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大 学 医 学 部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2014.10
概 况 2008 版 2014 版 第 一 章 总 则 (5) 第 一 章 总 则 (4) 第 二 章 申 请 入 党 人 (4) 第 二 章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确 定 和 培 养 第 三 章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6) 教 育 考 察 (9) 第 四 章 发 展 对 象 (4) 第 三 章 发 展 对 象 的 确 定 和 考 察 (6) 第 五 章 预 备 党 员 审 批 (10) 第 四 章 预 备 党 员 的 接 收 (11) 第 六 章 预 备 党 员 的 教 育 考 察 和 转 正 (8) 第 五 章 预 备 党 员 的 教 育 考 察 和 转 正 (11 第 七 章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领 导 和 纪 律 (3) 第 六 章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领 导 和 纪 律 (4) 第 八 章 附 则 (1) 第 七 章 附 则 (2) 共 41 条 共 47 条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二 条 党 的 基 层 组 织 应 当 把 吸 收 具 有 马 克 思 主 义 信 仰 共 产 主 义 觉 悟 和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信 念, 自 觉 践 行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的 先 进 分 子 入 党, 作 为 一 项 经 常 性 重 要 工 作 第 三 条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应 当 贯 彻 党 的 基 本 理 论 基 本 路 线 基 本 纲 领 基 本 经 验 基 本 要 求, 按 照 控 制 总 量 优 化 结 构 提 高 质 量 发 挥 作 用 的 总 要 求, 坚 持 党 章 规 定 的 党 员 标 准, 始 终 把 政 治 标 准 放 在 首 位 ; 坚 持 慎 重 发 展 均 衡 发 展, 有 领 导 有 计 划 地 进 行 ; 坚 持 入 党 自 愿 和 个 别 吸 收 原 则, 成 熟 一 个, 发 展 一 个 禁 止 突 击 发 展, 反 对 关 门 主 义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四 条 医 学 部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总 体 要 求 是 : 明 确 目 标 突 出 重 点, 健 全 机 制 务 求 实 效, 不 断 提 高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科 学 化 水 平, 着 力 把 先 进 分 子 和 优 秀 人 才 吸 收 到 党 内, 努 力 建 设 一 支 信 念 坚 定 素 质 优 良 规 模 适 度 结 构 合 理 纪 律 严 明 作 用 突 出 的 党 员 队 伍, 为 中 心 工 作 的 开 展 提 供 良 好 的 思 想 和 组 织 基 础 在 严 格 标 准 的 前 提 下, 各 党 委 ( 党 总 支 ) 要 逐 步 完 善 专 门 联 系 培 养 制 度, 加 强 在 教 学 科 研 医 疗 骨 干 学 术 带 头 人 优 秀 留 学 归 国 人 员 中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认 真 做 好 在 大 学 生 中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重 视 在 研 究 生 中 发 展 党 员 进 一 步 提 高 新 党 员 的 综 合 素 质
第 二 章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确 定 和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第 七 条 党 支 部 收 到 入 党 申 请 书 后, 应 当 及 时 ( 在 一 个 月 内 ) 同 入 党 申 请 人 谈 话 谈 话 的 主 要 内 容 为 : 了 解 申 请 人 的 简 历 等 基 本 情 况,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和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情 况 等, 肯 定 其 政 治 上 要 求 进 步 的 积 极 性, 介 绍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和 入 党 的 程 序, 提 出 下 一 步 努 力 的 要 求 和 希 望 第 八 条 各 级 党 组 织 应 当 通 过 宣 传 党 的 政 治 主 张 和 深 入 细 致 的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提 高 党 外 群 众 对 党 的 认 识, 党 组 织 对 政 治 素 质 好 责 任 心 强 刻 苦 学 习 积 极 工 作 的 同 志, 应 主 动 找 他 们 谈 心, 主 动 吸 收 他 们 参 加 党 组 织 的 一 些 活 动, 帮 助 他 们 提 高 对 党 的 认 识
第 二 章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确 定 和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第 九 条 在 入 党 申 请 人 中 确 定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应 当 采 取 党 员 讨 论 推 荐 团 组 织 推 优 等 方 式 产 生 人 选, 由 支 部 委 员 会 ( 不 设 支 部 委 员 会 的 由 支 部 大 会, 下 同 ) 研 究 决 定, 并 报 上 级 党 委 备 案, 以 便 党 委 对 基 层 支 部 的 情 况 有 所 掌 握, 对 具 体 人 员 进 行 把 关, 保 证 本 单 位 发 展 党 员 计 划 的 顺 利 实 施 第 十 条 对 确 定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党 支 部 应 当 指 定 一 至 两 名 正 式 党 员 作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联 系 人, 及 时 建 立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教 育 档 案 培 养 联 系 人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 ( 一 ) 向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介 绍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 ( 二 ) 了 解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政 治 觉 悟 道 德 品 质 现 实 表 现 和 家 庭 情 况 等, 做 好 培 养 教 育 工 作, 引 导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端 正 入 党 动 机 ; ( 三 ) 及 时 向 党 支 部 汇 报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情 况, 并 将 这 些 情 况 登 记 在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考 察 登 记 表 上 ; ( 四 ) 根 据 培 养 情 况, 向 党 支 部 提 出 将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列 为 发 展 对 象 的 意 见
第 二 章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确 定 和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第 十 一 条 党 组 织 应 当 采 取 吸 收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听 党 课 参 加 党 内 有 关 活 动, 给 他 们 分 配 一 定 的 社 会 工 作 以 及 集 中 培 训 等 方 法,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进 行 马 克 思 列 宁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和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体 系 教 育,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和 党 的 基 本 知 识 教 育, 党 的 历 史 和 优 良 传 统 作 风 教 育 以 及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教 育, 使 他 们 懂 得 党 的 性 质 纲 领 宗 旨 组 织 原 则 和 纪 律, 懂 得 党 员 的 义 务 和 权 利, 帮 助 他 们 端 正 入 党 动 机, 确 立 为 共 产 主 义 事 业 奋 斗 终 身 的 信 念
第 二 章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确 定 和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第 十 二 条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应 主 动 向 培 养 联 系 人 和 党 支 部 通 过 谈 心 交 学 习 总 结 或 思 想 汇 报 等 方 式 交 流 其 在 思 想 学 习 和 工 作 等 方 面 的 情 况, 听 取 意 见 和 建 议 思 想 汇 报 一 般 包 括 : 对 目 前 党 的 重 大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的 认 识 和 体 会 ; 对 重 大 活 动 和 事 件 的 认 识 和 理 解 ; 存 在 的 疑 问 ; 参 加 学 习 或 者 集 体 活 动 所 受 到 的 教 育 与 收 获 体 会 等 党 支 部 每 半 年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学 习 和 工 作 情 况 进 行 一 次 考 察, 一 般 要 考 察 其 政 治 立 场 思 想 觉 悟 工 作 表 现 组 织 纪 律 观 念 群 众 观 念 等 方 面 的 情 况, 并 将 考 察 情 况 填 入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考 察 登 记 表 各 二 级 党 委 ( 党 总 支 ) 每 年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队 伍 状 况 作 一 次 分 析 针 对 存 在 的 问 题, 采 取 改 进 措 施
第 二 章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确 定 和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第 十 三 条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工 作 学 习 所 在 单 位 发 生 变 动,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织 应 及 时 将 培 养 教 育 等 有 关 材 料 转 交 所 去 单 位 党 组 织 对 转 入 医 学 部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教 育 材 料, 接 收 单 位 党 委 ( 党 总 支 ) 应 安 排 专 人 对 有 关 材 料 进 行 审 查, 并 接 续 做 好 培 养 教 育 工 作 培 养 教 育 时 间 可 连 续 计 算
第 三 章 发 展 对 象 的 确 定 和 考 察 第 十 四 条 对 经 过 一 年 ( 自 党 组 织 确 定 其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之 日 起 ) 以 上 培 养 教 育 和 考 察 基 本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在 听 取 党 小 组 培 养 联 系 人 党 员 和 群 众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支 部 委 员 会 讨 论 报 党 委 ( 党 总 支 ) 备 案 后, 可 列 为 发 展 对 象 第 十 六 条 发 展 对 象 要 参 加 由 基 层 党 委 或 医 学 部 党 校 组 织 的 短 期 集 中 培 训 班, 并 取 得 由 医 学 部 党 校 颁 发 的 结 业 证 书 培 训 时 间 一 般 不 少 于 三 天 ( 或 不 少 于 二 十 四 个 学 时 ) 培 训 时 主 要 学 习 党 章 关 于 党 内 政 治 生 活 的 若 干 准 则 以 及 需 要 发 展 对 象 了 解 的 党 的 知 识 等 文 件 材 料 中 央 组 织 部 组 织 编 写 的 入 党 教 材 可 以 作 为 学 习 辅 导 材 料 未 经 培 训 的, 原 则 上 不 能 发 展 入 党
第 三 章 发 展 对 象 的 确 定 和 考 察 第 十 七 条 外 单 位 进 入 医 学 部 学 习 和 工 作 的 发 展 对 象, 已 经 在 原 单 位 参 加 过 系 统 的 由 县 级 ( 含 ) 以 上 组 织 部 门 组 织 的 集 中 培 训, 并 获 得 结 业 证 书 的, 其 取 得 的 结 业 证 书 一 般 五 年 内 有 效 第 十 八 条 发 展 对 象 应 当 有 两 名 正 式 党 员 作 入 党 介 绍 人 入 党 介 绍 人 一 般 由 培 养 联 系 人 担 任, 也 可 由 党 组 织 指 定 其 他 人 担 任 受 留 党 察 看 处 分 尚 未 恢 复 党 员 权 利 的 党 员, 不 能 作 入 党 介 绍 人
第 四 章 预 备 党 员 的 接 收 第 二 十 二 条 党 支 部 委 员 会 应 当 对 发 展 对 象 进 行 严 格 审 查, 经 集 体 讨 论 认 为 合 格 后, 报 所 在 党 委 ( 党 总 支 ) 进 行 预 审 预 审 的 内 容 包 括 : 对 发 展 对 象 的 条 件, 培 养 教 育 征 求 意 见 政 审 公 示 等 方 面 情 况, 根 据 需 要 可 听 取 相 关 部 门 的 意 见 预 审 合 格 后, 党 委 ( 党 总 支 ) 向 报 批 党 支 部 发 放 中 国 共 产 党 入 党 志 愿 书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对 未 来 三 个 月 内 毕 业 和 调 离 医 学 部 的 人 员, 其 所 在 党 支 部 一 般 不 办 理 接 收 其 为 预 备 党 员 的 手 续
第 四 章 预 备 党 员 的 接 收 第 三 十 条 对 为 党 和 人 民 利 益 英 勇 献 身, 事 迹 突 出, 在 一 定 范 围 内 有 较 大 影 响, 生 前 一 贯 表 现 良 好 并 曾 向 党 组 织 提 出 过 入 党 要 求 的 人 员, 可 以 追 认 为 党 员 追 认 党 员 必 须 严 格 掌 握 标 准, 由 所 在 单 位 党 委 讨 论 通 过, 经 医 学 部 党 委 审 查 同 意, 报 北 京 大 学 党 委 批 准
第 五 章 预 备 党 员 的 教 育 考 察 和 转 正 第 三 十 三 条 各 二 级 党 委 ( 党 总 支 ) 应 当 通 过 党 的 组 织 生 活 听 取 本 人 汇 报 个 别 谈 心 集 中 培 训 实 践 锻 炼 等 方 式, 对 预 备 党 员 进 行 教 育 和 考 察 第 三 十 九 条 外 单 位 转 入 医 学 部 的 预 备 党 员, 接 收 单 位 党 委 ( 党 总 支 ) 要 及 时 审 查 其 入 党 材 料 如 发 现 入 党 手 续 不 完 备 材 料 不 全 或 填 写 不 规 范 的, 应 及 时 向 本 人 和 原 发 展 单 位 党 组 织 了 解 情 况 并 完 善 相 关 手 续 对 经 审 查 确 属 无 法 认 定 的 预 备 党 员, 经 所 在 党 委 ( 党 总 支 ) 研 究 决 定, 报 医 学 部 党 委 组 织 部 批 准, 不 予 承 认 第 四 十 条 各 二 级 党 委 ( 党 总 支 ) 对 转 入 的 预 备 党 员, 在 其 预 备 期 满 时, 如 认 为 有 必 要, 可 推 迟 讨 论 其 转 正 问 题, 推 迟 时 间 不 超 过 六 个 月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的, 其 转 正 时 间 自 预 备 期 满 之 日 算 起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