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交 通 大 学 医 学 院 2015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2015 年 交 大 医 学 院 拟 招 收 硕 士 研 究 生 总 数 约 909 名, 其 中 学 术 学 位 研 究 生 470 名,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230 名,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教 育 与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相 结 合 试 点 项 目 招 收 209 人 各 院 所 招 生 人 数 详 见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医 学 院 2015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目 录 一 报 考 ( 一 ) 报 考 条 件 招 生 对 象 主 要 为 国 家 承 认 学 历 的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本 科 毕 业 以 及 具 有 与 本 科 毕 业 同 等 学 力 的 中 国 公 民 报 名 参 加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的 人 员, 须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民 2.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品 德 良 好, 遵 纪 守 法 3.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符 合 国 家 和 招 生 单 位 规 定 的 体 检 要 求 4. 考 生 的 学 历 必 须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1) 国 家 承 认 学 历 的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 录 取 当 年 9 月 1 日 前 须 取 得 国 家 承 认 的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和 学 士 学 位 证 书 含 普 通 高 校 成 人 高 校 普 通 高 校 举 办 的 成 人 高 等 学 历 教 育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及 自 学 考 试 和 网 络 教 育 届 时 可 毕 业 本 科 毕 业 生 ) (2) 具 有 国 家 承 认 的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学 历 的 人 员 (3) 国 家 承 认 学 历 的 本 科 结 业 生 和 获 得 国 家 承 认 的 高 职 高 专 毕 业 学 历 后 满 2 年 ( 从 毕 业 后 到 录 取 当 年 9 月 1 日, 下 同 ) 或 2 年 以 上 的 人 员, 均 按 同 等 学 力 身 份 报 考, 须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 不 得 跨 专 业 报 考 ; 通 过 大 学 英 语 四 级 ( 或 相 当 四 级 水 平 ); 提 供 大 学 教 务 部 门 开 具 的 相 应 专 业 本 科 的 8 门 专 业 课 程 成 绩 单 : 初 试 成 绩 合 格 后, 加 试 二 门 大 学 本 科 主 干 课 程, 具 体 加 试 科 目 将 在 复 试 前 通 知 (4) 已 获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的 人 员 (5) 在 校 研 究 生 报 考 须 在 报 名 前 征 得 所 在 培 养 单 位 同 意, 并 在 报 名 现 场 确 认 截 止 日 期 前, 向 我 校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提 交 所 在 培 养 单 位 同 意 报 考 的 证 明 (6) 专 业 代 码 以 105 开 头 的 研 究 方 向 招 收 专 业 学 位, 只 接 收 西 医 临 床 医 学 五 年 制 或 与 报 考 专 业 相 对 应 的 医 学 专 业 全 日 制 本 科 毕 业 生 报 考 ; 往 届 生 报 考 专
业 学 位 的 还 需 持 有 医 师 资 格 证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教 育 与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相 结 合 试 点 项 目 只 招 收 西 医 临 床 医 学 口 腔 医 学 专 业 全 日 制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报 考 (7) 在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备 注 中, 有 相 应 专 业 和 研 究 方 向 的 报 考 要 求, 请 考 生 根 据 自 己 的 实 际 情 况 选 择 报 考 志 愿 报 考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教 育 与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相 结 合 试 点 项 目 的 考 生, 须 报 考 招 生 目 录 备 注 栏 中 标 有 上 海 市 临 床 医 学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 住 院 医 师 ) 的 研 究 方 向 ( 二 ) 报 考 方 式 报 名 包 括 网 上 报 名 和 现 场 确 认 两 个 阶 段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原 则 上 应 选 择 就 读 学 校 所 在 省 ( 区 市 ) 的 报 考 点 办 理 网 上 报 名 和 现 场 确 认 手 续 ; 其 他 考 生 应 选 择 工 作 或 户 口 所 在 地 省 ( 区 市 ) 的 报 考 点 办 理 网 上 报 名 和 现 场 确 认 手 续 1 网 上 报 名 : (1) 网 上 报 名 日 期 :2014 年 10 月 10 日 31 日 每 天 9:00-22:00( 逾 期 不 再 补 报, 也 不 得 再 修 改 报 名 信 息 )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预 报 名 时 间 :2014 年 9 月 25 日 至 9 月 28 日 ( 每 天 9:00-22:00) 预 报 名 信 息 即 为 网 报 有 效 信 息 (2) 考 生 登 录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 公 网 网 址 :http : //yz.chsi.com.cn, 教 育 网 址 :http://yz.chsi.cn, 以 下 简 称 研 招 网 ) 浏 览 报 考 须 知, 按 教 育 部 本 人 所 在 地 省 级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管 理 机 构 报 考 点 以 及 报 考 招 生 单 位 的 网 上 公 告 要 求 报 名, 凡 不 按 要 求 报 名 网 报 信 息 误 填 错 填 或 填 报 虚 假 信 息 而 造 成 不 能 考 试 或 录 取 的, 后 果 由 考 生 本 人 承 担 在 上 述 报 名 日 期 内, 考 生 可 自 行 修 改 网 报 信 息 (3) 报 名 期 间 将 对 考 生 学 历 ( 学 籍 ) 信 息 进 行 网 上 校 验, 并 在 考 生 提 交 报 名 信 息 三 天 内 反 馈 校 验 结 果 考 生 可 随 时 上 网 查 看 学 历 ( 学 籍 ) 校 验 结 果 考 生 也 可 在 报 名 前 或 报 名 期 间 自 行 登 录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网 址 : http://www.chsi.com.cn) 查 询 本 人 学 历 ( 学 籍 ) 信 息 未 通 过 学 历 ( 学 籍 ) 校 验 的 考 生 应 及 时 到 学 籍 学 历 权 威 认 证 机 构 进 行 认 证, 在 现 场 确 认 时 将 认 证 报 告 交 报 考 点 核 验 (4)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计 划 以 报 名 时 填 报 的 信 息 为 准, 不 得 更 改 (5) 已 被 招 生 单 位 接 收 的 推 免 生, 不 得 再 报 名 参 加 统 考 否 则, 将 取 消 推
免 生 资 格, 列 为 统 考 生 (6) 考 生 要 准 确 填 写 个 人 信 息, 对 本 人 所 受 奖 惩 情 况, 特 别 是 要 如 实 填 写 在 参 加 普 通 和 成 人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等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过 程 中 因 违 规 作 弊 所 受 处 罚 情 况 对 弄 虚 作 假 者, 招 生 单 位 将 按 照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违 规 处 理 办 法 和 全 国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管 理 规 定 ( 暂 行 ) 进 行 处 理 2 现 场 确 认 所 有 考 生 ( 不 含 推 免 生 ) 均 应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到 报 考 点 指 定 地 方 确 认 网 报 信 息, 并 缴 费 和 采 集 本 人 图 像 等 相 关 电 子 信 息, 逾 期 不 再 补 办 (1) 时 间 :2014 年 11 月 10 日 至 11 月 14 日 (2) 网 上 报 名 时 选 择 3105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报 考 点 的 考 生, 须 登 录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完 成 考 点 的 确 认 网 报 信 息 上 传 本 人 图 像 照 片 缴 纳 报 名 费 现 场 确 认 网 报 信 息 工 作 在 此 期 间, 未 通 过 网 上 学 历 ( 学 籍 ) 校 验 的 考 生 需 寄 送 提 供 学 历 ( 学 籍 ) 认 证 报 告 ; 在 录 取 当 年 9 月 1 日 前 可 取 得 国 家 承 认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的 自 学 考 试 和 网 络 教 育 本 科 毕 业 生, 需 寄 送 提 交 颁 发 毕 业 证 书 的 省 级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办 公 室 或 网 络 教 育 高 校 出 具 的 相 关 证 明 ( 寄 送 地 址 :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本 市 闵 行 东 川 路 800 号, 陈 瑞 球 楼 339 室,200240) (3) 在 外 地 参 加 入 学 考 试 报 考 我 校 的 考 生 应 到 各 省 ( 市 自 治 区 ) 高 校 招 生 办 公 室 指 定 的 报 名 点 进 行 现 场 确 认 (4) 未 通 过 网 上 学 历 ( 学 籍 ) 校 验 的 考 生, 在 现 场 确 认 时 应 提 供 学 历 ( 学 籍 ) 认 证 报 告 ; 未 提 供 学 历 ( 学 籍 ) 认 证 报 告 的, 原 则 上 不 予 现 场 确 认 不 准 考 (5) 在 录 取 当 年 9 月 1 日 前 可 取 得 国 家 承 认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的 自 学 考 试 和 网 络 教 育 本 科 毕 业 生, 须 凭 颁 发 毕 业 证 书 的 省 级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办 公 室 或 网 络 教 育 高 校 出 具 的 相 关 证 明 办 理 网 上 报 名 现 场 确 认 手 续 考 生 本 人 对 网 上 报 名 信 息 要 进 行 认 真 核 对 并 确 认 经 考 生 确 认 后 的 报 名 信 息 在 考 试 复 试 及 录 取 阶 段 一 律 不 作 修 改, 因 考 生 填 写 错 误 引 起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其 自 行 承 担 ( 三 ) 初 试 1 考 生 根 据 教 育 部 安 排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登 录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下 载
打 印 准 考 证 准 考 证 正 反 两 面 在 使 用 期 间 不 得 涂 改 2 考 生 凭 下 载 打 印 的 准 考 证 及 第 二 代 居 民 身 份 证 参 加 初 试 3 初 试 时 间 :2014 年 12 月 27 日 至 28 日 4 初 试 均 在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标 准 化 考 点 的 考 场 进 行 ;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考 点 ( 报 考 点 代 码 3105) 的 考 场 设 在 我 校 闵 行 校 区 5 我 校 不 举 办 任 何 形 式 的 考 前 辅 导 班, 不 提 供 历 年 考 试 试 题 及 复 习 资 料 ( 四 ) 复 试 1 招 生 单 位 在 复 试 前 对 考 生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学 历 证 书 或 学 籍 信 息 等 报 名 材 料 原 件 及 考 生 资 格 进 行 严 格 审 查 凡 达 到 我 校 复 试 分 数 线 的 考 生 需 登 录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咨 询 网 www.chsi.com.cn, 进 入 学 信 档 案 在 线 申 请 学 历 ( 学 籍 ) 验 证, 打 印 下 载 本 人 的 学 历 ( 学 籍 ) 认 证 报 告 ( 如 不 成 功 可 根 据 要 求 申 请 书 面 认 证, 获 得 学 历 ( 学 籍 ) 认 证 报 告 ) 复 试 考 生 在 资 格 审 查 时, 需 携 带 1 本 人 第 二 代 居 民 身 份 证 件 2 学 历 ( 学 籍 ) 认 证 报 告 3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 所 有 材 料 均 需 携 带 原 件 和 提 交 复 印 件 各 1 份 ) 如 考 生 持 在 境 外 获 得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报 考, 资 格 审 查 时 须 提 交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出 具 的 认 证 报 告 我 校 对 不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或 提 供 虚 假 信 息 的 考 生, 一 律 不 予 复 试 录 取 2 采 取 差 额 复 试, 面 试 与 笔 试 相 结 合 原 则 上 按 1:1.2 的 比 例 确 定 复 试 人 数, 各 专 业 可 根 据 生 源 情 况 适 当 加 大 复 试 比 例 3 我 校 按 照 学 科 门 类 和 不 同 学 位 类 别 确 定 复 试 基 本 分 数 线 各 院 系 根 据 招 生 计 划 考 试 成 绩 和 差 额 复 试 比 例, 确 定 本 入 围 复 试 的 考 生 名 单 4 复 试 形 式 和 内 容 由 各 院 所 综 合 各 学 科 ( 专 业 ) 的 培 养 要 求 和 相 关 知 识 能 力 考 核 等 组 织 进 行, 并 在 复 试 前 通 过 各 自 网 页 向 考 生 公 布 复 试 成 绩 计 入 考 试 总 成 绩 ( 即 初 试 成 绩 与 复 试 成 绩 之 和 ) 二 体 检 复 试 考 生 须 参 加 交 大 医 学 院 组 织 的 体 检 参 照 教 育 部 卫 生 部 中 国 残 联 印 发 的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体 检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 教 学 2003 3 号 ) 要 求, 按 照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卫 生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学 生 入 学 身 体 检 查 取 消 乙 肝 项 目 检 测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教 学 厅 2010 2 号 ) 规 定, 结 合 招 生 专 业 的 实
际 情 况, 确 定 达 到 入 学 体 检 要 求 三 录 取 我 校 根 据 国 家 下 达 的 招 生 计 划 考 生 入 学 考 试 总 成 绩 ( 含 初 试 和 复 试 ) 及 其 在 校 学 习 成 绩 和 思 想 品 德 表 现 业 务 素 质 以 及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等, 确 定 拟 录 取 考 生 的 名 单 复 试 体 检 及 思 想 品 德 考 核 不 合 格 者, 均 不 予 录 取 招 收 定 向 就 业 的 硕 士 生 均 实 行 合 同 制 在 考 生 录 取 前, 招 生 单 位 用 人 单 位 均 须 与 拟 录 取 为 定 向 就 业 的 考 生 签 订 培 养 协 议 书 少 数 民 族 骨 干 计 划 的 考 生, 均 录 取 为 定 向 就 业 硕 士 生 对 在 报 名 及 考 试 中 有 违 规 行 为 的 考 生, 将 按 照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违 规 处 理 办 法 和 全 国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管 理 规 定 ( 暂 行 ) 进 行 处 理 对 弄 虚 作 假 者 ( 含 推 免 生 ), 一 经 查 实, 即 按 有 关 规 定 取 消 报 考 资 格 录 取 资 格 或 学 籍 考 试 诚 信 状 况 将 作 为 考 生 思 想 品 德 考 核 的 重 要 内 容 和 录 取 的 重 要 依 据 对 于 思 想 品 德 考 核 不 合 格 者, 招 生 单 位 将 不 予 录 取 四 学 费 根 据 国 家 财 政 部 教 育 部 的 相 关 文 件 精 神, 按 照 全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计 划 招 收 的 硕 士 生 均 需 缴 纳 学 费 具 体 收 费 标 准 见 医 学 院 财 务 处 网 站 五 学 位 授 予 招 生 专 业 代 码 以 10 开 头 的 专 业 授 予 医 学 学 位, 以 07 开 头 的 专 业 授 予 理 学 学 位 六 联 系 方 式 地 址 : 上 海 市 重 庆 南 路 227 号 东 1 楼 303 室 邮 编 :200025 电 话 :021+53068810 传 真 :021+53068810 Email:zhangjie@shsmu.edu.cn;monzhang@shsmu.edu.cn; 医 学 院 各 院 所 联 系 方 式 详 见 http://yzw.shsmu.edu.cn/zsys.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