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手册

Similar documents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433A5C446F63756D656E E E67735C41646D696E 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I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4D F736F F D20D0A3B7A2A1B A1B 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33A5C C6B73625C 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 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一 人 员 经 费 一 般 财 力 人 员 支 出 成 品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课程类 别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姓名

 编号: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书面申请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 合 计 5,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 工 资 福 利 2, 政 府 性 基 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 )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教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 )

复旦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4D F736F F 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鄂考院﹝2016﹞2号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一、资质申请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附件1: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二 ) 资 格 审 核 资 格 审 核 时 间 为 5 月 6 日 至 15 日 地 方 考 办 可 以 在 上 述 期 限 内 确 定 本 地 区 报 名 资 格 审 核 时 间 1. 首 次 报 名 人 员 ( 不 含 应 届 毕 业 生 ) 首 次 报 名 参 加 专 业 阶 段 考 试

华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untitled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教师上报成绩流程图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关于实施《商丘师范学院教学常规工作时序表》的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4D F736F F 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 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西 南 民 族 学 院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卷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年 年 新 中 国 五 十 年 统 计 资 料 汇 编 中 国 人 口 统 计 年 鉴 年 数 据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中 国 统 计 出 版 社 年 版 资 料 来 源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4D F736F F D20C6F3D2B5C5E0D1B5CAA6B9FABCD2D6B0D2B5B1EAD7BC2E646F63>

!!!!!

伊 犁 师 范 学 院 611 语 言 学 概 论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2-2 语 言 学 纲 要 笔 记, 由 考 取 本 校 本 专 业 高 分 研 究 生 总 结 而 来, 重 点 突 出, 借 助 此 笔 记 可 以 大 大 提 高 复 习 效

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 四 ) 教 授 二 资 质 与 推 荐 ( 一 ) 实 行 教 师 资 质 管 理 的 国 家, 申 请 国 际 中 医 药 教 师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者, 必 须 具 有 所 在 国 教 育 部 认 定 的 教 师 资 格 ( 二 ) 没 有 实 行 教 师 资 质 管 理 的 国 家,

附 件 1: 中 国 安 全 生 产 协 会 关 于 开 展 2015 年 安 全 评 价 师 职 业 资 格 鉴 定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有 关 人 员 : 中 安 协 安 评 委 号 按 照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中

岗 位 专 业 14 信 息 与 统 计 学 院 专 任 教 师 1 数 学 类 ( 金 融 数 学 研 究 方 向 优 先 ) 1 研 究 生 学 历 博 士 学 位 15 信 息 与 统 计 学 院 专 任 教 师 2 统 计 学 类 16 信 息 与 统 计 学 院 专 任 教 师 3 计 算

Transcription: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生 手 册 (0903 批 次 学 生 适 用 )

关 于 学 生 手 册 的 说 明 为 使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生 尽 快 了 解 网 络 教 育 相 关 政 策, 规 范 网 络 教 育 学 生 管 理 及 教 学 管 理, 特 制 定 本 手 册 为 了 使 其 更 具 有 科 学 性 实 用 性, 学 院 将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不 断 修 订 完 善 学 生 手 册 更 新 后 的 学 生 手 册 将 及 时 公 布 在 东 财 在 线 (http://www.edufe.com.cn) 上, 请 注 意 查 看 本 手 册 最 新 修 订 于 2009 年 3 月, 适 用 于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200903 批 次 学 生 针 对 200903 批 次 学 生 的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以 本 学 生 手 册 为 准 学 生 一 旦 进 入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学 习, 则 视 同 接 受 本 手 册 中 的 所 有 内 容 本 学 生 手 册 所 有 内 容 的 最 终 解 释 权 在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2009 年 3 月

目 录 东 北 财 经 大 学...1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 东 财 在 线 )...2 网 海 学 涯 共 携 手, 不 尽 英 才 遍 神 州...3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实 施 办 法...4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籍 管 理 与 学 生 管 理 办 法...17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优 秀 学 员 评 选 管 理 办 法...29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优 秀 毕 业 生 评 选 管 理 办 法...32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课 程 管 理 办 法...35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生 学 习 过 程 考 核 办 法...44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教 学 辅 导 实 施 细 则...49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课 程 考 试 管 理 办 法...53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本 科 毕 业 论 文 管 理 办 法...60 附 件 1: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对 北 京 科 技 大 学 等 21 所 高 校 开 展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试 点 工 作 的 批 复...70 附 件 2: 教 育 部 关 于 开 展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试 点 高 校 网 络 教 育 部 分 公 共 基 础 课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试 点 工 作 的 实 施 意 见...72 附 件 3: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试 点 高 校 网 络 高 等 学 历 教 育 学 历 证 书 和 学 位 证 书 规 范 管 理 的 通 知...77 附 件 4: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获 得 学 籍 及 毕 业 证 书 政 策 告 知... 79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位 于 美 丽 的 海 滨 城 市 大 连, 是 一 所 国 内 一 流 的 以 经 济 学 管 理 学 为 主, 包 括 法 学 文 学 理 学 共 五 大 学 科 的 多 科 性 教 学 研 究 型 大 学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始 建 于 1952 年, 是 全 国 培 养 财 经 管 理 人 才 数 量 最 多 的 大 学 学 校 现 有 全 日 制 普 通 教 育 非 全 日 制 普 通 教 育 两 种 办 学 形 式 全 日 制 普 通 教 育 系 列 中, 学 校 有 31 个 本 科 专 业 65 个 硕 士 点 ( 含 自 主 设 立 21 个 ) 38 个 博 士 点 ( 含 自 主 设 立 16 个 ) 4 个 一 级 学 科 博 士 学 位 授 权 点 3 个 一 级 学 科 博 士 后 流 动 站 非 全 日 制 普 通 教 育 系 列 中, 学 校 有 MBA MPA MPAcc J.M 四 种 专 业 硕 士 教 育 形 式 其 中,MBA 学 院 在 2000 年 国 务 院 学 位 办 组 织 的 全 国 MBA 教 学 评 估 中 排 名 第 二,MPAcc 教 育 中 心 是 全 国 16 个 试 点 单 位 之 一 此 外, 学 校 还 有 职 业 技 术 教 育 成 人 教 育 网 络 教 育 三 种 非 全 日 制 普 通 本 科 教 育 形 式 其 中,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是 全 国 68 个 试 点 单 位 之 一 和 10 个 首 批 评 估 试 点 单 位 之 一 学 校 与 德 英 加 日 澳 开 展 2+2 2+3 形 式 的 联 合 办 学, 吸 引 了 来 自 日 本 韩 国 美 国 加 拿 大 南 非 等 国 家 的 留 学 生 前 来 学 习 学 校 还 是 全 国 高 等 学 校 体 育 建 设 基 地 之 一, 连 续 四 次 获 得 大 运 会 校 长 杯, 获 2001 年 飞 利 浦 杯 全 国 大 学 生 足 球 联 赛 冠 军 2002 年 飞 利 浦 杯 全 国 大 学 生 足 球 联 赛 亚 军, 并 成 功 承 办 了 2002 年 全 国 大 学 生 田 径 锦 标 赛 学 校 以 高 标 准 国 际 化 为 办 学 指 导 思 想, 以 培 养 有 知 识 会 做 人 善 做 事 的 现 代 人 和 创 业 者 为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遵 循 着 博 学 济 世 的 校 训, 建 设 国 内 一 流 国 际 知 名 的 高 等 经 济 管 理 学 府 - 1 -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 东 财 在 线 )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是 经 教 育 部 批 准 的 全 国 68 所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试 点 学 校 之 一, 为 开 展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于 2002 年 7 月 专 门 设 立 了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在 全 国 开 展 网 络 学 历 教 育 和 非 学 历 教 育, 实 施 学 分 制 教 学 模 式, 为 学 生 提 供 个 性 化 的 网 络 学 习 解 决 方 案 在 学 历 教 育 方 面, 依 托 学 校 在 经 济 学 管 理 学 方 面 的 优 势, 招 生 专 业 为 会 计 学 电 子 商 务 国 际 经 济 与 贸 易 法 学 工 程 管 理 工 程 管 理 ( 建 造 师 方 向 ) 行 政 管 理 财 务 管 理 旅 游 管 理 ( 含 酒 店 管 理 方 向 ) 英 语 专 业 ( 国 际 商 务 方 向 ) 和 金 融 学, 办 学 层 次 主 要 为 高 中 起 点 本 科 高 中 起 点 专 科 和 专 科 起 点 本 科 在 开 展 学 历 教 育 的 同 时, 积 极 发 展 非 学 历 教 育, 目 前 东 财 在 线 培 训 中 心 网 站 (http://training.edufe.com.cn http://training.edufe.com.cn) 已 正 式 开 通, 现 已 开 展 国 家 一 级 二 级 建 造 师 资 格 考 试 培 训 会 计 培 训 课 程 超 市 ; 即 将 开 通 华 点 通 职 业 培 训 和 新 东 方 英 语 培 训 项 目 课 程 均 由 国 内 业 界 顶 级 专 家 校 内 著 名 专 家 讲 授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遵 循 博 学 济 世 的 校 训, 致 力 于 为 学 生 创 造 价 值, 全 面 谱 写 E-Learning 新 篇 章 - 2 -

院 长 致 词 网 海 学 涯 共 携 手, 不 尽 英 才 遍 神 州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院 长 杨 青 教 授 日 新 月 异 的 经 济 建 设 在 呼 唤 人 才, 而 我 国 的 高 等 教 育 刚 刚 迈 入 大 众 教 育 的 门 槛 有 限 的 高 等 教 育 资 源 只 能 以 应 试 的 方 式 筛 选 入 围 者, 而 这 把 用 同 一 标 准 衡 量 不 同 人 才 的 尺 子, 使 大 批 优 秀 应 用 型 人 才 在 千 军 万 马 过 独 木 桥 的 激 战 中 落 马, 这 于 社 会 无 益, 与 个 人 不 公 日 渐 兴 起 的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提 供 了 传 统 教 育 无 法 比 拟 的 优 势, 她 打 破 了 时 空 的 局 限, 使 有 限 的 教 育 资 源 得 以 最 充 分 的 利 用, 并 以 虚 拟 的 社 区 形 式 为 广 大 求 学 者 提 供 交 流 的 便 捷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愿 以 优 秀 的 教 育 资 源 和 师 资 力 量 标 准 化 的 管 理 和 服 务 体 系 不 断 升 级 和 完 善 的 网 络 教 学 平 台 与 课 件 个 性 化 的 学 习 支 持 系 统 把 过 去 只 有 少 数 人 才 能 享 有 的 高 等 教 育 奉 献 给 每 一 个 有 志 者 网 络 教 育 是 一 种 大 众 教 育, 我 们 的 宗 旨 是 为 你 们 所 有 立 志 求 学 的 人 提 供 为 社 会 所 需 的 教 育 产 品 和 满 意 的 服 务 基 于 这 个 出 发 点, 我 们 在 教 学 计 划 的 制 定, 教 学 方 法 的 改 革 等 诸 多 方 面 进 行 了 前 所 未 有 的 探 索 和 改 革, 体 现 以 学 生 为 中 心 的 个 性 化 教 育 理 念, 灵 活 的 学 习 过 程 考 核 机 制 和 课 程 免 修 免 考 代 修 政 策 等 始 终 如 一 的 贯 彻 着 我 们 的 这 一 基 本 点 我 们 坚 信, 教 育 的 本 质 是 要 提 高 人 的 素 质 所 以 我 们 更 为 注 重 的 是 参 与, 学 员 参 与 的 过 程, 思 考 的 过 程 本 身 就 是 学 习 的 过 程 个 性 化 实 用 型 的 教 学 计 划 及 课 程 设 置, 以 人 文 教 育 的 气 息 给 求 学 者 一 个 全 新 的 感 觉 : 这 里 的 教 育 未 必 是 最 尖 端 的, 但 却 是 最 适 合 你 的 从 服 务 的 理 念 出 发, 我 们 关 注 每 一 个 求 知 求 学 的 人, 坚 信 每 个 人 都 能 开 掘 出 他 最 优 秀 的 特 质, 这 就 是 以 人 为 本 的 现 代 教 育 理 念 在 现 代 教 育 中, 我 们 不 再 能 以 教 育 者 自 居 你 们 才 是 学 习 的 主 人 是 的, 每 个 人 在 其 学 习 的 过 程 中 不 可 避 免 地 要 经 历 各 种 各 样 的 考 试, 但 真 正 需 要 通 过 检 验 的 是 我 们 的 教 育 服 务 的 质 量 你 们 的 成 功 才 是 我 们 的 成 功 我 们 真 诚 希 望 与 广 大 求 知 者 寄 网 开 来, 网 海 学 涯 共 携 手, 不 尽 英 才 遍 神 州 - 3 -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实 施 办 法 (2009 年 3 月 修 订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目 的 和 依 据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是 教 育 部 批 准 的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试 点 学 校 ( 教 高 厅 [2002]2 号 ), 面 向 全 国 开 展 现 代 远 程 学 历 教 育 和 非 学 历 教 育 为 培 养 应 用 型 人 才, 根 据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我 校 实 际,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定 位 主 要 面 向 在 职 人 员 的 继 续 教 育 第 三 条 管 理 体 制 学 校 于 2002 年 7 月 1 日 成 立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 东 北 财 大 委 发 [2002]18 号 )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依 托 设 在 全 国 各 地 的 学 习 中 心, 负 责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的 实 施 与 管 理 第 四 条 学 习 中 心 是 指 经 学 校 授 权 经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批 准 设 立 的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支 持 服 务 机 构 包 括 直 属 学 习 中 心 及 奥 鹏 学 习 中 心 ( 经 教 育 部 批 准 开 展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的 公 共 服 务 体 系 所 建 设 的 学 习 中 心 ) 第 五 条 适 用 范 围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参 加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习 的 学 历 教 育 学 生 第 二 章 入 学 第 六 条 办 学 层 次 及 专 业 设 置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的 办 学 层 次 主 要 包 含 高 中 起 点 本 专 科 及 专 科 起 点 本 科 ( 含 本 科 二 学 历 ) 专 业 由 学 院 根 据 学 校 专 业 目 录 及 市 场 需 求 设 置 第 七 条 入 学 资 格 申 请 参 加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高 中 起 点 学 习 的 学 生 须 持 有 普 通 高 中 职 业 高 中 普 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技 工 学 校 成 人 高 中 或 成 人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毕 业 证 书 ; 专 科 起 点 学 习 的 学 生 须 持 有 经 教 育 部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批 准 实 施 学 历 教 育 有 国 家 认 可 的 学 历 文 凭 颁 发 资 格 的 高 校 及 其 - 4 -

它 教 育 机 构 所 颁 发 的 国 民 教 育 系 列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成 人 高 等 教 育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网 络 教 育 等 高 等 专 科 或 专 科 以 上 学 历 证 书 第 八 条 真 实 性 有 效 性 准 确 性 学 生 为 提 供 报 名 所 需 证 件 和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有 效 性 和 准 确 性 承 担 责 任 对 隐 瞒 个 人 真 实 学 习 经 历, 持 无 效 证 书 ( 含 伪 造 及 非 国 民 教 育 系 列 高 等 教 育 毕 业 证 书 ) 或 伪 造 个 人 身 份 学 历 证 明 材 料 的 学 生, 无 论 何 时 一 经 查 出, 均 予 以 取 消 学 籍 处 理, 追 回 各 种 录 取 及 学 习 证 件, 所 交 各 项 费 用 一 律 不 予 退 还 第 九 条 入 学 测 试 是 学 院 组 织 的 针 对 就 读 学 历 教 育 学 生 入 学 前 的 基 础 水 平 测 试 入 学 测 试 科 目 一 般 为 语 文 和 计 算 机 基 础, 以 当 季 招 生 简 章 为 准 考 试 成 绩 通 过 学 院 规 定 的 录 取 线 方 能 录 取 参 加 入 学 测 试 的 学 生 符 合 条 件 者 可 申 请 免 试, 免 试 条 件 在 当 季 招 生 简 章 及 FAQ 中 公 布 第 十 条 缴 费 1. 收 费 标 准 按 国 家 核 定 的 标 准 执 行 收 费 范 围 包 括 学 费 教 材 费 等, 具 体 项 目 及 标 准 在 东 财 在 线 上 公 示 2. 学 费 采 取 预 缴 的 方 式 计 算 方 法 : 学 生 每 学 期 应 交 的 学 费 = 本 学 期 所 修 课 程 学 分 之 和 每 学 分 学 费 标 准 为 了 保 证 正 常 学 习, 学 生 要 注 意 续 交 学 费, 保 证 个 人 账 户 内 有 不 少 于 预 选 学 分 的 学 费 教 材 费 实 行 预 缴 的 办 法, 开 课 后 网 院 依 据 学 员 预 订 和 领 用 教 材 情 况 进 行 平 台 账 户 扣 费, 学 生 可 登 录 东 财 在 线 查 询 教 材 费 使 用 情 况 具 体 : 个 人 应 交 教 材 费 金 额 查 询 ( 个 人 交 教 材 费 查 询 ) 进 入 学 生 个 人 账 户 个 人 交 费 信 息 ( 查 询 教 材 账 户 剩 余 费 用 ) 个 人 教 材 统 计 ( 查 询 教 材 预 定 信 息 ) 两 者 之 差 就 是 应 交 教 材 费 金 额 3. 学 费 发 票 由 学 校 统 一 出 具 教 材 费 发 票, 学 生 于 毕 业 时 向 学 习 中 心 提 出 申 请, 由 学 习 中 心 统 计 教 材 费 发 票 开 具 名 单 后, 提 交 给 网 院 财 务 部, 由 书 店 开 具 第 十 一 条 录 取 和 注 册 通 过 入 学 资 格 审 核 者 择 优 录 取, 制 发 入 学 通 知 书 已 录 取 的 学 生 须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交 纳 费 用 并 提 交 个 人 学 籍 注 册 审 验 资 料 和 档 案 资 料 ( 含 电 子 档 案 资 料 ) 学 院 将 学 生 学 籍 注 册 审 验 资 料 及 报 名 录 取 数 据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提 交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学 籍 注 册 审 核 通 过 审 核 者 予 以 学 籍 注 册, 取 得 正 式 学 籍 - 5 -

第 三 章 教 学 模 式 与 学 习 年 限 第 十 二 条 教 学 模 式 学 校 网 络 教 育 实 行 基 于 互 联 网 络 的 完 全 学 分 制, 实 现 以 学 生 为 中 心 的 个 性 化 自 主 学 习 第 十 三 条 教 学 计 划 与 学 期 1. 全 程 教 学 计 划 : 指 在 学 分 制 的 前 提 下, 按 照 本 层 次 专 业 学 历 教 育 培 养 目 标 和 规 格 组 织 学 科 专 家 统 一 制 定 的 学 习 安 排, 规 定 了 课 程 设 置 和 达 到 毕 业 条 件 的 最 低 学 分 数, 设 置 的 课 程 分 为 必 修 课 和 选 修 课 学 院 有 权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及 本 层 次 专 业 的 教 学 实 际 进 行 调 整 2. 教 学 执 行 计 划 : 是 指 在 全 程 教 学 计 划 的 基 础 上, 按 照 课 程 学 习 的 逻 辑 顺 序, 以 最 短 学 习 期 限 来 制 定 的 分 学 期 的 指 导 性 的 学 习 计 划, 作 为 学 生 学 习 的 参 考, 没 有 强 制 性 3. 教 学 实 施 计 划 : 在 每 学 期 选 课 前 公 布 的 下 学 期 具 体 开 通 的 课 程, 教 学 实 施 计 划 表 是 下 学 期 的 最 终 执 行 学 习 方 案 4. 学 期 : 在 学 分 制 的 前 提 下, 学 期 是 一 个 虚 拟 的 概 念 在 指 导 性 教 学 执 行 计 划 中, 每 个 学 年 分 为 两 个 学 期 : 春 季 学 期 为 每 年 的 4 月 开 始, 秋 季 学 期 为 每 年 的 10 月 开 始 以 开 学 为 本 学 期 开 始 的 标 志, 以 课 程 考 试 为 本 学 期 结 束 的 标 志 第 十 四 条 学 习 期 限 1. 学 习 期 限 是 指 修 满 教 学 计 划 要 求 的 最 低 学 分, 达 到 毕 业 条 件 的 期 限 ( 不 含 毕 业 办 理 和 发 证 时 间 ) 2. 高 中 起 点 本 科 学 习 期 限 5-7 年 ; 专 科 起 点 本 科 学 习 期 限 2.5-4 年 ; 高 中 起 点 专 科 学 习 期 限 2.5-4 年 第 四 章 学 籍 管 理 第 十 五 条 学 籍 档 案 学 院 为 学 历 教 育 学 生 建 立 学 籍 档 案, 作 为 学 校 和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评 估 检 查 审 核 学 生 学 籍 注 册 毕 业 电 子 注 册 等 资 格 的 依 据 学 籍 档 案 分 为 纸 介 版 和 电 子 版 ( 试 行 中 ) 两 种 纸 介 版 初 始 档 案 电 子 版 档 案 三 证 未 按 规 定 提 交 上 传 者 不 予 学 籍 注 册 第 十 六 条 学 生 证 学 生 证 是 学 院 学 历 教 育 学 生 的 身 份 证 明, 由 学 院 统 一 制 作 和 发 放 学 生 因 退 学 毕 业 等 原 因 离 校 时, 学 生 证 自 动 失 效 - 6 -

第 十 七 条 学 籍 异 动 学 生 满 足 条 件 者, 可 以 申 请 转 学 习 中 心 转 专 业 等 学 籍 异 动 由 学 生 提 出 申 请, 学 习 中 心 初 审, 学 院 复 审,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终 审 第 十 八 条 学 籍 注 销 1. 学 生 正 常 毕 业 后, 学 籍 自 动 注 销 2. 学 生 在 规 定 的 学 习 期 限 内 未 能 毕 业 者, 取 消 学 历 教 育 学 籍 3. 学 生 满 足 条 件 者, 可 以 申 请 退 学 退 学 后 学 籍 自 动 注 销 4. 学 生 违 反 学 院 相 关 规 定 给 予 开 除 学 籍 处 分 者, 学 籍 自 动 注 销 第 十 九 条 休 学 我 院 网 络 教 育 实 行 完 全 学 分 制 和 弹 性 学 习 期 限 制, 不 办 理 休 学 ( 本 章 详 见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学 籍 管 理 与 学 生 管 理 办 法 ) 第 五 章 学 习 管 理 第 二 十 条 院 历 学 院 实 施 网 络 教 育, 主 要 指 教 学 活 动, 如 选 课 开 学 辅 导 作 业 论 文 考 试 等 活 动 的 日 程 安 排, 是 学 院 安 排 教 学 及 学 生 制 定 学 习 计 划 的 重 要 参 照 第 二 十 一 条 东 财 在 线 平 台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的 门 户 网 站, 是 学 校 实 施 网 络 教 育 及 学 生 参 加 网 上 学 习 和 活 动 的 第 二 十 二 条 多 媒 体 网 络 教 学 课 件 主 要 由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教 师 主 讲, 是 集 教 师 视 音 频 讲 解 大 纲 练 习 等 于 一 体 的 教 学 信 息 的 集 合, 分 为 网 络 版 和 光 盘 版 两 种 形 式, 网 络 版 课 件 安 装 在 东 财 在 线 的 网 络 教 室 中 供 学 生 学 习, 光 盘 版 课 件 则 免 费 发 放 给 学 生 第 二 十 三 条 教 材 1. 开 设 课 程 的 教 材 均 由 学 院 指 定 2. 学 生 自 愿 订 购 教 材 第 一 学 期 的 教 材 预 订 信 息 随 集 体 选 课 自 动 生 成, 学 习 中 心 需 与 学 生 确 认 确 切 的 预 订 信 息, 并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通 知 网 院 财 务 部 修 改 平 台 教 材 预 订 信 息, 以 修 改 后 的 平 台 预 订 信 息 为 准 - 7 -

第 二 学 期 以 后 的 教 材 预 订 信 息 随 集 体 选 课 或 学 生 自 主 选 课 生 成, 学 生 可 自 主 在 选 课 期 内 修 改 教 材 预 订 信 息, 以 选 课 期 结 束 时 的 平 台 教 材 预 订 信 息 为 准 统 考 教 材 的 预 订 信 息 以 学 生 自 主 通 过 学 习 中 心 预 订 后 产 生 的 平 台 预 订 信 息 为 准 新 生 第 一 学 期 如 未 交 纳 教 材 费 或 者 交 纳 教 材 费 但 未 与 学 费 同 时 做 联 机 交 费 的, 则 平 台 默 认 学 生 不 需 要 学 院 统 一 预 订 教 材, 此 学 生 的 教 材 预 订 信 息 将 不 随 选 课 产 生 如 临 时 需 要 订 购 教 材, 可 通 过 学 习 中 心 单 独 预 订 如 果 学 生 教 材 费 账 户 为 0 或 负 数 时, 将 无 法 选 课 或 开 课 依 照 学 习 中 心 通 知 领 取 教 材, 领 教 材 时 须 签 字 确 认 ; 订 购 教 材 后, 无 论 是 否 从 学 习 中 心 实 际 领 取, 所 发 生 的 教 材 费 用 都 将 从 学 生 教 材 费 账 户 中 扣 除 教 材 领 取 后 原 则 上 不 予 退 换 3. 学 生 离 校 时, 对 教 材 账 户 进 行 清 算, 学 院 根 据 学 生 预 缴 的 教 材 费 的 实 际 发 生 情 况 多 退 少 补 4. 如 果 学 员 对 平 台 账 户 有 疑 义, 可 通 过 学 习 中 心 与 学 院 财 务 部 沟 通 第 二 十 四 条 选 课 新 生 不 包 括 工 程 管 理 ( 建 造 师 专 业 ) 第 一 学 期 的 课 程 由 学 院 根 据 当 前 学 期 的 教 学 实 施 计 划 统 一 开 设, 以 后 学 期 需 要 学 生 根 据 全 程 教 学 计 划 和 教 学 执 行 计 划 结 合 考 试 计 划 网 上 自 主 选 课, 选 课 时 间 届 时 将 在 东 财 在 线 挂 出 公 告 第 二 十 五 条 学 习 模 式 实 行 业 余 自 主 灵 活 分 散 的 学 习 方 式, 具 体 包 括 教 材 自 学 网 络 或 光 盘 课 件 学 习 网 上 导 学 网 上 答 疑 网 上 讨 论 网 上 作 业 自 测 练 习 网 上 辅 导 集 中 考 试 毕 业 论 文 等 环 节 第 二 十 六 条 课 程 免 修 如 学 生 在 入 学 前, 已 经 达 到 了 教 学 计 划 中 某 些 课 程 的 学 习 要 求, 可 以 申 请 不 学 习 这 门 课 程 而 直 接 取 得 相 应 的 学 分 获 准 办 理 免 修 的 课 程 标 志 免 修 字 样, 成 绩 以 合 格 记 载, 免 交 学 费 无 需 订 购 教 材 第 二 十 七 条 课 程 代 修 满 足 一 定 条 件 的 学 生 由 于 受 学 习 条 件 等 原 因 的 限 制, 不 能 完 成 教 学 计 划 中 规 定 的 必 修 课 学 习 的 情 况 下, 可 申 请 通 过 学 习 其 他 课 程 ( 替 代 课 程 ) 来 获 取 相 应 的 学 分 获 准 代 修 的 课 程 标 志 代 修 字 样, 以 改 选 的 替 代 课 程 计 算 学 分 和 成 绩 - 8 -

第 二 十 八 条 课 程 免 考 学 生 在 入 学 后 学 习 某 门 课 程 前 或 学 习 过 程 中, 对 于 该 科 目 已 提 前 达 到 了 学 院 的 学 习 要 求, 可 以 申 请 不 参 加 这 门 课 程 的 考 试 而 直 接 取 得 相 应 的 学 分 获 准 办 理 免 考 的 课 程 标 志 免 考 字 样, 成 绩 按 合 格 记 载, 需 要 缴 纳 相 应 的 学 分 学 费, 对 于 已 经 领 取 的 教 材, 应 交 纳 教 材 费 第 二 十 九 条 课 程 重 修 如 在 规 定 的 学 习 期 限 内, 两 次 考 试 均 未 通 过 的 课 程 ; 或 者 参 加 过 两 次 考 试 并 通 过, 但 是 对 原 有 成 绩 不 满 意 想 继 续 深 入 学 习 的 课 程, 需 要 重 修 ( 第 26~29 条 详 见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课 程 管 理 办 法 ) 第 六 章 学 习 过 程 考 核 及 教 学 辅 导 第 三 十 条 平 时 成 绩 考 核 平 时 成 绩 考 核 由 网 上 课 程 作 业 网 上 学 习 参 与 学 习 中 心 助 学 活 动 参 与 学 院 活 动 参 与 几 部 分 组 成 课 程 随 机 作 业 课 程 考 试 卷 面 成 绩 各 占 课 程 总 成 绩 的 一 定 比 例 网 上 学 习 参 与 学 习 中 心 助 学 活 动 参 与 和 学 院 活 动 参 与 三 部 分 成 绩 作 为 附 加 分 奖 励 第 三 十 一 条 作 业 作 业 考 核 目 前 学 院 主 要 采 用 网 上 随 机 作 业 考 核 模 式 网 上 随 机 作 业 是 指 系 统 按 照 一 定 的 策 略 自 动 随 机 从 作 业 题 库 中 抽 出 部 分 题 目 组 成 作 业 题, 学 生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完 成, 系 统 自 动 评 分, 并 提 供 正 确 答 案 作 业 成 绩 是 学 生 平 时 成 绩 和 课 程 总 成 绩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商 务 英 语 专 业 中 新 东 方 课 程 遵 从 新 东 方 的 作 业 相 关 规 定 第 三 十 二 条 网 上 学 习 参 与 网 上 学 习 参 与 是 指 学 生 参 与 东 财 在 线 的 课 程 论 坛 博 学 论 坛 值 机 答 疑 这 三 个 网 络 交 流 场 所, 发 表 帖 子 参 与 讨 论 的 过 程 学 生 发 表 有 效 帖 子 的 数 量 和 质 量 由 系 统 和 课 程 辅 导 教 师 来 考 核 并 给 出 相 应 的 成 绩, 作 为 附 加 分 加 到 课 程 考 试 总 成 绩 中 第 三 十 三 条 学 习 中 心 助 学 活 动 学 习 中 心 助 学 活 动 是 指 为 了 丰 富 学 生 的 文 化 生 活 及 提 高 学 习 质 量 而 组 织 的 讲 座 主 题 班 会 面 授 辅 导 集 体 活 动 等 学 习 文 化 活 动, 学 习 中 心 推 荐 的 积 极 分 子 可 以 享 受 附 加 分 奖 励 ( 第 30~33 条 详 见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生 学 习 过 程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 第 三 十 四 条 关 于 学 院 活 动 - 9 -

学 院 活 动 是 指 学 院 为 了 丰 富 学 生 业 余 文 化 生 活 而 组 织 的 网 上 征 文 比 赛 网 络 摄 影 比 赛 电 子 竞 技 大 赛 E 旅 阳 光 投 稿 调 查 问 卷 等 多 种 学 生 活 动 ( 第 30~33 条 详 见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生 学 习 过 程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 第 三 十 五 条 导 学 导 学 是 指 教 师 利 用 多 媒 体 课 件 素 材 中 所 显 示 的 与 课 程 学 习 难 点 问 题 相 关 的 文 字 图 片 录 像 动 画 等 资 料, 指 导 学 生 在 多 媒 体 网 络 的 辅 助 下, 自 主 能 动 创 造 性 地 参 与 学 习 的 过 程 导 学 资 料 包 括 : 开 篇 导 学 阶 段 性 导 学 网 络 学 习 指 南 课 程 实 施 方 案 及 学 科 领 域 内 动 态 和 每 月 每 周 的 学 习 计 划 等 等, 帮 助 学 生 把 握 学 习 进 度 节 奏, 明 确 各 阶 段 应 掌 握 的 知 识 点 ( 详 见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教 学 辅 导 实 施 细 则 ) 网 络 学 习 指 南 是 主 要 的 导 学 教 材, 作 为 一 门 课 程 在 教 学 计 划 中 出 现 该 教 材 主 要 目 的 是 使 学 生 快 速 了 解 掌 握 东 财 网 络 教 育 模 式 资 源 和 制 度, 顺 利 完 成 学 业 第 三 十 六 条 网 上 答 疑 及 辅 导 网 上 答 疑 及 辅 导 是 指 网 络 教 师 通 过 网 络, 实 时 或 非 实 时 指 导 学 生 学 习 并 对 学 生 学 习 过 程 中 的 疑 问 进 行 回 答, 或 针 对 某 一 问 题 开 展 的 网 上 讨 论 过 程 第 三 十 七 条 督 学 学 院 及 学 习 中 心 利 用 邮 件 论 坛 电 话 回 访 及 短 信 等 方 式 对 学 生 的 学 习 情 况 及 学 习 进 度 进 行 跟 踪 的 过 程 第 三 十 八 条 阳 光 热 线 阳 光 热 线 即 学 院 帮 助 中 心, 提 供 热 线 电 话 论 坛 邮 件 阳 光 QQ 热 线 及 在 线 客 服 等 咨 询 途 径, 可 针 对 学 生 提 出 的 各 类 非 课 程 问 题 进 行 答 疑 服 务 第 三 十 九 条 面 授 辅 导 由 学 习 中 心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予 以 安 排, 学 院 原 则 上 不 作 要 求 第 七 章 课 程 考 试 第 四 十 条 关 于 课 程 考 试 学 生 在 读 期 间 所 修 教 学 计 划 规 定 的 课 程 须 参 加 考 试, 考 试 成 绩 载 入 毕 业 生 登 记 表, 归 入 本 人 学 籍 档 案 第 四 十 一 条 考 核 方 式 - 10 -

课 程 的 考 核 方 式 共 有 四 种, 其 中, 集 中 笔 试 又 包 含 三 种 考 试 形 式 答 题 类 型 共 有 三 种, 具 体 如 下 : 考 核 方 式 考 试 形 式 答 题 类 型 闭 卷 集 中 笔 试 开 卷 复 习 专 用 纸 论 文 ( 案 例 ) 作 业 机 考 答 题 卡 答 题 纸 在 线 提 交 学 院 根 据 课 程 的 实 际 情 况 调 整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方 式 在 考 试 计 划 中 公 布 第 四 十 二 条 考 试 计 划 学 院 每 年 安 排 3 次 考 试, 考 试 时 间 主 要 为 每 年 的 3 月 6 月 和 9 月 其 中 3 月 和 9 月 是 每 学 期 的 期 末 考 试,6 月 是 一 次 小 考, 考 生 可 以 在 6 月 的 考 试 中 完 成 以 往 没 有 考 过 的 课 程 或 对 以 往 成 绩 不 满 意 的 课 程 学 院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调 整 考 试 次 数 和 时 间 第 四 十 三 条 考 试 地 点 考 试 地 点 须 在 学 院 批 准 的 考 点 举 行 学 院 有 权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调 整 考 试 地 点 第 四 十 四 条 考 试 预 约 课 程 考 试 需 要 学 生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自 主 上 网 预 约, 成 功 后 才 具 备 考 试 资 格 各 种 考 核 方 式 的 课 程 都 需 要 预 约 考 试, 但 考 试 预 约 门 数 有 上 限 规 定 预 约 考 试 后 未 参 加 考 试 者 按 缺 考 处 理, 考 试 成 绩 以 零 分 记 载 第 四 十 五 条 转 考 考 生 因 特 殊 情 况 需 要 异 地 参 加 考 试 的, 可 以 在 预 约 考 试 期 间 到 学 习 中 心 申 请 办 理 转 考 第 四 十 六 条 考 场 规 则 参 加 考 试 学 生 必 须 遵 守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课 程 考 试 管 理 办 法 的 考 场 规 则 第 四 十 七 条 考 试 违 纪 处 罚 学 生 在 考 试 中 若 出 现 违 纪 现 象, 该 门 课 程 以 零 分 计, 并 视 情 节 轻 重, 按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课 程 考 试 管 理 办 法 中 的 相 关 规 定 给 予 处 罚 第 四 十 八 条 成 绩 评 定 及 认 定 学 生 所 选 课 程 的 成 绩 由 平 时 成 绩 卷 面 考 试 成 绩 及 附 加 分 组 成, 实 行 百 分 制 记 分,60-11 -

分 以 上 ( 含 60 分 ) 为 及 格, 成 绩 及 格 才 能 取 得 所 修 课 程 相 应 学 分 第 四 十 九 条 成 绩 查 询 考 试 结 束 后 的 一 个 月 内 公 布 考 试 成 绩, 学 生 可 以 上 网 查 询, 也 可 以 通 过 电 话 向 学 习 中 心 查 询 在 籍 学 生 和 已 毕 业 的 学 生 可 以 申 请 由 学 院 出 具 成 绩 证 明 第 五 十 条 复 查 试 卷 学 生 如 果 对 考 试 成 绩 有 异 议, 可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申 请 复 查 ( 详 见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课 程 考 试 管 理 办 法 ) 第 八 章 学 生 奖 惩 及 学 生 活 动 第 五 十 一 条 优 秀 学 员 学 院 每 年 在 学 历 教 育 在 籍 学 生 中 评 选 品 学 兼 优 者, 授 予 优 秀 学 员 荣 誉 称 号, 予 以 表 扬 和 奖 励, 获 奖 记 录 记 入 学 生 档 案 详 见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优 秀 学 员 评 选 管 理 办 法 第 五 十 二 条 优 秀 毕 业 生 学 院 在 每 年 应 届 毕 业 生 中 评 选 品 学 兼 优 者, 授 予 优 秀 毕 业 生 荣 誉 称 号, 予 以 表 扬 和 奖 励, 获 奖 记 录 记 入 学 生 档 案 详 见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优 秀 毕 业 生 评 选 管 理 办 法 第 五 十 三 条 学 生 处 分 对 于 违 法 违 规 违 反 学 院 相 关 规 定 者, 给 予 通 报 批 评 警 告 严 重 警 告 记 过 留 校 察 看 或 开 除 学 籍 的 处 分, 处 分 记 录 记 入 学 生 档 案 ( 详 见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学 籍 管 理 与 学 生 管 理 办 法 第 五 十 四 条 学 生 活 动 学 院 和 学 习 中 心 不 定 期 组 织 各 种 学 生 活 动, 以 基 于 网 络 媒 体 为 主 的 网 上 学 生 活 动 为 主, 鼓 励 学 习 中 心 根 据 办 学 情 况 开 展 多 种 形 式 的 地 区 性 学 生 活 动 对 于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学 习 中 心 学 生, 学 院 将 给 予 适 当 奖 励 表 彰 第 五 十 五 条 意 外 根 据 网 络 教 育 的 特 点, 如 果 学 生 在 读 期 间 发 生 意 外 伤 害, 学 校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第 九 章 毕 业 论 文 第 五 十 六 条 关 于 毕 业 论 文 毕 业 论 文 的 写 作 是 本 科 教 学 中 重 要 的 环 节, 在 教 学 计 划 中 独 立 设 置, 占 6 学 分 学 历 教 - 12 -

育 本 科 层 次 的 学 生 在 毕 业 前 需 完 成 毕 业 论 文 第 五 十 七 条 写 作 申 请 资 格 本 科 层 次 各 专 业 学 历 教 育 学 生, 在 规 定 的 修 业 年 限 内, 按 照 教 学 计 划 的 要 求 达 到 规 定 学 分, 同 时 满 足 课 程 状 态 个 人 账 户 费 用 等 申 请 条 件 方 可 申 请 毕 业 论 文 的 写 作 第 五 十 八 条 写 作 时 间 写 作 毕 业 论 文 写 作 一 般 为 一 年 两 次, 符 合 条 件 的 学 生 须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申 请 并 完 成 毕 业 论 文 第 五 十 九 条 开 题 申 请 符 合 论 文 申 请 资 格 的 学 生, 需 要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上 网 申 请 方 可 写 作 论 文 申 请 未 成 功 论 文 未 能 按 时 提 交 成 绩 不 及 格 的 学 生, 可 在 学 习 期 限 内 再 次 申 请 第 六 十 条 指 导 教 师 指 导 教 师 由 学 院 按 规 定 的 条 件 聘 用, 以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师 资 力 量 为 主 第 六 十 一 条 论 文 写 作 论 文 写 作 的 学 生 需 要 在 各 阶 段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按 照 毕 业 论 文 写 作 规 范 要 求 完 成 稿 件 第 六 十 二 条 论 文 指 导 指 导 教 师 通 过 论 文 指 导 平 台 和 留 言 的 方 式, 提 供 各 阶 段 稿 件 的 评 语 及 指 导 文 件, 完 成 对 学 生 的 论 文 指 导 第 六 十 三 条 成 绩 评 定 论 文 成 绩 分 为 优 秀 良 好 中 等 及 格 不 及 格 五 个 等 级, 及 格 及 以 上 取 得 学 分 第 六 十 四 条 论 文 答 辩 论 文 答 辩 不 作 为 学 生 毕 业 和 申 请 学 位 的 必 要 条 件, 学 院 将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答 辩 形 式 第 六 十 五 条 论 文 归 档 学 生 只 需 在 网 上 提 交 电 子 版 论 文 终 稿 学 生 论 文 终 稿 及 相 应 指 导 记 录 表 ( 含 成 绩 ) 由 学 院 统 一 存 档 ( 本 章 详 见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毕 业 论 文 指 导 手 册 ) 第 十 章 国 家 统 考 及 学 位 课 程 考 试 第 六 十 六 条 关 于 统 考 2004 年 3 月 1 日 以 后 ( 含 3 月 1 日 ) 入 学 的 全 国 网 络 教 育 本 科 层 次 ( 含 电 大 开 放 教 育 的 - 13 -

高 起 本 专 升 本 ) 学 生 须 参 加 全 国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试 点 学 校 网 络 教 育 公 共 基 础 课 统 一 考 试 ( 高 起 专 层 次 不 参 加 ), 且 成 绩 合 格 后 方 可 取 得 教 育 部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文 凭 电 子 注 册 资 格 第 六 十 七 条 统 考 科 目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统 考 文 件 的 规 定, 我 校 网 络 教 育 确 定 统 考 科 目 如 下 : 1. 高 起 本 : 大 学 英 语 B 计 算 机 应 用 基 础 大 学 语 文 B 2. 专 升 本 : 大 学 英 语 B 计 算 机 应 用 基 础 小 语 种 学 生 统 考 英 语 科 目 为 大 学 英 语 C 第 六 十 八 条 统 考 科 目 的 教 学 组 织 1. 计 算 机 应 用 基 础 大 学 语 文 B 已 经 列 入 教 学 计 划, 并 按 国 家 统 考 大 纲 统 一 组 织 辅 导 课 程 在 第 一 学 期 自 动 开 设, 学 校 不 组 织 课 程 考 试, 学 生 可 直 接 参 加 统 考, 统 考 通 过, 学 院 即 承 认 相 应 课 程 的 学 分 2. 统 考 英 语 成 绩 合 格 则 可 按 照 免 考 的 规 定 办 理 大 学 体 验 英 语 的 免 考 第 六 十 九 条 统 考 免 考 条 件 符 合 国 家 统 考 有 关 文 件 规 定 的, 可 以 申 请 办 理 免 考, 具 体 如 下 : 1. 已 具 有 国 民 教 育 系 列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 含 本 科 ), 可 免 考 全 部 统 考 科 目 2. 获 得 全 国 计 算 机 等 级 考 试 一 级 B 或 以 上 级 别 证 书 者 可 免 去 计 算 机 科 目 统 考 3. 获 得 全 国 公 共 英 语 等 级 考 试 (PETS) 三 级 或 以 上 级 别 证 书 者, 可 免 考 大 学 英 语 4. 获 得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组 织 的 成 人 教 育 学 位 英 语 考 试 合 格 证 书 者, 可 免 考 大 学 英 语 5. 在 2006 年 1 月 1 日 前, 已 经 获 得 四 六 级 考 试 证 书 的 考 生 仍 然 按 照 原 有 规 定 免 考 大 学 英 语, 参 加 改 革 后 的 四 六 级 考 试, 成 绩 达 到 420 分 的 考 生 可 免 考 大 学 英 语 ;2006 年 1 月 1 日 后 取 得 的 大 学 英 语 四 六 级 考 试 成 绩 将 不 再 作 为 统 考 大 学 英 语 免 考 的 条 件 6. 入 学 注 册 时 年 龄 满 40 周 岁 的 在 职 人 员 可 免 去 英 语 科 目 的 统 考 7. 户 口 在 少 数 民 族 聚 居 地 区 的 少 数 民 族 学 生 可 免 去 英 语 科 目 的 统 考 8. 专 业 外 语 为 日 语 的 学 生, 取 得 日 本 语 能 力 测 试 (JLPT) 三 级 或 以 上 级 别 证 书, 或 取 得 日 语 专 业 四 级 或 八 级 证 书 的 条 件, 可 免 考 大 学 英 语 C 9. 公 共 外 语 为 日 语 的 学 生, 取 得 日 本 语 能 力 测 试 (JLPT) 四 级 或 以 上 级 别 证 书, 或 取 得 日 语 专 业 四 级 证 书 的 条 件, 可 免 考 大 学 英 语 C 10. 公 共 外 语 为 俄 语 的 学 生, 取 得 大 学 俄 语 四 级 证 书 的 条 件, 可 免 考 大 学 英 语 C - 14 -

关 于 统 考 的 详 细 内 容 请 参 见 东 财 在 线 中 试 点 高 校 网 络 教 育 部 分 公 共 基 础 课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文 件 汇 编 第 七 十 条 学 位 课 程 考 试 根 据 教 育 部 教 高 厅 [2007]1 号 文 件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试 点 高 校 网 络 高 等 学 历 教 育 学 历 证 书 和 学 位 证 书 规 范 管 理 的 通 知, 自 2007 年 7 月 1 日 以 后 录 取 的 网 络 高 等 学 历 教 育 本 科 学 生, 授 予 成 人 高 等 教 育 学 士 学 位 并 相 应 颁 发 成 人 高 等 教 育 学 士 学 位 证 书 根 据 辽 宁 省 授 予 成 人 本 科 毕 业 生 学 士 学 位 实 施 办 法, 为 坚 持 学 士 学 位 的 统 一 授 予 标 准, 保 证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质 量, 对 学 位 申 请 者 实 行 学 位 课 程 考 试 制 度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课 程 考 试 科 目 : 外 语 ( 英 语 日 语 俄 语 德 语 和 法 语 ) 政 治 理 论 课 和 专 业 基 础 课 具 体 学 位 课 程 考 试 政 策 详 见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第 十 一 章 毕 业 及 学 位 第 七 十 一 条 毕 业 条 件 学 生 提 供 报 名 信 息 真 实 有 效, 有 效 学 习 期 限 内 修 满 教 学 计 划 所 规 定 的 必 修 课 学 分 和 总 学 分 ( 含 国 家 网 络 教 育 统 考 科 目 ), 通 过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毕 业 资 格 审 查 的 学 历 教 育 学 生 准 予 毕 业 第 七 十 二 条 毕 业 证 书 准 予 毕 业 的 学 生, 获 得 由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颁 发 的 毕 业 证 书 根 据 国 家 学 业 证 书 制 度, 证 书 内 容 和 规 格 由 国 家 统 一 规 定 毕 业 证 书 根 据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证 书 电 子 注 册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在 教 育 部 指 定 网 站 上 进 行 电 子 注 册, 国 家 承 认 毕 业 证 书 属 一 次 性 证 件, 遗 失 或 损 坏 无 法 补 办 第 七 十 三 条 毕 业 证 明 书 根 据 教 育 部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管 理 规 定 的 有 关 要 求, 毕 业 证 书 遗 失 不 能 补 发, 但 可 以 经 核 定 后 由 高 校 应 申 请 协 办 毕 业 证 明 书 毕 业 证 明 书 作 为 学 历 的 证 明, 可 与 毕 业 证 书 同 等 效 力 使 用 毕 业 证 明 书 的 办 理 手 续 以 每 年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的 相 关 规 定 为 准 第 七 十 四 条 学 士 学 位 根 据 教 育 部 教 高 厅 [2007]1 号 文 件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试 点 高 - 15 -

校 网 络 高 等 学 历 教 育 学 历 证 书 和 学 位 证 书 规 范 管 理 的 通 知 ( 教 育 部 文 件 见 附 件 3), 自 2007 年 7 月 1 日 以 后 录 取 的 网 络 高 等 学 历 教 育 本 科 学 生, 授 予 成 人 高 等 教 育 学 士 学 位 并 相 应 颁 发 成 人 高 等 教 育 学 士 学 位 证 书, 学 位 授 予 的 具 体 政 策 和 实 施 细 则 详 见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第 十 二 章 附 则 第 七 十 五 条 生 效 本 办 法 自 下 发 之 日 开 始 执 行 第 七 十 六 条 解 释 本 办 法 由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全 权 解 释 - 16 -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籍 管 理 与 学 生 管 理 办 法 (2009 年 3 月 修 订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目 的 和 依 据 为 规 范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生 学 籍 管 理 与 学 生 管 理, 根 据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实 施 办 法,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实 施 本 办 法 由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 以 下 简 称 学 院 ) 及 各 学 习 中 心 负 责 实 施 第 三 条 适 用 范 围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参 加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的 学 历 教 育 学 生 第 二 章 学 籍 注 册 第 四 条 入 学 资 格 审 核 1. 报 名 参 加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习 的 学 生 须 经 过 入 学 资 格 审 核 审 核 内 容 包 括 其 报 名 信 息 的 完 整 性 准 确 性 ; 报 读 学 历 层 次 与 所 要 求 的 应 具 备 的 最 高 学 历 的 符 合 性 ; 入 学 测 试 通 过 状 态 学 习 中 心 须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搜 集 整 理 提 交 报 名 新 生 的 学 籍 注 册 审 验 资 料 以 供 学 院 入 学 资 格 审 核 和 各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学 籍 注 册 审 核 需 要 (1) 报 名 信 息 完 整 性 指 : 包 括 姓 名 性 别 证 件 号 码 等 基 本 信 息, 原 毕 业 院 校 原 毕 业 专 业 原 毕 业 时 间 原 毕 业 证 编 号 原 毕 业 证 书 类 型 等 原 始 学 历 信 息 是 否 完 整 填 写 无 遗 漏 ( 含 照 片 有 效 个 人 身 份 证 件 学 历 证 书 的 电 子 图 像 信 息 的 完 整 可 用 性 ) (2) 报 名 信 息 准 确 性 指 : 学 生 报 名 登 记 注 册 的 所 有 信 息 须 与 实 际 应 用 的 信 息 和 使 用 的 相 关 证 件 原 件 信 息 一 致 (3) 报 读 学 历 层 次 与 所 要 求 的 应 具 备 的 最 高 学 历 的 符 合 性 : 申 请 参 加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高 中 起 点 学 习 的 学 生 须 持 有 普 通 高 中 职 业 高 中 普 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技 工 学 校 成 人 高 中 或 成 人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等 同 等 学 历 毕 业 证 书 ; 参 加 专 科 起 点 学 习 的 学 生 须 持 有 经 教 育 部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批 准, 实 施 学 历 教 育 有 - 17 -

国 家 认 可 的 文 凭 颁 发 权 力 的 学 校 及 其 它 教 育 机 构 所 颁 发 的 国 民 教 育 系 列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成 人 高 等 教 育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网 络 教 育 等 高 等 专 科 或 专 科 以 上 学 历 证 书 以 上 证 书 取 得 时 间 须 为 报 名 入 读 前 学 生 须 对 其 提 供 的 报 名 信 息 和 持 有 的 学 历 证 书 的 真 实 性 有 效 性 负 责 (4) 入 学 测 试 通 过 状 态 指 学 生 通 过 了 学 院 组 织 的 当 前 招 生 批 次 的 入 学 测 试, 或 符 合 相 应 的 免 考 条 件 申 请 免 考 的 予 以 审 核 通 过 2. 入 学 资 格 审 核 分 为 初 审 复 审 和 终 审 三 个 环 节, 分 别 由 学 习 中 心 学 院 和 上 级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学 习 中 心 在 报 名 时 审 查 学 生 证 件 原 件 的 真 实 性 和 有 效 性, 学 院 审 查 学 习 中 心 录 入 平 台 的 学 生 报 名 信 息 和 学 籍 注 册 审 验 资 料 的 完 整 性 和 准 确 性, 上 级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在 毕 业 前 审 查 学 院 上 报 的 录 取 新 生 数 据 及 学 籍 档 案 资 料 的 真 实 有 效 性 入 学 资 格 审 核 的 结 果 以 终 审 结 果 为 准 第 五 条 录 取 根 据 学 院 入 学 资 格 审 核 结 果 进 行 择 优 录 取, 制 发 入 学 通 知 书 第 六 条 学 籍 注 册 已 录 取 的 学 生 须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交 纳 费 用 并 提 交 学 籍 注 册 审 验 资 料 和 个 人 档 案 资 料 ( 含 电 子 档 案 资 料 ) 学 院 将 学 生 报 名 录 取 信 息 及 学 籍 注 册 审 验 资 料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提 交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学 籍 注 册 审 核 通 过 审 核 者 予 以 学 籍 注 册 并 取 得 正 式 学 籍 ; 逾 期 未 缴 费 或 未 通 过 学 籍 注 册 审 核 者 将 不 予 注 册 学 籍, 同 时 予 以 取 消 录 取 处 理 第 七 条 学 生 信 息 学 生 入 学 的 姓 名 出 生 日 期 有 效 证 件 号 码 性 别 籍 贯 层 次 专 业 原 毕 业 学 校 及 证 书 编 号 等 信 息 关 系 到 学 籍 注 册 毕 业 和 电 子 注 册, 应 与 学 生 所 提 交 的 学 籍 注 册 审 验 资 料 ( 指 报 名 登 记 表 身 份 证 件 学 历 证 书 复 印 件 等 相 关 资 料 和 证 件 信 息 ) 一 致, 一 经 注 册 原 则 上 不 予 修 改 变 更 学 生 须 在 学 籍 注 册 审 核 前 及 时 核 对 勘 误 以 上 信 息, 以 免 影 响 学 籍 注 册 毕 业 和 电 子 注 册 第 八 条 学 籍 档 案 1. 学 籍 档 案 是 学 生 在 校 期 间 的 包 括 个 人 基 本 信 息, 照 片, 报 名 登 记 表, 重 要 信 息 确 认 单, 承 诺 书,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学 历 证 书 复 印 件, 毕 业 生 登 记 表, - 18 -

学 籍 异 动 奖 惩 情 况 记 录 等 在 籍 期 间 各 种 形 式 的 个 人 历 史 纪 录 和 电 子 信 息 分 为 纸 介 版 和 电 子 版 ( 试 行 中 ) 2. 纸 介 版 档 案 : 各 学 习 中 心 负 责 按 照 学 院 要 求 收 集 整 理 学 生 的 报 名 材 料, 形 成 学 籍 初 始 档 案, 统 一 留 用 管 理 学 院 负 责 搜 集 制 发 后 续 在 籍 期 间 须 归 档 材 料, 毕 业 时 统 一 下 发 学 习 中 心 ; 学 习 中 心 基 于 学 籍 初 始 档 案 填 档 封 存 形 成 毕 业 生 档 案, 发 放 至 学 生 3. 电 子 版 档 案 : 各 学 习 中 心 负 责 按 学 院 要 求 搜 集 整 理 后 录 入 和 上 传 学 生 的 报 名 信 息 和 相 关 证 件 资 料 的 电 子 图 像 信 息, 形 成 初 始 电 子 学 籍 档 案 学 院 学 生 部 统 一 跟 踪 维 护 管 理, 补 充 完 善 学 籍 异 动 奖 惩 等 后 续 在 籍 期 间 的 电 子 档 案 信 息 (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试 行 中, 请 以 相 关 具 体 通 知 为 准 ) 第 九 条 学 生 证 1. 学 生 证 是 学 院 学 历 教 育 学 生 证 明 身 份 的 证 件, 由 学 院 统 一 制 作 并 发 放 2. 学 生 领 取 教 材 参 加 考 试 和 参 加 学 院 组 织 的 各 种 活 动 均 须 携 带 学 生 证 3. 如 有 遗 失 或 损 坏 学 生 证 至 影 响 正 常 使 用 的 情 况, 学 生 须 到 当 地 媒 体 办 理 挂 失 声 明, 并 持 媒 体 开 具 的 挂 失 证 明 到 学 习 中 心 填 写 补 办 学 生 证 申 请 表 ( 下 载 地 址 : 东 财 在 线 主 页 - 下 载 中 心 ) 申 请 补 办, 缴 纳 工 本 费, 学 院 根 据 申 请 进 行 补 办 学 生 因 学 籍 异 动 引 起 学 生 证 信 息 变 化, 可 申 请 更 换 学 生 证, 申 请 流 程 和 收 费 标 准 同 补 办 学 生 证, 并 同 时 交 还 原 学 生 证 4. 学 生 证 在 籍 期 间 有 效 学 生 因 退 学 毕 业 等 原 因 离 校 时, 学 生 证 自 动 失 效 第 三 章 学 籍 异 动 第 十 条 学 籍 异 动 学 院 允 许 符 合 条 件 的 学 生 申 请 信 息 修 改 转 学 习 中 心 转 专 业 退 学 等 学 籍 异 动 但 实 际 执 行 以 上 级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教 育 部 相 关 学 籍 管 理 政 策 规 定 为 准 第 十 一 条 信 息 修 改 学 生 在 读 期 间, 个 人 信 息 发 现 录 入 错 误, 可 持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等 到 当 地 学 习 中 心 填 写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学 生 基 本 信 息 修 改 申 请 表 ( 下 载 地 址 : 东 财 在 线 主 页 - 下 载 中 心 ) 申 请 修 改 ; 学 习 中 心 报 学 院 学 生 部 审 批 ; 审 批 通 过 后 予 以 信 息 修 改 处 理 - 19 -

其 中 姓 名 出 生 日 期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号 码 等 涉 及 学 籍 注 册 毕 业 电 子 注 册 的 重 要 信 息 在 录 取 后 上 报 辽 宁 省 厅 学 籍 注 册 后 原 则 上 不 再 受 理 修 改 申 请 1. 学 生 已 报 名 但 未 录 取 期 间, 如 需 更 改 所 报 学 习 中 心 专 业 层 次 信 息, 需 持 身 份 证 到 报 名 学 习 中 心 填 写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学 生 基 本 信 息 修 改 申 请 表 ( 下 载 地 址 : 东 财 在 线 主 页 - 下 载 中 心 ); 学 习 中 心 报 学 院 学 生 部 审 批 ; 审 批 通 过 后 予 以 信 息 修 改 处 理 2. 已 录 取 学 生 如 需 修 改 所 读 学 习 中 心 专 业 信 息, 需 按 照 转 学 习 中 心 转 专 业 的 相 关 流 程 申 请 和 办 理 ( 详 见 第 十 四 条 - 十 六 条 ) 第 十 二 条 转 学 习 中 心 学 生 由 于 工 作 调 动 搬 迁 长 期 出 差 等 原 因 可 以 申 请 转 入 学 院 其 他 学 习 中 心 学 习, 具 体 规 定 如 下 : 1. 须 当 地 有 我 院 学 习 中 心, 转 入 学 习 中 心 须 具 备 对 应 学 籍 批 次 的 招 生 资 格 并 同 意 接 收 2. 各 地 奥 鹏 学 习 中 心 及 各 地 直 属 学 习 中 心 可 以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互 转, 但 申 请 时 平 台 须 无 在 修 课 程, 转 学 习 中 心 后 使 用 不 同 的 教 学 平 台 和 教 学 服 务 支 持 系 统 ( 英 语 ( 商 务 英 语 方 向 ) 专 业 除 外 ); 3. 学 生 转 学 习 中 心 后 的 学 费 标 准 依 据 转 入 学 习 中 心 对 应 批 次 的 收 费 标 准 收 取 ( 已 发 生 的 费 用 收 费 标 准 不 变 ) 4. 学 生 转 学 习 中 心 后 学 习 期 限 不 变, 学 号 改 变 5. 学 生 转 学 习 中 心 时 已 预 约 考 试 课 程 须 在 原 学 习 中 心 参 加 考 试 6. 办 理 时 间 和 手 续 : 在 每 学 期 开 课 前 予 以 受 理, 申 请 人 须 到 当 地 学 习 中 心 填 写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转 学 习 中 心 申 请 表 ( 下 载 地 址 : 东 财 在 线 主 页 - 下 载 中 心 ); 学 习 中 心 初 审 ; 转 入 学 习 中 心 确 认 ; 学 院 学 生 部 审 批 ; 审 批 通 过 后 予 以 转 学 习 中 心 处 理 第 十 三 条 转 专 业 学 院 允 许 符 合 条 件 的 学 历 教 育 学 生 申 请 转 专 业, 具 体 规 定 如 下 : 1. 学 生 如 在 原 专 业 学 习 确 有 困 难 必 须 转 专 业 者, 可 到 当 地 学 习 中 心 填 写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转 专 业 审 批 表 ( 下 载 地 址 : 东 财 在 线 主 页 - 下 载 中 心 ); 学 习 中 心 初 审 ; 学 院 学 生 部 复 审 ; 复 审 通 过 后 上 报 辽 宁 省 厅 终 审, 终 审 通 过 后 予 以 转 专 业 处 理 - 20 -

2. 学 生 转 专 业 不 可 跨 科 类 3. 学 生 转 专 业 后, 执 行 转 入 专 业 的 教 学 计 划 原 专 业 已 选 修 课 程 中 符 合 转 入 专 业 教 学 计 划 的 课 程 予 以 承 认, 学 分 认 定 标 准 以 新 专 业 教 学 计 划 的 规 定 为 准 ; 原 专 业 已 选 修 课 程 中 不 符 合 转 入 专 业 教 学 计 划 的 课 程 不 予 承 认, 所 扣 除 学 费 教 材 费 不 予 退 还, 已 取 得 合 格 成 绩 的 无 效 课 程 可 申 请 办 理 单 科 成 绩 合 格 证 明 已 在 原 专 业 办 理 免 代 修 或 免 考 的 学 生, 须 按 转 入 专 业 的 要 求 重 新 予 以 认 定 和 申 请 办 理 4. 学 生 在 读 期 间, 只 允 许 办 理 一 次 转 专 业 5. 办 理 时 间 : 在 学 籍 注 册 审 核 上 报 前 可 以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预 约 考 试 开 始 前 予 以 办 理 逾 期 申 请 或 不 符 合 审 批 条 件 的 不 予 办 理 第 十 四 条 退 学 学 院 允 许 符 合 条 件 的 学 生 申 请 退 学, 具 体 规 定 如 下 : 1. 因 个 人 原 因 无 法 继 续 学 业 者 或 根 据 奖 惩 规 定 应 予 以 退 学 者 可 申 请 退 学 2. 学 生 申 请 退 学 必 须 填 写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退 学 ( 学 费 ) 审 批 表 和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退 学 ( 教 材 费 ) 审 批 表 ( 下 载 地 址 : 东 财 在 线 主 页 - 下 载 中 心 ); 由 学 习 中 心 初 审 ; 学 院 审 批 ; 审 批 通 过 后 予 以 退 学 处 理 3. 正 常 因 故 退 学 的 学 生, 可 向 学 院 申 请 发 给 学 习 证 明 和 单 科 成 绩 合 格 证 书 被 开 除 学 籍 的 学 生, 不 发 给 任 何 学 习 证 明, 并 不 得 重 新 入 学 4. 学 生 申 请 退 学 时 应 附 上 所 交 学 费 的 正 式 发 票 及 教 材 费 收 据, 并 交 还 学 生 证 发 票 ( 或 收 据 ) 不 全 者 不 予 退 费 5. 学 生 申 请 退 学 的 时 间 以 学 院 收 到 学 生 提 交 的 退 学 审 批 表 时 间 为 准 6. 经 学 院 批 准 退 学 的 学 生, 学 费 及 教 材 费 按 以 下 规 定 结 算 : 1) 以 平 台 学 生 账 户 余 额 为 准, 已 开 课 的 课 程 学 费 不 予 退 还 ; 2) 已 订 教 材 的 费 用 从 预 交 教 材 费 中 扣 除 ; 3) 退 学 学 生 的 退 款 邮 寄 费 由 学 院 承 担 ; 4) 退 学 学 生 的 报 名 费 入 学 测 试 费 不 予 退 还 7. 办 理 时 间 : 学 院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每 月 集 中 办 理 一 次 退 学 手 续 8. 退 费 的 领 取 方 式 为 : - 21 -

1) 邮 寄 方 式 : 退 学 学 生 的 退 费 原 则 上 将 费 用 直 接 汇 给 学 生 本 人 学 生 需 在 退 学 审 批 表 上 注 明 详 细 开 户 银 行 名 称 ( 具 体 到 开 户 行 所 在 的 分 行 以 及 支 行 或 分 理 处 ) 银 行 卡 卡 号 持 卡 人 姓 名 及 联 系 电 话 如 需 通 过 学 习 中 心 退 款 请 在 退 学 审 批 表 中 注 明 如 因 所 提 供 的 银 行 卡 信 息 不 准 确 等 情 况 造 成 延 误 或 遗 失, 后 果 自 负 ; 2) 自 取 方 式 : 退 学 学 生 的 退 费 如 采 用 自 取 方 式, 学 生 本 人 须 在 退 学 审 学 审 批 表 中 注 明, 学 院 在 退 费 手 续 办 理 完 毕 后, 电 话 通 知 本 人 前 来 领 取 如 本 人 确 实 无 法 亲 自 领 取, 可 委 托 他 人 代 为 领 取, 被 委 托 人 取 款 时 须 持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及 委 托 书 第 十 五 条 休 学 我 院 网 络 教 育 实 行 完 全 学 分 制 和 弹 性 学 习 期 限 制, 不 办 理 休 学 第 四 章 学 生 奖 惩 及 学 生 活 动 第 十 六 条 优 秀 学 员 学 院 每 年 在 学 历 教 育 在 籍 学 生 中 评 选 品 学 兼 优 者, 授 予 优 秀 学 员 荣 誉 称 号 具 体 评 选 条 件 及 过 程 详 见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优 秀 学 员 评 选 管 理 办 法 第 十 七 条 优 秀 毕 业 生 学 院 在 每 年 应 届 毕 业 生 中 评 选 品 学 兼 优 者, 授 予 优 秀 毕 业 生 荣 誉 称 号 具 体 评 选 条 件 及 过 程 详 见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优 秀 毕 业 生 评 选 管 理 办 法 第 十 八 条 学 生 处 分 学 生 有 违 法 违 规 违 反 学 院 相 关 规 定 者, 学 院 视 情 节 轻 重 可 给 予 通 报 批 评 警 告 严 重 警 告 记 过 留 校 查 看 或 开 除 学 籍 等 处 分, 具 体 规 定 如 下 : 1. 学 生 在 报 名 时 隐 瞒 个 人 真 实 学 习 经 历, 持 不 合 格 证 书 ( 含 伪 造 及 非 国 民 教 育 系 列 高 等 教 育 毕 业 证 书 ) 或 伪 造 个 人 身 份 学 历 证 明 材 料 者, 无 论 何 时 查 出, 均 予 以 勒 令 退 学, 取 消 学 籍, 追 回 各 种 录 取 或 学 习 证 件, 所 交 各 项 费 用 一 律 不 予 退 还 报 名 资 料 在 毕 业 前 将 经 辽 宁 省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及 教 育 部 审 核, 审 核 时 如 发 现 问 题 及 所 造 成 的 一 切 后 果, 均 由 提 供 者 本 人 负 完 全 责 任 2. 考 试 违 纪 处 分 ( 详 见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考 试 管 理 办 法 ) - 22 -

3. 学 生 在 东 财 在 线 中 发 表 骚 扰 性 的 中 伤 他 人 的 辱 骂 性 的 恐 吓 性 的 伤 害 性 的 庸 俗 淫 秽 等 言 论, 或 有 干 扰 学 习 中 心 和 学 院 的 正 常 教 学 秩 序 等 行 为 尚 未 构 成 犯 罪 的, 视 情 节 轻 重 分 别 给 予 严 重 警 告 记 过 留 校 察 看 直 至 开 除 学 籍 的 处 分 4. 学 生 伪 造 或 擅 自 涂 改 学 生 证, 或 将 其 转 借 他 人 使 用 的, 视 情 节 轻 重 给 予 批 评 教 育, 直 至 纪 律 处 分 第 十 九 条 记 录 对 学 生 的 各 种 奖 励 和 处 分 记 录 在 毕 业 前 统 一 归 入 本 人 学 籍 档 案 第 二 十 条 学 生 活 动 学 院 和 学 习 中 心 不 定 期 组 织 各 种 学 生 活 动, 以 网 络 媒 体 为 主 的 网 上 学 生 活 动 为 主, 鼓 励 学 习 中 心 根 据 办 学 情 况 开 展 多 种 形 式 的 地 区 性 学 生 活 动 具 体 规 定 如 下 : 1. 学 院 每 年 以 网 络 方 式 为 学 生 组 织 网 络 开 学 典 礼 和 网 络 毕 业 典 礼, 由 学 习 中 心 组 织 学 生 统 一 观 看 2. 学 院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举 行 母 校 游 等 毕 业 生 纪 念 活 动, 申 请 参 加 的 毕 业 生 在 当 地 学 习 中 心 报 名 或 网 络 直 接 报 名, 学 院 审 核 报 名 要 求 及 相 关 规 定 详 见 学 院 公 布 的 具 体 活 动 通 知 3. 学 院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为 学 生 组 织 网 上 征 文 比 赛 网 络 摄 影 电 子 竞 技 等 多 种 学 生 活 动, 报 名 要 求 及 相 关 规 定 详 见 学 院 公 布 的 具 体 活 动 通 知 4. 学 习 中 心 经 学 院 批 准 后, 为 学 生 组 织 联 谊 竞 赛 等 学 生 活 动, 报 名 要 求 及 相 关 规 定 详 见 学 习 中 心 公 布 的 具 体 活 动 通 知 5. 学 院 对 在 活 动 中 表 现 积 极 的 学 习 中 心 或 个 人 给 予 宣 传 和 报 道, 并 鼓 励 学 生 积 极 参 与 学 院 和 学 习 中 心 组 织 的 学 生 活 动 第 二 十 一 条 意 外 根 据 网 络 教 育 的 特 点, 如 果 学 生 在 读 期 间 发 生 意 外 伤 害, 学 校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第 五 章 毕 业 及 电 子 注 册 第 二 十 二 条 毕 业 有 效 学 习 期 限 内 修 满 教 学 计 划 所 规 定 的 学 分 ( 含 国 家 网 络 教 育 统 考 科 目 ), 满 足 毕 业 条 件 者 ( 毕 业 条 件 详 见 当 批 次 毕 业 办 理 时 的 相 关 通 知 ), 须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填 写 和 确 认 - 23 -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毕 业 生 登 记 表, 学 院 予 以 毕 业 条 件 初 审, 初 审 通 过 后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上 报 上 级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毕 业 资 格 综 合 审 查,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者 准 予 毕 业 第 二 十 三 条 延 期 毕 业 学 生 可 根 据 自 身 实 际 情 况, 在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毕 业 生 登 记 表 开 放 填 写 截 止 时 间 前 申 请 延 期 毕 业 办 理, 申 请 须 注 明 延 缓 时 间 延 缓 不 得 超 过 学 生 的 最 长 学 习 期 限 申 请 延 缓 毕 业 的 学 生 在 东 财 在 线 下 载 或 到 当 地 学 习 中 心 填 写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延 缓 毕 业 申 请 表, 注 明 原 因 及 申 请 延 缓 的 具 体 期 限 学 院 审 核 通 过 后 为 其 办 理 延 期 毕 业 手 续 第 二 十 四 条 毕 业 资 格 审 查 学 院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将 通 过 学 院 毕 业 初 审 的 学 生 上 报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毕 业 资 格 审 查,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对 毕 业 送 审 学 生 的 学 分 学 习 期 限 原 始 毕 业 证 书 效 力 学 生 个 人 信 息 学 籍 信 息 等 毕 业 条 件 进 行 综 合 审 核 通 过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毕 业 资 格 审 查 的 学 生 准 予 毕 业, 核 发 毕 业 证 书 第 二 十 五 条 毕 业 证 书 根 据 国 家 学 业 证 书 制 度, 毕 业 证 书 由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根 据 毕 业 资 格 审 查 结 果 颁 发 ( 含 网 络 教 育 字 样 ), 内 容 规 格 和 样 式 由 国 家 统 一 规 定, 国 家 承 认 不 同 年 度 毕 业 证 书 的 封 套 和 内 页 的 材 质 颜 色 和 版 式 可 能 有 所 不 同, 以 实 发 为 准 第 二 十 六 条 电 子 注 册 我 院 学 历 教 育 毕 业 生 的 毕 业 证 书 根 据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证 书 电 子 注 册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在 教 育 部 指 定 网 站 上 进 行 电 子 注 册 电 子 注 册 条 件 : 1. 通 过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毕 业 资 格 审 查, 准 予 毕 业 且 核 发 毕 业 证 书 2.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参 加 国 家 新 华 图 片 社 的 毕 业 电 子 图 像 信 息 采 集, 且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按 要 求 进 行 电 子 图 像 信 息 的 校 对 确 认 3. 本 科 层 次 毕 业 生 根 据 教 育 部 文 件 ( 教 高 2004 5 号 ) 的 规 定, 须 在 籍 期 间 参 加 并 通 过 全 国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试 点 学 校 网 络 教 育 公 共 基 础 课 统 一 考 试, 统 考 通 过 是 取 得 教 育 部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文 凭 电 子 注 册 资 格 的 必 要 条 件 之 一 4. 通 过 教 育 部 电 子 注 册 部 门 的 综 合 毕 业 电 子 注 册 资 格 审 核 注 : 如 因 个 人 信 息 未 按 要 求 及 时 校 验 勘 误 存 在 错 误 或 在 籍 期 间 修 改 了 个 人 重 要 学 籍 信 息 ( 学 籍 注 册 后 原 则 上 不 予 受 理 修 改 的 信 息 ) 而 导 致 影 响 个 人 毕 业 学 历 电 子 注 册 进 程 或 不 - 24 -

予 电 子 注 册 者 后 果 自 负 第 二 十 七 条 毕 业 电 子 图 像 信 息 采 集 毕 业 生 电 子 图 像 信 息 采 集 是 毕 业 学 历 电 子 注 册 的 前 提 条 件 之 一 1. 图 像 采 集 : 毕 业 生 图 像 信 息 采 集 工 作 按 规 定 统 一 依 托 国 家 新 华 图 片 社 和 各 省 新 华 分 社 进 行, 由 所 在 学 习 中 心 联 系 组 织 拍 摄 工 作 每 年 8 月 - 次 年 4 月 为 学 生 集 中 图 像 信 息 采 集 ( 具 体 时 间 以 各 省 新 华 分 社 的 相 关 通 知 安 排 为 准 ) 2. 学 生 必 须 按 时 参 加 图 像 信 息 采 集 如 遇 特 殊 情 况 不 能 参 加 统 一 拍 摄 的 学 生, 须 根 据 各 省 新 华 分 社 的 补 拍 通 知 自 行 联 系 参 加 次 年 在 各 省 新 华 分 社 的 补 拍 照 3. 新 华 社 将 采 集 处 理 完 毕 的 纸 介 版 与 电 子 版 照 片 统 一 反 馈 学 习 中 心 由 学 习 中 心 初 步 核 对 后 交 学 院 图 像 信 息 最 迟 须 在 符 合 毕 业 条 件 前 并 提 前 半 年 提 交 学 院 注 : 未 参 加 新 华 社 图 像 信 息 采 集 者 毕 业 证 书 将 无 法 进 行 电 子 注 册 4. 图 像 信 息 校 对 : 学 生 必 须 在 毕 业 数 据 上 报 前 完 成 教 育 部 高 教 信 息 网 和 东 财 在 线 个 人 电 子 图 像 信 息 的 校 验 勘 误, 确 保 电 子 图 像 信 息 正 确 无 误 有 效 可 用 (1) 高 教 信 息 网 校 对 : 一 般 情 况 下, 在 参 加 新 华 社 图 像 信 息 采 集 后 2 个 月 即 可 登 陆 高 教 网 http://xjxl2.chsi.com.cn/pv/stu/login.do 核 对 图 像 信 息 ( 含 照 片 信 息 和 个 人 基 本 信 息 ), 平 台 校 对 系 统 常 年 开 放 该 平 台 图 像 信 息 是 教 育 部 毕 业 学 历 电 子 注 册 照 片 关 联 的 依 据, 须 按 时 校 验 勘 误, 确 保 无 误 (2) 东 财 在 线 校 对 : 学 院 负 责 定 期 接 收 各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的 电 子 照 片 ( 含 光 盘 电 子 文 件 等 ), 整 理 后 上 传 至 东 财 教 学 教 务 管 理 平 台, 平 台 电 子 图 像 校 验 勘 误 功 能 常 年 开 放, 学 生 可 以 通 过 进 入 东 财 在 线 - 毕 业 专 区 - 电 子 注 册 照 片 校 对 功 能 进 行 个 人 电 子 图 像 信 息 的 校 验 勘 误, 毕 业 前 须 完 成 校 验 东 财 在 线 电 子 照 片 主 要 用 于 学 生 毕 业 证 书 制 作 过 程 中 黏 贴 纸 质 照 片 时 的 核 对, 须 按 时 认 真 校 验, 确 保 照 片 正 确 无 误 第 二 十 八 条 毕 业 证 书 遗 失 如 因 个 人 原 因, 毕 业 证 书 遗 失, 由 学 生 到 当 地 学 习 中 心 填 写 办 理 毕 业 证 明 书 申 请 表 ( 下 载 地 址 : 东 财 在 线 主 页 - 下 载 中 心 ), 提 交 相 关 遗 失 证 明, 图 像 信 息 采 集 同 规 格 照 片 两 张, 交 纳 工 本 费 学 院 审 核 通 过 后, 向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办 理,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通 过 后 为 学 生 制 发 毕 业 证 明 书 毕 业 证 明 书 于 每 年 规 定 时 间 集 中 办 理 一 次 ( 具 体 时 间 根 据 上 级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受 理 通 知 为 准 ) - 25 -

第 六 章 附 则 第 二 十 九 条 生 效 本 办 法 自 下 发 之 日 开 始 执 行,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全 权 解 释 - 26 -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2009 年 3 月 修 订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目 的 和 依 据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暂 行 实 施 办 法 辽 宁 省 授 予 成 人 本 科 毕 业 生 学 士 学 位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 辽 学 位 2004 2 号 ) 辽 宁 省 关 于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生 学 士 学 位 外 语 考 试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辽 学 位 办 2008 26 号 ) 以 及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办 法, 结 合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试 点 实 际 情 况, 为 规 范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本 科 毕 业 生 学 士 学 位 申 请 和 授 予 工 作, 特 制 订 本 实 施 细 则 第 二 条 适 用 范 围 本 实 施 细 则 适 用 于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本 科 毕 业 生 的 学 士 学 位 申 请 及 授 予 第 二 章 学 士 学 位 申 请 条 件 第 三 条 思 想 政 治 条 件 1.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热 爱 社 会 主 义 祖 国 2. 遵 守 国 家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学 校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学 习 期 间 未 触 犯 国 家 法 律, 未 受 到 学 校 记 过 ( 含 记 过 ) 以 上 行 政 处 分 第 四 条 业 务 学 习 条 件 1. 按 培 养 方 案 要 求 修 完 各 门 课 程, 成 绩 合 格, 准 予 毕 业 2. 所 有 考 试 通 过 课 程 的 平 均 成 绩 在 70 分 ( 含 70 分 ) 以 上 3. 掌 握 本 学 科 的 基 础 理 论 专 业 知 识 和 基 本 技 能, 具 有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或 担 负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初 步 能 力 4. 学 位 外 语 条 件 : 辽 宁 省 内 的 网 络 教 育 学 生 须 参 加 并 通 过 辽 宁 省 成 人 本 科 生 申 请 学 士 学 位 外 语 统 考 ; 辽 宁 省 外 的 网 络 教 育 学 生 可 参 加 并 通 过 当 地 学 位 委 员 办 公 室 组 织 的 学 位 外 语 考 试 或 参 加 全 国 英 语 等 级 ( 三 级 PETS) 考 试 外 语 等 级 证 书 或 者 成 绩 有 效 期 按 发 证 ( 发 布 - 27 -

成 绩 ) 机 构 的 规 定 申 请 学 位 时 超 过 有 效 期 的 证 书 或 者 成 绩 不 予 承 认 5. 政 治 理 论 课 专 业 基 础 课 课 程 考 试 遵 照 辽 宁 省 授 予 成 人 本 科 毕 业 生 学 士 学 位 实 施 办 法 执 行 第 五 条 申 请 学 位 的 有 效 期 申 请 学 位 必 须 在 毕 业 后 两 年 之 内 ( 以 毕 业 证 书 中 的 毕 业 时 间 为 准 ),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第 三 章 学 士 学 位 的 申 请 审 批 及 授 予 第 六 条 学 士 学 位 审 批 流 程 1. 具 备 学 士 学 位 申 请 资 格 的 学 生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向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提 出 授 予 学 士 学 位 的 申 请 申 请 学 士 学 位 者 须 同 时 按 规 定 缴 纳 相 应 的 费 用 2.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对 学 位 申 请 者 的 思 想 政 治 表 现 及 业 务 学 习 条 件 进 行 初 审, 提 出 推 荐 意 见, 并 将 申 请 表 及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报 送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审 批 3. 学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依 据 国 家 辽 宁 省 和 学 校 的 规 定 进 行 终 审, 终 审 通 过 者 颁 发 学 士 学 位 证 书 学 位 证 书 按 教 育 部 有 关 规 定 加 注 网 络 教 育 字 样 4. 如 出 现 学 位 错 授 或 事 后 发 现 有 舞 弊 行 为 等 严 重 违 反 学 位 授 予 规 定 的 行 为, 由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提 交 学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复 议, 撤 消 授 予 的 学 士 学 位 第 四 章 附 则 第 七 条 解 释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对 本 实 施 细 则 有 最 终 解 释 权 第 八 条 生 效 本 实 施 细 则 自 下 发 之 日 开 始 施 行 - 28 -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优 秀 学 员 评 选 管 理 办 法 (2009 年 3 月 修 订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目 的 为 规 范 我 院 网 络 教 育 本 专 科 学 生 优 秀 学 员 的 奖 励 和 表 彰 工 作, 特 制 定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优 秀 学 员 评 选 办 法 ( 以 下 简 称 本 办 法 ) 第 二 条 适 用 范 围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及 其 学 习 中 心 第 三 条 职 责 1. 学 院 负 责 审 核 参 评 学 员 资 料 公 示 并 发 布 获 奖 名 单 颁 发 荣 誉 证 书 2. 学 习 中 心 负 责 推 荐 学 员, 报 送 参 评 材 料 第 二 章 细 则 第 四 条 评 选 范 围 参 选 人 员 应 为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学 历 教 育 的 在 籍 学 生 第 五 条 评 选 原 则 学 院 遵 循 公 平 公 正 公 开 的 原 则, 采 取 以 精 神 鼓 励 为 主 适 当 结 合 物 质 奖 励 的 方 式 开 展 工 作 第 六 条 评 选 条 件 优 秀 学 员 分 为 成 绩 优 秀 学 员 和 活 动 积 极 分 子 两 类, 必 须 符 合 以 下 基 本 条 件 和 具 体 条 件 的 要 求 基 本 条 件 : 遵 守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学 生 手 册 中 的 相 关 规 定, 无 违 纪 行 为 记 录 成 绩 优 秀 学 员 必 须 同 时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1. 在 学 习 期 限 内 正 常 按 时 开 课 学 习 并 在 评 选 年 度 有 五 科 以 上 ( 含 五 科 ) 课 程 考 试 通 过 者 ( 不 含 免 修 和 免 考 的 课 程 ); 2. 热 爱 所 学 专 业, 勤 奋 学 习, 成 绩 优 异, 在 已 经 参 加 的 课 程 考 试 中 无 不 及 格 记 录, 当 - 29 -

年 度 所 参 加 的 课 程 考 试 平 均 分 在 85 分 以 上 活 动 积 极 分 子 必 须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 1. 积 极 参 加 各 地 学 习 中 心 组 织 的 学 生 活 动 ; 2. 积 极 参 与 网 络 学 习, 积 极 参 与 博 学 论 坛 网 上 课 程 辅 导 等 网 络 交 流 场 所 ; 3. 积 极 主 动 为 同 学 服 务, 在 同 学 中 起 到 模 范 带 头 作 用 ; 4. 能 够 较 好 的 利 用 网 络 学 习 资 源 和 优 势, 能 够 学 以 致 用,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将 本 专 业 所 学 知 识 应 用 到 社 会 工 作 中 并 有 突 出 表 现 ( 需 在 参 评 材 料 中 附 说 明 ); 5. 有 其 他 突 出 成 绩 和 良 好 表 现 ( 需 在 参 评 材 料 中 附 说 明 ) 第 七 条 评 选 比 例 优 秀 学 员 每 年 度 评 选 一 次, 以 各 学 习 中 心 符 合 评 选 范 围 的 学 生 数 作 为 参 评 基 数, 评 选 比 例 原 则 上 为 成 绩 优 秀 学 员 占 参 评 基 数 3%( 不 足 一 人 按 一 人 计 算 ), 活 动 积 极 分 子 占 参 评 基 数 2%( 不 足 一 人 按 一 人 计 算 ) 第 八 条 评 选 材 料 参 选 学 员 必 须 提 供 以 下 材 料 : 1.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优 秀 学 员 推 荐 表 2. 学 习 中 心 或 参 选 学 员 提 供 的 其 他 材 料 第 九 条 评 选 程 序 学 习 中 心 推 荐 申 报, 学 院 评 审, 网 站 公 示 等 程 序 1. 学 习 中 心 按 本 办 法 中 的 评 选 条 件, 根 据 名 额 100% 推 荐, 如 实 填 写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优 秀 学 员 推 荐 表,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 详 见 年 度 评 选 的 具 体 通 知 ) 内 报 送 学 院 ; 2. 学 院 按 本 办 法 对 各 学 习 中 心 推 荐 的 学 员 进 行 评 审 ; 3. 学 院 在 所 有 学 习 中 心 推 荐 材 料 上 报 完 毕 后,5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初 步 评 选 名 单 在 网 上 公 示, 公 示 时 间 为 一 周, 如 对 公 示 名 单 有 异 议, 须 在 公 示 期 间 内 向 学 院 进 行 反 馈, 学 院 将 根 据 反 馈 情 况 进 行 核 实, 酌 情 调 整 ; 4. 公 示 期 后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学 院 将 确 定 最 终 评 选 名 单, 在 网 上 发 布 5. 最 终 评 选 名 单 发 布 后, 学 生 部 根 据 网 上 的 发 布 名 单 将 优 秀 学 员 荣 誉 证 书 寄 发 给 相 应 的 学 习 中 心 第 十 条 获 奖 记 录 获 奖 记 录 记 入 学 生 本 人 档 案 - 30 -

第 三 章 附 则 本 办 法 由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学 生 部 负 责 解 释, 自 下 发 之 日 开 始 执 行 - 31 -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优 秀 毕 业 生 评 选 管 理 办 法 (2009 年 3 月 修 订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目 的 为 规 范 我 院 网 络 教 育 本 专 科 优 秀 毕 业 生 的 奖 励 和 表 彰 工 作, 特 制 定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优 秀 毕 业 生 评 选 办 法 ( 以 下 简 称 本 办 法 ) 第 二 条 适 用 范 围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及 其 学 习 中 心 第 三 条 职 责 1. 学 院 负 责 审 核 参 评 毕 业 生 资 料 公 示 并 发 布 获 奖 名 单 颁 发 荣 誉 证 书 2. 学 习 中 心 负 责 推 荐 毕 业 生, 报 送 参 评 材 料 第 二 章 细 则 第 四 条 评 选 范 围 具 备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毕 业 资 格 的 毕 业 生, 均 可 在 毕 业 年 度 参 加 评 选 第 五 条 评 选 原 则 学 院 遵 循 公 平 公 正 公 开 的 原 则, 采 取 以 精 神 鼓 励 为 主 适 当 结 合 物 质 奖 励 的 方 式 开 展 工 作 第 六 条 评 选 条 件 基 本 条 件 ( 必 须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 1. 在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学 习, 按 照 教 学 计 划 修 满 规 定 学 分 并 完 成 毕 业 论 文 的 写 作, 通 过 毕 业 资 格 审 核, 满 足 毕 业 条 件 ; 2. 遵 守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学 生 手 册 中 的 相 关 规 定, 在 读 期 间 无 违 纪 行 为 记 录 ; 3. 在 读 期 间 成 绩 优 秀, 无 不 及 格 记 录, 所 修 全 部 课 程 平 均 分 在 70 分 以 上 ( 含 70 分 ), 专 业 课 平 均 分 在 80 分 ( 含 80 分 ) 以 上, 毕 业 论 文 成 绩 在 良 好 ( 含 良 好 ) 以 上 ; - 32 -

4. 在 读 期 间 积 极 参 与 网 院 和 学 习 中 心 组 织 的 各 项 活 动 并 有 良 好 表 现 ; 5. 具 有 较 强 的 利 用 多 媒 体 进 行 自 主 学 习 的 能 力, 充 分 利 用 网 络 资 源 进 行 学 习 参 考 条 件 (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者 优 先 ): 1. 获 得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士 学 位 者 ; 2. 积 极 参 加 社 会 实 践, 工 作 能 力 业 务 水 平 的 提 高 得 到 用 人 单 位 的 认 同 和 好 评 ( 需 在 参 评 材 料 中 附 说 明 ); 3. 有 其 他 突 出 成 绩 和 良 好 表 现 ( 需 在 参 评 材 料 中 附 说 明 ) 第 七 条 评 选 比 例 原 则 上 优 秀 毕 业 生 每 年 度 评 选 2 次, 以 各 学 习 中 心 符 合 评 选 范 围 的 毕 业 生 数 作 为 参 评 基 数, 评 选 比 例 为 参 评 基 数 5%( 不 足 一 人 按 一 人 计 算 ) 第 八 条 评 选 材 料 参 选 学 员 必 须 提 供 以 下 材 料 : 1.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优 秀 毕 业 生 推 荐 表 2. 学 习 中 心 或 参 选 学 员 提 供 的 其 他 材 料 第 九 条 评 选 程 序 学 习 中 心 推 荐 申 报, 学 院 评 审, 网 站 公 示 等 程 序 1. 学 习 中 心 按 本 办 法 中 的 评 选 条 件, 根 据 名 额 100% 推 荐, 如 实 填 写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优 秀 毕 业 生 推 荐 表,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 详 见 年 度 评 选 的 具 体 通 知 ) 内 报 送 学 院 ; 2. 学 院 按 本 办 法 对 各 学 习 中 心 推 荐 的 毕 业 生 进 行 评 审 ; 3. 学 院 在 所 有 学 习 中 心 推 荐 材 料 上 报 完 毕 后,5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初 步 评 选 名 单 在 网 上 公 示, 公 示 时 间 为 一 周, 如 对 公 示 名 单 有 异 议, 须 在 公 示 期 间 内 向 学 院 进 行 反 馈, 学 院 将 根 据 反 馈 情 况 进 行 核 实, 酌 情 调 整 ; 4. 公 示 期 后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学 院 将 确 定 最 终 评 选 名 单, 在 网 上 发 布 5. 最 终 评 选 名 单 发 布 后, 学 生 部 根 据 网 上 的 发 布 名 单 将 优 秀 毕 业 生 荣 誉 证 书 寄 发 给 相 应 的 学 习 中 心 第 十 条 获 奖 记 录 获 奖 记 录 记 入 学 生 本 人 档 案 并 记 入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优 秀 人 才 库 - 33 -

第 三 章 附 则 本 办 法 由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学 生 部 负 责 解 释, 自 下 发 之 日 开 始 执 行 - 34 -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课 程 管 理 办 法 (2009 年 3 月 修 订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目 的 为 了 规 范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课 程 管 理, 确 保 教 学 质 量, 根 据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实 施 办 法,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管 理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课 程 管 理 由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及 各 学 习 中 心 负 责 实 施 第 三 条 适 用 范 围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参 加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习 的 学 历 教 育 学 生 第 二 章 教 学 计 划 和 课 程 设 置 第 四 条 教 学 计 划 教 学 计 划 是 学 生 选 课 的 主 要 依 据, 学 生 选 课 前 要 全 面 了 解 全 程 教 学 计 划 教 学 执 行 计 划, 合 理 安 排 课 程 第 五 条 学 期 在 学 分 制 的 前 提 下, 学 期 是 一 个 虚 拟 的 概 念 在 指 导 性 教 学 执 行 计 划 中, 每 个 学 年 分 为 两 个 学 期 : 春 季 学 期 一 般 为 每 年 的 4 月 至 9 月, 秋 季 学 期 一 般 为 每 年 的 10 月 至 次 年 的 3 月 开 课 为 每 学 期 开 始 的 标 志, 课 程 考 试 为 每 学 期 结 束 的 标 志 第 六 条 必 修 课 必 修 课 包 括 公 共 基 础 课 和 专 业 必 修 课, 本 科 层 次 ( 专 升 本 高 起 本 ) 还 包 含 统 考 课 程, 统 考 课 程 是 国 家 规 定 的 必 考 课 程 第 七 条 选 修 课 选 修 课 包 括 专 业 选 修 课 和 公 共 选 修 课 第 八 条 小 学 分 课 程 学 院 为 了 丰 富 教 学 内 容, 开 设 部 分 1-2 学 分 课 程, 该 课 程 的 特 点 是 实 用 性 强 涵 盖 方 向 - 35 -

广, 学 习 周 期 短, 考 核 方 式 灵 活, 旨 在 提 高 学 生 的 综 合 素 质, 扩 大 知 识 面 第 九 条 多 媒 体 教 学 课 件 1. 课 件 特 点 : 利 用 先 进 的 流 媒 体 课 件 制 作 工 具, 使 学 生 在 看 到 老 师 讲 解 的 同 时, 也 能 看 到 相 应 的 讲 稿 以 及 其 他 文 字 资 料, 加 强 了 对 课 程 的 理 解 和 记 忆, 缓 解 了 学 生 单 方 面 听 教 师 讲 解 的 枯 燥 和 乏 味 教 师 在 授 课 过 程 中 深 入 浅 出, 利 用 图 片 动 画 演 示 屏 幕 捕 捉 等 教 学 手 段, 使 学 生 充 分 理 解 掌 握 所 学 知 识 2. 课 件 内 容 : 包 括 课 程 大 纲 考 试 大 纲 知 识 点 重 点 难 点 常 见 问 题 相 关 资 源 参 考 书 目 背 景 资 料 思 考 问 题 案 例 分 析 例 题 分 析 名 词 解 释 等 3. 课 件 形 式 : 有 光 盘 版 和 网 络 版 两 种 形 式, 光 盘 版 免 费 提 供 给 学 生, 可 以 脱 机 学 习 ; 网 络 版 课 件 内 容 更 全 面, 可 在 网 络 教 室 里 浏 览, 进 行 网 上 作 业 讨 论 答 疑 等 一 系 列 学 习 活 动 第 三 章 选 课 修 课 第 十 条 选 课 时 间 学 院 根 据 教 学 计 划 每 年 安 排 两 次 选 课, 时 间 一 般 在 1 月 和 7 月,1 月 选 4 月 开 学 学 习 的 课 程,7 月 选 10 月 开 学 学 习 的 课 程 学 院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调 整 选 课 开 课 时 间 第 十 一 条 选 课 方 式 工 程 管 理 ( 建 造 师 方 向 ) 学 生 一 入 学 即 可 通 过 平 台 自 由 选 课 ; 其 他 学 生 的 选 课 : 1. 第 一 学 期, 学 院 指 定 课 程 统 一 开 设, 学 生 不 必 选 课, 注 册 交 费 即 可 学 习 2. 第 二 学 期, 学 院 预 先 为 学 生 选 定 课 程, 学 生 在 选 课 期 间 内 可 根 据 自 身 情 况 进 行 改 选, 不 作 改 动 的, 系 统 默 认 学 院 选 定 的 结 果 3. 从 第 三 学 期 开 始, 学 生 根 据 所 学 专 业 的 教 学 计 划 和 课 程 考 试 计 划, 自 主 选 定 学 习 课 程, 学 院 不 再 指 定 或 预 选 第 十 二 条 选 课 规 则 1. 选 课 按 照 先 必 修 课 后 选 修 课 的 顺 序 进 行 必 修 课 学 分 修 满, 是 最 终 毕 业 的 必 要 条 件 之 一 2. 本 科 层 次 ( 专 升 本 高 起 本 ) 全 程 教 学 计 划 中 规 定 的 毕 业 所 需 最 低 学 分 包 括 毕 业 论 文 的 学 分 专 科 层 次 不 需 要 写 论 文, 教 学 计 划 要 求 的 最 低 学 分 即 为 毕 业 所 需 最 低 学 分 3. 一 般 原 则, 累 计 选 课 ( 包 括 以 前 选 但 是 没 有 开 通 的 课 程 ) 不 超 过 6 门, 在 读 课 程 不 超 过 10 门 - 36 -

4. 特 殊 情 况, 小 学 分 课 程 选 课 和 在 读 均 不 能 超 过 2 门 ; 统 考 课 程 选 课 和 在 读 门 数 不 受 限 制, 在 第 一 学 期 开 学 时 自 动 开 通 ; 工 程 管 理 ( 建 造 师 方 向 ) 的 建 造 师 培 训 课 程 不 受 累 计 选 课 不 超 过 6 门 的 限 制, 受 在 读 课 程 不 超 过 10 门 的 限 制 5. 第 一 学 期 已 经 办 理 英 语 代 修 的 学 生, 从 第 二 学 期 开 始 自 主 选 定 公 共 选 修 课 作 为 替 代 课 程, 学 院 不 再 统 一 代 选 注 意 : 毕 业 前 所 修 替 代 课 程 总 学 分 不 得 少 于 英 语 课 程 的 总 学 分 6. 每 次 所 选 课 程 将 在 下 学 期 开 学 日 开 通, 学 生 应 仔 细 查 看 选 课 提 交 成 功 后 系 统 提 示 的 学 费 及 教 材 费 情 况, 余 额 不 足 的 请 尽 快 交 足 学 费, 以 保 证 下 学 期 课 程 的 正 常 开 通 和 学 习 7. 每 门 课 程 必 须 达 到 一 定 学 习 期 限 ( 一 般 为 90 天 ) 方 可 参 加 考 试, 如 课 程 的 开 通 时 间 到 学 院 组 织 的 最 近 一 次 考 试 的 时 间 间 隔 少 于 学 院 规 定 的 学 习 期 限, 则 无 法 预 约 并 参 加 考 试 8. 学 生 在 规 定 的 学 习 期 限 内 应 学 完 教 学 计 划 规 定 的 全 部 课 程, 取 得 足 够 毕 业 的 学 分 不 能 按 期 完 成 学 业 者, 不 予 毕 业, 学 校 不 再 延 长 学 习 期 限, 已 经 取 得 学 分 的 课 程 成 绩 超 过 有 效 期 限, 成 绩 失 效 第 四 章 课 程 的 免 修 免 考 代 修 第 十 三 条 免 修 学 生 在 入 学 前 对 教 学 计 划 中 某 些 课 程, 已 经 达 到 了 该 门 课 程 的 学 习 要 求, 可 以 申 请 此 门 课 程 免 修 并 取 得 相 应 的 学 分 免 修 课 程 免 交 学 费 无 需 订 购 教 材 其 课 程 状 态 栏 内 记 免 修 字 样, 课 程 成 绩 以 合 格 记 载 ; 学 生 的 免 修 课 程 成 绩 申 请 学 位 不 计 入 专 业 总 评 成 绩 1. 免 修 课 程 范 围 参 加 学 历 教 育 专 升 本 ( 包 括 本 科 二 学 历 ) 高 起 本 高 起 专 层 次 学 习 的 学 生 可 免 修 的 课 程 范 围 包 括 教 学 计 划 中 的 所 有 课 程, 但 是 免 修 的 总 学 分 不 超 过 教 学 计 划 总 学 分 的 20% 2. 免 修 申 请 条 件 1) 取 得 国 家 大 学 英 语 等 级 考 试 四 级 (CET)4 或 以 上 合 格 证 书 成 绩 在 420 分 以 上 者, 全 国 公 共 英 语 等 级 考 试 (PETS) 三 级 或 以 上 合 格 证 书 者, 大 学 日 语 等 级 考 试 四 级 或 以 上 者 国 际 日 语 等 级 考 试 四 级 或 以 上 者 大 学 俄 语 等 级 四 级 或 以 上 者,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组 织 的 成 人 教 育 学 位 英 语 考 试 合 格 证 书 者, 雅 思 成 绩 5.5 以 上 或 者 托 福 成 绩 在 460 分 以 上 者 可 以 申 请 免 修 教 学 计 划 中 - 37 -

的 大 学 英 语 必 修 课 2) 取 得 全 国 计 算 机 等 级 考 试 一 级 B 或 以 上 级 别 证 书 者 可 申 请 统 考 课 程 计 算 机 应 用 基 础 免 修 3) 取 得 高 教 自 学 考 试 单 科 结 业 证 者 可 申 请 免 修 同 等 起 点 的 教 学 计 划 中 除 英 语 外 的 相 应 课 程 的 免 修 4) 报 考 本 科 二 学 历 的 学 生 在 原 校 的 英 语 平 均 成 绩 必 须 为 75 分 以 上 ( 含 75 分 ) 或 取 得 相 关 等 级 证 书, 才 可 以 申 请 英 语 的 免 修 ; 其 他 课 程 的 成 绩 必 须 在 原 校 学 习 期 间 经 考 核 取 得 合 格 及 以 上 成 绩 方 可 办 理 免 修 5) 申 请 免 修 课 程 学 分 累 计 不 得 超 过 教 学 计 划 规 定 总 学 分 的 20% 6) 在 办 理 课 程 免 修 时, 自 考 单 科 成 绩 的 取 得 不 超 过 五 年, 英 语 日 语 俄 语 等 级 证 书 和 计 算 机 等 级 证 书 取 得 不 超 过 四 年, 托 福 雅 思 成 绩 取 得 不 超 过 两 年 3 免 修 相 关 规 定 1) 免 修 在 第 一 学 期 规 定 时 间 内 一 次 性 办 理 2) 申 请 免 修 课 程 的 学 分 按 学 院 教 学 计 划 规 定 的 学 分 计 算 4. 免 修 办 理 程 序 1) 新 生 在 报 名 时 向 当 地 学 习 中 心 提 出 免 修 申 请 2) 携 带 申 请 免 修 课 程 的 有 效 成 绩 证 明 到 当 地 学 习 中 心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如 : 英 语 或 计 算 机 等 级 证 书 原 件 自 考 的 单 科 成 绩 单 原 件 和 影 印 件 学 生 的 原 校 成 绩 证 明 影 印 件 ( 必 须 为 成 绩 原 始 记 载 形 式 的 复 印 件 ) 并 加 盖 原 就 读 学 校 教 务 处 的 公 章 成 绩 证 明 必 须 包 括 课 程 名 称 学 习 起 止 日 期 考 核 成 绩 等 内 容 3) 经 学 习 中 心 初 审 符 合 办 理 免 修 的 条 件 后, 填 写 课 程 的 免 修 审 批 表 审 批 表 应 注 明 免 修 的 具 体 课 程 免 修 课 程 学 分 申 请 免 修 的 条 件 课 程 成 绩 取 得 的 时 间 等 4) 学 习 中 心 核 实 无 误 后, 统 一 汇 总 将 所 需 资 料 发 送 到 学 院 5) 学 院 最 终 审 核, 将 符 合 办 理 免 修 的 课 程 办 理 免 修, 不 符 合 办 理 免 修 条 件 的, 反 馈 给 学 习 中 心, 由 当 地 学 习 中 心 反 馈 给 学 生 本 人 6) 获 准 免 修 的 课 程, 学 生 不 需 进 行 学 习 即 可 得 到 相 应 学 分 ; 不 符 合 办 理 免 修 的 课 程, 仍 需 进 行 正 常 的 学 习 考 试 7) 免 修 必 须 在 规 定 时 间 办 理, 错 过 时 限, 但 符 合 条 件 的 可 以 办 理 免 考 - 38 -

第 十 四 条 免 考 学 生 在 学 习 某 门 课 程 前 或 学 习 过 程 中, 对 于 该 科 目 已 提 前 达 到 了 学 院 的 学 习 要 求, 可 以 申 请 不 参 加 这 门 课 程 的 考 试 而 直 接 取 得 相 应 的 学 分, 即 为 免 考 对 于 免 考 的 课 程, 课 程 的 状 态 栏 内 记 免 考 字 样, 课 程 成 绩 按 合 格 记 载 免 考 课 程 成 绩 申 请 学 位 时 不 计 入 总 评 成 绩 1. 免 考 申 请 条 件 1) 对 于 符 合 办 理 免 修 条 件 的 课 程, 如 果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没 有 办 理, 或 者 是 入 学 后 取 得 的 相 应 证 书, 如 外 语 和 计 算 机 的 等 级 证 书 等, 可 以 申 请 相 应 课 程 的 免 考 2) 参 加 国 家 统 考 英 语 考 试 并 通 过 的 学 生, 可 以 申 请 教 学 计 划 中 大 学 英 语 必 修 课 的 免 考 3) 取 得 相 关 资 格 证 书 适 合 免 考 课 程 : 会 计 类 对 已 取 得 注 册 会 计 师 资 格 的 学 生, 可 申 请 办 理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审 计 税 法 经 济 法 概 论 课 程 的 免 考 对 已 取 得 注 册 税 务 师 资 格 的 学 生, 可 申 请 办 理 税 法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课 程 的 免 考 对 已 取 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资 格 的 学 生, 可 申 请 办 理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资 产 评 估 经 济 法 课 程 的 免 考 对 已 取 得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的 学 生, 可 申 请 办 理 会 计 电 算 化 基 础 会 计 课 程 的 免 考 对 已 取 得 初 级 会 计 师 资 格 的 学 生, 可 申 请 办 理 基 础 会 计 课 程 的 免 考 对 已 取 得 中 级 会 计 师 资 格 的 学 生, 可 申 请 办 理 经 济 法 概 论 财 务 管 理 中 级 财 务 会 计 课 程 的 免 考 对 已 取 得 高 级 会 计 师 资 格 的 学 生, 可 申 请 办 理 高 级 财 务 会 计 课 程 的 免 考 工 程 类 对 于 已 取 得 一 级 建 造 师 资 格 的 学 生, 可 以 申 请 办 理 教 学 计 划 中 相 应 的 带 有 ( 一 级 建 造 师 ) 字 样 课 程 的 免 考 对 于 已 取 得 二 级 建 造 师 资 格 的 学 生, 可 以 申 请 办 理 教 学 计 划 中 相 应 的 带 有 ( 二 级 建 造 师 ) 字 样 课 程 的 免 考 对 已 取 得 注 册 咨 询 工 程 师 资 格 的 学 生, 可 申 请 办 理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概 论 可 行 性 研 究 课 程 的 免 考 对 已 取 得 注 册 造 价 工 程 师 资 格 的 学 生, 可 申 请 办 理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课 程 的 免 考 对 已 取 得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资 格 的 学 生, 可 申 请 办 理 工 程 进 度 与 质 量 控 制 工 程 合 同 管 理 课 程 的 免 考 法 学 类 - 39 -

对 已 取 得 法 律 职 业 资 格 的 学 生, 可 申 请 办 理 经 济 法 国 际 经 济 法 国 际 法 国 际 私 法 课 程 的 免 考 对 已 取 得 企 业 法 律 顾 问 资 格 的 学 生, 可 申 请 办 理 税 法 经 济 法 合 同 法 劳 动 法 课 程 的 免 考 国 际 贸 易 类 对 已 取 得 外 销 员 或 报 关 员 证 书 的 学 生, 可 申 请 办 理 国 际 贸 易 课 程 的 免 考 旅 游 管 理 类 对 已 取 得 导 游 证 的 学 生, 可 申 请 办 理 旅 游 法 规 课 程 的 免 考 4)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专 科 毕 业 生 续 读 专 升 本 层 次 时, 其 专 科 段 已 修 课 程 属 于 专 升 本 教 学 计 划 中 的 必 修 课 且 考 试 成 绩 达 到 85 分 ( 含 85 分 ) 以 上 的 课 程, 可 以 申 请 办 理 免 考 2. 免 考 相 关 规 定 1) 办 理 免 考 前, 必 须 要 先 交 纳 相 应 欲 免 考 课 程 的 学 费, 可 不 订 购 教 材 资 料, 对 于 已 经 领 取 的 教 材 资 料, 其 费 用 不 予 退 还 ; 2) 申 请 免 考 课 程 的 学 分 一 律 按 我 院 教 学 计 划 规 定 的 学 分 计 算 ; 3) 免 考 的 申 请 时 间 为 该 门 课 程 预 约 考 试 前 一 个 月 内, 具 体 办 理 时 间 参 见 具 体 通 知 3. 免 考 申 请 程 序 1) 考 试 预 约 前 一 个 月 向 当 地 学 习 中 心 提 出 申 请 2) 携 带 申 请 免 考 的 相 关 成 绩 证 明, 包 括 课 程 名 称 学 习 起 止 日 期 考 核 成 绩 成 绩 证 明 须 为 原 始 记 载 形 式 的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相 关 部 门 的 有 效 公 章, 到 学 习 中 心 办 理 相 关 登 记 手 续 3) 经 学 习 中 心 初 审 符 合 办 理 免 考 的 条 件 后, 填 写 免 考 审 批 表 审 批 表 须 注 明 免 考 的 具 体 课 程 免 考 的 课 程 学 分, 申 请 免 考 的 条 件 及 成 绩 取 得 时 间 等 必 备 条 件 4) 学 习 中 心 核 实 所 填 内 容 无 误 后, 统 一 汇 总 将 所 需 资 料, 发 送 到 学 院 5) 学 院 最 终 审 核, 并 将 符 合 办 理 免 考 的 课 程 给 予 办 理 不 符 合 办 理 条 件 的, 反 馈 给 学 习 中 心, 由 当 地 学 习 中 心 反 馈 给 学 生 本 人 6) 获 准 免 考 的 课 程, 不 需 再 预 约 考 试, 不 符 合 办 理 免 考 的 课 程, 学 生 仍 需 在 考 试 预 约 期 限 内 预 约 该 门 课 程 的 考 试 - 40 -

第 十 五 条 代 修 学 生 由 于 学 习 条 件 等 的 限 制, 不 能 完 成 教 学 计 划 中 规 定 的 必 修 课 的 学 习 的 情 况 下, 可 以 向 学 院 申 请 通 过 学 习 其 他 课 程 来 获 取 相 应 的 学 分 用 来 替 代 这 门 课 程 的 其 它 课 程 称 为 替 代 课 程 代 修 课 程 成 绩 栏 内 记 代 修 字 样, 没 有 课 程 考 试 成 绩 替 代 课 程 不 在 学 员 平 台 里 做 任 何 特 殊 标 记 1. 代 修 申 请 条 件 1) 参 加 学 历 教 育 报 考 我 院 高 中 起 点 专 科 学 习 的 学 生, 入 学 注 册 时 年 龄 在 29 周 岁 以 上 ( 含 29 周 岁 ), 可 申 请 英 语 代 修 ; 2) 参 加 学 历 教 育 报 考 我 院 本 科 层 次 ( 高 中 起 点 本 科 专 科 起 点 本 科 ) 学 习 的 学 生, 入 学 注 册 时 年 龄 在 40 周 岁 以 上 ( 含 40 周 岁 ), 可 申 请 英 语 代 修 ; 3) 参 加 学 历 教 育, 户 籍 在 少 数 民 族 聚 居 地 区 的 少 数 民 族 学 生 ( 界 定 标 准 见 教 高 [2004]5 号 文 件 附 件 ), 可 申 请 英 语 代 修 ; 4) 小 语 种 学 生, 可 在 正 常 的 时 间 内 申 请 办 理 英 语 代 修, 但 不 免 考 统 考 英 语 5)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网 络 教 育 学 院 专 科 毕 业 生 续 读 专 升 本 层 次 的 学 生, 其 专 科 段 学 过 的 课 程 是 专 升 本 教 学 计 划 中 的 必 修 课 程 的, 成 绩 通 过 但 在 85 分 以 下 的, 可 以 申 请 代 修 2. 代 修 相 关 规 定 1) 替 代 课 程 必 须 为 教 学 计 划 中 的 选 修 课 除 第 一 学 期 由 学 院 统 一 指 定 外, 以 后 学 期 学 生 可 自 己 选 择, 直 到 所 修 课 程 学 分 达 到 代 修 课 程 所 需 学 分 2) 代 修 课 程 不 用 交 纳 学 费 和 购 买 教 材, 也 无 需 学 习 及 考 试, 但 需 按 照 改 选 的 替 代 课 程 学 分 交 纳 学 费 并 进 行 学 习, 其 学 分 计 入 总 学 分 中 3) 学 生 申 请 课 程 代 修, 必 须 在 第 一 学 期 内 一 次 性 办 理 对 于 正 常 办 理 时 间 内 未 申 请 代 修, 学 习 期 间 申 请 办 理 代 修, 或 者 已 经 办 理 代 修 学 习 期 间 欲 取 消 代 修 的, 学 院 均 不 予 受 理 3. 代 修 申 请 程 序 1) 新 生 在 报 名 时 向 当 地 学 习 中 心 提 出 代 修 申 请 ; 2) 由 学 习 中 心 在 学 生 报 名 表 中 是 否 代 修 一 栏 提 交 是 ; - 41 -

3) 提 交 申 请 后, 学 习 中 心 需 留 存 申 请 代 修 学 生 的 名 单, 并 注 明 代 修 申 请 条 件 ; 4) 学 院 根 据 报 名 表 中 提 交 的 代 修 申 请, 进 行 代 修 审 核 和 办 理, 不 符 合 办 理 代 修 条 件 的, 反 馈 给 学 习 中 心, 由 当 地 学 习 中 心 反 馈 给 学 生 本 人 ; 5) 获 准 代 修 的 课 程, 其 课 程 状 态 标 志 代 修, 第 一 学 期 学 院 统 一 选 定 一 门 替 代 课 程 ; 6) 从 第 二 学 期 开 始, 学 生 可 自 己 选 择 公 共 选 修 课 作 为 替 代 课 程, 直 到 修 满 代 修 课 程 的 学 分 第 五 章 课 程 重 修 第 十 六 条 重 修 定 义 1. 对 于 教 学 计 划 中 的 必 修 课, 如 在 规 定 的 学 习 期 限 内, 两 次 考 试 均 未 通 过 的, 须 进 行 重 修 ; 2. 对 于 选 修 课, 如 在 规 定 的 学 习 期 限 内, 两 次 考 试 均 未 通 过 的, 可 以 选 择 重 修, 也 可 以 改 修 其 他 选 修 课 ; 3. 参 加 过 两 次 考 试 并 通 过 的 课 程, 但 是 对 原 有 成 绩 不 满 意 想 继 续 深 入 学 习, 可 申 请 重 修 ; 4. 适 用 对 象 : 所 有 学 生 ; 5. 重 修 的 课 程 需 交 纳 重 修 费 第 十 七 条 重 修 申 请 1. 凡 参 加 两 次 考 试 均 未 通 过 的 必 修 课 程, 课 程 直 接 转 为 等 待 重 修, 开 课 后 在 学 费 账 户 中 扣 除 该 门 课 程 的 重 修 费, 课 程 转 为 重 修 状 态, 账 户 中 余 额 不 足 的 课 程 待 缴 费 开 课 后, 课 程 转 为 重 修 状 态 ; 2. 凡 参 加 两 次 考 试 均 未 通 过 的 选 修 课 程, 如 不 选 择 重 修, 须 在 考 试 成 绩 公 布 后 的 一 周 内 在 学 员 平 台 中 提 出 取 消 重 修 申 请, 否 则 学 院 将 按 照 第 一 项 规 定 执 行 取 消 重 修 的 学 生, 须 在 学 院 组 织 的 正 常 选 课 期 限 内 改 选 其 他 课 程 ; 3. 对 于 参 加 过 两 次 考 试 并 已 经 通 过 的 课 程, 但 对 两 次 成 绩 都 不 满 意 想 继 续 深 入 学 习 的 学 生, 须 在 考 试 成 绩 公 布 后 的 一 周 内 向 学 院 教 务 部 提 出 重 修 申 请, 由 学 院 为 其 办 理 重 修 第 十 八 条 重 修 的 课 程 状 态 - 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