南 航 指 定 售 票 处 或 登 录 官 网 在 线 办 理 身 份 认 证 4.3.4. 无 论 是 会 员 本 人 兑 换, 还 是 为 他 人 兑 换, 请 确 保 订 座 时 旅 客 信 息 中 的 旅 客 姓 名 以 及 有 效 证 件 号 码 与 登 机 所 用 证 件 上 的 姓 名 与 证 件 号 码 一 致 出 票 后 旅 客 姓 名 以 及 乘 机 证 件 号 码 不 可 变 更, 若 出 票 后 姓 名 或 乘 机 证 件 号 码 有 误 需 按 照 自 愿 退 票 处 理 后 重 新 兑 换 出 票 4.4 南 航 奖 励 升 舱 兑 换 规 定 4.4.1. 会 员 兑 换 的 奖 励 升 舱 必 须 是 挂 CZ 航 班 号 且 由 南 航 实 际 承 运 的 南 航 航 班, 不 含 任 何 代 码 共 享 航 班 及 专 包 机 航 班 4.4.2. 付 费 机 票 里 程 兑 换 的 奖 励 机 票 均 可 进 行 奖 励 升 舱 兑 换, 适 用 的 订 座 舱 位 详 见 南 航 航 班 奖 励 升 舱 兑 换 标 准 表 ; 团 队 机 票 旅 行 同 业 或 其 他 特 殊 折 扣 机 票 和 免 费 机 票 专 机 和 包 机 航 班 机 票 不 得 兑 换 奖 励 升 舱 4.4.3. 允 许 里 程 连 续 升 舱, 即 里 程 升 舱 后 的 机 票 还 可 继 续 兑 换 升 舱 4.4.4. 如 客 票 使 用 规 定 注 明 不 得 变 更, 则 仅 可 基 于 客 票 当 次 航 班, 在 机 场 办 理 奖 励 升 舱 兑 换, 办 理 细 则 详 见 南 航 机 场 奖 励 升 舱 兑 换 规 定 4.4.5. 兑 换 奖 励 升 舱 时, 原 购 机 票 附 带 的 所 有 旅 行 限 制 和 条 件 均 适 用, 如 奖 励 升 舱 只 变 更 舱 位, 不 变 更 客 票 航 班 和 日 期, 免 收 变 更 费 4.4.6. 自 愿 更 改 航 班 或 日 期, 优 先 按 升 舱 后 舱 位 变 更, 当 无 法 保 障 按 升 舱 后 舱 位 变 更 时, 会 员 可 选 择 降 舱 变 更, 但 已 兑 换 里 程 不 退 还 4.4.7. 自 愿 签 转 和 退 票, 按 升 舱 前 原 客 票 舱 位 及 使 用 规 定 办 理, 已 兑 换 里 程 不 退 还 4.4.8. 会 员 除 了 可 以 通 过 南 航 销 售 服 务 热 线 95539, 或 前 往 南 航 直 属 售 票 处 办 理 南 航 航 班 奖 励 升 舱 兑 换 4.5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兑 换 规 定 4.5.1. 兑 换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需 向 南 航 销 售 服 务 热 线 95539 申 请 4.5.2. 明 珠 会 员 兑 换 任 何 一 家 或 多 家 联 盟 成 员 航 空 公 司 的 奖 励 机 票 时 须 遵 守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兑 换 规 定 4.5.3. 兑 换 奖 励 机 票 的 航 班 必 须 是 联 盟 成 员 航 空 公 司 独 立 运 营 的 航 班, 联 盟 成 员 航 空 公 司 之 间 或 与 非 联 盟 航 空 公 司 之 间 的 代 码 共 享 航 班 不 接 受 奖 励 机 票 的 兑 换 4.5.4. 明 珠 会 员 可 以 兑 换 单 独 一 家 联 盟 成 员 航 空 公 司 的 奖 励 机 票, 也 可 以 因 航 班 衔 接 的 需 要 兑 换 多 家 联 盟 成 员 航 空 公 司 联 运 的 奖 励 机 票 4.5.5. 南 航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规 则 只 适 用 于 奖 励 机 票 的 兑 换, 不 提 供 奖 励 升 舱 的 兑 换 4.5.6. 明 珠 会 员 兑 换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使 用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兑 换 标 准 只 限 于 单 程 奖 励, 来 回 程 所 需 里 程 为 单 程 的 两 倍 4.5.7. 兑 换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全 航 程 必 须 确 定 航 程 航 班 日 期, 不 接 受 不 定 期 航 班 的 兑 换 选 择 航 班 时 必 须 遵 守 天 合 联 盟 成 员 航 空 公 司 关 于 奖 励 机 票 禁 兑 日 期 的 规 定 具 体 禁 止 兑 换 的 规 定 详 见 明 珠 网 站 4.5.8. 奖 励 机 票 的 航 程 中, 航 程 中 允 许 不 同 的 航 段 高 舱 位 和 低 舱 位 混 订, 所 需 里 程 数 根 据 每 个 航 段 具 体 舱 位 标 准 扣 减 全 航 程 需 要 扣 减 的 总 里 程 数 为 每 个 航 段 适 用 的 兑 换 标 准 分 段 相 加 4.5.9. 更 改 条 款 : 4.5.9.1. 需 在 机 票 有 效 期 内 进 行 更 改, 超 出 机 票 有 效 期, 不 允 许 更 改, 奖 励 机 票 不 退
4.5.9.2. 已 扣 减 里 程 的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在 未 出 票 前 不 得 做 任 何 变 更 ; 4.5.9.3. 已 出 票 的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不 能 改 变 航 程 和 乘 机 人 可 在 有 效 期 内 更 改 航 班 日 期,2015 年 2 月 10 日 ( 含 ) 起, 国 际 套 票 每 次 更 改 收 取 更 改 费 人 民 币 200 元 或 等 值 当 地 货 币 ; 中 国 国 内 套 票 每 次 更 改 收 取 更 改 费 人 民 币 100 元 或 等 值 当 地 货 币 ( 非 自 愿 变 更 除 外 ) 航 段 中 含 有 国 际 航 段 视 为 国 际 套 票 4.5.9.4. 需 致 电 南 航 呼 叫 中 心 申 请 更 改, 然 后 到 南 航 直 属 售 票 处 办 理 4.5.9.5. 南 航 航 段 按 南 航 免 票 更 改 规 则 处 理 4.5.9.6. 须 核 对 经 停 舱 位 禁 止 兑 换 日 期 和 其 他 所 有 限 制 条 件 如 不 符 合 限 制 条 件 则 不 能 更 改 4.5.9.7. 出 票 前, 因 超 过 出 票 时 限 未 出 票 导 致 座 位 被 取 消, 且 无 法 再 成 功 订 座 时, 更 改 作 自 愿 退 票 处 理 4.5.9.8. 更 改 航 程 / 承 运 人 / 舱 位 ( 改 变 扣 减 里 程 ): 视 为 退 票, 按 自 愿 退 票 办 理, 再 重 新 兑 换 新 航 程 4.5.9.9. 更 改 乘 机 人 : 按 自 愿 退 票 处 理, 需 重 新 兑 换 4.5.10. 退 票 必 须 在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的 有 效 期 内 办 理, 超 出 有 效 期, 奖 励 机 票 作 废, 不 退 4.5.11. 退 票 必 须 到 南 航 指 定 的 开 办 国 际 客 票 业 务 的 南 航 直 属 售 票 处 申 请 办 理 4.5.12. 退 票 分 为 自 愿 退 票 和 非 自 愿 退 票 两 种 由 于 退 票 航 段 涉 及 联 盟 成 员 运 营 的 航 班, 接 到 退 票 申 请 后, 南 航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与 承 运 航 空 公 司 确 认 退 票 属 于 自 愿 退 票 还 是 非 自 愿 退 票 4.5.13. 退 还 里 程 规 则 : 4.5.13.1. 完 全 未 使 用 机 票 的 自 愿 退 票 : 退 还 50% 原 扣 减 里 程, 退 还 里 程 的 有 效 期 与 兑 换 所 使 用 里 程 的 原 始 有 效 期 一 致, 且 仅 可 退 还 有 效 期 内 的 里 程 ; 非 自 愿 退 票 : 退 还 全 部 原 扣 减 里 程, 退 还 的 里 程 将 在 退 还 日 期 的 基 础 上 重 新 赋 予 36 个 月 有 效 期 原 缴 税 费 将 全 部 退 还 4.5.13.2. 部 分 已 使 用 机 票 的 自 愿 退 票 : 里 程 不 退 还 ; 非 自 愿 退 票 : 退 还 50% 原 扣 减 里 程, 退 还 的 里 程 将 在 退 还 日 期 的 基 础 上 重 新 赋 予 36 个 月 有 效 期 未 使 用 航 段 的 税 费 将 全 部 退 还 4.5.14. 有 效 期 为 一 年 不 允 许 延 期 延 期 作 退 票 处 理, 退 票 后 重 新 兑 换 4.5.15. 兑 换 四 川 航 空 国 内 航 班 奖 励 机 票 使 用 联 盟 兑 换 标 准 ( 同 一 国 之 内 ), 川 航 出 票 及 退 改 签 规 则 参 照 联 盟 规 定 注 意 : 非 联 盟 航 空 公 司 不 可 与 联 盟 航 空 公 司 组 成 联 运, 需 分 别 兑 换 和 出 票 川 航 国 际 航 班 暂 不 接 受 兑 换 4.6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升 舱 兑 换 规 则 4.6.1. 兑 换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升 舱 需 向 南 航 销 售 服 务 热 线 95539 申 请 4.6.2. 南 航 明 珠 会 员 可 使 用 里 程 在 墨 西 哥 航 空 (AM) 法 国 航 空 (AF) 美 国 达 美 航 空 (DL) 大 韩 航 空 (KE) 荷 兰 航 空 (KL) 捷 克 航 空 (OK) 俄 罗 斯 航 空 (SU) 国 家 到 国 家 的 国 际 航 班 上 兑 换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升 舱, 但 不 可 在 代 码 共 享 航 班 上 兑 换 4.6.3. 兑 换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升 舱 时, 原 付 费 客 票 必 须 为 以 下 指 定 订 座 舱 位 : 墨 西 哥 航 空 (Y 舱 ) 法 国 航 空 (Y 舱 ) 美 国 达 美 航 空 (Y 舱 ) 大 韩 航 空 (W/Y 舱 ) 荷 兰 航 空 (Y 舱 ) 捷 克 航 空 (Y/M 舱 ) 俄 罗 斯 航 空 (S/Y 舱 )
4.6.4.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升 舱 仅 可 从 经 济 舱 往 上 一 级 物 理 舱 位 进 行 里 程 升 舱, 例 如, 当 经 济 舱 的 上 一 级 舱 位 是 公 务 舱 时, 只 能 升 至 公 务 舱 4.6.5. 请 避 免 在 联 盟 合 作 伙 伴 的 禁 止 兑 换 日 期 内 旅 行 ( 兑 换 大 韩 航 空 的 航 班 有 此 限 制 ) 4.6.6. 兑 换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升 舱, 原 客 票 必 须 是 电 子 客 票 且 由 联 盟 成 员 公 司 及 附 属 成 员 公 司 的 票 证 所 填 开 4.6.7. 完 成 里 程 扣 减 后, 会 员 至 少 须 在 航 班 起 飞 3 天 前 到 南 航 指 定 的 售 票 处 换 开 里 程 升 舱 后 的 新 客 票 在 没 有 南 航 售 票 处 的 城 市 不 办 理 里 程 升 舱 业 务 注 意 : 法 航 AF/ 荷 航 KL 航 班 奖 励 升 舱 的 特 殊 出 票 时 限 要 求 为 : 航 班 起 飞 10 天 前 的 升 舱 订 座 须 在 航 班 起 飞 前 7 天 内 出 票 ; 航 班 起 飞 前 10 天 内 的 升 舱 订 座 须 在 航 班 起 飞 前 1 天 内 出 票 4.6.8. 允 许 在 同 套 客 票 上 增 加 奖 励 升 舱 航 段, 但 原 升 舱 航 段 必 须 已 被 使 用 退 票 或 作 废 4.6.9. 允 许 使 用 不 同 联 盟 公 司 俱 乐 部 的 里 程 在 同 一 套 客 票 内 进 行 升 舱, 但 使 用 前 一 家 公 司 的 里 程 所 升 舱 的 航 段 必 须 已 被 使 用 退 票 或 作 废, 会 员 需 联 系 会 籍 所 属 航 空 公 司 的 俱 乐 部 办 理 奖 励 升 舱 的 订 座 和 换 开 4.6.10. 奖 励 升 舱 新 换 开 客 票 的 有 效 期 与 原 付 费 票 一 致 4.6.11.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升 舱 的 变 更 规 定 4.6.11.1. 自 愿 变 更 旅 行 日 期 或 航 班, 奖 励 升 舱 舱 位 将 不 予 保 证, 已 使 用 里 程 不 可 退 还 4.6.11.2. 非 自 愿 变 更 的 情 况 下, 由 进 行 里 程 升 舱 的 航 空 公 司 负 责 更 改 后 进 行 换 开 ; 如 果 未 使 用 的 航 段 中 不 包 括 里 程 升 舱 航 段, 可 由 实 际 承 运 航 空 公 司 负 责 更 改 后 换 开 4.6.12.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升 舱 的 退 升 舱 规 定 4.6.12.1. 退 升 舱 仅 限 非 自 愿 的 情 况 4.6.12.2. 里 程 升 舱 航 段 完 全 未 使 用 : 退 还 全 部 里 程, 退 还 的 里 程 将 在 退 还 日 期 的 基 础 上 重 新 赋 予 36 个 月 有 效 期 ; 里 程 升 舱 航 段 已 部 分 使 用 : 退 还 50% 的 原 扣 减 里 程, 退 还 的 里 程 将 在 退 还 日 期 的 基 础 上 重 新 赋 予 36 个 月 有 效 期 4.6.13.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升 舱 的 签 转 规 定 4.6.13.1. 自 愿 签 转 的 情 况 下, 奖 励 升 舱 机 票 将 按 原 付 费 舱 位 签 转, 已 使 用 里 程 不 退 4.6.13.2. 非 自 愿 签 转 的 情 况 下, 承 运 航 空 公 司 应 按 非 自 愿 免 签 转 原 则 安 排 后 续 航 班 承 运 或 签 转 到 其 它 联 盟 航 班 上 ; 如 无 法 签 转, 旅 客 可 做 非 自 愿 退 升 舱 4.6.14. 对 于 因 联 盟 里 程 升 舱 而 换 开 的 客 票, 付 费 票 部 分 如 需 退 票, 旅 客 须 联 系 原 出 票 航 空 公 司 办 理 4.7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网 上 兑 换 规 则 4.7.1. 2016 年 8 月 1 日 ( 含 ) 起, 可 提 供 奖 励 机 票 兑 换 的 十 四 家 联 盟 航 空 公 司 为 : 墨 西 哥 航 空 (AM) 阿 根 廷 航 空 (AR) 意 大 利 航 空 (AZ) 中 华 航 空 (CI) 达 美 航 空 (DL) 中 国 厦 门 航 空 (MF) 中 国 东 方 航 空 (MU) 俄 罗 斯 航 空 (SU) 越 南 航 空 (VN) 印 尼 鹰 航 (GA) 中 东 航 (ME) 法 国 航 空 (AF) 荷 兰 皇 家 航 空 (KL) 大 韩 航 空 (KE), 暂 不 支 持 其 他 联 盟 航 空 公 司 奖 励 机 票 兑 换, 具 体 开 放 日 期 另 行 通 知 4.7.2. 会 员 需 登 录 个 人 明 珠 账 户, 选 择 兑 换 免 票 种 类 为 :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4.7.3. 兑 换 时, 会 员 账 户 累 积 的 可 兑 换 里 程 数 须 大 于 或 等 于 兑 换 奖 励 机 票 所 需 的 里 程 数 4.7.4. 乘 机 人 限 制 4.7.4.1. 每 次 只 能 为 一 名 成 人 ( 首 段 航 班 起 飞 时, 旅 客 年 满 12 周 岁 ) 一 名 儿 童 ( 首 段 航 班 起 飞 时, 旅 客 年 满 2 周 岁 但 未 满 12 周 岁 ) 或 一 名 婴 儿 ( 首 段 航 班 起 飞 时, 旅 客 年 满 2 周 但 未 满 24 个 月 ) 进 行 兑 换 4.7.4.2. 多 位 旅 客 兑 换 须 进 行 多 次 操 作, 婴 儿 必 须 占 座 4.7.4.3. 在 兑 换 儿 童 和 婴 儿 的 奖 励 机 票 时, 需 根 据 网 站 提 示 输 入 成 人 票 的 票 号 进 行 关 联 后, 方 可 兑 换 4.7.4.4. 兑 换 的 奖 励 机 票 乘 机 人 必 须 为 会 员 本 人 或 其 指 定 的 受 让 人 4.7.4.5. 兑 换 行 程 限 制 4.7.4.6. 明 珠 会 员 可 以 兑 换 单 独 一 家 联 盟 成 员 航 空 公 司 的 奖 励 机 票, 也 可 以 因 航 班 衔 接 的 需 要 兑 换 多 家 联 盟 成 员 航 空 公 司 联 运 的 奖 励 机 票 4.7.4.7. 兑 换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全 航 程 必 须 确 定 航 程 航 班 日 期, 不 接 受 不 定 期 航 班 的 兑 换 4.7.4.8.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兑 换 可 支 持 直 达 和 中 转 航 班 的 单 程 来 回 程 航 班 4.7.4.9.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兑 换 不 支 持 缺 口 程 航 班 的 预 订 4.7.4.10. 包 含 香 港 (HKG)/ 阿 拉 木 图 (ALA) 的 始 发 中 转 航 班, 目 的 地 为 香 港 (HKG)/ 阿 拉 木 图 (ALA) 的 来 回 程 航 班 不 能 进 行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兑 换 4.7.4.11.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兑 换 支 持 混 搭 行 程, 例 如 去 程 直 达 + 回 程 中 转 4.7.4.12. 一 次 天 合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兑 换 中, 单 程 最 多 可 预 订 三 段, 来 回 程 最 多 可 预 订 六 段 4.7.5. 舱 位 限 制 :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支 持 混 舱 兑 换, 例 如 去 程 ( 经 济 舱 )+ 回 程 ( 头 等 舱 ) 4.7.6. 航 班 限 制 4.7.6.1. 兑 换 奖 励 机 票 的 航 班 必 须 是 联 盟 成 员 航 空 公 司 独 立 运 营 的 航 班, 联 盟 成 员 航 空 公 司 之 间 或 与 非 联 盟 航 空 公 司 之 间 的 代 码 共 享 航 班 不 接 受 奖 励 机 票 的 兑 换 4.7.6.2. 适 用 航 班 范 围 可 参 考 具 体 航 空 公 司 的 规 定, 详 情 请 登 录 南 航 官 网 查 询 4.7.7. 退 改 签 服 务 联 盟 升 舱 兑 换 : 网 上 兑 换 联 盟 奖 励 机 票 暂 不 提 供 退 票 改 签 服 务, 如 有 需 要, 请 致 电 95539 申 请 4.7.8. 联 盟 里 程 升 舱 不 提 供 网 上 自 助 服 务 4.7.9. 有 效 期 为 一 年, 不 允 许 延 期 4.8 兑 换 受 让 人 规 则 4.8.1. 会 员 兑 换 奖 励 机 票 或 奖 励 升 舱, 除 本 人 使 用, 仅 可 转 让 给 会 员 指 定 的 已 生 效 的 兑 换 受 让 人 使 用 会 员 为 他 人 兑 换 奖 励 前, 须 先 建 立 兑 换 受 让 人 名 单 4.8.2. 每 名 会 员 最 多 可 设 置 8 名 兑 换 受 让 人
4.8.3. 首 次 建 立 受 让 人 名 单, 如 会 员 账 户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起 有 3 条 ( 含 ) 以 上 乘 机 记 录, 可 即 刻 生 效 ; 如 未 达 到 3 条 乘 机 记 录, 则 将 于 成 功 申 请 之 日 起 30 天 后 生 效 (3 条 乘 机 记 录 不 包 含 川 航 天 合 联 盟 航 班 累 积 比 例 为 零 的 乘 机 记 录 ) 4.8.4. 新 增 受 让 人 将 于 新 增 成 功 30 天 后 生 效 ( 含 当 天 ); 删 除 受 让 人 即 刻 生 效 4.8.5. 新 增 或 删 除 受 让 人 均 不 扣 减 里 程 4.8.6. 公 司 或 法 人 实 体 均 不 可 作 为 兑 换 受 让 人 4.8.7. 会 员 可 通 过 明 珠 网 站 或 南 航 销 售 服 务 热 线 95539 建 立 受 让 人 名 单, 兑 换 受 让 人 的 姓 名 必 须 准 确 填 写 ( 在 建 立 受 让 人 名 单 前, 请 前 往 南 航 指 定 售 票 处 或 登 录 官 网 在 线 办 理 身 份 认 证 ) 4.8.8. 受 让 人 生 效 后, 方 可 为 受 让 人 办 理 奖 励 机 票 和 奖 励 升 舱 的 兑 换 订 座 4.9 南 航 明 珠 商 城 兑 换 规 则 4.9.1. 兑 换 条 件 4.9.1.1. 须 成 为 南 航 明 珠 会 员 后 方 可 在 明 珠 商 城 进 行 兑 换 4.9.1.2. 会 员 须 先 到 南 航 指 定 售 票 处 或 登 录 官 网 在 线 办 理 身 份 认 证 后 方 可 在 明 珠 商 城 兑 换 商 品 4.9.2. 兑 换 规 则 4.9.2.1. 明 珠 商 城 保 证 所 兑 换 的 商 品 为 正 规 渠 道 进 货, 商 品 的 来 源 经 专 业 采 购 严 格 把 关, 均 为 正 品 4.9.2.2. 明 珠 商 城 保 留 更 换 部 分 兑 换 产 品 或 调 整 兑 换 产 品 所 需 里 程 的 权 利, 不 再 另 行 通 知 4.9.2.3. 当 兑 换 商 品 发 生 缺 货 现 象, 明 珠 会 员 可 以 选 择 等 待 供 货 或 者 由 明 珠 商 城 调 换 相 应 兑 换 区 间 的 产 品, 明 珠 商 城 将 与 会 员 取 得 联 系 并 协 商 解 决 4.9.2.4. 如 在 签 收 后 7 日 内 产 品 发 生 质 量 问 题, 请 与 明 珠 商 城 客 服 中 心 联 系 ; 超 过 7 日, 可 按 照 商 品 保 修 卡 上 的 联 系 方 式 与 生 产 厂 家 或 生 产 厂 商 指 定 的 售 后 服 务 商 联 系 4.9.3. 配 送 说 明 4.9.3.1. 明 珠 商 城 配 送 范 围 仅 限 中 国 大 陆 地 区 ( 不 包 含 港 澳 台 ) 国 外 及 港 澳 台 会 员 兑 换 商 品 收 件 地 址 请 指 定 中 国 大 陆 地 区 4.9.3.2. 已 发 货 订 单 不 能 改 变 收 货 地 址 ; 发 货 后 的 物 流 信 8 息 将 会 员 中 心 显 示 4.9.3.3. 配 送 时 效 4.9.4. 退 换 货 规 则 配 送 区 域 配 送 时 效 ( 自 订 单 生 成 之 日 起 ) 同 城 指 发 货 地 和 收 货 地 在 同 一 个 城 市 7 个 工 作 日 一 区 北 京 上 海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辽 宁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浙 江 江 苏 安 徽 9 个 工 作 日 二 区 内 蒙 古 吉 林 黑 龙 江 广 西 海 南 四 川 重 庆 贵 州 甘 肃 陕 西 10 个 工 作 日 三 区 云 南 青 海 宁 夏 12 个 工 作 日 四 区 西 藏 新 疆 15 个 工 作 日
4.9.4.1. 会 员 签 收 前, 需 认 真 检 查 商 品 外 包 装 信 息, 确 认 配 送 货 物 与 订 购 的 型 号 数 量 是 否 一 致 如 有 不 符 或 外 包 装 有 损 坏, 可 选 择 拒 收 拒 收 后 请 联 系 明 珠 商 城 客 服 中 心, 商 城 将 在 核 实 情 况 后 重 新 配 送 4.9.4.2. 里 程 兑 换 的 商 品 不 可 退 货 如 商 品 有 质 量 问 题 或 发 错, 会 员 可 联 系 明 珠 商 城 客 服 中 心 申 请 换 货, 所 产 生 换 货 物 流 费 用 由 商 城 全 部 承 担 4.9.4.3. 具 体 的 各 类 商 品 的 换 货 标 准 : 1) 钟 表 类 商 品 在 签 收 后 7 日 内 发 现 质 量 问 题, 可 与 当 地 的 钟 表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联 系 进 行 检 测, 并 凭 借 检 测 报 告 申 请 换 货 当 地 无 检 测 条 件 的 请 联 系 商 城 客 服 处 理 ; 以 下 情 况 不 予 办 理 换 货 : 将 商 品 存 储 暴 露 在 超 出 商 品 适 宜 的 环 境 中 ; 未 经 授 权 的 修 理 误 用 疏 忽 滥 用 事 故 改 动 不 正 确 的 安 装 食 物 或 液 体 溅 落 造 成 损 坏 ; 商 品 的 正 常 磨 损 ; 手 表 表 带 经 过 调 整 ; 换 货 操 作 注 意 事 项 : 换 货 时, 需 将 商 品 的 外 包 装 内 带 附 件 保 修 卡 说 明 书 发 货 单 等 随 同 商 品 一 起 退 回 2) 珠 宝 首 饰 类 商 品 自 签 收 后 7 日 内 发 现 质 量 问 题, 请 到 当 地 的 珠 宝 玉 石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进 行 检 测, 并 凭 借 检 测 报 告 申 请 换 货 当 地 无 检 测 条 件 的 请 联 系 商 城 客 服 处 理 对 于 附 带 国 家 级 宝 玉 石 鉴 定 中 心 出 具 的 鉴 定 证 书 的 高 档 首 饰, 如 果 用 户 有 任 何 质 疑, 请 到 出 具 该 证 书 的 鉴 定 机 构 进 行 复 检 换 货 操 作 注 意 事 项 : 换 货 时, 需 将 商 品 的 外 包 装 内 带 附 件 鉴 定 证 书 说 明 书 等 随 同 商 品 一 起 退 回 3) 数 码 通 讯 类 商 品 在 签 收 后 7 日 内 发 现 质 量 问 题, 可 与 商 城 客 服 联 系 申 请 换 货 ; 以 下 情 况 不 予 办 理 换 货 : 商 品 自 身 携 带 的 商 品 序 列 号 与 兑 换 时 的 不 符 ; 商 品 质 保 标 签 机 身 包 装 保 修 卡 条 码 (S/N 码 ) 被 涂 改 撕 毁 移 动 或 无 法 辨 认 ; 商 品 购 买 凭 证 保 修 卡 被 涂 改 撕 毁 或 丢 失 ;
未 经 同 意 自 行 拆 卸 修 理 或 升 级 引 起 的 机 器 损 坏 ; 未 按 商 品 说 明 要 求 使 用 维 护 保 管 而 引 起 的 机 器 损 坏 ; 机 器 结 构 因 移 动 跌 落 碰 撞 挤 压 而 造 成 的 故 障 或 破 损 等 人 为 损 坏 痕 迹 ; 商 品 配 件 缺 损 或 包 装 有 污 痕 和 严 重 积 压 痕 迹 ; 商 品 返 回 商 城 的 过 程 中 由 于 包 装 或 运 输 操 作 不 当 造 成 损 坏 换 货 操 作 注 意 事 项 : 寄 回 的 商 品 应 保 持 全 新, 相 关 附 属 配 件 齐 全 ; 保 修 卡 等 随 货 的 书 面 材 料 没 有 填 写 和 任 何 的 污 损 折 叠 ; 寄 回 的 商 品 本 身 原 包 装 应 保 持 完 整 ; 寄 回 的 商 品 要 求 具 有 完 整 的 外 包 装 原 商 品 附 带 商 品 4) 鞋 帽 / 箱 包 类 商 品 在 签 收 后 7 日 内 发 现 质 量 问 题, 可 与 商 城 客 服 联 系 申 请 换 货 ; 以 下 情 况 不 予 办 理 换 货 : 商 品 被 人 为 破 坏 标 牌 拆 卸 等 ; 商 品 有 使 用 过 洗 过 的 痕 迹, 底 / 面 有 磨 损 有 污 渍 等 换 货 操 作 注 意 事 项 : 寄 回 的 商 品 的 外 包 装 配 件 吊 牌 等 完 好 5) 家 电 类 商 品 在 签 收 后 7 日 内 发 现 质 量 问 题, 可 与 商 城 客 服 联 系 申 请 换 货 ; 以 下 情 况 不 予 办 理 换 货 : 商 品 自 身 携 带 的 商 品 序 列 号 与 兑 换 时 的 不 符 ; 商 品 质 保 标 签 机 身 包 装 保 修 卡 条 码 (S/N 码 ) 被 涂 改 撕 毁 移 动 或 无 法 辨 认 ; 商 品 购 买 凭 证 保 修 卡 被 涂 改 撕 毁 或 丢 失 ; 未 经 同 意 自 行 拆 卸 修 理 或 升 级 引 起 的 机 器 损 坏 ; 未 按 商 品 说 明 要 求 使 用 维 护 保 管 而 引 起 的 机 器 损 坏 ;
机 器 结 构 因 移 动 跌 落 碰 撞 挤 压 而 造 成 的 故 障 或 破 损 等 人 为 损 坏 痕 迹 ; 商 品 配 件 缺 损 或 包 装 有 污 痕 和 严 重 积 压 痕 迹 ; 商 品 返 回 商 城 的 过 程 中 由 于 包 装 或 运 输 操 作 不 当 造 成 损 坏 换 货 操 作 注 意 事 项 : 寄 回 的 商 品 应 保 持 全 新, 相 关 附 属 配 件 齐 全 ; 保 修 卡 等 随 货 的 书 面 材 料 没 有 填 写 和 任 何 的 污 损 折 叠 ; 寄 回 的 商 品 本 身 原 包 装 应 保 持 完 整 ; 寄 回 的 商 品 要 求 具 有 完 整 的 外 包 装 原 商 品 附 带 商 品 6) 家 居 床 品 类 商 品 在 签 收 后 7 日 内 发 现 质 量 问 题, 可 与 商 城 客 服 联 系 申 请 换 货 ; 以 下 情 况 不 予 办 理 换 货 : 商 品 有 被 洗 涤 人 为 破 损 和 被 使 用 的 痕 迹 ; 随 商 品 附 带 的 保 修 卡 购 买 凭 证 配 件 等 有 污 渍 破 损 或 缺 少 ; 商 品 和 配 件 有 磨 损 损 坏 ; 未 经 授 权 的 修 理 误 用 疏 忽 滥 用 事 故 改 动 不 正 确 的 安 装 换 货 操 作 注 意 事 项 : 退 换 商 品 要 求 外 包 装 吊 牌 配 件 等 完 整 ; 商 品 和 配 件 外 观 无 磨 损 ; 商 品 原 包 装 完 好 无 损 坏 7) 本 地 消 费 类 商 品 ( 餐 饮 消 费 券 电 影 票 门 票 等 ) 充 值 类 商 品 ( 游 戏 点 券 等 ) 以 及 秒 杀 团 购 等 特 价 商 品 不 可 以 换 货 8) 商 品 附 送 的 赠 品 组 合 销 售 商 品 礼 包 套 装 中 的 商 品 不 可 以 部 分 换 货 4.9.4.4 其 他 说 明 : 1) 商 城 将 以 收 到 商 品 时 的 质 量 状 况 为 准 验 收, 为 防 止 在 邮 寄 途 中 有 损 坏, 会 员 需 仔 细 包 装 退 换 商 品, 确 保 商 品 不 在 退 换 途 中 损 坏 2) 换 货 商 品 要 求 具 备 商 品 完 整 的 外 包 装 配 件 说 明 书 保 修 单 购 物 凭 证 换 货 原 因 的 说 明 3) 会 员 需 在 申 请 换 货 之 前 明 确 换 货 原 因, 出 现 下 列 任 何 一 种 情 况 的, 会 员 将 不 能 享 受 商 城 的 换 货 承 诺 :
商 品 并 非 南 航 明 珠 商 城 提 供 非 商 品 质 量 问 题 会 员 在 换 货 之 前 未 与 商 城 取 得 联 系 因 个 人 原 因 造 成 的 商 品 损 坏 ( 如 自 行 修 改 尺 寸 洗 涤 皮 鞋 皮 具 打 油 长 时 间 穿 着 等 ) 及 保 管 不 当 商 品 的 正 常 磨 损 未 经 授 权 的 维 修 误 用 疏 忽 滥 用 事 故 改 动 不 正 确 的 安 装 所 造 成 的 商 品 质 量 问 题, 或 撕 毁 涂 改 标 贴 防 伪 标 记 4) 如 会 员 未 经 明 珠 商 城 办 理 换 货 申 请, 直 接 将 商 品 寄 回 明 珠 商 城, 明 珠 商 城 不 承 担 保 管 重 新 发 货 等 责 任, 必 要 时 明 珠 商 城 有 权 处 置 滞 留 商 品 5) 商 城 在 收 到 会 员 以 质 量 问 题 为 由 要 求 的 换 货 商 品 后, 经 检 验 不 符 合 换 货 标 准 或 不 存 在 质 量 问 题, 商 品 仍 会 退 还 给 会 员, 物 流 费 用 由 会 员 承 担 4.9.5. 南 航 明 珠 商 城 各 项 规 则 最 终 解 释 权 归 中 国 南 方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有 5. 会 员 等 级 和 会 员 权 益 5.1 会 员 等 级 5.1.1.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共 有 三 个 会 员 等 级, 从 高 到 低 分 别 是 : 南 航 明 珠 金 卡 南 航 明 珠 银 卡 和 南 航 明 珠 普 通 卡 5.1.2. 每 年 的 1 月 1 日 -12 月 31 日 作 为 评 定 会 员 新 级 别 的 资 格 年 度 5.1.3.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将 根 据 当 个 资 格 年 度 所 累 积 的 升 级 里 程 或 升 级 航 段 来 评 定 会 员 下 一 年 新 的 会 员 资 格 5.1.4. 升 级 里 程 和 升 级 航 段 基 于 乘 机 年 度 进 行 累 积, 在 下 一 年 度 提 出 并 成 功 补 登 的 上 年 度 飞 行 记 录 将 计 入 上 年 度 ( 即 乘 机 年 度 ) 的 升 级 里 程 和 升 级 航 段 5.1.5. 金 银 卡 到 期 前, 将 根 据 上 述 标 准 重 新 计 算 上 一 个 资 格 年 度 的 升 级 里 程 和 升 级 航 段, 如 果 满 足 级 别 标 准, 将 获 取 对 应 的 精 英 会 员 级 别 5.1.6. 金 银 卡 会 员 的 升 级 标 准 和 保 级 标 准 相 同 5.1.7. 南 航 明 珠 金 银 卡 的 有 效 期 为 从 金 银 卡 等 级 评 定 之 当 日 起 到 第 三 年 的 2 月 28 日 ( 如 资 格 评 定 当 年 视 为 第 一 年 ) 5.2 会 员 权 益 5.2.1. 当 搭 乘 南 航 或 合 作 伙 伴 的 有 效 航 班 及 舱 位 时, 明 珠 金 银 卡 会 员 可 获 得 额 外 的 精 英 里 程 5.2.1.1. 精 英 里 程 仅 计 入 " 奖 励 里 程 ", 不 计 入 会 员 的 " 升 级 里 程 " 5.2.1.2. 不 可 累 积 里 程 的 舱 位 不 可 得 到 精 英 里 程 5.2.2. 南 航 精 英 等 级 会 员 权 益 仅 在 会 员 乘 坐 市 场 方 和 承 运 方 均 为 南 航 的 航 班 时 提 供 5.2.3. 南 航 精 英 等 级 会 员 权 益 享 用 贵 宾 休 息 室 : 5.3.3.1. 南 航 明 珠 金 卡 可 携 带 一 名 当 天 同 是 乘 坐 南 航 航 班 的 旅 客 共 同 进 入 贵 宾 休 息 室 候 机 ; 南 航 明 珠 银 卡 会 员 仅 限 本 人 进 入 贵 宾 休 息 室 5.3.3.2. 对 于 由 南 航 金 卡 会 员 邀 请 进 入 休 息 室 的 该 名 随 行 人 员, 其 在 申 请 休 息 室 准 入 权 时 必 须 与 南 航 金 卡 会 员 同 时 出 现
5.3.3.3. 南 航 仅 在 与 南 航 签 署 休 息 室 服 务 代 理 协 议 或 由 南 航 运 营 的 休 息 室 提 供 休 息 室 服 务, 所 提 供 的 服 务 等 级 视 各 地 机 场 服 务 条 件 而 定 5.2.4. 南 航 精 英 等 级 会 员 权 益 额 外 免 费 行 李 额 : 该 额 外 免 费 行 李 在 办 理 值 机 手 续 时 根 据 会 员 精 英 级 别 提 供, 不 在 客 票 的 免 费 行 李 栏 体 现 计 件 制 航 班 额 外 免 费 行 李 的 重 量 和 尺 寸 要 求, 按 会 员 所 持 客 票 座 位 等 级 对 应 的 标 准 提 供 5.2.5. 南 航 精 英 等 级 会 员 权 益 航 班 不 正 常 服 务 : 在 餐 食 住 宿 赔 偿 方 面, 金 卡 会 员 享 受 头 等 舱 旅 客 待 遇, 银 卡 会 员 能 享 受 公 务 舱 旅 客 待 遇 5.2.6. 天 合 联 盟 精 英 等 级 会 员 权 益 享 受 休 息 室 : 5.2.6.1. 乘 坐 天 合 联 盟 的 国 际 航 班 或 当 天 乘 坐 紧 接 联 盟 国 际 航 班 的 联 盟 国 内 航 班 时, 天 合 联 盟 超 级 精 英 ( 含 南 航 明 珠 金 卡 ) 会 员 当 天 可 携 带 一 名 ( 当 天 同 是 乘 坐 天 合 联 盟 航 班 的 ) 旅 客 共 同 进 入 南 航 贵 宾 休 息 室 候 机 5.2.6.2. 对 于 由 天 合 联 盟 超 级 精 英 ( 含 南 航 明 珠 金 卡 ) 会 员 邀 请 进 入 休 息 室 的 该 名 随 行 人 员, 其 在 申 请 休 息 室 准 入 权 时 必 须 与 天 合 联 盟 超 级 精 英 ( 含 南 航 明 珠 金 卡 ) 会 员 同 时 出 现 5.2.7. 天 合 联 盟 精 英 等 级 会 员 权 益 保 证 本 人 经 济 舱 全 票 价 订 座 : 一 般 仅 在 6 小 时 及 以 上 的 联 盟 国 际 航 班 上 提 供, 联 盟 超 级 精 英 需 至 少 在 航 班 起 飞 24 小 时 前 向 承 运 的 联 盟 航 空 公 司 提 出 申 请 5.2.8. 四 航 合 作 精 英 等 级 会 员 权 益 :2013 年 1 月 4 日 ( 含 ) 起, 除 现 行 天 合 联 盟 超 级 精 英 会 员 贵 宾 室 权 益 外, 南 航 东 航 华 航 厦 航 超 级 精 英 会 员 乘 坐 中 国 大 陆 国 内 航 线 航 班, 可 使 用 四 航 两 岸 三 地 自 营 机 场 贵 宾 室 南 航 东 航 华 航 厦 航 精 英 会 员 乘 坐 往 返 两 岸 三 地 航 班 ( 含 四 航 间 代 码 共 享 两 岸 航 班 ), 可 使 用 四 航 两 岸 三 地 自 营 机 场 贵 宾 室 5.2.8.1. 开 放 两 岸 三 地 自 营 贵 宾 室 地 点 : * 南 航 : 北 京 乌 鲁 木 齐 沈 阳 长 春 郑 州 哈 尔 滨 贵 阳 广 州 长 沙 海 口 三 亚 深 圳 重 庆 汕 头 大 连 上 海 ( 浦 东 / 虹 桥 ) * 东 航 : 上 海 ( 浦 东 / 虹 桥 ) 昆 明 西 安 合 肥 南 昌 兰 州 石 家 庄 青 岛 * 华 航 : 台 北 ( 桃 园 ) 高 雄 香 港 * 厦 航 : 厦 门 福 州 5.2.8.2. 两 岸 三 地 系 指 往 返 台 湾 - 大 陆 / 台 湾 - 香 港 / 大 陆 - 香 港 6. 其 它 6.1 如 因 会 员 个 人 原 因 造 成 里 程 帐 户 密 码 丢 失, 导 致 里 程 被 盗 用 等 后 果,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将 不 负 任 何 责 任 6.2 所 获 奖 励 如 因 相 关 政 府 法 规 而 应 予 课 税 / 费 ( 如 燃 油 附 加 费 机 场 建 设 费 等 ) 由 会 员 自 行 负 担 6.3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为 每 名 会 员 都 设 置 了 初 始 个 人 密 码 会 员 得 到 初 始 个 人 密 码 后, 必 须 进 行 更 改 作 为 使 用 帐 户 里 程 的 重 要 识 别 标 识, 个 人 密 码 将 为 会 员 里 程 帐 户 的 安 全 性 及 私 密 性 提 供 更 加 可 靠 的 保 证, 请 会 员 妥 善 保 存 自 己 的 密 码 并 不 定 期 的 变 更 会 员 须 确 保 不 向 任 何 未 经 授 权 的 人 士 透 露 此 密 码 明 珠 俱 乐 部 承 认 每 次 通 过 密 码 发 生 的 里 程 交 易, 如 因 会 员 向 未 经 授 权 的 人 士 透 露 其 个 人 密 码, 或 因 任 何 人 未 经 授 权 使 用 会 员 之 个 人 密 码 而 导 致 的 任 何 后 果,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概 不 负 责 6.4 南 航 禁 止 其 明 珠 会 员 对 其 他 明 珠 会 员 实 施 任 何 损 害 行 为 对 于 呈 报 任 何 虚 假 错 误 资 料 或 其 它 由 南 航 认 定 为 不 当 的 行 为, 如 违 反 南 航 或 本 计 划 的 其 它 合 作 伙 伴 航 空 公 司 的 规 定, 任 何 对 南 航 职 员 不 当 或 骚 扰 行 为, 或 拒 绝 接 受 职 员 之 建 议 等, 均 会 导 致 取 消 会 员 帐 户 及 该 会 员 继 续 参 加 本 计 划 的 资 格, 已 累 积 的 里 程 积 分 及 先 前 已 开 立 但 尚 未 使 用 的 奖 励 机 票 也 将 失 效 任 何 违 反 本 计 划 规 则 及 条
款 的 行 为, 将 导 致 明 珠 俱 乐 部 会 员 或 乘 机 人 在 任 何 时 间 被 没 收 机 票 ( 包 括 旅 行 中 ), 并 须 缴 付 涉 及 滥 用 机 票 已 搭 乘 航 段 的 全 额 经 济 舱 公 务 舱 及 头 等 舱 机 票 票 款 对 此 明 珠 俱 乐 部 规 则 与 条 款 的 执 行, 南 航 保 留 在 必 要 时 采 取 法 律 行 动, 以 追 讨 赔 偿 律 师 费 和 诉 讼 费 的 权 利 6.5 会 员 的 联 系 信 息, 如 手 机 电 话 Email 通 讯 地 址 等 如 有 变 更, 请 主 动 及 时 通 知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更 正 ; 因 联 系 信 息 错 误 导 致 邮 件 或 信 息 遗 失 或 延 误, 本 俱 乐 部 恕 不 负 责 6.6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禁 止 一 切 里 程 买 卖 行 为, 否 则 后 果 自 负 6.7 里 程 帐 户 的 追 溯 有 效 期 为 六 个 月 如 您 对 里 程 帐 户 的 里 程 记 录 有 任 何 疑 问, 请 在 记 录 发 生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与 我 们 联 系 ; 超 过 此 期 限,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将 不 予 受 理 6.8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的 规 则 中 所 涉 及 的 生 效 或 失 效 时 间 以 北 京 当 地 时 间 为 准 计 算 6.9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保 留 直 接 修 改 或 终 止 其 里 程 累 积 奖 励 计 划 的 权 利, 且 拥 有 会 员 卡 的 所 有 权 6.10 责 任 的 免 除 和 限 制 6.10.1. 如 遇 到 不 可 抗 力 ( 地 质 灾 害 等 ) 计 算 机 黑 客 袭 击 系 统 故 障 通 讯 故 障 网 络 拥 堵 供 电 系 统 故 障 电 脑 病 毒 恶 意 程 序 攻 击 及 其 它 不 可 归 因 于 南 航 的 情 况 时, 南 航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6.10.2. 如 会 员 利 用 系 统 差 错 故 障 或 其 它 原 因 导 致 的 漏 洞, 损 害 南 航 或 其 他 会 员 的 权 益,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将 终 止 该 会 员 资 格, 取 消 已 获 里 程, 并 保 留 法 律 追 究 的 权 利 6.10.3. 如 果 南 航 发 现 有 影 响 会 员 账 户 及 信 息 安 全 的 行 为, 南 航 有 权 对 会 员 账 户 实 施 保 护 必 要 时 需 会 员 重 新 验 证 身 份 方 可 继 续 使 用 账 户 6.11 个 人 资 料 隐 私 权 及 其 它 事 项 6.11.1.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需 要 保 存 及 管 理 会 员 的 个 人 资 料, 仅 用 来 进 行 里 程 的 累 积 兑 换 及 信 息 的 运 作 管 理 及 为 会 员 提 供 服 务 和 资 讯 之 用 若 会 员 未 能 提 供 或 提 供 资 料 不 全, 可 能 导 致 明 珠 俱 乐 部 不 能 为 会 员 提 供 明 珠 俱 乐 部 会 籍 或 有 关 优 惠 和 服 务 6.11.2. 所 有 个 人 资 料 均 按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资 料 隐 私 政 策 进 行 管 理 6.12 本 规 则 与 条 款 与 当 地 政 府 法 规 相 抵 触 时, 以 当 地 政 府 法 规 为 准 6.13 如 本 规 则 及 条 款 的 中 文 版 本 与 其 它 语 言 版 本 有 差 异, 以 中 文 版 本 为 准, 若 有 任 何 争 议, 南 航 保 留 最 终 解 释 权 6.14 本 手 册 的 部 分 规 则 和 条 款 如 由 于 版 本 或 印 刷 问 题 未 能 及 时 更 新, 最 新 规 则 以 明 珠 网 站 (skypearl.csair.com) 公 布 为 准 6.15 南 航 保 留 本 手 册 规 则 的 最 终 解 释 权 6.16 如 发 生 法 律 纠 纷, 提 交 广 州 仲 裁 委 员 会 仲 裁
南 航 销 售 服 务 热 线 95539 一 关 于 95539 通 过 南 航 24 小 时 全 国 统 一 销 售 服 务 热 线 95539( 境 外 请 拨 8620-86682000), 您 可 以 轻 松 实 现 与 南 航 全 方 位 全 天 候 多 渠 道 的 沟 通 与 互 动 拨 打 南 航 销 售 服 务 热 线 95539, 您 即 可 轻 松 享 受 : 南 航 国 际 国 内 直 销 特 惠 机 票 明 珠 会 员 服 务 享 受 大 客 户 金 银 卡 及 两 舱 旅 客 的 尊 贵 专 线 服 务 自 助 查 询 航 班 动 态 酒 店 预 定 二 电 话 支 付 安 全 便 捷 无 需 前 往 银 行 网 点 申 请 电 话 支 付 开 通, 随 时 随 地 拨 打 南 航 销 售 服 务 热 线 95539 进 行 机 票 预 订 支 付 无 须 花 费 时 间 取 票 无 须 等 待 送 票 无 须 现 金 支 付, 即 可 安 心 享 受 电 话 支 付 购 机 票 为 您 带 来 的 安 全 便 捷 一 站 式 支 付 方 式 的 乐 趣 95539 支 持 信 用 卡 电 话 支 付 的 银 行 有 : 工 商 银 行 建 设 银 行 中 国 银 行 中 信 银 行 广 东 发 展 银 行 民 生 银 行 兴 业 银 行 农 业 银 行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 信 用 卡 支 付 流 程 : 95539 支 持 借 记 卡 电 话 支 付 的 银 行 有 : 招 商 银 行 农 业 银 行 ( 济 南 天 津 及 浙 江 地 区 发 行 的 借 记 卡 除 外 ) 兴 业 银 行 深 圳 发 展 银 行 中 信 银 行 华 夏 银 行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借 记 卡 支 付 流 程 : 三 尊 崇 礼 遇 购 票 即 享 3%-10% 直 减 优 惠 明 珠 会 员 更 有 机 会 获 赠 额 外 里 程 南 航 销 售 服 务 热 线 95539 会 不 断 地 推 出 各 种 优 惠 礼 品, 让 您 的 旅 程 倍 添 色 彩 通 过 95539 订 购 机 票, 您 将 会 享 受 多 重 优 惠 礼 遇, 体 验 到 更 多 的 增 值 服 务 不 要 等 了, 赶 快 拨 打 试 试 看 吧!
南 航 销 售 服 务 热 线 :95539( 国 内 ) +86 4008695539( 国 际 ) 传 真 :95539- 选 择 语 种 -#( 国 内 ) +86 4008695539-2 -#( 国 际 ) 网 址 :www.csair.com 电 子 邮 箱 :skypearl@csair.com 地 址 : 广 州 市 机 场 路 278 号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邮 编 :510405 南 航 明 珠 俱 乐 部 会 员 手 册 2016 年 3 月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