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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市 统 计 局 国 家 统 计 局 北 京 调 查 总 队 文 件 京 统 发 2009 129 号 北 京 市 统 计 局 国 家 统 计 局 北 京 调 查 总 队 关 于 印 发 北 京 市 第 二 次 全 国 R&D 资 源 清 查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及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统 计 局 调 查 队, 各 清 查 单 位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和 北 京 市 统 计 管 理 条 例 的 规 定, 按 照 北 京 市 统 计 局 国 家 统 计 局 北 京 调 查 总 队 关 于 开 展 北 京 市 第 二 次 全 国 R&D 资 源 清 查 登 记 工 作 的 通 知 ( 京 统 发 2009 128 号 ) 要 求, 现 将 北 京 市 第 二 次 全 国 R&D 资 源 清 查 方 案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二 九 年 十 一 月 五 日 主 题 词 :R&D 资 源 清 查 方 案 通 知 北 京 市 统 计 局 办 公 室 2009 年 11 月 5 日 印 发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相 关 规 定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的 基 本 义 务 新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组 织 以 及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等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必 须 依 照 本 法 和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地 提 供 统 计 调 查 所 需 的 资 料, 不 得 提 供 不 真 实 或 者 不 完 整 的 统 计 资 料, 不 得 迟 报 拒 报 统 计 资 料 保 障 统 计 机 构 和 统 计 人 员 依 法 独 立 行 使 职 权 新 统 计 法 第 六 条 规 定, 统 计 机 构 和 统 计 人 员 依 照 本 法 规 定 独 立 行 使 统 计 调 查 统 计 报 告 统 计 监 督 的 职 权, 不 受 侵 犯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政 府 统 计 机 构 和 有 关 部 门 以 及 各 单 位 的 负 责 人, 不 得 自 行 修 改 统 计 机 构 和 统 计 人 员 依 法 搜 集 整 理 的 统 计 资 料,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要 求 统 计 机 构 统 计 人 员 及 其 他 机 构 人 员 伪 造 篡 改 统 计 资 料, 不 得 对 依 法 履 行 职 责 或 者 拒 绝 抵 制 统 计 违 法 行 为 的 统 计 人 员 打 击 报 复 新 统 计 法 第 八 条 规 定,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有 权 检 举 统 计 中 弄 虚 作 假 等 违 法 行 为 从 事 统 计 工 作 人 员 应 当 具 备 统 计 专 业 素 质 新 统 计 法 第 三 十 一 条 规 定, 统 计 人 员 应 当 具 备 与 其 从 事 的 统 计 工 作 相 适 应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业 务 能 力 国 家 统 计 局 统 计 从 业 资 格 认 定 办 法 第 二 条 规 定, 在 国 家 机 关 社 会 团 体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组 织 等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中 承 担 经 常 性 政 府 统 计 调 查 任 务 的 人 员, 必 须 取 得 统 计 从 业 资 格, 持 有 统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已 取 得 统 计 员 以 上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的 人 员, 可 免 于 统 计 从 业 资 格 考 试 和 申 请, 凭 统 计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证 书 直 接 从 事 统 计 工 作 依 法 管 理 统 计 资 料 新 统 计 法 第 二 十 一 条 规 定,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组 织 等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设 置 原 始 记 录 统 计 台 账, 建 立 健 全 统 计 资 料 的 审 核 签 署 交 接 归 档 等 管 理 制 度 统 计 资 料 的 审 核 签 署 人 员 应 当 对 其 审 核 签 署 的 统 计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负 责 合 法 统 计 调 查 表 的 标 志 新 统 计 法 第 十 五 条 规 定, 统 计 调 查 表 应 当 标 明 表 号 制 定 机 关 批 准 或 者 备 案 文 号 有 效 期 限 等 标 志 对 未 标 明 法 定 标 志 或 者 超 过 有 效 期 限 的 统 计 调 查 表,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有 权 拒 绝 填 报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的 商 业 秘 密 和 个 人 信 息 依 法 受 到 保 护 新 统 计 法 第 九 条 规 定, 统 计 机 构 和 统 计 人 员 对 在 统 计 工 作 中 知 悉 的 国 家 秘 密 商 业 秘 密 和 个 人 信 息, 应 当 予 以 保 密 新 统 计 法 第 二 十 五 条 规 定, 统 计 调 查 中 获 得 的 能 够 识 别 或 者 推 断 单 个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身 份 的 资 料,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对 外 提 供 泄 露, 不 得 用 于 统 计 以 外 的 目 的 调 查 对 象 应 当 配 合 统 计 机 构 履 行 监 督 检 查 职 责 新 统 计 法 第 三 十 六 条 规 定,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统 计 机 构 履 行 监 督 检 查 职 责 时, 有 关 单 位 和 个 人 应 当 如 实 反 映 情 况,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和 资 料, 不 得 拒 绝 阻 碍 检 查, 不 得 转 移 隐 匿 篡 改 毁 弃 原 始 记 录 和 凭 证 统 计 台 账 统 计 调 查 表 会 计 资 料 及 其 他 相 关 证 明 和 资 料 统 计 违 法 行 为 及 其 法 律 责 任 新 统 计 法 第 四 十 一 条 规 定, 作 为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的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统 计 机 构 责 令 改 正, 给 予 警 告, 可 以 予 以 通 报 ; 其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属 于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的, 由 任 免 机 关 或 者 监 察 机 关 依 法 给 予 处 分 : ( 一 ) 拒 绝 提 供 统 计 资 料 或 者 经 催 报 后 仍 未 按 时 提 供 统 计 资 料 的 ; ( 二 ) 提 供 不 真 实 或 者 不 完 整 的 统 计 资 料 的 ; ( 三 ) 拒 绝 答 复 或 者 不 如 实 答 复 统 计 检 查 查 询 书 的 ; ( 四 ) 拒 绝 阻 碍 统 计 调 查 统 计 检 查 的 ; ( 五 ) 转 移 隐 匿 篡 改 毁 弃 或 者 拒 绝 提 供 原 始 记 录 和 凭 证 统 计 台 账 统 计 调 查 表 及 其 他 相 关 证 明 和 资 料 的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有 前 款 所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可 以 并 处 五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 情 节 严 重 的, 并 处 五 万 元 以 上 二 十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个 体 工 商 户 有 本 条 第 一 款 所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统 计 机 构 责 令 改 正, 给 予 警 告, 可 以 并 处 一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新 统 计 法 第 四 十 二 条 规 定, 作 为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的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迟 报 统 计 资 料, 或 者 未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设 置 原 始 记 录 统 计 台 账 的, 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统 计 机 构 责 令 改 正, 给 予 警 告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有 前 款 所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可 以 并 处 一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个 体 工 商 户 迟 报 统 计 资 料 的, 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统 计 机 构 责 令 改 正, 给 予 警 告, 可 以 并 处 一 千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调 查 对 象 依 法 享 有 申 请 统 计 行 政 复 议 和 提 起 统 计 行 政 诉 讼 的 权 利 新 统 计 法 第 四 十 六 条 规 定, 当 事 人 对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统 计 机 构 作 出 的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不 服 的, 可 以 依 法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或 者 提 起 行 政 诉 讼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1 目 录 一 总 说 明 5 二 报 表 目 录 8 三 调 查 表 式 ( 一 ) 年 报 基 层 表 1.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统 计 (1) 法 人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101 表 ) 14 (2)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101-1 表 ) 20 (3)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法 人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101-7 表 ) 24 2. 生 产 经 营 财 务 和 信 息 化 统 计 (4) 工 业 主 要 产 品 生 产 能 力 (B102-3 表 ) 27 (5) 工 业 财 务 状 况 (B103 表 ) 28 (6) 工 业 成 本 费 用 (B703 表 ) 30 (7) 信 息 化 情 况 主 要 指 标 (B606 表 ) 34 3. 劳 动 统 计 (8) 法 人 单 位 劳 动 情 况 (I104 表 ) 35 4. 能 源 水 统 计 (9) 加 工 转 换 企 业 能 源 购 进 消 费 及 库 存 (B105-1 表 ) 36 (10) 工 业 企 业 能 源 购 进 消 费 及 库 存 (B105-3 表 ) 37 (11) 工 业 企 业 用 水 情 况 (B105-5 表 ) 38 (12) 能 源 产 购 销 情 况 (B105-7 表 ) 39 5.R&D 资 源 清 查 (13) 工 业 企 业 科 技 项 目 情 况 (B107-1 表 ) 40 (14) 工 业 企 业 科 技 活 动 及 相 关 情 况 (B107-2 表 ) 41 (15)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企 业 科 技 项 目 情 况 (110-4 表 ) 43 (16)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企 业 科 技 活 动 及 相 关 情 况 (110-5 表 ) 45 6. 物 流 统 计 (17) 工 业 企 业 物 流 情 况 (109-2 表 ) 48 (18) 重 点 工 业 企 业 物 流 费 用 情 况 (109-4 表 ) 49 7.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统 计 (19) 生 产 经 营 及 财 务 状 况 ( 一 )(110-2 表 ) 50 (20) 主 要 产 品 产 量 及 相 关 指 标 (110-3 表 ) 52 (21) 人 力 资 源 情 况 (110-8 表 ) 54 8. 景 气 调 查 (22)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N131 表 ) 55

2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 二 ) 定 报 基 层 表 1.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统 计 (1) 法 人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 表 ) 57 (2)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法 人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7 表 ) 61 2. 生 产 经 营 财 务 统 计 (3) 工 业 企 业 生 产 销 售 总 值 (B202 表 ) 63 (4) 主 要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销 售 库 存 订 货 (B202-1 表 ) 64 (5) 大 中 型 工 业 企 业 分 行 业 总 产 值 (B202-2 表 ) 65 (6) 工 业 财 务 状 况 (B203 表 ) 66 3. 劳 动 统 计 (7) 法 人 单 位 劳 动 情 况 (I204 表 ) 68 4. 能 源 水 统 计 (8) 加 工 转 换 企 业 能 源 购 进 消 费 及 库 存 (B205-1 表 ) 69 (9) 工 业 企 业 能 源 购 进 消 费 及 库 存 (B205-2 表 ) 70 (10) 工 业 企 业 能 源 购 进 消 费 及 库 存 (B205-3 表 ) 71 (11) 主 要 耗 能 工 业 企 业 单 位 产 品 能 源 消 耗 情 况 (B205-4 表 ) 72 (12) 工 业 企 业 用 水 情 况 (B205-5 表 ) 73 (13) 工 业 企 业 主 要 耗 能 设 备 情 况 (B205-6 表 ) 74 5.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统 计 (14)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201-6 表 ) 75 (15) 亿 元 以 上 新 开 工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201-10 表 ) 76 (16)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及 资 金 来 源 (206 表 ) 77 6. 科 技 统 计 (17) 大 中 型 工 业 企 业 科 技 项 目 情 况 (B207-1 表 ) 79 (18) 大 中 型 工 业 企 业 科 技 活 动 及 相 关 情 况 (B207-2 表 ) 80 7. 价 格 统 计 (19) 工 业 品 出 厂 价 格 月 报 表 (208-1 表 ) 82 (20) 原 材 料 燃 料 动 力 购 进 价 格 月 报 表 (208-2 表 ) 83 (21) 非 建 筑 业 其 他 费 用 投 资 价 格 明 细 表 (208-8 表 ) 84 8.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统 计 (22) 生 产 经 营 及 财 务 状 况 (210 表 ) 85 9. 景 气 调 查 (23) 工 业 企 业 景 气 调 查 问 卷 (N231 表 ) 86 (24) 制 造 业 采 购 经 理 调 查 问 卷 (N241 表 ) 89 四 附 录 ( 一 ) 指 标 解 释 1.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统 计 91 2. 生 产 经 营 财 务 和 信 息 化 统 计 106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3 3. 劳 动 统 计 124 4. 能 源 水 统 计 132 5.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统 计 142 6.R&D 资 源 清 查 科 技 统 计 152 7. 物 流 统 计 165 8. 价 格 统 计 168 9.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统 计 170 10. 景 气 调 查 183 ( 二 ) 统 计 分 类 目 录 1. 报 表 类 别 与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对 照 表 188 2. 开 发 区 名 称 及 代 码 189 3. 国 别 ( 地 区 ) 统 计 代 码 表 190 4. 统 计 管 理 部 门 名 称 及 代 码 192 5. 统 计 上 大 中 小 型 单 位 划 分 标 准 193 6. 主 要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销 售 库 存 目 录 195 7. 工 业 企 业 能 源 购 进 消 费 库 存 目 录 及 代 码 209 8. 工 业 企 业 能 源 购 进 消 费 库 存 目 录 及 代 码 说 明 210 9. 参 考 折 标 准 煤 系 数 213 10. 热 焓 表 ( 饱 和 蒸 汽 或 过 热 蒸 汽 ) 214 11. 主 要 耗 能 工 业 企 业 单 位 产 品 能 源 消 耗 情 况 目 录 216 12. 主 要 耗 能 工 业 企 业 单 位 产 品 能 源 消 耗 情 况 目 录 说 明 221 13. 钢 铁 企 业 吨 钢 可 比 能 耗 计 算 方 法 242 14. 新 增 生 产 能 力 目 录 及 代 码 243 15. 科 技 项 目 来 源 分 类 目 录 及 代 码 249 16. 科 技 项 目 合 作 形 式 分 类 目 录 及 代 码 249 17. 科 技 项 目 成 果 形 式 分 类 目 录 及 代 码 249 18. 科 技 项 目 技 术 经 济 目 标 分 类 目 录 及 代 码 250 19. 科 技 项 目 活 动 类 型 分 类 目 录 及 代 码 250 20. 产 品 技 术 来 源 A 目 录 及 代 码 250 21. 产 品 技 术 来 源 B 目 录 及 代 码 251 22. 高 新 技 术 领 域 代 码 252 23. 立 项 情 况 目 录 及 代 码 257 24. 专 利 类 型 分 类 目 录 及 代 码 257 25. 技 术 水 平 分 类 目 录 及 代 码 258 26. 是 否 判 断 代 码 258 27. 软 件 产 品 分 类 目 录 及 代 码 258 28. 质 量 标 准 分 类 目 录 及 代 码 258 29. 产 品 销 售 方 向 分 类 目 录 及 代 码 259

4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30. 产 品 使 用 方 向 分 类 目 录 及 代 码 259 31. 产 品 主 要 出 口 地 区 代 码 259 32. 产 品 国 际 合 作 形 式 分 类 目 录 及 代 码 259 33. 产 品 国 内 合 作 单 位 分 类 及 代 码 259 ( 三 ) 若 干 问 题 处 理 办 法 1.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统 计 260 2. 工 业 品 价 格 统 计 261 3.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费 用 价 格 统 计 265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5 一 总 说 明 为 了 解 全 市 工 业 生 产 经 营 能 耗 等 整 体 情 况, 为 各 级 政 府 及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政 策 实 施 管 理 提 供 参 考 依 据, 依 照 2009 年 6 月 修 订 并 公 布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以 及 北 京 市 统 计 管 理 条 例 的 规 定 和 国 家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的 要 求, 结 合 北 京 市 地 方 各 级 政 府 及 有 关 部 门 的 需 求, 特 制 定 本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是 统 计 工 作 应 遵 守 的 技 术 规 范, 各 单 位 必 须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地 填 报 统 计 资 料, 不 得 提 供 不 真 实 或 者 不 完 整 的 统 计 资 料, 不 得 迟 报 拒 报 统 计 数 据, 按 时 完 成 统 计 任 务 ( 一 ) 统 计 内 容 本 报 表 制 度 的 统 计 内 容 包 括 工 业 法 人 和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生 产 经 营 财 务 和 信 息 化 情 况, 劳 动 情 况, 能 源 消 费 和 用 水 情 况,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情 况, 科 技 活 动 情 况, 物 流 活 动 情 况, 价 格 情 况,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情 况, 企 业 景 气 情 况 等 ( 二 ) 统 计 对 象 本 报 表 制 度 的 统 计 对 象 为 从 事 工 业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及 其 所 属 的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工 业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主 要 包 括 对 自 然 资 源 的 开 采, 对 农 副 产 品 和 采 掘 品 的 加 工 再 加 工, 对 工 业 品 的 修 理 翻 新 等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具 体 指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GB/T4754-2002) 中 属 于 B 采 矿 业,C 制 造 业, D 电 力 燃 气 及 水 的 生 产 供 应 业 三 个 行 业 门 类 的 活 动 法 人 单 位 是 指 同 时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的 单 位 :(1) 依 法 成 立, 有 自 己 的 名 称 组 织 机 构 和 场 所, 能 够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2) 独 立 拥 有 和 使 用 ( 或 授 权 使 用 ) 资 产, 承 担 负 债, 有 权 与 其 他 单 位 签 定 合 同 ;(3) 会 计 上 独 立 核 算, 能 够 编 制 资 产 负 债 表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是 指 同 时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的 单 位 :(1) 在 一 个 场 所 从 事 一 种 或 主 要 从 事 一 种 经 济 活 动 ; (2) 相 对 独 立 地 组 织 生 产 经 营 或 业 务 活 动 ;(3) 能 够 掌 握 收 入 和 支 出 等 核 算 资 料 本 报 表 制 度 规 定 :(1) 电 力 生 产 企 业 的 统 计 原 则 : 独 立 核 算 的 电 力 生 产 企 业 为 法 人 单 位 ; 非 独 立 核 算 的 电 力 生 产 企 业 视 同 独 立 核 算 的 法 人 单 位 ; 发 电 公 司 供 电 公 司 下 属 的 非 独 立 核 算 电 力 生 产 企 业 视 同 法 人 单 位 (2) 电 网 经 营 企 业 的 统 计 原 则 : 独 立 核 算 的 市 区 县 级 供 电 公 司 为 法 人 单 位 ; 非 独 立 核 算 的 市 级 分 公 司 视 同 法 人 单 位, 非 独 立 核 算 的 区 县 级 供 电 公 司 为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区 域 电 网 公 司 只 填 报 本 级 数 据, 不 包 括 下 属 法 人 企 业 和 视 同 法 人 企 业 的 数 据 ( 三 ) 统 计 范 围 本 报 表 制 度 的 统 计 范 围 为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及 其 所 属 的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按 照 工 业 统 计 的 规 模 划 分 标 准,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为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5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各 表 统 计 范 围 详 见 二 报 表 目 录 ( 四 ) 统 计 原 则 1. 本 报 表 制 度 严 格 执 行 法 人 经 营 地 统 计 原 则, 即 各 法 人 单 位 按 照 实 际 生 产 经 营 地 ( 办 公 地 ) 向 所 在 地 统 计 机 构 报 送 统 计 数 据 ;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由 其 归 属 法 人 单 位 进 行 统 计 ; 若 一 个 法 人 单 位 有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经 营 地 ( 办 公 地 ) 的, 按 法 人 总 部 所 在 地 上 报 统 计 数 据 2. 根 据 法 人 经 营 地 统 计 原 则, 在 我 市 生 产 经 营 的 法 人 单 位 填 报 法 人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 简 称 101 表, 下 同 ) 和 所 属 的 全 部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 包 括 法 人 单 位 本 部, 以 及 在 本 市 和 京 外 地 区 兴 办 的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 的

6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 简 称 101-1 表, 下 同 );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内 法 人 单 位 加 报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法 人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 简 称 101-7 表, 下 同 ) 3. 劳 动 统 计 执 行 谁 发 工 资 谁 统 计 的 原 则, 即 在 法 人 单 位 直 接 领 取 全 部 劳 动 报 酬 生 活 费 的 人 员 都 应 由 发 放 单 位 统 计 4. 能 源 水 统 计 执 行 谁 消 费 谁 统 计 的 原 则, 即 谁 实 际 消 费 了 能 源 水, 不 论 其 支 出 费 用 与 否, 就 由 谁 统 计 5. 计 划 总 投 资 或 实 际 需 要 总 投 资 5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必 须 以 建 设 项 目 为 填 报 对 象 50 至 500 万 元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原 则 上 按 建 设 项 目 填 报, 为 减 轻 基 层 单 位 统 计 填 报 的 工 作 量, 项 目 多 的 单 位 也 可 以 将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相 同 建 设 地 点 相 同 的 建 设 项 目 打 捆 填 报 新 开 工 项 目 不 能 合 并 到 以 前 年 度 开 工 的 项 目 中, 只 能 单 独 填 写 基 层 表 (500 万 元 及 以 上 项 目 ) 或 与 其 他 新 开 工 项 目 (50 至 500 万 元 项 目 ) 合 并 上 报 6. 价 格 统 计 严 格 遵 循 可 比 性 原 则 工 业 品 价 格 调 查 中 所 涉 及 的 工 业 产 品 在 报 告 期 和 基 期 的 内 容 和 质 量 ( 即 类 别 品 名 规 格 和 计 量 单 位 等 ) 要 保 持 一 致 ;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价 格 调 查 中 所 涉 及 的 价 格 应 与 当 年 构 成 投 资 额 的 价 格 保 持 一 致, 报 告 期 和 基 期 价 格 进 行 比 较 时, 必 须 保 证 调 查 投 资 品 和 取 费 项 目 的 内 容 和 质 量 ( 即 类 别 品 名 规 格 和 计 量 单 位 等 ) 保 持 一 致 ( 五 ) 特 殊 说 明 1. 单 产 业 法 人 单 位 填 报 101 表, 免 报 101-1 表 ; 多 产 业 法 人 单 位 填 报 101 表, 法 人 本 部 及 所 属 的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分 别 填 报 101-1 表 ; 单 产 业 法 人 单 位 是 指 只 位 于 一 个 场 所 并 主 要 从 事 一 种 社 会 经 济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多 产 业 法 人 单 位 是 指 从 事 多 种 经 济 活 动, 或 者 位 于 多 个 地 点 的 法 人 单 位 多 产 业 法 人 单 位 由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组 成 2. 年 报 101 表 101-1 表 101-7 表 的 数 据 采 集 维 护 方 式 : 市 级 统 计 机 构 将 已 维 护 的 最 新 数 据 导 入 北 京 统 计 数 据 集 中 采 集 平 台 ( 以 下 简 称 采 集 平 台 ), 生 成 年 报 调 查 单 位 信 息 调 查 单 位 对 采 集 平 台 提 供 的 本 单 位 信 息 进 行 核 实, 并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对 具 有 修 改 权 限 的 指 标 进 行 修 改 3. 定 报 201 表 201-7 表 的 数 据 采 集 维 护 方 式 : 采 集 平 台 上 调 查 单 位 信 息 由 市 级 统 计 机 构 统 一 修 改, 调 查 单 位 不 能 在 采 集 平 台 上 修 改 具 体 方 式 是 : 市 级 统 计 机 构 将 年 报 调 查 单 位 信 息 复 制 为 定 报 调 查 单 位 信 息, 并 根 据 北 京 市 基 本 单 位 名 录 库 系 统 中 的 单 位 新 增 或 变 更 情 况, 定 期 维 护 采 集 平 台 ( 六 ) 具 体 要 求 1. 为 满 足 国 家 和 北 京 市 经 济 管 理 的 需 要, 确 保 统 计 资 料 按 时 汇 总 上 报, 各 单 位 要 严 格 遵 守 本 报 表 制 度 规 定 的 统 计 数 据 报 送 时 间, 遇 节 假 日 一 律 不 顺 延 2. 按 照 新 统 计 法 的 要 求, 为 保 障 统 计 源 头 数 据 质 量, 做 到 数 出 有 据, 各 调 查 单 位 应 当 设 置 原 始 记 录 统 计 台 账, 建 立 健 全 统 计 资 料 的 审 核 签 署 交 接 归 档 等 管 理 制 度 统 计 台 账 是 指 可 以 体 现 调 查 单 位 上 报 的 统 计 数 据 与 调 查 单 位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原 始 记 录 之 间 数 据 来 源 关 系 的 文 档 资 料 各 调 查 单 位 可 以 使 用 统 计 部 门 提 供 的 统 计 台 账, 也 可 以 根 据 本 单 位 具 体 情 况 自 行 设 计 3. 本 报 表 制 度 采 用 全 市 统 一 的 统 计 分 类 标 准 和 编 码, 各 单 位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不 得 自 行 更 改 4. 上 报 内 容 必 须 完 整, 不 得 遗 漏 项 目, 包 括 单 位 负 责 人 统 计 负 责 人 填 表 人 联 系 电 话 报 出 日 期 等 5. 报 送 方 式 :N241 表 通 过 指 定 网 址 (htp//esow.stats.gov.cn) 直 报 国 家 统 计 局 ; 其 他 报 表 通 过 采 集 平 台 ( 网 址 :htp://www.bjes.gov.cn) 填 报 统 计 数 据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7 6. 通 过 采 集 平 台 填 报 数 据 的 调 查 单 位, 除 特 别 说 明 外, 一 律 免 报 纸 介 质 报 表, 但 须 按 规 定 留 存 填 报 内 容 和 填 报 依 据 7. 本 报 表 制 度 规 定 了 采 集 平 台 上 调 查 单 位 报 送 数 据 区 县 统 计 机 构 验 收 数 据 及 市 统 计 机 构 向 国 家 统 计 局 上 报 数 据 的 截 止 时 间, 各 单 位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网 报 单 位 报 送 统 计 数 据 的 具 体 时 间 以 采 集 平 台 规 定 的 时 间 为 准 8. 规 模 以 上 单 位 同 期 数 填 报 的 规 定 : 由 规 模 以 下 升 为 规 模 以 上 的 单 位, 或 由 于 重 组 拆 分 等 变 更 登 记 的 单 位, 必 须 填 报 同 期 数, 新 建 投 产 的 单 位 不 填 报 同 期 数 10. 除 特 殊 说 明 外, 本 方 案 中 价 值 量 指 标 均 按 人 民 币 计 量, 凡 以 外 币 形 式 计 算 的 均 以 2009 年 的 年 末 汇 率 折 合 成 人 民 币 填 写 11. 根 据 全 市 能 源 消 费 量 核 算 的 需 要, 首 钢 集 团 公 司 向 市 统 计 机 构 抄 报 首 钢 总 公 司 能 源 平 衡 表 ( 年 度 ) 2010 年 3 月 3 日 前 纸 介 质 报 送 12. 各 单 位 有 义 务 完 成 各 级 政 府 统 计 机 构 布 置 的 其 他 统 计 调 查 任 务

8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二 报 表 目 录 表 号 报 表 名 称 报 告 期 别 统 计 范 围 报 送 单 位 报 送 单 位 报 送 时 间 及 方 式 区 县 报 市 局 总 队 市 局 总 队 报 国 家 页 码 ( 一 ) 年 报 基 层 表 1.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统 计 101 表 法 人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年 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3 月 3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2010 年 3 月 17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2010 年 5 月 31 日 前 电 子 邮 件 报 送 14 101-1 表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年 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所 属 的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3 月 3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2010 年 3 月 17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2010 年 5 月 31 日 前 电 子 邮 件 报 送 20 101-7 表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法 人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年 报 全 部 入 区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全 部 入 区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3 月 3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2010 年 3 月 17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24 2. 生 产 经 营 财 务 和 信 息 化 统 计 B102-3 表 工 业 主 要 产 品 生 产 能 力 年 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2 月 23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2010 年 3 月 10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2010 年 3 月 31 日 前 电 子 邮 件 报 送 27 B103 表 工 业 财 务 状 况 年 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2 月 23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2010 年 3 月 10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2010 年 3 月 31 日 前 电 子 邮 件 报 送 28 B703 表 工 业 成 本 费 用 年 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2 月 23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2010 年 3 月 10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2010 年 3 月 31 日 前 电 子 邮 件 报 送 30 B606 表 信 息 化 情 况 主 要 指 标 年 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2 月 23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2010 年 3 月 15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2010 年 3 月 31 日 前 电 子 邮 件 报 送 34 3. 劳 动 统 计 I104 表 法 人 单 位 劳 动 情 况 年 报 全 部 非 私 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期 末 从 业 人 员 50 人 及 以 上 的 私 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抽 中 的 期 末 从 业 人 员 50 人 以 下 的 私 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全 部 非 私 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期 末 从 业 人 员 50 人 及 以 上 的 私 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抽 中 的 期 末 从 业 人 员 50 人 以 下 的 私 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2 月 3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报 送 纸 介 质 报 表 的 具 体 时 间 以 统 计 机 构 规 定 的 时 间 为 准 2010 年 2 月 25 日 17 00 前 完 成 数 据 录 入 审 核 评 估 上 报 2010 年 3 月 15 日 前 电 子 邮 件 报 送 35 4. 能 源 水 统 计 B105-1 表 加 工 转 换 企 业 能 源 购 进 消 费 及 库 存 年 报 有 能 源 加 工 转 换 活 动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有 能 源 加 工 转 换 活 动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2 月 26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2010 年 3 月 12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2010 年 3 月 31 日 前 36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9 表 号 B105-3 表 报 表 名 称 工 业 企 业 能 源 购 进 消 费 及 库 存 报 告 期 别 年 报 统 计 范 围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 不 含 有 能 源 加 工 转 换 活 动 的 单 位 ) 报 送 单 位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 不 含 有 能 源 加 工 转 换 活 动 的 单 位 ) 报 送 单 位 2010 年 2 月 26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报 送 时 间 及 方 式 区 县 报 市 局 总 队 2010 年 3 月 12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市 局 总 队 报 国 家 2010 年 3 月 31 日 前 页 码 37 B105-5 表 工 业 企 业 用 水 情 况 年 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2 月 26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2010 年 3 月 12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2010 年 3 月 31 日 前 38 B105-7 表 能 源 产 购 销 情 况 年 报 2010 年 2 月 重 点 能 源 生 产 重 点 能 源 生 产 26 日 前 网 上 供 应 单 位 供 应 单 位 填 报 2010 年 3 月 12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39 5.R&D 资 源 清 查 B107-1 表 工 业 企 业 科 技 项 目 情 况 年 报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外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填 报 全 部 项 目 情 况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外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3 月 15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报 送 纸 介 质 报 表 的 具 体 时 间 以 清 查 机 构 规 定 的 时 间 为 准 2010 年 3 月 31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2010 年 4 月 30 日 前 40 B107-2 表 工 业 企 业 科 技 活 动 及 相 关 情 况 年 报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外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外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3 月 15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报 送 纸 介 质 报 表 的 具 体 时 间 以 清 查 机 构 规 定 的 时 间 为 准 2010 年 3 月 31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2010 年 4 月 30 日 前 41 110-4 表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企 业 科 技 项 目 情 况 年 报 全 部 入 区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填 报 全 部 项 目 情 况 全 部 入 区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3 月 15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报 送 纸 介 质 报 表 的 具 体 时 间 以 清 查 机 构 规 定 的 时 间 为 准 2010 年 3 月 31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2010 年 4 月 30 日 前 43 110-5 表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企 业 科 技 活 动 及 相 关 情 况 年 报 全 部 入 区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全 部 入 区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3 月 15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报 送 纸 介 质 报 表 的 具 体 时 间 以 清 查 机 构 规 定 的 时 间 为 准 2010 年 3 月 31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2010 年 4 月 30 日 前 45 6. 物 流 统 计 109-2 表 工 业 企 业 物 流 情 况 年 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3 月 3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2010 年 3 月 17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48 109-4 表 重 点 工 业 企 业 物 流 费 用 情 况 年 报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8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8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3 月 3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2010 年 3 月 17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49

10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表 号 报 表 名 称 报 告 期 别 统 计 范 围 报 送 单 位 报 送 单 位 报 送 时 间 及 方 式 区 县 报 市 局 总 队 市 局 总 队 报 国 家 页 码 7.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统 计 110-2 表 生 产 经 营 及 财 务 状 况 ( 一 ) 年 报 全 部 入 区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全 部 入 区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3 月 3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2010 年 3 月 17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50 110-3 表 主 要 产 品 产 量 及 相 关 指 标 年 报 全 部 入 区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全 部 入 区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3 月 3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2010 年 3 月 17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52 110-8 表 人 力 资 源 情 况 年 报 全 部 入 区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全 部 入 区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3 月 3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2010 年 3 月 17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54 8. 景 气 调 查 N131 表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年 报 选 中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及 其 负 责 人 ( 如 厂 长 总 经 理 等 ) 选 中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2 月 5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2010 年 3 月 10 日 16:30 前 网 络 报 送 55 ( 二 ) 定 报 基 层 表 1.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统 计 201 表 法 人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月 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免 报 57 201-7 表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法 人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月 报 全 部 入 区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免 报 61 2. 生 产 经 营 财 务 统 计 B202 表 工 业 企 业 生 产 销 售 总 值 月 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4 月 6 日 12:00 前 5 月 5 日 17:00 前 10 月 8 日 17:00 前 次 年 1 月 5 日 17:00 前 其 他 月 份 月 后 3 日 17:00 前 网 上 填 报 4 月 6 日 17:00 前 5 月 6 日 17:00 前 10 月 9 日 17:00 前 次 年 1 月 6 日 17:00 前 其 他 月 报 月 后 4 日 17:00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4 月 5 月 8 日 12:00 前, 10 月 11 日 12:00 前 次 年 1 月 10 日 12:00 前 其 它 月 报 月 后 6 日 12:00 前 电 子 邮 件 或 网 上 直 报 63 B202-1 表 主 要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销 售 库 存 订 货 月 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4 月 6 日 12:00 前 5 月 5 日 17:00 前 10 月 8 日 17:00 前 次 年 1 月 5 日 17:00 前 其 他 月 份 月 后 3 日 17:00 前 网 上 填 报 4 月 6 日 17:00 前 5 月 6 日 17:00 前 10 月 9 日 17:00 前 次 年 1 月 6 日 17:00 前 其 他 月 报 月 后 4 日 17:00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4 月 5 月 8 日 12:00 前, 10 月 11 日 12:00 前 次 年 1 月 10 日 12:00 前 其 它 月 报 月 后 6 日 12:00 前 电 子 邮 件 或 网 上 直 报 64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11 表 号 报 表 名 称 报 告 期 别 统 计 范 围 报 送 单 位 报 送 单 位 报 送 时 间 及 方 式 区 县 报 市 局 总 队 市 局 总 队 报 国 家 页 码 B202-2 表 大 中 型 工 业 企 业 分 行 业 总 产 值 月 报 大 中 型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大 中 型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4 月 6 日 12:00 前 5 月 5 日 17:00 前 10 月 8 日 17:00 前 次 年 1 月 5 日 17:00 前 其 他 月 份 月 后 3 日 17:00 前 网 上 填 报 4 月 6 日 17:00 前 5 月 6 日 17:00 前 10 月 9 日 17:00 前 次 年 1 月 6 日 17:00 前 其 他 月 报 月 后 4 日 17:00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4 月 5 月 8 日 12:00 前, 10 月 11 日 12:00 前 次 年 1 月 10 日 12:00 前 其 它 月 报 月 后 6 日 12:00 前 电 子 邮 件 或 网 上 直 报 65 B203 表 工 业 财 务 状 况 月 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月 后 13 日 17:00 前 网 上 填 报,1 月 月 报 免 报 月 后 16 日 17:00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月 后 20 日 12:00 前 电 子 邮 件 或 网 上 直 报 66 3. 劳 动 统 计 I204 表 法 人 单 位 劳 动 情 况 季 报 期 末 从 业 人 员 120 人 及 以 上 非 私 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期 末 从 业 人 员 50 人 及 以 上 的 私 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抽 中 的 期 末 从 业 人 员 50 人 以 下 的 私 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期 末 从 业 人 员 120 人 及 以 上 非 私 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期 末 从 业 人 员 50 人 及 以 上 的 私 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抽 中 的 期 末 从 业 人 员 50 人 以 下 的 私 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一 二 四 季 度 季 后 3 日 前, 三 季 度 季 后 8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一 季 度 季 后 6 日 12 00 前, 二 四 季 度 季 后 5 日 12 00 前, 三 季 度 季 后 9 日 12 00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68 4. 能 源 水 统 计 B205-1 表 加 工 转 换 企 业 能 源 购 进 消 费 及 库 存 月 报 有 能 源 加 工 转 换 活 动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有 能 源 加 工 转 换 活 动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月 后 5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1 月 份 月 报 免 报 ) 月 后 8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月 后 12 日 前 电 子 邮 件 报 送 (1 月 份 月 报 免 报 ) 69 B205-2 表 工 业 企 业 能 源 购 进 消 费 及 库 存 月 报 年 耗 能 5000 吨 标 煤 及 以 上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 不 含 有 能 源 加 工 转 换 活 动 的 单 位 ) 年 耗 能 5000 吨 标 煤 及 以 上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 不 含 有 能 源 加 工 转 换 活 动 的 单 位 ) 月 后 5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1 月 份 月 报 免 报 ) 月 后 8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月 后 12 日 前 电 子 邮 件 报 送 (1 月 份 月 报 免 报 ) 70 B205-3 表 工 业 企 业 能 源 购 进 消 费 及 库 存 季 报 年 耗 能 5000 吨 标 煤 以 下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 不 含 有 能 源 加 工 转 换 活 动 的 单 位 ) 年 耗 能 5000 吨 标 煤 以 下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 不 含 有 能 源 加 工 转 换 活 动 的 单 位 ) 季 后 5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季 后 8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季 后 12 日 前 电 子 邮 件 报 送 71

12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表 号 报 表 名 称 报 告 期 别 统 计 范 围 报 送 单 位 报 送 单 位 报 送 时 间 及 方 式 区 县 报 市 局 总 队 市 局 总 队 报 国 家 页 码 B205-4 表 主 要 耗 能 工 业 企 业 单 位 产 品 能 源 消 耗 情 况 月 报 年 耗 能 5000 吨 标 煤 及 以 上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年 耗 能 5000 吨 标 煤 及 以 上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月 后 8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1 月 份 月 报 免 报 ) 月 后 11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月 后 15 日 前 电 子 邮 件 报 送 (1 月 份 月 报 免 报 ) 72 B205-5 表 工 业 企 业 用 水 情 况 半 年 报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7 月 13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2010 年 7 月 16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2010 年 7 月 20 日 前 电 子 邮 件 报 送 73 B205-6 表 工 业 企 业 主 要 耗 能 设 备 情 况 半 年 报 年 耗 能 5000 吨 标 煤 及 以 上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年 耗 能 5000 吨 标 煤 及 以 上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7 月 25 日 2011 年 2 月 20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2010 年 7 月 30 日 2011 年 2 月 28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74 5.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统 计 201-6 表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月 报 计 划 总 投 资 50 万 元 及 以 上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有 投 资 项 目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月 后 2 日 前,9 月 份 月 报 月 后 8 日 前,4 月 份 月 报 和 12 月 份 月 报 月 后 4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月 后 3 日 前,9 月 份 月 报 月 后 9 日 前,4 月 份 月 报 和 12 月 份 月 报 月 后 5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月 后 6 日 前,4 月 份 月 报 月 后 8 日 前,9 月 份 月 报 月 后 11 日 前,12 月 份 月 报 月 后 10 日 前 电 子 邮 件 报 送 75 201-10 表 亿 元 以 上 新 开 工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月 报 计 划 总 投 资 亿 元 及 以 上 新 开 工 项 目 有 投 资 项 目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月 后 2 日 前,9 月 份 月 报 月 后 8 日 前,4 月 份 月 报 和 12 月 份 月 报 月 后 4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月 后 3 日 前,9 月 份 月 报 月 后 9 日 前,4 月 份 月 报 和 12 月 份 月 报 月 后 5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月 后 6 日 前,4 月 份 月 报 月 后 8 日 前,9 月 份 月 报 月 后 11 日 前,12 月 份 月 报 月 后 10 日 前 电 子 邮 件 报 送 76 206 表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及 资 金 来 源 月 报 计 划 总 投 资 50 万 元 及 以 上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有 投 资 项 目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月 后 2 日 前,9 月 份 月 报 月 后 8 日 前,4 月 份 月 报 和 12 月 份 月 报 月 后 4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月 后 3 日 前,9 月 份 月 报 月 后 9 日 前,4 月 份 月 报 和 12 月 份 月 报 月 后 5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月 后 6 日 前,4 月 份 月 报 月 后 8 日 前,9 月 份 月 报 月 后 11 日 前,12 月 份 月 报 月 后 10 日 前 电 子 邮 件 报 送 77 6. 科 技 统 计 B207-1 表 大 中 型 工 业 企 业 科 技 项 目 情 况 半 年 报 大 中 型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填 报 报 告 期 全 部 项 目 情 况 大 中 型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7 月 10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7 月 20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79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13 表 号 报 表 名 称 报 告 期 别 统 计 范 围 报 送 单 位 报 送 单 位 报 送 时 间 及 方 式 区 县 报 市 局 总 队 市 局 总 队 报 国 家 页 码 B207-2 表 大 中 型 工 业 企 业 科 技 活 动 及 相 关 情 况 半 年 报 大 中 型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大 中 型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010 年 7 月 10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7 月 20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80 7. 价 格 统 计 208-1 表 工 业 品 出 厂 价 格 月 报 表 月 报 选 中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样 本 单 位 选 中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样 本 单 位 当 月 20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当 月 23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当 月 28 日 前 电 子 邮 件 报 送 82 208-2 表 原 材 料 燃 料 动 力 购 进 价 格 月 报 表 月 报 选 中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样 本 单 位 选 中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样 本 单 位 当 月 20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当 月 23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当 月 28 日 前 电 子 邮 件 报 送 83 208-8 表 非 建 筑 业 其 他 费 用 投 资 价 格 明 细 表 季 报 选 中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样 本 单 位 选 中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样 本 单 位 季 末 16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季 末 20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季 末 30 日 前 电 子 邮 件 报 送 84 8.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统 计 210 表 生 产 经 营 及 财 务 状 况 月 报 全 部 入 区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全 部 入 区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月 后 15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月 后 18 日 前 完 成 数 据 验 收 85 9. 景 气 调 查 N231 表 工 业 企 业 景 气 调 查 问 卷 季 报 选 中 的 规 模 以 上 的 工 业 法 人 样 本 单 位 的 负 责 人 选 中 的 规 模 以 上 的 工 业 法 人 样 本 单 位 季 末 15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季 末 23 日 12 00 时 前 网 络 报 送 86 N241 表 制 造 业 采 购 经 理 调 查 问 卷 月 报 选 中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样 本 单 位 及 其 负 责 采 购 ( 或 供 应 ) 的 经 理 选 中 的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样 本 单 位 及 其 负 责 采 购 ( 或 供 应 ) 的 经 理 月 末 25 日 前 网 上 直 报 国 家 统 计 局, 网 址 :ht tp://esow. stats.gov.cn 89

14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三 调 查 表 式 ( 一 ) 年 报 基 层 表 1.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统 计 法 人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09 年 表 号 :1 0 1 表 制 表 机 关 : 北 京 市 统 计 局 国 家 统 计 局 北 京 调 查 总 队 文 号 : 京 统 发 [2009]125 号 批 准 机 关 :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 文 号 : 国 统 制 [2009]71 号 有 效 期 至 :2010 年 6 月 底 止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组 织 以 及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等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必 须 依 照 本 法 和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地 提 供 统 计 调 查 所 需 的 资 料, 不 得 提 供 不 真 实 或 者 不 完 整 的 统 计 资 料, 不 得 迟 报 拒 报 统 计 资 料 50 报 表 类 别 ( 免 填 ) A 农 业 B 工 业 C 建 筑 业 D 运 输 邮 电 业 E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住 宿 和 餐 饮 业 F 服 务 业 J 金 融 业 X 房 地 产 业 01*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02 单 位 详 细 名 称 : 03 法 定 代 表 人 ( 单 位 负 责 人 ): 04 单 位 所 在 地 及 区 划 区 划 代 码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地 ( 区 市 州 盟 ) 县 ( 区 市 旗 ) 乡 ( 镇 ) 街 ( 村 ) 门 牌 号 单 位 位 于 街 道 ( 乡 镇 ) 社 区 居 ( 村 ) 委 会 51 单 位 地 理 位 置 1 二 环 以 内 2 二 环 至 三 环 以 内 3 三 环 至 四 环 以 内 4 四 环 至 五 环 以 内 5 五 环 至 六 环 以 内 6 六 环 以 外 05 联 系 方 式 长 途 区 号 固 定 电 话 分 机 号 传 真 号 码 传 真 分 机 号 移 动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电 子 信 箱 06* 行 业 类 别 行 业 代 码 主 要 业 务 活 动 ( 或 主 要 产 品 ) 1 2 3 14 机 构 类 型 10 企 业 20 事 业 单 位 30 机 关 40 社 会 团 体 51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52 基 金 会 53 居 委 会 54 村 委 会 90 其 他 组 织 机 构 13 执 行 会 计 制 度 类 别 1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2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3 行 政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4 民 间 非 营 利 组 织 会 计 制 度 9 其 他 07 登 记 注 册 ( 或 批 准 ) 情 况 ( 如 登 记 注 册 或 批 准 机 关 为 多 个, 请 复 选 ) 机 关 级 别 :1 国 家 2 省 ( 市 ) 3 地 ( 市 ) 4 区 ( 县 ) 登 记 注 册 ( 或 批 准 ) 机 关 名 称 机 关 级 别 登 记 注 册 号 1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2 机 构 编 制 部 门 3 民 政 部 门 9 其 他 选 其 他, 请 注 明 批 准 机 关 : 请 注 明,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 网 址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15 52 单 位 注 册 地 址 区 划 代 码 53 注 册 开 发 区 ( 免 填 ) 开 发 区 名 称 代 码 08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内 资 149 其 他 联 营 174 私 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外 商 投 资 110 国 有 151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190 其 他 310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120 集 体 159 其 他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港 澳 台 商 投 资 320 中 外 合 作 经 营 130 股 份 合 作 160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0 与 港 澳 台 商 合 资 经 营 330 外 资 企 业 141 国 有 联 营 171 私 营 独 资 220 与 港 澳 台 商 合 作 经 营 340 外 商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2 集 体 联 营 172 私 营 合 伙 230 港 澳 台 商 独 资 143 国 有 与 集 体 联 营 173 私 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40 港 澳 台 商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4 国 别 ( 地 区 ) 名 称 及 代 码 ( 限 港 澳 台 商 和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填 报, 填 写 主 要 外 资 来 源 国 或 地 区 ) 名 称 代 码 09 企 业 控 股 情 况 1 国 有 控 股 2 集 体 控 股 3 私 人 控 股 4 港 澳 台 商 控 股 5 外 商 控 股 9 其 他 10 隶 属 关 系 10 中 央 20 市 40 区 ( 县 ) 61 街 道 62 镇 63 乡 71 社 区 居 委 会 72 村 委 会 90 其 他 12 企 业 营 业 状 态 1 营 业 2 停 业 ( 歇 业 ) 3 筹 建 4 当 年 关 闭 5 当 年 破 产 9 其 他 11 开 业 ( 成 立 ) 时 间 年 月 百 十 个 16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个 数 总 计 17 期 末 从 业 人 员 指 标 名 称 百 万 十 万 万 千 百 十 人 期 末 从 业 人 员 其 中 : 女 性 18 企 业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 免 填 ) 指 标 名 称 千 亿 百 亿 十 亿 亿 千 万 百 万 十 万 万 元 千 元 营 业 收 入 其 中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资 产 总 计 27 非 企 业 单 位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 免 填 ) 指 标 名 收 入 合 计 支 出 合 计 资 产 合 计 称 千 亿 百 亿 十 亿 亿 千 万 百 万 十 万 万 元 千 元 20 企 业 集 团 情 况 ( 限 企 业 集 团 母 公 司 及 成 员 企 业 填 报 ) 本 企 业 是 :1 集 团 母 公 司 ( 核 心 企 业 或 集 团 总 部 ) 2 成 员 企 业 如 选 择 2, 请 填 直 接 上 级 法 人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16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21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建 筑 业 : 有 资 质 企 业, 请 填 写 资 质 证 书 编 号 前 4 位 ; 没 有 资 质 的 企 业, 请 填 写 9999 房 地 产 开 发 经 营 :1 一 级 2 二 级 3 三 级 4 四 级 5 暂 定 9 其 他 物 业 管 理 :1 一 级 2 二 级 3 三 级 9 其 他 22 住 宿 业 企 业 星 级 评 定 情 况 1 一 星 2 二 星 3 三 星 4 四 星 5 五 星 9 其 他 26 经 营 形 式 ( 限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住 宿 和 餐 饮 业 居 民 服 务 业 填 报 ) 1 独 立 门 店 2 连 锁 总 店 ( 总 部 ) 3 连 锁 门 店 9 其 他 57 零 售 餐 饮 业 态 和 营 业 面 积 1 零 售 业 态 2 餐 饮 业 态 3 营 业 面 积 有 店 铺 零 售 21 中 式 正 餐 25 茶 馆 期 末 零 售 营 业 面 积 ( 限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填 报 ) 1010 食 杂 店 1100 家 居 建 材 商 店 22 中 式 快 餐 26 咖 啡 店 1020 便 利 店 1030 折 扣 店 1040 超 市 1110 购 物 中 心 1120 厂 家 直 销 中 心 无 店 铺 零 售 23 外 国 风 味 正 餐 27 酒 吧 24 外 国 风 味 快 餐 29 其 他 十 万 万 千 百 十 个 ( 平 方 米 ) 1050 大 型 超 市 1060 仓 储 会 员 店 1070 百 货 店 1080 专 业 店 1081 加 油 站 2010 电 视 购 物 2020 邮 购 2030 网 上 商 店 2040 自 动 售 货 亭 2050 电 话 购 物 期 末 餐 饮 营 业 面 积 ( 限 住 宿 和 餐 饮 业 填 报 ) 十 万 万 千 百 十 个 ( 平 方 米 ) 1090 专 卖 店 59 工 业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用 占 地 面 积 千 万 百 万 十 万 万 千 百 十 个 ( 平 方 米 ) 60* 统 计 管 理 部 门 名 称 代 码 61 单 位 规 模 ( 免 填 ) 1 大 型 2 中 型 3 小 型 63 总 部 情 况 ( 免 填 ) 1 是 0 否 64 上 市 公 司 情 况 ( 限 企 业 填 报 ) 是 否 上 市 公 司 1 是 0 否 上 市 年 度 年 上 市 地 点 ( 如 上 市 地 点 为 多 个, 请 复 选 ) 01 深 交 所 02 上 交 所 03 新 加 坡 04 香 港 05 纳 斯 达 克 06 纽 约 交 易 所 07 日 本 08 英 国 09 创 业 板 99 其 他 65 注 册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集 聚 区 ( 免 填 )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集 聚 区 名 称 代 码 66 金 融 功 能 区 ( 免 填 ) 金 融 功 能 区 名 称 代 码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17 67 区 县 特 色 功 能 区 ( 免 填 ) 区 县 特 色 功 能 区 名 称 代 码 68 旅 游 区 ( 点 ) 等 级 情 况 ( 免 填 ) 1A 22A 33A 44A 55A 9 非 A 69 旅 行 社 分 类 等 级 情 况 ( 免 填 ) 旅 行 社 分 类 情 况 1 国 际 旅 行 社 2 国 内 旅 行 社 旅 行 社 等 级 情 况 55A 71 非 公 经 济 情 况 ( 免 填 ) 1 非 公 经 济 0 公 有 经 济 单 位 负 责 人 : 统 计 负 责 人 : 填 表 人 : 联 系 电 话 : 分 机 号 : 报 出 日 期 :2010 年 月 日 ( 单 位 在 此 盖 章 ) 说 明 :1. 统 计 范 围 :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 报 送 时 间 及 方 式 :2010 年 3 月 3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3. 报 表 中 加 * 的 指 标 数 据 已 由 市 级 统 计 机 构 根 据 基 本 单 位 名 录 库 数 据 导 入, 各 调 查 单 位 不 能 修 改 4. 审 核 关 系 : 表 内 审 核 : 报 表 类 别 :(1) 必 须 填 写 ;(2) 按 报 表 类 别 与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对 照 表 填 写, 取 值 范 围 为 A B C D E F J X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1) 必 须 填 写 ;(2) 长 度 为 9 位, 不 能 含 有 0-9 或 A-Z( 大 写 ) 之 外 的 任 何 字 符 ;(3) 必 须 符 合 校 验 公 式 单 位 详 细 名 称 : 必 须 填 写, 与 单 位 公 章 一 致, 至 少 8 个 字 符 (4 个 汉 字 ) 法 定 代 表 人 ( 单 位 负 责 人 ): 必 须 填 写, 至 少 4 个 字 符 (2 个 汉 字 ) 单 位 所 在 地 :(1) 必 须 详 细 填 写 ;(2) 横 线 部 分 不 能 为 空, 地 ( 区 市 州 盟 ) 乡 ( 镇 ) 除 外 区 划 代 码 :(1) 必 须 填 写, 长 度 为 12 位 ;(2) 须 与 单 位 详 细 地 址 对 应, 按 2009 年 统 计 上 使 用 的 北 京 市 区 划 代 码 填 写 单 位 地 理 位 置 :(1) 必 须 填 写 ;(2) 取 值 范 围 为 1 2 3 4 5 6 长 途 区 号 : 必 须 填 写 010 固 定 电 话 : 长 度 为 8 位, 首 位 不 能 填 0 传 真 号 码 : 长 度 为 8 位, 首 位 不 能 填 0 移 动 电 话 :(1) 首 位 不 能 填 0;(2) 若 电 话 号 码 前 两 位 是 13 或 15, 长 度 为 11 位, 否 则 长 度 为 8 位 ( 小 灵 通 号 码 );(3) 固 定 电 话 与 移 动 电 话 至 少 填 写 一 项 邮 政 编 码 :(1) 必 须 填 写 ;(2) 须 对 应 单 位 所 在 地 填 写 6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电 子 信 箱 : 选 填, 若 填 写 须 包 含 字 符 @ 网 址 : 选 填, 若 填 写 须 包 含 字 符., 不 能 包 含 字 符 @ 行 业 代 码 :(1) 必 须 填 写 ;(2) 长 度 为 4 个 字 符, 按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GB/T4754-2002) 的 行 业 小 类 代 码 填 写 主 要 业 务 活 动 ( 或 主 要 产 品 ): 必 须 填 写 第 一 项, 至 少 4 个 字 符 (2 个 汉 字 ) 机 构 类 型 :(1) 必 须 填 写 ;(2) 取 值 范 围 为 10 20 30 40 51 52 53 54 90 ;(3) 若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06-43 47-50 63 65 67, 一 般 应 填 写 10 企 业 ;(4) 若 登 记 注 册 ( 或 批 准 ) 机 关 名 称 仅 填 写 1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须 填 写 10 企 业 或 90 其 他 组 织 机 构 ;(5) 若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93 94 95, 填 写 20 事 业 单 位 或 30 机 关 ;(6) 若 行 业 代 码 前 3 位 为 961 或 行 业 代 码 等 于 9621 或 9622, 填 写 40 社 会 团 体 或 52 基 金 会 ;(7) 若 行 业 代 码 为 9629 或 9630, 填 写 40 社 会 团 体 或 52 基 金 会 或 90 其 他 组 织 机 构 ;(8) 若 登 记 注 册 ( 或 批 准 ) 机 关 名 称 仅 填 写 3 民 政 部 门, 须 填 写 40 社 会 团 体 或 51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或 52 基 金 会 或 90 其 他 组 织 机 构 ;(9) 若 行 业 代 码 为 9710, 填 写 53 居 委 会 ;(10) 若 行 业 代 码 为 9720, 填 写 54 村 委 会 ;(11) 律 师 事 务 所 及 各 类 寺 庙, 填 写 90 其 他 组 织 机 构 执 行 会 计 制 度 类 别 :(1) 必 须 填 写, 取 值 范 围 为 1 2 3 4 9 ;(2) 若 登 记 注 册 ( 或 批 准 ) 机 关 名 称 仅 填 写 1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填 写 1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或 9 其 他 ;(3) 若 登 记 注 册 ( 或 批 准 ) 机 关 名 称 仅 填 写 2 机 构 编 制 部 门, 一 般 应 填 写 2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或 3 行 政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4) 若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93 94 95, 一 般 应 填 写 2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或

18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3 行 政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5) 若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97, 需 填 写 9 其 他 ;(6) 若 机 构 类 型 为 10 企 业 或 30 机 关, 不 能 填 写 4 民 间 非 营 利 组 织 会 计 制 度 登 记 注 册 ( 或 批 准 ) 机 关 名 称 :(1) 1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或 2 机 构 编 制 部 门 或 3 民 政 部 门 或 9 其 他 至 少 填 写 一 项 ;(2) 若 已 选 1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或 2 机 构 编 制 部 门 或 3 民 政 部 门, 就 不 能 再 选 9 其 他 ;(3) 若 确 实 未 经 任 何 部 门 批 准, 填 写 9 其 他, 请 注 明 批 准 机 关 填 写 无, 并 免 填 机 关 级 别 ;(4) 若 填 写 9 其 他, 除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93 94 95 97 外, 请 注 明 批 准 机 关 须 注 明 登 记 注 册 ( 或 批 准 ) 机 关 名 称, 至 少 4 个 字 符 (2 个 汉 字 ), 且 机 关 级 别 必 须 填 写 ;(5)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93 94 95 97, 机 关 名 称 填 写 9 其 他, 机 关 级 别 和 请 注 明 批 准 机 关 均 可 免 填 登 记 注 册 ( 或 批 准 ) 机 关 级 别 :(1) 取 值 范 围 为 1 2 3 4 ;(2) 若 机 关 名 称 选 填 前 3 项, 必 须 对 应 填 写 此 项 登 记 注 册 号 :(1) 若 机 关 名 称 选 填 前 3 项, 必 须 对 应 填 写 此 项 ;(2) 内 资 企 业 登 记 注 册 号 长 度 一 般 为 9 13 或 15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3) 外 资 企 业 登 记 注 册 号 填 写 规 则 一 般 为 6 个 汉 字 +5(6) 个 数 字 +1 个 汉 字 或 7 个 汉 字 +5(6) 个 数 字 +1 个 汉 字 或 15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单 位 注 册 地 址 与 代 码 :(1) 必 须 填 写, 注 册 地 址 与 代 码 须 同 时 填 写 ;(2) 地 址 至 少 填 写 10 个 字 符 (5 个 汉 字 );(3) 代 码 须 填 写 9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对 应 注 册 地 址 按 2009 年 统 计 上 使 用 的 北 京 市 街 道 乡 镇 级 区 划 代 码 填 写 注 册 开 发 区 名 称 与 代 码 :(1) 选 填, 若 填 写, 开 发 区 名 称 与 代 码 须 同 时 填 写 且 机 构 类 型 应 为 10 企 业 ;(2) 须 按 开 发 区 名 称 及 代 码 填 写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1) 必 须 填 写, 取 值 范 围 为 代 码 110-340 ;(2) 若 机 构 类 型 填 写 30 机 关, 应 填 写 110 国 有 ;(3) 若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97, 须 填 写 190 其 他 国 别 ( 地 区 ) 名 称 与 代 码 :(1) 选 填, 若 填 写, 国 别 ( 地 区 ) 名 称 与 代 码 须 同 时 填 写 ;(2) 须 按 国 别 ( 地 区 ) 统 计 代 码 表 填 写, 不 能 填 写 亚 洲 欧 洲 等 洲 名 且 不 能 填 写 100 300 等 洲 别 代 码 ;(3)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为 210 220 230 240 310 320 330 340 的 外 资 或 港 澳 台 商 企 业, 必 须 填 写 企 业 控 股 情 况 :(1) 机 构 类 型 为 10 企 业 的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非 企 业 法 人 单 位 免 填 ;(2) 取 值 范 围 为 阿 拉 伯 数 字 1 2 3 4 5 9 ;(3)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填 写 110 国 有 或 141 国 有 联 营 或 151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一 般 应 填 报 1 国 有 控 股 ;(4)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填 写 120 集 体 或 142 集 体 联 营, 一 般 应 填 报 2 集 体 控 股 ;(5)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填 写 171 私 营 独 资 或 172 私 营 合 伙 或 173 私 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或 174 私 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般 应 填 报 3 私 人 控 股 ;(6)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填 写 230 港 澳 台 商 独 资, 一 般 应 填 报 4 港 澳 台 商 控 股 ;(7)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填 写 330 外 资 企 业, 一 般 应 填 报 5 外 商 控 股 隶 属 关 系 :(1) 必 须 填 写, 取 值 范 围 为 10 20 40 61 62 63 71 72 90 ;(2) 若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填 写 171 172 173 174 230 330 的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90 其 他 9 企 业 营 业 状 态 :(1) 机 构 类 型 为 10 企 业 的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非 企 业 单 位 免 填 ;(2) 取 值 范 围 为 阿 拉 伯 数 字 1 2 3 4 5 开 业 ( 成 立 ) 时 间 :(1) 除 营 业 状 态 填 写 3 筹 建 的 企 业 外, 其 他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2) 年 份 与 月 份 须 同 时 填 写, 年 份 不 能 大 于 2009 年, 月 份 取 值 范 围 为 01-12 ;(3) 若 年 份 早 于 1949 年, 请 核 实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个 数 :(1) 必 须 填 写 ;(2) 须 填 写 阿 拉 伯 数 字, 大 于 或 等 于 1 期 末 从 业 人 员 :(1) 必 须 填 写, 须 大 于 0;(2) 女 性 从 业 人 员 数 须 小 于 或 等 于 期 末 从 业 人 员 数 企 业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1) 除 行 业 代 码 填 写 7210 或 7411 或 7412 的 单 位 外, 若 机 构 类 型 为 10 企 业 且 执 行 会 计 制 度 类 别 为 1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或 9 其 他 且 营 业 状 态 为 1 营 业 的 单 位, 营 业 收 入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资 产 总 计 须 大 于 0;(2) 机 构 类 型 不 是 10 企 业 且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不 是 93-97, 执 行 会 计 制 度 类 别 填 写 1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或 9 其 他 的 单 位, 营 业 收 入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资 产 总 计 须 大 于 0;(3) 营 业 收 入 须 大 于 或 等 于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4) 资 产 总 计 不 能 小 于 0 非 企 业 单 位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1) 机 构 类 型 填 写 30 机 关, 收 入 合 计 支 出 合 计 资 产 合 计 须 大 于 0;(3) 执 行 会 计 制 度 类 别 填 写 2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或 3 行 政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或 4 民 间 非 营 利 组 织 会 计 制 度, 收 入 合 计 支 出 合 计 资 产 合 计 须 大 于 0;(3) 资 产 合 计 不 能 小 于 0 企 业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与 非 企 业 单 位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的 关 系 :(1) 若 机 构 类 型 填 写 10 企 业 且 执 行 会 计 制 度 类 别 为 1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则 非 企 业 单 位 收 入 合 计 支 出 合 计 资 产 合 计 须 等 于 0;(2) 执 行 会 计 制 度 类 别 为 9 其 他 的 单 位, 企 业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之 和 与 非 企 业 单 位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之 和 不 能 同 时 等 于 0;(3) 企 业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与 非 企 业 单 位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不 能 同 时 填 写 企 业 集 团 情 况 :(1) 选 填, 取 值 范 围 为 1 或 2 ;(2) 若 填 写 2 成 员 企 业, 须 填 写 直 接 上 级 法 人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且 不 能 填 写 本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建 筑 业 资 质 等 级 :(1)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47 48 49 50 的 建 筑 业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其 他 行 业 免 填 ;(2) 按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及 代 码 填 写, 没 有 资 质 等 级 的 填 写 9999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19 房 地 产 开 发 经 营 资 质 等 级 :(1) 行 业 代 码 为 7210 的 房 地 产 开 发 经 营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其 他 行 业 免 填 ;(2) 取 值 范 围 为 1 2 3 4 5 9 物 业 管 理 资 质 等 级 :(1) 行 业 代 码 为 7220 的 物 业 管 理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其 他 行 业 免 填 ;(2) 取 值 范 围 为 1 2 3 9 住 宿 业 企 业 星 级 评 定 情 况 :(1)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66 的 住 宿 业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其 他 行 业 免 填 ;(2) 取 值 范 围 为 1 2 3 4 5 9 经 营 形 式 :(1)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63 65 66 67 82 的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其 他 行 业 免 填 ;(2) 取 值 范 围 为 1 2 3 9 零 售 业 态 :(1)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65 的 零 售 业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其 他 行 业 免 填 ;(2) 取 值 范 围 为 1010-1120 或 2010-2050 餐 饮 业 态 :(1)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67 的 餐 饮 业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其 他 行 业 免 填 ;(2) 取 值 范 围 为 21-27 或 29 ;(3) 业 态 21 23 限 行 业 代 码 为 6710 的 单 位 填 写, 业 态 22 24 限 行 业 代 码 为 6720 的 单 位 填 写, 业 态 25 26 27 限 行 业 代 码 为 6730 的 单 位 填 写 期 末 零 售 营 业 面 积 :(1)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65 ( 除 6591 流 动 货 摊 零 售 6592 邮 购 及 电 子 销 售 ) 且 营 业 状 态 为 1 营 业 的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63 的 单 位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选 填, 其 他 行 业 免 填 ;(2) 若 填 写, 不 能 小 于 0 期 末 餐 饮 营 业 面 积 :(1)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67 且 营 业 状 态 为 1 营 业 的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66 的 单 位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选 填, 其 他 行 业 免 填 ;(2) 若 填 写, 不 能 小 于 0 工 业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用 占 地 面 积 :(1)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06-46, 且 营 业 状 态 为 1 营 业 或 9 其 他 的 工 业 单 位 填 写, 其 他 行 业 免 填 ;(2) 不 能 小 于 0 统 计 管 理 部 门 名 称 :(1) 必 须 填 写 ;(2) 统 计 管 理 部 门 代 码 长 度 为 12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前 4 位 按 统 计 管 理 部 门 名 称 及 代 码 填 写, 后 8 位 为 各 区 县 和 直 报 单 位 自 定 码 段, 由 统 计 机 构 自 行 编 制 单 位 规 模 : 按 统 计 上 大 中 小 型 单 位 划 分 标 准 填 写, 取 值 范 围 为 1 2 3 总 部 情 况 : 必 须 填 写, 取 值 范 围 为 1 或 0 是 否 上 市 公 司 : 机 构 类 型 为 10 企 业 的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取 值 范 围 为 1 或 0 上 市 年 度 : 限 上 市 公 司 填 写, 取 值 范 围 为 1984-2010 上 市 地 点 : 限 上 市 公 司 填 写, 至 少 填 写 一 项, 取 值 范 围 为 01-09 或 99 注 册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集 聚 区 : 选 填, 若 填 写, 须 按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集 聚 区 名 称 及 代 码 填 写 金 融 功 能 区 : 选 填, 若 填 写, 须 按 金 融 功 能 区 名 称 及 代 码 填 写 区 县 特 色 功 能 区 : 选 填, 若 填 写, 须 按 区 县 特 色 功 能 区 名 称 及 代 码 填 写 旅 游 区 ( 点 ) 等 级 情 况 : 选 填, 若 填 写, 取 值 范 围 为 1 2 3 4 5 9 旅 行 社 等 级 分 类 情 况 :(1) 行 业 代 码 为 7480 的 旅 行 社 必 须 填 写 ;(2) 若 填 写, 旅 行 社 分 类 情 况 取 值 范 围 为 1 或 2 ;(3) 若 为 5A 级 旅 行 社, 旅 行 社 等 级 情 况 填 写 5, 其 余 等 级 旅 行 社 免 填 非 公 经 济 情 况 : 必 须 填 写, 取 值 范 围 为 1 或 0 表 间 审 核 : (1) 多 产 业 法 人 单 位 填 报 的 16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个 数 应 与 其 填 报 的 101-1 表 张 数 一 致 ; (2) 多 产 业 法 人 单 位 填 报 的 17 期 末 从 业 人 员 中 期 末 从 业 人 员 应 等 于 其 填 报 的 101-1 表 中 各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17 期 末 从 业 人 员 之 和

20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09 年 表 号 :1 0 1-1 表 制 表 机 关 : 北 京 市 统 计 局 国 家 统 计 局 北 京 调 查 总 队 文 号 : 京 统 发 [2009]125 号 批 准 机 关 :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 文 号 : 国 统 制 [2009]71 号 有 效 期 至 :2010 年 6 月 底 止 00 单 位 类 别 1 法 人 单 位 本 部 ( 总 部 本 店 本 所 等 ) 2 法 人 单 位 分 支 机 构 ( 分 部 分 厂 分 店 支 所 等 ) 01*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02 单 位 详 细 名 称 : 03 单 位 负 责 人 : 04 单 位 所 在 地 及 区 划 区 划 代 码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 地 ( 区 市 州 盟 ) 县 ( 区 市 旗 ) 乡 ( 镇 ) 街 ( 村 ) 门 牌 号 单 位 位 于 街 道 ( 乡 镇 ) 社 区 居 ( 村 ) 委 会 51 单 位 地 理 位 置 1 二 环 以 内 2 二 环 至 三 环 以 内 3 三 环 至 四 环 以 内 4 四 环 至 五 环 以 内 5 五 环 至 六 环 以 内 6 六 环 以 外 05 联 系 方 式 长 途 区 号 固 定 电 话 分 机 号 传 真 号 码 传 真 分 机 号 移 动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电 子 信 箱 06 行 业 类 别 行 业 代 码 主 要 业 务 活 动 ( 或 主 要 产 品 ) 1 2 3 14 机 构 类 型 10 企 业 20 事 业 单 位 30 机 关 40 社 会 团 体 52 基 金 会 53 居 委 会 54 村 委 会 90 其 他 组 织 机 构 07 登 记 注 册 ( 或 批 准 ) 情 况 ( 如 登 记 注 册 或 批 准 机 关 为 多 个, 请 复 选 ) 机 关 级 别 :1 国 家 2 省 ( 市 ) 3 地 ( 市 ) 4 区 ( 县 ) 登 记 注 册 ( 或 批 准 ) 机 关 名 称 机 关 级 别 登 记 注 册 号 1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2 机 构 编 制 部 门 3 民 政 部 门 9 其 他 选 其 他, 请 注 明 批 准 机 关 : 请 注 明,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 08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内 资 149 其 他 联 营 174 私 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外 商 投 资 110 国 有 151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190 其 他 310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120 集 体 159 其 他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港 澳 台 商 投 资 320 中 外 合 作 经 营 130 股 份 合 作 160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0 与 港 澳 台 商 合 资 经 营 330 外 资 企 业 141 国 有 联 营 171 私 营 独 资 220 与 港 澳 台 商 合 作 经 营 340 外 商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2 集 体 联 营 172 私 营 合 伙 230 港 澳 台 商 独 资 143 国 有 与 集 体 联 营 173 私 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40 港 澳 台 商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21 10 隶 属 关 系 10 中 央 20 市 40 区 ( 县 )61 街 道 62 镇 63 乡 71 社 区 居 委 会 72 村 委 会 90 其 他 12 企 业 营 业 状 态 1 营 业 2 停 业 ( 歇 业 ) 3 筹 建 4 当 年 关 闭 5 当 年 破 产 9 其 他 11 开 业 ( 成 立 ) 时 间 年 月 22 住 宿 业 企 业 星 级 评 定 情 况 1 一 星 2 二 星 3 三 星 4 四 星 5 五 星 9 其 他 26 经 营 形 式 ( 限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住 宿 和 餐 饮 业 居 民 服 务 业 填 报 ) 1 独 立 门 店 2 连 锁 总 店 ( 总 部 ) 3 连 锁 门 店 9 其 他 57 零 售 餐 饮 业 态 和 营 业 面 积 1 零 售 业 态 2 餐 饮 业 态 3 营 业 面 积 有 店 铺 零 售 21 中 式 正 餐 25 茶 馆 期 末 零 售 营 业 面 积 ( 限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填 报 ) 1010 食 杂 店 1020 便 利 店 1030 折 扣 店 1040 超 市 1100 家 居 建 材 商 店 1110 购 物 中 心 1120 厂 家 直 销 中 心 无 店 铺 零 售 22 中 式 快 餐 26 咖 啡 店 23 外 国 风 味 正 餐 27 酒 吧 24 外 国 风 味 快 餐 29 其 他 十 万 万 千 百 十 个 ( 平 方 米 ) 1050 大 型 超 市 1060 仓 储 会 员 店 1070 百 货 店 1080 专 业 店 1081 加 油 站 2010 电 视 购 物 2020 邮 购 2030 网 上 商 店 2040 自 动 售 货 亭 2050 电 话 购 物 期 末 餐 饮 营 业 面 积 ( 限 住 宿 和 餐 饮 业 填 报 ) 十 万 万 千 百 十 个 ( 平 方 米 ) 1090 专 卖 店 17 期 末 从 业 人 员 百 万 十 万 万 千 百 十 人 25* 归 属 法 人 单 位 情 况 23 经 营 性 单 位 收 入 百 亿 十 亿 亿 千 万 百 万 十 万 万 元 千 元 24 行 政 事 业 性 单 位 支 出 十 亿 亿 千 万 百 万 十 万 万 元 千 元 1 法 人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2 法 人 单 位 区 划 代 码 3 法 人 单 位 详 细 名 称 : 4 法 人 单 位 详 细 地 址 : 60* 统 计 管 理 部 门 名 称 代 码 65 注 册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集 聚 区 ( 免 填 )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集 聚 区 名 称 代 码 66 金 融 功 能 区 ( 免 填 ) 金 融 功 能 区 名 称 代 码 67 区 县 特 色 功 能 区 ( 免 填 ) 区 县 特 色 功 能 区 名 称 代 码 68 旅 游 区 ( 点 ) 等 级 情 况 ( 免 填 ) 1A 22A 33A 44A 55A 9 非 A 单 位 负 责 人 : 统 计 负 责 人 : 填 表 人 : 联 系 电 话 : 分 机 号 : 报 出 日 期 :2010 年 月 日 ( 单 位 在 此 盖 章 ) 说 明 :1. 统 计 范 围 :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所 属 的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2. 报 送 时 间 及 方 式 :2010 年 3 月 3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3. 报 表 中 加 * 的 指 标 数 据 已 由 市 级 统 计 机 构 根 据 基 本 单 位 名 录 库 数 据 导 入, 各 调 查 单 位 不 能 修 改

22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4. 审 核 关 系 : 表 内 审 核 : 单 位 类 别 :(1) 必 须 填 写, 取 值 范 围 为 1 或 2 ;(2) 若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第 9 位 为 B, 须 填 写 1 法 人 单 位 本 部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1) 必 须 填 写 ;(2) 长 度 为 9 位, 不 能 含 有 0-9 或 A-Z( 大 写 ) 之 外 的 任 何 字 符 ;(3) 必 须 符 合 校 验 公 式 单 位 详 细 名 称 : 必 须 填 写, 与 单 位 公 章 一 致, 至 少 8 个 字 符 (4 个 汉 字 ) 单 位 负 责 人 : 必 须 填 写, 至 少 4 个 字 符 (2 个 汉 字 ) 单 位 所 在 地 :(1) 必 须 详 细 填 写 ;(2) 横 线 部 分 不 能 为 空, 地 ( 区 市 州 盟 ) 栏 乡 ( 镇 ) 除 外 区 划 代 码 :(1) 必 须 填 写, 长 度 为 12 位 ;(2) 须 与 单 位 详 细 地 址 对 应, 按 2009 年 统 计 上 使 用 的 全 国 区 划 代 码 填 写 单 位 地 理 位 置 :(1) 必 须 填 写 ;(2) 取 值 范 围 为 1 2 3 4 5 6 长 途 区 号 : 必 须 填 写, 至 少 3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固 定 电 话 : 至 少 5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首 位 不 能 填 0 传 真 号 码 : 至 少 5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首 位 不 能 填 0 移 动 电 话 :(1) 首 位 不 能 填 0;(2) 若 电 话 号 码 前 两 位 是 13 或 15, 长 度 为 11 位, 否 则 长 度 为 8 位 ( 小 灵 通 号 码 );(3) 固 定 电 话 与 移 动 电 话 至 少 填 写 一 项 邮 政 编 码 :(1) 必 须 填 写 ;(2) 须 对 应 单 位 所 在 地 填 写 6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电 子 信 箱 : 选 填, 若 填 写 须 包 含 字 符 @ 行 业 代 码 :(1) 必 须 填 写 ;(2) 长 度 为 4 个 字 符, 按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GB/T4754-2002) 的 行 业 小 类 代 码 填 写 主 要 业 务 活 动 ( 或 主 要 产 品 ): 必 须 填 写 第 一 项, 至 少 4 个 字 符 (2 个 汉 字 ) 机 构 类 型 :(1) 必 须 填 写 ;(2) 取 值 范 围 为 10 20 30 40 52 53 54 90 ;(3) 若 行 业 代 码 前 两 2 位 为 06-43 47-50 63 65 67, 一 般 应 填 写 10 企 业 ;(4) 若 登 记 注 册 ( 或 批 准 ) 机 关 名 称 仅 填 写 1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须 填 写 10 企 业 或 90 其 他 组 织 机 构 ;(5) 若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93 94 95, 填 写 20 事 业 单 位 或 30 机 关 ;(6) 若 行 业 代 码 为 9629 或 9630, 填 写 40 社 会 团 体 或 52 基 金 会 或 90 其 他 组 织 机 构 ;(7) 若 行 业 代 码 前 3 位 为 961 或 行 业 代 码 等 于 9621 或 9622, 填 写 40 社 会 团 体 或 52 基 金 会 ;(8) 若 登 记 注 册 ( 或 批 准 ) 机 关 名 称 仅 填 写 3 民 政 部 门, 须 填 写 40 社 会 团 体 或 52 基 金 会 或 90 其 他 组 织 机 构 ;(9) 若 行 业 代 码 为 9710, 填 写 53 居 委 会 ;(10) 若 行 业 代 码 为 9720, 填 写 54 村 委 会 登 记 注 册 ( 或 批 准 ) 机 关 名 称 :(1) 1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或 2 机 构 编 制 部 门 或 3 民 政 部 门 或 9 其 他 至 少 填 写 一 项 ;(2) 若 已 选 1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或 2 机 构 编 制 部 门 或 3 民 政 部 门, 就 不 能 再 选 9 其 他 ;(3) 若 确 实 未 经 任 何 部 门 批 准, 填 写 9 其 他, 请 注 明 批 准 机 关 填 写 无, 并 免 填 机 关 级 别 ;(4) 若 填 写 9 其 他, 除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93 94 95 97 外, 请 注 明 批 准 机 关 须 注 明 登 记 注 册 ( 或 批 准 ) 机 关 名 称, 至 少 4 个 字 符 (2 个 汉 字 ), 且 机 关 级 别 必 须 填 写 ;(5)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93 94 95 97, 机 关 名 称 填 写 9 其 他, 机 关 级 别 和 请 注 明 批 准 机 关 均 可 免 填 登 记 注 册 ( 或 批 准 ) 机 关 级 别 :(1) 取 值 范 围 为 1 2 3 4 ;(2) 若 机 关 名 称 选 填 前 3 项, 必 须 对 应 填 写 此 项 登 记 注 册 号 :(1) 若 机 关 名 称 选 填 前 3 项, 必 须 对 应 填 写 此 项 ;(2) 内 资 企 业 登 记 注 册 号 长 度 一 般 为 9 13 或 15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3) 外 资 企 业 登 记 注 册 号 填 写 规 则 一 般 为 6 个 汉 字 +5(6) 个 数 字 +1 个 汉 字 或 7 个 汉 字 +5(6) 个 数 字 +1 个 汉 字 或 15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1) 必 须 填 写, 取 值 范 围 为 代 码 110-340 ;(2) 若 机 构 类 型 填 写 30 机 关, 应 填 写 110 国 有 ;(3) 若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97, 须 填 写 190 其 他 隶 属 关 系 :(1) 必 须 填 写, 取 值 范 围 为 10 20 40 61 62 63 71 72 90 ;(2) 若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填 写 171 172 173 174 230 330 的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90 其 他 9 企 业 营 业 状 态 :(1) 机 构 类 型 为 10 企 业 的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非 企 业 单 位 免 填 ;(2) 取 值 范 围 为 阿 拉 伯 数 字 1 2 3 4 5 开 业 ( 成 立 ) 时 间 :(1) 除 营 业 状 态 填 写 3 筹 建 的 企 业 外, 其 他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2) 年 份 与 月 份 须 同 时 填 写, 年 份 不 能 大 于 2009 年, 月 份 取 值 范 围 为 01-12 ;(3) 若 年 份 早 于 1949 年, 请 核 实 住 宿 业 企 业 星 级 评 定 情 况 :(1)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66 的 住 宿 业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其 他 行 业 免 填 ;(2) 取 值 范 围 为 1 2 3 4 5 9 经 营 形 式 :(1)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63 65 66 67 82 的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其 他 行 业 免 填 ;(2) 取 值 范 围 为 1 2 3 9 零 售 业 态 :(1)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65 的 零 售 业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其 他 行 业 免 填 ;(2) 取 值 范 围 为 1010-1120 或 2010-2050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23 餐 饮 业 态 :(1)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67 的 餐 饮 业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其 他 行 业 免 填 ;(2) 取 值 范 围 为 代 码 21-27 或 29 ; (3) 业 态 21 23 限 行 业 代 码 为 6710 的 单 位 填 写, 业 态 22 24 限 行 业 代 码 为 6720 的 单 位 填 写, 业 态 25 26 27 限 行 业 代 码 为 6730 的 单 位 填 写 期 末 零 售 营 业 面 积 :(1)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65 ( 除 6591 流 动 货 摊 零 售 6592 邮 购 及 电 子 销 售 ) 且 营 业 状 态 为 1 营 业 的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63 的 单 位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选 填, 其 他 行 业 免 填 ;(2) 若 填 写, 不 能 小 于 0 期 末 餐 饮 营 业 面 积 :(1)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67 且 营 业 状 态 为 1 营 业 的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66 的 单 位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选 填, 其 他 行 业 免 填 ;(2) 若 填 写, 不 能 小 于 0 期 末 从 业 人 员 : 必 须 填 写, 须 大 于 0 经 营 性 单 位 收 入 : 除 行 业 代 码 前 2 位 为 59 60 68 69 70 71 72 或 前 三 位 为 441 442 741 或 行 业 代 码 为 6564, 营 业 状 态 为 1 营 业 的 单 位 必 须 填 写, 须 大 于 0 行 政 事 业 性 单 位 支 出 :(1) 机 构 类 型 填 写 10 企 业 的 单 位 不 可 填 写 此 项 ;(2) 若 机 构 类 型 填 写 30 机 关, 必 须 填 写, 且 大 于 0;(3) 除 行 业 代 码 前 3 位 为 962 963 841 842, 若 机 构 类 型 填 写 20 事 业 单 位 或 40 社 会 团 体 或 52 基 金 会 或 53 居 委 会 或 54 村 委 会 或 90 其 他 组 织 机 构, 经 营 性 单 位 收 入 和 行 政 事 业 性 单 位 支 出 不 能 同 时 等 于 0 归 属 法 人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1) 必 须 填 写 ;(2) 长 度 为 9 个 字 符, 不 能 含 有 0-9 或 A-Z( 大 写 ) 之 外 的 任 何 字 符 ;(3) 必 须 符 合 校 验 公 式 ;(4) 不 得 与 本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重 复 归 属 法 人 单 位 区 划 代 码 :(1) 必 须 填 写, 长 度 为 6 位 ;(2) 须 与 归 属 法 人 单 位 填 报 的 101 表 中 04 单 位 所 在 地 及 区 划 下 区 划 代 码 的 前 6 位 一 致, 按 2009 年 统 计 上 使 用 的 全 国 县 级 区 划 代 码 填 写 归 属 法 人 单 位 详 细 名 称 :(1) 必 须 填 写, 至 少 8 个 字 符 (4 个 汉 字 );(2) 若 单 位 类 别 填 写 1 法 人 单 位 本 部, 须 与 本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填 写 的 单 位 详 细 名 称 一 致 ;(3) 若 单 位 类 别 填 写 2 法 人 单 位 分 支 机 构, 不 得 与 本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填 写 的 单 位 详 细 名 称 重 复 归 属 法 人 单 位 详 细 地 址 : 必 须 填 写, 至 少 8 个 字 符 (4 个 汉 字 ) 统 计 管 理 部 门 名 称 :(1) 必 须 填 写 ;(2) 统 计 管 理 部 门 代 码 长 度 为 12 位 阿 拉 伯 数 字, 前 4 位 按 统 计 管 理 部 门 名 称 及 代 码 填 写, 后 8 位 为 各 区 县 和 直 报 单 位 自 定 码 段, 由 统 计 机 构 自 行 编 制 注 册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集 聚 区 : 选 填, 若 填 写, 须 按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集 聚 区 名 称 及 代 码 填 写 金 融 功 能 区 : 选 填, 若 填 写, 须 按 金 融 功 能 区 名 称 及 代 码 填 写 区 县 特 色 功 能 区 : 选 填, 若 填 写, 须 按 区 县 特 色 功 能 区 名 称 及 代 码 填 写 旅 游 区 ( 点 ) 等 级 情 况 : 选 填, 若 填 写, 取 值 范 围 为 1 2 3 4 5 9 表 间 审 核 : (1) 多 产 业 法 人 单 位 本 部 及 所 属 的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须 分 别 填 报 101-1 表, 法 人 本 部 填 报 101-1 时, 00 单 位 类 别 选 择 1 法 人 单 位 本 部, 法 人 单 位 所 属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选 择 2 法 人 单 位 分 支 机 构 (2) 多 产 业 法 人 单 位 必 须 有 且 只 能 有 一 个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选 择 1 法 人 单 位 本 部 (3) 25 归 属 法 人 单 位 情 况 中 法 人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法 人 单 位 详 细 名 称 应 与 其 归 属 法 人 单 位 填 报 的 101 表 中 的 相 关 指 标 一 致, 法 人 单 位 区 划 代 码 应 与 其 归 属 法 人 单 位 填 报 的 101 表 中 04 单 位 所 在 地 及 区 划 下 区 划 代 码 前 6 位 一 致

24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法 人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单 位 详 细 名 称 ( 签 章 ): 2009 年 表 号 :1 0 1-7 表 制 表 机 关 : 北 京 市 统 计 局 国 家 统 计 局 北 京 调 查 总 队 文 号 : 京 统 发 [2009]125 号 批 准 机 关 :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 文 号 : 国 统 制 [2009]71 号 有 效 期 至 :2010 年 6 月 底 止 01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号 发 证 机 关 : 02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时 间 06 上 级 主 管 单 位 A 中 科 院 科 研 院 所 B 其 他 部 委 科 研 院 所 C 地 方 科 研 院 所 D 大 专 院 校 E 企 业 F 政 府 职 能 部 门 G 开 发 区 直 属 H 军 队 系 统 I 无 主 管 J 其 他 07 自 营 进 出 口 权 1 有 2 无 08 是 否 孵 化 器 毕 业 1 是 0 否 09 高 新 技 术 领 域 代 码 主 要 业 务 活 动 ( 或 主 要 产 品 )1 2 3 高 新 技 术 领 域 代 码 1 2 3 10 是 否 为 软 件 企 业 1 是 0 否 软 件 企 业 证 书 号 11 海 关 登 记 证 号 12 技 术 入 股 比 例 (%) 13 体 系 ( 产 品 ) 确 认 / 认 证 情 况 ( 若 体 系 ( 产 品 ) 确 认 / 认 证 情 况 为 多 个, 请 复 选 ) 01 质 量 体 系 (ISO9000 系 列 ) 02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ISO14001 系 列 标 准 ) 03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ISO18000 系 列 标 准 ) 04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HACCP) 05 社 会 责 任 体 系 (SA8000) 06 软 件 能 力 成 熟 度 模 型 集 成 评 估 (CMMI 评 估 ) 07 美 国 食 品 药 品 安 全 体 系 认 证 ( 美 国 FDA 认 证 ) 08 进 入 欧 盟 市 场 产 品 安 全 认 证 ( 欧 盟 CE 认 证 ) 09 下 一 代 互 联 网 协 议 认 证 (IPV6 入 网 认 证 ) 10 其 他 认 证 / 评 估 14 法 定 代 表 人 情 况 性 别 1 男 2 女 出 生 年 份 学 历 1 博 士 及 以 上 学 历 2 硕 士 3 大 本 4 大 专 5 其 他 留 学 归 国 人 员 1 是 0 否 户 籍 1 本 市 2 外 省 市 3 外 籍 就 任 本 职 务 年 份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25 15 是 否 加 入 国 内 外 产 业 联 盟 1 是 0 否 产 业 联 盟 1 名 称 产 业 联 盟 2 名 称 产 业 联 盟 3 名 称 产 业 联 盟 4 名 称 产 业 联 盟 5 名 称 16 是 否 加 入 国 内 外 行 业 协 会 组 织 1 是 0 否 行 业 协 会 1 名 称 行 业 协 会 2 名 称 行 业 协 会 3 名 称 行 业 协 会 4 名 称 行 业 协 会 5 名 称 17 当 年 参 与 制 定 标 准 情 况 参 与 制 定 标 准 个 数 ( 个 ) ( 如 果 参 与 制 定 标 准 为 多 个, 请 选 择 4 个 填 写 ) 标 准 级 别 :1 国 际 标 准 2 国 家 标 准 3 地 方 标 准 4 行 业 标 准 标 准 1 名 称 级 别 批 准 单 位 标 准 2 名 称 级 别 批 准 单 位 标 准 3 名 称 级 别 批 准 单 位 标 准 4 名 称 级 别 批 准 单 位 18 购 买 中 介 服 务 情 况 ( 若 购 买 中 介 服 务 种 类 为 多 个, 请 复 选 ) 1 信 用 中 介 服 务 2 企 业 财 务 ( 税 务 ) 中 介 服 务 3 认 证 中 介 服 务 4 技 术 转 移 中 介 服 务 5 知 识 产 权 代 理 中 介 服 务 6 其 他 中 介 服 务 21 国 内 京 外 地 区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情 况 分 支 机 构 个 数 ( 个 ) ( 如 在 国 内 京 外 地 区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为 多 个, 请 复 选 如 在 国 内 京 外 地 区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多 于 4 个, 请 选 择 其 中 4 个 填 写 ) 机 构 类 型 :1 研 发 机 构 2 子 公 司 ( 分 公 司 )3 办 事 处 9 其 他 1 设 立 地 区 机 构 类 型 2 设 立 地 区 机 构 类 型 3 设 立 地 区 机 构 类 型 4 设 立 地 区 机 构 类 型 19 国 外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情 况 分 支 机 构 个 数 ( 个 ) ( 如 在 国 外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为 多 个, 请 复 选 如 在 国 外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多 于 4 个, 请 选 择 其 中 4 个 填 写 ) 设 立 地 区 :1 美 国 2 欧 盟 3 日 本 4 其 它 机 构 类 型 :1 研 发 机 构 2 子 公 司 ( 分 公 司 )3 办 事 处 4 其 他 1 设 立 地 区 机 构 类 型 2 设 立 地 区 机 构 类 型 3 设 立 地 区 机 构 类 型 4 设 立 地 区 机 构 类 型 单 位 负 责 人 : 统 计 负 责 人 : 填 表 人 : 联 系 电 话 : 分 机 号 : 报 出 日 期 :2010 年 月 日 说 明 :1. 统 计 范 围 : 全 部 入 区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 报 送 时 间 及 方 式 :2010 年 3 月 3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3. 审 核 关 系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号 : 必 须 填 写, 长 度 为 15 位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时 间 : 必 须 填 写, 精 确 到 月, 长 度 为 6 位 自 营 进 出 口 权 : 必 须 填 写, 取 值 范 围 为 1 或 2 是 否 孵 化 器 毕 业 : 必 须 填 写, 取 值 范 围 为 1 或 0 高 新 技 术 领 域 代 码 : 必 须 填 写, 参 照 主 要 业 务 活 动 ( 或 主 要 产 品 ) 选 择, 长 度 为 6 位

26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是 否 为 软 件 企 业 : 必 须 填 写, 取 值 范 围 为 1 或 0 若 为 软 件 企 业 必 须 填 写 软 件 企 业 证 书 号, 长 度 为 10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性 别 出 生 年 份 学 历 留 学 归 国 人 员 户 籍 和 就 任 本 职 务 年 份 : 必 须 填 写 是 否 加 入 国 内 外 产 业 联 盟 : 必 须 填 写, 取 值 范 围 为 1 或 0 若 加 入 产 业 联 盟 至 少 填 写 一 个 产 业 联 盟 的 详 细 名 称, 至 少 6 个 汉 字 是 否 加 入 国 内 外 行 业 协 会 组 织 : 必 须 填 写, 取 值 范 围 为 1 或 0 若 加 入 行 业 协 会 至 少 填 写 一 个 行 业 协 会 的 详 细 名 称, 至 少 6 个 汉 字 当 年 参 与 制 定 标 准 情 况 : 选 填, 若 参 与 制 定 标 准 个 数 不 为 零, 至 少 填 写 一 项 标 准 名 称 ( 包 括 年 代 号 ), 至 少 4 个 汉 字, 同 时 填 写 标 准 级 别 和 批 准 单 位 国 内 京 外 地 区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情 况 : 选 填, 设 立 地 区 直 接 填 写 所 在 地 名 称 若 分 支 机 构 个 数 不 为 零, 至 少 填 写 一 个 分 支 机 构 的 设 立 地 区 和 类 型 国 外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情 况 : 选 填, 若 分 支 机 构 个 数 不 为 零, 至 少 填 写 一 个 分 支 机 构 的 设 立 地 区 和 类 型

工 业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2. 生 产 经 营 财 务 和 信 息 化 统 计 工 业 主 要 产 品 生 产 能 力 27 表 号 :B 1 0 2-3 表 制 表 机 关 : 北 京 市 统 计 局 国 家 统 计 局 北 京 调 查 总 队 文 号 : 京 统 发 [2009]125 号 批 准 机 关 : 国 家 统 计 局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批 准 文 号 : 国 统 制 [2009]71 号 单 位 详 细 名 称 ( 签 章 ): 2009 年 有 效 期 至 :2010 年 6 月 底 止 产 品 名 称 计 量 单 位 产 品 代 码 年 初 生 产 能 力 年 末 生 产 能 力 产 品 产 量 甲 乙 丙 1 2 3 原 煤 吨 0600010 天 然 原 油 吨 0710010 卷 烟 万 支 1620010 棉 纺 锭 / 纺 纱 量 锭 / 吨 1700010 气 流 纺 锭 / 纺 纱 量 头 / 吨 1700020 棉 布 织 机 / 布 台 / 万 米 1711060 原 油 加 工 能 力 / 原 油 加 工 量 吨 / 吨 2511010 焦 炭 吨 2520010 碳 化 钙 ( 电 石, 折 300 升 / 千 克 ) 吨 2613030 农 用 氮 磷 钾 化 学 肥 料 总 计 ( 折 纯 ) 吨 2620030 化 学 纤 维 吨 2800020 水 泥 熟 料 吨 3111010 其 中 : 窑 外 分 解 窑 熟 料 吨 3111020 立 窑 熟 料 吨 3111021 预 热 器 窑 熟 料 吨 3111022 湿 法 窑 熟 料 吨 3111023 中 空 窑 熟 料 吨 3111024 水 泥 吨 3111030 平 板 玻 璃 重 量 箱 3141010 其 中 : 浮 法 玻 璃 重 量 箱 3141020 平 拉 玻 璃 重 量 箱 3141030 生 铁 吨 3210010 粗 钢 吨 3220010 钢 材 吨 3230010 铁 合 金 吨 3240010 原 铝 ( 电 解 铝 ) 吨 3316020 金 属 切 削 机 床 台 3521010 汽 车 辆 3721010 其 中 : 基 本 型 乘 用 车 ( 轿 车 ) 辆 3721030 家 用 电 冰 箱 台 3951010 房 间 空 气 调 节 器 台 3952010 家 用 洗 衣 机 台 3955010 移 动 通 信 手 持 机 ( 手 机 ) 台 4014040 电 子 计 算 机 整 机 台 4041010 其 中 : 微 型 计 算 机 设 备 台 4041030 彩 色 电 视 机 台 4071010 发 电 设 备 容 量 总 计 / 发 电 量 万 千 瓦 / 万 千 瓦 小 时 4410010 其 中 : 火 电 设 备 容 量 / 发 电 量 万 千 瓦 / 万 千 瓦 小 时 4411010 水 电 设 备 容 量 / 发 电 量 万 千 瓦 / 万 千 瓦 小 时 4412010 核 电 设 备 容 量 / 发 电 量 万 千 瓦 / 万 千 瓦 小 时 4413010 风 电 设 备 容 量 / 发 电 量 万 千 瓦 / 万 千 瓦 小 时 4419010 单 位 负 责 人 : 统 计 负 责 人 : 填 表 人 : 联 系 电 话 : 分 机 号 : 报 出 日 期 :20 年 月 日 说 明 :1. 统 计 范 围 :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法 人 单 位 2. 报 送 时 间 及 方 式 :2010 年 2 月 23 日 前 网 上 填 报 3. 本 表 保 留 两 位 小 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