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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祖 時 期 雅 各 ( 一 ) 在 家 的 雅 各 - 騙 取 長 子 的 祝 福 ( 創 27:1-40) ( 壹 ) 以 撒 要 為 長 子 以 掃 祝 福 ( 創 27:1-4) ( 甲 ) 創 世 記 第 27 章 一 開 始 就 說 到 以 撒 老 邁, 兩 眼 昏 花 ; 他 在 這 時 候 雖 沒 有 兩 眼 盲 目, 但 也 差 不 多 了. 這 時 雅 各 已 經 是 77 歲, 而 以 掃 當 然 也 是 同 年 齡 的 ; 因 此 以 撒 在 這 時 候 的 年 齡 是 137 歲 ( 參 創 25:26). ( 乙 ) 一 般 人 總 是 有 一 個 錯 誤 的 觀 念, 以 為 當 雅 各 投 奔 他 舅 父 拉 班 的 時 候, 他 只 不 過 是 一 個 十 幾 歲 的 孩 子 而 已, 其 實 這 與 事 實 不 合. 我 們 怎 麼 知 道 當 雅 各 投 奔 他 舅 父 時 是 77 歲 呢? 是 這 樣 推 算 出 來 的 : 當 雅 各 的 幼 子 約 瑟 在 埃 及 作 宰 相 時 年 30 歲 ( 參 創 41:46); 約 瑟 當 宰 相 後 經 過 7 年 的 豐 收 和 兩 年 的 飢 荒, 共 為 9 年, 就 是 當 約 瑟 39 歲 時, 才 接 雅 各 全 家 到 埃 及 ( 參 創 45:6), 那 時 雅 各 130 歲 ( 參 創 47:9). 由 此 可 知, 約 瑟 出 生 時, 雅 各 已 有 91 歲 了. 再 者, 雅 各 在 巴 旦 亞 蘭 他 的 舅 父 拉 班 那 裏 工 作 了 14 年 之 後, 才 生 下 約 瑟 ( 參 創 30:25; 29:18,21,27). 由 此 可 以 推 出, 雅 各 離 開 家 時 是 77 歲. ( 丙 ) 以 撒 既 然 相 信 他 的 死 期 臨 近 ( 參 創 27:2), 於 是 將 他 的 兒 子 以 掃 召 來, 因 為 以 掃 是 他 所 最 愛 的. 以 撒 就 吩 咐 以 掃 去 拿 他 的 弓 和 箭 去 打 獵, 好 來 為 他 作 野 味, 那 是 以 撒 所 愛 的. 以 撒 要 吃 野 味 並 且 在 他 死 前 為 以 掃 祝 福. ( 丁 ) 在 古 代 一 個 人 在 臨 終 前 為 他 的 兒 女 們 祝 福, 似 乎 在 當 時 對 敬 虔 之 人 來 說 是 個 很 通 俗 的 習 慣. 通 常 敬 虔 人 要 表 示 他 們 的 願 望, 或 許 被 認 為 這 個 願 望 是 他 們 的 祈 禱 ; 可 是 以 撒 在 他 兒 子 以 掃 身 上 所 宣 佈 的 祝 福, 比 祈 禱 的 性 質 更 多. 這 不 僅 僅 是 祈 禱 而 已, 也 包 括 一 個 超 自 然 的 性 質, 實 際 上 就 是 預 言. 神 要 保 證 這 個 祝 福, 並 且 這 個 祝 福 到 相 當 的 時 候 必 要 應 驗. 以 撒 的 祝 福 被 認 為 是 超 自 然 性 的, 有 效 的, 這 可 從 以 撒 在 創 27:33 的 話 所 證 實, 那 就 是 為 他 祝 福, 他 將 來 也 必 蒙 福. ( 貳 ) 利 百 加 教 雅 各 騙 取 長 子 的 祝 福 ( 創 27:5-17) ( 甲 ) 當 以 撒 告 訴 以 掃 如 何 去 獵 取 野 味 時, 利 百 加 都 偷 聽 到, 於 是 馬 上 設 了 一 個 計 謀, 想 為 雅 各 得 到 這 個 祝 福, 而 不 叫 以 撒 得 到. 利 百 加 就 用 山 羊 的 肉 作 了 野 味 湯 來 冒 充, 並 讓 雅 各 穿 上 山 羊 皮 的 衣 服, 使 他 像 全 身 有 毛 的 哥 哥 ; 因 此 雅 各 就 裝 著 以 掃, 來 欺 騙 他 盲 目 的 父 親, 以 便 得 到 祝 福. ( 乙 ) 當 利 百 加 向 她 兒 子 雅 各 提 出 她 首 先 的 計 畫 時, 雅 各 是 提 出 了 反 對, 說 : 倘 若 我 父 親 摸 著 我, 必 以 我 為 欺 哄 人 的, 我 就 招 咒 詛, 不 得 祝 福 ( 創 27:12). 但 我 們 在 這 裏 應 知 道, 雅 各 所 提 出 的 反 對, 並 不 是 因 為 他 以 為 用 欺 騙 的 手 段 來 得 祝 福 是 不 好, 乃 是 因 為 他 怕 他 的 欺 騙 被 發 現 的 可 能 性. 他 並 不 是 想 要 對 罪 有 個 懼 怕 的 心 理, 他 只 是 怕 罪 所 引 發 的 結 果. 這 就 給 我 們 看 見, 雅 各 在 這 時 候 是 如 何 遠 離 了 神 道 德 正 直 性 的 標 準 ; 他 所 憂 慮 的 並 不 是 欺 騙 他 父 親 的 罪, 他 只 是 想 到 如 此 作 的 困 難, 恐 怕 不 能 如 願 以 償. ( 丙 ) 至 於 利 百 加, 她 的 目 的 很 清 楚 的 就 是, 要 為 她 兒 子 雅 各 得 到 盟 約 上 的 祝 福. 雅 各 得 到 這 項 祝 福 是 千 真 萬 確 的, 因 為 這 個 應 許 在 創 25:23 神 已 經 啟 示 了, 但 利 百 加 總 覺 得 要 作 一 些 事 情, 來 幫 助 促 成 這 個 應 許 實 現. 但 是 她 所 用 的 方 法 來 成 就 她 的 目 的, 這 是 錯 誤 的. 在 這 種 情 形 下, 利 百 加 可 以 說 是 作 惡 以 成 善. 神 控 制 了 這 件 事, 使 一 切 的 事 情 都 順 利 地 完 成 了 神 的 計 畫. 但 是 這 件 事 由 於 利 百 加 用 不 道 德 的 手 段, 實 在 是 叫 我 們 想 起 神 的 揀 選, 並 不 是 憑 著 人 的 品 格 與 行 為, 乃 是 根 據 神 主 權 的 恩 惠. 神 揀 選 這 些 人 並 不 是 因 他 們 在 道 德 方 面 是 如 何 地 正 直 ; 相 反 的, 他 們 至 終 成 為 正 直 的, 乃 是 因 為 神 至 終 揀 選 了 他 們. ( 參 ) 雅 各 欺 騙 父 親 的 祝 福 ( 創 27:18-29) 張 佳 哲 長 老 編 寫 62/100

( 甲 ) 冒 充 的 野 味 最 後 已 經 作 好, 雅 各 也 已 經 完 全 偽 裝 完 畢, 於 是 他 就 拿 著 食 物 與 餅 到 他 父 親 以 撒 那 裏. 在 以 下 短 短 的 幾 分 鐘 之 內, 雅 各 接 二 連 三 的 可 以 說 是 謊 話 連 篇 ( 參 創 27:19,20,24). 特 別 膽 大 的 謊 言 就 是, 當 他 回 答 他 父 親 為 甚 麼 這 麼 快 就 捉 了 野 獸 時, 他 說 : 因 為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使 我 遇 見 好 機 會 得 著 的 ( 創 27:20). 在 聖 經 中 所 記 載 的 任 何 妄 用 神 的 名, 沒 有 比 這 個 更 膽 大 妄 為 的 ; 雅 各 竟 把 他 自 己 的 欺 騙, 歸 之 於 神 的 護 理 安 排. ( 乙 ) 以 撒 起 初 有 些 懷 疑, 尤 其 是 他 的 聲 音 是 雅 各 的 聲 音, 雖 然 手 是 像 以 掃 的 手 一 樣 有 毛 ( 參 創 27:22-23), 最 後 以 撒 以 各 方 面 的 證 實, 相 信 站 在 他 面 前 的 就 是 他 所 要 對 待 的 以 掃. 於 是, 他 就 吃 了 雅 各 所 帶 給 他 的 野 味 並 喝 了 酒, 然 後 進 行 祝 福 在 他 身 上. ( 丙 ) 以 撒 給 雅 各 的 祝 福 記 載 在 創 27:27-29; 以 撒 祝 福 說 : 願 神 賜 你 天 上 的 甘 露, 地 上 的 肥 土, 並 許 多 五 穀 新 酒 ; 願 多 民 事 奉 你, 多 國 跪 拜 你 ; 願 你 作 你 弟 兄 的 主, 你 母 親 的 兒 子 向 你 跪 拜 ; 凡 咒 詛 你 的, 願 他 受 咒 詛 ; 為 你 祝 福 的, 願 他 蒙 福 ( 丁 ) 有 一 件 值 得 注 意 的 就 是, 在 以 撒 的 祝 福 中, 沒 有 提 到 救 贖 性 的 或 彌 賽 亞 的 應 許. 在 創 12:3 耶 和 華 對 亞 伯 拉 罕 說 : 為 你 祝 福 的, 我 必 賜 福 與 他, 那 咒 詛 你 的, 我 必 咒 詛 他, 地 上 的 萬 族 都 要 因 你 得 福. 當 然 這 最 末 後 的 祝 福, 暗 示 著 世 界 的 救 主 將 要 從 亞 伯 拉 罕 的 後 裔 所 生. 起 初 神 所 啟 示 給 亞 伯 拉 罕 的, 就 是 彌 賽 亞 或 者 是 救 世 主 的 應 許, 是 將 由 以 撒 所 傳 下 來 : 從 以 撒 生 的, 才 要 稱 為 你 的 後 裔 ( 創 21:12 下 ); 在 後 來 神 的 啟 示 就 臨 到 利 百 加, 在 那 時 就 清 楚 看 出 來, 彌 賽 亞 是 要 從 雅 各 傳 遞 下 來 而 不 是 要 從 以 掃 傳 遞 下 來 ( 參 創 25:23; 瑪 1:2-3; 羅 9:11-13). 因 此, 以 撒 當 然 知 道 神 將 來 的 救 贖 計 畫 是 與 雅 各 有 關, 而 與 以 掃 無 關. 按 著 當 時 的 情 況 而 論, 以 撒 想 他 是 在 給 以 掃 祝 福. 這 就 解 釋 到 為 甚 麼 以 前 所 提 有 關 彌 賽 亞 的 應 許, 在 創 27:29 末 後 地 方 沒 有 提 到 的 原 因. 在 創 28:4 以 撒 知 道 了 他 以 前 所 祝 福 的 是 雅 各 而 不 是 以 掃, 所 以 他 就 毫 不 遲 疑 地, 將 亞 伯 拉 罕 的 祝 福 來 祝 福 雅 各 ; 這 亞 伯 拉 罕 的 祝 福 當 然 是 包 括 彌 賽 亞 特 別 盟 約 的 祝 福. ( 肆 ) 以 掃 哀 痛 沒 有 得 到 父 親 的 祝 福 ( 創 27:30-40) ( 甲 ) 以 撒 剛 剛 為 雅 各 祝 福 完 畢 ( 他 以 為 這 就 是 以 掃 ), 而 雅 各 也 剛 剛 從 他 父 親 的 帳 棚 出 來, 真 正 的 以 掃 來 了, 正 準 備 了 野 味 給 他 父 親 吃. 當 真 的 以 掃 來 了 並 且 說 他 就 是 以 掃 的 時 候, 以 撒 就 大 大 的 戰 兢 ( 創 27:33). 由 於 極 度 的 情 感 沖 動, 於 是 他 就 問 說, 在 以 掃 之 先 是 誰 把 野 味 拿 來 給 他 吃 呢? 於 是 以 掃 立 刻 就 知 道, 只 有 雅 各 才 能 偽 裝 用 詭 計 來 得 到 他 父 親 的 祝 福. 在 創 27:33 末 了 就 清 楚 地 叫 我 們 知 道, 以 撒 已 經 瞭 解 到 他 受 雅 各 的 欺 騙, 同 時 他 也 很 快 地 知 道, 神 的 旨 意 是 要 完 成 在 現 在 所 發 生 的 事 情 上. 以 撒 知 道 他 已 經 祝 福 了 雅 各, 雖 然 他 的 本 意 是 要 祝 福 以 掃, 可 是 他 自 己 想 要 祝 福 以 掃 的 計 畫, 結 果 還 是 完 成 了 神 的 計 畫. 所 以 他 結 論 說, 我 為 他 祝 福, 他 將 來 也 必 蒙 福 ( 創 27:33 下 ). ( 乙 ) 以 掃 既 然 知 道 雅 各 用 欺 騙 得 到 了 祝 福, 他 就 努 力 的 想, 無 論 如 何, 他 還 要 得 到 這 個 祝 福. 於 是 他 就 放 聲 痛 哭, 說, 我 父 啊! 求 你 也 為 我 祝 福 ( 創 27:34). 在 來 12:17 我 們 也 看 到 以 掃 後 來 想 要 承 受 父 所 祝 的 福, 竟 被 棄 絕, 雖 然 號 哭 切 求, 卻 得 不 著 門 路, 使 他 父 親 的 心 意 回 轉, 這 是 你 們 知 道 的. ( 丙 ) 由 事 實 看 來, 以 掃 根 本 沒 有 理 由 來 抱 怨, 就 像 在 創 27:36 所 記 載 的, 以 掃 說, 他 名 雅 各 豈 不 是 正 對 麼? 因 為 他 欺 騙 了 我 兩 次, 他 從 前 奪 了 我 長 子 的 名 分, 你 看, 他 現 在 又 奪 了 我 的 福 分. 以 掃 攻 擊 雅 各 奪 去 他 長 子 的 名 分 是 錯 誤 的, 這 與 聖 經 在 這 件 事 上 所 默 示 的 記 載 相 衝 突 ; 事 實 是 以 掃 甘 心 願 意 的 將 長 子 的 名 分 賣 給 雅 各. 創 25:34 清 楚 告 訴 我 們, 以 掃 藐 視 他 長 子 的 名 分 ; 因 此 雖 然 他 對 賣 掉 長 子 的 名 分 懊 悔, 但 是 他 攻 擊 雅 各 奪 取 他 長 子 的 名 分 是 錯 誤 的. ( 丁 ) 可 是 以 掃 並 沒 有 把 這 件 事 情 放 下 ; 他 仍 然 求 父 親 給 他 祝 福, 說 : 你 沒 有 留 下 為 我 可 祝 的 福 麼? ( 創 27:36 下 ). 他 既 然 知 道 為 他 預 備 的 祝 福 已 經 不 可 能 複 得, 最 低 限 度 他 還 希 望 從 尚 餘 祝 福 之 間 多 少 得 到 一 點. 最 後 以 撒 必 竟 也 給 以 掃 祝 了 福, 但 這 是 第 二 等 的 祝 福 ( 參 創 27:39-40); 其 實 這 不 是 祝 福 乃 是 一 項 預 言. 創 27:39 合 和 本 的 翻 譯 多 少 有 點 問 題 ; 這 句 話 的 意 思 與 原 文 完 全 張 佳 哲 長 老 編 寫 63/100

相 反. 原 文 的 意 思 是 : 看 哪! 地 上 的 肥 土 必 遠 離 你, 天 上 的 甘 露 必 遠 離 你. 這 意 思 是 說 以 掃 和 他 的 後 裔 都 要 住 在 不 毛 荒 漠 之 地, 並 非 是 迦 南 的 肥 沃 土 地. 事 實 上 也 真 是 如 此 ; 以 掃 的 後 代 就 是 以 東 人, 他 們 就 是 相 當 於 今 日 一 些 阿 拉 伯 人. 你 必 倚 靠 刀 劍 度 日 ( 創 27:40), 這 是 在 預 言 以 掃 後 代 所 過 的 衝 突 與 競 爭 的 生 活 ; 雖 然 以 掃 要 倚 靠 刀 劍 度 日, 可 是 他 仍 然 要 服 事 他 的 兄 弟 ( 意 思 當 然 是 以 掃 的 後 代 要 服 事 雅 各 的 後 代 ), 這 事 果 然 應 驗 了. 從 大 衛 王 的 時 候, 以 東 地 就 歸 於 以 色 列. 後 來 在 主 前 125 年 猶 太 人 完 全 征 服 了 以 東 人, 並 且 強 逼 他 們 受 割 禮. 聲 名 狼 藉 的 希 律 家 族, 其 中 的 一 些 人 是 在 新 約 中 有 名 的, 就 是 後 來 稱 為 猶 太 人 的 以 東 人. 到 你 強 盛 的 時 候, 必 從 你 頸 項 上 掙 開 他 的 軛 ( 創 27:40), 這 是 應 許 到 以 掃 的 後 代 要 脫 離 雅 各 後 代 的 統 治 而 得 到 自 由. 如 果 我 們 問 這 事 何 時 應 驗 ; 我 們 知 道, 在 主 前 63 年 當 猶 太 人 受 羅 馬 統 治 的 時 候, 以 掃 的 後 代 就 掙 開 了 雅 各 後 代 的 鎖 鏈. 在 主 後 70 年 耶 路 撒 冷 被 羅 馬 人 毀 滅, 猶 太 國 完 全 滅 亡. 主 後 700 年 穆 罕 默 德 的 新 宗 教, 也 就 是 伊 斯 蘭 教 出 現, 阿 拉 伯 人 逐 漸 地 控 制 了 近 東 人 的 生 活. 所 以 我 們 說, 以 掃 果 真 掙 脫 了 雅 各 的 軛. 逃 亡 的 雅 各 - 在 伯 特 利 遇 見 神 ( 創 27:41-28:22) ( 壹 ) 雅 各 離 家 逃 往 哈 蘭 的 原 因 ( 創 27:41-46) ( 甲 ) 以 掃 因 他 父 親 給 雅 各 祝 的 福, 就 怨 恨 雅 各, 心 裏 說, 為 我 父 親 居 喪 的 日 子 近 了, 到 那 時 候, 我 要 殺 我 的 兄 弟 雅 各 ( 創 27:41). 雅 各 欺 騙 父 親 的 祝 福 這 事 情 的 發 生, 在 以 掃 來 說 的 確 是 不 高 興, 這 是 我 們 所 能 瞭 解 得 到 的. 但 以 掃 不 應 該 心 懷 苦 毒, 甚 至 想 謀 殺 他 的 兄 弟, 因 這 就 表 明 他 不 是 存 敬 畏 神 的 心. 想 到 以 撒 的 死 期 已 經 臨 近, 所 以 以 掃 暫 時 忍 耐 等 候, 看 時 機 來 到. 以 掃 不 願 意 他 父 親 以 撒 還 活 著 的 時 候 來 殺 雅 各, 使 他 的 父 親 心 碎. 一 但 以 撒 的 氣 息 斷 了, 以 掃 就 想 要 殺 雅 各. 聖 經 告 訴 我 們 : 凡 恨 他 弟 兄 的, 就 是 殺 人 的 ( 約 壹 3:15); 以 掃 先 恨 他 的 兄 弟, 然 後 要 殺 他. 事 實 上 謀 殺 的 意 圖, 雖 至 終 沒 有 實 現, 但 這 不 能 減 輕 以 掃 的 罪 孽, 因 為 他 老 早 已 經 懷 恨 在 心, 存 了 這 個 要 殺 他 兄 弟 的 意 圖. ( 乙 ) 有 人 把 利 百 加 大 兒 子 以 掃 的 話 告 訴 利 百 加, 他 就 打 發 人 去, 叫 小 兒 子 雅 各 來, 對 他 說, 你 哥 哥 以 掃 想 要 殺 你, 報 仇 雪 恨 ( 創 27:42). 這 是 一 種 冷 酷 的 安 慰, 但 無 疑 在 雅 各 的 生 平 中 的 確 是 真 實 的 事 情. 為 了 挫 折 以 掃 的 計 畫, 所 以 利 百 加 警 告 了 雅 各. 利 百 加 告 訴 雅 各 要 往 米 所 波 大 米 他 舅 父 拉 班 那 裏 去 逃 命, 並 同 他 住 些 日 子, 直 等 到 以 掃 殺 人 的 怒 氣 消 了, 然 後 再 托 人 通 知 叫 雅 各 回 來. 從 雅 各 的 觀 點 看 來, 這 的 確 是 一 個 有 智 慧 的 計 畫. 可 是 利 百 加 所 說 的 住 些 日 子 豈 知 卻 成 了 20 多 年. 事 實 上, 雅 各 和 他 的 母 親 從 今 以 後 從 來 沒 有 見 過 面, 在 他 離 開 家 去 到 米 所 波 大 米 以 後, 母 子 兩 人 竟 成 永 別. ( 丙 ) 利 百 加 將 逃 亡 的 計 畫 告 訴 雅 各, 雅 各 毫 無 疑 問 地 同 意 這 個 計 畫. 我 們 可 以 推 測, 以 撒 因 為 最 近 雅 各 用 欺 騙 的 手 段 得 到 祝 福 的 行 為, 有 些 受 激 動. 以 撒 雖 然 知 道 這 件 事 情 實 在 是 神 的 計 畫, 可 是 他 仍 然 覺 得 對 欺 騙 的 手 段, 無 恥 地 來 占 他 盲 目 的 便 宜 而 感 到 憎 惡. 因 此, 利 百 加 就 盡 可 能 地 要 討 以 撒 的 喜 悅, 就 用 一 種 委 婉 的 方 法 來 向 他 提 出. 當 然 她 不 能 將 實 情 告 訴 以 撒, 為 甚 麼 雅 各 要 離 家 出 走 ; 所 以 利 百 加 就 很 狡 猾 地 提 到 另 一 個 理 由. 她 說 : 我 因 這 赫 人 的 女 子, 連 性 命 都 厭 煩 了 ; 倘 若 雅 各 也 娶 赫 人 的 女 子 為 妻, 像 這 些 一 樣, 我 活 著 還 有 什 麼 益 處 呢? ( 創 27:46). 利 百 加 所 說 關 於 赫 人 的 女 子, 無 疑 的 是 反 應 她 對 以 掃 所 娶 赫 人 的 妻 子. 雖 然 利 百 加 有 個 充 份 的 理 由, 對 於 赫 人 女 子 的 態 度, 用 此 當 作 打 發 雅 各 去 米 所 波 大 米 的 理 由, 沒 有 把 真 正 的 理 由 告 訴 以 撒, 但 這 裏 頭 卻 包 括 不 誠 實 和 缺 乏 坦 白 的 因 素. ( 貳 ) 雅 各 離 家 之 前 以 撒 給 他 的 祝 福 與 囑 咐 ( 創 28:1-5) ( 甲 ) 以 撒 同 意 了 利 百 加 的 意 見, 於 是 雅 各 被 召 到 他 父 親 的 帳 棚 中, 父 親 就 告 訴 他 要 避 免 與 迦 南 女 子 結 婚, 並 要 他 到 巴 旦 亞 蘭 他 外 祖 父 彼 土 利 的 家 裏, 要 娶 母 舅 拉 班 的 一 個 女 兒 為 妻. 以 撒 給 雅 各 祝 福, 說 : 願 全 能 的 神 賜 福 給 你, 使 你 生 養 眾 多, 成 為 多 族, 將 應 許 亞 伯 拉 罕 的 福 賜 給 你, 張 佳 哲 長 老 編 寫 64/100

和 你 的 後 裔, 使 你 承 受 你 所 寄 居 的 地 為 業, 就 是 神 賜 給 亞 伯 拉 罕 的 地 ( 創 28:3-4). 這 裏 所 翻 的 全 能 的 神, 我 們 在 第 6 講 講 義 已 提 過, 希 伯 來 原 文 是 El Shaddai ( 參 創 17:1; 35:11; 48:3; 出 6:3). 全 能 的 神 這 個 名 字 特 別 著 重 神 的 主 權 與 能 力, 因 神 的 救 恩 以 及 人 從 神 所 蒙 的 一 切 祝 福, 完 全 是 在 乎 神 是 全 能 者 的 事 實. 在 這 裏 我 們 要 注 意, 神 是 被 認 為 是 眾 善 之 源, 人 只 是 領 受 神 的 祝 福 ; 所 以 凡 事 都 歸 屬 於 神. ( 乙 ) 這 個 時 候 雅 各 往 米 所 波 大 米 去 所 領 受 的 祝 福, 是 亞 伯 拉 罕 的 福 ( 創 28:4), 所 以 在 這 個 祝 福 當 中, 特 別 包 括 彌 賽 亞 的 內 容 在 內. 以 撒 現 在 不 能 夠 再 想 把 與 神 計 畫 相 反 的 主 要 祝 福 賜 給 以 掃 ; 他 現 在 只 能 甘 心 情 願 地, 把 彌 賽 亞 的 祝 福 賜 給 雅 各. 在 這 個 祝 福 當 中, 包 括 了 無 數 的 後 裔 以 及 佔 領 迦 南 地, 這 暗 示 著 神 已 先 應 許 了 亞 伯 拉 罕, 就 是 凡 屬 亞 伯 拉 罕 的 萬 族 都 因 他 的 後 裔 得 福, 那 就 是 世 人 要 脫 離 罪 而 得 救 贖, 最 終 要 藉 著 亞 伯 拉 罕 的 一 個 後 裔 而 來, 就 是 藉 著 以 撒 和 雅 各. 雅 各 蒙 了 他 父 親 的 祝 福 之 後, 就 往 拉 班 他 舅 父 家 裏 去. ( 參 ) 以 掃 另 娶 非 迦 南 的 女 子 為 妻 ( 創 28:6-9) ( 甲 ) 當 然 以 掃 知 道 他 的 祖 父 亞 伯 拉 罕, 不 允 許 他 們 和 迦 南 的 女 子 聯 婚, 因 當 初 亞 伯 拉 罕 曾 為 以 撒 找 一 個 本 族 的 女 子 為 妻 ( 看 第 7 講 講 義 ). 當 然 他 也 知 道 以 撒 吩 咐 雅 各 不 要 和 迦 南 的 女 子 結 婚 ( 參 創 28:1), 而 雅 各 也 聽 從 了 他 父 親 的 吩 咐 ( 參 創 28:6-7). 在 此 以 外, 以 掃 已 經 明 明 知 道, 他 父 親 以 撒 看 不 中 迦 南 的 女 子 ( 創 28:8), 雖 然 他 自 己 已 經 娶 了 兩 個 迦 南 女 子 為 妻 ( 參 創 26:34-35). 我 們 可 以 推 想, 以 掃 早 已 知 道 他 娶 迦 南 女 子 為 妻 是 遭 他 父 母 反 對 的, 但 是 以 掃 在 屬 靈 方 面 愚 蠢 昏 庸, 在 屬 靈 事 件 上 他 是 遲 鈍 的. 他 對 於 在 恩 約 中 的 地 位 毫 無 所 知 ; 他 根 本 沒 有 看 出 來, 神 的 子 民 應 當 與 世 人 分 離 的 任 何 理 由, 為 甚 麼 信 神 的 人 要 和 世 界 的 人 有 所 分 別, 他 是 毫 無 所 知. 只 硬 著 頭 皮 作 下 去, 這 個 後 果 他 自 己 就 要 擔 當 了. ( 乙 ) 這 兩 個 赫 人 女 子 既 不 能 討 他 雙 親 的 喜 悅, 以 掃 就 想 辦 法 來 挽 救 這 種 情 況, 於 是 他 就 娶 了 第 三 個 太 太. 這 次 並 不 是 從 赫 人 女 子 中 娶 來 的, 乃 是 從 他 的 伯 父 以 實 瑪 利 的 支 派 娶 來 的. 假 如 以 掃 在 屬 靈 方 面 多 少 有 些 警 覺 並 且 敏 感 的 話, 他 就 當 然 要 知 道, 這 個 根 本 就 不 是 挽 救 赫 人 女 子 為 妻 的 錯 謬. 或 許 一 個 以 實 瑪 利 的 女 子 比 赫 人 或 其 他 迦 南 女 子 好, 但 是 以 掃 的 行 動 與 神 所 要 求 的 不 能 夠 相 符. ( 肆 ) 雅 各 遇 到 神 ( 創 28:10-22) ( 甲 ) 雅 各 蒙 神 向 他 堅 定 亞 伯 拉 罕 之 約 ( 創 28:10-15) (1) 雅 各 出 了 別 是 巴 向 哈 蘭 走 去. 到 了 一 個 地 方, 因 為 太 陽 落 了, 就 在 那 裏 住 宿 ; 便 拾 起 那 地 方 的 一 塊 石 頭, 枕 在 頭 下, 在 那 裏 躺 臥 睡 了 ( 創 28:10-11). 一 般 人 常 有 一 個 錯 誤 的 觀 念, 認 為 這 就 是 雅 各 離 開 家 後 休 息 的 頭 一 站 ; 這 是 沒 有 根 據 的. 所 謂 到 了 一 個 地 方, 就 是 從 前 叫 路 斯 的 地 方, 後 來 稱 為 伯 特 利 ( 參 創 28:19). 路 斯 離 別 是 巴 約 有 70 英 哩 ; 由 此 可 知, 雅 各 不 可 能 一 天 就 走 了 70 英 哩 ; 即 使 他 是 騎 著 牲 口, 也 不 能 夠 一 天 走 70 英 哩. 所 以 我 們 可 猜 想, 雅 各 在 伯 特 利 過 夜 夢 見 了 天 梯 的 晚 上, 或 許 是 他 離 開 家 後 的 第 三 天 或 第 四 天 晚 上. (2) 那 天 晚 上 雅 各 作 了 一 個 夢, 夢 見 一 個 梯 子 從 地 上 上 達 於 天, 有 天 使 在 梯 子 上 面 上 去 下 來. 這 是 神 頭 一 次 給 雅 各 的 啟 示, 但 絕 不 是 最 後 一 次. 在 夢 中 所 見 的 梯 子, 主 耶 穌 在 他 與 拿 但 業 談 話 的 時 候, 曾 經 提 過 ( 參 約 1:51). 從 主 耶 穌 所 說 的 那 句 話, 我 們 可 以 說, 雅 各 所 見 的 梯 子 就 是 代 表 基 督, 是 神 與 人 之 間 的 中 保 ; 祂 在 天 與 地 之 間 搭 上 了 一 個 橋 樑. 雅 各 夢 見 所 有 的 景 況 以 後, 隨 著 又 聽 到 聲 音, 說 : 我 是 耶 和 華 你 祖 亞 伯 拉 罕 的 神, 也 是 以 撒 的 神 ( 創 28:13). 神 將 自 己 啟 示 給 雅 各, 不 僅 僅 是 神, 乃 是 耶 和 華, 是 亞 伯 拉 罕 和 以 撒 的 神, 也 就 是 有 恩 約 應 許 的 神. 神 的 那 些 恩 約 現 在 又 重 新 向 雅 各 提 及, 並 且 加 以 堅 固. 在 亞 伯 拉 罕 的 約 中 所 暗 示 的, 就 是 當 雅 各 離 開 他 父 親 以 撒 的 時 候 所 給 的 祝 福 ( 參 創 28:3-4), 現 在 神 親 自 應 許 給 雅 各 ( 參 創 28:13-14). 在 亞 伯 拉 罕 的 身 上 有 三 個 大 的 應 許 包 括 在 內 ( 參 創 22:17-18), 張 佳 哲 長 老 編 寫 65/100

就 是 : (i) 得 地 為 業 的 應 許 ; (ii) 在 地 上 甚 多 的 後 裔 佈 滿 全 地 的 應 許 ; (iii) 雅 各 和 他 的 後 裔 和 地 上 的 萬 族 都 得 福 的 應 許. (3) 在 這 些 偉 大 的 恩 約 應 許 之 上, 又 加 添 了 神 的 引 導 與 保 護 雅 各 的 特 別 應 許 : 我 也 與 你 同 在, 你 無 論 往 那 裏 去, 我 必 保 佑 你, 領 你 歸 回 這 地, 總 不 離 棄 你, 直 到 我 成 全 了 向 你 所 應 許 的 ( 創 28:15). 我 們 應 當 注 意, 神 有 主 權 賜 給 雅 各 無 條 件 的 應 許 ; 神 要 採 取 帶 頭 的 作 用, 把 這 些 事 情 及 時 成 就. 這 些 應 許 並 不 是 因 著 雅 各 的 信 實 而 忽 然 發 出 的, 乃 是 從 神 的 信 實 而 發 出 的. ( 乙 ) 雅 各 向 神 許 願 要 敬 拜 神 ( 創 28:16-22) (1) 雅 各 睡 醒 了, 說, 耶 和 華 真 在 這 裏, 我 竟 不 知 道 ( 創 28:16). 雅 各 對 神 的 啟 示 的 反 應 是 非 常 嚴 肅 的 ; 雅 各 說 : 耶 和 華 真 在 這 裏, 我 竟 不 知 道. 我 們 相 信 雅 各 一 定 有 一 些 關 於 神 無 所 不 在 的 知 識 ; 雅 各 在 這 裏 所 說 的 話 的 意 思 就 是 : 神 在 這 裏 彰 顯 祂 自 己 為 耶 和 華, 是 我 以 前 未 曾 理 解 到 的. (2) 就 懼 怕 說, 這 地 方 何 等 可 畏, 這 不 是 別 的, 乃 是 神 的 殿, 也 是 天 的 門 ( 創 28:17). 雅 各 的 心 是 充 滿 著 嚴 肅 與 驚 奇, 這 種 嚴 肅 與 驚 奇 感, 似 乎 是 在 我 們 今 日 的 一 般 宗 教 中 所 缺 乏 的. 雅 各 說 那 地 方 乃 是 神 的 殿 和 天 的 門, 因 為 在 那 地 方 神 超 自 然 的 顯 現 祂 自 己 為 耶 和 華, 就 是 拯 救 人 的 神. 到 了 次 日 早 晨, 雅 各 在 他 所 睡 的 地 方 立 了 一 個 石 頭 作 了 記 號, 又 倒 油 在 其 上 作 為 神 聖 特 別 地 方 的 記 號. 雅 各 給 這 地 方 起 名 叫 伯 特 利, 意 思 是 神 的 殿. (3) 雅 各 就 對 神 許 願 ; 這 是 他 對 於 神 的 啟 示 及 神 賜 給 他 的 恩 典 的 應 許 的 反 應. 神 既 然 應 許 他 平 平 安 安 甚 麼 事 也 不 缺, 要 叫 他 平 平 安 安 的 回 到 父 家, 雅 各 就 向 神 承 認, 這 樣 耶 和 華 就 是 我 的 神 ( 創 28:31). 這 種 承 認 耶 和 華 就 是 他 的 神 要 在 外 部 有 兩 方 面 的 表 現 : (i) 所 安 放 的 石 頭 要 停 在 那 裏 作 為 獻 給 神 敬 拜 耶 和 華 的 記 號 ; (ii) 神 所 賜 給 雅 各 的, 他 一 定 要 十 分 之 一 奉 獻 給 神. 在 聖 經 中 這 是 第 二 次 提 到 十 分 之 一 的 奉 獻 ; 第 一 次 是 在 亞 伯 拉 罕 的 歷 史 中 提 到 ( 參 創 14:20). 在 哈 蘭 的 雅 各 - 成 家 立 室 ( 創 29:1-30:43) ( 壹 ) 雅 各 的 婚 姻 ( 創 29:1-30) ( 甲 ) 雅 各 遇 上 拉 結 ( 創 29:1-14) (1) 雅 各 起 行, 到 了 東 方 人 之 地 ( 創 29:1); 東 方 人 之 地 是 指 著 巴 勒 斯 坦 與 米 所 波 大 米 之 間 的 一 帶 地 方. 雅 各 到 達 的 地 方 是 一 口 井, 在 那 裏 有 羊 群 按 時 來 飲 水, 有 一 塊 大 磐 石 放 在 井 口 上. 雅 各 就 問 牧 羊 人 從 那 裏 來 的, 於 是 他 們 就 告 訴 雅 各 是 從 哈 蘭 來 的. 雅 各 又 問 他 們 是 否 認 識 拉 班, 就 是 拿 鶴 的 兒 子, 他 們 回 答 說 他 們 認 識. 無 疑 的, 雅 各 就 非 常 驚 喜 知 道, 他 已 經 知 道 了 他 所 要 去 的 目 的 地. 雅 各 又 問, 拉 班 現 在 好 不 好, 他 們 回 答 說 他 很 好. 此 外, 雅 各 又 得 知 拉 班 的 女 兒 拉 結, 很 快 的 就 會 和 她 的 羊 群 來 到 這 裏. 說 話 之 間, 拉 結 果 然 同 她 父 親 的 羊 群 來 到 ; 雅 各 舉 目 首 先 看 見 了 拉 結, 再 看 見 羊 群. 當 然 拉 結 是 他 母 舅 的 女 兒, 是 他 的 表 妹. 雅 各 於 是 乎 用 他 自 己 的 力 量 將 大 石 頭 挪 開, 並 且 給 拉 結 的 羊 群 飲 水. 雅 各 先 與 拉 結 親 嘴 之 後, 才 告 訴 她 他 是 誰. 很 明 顯 的, 雅 各 是 個 太 重 情 感 的 人, 因 為 他 與 拉 結 親 了 嘴 以 後, 他 就 放 聲 而 哭 ( 創 29:11). 之 後 他 就 對 拉 結 說, 他 是 她 父 親 的 外 甥, 是 至 近 的 親 屬, 是 利 百 加 的 兒 子. 拉 結 聽 了 這 句 話 以 後, 就 跑 回 家 開 將 這 個 消 息 告 訴 他 父 親 拉 班. (2) 我 們 已 經 在 創 24:30 談 到 了 拉 班 ; 他 身 為 利 百 加 的 哥 哥, 在 利 百 加 與 以 撒 的 婚 約 的 談 判 中 採 取 領 導 地 位 ( 看 第 7 講 講 義 ). 拉 班 就 跑 到 井 邊 去 見 雅 各, 按 照 一 般 的 風 俗 習 慣 來 歡 迎 雅 各, 就 把 雅 各 帶 到 他 家. 雅 各 把 他 這 次 離 家 出 走 的 經 過 情 形, 向 拉 班 報 告 一 番, 自 然 也 提 到 他 怎 樣 與 拉 結 相 遇 的 事. 拉 班 以 上 賓 來 款 待 雅 各, 說 : 你 實 在 是 我 的 骨 肉 ( 創 29:14); 雅 各 就 在 拉 班 家 作 客 有 一 月 之 久. 張 佳 哲 長 老 編 寫 66/100

( 乙 ) 雅 各 為 拉 結 服 事 拉 班 七 年 ( 創 29:15-20) (1) 後 來 拉 班 提 議 一 個 較 為 更 永 久 性 的 安 排 ; 他 看 出 來 雅 各 原 來 是 一 個 很 能 幹 的 牧 羊 人, 就 建 議 要 談 好 雙 方 同 意 的 工 資. 拉 班 的 建 議 或 者 是 出 於 善 意, 雖 然 我 們 知 道 拉 班 對 外 人 是 自 私 的, 詭 計 的, 是 狡 猾 的. (2) 拉 班 有 兩 個 女 兒, 大 女 兒 叫 利 亞, 小 女 兒 就 是 拉 結. 利 亞 的 意 思 是 野 牛, 而 拉 結 的 意 思 是 母 羊. 利 亞 的 眼 睛 沒 有 神 氣 ( 創 29:17), 就 是 缺 少 眼 神. 另 一 方 面 拉 結 被 描 寫 為 美 貌 俊 秀 ( 創 29:17). 雅 各 當 然 是 喜 歡 拉 結, 就 向 拉 班 提 議 要 為 他 小 女 兒 拉 結 服 事 拉 班 七 年. 拉 班 對 於 雅 各 的 提 議 表 示 讚 同, 那 就 是 說, 他 寧 願 他 的 女 兒 與 雅 各 結 婚, 強 於 嫁 給 外 人. 於 是 拉 班 接 受 了 雅 各 的 請 求, 雅 各 就 為 拉 結 服 事 了 七 年 ; 他 因 為 深 愛 拉 結, 就 看 這 七 年 如 同 幾 天 ( 創 29:20). 雅 各 滿 懷 希 望 與 他 所 愛 的 拉 結 結 婚, 根 本 沒 有 想 到 他 舅 父 拉 班 所 懷 的 詭 計 是 想 開 他 的 玩 笑. ( 丙 ) 雅 各 要 娶 拉 結 卻 娶 了 利 亞 ( 創 29:21-26) (1) 雅 各 為 娶 拉 結 而 工 作 了 七 年 已 經 滿 了, 按 理 在 這 時 候 拉 班 應 當 首 先 準 備 婚 嫁 筵 席. 但 從 拉 班 的 本 性 透 露 出 來, 事 實 上 他 沒 有 打 算 這 樣 作, 於 是 雅 各 被 強 迫 去 要 求 拉 班 遵 守 他 的 諾 言 : 雅 各 對 拉 班 說, 日 期 已 經 滿 了, 求 你 把 我 的 妻 子 給 我, 我 好 與 她 同 房 ( 創 29:21). 由 於 雅 各 的 要 求, 於 是 拉 班 就 擺 設 筵 席, 請 齊 了 那 地 方 的 眾 人 ( 創 29:22). (2) 到 晚 上, 拉 班 將 女 兒 利 亞 送 來 給 雅 各, 雅 各 就 與 他 同 房 ( 創 29:23). 次 日 清 早, 當 然 拉 班 的 欺 騙 立 刻 被 發 現. 我 們 可 以 猜 想 到 雅 各 立 刻 感 到 非 常 的 驚 異 ; 在 辛 辛 苦 苦 為 拉 結 工 作 了 七 年 之 後, 他 所 不 喜 悅 的 利 亞 竟 被 這 種 卑 鄙 的 欺 騙 取 而 代 之. 我 們 可 以 猜 想 在 雅 各 的 心 中, 必 定 充 滿 著 無 限 的 憤 怒 與 挫 折 和 迷 惘 的 感 覺. 這 顯 然 是 一 種 卑 鄙 的, 可 恥 的, 不 榮 譽 的 詭 計, 來 玩 弄 一 個 人. 想 當 年 雅 各 欺 騙 他 年 紀 老 邁 的 父 親 以 撒, 如 今 卻 在 他 個 人 的 經 驗 中 遭 受 到 報 應 ; 他 由 自 己 痛 苦 的 經 驗 中 學 到, 被 至 近 的 親 屬 尤 其 是 在 個 人 非 常 重 要 的 婚 姻 事 上 受 欺 騙 的 感 覺, 是 怎 麼 樣 的 難 受. (3) 雅 各 立 刻 找 到 拉 班 問 個 究 竟, 就 對 拉 班 說, 你 向 我 作 的 是 甚 麼 事 呢? 我 服 事 你, 不 是 為 拉 結 麼, 你 為 甚 麼 欺 哄 我 呢? ( 創 29:25). 拉 班 不 但 沒 有 道 歉, 還 自 圓 其 說 的 是 根 據 當 地 的 風 俗, 就 是 大 女 兒 不 能 夠 在 小 女 兒 之 後 出 嫁 ; 這 可 能 是 事 實. 假 如 是 這 樣 的 話, 那 麼 拉 班 在 最 初 訂 婚 約 的 時 候, 就 應 當 提 出 來 這 一 點, 而 不 應 在 雅 各 服 事 了 他 小 女 兒 七 年 之 後, 才 鬧 出 這 一 場 笑 話. ( 丁 ) 雅 各 為 拉 結 要 多 服 事 拉 班 七 年 ( 創 29:27-30) (1) 拉 班 既 然 提 到 他 欺 騙 的 行 為 是 根 據 當 地 的 風 俗, 他 接 著 又 對 雅 各 說 : 你 為 這 個 滿 了 七 日, 我 就 把 那 個 也 給 你, 你 再 為 他 服 事 我 七 年 ( 創 29:27). 拉 班 的 意 思 是, 等 雅 各 與 利 亞 結 婚 有 關 的 七 天 筵 席 過 後, 就 可 以 馬 上 娶 拉 結 為 妻, 但 有 一 個 條 件, 就 是 雅 各 得 另 外 為 拉 結, 再 服 事 拉 班 七 年. 雅 各 答 應 了 拉 班 比 較 嚴 酷 的 討 價 還 價, 在 這 種 情 況 之 下 也 只 好 這 麼 作 了. 結 果 滿 了 利 亞 的 七 日, 拉 班 便 將 女 兒 拉 結 給 雅 各 為 妻 ( 創 29:28). 雅 各 對 拉 班 的 態 度 似 乎 是 相 當 溫 和, 這 可 能 是 雅 各 有 罪 的 良 心 發 現, 因 他 從 前 就 是 採 取 同 樣 的 手 段, 欺 騙 了 他 年 紀 老 邁 的 父 親 以 撒. 或 許 雅 各 看 見 神 在 這 件 事 上 施 展 祂 的 公 義, 就 是 最 初 欺 騙 人 的, 現 在 竟 成 了 被 人 欺 騙 的. (2) 創 29:24 記 載 說, 拉 班 將 俾 女 悉 帕 給 女 兒 利 亞 作 使 女 ; 現 在 拉 班 又 將 俾 女 辟 拉 給 小 女 兒 拉 結 作 使 女. 洗 帕 的 意 思 是 點 滴 或 一 滴 ; 而 辟 拉 的 意 思 是 害 羞 或 可 怕 的 意 思. ( 貳 ) 雅 各 生 子 及 成 為 富 有 ( 創 29:31-30:43) ( 甲 ) 神 使 失 寵 的 利 亞 連 生 四 子 ( 創 29:31-35) (1) 聖 經 說 : 耶 和 華 見 利 亞 失 寵, 就 使 她 生 育 ; 拉 結 卻 不 生 育 ( 創 29:31). 利 亞 所 生 的 大 兒 子 名 叫 流 便, 意 思 是 有 兒 子, 因 她 認 為 耶 和 華 看 見 了 她 的 苦 情. 生 第 二 個 兒 子 名 叫 西 緬, 意 張 佳 哲 長 老 編 寫 67/100

思 是 聽 見, 因 她 認 為 耶 和 華 聽 見 了 她 失 寵. 生 第 三 個 兒 子 名 叫 利 未, 意 思 是 聯 合, 因 她 認 為 她 丈 夫 必 與 她 聯 合. 再 生 第 四 個 兒 子 名 叫 猶 大, 意 思 是 讚 美, 因 她 這 次 要 讚 美 耶 和 華 聽. (2) 這 時 候 雅 各 的 家 族 大 增, 同 時 也 看 到 他 物 質 財 富 的 增 加, 這 是 神 與 雅 各 同 在 並 且 祝 福 他 的 應 驗. ( 乙 ) 拉 結 把 使 女 辟 拉 給 雅 各 為 妾 ( 創 30:1-8) (1) 當 然 拉 結 因 為 自 己 不 能 生 育, 所 以 心 中 憂 煩, 就 忌 妒 姊 姊 ( 參 創 30:1). 拉 結 對 雅 各 說 : 你 給 我 孩 子, 不 然 我 就 死 了 ( 創 30:1). 拉 結 忌 妒 她 的 姊 姊 又 求 子 心 切 不 能 忍 耐, 是 可 以 被 人 瞭 解 但 不 能 被 人 原 諒 的, 因 為 這 裏 面 包 含 對 耶 和 華 護 理 和 治 理 的 信 靠 ( 這 也 就 是 說, 拉 結 沒 有 信 靠 神 是 有 智 慧 的 神, 祂 到 了 一 個 時 候 會 使 她 生 育 的 ). 這 件 事 情 就 是 叫 我 們 瞭 解 到, 救 贖 應 許 的 應 驗 乃 在 乎 全 能 的 神, 並 不 在 乎 人 的 計 畫 和 人 的 願 望. 在 事 實 上 來 說, 世 人 的 救 主 是 從 利 亞 而 出, 並 非 從 拉 結 而 出. 在 國 度 的 期 間 上 來 說, 是 猶 大 的 支 派, 是 從 利 亞 所 生 的. 這 個 比 較 就 說 明 了 神 的 信 實 ; 因 以 法 連 和 馬 拿 西 的 兩 支 派 是 從 拉 結 而 出 的, 這 兩 個 支 派 是 非 常 的 敗 壞 而 墮 落 背 道. 我 們 必 要 說 拉 結 的 態 度 是 有 罪 的 ; 因 在 以 後 聖 經 記 載 中, 拉 結 的 行 為 並 不 是 十 分 有 道 德, 最 低 限 度 來 說 是 不 好 的 ( 參 創 31:30-35). (2) 雅 各 向 拉 結 生 氣, 說, 叫 你 不 生 育 的 是 神, 我 豈 能 代 替 祂 作 主 呢? ( 創 30:2). 在 這 裏 我 們 可 看 出 來, 雅 各 是 比 拉 結 更 具 有 實 際 上 的 宗 教 思 想. 雅 各 相 信 神 的 護 理, 就 是 神 控 制 所 要 發 生 的 事. 雅 各 所 以 發 怒, 就 是 因 為 拉 結 把 這 件 事 當 作 純 屬 人 的 問 題, 而 不 去 看 在 這 種 情 形 之 下, 有 神 的 手 在 運 行. 雅 各 對 神 的 主 權 所 有 的 信 心, 不 僅 僅 是 理 論 上 的 信 心, 而 是 合 乎 實 際 的 信 心 的. (3) 拉 結 下 一 步 提 議 一 個 方 便 辦 法 ; 這 個 辦 法 跟 亞 伯 拉 與 夏 甲 結 合 相 似 ( 看 第 6 講 講 義 ). 雅 各 同 意 了 這 種 有 問 題 的 方 便 的 委 曲 求 全 的 辦 法, 就 表 明 了 他 的 信 心 雖 然 比 拉 結 堅 強, 但 是 還 是 軟 弱. 雅 各 在 這 個 時 候 就 應 當 記 起 他 父 親 以 撒 在 這 種 同 樣 情 況 之 下 的 態 度 與 行 為 : 以 撒 因 他 妻 子 不 生 育, 就 為 他 祈 求 耶 和 華, 耶 和 華 應 允 他 的 祈 求, 他 的 妻 子 利 百 加 就 懷 了 孕 ( 創 25:21). 雅 各 在 這 個 時 候 不 應 聽 拉 結 不 適 當 的 提 議, 他 應 當 祈 禱. 雅 各 雖 然 有 真 正 的 信 心, 但 是 他 的 靈 性 還 是 幼 稚. (4) 拉 結 所 提 議 的 辦 法 實 際 上 得 到 了 採 納 ; 雅 各 娶 了 辟 拉 為 妾, 就 是 拉 結 的 使 女. 當 然 在 他 們 兩 人 之 間 有 一 個 諒 解, 那 就 是 說, 所 生 的 孩 子 就 算 為 拉 結 的. 在 表 面 上 看 來, 這 是 一 個 很 普 通 的 古 代 近 東 的 方 便 政 策, 並 不 包 含 著 社 會 汙 名, 為 大 眾 所 不 許. 但 從 神 的 制 度 與 婚 姻 法 的 立 腳 點 來 看, 這 種 習 慣 不 能 成 為 義. 由 於 雅 各 與 辟 拉 的 結 合, 結 果 生 了 兩 個 兒 子, 就 是 但 和 拿 弗 他 利. 從 記 載 中 我 們 可 以 看 出, 生 孩 子 的 是 辟 拉, 但 給 孩 子 起 名 而 歡 喜 的 是 拉 結. ( 丙 ) 利 亞 把 使 女 悉 帕 給 雅 各 為 妾 ( 創 30:9-13): 其 次 利 亞 也 照 拉 結 的 辦 法, 將 她 的 使 女 洗 帕 給 雅 各 為 妾. 從 這 個 結 合 而 生 了 迦 得 與 亞 設, 也 正 像 在 辟 拉 與 拉 結 的 事 實 上 是 使 女 生 孩 子, 但 是 快 樂 的 給 小 孩 命 名 的 乃 是 主 母. ( 丁 ) 利 亞 和 拉 結 為 雅 各 彼 此 繼 續 相 爭 ( 創 30:14-24) (1) 割 麥 子 的 時 候, 流 便 往 田 裏 去 尋 見 風 茄, 拿 來 給 他 母 親 利 亞. 拉 結 對 利 亞 說, 請 你 把 你 兒 子 的 風 茄 給 我 些. 利 亞 說, 你 奪 了 我 的 丈 夫 還 算 小 事 麼? 你 又 要 奪 我 兒 子 的 風 茄 麼? ( 創 30:14-15). 為 了 這 一 點 小 事, 姊 妹 兩 人 起 了 爭 鬥, 顯 示 給 我 們 一 些 多 妻 制 度 及 其 不 可 避 免 的 爭 鬥 與 忌 妒 的 罪 惡. (2) 利 亞 生 第 五 個 兒 子 名 叫 以 薩 迦, 意 思 是 價 值, 因 她 認 為 神 給 了 她 價 值. 她 又 生 第 六 個 兒 子 名 叫 西 布 倫, 意 思 是 同 住, 因 她 認 為 她 的 丈 夫 必 與 她 同 住. 在 記 載 西 布 倫 出 生 以 後, 聖 經 張 佳 哲 長 老 編 寫 68/100

說 雅 各 與 利 亞 又 生 了 一 個 女 兒, 名 叫 底 拿. 明 顯 可 知 她 的 所 以 被 提 名, 是 與 創 世 記 第 34 章 所 記 載 的 事 情 有 關. (3) 雅 各 現 在 除 了 有 一 個 具 名 的 女 兒 之 外, 已 經 有 了 十 個 兒 子. 這 十 個 兒 子 當 中, 利 亞 生 了 六 個, 悉 帕 生 了 二 個, 辟 拉 生 了 二 個, 拉 結 到 現 在 還 沒 有 他 所 生 的 孩 子. 神 顧 念 拉 結, 應 允 了 他, 使 他 能 生 育 ( 創 30:22). 後 來 雅 各 與 拉 結 生 了 一 個 兒 子, 名 叫 約 瑟, 意 思 是 增 添. 拉 結 另 外 一 個 兒 子 名 叫 便 雅 憫, 是 等 到 雅 各 家 族 搬 回 到 迦 南 地 時 才 出 生 的 ( 參 創 35:16-20). ( 戊 ) 雅 各 想 回 家 ( 創 30:25-43) (1) 在 這 個 時 候 雅 各 向 拉 班 頭 一 次 提 出 了 他 的 要 請, 他 要 回 到 他 的 故 鄉. 拉 結 生 約 瑟 之 後, 雅 各 對 拉 班 說, 請 打 發 我 走, 叫 我 回 本 鄉 本 土 去. 請 你 把 我 服 事 你 所 得 的 妻 子, 和 兒 女 給 我, 讓 我 走. 我 怎 樣 服 事 你, 你 都 知 道 ( 創 30:25-26); 此 項 提 議 明 顯 是 在 雅 各 為 娶 得 拉 班 的 女 兒 所 要 服 事 的 期 滿 以 後. 第 二 個 七 年 的 服 事 完 了 以 後, 雅 各 才 有 資 格 稱 他 的 全 家 為 他 自 己 的 家 ; 拉 班 現 在 應 該 承 認, 雅 各 所 應 當 履 行 的 條 件 已 經 得 到 滿 足. (2) 雖 然 如 此, 拉 班 很 不 願 意 叫 雅 各 離 去, 就 非 常 懇 切 地 挽 留 雅 各, 說 : 我 若 在 你 眼 前 蒙 恩, 請 你 仍 與 我 同 住, 因 為 我 已 算 定, 耶 和 華 賜 福 與 我, 是 為 你 的 緣 故 ( 創 30:27). 拉 班 不 願 雅 各 離 開 他, 就 說 : 請 你 定 你 的 工 價, 我 就 給 你 ( 創 30:28). 這 話 雖 然 是 合 理 也 很 慷 慨, 可 是 事 實 上 拉 班 還 是 一 個 自 私 的 人 ; 他 盼 望 惟 有 用 這 個 方 法 才 能 夠 得 到 雅 各 的 服 事. 雅 各 就 說, 他 過 去 是 如 何 的 服 事 拉 班, 於 是 他 就 提 醒 拉 班, 現 在 時 候 已 經 來 到, 他 要 為 自 己 的 家 業 有 所 預 備. 雅 各 就 提 起 了 他 自 己 的 條 件, 說 : 綿 羊 中 凡 有 點 的, 有 斑 的, 和 黑 色 的, 並 山 羊 中 凡 有 斑 的, 有 點 的 ( 創 30:32), 可 作 為 他 的 工 價. 這 在 雅 各 這 方 面 來 說, 乃 是 他 信 心 的 行 為, 他 把 他 所 得 的 工 價 完 全 放 在 神 的 手 中, 因 為 有 斑 有 點 的 羊 群 有 多 少, 不 在 乎 人 的 計 算 或 控 制. 拉 斑 同 意 雅 各 的 提 議, 或 許 他 想 這 個 對 於 自 己 很 有 利. 雖 然 如 此, 拉 班 還 是 不 信 任 雅 各, 所 以 拉 班 當 日 就 把 有 紋 的, 有 斑 的 公 山 羊, 有 點 的, 有 斑 的, 有 雜 白 紋 的 母 山 羊, 並 黑 色 的 綿 羊, 都 挑 出 來, 交 在 他 兒 子 們 的 手 下, 所 剩 下 的 就 是 有 白 色 的, 有 黑 色 的 牛 群 羊 群 ; 這 些 屬 於 拉 班 自 己 的 羊 群, 仍 由 雅 各 來 看 管. 拉 班 又 使 自 己 和 雅 各 相 離 三 天 的 路 程, 以 免 互 相 參 雜. (3) 其 次, 我 們 要 討 論 到 雅 各 所 用 的 特 奇 的 方 法 來 影 響 到 羊 群 的 產 生. 創 30:37-43 記 載 說 : 雅 各 拿 楊 樹, 杏 樹, 楓 樹 的 嫩 枝, 將 皮 剝 成 白 紋, 使 枝 子 露 出 白 的 來. 將 剝 了 皮 的 枝 子, 對 著 羊 群 插 在 飲 羊 的 水 溝 裏, 和 水 槽 裏, 羊 來 喝 的 時 候 牝 牡 配 合. 羊 對 著 枝 子 配 合, 就 生 下 有 紋 的, 有 點 的, 有 斑 的 來. 雅 各 把 羊 羔 分 出 來, 使 拉 班 的 羊, 與 這 有 紋 和 黑 色 的 羊 相 對, 把 自 己 的 羊 另 放 一 處, 不 叫 他 和 拉 班 的 羊 混 雜. 到 羊 群 肥 壯 配 合 的 時 候, 雅 各 就 把 枝 子 插 在 水 溝 裏, 使 羊 對 著 枝 子 配 合. 只 是 到 羊 瘦 弱 配 合 的 時 候, 就 不 插 枝 子. 這 樣, 瘦 弱 的 就 歸 拉 班, 肥 壯 的 就 歸 雅 各. 於 是 雅 各 極 其 發 大, 得 了 許 多 的 羊 群, 僕 婢, 駱 駝, 和 驢. 我 們 不 相 信, 上 面 所 說 雅 各 所 用 的 方 示, 與 科 學 有 任 何 關 係 ; 但 是, 關 於 雅 各 所 用 的 方 法 所 產 生 的 結 果, 我 們 並 不 懷 疑, 因 這 完 全 是 出 於 神 的 護 理 上 的 控 制, 而 完 全 不 在 乎 那 裏 放 一 個 白 色 的 棍 子 和 其 他 別 的 東 西, 使 羊 群 看 見 就 生 出 來 有 斑 有 點 的 羊 群. 張 佳 哲 長 老 編 寫 6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