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 水 天 源 星 湖 岸 C 区 高 层 建 筑 及 地 下 室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简 本 ) 建 设 单 位 : 东 莞 市 碧 水 天 源 物 业 有 限 公 司 环 评 单 位 : 环 境 保 护 部 华 南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编 制 时 间 :2015 年 1 月
目 录 1 建 设 项 目 概 况...1 2 项 目 选 址 与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规 划 相 符 性...5 3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现 状...5 3.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分 析 结 论...5 3.2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分 析 结 论...5 3.3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分 析 结 论...5 3.4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分 析 结 论...5 4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5 5 评 价 范 围 内 保 护 目 标...6 6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及 拟 采 取 的 主 要 措 施 与 效 果...8 6.1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处 理 及 排 放 情 况...8 6.2 项 目 营 运 期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及 其 预 测 评 价 结 果...10 6.3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执 行 标 准 达 标 情 况 及 效 果...13 6.4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风 险 防 范 及 应 急 预 案...14 6.5 项 目 对 环 境 影 响 的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结 果...14 6.6 建 设 单 位 拟 采 取 的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及 环 境 管 理 制 度...14 7 公 众 参 与...15 8 评 价 结 论...16 9 联 系 方 式...16
1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项 目 名 称 : 碧 水 天 源 星 湖 岸 C 区 高 层 建 筑 及 地 下 室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 东 莞 市 大 朗 镇 美 景 中 路 大 角 岭, 地 块 中 心 坐 标 :22 55'42.14"; 东 经 113 54'29.18" 项 目 的 地 理 位 置 图 见 图 2.1-1. 建 设 单 位 : 东 莞 市 碧 水 天 源 物 业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规 模 与 内 容 :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约 16250.57 万 元, 用 地 面 积 为 28269.64 m 2, 建 筑 面 积 为 107617.23 m 2, 主 要 包 括 有 高 层 住 宅 楼 9 栋 ( 分 别 为 104~112 号 楼 ) 地 下 车 库 和 小 区 绿 化 景 观 等 表 1-1 建 筑 内 容 列 表 序 号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号 建 筑 名 称 楼 层 规 模 / 栋 面 积 /m2 1 建 字 第 2010-16-1043 号 高 层 住 宅 104 105 栋 18 2 21674.74 2 建 字 第 2010-16-1044 号 高 层 住 宅 106 107 栋 18 2 18136.09 3 建 字 第 2010-16-1045 号 高 层 住 宅 108 109 栋 18 2 15061.12 4 建 字 第 2010-16-1046 号 高 层 住 宅 110 111 112 栋 18 3 32078.05 5 建 字 第 2010-16-1047 号 高 层 住 宅 地 下 室 -1 1 层 20667.23 建 设 情 况 : 目 前 楼 房 已 全 部 建 成 具 体 工 程 组 成 见 表 1-2 工 程 类 别 单 项 工 程 名 称 表 1-2 项 目 组 成 表 工 程 内 容 主 体 工 程 住 宅 楼 高 层 建 筑 和 地 下 停 车 场 配 套 工 程 公 用 工 程 水 泵 房 在 地 下 负 一 层 设 水 泵 房 共 1 间,( 位 于 108 栋 负 一 层 ) 备 注 共 9 栋, 每 栋 18 层 ; 地 下 负 一 层 总 共 有 12 台 泵, 发 电 / 配 电 机 房 设 置 1 处 10/0.4kV 变 电 所, 以 及 1 组 500kW 的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组, 均 位 于 地 下 室 / 地 下 车 库 排 风 机 房 设 置 有 4 个 进 风 机 房,4 个 进 风 口,10 个 排 风 机 房 / 供 水 小 区 供 水 管 网 / 供 电 市 政 电 网 / 1
环 保 工 程 供 气 市 政 燃 气 管 网 / 排 水 雨 水 污 水 管 网 /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隔 油 隔 渣 池 化 粪 池 各 1 座 内 置 油 烟 管 道 内 嵌 式 家 庭 厨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房 油 烟 竖 井 /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隔 音 玻 璃 /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垃 圾 收 集 桶 若 干 景 观 绿 化 景 观 绿 地 等 / 项 目 综 合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见 表 1-3 表 1-3 综 合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一 览 表 项 目 单 位 电 子 报 批 数 据 备 注 规 划 总 用 地 m 2 28269.64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107617.23 计 容 积 率 建 筑 面 积 m 2 84317.81 住 宅 面 积 m 2 84191.95 其 中 其 他 面 积 m 2 125.86 公 建 配 套 不 计 容 积 率 建 筑 面 积 m 2 23299.42 地 下 建 筑 面 积 m 2 20667.23 其 中 首 层 架 空 m 2 1343.213 总 容 积 率 3.81 总 建 筑 密 度 % 18.87 机 动 车 总 泊 位 辆 其 中 384 个 位 于 地 下 车 库, 460 76 个 位 于 地 面 住 宅 总 户 数 户 737 居 住 人 口 人 1850 按 每 户 2~3 人 计 90 平 方 / 户 以 上 住 宅 所 占 比 例 % 73 90 平 方 / 户 以 下 住 宅 所 占 比 例 % 27 90 平 方 / 户 以 下 住 宅 面 积 所 占 比 例 % 19 最 大 层 数 层 18 最 大 高 度 m 56.8 绿 地 面 积 m 3 6679.5 绿 地 率 % 23.63 2
项目所在地 图 1-1 建设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图 3
图 1-2 建 设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4
2 项 目 选 址 与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规 划 相 符 性 本 项 目 地 块 属 于 大 朗 碧 水 天 源 星 湖 岸 商 住 小 区, 已 经 得 到 东 莞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审 核 同 意 作 城 市 混 合 商 住 用 地 ( 编 号 : 东 府 国 用 (2008) 第 特 248 号, 地 号 为 :1917070900082), 并 已 取 得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 地 字 第 2008-16-10009 号 ), 以 及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 建 字 第 2010-16-1043 号 2010-16-1044 号 2010-16-1045 号 2010-16-1046 号 2010-16-1047 号 ) 本 项 目 的 选 址 和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以 及 东 莞 市 和 大 朗 镇 的 相 关 规 划 要 求, 符 合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项 目 营 运 后 环 境 影 响 程 度 较 低, 污 染 物 能 够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选 址 及 平 面 布 局 合 理 ; 具 有 合 理 合 法 性 及 环 境 可 行 性 3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现 状 3.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分 析 结 论 根 据 引 用 的 监 测 数 据 和 分 析 可 以 看 出, 本 项 目 纳 污 水 体 三 个 监 测 断 面 DO CODcr BOD 5 氨 氮 均 超 标,W1# 和 W3# 部 分 总 磷 超 标, 其 余 各 项 指 标 均 能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IV 类 标 准 要 求 表 明 寒 溪 水 总 体 水 质 一 般 3.2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分 析 结 论 从 监 测 结 果 和 评 价 结 果 的 各 指 标 单 因 子 指 数 可 以 看 出, 各 监 测 点 除 了 ph 稍 微 偏 低, 其 它 各 项 指 标 均 可 达 到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Ⅲ 类 标 准 要 求, 说 明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3.3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分 析 结 论 根 据 引 用 的 监 测 数 据 以 及 本 次 环 评 期 间 开 展 的 1 期 监 测 数 据 分 析 表 明, 各 监 测 点 SO 2 NO 2 PM 10 日 平 均 浓 度 值 均 符 合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评 价 标 准 的 要 求 说 明 该 区 域 空 气 质 量 良 好 3.4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分 析 结 论 由 监 测 结 果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均 没 有 超 标, 均 满 足 相 应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2 类 标 准 4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特 点 及 所 在 地 的 环 境 特 征, 评 价 范 围 确 定 如 表 4-1 所 示 : 5
表 4-1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评 价 要 素 评 价 范 围 地 表 水 松 山 湖 南 部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放 口 上 下 游 500 m 大 气 以 项 目 为 中 心 点, 半 径 1 km 的 范 围 地 下 水 项 目 及 周 边 1km 范 围 内 敏 感 点 潜 水 噪 声 项 目 边 界 及 周 边 200m 范 围 5 评 价 范 围 内 保 护 目 标 本 评 价 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为 保 护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整 体 环 境 质 量, 确 保 项 目 选 址 周 围 环 境 质 量 不 因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而 发 生 显 著 改 变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为 评 价 区 内 的 环 境 敏 感 点,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区 附 近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下 表 及 附 图 表 5-1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敏 感 目 标 序 号 环 境 保 护 敏 感 目 标 功 能 性 质 人 口 ( 人 ) 距 离 本 项 目 中 心 的 距 离 1 新 贵 村 居 民 点 2011 西 面 约 1000 米 2 求 富 路 花 园 小 区 居 民 点 3800 东 北 面 约 700 米 3 大 朗 水 霖 幼 儿 园 学 校 200 西 北 面 约 400 米 4 大 朗 水 霖 学 校 学 校 1300 西 北 面 约 500 米 5 大 朗 镇 小 学 学 校 1500 东 北 面 约 1050 米 6 爱 普 康 医 院 医 院 / 东 面 约 1000 米 保 护 内 容 大 气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6
新 贵 村 求 富 路 花 园 小 区 大 朗 水 霖 学 校 大 朗 水 霖 幼 儿 园 项 目 所 在 地 大 朗 镇 小 学 爱 普 康 医 院 图 例 项 目 所 在 地 碧 水 天 缘 1 km 评 价 范 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图 5-1 项 目 区 域 主 要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7
6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及 拟 采 取 的 主 要 措 施 与 效 果 6.1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处 理 及 排 放 情 况 6.1.1 大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处 理 以 及 排 放 情 况 (1)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组 产 生 的 尾 气 本 项 目 在 地 下 室 规 划 设 置 了 1 组 500 kw 的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燃 料 采 用 0# 轻 柴 油 ( 密 度 850kg/m 3 ), 根 据 普 通 柴 油 (GB 252-2011), 按 要 求 使 用 含 硫 量 低 于 0.035% 的 柴 油, 运 行 所 排 废 气 中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是 SO 2 NOx 和 烟 尘 项 目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组 所 产 生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量 见 表 6-1 表 6-1 本 项 目 发 电 机 启 动 时 大 气 污 染 因 子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废 气 量 产 生 源 强 治 理 措 施 排 放 源 强 (m 3 /a) mg/m 3 kg/h t/a 设 施 效 率 mg/m 3 kg/h t/a 500KW 备 用 水 喷 7.65 柴 油 发 电 机 万 淋 系 烟 尘 405.2 0.86 0.031 SO 2 39.2 0.08 0.003 35 25.5 0.06 0.002 NO X 117.6 0.25 0.009 -- 117.6 0.25 0.009 统 80 81.0 0.17 0.006 (2) 项 目 营 运 过 程 产 生 的 油 烟 本 项 目 住 宅 楼 规 划 人 数 约 1850 人, 居 民 每 人 每 日 消 耗 食 油 约 为 20~40g, 本 项 目 取 30g/d. 人 则 项 目 居 民 烹 饪 过 程 食 油 消 耗 量 为 20.26 t/a 食 用 油 在 加 热 过 程 产 生 的 油 烟 量 估 算 参 照 社 会 区 域 类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培 训 教 材 中 推 荐 的 居 民 炊 事 产 污 系 数 1.035 kg/t 油 计 算, 则 项 目 产 生 的 油 烟 量 约 为 20.97 kg/a 项 目 油 烟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6-2 类 型 人 数 表 6-2 项 目 食 用 油 消 耗 和 油 烟 废 气 产 生 情 况 用 油 指 标 年 使 用 天 数 耗 油 量 (g/ 人 d) ( 天 ) (t/a) 油 烟 挥 发 系 数 kg/t 油 烟 产 生 量 产 生 浓 度 (kg/a) mg/m 3 油 烟 排 放 量 (kg/a) 排 放 浓 度 mg/m 3 居 民 生 活 1850 30 365 20.26 1.035 20.97 0.08 8.39 0.03 (3) 居 民 炊 事 烟 气 项 目 共 有 居 民 737 户 项 目 建 成 后 使 用 管 道 天 然 气, 天 然 气 消 耗 量 按 1.0 m 3 / 户 d 计, 则 住 户 燃 气 用 量 为 737 m 3 /d 按 燃 烧 1m 3 天 然 气 产 生 9.52m 3 废 气 计, 每 日 燃 烧 废 气 量 约 为 7016.24 m 3 天 然 气 燃 烧 烟 气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及 其 排 放 量 见 表 6-3 8
表 6-3 居 民 厨 房 燃 烧 天 然 气 后 烟 气 中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及 排 放 量 项 目 SO 2 NO x CO 排 放 系 数 (g/ m 3 ) 0.18 1.76 0.35 排 放 量 (kg/d) 1.26 12.35 2.46 年 排 放 量 (t/a) 0.46 4.51 0.9 注 : 本 项 目 天 然 气 排 污 系 数 是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程 师 职 业 资 质 登 记 培 训 教 材 社 会 区 域 类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中 国 环 境 科 学 出 版 社,2007) 中 的 第 四 章 中 的 表 4-12 中 有 关 参 数 进 行 计 算 (4) 机 动 车 尾 气 机 动 车 尾 气 污 染 源 强 见 表 6-4 所 示 表 6-4 本 项 目 机 动 车 尾 气 污 染 物 源 强 污 染 物 CO HC NOx 备 注 年 排 放 量 小 型 : 中 型 =95%:5%; 2.08 0.18 0.14 (t/a) 国 III IV 标 准 车 辆 比 例 :50%:50% 本 项 目 室 内 停 车 场 内 汽 车 尾 气 采 用 通 排 气 系 统 引 至 抽 风 引 至 地 面 排 出, 室 外 为 自 然 通 风 扩 散, 机 动 车 尾 气 排 放 负 荷 较 小,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产 生 明 显 的 影 响 6.1.2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处 理 和 排 放 情 况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入 使 用 中 产 生 的 废 水 主 要 为 生 活 污 水 以 及 定 期 的 地 下 车 库 冲 洗 废 水, 水 质 简 单 且 污 染 程 度 低 其 中 地 下 车 库 冲 洗 废 水 经 隔 油 沉 淀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经 三 级 化 粪 池 处 理 达 到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6-2001) 第 二 时 段 三 级 标 准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接 驳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再 汇 集 到 松 山 湖 南 部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统 一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标 准 B 标 准 后 最 终 排 入 寒 溪 河 类 比 现 有 的 同 类 污 水 的 污 水 排 放 浓 度, 本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及 其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量 见 表 6-5 项 目 表 6-5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前 后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量 规 模 用 水 量 计 算 系 数 用 水 量 (m 3 /d) 排 水 系 数 污 水 水 量 年 运 行 污 水 水 量 (m 3 /d) 天 数 ( 万 m 3 /a) 居 民 生 活 1850 人 0.18m 3 / 日 人 333 90% 299.7 365 10.94 绿 化 用 水 6679.5 m 2 0.0013 m 3 /m 2 日 8.68 0 0 365 0 9
项 目 规 模 用 水 量 计 算 系 数 10 用 水 量 (m 3 /d) 排 水 污 水 水 量 年 运 行 污 水 水 量 系 数 (m 3 /d) 天 数 ( 万 m 3 /a) 地 下 车 库 冲 洗 水 20667.23m 2 2.0L/m 2 次 41.3 m 3 / 次 90% 37.2 m 3 / 次 12 0.0446 合 计 382.98 / 336.9 / 10.9846 6.1.3 固 废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为 住 宅 生 活 垃 圾 项 目 小 区 内 住 宅 居 民 人 数 为 1850 人, 居 民 垃 圾 产 生 量 按 1.0 kg/ 人 日 计, 则 本 评 价 住 宅 楼 每 年 产 生 居 民 生 活 垃 圾 为 675.25 t, 生 活 垃 圾 的 主 要 成 份 : 烂 菜 叶 果 皮 碎 玻 璃 或 玻 璃 瓶 塑 料 制 品 废 纸 饮 料 罐 破 布 废 纤 维 废 金 属 等 6.1.4 噪 声 产 生 及 治 理 情 况 本 项 目 的 噪 声 源 主 要 有 : 水 泵 通 排 风 机 发 电 机 等 机 电 设 备 ; 停 车 场 的 机 动 车 噪 声 等 通 过 选 用 低 噪 设 备, 采 取 减 振 消 音 等 治 理 措 施 以 及 合 理 布 局 等 控 制 后, 符 合 社 会 生 活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22337-2008)2 类 标 准 要 求 6.2 项 目 营 运 期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及 其 预 测 评 价 结 果 6.2.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及 其 预 测 评 价 结 果 本 项 目 在 设 计 过 程 中, 已 设 置 了 内 壁 式 厨 房 排 气 烟 道, 将 住 户 厨 房 烟 气 通 过 排 油 烟 机 收 集 净 化 后 经 内 壁 式 排 烟 管 道 集 中 从 楼 层 顶 部 排 放 建 设 单 位 拟 将 地 下 车 辆 的 尾 气 通 过 通 排 风 系 统 引 至 车 库 外 排 放, 排 风 口 拟 设 在 地 面 绿 化 带 处, 排 气 口 出 口 朝 向 避 开 易 受 影 响 的 居 民 住 宅,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及 居 民 生 活 造 成 影 响 6.2.2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及 其 评 价 结 果 项 目 所 在 地 块 属 于 东 莞 市 松 山 湖 南 部 污 水 处 理 厂 纳 污 范 围, 项 目 周 围 市 政 管 网 完 善, 能 接 纳 本 工 程 雨 水 污 水 为 此, 本 项 目 拟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排 水 体 制, 雨 水 排 入 公 共 雨 水 管 网, 地 下 车 库 冲 洗 废 水 经 隔 油 沉 淀 处 理 垃 圾 收 集 站 冲 洗 废 水 经 隔 渣 池 处 理 其 它 生 活 污 水 经 三 级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达 到 广 东 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6-2001) 第 二 时 段 三 级 标 准 后 和 松 山 湖 南 部 水 处 理 厂 入 水 标 准, 通 过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交 由 污 水 处 理 厂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尾 水 排 入 寒 溪 水 项 目 选 址 所 在 区 域 的 污 水 排 放 总 量 已 经 纳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排 放 总 量 中, 同 时 该 区 域 的 污 水 管 网 规 划 也 已 充 分 考 虑 了 增 加 量 的 需 要 项 目 排 放 的 废 水 以 日 常 生
活 污 水 为 主, 对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冲 击 较 小, 项 目 正 式 营 运 后 也 不 会 影 响 其 正 常 运 行 因 此,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交 由 西 朗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是 可 行 的 6.2.3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及 其 评 价 结 果 本 项 目 属 于 住 宅 小 区 建 设 项 目,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使 用 后 主 要 的 污 染 因 素 为 住 宅 居 民 的 生 活 污 水, 项 目 污 水 经 过 化 粪 池 和 隔 油 池 处 理 达 到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26-2001) 三 级 标 准 ( 第 二 时 段 ) 和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入 水 标 准 后, 经 市 政 管 道 排 入 松 山 湖 南 部 污 水 处 理 厂, 所 有 排 水 渠 道 池 体 均 经 过 硬 底 化 防 渗 处 理, 且 项 目 地 下 岩 土 层 主 要 以 花 岗 岩 层 为 主, 透 水 性 较 差, 因 此 项 目 不 会 影 响 深 层 地 下 水 6.6.4 声 环 境 影 响 及 其 评 价 结 果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明, 本 项 目 建 设 后, 主 要 噪 声 设 备 均 放 置 在 专 用 机 房 内, 并 采 取 隔 声 消 声 吸 声 等 降 噪 措 施, 经 过 治 理 后 噪 声 传 至 项 目 边 界 的 声 级 均 能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2 类 标 准 ; 机 动 车 采 取 设 置 限 速 禁 鸣, 做 好 交 通 组 织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亦 不 会 明 显 因 此, 只 要 加 强 本 项 目 辖 区 内 的 规 划 布 局, 并 对 各 类 声 源 采 取 科 学 的 治 理 措 施, 则 本 项 目 开 发 建 设 后, 其 主 要 噪 声 源 可 能 产 生 的 声 环 境 影 响 将 仅 局 限 在 小 范 围 内, 不 会 对 整 个 小 区 及 外 环 境 区 域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带 来 明 显 不 良 影 响, 本 项 目 的 声 环 境 影 响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6.2.5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及 其 评 价 结 果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是 生 活 垃 圾 固 体 废 物 如 处 理 不 当 会 直 接 影 响 住 宅 区 和 附 设 公 共 场 所 的 整 洁 与 美 观, 还 会 污 染 水 体 大 气 与 土 壤, 并 可 能 成 为 疾 病 的 发 源 地 因 此, 固 体 废 物 的 管 理 是 一 项 重 要 的 工 作 项 目 住 宅 楼 每 栋 设 有 垃 圾 桶, 由 专 人 每 日 收 集 每 日 将 袋 装 的 垃 圾 清 理 至 垃 圾 收 集 站 暂 存 ( 不 设 垃 圾 压 缩 ); 项 目 住 宅 外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均 由 物 业 管 理 部 配 专 人 清 扫 后 将 袋 装 的 垃 圾 清 理 至 垃 圾 收 集 站 暂 存 ( 不 设 垃 圾 压 缩 ), 在 每 天 收 集 完 项 目 的 垃 圾 后 及 时 清 运, 不 隔 夜 堆 放, 日 产 日 清 生 活 垃 圾 虽 然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但 如 随 意 丢 弃, 则 会 影 响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让 人 产 生 一 种 脏 乱 不 卫 生 的 感 觉 建 设 单 位 应 严 格 做 好 管 理 工 作, 指 定 部 门 及 地 点 对 生 活 垃 圾 进 行 收 集, 废 纸 包 装 纸 等 可 回 收 的 由 有 关 部 门 统 一 回 11
收, 生 活 垃 圾 交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理, 统 一 处 理 并 经 常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的 对 垃 圾 堆 放 点 进 行 严 格 消 毒, 杀 灭 害 虫, 以 免 散 发 恶 臭, 孽 生 蚊 蝇, 影 响 周 围 环 境 总 之, 本 项 目 各 种 固 废 均 得 到 妥 善 处 置 或 综 合 利 用,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很 小 12
6.3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执 行 标 准 达 标 情 况 及 效 果 表 6-6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处 理 处 置 及 达 标 情 况 类 别 污 染 源 主 要 污 染 源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排 放 特 征 执 行 标 准 达 标 情 况 各 住 户 厨 房 油 烟 由 各 住 抽 油 烟 机 抽 风 后 汇 入 油 烟 内 置 烟 道 引 至 住 宅 楼 顶 天 面 排 出 间 歇 性 排 放 油 烟 废 气 符 合 (GB18483-2001) 要 求 废 气 机 动 车 尾 气 NOx CO HC 通 排 风 系 统 间 歇 性 无 组 织 排 放 (DB44/27-2001)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达 标 备 用 发 电 机 颗 粒 物 NOx SO 2 专 用 烟 气 管 道 引 至 住 宅 楼 天 面 排 出 间 歇 性 排 放 符 合 (GB16297-1996)( 新 污 染 源 ) 二 级 排 放 标 准 COD BOD 生 活 污 水 5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满 足 (GB18918-2002) 一 SS NH 3 -N 废 水 经 污 水 管 网 纳 入 松 山 湖 南 级 标 准 的 B 标 准 与 COD BOD 地 下 车 地 面 冲 洗 水 5 SS 动 植 物 油 隔 油 隔 渣 处 理 部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DB44/26-2001) 中 第 二 达 标 时 段 的 一 级 标 准 的 严 者 水 泵 噪 声 隔 声 减 振 噪 声 通 排 风 系 统 噪 声 隔 声 减 振 达 标 排 放 符 合 (GB22337-2008)2 发 电 机 噪 声 建 筑 隔 声 设 备 消 音 类 标 准 达 标 固 体 各 住 户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收 集 集 中 到 垃 圾 站 暂 存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处 理 -- 废 物 各 住 户 电 池 灯 管 线 路 板 等 统 一 收 集, 集 中 到 垃 圾 站 暂 存 委 托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达 标 13
6.4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风 险 防 范 及 应 急 预 案 总 体 来 说,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虽 然 用 到 天 然 气 柴 油, 但 是 其 储 存 和 使 用 量 不 大, 不 属 于 重 大 危 险 源 类 比 同 类 生 产 企 业 以 及 风 险 后 果 与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泄 漏, 以 及 污 染 物 事 故 性 排 放 等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的 概 率 较 低 项 目 的 物 业 管 理 只 要 采 取 相 应 的 风 险 预 防 措 施 和 风 险 应 急 措 施, 可 最 大 限 度 地 降 低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的 概 率 和 风 险 事 故 的 影 响 程 度 6.5 项 目 对 环 境 影 响 的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结 果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具 有 较 好 的 社 会 效 益 ; 虽 然 项 目 建 设 期 间 可 能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但 通 过 实 施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可 削 弱 项 目 对 外 环 境 的 影 响, 确 保 周 边 环 境 不 会 受 到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项 目 属 于 房 地 产 项 目, 建 成 后 为 高 级 住 宅 小 区, 产 生 的 污 染 较 少, 且 建 设 单 位 针 对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问 题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由 此 造 成 的 环 境 代 价 较 小 总 的 说 来, 拟 建 项 目 所 带 来 的 社 会 和 环 境 效 益 远 大 于 资 源 和 环 境 污 染 造 成 的 损 失, 环 境 影 响 和 损 失 可 以 承 受 6.6 建 设 单 位 拟 采 取 的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及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6.6.1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本 项 目 目 前 已 全 部 建 成, 因 此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主 要 是 针 对 营 运 期 项 目 营 运 期 需 要 对 废 气 噪 声 生 活 污 水 进 行 定 期 监 测 具 体 监 测 计 划 见 表 : 表 6-7 项 目 营 运 期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内 容 监 测 指 标 监 测 位 置 地 下 车 库 汽 NOx HC CO 车 尾 气 地 下 车 库 排 风 口 边 界 噪 声 LAeq 各 边 界 外 1m 生 活 污 水 CODcr BOD5 SS 氨 氮 动 植 物 油 建 设 项 目 总 排 水 口 监 测 频 率 依 据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的 要 求 监 测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的 环 境 监 测 单 位 6.7.2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管 理 分 外 部 管 理 和 内 部 管 理 外 部 管 理 由 东 莞 市 大 朗 镇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部 门 实 施, 依 法 确 定 项 目 的 环 保 要 求, 对 各 阶 段 工 作 进 行 检 查 监 督, 项 目 建 成 后 进 行 验 收 内 部 管 理 由 建 设 单 位 组 织 实 施, 保 证 项 目 建 设 达 到 国 家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设 专 人 专 职 管 理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和 人 员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根 据 有 关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监 督 报 批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及 有 关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14
实 情 况, 编 制 环 境 管 理 方 案, 作 好 单 位 内 部 环 保 工 作 内 部 审 查 管 理 工 作 7 公 众 参 与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 关 于 印 发 < 广 东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管 理 公 众 参 与 实 施 意 见 > 的 通 知 ( 粤 环 [2007]99 号 ) 的 相 关 规 定, 建 设 管 理 单 位 作 为 主 体 单 位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项 目 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评 价 单 位 作 为 协 助 单 位 负 责 制 定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工 作 方 案 并 配 合 建 设 管 理 单 位 开 展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工 作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范 围 为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点 社 区 及 相 关 单 位 团 体 单 位 调 查 采 取 发 放 调 查 表 方 式 进 行 ; 个 人 调 查 采 用 发 放 书 面 问 卷 调 查 表 和 直 接 面 对 面 交 流 等 方 式 进 行 所 有 的 调 查 均 以 真 实 姓 名 进 行 记 录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活 动 的 主 要 计 划 如 下 : (1) 一 期 公 告 第 一 阶 段 环 评 信 息 公 示 在 接 受 建 设 管 理 单 位 委 托 七 天 内, 将 建 设 项 目 的 基 本 信 息 粘 贴 于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各 大 敏 感 点 公 示 栏 及 环 评 单 位 外 网 公 示, 粘 贴 时 间 为 2014 年 11 月 21 日 公 示 目 的 是 让 周 边 群 众 了 解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情 况, 同 时 对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和 环 评 工 作 的 开 展 发 表 个 人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2) 二 期 公 告 在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编 制 完 毕 后, 将 在 项 目 所 在 地 公 众 网 站 上 第 二 次 信 息 公 告, 并 同 时 在 网 站 上 发 布 本 项 目 报 告 书 简 本 公 告 内 容 包 括 项 目 主 要 产 生 影 响 采 取 的 防 治 措 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初 步 结 论 及 其 它 相 关 信 息, 报 告 书 简 本 则 较 为 详 细 介 绍 了 环 评 报 告 书 的 主 要 评 价 内 容 及 结 论 此 外, 建 设 管 理 单 位 将 在 项 目 周 边 受 影 响 区 域 以 张 贴 布 告 的 形 式 发 布 公 告 信 息, 并 向 公 众 公 开 简 本 查 阅 的 渠 道 以 及 意 见 反 馈 的 方 式 第 二 阶 段 环 评 信 息 公 示 时 间 将 贯 穿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的 整 个 过 程, 网 站 公 示 信 息 及 简 本 链 接 将 持 续 至 报 告 书 获 得 批 复 (3) 调 查 表 发 放 环 评 报 告 书 简 本 和 项 目 第 二 次 信 息 公 示 后, 以 建 设 管 理 单 位 为 主 评 价 单 位 协 助 方 式 派 发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具 体 发 放 计 划 如 下 : 1 周 边 群 众 个 人 环 评 公 众 调 查 周 边 群 众 公 众 调 查 对 象 主 要 为 与 本 项 目 建 设 关 系 密 切 的 群 众 15
2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受 影 响 单 位 环 评 公 众 调 查 表 分 配 本 项 目 单 位 公 众 参 与 主 要 以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评 价 范 围 内 单 位 为 主, 包 括 敏 感 点 所 属 村 委 以 及 其 它 相 关 的 机 关 单 位 (4) 调 查 表 回 收 及 信 息 统 计 调 查 表 发 放 回 收 后, 并 由 评 价 单 位 对 回 收 的 调 查 表 进 行 信 息 统 计 (5) 公 众 意 见 反 馈 及 回 访 对 于 公 众 提 出 的 意 见, 由 建 设 管 理 单 位 组 织 相 关 部 门 对 其 公 众 见 提 出 意 见 进 行 反 馈, 同 时 对 于 持 反 对 意 见 的 公 众, 将 根 据 情 况 采 取 个 人 回 访 或 召 开 座 谈 会 集 中 回 访 的 方 式 进 行 回 访 8 评 价 结 论 碧 水 天 源 星 湖 岸 C 区 高 层 建 筑 及 地 下 室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的 规 划 要 求, 有 利 于 东 莞 市 大 朗 镇 以 及 周 边 地 区 的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项 目 目 前 已 经 建 成, 在 装 修 施 工 阶 段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带 来 的 噪 声 废 气 固 体 废 物 等 影 响, 通 过 实 施 相 应 措 施 后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项 目 建 成 后 主 要 带 来 设 备 噪 声, 汽 车 及 发 电 机 尾 气 生 活 污 水 生 活 垃 圾 等 影 响, 可 以 通 过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加 以 控 制, 并 加 强 管 理 等 降 低 其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切 实 保 证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严 格 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实 施 有 效 管 理 要 求, 严 格 执 行 三 同 时 规 定, 在 此 前 提 下, 碧 水 天 源 星 湖 岸 C 区 高 层 建 筑 及 地 下 室 建 设 项 目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是 可 行 的 9 联 系 方 式 东 莞 市 碧 水 天 源 物 业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人 : 邓 先 生 联 系 电 话 :13809268845 环 评 单 位 : 环 境 保 护 部 华 南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 环 评 资 格 证 书 号 :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801 号 ) 地 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员 村 西 街 七 号 大 院 ( 邮 编 :510655) 联 系 人 : 彭 小 姐 邮 箱 地 址 :huanpinggs@126.com 联 系 电 话 :020-85557070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