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 禺 区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市 政 府 办 公 厅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要 点 分 工 方 案 序 号 任 务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要 求 具 体 要 求 省 府 办 公 厅 要 求 市 府 办 公 厅 要 求 番 禺 区 分 工 方 案 牵 头 单 位 完 成 时 限 要 在 全 面 公 开 省 级 政 府 工 作 1 进 一 步 推 进 权 力 清 单 和 责 任 清 单 公 开 部 门 权 力 清 单 和 责 任 清 单 的 基 础 上, 大 力 推 动 市 县 两 级 政 府 工 作 部 门 全 面 公 开 权 力 清 单 和 责 任 清 单, 并 通 过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集 中 展 示, 及 时 动 态 更 新, 方 便 公 众 获 取 和 监 督 做 好 国 务 院 部 门 取 消 下 放 保 留 行 政 审 批 职 业 资 格 等 事 项 的 公 开 工 作, 重 点 公 开 保 留 的 中 央 指 定 地 方 实 施 的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清 单, 以 及 清 理 规 范 后 保 留 为 国 务 院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受 理 条 件 的 中 介 服 务 1. 在 全 面 公 开 省 级 政 府 部 门 权 责 清 单 基 础 上, 推 动 市 县 两 级 政 府 部 门 全 面 公 开 权 责 清 单, 并 通 过 政 府 网 站 公 开, 实 行 动 态 管 理 2. 做 好 省 有 关 部 门 取 消 调 整 和 保 留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的 公 开 工 作, 重 点 公 开 保 留 为 省 有 关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受 理 条 件 中 介 服 务 事 项 清 单 1. 市 区 编 办 要 在 全 面 公 开 本 级 政 府 部 门 权 责 清 单 的 基 础 上, 完 善 政 府 部 门 权 责 清 单 动 态 管 理 制 度 机 制 根 据 各 政 府 部 门 取 消 合 并 分 拆 权 责 清 单 情 况, 及 时 更 新 市 区 政 府 网 站 内 容, 确 保 公 开 内 容 全 面 准 确 2. 市 区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要 优 化 政 府 部 门 权 责 清 单 栏 目, 做 好 集 中 展 示, 方 便 公 众 获 取 和 监 督 1. 区 编 办 要 在 全 面 公 开 本 级 政 府 工 作 部 门 权 责 清 单 的 基 础 上, 完 善 政 府 部 门 权 责 清 单 动 态 管 理 制 度 机 制 根 据 各 政 府 部 门 取 消 合 并 分 拆 权 责 清 单 情 况, 及 时 更 新 区 政 府 网 站 内 容, 确 保 公 开 内 容 全 面 准 确 2. 区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要 优 化 政 府 部 门 权 责 清 单 栏 目, 做 好 集 中 展 示, 方 便 公 众 获 取 和 监 督 区 编 办 区 政 务 办 事 项 清 单 围 绕 加 强 事 中 事 后 监 管, 依 法 公 开 1. 检 查 全 省 各 地 住 房 保 障 信 息 公 开 情 况 并 予 以 通 报 1. 根 据 省 级 部 门 工 作 安 排, 及 时 发 布 全 市 住 房 保 障 信 息 并 定 期 检 查, 通 报 检 查 结 果 1. 根 据 省 市 部 门 工 作 安 排, 及 时 发 布 全 区 住 房 保 障 信 息 并 定 期 检 查, 通 报 检 查 结 果 区 住 房 建 设 局 2 推 进 市 场 监 管 公 开 透 明 随 机 抽 查 事 项 清 单, 明 确 抽 查 依 据 主 体 内 容 方 式 等, 及 时 公 布 抽 查 结 果 和 查 处 情 况, 实 行 阳 光 执 法 重 点 推 进 保 障 性 住 房 产 品 质 量 旅 游 市 场 知 识 产 权 安 全 生 产 等 方 面 的 监 管 执 法 信 息 公 开, 公 开 监 管 执 法 的 依 据 内 容 2. 公 开 广 东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系 统 公 开 行 政 执 法 案 件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3. 公 开 行 政 处 罚 权 责 清 单 及 处 罚 案 件 信 息 2. 严 格 按 照 广 东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系 统 公 开 行 政 执 法 案 件 管 理 办 法 ( 执 行 ) 的 要 求, 公 开 行 政 执 法 案 件 3. 参 照 省 质 监 局 做 法, 梳 理 并 公 开 市 区 质 监 部 门 行 政 处 罚 权 责 清 单 和 处 罚 案 件 信 息 2. 严 格 按 照 广 东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系 统 公 开 行 政 执 法 案 件 管 理 办 法 ( 执 行 ) 的 要 求, 公 开 行 政 执 法 案 件 3. 参 照 省 市 质 监 局 做 法, 梳 理 并 公 开 区 质 监 部 门 行 政 处 罚 权 责 清 单 和 处 罚 案 件 信 息 区 市 场 监 管 局 标 准 程 序 和 结 果 4. 公 开 机 构 检 验 资 格 许 可 等 行 政 审 批 信 息 4. 参 照 省 质 监 局 做 法, 梳 理 并 公 开 市 区 质 监 部 门 机 构 检 验 资 格 许 可 等 行 政 审 批 信 息 4. 参 照 省 市 质 监 局 做 法, 梳 理 并 公 开 区 计 量 标 准 器 具 核 准 许 可 等 行 政 审 批 信 息 1
5. 公 开 对 全 省 食 品 相 关 产 品 生 产 环 节 监 督 抽 查 事 项 清 单 及 省 级 抽 查 结 果, 实 行 阳 光 执 法 5. 市 区 质 监 部 门 要 定 期 组 织 开 展 全 市 食 品 相 关 产 品 生 产 环 节 监 督 检 查, 及 时 公 开 检 查 结 果, 迎 接 部 门 抽 查 5. 区 市 场 监 管 局 要 定 期 组 织 开 展 全 区 食 品 相 关 产 品 生 产 环 节 监 督 检 查, 及 时 公 开 检 查 结 果, 迎 接 上 级 部 门 抽 查 区 市 场 监 管 局 6. 公 开 旅 行 社 名 录 季 报 年 报 6. 参 照 省 旅 游 局 的 做 法, 由 市 旅 游 局 统 筹 各 区 公 开 辖 区 内 旅 行 社 名 录 季 报 年 报, 在 各 级 政 府 网 站 上 统 一 展 示 6. 根 据 市 旅 游 局 的 统 筹 部 署, 由 区 科 工 商 信 局 公 开 辖 区 内 旅 行 社 名 录 季 报 年 报, 在 部 门 网 站 上 统 一 展 示 7. 每 季 度 公 示 旅 游 投 诉 情 况 7. 参 照 省 旅 游 局 的 做 法, 由 市 旅 游 局 统 筹 各 区 公 开 辖 区 内 每 季 度 旅 游 投 诉 情 况, 在 各 级 政 府 网 站 上 统 一 展 示 7. 根 据 市 旅 游 局 的 统 筹 部 署, 由 区 科 工 商 信 局 公 开 辖 区 内 每 季 度 旅 游 投 诉 情 况, 在 部 门 网 站 上 统 一 展 示 8. 参 照 省 旅 游 局 的 做 法, 由 市 旅 游 局 统 筹 8. 根 据 市 旅 游 局 的 统 筹 部 署, 由 8. 每 季 度 公 开 旅 游 经 营 服 务 不 良 信 息 行 政 处 罚 情 况 各 区 公 开 辖 区 内 每 季 度 旅 游 经 营 服 务 不 良 信 息 行 政 处 罚 情 况, 在 各 级 政 府 网 站 上 统 一 展 区 科 工 商 信 局 公 开 辖 区 内 每 季 度 旅 游 经 营 服 务 不 良 信 息 行 政 处 罚 情 区 科 工 商 信 局 9. 做 好 双 公 示 工 作, 在 政 府 网 站 建 设 行 政 许 可 和 行 政 处 罚 公 示 栏 目, 按 时 公 布 专 利 侵 权 纠 纷 行 政 处 理 决 定 假 冒 专 利 行 政 处 罚 信 息 示 9. 做 好 双 公 示 工 作, 在 市 区 级 知 识 产 权 局 网 站 建 设 行 政 处 罚 公 示 栏 目, 及 时 公 布 专 利 侵 权 纠 纷 行 政 处 理 决 定 假 冒 专 利 行 政 处 罚 信 息 况, 在 部 门 网 站 上 统 一 展 示 9. 做 好 双 公 示 工 作, 在 区 科 工 商 信 局 网 站 建 设 行 政 处 罚 公 示 栏 目, 及 时 公 布 专 利 侵 权 纠 纷 行 政 处 理 决 定 假 冒 专 利 行 政 处 罚 信 息 10. 及 时 主 动 在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公 布 专 利 行 政 执 法 案 件 信 息 10. 市 区 知 识 产 权 部 门 要 及 时 主 动 在 各 自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公 布 专 利 行 政 执 法 案 件 信 息 10. 区 科 工 商 信 局 要 及 时 主 动 在 部 门 网 站 公 布 专 利 行 政 执 法 案 件 信 息 11. 做 好 重 大 事 故 报 告 在 政 府 网 站 全 文 公 开 工 作, 督 促 指 导 各 级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公 开 较 大 事 故 和 一 般 事 故 调 查 报 告 12. 督 促 指 导 各 级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依 法 公 布 行 政 许 可 和 行 政 处 罚 相 关 信 息 11. 根 据 市 级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职 能 权 限, 做 好 相 应 级 别 事 故 报 告 在 政 府 网 站 全 文 公 开 工 作, 督 导 各 区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公 开 相 应 级 别 事 故 调 查 报 告 12. 市 安 全 监 管 局 要 在 政 府 网 站 依 法 公 布 行 政 许 可 和 行 政 处 罚 相 关 信 息, 并 督 促 各 区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参 照 执 行 11. 根 据 区 级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职 能 权 限, 做 好 相 应 级 别 事 故 报 告 在 部 门 网 站 全 文 公 开 工 作, 督 导 各 镇 街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公 开 相 应 级 别 事 故 调 查 报 告 12. 区 安 全 监 管 局 要 在 部 门 网 站 依 法 公 布 行 政 许 可 和 行 政 处 罚 相 关 信 息, 并 督 促 各 镇 街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参 照 执 行 区 安 全 监 管 局, 各 镇 街 2
13. 完 善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和 应 急 处 置 救 援 信 息 公 开 机 制, 扩 大 预 警 预 报 受 众 范 围 13. 市 区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要 完 善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和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救 援 信 息 公 开 机 制, 扩 大 预 警 预 报 受 众 范 围 13. 区 安 全 监 管 局 要 完 善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和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救 援 信 息 公 开 机 制, 扩 大 预 警 预 报 受 众 范 围 区 安 全 监 管 局 加 快 推 进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建 设, 有 关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应 将 对 企 业 作 出 的 行 政 许 可 准 予 变 更 延 续 撤 销, 以 及 行 政 处 罚 抽 查 检 查 和 企 业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等 14. 加 快 推 进 广 州 市 企 业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建 设, 集 中 展 示 广 州 市 各 区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行 政 程 序 信 息 以 及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等 信 息 14. 待 广 州 市 企 业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建 成 后, 配 合 市 工 商 局 集 中 展 示 我 区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行 政 程 序 信 息 以 及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等 信 息 区 市 场 监 管 局 信 息 通 过 该 系 统 进 行 归 集 并 公 示 1. 制 定 省 级 双 公 示 事 项 目 录 信 息 展 示 格 式 规 范, 在 信 用 广 东 网 站 增 设 双 积 极 做 好 各 级 政 府 网 站 与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的 连 接 工 作, 推 动 信 用 信 息 互 联 共 享 公 示 栏 目 2. 转 发 全 国 各 省 区 市 信 用 信 息 共 享 工 作 考 核 办 法 ( 试 行 ) 文 件, 加 强 对 全 省 信 用 信 息 共 享 工 作 监 督 检 查 15. 积 极 配 合 省 级 部 门 做 好 我 市 政 府 网 站 与 信 用 广 东 网 站 的 连 接 工 作, 迎 接 全 省 信 用 信 息 共 享 工 作 监 督 检 查 15. 积 极 配 合 上 级 部 门 做 好 我 区 政 府 网 站 与 信 用 广 东 网 站 的 连 接 工 作, 配 合 市 发 改 委 做 好 迎 接 全 省 信 用 信 息 共 享 工 作 监 督 检 查 区 发 展 改 革 局 区 政 务 办 3. 建 立 省 级 部 门 信 用 信 息 交 换 共 享 工 作 通 报 机 制, 定 期 通 报 各 部 门 信 息 共 享 情 况 3 推 进 政 务 服 务 公 开 制 定 出 台 加 快 推 进 互 联 网 + 政 务 服 务 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推 动 政 务 服 务 事 项 办 理 由 实 体 政 务 大 厅 向 网 上 办 事 大 厅 延 伸, 逐 步 实 现 服 务 事 项 在 线 咨 询 网 上 办 理 电 1. 修 订 并 向 社 会 公 开 行 政 审 批 地 方 标 准, 推 动 各 地 各 部 门 完 成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标 准 编 制 和 公 开 工 作 2. 推 广 自 然 人 行 政 许 可 和 服 务 事 项 一 门 在 基 层 通 用 模 式, 全 面 推 广 一 门 式 一 网 式 政 务 服 务 模 式 改 革 强 化 一 1. 待 省 级 部 门 公 开 行 政 审 批 地 方 标 准 后, 转 发 并 严 格 按 要 求 开 展 相 关 工 作, 继 续 推 进 我 市 区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标 准 的 编 制 和 公 开 工 作 2. 深 入 开 展 全 市 五 个 一 政 务 服 务 工 作, 强 化 政 务 服 务 效 能 监 督 1. 待 市 级 部 门 公 开 行 政 审 批 地 方 标 准 后, 转 发 并 严 格 按 要 求 开 展 相 关 工 作, 继 续 推 进 我 区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标 准 的 编 制 和 公 开 工 作 2. 深 入 开 展 全 区 五 个 一 政 务 服 务 工 作, 强 化 政 务 服 务 效 能 监 督 区 编 办 区 政 务 办, 各 子 监 察 门 一 网 式 政 务 服 务 效 能 监 督 镇 街 3. 拓 展 建 设 省 网 上 统 一 申 办 受 理 平 台, 做 好 与 部 门 审 批 系 统 对 接 及 调 试 工 作 3. 配 合 省 级 部 门 做 好 省 统 一 申 办 受 理 平 台 的 系 统 对 接 和 调 试 工 作 3. 配 合 上 级 部 门 做 好 省 统 一 申 办 受 理 平 台 的 系 统 对 接 和 调 试 工 作 3
4. 分 步 推 动 省 直 部 门 进 驻 省 网 上 办 事 大 厅 统 一 申 办 受 理 平 台, 并 按 照 标 准 化 要 求 编 制 4. 进 一 步 推 动 我 市 各 部 门 进 驻 省 网 上 办 事 大 厅 广 州 分 厅 4. 进 一 步 推 动 我 区 各 部 门 进 驻 省 网 上 办 事 大 厅 广 州 市 番 禺 分 厅 区 政 务 办 统 一 申 办 受 理 标 准 推 进 公 共 企 事 业 单 位 办 事 公 开, 国 务 院 相 关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年 内 要 制 定 完 善 具 体 办 法, 组 织 编 制 公 共 服 务 事 项 目 录, 公 开 服 务 指 南, 5. 加 快 推 进 公 共 服 务 事 项 网 上 办 理 5. 加 快 推 进 公 共 服 务 事 项 网 上 办 理 区 政 务 办, 各 镇 街 方 便 企 业 和 群 众 办 事 推 进 面 向 转 移 落 户 人 员 的 服 务 公 开, 及 时 公 开 户 口 迁 移 政 策, 明 确 户 口 迁 移 程 序 和 具 体 要 求 ; 公 开 居 住 证 申 领 条 件 及 程 序 居 住 证 持 有 人 享 有 的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和 便 利 等 信 息 5. 推 动 各 市 按 照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动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的 实 施 意 见 出 台 本 市 的 实 施 细 则, 并 通 过 本 地 门 户 网 站 等 方 式 进 行 公 开 6. 按 照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动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的 实 施 意 见 要 求, 及 时 出 台 本 市 的 实 施 细 则, 并 通 过 市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等 方 式 进 行 公 开 6. 待 广 州 市 进 一 步 推 动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的 实 施 细 则 出 台 后, 通 过 区 公 安 部 门 来 穗 人 员 服 务 管 理 部 门 网 站 等 方 式 进 行 公 开 区 公 安 分 局 区 来 穗 人 员 服 务 管 理 局 以 稳 定 市 场 预 期 为 目 标, 加 大 稳 增 长 促 改 革 调 结 构 惠 民 生 防 风 险 等 方 面 的 政 策 公 开 力 度, 及 时 公 布 支 持 双 创 培 育 发 展 新 进 一 步 动 能 改 造 提 升 传 统 动 能 深 挖 内 转 载 中 央 政 府 网 站 省 政 府 网 推 进 经 需 潜 力 优 化 产 业 结 构 扩 大 对 外 转 载 中 央 政 府 网 站 和 省 政 府 网 站 相 关 栏 站 市 政 府 网 站 相 关 栏 目 及 其 内 容, 区 科 工 商 信 4 济 社 会 开 放 等 方 面 的 政 策 措 施, 扩 大 传 播 目 及 其 内 容, 对 我 市 区 相 关 重 大 政 策 措 施, 对 我 区 相 关 重 大 政 策 措 施, 进 行 分 类 局 区 政 务 办, 政 策 公 范 围, 提 高 知 晓 度 对 公 开 的 重 大 进 行 分 类 梳 理 汇 总, 并 集 中 展 示 梳 理 汇 总, 并 在 区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及 部 各 镇 街 开 透 明 政 策, 要 分 专 题 进 行 梳 理 汇 总, 门 网 站 集 中 展 示 通 过 在 政 府 网 站 开 设 专 栏 设 立 微 博 微 信 专 题 出 版 政 策 及 解 读 汇 编 等 方 式 集 中 发 布, 增 强 政 策 公 开 的 系 统 性 针 对 性 可 读 性 5 推 进 市 场 准 入 负 面 清 单 公 开 做 好 市 场 准 入 负 面 清 单 试 点 情 况 的 公 开 工 作, 公 开 市 场 准 入 负 面 清 单 试 点 内 容, 明 确 政 府 发 挥 作 用 的 职 责 边 界, 落 实 市 场 主 体 自 主 权 试 点 过 程 中, 市 场 准 入 负 面 清 1. 起 草 完 成 广 东 省 实 行 市 场 准 入 负 面 清 单 制 度 改 革 试 点 实 施 方 案 并 上 报 国 家, 待 国 家 批 准 后, 在 全 省 公 开 印 发 实 施 1. 待 广 东 省 实 行 市 场 准 入 负 面 清 单 制 度 改 革 试 点 实 施 方 案 印 发 实 施, 按 要 求 做 好 我 市 相 关 工 作 待 广 州 市 市 场 准 入 负 面 清 单 试 点 工 作 全 面 推 行 后, 按 要 求 做 好 我 区 相 关 工 作 区 发 展 改 革 局 4
单 的 调 整 事 项 依 据 和 结 果 应 及 时 向 社 会 公 开, 方 便 公 众 查 阅 负 面 清 单 调 整 时, 要 健 全 公 众 参 与 专 家 论 证 和 政 府 决 定 相 结 合 的 决 策 机 制 2. 全 面 推 进 我 省 市 场 准 入 负 面 清 单 试 点 工 作, 并 按 照 国 家 部 署 及 时 公 开 负 面 清 单 相 关 内 容 2. 全 面 推 进 我 市 市 场 准 入 负 面 清 单 试 点 工 作, 并 按 照 国 家 省 的 部 署 及 时 公 开 负 面 清 单 相 关 内 容 区 发 展 改 革 局 围 绕 铁 路 国 家 高 速 公 路 水 6 推 进 政 府 投 资 的 重 大 建 设 项 目 信 息 利 市 政 等 基 础 设 施, 以 及 教 育 卫 生 文 化 事 业 建 设 易 地 扶 贫 搬 迁 等 工 程, 做 好 审 批 核 准 备 案 实 施 等 信 息 的 公 开, 加 大 在 线 监 测 项 目 稽 查 执 法 检 查 等 执 法 信 息 的 公 开 力 度, 以 公 开 促 进 公 共 产 品 供 给 质 量 提 升 做 好 重 大 建 设 项 目 批 准 和 实 施 信 息 公 开 的 试 点 工 作, 加 快 研 究 起 草 相 关 指 导 意 见, 1. 做 好 政 府 投 资 的 重 大 项 目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除 涉 密 项 目 外 及 时 在 政 府 网 站 公 开 省 级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建 议 书 批 复 情 况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批 复 情 况 初 步 设 计 概 算 批 复 情 况,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情 况, 投 资 项 目 招 标 方 式 核 准 情 况 等 信 息 1. 做 好 市 区 两 级 政 府 投 资 的 重 大 项 目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除 涉 密 项 目 外 及 时 在 政 府 网 站 公 开 市 级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建 议 书 批 复 情 况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批 复 情 况 初 步 设 计 概 算 批 复 情 况,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情 况, 投 资 项 目 招 标 方 式 核 准 情 况 等 信 息 1. 做 好 区 级 政 府 投 资 的 重 大 项 目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除 涉 密 项 目 外, 及 时 在 区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和 部 门 网 站 公 开 区 级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建 议 书 批 复 情 况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批 复 情 况 初 步 设 计 概 算 批 复 情 况,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情 况 投 资 项 目 招 标 方 式 核 准 情 况 等 信 息 区 发 展 改 革 局 区 财 政 局 区 政 务 办 公 开 明 确 公 开 的 范 围 程 序 标 准 等 推 动 政 府 和 社 会 资 本 合 作 (PPP) 项 目 的 信 息 公 开, 公 开 政 府 和 社 会 资 本 参 与 方 式 项 目 合 同 和 回 报 机 制 项 目 实 施 情 况 等 内 容, 激 发 社 会 资 本 的 参 与 热 情 2. 在 2015 年 全 省 PPP 项 目 已 向 社 会 公 开 并 录 入 财 政 部 PPP 综 合 信 息 系 统 基 础 上, 对 新 增 项 目 评 审 后 录 入 系 统, 并 做 好 项 目 信 息 更 新 工 作, 按 规 定 公 开 全 省 PPP 项 目 信 息 2. 在 PPP 综 合 信 息 平 台 公 开 全 市 PPP 项 目 的 社 会 资 本 参 与 方 式 项 目 合 同 和 回 报 机 制 项 目 实 施 情 况 等 信 息 2. 配 合 市 财 政 局 市 发 改 委 做 好 相 关 工 作 区 财 政 局 区 发 展 改 革 局 按 照 财 政 部 门 相 关 部 署, 全 年 工 作 1. 推 动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7 推 进 公 共 资 源 配 置 领 域 信 息 公 开 研 究 起 草 推 进 公 共 资 源 配 置 领 域 信 息 公 开 的 意 见 推 动 各 级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透 明 运 行, 依 法 公 开 交 易 公 告 资 格 审 查 信 息 成 交 信 息 履 约 信 息 以 及 有 关 变 更 信 息 等, 实 现 公 共 资 源 配 置 全 流 程 公 开 和 信 息 资 源 共 享 建 设 国 家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推 动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互 联 互 通 心 建 立 全 省 统 一 的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并 与 国 家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互 联 互 通 2. 制 定 广 东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发 布 管 理 办 法, 推 动 各 级 各 类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依 法 公 开 交 易 公 告 资 格 审 查 信 息 成 交 信 息 履 约 信 息 及 有 关 变 更 信 息 等, 实 现 公 共 资 源 配 置 全 流 程 公 开 和 信 息 资 源 1. 配 合 省 级 部 门 建 立 全 省 统 一 的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2. 待 广 东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发 布 管 理 办 法 发 布 后, 按 照 文 件 规 定 做 好 公 开 交 易 公 告 资 格 审 查 信 息 成 交 信 息 履 约 信 息 及 有 关 变 更 信 息 等 1. 配 合 上 级 部 门 建 立 全 省 统 一 的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2. 待 广 东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发 布 管 理 办 法 发 布 后, 按 照 文 件 规 定 做 好 公 开 交 易 公 告 资 格 审 查 信 息 成 交 信 息 履 约 信 息 及 有 关 变 更 信 息 等 区 发 展 改 革 局 5
共 享 收 到 上 级 1. 通 过 省 财 政 厅 网 站 公 布 1. 通 过 市 区 财 政 部 门 网 站 公 布 税 收 政 策 1. 通 过 区 财 政 部 门 网 站 公 布 税 区 财 政 局 各 税 收 政 策 税 收 政 策 文 件 文 件 收 政 策 文 件 镇 街 文 件 后 及 时 转 发 8 推 进 减 税 降 费 信 息 公 开 加 大 对 支 持 小 微 企 业 促 进 就 业 创 业 兼 并 重 组 等 方 面 的 税 收 优 惠 和 减 免 政 策 公 开 力 度, 充 分 发 挥 新 媒 体 的 主 动 推 送 功 能, 提 高 政 策 2. 对 国 家 清 理 减 免 后 保 留 的 政 府 性 基 金 项 目, 编 制 目 录 清 单, 明 确 项 目 名 称 设 立 依 据 收 费 标 准 等, 分 别 在 政 府 和 各 主 管 部 门 网 站 公 开, 并 推 动 相 关 执 收 单 位 在 收 费 场 所 公 示 有 关 收 费 文 件 依 据 主 体 项 目 范 围 标 准 收 费 目 录 清 单 实 行 动 态 调 整 2. 对 国 家 清 理 减 免 后 保 留 的 政 府 性 基 金 项 目, 编 制 目 录 清 单, 明 确 项 目 名 称 设 立 依 据 收 费 标 准 等, 分 别 在 政 府 和 各 主 管 部 门 网 站 公 开, 并 推 动 相 关 执 收 单 位 在 收 费 场 所 公 示 有 关 收 费 文 件 依 据 主 体 项 目 范 围 标 准 收 费 目 录 清 单 实 行 动 态 调 整 2. 对 国 家 清 理 减 免 后 保 留 的 政 府 性 基 金 项 目, 编 制 目 录 清 单, 明 确 项 目 名 称 设 立 依 据 收 费 标 准 等, 分 别 在 区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和 区 财 政 局 网 站 公 开, 并 推 动 相 关 执 收 单 位 在 收 费 场 所 公 示 有 关 收 费 文 件 依 据 主 体 项 目 范 围 标 准 收 费 目 录 清 单 实 行 动 态 调 整 区 财 政 局 区 政 务 办, 各 镇 街 完 成, 后 续 不 定 期 进 行 目 录 调 整 知 晓 度 和 传 播 率 3. 通 过 政 府 网 站 开 展 针 对 性 优 惠 政 策 信 息 公 开, 利 用 新 闻 媒 体 政 策 宣 讲 会 印 刷 小 册 子 等 方 式 加 强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宣 传 4. 在 政 府 公 报 和 政 府 网 站 公 开 发 布 减 税 降 费 规 范 性 文 件, 利 用 新 闻 媒 体 新 媒 体 发 布 并 解 读 减 税 降 费 政 策 3. 通 过 政 府 网 站 开 展 针 对 性 优 惠 政 策 信 息 公 开, 利 用 新 闻 媒 体 政 策 宣 讲 会 印 刷 小 册 子 等 方 式 加 强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宣 传 4. 在 政 府 公 报 和 政 府 网 站 公 开 发 布 减 税 降 费 规 范 性 文 件, 利 用 媒 体 新 媒 体 发 布 并 解 读 减 税 降 费 政 策 3. 通 过 主 管 部 门 网 站 开 展 针 对 性 优 惠 政 策 信 息 公 开, 利 用 新 闻 媒 体 政 策 宣 讲 会 印 刷 小 册 子 等 方 式 加 强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宣 传 4. 在 主 管 部 门 网 站 公 开 发 布 减 税 降 费 规 范 性 文 件, 利 用 媒 体 新 媒 体 发 布 并 解 读 减 税 降 费 政 策 区 国 税 局, 各 镇 街 6
实 行 收 费 目 录 清 单 管 理, 公 布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政 府 性 基 金 以 及 实 施 政 府 定 价 或 指 导 价 的 经 营 服 务 性 收 费 目 录 清 单, 明 确 项 目 名 称 设 立 依 据 标 准 等, 公 开 对 清 单 之 外 乱 收 费 乱 摊 派 等 行 为 的 查 处 结 果 具 体 执 收 单 位 要 在 收 费 场 所 公 示 收 费 文 件 依 据 主 体 项 目 范 围 标 准 对 象 等, 主 动 接 受 社 5. 对 国 家 和 省 清 理 减 免 后 保 留 的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编 制 目 录 清 单, 明 确 项 目 名 称 设 立 依 据 收 费 标 准 等, 分 别 在 省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和 各 主 管 部 门 网 站 上 公 开 5. 公 布 全 市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实 行 政 府 定 价 和 政 府 指 导 价 的 经 营 服 务 性 收 费, 明 确 项 目 名 称 设 立 依 据 等 相 关 信 息, 分 别 在 市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和 部 门 网 站 上 公 开 5. 公 布 全 区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实 行 政 府 定 价 和 政 府 指 导 价 的 经 营 服 务 性 收 费, 明 确 项 目 名 称 设 立 依 据 等 信 息, 分 别 在 区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和 部 门 网 站 上 公 开 区 发 展 改 革 局 区 政 务 办, 各 镇 街 会 监 督 9 推 进 国 有 企 业 运 营 监 督 信 息 公 开 依 法 依 规 公 开 国 有 资 本 整 体 运 营 情 况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保 值 增 值 及 经 营 业 绩 考 核 有 关 情 况 国 有 资 产 监 管 制 度 和 监 督 检 查 情 况 等 推 动 国 有 企 业 改 制 重 组 产 权 交 易 增 资 扩 股 等 方 面 的 信 息 公 开 和 结 果 公 示 及 时 公 开 中 央 企 业 改 革 重 组 公 司 治 理 及 管 理 架 构 财 务 状 况 重 要 人 事 变 动 企 业 负 责 人 薪 酬 等 信 息 研 究 制 定 国 有 企 业 信 息 公 开 有 关 制 度, 启 动 公 开 试 点 工 作 1. 推 动 国 有 企 业 改 制 重 组 产 权 交 易 增 资 扩 股 等 方 面 的 信 息 和 结 果 公 示 2. 公 开 国 有 资 本 整 体 运 营 情 况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保 值 增 值 及 经 营 业 绩 考 核 有 关 情 况 3. 公 开 省 国 资 委 派 驻 省 属 企 业 监 事 会 对 省 属 企 业 年 度 监 督 检 查 情 况 4. 公 开 企 业 改 革 重 组 公 司 治 理 及 管 理 架 构 财 务 状 况 重 要 人 事 变 动 企 业 负 责 人 薪 酬 等 信 息 5. 研 究 制 定 国 有 企 业 信 息 公 开 有 关 制 度 ( 待 央 企 信 息 公 1. 推 动 国 有 企 业 改 制 重 组 产 权 交 易 增 资 扩 股 等 方 面 的 信 息 和 结 果 公 示 2. 公 开 国 有 资 本 整 体 运 营 情 况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保 值 增 值 及 经 营 业 绩 考 核 有 关 情 况 3. 公 开 市 国 资 委 派 驻 市 属 企 业 监 事 会 对 市 属 企 业 年 度 监 督 检 查 情 况 4. 公 开 企 业 改 革 重 组 公 司 治 理 及 管 理 架 构 财 务 状 况 重 要 人 事 变 动 企 业 负 责 人 薪 酬 等 信 息 5. 研 究 制 定 国 有 企 业 信 息 公 开 有 关 制 度 ( 待 央 企 省 属 国 企 信 息 公 开 有 关 制 度 出 台 1. 推 动 国 有 企 业 改 制 重 组 产 权 交 易 增 资 扩 股 等 方 面 的 信 息 和 结 果 公 示 2. 公 开 国 有 资 本 整 体 运 营 情 况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保 值 增 值 及 经 营 业 绩 考 核 有 关 情 况 3. 公 开 区 国 资 局 派 驻 区 属 企 业 监 事 会 对 区 属 企 业 年 度 监 督 检 查 情 况 4. 公 开 企 业 改 革 重 组 公 司 治 理 及 管 理 架 构 财 务 状 况 重 要 人 事 变 动 企 业 负 责 人 薪 酬 等 信 息 5. 待 市 属 国 有 企 业 信 息 公 开 有 关 制 度 出 台 后, 研 究 制 定 区 属 国 有 企 区 财 政 局 区 财 政 局 开 有 关 制 度 出 台 后 ) 后 ) 业 信 息 公 开 有 关 制 度 10 推 进 扶 贫 工 作 信 息 公 开 围 绕 实 施 精 准 扶 贫 精 准 脱 贫, 加 大 扶 贫 政 策 扶 贫 成 效 贫 困 退 出 扶 贫 资 金 项 目 安 排 等 信 息 公 开 力 度 各 地 区 要 公 开 年 度 减 贫 责 任 书 建 档 立 卡 贫 困 人 口 脱 贫 计 划 精 准 扶 贫 专 项 行 动 和 专 项 工 程 信 息 及 落 实 情 况 贫 困 地 区 要 建 1. 及 时 公 开 中 央 省 委 省 政 府 及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的 精 准 扶 贫 精 准 脱 贫 三 年 攻 坚 的 有 关 政 策 措 施 文 件 2. 做 好 相 对 贫 困 村 相 对 贫 困 户 认 定 的 标 准 及 申 报 程 序 公 示 工 作 1. 及 时 公 开 中 央 省 市 级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的 扶 贫 有 关 政 策 措 施 文 件 2. 做 好 相 对 贫 困 村 相 对 贫 困 户 认 定 的 标 准 公 示 工 作 1. 及 时 公 开 中 央 省 市 区 级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的 扶 贫 有 关 政 策 措 施 文 件 2. 做 好 相 对 贫 困 村 相 对 贫 困 户 认 定 的 标 准 公 示 工 作 区 农 业 局 区 科 工 商 信 局 区 民 政 局 按 职 责 分 工 分 别 牵 头 落 实, 各 镇 街 7
立 扶 贫 公 告 公 示 制 度, 确 保 扶 贫 对 3. 制 定 并 公 开 扶 贫 资 金 项 象 看 得 到 看 得 懂 能 监 督 指 导 目 申 报 指 南 评 审 结 果 及 资 金 3. 制 定 并 公 开 扶 贫 资 金 项 目 申 报 指 南, 加 3. 制 定 并 公 开 扶 贫 资 金 项 目 申 区 农 业 局 区 督 促 相 关 社 会 组 织 全 面 及 时 公 开 安 排 等 文 件, 加 快 扶 贫 信 息 网 快 扶 贫 信 息 网 平 台 建 设 报 指 南, 加 快 扶 贫 信 息 网 平 台 建 设 科 工 商 信 局 扶 贫 捐 赠 信 息, 提 高 社 会 扶 贫 公 信 平 台 建 设 区 民 政 局 按 职 力 和 美 誉 度 4. 公 开 精 准 扶 贫 脱 贫 上 年 考 核 结 果 成 效 及 表 扬 名 单 上 年 贫 困 退 出 情 况 4. 公 开 省 对 我 市 精 准 帮 扶 梅 州 市 清 远 市 的 上 年 考 核 结 果 4. 公 开 市 对 我 区 精 准 帮 扶 的 上 年 考 核 结 果 责 分 工 分 别 牵 头 落 实 2017 年 第 一 季 度 前 细 化 公 开 内 容, 进 一 步 增 强 城 11 推 进 社 会 救 助 信 息 公 开 乡 低 保 特 困 人 员 救 助 供 养 医 疗 救 助 临 时 救 助 等 信 息 公 开 的 针 对 性 和 有 效 性, 提 高 公 开 信 息 的 到 达 率 低 保 和 特 困 人 员 救 助 方 面, 重 点 公 开 城 乡 低 保 对 象 人 数 特 困 人 员 人 数 低 保 标 准 补 助 水 平 资 金 支 出 等 情 况 ; 医 疗 救 助 方 面, 重 点 公 开 救 助 对 象 的 人 次 数 资 金 支 出 等 情 况 ; 临 时 救 助 方 面, 重 点 公 开 救 助 对 象 的 户 次 数 救 助 水 平 资 金 支 出 等 情 况 做 好 减 灾 救 灾 信 息 公 开, 定 期 发 布 全 国 核 定 灾 情 救 灾 工 作 进 展 救 灾 资 金 物 资 调 拨 使 用 等 情 况 1. 做 好 供 养 救 助 医 疗 救 助 临 时 救 助 等 政 策 标 准 等 信 息 公 开 ; 严 格 执 行 审 核 公 示 审 批 公 示 制 度 ; 对 低 保 特 困 人 员 供 养 相 关 信 息 和 保 障 金 额 实 行 长 期 公 示 2. 做 好 灾 害 救 助 政 策 救 助 对 象 救 助 标 准 救 助 款 物 的 信 息 公 开, 落 实 张 榜 公 示 制 度, 定 期 发 布 全 省 灾 情 及 灾 害 救 助 工 作 进 展 及 灾 害 救 助 资 金 物 资 调 拨 使 用 情 况 1. 做 好 低 保 低 收 入 困 难 家 庭 救 助 医 疗 救 助 特 困 人 员 供 养 临 时 救 助 等 政 策 标 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的 信 息 公 开 ; 按 救 助 制 度 要 求 进 行 审 核 公 示 2. 做 好 灾 害 救 助 政 策 救 助 对 象 救 助 标 准 救 助 款 物 的 信 息 公 开, 落 实 张 榜 公 示 制 度, 定 期 发 布 全 市 灾 情 及 灾 害 救 助 工 作 进 展 及 灾 害 救 助 资 金 物 资 调 拨 使 用 情 况 1. 做 好 低 保 低 收 入 困 难 家 庭 救 助 医 疗 救 助 特 困 人 员 供 养 临 时 救 助 等 政 策 标 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的 信 息 公 开 ; 按 救 助 制 度 要 求 进 行 审 核 公 示 区 民 政 局, 各 镇 街 2. 做 好 灾 害 救 助 政 策 救 助 对 象 救 助 标 准 救 助 款 物 的 信 息 公 开, 落 实 张 榜 公 示 制 度, 定 期 发 布 全 区 灾 情 及 灾 害 救 助 工 作 进 展 及 灾 害 救 助 资 金 物 资 调 拨 使 用 情 况 推 进 就 加 大 促 进 就 业 创 业 政 策 措 施 的 公 开 力 度, 推 动 公 开 相 关 补 贴 申 领 条 件 申 领 程 序 等 信 息, 并 做 好 集 中 展 示 加 强 面 向 农 村 劳 动 力 1. 推 进 公 共 就 业 服 务 机 构 信 息 联 网, 就 地 就 近 为 用 工 企 业 和 劳 动 者 提 供 就 业 创 业 信 息 1. 推 进 公 共 就 业 服 务 机 构 信 息 联 网, 就 地 就 近 为 用 工 企 业 和 劳 动 者 提 供 就 业 创 业 信 息 1. 推 进 公 共 就 业 服 务 机 构 信 息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联 网, 就 地 就 近 为 用 工 企 业 和 劳 动 者 社 会 保 障 局 提 供 就 业 创 业 信 息 12 业 创 业 信 息 公 开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高 校 毕 业 生 等 就 业 专 项 活 动 的 公 开 工 作 及 时 公 开 就 业 供 求 信 息, 进 一 步 做 好 国 有 企 事 业 单 位 人 员 招 录 信 息 和 人 力 资 源 市 场 供 求 信 息 的 发 布 工 作, 扩 大 就 业 信 息 服 务 的 受 众 面 2. 发 挥 广 东 就 业 网 示 范 引 领 作 用, 运 用 网 站 短 信 微 信 公 众 号 等 平 台 及 时 发 布 就 业 创 业 政 策 办 事 指 南 人 力 资 源 市 场 供 求 状 况 就 业 创 业 活 动 安 排 等 信 息 2. 借 鉴 广 东 就 业 网, 运 用 网 站 短 信 微 信 公 众 号 等 平 台, 及 时 发 布 就 业 创 业 政 策 办 事 指 南 人 力 资 源 市 场 供 求 情 况 就 业 创 业 活 动 安 排 等 信 息 2. 借 鉴 广 东 就 业 网, 运 用 网 站 短 信 微 信 公 众 号 等 平 台, 及 时 发 布 就 业 创 业 政 策 办 事 指 南 人 力 资 源 市 场 供 求 情 况 就 业 创 业 活 动 安 排 等 信 息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各 镇 街 8
13 推 进 棚 户 区 改 造 农 村 危 房 改 造 和 保 障 性 住 房 信 息 公 开 做 好 棚 户 区 改 造 政 策 及 相 关 任 务 完 成 情 况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主 动 发 布 和 准 确 解 读 政 策 措 施, 积 极 引 导 棚 户 区 居 民 参 与 改 造, 为 棚 改 工 作 营 造 良 好 社 会 氛 围 强 化 农 村 危 房 改 造 政 策 对 象 认 定 过 程 补 助 资 金 分 配 改 造 结 果 公 开, 提 高 工 作 的 精 准 化 水 平 深 入 推 进 保 障 性 住 房 分 配 和 退 出 信 息 公 开, 定 期 公 开 住 房 公 积 金 年 度 报 告 1. 公 开 通 报 全 省 各 市 住 房 保 障 工 作 ( 含 棚 户 区 改 造 和 保 障 性 住 房 ) 目 标 任 务 2. 公 开 全 省 住 房 保 障 项 目 信 息, 实 行 台 账 管 理 并 动 态 更 新 部 署 开 展 住 房 保 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3. 公 开 农 村 危 房 改 造 政 策 对 象 认 定 过 程 补 助 资 金 分 配 等 文 件 或 相 关 内 容 部 署 开 展 农 村 危 房 改 造 信 息 1. 公 开 通 报 市 区 两 级 住 房 保 障 工 作 ( 含 棚 户 区 改 造 和 保 障 性 住 房 ) 目 标 任 务 2. 公 开 全 市 住 房 保 障 项 目 信 息, 实 行 台 账 管 理 并 动 态 更 新 根 据 省 级 部 门 部 署, 做 好 住 房 保 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3. 公 开 我 市 危 房 改 造 政 策 对 象 认 定 过 程 补 助 资 金 分 配 等 文 件 或 者 相 关 内 容 根 据 省 级 部 门 部 署, 做 好 农 村 危 房 改 造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4. 定 期 公 开 住 房 公 积 金 年 度 报 告 1. 公 开 通 报 我 区 住 房 保 障 工 作 ( 含 棚 户 区 改 造 和 保 障 性 住 房 ) 目 标 任 务 2. 公 开 全 区 住 房 保 障 项 目 信 息, 实 行 台 账 管 理 并 动 态 更 新 根 据 上 级 部 署, 做 好 住 房 保 障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3. 公 开 我 区 危 房 改 造 政 策 对 象 认 定 过 程 补 助 资 金 分 配 等 文 件 或 者 相 关 内 容 根 据 上 级 部 署, 做 好 2016 年 农 村 危 房 改 造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区 住 房 建 设 局 区 住 房 建 设 局, 各 镇 街 公 开 工 作 5. 公 开 棚 户 区 用 地 信 息 1. 加 强 省 重 点 区 域 及 主 要 1. 加 强 区 重 点 区 域 及 主 要 城 市 加 大 全 国 重 点 区 域 及 主 要 城 城 市 空 气 质 量 预 警 预 报 信 息 公 1. 加 强 市 重 点 区 域 及 主 要 城 市 空 气 质 量 空 气 质 量 预 测 预 报 信 息 公 开, 在 区 政 市 空 气 质 量 预 测 预 报 信 息 公 开 力 开, 在 珠 江 频 道 分 片 区 及 广 东 预 警 预 报 信 息 公 开, 在 政 府 网 站 及 其 他 渠 道 发 府 门 户 网 站 部 门 网 站 公 布 广 州 市 环 度, 细 化 公 开 空 气 质 量 预 报 城 市 电 视 台 发 布 各 地 AQI 等 级 范 围 布 AQI 等 级 范 围 及 首 要 污 染 物 预 报 保 局 网 站 统 一 实 时 发 布 的 AQI 等 级 空 气 质 量 指 数 范 围 空 气 质 量 级 别 及 首 要 污 染 物 预 报 范 围 及 首 要 污 染 物 预 报 区 环 保 局 推 进 环 及 首 要 污 染 物 对 人 体 健 康 的 影 响 和 建 议 措 施 等 内 容 推 动 集 中 式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源 水 质 监 测 信 息 公 开, 2. 继 续 在 省 环 境 信 息 综 合 发 布 平 台 公 开 城 市 和 县 级 行 政 单 位 所 在 城 镇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2. 继 续 按 月 公 开 城 市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水 质 状 况 2. 继 续 按 月 公 开 城 市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水 质 状 况 14 境 保 护 信 息 公 开 自 起 地 级 以 上 城 市 人 民 政 府 每 季 度 应 向 社 会 公 开 饮 用 水 水 源 供 水 厂 出 水 用 户 水 龙 头 水 质 等 饮 水 安 全 状 况 推 进 重 点 排 污 单 位 依 法 向 社 会 公 开 其 产 生 的 主 要 水 质 状 况 报 告 和 月 报 信 息 3. 指 导 各 级 政 府 及 供 水 单 位 定 期 监 测 检 测 和 评 估 饮 用 水 安 全 状 况, 地 级 以 上 城 市 自 起 每 季 度 向 社 会 公 开 3. 指 导 各 区 政 府 及 供 水 单 位 定 期 监 测 检 测 和 评 估 饮 用 水 安 全 状 况, 自 起 每 季 度 向 社 会 公 开 3. 指 导 供 水 单 位 定 期 监 测 检 测 和 评 估 饮 用 水 安 全 状 况, 自 起 每 季 度 应 向 社 会 公 开 区 水 务 局 污 染 物 名 称 排 放 方 式 排 放 浓 度 和 总 量 超 标 排 放 情 况, 以 及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的 建 设 和 运 行 情 况 督 导 检 查 建 设 单 位 公 开 环 评 信 息 4. 根 据 环 境 保 护 部 正 在 修 订 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办 法 要 求, 督 促 指 导 建 设 单 位 按 时 公 开 环 评 信 息, 推 进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4. 根 据 国 家 省 有 关 规 定, 督 促 指 导 建 设 单 位 按 时 公 开 环 评 信 息, 推 进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和 信 息 公 开 4.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规 定, 督 促 指 导 建 设 单 位 按 时 公 开 环 评 信 息, 推 进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和 信 息 公 开 区 环 保 局 按 环 保 部 修 订 发 布 后 的 时 间 要 求 完 成 9
价 公 众 参 与 5. 加 强 环 境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构 建 守 信 激 励 与 失 信 惩 戒 机 制, 于 2017 年 底 前 分 级 建 立 企 业 环 境 信 用 评 价 体 系 5. 根 据 上 级 统 一 部 署, 加 强 环 境 5. 加 强 环 境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构 建 守 信 激 励 信 用 体 系 建 设, 构 建 守 信 激 励 与 失 信 与 失 信 惩 戒 机 制, 于 2017 年 底 分 级 建 立 企 业 惩 戒 机 制, 于 2017 年 底 前 分 级 建 立 环 境 信 用 评 价 体 系 企 业 环 境 信 用 评 价 体 系 做 好 国 家 教 育 督 导 报 告 义 务 教 育 均 衡 发 展 督 导 评 估 反 馈 意 见 全 面 改 善 贫 困 地 区 义 务 教 育 薄 弱 学 校 基 本 办 学 条 件 工 作 进 展 和 实 施 成 效 等 公 开 工 作 推 进 义 务 教 育 划 片 工 作 程 序 内 容 结 果, 随 迁 公 布 进 城 务 工 人 员 随 迁 子 女 参 加 中 考 高 考 的 报 考 条 件 1. 公 布 年 度 义 务 教 育 划 片 工 作 1. 各 区 公 布 年 度 义 务 教 育 划 片 区 工 作 程 程 序 结 果 序 结 果 2. 公 开 来 穗 人 员 随 迁 子 女 入 学 2. 公 布 来 穂 人 员 随 迁 子 女 参 加 中 考 的 报 办 法 入 学 流 程 证 件 要 求 办 理 方 考 条 件 式 和 参 加 中 考 报 考 条 件 区 教 育 局, 各 镇 街 子 女 入 学 办 法 入 学 流 程 证 件 要 求 和 办 理 方 式 公 开, 接 受 社 会 监 3. 进 一 步 加 强 市 属 高 校 财 务 信 息 公 开 督 推 动 地 方 高 校 财 务 信 息 公 开 15 推 进 教 育 卫 生 和 食 品 药 品 安 1. 创 新 医 疗 机 构 院 务 公 开 形 式, 培 育 全 省 医 疗 机 构 微 信 公 众 号 超 过 500 个 2. 加 强 医 疗 机 构 重 点 领 3. 创 新 医 疗 机 构 院 务 公 开 形 式, 4. 创 新 医 疗 机 构 院 务 公 开 形 式, 培 育 一 批 培 育 一 批 全 区 医 疗 机 构 微 信 公 众 号 全 市 医 疗 机 构 微 信 公 众 号 并 对 外 公 布 并 对 外 公 布 5. 加 强 医 疗 机 构 重 点 领 域 信 息 公 开 专 4. 加 强 医 疗 机 构 重 点 领 域 信 息 全 信 推 动 医 疗 机 构 院 务 公 开, 健 全 域 信 息 公 开 专 栏 建 设 栏 建 设 公 开 专 栏 建 设 息 公 开 公 开 目 录 做 好 涉 及 新 食 品 原 料 3. 做 好 食 品 安 全 地 方 标 准 食 品 添 加 剂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以 及 食 品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结 果 等 公 开 工 作, 继 续 加 强 对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的 宣 传 和 解 读 加 强 法 定 传 染 病 疫 情 及 防 控 信 息 的 公 开 和 企 业 标 准 备 案 信 息 公 开, 加 强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宣 传 4. 以 月 报 年 报 方 式 公 布 我 省 法 定 传 染 病 和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总 体 信 息 流 行 季 节 (4-10 月 ) 每 月 定 期 发 布 登 革 热 媒 介 伊 蚊 密 度 监 测 评 估 结 果 适 时 发 布 法 定 传 染 病 疫 情 6. 加 强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宣 传 5. 加 强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宣 传 6. 流 行 季 节 (4-10 月 ) 每 月 定 7. 流 行 季 节 (4-10 月 ) 每 月 定 期 发 布 登 革 期 发 布 登 革 热 媒 介 伊 蚊 密 度 监 测 评 热 媒 介 伊 蚊 密 度 监 测 评 估 结 果 适 时 发 布 法 定 估 结 果 适 时 发 布 法 定 传 染 疾 病 疫 情 传 染 疾 病 疫 情 预 警 信 息 预 警 信 息 区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局 预 警 信 息 10
5. 做 好 抽 检 抽 验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每 周 公 开 食 品 抽 检 信 息, 每 季 度 公 开 药 品 抽 检 信 息 8. 做 好 抽 检 抽 验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每 季 度 公 开 食 品 抽 检 信 息 在 重 大 节 日 前 发 布 专 项 食 品 抽 检 信 息, 每 季 度 转 载 药 品 抽 检 信 息 7. 做 好 抽 检 抽 验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每 季 度 公 开 食 品 抽 检 信 息 在 重 大 节 日 前 发 布 专 项 食 品 抽 检 信 息, 每 季 度 区 食 品 药 品 监 转 载 药 品 抽 检 信 息 管 局 6. 在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部 门 网 站 设 立 行 政 处 罚 案 件 信 息 公 开 专 栏 9. 在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部 门 网 站 设 立 行 政 处 8. 在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部 门 网 站 设 罚 案 件 信 息 公 开 专 栏 立 行 政 处 罚 案 件 信 息 公 开 专 栏 做 好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信 息 抽 检 抽 验 信 息 的 公 开 工 作, 及 时 发 布 处 罚 信 息 消 费 警 示 信 息 和 产 生 重 大 7. 做 好 消 费 警 示 信 息 发 布 工 作, 针 对 可 能 产 生 的 危 害 进 行 解 释 说 明 或 消 费 提 示 9. 做 好 消 费 警 示 信 息 发 布 工 作, 10. 做 好 消 费 警 示 信 息 发 布 工 作, 针 对 可 针 对 可 能 产 生 的 危 害 进 行 解 释 说 明 能 产 生 的 危 害 进 行 解 释 说 明 或 消 费 提 示 或 消 费 提 示 影 响 的 典 型 案 件 信 息, 积 极 回 应 社 会 关 切 8. 依 托 黑 名 单 曝 光 台 等 平 台, 加 大 对 食 品 药 品 安 全 监 管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曝 光 力 度 11. 依 托 黑 名 单 曝 光 台 等 平 台, 加 大 对 食 品 药 品 安 全 监 管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曝 光 力 度 10. 依 托 黑 名 单 曝 光 台 等 平 台, 加 大 对 食 品 药 品 安 全 监 管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曝 光 力 度 11. 利 用 政 府 网 站 及 新 媒 体 平 区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局 9. 召 开 新 闻 通 气 会 ( 每 月 12. 利 用 政 府 网 站 及 新 媒 体 平 台, 每 月 及 台, 每 月 及 时 发 布 或 转 发 日 常 监 管 一 次 ) 新 闻 发 布 会 ( 每 季 度 时 发 布 日 常 监 管 政 策 法 规 解 读 风 险 预 警 等 政 策 法 规 解 读 风 险 预 警 等 信 息, 本 一 次 ) 临 时 新 闻 发 布 会 ( 不 信 息, 本 市 发 布 食 品 药 品 重 大 决 策 发 生 重 大 区 发 布 食 品 药 品 重 大 决 策 发 生 重 大 定 期 ) 事 故 或 舆 情 事 件 时 及 时 召 开 新 闻 发 布 会 事 故 或 舆 情 事 件 时 配 合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召 开 新 闻 发 布 会 探 索 建 立 利 益 相 关 方 公 众 16 积 极 推 进 决 策 公 开 专 家 媒 体 等 列 席 政 府 有 关 会 议 制 度 各 级 行 政 机 关 特 别 是 市 县 两 级 政 府 要 积 极 实 行 重 大 决 策 预 公 开, 扩 大 公 众 参 与, 对 社 会 关 注 度 高 的 决 策 事 项, 除 依 法 应 当 保 密 的 外, 在 决 策 前 应 向 社 会 公 开 相 关 信 息, 并 及 时 反 馈 意 见 采 纳 情 况 推 行 医 疗 卫 生 资 源 开 发 环 境 保 护 社 会 保 障 等 重 大 民 生 决 策 事 项 民 意 制 定 广 东 省 重 大 行 政 决 策 程 序 规 定, 明 确 各 级 行 政 机 关 重 大 行 政 决 策 程 序 事 项, 依 法 推 进 行 政 决 策 公 开 工 作 1. 及 时 编 制 年 度 重 大 决 策 事 项 目 录 1. 及 时 编 制 年 度 重 大 决 策 事 项 目 录 区 法 制 办 2. 将 重 大 决 策 事 项 做 好 相 关 公 开 工 作 2. 做 好 重 大 决 策 事 项 公 开 工 作 决 策 起 草 部 门 或 执 行 部 门 前 调 查 制 度 11
围 绕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发 展 规 划 提 出 的 重 要 事 项, 特 别 是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部 署 的 改 革 任 务 民 生 举 措, 细 化 公 开 执 行 措 施 实 施 步 骤 1. 起 督 导 各 地 各 部 门 全 面 公 开 省 十 件 民 生 实 事 的 任 务 目 标 责 任 分 工 阶 段 性 工 作 任 务 等 内 容, 每 半 年 向 社 会 公 开 进 展 和 完 成 情 况 以 及 存 在 问 题 和 下 一 步 工 作 措 施 1. 全 面 公 开 我 市 十 件 民 生 实 事 的 任 务 目 标 责 任 分 工 阶 段 性 工 作 任 务 等 内 容, 每 半 年 向 社 会 公 开 进 展 和 完 成 情 况 以 及 存 在 问 题 和 下 一 步 工 作 措 施 1. 全 面 公 开 我 区 十 件 民 生 实 事 的 任 务 目 标 责 任 分 工 阶 段 性 工 作 任 务 等 内 容, 每 半 年 向 社 会 公 开 进 展 和 完 成 情 况 以 及 存 在 问 题 和 下 一 步 工 作 措 施 区 政 府 督 查 室 17 推 进 政 策 执 行 和 落 实 责 任 分 工 监 督 方 式 等, 实 事 求 是 公 布 进 展 和 完 成 情 况 进 一 步 加 大 对 督 查 发 现 问 题 及 整 改 落 实 奖 惩 情 况 的 公 开 力 度 2. 视 情 向 社 会 公 开 督 查 存 在 问 题 的 事 项 名 称 责 任 单 位 责 任 人 推 进 落 实 不 力 主 要 事 实 整 改 要 求 等 内 容 探 索 建 立 督 查 奖 励 机 制, 视 情 公 开 奖 励 的 对 象 理 由 方 式 等 内 容 2. 视 情 况 向 社 会 公 开 督 查 存 在 问 题 的 事 项 名 称 责 任 单 位 责 任 人 推 进 落 实 不 力 主 要 事 实 整 改 要 求 等 内 容 探 索 建 立 督 查 奖 励 机 制, 视 情 公 开 奖 励 的 对 象 理 由 方 式 等 内 容 2. 视 情 况 向 社 会 公 开 督 查 存 在 问 题 的 事 项 名 称 责 任 单 位 责 任 人 推 进 落 实 不 力 主 要 事 实 整 改 要 求 等 内 容 探 索 建 立 督 查 奖 励 机 制, 视 情 公 开 奖 励 的 对 象 理 由 方 式 等 内 容 区 政 府 督 查 室 情 况 公 开 3. 全 文 公 开 预 算 执 行 和 其 他 财 政 收 支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3. 全 文 公 开 预 算 执 行 和 其 他 财 政 收 支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3. 全 文 公 开 预 算 执 行 和 其 他 财 政 收 支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深 化 审 计 结 果 公 告 及 整 改 情 况 的 公 开, 以 公 开 推 动 审 计 查 处 问 题 的 整 改, 促 进 重 大 政 策 措 施 有 效 落 实 4. 全 文 公 开 审 计 查 出 问 题 整 改 情 况 报 告 5. 公 开 度 上 半 年 和 下 半 年 对 重 大 政 策 措 施 落 实 跟 踪 审 计 结 果 报 告 4. 全 文 公 开 审 计 查 出 问 题 整 改 情 况 报 告 5. 配 合 省 审 计 部 门 重 大 政 策 措 施 落 实 跟 踪 审 计 工 作 4. 全 文 公 开 审 计 查 出 问 题 整 改 情 况 报 告 区 审 计 局 18 深 入 推 进 预 决 算 公 开 在 做 好 各 级 政 府 预 决 算 公 开 工 作 的 同 时, 重 点 推 进 省 市 县 三 级 使 用 财 政 资 金 的 部 门 和 单 位 预 决 算 公 开, 公 开 内 容 应 包 括 本 单 位 职 责 机 构 设 置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1. 预 算 信 息 公 开 : 及 时 公 开 省 级 政 府 预 算 信 息, 明 确 预 算 公 开 的 主 体 时 间 内 容 等 要 求, 督 促 各 部 门 各 地 市 按 规 定 公 开 预 算 信 息 1. 预 算 信 息 公 开 : 及 时 公 开 市 级 政 府 各 市 直 单 位 预 算 信 息, 明 确 预 算 公 开 的 主 体 时 间 内 容 等 要 求, 督 促 各 区 按 规 定 公 开 预 算 信 息 及 时 公 开 区 级 政 府 区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各 镇 街 的 预 决 算 信 息, 明 确 预 决 算 公 开 的 主 体 时 间 内 容 等 要 求 区 财 政 局, 区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各 镇 街 按 有 关 法 规 和 市 财 政 局 要 求 完 成 12
收 支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收 支 机 关 运 行 经 费 等 情 况 除 涉 密 信 息 外, 部 门 预 决 算 支 出 应 当 公 开 到 功 能 2. 决 算 信 息 公 开 : 在 省 人 分 类 项 级 科 目,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大 通 过 省 级 部 门 预 算 后 20 日 内 2. 决 算 信 息 公 开 : 在 市 人 大 通 过 市 级 部 门 支 出 细 化 公 开 到 经 济 分 类 款 级 科 批 复 省 级 各 部 门 的 部 门 决 算, 预 算 后 20 日 内 批 复 市 级 各 部 门 的 部 门 决 算, 目 县 乡 级 部 门 和 单 位 要 重 点 公 指 导 省 级 部 门 及 时 开 展 部 门 决 指 导 市 级 部 门 及 时 开 展 部 门 决 算 信 息 公 开 工 开 教 育 医 疗 卫 生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算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指 导 市 县 财 作, 指 导 各 区 财 政 部 门 规 范 开 展 决 算 批 复 及 公 业 住 房 保 障 涉 农 补 贴 等 民 生 支 政 部 门 规 范 开 展 部 门 决 算 批 复 开 工 作 出 情 况, 包 括 项 目 名 称 预 算 规 模 及 公 开 工 作 补 助 标 准 发 放 程 序 资 金 分 配 结 果 等 1. 对 涉 及 群 众 切 身 利 益 出 台 重 要 政 策, 牵 头 起 草 部 门 应 将 文 件 和 解 读 方 案 一 并 报 批, 相 关 解 读 材 料 应 于 文 件 公 开 后 3 个 工 作 日 内 在 政 府 网 站 和 媒 体 发 布 对 涉 及 面 广 社 会 关 注 度 高 的 法 规 社 会 关 注 度 高 的 重 要 政 策 文 件, 牵 头 起 草 部 门 将 政 策 文 件 和 政 策 解 读 材 料 一 并 报 批, 政 策 解 读 材 料 原 则 上 与 文 件 同 步 公 开, 最 迟 不 超 过 3 个 工 作 1. 对 涉 及 群 众 切 身 利 益 社 会 关 注 度 高 的 重 要 政 策 文 件, 牵 头 起 草 部 门 将 政 策 文 件 和 政 策 解 读 材 料 一 并 报 批, 政 策 解 读 材 料 原 则 上 与 文 件 同 步 公 开, 最 迟 不 超 过 3 个 工 作 日 1. 对 涉 及 群 众 切 身 利 益 社 会 关 注 度 高 的 重 要 政 策 文 件, 牵 头 起 草 部 门 将 政 策 文 件 和 政 策 解 读 材 料 一 并 报 批, 政 策 解 读 材 料 原 则 上 与 文 件 同 步 公 开, 最 迟 不 超 过 3 个 工 作 日 政 策 文 件 起 草 部 门 政 策 和 重 大 措 施,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主 日 要 负 责 人 应 通 过 参 加 新 闻 发 布 会 2. 各 级 政 府 主 要 负 责 人 要 2. 根 据 市 的 部 署, 安 排 区 政 府 接 受 访 谈 发 表 文 章 等 方 式 带 头 宣 带 头 宣 讲 政 策, 尤 其 是 与 宏 观 2. 统 筹 安 排 市 区 政 府 主 要 负 责 人 带 头 宣 有 关 部 门 和 镇 街 主 要 负 责 人 带 头 宣 区 政 府 办, 区 19 主 动 做 好 政 策 解 读 讲 政 策, 解 疑 释 惑, 传 递 权 威 信 息 省 级 政 府 与 宏 观 经 济 和 民 生 关 系 密 切 的 国 务 院 部 门 主 要 负 责 人, 年 内 解 读 重 要 政 策 措 施 不 少 于 1 次 加 强 专 家 库 建 设, 为 专 家 学 者 了 解 政 策 信 息 提 供 便 利, 更 好 地 发 挥 专 经 济 和 民 生 关 系 密 切 的 政 策, 每 年 解 读 重 要 政 策 措 施 不 少 于 1 次 3. 加 强 专 家 库 建 设, 发 挥 专 家 解 读 政 策 的 作 用 讲 政 策, 尤 其 是 与 宏 观 经 济 和 民 生 关 系 密 切 的 政 策, 每 年 解 读 重 要 政 策 措 施 不 少 于 1 次 3. 加 强 专 家 库 建 设, 发 挥 专 家 解 读 政 策 的 作 用 讲 政 策, 尤 其 是 与 宏 观 经 济 和 民 生 关 系 密 切 的 政 策, 每 年 解 读 重 要 政 策 措 施 不 少 于 1 次 3. 加 强 专 家 库 建 设, 发 挥 专 家 解 读 政 策 的 作 用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各 镇 街 政 策 文 件 起 草 部 门 家 解 读 政 策 的 作 用 要 针 对 不 同 社 会 群 体, 采 取 不 同 传 播 策 略, 注 重 运 用 各 级 各 类 新 闻 媒 体, 特 别 要 重 4. 完 善 省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政 策 解 读 栏 目 4. 完 善 市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政 策 解 读 栏 目 4. 完 善 区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政 策 解 读 栏 目 政 策 文 件 起 草 部 门, 区 政 务 办 视 发 挥 主 流 媒 体 及 其 新 媒 体 定 向 定 调 作 用, 及 时 全 面 准 确 解 读 政 策, 增 进 社 会 认 同 5. 加 强 对 规 范 性 文 件 解 读 的 监 督, 将 规 范 性 文 件 解 读 工 作 作 为 依 法 行 政 考 评 内 容 5. 加 强 对 规 范 性 文 件 解 读 的 监 督, 将 规 范 性 文 件 解 读 工 作 作 为 依 法 行 政 考 评 内 容 5. 加 强 对 规 范 性 文 件 解 读 的 监 督, 将 规 范 性 文 件 解 读 工 作 作 为 法 治 番 禺 考 核 内 容 区 法 制 办 区 依 法 治 区 办 按 职 责 分 工 分 别 牵 头 落 实 13
20 积 极 回 应 社 会 关 切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要 组 织 做 好 本 地 区 本 部 门 本 系 统 的 政 务 舆 情 监 测 工 作, 扩 大 舆 情 收 集 范 围, 及 时 了 解 各 方 关 切, 有 针 对 性 地 做 好 回 应 工 作 对 涉 及 本 地 区 本 部 门 的 重 要 政 务 舆 情 媒 体 关 切 等 热 点 问 题, 要 认 真 研 判 处 置, 及 时 借 助 媒 体 网 站 等 渠 道 发 布 准 确 权 威 信 息, 讲 清 事 实 真 相 有 关 政 策 措 施 处 置 结 果 等 遇 有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时, 负 责 处 置 的 地 方 和 部 门 是 信 息 发 布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主 要 负 责 人 要 当 好 第 一 新 闻 发 言 人, 快 速 反 应 及 时 发 声 针 对 涉 及 突 发 事 件 1. 遇 有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时, 负 责 处 置 的 地 方 和 部 门 是 信 息 发 布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主 要 负 责 人 要 当 好 第 一 新 闻 发 言 人 特 别 重 大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发 生 后, 应 在 24 小 时 内 举 行 新 闻 发 布 会 2. 落 实 省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在 线 访 谈 工 作 方 案 要 求, 组 织 开 展 市 长 访 谈 和 厅 局 长 微 访 谈 3. 加 强 省 长 网 上 信 箱 留 言 受 理 与 回 应 1. 遇 到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时, 负 责 处 置 的 地 方 和 部 门 是 信 息 发 布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主 要 负 责 人 要 当 好 第 一 新 闻 发 言 人 特 别 重 大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发 生 后, 应 在 24 小 时 内 举 行 新 闻 发 布 会 2. 根 据 省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在 线 访 谈 工 作 方 案 的 安 排, 配 合 省 级 部 门 组 织 开 展 微 访 谈 3. 加 强 市 长 网 上 信 箱 留 言 受 理 与 回 应 1. 遇 有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时, 负 责 处 置 镇 街 和 部 门 是 信 息 发 布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主 要 负 责 人 要 当 好 第 一 新 闻 发 言 人 特 别 重 大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发 生 后, 应 在 24 小 时 内 举 行 新 闻 发 布 会 2. 落 实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做 好 区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互 动 访 谈 活 动 的 通 知 要 求, 组 织 开 展 互 动 访 谈 3. 加 强 区 长 专 线 及 区 长 网 上 信 箱 留 言 受 理 与 回 应 区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各 镇 街 区 政 府 办 区 城 市 管 理 运 行 指 挥 中 心 区 信 访 局 的 各 种 虚 假 不 实 信 息, 要 迅 速 澄 清 事 实, 消 除 不 良 影 响 特 别 重 大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发 生 后, 应 在 24 小 时 内 举 行 新 闻 发 布 会 4. 认 真 办 理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政 府 信 息 与 政 务 公 开 办 公 室 转 来 有 关 舆 情 处 置 通 知 4. 认 真 办 理 省 府 办 公 厅 转 来 的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政 府 信 息 与 政 务 公 开 办 公 室 的 有 关 舆 情 处 置 通 知 4. 认 真 办 理 市 府 办 公 厅 的 有 关 舆 情 处 置 通 知 区 政 府 办 14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要 善 于 运 用 媒 体 发 布 信 息 解 读 政 策, 引 领 舆 论 推 动 工 作 对 重 要 会 议 活 动 重 大 决 策 部 署 经 济 运 行 和 社 会 发 展 重 要 动 态 等 方 面 信 息, 要 统 筹 运 用 媒 体 做 好 发 布 工 作 重 要 信 息 重 大 政 策 发 布 后, 要 注 重 运 用 主 流 媒 体 及 其 新 媒 体 在 重 要 版 面 重 要 位 21 更 好 发 挥 媒 体 作 用 置 重 要 时 段 及 时 报 道 解 读 出 台 重 大 决 策 部 署, 要 通 过 主 动 向 媒 体 提 供 素 材, 召 开 媒 体 通 气 会, 推 荐 运 用 媒 体 及 时 发 布 重 要 政 务 信 息, 为 媒 体 准 确 把 握 重 大 政 策 精 神 和 采 访 提 供 便 利 运 用 媒 体 及 时 发 布 重 要 政 务 信 息, 为 媒 体 准 确 把 握 重 大 政 策 精 神 和 采 访 提 供 便 利 运 用 媒 体 及 时 发 布 重 要 政 务 信 息, 为 媒 体 准 确 把 握 重 大 政 策 精 神 和 采 访 提 供 便 利 区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各 镇 街 掌 握 相 关 政 策 熟 悉 相 关 领 域 业 务 的 专 家 学 者 接 受 访 谈 等 方 式, 做 好 发 布 解 读 工 作 畅 通 媒 体 采 访 渠 道, 创 造 条 件 安 排 中 央 和 地 方 主 流 媒 体 及 其 新 媒 体 负 责 人 列 席 有 关 重 要 决 策 会 议 注 重 加 强 政 策 解 读 的 国 际 传 播, 扩 大 政 策 信 息 的 覆 盖 面 和 影 响 力 22 提 高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制 度 化 标 选 择 部 分 地 方 部 门 开 展 政 务 公 开 负 面 清 单 试 点 工 作 加 快 推 进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修 订 工 作 推 进 政 府 信 息 主 动 公 开 基 本 目 录 建 设, 进 一 步 明 确 重 点 领 域 重 点 行 业 公 开 的 主 体 内 容 时 限 方 式 等, 1. 完 善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目 录 系 统, 加 强 对 信 息 更 新 情 况 的 督 查, 提 升 主 动 公 开 的 规 范 化 水 平 2. 加 强 对 规 范 性 文 件 公 开 1. 完 善 政 府 信 息 主 动 公 开 基 本 目 录 系 统, 提 升 主 动 公 开 的 规 范 化 水 平 1. 推 进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目 录 重 点 领 域 信 息 公 开 目 录 公 共 企 事 业 单 位 办 事 公 开 目 录 建 设, 加 强 对 信 息 更 新 情 况 的 督 查, 提 升 主 动 公 开 的 规 范 化 水 平 区 政 府 办 区 政 务 办, 区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各 镇 街 准 化 水 平 提 升 主 动 公 开 的 规 范 化 水 平 积 极 做 好 部 门 规 章 和 政 策 性 文 件 清 理 结 果 公 开 工 作 加 强 对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审 查, 对 未 在 规 定 载 体 统 一 发 布 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时 予 以 纠 正, 并 在 依 法 行 政 考 评 中 扣 2. 加 强 对 政 府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公 开 的 清 理 工 作, 并 将 清 理 结 果 及 时 公 开 2. 加 强 对 规 范 性 文 件 公 开 的 清 理 工 作 并 将 结 果 及 时 公 开 区 法 制 办, 区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各 镇 街 公 开 的 审 查, 定 期 对 不 公 开 的 政 府 分 15
信 息 进 行 评 审, 确 保 应 公 开 尽 公 开 严 格 执 行 保 密 审 查 制 度, 对 拟 公 开 的 政 府 信 息 要 依 法 依 规 做 好 保 密 审 查 3. 严 格 落 实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保 密 审 查 制 度 3. 严 格 落 实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保 密 审 查 制 度 和 公 开 属 性 界 定 制 度 ( 穗 府 办 [2008]80 号 ) 3. 严 格 落 实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保 密 审 查 制 度 和 公 开 属 性 界 定 制 度 区 保 密 局, 区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各 镇 街 制 定 出 台 全 国 政 府 网 站 发 展 指 引, 充 分 发 挥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信 息 公 开 第 一 平 台 作 用, 增 强 发 布 信 1. 对 省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实 施 全 面 改 版 1. 待 国 办 出 台 全 国 政 府 网 站 发 展 指 引 后, 根 据 要 求 完 善 我 市 政 府 网 站 群 建 设 管 理 运 维 1. 对 区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进 行 全 面 改 版 完 善 我 区 政 府 网 站 群 建 设 管 理 运 维 区 政 府 办 区 政 务 办 息 解 读 政 策 回 应 关 切 引 导 舆 论 的 功 能 加 强 政 府 网 站 数 据 库 建 2. 开 展 市 区 政 府 网 站 群 的 考 评 工 作 市 2. 认 真 做 好 区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迎 区 政 府 办 区 提 高 政 设, 着 力 完 善 搜 索 查 询 功 能, 提 升 2. 开 展 政 府 网 站 日 常 监 测 直 单 位 网 站 广 州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各 区 政 府 门 检 工 作 对 区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及 下 属 参 政 务 办, 区 府 务 公 开 公 开 信 息 的 集 中 度, 方 便 公 众 获 和 绩 效 评 估 户 网 站 由 市 府 办 公 厅 市 政 务 办 负 责 考 评, 区 公 事 业 单 位 各 镇 ( 街 ) 网 站 开 展 我 直 属 各 单 位, 23 工 作 信 息 化 集 中 化 水 平 取 强 化 与 新 闻 网 站 商 业 网 站 的 联 动, 增 强 信 息 传 播 效 果 办 好 政 府 公 报, 着 力 提 升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发 布 质 量 和 时 效, 并 做 好 网 上 发 布 工 作, 发 挥 好 标 准 文 本 的 指 导 和 服 务 作 用 加 强 政 府 热 线 电 话 管 理, 鼓 励 开 展 政 府 开 放 日 网 络 问 政 等 主 题 活 动, 增 进 与 公 众 的 互 动 交 流 3. 办 好 政 府 公 报, 提 升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发 布 质 量 和 时 效 4. 加 强 政 府 热 线 电 话 管 理 属 单 位 街 道 ( 镇 ) 网 站 由 各 区 政 府 自 行 考 评 3. 办 好 政 府 公 报, 提 升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发 布 质 量 和 时 效 4. 加 强 12345 政 府 服 务 热 线 建 设 管 理, 深 化 政 民 互 动 区 政 府 网 站 考 评 工 作 3. 拓 宽 政 务 公 开 渠 道, 提 升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发 布 质 量 和 时 效 在 区 政 府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设 置 政 务 公 开 服 务 区, 集 中 综 合 展 示 政 务 公 开 内 容 4. 加 强 区 长 专 线 热 线 建 设 管 理, 深 化 政 民 互 动 各 镇 街 区 政 务 办 区 城 市 管 理 运 行 指 挥 中 心 提 高 政 务 公 开 队 伍 专 24 业 化 理 论 化 水 平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要 围 绕 3 年 内 对 全 国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人 员 轮 训 一 遍 的 要 求, 制 定 业 务 培 训 计 划, 精 心 安 排 培 训 科 目 和 内 容, 分 级 分 层 组 织 实 施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人 员 要 加 强 政 策 理 论 学 习 和 业 务 研 究, 准 确 把 握 政 策 精 神, 增 强 专 业 素 养, 强 化 公 开 理 念, 提 高 指 导 推 动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的 能 力 和 水 平 1. 把 政 务 公 开 理 论 知 识 学 习 纳 入 全 省 各 级 行 政 机 关 公 务 员 初 任 培 训 任 职 培 训 专 门 业 务 培 训 和 在 职 培 训 2. 加 强 对 政 府 信 息 依 申 请 公 开 工 作 的 培 训 指 导, 分 片 区 组 织 开 展 依 申 请 公 开 工 作 座 谈 交 流 会 1. 把 政 务 公 开 理 论 知 识 学 习 纳 入 全 省 各 级 行 政 机 关 公 务 员 初 任 培 训 任 职 培 训 专 门 业 务 培 训 和 在 职 培 训 2. 市 政 府 牵 头, 会 同 市 保 密 局, 市 政 务 办 等 单 位, 举 办 全 市 政 务 公 开 业 务 培 训 着 重 于 政 务 公 开 理 论, 舆 情 研 判 与 回 应, 保 密 工 作 的 理 论 与 实 践, 政 府 网 站 的 管 理 运 维, 依 申 请 公 开 工 作 的 业 务 等 市 直 各 部 门, 广 州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各 区 政 府 也 要 结 合 本 地 区 本 部 门 工 作 实 1. 把 政 务 公 开 理 论 知 识 学 习 纳 入 全 区 各 级 行 政 机 关 公 务 员 初 任 培 训 任 职 培 训 专 门 业 务 培 训 和 在 职 培 训 2. 组 织 开 展 政 务 信 息 公 开 依 申 请 公 开 网 站 建 设 等 专 题 培 训, 切 实 提 高 全 区 政 务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水 平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各 镇 街 区 政 府 办 区 政 务 办 区 法 制 办 16
际, 组 织 开 展 相 关 业 务 培 训 活 动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要 高 度 重 视, 主 3. 主 要 负 责 同 志 年 内 至 少 1. 区 政 府 区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各 要 负 责 同 志 年 内 至 少 听 取 一 次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汇 报, 研 究 部 署 推 进 工 作 ; 要 确 定 一 位 负 责 同 志 分 管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列 入 工 作 分 工, 并 对 外 听 取 一 次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汇 报, 研 究 部 署 推 进 工 作 ; 要 确 定 一 名 负 责 同 志 分 管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列 入 工 作 分 工, 并 对 外 公 3. 市 区 级 主 要 负 责 同 志 年 内 至 少 听 取 一 次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汇 报, 研 究 部 署 推 进 工 作 ; 要 确 定 一 名 负 责 同 志 分 管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列 入 工 作 分 工, 并 对 外 公 布 镇 街 主 要 负 责 同 志 年 内 至 少 听 取 一 次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汇 报, 研 究 部 署 推 进 工 作 ; 要 确 定 一 位 负 责 同 志 分 管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列 入 工 作 分 工, 并 对 外 公 区 政 府 办, 区 府 直 属 各 单 位, 各 镇 街 25 组 织 保 障 公 布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尚 未 纳 入 政 府 绩 效 考 核 体 系 的, 年 内 应 予 纳 入, 所 占 分 值 权 重 不 应 低 于 4% 布 4.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尚 未 纳 入 政 府 绩 效 考 核 体 系 的, 年 内 应 当 纳 入, 所 占 分 值 权 重 不 低 于 4% 4. 将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纳 入 政 府 部 门 绩 效 考 核 方 案, 所 占 分 值 权 重 不 低 于 4% 布 2. 把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纳 入 政 府 绩 效 考 核 体 系, 所 占 分 值 权 重 不 低 于 4% 区 镇 街 绩 效 考 核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要 结 合 实 际, 制 定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或 工 作 措 施, 并 在 本 要 点 公 布 后 30 个 工 作 日 内 在 本 地 区 本 部 门 政 府 网 站 公 开 5.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要 结 合 实 际, 制 定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或 工 作 措 施, 并 在 省 府 办 分 工 方 案 公 布 后 30 个 工 作 日 内 在 本 地 区 本 部 门 政 府 网 站 公 开 5. 迅 速 制 定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各 区 政 府 实 施 方 案 或 工 作 措 施, 并 在 市 本 级 工 作 要 点 分 工 方 案 公 布 后 30 个 工 作 日 内 在 区 级 门 户 政 府 网 站 公 开 3. 迅 速 制 定 我 区 实 施 方 案, 并 在 市 级 工 作 要 点 分 工 方 案 公 布 后 30 个 工 作 日 内 在 区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公 开 区 政 府 办 按 时 完 成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