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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司 法 鉴 定 技 术 规 范 SF/Z JD0103003-2011 法 医 临 床 检 验 规 范 2011-03-17 发 布 2011-03-17 生 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司 法 部 司 法 鉴 定 管 理 局 发 布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 围... 1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 3 总 则... 1 4 检 验... 1 5 附 则... 15 附 录 A... 17 A.1 关 节 活 动 检 测 方 法 见 表 1... 17 A.2 成 年 人 各 部 位 体 表 面 积 (%) 的 估 计... 23 A.3 儿 童 各 部 位 体 表 面 积 (%) 的 估 计... 24 A.4 全 身 神 经 感 觉 分 布 图... 25 A.5 上 肢 神 经 运 动 分 布 图... 27 A.6 下 肢 神 经 运 动 分 布 图... 28 A.7 肌 肉 ( 肌 力 ) 检 查 方 法 见 表 2... 29 参 考 文 献... 32 I

前 言 SF/Z JD0103003-2011 本 技 术 规 范 在 SJB-C-1-2003 法 医 学 人 体 伤 残 检 验 规 范 及 SJB-C-2-2003 法 医 学 人 体 损 伤 检 验 规 范 的 基 础 上, 参 照 法 医 临 床 司 法 鉴 定 实 务 2009 第 一 版, 以 及 临 床 医 学 专 著 修 改 后 制 定, 在 内 容 上 涵 盖 人 体 损 伤 和 伤 残 检 验 的 两 部 分 本 技 术 规 范 附 录 A 为 资 料 性 附 录 本 技 术 规 范 由 司 法 部 司 法 鉴 定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 提 出 本 技 术 规 范 由 司 法 部 司 法 鉴 定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 负 责 起 草 本 技 术 规 范 主 要 起 草 人 : 朱 广 友 范 利 华 程 亦 斌 夏 文 涛 刘 瑞 珏 杨 小 萍 II

法 医 临 床 检 验 规 范 1 范 围 本 技 术 规 范 规 定 了 法 医 临 床 检 验 的 内 容 和 方 法 本 技 术 规 范 适 用 于 各 级 司 法 鉴 定 机 构 进 行 人 体 损 伤 程 度 伤 残 程 度 及 相 关 鉴 定 案 件 的 法 医 临 床 检 验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条 款 通 过 本 技 术 规 范 的 引 用 而 成 为 本 技 术 规 范 的 条 款 凡 是 注 明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其 随 后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不 包 括 勘 误 的 内 容 ) 或 者 修 订 版 均 不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然 而, 鼓 励 根 据 本 标 准 达 成 协 议 的 各 方 研 究 是 否 可 使 用 这 些 文 件 的 最 新 版 本 司 发 070 号 人 体 重 伤 鉴 定 标 准 法 ( 司 ) 发 6 号 人 体 轻 伤 鉴 定 标 准 ( 试 行 ) GB/T16180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职 工 工 伤 与 职 业 病 致 残 等 级 GB18667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受 伤 人 员 伤 残 评 定 3 总 则 3.1 要 求 3.1.1 应 当 遵 循 实 事 求 是 的 原 则, 对 人 体 原 发 性 损 伤 及 由 损 伤 引 起 的 并 发 症 或 者 后 遗 症 的 主 客 观 体 征 进 行 全 面 细 致 地 检 验, 为 鉴 定 结 论 提 供 分 析 的 依 据 3.1.2 对 被 鉴 定 人 的 人 身 检 验 应 由 法 医 鉴 定 人 进 行 3.1.3 对 体 表 损 伤, 肢 体 畸 形 缺 损 或 者 功 能 障 碍 应 当 拍 摄 局 部 照 片 3.1.4 检 验 所 用 的 计 量 器 械 须 按 照 规 定 进 行 检 定 或 校 准 3.1.5 检 查 女 性 身 体 时, 原 则 上 应 由 女 性 法 医 进 行 如 果 没 有 女 性 法 医, 可 由 男 性 法 医 鉴 定 人 进 行, 但 须 有 女 性 工 作 人 员 或 被 鉴 定 人 家 属 在 场 3.1.6 检 查 女 性 身 体 隐 私 部 位 时, 应 征 得 其 本 人 或 者 监 护 人 的 同 意, 如 需 拍 照, 须 获 得 其 本 人 或 者 监 护 人 的 同 意 3.2 检 验 时 机 3.2.1 鉴 定 以 原 发 性 损 伤 为 依 据 的, 应 尽 可 能 在 损 伤 早 期 检 验 并 记 录 3.2.2 鉴 定 以 损 伤 后 果 为 依 据 的 应 在 临 床 医 疗 终 结 后 检 验, 原 则 上 在 损 伤 后 3-6 个 月 进 行 4 检 验 1

4.1 一 般 情 况 SF/Z JD0103003-2011 4.1.1 发 育 : 应 通 过 被 鉴 定 人 性 别 年 龄 身 高 ( 身 长 ) 体 重 第 二 性 征 等 综 合 评 价 成 人 发 育 正 常 的 指 标 包 括 (1) 头 部 的 长 度 为 身 高 的 1/7~1/8;(2) 胸 围 为 身 高 的 1/2;(3) 双 上 肢 左 右 伸 直, 左 右 指 端 的 距 离 与 身 高 基 本 一 致 ;(4) 坐 高 等 于 下 肢 的 长 度 正 常 人 各 年 龄 组 的 身 高 与 体 重 之 间 存 在 一 定 的 对 应 关 系 4.1.2 体 型 : 成 年 人 的 体 型 可 分 为 (1) 无 力 型, 亦 称 瘦 长 型, 表 现 为 体 高 肌 瘦 颈 细 长 肩 窄 下 垂 胸 廓 扁 平 腹 上 角 小 于 90 ;(2) 正 力 型, 亦 称 匀 称 型, 表 现 为 身 体 各 个 部 分 结 构 匀 称 适 中, 腹 上 角 90 左 右, 见 于 多 数 正 常 成 人 ;(3) 超 力 型, 亦 称 矮 胖 型, 表 现 为 体 格 粗 壮 颈 粗 短 面 红 肩 宽 平 胸 围 大 腹 上 角 大 于 90 4.1.3 营 养 状 态 : 应 通 过 皮 肤 毛 发 皮 下 脂 肪 肌 肉 的 发 育 情 况 进 行 综 合 判 断 (1) 良 好 : 粘 膜 红 润 皮 肤 光 泽 弹 性 良 好, 皮 下 脂 肪 丰 满 而 有 弹 性, 肌 肉 结 实, 指 甲 毛 发 润 泽, 肋 间 隙 及 锁 骨 上 窝 深 浅 适 中, 肩 胛 部 和 股 部 肌 肉 丰 满 ;(2) 不 良 : 皮 肤 粘 膜 干 燥 弹 性 降 低, 皮 下 脂 肪 菲 薄, 肌 肉 松 弛 无 力, 指 甲 粗 糙 无 光 泽 毛 发 稀 疏, 肋 间 隙 锁 骨 上 窝 凹 陷, 肩 胛 骨 和 髂 骨 嶙 峋 突 出 ;(3) 中 等 : 介 于 两 者 之 间 4.2 体 表 检 查 4.2.1 擦 伤 : 检 查 擦 伤 发 生 的 部 位 形 态 大 小 颜 色, 有 无 表 皮 剥 脱 血 液 渗 出 若 残 留 有 表 皮 碎 屑 或 游 离 皮 瓣 时, 可 以 根 据 游 离 缘 为 力 的 起 始 端 以 及 附 着 缘 为 终 止 端 的 特 点, 推 断 暴 力 作 用 方 向 4.2.2 挫 伤 : 检 查 挫 伤 的 部 位 形 态 大 小, 皮 内 或 皮 下 的 出 血 程 度 因 常 与 擦 伤 并 存, 检 查 有 无 表 皮 剥 脱 局 部 肿 胀 和 炎 性 反 应 4.2.3 创 : 法 医 临 床 检 验 时 一 般 创 均 已 经 过 清 创 缝 合, 为 缝 合 创 ( 尚 未 拆 线 ) 检 查 创 的 部 位 形 态 走 行 方 向, 创 缘 是 否 平 整, 创 角 是 否 整 齐, 有 无 挫 伤 带, 局 部 有 无 肿 胀 等 注 意 区 分 钝 器 创 和 锐 器 创, 若 为 锐 器 创 则 需 区 分 切 割 创 砍 创 刺 创 及 剪 创 测 量 创 的 长 度 宽 度, 测 量 创 长 时 应 注 意 不 要 将 拖 痕 视 为 创 对 于 肢 体 盲 管 创, 需 明 确 创 道 深 度, 且 普 通 测 量 方 法 无 法 测 量 时, 可 采 用 超 声 检 查 或 其 他 影 像 检 查 方 法 加 以 明 确 4.2.4 皮 肤 瘢 痕 : 检 查 瘢 痕 的 部 位 形 态 颜 色 质 地, 局 部 是 否 平 坦, 边 缘 是 否 整 齐, 与 皮 下 组 织 有 无 粘 连, 是 否 存 在 功 能 障 碍 等 注 意 区 分 浅 表 性 瘢 痕 增 殖 性 瘢 痕 瘢 痕 疙 瘩 萎 缩 性 瘢 痕 及 凹 陷 性 瘢 痕 测 量 瘢 痕 的 长 度 宽 度 或 者 面 积 在 测 量 瘢 痕 面 积 时, 当 瘢 痕 面 积 远 离 相 关 鉴 定 标 准 规 定 数 值 时, 可 采 用 九 分 法 或 手 掌 法 测 量 ; 当 瘢 痕 面 积 接 近 相 关 鉴 定 标 准 规 定 数 值 时, 精 确 测 量 瘢 痕 面 积 瘢 痕 面 积 测 量, 可 先 用 无 弹 性 透 明 薄 膜 覆 盖 在 瘢 痕 表 面, 描 绘 瘢 痕 投 影, 通 过 计 算 机 计 算 出 瘢 痕 实 际 面 积, 再 通 过 全 身 体 表 面 积 计 算 公 式 (S=0.0061 身 高 (cm) +0.0128 体 重 (kg)-0.1529) 计 算 出 瘢 痕 占 体 表 面 积 的 百 分 比 4.3 颅 脑 检 查 4.3.1 一 般 检 查 2

4.3.1.1 头 皮 检 查 : 注 意 头 皮 有 无 损 伤 及 损 伤 的 部 位 和 范 围 ( 见 4.2), 头 皮 创 及 瘢 痕 的 检 查 和 测 量 宜 剃 光 局 部 毛 发, 使 创 或 瘢 痕 完 整 充 分 地 暴 露 4.3.1.2 意 识 状 态 : 通 过 交 谈 了 解 被 鉴 定 人 的 思 维 反 应 情 感 计 算 及 定 向 力 等 方 面 的 情 况 对 较 为 严 重 者, 进 行 痛 觉 试 验 瞳 孔 反 射 等 检 查, 以 确 定 被 鉴 定 人 意 识 障 碍 的 程 度 意 识 障 碍 有 下 列 不 同 程 度 的 表 现 :(1) 嗜 睡, 是 最 轻 的 意 识 障 碍, 是 一 种 病 理 性 倦 睡 被 鉴 定 人 陷 入 持 续 的 睡 眠 状 态, 可 被 唤 醒, 并 能 正 确 回 答 和 做 出 各 种 反 应, 但 当 刺 激 去 除 后 很 快 又 再 入 睡 (2) 意 识 模 糊, 是 意 识 水 平 轻 度 下 降, 较 嗜 睡 为 深 的 一 种 意 识 障 碍 被 鉴 定 人 能 保 持 简 单 的 精 神 活 动, 但 对 时 间 地 点 人 物 的 定 向 能 力 发 生 障 碍 (3) 昏 睡, 是 接 近 于 人 事 不 省 的 意 识 状 态 被 鉴 定 人 处 于 熟 睡 状 态, 不 易 唤 醒 虽 在 强 烈 刺 激 下 ( 如 压 迫 眶 上 神 经, 摇 动 被 鉴 定 人 身 体 等 ) 可 被 唤 醒, 但 很 快 又 再 入 睡 醒 时 答 话 含 糊 或 答 非 所 问 (4) 昏 迷, 表 现 为 三 阶 段 a. 轻 度 昏 迷, 意 识 大 部 分 丧 失, 无 自 主 运 动, 对 声 光 刺 激 无 反 应, 对 疼 痛 刺 激 尚 可 出 现 痛 苦 的 表 情 或 肢 体 退 缩 等 防 御 反 应 角 膜 反 射 瞳 孔 对 光 反 射 眼 球 运 动 吞 咽 反 射 等 可 存 在 b. 中 度 昏 迷, 对 周 围 事 物 及 各 种 刺 激 均 无 反 应, 对 于 剧 烈 刺 激 可 出 现 防 御 反 射 角 膜 反 射 减 弱, 瞳 孔 对 光 反 射 迟 钝, 眼 球 无 转 动 c. 深 度 昏 迷, 全 身 肌 肉 松 弛, 对 各 种 刺 激 全 无 反 应 深 浅 反 射 均 消 失 4.3.1.3 精 神 状 态 : 询 问 或 观 察 被 鉴 定 人 是 否 存 在 怕 刺 激 易 怒 失 眠, 是 否 有 时 高 声 呼 叫 情 绪 激 动 闭 目 不 语 感 情 抑 郁, 是 否 有 头 痛 头 晕 恶 心 癫 痫 狂 躁 谵 妄 以 及 逆 行 性 遗 忘 等 4.3.1.4 语 调 与 语 态 : 注 意 被 鉴 定 人 有 无 运 动 性 失 语 ( 能 听 懂 语 言, 但 说 不 出 话 ) 和 感 觉 性 失 语 ( 能 发 音, 但 不 懂 语 言, 也 不 知 如 何 说 ) 4.3.2 脑 神 经 检 查 4.3.2.1 嗅 神 经 : 检 查 前 先 确 定 被 鉴 定 人 鼻 孔 是 否 通 畅 有 无 鼻 黏 膜 病 变 检 查 时 嘱 被 鉴 定 人 闭 目, 先 压 闭 一 侧 鼻 孔, 用 不 同 气 味 ( 酒 精 氨 水 无 气 味 水 等 ) 置 于 另 一 鼻 孔 下, 让 被 鉴 定 人 辨 别 嗅 到 的 各 种 气 味 然 后 换 另 一 侧 鼻 孔 同 法 进 行 测 试, 注 意 双 侧 比 较 4.3.2.2 视 神 经 : 检 查 (1) 视 力 ;(2) 视 野 ;(3) 眼 底 ( 见 眼 损 伤 法 医 学 检 验 规 范 ) 4.3.2.3 动 眼 滑 车 展 神 经 : 共 同 支 配 眼 球 运 动, 合 称 眼 球 运 动 神 经 检 查 眼 裂 外 观 眼 球 运 动 瞳 孔 及 对 光 反 射 调 节 反 射 等 若 存 在 眼 球 运 动 向 内 向 上 及 向 下 活 动 受 限, 以 及 上 睑 下 垂 调 节 反 射 消 失, 则 提 示 动 眼 神 经 麻 痹 ; 若 存 在 眼 球 向 下 及 向 外 运 动 减 弱, 则 提 示 滑 车 神 经 受 损 ; 若 存 在 眼 球 向 外 转 动 障 碍, 则 提 示 展 神 经 受 损 4.3.2.4 三 叉 神 经 : 是 混 合 性 神 经 感 觉 神 经 纤 维 分 布 于 面 部 皮 肤 眼 鼻 口 腔 黏 膜, 运 动 神 经 纤 维 支 配 咀 嚼 肌 颞 肌 和 翼 状 内 外 肌 (1) 面 部 感 觉, 嘱 被 鉴 定 人 闭 眼, 检 查 并 对 比 双 侧 及 内 外 侧 痛 觉 触 觉 和 温 度 觉 注 意 区 分 周 围 性 与 核 性 感 觉 障 碍, 前 者 为 伤 侧 伤 支 ( 眼 支 上 颌 支 下 颌 支 ) 分 布 区 感 觉 障 碍, 后 者 呈 葱 皮 样 感 觉 障 碍 (2) 角 膜 反 射, 嘱 被 鉴 定 人 睁 眼 向 内 侧 注 视, 以 捻 成 细 束 的 棉 絮 从 被 鉴 定 人 视 野 外 接 近 并 轻 触 外 侧 角 膜, 避 免 触 及 睫 毛, 观 察 被 刺 激 侧 是 否 迅 速 闭 眼 和 对 侧 是 否 也 出 现 眼 睑 闭 合 反 应, 前 者 称 为 直 接 角 膜 反 射, 而 后 者 称 为 间 接 角 膜 反 射, 直 接 和 间 接 角 膜 反 射 均 消 失 见 于 三 叉 神 经 受 损 ( 传 入 障 碍 ) (3) 运 动 功 能, 嘱 被 鉴 定 人 作 咀 3

嚼 动 作, 检 查 并 对 比 双 侧 肌 力 强 弱 ; 再 嘱 被 鉴 定 人 作 张 口 运 动 或 露 齿, 检 查 张 口 时 下 颌 有 无 偏 斜 若 一 侧 咀 嚼 肌 肌 力 减 弱 或 出 现 萎 缩, 张 口 时 下 颌 偏 向 一 侧, 则 提 示 该 侧 三 叉 神 经 运 动 纤 维 受 损 4.3.2.5 面 神 经 : 主 要 支 配 面 部 表 情 肌 和 舌 前 2/3 味 觉 功 能 (1) 运 动 功 能, 先 观 察 静 态 时 双 侧 额 纹 眼 裂 鼻 唇 沟 和 口 角 是 否 对 称, 然 后 嘱 被 鉴 定 人 作 皱 额 闭 眼 露 齿 微 笑 鼓 腮 或 吹 哨 动 作 若 一 侧 额 纹 减 少 眼 裂 增 大 鼻 唇 沟 变 浅, 不 能 皱 额 闭 眼, 微 笑 或 露 齿 时 口 角 歪 向 对 侧, 鼓 腮 或 吹 哨 时 同 侧 漏 气, 则 提 示 该 侧 面 神 经 周 围 性 损 害 ; 若 皱 额 闭 眼 无 明 显 影 响, 只 出 现 一 侧 下 半 部 面 部 表 情 肌 的 瘫 痪, 则 提 示 对 侧 面 神 经 中 枢 性 损 害 (2) 味 觉 检 查, 分 别 以 糖 盐 醋 奎 宁 置 于 被 鉴 定 人 伸 出 的 舌 前 2/3 的 一 侧, 嘱 被 鉴 定 人 以 不 同 手 式 表 达 不 同 的 味 觉, 先 检 查 伤 侧, 再 查 对 侧 4.3.2.6 位 听 神 经 :(1) 听 力 检 查 ( 见 听 力 障 碍 法 医 鉴 定 规 范 );(2) 前 庭 功 能 检 查 ( 见 前 庭 平 衡 功 能 检 验 规 范 ) 4.3.2.7 舌 咽 迷 走 神 经 : 两 者 在 解 剖 与 功 能 上 关 系 密 切, 常 同 时 受 损 (1) 运 动, 检 查 被 鉴 定 人 有 无 发 音 嘶 哑 带 鼻 音 或 完 全 失 音, 有 无 呛 咳 吞 咽 困 难, 注 意 被 鉴 定 人 张 口 发 啊 音 时 悬 雍 垂 是 否 居 中, 两 侧 软 腭 上 抬 是 否 一 致 若 一 侧 软 腭 上 抬 减 弱, 悬 雍 垂 偏 向 对 侧, 则 提 示 该 侧 神 经 受 损 ; 若 悬 雍 垂 虽 居 中, 但 双 侧 软 腭 上 抬 受 限, 甚 至 完 全 不 能 上 抬, 则 提 示 双 侧 神 经 麻 痹 (2) 咽 反 射, 应 用 压 舌 板 轻 触 左 侧 或 右 侧 咽 后 壁, 观 察 是 否 存 在 咽 部 肌 肉 收 缩 和 舌 后 缩, 是 否 伴 有 恶 心 反 应 若 一 侧 反 射 迟 钝 或 消 失, 则 提 示 该 侧 神 经 受 损 (3) 感 觉, 应 用 棉 签 轻 触 两 侧 软 腭 和 咽 后 壁, 观 察 感 觉 应 检 查 舌 后 1/3 的 味 觉, 检 查 方 法 见 4.3.2.5 4.3.2.8 副 神 经 : 嘱 被 鉴 定 人 作 耸 肩 及 转 头 运 动, 并 给 予 一 定 的 阻 力, 比 较 两 侧 的 肌 力 注 意 胸 锁 乳 突 肌 及 斜 方 肌 有 无 萎 缩 若 一 侧 耸 肩 及 向 对 侧 转 头 无 力 或 不 能, 且 该 侧 胸 锁 乳 突 肌 及 斜 方 肌 萎 缩, 则 提 示 该 侧 副 神 经 受 损 4.3.2.9 舌 下 神 经 : 嘱 被 鉴 定 人 伸 舌, 注 意 观 察 有 无 伸 舌 偏 斜 舌 肌 萎 缩 及 肌 束 颤 动 若 伸 舌 时 舌 尖 偏 向 一 侧, 则 提 示 该 侧 舌 下 神 经 麻 痹 ; 若 不 能 伸 舌, 则 提 示 双 侧 舌 下 神 经 麻 痹 4.3.3 感 觉 功 能 检 查 4.3.3.1 浅 感 觉 : 用 别 针 或 针 尖 均 匀 地 轻 刺 被 鉴 定 人 皮 肤, 检 查 痛 觉 ; 用 棉 签 轻 触 被 鉴 定 人 的 皮 肤 或 黏 膜, 检 查 触 觉 ; 用 盛 有 热 水 (40-50 ) 或 冷 水 (5-10 ) 的 玻 璃 试 管 接 触 被 鉴 定 人 皮 肤, 检 查 温 度 觉 检 查 时 应 注 意 交 替 进 行, 双 侧 比 较 4.3.3.2 深 感 觉 : 轻 轻 夹 住 被 鉴 定 人 的 手 指 或 足 趾 两 侧, 向 上 或 向 下 移 动, 令 其 说 出 移 动 方 向, 检 查 运 动 觉 ; 将 被 鉴 定 人 的 肢 体 置 于 某 一 姿 势, 嘱 其 描 述 该 姿 势 或 用 对 侧 肢 体 模 仿, 检 查 位 置 觉 ; 用 震 动 着 的 音 叉 (128Hz) 柄 置 于 被 鉴 定 人 骨 突 起 处, 询 问 有 无 震 动 感 觉, 检 查 震 动 觉 4.3.3.3 复 合 感 觉 : 也 称 皮 质 感 觉 以 手 指 或 棉 签 轻 触 被 鉴 定 人 皮 肤 某 处, 嘱 其 指 出 被 触 部 位, 检 查 皮 肤 定 位 觉 ; 以 钝 脚 分 规 轻 轻 刺 激 被 鉴 定 人 皮 肤 上 的 两 点, 并 逐 渐 缩 小 双 脚 间 距, 直 到 被 鉴 定 人 感 觉 为 一 点 时, 测 其 实 际 间 距, 检 查 两 点 辨 别 觉 ; 嘱 被 鉴 定 人 用 单 手 触 摸 熟 悉 的 物 体, 并 说 4

出 物 体 名 称, 检 查 实 体 觉 ; 在 被 鉴 定 人 的 皮 肤 上 画 简 单 的 图 形 或 写 简 单 的 字, 令 其 识 别, 检 查 体 表 图 形 觉 4.3.4 运 动 功 能 检 查 4.3.4.1 肌 力 : 嘱 被 鉴 定 人 作 肢 体 伸 屈 动 作, 检 查 者 从 相 反 方 向 给 予 阻 力, 测 试 被 鉴 定 人 对 阻 力 的 克 服 力 量, 并 注 意 两 侧 比 较 肌 力 的 记 录 采 用 0~5 级 的 六 级 分 级 法 0 级, 完 全 瘫 痪, 测 不 到 肌 肉 收 缩 ;1 级, 仅 测 到 肌 肉 收 缩, 但 不 能 产 生 动 作 ;2 级, 肢 体 在 床 面 上 能 水 平 移 动, 但 不 能 抵 抗 自 身 重 力, 即 不 能 抬 离 床 面 ;3 级, 肢 体 能 抬 离 床 面, 但 不 能 抗 阻 力 ;4 级, 能 作 抗 阻 力 动 作, 但 不 完 全 ;5 级, 正 常 肌 力 4.3.4.2 肌 张 力 : 嘱 被 鉴 定 人 肌 肉 放 松, 检 查 者 根 据 触 摸 肌 肉 的 硬 度 以 及 伸 屈 其 肢 体 时 感 知 肌 肉 对 被 动 伸 屈 的 阻 力 作 判 断, 应 注 意 是 否 存 在 肌 张 力 增 高 或 肌 张 力 降 低 4.3.4.3 不 自 主 运 动 :(1) 震 颤, 注 意 区 分 静 止 性 震 颤 和 意 向 性 震 颤 前 者 静 止 时 表 现 明 显, 而 在 运 动 时 减 轻, 睡 眠 时 消 失, 常 伴 肌 张 力 增 高 ; 后 者 在 休 息 时 消 失, 运 动 时 发 生, 愈 近 目 的 物 愈 明 显, 又 称 动 作 性 震 颤 (2) 舞 蹈 样 运 动, 是 否 存 在 面 部 肌 肉 及 肢 体 的 快 速 不 规 则 无 目 的 不 对 称 的 不 自 主 运 动, 是 否 表 现 为 作 鬼 脸 转 颈 耸 肩 手 指 间 断 性 伸 屈 摆 手 和 伸 臂 等 舞 蹈 样 动 作, 睡 眠 时 是 否 可 减 轻 或 消 失 (3) 手 足 徐 动, 手 指 或 足 趾 是 否 存 在 缓 慢 持 续 的 伸 展 扭 曲 动 作 4.3.4.4 共 济 运 动 :(1) 指 鼻 试 验, 嘱 被 鉴 定 人 先 以 示 指 接 触 距 其 前 方 0.5m 检 查 者 的 示 指, 再 以 示 指 触 自 己 的 鼻 尖, 由 慢 到 快, 先 睁 眼 后 闭 眼, 重 复 进 行, 观 察 是 否 存 在 指 鼻 不 准 ;(2) 跟 - 膝 - 胫 试 验, 嘱 被 鉴 定 人 仰 卧, 上 抬 一 侧 下 肢, 将 足 跟 置 于 另 一 下 肢 膝 盖 下 端, 再 沿 胫 骨 前 缘 向 下 移 动, 先 睁 眼 后 闭 眼, 重 复 进 行, 观 察 是 否 存 在 动 作 不 稳 ;(3) 快 速 轮 替 动 作, 嘱 被 鉴 定 人 伸 直 手 掌 并 以 前 臂 作 快 速 旋 前 旋 后 动 作, 或 用 一 手 手 掌 手 背 连 续 交 替 拍 打 对 侧 手 掌, 观 察 是 否 存 在 动 作 缓 慢 不 协 调 ;(4) 闭 目 难 立 征, 嘱 被 鉴 定 人 足 跟 并 拢 站 立, 闭 目, 双 手 向 前 平 伸, 观 察 是 否 存 在 身 体 摇 晃 或 倾 斜 上 述 检 查 若 有 异 常 时 应 按 照 前 庭 平 衡 功 能 检 验 规 范 进 行 仪 器 检 测 4.3.5 神 经 反 射 检 查 4.3.5.1 浅 反 射 :(1) 角 膜 反 射, 见 4.3.2.4;(2) 腹 壁 反 射, 嘱 被 鉴 定 人 仰 卧, 下 肢 稍 屈 曲, 使 腹 壁 松 弛, 然 后 用 钝 头 竹 签 分 别 在 肋 缘 下 脐 平 及 腹 股 沟 上 方, 由 外 向 内 轻 划 两 侧 腹 壁 皮 肤, 观 察 上 中 或 下 部 腹 肌 是 否 收 缩 ;(3) 提 睾 反 射, 应 用 竹 签 由 下 而 上 轻 划 股 内 侧 上 方 皮 肤, 观 察 同 侧 提 睾 肌 是 否 收 缩, 睾 丸 是 否 上 提 ;(4) 跖 反 射, 嘱 被 鉴 定 人 仰 卧, 下 肢 伸 直, 检 查 者 手 持 被 鉴 定 人 踝 部, 用 钝 头 竹 签 划 足 底 外 侧, 由 足 跟 向 前 至 近 小 跖 趾 关 节 处 转 向 拇 趾 侧, 观 察 足 跖 是 否 屈 曲 ;(5) 肛 门 反 射, 用 大 头 针 轻 划 肛 门 周 围 皮 肤, 观 察 肛 门 括 约 肌 是 否 收 缩 4.3.5.2 深 反 射 :(1) 肱 二 头 肌 反 射, 嘱 被 鉴 定 人 前 臂 屈 曲, 检 查 者 以 拇 指 置 于 被 鉴 定 人 肘 部 肱 二 头 肌 腱 上, 然 后 另 一 手 持 叩 诊 锤 叩 击 拇 指, 观 察 肱 二 头 肌 是 否 收 缩, 前 臂 是 否 快 速 屈 曲 ;(2) 肱 三 头 肌 反 射, 嘱 被 鉴 定 人 外 展 前 臂, 半 屈 肘 关 节, 检 查 者 以 一 手 托 住 其 前 臂, 另 一 手 以 叩 诊 锤 5

直 接 叩 击 鹰 嘴 上 方 的 肱 三 头 肌 腱, 观 察 肱 三 头 肌 是 否 收 缩, 前 臂 是 否 伸 展 ;(3) 桡 骨 骨 膜 反 射, 嘱 被 鉴 定 人 前 臂 置 于 半 屈 半 旋 前 位, 检 查 者 以 一 手 托 住 其 前 臂, 并 使 腕 关 节 自 然 下 垂, 另 一 手 以 叩 诊 锤 叩 击 桡 骨 茎 突, 观 察 肱 桡 肌 是 否 收 缩, 是 否 发 生 屈 肘 和 前 臂 旋 前 动 作 ;(4) 膝 反 射, 嘱 被 鉴 定 人 仰 卧, 检 查 者 以 一 手 托 起 其 膝 关 节 使 之 屈 曲 约 60, 另 一 手 持 叩 诊 锤 叩 击 膝 盖 髌 骨 下 方 股 四 头 肌 腱, 观 察 小 腿 是 否 伸 展 ;(5) 跟 腱 反 射, 嘱 被 鉴 定 人 仰 卧, 髋 及 膝 关 节 屈 曲, 下 肢 取 外 旋 外 展 位, 检 查 者 一 手 将 被 鉴 定 人 足 部 背 屈 成 角, 另 一 手 以 叩 诊 锤 叩 击 跟 腱, 观 察 腓 肠 肌 是 否 收 缩, 足 是 否 向 跖 面 屈 曲 ;(6) 阵 挛, 常 见 的 有 踝 阵 挛 和 髌 阵 挛 检 查 踝 阵 挛 时, 嘱 被 鉴 定 人 仰 卧, 髋 与 膝 关 节 稍 屈, 检 查 者 一 手 托 被 鉴 定 人 小 腿, 另 一 手 持 被 鉴 定 人 足 底 前 端, 突 然 用 力 使 踝 关 节 背 屈 并 维 持 之, 观 察 腓 肠 肌 与 比 目 鱼 肌 是 否 发 生 连 续 性 节 律 性 收 缩, 足 部 是 否 呈 现 交 替 性 屈 伸 动 作 ; 检 查 髌 阵 挛 时, 嘱 被 鉴 定 人 仰 卧, 下 肢 伸 直, 检 查 者 以 拇 指 与 示 指 控 住 其 髌 骨 上 缘, 用 力 向 远 端 快 速 连 续 推 动 数 次 后 维 持 推 力, 观 察 股 四 头 肌 是 否 发 生 节 律 性 收 缩, 髌 骨 是 否 上 下 移 动 4.3.5.3 病 理 反 射 :(1)Babinski 征, 检 查 方 法 同 跖 反 射, 见 4.3.5.1, 观 察 拇 趾 是 否 背 伸, 余 趾 是 否 呈 扇 形 展 开 ;(2)Oppenheim 征, 用 拇 指 及 示 指 沿 被 鉴 定 人 胫 骨 前 缘 用 力 由 上 向 下 滑 压, 观 察 项 目 同 Babinski 征 ;(3)Gordon 征, 用 手 以 一 定 力 量 捏 压 腓 肠 肌, 观 察 项 目 同 Babinski 征 ; (4)Hoffmann 征, 以 一 手 持 被 鉴 定 人 腕 部, 以 另 一 手 中 指 与 示 指 夹 住 被 鉴 定 人 中 指 并 稍 向 上 提, 使 腕 部 处 于 轻 度 过 伸 位, 以 拇 指 迅 速 弹 刮 被 鉴 定 人 的 中 指 指 甲, 观 察 其 余 四 指 是 否 掌 屈 4.3.5.4 脑 膜 刺 激 征 :(1) 颈 强 直, 嘱 被 鉴 定 人 仰 卧, 检 查 者 以 一 手 托 被 鉴 定 人 枕 部, 另 一 手 置 于 其 胸 前 作 屈 颈 动 作, 感 受 是 否 存 在 抵 抗 力 增 强 ;(2)Kernig 征, 嘱 被 鉴 定 人 仰 卧, 一 侧 髋 膝 关 节 屈 曲 成 直 角, 检 查 者 将 被 鉴 定 人 小 腿 抬 高 伸 膝, 观 察 是 否 伸 膝 受 阻 且 伴 疼 痛 及 屈 肌 痉 挛 ; (3)Brudzinski 征, 嘱 被 鉴 定 人 仰 卧, 下 肢 伸 直, 检 查 者 一 手 托 起 被 鉴 定 人 枕 部, 另 一 手 按 于 其 胸 前, 观 察 头 部 前 屈 时 是 否 存 在 双 髋 与 膝 关 节 同 时 屈 曲 4.3.6 颅 骨 骨 折 4.3.6.1 颅 盖 骨 折 : 检 查 颅 盖 部 有 无 局 部 凹 陷, 头 皮 有 无 损 伤, 常 规 影 像 检 查 有 疑 问 时, 应 行 切 线 位 X 线 摄 片 及 CT 扫 描, 明 确 骨 折 的 部 位 类 型 应 注 意 是 否 为 开 放 性 骨 折, 是 否 合 并 脑 实 质 损 伤 及 颅 内 血 肿 4.3.6.2 颅 底 骨 折 : 根 据 发 生 部 位 可 分 为 颅 前 窝 骨 折 颅 中 窝 骨 折 和 颅 后 窝 骨 折 (1) 颅 前 窝 骨 折, 检 查 额 面 部 是 否 有 软 组 织 损 伤, 眼 睑 及 结 膜 下 以 及 眶 内 软 组 织 是 否 出 现 淤 血 斑 ( 熊 猫 眼 征 ), 是 否 伴 有 鼻 出 血 或 脑 脊 液 鼻 漏, 是 否 合 并 嗅 神 经 或 视 神 经 损 伤 致 嗅 觉 或 视 力 减 退 或 丧 失, 应 行 CT 扫 描 了 解 眼 眶 及 视 神 经 管 是 否 骨 折 ;(2) 颅 中 窝 骨 折, 检 查 颞 部 或 耳 后 部 是 否 有 软 组 织 损 伤, 是 否 伴 有 鼻 出 血 脑 脊 液 鼻 漏 脑 脊 液 耳 漏 或 脑 脊 液 耳 鼻 漏, 是 否 合 并 面 神 经 或 听 神 经 损 伤, 致 周 围 性 面 瘫 或 听 力 下 降 甚 至 丧 失 ;(3) 颅 后 窝 骨 折, 检 查 耳 后 部 及 枕 部 是 否 有 软 组 织 损 伤, 是 否 出 现 耳 后 淤 血 斑 或 枕 部 肿 胀 及 皮 下 淤 血 斑, 是 否 合 并 后 组 脑 神 经 损 伤 致 吞 咽 困 难 发 声 嘶 哑 或 伸 舌 偏 斜 等 6

4.3.7 脑 损 伤 SF/Z JD0103003-2011 4.3.7.1 脑 震 荡 : 了 解 被 鉴 定 人 头 部 损 伤 后 是 否 出 现 短 暂 的 意 识 障 碍 和 近 事 遗 忘, 需 仔 细 审 查 伤 后 的 病 史 记 录 及 旁 证 材 料 4.3.7.2 弥 散 性 轴 索 损 伤 : 了 解 被 鉴 定 人 头 部 损 伤 后 是 否 出 现 昏 迷 及 昏 迷 的 持 续 时 间, 检 查 瞳 孔 是 否 散 大, 对 光 反 射 是 否 消 失 可 行 CT 扫 描 明 确 大 脑 皮 质 与 髓 质 交 界 处 胼 胝 体 脑 干 内 囊 区 域 或 第 三 脑 室 周 围 有 无 出 血 灶, 有 无 出 现 弥 漫 性 脑 肿 胀 蛛 网 膜 下 腔 出 血 也 可 行 MRI 检 查, 对 无 出 血 灶 者, 明 确 胼 胝 体 和 白 质 有 无 异 常 信 号 4.3.7.3 脑 挫 裂 伤 : 了 解 被 鉴 定 人 头 部 损 伤 后 是 否 出 现 意 识 障 碍 及 意 识 障 碍 的 持 续 时 间, 是 否 有 头 痛 头 晕 恶 心 呕 吐 等 症 状, 是 否 有 局 灶 性 症 状 及 体 征, 瞳 孔 是 否 有 改 变 应 行 CT 扫 描 明 确 损 伤 的 部 位 范 围 及 周 围 水 肿 程 度, 有 无 合 并 颅 骨 骨 折 及 颅 内 血 肿 等 4.3.7.4 原 发 性 脑 干 损 伤 : 了 解 被 鉴 定 人 头 部 损 伤 后 是 否 出 现 昏 迷 及 昏 迷 的 持 续 时 间, 瞳 孔 是 否 有 改 变, 眼 球 同 向 运 动 是 否 有 障 碍, 肌 张 力 是 否 增 高, 有 无 去 大 脑 强 直 表 现, 呼 吸 循 环 功 能 是 否 出 现 紊 乱 应 行 CT 扫 描 加 以 明 确, 必 要 时 可 行 MRI 检 查 4.3.7.5 颅 内 血 肿 :(1) 硬 脑 膜 外 血 肿, 有 无 意 识 障 碍 及 是 否 具 有 昏 迷 - 清 醒 - 再 昏 迷 的 特 征 表 现, 瞳 孔 有 无 改 变, 是 否 具 有 锥 体 束 征, 生 命 体 征 是 否 平 稳 应 行 CT 扫 描 明 确 血 肿 形 成 的 部 位 出 血 量, 是 否 伴 有 脑 挫 裂 伤 等 (2) 硬 脑 膜 下 血 肿, 应 注 意 有 无 意 识 障 碍, 有 无 颅 内 压 增 高 的 症 状, 有 无 局 灶 性 症 状 及 体 征 应 行 CT 扫 描 明 确 血 肿 的 部 位 出 血 量, 是 否 伴 有 脑 挫 裂 伤 等 (3) 脑 内 血 肿, 常 来 自 于 脑 挫 裂 伤 灶, 注 意 有 无 进 行 性 意 识 障 碍 加 重, 应 行 CT 扫 描 明 确 血 肿 的 部 位 出 血 量 4.3.8 颅 脑 损 伤 后 遗 症 检 验 4.3.8.1 毛 发 缺 失 : 测 量 毛 发 缺 失 的 范 围, 若 为 小 面 积 毛 发 缺 失, 以 cm 2 表 示 ; 若 为 大 面 积 毛 发 缺 失, 以 缺 失 毛 发 的 面 积 占 整 个 头 皮 面 积 的 百 分 比 表 示 4.3.8.2 颅 骨 缺 损 : 测 量 颅 骨 缺 损 的 位 置 和 范 围, 计 算 缺 损 的 面 积, 也 可 以 通 过 摄 X 线 片 或 CT 扫 描, 计 算 缺 损 的 面 积 4.3.8.3 持 续 性 植 物 状 态 : 认 知 功 能 丧 失, 无 意 识 活 动, 不 能 执 行 指 令 ; 保 持 自 主 呼 吸 和 血 压 ; 不 能 理 解 和 表 达 语 言 ; 能 自 动 睁 眼 或 在 刺 激 下 睁 眼 ; 可 有 无 目 的 性 眼 球 跟 踪 运 动 ; 丘 脑 下 部 和 脑 干 功 能 基 本 保 存 植 物 状 态 持 续 一 个 月 以 上, 即 属 持 续 性 植 物 状 态 4.3.8.4 失 语 症 :(1) 完 全 性 失 语, 被 鉴 定 人 对 语 言 的 理 解 严 重 受 限, 不 能 复 述, 失 命 名 失 读 或 失 写, 完 全 丧 失 语 言 交 流 能 力 (2) 运 动 性 失 语, 注 意 区 分 严 重 运 动 性 失 语 和 中 度 运 动 性 失 语 前 者 表 现 为 语 言 表 达 严 重 困 难, 词 量 严 重 缺 乏, 难 以 进 行 语 言 交 流 ; 后 者 表 现 为 语 言 表 达 困 难, 词 量 明 显 减 少, 不 能 进 行 正 常 的 语 言 交 流 (3) 感 觉 性 失 语, 注 意 区 分 严 重 感 觉 性 失 语 和 中 度 感 觉 性 失 语 前 者 表 现 为 语 词 杂 乱 无 章, 无 语 言 表 达 能 力, 不 能 进 行 语 言 交 流 ; 后 者 表 现 为 语 词 杂 乱 无 章, 语 言 表 达 困 难, 不 能 进 行 正 常 的 语 言 交 流 (4) 轻 度 失 语, 表 现 为 轻 度 语 言 功 能 障 碍, 但 语 言 交 流 无 明 显 困 难 7

4.3.8.5 构 音 障 碍 : 注 意 区 分 严 重 构 音 障 碍 和 轻 度 构 音 障 碍 前 者 表 现 为 音 不 分 明, 语 不 成 句, 难 以 听 懂, 甚 至 完 全 不 能 说 话 ; 后 者 表 现 为 发 音 不 准, 吐 字 不 清, 语 调 速 度 节 律 等 异 常, 鼻 音 过 重 4.3.8.6 外 伤 性 癫 痫 : 注 意 是 否 具 有 导 致 癫 痫 发 作 的 损 伤 基 础, 了 解 临 床 证 实 或 旁 证 证 实 的 癫 痫 发 作 的 情 况, 了 解 癫 痫 发 作 时 及 发 作 间 期 的 脑 电 图 检 查 结 果, 需 明 确 癫 痫 发 作 的 类 型 程 度 频 率, 是 否 经 过 正 规 抗 癫 痫 药 物 治 疗, 必 要 时 测 定 血 药 浓 度 尚 需 了 解 被 鉴 定 人 有 无 癫 痫 既 往 史, 并 了 解 家 族 史 4.3.8.7 日 常 活 动 能 力 评 定 : 日 常 活 动 能 力 包 括 进 食, 翻 身, 大 小 便, 穿 衣 洗 漱, 自 主 行 动 等 五 项 生 活 完 全 不 能 自 理, 上 述 五 项 均 需 护 理 ( 完 全 护 理 依 赖 ); 生 活 大 部 不 能 自 理, 上 述 五 项 中 三 项 以 上 需 要 护 理 ( 大 部 分 护 理 依 赖 ); 部 分 生 活 不 能 自 理, 上 述 五 项 中 一 项 以 上 需 要 护 理 ( 部 分 护 理 依 赖 ) 4.4 面 部 检 查 4.4.1 面 部 软 组 织 损 伤 : 见 4.2, 尚 需 注 意 区 别 面 部 色 素 改 变 与 面 部 皮 肤 瘢 痕 的 区 别, 而 面 部 色 素 改 变 面 积 的 计 算 同 皮 肤 瘢 痕 面 积 的 计 算 方 法 尚 需 注 意 是 否 存 在 颌 面 部 穿 透 创, 需 测 量 面 部 皮 肤 瘢 痕 时 测 量 相 对 应 的 粘 膜 面 瘢 痕, 有 疑 问 时, 利 用 彩 色 多 普 勒 超 声 仪 检 测, 证 实 皮 肤 至 粘 膜 层 是 否 贯 通 ( 均 为 瘢 痕 组 织 ) 4.4.2 面 颅 骨 骨 折 4.4.2.1 眼 眶 骨 折 : 检 查 眼 眶 及 眶 周 有 无 软 组 织 肿 胀, 有 无 局 部 压 痛 应 行 CT 扫 描, 明 确 眼 眶 内 侧 壁 外 侧 壁 以 及 底 壁 是 否 存 在 骨 折, 需 注 意 有 无 眶 内 积 气 筛 窦 积 液 内 直 肌 增 粗 以 及 眶 周 软 组 织 肿 胀 等 影 像 学 表 现, 对 于 眼 眶 底 壁 是 否 存 在 骨 折 尚 需 结 合 冠 状 位 CT 扫 描, 或 图 像 重 组 加 以 明 确 4.4.2.2 鼻 骨 骨 折 : 检 查 鼻 外 观 有 无 畸 形, 局 部 有 无 压 痛, 软 组 织 有 无 肿 胀 应 常 规 摄 鼻 骨 侧 位 X 线 片, 必 要 时 摄 鼻 骨 薄 层 CT 平 扫, 以 及 图 像 重 组, 注 意 明 确 骨 折 的 类 型 ( 系 线 性 骨 折 还 是 粉 碎 性 骨 折, 是 否 伴 有 移 位 等 ), 是 否 存 在 鼻 额 缝 分 离, 注 意 区 分 上 颌 骨 额 突 骨 折 与 鼻 骨 骨 折 4.4.2.3 颧 骨 骨 折 : 检 查 颧 部 有 无 软 组 织 肿 胀, 局 部 有 无 压 痛 应 行 颧 骨 CT 横 断 面 扫 描, 必 要 时 可 行 图 像 重 组 加 以 明 确 4.4.2.4 上 颌 骨 骨 折 : 检 查 颌 面 部 有 无 软 组 织 肿 胀, 局 部 有 无 压 痛, 应 行 颌 面 部 CT 扫 描, 必 要 时 可 行 图 像 重 组 加 以 明 确 应 注 意 区 分 上 颌 骨 额 突 骨 折 与 鼻 骨 骨 折, 应 注 意 是 否 伴 有 牙 折 断 或 脱 落 4.4.2.5 下 颌 骨 骨 折 : 检 查 颌 面 部 有 无 软 组 织 肿 胀, 局 部 有 无 压 痛, 应 行 下 颌 骨 CT 扫 描, 必 要 时 可 行 图 像 重 组 加 以 明 确 对 有 张 口 受 限 者, 应 进 行 张 口 位 和 闭 口 位 CT 扫 描 或 MRI 检 查, 了 解 颞 合 关 节 情 况 注 意 是 否 伴 有 牙 折 断 或 脱 落 若 颞 下 颌 关 节 损 伤 时, 检 查 张 口 是 否 受 限 检 查 时, 测 量 张 口 位 时 上 下 切 牙 之 间 距 离 或 者 以 被 鉴 定 人 自 身 的 示 指 中 指 无 名 指 并 列 垂 直 置 入 上 下 中 切 牙 切 缘 间 测 量 8

轻 度 张 口 受 限 系 大 开 口 时, 上 下 切 牙 间 距 仅 可 并 列 垂 直 置 入 示 指 和 中 指 ; 中 度 张 口 受 限 系 大 开 口 时, 上 下 切 牙 间 距 仅 可 垂 直 置 入 示 指 ; 重 度 张 口 受 限 系 大 开 口 时, 上 下 切 牙 间 距 不 能 置 入 示 指 横 径 4.4.3 眼 损 伤 : 见 眼 损 伤 法 医 学 检 验 规 范 4.4.4 耳 损 伤 外 耳 :(1) 耳 廓, 检 查 耳 廓 的 外 形 大 小 位 置 和 对 称 性 若 存 在 耳 廓 缺 损, 则 可 先 用 无 弹 性 透 明 薄 膜 分 别 覆 盖 在 残 存 耳 廓 前 面 及 对 侧 全 耳 前 面, 分 别 描 绘 残 存 耳 廓 及 对 侧 全 耳 在 透 明 薄 膜 上 的 投 影, 通 过 计 算 机 测 出 残 存 耳 廓 面 积 与 对 侧 全 耳 面 积, 并 计 算 出 耳 廓 缺 损 面 积 占 全 耳 面 积 的 百 分 比 (2) 外 耳 道, 检 查 外 耳 道 皮 肤 是 否 正 常, 有 无 溢 液, 是 否 存 在 外 耳 道 瘢 痕 狭 窄 耵 聍 或 异 物 堵 塞 中 耳 : 采 用 耳 镜 检 查 鼓 膜 是 否 完 整, 有 无 穿 孔 出 血 若 怀 疑 有 鼓 膜 穿 孔, 常 规 行 鼓 膜 照 相 乳 突 : 检 查 耳 廓 后 方 皮 肤 有 无 红 肿, 乳 突 有 无 压 痛, 是 否 可 见 瘘 管 形 成 听 力 : 见 听 力 障 碍 法 医 鉴 定 规 范 4.4.5 鼻 损 伤 : 检 查 鼻 外 观 有 无 畸 形 或 缺 损, 鼻 中 隔 是 否 偏 曲, 有 无 鼻 翼 扇 动, 有 无 鼻 出 血, 鼻 腔 有 无 异 常 分 泌 物, 鼻 窦 区 有 无 压 痛 以 及 是 否 存 在 鼻 通 气 障 碍 4.4.6 口 腔 损 伤 口 唇 及 口 腔 黏 膜 : 检 查 有 无 皮 肤 及 黏 膜 破 损, 是 否 有 发 音 或 进 食 困 难, 是 否 影 响 咀 嚼 或 吞 咽 功 能, 是 否 存 在 张 口 受 限 牙 : 检 查 牙 齿 有 无 牙 震 荡 牙 脱 位 及 牙 折, 牙 列 是 否 完 整, 明 确 牙 脱 位 牙 折 的 数 量 牙 折 时 需 区 别 冠 折 根 折 或 冠 根 联 合 折 注 意 有 无 牙 及 牙 周 疾 病, 牙 龈 有 无 肿 胀 出 血 等 牙 部 位 的 记 录 要 使 用 统 一 的 符 号, 乳 牙 用 罗 马 数 字 表 示, 恒 牙 用 阿 拉 伯 数 字 表 示, 如 左 上 中 切 牙 记 录 为 1 必 要 时 应 摄 口 腔 全 景 X 线 片 或 口 腔 CT 片 松 动 程 度 分 为 Ⅰ 度 ( 牙 向 颊 舌 侧 方 向 活 动 <1mm) Ⅱ 度 ( 牙 向 颊 舌 侧 方 向 活 动 1~2mm) Ⅲ 度 ( 牙 向 颊 舌 侧 方 向 活 动 >2mm) 舌 : 检 查 舌 是 否 完 整, 味 觉 的 检 查 方 法 见 4.3.2.5 4.5 颈 部 检 查 4.5.1 颈 部 软 组 织 损 伤 : 见 4.2 4.5.2 喉 与 气 管 损 伤 : 检 查 有 无 发 音 困 难, 有 无 咳 嗽 咳 痰 咯 血 发 绀 呼 吸 困 难, 有 无 皮 下 气 肿, 喉 和 气 管 是 否 移 位 或 变 形 必 要 时 应 行 喉 镜 或 支 气 管 镜 检 查 4.5.3 颈 部 食 管 损 伤 : 检 查 有 无 吞 咽 困 难, 有 无 恶 心 呕 吐 呕 血, 必 要 时 应 行 食 管 造 影 或 食 管 镜 检 查 4.5.4 颈 部 损 伤 后 遗 症 检 验 9

4.5.4.1 皮 肤 瘢 痕 : 见 4.2.4 尚 需 注 意 若 为 小 面 积 皮 肤 瘢 痕, 以 cm 2 表 示 ; 若 为 大 面 积 皮 肤 瘢 痕, 以 皮 肤 瘢 痕 面 积 占 颈 前 三 角 区 面 积 的 百 分 比 表 示 若 瘢 痕 形 成 影 响 颈 部 活 动 度 时, 应 仔 细 测 量 颈 部 前 屈 后 伸 左 右 侧 屈 左 右 旋 转 的 活 动 度, 具 体 方 法 见 附 录 A.1 4.5.4.2 颈 颌 粘 连 分 度 : 轻 度 : 单 纯 的 颈 部 瘢 痕 或 者 颈 胸 瘢 痕 瘢 痕 位 于 颌 颈 角 平 面 以 下 的 颈 胸 部 颈 部 活 动 不 受 限 制, 饮 食 吞 咽 等 均 无 影 响 中 度 : 颏 颈 瘢 痕 粘 连 或 者 颏 颈 胸 瘢 痕 粘 连 颈 部 后 仰 及 旋 转 受 到 限 制, 饮 食 吞 咽 有 所 影 响, 不 流 涎, 下 唇 前 庭 沟 并 不 消 失, 能 闭 口 重 度 : 唇 颏 颈 瘢 痕 粘 连 自 下 唇 至 颈 前 均 为 瘢 痕, 挛 缩 后, 下 唇 颏 部 和 颈 前 区 都 粘 连 在 一 起, 颈 部 处 于 强 迫 低 头 姿 势 下 唇 极 度 外 翻, 口 角 鼻 翼 甚 至 下 睑 均 被 牵 拉 向 下 移 位, 不 能 闭 口 和 说 话, 发 音 不 清, 长 期 流 涎 不 止, 饮 食 困 难 特 别 严 重 的 唇 颏 颈 胸 瘢 痕 粘 连, 颈 部 极 度 屈 曲, 颈 胸 椎 后 突, 呈 驼 背 畸 形, 不 能 仰 卧, 不 能 平 视, 不 能 闭 口, 终 日 流 涎 不 止, 饮 食 呼 吸 都 发 生 困 难 4.5.4.3 声 音 嘶 哑 : 行 喉 镜 检 查 以 明 确 有 无 声 带 运 动 异 常 声 门 狭 窄, 注 意 是 否 存 在 喉 上 神 经 或 喉 返 神 经 损 伤 严 重 声 音 嘶 哑 系 声 哑 或 不 能 发 声, 无 法 与 他 人 进 行 语 言 交 流 4.5.4.4 呼 吸 困 难 : 行 喉 镜 检 查 明 确 有 无 声 门 狭 窄, 行 气 管 镜 检 查 或 CT 扫 描 明 确 有 无 气 管 狭 窄 以 及 狭 窄 的 部 位 和 程 度 根 据 体 力 活 动 受 限 的 程 度, 呼 吸 功 能 障 碍 分 级 : 1 级 : 与 同 年 龄 健 康 者 在 平 地 一 同 步 行 无 气 短, 但 登 山 或 上 楼 时 呈 气 短 2 级 : 平 路 步 行 1000M 无 气 短, 但 不 能 与 同 龄 健 康 者 保 持 同 样 速 度, 平 路 快 步 行 走 呈 现 气 短, 登 山 或 上 楼 时 气 短 明 显 3 级 : 平 路 步 行 100 米 即 有 气 短 4 级 : 稍 活 动, 如 穿 衣 谈 话 即 气 短 4.5.4.5 吞 咽 困 难 : 行 食 管 镜 或 X 线 造 影 检 查 明 确 食 道 有 无 狭 窄 以 及 狭 窄 的 部 位 和 程 度 (1) 吞 咽 功 能 严 重 障 碍, 只 能 进 食 流 质, 且 进 食 流 质 时 仍 感 明 显 不 适 ;(2) 吞 咽 功 能 障 碍, 只 能 进 食 流 质 半 流 质, 不 能 进 食 软 食 ;(3) 吞 咽 功 能 受 严 重 影 响, 只 能 进 食 流 质 半 流 质 软 食, 不 能 进 食 普 食 ;(4) 吞 咽 功 能 受 影 响, 虽 能 进 食 普 食, 但 进 食 的 速 度 缓 慢 且 伴 有 明 显 不 适 4.6 胸 部 检 查 4.6.1 胸 部 软 组 织 损 伤 : 见 4.2 4.6.2 肋 骨 骨 折 : 检 查 呼 吸 是 否 平 稳, 胸 廓 外 观 有 无 畸 形, 胸 廓 活 动 度 是 否 两 侧 对 称, 胸 壁 有 无 压 痛 及 压 痛 的 部 位, 是 否 有 胸 膜 摩 擦 感, 胸 廓 挤 压 征 是 否 阳 性, 听 诊 是 否 有 异 常 呼 吸 音 及 胸 膜 摩 擦 音 行 胸 部 正 位 / 左 前 斜 位 / 右 前 斜 位 X 线 摄 片, 胸 部 CT 横 断 面 扫 描, 必 要 时 可 行 CT 薄 层 平 扫 + 图 像 重 组, 明 确 肋 骨 有 无 骨 折 及 骨 折 的 数 量 注 意 区 分 肋 骨 新 鲜 骨 折 与 陈 旧 性 骨 折, 若 在 损 伤 早 期 难 以 明 确 时 可 以 在 伤 后 2-3 周 待 骨 痂 出 现 后 复 摄 X 线 片 或 者 CT 片, 观 察 是 否 有 动 态 变 化 若 为 单 根 肋 骨 骨 折 需 注 意 是 否 伴 有 移 位 10

4.6.3 血 胸 气 胸 : 检 查 呼 吸 是 否 平 稳, 气 管 有 无 偏 移, 听 诊 有 无 呼 吸 音 减 弱 或 消 失, 注 意 有 无 休 克 或 休 克 前 期 症 状 及 体 征 行 胸 部 X 线 摄 片 及 胸 部 CT 扫 描 明 确 有 无 胸 腔 积 液 气 胸 以 及 积 液 气 胸 的 程 度 ( 肺 压 缩 %) 注 意 仔 细 审 查 病 史 资 料, 了 解 有 无 行 胸 腔 引 流 等 治 疗 并 引 流 液 体 的 性 质 引 流 液 体 的 量 等 4.6.4 气 管 主 支 气 管 损 伤 : 见 4.5.2 4.6.5 胸 部 食 管 损 伤 : 见 4.5.3 4.6.6 女 性 乳 房 损 伤 : 检 查 乳 房 有 无 畸 形 或 缺 失, 注 意 乳 腺 导 管 有 无 损 伤 4.6.7 胸 部 损 伤 后 遗 症 检 验 4.6.7.1 皮 肤 瘢 痕 : 见 4.2.4 4.6.7.2 呼 吸 困 难 : 见 4.5.4.4 4.6.7.3 吞 咽 困 难 : 见 4.5.4.5 4.6.7.4 胸 膜 粘 连 或 胸 廓 畸 形 : 检 查 呼 吸 是 否 平 稳 胸 廓 形 态 是 否 变 化, 并 行 胸 部 CT 扫 描, 明 确 有 无 胸 膜 粘 连 及 胸 膜 粘 连 的 范 围 4.6.7.5 心 功 能 不 全 : 明 确 有 心 脏 损 伤 的 基 础, 需 与 自 身 疾 病 相 鉴 别 根 据 体 力 活 动 受 限 的 程 度, 将 心 脏 功 能 分 为 (1)Ⅰ 级, 无 症 状, 体 力 活 动 不 受 限 ;(2)Ⅱ 级, 较 重 体 力 活 动 则 有 症 状, 体 力 活 动 稍 受 限 ;(3)Ⅲ 级, 轻 微 体 力 活 动 即 有 明 显 症 状, 休 息 后 稍 减 轻, 体 力 活 动 大 部 分 受 限 ;(4)Ⅳ 级, 即 使 在 安 静 休 息 状 态 下 亦 有 明 显 症 状, 体 力 活 动 完 全 受 限 4.7 腹 部 检 查 4.7.1 腹 部 软 组 织 损 伤 : 见 4.2 4.7.2 腹 部 闭 合 性 损 伤 : 检 查 腹 壁 是 否 紧 张, 腹 部 是 否 有 压 痛 反 跳 痛, 肝 脾 有 无 肿 大, 肾 区 有 无 叩 击 痛, 移 动 性 浊 音 是 否 阳 性 注 意 是 否 有 恶 心 呕 吐 呕 血 便 血 等 行 超 声 内 镜 或 腹 部 CT 扫 描 明 确 胃 肠 肝 脾 胰 肾 以 及 胆 道 系 统 有 无 挫 伤 或 破 裂, 腹 腔 有 无 积 血 及 积 血 的 量 4.7.3 腹 部 开 放 性 损 伤 : 仔 细 审 查 病 史 资 料, 详 细 了 解 临 床 的 手 术 记 录, 明 确 腹 膜 有 无 破 损 ( 即 区 分 穿 透 伤 和 非 穿 透 伤 ) 检 查 方 法 见 4.7.2 4.7.4 腹 部 损 伤 后 遗 症 检 验 4.7.5 皮 肤 瘢 痕 : 见 4.2.4 4.7.6 消 化 吸 收 功 能 障 碍 : 检 查 发 育 及 营 养 状 态, 见 4.1.3 存 在 胃 肠 消 化 腺 损 伤 或 者 缺 损 ( 包 括 手 术 切 除 ), 了 解 缺 损 范 围 测 身 高 和 体 重 ; 检 验 血 常 规 血 清 白 蛋 白 浓 度 血 清 铁 蛋 白 浓 度 血 清 总 胆 固 醇 出 现 血 清 白 蛋 白 <6.0g/dL; 血 清 总 胆 固 醇 <120mg/dL 时 为 营 养 不 良 消 化 吸 收 障 碍 的 评 价 方 法 :(1) 粪 脂 染 色 镜 检 ( 半 定 量 法 );(2) 粪 脂 定 量 测 定 (Van de Kamer 法 ); (3) 消 化 吸 收 试 验 :a. 葡 萄 糖 耐 量 试 验 (50g 法 ) 呈 低 平 曲 线 ;b.d- 木 糖 吸 收 试 验 ;c. 131 I- 油 酸 脂 肪 消 化 吸 收 功 能 试 验 ;d. 其 他 : 131 IRISA 蛋 白 质 消 化 吸 收 功 能 试 验 151 钴 - 维 生 素 B12 吸 收 试 验 (Schilling 试 验 ) 根 据 上 述 检 验 结 果 综 合 判 断 是 否 存 在 消 化 吸 收 功 能 障 碍 11

消 化 吸 收 功 能 障 碍 分 级 :(1) 消 化 吸 收 功 能 严 重 障 碍, 不 能 通 过 胃 肠 消 化 吸 收 功 能 获 得 必 需 的 营 养 物 质, 而 只 能 依 靠 肠 外 营 养 支 持 的 方 式 提 供 营 养 物 质 以 维 持 生 命 ( 或 重 度 营 养 不 良 ),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完 全 丧 失 ;(2) 消 化 吸 收 功 能 障 碍, 不 能 完 全 通 过 胃 肠 消 化 吸 收 功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营 养 物 质 ( 或 中 度 营 养 不 良 ), 而 需 要 通 过 肠 外 营 养 支 持 的 方 式 补 充 足 够 的 营 养 物 质 以 维 持 生 命, 生 活 能 够 完 全 自 理 ;(3) 消 化 吸 收 功 能 受 严 重 影 响, 进 食 普 通 饮 食 不 能 满 足 正 常 的 营 养 需 求 ( 或 轻 度 营 养 不 良 ), 而 需 要 补 充 必 要 的 营 养 物 质, 不 能 从 事 体 力 劳 动 ;(4) 消 化 吸 收 功 能 受 影 响, 进 食 普 通 饮 食 不 能 满 足 正 常 的 营 养 需 求, 但 可 以 通 过 进 食 富 营 养 的 流 质 食 物 以 满 足 营 养 需 求, 仅 能 从 事 一 般 体 力 劳 动 4.7.7 肾 功 能 障 碍 : 通 过 血 生 化 检 查 了 解 内 生 肌 酐 清 除 率 血 肌 酐 尿 素 氮 自 由 水 清 除 率 肾 小 球 滤 过 率 等, 行 肾 浓 缩 稀 释 试 验, 必 要 时 可 行 同 位 素 肾 图 法 和 放 射 性 核 素 肾 显 像 法 明 确 肾 功 能 障 碍 的 程 度 ( 即 轻 度 中 度 重 度 ) 4.8 盆 部 会 阴 部 检 查 4.8.1 盆 部 会 阴 部 软 组 织 损 伤 : 见 4.2 4.8.2 骨 盆 骨 折 : 检 查 骨 盆 局 部 有 无 压 痛, 骨 盆 挤 压 分 离 试 验 是 否 阳 性, 行 骨 盆 正 位 X 线 摄 片 及 骨 盆 CT 扫 描 明 确 骨 折 的 部 位 类 型 4.8.3 膀 胱 损 伤 : 检 查 有 无 血 尿 下 腹 部 疼 痛 排 尿 困 难, 行 膀 胱 造 影 或 膀 胱 镜 检 查 明 确 有 无 膀 胱 破 裂 4.8.4 尿 道 损 伤 : 检 查 有 无 尿 道 出 血 排 尿 困 难 尿 潴 留, 行 直 肠 指 检 了 解 尿 道 损 伤 的 部 位 程 度 及 是 否 合 并 肛 门 直 肠 损 伤, 行 逆 行 尿 道 造 影 明 确 有 无 尿 道 破 裂 或 断 裂 4.8.5 男 性 生 殖 器 损 伤 : 检 查 阴 茎 有 无 缺 损 或 畸 形, 阴 囊 有 无 撕 脱, 有 无 鞘 膜 积 液 ( 血 ), 行 超 声 检 查 明 确 睾 丸 有 无 损 伤 4.8.6 女 性 生 殖 器 损 伤 : 检 查 下 腹 部 有 无 压 痛, 阴 道 有 无 流 血, 阴 道 壁 有 无 破 损 行 超 声 检 查 了 解 卵 巢 有 无 损 伤, 可 行 MRI 检 查 了 解 子 宫 有 无 损 伤, 可 行 子 宫 输 卵 管 造 影 明 确 输 卵 管 有 无 损 伤 4.8.7 盆 部 会 阴 部 损 伤 后 遗 症 检 验 4.8.8 皮 肤 瘢 痕 : 见 4.2.4 4.8.9 骨 盆 畸 形 愈 合 骨 盆 倾 斜 : 检 查 骨 盆 外 形 有 无 明 显 畸 形, 脐 至 两 侧 髂 前 上 棘 的 距 离 是 否 相 等, 两 侧 髂 前 上 棘 是 否 在 同 一 水 平, 测 量 双 下 肢 长 度 行 骨 盆 正 位 X 线 摄 片, 观 察 骨 盆 有 无 倾 斜, 骨 盆 环 有 无 变 形, 两 侧 闭 孔 是 否 对 称 对 于 女 性 被 鉴 定 人, 注 意 骨 产 道 有 无 破 坏 4.8.10 尿 道 狭 窄 : 行 尿 道 造 影 检 查 明 确 尿 道 狭 窄 的 程 度 (1) 尿 道 闭 锁, 尿 道 造 影 显 示 尿 道 连 续 性 中 断, 管 腔 消 失 ;(2) 尿 道 重 度 狭 窄, 尿 道 造 影 显 示 尿 道 狭 窄 部 位 管 腔 小 于 正 常 管 腔 1/3; (3) 尿 道 中 度 狭 窄, 尿 道 造 影 显 示 尿 道 狭 窄 部 位 管 腔 小 于 正 常 管 腔 1/2;(4) 尿 道 轻 度 狭 窄, 尿 道 造 影 显 示 尿 道 管 腔 狭 窄 部 位 小 于 正 常 管 腔 2/3 12

4.8.11 排 便 和 ( 或 ) 排 尿 功 能 障 碍 : 行 直 肠 指 诊 或 肛 诊, 检 查 肛 门 括 约 肌 张 力 是 否 降 低, 直 肠 或 肛 门 是 否 有 瘢 痕 形 成 检 查 肛 门 反 射 是 否 减 弱 必 要 时 行 肛 肠 动 力 学 检 查 评 估 排 便 功 能, 行 尿 流 动 力 学 检 查 评 估 排 尿 功 能 4.8.12 阴 茎 缺 失 或 畸 形 :(1) 阴 茎 体 完 全 缺 失 或 严 重 畸 形, 阴 茎 海 绵 体 完 全 缺 失 或 阴 茎 体 完 全 畸 形 ( 如 阴 茎 弯 曲 扭 曲 异 位 等 );(2) 阴 茎 体 大 部 分 缺 失 或 畸 形, 阴 茎 缺 失 或 畸 形 大 于 1/2 或 阴 茎 畸 形 大 于 1/2;(3) 阴 茎 体 部 分 缺 失 或 畸 形, 阴 茎 体 缺 失 或 畸 形 小 于 或 等 于 1/2 4.8.13 阴 茎 勃 起 功 能 障 碍 : 见 男 子 阴 茎 勃 起 功 能 障 碍 法 医 鉴 定 规 范 4.8.14 阴 道 狭 窄 :(1) 阴 道 闭 锁, 外 生 殖 器 解 剖 结 构 破 坏 瘢 痕 形 成 使 阴 道 口 完 全 闭 锁 ;(2) 阴 道 严 重 狭 窄 功 能 严 重 障 碍, 成 人 阴 道 宽 度 小 于 1cm, 儿 童 小 于 0.5cm;(3) 阴 道 狭 窄 功 能 障 碍, 成 人 阴 道 宽 度 小 于 2cm, 儿 童 小 于 1cm;(4) 阴 道 狭 窄 严 重 影 响 功 能, 成 人 阴 道 宽 度 小 于 3cm, 严 重 影 响 性 交 功 能 ;(5) 阴 道 狭 窄 影 响 功 能, 阴 道 狭 窄, 影 响 性 交 功 能 4.9 脊 柱 与 脊 髓 检 查 4.9.1 脊 柱 骨 折 或 脱 位 : 检 查 脊 柱 生 理 弧 度 是 否 存 在, 棘 突 及 椎 旁 肌 肉 有 无 压 痛, 脊 柱 有 无 叩 击 痛, 检 查 感 觉 功 能 ( 见 4.3.3) 运 动 功 能 ( 见 4.3.4) 神 经 反 射 ( 见 4.3.5) 行 脊 柱 X 线 摄 片 CT 扫 描 或 MRI 检 查 明 确 骨 折 或 脱 位 的 部 位 类 型, 注 意 椎 管 内 有 无 占 位, 脊 髓 有 无 受 压 迫, 脊 髓 有 无 异 常 信 号 可 行 肌 电 图 检 查 明 确 神 经 受 累 节 段 4.9.2 脊 髓 损 伤 : 见 4.9.1 4.9.3 脊 柱 与 脊 髓 损 伤 后 遗 症 检 验 4.9.4 感 觉 功 能 障 碍 : 见 4.3.3 4.9.5 运 动 功 能 障 碍 : 见 4.3.4 4.9.6 排 便 和 ( 或 ) 排 尿 功 能 障 碍 : 见 4.8.11 4.9.7 颈 部 活 动 障 碍 : 注 意 有 无 引 起 颈 部 活 动 障 碍 的 损 伤 基 础, 测 量 颈 部 活 动 度, 具 体 方 法 见 附 录 A.1 4.9.8 腰 部 活 动 障 碍 : 注 意 有 无 引 起 腰 部 活 动 障 碍 的 损 伤 基 础, 测 量 腰 部 活 动 度, 具 体 方 法 见 附 录 A.1 4.10 四 肢 检 查 4.10.1 四 肢 软 组 织 损 伤 : 见 4.2 4.10.2 骨 与 关 节 损 伤 4.10.2.1 骨 折 与 关 节 脱 位 : 检 查 有 无 局 部 疼 痛 肿 胀 和 功 能 障 碍, 有 无 畸 形 异 常 活 动 骨 擦 音 或 骨 擦 感, 注 意 有 无 休 克 发 热 等 全 身 症 状 应 常 规 行 X 线 摄 片, 根 据 不 同 部 位 可 适 当 调 整 投 照 角 度, 必 要 时 可 行 CT 扫 描 加 以 明 确 4.10.2.2 骨 骺 损 伤 : 见 4.10.2.1 尚 需 注 意 被 鉴 定 人 的 年 龄 特 点, 注 意 被 鉴 定 人 骨 骺 有 无 闭 合 4.10.3 手 部 肌 腱 损 伤 13

4.10.3.1 屈 指 肌 腱 损 伤 : 仔 细 审 查 伤 后 病 史 资 料, 了 解 肌 腱 损 伤 的 详 细 情 况 对 于 ( 除 拇 指 外 ) 屈 指 肌 腱 的 检 查, 固 定 伤 指 中 节, 若 被 鉴 定 人 不 能 主 动 屈 曲 远 侧 指 间 关 节 则 考 虑 指 深 屈 肌 腱 断 裂 ; 固 定 除 伤 指 外 的 其 他 三 个 手 指, 若 伤 指 不 能 主 动 屈 曲 近 侧 指 间 关 节 则 考 虑 指 浅 屈 肌 腱 断 裂 ; 若 被 鉴 定 人 近 侧 和 远 侧 指 间 关 节 均 不 能 主 动 屈 曲 时 则 考 虑 指 浅 屈 肌 腱 和 指 深 屈 肌 腱 均 断 裂 固 定 拇 指 近 节, 若 被 鉴 定 人 不 能 主 动 屈 曲 指 间 关 节 则 考 虑 拇 长 屈 肌 腱 断 裂 由 于 蚓 状 肌 和 骨 间 肌 具 有 屈 曲 手 指 掌 指 关 节 的 功 能, 故 屈 指 肌 腱 断 裂 不 影 响 掌 指 关 节 的 屈 曲 4.10.3.2 伸 指 肌 腱 损 伤 : 仔 细 审 查 伤 后 病 史 资 料, 了 解 肌 腱 损 伤 的 详 细 情 况 掌 指 关 节 背 侧 近 端 的 伸 指 肌 腱 断 裂 时 掌 指 关 节 呈 屈 曲 位, 近 节 指 骨 背 侧 伸 肌 腱 断 裂 则 近 侧 指 间 关 节 呈 屈 曲 位, 中 节 指 骨 背 侧 伸 肌 腱 断 裂 则 手 指 末 节 屈 曲 呈 锤 状 指 4.10.4 周 围 神 经 损 伤 4.10.4.1 臂 丛 神 经 损 伤 : 臂 丛 由 C5 6 7 8 和 T1 神 经 根 组 成, 分 为 根 干 股 束 支 五 部 分, 终 末 形 成 腋 肌 皮 桡 正 中 尺 神 经 臂 丛 神 经 损 伤 主 要 分 为 上 臂 丛 下 臂 丛 和 全 臂 丛 神 经 损 伤 行 肌 电 图 检 查 明 确 有 无 臂 丛 神 经 损 伤 ( 以 下 周 围 神 经 损 伤 均 需 行 肌 电 图 检 查 ) ⑴ 上 臂 丛 神 经 损 伤 (C5-C7), 检 查 上 臂 外 侧 前 臂 外 侧 及 拇 示 中 指 的 感 觉 功 能, 检 查 是 否 存 在 肩 外 展 障 碍 和 屈 肘 功 能 障 碍 ⑵ 下 臂 丛 神 经 损 伤 (C8-T1), 检 查 上 臂 内 侧 中 下 部 前 臂 内 侧 及 环 小 指 的 感 觉 功 能, 检 查 是 否 存 在 手 指 不 能 伸 屈 和 手 内 在 肌 麻 痹 表 现 ⑶ 全 臂 丛 神 经 损 伤 : 检 查 整 个 上 肢 肌 是 否 呈 弛 缓 性 麻 痹, 检 查 是 否 存 在 上 肢 大 部 分 ( 除 上 臂 部 分 区 域 ) 感 觉 功 能 障 碍 和 全 部 关 节 主 动 活 动 功 能 丧 失, 并 注 意 是 否 存 在 Horner 综 合 征 的 表 现 4.10.4.2 正 中 神 经 损 伤 : 正 中 神 经 于 腕 部 和 肘 部 位 置 表 浅, 易 受 损 伤 腕 部 损 伤 时, 检 查 手 掌 桡 侧 半 桡 侧 3 个 半 手 指 掌 面 和 近 侧 指 间 关 节 以 远 背 侧 的 感 觉 功 能, 检 查 大 鱼 际 肌 和 第 1 2 蚓 状 肌 是 否 存 在 萎 缩, 检 查 是 否 存 在 拇 指 对 掌 功 能 障 碍 和 拇 示 指 捏 物 功 能 障 碍 肘 上 损 伤 时, 除 检 查 上 述 项 目 外, 还 应 注 意 是 否 存 在 拇 示 中 指 屈 曲 功 能 障 碍 4.10.4.3 桡 神 经 损 伤 : 桡 神 经 在 肱 骨 中 下 1/3 交 界 处 紧 贴 肱 骨, 易 受 损 伤, 该 处 损 伤 时, 检 查 手 背 桡 侧 和 桡 侧 3 个 半 手 指 背 侧 近 侧 指 间 关 节 近 端 的 感 觉 功 能, 检 查 是 否 存 在 伸 腕 伸 指 和 前 臂 旋 后 功 能 障 碍, 注 意 是 否 存 在 手 背 虎 口 区 麻 木 及 垂 腕 畸 形 前 臂 近 端 损 伤 时, 常 仅 损 伤 桡 神 经 深 支, 仍 检 查 上 述 项 目, 但 伸 腕 功 能 基 本 正 常 4.10.4.4 尺 神 经 损 伤 : 尺 神 经 易 在 腕 部 和 肘 部 损 伤 腕 部 损 伤 时, 检 查 手 部 尺 侧 半 和 尺 侧 1 个 半 手 指 的 感 觉 功 能, 检 查 小 鱼 际 肌 骨 间 肌 和 第 3 4 蚓 状 肌 是 否 存 在 萎 缩, 检 查 是 否 存 在 爪 形 手 畸 形 Froment 征 和 手 指 内 收 外 展 功 能 障 碍 肘 上 损 伤 时, 除 检 查 上 述 项 目 外, 还 应 注 意 是 否 存 在 环 小 指 末 节 屈 曲 功 能 障 碍 4.10.4.5 股 神 经 损 伤 : 怀 疑 股 神 经 损 伤 时, 检 查 大 腿 前 面 及 小 腿 内 侧 的 感 觉 功 能, 检 查 屈 髋 伸 膝 的 肌 力 及 膝 反 射, 注 意 是 否 存 在 股 四 头 肌 的 萎 缩 14

4.10.4.6 坐 骨 神 经 损 伤 : 损 伤 部 位 高 时, 检 查 小 腿 后 外 侧 和 足 部 的 感 觉 功 能, 检 查 是 否 存 在 膝 关 节 不 能 屈 曲 踝 关 节 与 足 趾 运 动 功 能 完 全 丧 失 足 下 垂 等, 注 意 是 否 存 在 股 后 部 肌 肉 及 小 腿 和 足 部 肌 肉 萎 缩 股 后 中 下 部 损 伤 时, 仍 检 查 上 述 项 目, 但 膝 关 节 屈 曲 功 能 保 存 4.10.4.7 腓 总 神 经 损 伤 : 腓 总 神 经 易 在 腘 窝 部 及 腓 骨 小 头 处 损 伤, 检 查 小 腿 前 外 侧 和 足 背 前 内 侧 感 觉 功 能, 检 查 是 否 存 在 足 背 屈 和 外 翻 功 能 障 碍 伸 趾 功 能 障 碍 足 内 翻 下 垂 畸 形 等, 注 意 是 否 存 在 小 腿 前 外 侧 肌 肉 萎 缩 4.10.4.8 胫 神 经 损 伤 : 胫 神 经 于 腘 窝 中 间 最 浅, 该 处 损 伤 后 应 检 查 小 腿 后 侧 足 背 外 侧 和 足 底 感 觉 功 能, 检 查 是 否 存 在 足 跖 屈 内 收 内 翻 功 能 障 碍 及 足 趾 跖 屈 外 展 内 收 障 碍, 注 意 是 否 存 在 小 腿 后 侧 屈 肌 群 及 足 底 内 在 肌 萎 缩 4.10.4.9 肌 电 图 检 查 : 疑 有 周 围 神 经 损 伤 时 应 在 损 伤 后 2-4 周 对 被 检 查 肌 肉 神 经 进 行 肌 电 图 检 查, 肌 电 图 检 查 应 由 专 门 经 验 的 仪 器 操 作 人 员, 或 肌 电 图 专 家 进 行, 法 医 鉴 定 时 进 行 肌 电 图 检 查 可 对 神 经 损 伤 的 部 位 神 经 损 伤 的 程 度 等 作 出 判 断 4.10.4.10 神 经 诱 发 电 位 : 疑 有 神 经 系 统 损 伤 时, 应 进 行 神 经 诱 发 电 位 检 查, 包 括 躯 体 感 觉 神 经 躯 体 运 动 神 经 和 自 主 神 经 诱 发 电 位 检 查 神 经 诱 发 电 位 检 查 可 对 神 经 损 伤 的 部 位 神 经 损 伤 的 程 度 等 作 出 客 观 判 断 4.10.5 肢 体 皮 肤 瘢 痕 : 见 4.2.4 4.10.6 肢 体 缺 失 : 检 查 肢 体 缺 失 的 水 平, 测 量 残 端 的 及 对 侧 肢 体 的 长 度, 必 要 时 可 行 X 线 摄 片 明 确 骨 缺 损 情 况 4.10.7 关 节 功 能 障 碍 : 对 于 骨 与 关 节 损 伤 所 致 的 关 节 功 能 障 碍, 测 量 关 节 的 被 动 活 动 度 ; 对 于 肌 腱 周 围 神 经 损 伤 所 致 的 关 节 功 能 障 碍, 测 量 关 节 的 主 动 活 动 度 具 体 方 法 见 附 录 A.1 测 量 关 节 活 动 是 基 于 关 节 的 中 立 位 0, 而 不 是 180 关 节 活 动 度 数 是 关 节 从 0 开 始, 活 动 范 围 的 增 加 从 0 度 开 始 伸 展 过 度, 为 过 伸, 用 + 号 标 记 为 过 伸, 用 - 标 记 为 不 能 伸 展 到 0 度 当 一 侧 肢 体 损 伤 时, 在 测 量 伤 侧 关 节 活 动 度 时, 应 同 时 测 量 健 侧 进 行 对 照 4.10.8 肢 体 长 度 的 测 量 :(1) 上 肢 全 长 度, 测 量 从 肩 峰 至 桡 骨 茎 突 或 中 指 指 尖 的 距 离 ;(2) 下 肢 总 长 度, 骨 性 长 度 测 量 从 髂 前 上 棘 至 内 踝 下 尖 的 距 离 ; 表 面 长 度 测 量 从 脐 至 内 踝 下 尖 的 距 离 测 量 四 肢 长 度 时 应 注 意 (1) 伤 肢 与 健 肢 放 在 相 同 对 称 的 位 置 ; 伤 肢 测 得 长 度 与 健 肢 长 度 相 比 ; 用 同 一 骨 性 标 志 测 量 (2) 选 择 骨 突 出 点, 用 圆 珠 笔 划 出 测 量 时 避 免 皮 肤 移 动 4.10.9 肢 体 周 径 的 测 量 选 择 骨 突 点 明 显 处 为 标 志, 双 侧 均 以 此 骨 突 点 上 或 下 若 干 cm 处 量 其 周 径 作 对 比 (1) 上 肢 周 径 测 量, 上 臂 可 在 肩 峰 下 15cm 平 面 测 量 ; 前 臂 可 在 尺 骨 鹰 嘴 下 10cm 平 面 测 量 (2) 下 肢 周 径 测 量, 大 腿 可 在 髂 前 上 棘 下 20cm 平 面 测 量 或 者 髌 骨 上 缘 上 10-15cm 处 ; 小 腿 可 在 胫 骨 结 节 下 15cm 平 面 测 量, 或 者 髌 骨 下 缘 下 10-15cm 处 (3) 脊 髓 前 角 损 害 或 马 尾 不 同 节 段 受 损 时, 检 查 下 肢 相 应 的 神 经 支 配 区 肌 肉 的 周 径 5 附 则 15

5.1 本 规 范 中 规 定 的 临 床 检 验 项 目, 实 验 室 检 查 项 目, 可 根 据 案 由 鉴 定 事 项 损 伤 部 位 有 重 点 有 选 择 地 进 行, 但 不 得 遗 漏 对 鉴 定 结 论 有 影 响 的 项 目 5.2 本 规 范 没 有 规 定 的 临 床 检 验 项 目 或 实 验 室 检 查 项 目, 鉴 定 人 有 权 根 据 鉴 定 事 项 的 需 要, 增 加 必 要 的 检 验 项 目 5.3 鉴 定 人 在 对 被 鉴 定 人 进 行 检 验 时, 可 根 据 鉴 定 需 要 请 临 床 专 家 协 助 检 验, 但 鉴 定 人 必 须 对 作 为 鉴 定 依 据 的 检 验 结 果 负 责 5.4 本 规 范 中 规 定 的 临 床 专 家, 须 是 具 有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专 科 医 师, 且 经 鉴 定 机 构 批 准 认 可 16

附 录 A A.1 关 节 活 动 检 测 方 法 见 表 1 表 1 颈 部 腰 部 四 肢 关 节 活 动 度 检 测 方 法 颈 部 活 动 中 立 位 : 面 向 前, 眼 平 视, 下 颌 内 收 颈 部 活 动 度 为 : 前 屈 35 ~45 ; 后 伸 35 ~45 ; 左 右 侧 屈 各 45 ; 左 右 旋 转 各 60 ~80 度 腰 椎 中 立 位 不 易 确 定 前 屈 : 测 量 数 值 腰 部 活 动 度 不 易 准 确, 患 者 直 立, 向 前 弯 腰, 正 常 时 中 指 尖 可 达 足 面, 腰 椎 呈 弧 形 一 般 称 之 为 90 ; 后 伸 :30 ; 侧 屈 : 左 右 各 20~30 ; 侧 旋 : 固 定 骨 盆 后 脊 柱 左 右 旋 转 的 程 度, 应 依 据 旋 转 后 两 肩 连 线 与 骨 盆 横 径 所 成 角 度 计 算, 正 常 为 30 前 屈 上 举 :150 ~170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轴 心 位 于 关 节 侧 方 肩 峰 下 方, 固 定 臂 平 行 于 躯 干 腋 中 线, 活 动 臂 平 行 于 肱 骨 中 线 肩 关 后 伸 :40 ~45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轴 心 位 于 关 节 侧 方 肩 峰 下 方, 固 定 臂 平 行 于 躯 干 腋 中 线, 活 动 臂 平 行 于 肱 骨 中 线 节 活 外 展 上 举 :160 ~180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轴 心 位 于 肩 关 节 前 面, 并 与 肩 峰 成 一 直 线, 固 定 臂 平 行 于 躯 干 腋 前 线, 活 动 臂 平 行 于 肱 骨 中 线 17

动 SF/Z JD0103003-2011 内 收 :20 ~40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度 轴 心 位 于 肩 关 节 前 面, 并 与 肩 峰 成 一 直 线, 固 定 臂 平 行 于 躯 干 腋 前 线, 活 动 臂 平 行 于 肱 骨 中 线 水 平 位 内 旋 :70 ~90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轴 心 通 过 肱 骨 纵 轴, 固 定 臂 垂 直 于 地 面, 活 动 臂 平 行 于 前 臂 中 线 水 平 位 外 旋 :60 ~80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轴 心 通 过 肱 骨 纵 轴, 固 定 臂 垂 直 于 地 面, 活 动 臂 平 行 于 前 臂 中 线 贴 臂 位 内 旋 外 旋 :45 ~70 45 ~ 60 测 量 方 法 : 固 定 臂 通 过 肩 峰 的 冠 状 轴, 活 动 臂 平 行 于 前 臂 中 线 屈 曲 :135 ~150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轴 心 位 于 肘 关 节 侧 方 并 通 过 肱 骨 上 髁, 固 定 臂 平 行 于 肱 骨 中 线, 活 动 臂 平 肘 行 于 前 臂 中 线 伸 展 :0 ~10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轴 心 位 于 肘 关 节 侧 方 并 通 过 肱 骨 上 髁, 固 关 定 臂 平 行 于 肱 骨 中 线, 活 动 臂 平 行 于 前 臂 中 线 18

节 旋 前 :80 ~90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轴 心 通 过 前 臂 纵 轴, 固 定 臂 平 行 于 肱 骨 活 中 线, 活 动 臂 平 行 于 所 握 铅 笔 ( 拇 指 侧 ) 动 旋 后 :80 ~90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轴 心 通 过 前 臂 纵 轴, 固 定 臂 平 行 于 肱 骨 度 中 线, 活 动 臂 平 行 于 所 握 铅 笔 ( 拇 指 侧 ) 掌 屈 : 50 ~60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轴 心 位 于 腕 关 节 背 侧 ( 与 第 三 掌 骨 成 一 腕 线 ), 固 定 臂 紧 贴 前 臂 背 侧 中 线, 活 动 臂 紧 贴 手 背 正 中 关 背 伸 :50 ~60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轴 心 位 于 腕 关 节 掌 侧 ( 与 第 三 掌 骨 成 一 节 线 ), 固 定 臂 紧 贴 前 臂 掌 侧 中 线, 活 动 臂 紧 贴 手 掌 正 中 桡 偏 :25 ~30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活 轴 心 位 于 腕 关 节 背 侧 腕 骨 的 中 点, 固 定 臂 平 行 于 前 臂 中 线, 活 动 臂 平 行 于 第 三 掌 骨 动 尺 偏 :30 ~40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轴 心 位 于 腕 关 节 背 侧 腕 骨 的 中 点, 固 定 臂 平 行 于 前 臂 中 线, 活 动 臂 平 行 于 第 三 度 掌 骨 伸 展 :10 ~15 测 量 方 法 : 矢 状 面 画 一 条 髂 前 上 棘 与 髂 后 上 棘 的 连 线 髋 (B-A), 画 一 条 垂 线 至 股 骨 大 转 子 (C-D) 量 角 器 轴 心 位 于 股 骨 大 转 子 19

(D), 固 定 臂 位 于 垂 线 (C-D), 活 动 臂 关 平 行 于 股 骨 中 线 节 前 屈 :130 ~140 测 量 方 法 : 矢 状 面 画 一 条 髂 前 上 棘 与 髂 后 上 棘 的 连 线 活 (B-A), 画 一 条 垂 线 至 股 骨 大 转 子 ( C-D) 量 角 器 轴 心 位 于 股 骨 大 转 子 (D), 固 定 臂 位 于 垂 线 (C-D), 活 动 臂 动 平 行 于 股 骨 中 线 外 展 :30 ~45 测 量 方 法 : 前 面 画 度 一 条 双 侧 髂 前 上 棘 的 连 线 量 角 器 轴 心 位 于 髋 关 节 上, 固 定 臂 平 行 于 双 侧 髋 前 上 棘 的 连 线, 活 动 臂 平 行 于 股 骨 中 线 内 收 :20 ~30 测 量 方 法 : 前 面 画 一 条 双 侧 髂 前 上 棘 的 连 线 量 角 器 轴 心 位 于 髋 关 节 上, 固 定 臂 平 行 于 双 侧 髋 前 上 棘 的 连 线, 活 动 臂 平 行 于 股 骨 中 线 内 旋 :40 ~50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轴 心 通 过 股 骨 纵 轴, 固 定 臂 平 行 于 台 面, 活 动 臂 平 行 于 小 腿 中 线 外 旋 :30 ~40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轴 心 通 过 股 骨 纵 轴, 固 定 臂 平 行 于 台 面, 活 动 臂 平 行 于 小 腿 中 线 20

膝 SF/Z JD0103003-2011 关 节 活 动 屈 曲 :120 ~150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轴 心 通 过 膝 关 节, 固 定 臂 平 行 于 股 骨 中 线, 活 动 臂 平 行 于 腓 骨 中 线 度 踝 关 节 背 屈 :20 ~30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轴 心 紧 靠 足 跟 部, 固 定 臂 平 行 于 腓 骨, 活 动 臂 平 行 于 第 五 跖 骨 活 动 度 跖 屈 :40 ~50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轴 心 紧 靠 足 跟 部, 固 定 臂 平 行 于 腓 骨, 活 动 臂 平 行 于 第 五 跖 骨 第 一 掌 指 关 节 屈 曲 :60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轴 心 位 于 第 一 掌 指 关 节 侧 方, 固 定 臂 平 行 于 第 一 掌 骨 中 线, 活 动 臂 平 行 于 近 节 指 骨 中 线 第 二 三 四 五 掌 指 关 节 屈 曲 :90 指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轴 心 位 于 对 应 掌 指 关 节 背 侧 的 中 点, 固 定 臂 紧 贴 对 应 掌 骨 背 关 侧 中 线, 活 动 臂 紧 贴 对 应 近 节 指 骨 背 侧 中 线 节 第 一 指 间 关 节 屈 曲 :80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轴 心 位 于 指 间 关 节 的 侧 方, 固 定 活 臂 平 行 于 近 节 指 骨 中 线, 活 动 臂 平 行 于 远 节 指 骨 中 线 21

动 SF/Z JD0103003-2011 第 二 三 四 五 指 间 关 节 屈 曲 :100 ( 近 侧 指 间 关 节 ) 70 ( 远 侧 指 间 关 度 节 ) 测 量 方 法 : 量 角 器 轴 心 位 于 对 应 指 间 关 节 背 面, 固 定 臂 紧 贴 对 应 近 节 ( 或 中 节 ) 指 骨 背 侧 中 线, 活 动 臂 紧 贴 对 应 中 节 ( 或 远 节 ) 指 骨 背 侧 中 线 注 : 图 中 度 数 仅 供 参 考, 因 为 同 一 关 节 主 动 活 动 与 被 动 活 动 的 活 动 度 是 不 同 的, 正 常 时 被 动 大 于 主 动, 骨 关 节 损 伤 以 检 查 被 动 活 动 为 主, 神 经 损 伤 以 检 查 主 动 活 动 为 主, 检 查 结 果 应 注 明 单 侧 损 伤 必 须 检 查 健 侧, 并 以 健 侧 检 查 结 果 为 正 常 参 考 值, 双 侧 均 损 伤 一 般 引 用 参 考 值 的 平 均 值 / 上 限 22

A.2 成 年 人 各 部 位 体 表 面 积 (%) 的 估 计 23

A.3 儿 童 各 部 位 体 表 面 积 (%) 的 估 计 SF/Z JD0103003-2011 24

A.4 全 身 神 经 感 觉 分 布 图 SF/Z JD0103003-2011 25

26 SF/Z JD0103003-2011

A.5 上 肢 神 经 运 动 分 布 图 SF/Z JD0103003-2011 27

A.6 下 肢 神 经 运 动 分 布 图 SF/Z JD0103003-2011 28

A.7 肌 肉 ( 肌 力 ) 检 查 方 法 见 表 2 SF/Z JD0103003-2011 表 2 肌 肉 ( 肌 力 ) 检 查 方 法 受 检 肌 肉 伤 员 动 作 上 肢 : 1. 三 角 肌 2. 肱 二 头 肌 肱 肌 喙 肱 肌 3. 肱 三 头 肌 4. 旋 后 肌 5. 旋 前 圆 肌 旋 前 方 肌 6. 指 总 伸 肌 上 肢 由 15 外 展 至 90 前 臂 在 旋 后 位 下, 作 屈 肘 动 作 屈 肘, 前 臂 置 于 旋 后 位, 用 力 作 伸 肘 动 作 前 臂 置 于 旋 前 位 作 旋 后 动 作 肘 关 节 伸 直, 前 臂 置 于 旋 后 位, 作 前 臂 旋 前 动 作 指 掌 关 节 置 于 伸 直 位, 中 及 末 节 手 指 置 于 屈 曲 位, 将 中 及 末 节 手 指 伸 直 7. 尺 侧 腕 伸 肌 8. 拇 长 展 肌 9. 拇 长 伸 肌 10. 拇 短 伸 肌 11. 桡 侧 屈 腕 肌 12. 尺 侧 屈 腕 肌 13. 掌 长 肌 14. 指 浅 屈 肌 15. 拇 长 屈 肌 16. 指 深 屈 肌 腕 关 节 置 于 掌 曲 内 收 位, 腕 关 节 作 背 伸 动 作 拇 指 置 于 内 收 位, 作 拇 指 外 展 和 稍 伸 直 动 作 拇 指 末 节 置 于 屈 位, 作 拇 指 末 节 伸 直 动 作 拇 指 近 节 置 于 屈 曲 位, 伸 直 拇 指 近 节 腕 关 节 置 于 背 伸 外 展 位, 作 屈 腕 动 作 腕 关 节 置 于 伸 腕 内 收 位, 用 力 作 屈 腕 动 作 用 力 握 拳 和 屈 腕 2~5 指 中 节 置 于 屈 曲 位, 用 力 屈 指 固 定 被 检 拇 指 近 节, 用 力 屈 拇 指 末 节 手 指 置 于 伸 直 位, 检 查 者 固 定 被 检 手 指 中 节, 嘱 伤 员 屈 曲 手 指 末 节 17. 外 展 拇 短 肌 18. 拇 指 对 掌 肌 19. 拇 短 屈 肌 20. 拇 收 肌 21. 外 展 小 指 肌 22. 小 指 短 屈 肌 23. 蚓 状 肌 骨 间 肌 24. 骨 间 背 侧 肌 25. 骨 间 掌 侧 肌 26. 肱 桡 肌 拇 指 作 外 展 动 作 拇 指 和 小 指 作 对 掌 动 作 用 力 屈 曲 拇 指 近 节 作 拇 指 内 收 动 作 手 指 置 于 伸 直 位, 小 指 用 力 外 展 1~4 指 置 于 伸 直 位, 用 力 屈 曲 小 指 的 指 掌 关 节 1~4 指 置 于 伸 直 位, 用 力 屈 曲 指 掌 关 节 以 中 指 为 中 心, 用 力 将 2 4 5 指 分 开 2~4 指 置 于 分 开 位 置, 向 中 指 并 拢 前 臂 置 于 中 立 位 与 旋 后 位 之 间, 将 前 臂 向 前 ( 掌 侧 ) 旋 并 屈 肘 29

27. 桡 侧 伸 腕 长 肌 28. 尺 侧 伸 腕 肌 29. 拇 长 展 肌 30. 拇 短 伸 肌 31. 拇 长 伸 肌 SF/Z JD0103003-2011 腕 关 节 置 于 屈 腕 外 展 位, 用 力 作 腕 背 伸 动 作 腕 关 节 置 于 屈 腕 内 收 位, 用 力 作 腕 背 伸 动 作 作 拇 指 外 展 并 稍 伸 直 动 作 用 力 伸 直 拇 指 近 节 用 力 伸 直 拇 指 末 节 30

下 肢 : 32. 股 内 收 长 肌 内 收 大 肌 33. 股 薄 肌 34. 髂 腰 肌 35. 缝 匠 肌 36. 股 四 头 肌 37. 梨 状 肌 闭 孔 肌 孖 肌 股 方 肌 38. 臀 中 肌 39. 阔 筋 膜 张 肌 40. 臀 大 肌 41. 半 腱 肌 半 膜 肌 股 二 头 肌 SF/Z JD0103003-2011 仰 卧 位, 双 下 肢 伸 直, 用 力 作 夹 腿 动 作 用 力 将 大 腿 内 收, 小 腿 屈 曲 及 内 旋 取 坐 位, 膝 关 节 屈 曲, 作 屈 髋 动 作 ( 大 腿 向 上 抬 ) 取 坐 位, 膝 关 节 半 屈, 用 力 将 大 腿 外 旋 取 坐 位, 膝 关 节 屈 曲, 用 力 伸 直 膝 关 节 取 仰 卧 位, 下 肢 伸 直 ( 髋 膝 关 节 处 于 伸 直 位 ) 用 力 将 下 肢 作 外 旋 动 作 取 侧 卧 位, 下 肢 伸 直 内 旋, 大 腿 用 力 作 外 展 动 作 取 俯 卧 位, 膝 关 节 屈 曲, 作 小 腿 向 外 移 动 动 作 取 俯 卧 位, 小 腿 弯 曲, 用 力 后 伸 大 腿 ( 离 开 床 面 ) 取 仰 卧 位, 髋 及 膝 关 节 均 置 于 90 屈 曲 位, 用 力 作 屈 膝 动 作 42. 腓 肠 肌 43. 比 目 鱼 肌 44. 胫 后 肌 取 仰 卧 位, 膝 关 节 伸 直, 作 踝 关 节 跖 屈 动 作 取 俯 卧 位, 膝 关 节 屈 曲 90, 足 作 跖 屈 动 作 取 仰 卧 位, 足 作 跖 屈 和 内 收 动 作 ( 检 查 医 生 可 在 足 舟 状 骨 结 节 后 下 方 触 摸 胫 后 肌 肌 腱 的 张 力 ) 45. 趾 长 屈 肌 46. 拇 长 屈 肌 47. 趾 短 屈 肌 取 仰 卧 位 并 将 近 侧 趾 节 伸 直, 用 力 屈 曲 2~4 趾 末 节 取 仰 卧 位, 拇 跖 关 节 伸 直, 用 力 屈 曲 拇 指 末 节 取 仰 卧 位,2~5 趾 的 跖 趾 关 节 固 定 于 伸 直 位, 用 力 屈 曲 2~5 趾 近 侧 趾 间 关 节 48. 拇 短 屈 肌 取 仰 卧 位, 拇 趾 趾 间 关 节 保 持 伸 直 位, 屈 曲 拇 趾 跖 趾 关 节 49. 拇 展 肌 50. 跖 方 肌 小 趾 展 肌 小 指 短 屈 肌 51. 拇 收 肌 52. 腓 骨 长 肌 53. 腓 骨 短 肌 54. 胫 前 肌 55. 趾 长 伸 肌 56. 拇 长 伸 肌 用 力 将 拇 趾 与 第 二 趾 分 开 用 力 作 小 趾 外 展 动 作 将 拇 趾 向 第 二 趾 靠 拢 用 力 作 足 跖 屈 和 外 翻 外 展 动 作 用 力 作 足 背 伸 和 外 展 动 作 用 力 作 足 背 伸 和 内 收 内 旋 动 作 用 力 伸 直 2~5 趾 末 节 用 力 作 拇 趾 背 伸 动 作 31

参 考 文 献 SF/Z JD0103003-2011 1. 吴 孟 超, 吴 在 德. 黄 家 驷 外 科 学. 2008. 第 7 版. 北 京 : 人 民 卫 生 出 版 社 2. 吴 在 德, 吴 肇 汉. 外 科 学. 第 6 版. 2003. 北 京 : 人 民 卫 生 出 版 社 3. 陈 文 彬, 潘 祥 林. 诊 断 学. 第 7 版. 2008. 北 京 : 人 民 卫 生 出 版 社 4. 柏 树 令. 系 统 解 剖 学. 2004. 第 6 版. 北 京 : 人 民 卫 生 出 版 社 5. 芮 德 源.2007. 临 床 神 经 解 剖 学. 北 京 : 人 民 卫 生 出 版 社 6. 吴 恩 惠, 冯 敢 生. 医 学 影 像 学. 2008. 第 6 版. 北 京 : 人 民 卫 生 出 版 社 7. 田 伟. 实 用 骨 科 学. 2008. 北 京 : 人 民 卫 生 出 版 社 8. 乐 杰. 妇 产 科 学. 第 7 版. 2008. 北 京 : 人 民 卫 生 出 版 社 9. 刘 技 辉, 邓 振 华.2009. 法 医 临 床 学. 北 京 : 人 民 卫 生 出 版 社 10 朱 广 友. 法 医 临 床 司 法 鉴 定 实 务. 2009. 北 京 : 法 律 出 版 社 11. 陈 佩 章. 人 体 重 伤 鉴 定 标 准 释 义. 1991. 北 京 : 中 国 检 察 出 版 社 12. 吴 军. 人 体 损 伤 程 度 司 法 鉴 定 指 南. 2005 年 第 2 版. 北 京 : 中 国 检 察 出 版 社 13. 贝 政 平. 内 科 疾 病 诊 断 标 准. 2001 年 第 1 版. 北 京 : 科 学 出 版 社 14. 陈 寿 康. 创 伤 诊 断 学.1991 年 第 1 版. 北 京 : 人 民 军 医 出 版 社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