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编 号 :Z1300001603421501-4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 河 北 科 技 大 学 图 书 馆 数 字 资 源 采 购 项 目 单 一 来 源 - 中 国 知 网 CNKI 采 购 人 : 河 北 科 技 大 学 谈 判 时 间 :2016 年 5 月 25 日 河 北 省 省 级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二 一 六 年 五 月
目 录 一 谈 判 邀 请 函 二 采 购 项 目 要 求 三 谈 判 内 容 谈 判 程 序 及 成 交 原 则 四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五 附 件 谈 判 文 件 制 作 格 式 2
第 一 部 分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邀 请 函 同 方 知 网 ( 北 京 )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河 北 省 省 级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 以 下 简 称 采 购 中 心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受 河 北 科 技 大 学 委 托, 就 其 所 需 中 国 知 网 CNKI 进 行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欢 迎 贵 公 司 派 人 准 时 参 加 谈 判 1 项 目 编 号 :Z1300001603421501-4 2 项 目 名 称 : 河 北 科 技 大 学 图 书 馆 数 字 资 源 采 购 项 目 单 一 来 源 - 中 国 知 网 CNKI 3 项 目 详 细 要 求 : 详 见 第 二 部 分 采 购 项 目 要 求 4 领 取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文 件 方 式 : 已 在 我 中 心 受 理 处 通 过 资 格 确 认 ( 注 册 登 记 ) 的 供 应 商 可 直 接 领 取 文 件 未 经 资 格 确 认 ( 注 册 登 记 ) 的 供 应 商, 请 按 照 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 网 址 :http://www.hebpr.cn) 首 页 通 知 公 告 中 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关 于 市 场 主 体 注 册 登 记 的 通 知 的 要 求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具 体 事 宜 可 联 系 0311-66635531 5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文 件 领 取 时 间 :2016 年 5 月 18 日 至 2016 年 5 月 20 日 ( 上 午 :8:30-11:30, 下 午 :14:00-17:00, 公 休 日 除 外 ) 6 采 购 文 件 领 取 地 点 : 河 北 公 共 资 源 大 厦 一 楼 联 系 电 话 :0311-66635532 7 谈 判 文 件 递 交 时 间 :2016 年 5 月 25 日 08:30-09:00 8 谈 判 时 间 :2016 年 5 月 25 日 09:00 9 谈 判 地 点 : 河 北 公 共 资 源 大 厦 四 楼 418,( 石 家 庄 市 友 谊 北 大 街 与 石 清 路 交 口 沿 石 清 路 东 南 行 500 米 路 北 ) 10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文 件 制 作 人 : 张 佳 丽 电 话 :0311-66635037 谈 判 联 系 人 : 杨 青 电 话 :0311-66635040 采 购 单 位 联 系 人 : 王 晓 电 话 :18633060929 11 开 户 名 : 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开 户 银 行 : 河 北 银 行 石 家 庄 营 业 管 理 部 银 行 账 号 :2116555353975299555435 财 务 联 系 电 话 :0311-66635075 12 投 标 保 证 金 : 谈 判 方 在 投 标 截 止 之 日 前 提 交 采 购 预 算 额 2% 的 投 标 保 证 3
金 投 标 保 证 金 只 接 受 投 标 单 位 通 过 公 对 公 账 户 电 汇 网 银 转 账 汇 入 的 方 式 缴 纳 ; 个 人 汇 款 或 现 金 交 纳 为 无 效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有 效 期 应 当 与 投 标 有 效 期 一 致 13 履 约 保 证 金 : 成 交 供 应 商 在 签 订 合 同 前, 应 向 采 购 中 心 提 交 合 同 总 金 额 8% 的 履 约 保 证 金 履 约 保 证 金 在 中 标 供 应 商 交 付 货 物 验 收 合 格 签 署 验 收 报 告 后 三 个 月, 合 同 货 物 无 任 何 质 量 问 题, 由 用 户 出 具 质 量 证 明, 全 额 无 息 退 回 中 标 供 应 商 如 有 问 题, 按 采 购 结 果 和 合 同 相 关 条 款 解 决 4
第 二 部 分 采 购 项 目 要 求 一 技 术 要 求 简 介 : 收 录 我 国 公 开 出 版 发 行 的 学 术 期 刊 全 文 文 献, 期 刊 种 类 7000 以 上, 502 种 我 国 正 式 出 版 发 行 的 高 等 教 育 教 学 类 期 刊 以 及 其 他 学 术 期 刊 中 与 高 等 教 育 教 学 有 关 的 文 献,181 种 我 国 正 式 出 版 发 行 的 优 秀 科 普 期 刊 收 录 我 国 大 学 及 研 究 机 构 论 文, 独 家 或 唯 一 授 权 出 版 博 士 论 文 的 培 养 单 位 已 达 168 家, 占 全 国 博 士 培 养 单 位 的 52%; 独 家 或 唯 一 授 权 出 版 硕 士 论 文 的 培 养 单 位 335 家, 占 全 国 硕 士 培 养 单 位 的 60% 收 录 了 由 国 内 外 3600 余 家 授 权 单 位 推 荐 的 4300 多 次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的 论 文 收 录 7000 部 工 具 书 通 过 IP 控 制 访 问 用 途 : 满 足 高 校 教 学 科 研 需 求 的 中 文 科 技 期 刊 学 位 论 文 国 际 会 议 论 文 工 具 书 教 育 文 献 数 据 库 资 源 内 容 : (1) 收 录 我 国 公 开 出 版 发 行 的 学 术 期 刊 全 文 文 献, 期 刊 种 类 7000 以 上, 文 献 量 超 过 3000 万 篇 其 中 独 家 或 唯 一 授 权 出 版 约 2400 种 以 上, 其 中 独 家 授 权 出 版 核 心 期 刊 1000 种 以 上 ; (2) 收 录 我 国 大 学 及 研 究 机 构 论 文, 独 家 或 唯 一 授 权 出 版 博 士 论 文 的 培 养 单 位 已 达 168 家, 占 全 国 博 士 培 养 单 位 的 52%; 独 家 或 唯 一 授 权 出 版 硕 士 论 文 的 培 养 单 位 335 家, 占 全 国 硕 士 培 养 单 位 的 60%; (3) 由 国 内 外 3600 余 家 授 权 单 位 推 荐 的 4300 多 次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的 论 文 ; (4) 收 录 了 200 多 家 知 名 出 版 社 近 7000 部 工 具 书, 类 型 包 括 : 汉 语 词 典 双 语 词 典 专 科 辞 典 百 科 全 书 图 谱 年 表 手 册 名 录 语 录 传 记 等, 内 容 涵 盖 自 然 科 学 工 程 技 术 农 业 医 学 哲 学 与 人 文 科 学 社 会 科 学 经 济 管 理 等 各 学 科 领 域, 分 为 10 个 专 辑,168 个 学 科 专 题, 近 7000 部 工 具 书, 共 32.6 亿 汉 字, 约 1500 万 词 条,80 万 张 图 片 ; (5)1979 年 至 今 的 502 种 我 国 正 式 出 版 发 行 的 高 等 教 育 教 学 类 期 刊 以 及 其 他 学 术 期 刊 中 与 高 等 教 育 教 学 有 关 的 文 献 ; (6)1994 年 至 今 的 181 种 我 国 正 式 出 版 发 行 的 优 秀 科 普 期 刊, 以 及 其 他 刊 物 中 传 播 科 学 知 识 科 技 技 能 等 的 优 秀 文 献 5
技 术 要 求 : (1) 提 供 主 题 题 名 作 者 作 者 单 位 关 键 词 摘 要 目 录 全 文 参 考 文 献 中 图 分 类 号 多 种 检 索 项 ; (2) 提 供 以 上 期 刊 的 全 文 阅 览 及 下 载, 下 载 文 件 格 式 为 caj.kdh.nh 等 ; (3) 数 据 库 内 容 为 连 续 出 版 物 的, 根 据 产 品 设 计 要 求 与 所 收 录 文 献 内 容, 实 时 更 新 ; (4) 访 问 方 式 : 远 程 包 库 二 商 务 要 求 1 谈 判 报 价 1.1 本 项 目 预 算 :45.5 万 元, 谈 判 报 价 超 过 预 算 的 取 消 谈 判 资 格 1.2 谈 判 报 价 必 须 包 含 货 物 本 身 价 安 装 调 试 费 售 后 服 务 培 训 运 输 保 险 及 各 种 税 金 等 所 有 费 用 2 交 货 时 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以 前 完 成 3 交 货 地 点 : 河 北 科 技 大 学 4 验 收 : 由 采 购 人 根 据 合 同 和 采 购 文 件 谈 判 文 件 组 织 验 收, 验 收 合 格 后 由 采 购 人 签 署 货 物 验 收 单 5 付 款 方 式 : 采 购 人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通 过 河 北 省 省 级 财 政 支 付 中 心 预 付 应 承 担 的 全 部 货 款 6 售 后 服 务 要 求 : 6.1 中 标 方 每 月 提 供 数 据 库 访 问 统 计 情 况 1 次 ; 6.2 中 标 方 提 供 年 数 据 镜 像 备 份 4 次 和 有 关 数 据 库 的 数 据 备 份 ; 6.3 中 标 方 需 5 个 工 作 日 内 排 除 数 据 库 故 障 7 培 训 : 中 标 方 提 供 数 据 库 使 用 方 面 培 训 和 宣 传, 每 年 至 少 两 场 6
第 三 部 分 谈 判 内 容 谈 判 程 序 及 成 交 原 则 1 内 容 : 采 购 价 格 技 术 指 标 及 配 置 服 务 方 案 售 后 服 务 承 诺 供 货 时 间 供 货 地 点 等 2 谈 判 程 序 : 采 购 中 心 组 织 采 购 人 代 表 与 单 一 来 源 供 应 商 进 行 谈 判 3 确 定 合 同 主 要 内 容 的 原 则 : 在 采 购 需 求 满 足 采 购 人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各 项 内 容 由 双 方 按 政 府 采 购 法 规 规 定 和 采 购 原 则 谈 判 确 定 7
第 四 部 分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需 方 : 供 方 : 供 需 双 方 根 据 年 月 日, 河 北 省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的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谈 判 结 果, 并 经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达 成 货 物 购 销 合 同 一 货 物 品 牌 型 号 配 置 数 量 价 格 二 运 输 方 式 供 方 必 须 将 货 物 送 达 需 方 指 定 地 点 三 验 收 方 式 由 采 购 人 根 据 合 同 和 招 投 标 文 件 验 收 合 格 后, 由 采 购 人 签 署 货 物 验 收 单 四 付 款 条 件 和 方 式 五 货 物 质 量 要 求 按 项 目 具 体 要 求 填 写 六 交 货 时 间 地 点 方 式 七 履 约 保 证 金 在 签 订 合 同 前, 供 方 向 河 北 省 省 级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缴 纳 采 购 文 件 规 定 比 例 的 履 约 保 证 金, 货 物 验 收 合 格 后 签 署 验 收 报 告, 签 署 验 收 报 告 后 三 个 月 如 无 质 量 问 题 全 额 无 息 退 还 ; 供 方 退 还 履 约 保 证 金 时, 须 向 河 北 省 省 级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提 供 货 物 验 收 单 合 同 及 需 方 出 具 的 无 质 量 问 题 的 证 明, 经 河 北 省 省 级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审 核 无 误 后, 予 以 全 额 无 息 退 还 ; 如 有 问 题, 则 按 合 同 相 关 条 款 解 决 八 违 约 责 任 1. 需 方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收 货 物, 致 使 政 府 集 中 采 购 机 关 不 能 按 期 支 付 货 款 的, 需 方 向 供 方 偿 付 货 款 总 额 8% 的 违 约 金 2. 逾 期 支 付 货 款 的 ( 以 银 行 开 出 的 汇 票 或 支 票 日 期 为 准 ), 每 逾 1 日, 需 方 向 供 方 偿 付 欠 款 总 额 8 的 滞 纳 金, 最 多 为 货 款 总 额 8% 的 3. 供 方 所 交 的 货 物 品 种 规 格 质 量 不 符 合 合 同 规 定 标 准 的, 需 方 有 权 拒 收, 因 拒 收 而 耽 搁 的 时 间 由 供 方 负 责 8
4. 供 方 不 能 交 付 合 同 规 定 的 货 物 时, 供 方 向 需 方 偿 付 货 物 总 额 8% 的 违 约 金 5. 供 方 逾 期 交 付 货 物 时, 每 逾 1 日 供 方 向 需 方 偿 付 货 款 总 额 8 的 滞 纳 金, 最 多 为 货 款 总 额 8%, 逾 期 交 货 超 过 10 天 后, 需 方 有 权 决 定 是 否 继 续 履 行 合 同 ; 如 解 除 合 同, 按 第 八 项 第 4 条 执 行 6. 质 保 期 内, 货 物 的 质 量 或 服 务 不 能 得 到 有 效 保 障, 需 方 有 权 根 据 实 际 损 失 从 合 同 余 款 中 扣 除 九 在 执 行 合 同 期 限 内, 任 何 一 方 因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造 成 不 能 履 行 合 同 时, 应 立 即 通 知 对 方, 并 寄 送 有 关 权 威 机 构 出 具 的 证 明, 则 合 同 履 行 期 可 延 长, 其 延 长 期 与 不 可 抗 力 影 响 期 相 同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延 续 10 天 及 以 上, 双 方 应 通 过 友 好 协 商, 决 定 是 否 继 续 履 行 合 同 事 宜 十 一 合 同 一 经 双 方 法 人 代 表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并 加 盖 公 章 即 为 生 效, 合 同 一 式 五 份 供 需 双 方 河 北 省 省 级 财 政 支 付 中 心 河 北 省 政 府 采 购 办 河 北 省 省 级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各 执 一 份, 其 效 力 相 同 十 二 未 尽 事 宜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和 合 同 法 执 行 需 方 : 供 方 : 委 托 代 理 人 : 委 托 代 理 人 :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日 期 : 年 月 日 日 期 : 年 月 日 9
第 五 部 分 附 件 -- 谈 判 文 件 格 式 封 面 格 式 如 下 : 项 目 编 号 : 单 一 来 源 谈 判 文 件 正 ( 副 ) 本 项 目 名 称 : 谈 判 方 名 称 ( 公 章 ): 日 期 : 10
( 一 ) 投 标 书 河 北 省 省 级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 根 据 贵 方 项 目 编 号 为 谈 判 邀 请 函, 我 方 已 详 细 阅 读 全 部 谈 判 文 件, 决 定 参 加 该 项 目 的 谈 判 活 动 签 字 代 表 ( 全 名 职 务 ) 经 正 式 授 权 并 代 表 谈 判 方 ( 谈 判 方 名 称 地 址 ) 郑 重 声 明 如 下 几 点, 并 对 之 负 法 律 责 任 1. 向 谈 判 方 提 交 谈 判 文 件 正 本 一 份 副 本 二 份 ( 内 容 详 见 附 件 谈 判 文 件 格 式 ) 2. 所 附 谈 判 报 价 表 中 谈 判 文 件 规 定 应 提 供 和 交 付 的 设 备 谈 判 总 价 为 元, 人 民 币 ( 大 写 ): 元 3. 我 方 将 按 照 谈 判 文 件 的 规 定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履 行 自 己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4. 我 方 的 谈 判 文 件 自 谈 判 之 日 起 有 效 期 为 30 个 日 历 日 5. 我 方 同 意 按 谈 判 文 件 规 定 交 纳 履 约 保 证 金, 并 遵 守 谈 判 的 各 项 规 定 6. 我 方 同 意 提 供 贵 方 可 能 要 求 的 与 其 谈 判 有 关 的 一 切 数 据 或 资 料, 理 解 贵 方 最 低 报 价 不 是 成 交 的 唯 一 条 件 7. 与 本 谈 判 有 关 的 一 切 正 式 往 来 请 按 下 列 地 址 和 方 式 联 系 : 地 址 : 邮 编 : 电 话 : 传 真 : 谈 判 方 代 表 姓 名 职 务 ( 印 刷 体 ): 谈 判 单 位 名 称 : ( 公 章 ) 全 权 代 表 人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11
( 二 )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书 河 北 省 省 级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 兹 委 托 参 加 贵 单 位 组 织 的 项 目 谈 判 活 动, 全 权 代 表 我 单 位 处 理 谈 判 的 有 关 事 宜 附 全 权 代 表 情 况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 身 份 证 号 码 : 详 细 通 讯 地 址 : 电 话 : 传 真 : 邮 政 编 码 : 谈 判 方 名 称 (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粘 贴 此 处 ) ( 粘 贴 此 处 ) 12
( 三 ) 谈 判 报 价 表 项 目 编 号 : 谈 判 单 位 名 称 ( 盖 章 ) 单 位 : 元 ( 人 民 币 ) 报 价 项 目 ( 货 物 ) 名 称 货 物 品 牌 型 号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及 配 置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供 货 时 间 产 地 保 修 期 总 价 ( 小 写 ): ( 大 写 ): 谈 判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 日 期 : 注 :1. 以 上 报 价 包 含 货 物 本 身 价 货 物 运 输 到 指 定 地 点 的 费 用 安 装 费 调 试 费 培 训 费 及 各 项 税 金 等 2. 单 价 累 计 与 金 额 合 计 及 总 计 不 符 时 按 单 价 累 计 为 准, 金 额 大 写 与 小 写 不 符 时 以 大 写 为 准 四 资 质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含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复 印 件 税 务 登 记 证 复 印 件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缴 纳 证 明 复 印 件 等 五 设 备 安 装 调 试 培 训 安 排 ( 盖 谈 判 方 公 章 ) 六 售 后 服 务 体 系 ( 规 定 ) 资 料 及 承 诺 ( 盖 谈 判 方 公 章 ) 七 谈 判 方 认 为 需 要 说 明 的 其 他 内 容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