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2016 年 度 部 门 预 算 公 开 一 部 门 概 况 ( 一 ) 江 苏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主 要 职 能 1. 组 织 起 草 全 省 安 全 生 产 地 方 性 法 规 规 章 草 案, 拟 订 安 全 生 产 政 策 和 规 划 指 导 协 调 全 省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分 析 和 预 测 全 省 安 全 生 产 形 势, 发 布 安 全 生 产 信 息, 协 调 解 决 安 全 生 产 中 的 重 大 问 题 2. 承 担 全 省 安 全 生 产 综 合 监 督 管 理 责 任, 依 法 行 使 综 合 监 督 管 理 职 权, 指 导 协 调 监 督 检 查 省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和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监 督 考 核 并 通 报 安 全 生 产 控 制 指 标 执 行 情 况 3. 承 担 工 矿 商 贸 行 业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责 任, 按 照 分 级 属 地 原 则, 依 法 监 督 检 查 工 矿 商 贸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贯 彻 执 行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情 况 及 其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和 有 关 设 备 ( 特 种 设 备 除 外 ) 材 料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工 作 4. 依 法 承 担 非 煤 矿 山 企 业 和 危 险 化 学 品 烟 花 爆 竹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准 入 管 理 责 任 负 责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综 合 工 作 和 烟 花 爆 竹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5. 负 责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作 业 场 所 ( 煤 矿 作 业 场 所 除 外 ) 职 业 卫 生 的 监 督 检 查 工 作, 负 责 职 业 卫 生 安 全 许 可 证 的 管 理 工 作 组 织 查 处 职 业 危 害 事 故 和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 1 -
6. 制 定 和 发 布 工 矿 商 贸 行 业 地 方 安 全 生 产 规 程 和 标 准 并 组 织 实 施 监 督 检 查 重 大 危 险 源 监 控 和 重 大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工 作 组 织 指 导 协 调 和 监 督 全 省 安 全 生 产 行 政 执 法 工 作 7. 负 责 组 织 省 安 全 生 产 大 检 查 和 专 项 督 查, 根 据 省 政 府 授 权, 依 法 组 织 对 重 大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和 办 理 结 案 工 作, 监 督 事 故 查 处 和 责 任 追 究 落 实 情 况 负 责 组 织 指 挥 和 协 调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综 合 管 理 全 省 生 产 安 全 伤 亡 事 故 和 安 全 生 产 行 政 执 法 统 计 分 析 工 作 8. 负 责 监 督 检 查 职 责 范 围 内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工 程 项 目 的 安 全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产 使 用 情 况, 承 担 相 关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的 设 计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工 作 9. 组 织 指 导 并 监 督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 煤 矿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除 外 ) 的 考 核 工 作 和 工 矿 商 贸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的 安 全 资 格 ( 煤 矿 矿 长 安 全 资 格 除 外 ) 考 核 工 作 监 督 检 查 工 矿 商 贸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和 职 业 安 全 培 训 工 作 组 织 指 导 全 省 安 全 生 产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10. 指 导 协 调 全 省 安 全 生 产 检 测 检 验 工 作, 监 督 管 理 安 全 生 产 社 会 中 介 机 构 和 安 全 评 价 工 作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实 施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并 承 担 注 册 管 理 工 作 11. 组 织 拟 订 安 全 生 产 科 技 规 划, 指 导 协 调 安 全 生 产 信 息 化 建 设 安 全 生 产 重 大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和 推 广 工 作 组 织 开 展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12. 承 担 省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的 具 体 工 作 13. 承 办 省 政 府 交 办 的 其 他 事 项 - 2 -
( 二 )2016 年 度 部 门 主 要 工 作 任 务 及 目 标 1. 工 作 目 标 2016 年 是 十 三 五 规 划 开 局 之 年 我 局 将 继 续 贯 彻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关 于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重 要 指 示 精 神, 按 照 省 委 省 政 府 工 作 总 体 部 署 要 求, 进 一 步 狠 抓 责 任 制 落 实, 坚 持 依 法 治 安, 加 强 源 头 管 控, 推 进 标 本 兼 治, 筑 牢 基 层 基 础, 建 立 健 全 隐 患 排 查 体 系 风 险 防 控 体 系 和 社 会 控 制 体 系, 提 升 全 民 安 全 意 识, 努 力 实 现 事 故 起 数 和 死 亡 人 数 双 下 降, 较 大 事 故 和 重 大 事 故 数 量 双 控 制, 特 别 重 大 事 故 一 杜 绝, 确 保 全 省 安 全 生 产 形 势 平 稳 2. 工 作 要 点 一 是 突 出 红 线 意 识 认 真 学 习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五 中 全 会 精 神, 牢 固 树 立 安 全 发 展 理 念, 坚 持 人 民 利 益 至 上, 坚 守 发 展 决 不 能 以 牺 牲 人 的 生 命 为 代 价 这 一 红 线 坚 持 标 本 兼 治 重 在 治 本 系 统 建 设 综 合 治 理 总 体 思 路, 严 格 落 实 监 管 责 任, 坚 决 遏 制 重 特 大 事 故 发 生, 确 保 安 全 生 产 形 势 平 稳 二 是 强 化 责 任 体 系 建 设 全 面 落 实 省 有 关 部 门 和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职 责 规 定, 明 确 各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安 全 监 管 职 责, 做 到 管 行 业 必 须 管 安 全 出 台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主 体 责 任 的 意 见, 在 全 省 开 展 落 实 企 业 主 体 责 任 制 活 动 三 是 全 力 推 进 依 法 治 安 工 作 修 订 出 台 江 苏 省 安 全 生 产 条 例, 加 快 修 订 安 全 生 产 地 方 标 准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省 政 府 - 3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监 管 执 法 工 作 的 意 见,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法 制 宣 传 普 法 教 育, 深 入 开 展 全 系 统 的 安 全 监 管 执 法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四 是 推 进 重 点 行 业 领 域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和 专 项 整 治 行 动 建 立 全 省 统 一 的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分 级 管 理 分 类 建 档 挂 牌 督 办 闭 环 销 号 等 制 度 加 快 江 苏 省 安 全 生 产 信 息 系 统 暨 江 苏 省 事 故 应 急 技 术 支 撑 平 台 建 设 突 出 两 重 点 一 重 大 企 业 本 质 安 全 隐 患 治 理, 进 一 步 开 展 危 险 化 学 品 罐 区 专 项 安 全 大 检 查, 继 续 开 展 油 气 输 送 管 道 隐 患 治 理 提 升 化 工 企 业 准 入 管 理 和 安 全 生 产 各 项 标 准, 实 施 化 工 园 区 消 防 站 应 急 保 障 能 力 提 升 工 程 五 是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监 管 工 作, 突 出 加 大 执 法 力 度 加 强 重 点 监 管 执 法, 对 全 省 煤 矿 冶 金 工 贸 非 煤 矿 山 危 险 化 学 品 烟 花 爆 竹 等 行 业 的 企 业 和 涉 有 限 空 间 涉 氨 制 冷 涉 粉 尘 以 及 职 业 病 危 害 重 点 企 业 实 施 重 点 监 管 加 大 重 点 行 业 领 域 综 合 监 管 力 度, 加 强 执 法 机 构 队 伍 建 设, 落 实 全 省 安 全 生 产 巡 查 制 度 六 是 强 化 基 层 基 础 工 作 开 展 基 层 安 监 机 构 规 范 化 建 设 年 活 动 推 进 安 全 生 产 素 质 培 训 工 作, 加 快 全 省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基 地 ( 扬 州 ) 建 设 落 实 重 特 大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手 册, 实 行 领 导 干 部 24 小 时 值 班 值 守 制 度 开 展 应 急 预 案 综 合 实 战 演 练, 加 强 应 急 救 援 装 备 建 设 继 续 推 行 重 点 行 业 领 域 安 全 总 监 制 度,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工 作, 推 进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大 力 推 进 科 技 兴 安 信 息 化 建 设 完 善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机 制 - 4 -
( 三 ) 部 门 机 构 设 置 情 况 江 苏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设 16 个 内 设 机 构 : 1. 办 公 室 组 织 协 调 机 关 办 公 ; 拟 定 工 作 规 则 和 工 作 制 度 并 监 督 执 行 ; 负 责 重 要 会 议 组 织 和 有 关 会 议 决 定 事 项 的 督 促 落 实 工 作 ; 承 担 机 关 文 秘 政 务 信 息 保 密 档 案 信 访 和 行 政 事 务 等 方 面 的 工 作 ; 承 担 有 关 外 事 管 理 工 作 2. 财 务 处 负 责 局 机 关 监 察 分 局 和 直 属 单 位 财 务 经 费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及 审 计 工 作 3. 人 事 培 训 处 负 责 局 机 关 监 察 分 局 和 直 属 单 位 干 部 管 理 及 人 事 劳 动 工 资 管 理 工 作 ; 研 究 承 办 机 关 及 所 属 单 位 管 理 体 制 机 构 编 制 工 作 ; 指 导 全 省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工 作, 实 施 对 安 全 培 训 考 核 机 构 的 资 质 管 理 ; 负 责 煤 矿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的 安 全 资 格 煤 矿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 含 煤 矿 矿 井 使 用 的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 的 培 训 考 核 与 发 证 工 作 ; 负 责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的 管 理 工 作 4. 纪 检 组 监 察 室 负 责 局 机 关 监 察 分 局 和 直 属 单 位 纪 检 监 察 工 作 5. 机 关 党 委 负 责 局 机 关 监 察 分 局 和 直 属 单 位 党 群 工 作 6. 老 干 部 处 负 责 机 关 离 退 休 干 部 工 作, 指 导 监 察 分 局 和 直 属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干 部 工 作 - 5 -
7. 政 策 法 规 处 (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察 总 队 ) 负 责 起 草 安 全 生 产 地 方 性 法 规 规 章 草 案 ; 组 织 拟 订 工 矿 商 贸 行 业 及 有 关 综 合 性 安 全 生 产 规 程 和 工 矿 商 贸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 拟 订 安 全 生 产 重 大 政 策 ; 承 担 安 全 生 产 执 法 监 督 行 政 复 议 和 行 政 应 诉 工 作 ; 组 织 指 导 安 全 生 产 新 闻 宣 传 工 作 ; 承 担 机 关 有 关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合 法 性 审 核 工 作 ; 承 担 省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的 综 合 协 调 工 作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察 总 队 职 能 : 负 责 组 织 协 调 指 导 全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察 执 法 工 作 ; 负 责 监 督 检 查 全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察 执 法 计 划 的 执 行 情 况 ; 负 责 受 理 核 实 查 处 省 局 交 办 的 安 全 生 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举 报 投 诉 信 访 和 案 件 ; 参 与 重 大 以 上 安 全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 协 调 处 理 跨 地 区 跨 行 业 违 反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的 案 件 ; 承 办 省 安 委 会 交 办 的 其 他 工 作 8. 规 划 科 技 处 负 责 拟 订 安 全 生 产 规 划 和 科 技 规 划 ; 指 导 协 调 安 全 生 产 重 大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和 推 广 工 作 ; 承 担 安 全 生 产 信 息 化 建 设 工 作 ; 承 担 规 定 权 限 内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管 理 有 关 工 作 ; 承 担 安 全 生 产 社 会 中 介 机 构 安 全 评 价 和 安 全 标 志 的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 承 担 省 安 全 生 产 专 家 组 有 关 工 作 9. 统 计 中 心 ( 应 急 办 ) 拟 订 全 省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和 信 息 统 计 的 规 程 标 准 ; 指 导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体 系 建 设 ; 组 织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编 制 和 演 练 ( 矿 山 救 援 技 术 竞 赛 ); 指 导 协 调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 提 出 全 省 安 全 生 产 控 制 考 核 指 标 ; 综 合 管 理 全 省 安 全 生 - 6 -
产 和 职 业 危 害 信 息 统 计 工 作 ; 承 担 应 急 值 守 事 故 信 息 接 报 处 置 工 作 ; 分 析 和 预 测 全 省 安 全 生 产 形 势, 发 布 全 省 安 全 生 产 信 息 和 预 警 信 息 ; 承 担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安 全 监 察 执 法 职 业 卫 生 统 计 工 作 ; 承 担 为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服 务 的 煤 炭 工 业 相 关 统 计 工 作 ; 承 担 组 织 协 调 指 挥 或 参 与 本 省 安 全 监 察 应 急 管 理 和 事 故 抢 险 救 援 工 作 ; 承 担 煤 矿 救 护 队 伍 资 质 认 定 及 管 理 救 护 技 术 培 训 和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10. 科 技 装 备 处 组 织 指 导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科 研 及 科 技 成 果 推 广 工 作, 研 究 提 出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科 技 规 划 建 议 ; 组 织 对 煤 矿 使 用 的 设 备 材 料 仪 器 仪 表 安 全 标 志 的 安 全 监 察 工 作 ; 负 责 对 从 事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和 煤 矿 设 备 设 施 检 测 检 验 安 全 评 价 安 全 咨 询 等 业 务 的 社 会 中 介 机 构 的 资 质 管 理 工 作, 并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 负 责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的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和 装 备 管 理 工 作 11. 监 管 一 处 依 法 监 督 检 查 非 煤 矿 矿 山 ( 含 地 质 勘 探 ) 石 油 ( 炼 化 成 品 油 管 道 除 外 ) 冶 金 有 色 建 材 机 械 轻 工 纺 织 烟 草 商 贸 等 行 业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贯 彻 执 行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情 况 及 其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设 备 设 施 安 全 情 况 ; 按 规 定 负 责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工 程 项 目 三 同 时 情 况 的 监 督 检 查 ; 承 担 职 责 范 围 内 相 关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的 设 计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工 作 ; 承 担 非 煤 矿 矿 山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准 入 管 理 工 作 ; 指 导 监 督 相 关 安 全 标 准 化 和 不 具 备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的 非 煤 矿 矿 井 关 闭 工 作 ; 参 与 相 关 行 业 重 大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和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 7 -
12. 监 管 二 处 按 规 定 指 导 协 调 和 监 督 有 专 门 安 全 生 产 主 管 部 门 的 行 业 及 领 域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 按 规 定 负 责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工 程 项 目 三 同 时 情 况 的 监 督 检 查 ; 指 导 协 调 相 关 部 门 安 全 生 产 专 项 督 查 和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 依 法 监 督 检 查 烟 花 爆 竹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承 担 烟 花 爆 竹 生 产 经 营 准 入 管 理 工 作 ; 参 与 相 关 行 业 和 领 域 重 大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及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13. 安 全 监 察 处 依 法 监 察 煤 矿 企 业 贯 彻 执 行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规 程 标 准 和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设 备 设 施 安 全 等 情 况 ;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违 法 行 为 作 出 现 场 处 理 决 定 或 实 施 行 政 处 罚, 组 织 协 调 煤 矿 的 安 全 质 量 标 准 建 设 工 作, 对 不 符 合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的 煤 矿 企 业 进 行 查 处 ; 监 督 检 查 煤 矿 企 业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三 同 时 情 况, 组 织 煤 矿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设 施 的 设 计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 监 督 检 查 为 煤 矿 服 务 的 矿 井 建 设 施 工 煤 炭 洗 选 等 企 业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负 责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颁 发 管 理 ; 组 织 指 导 煤 矿 安 全 程 度 评 估 工 作 ; 负 责 煤 矿 事 故 的 统 计 分 析 和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信 息 发 布 工 作 对 地 方 煤 矿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进 行 检 查 指 导, 并 向 有 关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有 关 部 门 提 出 意 见 和 建 议 14. 执 法 监 督 处 负 责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执 法 监 督 工 作, 对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和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人 员 的 执 法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 承 办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方 面 的 行 政 复 议 ; 依 法 监 察 煤 矿 作 业 场 所 职 业 卫 生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使 用 情 况 ; 负 责 煤 矿 职 业 危 害 的 统 计 分 析 ; 指 导 协 调 或 参 - 8 -
与 煤 矿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依 法 组 织 或 参 与 煤 矿 事 故 的 调 查 处 理, 并 监 督 事 故 查 处 的 落 实 情 况 15. 监 管 三 处 综 合 监 督 管 理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依 法 监 督 检 查 化 工 ( 含 石 油 化 工 ) 医 药 和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 组 织 指 导 和 实 施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相 关 安 全 生 产 准 入 管 理 工 作, 承 担 职 责 范 围 内 相 关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的 设 计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工 作 ; 按 规 定 负 责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工 程 项 目 三 同 时 情 况 的 监 督 检 查 ; 组 织 指 导 危 险 化 学 品 登 记 工 作 ; 指 导 非 药 品 类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生 产 经 营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 指 导 和 监 督 有 关 安 全 标 准 化 工 作 ; 参 与 相 关 行 业 和 领 域 重 大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及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16. 职 业 安 全 健 康 监 督 管 理 处 依 法 监 督 检 查 工 矿 商 贸 作 业 场 所 ( 煤 矿 作 业 场 所 除 外 ) 职 业 卫 生 情 况 ; 拟 订 作 业 场 所 职 业 卫 生 地 方 性 执 法 规 程 和 标 准 ; 组 织 查 处 职 业 危 害 事 故 和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 承 担 职 业 卫 生 安 全 许 可 证 的 管 理 工 作 ; 承 担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的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 组 织 指 导 职 业 危 害 申 报 工 作 ; 参 与 职 业 危 害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 负 责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工 程 项 目 和 技 术 改 造 技 术 引 进 项 目 的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审 查 及 监 督 检 查 ; 负 责 职 业 卫 生 检 测 评 价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的 资 质 认 定 和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 负 责 监 督 检 查 和 督 促 用 人 单 位 依 法 建 立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检 测 评 价 劳 动 者 职 业 健 康 监 护 相 关 职 业 卫 生 检 查 等 管 理 制 度 ; 监 督 检 查 和 督 促 用 人 单 - 9 -
位 提 供 劳 动 者 健 康 损 害 与 职 业 史 职 业 危 害 接 触 关 系 等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四 ) 江 苏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江 苏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共 有 局 本 级 及 4 个 二 级 预 算 单 位, 分 别 是 : 江 苏 省 徐 州 机 电 工 程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徐 州 机 电 技 工 学 校 扬 州 生 活 科 技 学 校 江 苏 省 安 全 生 产 宣 传 教 育 中 心 ( 五 ) 部 门 收 支 预 算 编 制 的 相 关 依 据 及 测 算 分 析 情 况 根 据 江 苏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编 制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和 2016-2018 年 财 政 规 划 的 通 知 ( 苏 财 预 2015 125 号 ) 要 求, 按 照 勤 俭 节 约 统 筹 兼 顾, 创 新 突 破 先 行 先 试, 全 面 规 范 公 开 透 明 的 原 则, 紧 紧 围 绕 中 央 和 省 委 省 政 府 的 决 策 部 署, 结 合 我 局 安 全 监 管 监 察 工 作 实 际 情 况, 从 严 从 紧 编 制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预 算 编 制 : 人 员 支 出 按 在 职 在 编 人 员 的 实 际 情 况 核 定 ;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按 省 财 政 厅 公 布 的 综 合 定 额 标 准 核 定 专 项 支 出 预 算 编 制 : 根 据 江 苏 省 省 级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江 苏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印 发 < 江 苏 省 省 级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 苏 财 规 2011 11 号 ) 等, 结 合 2016 年 的 工 作 重 点 统 筹 安 排 非 税 收 入 征 收 预 算 编 制 : 按 三 年 收 入 征 收 水 平, 结 合 经 济 形 势 变 化 政 策 调 整 等 因 素 综 合 考 虑, 非 税 资 金 严 格 执 行 收 支 两 条 线 管 理 我 局 一 切 收 支 全 部 纳 入 预 算, 对 各 项 资 金 统 一 管 理 统 筹 安 排 实 行 综 合 预 算 二 2016 年 度 部 门 预 算 表 ( 一 ) 江 苏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部 门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说 明 - 10 -
本 表 反 映 部 门 年 度 总 体 收 支 预 算 情 况 根 据 江 苏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2016 年 省 级 部 门 预 算 的 批 复 ( 苏 财 预 2016 8 号 ) 填 列 1. 收 入 预 算 (1) 财 政 拨 款 : 指 由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安 排 的 财 政 拨 款 数 (2)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 包 括 公 共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资 金 预 算 管 理 的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专 项 收 入 (3) 专 户 管 理 非 税 资 金 : 包 括 专 户 管 理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 主 要 为 教 育 收 费 ) 其 他 非 税 收 入 2. 支 出 预 算 (1) 功 能 分 类 : 按 照 政 府 收 支 分 类 科 目 的 功 能 分 类 类 级 科 目 填 列 1 教 育 ( 类 ) 职 业 教 育 ( 款 ) 中 的 中 专 教 育 ( 项 ), 为 省 安 监 局 所 属 扬 州 生 活 科 技 学 校 的 教 育 预 算 2 教 育 ( 类 ) 职 业 教 育 ( 款 ) 中 的 技 校 教 育 ( 项 ), 为 省 安 监 局 所 属 徐 州 机 电 技 工 学 校 的 教 育 预 算 3 教 育 ( 类 ) 职 业 教 育 ( 款 ) 中 的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 项 ), 为 省 安 监 局 所 属 江 苏 省 徐 州 机 电 工 程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教 育 预 算 4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 类 ) 中 的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 款 ), 指 用 于 省 安 监 局 及 所 属 单 位 离 退 休 人 员 的 经 费 及 离 退 休 人 员 管 理 机 构 的 支 出 5 资 源 勘 探 电 力 信 息 等 事 务 ( 类 ) 中 的 安 全 生 产 监 管 ( 款 ), - 11 -
指 省 安 监 局 及 省 安 全 生 产 宣 传 教 育 中 心 用 于 保 障 正 常 运 转 完 成 日 常 和 特 定 的 工 作 任 务 或 事 业 发 展 目 标 的 支 出 6 住 房 公 积 金, 指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规 定, 按 规 定 比 例 为 职 工 缴 纳 的 住 房 公 积 金 7 提 租 补 贴, 指 按 照 规 定 向 职 工 发 放 的 租 金 补 贴 (2) 经 济 分 类 ( 支 出 用 途 ): 按 照 支 出 用 途 分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预 留 机 动 填 列 1 基 本 支 出 : 包 括 人 员 经 费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 定 额 ) 其 中, 人 员 经 费 包 括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的 补 助 2 项 目 支 出 : 包 括 编 入 部 门 预 算 的 单 位 发 展 项 目 支 出 安 排 数 3 单 位 预 留 机 动 经 费 : 指 预 算 单 位 年 初 预 留 用 于 年 度 执 行 中 增 人 增 资 等 不 可 预 见 支 出 的 经 费 ( 二 ) 江 苏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表 说 明 本 表 反 映 部 门 年 度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安 排 情 况 ( 三 ) 江 苏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财 政 拨 款 基 本 支 出 预 算 表 本 表 反 映 部 门 年 度 财 政 拨 款 基 本 支 出 支 出 预 算 安 排 情 况 ( 四 ) 江 苏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会 议 费 培 训 费 支 出 预 算 表 说 明 本 表 反 映 部 门 年 度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资 金 安 排 的 三 公 经 费 情 况 三 公 经 费 是 指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 12 -
运 行 维 护 费 和 公 务 接 待 费 其 中,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指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公 务 出 国 ( 境 ) 的 住 宿 费 旅 费 伙 食 补 助 费 杂 费 培 训 费 等 支 出 ;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运 行 维 护 费 指 单 位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租 用 费 燃 料 费 维 修 费 过 路 过 桥 费 保 险 费 安 全 奖 励 费 用 等 支 出 ; 公 务 接 待 费 是 指 单 位 按 规 定 开 支 的 各 类 公 务 接 待 ( 含 外 宾 接 待 ) 支 出 ; 会 议 费 指 单 位 按 规 定 召 开 会 议 直 接 发 生 的 住 宿 费 伙 食 费 会 场 费 用 交 通 费 办 公 用 品 费 材 料 印 刷 费 医 药 费 等 支 出 ; 培 训 费 是 指 单 位 按 规 定 开 展 培 训 直 接 发 生 的 住 宿 费 伙 食 费 培 训 场 地 费 讲 课 费 培 训 资 料 费 交 通 费 其 他 费 用 等 支 出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