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 of 8 深 人 考 函 2010 17 号 关 于 做 好 2010 年 度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根 据 广 东 省 人 事 考 试 局 关 于 2010 年 度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考 务 工 作 的 通 知 ( 粤 人 考 2010 18 号 ),2010 年 度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定 于 2010 年 9 月 4 日 5 日 举 行 为 做 好 我 市 此 项 工 作,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报 名 2010 年 度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实 行 网 上 报 名 报 考 人 员 均 须 通 过 网 上 报 名 和 报 名 确 认 两 个 步 骤 完 成 报 名 手 续 考 生 对 提 交 的 报 考 信 息 和 相 关 材 料 负 责, 如 个 人 填 报 信 息 失 真 不 符 合 报 考 要 求, 由 此 造 成 的 一 切 后 果, 责 任 自 负 ( 一 ) 网 上 报 名 2010 年 4 月 13 日 10:00 至 5 月 14 日 17:00 截 止 (24 小 时 开 通 ) 自 5 月 14 日 17:00 起, 将 关 闭 报 名 网 关, 不 再 办 理 补 报 名 手 续 ( 二 ) 报 名 确 认 1 报 名 确 认 时 间 :2010 年 5 月 10 日 至 5 月 14 日 截 止 ( 办 公 时 间 : 上
Page 2 of 8 午 8:30-12:00; 下 午 2:00-5:30) 2 报 名 确 认 地 点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振 华 路 100 号 深 纺 大 厦 C 座 东 二 楼 市 考 试 院 报 名 大 厅 咨 询 电 话 :83776655 ( 三 ) 报 考 条 件 见 附 件 1 ( 四 ) 报 名 的 具 体 操 作 程 序 和 材 料 要 求 见 附 件 2 二 考 试 时 间 及 考 试 科 目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上 9:00-- 安 全 生 产 法 及 相 关 法 9 月 4 午 11:30 律 知 识 日 午 下 2:00-- 4:30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知 识 9 月 5 午 上 9:00-- 11:30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日 午 下 2:00-- 4:30 析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案 例 分 三 考 试 方 式 ( 一 )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为 滚 动 考 试, 参 加 全 部 4 个 科 目 考 试 的 人 员, 必 须 在 连 续 两 个 考 试 年 度 内 通 过 全 部 科 目 ; 免 试 部 分 科 目 的 人 员 必 须 在 一 个 考 试 年 度 内 通 过 应 试 科 目 ( 二 )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共 设 4 个 科 目,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案 例 分 析 科 目 为 主 客 观 题 混 合 卷, 在 专 用 答 题 卡 上 作 答, 采 用 网 络 阅 卷 方 式, 考 试 时, 考 生 务 必 注 意 :1 答 题 前 要 认 真 阅 读 答 题 注 意 事 项 ( 专 用 答 题 卡 首 页 );2 使 用 黑 色 墨 水 的 钢 笔 或 签 字 笔 作 答 ;3 在 专 用 答 题 卡 规 定 的 题 号 和 位 置 上 作 答, 超 出 规 定 区 域 作 答 无 效 其 余 3 科
Page 3 of 8 为 客 观 题, 在 答 题 卡 上 作 答 ( 三 ) 考 生 应 试 时, 应 携 带 黑 色 墨 水 的 钢 笔 或 签 字 笔,2B 铅 笔 及 橡 皮 擦, 无 声 无 文 本 编 辑 功 能 的 计 算 器 ( 四 ) 客 观 题 试 卷 卷 本 可 作 草 稿 纸 使 用, 不 再 另 发 草 稿 纸 ; 主 观 题 草 稿 纸 由 考 点 配 发, 在 考 后 与 试 卷 一 并 收 回 四 考 场 设 置 全 省 考 场 设 在 广 州 考 试 的 详 细 地 址 将 在 准 考 证 上 标 明 五 其 他 事 项 ( 一 ) 具 体 报 名 工 作 由 市 考 试 院 组 织 ( 二 ) 收 费 : 按 省 物 价 局 ( 粤 价 函 2001 237 号 ) 规 定, 考 务 费 按 每 人 每 科 65 元 收 取 ( 三 ) 各 单 位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报 名 文 件 要 求 对 报 考 者 的 报 考 资 格 进 行 审 查, 不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及 伪 造 证 书 弄 虚 作 假 的, 一 律 不 得 推 荐, 同 时 也 不 得 推 荐 非 本 单 位 的 人 员 报 考 考 生 对 提 交 的 报 考 资 历 学 历 的 真 实 性 有 效 性 负 责 如 提 交 虚 假 无 效 资 历 学 历 的, 一 经 发 现, 取 消 报 考 资 格 ; 已 参 加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的, 取 消 已 取 得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不 给 予 发 放 资 格 证 书, 情 节 严 重 者, 两 年 内 不 得 参 加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 四 )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全 部 科 目 在 有 效 期 内 考 试 合 格 者, 携 带 本 人 准 考 证 身 份 证 以 外, 还 须 持 国 家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认 可 的 学 历 验 证 证 明 ( 深 圳 市 学 历 验 证 地 址 : 深 圳 市 宝 安 北 路 人 才 大 市 场 6 楼 ) 在 指 定 的 时 间 到 市 考 试 院 审 核 发 证 窗 口 办 理 领 取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手 续 不 符 合 条 件 者, 考 试 成 绩 无 效, 不 给 予 发 放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后 果 完 全 由 考 生 自 己 负 责 ; 符 合 条 件 者, 颁 发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领 证 时 间 地 点 及 领 证 手 续 可 登 录 市 考 试 院 网 站 查 询 ( 五 ) 考 试 用 书 : 考 试 大 纲 与 考 试 辅 导 教 材 征 订 工 作 由 中 国 安 全 生
Page 4 of 8 产 科 学 研 究 院 负 责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惠 新 西 街 17 号 中 国 安 全 生 产 科 学 研 究 院 发 行 部, 邮 编 :100029, 电 话 :010-64965024, 64913859, 网 址 :http://www.china safety.ac.cn/issue/index.aspx 考 生 可 直 接 向 该 部 联 系 订 购 附 件 :1 2010 年 度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考 条 件 2 2010 年 度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程 序 及 材 料 要 求 二 一 年 四 月 七 日 附 件 1 2010 年 度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考 条 件 一 报 考 对 象 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民,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并 符 合 规 定 报 考 条 件 的, 可 申 请 参 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二 报 考 条 件 1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可 报 名 参 加 全 部 科 目 ( 报 考 级 别 为 考 4 科 ) 考 试 ( 以 下 报 名 条 件 规 定 的 专 业 工 作 年 限 计 算 的 截 止 日 期 为 2010 年 9 月 3 日 ):
Page 5 of 8 学 历 或 学 位 安 全 工 程 工 程 经 济 类 专 业 中 专 学 历 从 事 安 全 生 产 相 关 业 务 的 最 少 时 间 对 应 的 最 迟 毕 业 年 限 7 年 2003 年 其 他 专 业 中 专 学 历 9 年 2001 年 安 全 工 程 工 程 经 济 类 大 学 专 科 学 历 其 他 专 业 大 学 专 科 学 历 安 全 工 程 工 程 经 济 类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其 他 专 业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取 得 安 全 工 程 工 程 经 济 类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或 研 究 生 班 毕 业 取 得 其 他 专 业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或 研 究 生 班 毕 业 取 得 安 全 工 程 工 程 经 济 类 硕 士 学 位 取 得 其 他 专 业 硕 士 学 位 取 得 安 全 工 程 工 程 经 济 类 专 业 博 士 学 位 取 得 其 他 专 业 博 士 学 位 5 年 2005 年 7 年 2003 年 3 年 2007 年 5 年 2005 年 2 年 2008 年 3 年 2007 年 1 年 2009 年 2 年 2008 年 2010 年 1 年 2009 年 2 免 试 部 分 科 目 ( 报 考 级 别 为 考 2 科 ) 的 条 件 : 凡 符 合 上 述 报 名 条 件, 并 于 2002 年 9 月 3 日 前 已 评 聘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并 从 事 安 全 生 产 相 关 业 务 工 作 满 10 年 的 专 业 人 员 (2000 年 9 月 3 日 前 毕 业 ), 可 免 试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知 识 和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2 个 科 目, 只 参 加 安 全 生 产 法 及 相 关 法 律 知 识 和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案 例 分 析 2 个 科 目 的 考 试 经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同 意, 获 准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就 业 的 外 籍 人 员 及 港 澳 台 地 区 的 专 业 人 员,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要 求 的, 也 可 报 名 参 加
Page 6 of 8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考 试 附 件 2 2010 年 度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程 序 及 材 料 要 求 一 报 名 程 序 ( 一 ) 网 上 报 名 网 上 报 名 时 间 为 :2010 年 4 月 13 日 10:00 至 5 月 14 日 17:00 截 止 (24 小 时 开 通 ) 报 名 流 程 如 下 : 1 考 生 在 上 述 时 间 内 登 录 深 圳 市 考 试 院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testcenter.gov.cn) 点 击 网 上 报 名 (http://new.testcenter.gov.cn/webregister/default.aspx) 栏 目 选 择 2010 年 度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到 用 户 登 录 界 面 点 击 考 生 报 名 填 写 姓 名 和 身 份 证 号 后 点 击 进 入 报 名 阅 读 报 名 须 知 诚 信 承 诺 书 点 击 下 一 步 及 同 意 后 进 入 必 须 按 要 求 用 简 体 字 详 细 填 完 报 名 信 息 ( 续 考 人 员 须 在 相 应 栏 中 准 确 填 写 档 案 号, 否 则 成 绩 无 法 滚 动 计 算 ) 点 击 提 交 后 记 下 报 名 序 号 按 要 求 上 传 相 片 点 击 打 印 报 名 表 用 A4 纸 从 网 上 正 反 面 打 印 一 份 2010 年 度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发 证 登 记 表 ( 以 下 简 称 报 名 表 ) 交 单 位 审 核 确 认
Page 7 of 8 2 报 考 人 员 所 在 单 位 对 报 考 者 的 报 考 资 格 进 行 初 审, 初 审 合 格 的, 由 报 考 人 员 所 在 单 位 在 报 名 表 上 加 注 推 荐 意 见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及 考 生 本 人 签 名 ( 二 ) 报 名 确 认 报 名 确 认 时 间 为 :2010 年 5 月 10 日 至 14 日 截 止 ( 上 午 8:30-12:00, 下 午 14:00-17:30) 报 名 确 认 手 续 如 下 : 持 已 打 印 好 的 报 名 表 原 件 和 下 述 报 考 者 必 须 提 交 的 材 料 到 市 考 试 院 报 名 大 厅 审 核 窗 口 审 核 报 考 资 格 报 名 窗 口 办 理 报 名 确 认 手 续 领 取 缴 款 通 知 书 并 按 时 到 深 圳 发 展 银 行 缴 费 报 名 完 成 报 名 完 成 的 考 生 不 需 前 往 市 考 试 院 领 取 准 考 证, 必 须 在 考 试 前 的 7 20 天 内 可 登 录 广 东 省 人 事 考 试 局 专 业 资 格 考 试 网 (www.gdkszx.com.cn) 用 A4 纸 下 载 打 印 准 考 证, 并 持 自 行 下 载 的 准 考 证 和 身 份 证 原 件 赴 考 ( 两 证 缺 一 不 可 ) 否 则, 不 准 进 入 考 场 参 加 考 试 二 报 考 者 必 须 提 交 如 下 材 料 ( 一 ) 2010 年 度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发 证 登 记 表 ( 经 单 位 审 核 盖 章 及 考 生 本 人 签 名 ) 原 件 一 份 ( 二 ) 本 人 身 份 证 学 历 ( 位 ) 证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各 一 份 ( 原 件 经 审 核 后 退 回 复 印 件 应 经 本 人 签 名 ) ( 三 ) 近 期 二 寸 彩 色 同 版 免 冠 照 片 2 张, 点 贴 在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空 白 处, 所 交 照 片 须 与 上 传 照 片 一 致 ( 四 ) 符 合 免 试 部 分 科 目 ( 报 考 级 别 为 考 2 科 ) 的, 还 须 提 交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证 书 和 聘 书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各 一 份 ( 原 件 经 审 核 后 退 回 复 印 件 应 经 本 人 签 名 ) ( 五 ) 外 省 市 转 入 的 报 考 人 员 需 备 齐 上 述 报 考 人 员 所 需 材 料 重 新 审 核, 并 提 交 转 考 证 明
Page 8 of 8 以 上 所 附 材 料 均 须 用 A4 纸 复 印, 材 料 不 全 者 不 予 报 名 考 生 对 提 交 的 报 考 资 历 学 历 的 真 实 性 有 效 性 负 责 如 提 交 虚 假 无 效 资 历 学 历 的, 一 经 发 现, 取 消 报 考 资 格 ; 已 参 加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的, 取 消 已 取 得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不 给 予 发 放 资 格 证 书, 情 节 严 重 者, 两 年 内 不 得 参 加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