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商 银 行 焦 点 联 动 系 列 之 汇 率 表 现 联 动 ( 欧 元 期 末 看 跌 型 ) 理 财 计 划 风 险 揭 示 书 ( 产 品 代 码 :104222) ( 本 产 品 只 适 合 具 有 相 关 投 资 经 验 的 投 资 者 ) 尊 敬 的 客 户 : 由 于 理 财 资 金 管 理 运 用 过 程 中, 可 能 会 面 临 多 种 风 险 因 素, 因 此, 根 据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相 关 监 管 规 定 的 要 求, 在 您 选 择 认 购 本 理 财 产 品 前, 请 仔 细 阅 读 以 下 重 要 内 容 : 理 财 非 存 款 产 品 有 风 险 投 资 须 谨 慎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认 识 以 下 风 险 : 1. 本 金 及 理 财 收 益 风 险 : 本 理 财 计 划 有 投 资 风 险, 招 商 银 行 仅 有 条 件 保 障 理 财 资 金 本 金, 不 保 证 理 财 收 益, 您 应 充 分 认 识 投 资 风 险, 谨 慎 投 资 本 理 财 计 划 有 条 件 保 证 本 金, 即 投 资 者 持 有 本 理 财 计 划 到 期 时, 招 商 银 行 承 诺 理 财 本 金 保 证, 超 出 招 商 银 行 保 障 范 围 的 本 金 损 失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本 理 财 计 划 的 理 财 收 益 为 浮 动 收 益 理 财 收 益 取 决 于 挂 钩 标 的 的 价 格 变 化, 受 市 场 多 种 要 素 的 影 响 理 财 收 益 不 确 定 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投 资 者 应 对 此 有 充 分 的 认 识 如 果 在 理 财 期 内, 市 场 利 率 上 升, 本 理 财 计 划 的 收 益 率 不 随 市 场 利 率 上 升 而 提 高 2. 政 策 风 险 : 本 理 财 计 划 是 针 对 当 前 的 相 关 法 规 和 政 策 设 计 的 如 国 家 宏 观 政 策 以 及 市 场 相 关 法 规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可 能 影 响 理 财 计 划 的 受 理 投 资 偿 还 等 的 正 常 进 行, 甚 至 导 致 本 理 财 计 划 收 益 降 低 3. 流 动 性 风 险 : 产 品 存 续 期 内, 投 资 者 不 享 有 赎 回 权 利 4. 欠 缺 投 资 经 验 的 风 险 : 本 理 财 计 划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与 汇 率 价 格 水 平 挂 钩, 理 财 收 益 率 计 算 较 为 复 杂, 故 只 适 合 于 具 备 相 关 投 资 经 验 的 投 资 者 认 购 5. 信 息 传 递 风 险 : 本 理 财 计 划 存 续 期 内 不 提 供 估 值, 不 提 供 账 单,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本 理 财 计 划 说 明 书 所 载 明 的 公 告 方 式 及 时 查 询 本 理 财 计 划 的 相 关 信 息 招 商 银 行 按 照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有 关 信 息 公 告 的 约 定, 发 布 理 财 计 划 的 信 息 公 告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信 息 公 告 的 约 定 及 时 致 电 招 商 银 行 全 国 统 一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95555) 或 到 招 商 银 行 营 业 网 点 查 询 如 果 投 资 者 未 及 时 查 询, 或 由 于 通 讯 故 障 系 统 故 障 以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使 得 投 资 者 无 法 及 时 了 解 理 财 计 划 信 息, 并 由 此 影 响 投 资 者 的 投 资 决 策, 因 此 而 产 生 的 责 任 和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另 外, 投 资 者 预 留 在 招 商 银 行 的 有 效 联 系 方 式 变 更 的, 应 及 时 通 知 招 商 银 行 如 投 资 者 未 及 时 告 知 招 商 银 行 联 系 方 式 变 更 或 因 投 资 者 其 他 原 因, 招 商 银 行 将 可 能 在 需 要 联 系 投 资 者 时 无 法 及 时 联 系 上, 并 可 能 会 由 此 影 响 投 资 者 的 投 资 决 策, 由 此 而 产 生 的 责 任 和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6. 理 财 计 划 不 成 立 风 险 : 如 自 本 产 品 开 始 认 购 至 产 品 原 定 成 立 日 之 前, 产 品 认 购 总 金 额 未 达 到 规 模 下 限 ( 如 有 约 定 ), 或 国 家 宏 观 政 策 以 及 市 场 相 关 法 规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或 市 场 发 生 剧 烈 波 动, 且 经 招 商 银 行 合 理 判 断 难 以 按 照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规 定 向 投 资 者 提 供 本 理 财 计 划, 则 招 商 银 行 有 权 宣 布 本 理 财 计 划 不 成 立 7. 数 据 来 源 风 险 : 在 本 理 财 计 划 收 益 率 的 计 算 中, 需 要 使 用 到 数 据 提 供 商 提 供 的 挂 钩 标 的 的 价 格 水 平 如 果 届 时 产 品 说 明 书 中 约 定 的 数 据 提 供 商 提 供 的 参 照 页 面 不 能 给 出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所 需 的 价 格 水 平, 招 商 银 行 将 本 着 公 平 公 正 公 允 的 原 则, 选 择 市 场 认 可 的 合 理 的 价 格 水 平 进 行 计 算 8. 不 可 抗 力 风 险 : 指 由 于 自 然 灾 害 战 争 等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的 出 现, 将 严 重 影 响 金 融 市 场 的 正 常 运 行, 可 能 影 响 理 财 计 划 的 受 理 投 资 偿 还 等 的 正 常 进 行, 甚 至 导 致 本 理 财 计 划 收 益 降 低 乃 至 本 金 损 失 对 于 由 不 可 抗 力 风 险 所 导 致 的 任 何 损 失,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招 商 银 行 对 此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本 理 财 计 划 产 品 类 型 为 保 本 浮 动 收 益 类, 理 财 计 划 期 限 为 90 天, 产 品 风 险 评 级 为 R1( 谨 慎 型 ), 适 合 购 买 客 户 为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为 A1 及 以 上 的 客 户 如 影 响 您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的 因 素 发 生 变 化, 请 及 时 完 成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评 估 1
本 理 财 计 划 有 投 资 风 险, 招 商 银 行 仅 有 条 件 保 证 本 金, 即 投 资 者 持 有 本 理 财 计 划 到 期 时, 招 商 银 行 承 诺 理 财 本 金 保 证, 超 出 招 商 银 行 保 障 范 围 的 本 金 损 失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在 最 不 利 投 资 情 形 即 投 资 者 违 约 赎 回 的 情 况 下, 可 能 会 损 失 部 分 本 金 示 例 : 投 资 者 购 买 本 理 财 计 划, 理 财 本 金 为 50,000 元 人 民 币, 存 续 期 内 投 资 者 违 约 赎 回 招 商 银 行 根 据 投 资 者 违 约 赎 回 时 的 市 场 价 格 计 算 理 财 计 划 的 公 允 市 值 作 为 违 约 赎 回 价 格 违 约 赎 回 价 格 以 每 份 额 理 财 计 划 的 净 值 表 示 投 资 者 违 约 赎 回 金 额 = 投 资 者 认 购 总 份 额 违 约 赎 回 价 格 假 设 违 约 赎 回 价 格 为 0.98 元, 投 资 者 违 约 赎 回 金 额 =50,000 0.98=49,000 元 理 财 本 金 损 失 =50,000-49,000=1,000 元 ( 测 算 收 益 不 等 于 实 际 收 益, 投 资 须 谨 慎 ) 在 您 签 署 本 理 财 计 划 的 销 售 协 议 书 前, 应 当 仔 细 阅 读 本 风 险 揭 示 书 理 财 计 划 产 品 说 明 书 和 客 户 权 益 须 知 的 全 部 内 容, 同 时 向 我 行 了 解 本 理 财 计 划 的 其 他 相 关 信 息, 并 自 己 独 立 作 出 是 否 认 购 本 理 财 计 划 的 决 定 您 将 资 金 委 托 给 我 行 运 作 是 您 真 实 的 意 思 表 示 本 风 险 揭 示 书 及 相 应 理 财 计 划 说 明 书 和 销 售 协 议 书 和 客 户 权 益 须 知 将 共 同 构 成 贵 我 双 方 理 财 合 同 的 有 效 组 成 部 分,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风 险 提 示 方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确 认 栏 本 人 确 认 购 买 该 理 财 计 划 为 本 人 真 实 的 意 思 表 示, 并 认 为 该 理 财 计 划 完 全 适 合 本 人 的 投 资 目 标, 投 资 预 期 以 及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本 人 确 认 招 商 银 行 相 关 业 务 人 员 对 于 理 财 产 品 说 明 书 中 限 制 本 人 权 利 增 加 本 人 义 务 以 及 有 关 免 除 限 制 招 商 银 行 责 任 或 招 商 银 行 单 方 面 拥 有 某 些 权 利 的 条 款 已 向 本 人 予 以 说 明, 本 人 已 完 全 理 解 并 自 愿 接 受 本 人 确 认 如 下 : 本 人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评 级 为 : A1 A2 A3 A4 A5 ( 客 户 需 全 文 抄 录 以 下 文 字 以 完 成 确 认 : 本 人 已 经 阅 读 风 险 揭 示, 愿 意 承 担 投 资 风 险 ) 确 认 人 (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2
招 商 银 行 焦 点 联 动 系 列 之 汇 率 表 现 联 动 ( 欧 元 期 末 看 跌 型 ) 理 财 计 划 产 品 说 明 书 ( 产 品 代 码 :104222) ( 本 产 品 只 适 合 具 有 相 关 投 资 经 验 的 投 资 者 ) 重 要 须 知 : 本 理 财 计 划 仅 向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规 定 可 以 购 买 本 理 财 计 划 的 合 格 投 资 者 发 售 在 购 买 本 理 财 计 划 前, 请 投 资 者 确 保 完 全 明 白 本 理 财 计 划 的 性 质 其 中 涉 及 的 风 险 以 及 投 资 者 的 自 身 情 况 投 资 者 若 对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的 内 容 有 任 何 疑 问, 请 向 招 商 银 行 各 营 业 网 点 咨 询 除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中 明 确 规 定 的 收 益 及 收 益 分 配 方 式 外, 任 何 预 期 收 益 预 计 收 益 率 测 算 收 益 或 类 似 表 述 均 属 不 具 有 法 律 约 束 力 的 用 语, 不 代 表 投 资 者 可 能 获 得 的 实 际 收 益, 亦 不 构 成 招 商 银 行 对 本 理 财 计 划 的 任 何 收 益 承 诺 本 理 财 计 划 只 根 据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所 载 的 资 料 操 作 本 理 财 计 划 不 等 同 于 银 行 存 款 在 本 产 品 存 续 期 内, 如 因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监 管 规 定 发 生 变 化, 或 是 出 于 维 持 本 产 品 正 常 运 营 的 需 要, 在 不 损 害 投 资 者 利 益 的 前 提 下, 招 商 银 行 有 权 单 方 对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进 行 修 订 招 商 银 行 决 定 对 产 品 说 明 书 进 行 修 订 的, 将 提 前 2 个 工 作 日 以 在 一 网 通 网 站 (www.cmbchina.com) 以 及 各 营 业 网 点 公 告 的 方 式 通 知 投 资 者 招 商 银 行 有 权 依 法 对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进 行 解 释 风 险 提 示 : 理 财 非 存 款 产 品 有 风 险 投 资 须 谨 慎,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认 识 以 下 风 险 : 1. 本 金 及 理 财 收 益 风 险 : 本 理 财 计 划 有 投 资 风 险, 招 商 银 行 仅 有 条 件 保 障 理 财 资 金 本 金, 不 保 证 理 财 收 益, 您 应 充 分 认 识 投 资 风 险, 谨 慎 投 资 本 理 财 计 划 到 期 有 条 件 保 证 本 金, 即 投 资 者 持 有 本 理 财 计 划 到 期 时, 招 商 银 行 承 诺 理 财 本 金 保 证, 超 出 招 商 银 行 保 障 范 围 的 本 金 损 失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本 理 财 计 划 的 理 财 收 益 为 浮 动 收 益 理 财 收 益 取 决 于 挂 钩 标 的 的 价 格 变 化, 受 市 场 多 种 要 素 的 影 响 理 财 收 益 不 确 定 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投 资 者 应 对 此 有 充 分 的 认 识 如 果 在 理 财 期 内, 市 场 利 率 上 升, 本 理 财 计 划 的 收 益 率 不 随 市 场 利 率 上 升 而 提 高 2. 政 策 风 险 : 本 理 财 计 划 是 针 对 当 前 的 相 关 法 规 和 政 策 设 计 的 如 国 家 宏 观 政 策 以 及 市 场 相 关 法 规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可 能 影 响 理 财 计 划 的 受 理 投 资 偿 还 等 的 正 常 进 行, 甚 至 导 致 本 理 财 计 划 收 益 降 低 3. 流 动 性 风 险 : 产 品 存 续 期 内, 投 资 者 不 享 有 赎 回 权 利 4. 欠 缺 投 资 经 验 的 风 险 : 本 理 财 计 划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与 汇 率 价 格 水 平 挂 钩, 理 财 收 益 率 计 算 较 为 复 杂, 故 只 适 合 于 具 备 相 关 投 资 经 验 的 投 资 者 认 购 5. 信 息 传 递 风 险 : 本 理 财 计 划 存 续 期 内 不 提 供 估 值, 不 提 供 账 单,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本 理 财 计 划 说 明 书 所 载 明 的 公 告 方 式 及 时 查 询 本 理 财 计 划 的 相 关 信 息 招 商 银 行 按 照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有 关 信 息 公 告 的 约 定, 发 布 理 财 计 划 的 信 息 公 告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信 息 公 告 的 约 定 及 时 致 电 招 商 银 行 全 国 统 一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95555) 或 到 招 商 银 行 营 业 网 点 查 询 如 果 投 资 者 未 及 时 查 询, 或 由 于 通 讯 故 障 系 统 故 障 以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使 得 投 资 者 无 法 及 时 了 解 理 财 计 划 信 息, 并 由 此 影 响 投 资 者 的 投 资 决 策, 因 此 而 产 生 的 责 任 和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另 外, 投 资 者 预 留 在 招 商 银 行 的 有 效 联 系 方 式 变 更 的, 应 及 时 通 知 招 商 银 行 如 投 资 者 未 及 时 告 知 招 商 银 行 联 系 方 式 变 更 或 因 投 资 者 其 他 原 因, 招 商 银 行 将 可 能 在 需 要 联 系 投 资 者 时 无 法 及 时 联 系 上, 并 可 能 会 由 此 影 响 投 资 者 的 投 资 决 策, 由 此 而 产 生 的 责 任 和 风 险 由 投 资 3
者 自 行 承 担 6. 理 财 计 划 不 成 立 风 险 : 如 自 本 产 品 开 始 认 购 至 产 品 原 定 成 立 日 之 前, 产 品 认 购 总 金 额 未 达 到 规 模 下 限 ( 如 有 约 定 ), 或 国 家 宏 观 政 策 以 及 市 场 相 关 法 规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或 市 场 发 生 剧 烈 波 动, 且 经 招 商 银 行 合 理 判 断 难 以 按 照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规 定 向 投 资 者 提 供 本 理 财 计 划, 则 招 商 银 行 有 权 宣 布 本 理 财 计 划 不 成 立 7. 数 据 来 源 风 险 : 在 本 理 财 计 划 收 益 率 的 计 算 中, 需 要 使 用 到 数 据 提 供 商 提 供 的 挂 钩 标 的 的 价 格 水 平 如 果 届 时 产 品 说 明 书 中 约 定 的 数 据 提 供 商 提 供 的 参 照 页 面 不 能 给 出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所 需 的 价 格 水 平, 招 商 银 行 将 本 着 公 平 公 正 公 允 的 原 则, 选 择 市 场 认 可 的 合 理 的 价 格 水 平 进 行 计 算 8. 不 可 抗 力 风 险 : 指 由 于 自 然 灾 害 战 争 等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的 出 现, 将 严 重 影 响 金 融 市 场 的 正 常 运 行, 可 能 影 响 理 财 计 划 的 受 理 投 资 偿 还 等 的 正 常 进 行, 甚 至 导 致 本 理 财 计 划 收 益 降 低 乃 至 本 金 损 失 对 于 由 不 可 抗 力 风 险 所 导 致 的 任 何 损 失,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招 商 银 行 对 此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产 品 风 险 评 级 R1 ( 本 评 级 为 招 商 银 行 内 部 评 级, 仅 供 参 考 ) 投 资 方 向 和 范 围 本 理 财 计 划 由 招 商 银 行 负 责 将 理 财 资 金 投 资 于 本 币 债 券 市 场 货 币 市 场, 以 及 汇 率 价 格 相 关 的 衍 生 产 品 银 行 有 权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在 不 对 客 户 实 质 性 权 益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且 根 据 约 定 提 前 公 告 的 情 况 下, 对 本 产 品 的 投 资 范 围 投 资 品 种 和 投 资 比 例 进 行 调 整 投 资 者 对 此 无 异 议 且 同 意 在 上 述 情 况 下 继 续 持 有 本 产 品 投 资 比 例 区 间 本 理 财 计 划 理 财 本 金 100% 投 资 于 本 币 债 券 市 场 和 / 或 货 币 市 场 基 本 规 定 名 称 招 商 银 行 焦 点 联 动 系 列 之 汇 率 表 现 联 动 ( 欧 元 期 末 看 跌 型 ) 理 财 计 划 ( 产 品 代 码 : 104222) 理 财 币 种 理 财 计 划 期 限 人 民 币 90 天 提 前 终 止 权 利 本 理 财 计 划 存 续 期 内, 客 户 与 招 商 银 行 均 无 权 提 前 终 止 本 理 财 计 划 4
认 购 起 点 1 元 人 民 币 为 1 份, 认 购 起 点 份 额 为 5 万 份, 超 过 认 购 起 点 份 额 部 分, 应 为 1 万 份 的 整 数 倍 申 购 / 赎 回 本 理 财 计 划 存 续 期 内 不 提 供 申 购 和 赎 回 本 金 及 理 财 收 益 如 本 理 财 计 划 成 立 且 客 户 持 有 该 理 财 计 划 直 至 到 期, 则 招 商 银 行 向 该 客 户 提 供 本 金 完 全 保 障, 并 根 据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的 相 关 约 定, 按 照 挂 钩 标 的 的 价 格 表 现, 向 客 户 支 付 浮 动 理 财 收 益 7.50%( 年 化 ) 或 0.40%( 年 化 ) 客 户 理 财 收 益 为 扣 除 销 售 费 用 后 的 理 财 收 益 具 体 请 参 见 本 金 及 理 财 收 益 认 购 期 2013 年 9 月 11 日 10:00 至 2013 年 9 月 13 日 11:00 详 情 见 理 财 计 划 认 购 成 立 日 2013 年 9 月 13 日, 认 购 资 金 在 成 立 日 前 按 活 期 利 率 计 算 利 息 结 算 日 到 期 日 2013 年 12 月 10 日 2013 年 12 月 12 日 理 财 计 划 到 期 日 适 用 遇 中 国 ( 大 陆 ) 法 定 公 众 假 日 顺 延 至 下 一 个 非 中 国 ( 大 陆 ) 法 定 公 众 假 日 的 规 则 定 盘 价 格 期 初 价 格 期 末 价 格 发 行 规 模 汤 森 路 透 (Thomson Reuters) 参 照 页 面 TKFE 公 布 东 京 时 间 下 午 15:00 欧 元 兑 美 元 的 买 入 价 和 卖 出 价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按 照 舍 位 法 精 确 到 小 数 点 后 4 位 成 立 日 当 日 的 定 盘 价 格 结 算 日 当 日 的 定 盘 价 格 本 理 财 计 划 发 行 规 模 下 限 1,000 万 元 人 民 币, 发 行 规 模 上 限 为 10 亿 元 人 民 币 详 情 见 理 财 计 划 认 购 本 金 及 收 益 支 付 本 理 财 计 划 到 期 时 一 次 性 支 付 本 金 及 理 财 收 益 ( 如 有 ) 详 情 见 本 金 及 理 财 收 益 支 付 销 售 费 率 0.50%/ 年 清 算 期 到 期 日 到 理 财 资 金 返 还 到 账 日 为 还 本 清 算 期, 还 本 清 算 期 内 不 计 付 利 息 收 益 计 算 单 位 每 1 万 份 为 1 个 收 益 计 算 单 位, 每 收 益 计 算 单 位 理 财 收 益 按 照 舍 位 法 精 确 到 小 数 点 后 2 位 营 业 日 准 则 向 后 顺 延 惯 例 ( 定 价 及 交 割 ) 工 作 日 ( 营 业 日 ) 中 国 大 陆 ( 用 于 交 割 ), 纽 约 ( 用 于 交 割 ), 东 京 ( 用 于 定 价 ) 工 作 日 指 在 上 述 城 市 的 商 业 银 行 和 外 汇 市 场 进 行 支 付 结 算 并 正 常 营 业 的 日 期 购 买 方 式 在 理 财 计 划 认 购 期 内, 请 到 招 商 银 行 营 业 网 点 或 网 上 银 行 办 理 认 购 对 账 单 本 理 财 计 划 不 提 供 对 账 单 税 款 理 财 收 益 的 应 纳 税 款 由 客 户 自 行 申 报 及 缴 纳 5
本 金 及 理 财 收 益 本 理 财 计 划 成 立 且 客 户 持 有 该 理 财 计 划 直 至 到 期 日, 则 招 商 银 行 在 理 财 计 划 到 期 日 向 客 户 支 付 全 部 人 民 币 本 金, 并 按 照 下 述 规 定, 向 客 户 支 付 理 财 收 益 ( 如 有, 下 同 ) 1. 理 财 收 益 率 与 汇 率 价 格 水 平 挂 钩 本 理 财 计 划 所 指 汇 率 价 格 为 欧 元 兑 美 元 标 价 理 财 收 益 率 为 扣 除 理 财 计 划 相 关 费 率 后 的 理 财 收 益 率 2. 关 于 汇 率 价 格 的 观 察 约 定 本 产 品 汇 率 观 察 价 格 按 照 汤 森 路 透 (Thomson Reuters) 参 照 页 面 TKFE 公 布 东 京 时 间 下 午 15:00 欧 元 兑 美 元 的 买 入 价 和 卖 出 价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以 舍 位 法 精 确 到 小 数 点 后 4 位 厘 定 如 果 届 时 约 定 的 数 据 提 供 商 彭 博 资 讯 提 供 的 参 照 页 面 不 能 给 出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所 需 的 价 格 水 平, 招 商 银 行 将 本 着 公 平 公 正 公 允 的 原 则, 选 择 市 场 认 可 的 合 理 的 价 格 水 平 进 行 计 算 3. 理 财 收 益 率 的 确 定 理 财 收 益 率 根 据 以 下 条 款 来 确 定 (1) 若 汇 率 期 末 价 格 低 于 汇 率 期 初 价 格, 则 理 财 收 益 率 为 7.50%( 年 化 ), 在 此 情 况 下, 每 收 益 计 算 单 位 理 财 收 益 的 计 算 公 式 为 : 每 收 益 计 算 单 位 理 财 收 益 = 收 益 计 算 单 位 份 额 理 财 收 益 率 理 财 计 划 期 限 365 (2) 若 汇 率 期 末 价 格 高 于 或 等 于 汇 率 期 初 价 格, 则 理 财 收 益 率 为 0.40%( 年 化 ), 在 此 情 况 下, 每 收 益 计 算 单 位 理 财 收 益 的 计 算 公 式 为 : 每 收 益 计 算 单 位 理 财 收 益 = 收 益 计 算 单 位 份 额 理 财 收 益 率 理 财 计 划 期 限 365 4. 理 财 收 益 的 测 算 方 法 本 理 财 计 划 成 立 且 客 户 持 有 该 理 财 计 划 直 至 到 期 日, 招 商 银 行 在 到 期 日 向 该 客 户 支 付 全 部 人 民 币 本 金, 并 按 照 汇 率 价 格 表 现 确 定 理 财 收 益 率, 以 如 下 公 式 计 算 理 财 收 益 : 客 户 获 得 的 理 财 收 益 = 每 收 益 计 算 单 位 理 财 收 益 客 户 认 购 总 份 额 收 益 计 算 单 位 份 额 ( 按 照 舍 位 法 精 确 到 小 数 点 后 2 位 ) 5. 理 财 收 益 的 测 算 示 例 ( 注 意 : 以 下 均 为 模 拟 数 据 ) (1) 假 设 本 理 财 计 划 的 汇 率 期 初 价 格 为 1.3100; 假 设 理 财 计 划 期 限 为 90 天 ; (2) 若 汇 率 期 末 价 格 为 1.2950, 低 于 期 初 价 格, 则 理 财 收 益 率 为 6.50% 某 客 户 认 购 理 财 计 划 本 金 为 500,000 元 人 民 币, 则 客 户 的 理 财 收 益 计 算 如 下 : 每 收 益 计 算 单 位 理 财 收 益 =10,000 6.50% 90 365=160.27 元 人 民 币 客 户 获 得 的 理 财 收 益 =160.27 500,000 10,000=8,013.50 元 人 民 币 (3) 若 汇 率 期 末 价 格 为 1.3250, 高 于 期 初 价 格, 则 理 财 收 益 率 为 0.40% 某 客 户 认 购 理 财 计 划 本 金 为 500,000 元 人 民 币, 则 客 户 的 理 财 收 益 计 算 如 下 : 每 收 益 计 算 单 位 理 财 收 益 =10,000 0.40% 90 365=9.86 元 人 民 币 客 户 获 得 的 理 财 收 益 =9.86 500,000 10,000=493.00 元 人 民 币 (4) 若 汇 率 期 末 价 格 为 1.3100, 等 于 期 初 价 格, 则 理 财 收 益 率 为 0.40% 某 客 户 认 购 理 财 计 划 本 金 为 500,000 元 人 民 币, 则 客 户 的 理 财 收 益 计 算 如 下 : 每 收 益 计 算 单 位 理 财 收 益 =10,000 0.40% 90 365=9.86 元 人 民 币 客 户 获 得 的 理 财 收 益 =9.86 500,000 10,000=493.00 元 人 民 币 ( 注 : 以 上 示 例 采 用 假 设 数 据 计 算, 并 不 代 表 客 户 实 际 可 获 得 的 理 财 收 益, 也 不 代 表 招 商 银 行 对 理 财 收 益 的 任 何 承 诺 和 保 证 ) 6
相 关 费 用 本 理 财 计 划 由 招 商 银 行 收 取 销 售 费 用, 销 售 费 率 为 0.50%/ 年 银 行 有 权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和 国 家 政 策 的 规 定, 对 本 理 财 计 划 的 收 费 项 目 条 件 标 准 和 方 式 进 行 调 整 客 户 对 此 无 异 议 且 同 意 在 上 述 情 况 下 继 续 持 有 本 理 财 计 划 本 金 及 理 财 收 益 支 付 到 期 的 本 金 和 理 财 收 益 支 付 : 理 财 计 划 到 期 日, 招 商 银 行 向 客 户 支 付 100% 理 财 本 金 和 应 得 的 理 财 收 益 ( 如 有 ), 该 理 财 本 金 和 理 财 收 益 于 到 期 日 后 3 个 工 作 日 内 划 转 至 客 户 指 定 账 户 理 财 计 划 认 购 1. 认 购 期 结 束, 如 理 财 计 划 认 购 总 金 额 未 达 到 发 行 规 模 下 限, 或 自 本 理 财 计 划 开 始 认 购 至 理 财 计 划 原 定 成 立 日 期 间, 市 场 发 生 剧 烈 波 动, 或 发 生 其 他 经 招 商 银 行 合 理 判 断 难 以 按 照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规 定 向 客 户 提 供 本 理 财 计 划 的 情 况, 则 招 商 银 行 有 权 宣 布 本 理 财 计 划 不 成 立 如 理 财 计 划 不 成 立, 招 商 银 行 将 于 原 定 成 立 日 后 2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已 认 购 资 金 退 回 客 户 指 定 账 户, 认 购 成 立 日 至 退 回 资 金 到 账 日 期 间 不 计 付 利 息 2. 认 购 期 内 如 认 购 金 额 超 过 理 财 计 划 发 行 规 模 上 限, 则 认 购 终 止 3. 发 售 对 象 : 本 理 财 计 划 仅 向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可 以 购 买 本 类 理 财 计 划 的 合 格 客 户 发 售 4. 认 购 手 续 : 在 理 财 计 划 认 购 期 内, 客 户 可 通 过 招 商 银 行 当 地 营 业 网 点 办 理 认 购 5. 认 购 撤 单 : 认 购 期 内 允 许 认 购 撤 单 理 财 计 划 申 购 和 赎 回 本 理 财 计 划 存 续 期 内 不 提 供 理 财 计 划 申 购 及 赎 回 提 前 终 止 本 理 财 计 划 存 续 期 内, 客 户 及 招 商 银 行 均 无 权 提 前 终 止 本 理 财 计 划 风 险 示 例 1. 理 财 收 益 的 风 险 示 例 理 财 收 益 取 决 于 汇 率 的 价 格 变 化 具 体 情 景 分 析 如 下 : (1) 有 利 情 况 : 汇 率 期 末 价 格 低 于 汇 率 期 初 价 格, 则 理 财 收 益 率 为 7.50%( 年 化 ) (2) 不 利 情 况 : 汇 率 期 末 价 格 等 于 或 高 于 汇 率 期 初 价 格, 则 理 财 收 益 率 为 0.40%( 年 化 ) 2. 理 财 计 划 不 成 立 的 风 险 示 例 如 自 本 产 品 开 始 认 购 至 产 品 原 定 成 立 日 之 前, 产 品 认 购 总 金 额 未 达 到 规 模 下 限 ( 如 有 约 定 ), 或 国 家 宏 观 政 策 以 及 市 场 相 关 法 规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或 市 场 发 生 剧 烈 波 动, 且 经 招 商 银 行 合 理 判 断 难 以 按 照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规 定 向 客 户 提 供 本 理 财 计 划, 则 招 商 银 行 有 权 宣 布 本 理 财 计 划 不 成 立, 并 于 原 定 理 财 计 划 成 立 日 后 的 第 1 个 工 作 日 发 布 本 理 财 计 划 不 成 立 的 公 告, 且 招 商 银 行 将 于 原 定 理 财 计 划 成 立 日 后 的 2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已 认 购 资 金 退 回 客 户 指 定 账 户, 认 购 结 束 日 至 退 回 资 金 到 账 日 期 间 不 计 付 利 息 如 果 理 财 计 划 不 成 立, 客 户 除 无 法 获 得 本 理 财 计 划 约 定 的 投 资 收 益 外, 还 将 影 响 其 投 资 安 排 7
信 息 公 告 1. 如 招 商 银 行 决 定 本 理 财 计 划 不 成 立, 将 在 理 财 计 划 原 定 成 立 日 后 的 第 1 个 工 作 日, 在 一 网 通 网 站 (www.cmbchina.com) 发 布 理 财 计 划 不 成 立 的 信 息 公 告 2. 关 于 挂 钩 汇 率 的 期 初 价 格, 招 商 银 行 将 在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约 定 的 成 立 日 后 的 2 个 工 作 日 内, 在 一 网 通 网 站 (www.cmbchina.com) 发 布 相 关 信 息 公 告 3. 本 理 财 计 划 到 期 时, 招 商 银 行 将 在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约 定 的 到 期 日 后 2 个 工 作 日 内, 在 一 网 通 网 站 (www.cmbchina.com) 发 布 相 关 信 息 公 告 4. 其 他 招 商 银 行 认 为 对 理 财 计 划 本 金 及 理 财 收 益 有 重 大 影 响 而 需 要 公 布 的 重 要 信 息, 在 一 网 通 网 站 (www.cmbchina.com) 发 布 相 关 信 息 公 告 5. 在 产 品 存 续 期 内, 招 商 银 行 对 投 资 范 围 投 资 品 种 或 投 资 比 例 进 行 调 整 的, 将 提 前 2 个 工 作 日 以 在 一 网 通 网 站 (www.cmbchina.com) 上 公 告 的 方 式 通 知 客 户 6. 在 产 品 存 续 期 内, 招 商 银 行 对 收 费 项 目 收 费 条 件 收 费 标 准 和 收 费 方 式 进 行 调 整 的, 将 提 前 2 个 工 作 日 以 在 一 网 通 网 站 (www.cmbchina.com) 上 公 告 的 方 式 通 知 客 户 7. 在 本 产 品 存 续 期 内, 如 因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监 管 规 定 发 生 变 化, 或 是 出 于 维 持 本 产 品 正 常 运 营 的 需 要, 在 不 损 害 客 户 利 益 的 前 提 下, 招 商 银 行 有 权 单 方 对 本 产 品 说 明 书 进 行 修 订 招 商 银 行 如 决 定 对 产 品 说 明 书 进 行 修 订 的, 将 提 前 2 个 工 作 日 以 在 一 网 通 网 站 (www.cmbchina.com) 公 告 的 方 式 通 知 客 户 相 关 事 项 说 明 1. 本 理 财 计 划 中 示 例 均 采 用 假 设 数 据, 并 不 代 表 客 户 实 际 可 获 得 的 收 益, 也 不 代 表 招 商 银 行 对 理 财 收 益 的 任 何 承 诺 和 保 证 2. 客 户 对 本 理 财 计 划 有 任 何 意 见 或 异 议, 请 联 系 招 商 银 行 的 理 财 经 理 或 反 馈 至 招 商 银 行 营 业 网 点, 也 可 致 电 招 商 银 行 全 国 统 一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95555) 8
客 户 权 益 须 知 尊 敬 的 投 资 者 : 理 财 非 存 款 产 品 有 风 险 投 资 须 谨 慎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是 指 商 业 银 行 在 对 潜 在 目 标 客 户 群 进 行 分 析 研 究 的 基 础 上, 针 对 特 定 目 标 客 户 群 开 发 设 计 并 销 售 的 资 金 投 资 和 管 理 计 划 理 财 产 品 分 为 保 证 收 益 理 财 产 品, 保 本 浮 动 收 益 理 财 产 品 和 非 保 本 浮 动 收 益 理 财 产 品 三 大 类, 请 您 充 分 认 识 不 同 类 型 产 品 的 投 资 风 险, 谨 慎 投 资 为 了 保 护 您 的 合 法 权 益, 建 议 您 : 首 先, 请 在 投 资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前, 通 过 我 行 专 门 为 您 设 计 的 个 人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评 估 流 程, 了 解 您 的 投 资 目 标, 风 险 偏 好 和 产 品 需 求 其 次, 请 认 真 阅 读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的 相 关 销 售 文 件, 具 体 为 理 财 产 品 销 售 协 议 书 产 品 说 明 书 风 险 揭 示 书 和 本 客 户 权 益 须 知 等, 然 后 选 择 购 买 与 您 自 身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相 匹 配 的 产 品 您 在 阅 读 时 如 有 不 明 之 处, 可 及 时 向 我 行 理 财 人 员 进 行 咨 询 最 后, 请 关 注 我 行 对 理 财 产 品 的 信 息 披 露 渠 道 与 频 率 以 及 我 行 相 关 联 络 方 式, 以 及 当 您 对 所 购 买 的 理 财 产 品 有 任 何 异 议 或 意 见 时 请 及 时 向 我 行 反 馈 我 行 将 以 诚 实 守 信 勤 勉 尽 责 的 态 度 竭 诚 为 您 提 供 专 业 的 服 务 一 购 买 理 财 产 品 三 部 曲 : 第 一 部 了 解 您 的 投 资 需 求 和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根 据 商 业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销 售 管 理 办 法 要 求, 银 行 在 客 户 投 资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前, 必 须 对 客 户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进 行 评 估, 以 保 障 客 户 购 买 的 理 财 产 品 与 其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相 匹 配 我 行 将 从 客 户 年 龄 财 务 状 况 投 资 经 验 投 资 目 的 收 益 预 期 风 险 偏 好 流 动 性 要 求 风 险 认 识 以 及 风 险 损 失 承 受 程 度 等 方 面, 协 助 您 全 面 了 解 您 的 投 资 需 求 和 您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帮 助 您 选 择 适 合 自 己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的 理 财 产 品 根 据 客 户 的 不 同 情 况, 我 行 将 客 户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分 为 谨 慎 型 (A1) 稳 健 型 (A2) 平 衡 型 (A3) 进 取 型 (A4) 激 进 型 (A5) 五 个 等 级 与 此 同 时, 根 据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投 资 范 围 风 险 收 益 特 点 流 动 性 等 不 同 因 素, 我 行 理 财 产 品 分 为 谨 慎 型 产 品 (R1) 稳 健 型 产 品 (R2) 平 衡 型 产 品 (R3) 进 取 型 产 品 (R4) 激 进 型 产 品 (R5) 五 个 风 险 等 级 我 行 根 据 风 险 匹 配 原 则, 在 客 户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等 级 和 产 品 风 险 等 级 之 间 建 立 如 下 对 应 关 系, 建 议 您 根 据 自 身 情 况, 选 择 适 合 自 己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的 理 财 产 品, 详 见 下 表 : 客 户 类 型 风 险 特 征 描 述 适 合 的 产 品 类 型 谨 慎 型 (A1) 您 属 于 可 以 承 担 低 风 险 而 作 风 谨 慎 类 型 的 投 资 者 您 谨 慎 型 (R1) 产 品 适 合 投 资 于 以 保 本 为 主 的 投 资 工 具, 但 您 因 此 会 牺 牲 资 本 升 值 的 机 会 稳 健 型 (A2) 您 属 于 可 以 承 担 较 低 及 以 下 风 险 类 型 的 投 资 者 您 适 合 投 资 于 本 金 风 险 相 对 较 小 具 有 一 定 升 值 能 力 的 投 资 工 具 稳 健 型 (R2) 及 以 下 产 品 平 衡 型 (A3) 进 取 型 (A4) 激 进 型 (A5) 您 属 于 可 以 承 担 中 等 及 以 下 风 险 类 型 的 投 资 者 您 适 合 投 资 于 能 够 为 您 提 供 温 和 升 值 能 力 而 投 资 价 值 有 温 和 波 动 的 投 资 工 具 您 属 于 可 以 承 担 较 高 及 以 下 风 险 类 型 的 投 资 者 您 适 合 投 资 于 能 够 为 您 提 供 升 值 能 力 而 投 资 价 值 有 波 动 的 投 资 工 具 您 属 于 可 以 承 受 高 及 以 下 风 险 类 型 的 投 资 者 您 适 合 投 资 于 能 够 为 您 提 供 高 升 值 能 力 而 投 资 价 值 波 动 大 的 投 资 工 具 最 坏 的 情 况 下, 您 可 能 失 去 全 部 投 资 本 金 并 需 对 您 投 资 所 导 致 的 任 何 亏 损 承 担 责 任 为 了 准 确 地 了 解 和 评 估 您 的 投 资 需 求, 请 您 在 首 次 购 买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前, 到 我 行 营 业 网 点 进 行 有 效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的 评 估 9 平 衡 型 (R3) 及 以 下 产 品 进 取 型 (R4) 及 以 下 产 品 激 进 型 (R5) 及 以 下 产 品
客 户 评 估 流 程 : 客 户 风 险 评 估 填 写 个 人 投 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评 估 表 由 我 行 工 作 人 录 入 系 统 后 自 动 生 成 相 应 的 客 户 风 险 等 级 评 级 结 果 签 名 确 认 评 估 结 果 为 了 及 时 更 新 您 的 财 务 状 况, 明 确 您 的 投 资 目 标, 评 估 结 果 的 有 效 期 为 一 年 期, 若 您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评 估 结 果 已 过 有 效 期 或 者 在 评 级 结 果 有 效 期 内 发 生 了 可 能 影 响 您 自 身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的 情 形, 请 您 在 再 次 购 买 理 财 产 品 前, 通 过 我 行 柜 面 或 网 上 银 行 方 式 重 新 进 行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评 估 第 二 部 购 买 您 选 择 的 理 财 产 品 您 在 完 成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评 估 后, 选 择 适 合 您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的 我 行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可 通 过 我 行 营 业 网 点 网 上 银 行 电 话 银 行 手 机 银 行 方 式 进 行 购 买 具 体 认 购 流 程 如 下 : ( 一 ) 营 业 网 点 理 财 产 品 购 买 认 真 阅 读 销 售 文 件 交 我 行 工 作 人 员 进 行 购 买 操 作 理 财 产 品 购 买 成 功 客 户 权 益 须 知 产 品 说 明 书 阅 读 并 签 署 风 险 揭 示 书 阅 读 并 签 署 理 财 产 品 销 售 协 议 书 温 馨 提 示 : 请 您 认 真 阅 读 风 险 揭 示 书 中 的 风 险 提 示 部 分, 并 充 分 知 晓 产 品 风 险, 自 愿 购 买 我 行 理 财 产 品, 您 一 旦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产 品 运 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投 资 揭 示 风 险, 将 由 您 自 行 承 担 ( 二 ) 网 上 银 行 登 录 网 上 银 行 大 众 版 或 专 业 版 投 资 管 理 受 托 理 财 首 页 选 择 理 财 产 品 点 击 产 品 名 称 查 看 产 品 信 息 返 回 界 面 点 击 购 买 阅 读 相 关 销 售 文 件, 确 认 风 险 揭 示 书 抄 录 协 议 书 签 署, 并 按 操 作 指 示 输 入 相 关 信 息 查 询 当 前 持 仓 点 击 确 认 委 托 购 买 成 功 当 前 委 托 10
( 三 ) 电 话 银 行 选 1 自 动 语 音 输 入 银 行 卡 号 输 入 查 询 密 码 拨 打 95555 选 3 证 劵 外 汇 及 投 资 业 务 选 择 6 受 托 理 财 选 1 购 买 输 入 购 买 理 财 产 品 代 码 ( 查 询 按 *# 键 ) 选 择 2 人 工 咨 询 选 1 个 人 银 行 业 务 选 3 证 劵 基 金 及 理 财 产 品 业 务 转 接 人 工 服 务 专 员 按 照 提 示 完 成 购 买 ( 四 ) 手 机 银 行 免 费 下 载 手 机 银 行 客 户 端 软 件, 登 录 招 商 银 行 手 机 银 行 界 面, 理 财 产 品 购 买 流 程 请 参 照 网 上 银 行 第 三 部 了 解 理 财 产 品 的 信 息 披 露 方 式 渠 道 和 频 率 有 关 产 品 相 关 信 息 的 披 露 方 式 渠 道 和 频 率, 您 可 根 据 产 品 说 明 书 中 所 载 明 的 信 息 公 告 约 定, 及 时 登 录 招 商 银 行 网 站 或 致 电 招 商 银 行 全 国 统 一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95555) 或 到 招 商 银 行 营 业 网 点 进 行 查 询 二 客 户 对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的 投 诉 方 式 和 程 序 如 您 对 所 购 买 的 理 财 计 划 有 任 何 意 见 或 建 议, 请 联 系 招 商 银 行 的 理 财 经 理 或 反 馈 至 招 商 银 行 各 营 业 网 点, 也 可 致 电 招 商 银 行 全 国 统 一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95555) 我 行 将 及 时 受 理 并 给 予 答 复 三 招 商 银 行 联 络 方 式 ( 一 ) 全 国 统 一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95555 ( 二 ) 境 外 服 务 热 线 :86-755-84391000,86-755-84391999 ( 三 ) 一 网 通 网 站 :www.cmbchina.com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