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Similar documents
( )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教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 )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20B2CEBFBC3232C6DAD1A7CFB0D3EBCBBCBFBCC4DAD2B3>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安 康 市 城 市 规 划 监 察 支 队 安 康 事 业 单 位 考 试 进 入 面 试 资 格 复 审 人 员 名 单 安 康 市 公 安 局 汉 滨 分 局 后 勤 服 务 中 心 执 法 监 察 刑 事 管 理 00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书面申请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桓政[2003]号

Microsoft Word - 中节能_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导则Draft.doc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目 录 -2-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一 人 员 经 费 一 般 财 力 人 员 支 出 成 品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 , , , ,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江 苏 瑞 峰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鲁 工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江 苏 溧 鸿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明 创 科 技 园 发 展 有 限 公 公 公 有 限 公 江 苏 茂 盛 建 设 有 限 公 江 苏 鼎 洪 建 工 有 限 公 富 强 机 电 安 装

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二○一六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职位报名暨资格初审与缴费情况统计表(整理数据)

简 报 要 点 ESI 共 有 22 个 学 科 门 类, 江 苏 高 校 目 前 只 有 16 个 学 科 门 类 进 入 了 世 界 1%, 分 别 是 一 般 社 会 科 学 临 床 医 学 农 业 科 学 分 子 生 物 学 和 遗 传 学 动 植 物 科 学 化 学 地 球 科 学 工 程

防 城 港 市 财 政 防 城 港 市 非 税 收 入 管 理 中 心 稽 核 人 员 一 ( ) 防 城 港 市 江 山 半 岛 旅 游 度 假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防 城 港 市 江 山 半 岛 旅 游 度 假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

抗 日 战 争 研 究 年 第 期

<4D F736F F D C4EAB6C8B1A8B8E62DD6D0CEC4B0E >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年中国煤炭行业研究分析报告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目 录 1 全 国 水 泥 制 造 行 业 分 析 行 业 基 本 面 分 析 行 业 规 模 分 析 行 业 成 长 能 力 分 析 行 业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行 业 偿 债 能 力 分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433A5C446F63756D656E E E67735C41646D696E 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D7A2B2E1C9FABFC9B1A8BFBCB5C4B5F7BCC1D6BED4B82E667278>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 合 计 5,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 工 资 福 利 2, 政 府 性 基 金

东 莞 市 交 通 运 输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东 莞 市 交 通 运 输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东 莞 市 农 业 东 莞 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管 理 办 公 室 信 息 科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Microsoft Word - 工业品封面.doc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一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从 事 第 二 产 业 和 第 三 产 业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3.57 万 个, 比 2008 年 末 (2008 年 是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年 份 下 同 ) 增 加 1.59 万 个, 增 长 79.7%

一、资质申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市 监 狱 管 理 局 南 汇 监 狱 市 监 狱 管 理 局 南 汇 监 狱 市 监 狱 管 理 局 南 汇 监 狱 市 监 狱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数据中心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中 国 软 科 学 年 第 期!!!

 编号:

doc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集 中 考 试 安 排 (18 周 ) 考 试 日 期 :6 月 27 日 星 期 一 8:10-9:50 第 二 公 共 教 学 楼 A 区 A 高 等 数 学 ( 理 二 2) 复 材 材 料 科 学 与 工 程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情 况 说 明 一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部 门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预 算 万 元 收 入 方 面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万 元,

6 拍 卖 行 业 从 业 人 中 国 拍 卖 行 员 资 格 业 协 会 准 入 拍 卖 管 理 办 法 ( 商 务 部 令 2004 年 第 24 7 中 国 机 械 工 机 械 工 业 质 量 管 业 质 量 管 理 理 咨 询 师 协 会 准 入 关 于 试 行 机 械 工 业 质 量 管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433A5C C6B73625C 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 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4D F736F F 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11. 上 海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和 广 州 穗 科 建 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联 合 体 12. 中 铁 十 七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和 中 外 天 利 ( 北 京 )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联 合 体 13. 中 南 建 筑 设 计 院

来 宾 市 合 山 市 人 民 检 察 院 来 宾 市 合 山 市 人 民 检 察 院 人 民 法 院 人 民 法 院 人 民 法 院 人 民 法 院 来 宾 市 武 宣 县 人 民 法 院 来 宾 市 象 州 县 人 民 法 院 来 宾 市 象 州 县 人 民 法 院 来 宾 市 象 州 县 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西 南 民 族 学 院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卷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年 年 新 中 国 五 十 年 统 计 资 料 汇 编 中 国 人 口 统 计 年 鉴 年 数 据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中 国 统 计 出 版 社 年 版 资 料 来 源

附件一

<4D F736F F 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 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本 报 表 制 度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组 织 以 及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等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必 须 依

Transcription: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目 录 1 总 则...1 1.1 任 务 由 来...1 1.2 编 制 目 的...1 1.3 编 制 依 据...1 1.4 评 价 标 准...7 1.5 评 价 等 级...9 1.6 评 价 范 围 及 评 价 时 段...11 1.7 环 境 保 护 目 标...12 1.8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及 评 价 重 点...15 1.9 评 价 工 作 程 序...18 2 工 程 概 况...20 2.1 工 程 地 理 位 置...20 2.2 流 域 概 况...20 2.3 工 程 性 质 任 务 规 模 及 运 行 方 式...25 2.4 运 量 预 测...27 2.5 工 程 项 目 组 成...28 2.6 工 程 总 布 置 及 主 要 建 筑 物...29 2.7 工 程 施 工...39 2.8 航 道 整 治...47 2.9 淹 没 工 程 占 地 移 民 安 置 及 专 项 设 施 复 建...49 2.10 工 程 管 理...53 2.11 投 资 估 算 与 资 金 筹 措...53 3 工 程 分 析...54 3.1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与 规 划 协 调 性 分 析...54 3.2 工 程 方 案 与 施 工 布 置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61 3.3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71 3.4 水 库 淹 没 工 程 占 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79 3.5 移 民 安 置 环 境 影 响 分 析...81 3.6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82 4 环 境 概 况... - 87-4.1 自 然 环 境 现 状... - 87-4.2 社 会 经 济 现 状... - 94-4.3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 97-4.4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 143-5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 161-5.1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61-5.2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80-5.3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82-5.4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85-5.5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87 - I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5.6 炸 礁 爆 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94-5.7 工 程 占 地 淹 没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98-5.8 移 民 安 置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99-5.9 环 境 地 质 影 响 分 析...- 202-5.10 社 会 经 济 人 群 健 康 及 其 他 的 影 响 分 析...- 203-5.11 通 航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205-6 从 江 风 景 名 胜 区 都 柳 江 片 区 环 境 影 响 专 题...- 206-6.1 从 江 风 景 名 胜 区 概 况... - 206-6.2 项 目 建 设 对 从 江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影 响... - 207-6.3 预 防 或 减 缓 不 良 影 响 的 对 策 与 措 施... - 216-6.4 结 论 与 建 议...- 218-7 古 大 树 影 响 专 题 评 价...220 7.1 古 大 树 现 状 调 查...220 7.2 评 价 区 榕 树 根 系 生 长 情 况 调 查...223 7.3 古 大 树 影 响 评 价...224 7.4 古 树 与 大 树 的 保 护 措 施...225 8 水 土 保 持...226 8.1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责 任 范 围 及 分 区...226 8.2 水 土 流 失 预 测...229 8.3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措 施...236 8.4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量 汇 总...248 8.5 水 土 保 持 投 资 估 算...249 9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251 9.1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253 9.2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267 9.3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270 9.4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措 施...271 9.5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273 9.6 炸 礁 爆 破 保 护 措 施...283 9.7 环 境 地 质 防 护 措 施...285 9.8 移 民 安 置 区 环 境 保 护 措 施...285 9.9 人 群 健 康 保 护 措 施...287 9.10 对 321 国 道 的 保 护 措 施...288 10 环 境 监 测 与 环 境 管 理...289 10.1 环 境 监 测...289 10.2 环 境 监 理...295 10.3 环 境 管 理...299 10.4 竣 工 验 收...303 11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估 算 及 环 境 经 济 影 响 损 益 分 析...304 11.1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估 算...304 II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11.2 环 境 经 济 效 益 分 析...307 11.3 环 境 影 响 损 益 分 析...308 12 环 境 风 险 分 析...310 12.1 环 境 风 险 识 别...310 12.2 航 道 运 营 期 环 境 风 险 分 析...314 12.3 大 坝 安 全 环 境 风 险 分 析...319 12.4 渣 场 失 稳 环 境 风 险 分 析...321 12.5 水 环 境 风 险 分 析...322 12.6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风 险 分 析...324 12.7 其 他 环 境 风 险 分 析...325 12.8 风 险 可 接 受 分 析...326 12.9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与 应 急 计 划...326 13 公 众 参 与...333 13.1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333 13.2 公 众 参 与 的 原 则...333 13.3 信 息 公 开 及 意 见 征 求...333 13.4 公 众 参 与 结 论...346 14 评 价 结 论 及 建 议...347 14.1 评 价 结 论...347 14.2 总 结 论...356 14.3 建 议...357 III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附 图 : 图 1.7-1 (1) (2)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图 图 2.1-1 图 2.2-1 图 2.2-2 图 2.3-1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图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水 系 图 都 柳 江 ( 贵 州 段 ) 航 道 港 口 规 划 布 局 图 都 柳 江 干 流 ( 三 都 至 从 江 段 ) 梯 级 开 发 总 体 布 置 图 图 2.6-1 (1)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枢 纽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图 2.6-1 (2)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料 场 平 面 布 置 图 图 2.7-1 图 2.8-1 图 2.9-1 图 3.1-1 图 3.1-2 图 4.1-1 图 4.2-1 图 4.2-2 图 4.3-1 图 4.3-2 图 4.4-1 图 6.2-1 图 6.2-2 图 7.1-1 图 8.5-1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施 工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航 道 整 治 范 围 图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淹 没 范 围 示 意 图 都 柳 江 流 域 规 划 主 要 水 利 工 程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都 柳 江 干 流 ( 三 都 至 从 江 ) 河 段 水 电 开 发 规 划 方 案 纵 剖 面 图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区 域 综 合 地 质 图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评 价 区 域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评 价 区 域 土 壤 侵 蚀 图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生 态 监 测 布 点 图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评 价 区 域 植 被 分 布 图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图 从 江 风 景 名 胜 区 - 都 柳 江 片 区 景 点 分 布 与 项 目 区 位 关 系 图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布 置 及 回 水 淹 没 与 景 区 及 景 点 关 系 图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区 域 内 古 大 树 分 布 图 典 型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附 表 : 附 表 1 附 表 2 附 表 3 附 表 4 附 表 5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环 保 措 施 一 览 表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一 览 表 环 保 措 施 竣 工 验 收 内 容 一 览 表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一 览 表 IV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附 件 : 附 件 1 附 件 2 关 于 编 制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委 托 书 贵 州 省 发 改 委 关 于 同 意 都 柳 江 航 电 工 程 开 展 前 期 工 作 的 通 知 附 件 3 关 于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复 函 ( 黔 东 南 州 环 函 [2013]77 号 ) 附 件 4 关 于 发 送 柳 江 流 域 综 合 规 划 修 编 初 审 意 见 的 函 ( 珠 江 规 计 函 [2010]280 号 ) 附 件 5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贵 州 省 内 河 航 运 发 展 规 划 (2003 年 -2020 年 ) 的 批 复 ( 黔 府 函 [2005]125 号 ) 附 件 6 关 于 都 柳 江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提 高 通 航 标 准 进 行 设 计 的 函 ( 黔 航 工 [2010]55 号 文 ) 附 件 7 附 件 8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的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报 告 贵 州 省 水 利 厅 关 于 都 柳 江 郎 洞 枢 纽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的 复 函 附 件 9 贵 州 省 环 保 厅 关 于 贵 州 省 水 运 发 展 规 划 (2012-2030)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查 意 见 的 函 附 件 10 贵 州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关 于 从 江 县 郎 洞 温 仔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建 设 对 从 江 风 景 名 胜 区 影 响 专 题 研 究 报 告 及 补 充 报 告 的 批 复 V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1.1 任 务 由 来 1 总 则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253 号 令 ) 及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本 工 程 需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以 保 护 和 改 善 生 态 环 境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2013 年 8 月, 受 贵 州 省 航 电 开 发 投 资 公 司 的 委 托 ( 见 附 件 1), 为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承 担 了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编 制 工 作 1.2 编 制 目 的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将 会 对 坝 址 和 淹 没 区 域 等 地 的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本 报 告 拟 在 对 工 程 区 域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工 程 污 染 分 析, 预 测 工 程 建 设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提 出 防 治 污 染 和 减 缓 影 响 的 可 行 措 施, 为 工 程 决 策 提 供 依 据, 指 导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和 工 程 施 工 及 营 运 期 环 境 管 理, 使 工 程 建 设 达 到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的 统 一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具 体 目 的 如 下 : (1) 通 过 给 设 计 工 程 师 和 决 策 者 介 绍 环 境 标 准 和 环 境 评 价 的 成 果, 改 善 决 策 程 序, 以 确 保 该 项 目 在 环 境 上 合 理 并 可 持 续 发 展 ; (2) 确 保 负 面 的 环 境 影 响 在 项 目 前 期 得 以 识 别 和 评 估, 以 便 采 取 适 当 的 措 施 来 避 免 缓 解 减 少 或 最 大 限 度 地 降 低 负 面 的 影 响 达 到 可 接 受 的 水 平 ; (3) 对 不 可 避 免 的 或 不 能 缓 解 的 影 响, 采 取 补 偿 措 施 ; (4) 给 项 目 执 行 机 构 和 有 关 政 府 机 构 提 供 制 定 和 实 施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测 计 划 的 依 据 1.3 编 制 依 据 1.3.1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1989 年 12 月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03 年 9 月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2010 年 12 月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2008 年 6 月 1 日 实 施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矿 产 资 源 法 (1996 年 8 月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1996 年 10 月 ); 1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1998 年 1 月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防 洪 法 (1998 年 1 月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2004 年 8 月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2000 年 4 月 );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2002 年 10 月 ); (1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渔 业 法 (2004 年 8 月 ); (1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2004 年 8 月 ); (1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2004 年 12 月 ); (1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2005 年 4 月 ); (1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循 环 经 济 促 进 法 (2008 年 8 月 ); (1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可 再 生 能 源 法 (2008 年 8 月 ) 1.3.2 行 政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253 号 令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植 物 保 护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第 204 号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78 号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实 施 条 例,(1991 年 6 月 29 日 通 过,2011 年 月 25 日 修 订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实 施 细 则,( 国 务 院 令 第 283 号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2004 年 8 月 29 日 修 订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河 道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第 3 号 ); (9) 全 国 生 态 环 境 建 设 规 划,( 国 务 院 国 发 [1998]36 号 ); (10) 全 国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纲 要,( 国 务 院 国 发 [2000]38 号 ); (11)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国 务 院 国 发 [2005]39 号 ); (12)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国 发 [2007]37 号 ); (1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函 [1992]13 号 ); (1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实 施 细 则,1991 年 5 月 ; (15)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1998 年 12 月 ; (1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生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实 施 条 例, 农 业 部,1993 年 10 月 ; 2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17) 大 中 型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补 偿 和 移 民 安 置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第 471 号 2006 年 9 月 ; (18) 中 共 中 党 关 于 制 定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的 建 议,2010 年 10 月 18 日 ; (19)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全 国 主 体 功 能 区 划 的 通 知 ( 国 发 [2006]46 号 ); (20) 风 景 名 胜 区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474 号 ) (2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内 河 交 通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355 号 ) 1.3.3 部 委 规 章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规 定 (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5 号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实 施 细 则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令 第 5 号 ); (3)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管 理 办 法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令 第 13 号 ); (4)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管 理 办 法 ( 水 保 [1994]513 号 ); (5) 关 于 加 强 生 态 保 护 工 作 的 意 见 ( 环 发 [1997]758 号 ); (6) 电 力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暂 行 规 定 ( 水 利 部 国 家 电 力 公 司 水 保 [1998]423 号 ); (7) 关 于 西 部 大 开 发 中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的 若 干 意 见 ( 环 发 [2001]4 号 ); (8) 国 家 计 委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关 于 规 范 环 境 影 响 咨 询 收 费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计 价 格 [2002]125 号 ); (9) 关 于 加 强 资 源 开 发 生 态 环 境 监 管 工 作 的 意 见 ( 环 发 [2004]24 号 ); (10) 关 于 加 强 自 然 资 源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的 生 态 环 境 管 理 的 通 知 ( 国 家 环 保 局 2004 年 12 月 ); (11)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2013 年 修 订 )( 国 家 发 改 委 令 2011 第 9 号 ); (12)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水 电 建 设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2]4 号 ); (13)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 (14)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 3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15)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 国 发 [2005]39 号 ); (16) 关 于 加 强 环 保 审 批 从 严 控 制 新 开 工 项 目 的 通 知 ( 环 办 函 [2006]394 号 ); (17) 关 于 印 发 水 电 水 利 建 设 项 目 水 环 境 与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技 术 政 策 研 讨 会 会 议 纪 要 的 函 ( 环 办 函 [2006]11 号 ); (18) 关 于 印 发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的 函 ( 环 发 [2006]28 号 ); (19) 关 于 有 序 开 发 小 水 电 切 实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的 通 知 ( 环 发 [2006]93 号 ); (20)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科 技 发 展 规 划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2011 年 2 月 ); (2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 环 保 部 令 第 2 号 2008 年 9 月 2 日 ) (2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2011 年 3 月 ); (23) 关 于 划 分 国 家 级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的 公 告 ( 水 利 部 [2006]2 号 ); (24) 国 家 重 点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区 规 划 纲 要 ( 环 发 [2007]165 号 ); (25) 全 国 生 态 脆 弱 区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 环 发 [2008]92 号 ); (26) 森 林 植 被 恢 复 费 征 收 使 用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财 综 [2003]73 号, 财 政 部 国 家 林 业 局,2003.11); (27)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名 录 调 整 种 类 分 布 ( 国 家 林 业 局 令 第 7 号 ); (28) 全 国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 环 保 部 中 国 科 学 院 公 告 第 35 号 2008 年 ); (2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事 行 政 许 可 条 件 规 定 (2006 年 4 月 1 日 实 施 ); (30) 海 事 局 关 于 印 发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事 局 通 航 安 全 评 估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海 通 航 [2007]629 号 ); (31) 防 治 船 舶 污 染 内 河 水 域 环 境 管 理 规 定 ( 交 通 部 第 11 号 令,2006.1.1); (32) 交 通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办 法 ( 交 通 部 2003 年 5 号 令 ); (33) 关 于 开 展 交 通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交 通 部 交 环 发 [2004]314 号 ); (34) 关 于 加 强 风 景 名 胜 区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国 办 发 1995 23 号 ); (35) 国 务 院 关 于 全 国 江 河 湖 泊 水 功 能 (2011 2013) 的 批 复 ( 国 环 2011 电 7 号 ) (36) 危 险 废 物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484-2001)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2001-11-12 发 布 ) 4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1.3.4 地 方 性 法 规 和 地 方 政 府 规 章 (1) 贵 州 省 地 面 水 水 域 水 环 境 功 能 划 类 规 定 ( 黔 府 发 [1994]22 号 ); (2)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划 分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的 公 告 ( 黔 府 发 [1995]52 号 ); (3)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电 力 建 设 实 施 西 电 东 送 有 关 具 体 问 题 ( 黔 府 发 [2000]45 号 ); (4) 贵 州 省 土 地 管 理 条 例 (2000 年 9 月 ); (5) 贵 州 省 林 地 管 理 条 例 (2003 年 9 月 28 日 ); (6)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2009 年 6 月 1 日 ); (7) 贵 州 省 风 景 名 胜 区 条 例 (2007 年 9 月 24 日 颁 布 ); (8) 贵 州 省 风 景 名 胜 区 管 理 办 法 ( 黔 府 发 1995 31 号 1995 年 7 月 28 日 ); (9) 贵 州 省 实 施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办 法 (1995 年 7 月 1 日 ); (10) 贵 州 省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1997 年 7 月 21 日 ); (11) 贵 州 省 文 物 保 护 条 例 (2005 年 11 月 1 日 ); (12) 贵 州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 黔 府 函 [2005]154 号 ); (13)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饮 用 水 安 全 保 障 工 作 的 通 知 ( 黔 府 办 发 [2006]33 号 ); (14)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湖 泊 河 流 水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 黔 府 办 发 [2008]28 号 ); (15)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转 发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省 农 委 贵 州 省 非 农 业 建 设 占 用 耕 地 耕 作 层 剥 离 利 用 试 点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黔 府 办 发 [2012]22 号 ); (16) 贵 州 省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 办 法 (1989 年 7 月 1 日 ); (17) 贵 州 省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储 存 处 置 场 染 污 控 制 标 准 (DB52/865 2013); (18) 贵 州 省 环 境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52/864 2013); 1.3.5 技 术 导 则 与 规 范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 2.1-2011);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2.4-2009);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610-2011); 5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HJ/T88-2003); (7)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19-2011); (8) 内 河 航 运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J227-2001); (9) 水 土 保 持 综 合 治 理 技 术 规 范 (GB/T16543.1~16543.6-1996); (10)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技 术 规 范 (GB50433-2008); (1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12) 水 电 工 程 水 库 淹 没 处 理 规 划 技 术 规 范 (DL/T5064 2007); (13) 地 表 水 和 污 水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91-2002); (14) 大 气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技 术 导 则 (HJ/T55-2000); (15)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局 1986 年 ); (16)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水 文 计 算 规 范 (SL278 2002); (17) 水 电 水 利 建 设 项 目 河 道 生 态 用 水 低 温 水 和 过 鱼 设 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指 南 ( 试 行 ) ( 环 评 函 [2006]4 号 ) 1.3.6 相 关 规 划 文 件 及 技 术 资 料 (1) 贵 州 省 内 河 航 运 发 展 规 划 ( 贵 州 省 交 通 厅 ) (2) 贵 州 省 从 江 县 十 二 五 规 划 ( 贵 州 省 从 江 县 人 民 政 府 ); (3) 贵 州 省 都 柳 江 干 流 水 电 开 发 规 划 ( 修 编 ) ( 贵 州 省 水 利 水 电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2005 年 2 月 ); (4) 关 于 发 送 柳 江 流 域 综 合 规 划 修 初 审 意 见 的 函 ( 珠 水 规 计 函 2010 280 号 ) (5) 贵 州 省 水 利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 (6) 贵 州 省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 (7)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中 水 珠 江 规 划 勘 测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 (8)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2013 年 11 月 ); (9)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水 资 源 论 证 报 告 书 (2013 年 11 月 ); (10) 黔 东 南 州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对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复 函 ( 黔 东 南 环 函 2013 77 号 ); 1.3.7 委 托 文 件 关 于 编 制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的 委 托 书 ( 附 件 1) 6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1.4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黔 东 南 州 环 境 保 护 局 [2013]77 号 关 于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复 函, 本 评 价 执 行 以 下 标 准 1.4.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4.1.1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地 表 水 : 工 程 所 在 的 都 柳 江 河 段 地 表 水 现 状 和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Ⅲ 类 标 准 标 准 值 见 表 1.4-1: 表 1.4-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mg/l(ph 除 外 ) 序 号 项 目 Ⅲ 类 1 ph 6-9 2 NH3-N 1.0 3 DO 5 4 CODcr 20 5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6 6 BOD5 4 7 石 油 类 0.05 8 总 磷 0.2( 湖 库 0.05) 9 总 氮 1.0 10 粪 大 肠 菌 群 10000 11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0.2 地 下 水 :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Ⅲ 类 标 准, 标 准 值 见 表 1.4-2 表 1.4-2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mg/l(ph 除 外 ) 环 境 要 素 标 准 名 称 功 能 区 划 评 价 因 子 单 位 标 准 值 数 量 ph ( 无 量 纲 ) 6.5~8.5 地 总 硬 度 mg/l 450 下 水 环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Ⅲ 类 标 准 硫 酸 盐 mg/l 250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mg/l 3.0 氨 氮 mg/l 0.2 境 氟 化 物 mg/l 1.0 氯 化 物 mg/l 250 1.4.1.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现 状 和 影 响 评 价 采 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1996) 及 修 改 单 中 二 级 标 准 标 准 值 见 表 1.4-3 7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表 1.4-3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污 染 因 子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mg/m 3 ) 小 时 平 均 日 均 年 均 SO2 0.50 0.15 0.06 NO2 0.24 0.12 0.08 TSP - 0.30 0.20 PM10 0.15 0.10 依 据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1996) 及 修 改 单 1.4.1.3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航 道 两 侧 35m 以 内 范 围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4 a 类 标 准,35m 以 外 范 围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2 类 标 准 标 准 值 详 见 表 1.4-4 表 1.4-4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db(a)) 敏 感 目 标 标 准 值 (Leq:dB(A)) 昼 间 夜 间 航 道 两 侧 35m 以 内 70 55 航 道 两 侧 35m 以 外 60 50 依 据 (GB3096-2008) 中 的 4a 类 标 准 (GB3096-2008) 中 的 2 类 标 准 1.4.2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4.2.1 废 水 项 目 运 营 期 船 舶 航 行 产 生 的 污 水 排 放 执 行 船 舶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3552-1983) 中 的 标 准 限 值, 施 工 期 施 工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及 运 营 期 管 理 所 生 活 污 水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96) 中 一 级 标 准, 标 准 值 见 表 1.4-6 1.4-7 表 1.4-6 船 舶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3552-1983) 单 位 :mg/l 序 号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1 含 油 污 水 <15 2 生 化 需 氧 量 (BOD5) <50 3 SS <150 4 大 肠 菌 群 <250 个 /100mL 表 1.4-7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96) 单 位 :mg/l 序 号 污 染 物 一 级 标 准 1 悬 浮 物 (SS) 70 2 化 学 需 氧 量 (CODcr) 100 3 生 化 需 氧 量 (BOD5) 20 4 石 油 类 5 5 氨 氮 15 6 磷 酸 盐 ( 以 P 计 ) 0.5 8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1.4.2.2 废 气 施 工 现 场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建 筑 施 工 扬 尘 应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 标 准 值 见 表 1.4-5 表 1.4-5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依 据 粉 尘 1.0mg/m 3 GB16297-1996 1.4.2.3 噪 声 施 工 期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中 相 应 标 准, 运 营 期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 标 准 值 见 表 1.4-6 表 1.4-6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限 值 单 位 :db(a) 标 准 类 别 标 准 级 别 昼 间 db(a) 夜 间 db(a)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2 类 60 50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75 55 1.5 评 价 等 级 1.5.1 水 环 境 地 表 水 : 工 程 所 在 的 都 柳 江 河 段 为 Ⅲ 类 水 体, 坝 址 以 上 流 域 控 制 集 水 面 积 8564km 2,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189m 3 /s, 河 流 属 大 型 河 流 工 程 运 行 本 身 基 本 不 产 生 废 水, 只 有 管 理 人 员 产 生 少 量 生 活 废 水, 施 工 高 峰 日 废 水 产 生 量 4458m 3 /d, 废 水 中 污 染 物 种 类 较 少 成 份 复 杂, 特 征 污 染 物 有 SS BOD5 COD NH3-N 石 油 类, 涉 及 的 水 质 参 数 小 于 7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中 表 2 的 划 分 标 准, 结 合 内 河 航 运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J227-2001)( 属 于 A 类 项 目 ), 确 定 本 工 程 地 面 水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地 下 水 :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下 水 环 境 (HJ 610-2011), 本 项 目 为 Ⅱ 类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项 目 无 地 下 水 供 水 排 水 ( 或 注 水 ), 分 级 为 弱,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影 响 半 径 为 0.5~1.5km, 故 引 起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区 域 范 围 分 级 为 中 ; 工 程 建 设 不 会 产 生 地 面 沉 降 地 裂 缝, 不 会 出 现 土 壤 盐 渍 化 沼 泽 化 迹 象, 故 环 境 水 文 地 质 问 题 分 级 为 弱, 因 此 依 据 (HJ 610-2011) 中 表 11 确 定 其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1.5.2 大 气 环 境 水 力 发 电 是 利 用 水 力 资 源 产 生 能 源 的 生 产 工 艺 工 程, 工 程 运 行 本 身 几 乎 不 排 放 环 境 9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空 气 污 染 物 ; 航 道 上 航 行 船 舶 排 放 的 少 量 废 气 对 环 境 空 气 有 一 定 的 污 染 影 响 ; 因 此, 本 项 目 按 航 道 上 航 行 船 舶 排 放 的 废 气 进 行 估 算 来 确 定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的 规 定 依 据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特 征 周 围 的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和 工 程 分 析 各 污 染 源 强 数 据, 确 定 本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等 级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特 征 污 染 物 是 粉 尘 (TSP) NO2, 其 中 以 粉 尘 为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且 产 生 点 较 为 分 散, 为 无 组 织 排 放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确 定 参 数 见 表 1.5-1 表 1.5-1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确 定 参 数 表 参 数 TSP NO2 Ci 0.0076 0.0068 C oi 0.8 0.22 P i 0.84% 0.27 经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Pmax=0.84%,<10%,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中 表 1 中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判 据, 本 工 程 大 气 环 境 作 三 级 评 价 1.5.3 声 环 境 工 程 施 工 期 噪 声 源 主 要 来 自 开 挖 爆 破 砼 拌 合 系 统 交 通 车 辆 等, 持 续 时 间 相 对 较 短, 可 能 受 影 响 的 区 域 主 要 是 施 工 区, 直 接 受 影 响 人 口 是 近 设 备 操 作 人 员, 其 次 是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结 束 后 声 污 染 随 即 自 行 消 失 施 工 区 不 涉 及 医 院 学 校 等 声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由 于 施 工 期 影 响 时 间 短, 施 工 结 束 后 噪 声 影 响 随 即 消 失 运 行 期 电 站 厂 房 噪 声 为 室 内 噪 声, 对 外 界 声 环 境 基 本 无 影 响 ; 航 道 两 边 居 民 距 航 道 中 心 线 的 最 近 距 离 在 150m 左 右, 运 行 期 航 行 船 舶 噪 声 对 航 道 沿 线 居 民 影 响 不 大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2.4-2009) 中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的 基 本 原 则, 建 设 项 目 所 处 的 环 境 功 能 区 为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 2008)2 类 区 ; 项 目 建 成 后 营 运 期 间 噪 声 源 最 大 噪 声 值 约 90dB(A), 按 点 声 源 噪 声 衰 减 模 式 预 测, 噪 声 衰 减 至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处 的 噪 声 等 效 A 声 级 增 高 量 在 3 db(a) 以 内, 且 受 影 响 人 口 变 化 不 大, 不 涉 及 特 殊 声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因 此 确 定 本 工 程 声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1.5.4 生 态 环 境 本 工 程 建 设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在 建 设 征 地 区 域 及 水 库 回 水 淹 没 区 域, 因 本 工 程 水 库 淹 没 面 积 2.89446km 2, 工 程 占 地 0.36268km 2, 合 计 3.25714km², 于 20km 2 ; 经 调 查, 工 程 建 设 范 围 内 无 自 然 保 护 区, 有 省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从 江 风 景 名 胜 区, 有 35 种 省 级 保 护 动 物, 无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在 工 程 影 响 范 围 中 无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有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10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19-2011) 表 1 划 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的 标 准 以 及 拦 河 闸 坝 建 设 可 能 明 显 改 变 水 文 情 势 等 情 况 下, 应 上 调 一 个 等 级 的 原 则, 确 定 本 工 程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一 级 1.5.5 环 境 风 险 工 程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航 运 及 发 电 ; 利 用 水 库 水 位 和 电 厂 水 位 差 进 行 发 电, 发 电 不 损 耗 水 量, 只 利 用 水 能, 为 清 洁 能 源, 无 重 大 危 险 源, 其 生 产 过 程 中 无 危 险 性 物 质 ; 航 道 运 行 发 生 事 故 的 种 类 主 要 包 括 : 碰 撞 事 故 船 体 撞 礁 船 舶 失 火 沉 船 事 故 等 ; 大 坝 环 境 风 险 主 要 是 溃 坝, 引 起 溃 坝 的 原 因 有 洪 水 漫 坝 施 工 质 量 及 地 震 等 地 质 灾 害 事 故, 洪 水 漫 坝 的 成 因 有 超 标 准 的 洪 水 和 泥 沙 淤 积 侵 占 防 洪 库 容 等, 此 外 还 有 施 工 活 动 污 染 河 流 水 质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的 规 定, 项 目 本 身 不 存 在 物 质 危 险 性 和 功 能 性 危 险 源, 风 险 概 率 的 发 生 由 间 接 行 为 导 致 因 此,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二 级 1.6 评 价 范 围 及 评 价 时 段 1.6.1 评 价 范 围 1.6.1.1 水 环 境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库 区 回 水 末 端 以 上 0.5km 至 下 游 大 融 航 电 枢 纽 梯 级 坝 址 ( 其 中 郎 洞 枢 纽 在 都 柳 江 回 水 长 度 13.4km 郎 洞 梯 级 坝 址 至 大 融 梯 级 坝 址 长 14km), 总 长 约 27.9km; 平 正 河 汇 入 都 柳 江 处 上 游 约 2.5km; 孖 温 河 汇 入 都 柳 江 处 上 游 约 1.5km; 评 价 水 域 总 长 约 31.9km 1.6.1.2 大 气 环 境 施 工 期 : 以 工 程 施 工 区 为 中 心, 直 径 5km 范 围 内 的 圆 形 区 域 以 及 施 工 道 路 两 侧 200m 范 围 ; 重 点 是 坝 址 施 工 布 置 区 和 施 工 公 路 两 侧 ; 运 行 期 : 航 道 最 高 淹 没 线 外 200m 范 围 1.6.1.3 声 环 境 施 工 期 : 工 程 施 工 区 域 及 其 施 工 边 界 外 延 200m, 以 及 施 工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各 200m; 运 行 期 : 航 道 最 高 淹 没 线 外 200m 范 围 1.6.1.4 生 态 环 境 陆 生 生 态 环 境 : 水 库 回 水 末 端 外 延 0.5km 至 坝 址 下 游 15.9km( 坝 址 下 游 14km 处 为 11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大 融 杭 电 枢 纽 工 程 坝 址, 理 应 仅 到 此 作 为 生 态 评 价 范 围 的 下 游 末 端, 但 根 据 涉 及 敏 感 区 需 包 络 进 评 价 范 围 的 原 则, 将 涉 及 从 江 风 景 名 胜 区 全 部 包 络 进 评 价 范 围, 故 评 价 范 围 往 下 游 延 伸 了 1.9km) 河 段, 全 长 为 29.8(13.4+0.5+14+1.9)km 都 柳 江 流 域 以 河 道 中 心 线 分 别 向 两 岸 外 延 至 第 一 山 脊 线, 施 工 区 红 线 厂 区 石 料 场 及 其 他 配 套 工 程 区 等 外 延 200m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 水 库 13.9km 回 水 河 段 至 坝 址 下 游 14km( 坝 址 下 游 14km 处 为 大 融 杭 电 枢 纽 工 程 坝 址, 大 融 坝 址 系 水 文 情 势 突 变 点, 已 将 本 项 目 对 水 生 生 态 的 影 响 范 围 基 本 控 制 在 大 融 坝 址 以 上 范 围 内 ), 全 长 27.9(13.4+0.5+14)km 都 柳 江 河 段 及 其 支 流 1.6.1.5 社 会 环 境 本 项 目 确 定 的 直 接 影 响 区, 包 括 工 程 施 工 区 域 水 库 淹 没 区 移 民 安 置 区 1.6.2 评 价 水 平 年 本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水 平 年 为 2013 年, 施 工 期 预 测 水 平 年 为 施 工 高 峰 年 2016 年, 水 库 运 行 期 预 测 水 平 年 为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后 的 第 三 年 1.7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7.1 环 境 保 护 敏 感 目 标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评 价 区 内 的 大 气 声 水 社 会 及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详 见 表 1.7-1 及 图 1.7-1(1) 图 1.7-1(2):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图 表 1.7-1 环 境 要 素 环 境 空 气 和 声 环 境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保 护 目 标 相 对 位 置 及 规 模 影 响 源 保 护 要 求 郎 洞 村 1 组 郎 洞 村 2 组 腊 俄 村 施 工 布 置 区 西 南 向 周 边 ; 7 户, 约 26 人 左 岸 砂 石 料 加 工 系 统 及 1# 弃 渣 利 用 点 ;1# 库 底 清 理 点 北 西 向 500m 左 右 6 户, 约 21 人 ;23 户, 约 101 人 运 输 道 路 沿 线 200m 范 围 ;28 户, 约 117 人 坝 区 施 工 土 石 方 开 挖 产 生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 工 爆 破 等 噪 声 砂 石 料 加 工 产 生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及 堆 渣 过 程 中 和 交 通 运 输 过 程 产 生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 爆 破 及 采 石 扬 尘 交 通 运 输 产 生 的 噪 声 交 通 运 输 产 生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及 噪 声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5-1996) 二 级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2 类 12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水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下 江 镇 苏 洞 寨 孖 温 村 胜 达 活 性 炭 有 限 公 司 都 柳 江 从 江 省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都 柳 江 片 区 千 年 古 榕 树 摩 岩 石 刻 金 鸡 滩 犀 牛 磨 角 挡 水 岩 磨 子 岩 沿 途 民 族 村 寨 沿 途 古 榕 树 运 输 道 路 沿 线 及 航 道 沿 线 200m 范 围 ;103 户, 约 458 人 运 输 道 路 沿 线 200m 范 围 ;6 户, 约 23 人 3# 弃 渣 场 左 下 方 ; 7 户, 约 33 人 道 路 交 通 运 输 及 航 运 产 生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级 交 通 噪 声 内 河 航 运 产 生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及 噪 声 运 输 车 辆 扬 尘 堆 渣 废 气 ; 运 输 车 辆 产 生 的 噪 声 运 输 道 路 沿 线 200m 范 交 通 扬 尘 及 噪 声 围 ;46 人 库 区 回 水 末 端 以 上 0.5km 库 区 回 水 13.4km 至 下 游 第 10 级 梯 级 大 融 坝 址 14km, 工 程 施 工 运 行 总 长 约 27.9km; 平 正 可 能 对 水 质 造 成 河 汇 入 都 柳 江 处 上 游 的 影 响 约 2.5km; 孖 温 河 汇 入 都 柳 江 处 上 游 约 1.5km 古 树 名 木, 一 级 景 物, 1 棵, 位 于 枢 纽 范 围 内 下 江 集 镇 上 摩 岩 题 刻 一 洞 天, 三 级 景 物, 位 于 都 柳 江 流 域 下 江 镇 范 围 其 他 水 景, 三 级 景 物, 都 柳 江 流 域 下 江 镇 范 围 其 他 水 景, 三 级 景 物, 都 柳 江 流 域 下 江 镇 范 围 工 程 施 工 回 水 石 林 石 景, 三 级 景 物, 淹 没 枢 纽 运 行 都 柳 江 流 域 下 江 镇 范 围 石 林 石 景, 三 级 景 物, 都 柳 江 流 域 下 江 镇 范 围 民 居, 二 级 景 物, 枢 纽 范 围 内 都 柳 江 沿 岸 古 树 名 木, 二 级 景 物, 35 棵, 枢 纽 范 围 内 都 柳 江 沿 岸 G321 国 道 0.5km 工 程 建 设 占 地 区 工 程 占 地 巨 洞 村 郎 洞 村 移 民 安 置 生 产 安 置 人 口 15 人 生 产 安 置 人 口 7 人 安 置 房 屋 及 开 荒 种 地 对 生 态 的 影 响 ; 建 设 期 及 使 用 期 的 废 水 固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Ⅲ 类 标 准 省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改 建 后 符 合 技 术 要 求 合 理 规 划, 完 善 各 项 基 础 设 施, 保 护 移 民 安 置 生 区 的 生 态 环 境 区 域 内 13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生 态 环 境 陆 生 生 态 腊 俄 村 下 江 村 民 族 村 宰 高 村 孖 温 村 下 江 村 森 林 植 被 耕 地 野 生 动 物 古 榕 树 区 生 产 安 置 人 口 7 人 废 的 水 大 气 声 环 境 保 护 生 产 安 置 人 口 5 人 生 产 安 置 人 口 6 人 生 产 安 置 人 口 3 人 生 产 安 置 人 口 7 人 搬 迁 安 置 人 口 19 人 库 尾 外 延 0.5km 至 坝 址 下 游 15.9km 河 道 中 心 线 分 别 向 两 岸 外 延 至 第 一 山 脊 线, 移 民 安 置 区 施 工 区 红 线 200m 以 外 范 围 工 程 永 久 占 用 耕 地 39.59 亩, 占 用 耕 地 中 不 涉 及 基 本 农 田 无 国 家 级 保 护 动 植 物 ; 省 级 保 护 的 野 生 动 物 35 种, 名 录 见 表 4.3-29 分 布 于 评 价 河 段 两 岸, 多 居 中 与 村 寨 附 近, 分 别 有 国 家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保 护 古 木, 具 体 位 置 详 见 表 7.1-1 库 区 淹 没 工 程 占 地 间 接 影 响 ( 水 位 的 抬 升 与 下 降, 改 变 了 树 木 的 水 分 供 给 情 况 ) 控 制 建 设 征 地 范 围, 优 化 施 工 布 置, 及 时 进 行 生 态 恢 复 补 偿, 保 护 动 植 物 栖 息 地, 维 持 生 态 系 统 的 承 载 能 力 保 持 树 木 健 康 正 常 生 长, 维 持 其 生 长 势 水 生 生 态 从 江 风 景 名 胜 区 鱼 类 及 其 栖 息 地, 特 别 是 重 要 的 经 济 鱼 种 鳙 鱼 鲢 鱼 黄 鳝 华 南 鲤 等 鱼 类, 水 生 生 物 等 系 省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坝 址 坐 落 在 该 风 景 名 胜 区 内 水 库 库 尾 外 延 0.5km 至 坝 址 下 游 14km, 另 包 括 灌 区 所 有 的 河 道 库 区 淹 没 工 程 占 地, 水 位 的 抬 升 与 下 降, 改 变 了 景 区 内 树 木 的 水 分 供 给 情 况 工 程 占 地 大 坝 阻 隔 尽 量 避 免 项 目 建 设 对 景 区 景 点 造 成 较 大 影 响, 及 时 进 行 生 态 恢 复 补 偿, 保 护 景 区 内 动 植 物 栖 息 地, 维 持 景 区 生 态 系 统 的 承 载 能 力 维 持 水 生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和 功 能 的 完 整 性 以 及 功 能 的 稳 定 性, 保 护 鱼 类 栖 息 地 及 生 境 14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1.7.2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或 功 能 要 求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区 域 应 达 到 的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或 功 能 要 求 见 表 1.7-2 表 1.7-2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或 功 能 要 求 环 境 要 素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或 功 能 要 求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5-1996) 环 境 空 气 及 声 环 境 建 设 范 围 内 受 影 响 的 区 域 二 级 ;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 2008)2 类 库 区 回 水 末 端 以 上 0.5km 至 下 游 第 10 级 梯 级 大 融 航 电 出 境 断 面, 总 长 约 31.1km; 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水 环 境 正 河 汇 入 都 柳 江 处 上 游 约 中 Ⅲ 类 标 准 2.5km; 孖 温 河 汇 入 都 柳 江 处 上 游 约 1.5km 建 立 防 疫 制 度, 减 轻 或 避 免 施 工 人 员 受 工 程 施 工 区 域 移 民 安 置 区 污 染 影 响 和 疾 病 侵 袭 ; 加 强 水 库 管 理 维 社 会 环 境 域 护, 创 造 更 好 的 经 济 和 社 会 效 益, 通 过 一 定 的 卫 生 防 疫 措 施, 控 制 疾 病 发 生 率 土 地 资 源 : 控 制 建 设 征 地 范 围, 减 少 工 程 施 工 对 当 地 土 地 资 源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生 物 资 源 : 施 工 期 间 严 禁 偷 伐 盗 猎, 如 若 发 现 重 点 保 护 的 植 物, 进 行 异 地 移 栽 ; 工 程 占 地 区 施 工 区 移 民 生 态 环 境 工 程 竣 工 后, 对 施 工 区 裸 露 土 层 地 表 进 安 置 区 行 植 被 恢 复 水 土 保 持 : 防 治 由 于 工 程 建 设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达 到 水 土 保 持 防 治 目 标, 改 善 生 态 环 境 1.8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及 评 价 重 点 1.8.1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工 程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涉 及 到 区 域 内 的 生 态 环 境 地 质 局 地 气 候 水 文 情 势 ( 水 位 流 速 流 量 泥 沙 等 ) 水 质 环 境 空 气 声 环 境 土 地 资 源 征 地 拆 迁 和 移 民 安 置 人 群 健 康 人 文 景 观 社 会 经 济 等 多 个 环 境 因 子 对 这 些 环 境 影 响 关 键 问 题 的 识 别 采 用 矩 阵 识 别 分 析 方 法, 环 境 影 响 矩 阵 分 析 见 表 1.8-1 1.8.2 评 价 重 点 根 据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确 定 评 价 重 点 如 下 : (1)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 主 要 预 测 评 价 工 程 对 所 在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及 采 取 的 保 护 措 施 ; 15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2)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及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及 对 水 文 情 势 的 影 响 分 析 ; (3) 施 工 环 境 影 响 及 污 染 防 治 ; 16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时 段 影 响 因 素 局 地 气 候 水 文 泥 沙 水 质 水 温 表 1.8-1 自 然 环 境 陆 地 陆 地 植 物 动 物 水 生 生 物 环 境 影 响 矩 阵 分 析 表 环 境 空 气 声 环 境 土 地 利 用 水 土 流 失 输 电 生 活 质 量 防 洪 灌 溉 准 备 期 场 地 开 挖 -2S -1L -1S -1S -2L -2S -2L +1S 对 外 交 通 -2S -1L -1S -1S -1L -2S -2L -1S +2S 库 区 清 理 -2S -1S -1S -1L -2S 施 工 期 场 地 建 设 -2L -2S -2L -2S +1S -2L +2S 大 坝 施 工 -1S -1S -1S -1S -1L -1L -1S -2S -1L -2L -1S +2S 机 械 / 修 理 -1S -1S -1S -2S -1S 施 工 人 员 -1S -1S -2S +1S 固 体 废 渣 -2S -2S -1S 废 水 污 水 -1S -1S 运 行 期 淹 没 -1L -1L -1S -1S -1S -1L -2L -2L -1S +2S +1S +2L -1S -2S 库 水 消 落 -1S -1S -1L 泄 流 -2S -2S -1S -1S -1S +2S +1S 发 电 +1S +1S +2S 航 运 -1S -1S -1S +2S 征 地 拆 迁 和 移 民 安 置 -1S -1S -1S -2L -2S +2S +1S -1L -1S -2S 影 响 区 淹 没 区 -1L -2L -1S -2L -1L -2L -2L -1S -1S +2S +1S -2L -2S -2S 施 工 区 -1S -1L -1S -2S -2S -1S -1S -1S +1S 安 置 区 -1L -1L -1S -1S -2L -1S -1S +2S +1S -1L -2S +2S 坝 下 游 区 -1L -2L -1S -1L +2S -1S -1S +1S 库 周 围 区 -1S -1S -1S -1S +1S +1S +1S +1L -1S +1S 注 : (1) 十 表 示 正 影 响, 一 表 示 负 影 响 (2) 1 表 示 影 响 较 小, 2 表 示 影 响 中 等, 3 表 示 影 响 较 大 (3)S 表 示 可 逆 影 响, L 表 示 不 可 逆 影 响 社 会 环 境 人 畜 饮 水 自 然 景 观 人 群 健 康 经 济 发 展 17

1.9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依 次 分 为 准 备 正 式 工 作 报 告 书 编 制 三 个 阶 段 准 备 阶 段 : 研 究 与 环 境 保 护 有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条 例 导 则 和 本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进 行 初 步 工 程 分 析 和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并 完 成 第 一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工 作, 筛 选 重 点 评 价 项 目, 确 定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 第 二 阶 段 : 正 式 工 作 阶 段 进 一 步 进 行 工 程 分 析, 对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和 评 价 因 子 进 行 现 状 调 查, 重 点 调 查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开 展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工 作, 评 价 工 程 影 响 地 区 的 环 境 现 状 ; 第 三 阶 段 : 报 告 书 编 制 阶 段 在 前 面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预 测 工 程 建 设 和 运 行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提 出 相 应 的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措 施, 估 算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论 证 项 目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给 出 评 价 结 论 并 提 出 进 一 步 减 缓 环 境 影 响 的 建 议, 在 报 告 书 初 稿 形 成 后 完 成 第 二 次 公 众 参 与, 结 合 反 馈 意 见 完 成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各 阶 段 工 作 内 容 可 参 见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框 图 18

报 告 书 编 制 合 同 环 境 概 况 调 查 初 步 工 程 分 析 与 建 设 项 目 有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第 一 次 公 示 确 认 环 境 功 能 确 定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保 护 目 标 确 定 技 术 要 求 拟 定 工 作 计 划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监 测 与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初 步 评 价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提 出 环 境 保 护 建 议 和 措 施 并 给 出 初 步 结 论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评 价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第 二 次 公 示 (1) 提 出 环 境 保 护 建 议 和 措 施 并 给 出 结 论 (2)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环 评 报 告 书 送 建 设 单 位 报 审 评 审 意 见 反 馈 评 价 工 作 完 成 19

2.1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2 工 程 概 况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位 于 贵 州 省 黔 东 南 州 从 江 县 下 江 镇 郎 洞 村, 地 理 位 置 : 东 经 108 44 19.4, 北 纬 25 45 21.4 水 库 淹 没 范 围 涉 及 从 江 县 的 下 江 镇 坝 址 位 于 下 江 镇 郎 洞 村, 上 游 距 离 榕 江 县 约 50km, 下 游 距 从 江 县 约 30km, 距 郎 洞 村 约 1.8km, 属 新 建 的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有 G321 国 道 从 库 坝 区 左 岸 通 过 工 程 对 外 交 通 方 便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2.1-1 根 据 从 江 县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结 合 本 项 目 工 程 布 置,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主 体 工 程 及 航 道 整 治 约 500m 长 河 段 范 围, 左 岸 1# 施 工 布 置 区 混 凝 土 拌 合 系 统 及 场 内 临 时 施 工 道 路, 右 岸 1# 2# 3# 施 工 布 置 区 及 右 岸 施 工 便 道 及 临 时 道 路,1# 库 底 清 理 点 2# 库 底 清 理 点,1# 废 渣 利 用 点 2# 废 渣 利 用 点 及 库 区 11.9km 回 水 长 度 位 于 从 江 风 景 名 胜 区 --- 都 柳 江 片 区 内 2.2 流 域 概 况 2.2.1 流 域 概 况 都 柳 江 是 珠 江 流 域 西 江 水 系 柳 江 的 上 游 段, 位 于 贵 州 东 南 部, 都 柳 江 流 域 介 于 东 径 107º 34 6 ~109 º 8 32 北 纬 25 º 19 42 ~26 º 28 32 之 间, 都 柳 江 干 流 发 源 于 贵 州 省 独 山 县 独 山 林 场 北 面 的 拉 林, 由 西 北 向 东 南 流 经 三 都 榕 江 从 江 三 县, 在 八 洛 进 入 广 西 境 内 河 源 高 程 1320m, 河 流 长 度 298km, 平 均 比 降 2.97, 流 域 面 积 11586km 2 流 域 涉 及 黔 东 南 州 的 黎 平 从 江 剑 河 雷 山 丹 寨, 黔 南 州 的 都 匀 市 独 山 三 都 等 九 县 ( 市 ) 的 79 个 乡 镇 黔 东 南 州 6 个 县 有 55 个 乡 镇, 黔 南 州 3 市 县 有 24 个 乡 镇 流 域 地 处 云 贵 高 原 向 广 西 丘 陵 过 渡 的 斜 坡 地 带 末 端, 地 势 西 高 东 低, 并 向 东 南 倾 斜 西 部 侵 蚀 ~ 溶 蚀 中 低 以 及 峡 谷 地 貌, 东 部 为 低 山 丘 陵 地 貌 ; 西 北 部 的 独 山 都 匀 丹 寨 雷 山 等 地 海 拔 高 程 一 般 为 600~1100m, 东 南 部 的 榕 江 从 江 黎 平 等 地 一 般 为 400~ 600m 流 域 地 质 岩 性 主 要 有 前 震 旦 系, 上 板 溪 群 变 质 砂 岩 及 板 岩 片 岩 和 含 砾 砂 岩 泥 岩 等 其 次 为 震 旦 系 南 沱 组 和 白 垩 系 砾 岩 砂 岩 泥 岩 主 要 构 造 形 迹 分 布 特 点 是 : 西 部 为 南 北 向 构 造 带, 中 部 榕 江 县 境 内 以 北 北 东 向 构 造 为 主, 东 部 从 江 县 境 内 逐 渐 过 渡 为 北 东 向 构 造 地 震 动 反 应 谱 特 征 周 期 为 0.35s( 相 应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小 于 VI 度 ) 20

据 2003 年 全 国 水 力 资 源 复 查, 都 柳 江 干 流 水 力 资 源 理 论 蕴 藏 量 241MW 电 量 21.11 亿 kw h; 技 术 可 开 发 量 277.7MW 电 量 13.3 亿 kw h; 经 济 可 开 发 量 278 MW, 电 量 13.3 亿 kw h 目 前, 在 三 都 县 城 上 游 已 建 成 大 河 电 站, 装 机 0.75MW; 官 塘 电 站, 装 机 2.4MW 三 都 ~ 从 江 河 段 已 建 成 的 红 岩 电 站, 装 机 2.5 MW; 永 福 电 站 装 机 7.5 MW,2003 年 发 电 量 0.31 亿 kw h 总 装 机 13.15 MW, 占 技 术 可 开 发 量 的 4.7%, 开 发 潜 力 较 大 流 域 水 系 图 见 图 2.2-1: 贵 州 省 都 柳 江 流 域 水 系 示 意 图 2.2.2 航 道 现 状 及 航 运 发 展 规 划 2.2.2.1 航 道 现 状 都 柳 江 为 柳 江 干 流 上 游 河 段, 属 珠 江 流 域 西 江 水 系 都 柳 江 是 贵 州 省 规 划 的 五 条 主 要 水 运 出 省 通 道 之 一, 同 时 也 是 国 家 规 划 的 西 南 地 区 水 运 出 海 北 线 通 道, 系 国 家 航 道 主 骨 架 网 的 重 要 支 线 但 由 于 都 柳 江 河 段 以 往 梯 级 规 划 推 荐 的 高 坝 大 库 方 案 水 库 淹 没 大, 梯 级 方 案 难 以 实 施, 都 柳 江 航 道 也 因 此 未 能 渠 化 目 前, 都 柳 江 航 运 现 状 基 本 上 为 天 然 航 道, 仅 能 季 节 性 通 航 10t 左 右 的 船 舶 都 柳 江 通 航 河 段 三 都 至 八 洛 204km 为 七 级 航 道, 航 道 尺 度 为 (0.3 0.8) (30 100) m, 通 航 50t 级 机 动 驳, 其 间 有 红 岩 枢 纽 永 福 电 站 碍 航 目 前 都 柳 江 规 划 河 段 中 已 建 的 红 岩 电 站 因 船 筏 通 航 口 太 狭 窄 水 流 速 度 过 大 而 实 际 已 经 断 航, 永 福 电 站 没 有 建 通 航 设 施, 实 际 也 已 经 断 航 2.2.2.2 航 运 规 划 根 据 珠 江 水 系 航 运 规 划 报 告 ( 送 审 稿 ) 贵 州 省 内 河 航 运 发 展 规 划 贵 州 省 珠 江 水 系 航 运 发 展 规 划 报 告 ( 初 稿 ) 及 广 西 区 内 河 航 运 发 展 规 划, 柳 江 航 道 要 建 设 成 为 中 国 西 南 地 区 水 运 出 海 北 线 通 道, 促 进 柳 江 流 域 地 区 的 旅 游 和 矿 产 资 源 开 发, 促 进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和 贫 困 地 区 脱 贫 致 富 及 增 强 民 族 团 结 随 着 中 国 西 南 地 区 和 柳 江 流 域 的 经 济 发 展 和 需 要, 将 全 面 提 高 柳 江 航 道 等 级 和 通 过 能 力, 实 现 都 柳 江 融 江 和 柳 江 全 线 渠 化 贯 通 根 据 中 水 珠 江 规 划 勘 测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中 水 珠 江 设 计 公 司 )2010 年 2 月 提 出 的 珠 江 流 域 西 江 水 系 柳 江 综 合 规 划 修 编 报 告 ( 送 审 本 ) ( 以 下 简 称 修 编 报 告 ), 该 报 告 提 出 柳 江 干 流 航 道 规 划 目 标 为 : 三 都 ( 贵 州 省 境 内 )~ 新 圩 ( 广 西 柳 州 市 区 ) 航 道 为 通 航 300t 级 船 舶 的 Ⅴ 级 航 道 ; 新 圩 ~ 柳 江 河 口 航 道 通 航 2000t 级 船 舶 的 Ⅱ 级 航 道 2010 年 4 月 13 日 ~14 日, 水 利 部 珠 江 水 利 委 员 会 会 同 贵 州 和 广 西 两 省 ( 自 治 21

区 ) 对 修 编 报 告 进 行 了 初 审, 并 形 成 了 初 审 意 见, 基 本 同 意 规 划 确 定 的 干 支 流 航 道 等 级 和 通 航 标 准 都 柳 江 处 于 柳 江 干 流 上 游 河 段, 规 划 为 通 航 300t 级 船 舶 的 Ⅴ 级 航 道 柳 江 干 流 的 航 道 狭 窄 弯 曲, 多 处 河 段 坡 陡 流 急, 河 床 多 为 岩 石 和 沙 卵 石, 浅 滩 和 险 滩 众 多, 浅 滩 水 浅, 险 滩 流 急, 要 实 现 都 柳 江 融 江 和 柳 江 全 线 贯 通, 全 面 提 高 柳 江 干 流 航 道 等 级 和 通 过 能 力, 采 用 航 道 整 治 办 法 难 度 较 大, 采 用 梯 级 渠 化 结 合 库 尾 航 道 整 治 办 法 来 实 现 柳 江 航 运 规 划 目 标 较 为 现 实 可 行 根 据 柳 江 梯 级 开 发 进 程 及 柳 江 地 区 经 济 和 航 运 发 展 需 要, 修 编 报 告 提 出 柳 江 航 道 工 程 规 划 如 下 : 近 期 (2020 年 ): 修 建 温 寨 郎 洞 大 融 从 江 梅 林 洋 溪 梯 级, 渠 化 榕 江 ~ 洋 溪 梯 级 的 航 道, 新 建 的 梯 级 和 已 建 的 永 福 梯 级, 均 要 修 建 通 航 300t 级 船 舶 的 Ⅴ 级 通 航 建 筑 物 ; 对 已 建 的 麻 石 浮 石 古 顶 和 大 埔 船 闸, 需 按 通 航 300t 级 的 Ⅴ 级 船 闸 标 准 进 行 改 建 ; 结 合 整 治 各 梯 级 库 尾 航 道, 将 榕 江 ~ 新 圩 377.6km 航 道 建 设 成 为 通 航 300t 级 船 舶 的 Ⅴ 级 航 道 大 藤 峡 梯 级 建 成 后 可 渠 化 红 花 梯 级 以 下 的 柳 江 航 道, 同 时 红 花 梯 级 建 设 2000t(Ⅱ 级 ) 二 线 船 闸, 结 合 大 藤 峡 库 尾 柳 江 航 段 的 整 治, 可 将 新 圩 ~ 柳 江 河 口 航 道 建 设 成 为 通 航 2000t 级 船 舶 的 Ⅱ 级 航 道 标 准 中 期 (2030 年 ): 修 建 白 梓 桥 柳 叠 坝 街 寨 比 和 榕 江 梯 级, 渠 化 三 都 ~ 榕 江 航 道, 新 建 的 梯 级 和 已 建 的 红 岩 梯 级, 要 修 建 通 航 300t 级 船 舶 的 Ⅴ 级 通 航 建 筑 物 ; 结 合 整 治 各 梯 级 库 尾 航 道, 将 三 都 ~ 榕 江 航 道 建 设 成 为 通 航 300t 级 船 舶 的 Ⅴ 级 航 道, 实 现 都 柳 江 融 江 和 柳 江 全 线 渠 化 贯 通, 全 面 提 高 柳 江 航 道 等 级 和 通 过 能 力, 实 现 都 柳 江 航 运 规 划 目 标 目 前 为 止, 郎 洞 下 游 大 融 和 从 江 梯 级 已 经 取 得 景 区 主 管 部 门 同 意 建 设 意 见 的 批 复, 枢 纽 建 设 正 在 施 工 中 2.2.2.3 近 期 贵 州 政 府 规 划 调 整 根 据 国 家 内 河 通 航 标 准 (GB50139-2004) 的 规 定, 枢 纽 通 航 设 施 船 闸 的 设 计 水 平 年 采 用 建 成 后 的 20~30 年, 对 增 建 和 改 建 扩 建 船 闸 困 难 的 工 程, 应 采 用 更 长 的 设 计 水 平 年 鉴 于 目 前 都 柳 江 V 级 航 道 发 展 规 划 的 水 平 年 远 景 仅 考 虑 至 2030 年, 距 工 程 建 成 后 仅 15 年 左 右, 且 下 游 广 西 境 内 的 麻 石 浮 石 古 顶 及 大 埔 等 船 闸 改 造 工 程 已 按 500t 级 开 展 前 期 工 作, 从 都 柳 江 长 远 航 运 发 展 需 求 及 将 来 通 航 设 施 改 扩 建 难 度 较 大 等 方 面 考 虑, 贵 州 省 航 务 管 理 局 以 关 于 都 柳 江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提 高 通 航 标 准 进 行 设 计 的 函 黔 航 工 [2010]55 号 文, 要 求 从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通 航 设 施 的 标 准 提 高 一 级 按 通 航 500t 级 船 舶 的 Ⅳ 级 标 准 设 计,500t 级 船 舶 规 划 船 型 按 500t 级 机 动 驳 尺 度 为 55 10.8 1.6m ( 船 长 型 宽 吃 水 深 度 ) 进 行 设 计 22

结 合 修 编 报 告 规 划 成 果 及 近 期 各 级 政 府 规 划 调 整 意 见 分 析, 近 期 都 柳 江 干 流 航 道 将 按 实 现 通 航 300t 级 船 舶, 远 景 结 合 航 道 整 治, 将 逐 步 实 现 通 航 500t 级 船 舶, 近 期 实 施 的 通 航 设 施 按 远 景 考 虑 一 次 性 按 Ⅳ 级 标 准 通 航 500t 级 船 舶 建 设 柳 江 干 流 ( 含 都 柳 江 ) 梯 级 通 航 建 筑 物 规 划 见 表 2.2-1 航 道 规 划 情 况 见 见 图 2.2-2: 都 柳 江 ( 贵 州 段 ) 航 道 港 口 规 划 布 局 图 23

表 2.2-1 柳 江 干 流 ( 含 都 柳 江 ) 梯 级 通 航 建 筑 物 规 划 表 梯 级 名 称 距 河 口 里 程 (km) 渠 化 柳 江 航 道 里 程 (km) 通 航 建 筑 物 等 级 船 舶 吨 位 (t) 现 状 2011~2020 年 2021~2030 年 通 航 建 筑 物 类 型 备 注 白 梓 桥 646.6 10.5 Ⅴ 300 升 船 机 新 建 柳 叠 631.9 14.7 Ⅴ 300 升 船 机 新 建 坝 街 614.5 17.4 Ⅴ 300 船 闸 新 建 寨 比 579.9 34.6 Ⅴ 300 升 船 机 新 建 榕 江 560.7 19.2 Ⅴ 300 船 闸 新 建 红 岩 555.2 5.5 未 建 Ⅴ 300 船 闸 新 建 永 福 535.0 14.7 未 建 Ⅴ 300 船 闸 新 建 Ⅴ 300 船 闸 已 建 温 寨 518.9 16.2 Ⅴ 300 船 闸 新 建 Ⅴ 300 船 闸 已 建 郎 洞 503.6 15.3 Ⅴ 300 船 闸 新 建 Ⅴ 300 船 闸 已 建 大 融 489.4 14.2 Ⅳ 500 船 闸 新 建 Ⅳ 500 船 闸 已 建 从 江 474.3 15.1 Ⅳ 500 船 闸 新 建 Ⅳ 500 船 闸 已 建 梅 林 449.1 27.1 Ⅳ 500 船 闸 新 建 Ⅳ 500 船 闸 已 建 洋 溪 405.8 43.3 Ⅳ 500 升 船 机 新 建 Ⅳ 500 升 船 机 已 建 麻 石 359.6 46.2 Ⅶ 50 船 闸 Ⅳ 500 船 闸 改 建 Ⅳ 500 船 闸 已 建 浮 石 315.0 44.6 Ⅵ 100 船 闸 Ⅳ 500 船 闸 改 建 Ⅳ 500 船 闸 已 建 古 顶 282.8 32.2 Ⅵ 100 船 闸 Ⅳ 500 船 闸 改 建 Ⅳ 500 船 闸 已 建 大 埔 221.3 61.5 Ⅵ 100 船 闸 Ⅳ 500 船 闸 改 建 Ⅳ 500 船 闸 已 建 红 花 102.7 118.6 Ⅲ 1000 船 闸 Ⅱ 2000 船 闸 新 建 Ⅱ 2000 船 闸 已 建 大 藤 峡 102.7 Ⅰ 3000 船 闸 新 建 Ⅰ 3000 船 闸 已 建 通 航 建 筑 物 等 级 船 舶 吨 位 (t) 通 航 建 筑 物 类 型 备 注 通 航 建 筑 物 等 级 备 注 : 表 中 郎 洞 以 上 梯 级 通 航 建 筑 物 等 级 暂 按 修 编 报 告 规 划 成 果, 郎 洞 及 以 下 梯 级 为 各 级 政 府 最 新 规 划 调 整 成 果 船 舶 吨 位 (t) 通 航 建 筑 物 类 型 备 注 贵 州 省 水 利 水 电 24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2.2.3 流 域 梯 级 开 发 规 划 方 案 2010 年 2 月, 中 水 珠 江 规 划 勘 测 设 计 公 司 编 制 完 成 了 珠 江 流 域 西 江 水 系 柳 江 综 合 规 划 修 编 报 告, 同 年 4 月, 水 利 部 珠 江 水 利 委 员 会 会 同 贵 州 和 广 西 两 省 ( 自 治 区 ) 水 利 厅 在 柳 州 召 开 柳 江 综 合 规 划 修 编 初 审 会, 审 查 认 为, 规 划 范 围 内 容 与 深 度 基 本 达 到 任 务 书 的 要 求, 规 划 成 果 基 本 合 理 水 利 部 珠 江 水 利 委 员 会 向 贵 州 省 水 利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水 利 厅 发 函 ( 珠 水 规 计 函 2010 280 号 ), 要 求 相 关 部 门 按 照 柳 江 流 域 综 合 规 划 修 编 报 告 初 审 意 见 有 关 要 求 做 好 下 阶 段 工 作 柳 江 综 合 规 划 修 编 从 总 体 规 划 防 洪 治 涝 规 划 山 洪 灾 害 防 治 规 划 水 资 源 规 划 水 力 发 电 规 划 航 运 规 划 水 土 保 持 规 划 水 资 源 保 护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流 域 综 合 管 理 等 方 面 综 合 分 析 后, 推 荐 方 案 七 作 为 干 流 梯 级 开 发 方 案 方 案 七 为 18 级 开 发 方 案, 其 中 贵 州 境 内 为 11 级, 自 上 而 下 为 白 梓 桥 柳 叠 坝 街 寨 比 榕 江 红 岩 ( 扩 机 改 建 ) 永 福 ( 扩 机 ) 温 寨 郎 洞 大 融 从 江 ( 平 瑞 ) 下 游 广 西 境 内 有 梅 林 ( 坝 址 在 广 西 境 内, 淹 没 区 部 分 在 贵 州 境 内 ) 洋 溪 麻 石 浮 石 古 顶 大 埔 红 花, 共 18 级 根 据 项 目 资 料 和 有 关 单 位 信 息 反 馈, 都 柳 江 流 域 目 前 流 域 规 划 环 评 已 经 通 过 水 利 部 审 查, 并 已 经 按 照 审 查 意 见 修 改 完 成, 为 了 综 合 评 估 梯 级 开 发 及 枢 纽 建 设 对 流 域 环 境 的 影 响, 建 议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尽 快 完 成 流 域 规 划 程 序 流 域 梯 级 开 发 规 划 见 图 2.3-1: 都 柳 江 ( 三 都 至 从 江 段 ) 梯 级 开 发 总 体 布 置 图 2.3 工 程 性 质 任 务 规 模 及 运 行 方 式 2.3.1 工 程 性 质 项 目 类 别 及 性 质 : 新 建 航 电 开 发 项 目 项 目 总 投 资 :63806.68 万 元 建 设 单 位 : 贵 州 省 航 电 开 发 投 资 公 司 建 设 地 点 : 贵 州 省 从 江 县 郎 洞 村 建 设 工 期 :48 个 月 其 中 : 工 程 准 备 期 5 个 月,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期 24 个 月, 工 程 完 建 期 19 个 月 2.3.2 工 程 任 务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是 一 个 以 航 运 为 主, 以 电 养 航, 兼 顾 其 他 的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2.3.3 工 程 规 模 (1) 航 运 规 模 25

航 道 等 级 为 Ⅴ 级, 通 航 建 筑 物 采 用 500t 级 船 闸 航 道 尺 度 为 : 深 1.8m, 宽 40m, 弯 曲 半 径 不 小 于 270m (2) 发 电 规 模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装 机 容 量 22MW, 多 年 平 均 发 电 量 0.7701 亿 kw.h, 总 库 容 3677 万 m 3, 正 常 蓄 水 位 以 下 库 容 1191 万 m 3, 水 库 正 常 蓄 水 位 217m (3) 项 目 占 地 规 模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各 施 工 布 置 区 渣 场 料 场 等 占 地 及 水 库 淹 没 面 积 见 表 2.3-1 表 2.3-1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占 地 规 模 情 况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hm 2 ) 1# 弃 渣 利 用 点 2.9 2# 弃 渣 利 用 点 6.3 3# 渣 场 区 1.5 1# 库 底 清 理 点 15.9 2# 库 底 清 理 点 9 施 工 布 置 区 3.57 库 区 淹 没 289.446 2.3.4 工 程 运 行 方 式 2.3.4.1 水 库 调 度 运 行 方 式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是 以 航 运 发 电 为 主, 兼 顾 旅 游 等 水 库 正 常 蓄 水 位 217m, 死 水 位 216m, 调 节 库 容 241 万 m 3, 水 库 具 有 日 调 节 性 能 根 据 水 库 泥 沙 淤 积 及 回 水 计 算 成 果, 为 满 足 水 库 汛 期 排 沙 需 要 并 减 少 库 区 淹 没, 本 阶 段 电 站 敞 泄 停 机 流 量 暂 按 2 年 一 遇 洪 水 标 准 (P=50%)3630m 3 /s 考 虑 考 虑 到 库 尾 淹 没 敏 感 对 象 相 对 较 少, 为 不 减 少 电 站 汛 期 发 电 量, 本 梯 级 暂 不 考 虑 汛 期 降 低 水 位 运 行 从 汛 期 排 沙 需 要 及 减 少 淹 没 考 虑, 初 拟 水 库 敞 泄 流 量 为 3630m 3 /s(p=50%) 结 合 发 电 及 通 航 需 要, 初 拟 水 库 运 行 方 式 如 下 : 1) 电 站 在 正 常 日 调 节 运 行 时, 根 据 电 力 系 统 的 需 求, 水 库 水 位 在 216m~217m 之 间 变 化, 为 确 保 上 游 通 航 条 件 及 争 取 多 发 电, 水 库 尽 量 维 持 在 正 常 蓄 水 位 217m 运 行 ; 2) 为 保 证 单 台 机 组 安 全 稳 定 运 行, 最 小 发 电 引 用 流 量 为 36.5m 3 /s, 相 应 下 游 最 低 发 电 为 水 位 为 208m, 下 游 最 低 通 航 水 位 按 下 游 梯 级 死 水 位 207m 考 虑, 因 此 本 枢 纽 发 电 流 量 不 受 最 小 通 航 流 量 限 制 ; 3) 当 入 库 流 量 小 于 或 等 于 315m 3 /s( 机 组 最 大 引 流 量 + 船 闸 平 均 耗 水 量 ), 水 库 水 位 在 216m~217m 之 间 运 行, 闸 门 关 闭, 入 库 流 量 全 部 用 于 发 电 及 船 闸 运 行 ; 4) 当 入 库 流 量 大 于 315 m 3 /s, 且 小 于 或 敞 泄 停 机 流 量 3630m 3 /s 时, 水 库 水 位 维 持 在 217m 运 行, 入 库 流 量 除 通 过 水 轮 机 发 电 下 泄 及 船 闸 用 水 外, 多 余 流 量 通 过 泄 水 闸 控 制 下 泄 ; 5) 当 水 库 流 量 大 于 3630 m 3 /s, 电 站 停 止 发 电,6 孔 泄 洪 闸 全 部 敞 开 泄 洪, 水 库 水 位 由 26

泄 流 能 力 曲 线 确 定 2.3.4.2 船 闸 调 度 运 行 方 式 当 船 舶 ( 队 ) 由 上 游 或 下 游 河 道 驶 近 船 闸 引 航 道 时, 在 引 航 道 外 看 见 设 置 于 隔 水 土 堤 端 部 的 远 程 信 号 为 绿 灯 时, 表 示 停 泊 段 靠 船 墩 有 空 余 泊 位, 可 以 进 入 引 航 道 停 泊 区 ; 当 远 程 信 号 为 红 灯 时, 船 舶 ( 队 ) 不 能 驶 入 引 航 道, 只 能 在 口 门 区 以 外 等 候 当 进 ( 出 ) 闸 信 号 绿 灯 亮 时, 船 舶 ( 队 ) 方 可 进 ( 出 ) 闸, 此 时, 闸 门 开 启, 水 体 由 上 引 航 道 流 入 船 道, 使 船 道 保 持 一 定 的 航 深 船 舶 ( 队 ) 进 闸 后, 由 中 控 室 关 闭 下 ( 上 ) 闸 首 工 作 门, 开 启 输 水 廊 道 工 作 门, 闸 室 内 灌 ( 泄 ) 水, 待 闸 室 内 水 位 与 上 游 ( 或 下 游 ) 水 位 齐 平 时, 关 闭 输 水 廊 道 工 作 阀 门, 开 启 上 游 ( 或 下 游 ) 人 字 门, 当 中 控 室 发 出 出 闸 信 号 时, 船 舶 ( 队 ) 即 可 出 闸, 完 成 一 次 单 向 过 闸 程 序 双 向 过 闸 时, 当 出 闸 船 舶 ( 队 ) 行 至 引 航 道 停 泊 段 时, 等 候 进 闸 船 舶 ( 队 ) 开 始 进 闸, 再 重 复 以 上 操 作 程 序, 即 完 成 一 次 双 向 过 闸 在 闸 门 开 启 至 船 只 ( 队 ) 出 入 船 闸, 河 流 水 体 由 上 引 航 道 进 入 船 道, 由 下 引 航 道 排 入 下 游 河 段 正 常 情 况 下, 船 闸 一 般 按 双 向 过 闸 运 行, 以 提 高 船 闸 的 周 转 率, 充 分 发 挥 其 过 船 能 力 (1) 船 闸 设 计 运 行 参 数 : 1 日 平 均 过 闸 数 : 船 舶 过 闸 次 数 35.8 次 ; 2 船 闸 年 工 作 天 数 :330 天 ; 3 通 航 船 舶 :500t 级 货 船 (2) 代 表 船 舶 船 型 尺 度 及 营 运 营 运 组 织 表 2.3-2 代 表 船 型 及 营 运 组 织 船 型 营 运 组 织 总 长 (m) 型 宽 (m) 吃 水 (m) 载 货 量 (t) 500t 级 货 船 单 船 55 10.8 1.6 500 2.5 工 程 项 目 组 成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项 目 组 成 包 括 : 枢 纽 工 程 配 套 工 程 水 库 淹 没 移 民 安 置 及 其 他 临 时 工 程 ( 根 据 珠 江 流 域 西 江 水 系 柳 江 综 合 规 划 修 编 报 告, 柳 江 流 域 规 划 建 设 的 港 口 不 含 郎 洞 梯 级, 本 次 工 程 建 设 不 含 码 头 ) 项 目 组 成 详 见 表 2.5-1 各 项 目 组 成 详 见 表 2.5-1: 表 2.5-1 工 程 项 目 组 成 表 永 久 工 程 枢 纽 工 程 工 程 项 目 挡 水 建 筑 物 泄 水 建 筑 物 工 程 组 成 混 凝 土 重 力 坝, 布 置 于 枢 纽 两 坝 肩, 与 岸 坡 连 接, 坝 顶 高 程 230.4m, 最 大 坝 高 25.4m 采 用 闸 坝 结 合 形 式 开 敞 式 平 底 宽 顶 堰, 堰 顶 高 程 203m, 最 高 挡 水 水 头 位 为 14.0m, 泄 水 闸 共 6 孔, 闸 孔 净 宽 16.0m, 泄 水 闸 布 置 于 河 床 主 河 道 上, 下 游 采 用 底 流 消 能 27

配 套 工 程 通 航 建 筑 物 发 电 厂 房 通 航 500t 级 船 舶, 船 闸 布 置 位 于 河 床 左 岸 岸 边, 船 闸 闸 室 平 面 有 效 尺 寸 120m 12m 3.0m( 长 宽 门 槛 水 深 ), 引 航 道 直 线 段 总 长 200m, 引 航 道 最 小 弯 曲 半 径 165m 河 床 式 厂 房, 布 置 于 枢 纽 右 岸, 左 侧 与 泄 水 闸 相 邻, 右 侧 与 连 接 坝 段 相 接 分 为 主 厂 房 和 副 厂 房, 副 厂 房 由 主 机 间 下 游 副 厂 房 和 安 装 间 上 下 游 副 厂 房 及 安 装 间 底 部 副 厂 房 组 成 变 电 站 布 置 于 安 装 间 下 游 副 厂 房 内 枢 纽 管 理 处 主 要 布 置 管 理 用 房 ; 占 地 面 积 0.9hm 2 环 境 保 护 沼 气 池 隔 油 池 沉 淀 池 地 埋 式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临 时 工 程 水 库 淹 没 及 永 久 占 地 移 民 安 置 导 流 工 程 航 道 整 治 工 程 交 通 工 程 施 工 布 置 区 施 工 辅 助 企 业 渣 场 及 料 场 淹 没 土 地 总 面 积 4341.69 亩, 房 屋 面 积 793.65m 2 其 中 农 用 地 732.69 亩 ( 耕 地 50.09 亩 林 地 390.98 亩 草 地 291.25 亩 ), 涉 及 的 专 业 项 目 有 车 渡 码 头 2 座, 人 渡 码 头 6 座, 公 路 用 地 0.163 hm 2 ; 永 久 工 程 占 地 面 积 347.36 亩 ( 耕 地 39.59 亩 林 地 138.35 亩 草 地 7.87 亩 ) 至 规 划 水 平 年, 生 产 安 置 57 人 ( 通 过 村 内 调 剂 耕 地 的 方 式 安 置 ), 搬 迁 安 置 19 人 ( 全 部 采 用 分 散 后 靠 安 置 ) 分 期 导 流, 一 期 围 右 岸 电 站 厂 房 及 相 邻 3.5 孔, 二 期 围 左 岸 船 闸 及 相 邻 2.5 孔, 电 站 厂 房 船 闸 及 砼 纵 向 围 堰 均 采 用 枯 期 5 年 一 遇 设 计 洪 水 设 计 郎 洞 枢 纽 航 运 距 离 13.4km, 航 道 整 治 河 段 位 于 孖 温 枢 纽 坝 下 和 郎 洞 枢 纽 库 尾, 共 计 3.5km; 航 道 整 治 分 疏 浚 和 炸 焦, 挖 方 量 共 计 10.664 万 m 3 左 岸 新 建 对 外 交 通 道 路 宽 7m, 长 2km 右 岸 新 建 临 时 对 外 交 通 道 路 宽 7m, 长 4km 跨 河 临 时 钢 栈 桥 宽 7.0m, 长 约 175.0m 左 岸 布 置 1# 和 混 凝 土 拌 合 系 统 等, 右 岸 分 1# 2# 和 3#3 个 布 置 区 设 置, 左 右 岸 施 工 占 地 面 积 合 计 约 3.6 万 m 2 1 套 混 凝 土 生 产 系 统 ( 布 置 在 左 岸 枢 纽 建 筑 与 1# 施 工 布 置 区 之 间 ) 1 套 砂 石 加 工 系 统 ( 与 1# 弃 渣 利 用 点 结 合 布 置 ) 及 其 他 施 工 企 业 ( 右 岸 3# 施 工 布 置 区 ) 2 个 库 底 清 理 点 ( 作 为 砂 砾 料 来 源 ),2 个 废 渣 利 用 点 及 1 个 弃 渣 场 砂 砾 料 场 选 用 库 底 清 理 点 清 理 的 砂 砾 料, 其 中 1# 库 底 清 理 点 位 于 郎 洞 村 的 河 滩,2# 库 底 清 理 点 位 于 位 于 腊 娥 小 河 ( 平 正 河 ) 汇 入 都 柳 江 上 游 约 300m 左 右 的 河 漫 滩 ;1# 废 渣 利 用 点 位 于 坝 址 左 岸 上 游 约 1.3km 处,2# 废 渣 利 用 点 位 于 坝 址 右 岸 上 游 约 2km 处 郎 洞 村 附 近 的 冲 沟,3# 弃 渣 场 位 于 郎 洞 库 尾 的 冲 沟 2.6 工 程 总 布 置 及 主 要 建 筑 物 2.6.1 工 程 总 布 置 2.6.1.1 坝 址 方 案 工 程 设 计 在 梯 级 开 发 规 划 坝 址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梯 级 衔 接 的 要 求, 经 过 现 场 踏 勘, 初 步 分 析 工 程 区 地 形 地 质 条 件, 结 合 枢 纽 布 置 工 程 量 施 工 条 件 运 行 要 求 淹 没 损 失 工 程 投 资 及 经 济 效 益 等 综 合 考 虑, 在 规 划 坝 址 上 游 230m 郎 洞 村 以 下 及 1.77km 郎 洞 村 以 上 两 处 选 择 下 坝 址 和 上 坝 址 进 行 必 选 工 程 设 计 以 下 坝 址 作 为 推 荐 坝 址 28

2.6.1.2 枢 纽 总 布 置 方 案 枢 纽 布 置 主 要 建 筑 物 从 左 至 右 依 次 为 左 岸 重 力 坝 连 接 段 ( 长 85m) 船 闸 ( 长 30m) 泄 水 闸 坝 段 ( 长 117m) 发 电 厂 房 右 岸 重 力 坝 连 接 段 ( 长 10.7m), 枢 纽 坝 顶 全 长 301.96m 枢 纽 坝 顶 高 程 228.4m, 坝 顶 上 游 侧 布 置 一 条 贯 穿 整 个 枢 纽 的 坝 顶 交 通 公 路, 枢 纽 左 坝 肩 通 过 上 坝 公 路 与 左 岸 G321 国 道 连 接 对 外 交 通 枢 纽 总 布 置 见 图 2.6-1(1):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 料 场 平 面 布 置 见 图 2.6-1 (2):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料 场 平 面 布 置 图 2.6.2 工 程 特 性 工 程 特 性 表 见 表 2.6-1 表 2.6-1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特 性 表 序 号 及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一 水 文 1. 流 域 面 积 全 流 域 km 2 58520 柳 江 流 域 工 程 坝 址 以 上 流 域 面 积 Km 2 8654 2. 利 用 水 文 系 列 年 限 年 57 1953.4~2010.3 3. 多 年 平 均 年 径 流 量 亿 m 3 59.6 坝 址 4. 代 表 性 流 量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m 3 /s 189 实 测 最 大 流 量 m 3 /s 11000 实 测 最 小 流 量 m 3 /s 13.1 调 查 历 史 最 大 流 量 m 3 /s 16300 涌 尾 ( 二 ) 站 正 常 运 用 ( 设 计 ) 洪 水 流 量 m 3 /s 11900 P=2% 非 常 运 用 ( 校 核 ) 洪 水 流 量 m 3 /s 18100 P=0.2% 5. 泥 沙 多 年 平 均 悬 移 质 年 输 沙 量 万 t 158 多 年 平 均 含 沙 量 kg/m 3 0.265 多 年 平 均 推 移 质 年 输 沙 量 万 t 18.6 6. 天 然 水 位 多 年 平 均 水 位 M 205.51 相 应 流 量 m 3 /s 189 调 查 最 高 洪 水 位 M 221.15 相 应 流 量 m 3 /s 14600 二 水 库 1. 水 库 水 位 校 核 洪 水 位 M 227.86 P=0.2% 设 计 洪 水 位 M 222.31 P=2% 正 常 蓄 水 位 M 217 死 水 位 M 216 2. 正 常 蓄 水 位 水 库 面 积 Km 2 2.41 3. 回 水 长 度 Km 13.4 4. 水 库 容 积 总 库 容 万 m 3 3677 正 常 蓄 水 位 以 下 库 容 万 m 3 1191 29

序 号 及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调 节 库 容 万 m 3 241 死 库 容 万 m 3 950 5. 调 节 性 能 日 调 节 7. 水 量 利 用 系 数 % 64.3 三 下 泄 流 量 及 相 应 下 游 水 位 1. 设 计 洪 水 位 时 最 大 泄 量 m 3 /s 11900 相 应 下 游 水 位 M 220.09 2. 校 核 洪 水 位 时 最 大 泄 量 m 3 18100 相 应 下 游 水 位 M 224.41 四 工 程 效 益 指 标 1. 航 运 效 益 设 计 水 平 年 年 30 船 闸 建 成 后 航 道 等 级 级 Ⅴ 300t 级 船 闸 等 级 级 Ⅳ 500t 级 渠 化 航 道 里 程 Km 13.4 航 道 尺 度 M 1.8m 40m 270m 水 深 宽 度 弯 曲 半 径 最 大 过 船 吨 位 T 500t 年 设 计 通 过 能 力 万 t/a 320 单 向 最 大 2. 发 电 效 益 装 机 容 量 MW 22 保 证 出 力 (P=90%) MW 1.85 多 年 平 均 发 电 量 亿 kw.h 0.7701 年 利 用 小 时 数 h 3500 五 淹 没 损 失 及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1. 淹 没 耕 地 水 田 亩 3.26 旱 地 亩 46.83 2. 淹 没 房 屋 m 2 793.65 3. 搬 迁 人 口 人 19 4.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亩 347.36 六 主 要 建 筑 物 及 设 备 1. 挡 水 建 筑 物 型 式 重 力 坝 地 基 特 性 岩 基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 设 防 烈 度 度 Ⅵ 度 坝 顶 高 程 m 230.4 最 大 坝 高 m 25.4 坝 长 m 301.3 2. 泄 水 建 筑 物 型 式 宽 顶 堰 地 基 特 性 岩 基 堰 顶 高 程 m 203 泄 水 闸 长 度 m 117 闸 孔 尺 寸 m 16x14 孔 数 孔 6 最 大 单 宽 流 量 m 3 /s.m 134.2 消 能 方 式 底 流 消 能 闸 门 型 式 平 面 定 轮 钢 闸 门 闸 门 尺 度 m 16 14 30

序 号 及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闸 门 数 量 扇 6 启 闭 机 型 式 固 定 卷 扬 机 启 闭 机 容 量 kn 2 1600 启 闭 机 数 量 台 6 3. 通 航 建 筑 物 型 式 船 闸 地 基 特 性 岩 基 设 计 船 型 尺 度 m 55.0m 10.8m 1.6m 船 长 船 宽 满 载 吃 水 船 闸 有 效 尺 度 m 120.0m 12.0m 3.0m 长 宽 最 小 门 槛 水 深 设 计 水 头 m 10.00 上 游 最 高 通 航 水 位 m 217.00 上 游 最 低 通 航 水 位 m 213.16 下 游 最 高 通 航 水 位 m 212.61 下 游 最 低 通 航 水 位 m 207.00 引 航 道 长 度 ( 上 游 / 下 游 ) m 200/200 通 航 净 空 m 8 输 水 系 统 型 式 闸 首 集 中 输 水 系 统 输 水 阀 门 型 式 平 面 闸 门 工 作 闸 门 型 式 ( 上 闸 首 / 下 闸 首 ) 人 字 闸 门 工 作 闸 门 启 闭 机 型 号 ( 上 闸 首 ) 2x630kN 液 压 启 闭 机 工 作 闸 门 启 闭 机 型 号 ( 下 闸 首 ) 2x630kN 液 压 启 闭 机 工 作 阀 门 启 闭 机 型 号 400kN 液 压 启 闭 机 检 修 阀 门 启 闭 机 型 式 160kN 移 动 式 直 联 启 闭 机 4. 电 站 厂 房 型 式 河 床 式 地 基 特 性 主 厂 房 尺 寸 ( 长 宽 高 ) M 水 轮 机 安 装 高 程 M 198.80 5. 主 要 发 电 设 备 水 轮 机 台 数 台 2 型 号 GZ()-WP-417 额 定 出 力 MW 11518.3 额 定 转 速 r/min 136.4 吸 出 高 度 M -7.05 转 轮 直 径 M 4.17 最 大 工 作 水 头 M 8.6 最 小 工 作 水 头 M 4.02 额 定 水 头 M 8.4 额 定 流 量 m 3 /s 152.03 发 电 机 型 号 SFWG11-44/5700 台 数 台 2 额 定 容 量 kw 11000 额 定 转 速 r/min 136.4 额 定 电 压 kv 10.5 额 定 频 率 Hz 50 额 定 功 率 因 数 0.92( 滞 后 ) 厂 内 起 重 机 型 式 桥 式 起 重 机 跨 度 M 15.0 31

序 号 及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起 重 量 T 125t/32t 6. 输 电 线 输 电 电 压 kv 110 回 路 数 回 路 1 七 施 工 1. 主 体 工 程 数 量 ( 含 导 流 工 程 ) 土 石 方 开 挖 万 m 3 72.9 土 石 方 填 筑 万 m 3 20.0 混 凝 土 和 钢 筋 混 凝 土 浇 筑 万 m 3 27.3 其 中 : 船 闸 工 程 万 m 3 12.5 闸 坝 工 程 万 m 3 4.2 厂 房 工 程 万 m 3 8.7 导 流 工 程 万 m 3 1.9 航 道 整 治 工 程 Km 3.5 万 m 3 10.664 钢 筋 T 8852 钢 材 T 6500 金 属 结 构 安 装 T 3872 帷 幕 灌 浆 m 16596 固 结 灌 浆 m 6724 2. 主 要 建 筑 材 料 木 材 m 3 5460 水 泥 t 4.7 钢 筋 t 8852 钢 材 t 6500 3. 高 峰 期 劳 动 人 数 人 1400 4. 施 工 临 时 房 屋 m 2 10600 5. 所 需 劳 动 力 万 工 日 55 6. 对 外 交 通 ( 公 路 铁 路 水 路 ) 距 离 从 江 县 距 离 都 匀 市 距 离 贵 阳 市 7. 施 工 导 流 方 式 km km km 枯 水 期 导 流 流 量 (P=20%) m 3 /s 611 一 期 子 围 堰 枯 水 时 段 (11 月 ~ 翌 年 3 月 ) 枯 水 期 导 流 流 量 (P=20%) m 3 /s 1390 枯 水 时 段 (10 月 ~ 翌 年 4 月 ) 导 流 方 式 分 期 围 堰 导 流 方 式 30 182 290 8.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亩 196.67 9. 施 工 期 限 准 备 工 期 月 5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期 月 24 工 程 完 建 期 月 19 总 工 期 月 48 发 电 工 期 月 29 10. 施 工 辅 助 企 业 弃 渣 堆 放 场 个 3 砂 砾 料 场 个 2 32

序 号 及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八 经 济 指 标 1. 静 态 总 投 资 万 元 57147.83 建 筑 工 程 万 元 24009.06 机 电 设 备 及 安 装 工 程 万 元 5130.98 金 属 结 构 设 备 及 安 装 工 程 万 元 6362.71 临 时 工 程 万 元 5098.33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万 元 505.06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万 元 692.71 送 出 工 程 万 元 720 水 库 淹 没 处 理 补 偿 及 移 民 安 置 万 元 2992.31 其 它 费 用 万 元 8121.30 预 留 费 用 万 元 3515.37 2. 建 设 期 还 贷 利 息 万 元 1196.17 3. 总 投 资 万 元 63806.68 4. 综 合 利 用 经 济 指 标 万 元 单 位 千 瓦 投 资 元 /kw 25976 单 位 电 度 投 资 元 /(kw.h) 7.42 经 济 内 部 收 益 率 % 9.67 上 网 电 价 元 /kw.h 0.4245(0.45) 测 算 所 需 资 本 金 比 例 % 84 项 目 投 资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 0.75 资 本 金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 0.5 贷 款 偿 还 年 限 年 9 2.7 工 程 施 工 2.7.1 施 工 布 置 2.7.1.1 施 工 布 置 区 总 布 置 左 岸 : 主 要 在 左 岸 G321 国 道 旁 1# 施 工 布 置 区 ( 与 左 岸 1# 弃 渣 利 用 点 结 合 ) 布 置 砂 石 料 筛 分 加 工 系 统 机 械 修 配 系 统 ( 含 机 械 修 配 厂 汽 车 保 养 及 停 放 场 ) 等 ; 紧 靠 砂 石 料 筛 分 加 工 系 统 设 置 混 凝 土 拌 和 系 统 等 前 期 利 用 工 程 土 石 方 开 挖 料 填 筑 至 220.0m 高 程 (10 年 一 遇 设 计 洪 水 位 218.4m) 右 岸 :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等 设 施 布 置 于 右 岸 较 平 坦 处, 分 3 个 布 置 区 设 置,1# 2# 施 工 布 置 区 布 置 为 生 活 管 理 区,3# 施 工 布 置 区 布 置 钢 木 材 加 工 综 合 仓 库 及 炸 药 库 等 其 中 右 岸 3# 施 工 布 置 区 ( 位 于 坝 址 下 游 ) 现 状 场 地 较 低, 前 期 需 利 用 开 挖 料 填 筑 至 218.m 高 程 左 右 岸 施 工 占 地 面 积 合 计 约 3.57 万 m 2, 基 本 满 足 施 工 布 置 占 地 面 积 要 求 工 程 施 工 设 施 占 地 面 积 详 见 表 2.7-1 表 2.7-1 坝 区 工 程 施 工 辅 助 企 业 占 地 面 积 表 序 号 名 称 建 筑 面 积 (m2) 占 地 面 积 (m2) 1 砂 石 料 生 产 系 统 200 13000 2 汽 车 工 程 机 械 停 放 场 2000 33

3 汽 车 工 程 机 械 保 养 站 200 800 4 砼 拌 合 系 统 和 净 料 堆 场 200 2500 5 生 活 管 理 区 8000 12000 6 钢 筋 加 工 厂 150 400 7 木 材 加 工 厂 100 200 8 砼 预 制 厂 50 500 9 综 合 仓 库 1000 2500 10 水 泥 仓 库 100 200 11 加 油 站 50 500 12 炸 药 库 50 100 13 空 压 站 200 400 14 水 泵 站 100 300 15 变 电 站 200 300 16 合 计 10600 35700 2.7.1.2 施 工 临 时 设 施 布 置 (1) 混 凝 土 生 产 系 统 布 置 混 凝 土 生 产 系 统 布 置 在 左 岸 1# 施 工 布 置 区, 坝 址 上 游 约 600m 处 左 岸 山 坳 布 置 一 座 3XJ3-1.50( 单 座 标 称 生 产 能 力 约 为 100m 3 /h) 混 凝 土 拌 和 楼 (2) 砂 石 料 加 工 系 统 布 置 砂 石 料 加 工 系 统 布 置 在 坝 址 上 游 约 700mG321 国 道 与 河 滩 地 之 间, 与 1# 弃 渣 利 用 点 结 合 布 置, 堆 渣 高 程 约 5.0m 后 在 上 面 布 置 砂 石 料 筛 分 加 工 系 统 (3) 其 他 施 工 企 业 的 布 置 其 他 施 工 企 业 如 钢 筋 加 工 厂 木 材 加 工 厂 综 合 仓 库 混 凝 土 预 制 厂 等, 布 置 在 坝 址 下 游 右 岸 3# 施 工 布 置 区 34

2.7.3 料 源 规 划 1 土 料 根 据 项 目 可 研 设 计, 本 工 程 土 料 主 要 用 于 围 堰 粘 土 心 墙 填 筑, 经 土 石 方 平 衡 计 算, 电 站 厂 房 及 船 闸 土 方 开 挖 料 料 从 时 间 和 空 间 上 可 满 足 填 筑 需 要, 因 此 不 设 置 土 料 场 采 料 2 砂 砾 料 根 据 项 目 可 研 设 计, 本 工 程 石 料 主 要 用 于 围 堰 边 坡 防 护 及 泄 水 闸 下 游 消 力 池 抛 石 防 护, 经 土 石 方 平 衡 计 算, 本 工 程 共 需 开 采 天 然 砂 石 骨 料 35.6 万 m 3 ( 实 方 ) 根 据 2014 年 6 月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都 柳 江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对 从 江 风 景 名 胜 区 影 响 专 题 研 究 补 充 报 告 内 容 : 为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减 少 砂 砾 料 开 采 运 距, 降 低 施 工 期 砂 砾 料 开 采 及 运 输 对 风 景 区 沿 线 公 路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结 合 工 程 蓄 水 及 通 航 需 求, 本 工 程 所 需 砂 砾 料 均 利 用 库 底 清 理 的 砂 砾 料 作 为 混 凝 土 的 粗 细 骨 料, 无 需 进 行 爆 破 开 采 工 程 初 步 选 定 两 个 库 底 清 理 点 作 为 本 工 程 砂 砾 料 来 源 场 地 ( 各 清 理 点 砂 砾 料 储 量 情 况 见 表 2.7-1) (1)1# 库 底 清 理 点 ( 原 Ⅱ1 砂 砾 料 场 ) 1# 库 底 清 理 点 位 于 坝 址 上 游 约 2.0km 郎 洞 村 的 河 滩, 面 积 14.8 万 m 2, 沿 都 柳 江 河 床 及 漫 滩 展 布, 距 离 下 坝 址 较 近, 有 上 岸 土 路 至 国 道 G321, 至 下 坝 址 运 距 约 2.0km; 清 理 点 长 约 1100m, 宽 约 100m~180m, 表 层 分 布 有 较 多 漂 石 卵 石, 砂 砾 平 均 清 理 厚 度 为 2m, 砂 砾 料 产 生 量 约 29.6 万 m 3 (2)2# 库 底 清 理 点 ( 原 Ⅱ2 砂 砾 料 场 ) 2# 库 底 清 理 点 位 于 腊 娥 小 河 ( 平 正 河 ) 汇 入 都 柳 江 上 游 约 300m 左 右 的 河 漫 滩 上, 腊 娥 小 河 左 岸 有 部 分 土 石 路, 可 过 腊 娥 小 河 桥 至 都 柳 江 右 岸, 后 经 腊 娥 大 桥 至 左 岸 国 道 G321, 该 库 底 清 理 点 至 坝 址 运 距 约 7km~8.5km; 长 约 1500m, 宽 约 30m~100m, 面 积 约 4.5 万 m 2, 平 均 清 理 厚 度 为 1.5m, 砂 砾 料 产 生 量 约 6.8 万 m 3 表 2.7-1 各 砂 砾 料 场 储 量 表 料 源 编 号 类 别 面 积 ( 万 m 2 ) 清 理 厚 度 (m) 砂 砾 料 产 生 量 ( 万 m 3 ) 1# 库 底 清 理 点 2# 库 底 清 理 点 砂 砾 料 14.8 2 29.6 4.5 1.5 6.8 35

2.7.4 土 石 方 平 衡 及 弃 渣 规 划 1 土 石 方 平 衡 枢 纽 工 程 : 本 枢 纽 工 程 区 各 建 筑 物 土 石 方 开 挖 总 量 78.38 万 m 3 ( 实 方, 下 同 ), 土 石 方 填 筑 总 量 为 21.38 万 m 3 ; 工 程 加 工 生 产 混 凝 土 骨 料 38.58 万 m 3, 需 从 砂 砾 料 场 开 采 砂 砾 料 筛 分 混 凝 土 粗 细 骨 料 35.94 万 m 3 ( 折 算 成 松 方 40.8 万 m 3 ) 因 此, 本 枢 纽 工 程 弃 渣 量 约 为 54.37 万 m 3 ( 折 算 成 松 方 70.73 万 m 3 ) 航 道 整 治 工 程 : 航 道 整 治 工 程 土 方 开 挖 5.12 万, 石 方 开 挖 6.36 万, 拟 全 部 弃 至 库 尾 3# 弃 渣 场, 弃 渣 量 约 11.48 万 m 3 ( 折 算 成 松 方 13.05 万 m 3 ) 因 此, 根 据 土 石 方 平 衡,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总 的 弃 渣 量 为 82.21 万 m 3 ( 松 方 ) 工 程 土 石 方 平 衡 见 表 2.7-2 36

表 2.7-2 郎 洞 航 电 枢 纽 工 程 土 石 方 平 衡 表 单 位 : 万 m 3 开 挖 开 挖 料 一 期 土 方 导 流 工 程 石 方 开 挖 料 二 期 石 方 填 筑 泄 水 闸 石 方 土 方 厂 房 石 方 船 闸 石 方 混 凝 土 骨 料 砂 砾 料 38.58 总 弃 渣 量 实 方 松 方 弃 渣 利 用 点 1# 2# 3# 部 位 项 目 松 方 实 方 5.84 1.26 1.58 6.63 2.91 0.67 0.11 0.19 2.19 65.85 82.21 土 方 开 挖 1.76 1.49 1.49 2.34 2.34 导 流 工 程 围 堰 拆 除 17.13 15.08 15.08 20.39 20.39 明 渠 疏 浚 1.28 1.13 1.13 1.53 1.53 泄 水 闸 ( 一 期 ) 砂 砾 料 开 挖 5.35 4.71 0.19 2.64 1.88 2.95 2.95 石 方 明 挖 1.16 1.52 1.52 1.77 1.77 泄 水 闸 ( 二 期 ) 砂 砾 料 开 挖 3.57 3.14 2.19 0.95 1.48 1.48 石 方 明 挖 0.77 1.01 1.01 1.19 1.19 厂 房 ( 含 链 接 坝 土 方 开 挖 8.41 7.15 3 1.26 0.11 2.78 4.36 1.31 3.05 段 ) 石 方 明 挖 15.56 20.38 2.84 1.58 0.67 15.29 17.85 5.36 12.49 船 闸 ( 含 链 接 坝 土 方 开 挖 7.74 6.58 3 3.58 5.6 1.68 3.92 段 ) 石 方 明 挖 12.36 16.19 3.63 2.91 9.66 11.28 3.38 7.9 淤 泥 及 卵 石 航 道 整 治 疏 浚 6.92 5.12 5.12 6.92 5.12 炸 礁 7.43 6.36 6.36 7.43 6.36 砂 砾 料 开 采 40.84 35.94 35.94 0 0 小 计 130.28 125.8 5.84 1.26 1.58 6.63 2.91 0.67 0.11 0.19 2.19 38.58 65.85 82.21 松 方 贵 州 省 水 利 水 电 37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