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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该 如 何 在 世 界 中 生 活? R.C. 司 布 尔 / 著 目 录 前 言 第 一 章 伦 理 与 道 德 第 二 章 启 示 伦 理 第 三 章 律 法 主 义 与 反 律 主 义 第 四 章 唯 物 主 义 伦 理 第 五 章 死 刑 与 战 争 伦 理 第 六 章 堕 胎 伦 理 第 七 章 伦 理 与 良 心 前 言 今 日 关 于 伦 理 学 的 重 要 探 讨, 几 乎 无 一 不 是 从 分 析 现 代 文 化 的 混 乱 处 境 开 始 即 使 是 世 俗 作 者 与 思 考 者, 都 在 呼 唤 对 道 德 行 为 的 某 种 基 本 共 识 他 们 说, 人 类 的 误 差 范 围 每 一 天 都 在 缩 小, 我 们 的 生 存 危 在 旦 夕 这 些 末 日 预 言 指 出, 从 1945 年 到 1960 年 人 类 毁 灭 能 力 的 增 长 比 例, 与 从 使 用 原 始 武 器 的 石 器 时 代 到 在 广 岛 扔 下 原 子 弹 期 间 的 增 长 比 例 相 同 冷 战 的 回 暖 也 没 有 带 来 多 少 安 慰, 现 在 很 多 国 家 不 是 已 经 拥 有 了 核 武 器, 就 是 快 要 有 了 除 1

了 伦 理, 还 有 什 么 能 阻 止 他 们 使 用 这 些 武 器? 荒 凉 的 现 实 同 时 交 织 着 大 量 出 现 在 许 多 社 会 领 域 的 不 公 现 象 国 际 恐 怖 主 义 的 增 长, 以 及 总 体 个 人 与 社 会 价 值 观 的 下 滑 谁 有 权 决 定 什 么 是 对 什 么 是 错? 托 马 斯.E. 希 尔 (Thomas E. Hill) 在 他 的 实 践 型 著 作 当 代 伦 理 学 理 论 中, 罗 列 了 超 过 80 种 争 相 竞 取 我 们 现 代 世 界 接 纳 的 伦 理 理 论 事 情 已 经 不 只 是 关 乎 做 正 确 的 事, 还 是 关 乎 找 出 什 么 才 是 那 正 确 的 事 选 项 的 增 加 在 我 们 的 世 界 中 引 发 困 惑, 对 于 许 多 人 而 言, 它 甚 至 带 来 一 种 绝 望 感 我 们 还 能 达 成 一 种 文 化 共 识, 来 稳 住 多 元 化 这 盘 流 沙 吗? 这 一 番 关 于 伦 理 学 理 论 的 说 谈 可 能 会 使 你 兴 致 索 然, 但 是 伦 理 决 定 存 在 于 我 们 生 活 的 方 方 面 面, 没 有 一 个 领 域 或 职 业 能 免 于 伦 理 判 断 在 政 治 心 理 学 以 及 医 疗 领 域, 人 们 不 断 地 要 做 出 伦 理 的 决 定 立 法 的 举 动 经 济 政 策 学 术 课 程 精 神 病 科 的 建 议 都 涉 及 到 伦 理 方 面 的 考 虑 在 票 箱 内 投 入 的 每 一 张 选 票, 都 标 志 着 一 个 道 德 决 定 那 么, 我 们 该 根 据 什 么 做 这 些 决 定 呢? 这 就 是 伦 理 学 理 论 所 涉 足 的 领 域 了 基 督 徒 可 能 会 说 : 我 只 用 遵 行 上 帝 的 话 语 但 是, 那 些 在 圣 经 中 没 有 明 确 给 出 你 当 怎 么 怎 么 做 的 事 情 又 该 怎 么 处 理 呢? 我 们 能 否 从 圣 经 中 找 出 一 些 伦 理 学 原 则 以 及 神 的 属 性, 来 指 引 我 们 走 过 这 一 艰 难 地 带? 我 们 该 如 何 向 他 人 传 达 这 些 原 则? 神 的 话 会 如 何 挑 战 那 80 多 种 的 伦 理 标 准? 让 我 们 先 从 深 入 探 究 伦 理 学 的 领 地 开 始, 看 看 社 会 是 如 何 处 理 这 类 问 题 的, 然 后 再 来 看 神 的 话 语 有 怎 样 的 指 示 我 们 也 将 为 几 个 当 代 的 道 德 困 境 寻 找 圣 经 中 的 答 案 2

第 一 章 伦 理 与 道 德 在 当 下 用 词 中, 伦 理 这 个 词 常 常 被 跟 道 德 交 替 使 用 两 个 词 已 经 成 了 事 实 上 的 同 义 词, 这 正 标 志 着 困 惑 已 经 渗 透 了 当 今 的 道 德 世 界 历 史 上, 这 两 个 词 有 着 非 常 悬 殊 的 含 义 伦 理 这 个 词 来 自 于 希 腊 词 ethos, 它 所 源 自 的 词 根 含 义 是 马 圈, 就 是 养 马 的 地 方 它 传 达 出 一 种 居 住 之 地 一 个 稳 定 持 久 之 地 的 感 觉 同 时, 道 德 来 自 于 mores 这 一 词, 它 所 描 述 的 是 一 个 社 会 的 行 为 模 式 伦 理 是 一 种 规 范 性 科 学, 它 研 究 的, 是 可 以 规 定 义 务 及 必 须 的 那 些 主 要 根 基 是 什 么 它 主 要 关 注 紧 急 之 事, 以 及 那 些 紧 急 之 事 所 依 据 的 哲 学 前 提 道 德 是 一 种 描 述 性 科 学, 它 关 注 是 什 么, 以 及 其 中 的 象 征 与 暗 示 伦 理 定 义 人 们 应 该 做 什 么, 道 德 则 描 述 人 们 真 正 在 做 什 么 它 们 之 间 的 差 别, 是 义 务 与 现 象 之 间 的 差 别 伦 理 1. 规 范 的 2. 必 须 的 3. 应 该 的 4. 绝 对 的 道 德 1. 描 述 性 的 2. 指 示 性 的 3. 是 什 么 4. 相 关 的 当 道 德 被 等 同 于 伦 理, 描 述 性 的 就 变 成 了 规 范 性 的, 必 要 就 由 现 状 所 吞 噬, 这 会 制 造 出 一 种 统 计 学 道 德 在 这 种 模 式 中, 好 是 由 常 态 决 定, 而 常 态 又 是 由 统 计 的 平 均 线 决 定 规 范 是 经 由 分 析 常 态 发 现, 或 说 是 借 着 数 人 头 发 现 接 着, 与 这 种 规 范 相 协 调, 就 变 成 了 伦 理 上 的 义 务 它 的 运 作 模 式 是 这 样 的 : 3

第 一 步 : 我 们 整 理 出 一 套 关 于 统 计 型 行 为 模 式 的 分 析 报 告, 就 像 那 些 对 于 20 世 纪 引 起 轰 动 的 金 赛 报 告 而 言 至 关 重 要 的 分 析 一 样 如 果 我 们 发 现 大 部 分 的 人 都 参 与 了 婚 前 性 行 为, 那 么 我 们 就 可 以 宣 布 如 此 的 行 为 是 常 态 的 第 二 步 : 我 们 赶 紧 将 描 述 从 常 态 转 移 到 什 么 才 是 真 正 人 道 的 上 面 去 人 道 是 由 人 类 做 什 么 决 定, 因 此, 如 果 正 常 的 人 类 参 与 婚 前 性 行 为, 我 们 就 可 以 得 出 结 论 说 这 种 行 为 是 常 态 的, 也 因 此 是 好 的 第 三 步 : 第 三 步 是 宣 称 那 些 脱 离 了 常 态 的 行 为 是 不 正 常 不 人 道 和 不 可 靠 的 在 这 种 模 式 中, 贞 操 成 了 一 种 不 正 常 的 性 举 止, 耻 辱 被 加 在 处 女 而 不 是 非 处 女 身 上 统 计 学 道 德 根 据 以 下 的 三 段 论 运 行: 前 设 A 常 态 由 统 计 决 定 ; 前 设 B 常 态 的 都 是 人 道 的 好 的 ; 结 论 非 常 态 是 不 人 道 的 坏 的 在 这 种 人 道 主 义 的 伦 理 模 式 中, 最 高 的 善 被 定 义 为 一 种 最 人 性 的 活 动 这 种 方 法 在 应 用 到 某 些 问 题 上 时, 会 达 成 很 受 大 众 欢 迎 的 结 果, 但 在 应 用 到 一 些 其 他 问 题 上 时 却 会 失 败 例 如, 如 果 我 们 对 学 生 中 的 作 弊 行 为 或 是 政 治 领 域 的 撒 谎 行 为 做 一 个 统 计 学 分 析 的 话, 我 们 会 发 现 大 部 分 的 学 生 都 有 过 作 弊 行 为, 每 个 人 也 都 撒 过 谎 如 果 在 这 里 应 用 统 计 学 道 德 法 则, 我 们 所 能 得 出 的 唯 一 结 论 就 是 作 弊 是 一 种 人 性 的 善 举, 而 撒 谎 正 是 一 种 真 诚 的 美 德 显 然, 在 我 们 的 伦 理 理 论 以 及 我 们 的 道 德 举 止 之 间, 一 定 存 在 着 某 种 关 联 4

从 真 正 意 义 上 说, 我 们 的 信 念 决 定 着 我 们 的 行 为, 在 我 们 的 每 一 个 道 德 行 为 下 都 有 着 一 个 理 论 作 为 根 基 我 们 可 能 无 法 阐 明 这 一 理 论 是 什 么, 甚 至 也 不 能 立 刻 感 知 到 它 的 存 在, 但 是 没 有 什 么 比 我 们 的 行 为 更 能 彰 显 我 们 的 价 值 观 体 系 基 督 教 伦 理 是 建 立 在 是 什 么 以 及 该 是 什 么 两 者 间 的 冲 突 之 上, 我 们 视 这 一 世 界 为 堕 落 的, 对 堕 落 的 人 类 行 为 所 做 的 分 析, 描 述 的 只 是 在 人 类 败 坏 的 非 正 常 处 境 下 什 么 是 正 常 的 神 用 祂 的 命 令 将 我 们 从 事 物 的 现 状 中 呼 召 出 来, 我 们 所 领 受 的 呼 召 是 一 个 不 妥 协 的 呼 召 一 个 可 以 打 破 现 状 的 革 新 的 伦 理 严 重 的 不 一 致 即 使 在 相 对 论 的 声 明 中 也 呈 现 出 一 种 严 重 的 不 一 致 性 60 年 代 给 我 们 的 文 化 带 来 了 一 场 由 青 年 的 反 叛 所 领 导 的 道 德 革 命, 其 中 有 两 个 口 号 不 断 在 重 复, 整 个 运 动 中 这 两 个 宣 传 的 口 号 形 影 不 离, 而 张 力 就 存 在 于 这 两 个 孪 生 口 号 之 间 : 实 话 实 说 和 走 自 己 的 路 对 个 人 自 由 的 呐 喊, 被 包 装 了 在 一 个 人 走 自 己 的 路 这 一 不 可 剥 夺 的 权 利 当 中, 它 所 要 求 的 是 一 种 自 我 表 达 式 的 主 观 的 自 由 但 是, 当 枪 杆 被 指 向 老 一 代 人 时, 我 们 却 听 到 了 一 个 奇 怪 而 明 显 不 一 致 的 声 音: 实 话 实 说 实 话 实 说 这 一 口 号, 暗 指 真 理 与 美 德 有 一 个 客 观 的 根 基 对 于 成 年 的 一 代 而 言, 如 果 走 他 们 自 己 的 路 意 味 着 要 偏 离 真 理 的 客 观 标 准, 那 么 走 自 己 的 路 是 不 被 许 可 的 而 花 样 的 青 年 们 则 要 求 既 有 权 力 拥 有 他 们 自 己 的 伦 理 蛋 糕, 又 有 权 力 享 用 它 们 我 曾 经 被 一 位 抓 狂 的 基 督 徒 母 亲 拉 入 过 一 个 不 值 艳 羡 的 辅 导 处 境, 这 位 母 亲 是 一 位 现 代 的 莫 妮 卡 ( 奥 古 斯 丁 的 母 亲 ), 为 她 那 不 信 叛 逆 的 儿 子 的 任 性 举 止 伤 痛 不 已 那 时 小 伙 子 已 经 从 他 母 亲 持 久 的 宗 教 及 道 德 指 令 中 抽 身 而 退, 从 家 里 搬 5

了 出 去, 搬 进 了 自 己 的 公 寓 他 很 快 就 将 公 寓 的 墙 刷 黑, 挂 上 闪 光 灯, 为 各 种 纵 欲 的 嗜 好 将 房 间 配 置 一 新, 吸 食 大 麻 及 其 它 毒 品 他 的 住 所 就 是 一 间 用 于 狂 饮 作 乐 的 公 寓, 他 很 快 就 邀 请 了 人 来 与 他 同 居, 加 入 他 奢 靡 的 宴 乐 中 这 一 切 让 他 的 母 亲 极 度 惊 恐 我 同 意 跟 这 个 年 轻 人 谈 一 谈, 但 先 跟 他 母 亲 解 释 清 楚 了 这 样 的 见 面 可 能 会 引 发 的 更 深 敌 意, 我 很 可 能 会 被 视 为 他 妈 妈 雇 来 的 一 把 枪 年 轻 人 也 同 意 了 这 次 见 面, 很 显 然 是 为 了 逃 避 他 母 亲 将 来 的 唠 叨 和 骚 扰 当 这 个 年 轻 人 出 现 在 我 办 公 室 时, 他 有 着 很 明 显 的 敌 意, 且 很 显 然 想 要 这 次 见 面 尽 早 结 束 我 在 访 谈 一 开 始 就 开 门 见 山, 直 接 问 他 : 你 生 谁 的 气? 他 想 都 没 想 就 咆 哮 说 : 我 妈 妈 为 什 么? 我 问 道 因 为 她 就 知 道 烦 我, 她 总 是 想 要 将 宗 教 强 行 塞 进 我 的 喉 咙 我 接 着 询 问 他 用 什 么 价 值 观 体 系 代 替 了 他 母 亲 的 伦 理 系 统, 他 回 答 道 : 我 相 信 每 个 人 都 应 该 有 权 力 自 由 地 去 做 他 们 想 做 的 事 我 于 是 问 : 那 是 不 是 也 该 包 括 你 的 母 亲? 他 被 这 个 问 题 惊 住 了, 没 有 立 刻 意 识 到 我 指 向 什 么 我 向 他 解 释 如 果 他 接 受 基 督 教 伦 理, 他 将 很 容 易 争 取 到 我 作 为 他 处 境 的 盟 友 他 的 母 亲 对 他 很 刻 薄 挑 动 她 儿 子 发 怒, 并 且 对 他 的 问 题 和 感 受 不 敏 感, 这 些 都 违 背 了 圣 经 中 的 伦 理 我 解 释 说 在 几 个 关 键 点 上, 他 的 母 亲 已 经 违 反 了 基 督 教 的 伦 理 但 是 我 也 指 出 来, 按 照 这 男 孩 的 伦 理 观, 他 自 己 也 没 有 任 何 抱 怨 的 权 力 也 许 你 母 亲 的 事 就 是 借 着 将 宗 教 塞 进 孩 子 的 喉 咙 来 烦 扰 孩 子, 我 说 道, 那 你 又 怎 能 提 出 反 对 呢? 很 显 然, 这 个 男 孩 想 要 每 个 人( 尤 其 是 他 自 己) 有 权 力 去 做 他 们 自 己 的 事, 但 当 另 一 个 人 的 事 侵 犯 了 他 的 事 时 例 外 就 来 了 6

我 们 常 常 听 人 抱 怨 一 些 基 督 徒 尤 其 是 保 守 派 的 基 督 徒 太 过 教 条 地 恪 守 一 些 道 德 准 则, 以 至 对 他 们 而 言 任 何 事 都 是 非 黑 即 白, 没 有 任 何 余 地 留 给 灰 色 那 些 坚 持 要 逃 离 灰 色 地 带, 想 要 在 黑 白 分 明 中 寻 求 庇 护 的 人, 常 常 苦 于 脆 弱 或 教 条 的 骂 名 然 而, 一 个 基 督 徒 必 须 总 是 寻 求 公 义, 永 远 不 当 满 足 于 在 永 久 的 灰 色 迷 雾 中 生 活 他 想 要 知 道 正 直 的 道 路 在 哪 里, 公 义 的 道 路 在 何 处 对 与 错 是 切 实 存 在 的, 而 两 者 之 间 的 差 别, 正 是 伦 理 学 所 关 注 的 范 畴 我 们 所 找 寻 的 是 一 种 找 出 正 确 的 方 法, 既 不 主 观, 也 不 专 断 我 们 所 寻 找 的 是 能 超 越 偏 见 以 及 单 一 社 会 风 俗 的 规 范 与 原 则, 我 们 要 为 我 们 的 伦 理 标 准 寻 找 一 个 客 观 的 根 基 最 终, 我 们 所 寻 求 的 是 对 神 属 性 的 知 识, 正 是 神 的 圣 洁 应 当 彰 显 在 我 们 的 行 为 模 式 中 对 我 们 而 言, 问 题 就 在 于 找 出 事 情 所 归 属 的 区 域, 下 面 这 张 图 描 述 了 我 们 所 面 临 的 困 境 : 黑 色 区 域 代 表 罪 或 不 义, 白 色 区 域 代 表 美 德 或 义, 那 么 灰 色 区 域 代 表 什 么? 灰 色 区 域 可 以 提 醒 我 们 注 意 两 个 基 督 教 伦 理 上 的 问 题 第 一, 它 可 以 用 来 指 那 些 圣 经 称 之 为 中 立 的 活 动, 中 立 的 事 物 是 那 些 本 身 在 伦 理 上 是 中 性 的 事 物 例 如, 祭 过 偶 像 的 食 物 就 属 于 这 一 类 别 中 立 的 事 物 不 是 属 罪 的, 但 是 在 有 些 情 况 下 它 们 可 能 变 为 属 罪 的 例 如, 打 乒 乓 球 不 是 罪, 但 如 果 一 个 人 太 着 迷 于 打 乒 乓 球, 以 至 于 它 主 宰 了 他 的 生 活, 那 么 这 项 运 动 对 这 个 人 而 言 就 成 了 一 件 属 罪 的 7

事 灰 色 区 域 所 提 醒 的 第 二 个 问 题 我 们 理 解 起 来 更 加 重 要, 在 这 里, 灰 色 区 域 代 表 着 困 惑 : 它 包 含 那 些 我 们 不 确 定 是 正 确 还 是 错 误 的 事 情 灰 色 区 域 的 存 在 让 我 们 注 意 到 这 样 一 个 事 实, 伦 理 学 不 是 一 门 简 单 的 科 学, 而 是 一 门 复 杂 的 科 学 找 出 黑 白 区 域 是 一 种 崇 高 的 考 量, 然 而, 轻 率 而 简 单 地 划 出 黑 白 对 基 督 徒 的 生 活 却 是 毁 灭 性 的 当 我 们 对 伦 理 学 进 行 黑 与 白 的 考 量 时, 我 们 可 能 可 以 正 确 地 评 定 人 类 进 行 简 单 化 思 考 这 一 恼 人 的 倾 向, 但 是, 我 们 必 须 也 要 提 防 落 入 这 样 一 个 结 论, 就 是 认 为 黑 与 白 的 思 考 在 任 何 领 域 都 是 无 效 的 因 为 只 有 在 无 神 论 的 背 景 下, 我 们 才 能 说 没 有 黑 也 没 有 白 我 们 所 意 愿 的, 是 有 能 且 一 致 的 有 神 论, 这 就 要 求 我 们 对 伦 理 原 则 进 行 严 密 的 审 查, 以 便 找 到 灰 色 地 带 的 出 路 伦 理 连 续 统 这 种 理 解 也 可 以 用 来 描 述 伦 理 的 连 续 统 在 古 典 术 语 中, 罪 被 描 述 为 义 的 混 乱, 邪 恶 被 视 为 是 善 的 反 面 善 的 丢 失, 或 是 善 的 扭 曲 人 类 被 创 造 在 花 园 里 劳 作, 而 在 现 代 术 语 中, 职 场 则 被 描 述 为 丛 林 丛 林 跟 花 园 有 什 么 区 别? 丛 林 其 实 是 一 个 混 乱 的 花 园, 一 个 狂 野 花 园 人 被 造 具 有 对 意 义 的 渴 望, 这 是 一 种 美 德 人 可 以 滥 用 这 种 渴 望, 使 之 成 为 一 种 对 权 力 的 私 欲, 这 就 成 了 一 项 恶 行 这 两 者 代 表 连 续 统 中 的 两 极, 到 了 一 定 的 点, 我 们 将 逾 越 美 德 与 恶 行 的 分 界 线 我 们 离 分 界 线 越 近, 就 越 难 清 楚 地 察 觉 这 种 界 限, 我 们 的 思 维 也 就 越 进 入 灰 色 的 迷 雾 地 带 我 在 给 一 群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的 牧 师 们 上 的 一 堂 伦 理 课 上, 提 出 了 下 面 这 个 伦 理 学 困 境 : 一 对 夫 妇 被 关 押 在 集 中 营 里, 他 们 被 关 在 不 同 的 牢 房, 彼 此 之 间 无 法 交 8

流 一 个 警 卫 接 近 其 中 的 妻 子, 要 求 她 与 之 发 生 性 行 为, 妻 子 拒 绝 了 警 卫 于 是 威 胁 她 如 果 不 顺 从 他 的 提 议, 他 就 要 枪 杀 她 的 丈 夫 妻 子 于 是 顺 从 了 集 中 营 被 解 放 后, 丈 夫 得 知 了 妻 子 的 行 为, 以 通 奸 为 由 起 诉 妻 子 要 与 她 离 婚 接 着, 我 向 20 位 保 守 派 牧 师 提 出 下 面 这 个 问 题 : 你 会 批 准 这 个 丈 夫 以 通 奸 为 由 所 申 请 的 离 婚 吗? 20 个 牧 师 全 部 回 答 是, 指 着 一 个 显 明 的 事 实, 既 妻 子 确 实 与 警 卫 发 生 了 性 行 为 他 们 看 到 了 这 一 处 境 中 值 得 谅 解 的 地 方, 但 是 处 境 不 能 改 变 妻 子 不 道 德 行 为 的 事 实 我 接 着 问 道 : 如 果 一 个 女 人 被 强 奸 了, 她 的 丈 夫 可 以 以 通 奸 为 由 起 诉 妻 子 要 求 离 婚 吗? 所 有 20 个 人 都 给 出 了 否 定 的 答 案 牧 师 们 都 能 辨 认 通 奸 与 强 奸 之 间 的 清 楚 差 别, 差 别 在 于 被 迫 与 自 愿 参 与 的 不 同 我 又 指 出, 警 卫 也 使 用 了 强 制 ( 强 迫 妻 子 顺 从, 不 然 她 的 丈 夫 就 要 丧 命 ), 然 后 我 问, 妻 子 的 通 奸 到 底 是 不 是 事 实 上 的 强 奸 仅 仅 是 提 出 上 面 的 问 题, 就 使 得 一 半 的 牧 师 改 变 了 立 场 在 持 续 了 很 久 的 讨 论 之 后, 几 乎 所 有 的 牧 师 都 改 变 了 结 论 强 制 这 一 元 素 的 出 现, 将 这 一 原 本 是 通 奸 的 问 题, 扔 进 了 困 惑 的 灰 色 地 带 即 使 是 那 些 没 有 完 全 改 变 主 意 的 人, 也 因 着 环 境 的 特 殊 而 更 改 了 他 们 的 结 论, 将 妻 子 的 罪 行 从 一 个 清 楚 的 属 罪 的 区 域, 转 移 到 了 一 个 灰 色 的 复 杂 区 域 内 他 们 都 同 意, 如 果 这 是 罪, 也 是 一 个 比 有 预 谋 的 通 奸 要 小 的 罪 存 在 于 美 德 恶 行 之 间 的 那 个 连 续 统 正 是 耶 稣 登 山 宝 训 所 带 来 的 主 要 冲 击, 他 在 那 里 教 导 了 义 的 复 杂 性 以 及 罪 的 复 杂 性 法 利 赛 人 接 受 了 一 种 对 〸十 诫 简 单 肤 浅 的 解 释, 他 们 的 伦 理 判 断 是 肤 浅 的, 也 因 此 是 扭 曲 的, 他 们 并 没 有 领 会 连 续 统 的 真 谛 9

我 曾 经 读 过 一 篇 由 一 位 著 名 精 神 科 专 家 所 写 的 批 判 耶 稣 伦 理 教 训 的 文 章, 他 在 文 中 表 达 了 对 西 方 世 界 将 耶 稣 赞 美 为 一 位 伟 大 的 教 师 所 感 到 的 震 惊, 并 将 登 山 宝 训 ( 马 太 福 音 5-7 章 ) 视 为 证 明 耶 稣 伦 理 教 导 之 愚 昧 的 首 席 证 据 他 质 问, 耶 稣 认 为 一 个 男 人 若 是 对 一 个 女 人 动 了 淫 念, 就 跟 同 她 犯 了 奸 淫 一 样, 这 样 一 个 教 师 的 智 慧 我 们 为 什 么 要 赞 美 呢 他 质 疑 一 个 教 师 怎 么 能 够 声 称 对 人 发 怒 或 称 对 方 为 傻 瓜 跟 谋 杀 是 一 样 的, 他 接 着 又 大 量 罗 列 了 淫 念 与 通 奸 所 导 致 的 毁 坏 的 不 同, 愤 怒 与 谋 杀 所 导 致 的 毁 坏 的 不 同 对 这 位 精 神 科 专 家 的 回 答 很 简 单, 耶 稣 没 有 教 导 淫 念 与 通 奸 一 样 坏, 或 是 发 怒 与 谋 杀 一 样 糟 糕 ( 不 幸 的 是, 许 多 基 督 徒 也 落 入 了 跟 这 一 精 神 科 专 家 一 样 的 错 误 结 论, 从 而 使 得 耶 稣 这 一 伦 理 教 训 的 重 点 暗 昧 不 明 ) 耶 稣 是 在 更 正 法 利 赛 人 对 律 法 的 肤 浅 理 解, 他 们 接 受 了 一 种 除 了 其 他 什 么 都 可 以 的 实 践 型 道 德 哲 学, 假 设 只 要 他 们 避 免 犯 律 法 中 那 些 明 显 的 罪, 他 们 就 守 住 了 律 法 与 那 个 富 有 的 少 年 官 一 样, 他 们 对 〸十 诫 的 理 解 既 简 单 化 又 浮 于 外 在 因 着 他 们 从 来 没 有 真 正 地 谋 杀 过 谁, 他 们 就 以 为 自 己 已 经 完 美 地 遵 守 了 律 法 耶 稣 指 出 了 律 法 更 广 义 的 应 用, 指 出 了 律 法 的 复 杂 性 不 可 杀 人 的 含 义 比 不 可 谋 杀 更 多, 它 所 禁 止 的 是 谋 杀 所 涉 及 的 整 个 复 杂 区 间 它 同 时 意 在 倡 导 与 之 相 反 的 美 德 : 你 当 促 进 生 命 在 我 们 的 连 续 统 里 面 可 以 看 到 下 面 这 个 区 间 : 通 奸 的 恶 行 到 纯 洁 的 美 德 之 间 的 连 续 统 也 与 此 相 似, 两 者 之 间 的 是 小 一 点 的 美 德 和 小 一 点 的 罪 行, 尽 管 如 此 仍 算 是 美 德 和 罪 行 10

耶 稣 的 教 训 既 揭 示 了 律 法 的 字 义, 又 揭 示 了 律 法 的 灵 魂 例 如, 诽 谤 虽 不 能 杀 害 身 体, 或 是 使 那 人 的 妻 子 变 成 寡 妇 孩 子 变 成 孤 儿, 但 它 的 确 毁 坏 了 那 个 人 的 好 名 声, 这 就 将 此 人 生 活 中 一 个 有 品 质 的 部 分 从 这 人 身 上 剥 夺 了 诽 谤 其 实 是 在 灵 魂 上 对 那 个 人 的 谋 杀 法 利 赛 人 已 经 变 成 了 愚 钝 的 拘 泥 字 义 者, 无 视 律 法 的 精 意 与 灵 魂, 看 不 到 谋 杀 这 个 罪 的 复 杂 性 和 更 广 义 的 考 量 罪 的 程 度? 对 伦 理 连 续 统 或 是 公 义 与 邪 恶 之 复 杂 性 的 探 讨, 其 实 把 我 们 掷 入 了 关 于 罪 与 义 之 程 度 的 辩 论 中 圣 经 教 导 如 果 我 们 犯 了 律 法 的 一 条, 就 是 犯 了 律 法 的 全 部 这 难 道 不 是 在 暗 示 罪 就 是 罪, 并 且 从 根 本 来 说 并 没 有 程 度 一 说? 新 教 不 是 否 定 了 罗 马 天 主 教 对 至 于 死 的 罪 和 轻 微 的 罪 的 区 分 吗? 我 们 一 开 始 讨 论 罪 的 程 度, 这 些 问 题 就 浮 了 出 来 圣 经 当 然 教 导 如 果 我 们 犯 了 一 条 律 法 就 是 犯 了 众 条 ( 雅 各 书 2:10), 但 我 们 不 能 因 此 就 推 断 罪 没 有 程 度 之 分 犯 罪 干 犯 律 法 就 是 犯 罪 干 犯 赐 律 法 的 神, 当 我 犯 了 神 的 律 法 中 的 一 条, 我 就 将 自 己 推 到 了 神 的 对 立 面 这 不 是 说 犯 了 律 法 的 一 条, 与 犯 了 律 法 中 的 五 条 完 全 相 等 在 两 者 中 我 都 干 犯 了 律 法, 得 罪 了 上 帝, 但 在 后 一 个 中, 我 的 悖 逆 次 数 是 前 一 个 的 五 倍 确 实, 神 要 求 对 律 法 完 美 的 顺 服, 因 此 借 着 一 个 罪 行 我 就 已 经 站 在 了 神 的 审 判 之 下 最 小 的 一 个 罪 都 可 以 将 我 暴 露 在 神 的 忿 怒 之 下, 因 为 在 最 轻 微 的 罪 中 我 都 有 罪 于 一 个 宇 宙 性 的 叛 乱 在 最 小 的 一 个 罪 中, 我 都 是 在 将 自 己 置 于 神 的 权 柄 之 上, 犯 罪 侮 辱 祂 的 王 权 祂 的 圣 洁 以 及 祂 统 管 我 的 至 高 主 权 罪 是 一 项 革 命 性 的 举 动, 是 罪 人 试 图 要 推 翻 上 帝 的 宝 座 罢 黜 祂 的 王 权 罪 是 一 种 极 大 的 傲 慢 与 11

自 恃, 在 其 中 被 造 物 夸 口 自 己 的 智 慧 胜 过 他 的 创 造 主, 用 人 类 的 虚 无 之 力 挑 战 上 帝 的 全 能, 试 图 篡 夺 宇 宙 之 主 的 正 义 权 柄 的 确, 历 史 上 新 教 否 定 了 罗 马 天 主 教 对 至 于 死 的 罪 和 轻 微 小 罪 的 划 分 模 式, 但 这 种 拒 绝 不 是 建 立 在 拒 绝 罪 的 程 度 之 上 例 如, 约 翰 加 尔 文 就 争 辩 说, 在 配 受 死 亡 这 一 点 上, 所 有 的 罪 都 是 至 于 死 的, 但 是 在 毁 坏 称 义 的 恩 典 的 意 义 上, 没 有 罪 是 至 于 死 的 历 史 上 的 新 教 保 持 着 对 一 般 的 罪 以 及 重 大 极 其 可 憎 的 罪 之 间 的 区 分 新 教 保 留 了 对 罪 之 程 度 的 教 导 最 重 要 的 原 因 是 圣 经 充 满 了 这 样 的 层 次 之 分 旧 约 律 法 对 不 同 的 罪 行 以 及 相 应 的 祭 物 有 着 清 楚 而 详 细 的 划 分, 有 些 罪 要 受 到 死 亡 的 处 置, 有 些 则 有 肉 体 上 的 赔 偿, 还 有 些 要 征 收 财 物 在 犹 太 人 的 犯 罪 司 法 体 系 中, 对 谋 杀 罪 的 划 分 可 以 对 应 今 天 诸 如 一 级 谋 杀 与 二 级 谋 杀 之 类 的 划 分, 在 自 愿 杀 人 与 非 自 愿 过 失 杀 人 之 间 也 有 划 分 新 约 列 出 了 一 些 罪, 指 出 如 果 犯 罪 者 拒 不 悔 改 就 要 没 收 他 参 与 基 督 徒 团 契 的 资 格 ( 哥 林 多 前 书 第 5 章 ) 与 之 同 时, 新 约 又 倡 导 一 种 爱 可 以 遮 盖 许 多 的 罪 ( 彼 得 前 书 4:8) 我 们 想 到 未 来 的 审 判 既 关 乎 我 们 罪 的 数 目( 量 ), 又 会 关 乎 我 们 罪 的 严 重 性 ( 质 ) 时, 所 受 的 警 告 更 大 耶 稣 说, 将 来 有 人 受 的 刑 罚 多, 有 人 受 的 要 少 些 ( 路 加 福 音 12:44-48); 比 较 而 言, 将 来 哥 拉 汛 和 伯 赛 大 所 要 受 的 审 判 比 所 多 玛 更 大( 马 太 福 音 11:20-24); 圣 徒 所 将 得 的 奖 赏, 有 大 小 之 分 使 徒 保 罗 警 告 罗 马 人, 不 要 为 自 己 积 蓄 上 帝 的 忿 怒 ( 罗 马 书 2:5) 这 一 切 的 经 文 以 及 许 多 处 其 他 经 文, 都 在 指 明 神 的 审 判 将 会 是 完 全 公 义 的, 将 度 量 我 们 一 切 罪 的 数 量 罪 的 严 重 性 以 及 使 我 们 罪 行 减 轻 的 处 境 12

第 二 章 启 示 伦 理 基 督 教 伦 理 的 核 心, 是 确 信 我 们 之 所 以 能 知 道 真 实 美 善 与 正 确, 其 坚 实 根 基 是 上 帝 的 启 示 基 督 教 不 是 一 套 基 于 推 测 因 素 或 实 用 主 义 的 便 利 而 运 行 的 生 活 体 系 我 们 可 以 大 胆 声 明 神 已 经 把 祂 是 谁 我 们 是 谁, 以 及 我 们 该 如 何 与 祂 交 往 都 启 示 给 了 我 们, 祂 已 经 向 我 们 显 明 了 祂 喜 悦 什 么 命 令 什 么 神 的 启 示 为 我 们 理 解 何 为 善 提 供 了 超 自 然 的 援 助, 这 一 点 是 如 此 基 要 而 明 显, 以 至 于 在 我 们 为 一 些 特 定 问 题 寻 找 答 案 时 常 常 被 忽 视 和 遮 蔽 离 开 神 的 启 示 已 经 在 伦 理 领 域 为 我 们 的 文 化 带 来 了 混 乱, 在 研 究 何 为 善 时, 我 们 失 去 了 知 识 的 根 基, 失 去 了 认 识 论 的 基 础 这 并 不 是 说 神 给 了 我 们 一 本 码 本, 其 中 的 诫 命 是 如 此 巨 细 无 遗, 以 至 于 一 切 伦 理 上 的 决 断 都 轻 而 易 举 如 果 是 这 样 的 话, 真 理 就 太 被 简 单 化 了 神 没 有 针 对 我 们 面 对 的 每 一 个 潜 在 伦 理 难 题 给 出 详 尽 的 指 南, 但 我 们 也 不 是 被 遗 弃 在 黑 暗 中 摸 索, 仅 仅 靠 着 单 纯 的 观 点 来 做 决 断 这 对 于 基 督 徒 而 言 是 一 个 重 要 的 安 慰, 因 为 它 向 我 们 保 证 在 处 理 伦 理 难 题 时, 我 们 永 远 不 是 在 真 空 中 摸 索 我 们 作 出 的 伦 理 决 定 影 响 着 人 们 的 生 命, 塑 造 着 人 们 的 性 情 和 品 格 正 是 在 这 一 点 上, 我 们 切 切 需 要 神 超 然 智 慧 的 帮 助 被 神 的 启 示 指 引, 这 既 带 来 安 慰 又 〸十 分 冒 险 它 带 来 安 慰, 因 我 们 可 以 安 息 在 信 心 中, 确 信 我 们 的 伦 理 决 断 来 自 于 具 有 超 越 智 慧 的 那 一 位 的 意 念 神 的 律 法 不 仅 仅 映 射 了 祂 公 义 的 品 格, 还 彰 显 了 祂 无 穷 的 智 慧 祂 对 于 我 们 人 性 的 知 识, 对 我 们 对 完 美 成 长 和 发 展 的 需 要 的 理 解, 远 远 超 过 世 上 一 切 最 伟 大 的 思 考 者 智 慧 的 总 和 精 神 科 医 生 永 远 无 法 像 创 造 主 理 解 祂 的 创 造 那 样 理 解 人 类 的 心 智 灵 魂 13

神 知 道 我 们 的 结 构, 是 祂 把 我 们 造 得 奇 妙 可 畏 冲 击 着 我 们 感 知 凝 聚 汇 合 产 生 一 个 人 类 性 情 的 所 有 错 综 复 杂 的 细 节, 都 完 全 赤 露 敞 开 在 神 的 意 念 中 然 而, 在 神 的 启 示 中 汲 取 安 慰 却 是 一 件 冒 险 之 事, 它 冒 险 是 因 为 人 心 中 对 神 律 例 的 敌 意 使 得 启 示 的 命 令 与 人 心 的 欲 望 冲 突 难 避 在 神 启 示 的 根 基 上 采 取 一 个 伦 理 立 场, 是 将 一 个 人 带 到 与 人 的 观 点 严 重 冲 突 有 时 候 是 彻 底 冲 突 的 地 步 上 去 每 一 天 世 界 各 处 都 有 牧 师 给 出 与 神 清 楚 的 命 令 相 违 背 的 辅 导 和 建 议, 我 们 该 如 何 解 释 这 出 现 在 神 话 语 和 教 牧 辅 导 间 的 割 裂? 这 一 困 境 中 的 一 个 决 定 性 因 素 是 下 面 这 个 事 实 : 牧 师 们 往 往 承 受 着 与 时 代 标 准 相 妥 协 相 一 致 的 巨 大 压 力 到 牧 师 跟 前 寻 求 辅 导 的 人, 并 不 总 在 寻 找 来 自 一 位 超 越 上 帝 的 指 引, 而 是 在 寻 找 一 个 可 以 做 他 / 她 想 做 的 事 的 允 准 一 张 犯 罪 通 行 证 基 督 徒 辅 导 员 很 容 易 受 到 寻 求 他 建 议 之 人 的 操 纵, 这 些 操 纵 的 形 式 多 样 而 复 杂 辅 导 者 被 放 在 一 个 高 压 点 上 受 压 去 默 许 人 们 的 欲 求, 不 然 就 被 视 为 是 没 有 爱 心 和 扫 兴 这 还 不 够, 文 化 还 一 再 暗 示, 神 所 加 给 我 们 的 律 例 和 道 德 约 束 有 着 非 人 道 的 成 分 因 此 与 神 站 在 一 起, 常 常 意 味 着 要 站 在 人 的 对 立 面, 并 要 面 对 与 基 督 教 信 仰 携 手 同 行 的 猛 烈 炽 热 的 试 炼 伦 理 学 关 涉 到 权 威 的 问 题 基 督 徒 生 活 在 神 的 主 权 之 下, 只 有 神 有 权 柄 统 管 我 们 基 督 教 伦 理 学 是 以 神 为 本 的, 这 与 世 俗 伦 理 学 或 哲 学 伦 理 学 的 人 本 主 义 倾 向 截 然 相 反 对 于 人 本 主 义 者 而 言, 人 就 是 常 态, 是 行 为 举 止 的 终 极 标 准 而 基 督 徒 坚 称 神 才 是 万 物 的 中 心, 祂 的 性 情 是 决 定 是 非 对 错 的 绝 对 标 准 神 治, 自 治, 法 治 神 的 主 权 不 只 关 乎 抽 象 的 原 则, 还 关 乎 权 威 的 具 体 界 限 神 有 权 颁 布 诫 命 14

规 定 义 务, 以 及 约 束 人 的 良 心, 基 督 徒 生 活 在 神 治 的 背 景 下 关 于 法 律 和 伦 理 的 争 辩 倾 向 于 聚 焦 在 两 个 基 础 选 项 上 自 治 和 法 治 自 治 宣 称 人 是 自 己 的 法 律, 自 主 之 人 创 造 他 自 己 的 价 值 系 统, 建 立 他 自 己 的 常 态, 仅 仅 对 人 作 答, 仅 用 对 人 负 责 法 治 的 含 义 是 受 治 于 他 人, 在 一 个 法 治 体 系 中, 个 体 被 视 为 对 他 人 所 加 给 他 的 限 制 和 禁 止 有 服 从 的 义 务 应 付 道 德 的 责 任 这 里 的 他 人 可 能 是 另 一 个 个 体, 也 可 能 是 一 个 集 体, 例 如 国 家, 甚 至 可 能 是 一 位 超 越 的 神 当 我 们 谈 到 神 治 或 神 的 统 管 时, 我 们 所 讲 的 是 法 治 中 特 别 的 一 种, 神 治 是 被 称 为 神 的 另 一 方 所 治 理 而 自 治 和 神 治 间 的 区 别, 是 人 类 最 根 本 的 冲 突 人 撇 弃 了 神 治 走 向 自 治, 圣 经 将 这 种 行 为 称 为 罪, 它 是 被 造 物 宣 称 脱 离 他 的 创 造 主 而 独 立 自 由 与 自 治 之 间 有 着 重 要 的 不 同, 尽 管 自 治 是 一 种 自 由, 但 它 是 一 种 绝 对 化 了 的 自 由 基 督 教 坚 信 神 给 了 人 类 自 由, 但 这 自 由 是 有 局 限 的 我 们 所 得 的 自 由 永 远 不 会 将 我 们 带 到 一 个 自 治 的 地 步 有 些 人 将 人 在 伊 甸 园 的 堕 落 视 为 人 对 自 治 的 最 原 始 理 解 人 最 根 基 的 罪 就 是 试 图 篡 夺 仅 仅 属 于 上 帝 的 权 柄 尼 采 试 图 找 出 人 类 最 基 本 的 特 征, 他 所 找 到 的 是 他 所 称 为 的 人 的 欲 望 或 权 力 意 志 对 尼 采 而 言, 真 正 的 人 是 那 拒 绝 服 从 群 体 道 德 的 是 一 个 勇 于 创 造 自 身 价 值 体 系 的 存 在 主 义 英 雄 对 人 来 说, 要 绝 对 地 创 建 他 自 己 的 价 值 体 系, 第 一 件 必 须 做 的 事 就 是 宣 称 上 帝 已 死 只 要 神 还 存 在, 祂 就 给 人 类 假 装 的 自 治 带 去 终 极 的 威 胁 让. 保 罗. 萨 特 在 他 宣 称 除 非 自 由 已 经 达 到 了 最 大 程 度 的 自 治, 否 则 它 还 不 是 真 正 的 自 由 时, 也 阐 述 了 这 一 主 题 因 此, 萨 特 站 在 那 些 将 神 从 伦 理 舞 台 上 驱 逐 的 人 一 边 在 美 国, 自 〸十 八 世 纪 到 二 〸十 一 世 纪, 我 们 对 自 由 的 观 念 已 经 彻 底 改 变 了 这 种 改 变 大 都 跟 我 们 对 自 治 的 理 解 有 关 现 代 人 将 人 对 自 治 的 诉 求 视 为 人 类 创 造 力 15

的 一 个 崇 高 而 美 善 的 宣 告, 然 而 站 在 基 督 徒 的 优 势 位 置 看, 对 自 治 的 诉 求 代 表 的 实 是 恶 的 本 质, 在 它 的 日 程 表 上 必 然 包 含 着 对 上 帝 的 暗 杀 现 代 存 在 主 义 者 哭 喊 说 : 蜷 缩 在 至 高 者 的 阴 影 下 是 人 所 能 做 的 最 坏 的 事 他 说, 人 对 神 的 帮 助 如 此 的 依 赖, 只 会 带 来 软 弱 和 不 可 避 免 的 颓 废 可 以 确 定 的 是, 许 多 人 的 确 因 道 德 的 软 弱 逃 到 基 督 教 中 寻 求 庇 护, 但 问 题 的 根 本 却 并 不 是 我 们 偏 好 何 样 的 心 理 状 态 或 哲 学 态 度, 终 极 的 问 题 是 聚 焦 在 上 帝 的 存 在 上 面 我 喜 不 喜 欢 顺 服 神 并 不 重 要, 第 一 个 至 关 重 要 的 问 题 是 : 真 的 有 一 位 神 吗? 没 有 神, 伦 理 考 量 只 有 一 个 可 能 的 结 局 就 是 混 乱 陀 思 妥 耶 夫 斯 基 在 卡 拉 马 佐 夫 兄 弟 中 阐 述 了 这 一 观 点, 书 里 的 一 个 角 色 说 : 假 如 没 有 上 帝, 一 切 都 被 允 许 基 督 教 的 上 帝 是 有 主 权 的 智 慧 的 正 直 的, 并 且 终 极 性 地 关 注 公 义 神 不 仅 仅 关 心 公 义, 祂 还 承 当 着 我 们 的 审 判 者 这 一 角 色 我 们 的 行 为 最 终 会 受 到 审 判, 这 一 点 在 基 督 教 里 是 一 则 公 理 尽 管 这 一 主 题 在 今 天 许 多 基 督 徒 的 教 训 中 显 著 缺 席, 但 它 却 充 满 了 整 本 新 约, 并 且 几 乎 出 现 在 拿 撒 勒 人 耶 稣 的 每 一 次 讲 道 中 我 们 将 为 我 们 所 说 的 每 一 句 闲 话 受 审 判, 在 最 后 审 判 的 那 日, 控 告 我 们 原 谅 我 们 的 不 是 我 们 的 良 心, 而 是 神 自 己 基 督 教 伦 理 学 不 能 建 立 在 真 空 中, 基 督 徒 不 是 为 着 伦 理 学 的 缘 故 关 心 伦 理 学, 我 们 知 道 指 导 性 的 原 则 是 建 立 在 神 拯 救 人 的 旨 意 背 景 下, 恩 典 胜 过 律 法, 这 是 确 切 无 疑 的 连 创 造 主 颁 布 诫 命 这 一 举 动, 都 是 在 神 以 恩 典 为 根 基 与 人 立 约 的 背 景 下 发 生 的 神 诫 命 的 目 的 是 救 赎, 旧 约 与 新 约 中 的 律 法 终 极 意 义 上 是 为 人 设 立 的 将 律 法 从 它 关 爱 人 的 本 质 中 抽 离 出 来, 就 是 落 入 律 法 主 义 的 深 渊 基 督 教 伦 理 学 建 立 于 人 们 对 一 位 个 人 的 神 的 顺 服 之 上 当 神 第 一 次 赐 下 律 法 时, 祂 是 通 过 一 个 关 系 性 的 介 绍 开 始 : 我 是 耶 和 华 你 的 神, 曾 将 你 从 埃 及 地 为 奴 之 家 领 出 来 16

除 了 我 以 外, 你 不 可 以 有 别 的 神 不 可 ( 出 埃 及 记 20:2-4 上, 添 加 着 重 标 识 ) 我 们 可 以 看 到, 这 并 不 是 为 了 律 法 而 律 法, 而 是 为 了 人 的 缘 故 第 三 章 律 法 主 义 与 反 律 主 义 伦 理 连 续 统 中 的 分 界 线 的 是 一 条 极 细 的 线, 像 剃 刀 边 缘 那 样 精 细 这 条 精 细 的 分 界 线 跟 耶 稣 所 描 述 的 窄 路 相 似 新 约 常 常 提 到 基 督 徒 要 照 正 路 而 行, 第 一 世 纪 的 基 督 徒 被 称 为 是 走 那 条 路 的 人 耶 稣 吩 咐 他 的 门 徒 要 按 着 窄 路 而 行, 进 那 通 往 生 命 的 窄 门, 警 告 他 们 有 一 条 宽 路 是 引 向 灭 亡 的 ( 马 太 福 音 7:13-14) 然 而, 窄 路 和 思 维 狭 隘 可 不 同, 思 维 狭 隘 显 明 了 一 种 审 判 式 的 态 度 和 论 断 式 的 思 维, 跟 圣 经 中 的 恩 慈 相 差 甚 远 要 走 在 窄 路 上, 需 要 的 不 是 一 种 扭 曲 的 精 神 态 度, 而 是 对 公 义 的 要 求 有 一 个 清 晰 的 理 解 一 个 人 可 能 因 着 太 过 偏 左 或 太 过 偏 右 偏 离 公 义 的 正 路, 可 能 因 跌 向 路 两 边 的 任 意 一 方 从 窄 路 上 跌 落 如 果 我 们 继 续 将 伦 理 放 在 连 续 统 模 型 里 看, 我 们 就 知 道 那 相 反 的 两 个 极 点, 代 表 着 真 正 的 义 扭 曲 的 两 极, 不 妨 被 标 注 为 律 法 主 义 和 反 律 主 义 这 两 个 孪 生 的 变 形 物 自 教 会 存 在 之 日 就 一 直 祸 害 教 会, 新 约 文 献 表 明 在 新 约 教 会 里 就 既 有 律 法 主 义 的 挣 扎 也 有 反 律 主 义 的 挣 扎 律 法 主 义 的 多 种 形 态 律 法 主 义 是 一 种 形 态 多 样 的 扭 曲 律 法 主 义 的 第 一 种 形 态 是 将 神 的 律 法 从 它 原 初 的 背 景 中 抽 离, 将 之 概 括 化 这 种 形 态 的 律 法 主 义 将 基 督 教 降 低 为 一 张 做 什 17

么 不 做 什 么 的 清 单, 这 种 僵 硬 的 道 德 主 义 法 典 脱 离 了 圣 经 中 神 与 人 立 约 的 爱 的 背 景 神 的 确 给 了 我 们 准 则, 祂 确 实 宣 告 了 我 们 该 做 什 么 与 不 该 做 什 么, 但 是 这 些 准 则 的 目 的 是 向 我 们 描 述 什 么 是 讨 神 喜 悦 的, 什 么 不 是 神 关 注 的 是 一 个 人 实 践 这 些 准 则 时 内 心 的 态 度 当 人 只 是 为 了 律 法 而 守 律 法 时, 顺 服 就 给 了 冰 冷 抽 象 的 律 法, 而 不 是 给 了 赐 律 法 的 关 系 的 上 帝 律 法 主 义 的 第 二 种 形 态 与 第 一 种 密 切 相 关, 它 是 把 律 法 的 字 句 和 律 法 的 精 意 相 割 裂 耶 稣 曾 多 次 地 遭 遇 这 种 形 态, 在 指 责 法 利 赛 人 时, 他 所 处 理 的 正 是 这 种 扭 曲, 他 也 在 登 山 宝 训 中 为 此 责 备 了 他 们 我 们 已 经 探 讨 过, 耶 稣 在 登 山 宝 训 中 将 律 法 广 阔 的 精 意 讲 了 出 来 敬 虔 人 如 果 只 遵 行 律 法 外 在 的 规 条 而 忽 视 律 法 内 在 精 意 的 更 深 应 用 是 不 够 的, 法 利 赛 人 当 时 就 是 外 在 顺 服 内 心 悖 逆 的 专 家 精 意 和 字 句 之 间 的 区 别 所 涉 及 的 问 题 是 动 机 圣 经 在 描 述 良 善 时 描 述 方 式 是 复 杂 的 有 些 人 很 不 喜 欢 保 罗 在 罗 马 书 里 对 堕 落 人 类 的 全 面 起 诉, 使 徒 保 罗 宣 称 : 没 有 义 人, 连 一 个 也 没 有 没 有 行 善 的, 连 一 个 也 没 有 ( 罗 马 书 3:10, 12) 这 里, 保 罗 呼 应 了 耶 稣 回 答 少 年 官 时 那 极 其 强 烈 的 声 明 : 你 为 什 么 称 我 是 良 善 的? 除 了 神 一 位 之 外, 再 没 有 良 善 的 ( 马 可 福 音 10:18) 表 面 上 看 圣 经 像 是 在 教 导 这 世 上 没 有 一 个 人 能 做 哪 怕 一 件 好 事, 这 是 对 堕 落 人 类 行 为 的 一 个 残 酷 评 价 我 们 该 如 何 理 解 这 一 对 人 类 伦 理 行 为 的 残 酷 审 定? 关 键 点 在 于 分 析 圣 经 对 良 善 的 定 义 一 件 行 为 要 想 被 神 称 为 是 良 善 的, 它 必 须 满 足 两 个 主 要 要 求 第 一, 这 件 行 为 必 须 从 外 在 符 合 律 法 的 要 求 第 二, 这 件 行 为 背 后 的 内 在 动 机 必 须 发 自 一 颗 为 了 荣 耀 神 的 心 正 是 第 二 个 要 求, 即 动 机 的 属 灵 维 度, 使 我 们 许 多 行 为 不 能 称 得 上 是 良 善 的 一 个 外 邦 人, 一 个 极 其 堕 落 的 人, 也 可 能 做 出 符 合 律 法 18

外 在 要 求 的 行 为, 但 是 他 内 在 的 动 机 是 自 私 的, 神 学 家 称 之 为 利 他 式 利 己 主 义, 这 种 动 机 不 能 与 最 大 的 诫 命 相 和 谐 我 们 外 在 的 行 为 可 能 足 以 达 到 律 法 外 在 的 要 求, 只 是 与 之 同 时 我 们 的 内 心 已 经 远 离 了 上 帝 想 象 一 下 这 个 例 子, 一 个 人 在 合 法 的 限 速 下 驾 驶 着 他 的 汽 车, 当 这 个 人 从 一 个 城 市 驶 向 另 一 个 城 市 时 他 要 穿 过 多 个 有 着 不 同 限 速 的 区 域 在 高 速 上 行 驶 时, 限 速 每 小 时 70 英 里; 穿 过 一 个 郊 区 的 学 区, 限 速 则 降 到 每 小 时 25 英 里 假 设 我 们 的 驾 驶 员 有 着 将 车 速 设 定 为 每 小 时 70 英 里 的 喜 好, 他 常 常 按 照 他 喜 欢 的 速 度 驾 驶 在 高 速 上 行 驶 时, 警 察 关 注 着 他 的 行 为, 注 意 到 他 的 车 速 正 好 符 合 法 律 的 要 求 因 此, 从 外 表 看 他 是 一 个 安 全 的 司 机, 一 个 守 法 的 公 民 他 的 确 在 遵 守 法 律, 只 不 过 这 种 遵 守 并 不 是 由 于 他 对 安 全 及 他 人 利 益 的 关 注, 也 不 是 出 于 对 法 律 谦 卑 的 顺 服, 而 是 因 为 他 正 好 喜 欢 每 小 时 70 英 里 的 车 速 当 车 行 驶 到 学 区 时, 这 种 喜 好 就 凸 显 出 来 他 踩 着 油 门, 仍 然 保 持 着 每 小 时 70 英 里 的 车 速, 现 在, 当 他 实 践 自 己 的 喜 好 时, 显 然 成 了 一 个 危 险 人 物 对 在 学 区 走 路 的 孩 子 而 言 他 成 了 一 个 威 胁 他 的 车 超 速 45 英 里, 当 法 律 与 他 的 私 欲 相 冲 突 时, 他 所 谓 的 顺 服 就 消 失 不 见 了 我 们 的 洞 见 与 神 的 洞 见 之 间 的 区 别 在 于, 我 们 的 能 力 局 限 于 看 到 外 在 的 行 为, 而 神 却 可 以 洞 察 内 心, 只 有 神 知 道 我 们 行 为 底 下 最 深 的 动 机 和 意 图 律 法 主 义 只 关 注 外 在 的 一 致, 而 忽 视 了 内 在 的 动 机 或 许 律 法 主 义 最 严 重 最 广 泛 流 传 的 形 态 是 增 添 上 帝 的 律 法, 以 及 将 这 些 增 添 的 部 分 当 成 神 圣 的 律 法 对 待 旧 约 的 先 知 们 传 达 了 神 对 这 类 行 为 的 烈 怒, 他 们 说 这 样 的 行 为 是 在 神 释 放 了 的 地 方 将 人 的 良 心 重 新 捆 绑 这 表 现 出 堕 落 的 人 类 试 图 将 自 己 对 礼 仪 的 理 解 加 诸 于 他 人 之 上, 为 自 己 的 喜 好 寻 求 群 体 的 统 一 性, 并 以 19

宣 称 这 些 偏 见 和 喜 好 就 是 上 帝 的 旨 意 来 使 违 背 它 们 成 为 一 种 亵 渎 耶 稣 与 法 利 赛 人 之 间 经 常 性 的 冲 突, 都 是 由 于 法 利 赛 人 的 传 统 规 条, 这 些 传 统 将 难 担 的 担 子 放 在 人 们 的 肩 上, 使 人 被 捆 绑 在 人 造 的 规 条 上 耶 稣 责 备 法 利 赛 人, 因 为 他 们 将 自 己 的 遗 传 与 神 的 律 法 同 等, 所 欲 做 的 不 仅 仅 是 篡 夺 神 的 权 柄, 还 是 压 迫 他 人 将 人 的 喜 好 提 升 为 神 的 命 令 的 做 法, 并 不 局 限 于 第 一 世 纪 一 批 教 条 主 义 的 法 利 赛 人 群 体, 在 整 个 教 会 历 史 上 这 个 问 题 一 直 困 扰 着 教 会 人 的 遗 传 不 仅 被 加 诸 在 神 的 律 法 上, 很 多 时 候 这 些 人 的 遗 传 甚 至 成 了 判 定 一 个 人 是 不 是 真 基 督 徒 的 标 准 我 们 很 难 想 象 新 约 时 代 一 个 人 对 基 督 信 仰 的 委 身 会 由 这 个 人 是 否 跳 舞 是 否 涂 口 红, 或 相 似 的 标 准 来 评 定 不 幸 的 是, 当 这 些 喜 好 成 了 信 仰 的 试 金 石 时, 不 仅 是 不 合 圣 经 的 规 条 被 视 为 是 上 帝 的 旨 意, 还 是 真 正 的 义 受 到 了 轻 视 当 这 些 外 在 的 规 条 成 了 衡 量 义 的 标 尺, 对 义 真 正 的 考 量 就 会 变 得 暗 昧 不 明 捡 了 芝 麻 丢 了 西 瓜 跟 将 人 的 遗 传 提 升 为 上 帝 的 律 法 相 近 的 另 一 种 律 法 主 义 形 态, 是 将 重 心 放 在 小 事 上 又 一 次 地, 法 利 赛 人 为 我 们 作 了 典 型 法 利 赛 人 扭 曲 了 圣 经 对 义 的 诠 释, 使 之 符 合 他 们 自 以 为 义 的 行 为 模 式 耶 稣 常 常 为 此 指 责 他 们, 耶 稣 对 他 们 说 : 你 们 将 薄 荷 茴 香 芹 菜 献 上 〸十 分 之 一, 那 律 法 上 更 重 的 事, 就 是 公 义 怜 悯 信 实, 反 倒 不 行 了 ( 马 太 福 音 23:23 上 ) 耶 稣 多 次 地 承 认 法 利 赛 人 小 心 翼 翼 地 遵 循 一 些 律 法, 他 们 献 上 什 一 读 圣 经, 做 了 律 法 要 求 的 一 系 列 的 事 耶 稣 命 令 他 们 继 续 做 那 些 事, 说 : 那 也 是 不 可 不 行 的 (23:23 下 ) 但 问 题 在 于 侧 重 点, 是 重 点 的 偏 离 导 致 了 失 衡 他 们 谨 慎 地 缴 纳 什 一, 但 是 他 们 遵 行 这 小 事, 是 为 了 掩 盖 他 们 对 更 重 大 的 事 就 是 公 义 和 怜 悯 的 悖 逆 和 抗 拒 这 种 扭 曲 直 至 今 日 20

仍 在 发 生 我 们 为 什 么 会 有 一 个 不 止 息 的 倾 向 要 将 重 心 放 在 小 事 上? 身 为 基 督 徒, 我 们 希 望 人 们 能 认 出 我 们 在 成 圣 和 公 义 方 面 的 长 进, 而 下 面 两 个 哪 一 个 更 容 易 达 成 呢? 是 在 怜 悯 人 上 成 熟, 还 是 在 缴 纳 什 一 上? 缴 纳 什 一 当 然 要 求 经 济 上 的 牺 牲, 但 实 际 上 对 我 而 言 将 我 的 钱 放 在 盘 子 里, 与 投 资 我 的 人 生 去 追 求 公 义 和 怜 悯 相 比 终 究 是 要 便 宜 得 多 我 们 倾 向 于 将 最 廉 价 的 礼 物 献 给 上 帝, 培 育 圣 灵 的 果 实, 战 胜 骄 傲 贪 心 和 没 有 忍 耐, 以 及 不 去 看 电 影 不 去 跳 舞 这 两 个 哪 个 更 容 易 呢? 与 此 同 时, 我 们 也 渴 望 有 一 个 衡 量 成 长 的 更 可 见 的 标 尺 我 们 该 怎 样 度 量 我 们 在 忍 耐 与 怜 悯 上 的 长 进? 衡 量 我 们 内 心 的 性 情 比 数 算 我 们 看 过 几 场 电 影 要 难 得 多 作 为 堕 落 的 被 造 物, 我 们 还 倾 向 于 将 那 些 我 们 已 经 达 到 了 一 定 程 度 成 功 的 事 视 为 是 最 重 要 的 事 按 我 的 本 性, 我 喜 欢 认 为 我 在 道 德 上 强 健 的 事 是 那 些 重 要 的 事, 而 我 道 德 上 的 弱 点 则 是 一 些 无 关 紧 要 的 小 事 从 这 本 性 中 天 然 的 倾 向 到 全 面 扭 曲 神 所 强 调 的 重 点, 只 有 微 小 一 步 律 法 主 义 的 最 后 一 种 形 态, 可 以 称 之 为 钻 空 子 钻 空 子 指 的 是 以 法 律 和 道 德 的 细 节 来 规 避 律 法 再 一 次 地, 我 们 要 回 到 法 利 赛 人 身 上 看 圣 经 中 钻 空 子 的 典 型 法 利 赛 人 对 禁 止 在 安 息 日 旅 行 有 着 清 楚 的 规 定, 一 个 人 不 能 在 安 息 日 旅 行 超 过 安 息 日 旅 程 所 规 定 的 距 离, 就 是 与 一 个 人 的 家 有 着 特 定 距 离 的 路 程 如 果 一 个 法 利 赛 人 想 要 在 安 息 日 旅 行 超 过 规 定 的 限 度, 他 就 要 钻 律 法 中 的 一 个 空 子 律 法 允 许 人 在 一 周 内 对 自 己 不 同 的 住 处 进 行 所 有 权 宣 告 这 个 法 利 赛 人 会 托 一 个 路 过 的 商 人 将 一 些 自 己 的 衣 物 或 是 诸 如 牙 刷 之 类 的 私 人 物 品, 放 在 路 上 一 个 合 法 距 离 以 内 的 地 方 也 许 是 在 离 家 两 英 里 的 地 方 的 一 块 石 头 下, 放 着 那 法 利 赛 人 的 牙 刷, 如 此 他 就 合 法 地 在 那 块 石 头 那 儿 安 置 了 自 己 的 住 处 这 样, 借 着 合 21

法 地 在 每 隔 两 英 里 的 地 方 安 置 一 个 住 处, 这 名 法 利 赛 人 就 可 以 从 一 块 石 头 自 由 地 旅 行 到 另 一 块 石 头 从 住 处 到 住 处 顺 利 地 完 成 他 全 部 的 旅 途, 而 一 点 也 没 有 超 过 规 定 的 离 家 里 程 就 这 样, 安 息 日 对 旅 行 的 规 定 被 不 知 羞 耻 地 违 背 了, 同 时 他 所 做 的 还 受 到 律 法 漏 洞 的 保 护 一 些 年 前, 盖 尔 格 林 (Gail Green) 写 了 一 本 描 述 美 国 女 大 学 生 性 行 为 模 式 的 书 格 林 所 采 用 的, 正 是 当 时 流 行 的 伦 理 原 则, 即 只 要 其 他 什 么 都 可 以 哲 学 只 要 一 名 女 性 没 有 发 生 最 终 的 性 交 行 为, 其 他 一 切 性 活 动 都 是 合 法 的 一 整 代 的 大 学 生 接 受 了 只 要 其 他 什 么 都 可 以 哲 学, 这 在 今 天 看 来 简 直 是 太 天 真 了, 这 一 观 念 从 那 时 起 已 经 不 复 存 在 这 种 只 要 其 他 什 么 都 可 以 的 哲 学 也 是 一 个 钻 空 子 的 例 子, 这 是 这 里 的 重 点 照 这 样, 一 个 人 可 以 参 与 种 种 婚 前 和 婚 外 性 行 为, 却 仍 然 在 技 术 意 义 上 保 有 童 贞 反 律 主 义 反 抗 律 法 律 法 主 义 将 圣 经 伦 理 向 一 个 方 向 扭 曲, 反 律 主 义 则 将 之 往 相 反 的 极 点 扭 曲 反 律 主 义 的 意 思 就 是 反 对 律 法 正 如 律 法 主 义 有 多 种 形 态 与 规 模, 反 律 主 义 也 有 许 多 微 妙 的 形 态 我 们 所 身 处 的 基 督 教 历 史 时 期 正 是 反 律 主 义 在 教 会 〸十 分 猖 獗 的 时 期 反 律 主 义 的 第 一 种 形 态 是 自 由 主 义, 这 种 观 点 认 为 基 督 徒 再 也 不 需 要 受 神 律 法 的 约 束 这 一 对 律 法 的 观 点 常 常 跟 新 教 的 主 要 教 义 因 信 称 义 连 在 一 起, 在 这 种 观 点 中, 一 个 人 对 因 信 称 义 的 理 解 是 一 个 基 督 徒 归 正 以 后 就 再 也 没 有 责 任 去 遵 守 律 法 的 要 求 了 他 将 自 己 的 称 义 视 为 犯 罪 的 许 可 证, 借 着 声 称 自 己 靠 恩 典 而 活 而 不 是 靠 律 法 而 活 因 此 无 需 遵 行 上 帝 的 律 法 来 为 自 己 找 借 口 22

16 世 纪 罗 马 天 主 教 的 神 学 家 们 所 恐 惧 的 正 是 这 种 对 圣 经 称 义 观 的 扭 曲, 他 们 担 心 马 丁 路 德 对 因 信 称 义 的 坚 持 会 为 那 些 如 此 理 解 这 一 教 义 的 人 打 开 犯 罪 的 大 门 路 德 宗 教 会 的 运 动 很 快 就 指 出, 尽 管 称 义 是 唯 独 借 着 信 心, 但 却 是 借 着 一 种 绝 不 会 单 独 存 在 的 信 心 除 非 信 徒 能 够 借 着 真 诚 地 顺 服 基 督 的 诫 命 证 明 他 的 成 圣, 否 则 在 他 里 面 就 绝 对 没 有 发 生 真 正 意 义 上 的 称 义 耶 稣 是 这 样 表 达 的 : 你 们 若 爱 我, 就 必 遵 守 我 的 诫 命 ( 约 翰 福 音 14:15) 基 督 是 一 位 赐 命 令 的 主, 如 果 一 个 人 真 的 因 信 称 义 了, 他 一 定 会 殷 勤 地 寻 求 遵 行 基 督 的 命 令 反 律 主 义 的 第 二 种 形 态, 可 以 称 之 为 诺 斯 底 主 义 早 期 的 诺 斯 底 派 危 害 教 会, 他 们 相 信 自 己 对 属 灵 的 知 识 享 有 垄 断 他 们 的 名 字 取 自 希 腊 词 gnosis, 意 思 是 知 识 他 们 宣 称 自 己 拥 有 一 种 神 秘 的 超 越 的 知 识, 使 他 们 有 权 力 不 遵 行 或 更 改 使 徒 给 教 会 的 命 令 尽 管 诺 斯 底 主 义 作 为 一 种 正 式 的 教 义 已 经 退 出 了 历 史 舞 台, 但 这 一 古 老 异 端 的 微 妙 变 种 却 仍 然 存 到 今 天 福 音 派 基 督 徒 经 常 落 入 一 种 陷 阱, 声 称 他 们 有 来 自 圣 灵 的 指 引, 要 去 做 某 件 明 显 与 神 的 话 语 相 悖 的 事 我 曾 遇 到 过 一 些 基 督 徒 与 我 分 享 很 明 显 是 违 背 基 督 命 令 的 行 为 模 式, 却 紧 接 着 说 : 我 为 这 事 祷 告 了, 感 觉 很 平 安 有 些 基 督 徒 已 经 严 重 得 罪 了 真 理 与 圣 洁 的 圣 灵, 不 但 是 因 为 他 们 试 图 通 过 宣 称 有 来 自 圣 灵 的 某 种 神 秘 平 安 为 自 己 的 罪 找 借 口, 还 是 因 为 他 们 已 经 事 实 性 地 将 自 己 犯 罪 的 罪 责 推 到 了 圣 灵 身 上 这 离 亵 渎 圣 灵 危 在 咫 尺, 并 且 当 然 已 经 使 圣 灵 忧 伤 神 的 灵 认 同 神 的 话, 圣 灵 不 是 反 律 主 义 者 反 律 主 义 的 第 三 种 形 态 处 境 伦 理 学 在 二 〸十 世 纪 的 基 督 徒 群 体 中 影 响 甚 大 处 境 伦 理 学 因 另 一 个 标 签 为 人 所 知, 那 就 是 新 道 德 将 这 一 理 论 视 为 是 哪 一 个 人 的 理 论 是 不 妥 的, 潘 霍 华 (Dietrich Bonhoeffer) 的 伦 理 学 (Ethics), 埃 米 尔 伯 纳 尔 (Emil Brunner) 的 神 圣 诫 命 (The Divine Imperative), 以 及 保 罗 莱 曼 23

(Paul Lehmann) 的 基 督 教 背 景 下 的 伦 理 学 (Ethics in a Christian Context), 都 曾 为 处 境 伦 理 学 做 出 贡 献 以 与 神 诚 实 (Honest to God) 著 名 的 约 翰 罗 宾 森 主 教 (Bishop John A.T. Robinson), 以 及 雅 各 派 克 主 教 (Bishop James Pike), 也 曾 参 与 这 一 讨 论 但 约 瑟 弗 莱 彻 (Joseph Fletcher) 在 他 的 处 境 伦 理 学 (Situation Ethics) 中 为 这 一 理 论 的 盛 行 做 出 了 前 所 未 有 的 贡 献 有 时 候, 一 个 人 要 将 他 的 原 则 放 在 一 边, 去 做 该 做 的 事 这 一 圣 路 易 斯 出 租 车 司 机 的 话 足 以 表 达 弗 莱 彻 书 中 的 风 格 与 氛 围 同 样 地, 弗 莱 彻 引 用 德 克 萨 斯 农 场 主 的 话 他 的 故 事 曾 在 理 查 纳 什 (M. Richard Nash) 的 造 雨 人 (The Rainmaker) 中 出 现 : 你 太 关 注 什 么 是 对 的 了, 以 致 你 看 不 到 什 么 是 好 的 这 个 农 场 主 是 弗 莱 彻 书 中 的 英 雄 之 一 处 境 伦 理 学 的 根 基 是, 有 且 仅 有 一 个 绝 对 的 标 准 的 伦 理 原 则 每 个 人 都 要 遵 守, 那 就 是 爱 的 法 则, 一 个 并 不 总 是 容 易 辨 认 的 法 则 弗 莱 彻 意 识 到, 爱 这 个 字 是 一 块 沼 泽 地 弗 莱 彻 说, 进 行 一 个 伦 理 决 定 时 有 三 种 基 本 方 式 : 律 法 主 义, 反 律 主 义, 以 及 处 境 主 义 他 将 律 法 主 义 定 义 为 对 律 法 字 句 的 专 注, 律 法 的 原 则 并 不 仅 仅 是 用 来 光 照 处 境 的 指 南, 而 是 绝 对 的 指 令, 是 预 知 的 解 决 之 道, 并 且 你 可 以 照 书 办 事 他 指 控 说, 在 这 种 意 义 上, 犹 太 教 罗 马 天 主 教 以 及 传 统 新 教 都 是 律 法 主 义 他 给 出 了 教 会 历 史 中 的 一 段 粗 鲁 的 律 法 主 义 时 期 作 为 示 范, 即 中 世 纪 时 同 性 恋 者 被 绑 在 柱 子 上 焚 烧 反 律 主 义 一 点 也 不 关 心 律 法, 每 一 个 决 定 都 是 存 在 主 义 式 的, 道 德 决 定 以 随 机 和 自 发 的 方 式 进 行 弗 莱 彻 看 到, 律 法 主 义 者 有 着 太 多 规 条, 而 反 律 主 义 者 则 一 个 也 没 有 因 此 他 认 为, 处 于 中 间 地 带 的 处 境 主 义 是 一 种 最 宜 行 的 伦 理 学 处 24

境 主 义 者 尊 重 传 承 下 来 的 传 统 原 则, 但 如 果 在 一 个 处 境 中, 不 恪 守 原 则 可 以 更 发 扬 爱 的 法 则, 那 么 他 将 随 时 准 备 好 将 原 则 抛 诸 脑 后 弗 莱 彻 对 原 则 和 规 则 做 了 区 分, 原 则 是 指 引 性 的, 规 则 则 是 命 令 性 的 在 践 行 爱 的 律 法 时, 他 给 出 以 下 原 则 作 为 指 南 : 1. 实 用 主 义 真 与 善 由 是 否 实 用 决 定 2. 相 对 主 义 处 境 主 义 者 避 免 使 用 诸 如 绝 对 总 是 完 美 这 样 的 字 眼 ( 否 认 一 切 绝 对 的 存 在, 是 世 俗 世 界 的 一 个 基 本 潮 流 弗 莱 彻 则 主 张, 只 有 一 个 绝 对 是 存 在 的, 它 用 于 给 标 准 的 相 对 主 义 提 供 一 个 根 基 ) 3. 实 证 主 义 即 特 殊 化 暂 时 化 可 以 作 用 于 当 下 的 原 则 处 境 主 义 者 寻 找 的 不 是 普 世 性 的 原 则, 他 的 主 张 是 假 设 性 而 非 推 断 性 的 信 仰 命 题 的 确 定 是 自 愿 的 而 非 理 智 的, 更 多 是 意 志 的 举 动 而 非 理 性 的 举 动 我 们 不 能 够 证 明 我 们 对 爱 的 观 念, 我 们 伦 理 观 的 终 极 产 物 只 是 一 个 决 定, 而 非 一 个 结 论 4. 人 本 主 义 伦 理 学 处 理 的 是 人 与 人 之 间 的 关 系, 律 法 主 义 者 问 是 什 么 : 律 法 说 了 什 么? 处 境 主 义 者 则 问 谁 : 谁 需 要 帮 助? 问 题 强 调 的 是 人, 而 不 是 抽 象 的 观 点 或 原 则 我 们 仍 有 着 这 样 的 疑 问 : 为 了 找 出 在 一 个 处 境 中 爱 要 求 我 们 做 什 么, 我 们 该 问 自 己 哪 些 问 题? 我 们 如 何 保 护 自 己 免 于 歪 曲 爱 的 观 念 呢? 弗 莱 彻 给 出 了 四 个 问 题 供 我 们 思 考 : 1. 结 果 : 我 们 期 待 何 样 的 结 果? 2. 方 法 : 我 们 如 何 保 障 这 一 结 果? 25

3. 动 机 : 为 什 么 那 会 是 我 们 的 目 标? 4. 后 果 : 有 什 么 可 预 见 的 后 果 可 能 会 发 生? 在 做 出 一 个 伦 理 决 定 之 前, 所 有 这 一 切 都 当 被 考 虑 在 内 处 境 伦 理 学 的 利 与 弊 处 境 伦 理 学 这 一 系 统 有 许 多 积 极 的 方 面, 其 中 的 一 些 原 则 是 值 得 推 荐 的 首 先, 处 境 伦 理 学 并 非 绝 对 的 相 对 主 义, 它 是 一 种 规 范 伦 理, 是 绝 对 主 义 的 一 种 类 型 局 限 于 一 个 绝 对, 使 做 决 定 变 得 更 容 易, 同 时 也 避 免 了 一 个 人 需 要 考 虑 多 个 绝 对 时 所 容 易 陷 入 的 瘫 痪 无 力 处 境 伦 理 学 提 供 给 我 们 的 最 重 要 的 一 个 洞 见, 是 伦 理 决 定 不 是 在 真 空 中 做 出 的 它 们 是 在 真 实 且 常 常 是 痛 苦 的 背 景 下 做 出 的, 这 些 背 景 必 须 被 考 虑 在 内 另 外, 这 一 立 场 对 爱 的 高 度 重 视 以 及 对 人 价 值 的 关 注, 也 是 值 得 推 荐 的 品 质 然 而, 这 种 方 法 存 在 着 一 些 严 重 的 不 足 之 处 基 督 教 归 正 宗 与 处 境 伦 理 学 家 之 间 的 争 辩, 本 质 上 是 对 神 在 圣 经 中 启 示 的 规 范 性 的 争 辩 弗 莱 彻 对 律 法 主 义 反 律 主 义 以 及 处 境 主 义 的 定 义 和 区 分 都 太 过 简 单 律 法 主 义 是 对 绝 对 主 义 的 一 种 扭 曲, 尽 管 弗 莱 彻 是 一 名 绝 对 主 义 者, 尽 管 他 认 为 仅 存 在 着 一 个 绝 对, 律 法 主 义 在 绝 对 主 义 上 所 有 的 危 机 还 是 整 个 儿 地 出 现 在 了 弗 莱 彻 的 体 系 中 一 个 人 可 以 很 容 易 地 就 以 律 法 主 义 的 态 度 遵 行 爱 的 律 法, 如 果 这 一 律 法 被 从 它 的 背 景 下 抽 离, 律 法 主 义 将 很 容 易 浮 现 为 什 么 当 一 个 人 持 守 超 过 一 个 的 绝 对 时, 对 他 进 行 的 律 法 主 义 控 告 要 升 级 呢? 处 境 主 义 者 在 武 断 地 选 择 爱 为 那 唯 一 一 个 绝 对 时, 难 道 不 是 太 过 简 单 缩 减 了 吗? 神 给 人 的 绝 对 要 求 不 止 一 个, 不 论 是 推 理 还 是 启 示 都 不 当 致 使 人 将 爱 孤 立 起 来 作 26

为 唯 一 的 绝 对 受 到 质 疑 时, 这 些 人 诉 诸 于 圣 经 中 耶 稣 和 保 罗 的 教 导, 然 而, 他 们 对 所 求 助 的 经 文 也 非 常 的 挑 拣, 以 至 于 落 入 伦 理 专 制 的 窘 境 弗 莱 彻 系 统 中 最 严 重 的 缺 陷 是 : 我 们 如 何 决 定 爱 要 求 什 么? 我 们 同 意 一 个 人 应 当 遵 行 爱 的 要 求 这 一 原 则, 然 而, 弗 莱 彻 在 决 定 这 些 要 求 是 什 么 上 出 了 问 题 圣 经 当 然 教 导 我 们 要 去 做 爱 所 要 求 的 事, 并 且 爱 的 内 容 是 由 神 的 启 示 决 定 做 爱 所 要 求 的 事, 其 实 就 是 在 说 : 做 神 所 要 求 的 事 如 果 我 们 将 圣 经 当 成 一 本 枯 燥 的 规 条 手 册 来 遵 守, 我 们 就 成 了 律 法 主 义 者 但 是, 如 果 我 们 将 圣 经 视 为 是 那 位 爱 的 本 体 的 启 示, 那 么 我 们 就 必 须 严 肃 地 审 视 爱 究 竟 要 求 些 什 么 我 们 知 道 我 们 已 经 堕 落 了, 我 们 已 经 顺 从 了 罪, 我 们 永 远 不 能 完 美 地 读 出 自 己 内 心 的 动 机, 我 们 对 可 预 见 的 后 果 视 野 狭 隘, 并 且 我 们 永 远 也 不 能 对 结 果 和 方 法 做 全 面 的 分 析 因 此, 当 我 们 要 做 一 个 伦 理 决 定 时, 如 果 我 们 拒 绝 圣 经 是 神 的 规 范 性 启 示, 我 们 就 会 发 现 自 己 处 于 一 个 非 常 危 险 不 确 定 的 境 地 神 并 没 有 将 我 们 遗 弃 在 无 人 帮 助 的 理 性 中 去 做 这 些 决 定 在 以 弗 所 书 5:1-3 节 里, 我 们 作 为 神 的 跟 随 者 被 给 出 以 下 的 命 令 : 所 以 你 们 该 效 法 神, 好 像 蒙 慈 爱 的 儿 女 一 样 也 要 凭 爱 心 行 事, 正 如 基 督 爱 我 们, 为 我 们 舍 了 自 己, 当 做 馨 香 的 供 物 和 祭 物 献 与 神 至 于 淫 乱 并 一 切 污 秽, 或 是 贪 婪, 在 你 们 中 间 连 提 都 不 可, 方 合 圣 徒 的 体 统 这 里, 圣 经 的 伦 理 与 处 境 主 义 产 生 了 冲 突 做 一 名 神 的 跟 随 者 是 一 件 绝 对 的 事, 没 有 任 何 时 间 任 何 处 境 可 以 允 许 我 们 停 止 跟 随 神 我 们 该 在 爱 中 行 走, 这 种 爱 体 现 在 耶 稣 献 祭 的 服 侍 中 爱 在 这 里 是 一 个 绝 对 一 个 规 范 然 而, 它 对 我 们 的 绝 对 呼 召, 却 并 不 完 全 取 决 于 处 境 使 徒 立 刻 为 之 加 上 了 一 个 关 于 淫 乱 不 27

洁 和 贪 婪 的 绝 对 应 用, 他 说, 这 些 事 在 你 们 中 间 一 次 都 不 可 提 保 罗 在 这 里 已 经 落 入 了 弗 莱 彻 对 律 法 主 义 的 划 分, 因 为 他 给 出 了 一 个 普 世 性 的 禁 令 使 徒 保 罗 因 着 使 用 了 永 不 这 样 的 词, 已 经 触 及 了 绝 对 领 域 既 然 处 境 主 义 停 留 在 与 爱 同 行 的 命 令 中, 那 么 它 必 须 要 接 着 允 许 : 在 一 定 处 境 下, 淫 乱 不 仅 仅 是 被 许 可 的, 而 且 值 得 提 倡 如 果 在 一 个 处 境 中, 爱 要 求 它, 那 么 淫 乱 必 须 被 实 践 这 一 指 南 是 多 么 的 危 险, 尤 其 当 我 们 将 它 放 在 人 的 一 个 最 古 老 的 诱 导 战 术 下 看 时 : 如 果 你 爱 我, 你 就 会 我 们 很 难 想 象 在 哪 个 具 体 处 境 下, 偶 像 崇 拜 会 成 为 一 种 美 德, 垂 涎 美 色 会 成 为 一 种 爱 的 表 达 因 着 这 个 缘 故, 我 们 需 要 聆 听 保 罗 最 后 的 警 告 : 不 要 被 人 虚 浮 的 话 欺 哄, 因 这 些 事, 神 的 忿 怒 必 临 到 那 悖 逆 之 子 ( 以 弗 所 书 5:6) 换 了 名 字 的 反 律 主 义 处 境 主 义 将 神 的 命 令 相 对 化, 只 留 给 我 们 一 个 与 爱 同 行 的 命 令, 但 却 要 我 们 自 己 借 着 实 用 主 义 相 对 主 义 实 证 主 义 和 人 本 主 义 的 指 引 找 出 这 命 令 意 味 着 什 么 至 此, 处 境 主 义 被 曝 光 为 反 律 主 义 的 一 种 剧 毒 形 式, 它 将 自 己 伪 装 成 一 个 介 于 律 法 主 义 和 反 律 主 义 中 间 的 合 法 选 项 我 们 若 期 望 律 法 主 义 者 称 自 己 是 律 法 主 义 者, 或 期 望 反 律 主 义 者 在 世 界 面 前 为 自 己 的 罪 疚 辩 护 是 不 切 实 际 的 尽 管 弗 莱 彻 自 己 不 会 承 认, 但 反 律 主 义 那 些 本 质 性 的 元 素, 在 他 的 思 想 中 其 实 非 常 盛 行 基 督 徒 伦 理 学 家 主 张, 圣 经 不 仅 要 求 我 们 去 做 爱 所 要 求 的 事, 还 一 再 向 我 们 显 明 爱 的 要 求 是 什 么 我 们 从 圣 经 中 可 以 得 着 直 接 的 训 诫, 我 们 所 拥 有 的, 并 不 是 一 种 照 明, 而 是 神 圣 的 诫 命 让 我 们 照 处 境 主 义 的 论 点 思 考 一 下 〸十 诫 的 一 些 内 容 : 28

在 我 面 前 你 不 可 有 别 的 神, 除 非 那 是 一 件 有 爱 的 事 不 可 为 自 己 雕 刻 偶 像, 除 非 在 考 虑 到 可 预 见 结 果 方 法 动 机 及 后 果 的 基 础 上, 借 着 雕 刻 偶 像, 爱 可 以 得 到 最 好 的 彰 显 想 想 但 以 理 的 困 境 ( 但 以 理 书 6 章 ), 他 本 可 以 不 向 神 祷 告, 当 时 的 人 当 然 需 要 他 的 领 导, 他 在 狮 子 坑 里 怎 么 领 导 神 的 子 民 呢? 他 应 当 仅 仅 为 了 一 个 祷 告 的 原 则, 就 把 神 的 百 姓 出 卖 了, 使 他 们 失 去 为 他 们 传 达 上 帝 启 示 的 先 知 吗? 他 所 希 望 的 结 果 当 然 应 该 是 生 存, 而 当 采 用 的 方 法 是 顺 服 当 时 的 君 王, 他 的 动 机 应 当 是 服 侍 神 的 百 姓, 可 预 见 的 后 果 是 有 些 人 可 能 会 失 望, 但 是 他 可 以 借 着 做 一 位 领 袖 领 导 他 们 来 弥 补 这 种 失 望 因 此, 但 以 理 若 停 止 向 神 祷 告 的 话, 就 是 做 了 一 件 有 爱 的 事, 应 当 得 着 神 的 赐 福 将 神 真 正 的 百 姓 区 别 出 来 的 特 征 不 是 律 法 主 义, 而 是 对 神 的 忠 心 信 靠 和 顺 服, 借 着 遵 行 律 法 来 爱 神 并 不 是 律 法 主 义 当 我 们 思 想 基 督 对 神 和 律 法 的 顺 服 时, 不 将 处 境 主 义 视 为 是 扭 曲 圣 经 伦 理 观 的 一 个 严 重 异 端 是 不 可 能 的 有 一 个 圣 经 伦 理 观 的 原 则 在 处 境 主 义 的 著 作 中 很 少 看 到, 处 境 主 义 不 像 圣 经 那 样, 强 调 做 爱 所 要 求 的 事 做 基 督 所 命 令 的 事, 常 常 会 带 来 难 以 言 喻 的 苦 难 它 意 味 着 彻 底 的 谦 卑, 为 着 基 督 的 荣 耀 将 个 人 的 生 命 置 之 度 外 它 可 能 意 味 着 为 了 不 违 背 基 督 的 诫 命, 而 要 在 集 中 营 的 一 个 牢 房 里 度 过 苦 难 的 余 生 基 督 对 爱 的 命 令 是 我 们 的 准 则 : 你 们 若 爱 我, 就 必 遵 守 我 的 命 令 我 们 爱 的 证 据 是 顺 服 基 督 的 命 令 处 境 伦 理 学 对 爱 和 顺 服 进 行 了 错 误 的 二 分, 处 境 伦 理 学 是 失 败 的, 因 为 它 没 有 足 够 严 肃 地 对 待 爱 现 在, 我 们 要 将 注 意 力 转 向 一 些 在 我 们 的 时 代 特 别 有 争 议 的 伦 理 难 题 唯 29

物 主 义 死 刑 战 争, 以 及 堕 胎 第 四 章 唯 物 主 义 伦 理 今 日 教 会 中, 唯 物 主 义 是 一 个 颇 有 争 议 的 问 题, 有 些 团 体 已 经 将 之 放 在 争 议 的 中 心, 在 非 形 而 上 的 意 义 而 是 经 济 意 义 上 讨 论 唯 物 主 义 : 一 种 将 物 质 积 累 放 在 个 人 及 集 体 关 注 顶 峰 的 世 界 观 在 唯 物 主 义 中, 对 财 富 的 追 逐 被 视 为 是 一 种 最 高 美 善 光 谱 的 另 一 端, 是 一 种 被 称 为 灵 性 主 义 的 世 界 观, 也 许 称 之 为 唯 心 主 义 更 好, 它 认 为 只 有 精 神 价 值 是 值 得 人 类 追 求 的 圣 经 对 两 者 皆 持 否 定 态 度 尽 管 物 质 并 非 最 高 的 善, 但 物 质 本 质 上 并 不 是 邪 恶 的 禁 欲 主 义 和 修 道 主 义 在 教 会 是 没 有 立 足 之 地 的, 因 为 这 些 立 场 都 否 认 世 界 及 创 造 在 旧 约 和 新 约 里, 神 的 许 多 救 赎 性 的 应 许 都 跟 创 造 有 关, 记 住 这 一 点 很 重 要, 它 们 是 给 这 有 形 世 界 的 救 赎 应 许 神 给 亚 伯 拉 罕 和 他 子 孙 的 应 许 中 心, 是 对 福 地 的 应 许 以 及 对 繁 盛 的 应 许 私 有 财 产 原 则 是 唯 物 主 义 讨 论 的 关 键 许 多 人 都 曾 争 辩 说, 唯 一 可 接 受 的 基 督 徒 准 则 是 一 种 公 共 的 生 活 或 财 富 的 均 平 分 配, 这 种 观 点 是 基 于 私 有 财 产 对 基 督 徒 而 言 不 合 法 这 一 前 提 然 而, 私 有 财 产 这 一 观 念, 与 使 劳 动 成 为 圣 洁 的 创 造 法 则 是 密 不 可 分 的 现 在 我 们 想 象 人 类 历 史 时, 不 考 虑 劳 动 以 及 劳 动 的 成 果 对 人 类 发 展 的 影 响 是 不 可 能 的, 马 克 思 所 带 来 的 这 一 结 果, 其 价 值 不 可 估 量 这 不 是 在 高 举 马 克 思 主 义, 而 是 承 认 人 与 他 的 劳 动 间 那 巨 大 的 关 联 当 人 劳 动 时, 他 是 在 30

像 一 个 按 神 的 形 象 所 造 的 人 那 样 去 行 动 劳 动 的 神 圣 性, 首 先 由 神 自 己 在 创 造 中 的 劳 动 立 定 神 的 劳 动 显 示 了 劳 动 是 一 种 职 责 一 种 福 分, 而 非 咒 诅 人 类 堕 落 后 所 附 加 于 劳 动 的 咒 诅, 是 与 为 了 得 出 果 实 我 们 所 需 要 付 出 的 工 作 质 量 以 及 劳 动 的 艰 辛 有 关 咒 诅 并 非 工 作 本 身, 而 是 荆 棘 与 蒺 藜 堕 落 前 的 人 跟 堕 落 后 的 人 劳 动 一 样 多, 并 且 劳 动 产 出 果 实, 人 有 权 享 受 这 果 实 即 便 在 堕 落 以 后, 我 们 也 找 不 到 任 何 地 方 暗 示 私 有 财 产 ( 一 个 人 劳 动 的 果 实 ) 是 被 神 定 罪 和 禁 止 的 旧 约 中 记 载 的 第 一 个 敬 拜 是 该 隐 和 亚 伯 的 献 祭 ( 创 世 记 4: 1-5), 献 祭 是 合 法 的, 因 为 他 们 所 给 的 都 是 属 于 自 己 的 离 了 私 有 财 产 体 系, 旧 约 的 献 祭 系 统 就 不 可 理 喻 在 创 造 中 人 与 神 立 约 时, 神 就 赋 予 了 我 们 所 有 权 的 权 力 作 为 约 的 一 部 分 尽 管 到 最 终, 一 切 人 类 的 所 有 权 都 要 向 神 的 所 有 权 交 账, 但 这 并 不 能 使 私 有 财 产 的 观 念 作 废 省 视 〸十 诫 ( 出 埃 及 记 20:1-17) 我 们 会 发 现, 好 几 个 地 方 都 是 以 私 有 财 产 的 存 在 为 前 设 对 偷 盗 的 禁 止 必 定 以 要 私 有 财 产 为 前 提, 对 贪 心 的 禁 止 也 是 一 样 查 看 安 息 日 的 诫 命 时, 我 们 可 以 更 好 地 理 解 劳 动 与 财 产 之 间 的 关 系 人 们 经 常 忽 视 这 条 诫 命 不 仅 仅 是 关 乎 安 息 日, 还 是 关 乎 前 六 日: 六 日 要 劳 碌 作 你 一 切 的 工 ( 出 埃 及 记 20:9) 要 是 没 有 前 六 日 的 劳 动, 安 息 日 就 谈 不 上 是 安 息 日 了 劳 动 的 神 圣 是 私 有 财 产 的 根 基, 新 旧 约 中, 对 劳 动 的 呼 召 是 一 个 显 著 的 呼 召, 劳 动 的 果 实 是 对 劳 动 的 公 正 回 报, 逃 避 劳 动 被 视 为 是 罪 保 罗 将 劳 动 当 做 一 个 伦 理 常 态 来 命 令, 在 新 约 伦 理 中, 懒 惰 没 有 立 足 之 地 帖 撒 罗 尼 迦 后 书 3:12 节 里, 保 罗 说 所 有 的 人 都 要 安 静 做 工, 吃 自 己 的 饭 提 摩 太 前 书 5:8 节 里, 保 罗 又 加 上 说, 一 个 人 如 果 不 供 应 自 己 家 庭 的 需 用, 就 比 不 信 的 人 还 不 好 31

从 这 些 命 令 我 们 可 以 得 出 两 个 重 要 的 结 论, 第 一, 私 有 财 产 是 一 个 人 劳 动 的 果 实, 是 正 当 的 第 二, 人 有 诚 实 殷 勤 劳 动 的 责 任 因 为 我 们 活 着 是 为 了 荣 耀 神, 所 以 我 们 有 责 任 用 一 天 诚 实 的 劳 动 来 交 账 我 们 的 劳 动 不 能 仅 仅 是 为 了 获 取 财 富, 而 是 为 了 要 荣 耀 神 圣 经 允 许 财 富? 这 里 提 出 的 问 题 是 关 于 财 富 的, 财 富 就 是 超 出 了 必 需 层 面 对 物 质 的 累 积 神 允 许 我 们 挣 的 储 存 的 比 我 们 需 要 的 还 多 吗? 答 案 是 肯 定 的 不 论 是 旧 约 还 是 新 约 都 没 有 将 拥 有 财 富 定 为 是 罪, 获 取 财 富 的 方 法 也 被 清 楚 地 规 定 : 剥 削 欺 诈 不 诚 实 压 迫, 以 及 强 权 政 治, 这 些 都 被 定 罪 财 富 与 繁 荣 被 视 为 上 帝 护 理 的 一 方 面, 这 也 是 为 什 么 贪 心 是 一 件 严 重 的 罪 的 原 因 之 一, 因 为 当 我 贪 心 时, 我 是 在 抗 议 神 对 财 富 的 分 配 亚 伯 拉 罕 也 许 是 那 个 年 代 最 富 有 的 人 之 一, 挪 亚 和 约 伯 也 都 是 富 有 的 人 神 从 来 没 有 将 财 富 定 为 是 罪, 却 使 一 代 传 一 代 的 继 承 财 富 合 法 化 包 含 着 物 质 祝 福 的 族 长 祝 福, 是 弥 赛 亚 救 赎 应 许 的 一 部 分, 其 中 就 包 括 了 对 土 地 的 应 许 在 新 约 中, 我 们 看 到 了 一 些 值 得 称 赞 的 有 钱 人 注 意 在 耶 稣 被 钉 〸十 字 架 以 后 照 料 耶 稣 身 体 的 亚 利 马 太 的 约 瑟, 他 很 显 然 是 个 有 钱 人 新 约 的 确 说 过 财 富 会 带 来 极 大 的 试 探 耶 稣 骆 驼 穿 过 针 眼 的 比 喻, 表 明 一 个 有 钱 人 要 进 天 国 要 面 对 巨 大 的 挑 战 ( 路 加 福 音 18:25) 就 实 践 意 义 来 说, 维 持 及 保 护 财 富 是 需 要 花 费 时 间 凝 聚 大 量 精 力 的, 愚 昧 财 主 的 比 喻 ( 路 加 福 音 12: 13-21) 就 描 绘 了 全 神 专 注 于 财 富 的 危 机 一 个 有 钱 人 很 容 易 分 不 清 主 次, 但 是 穷 人 也 很 容 易 并 不 是 只 有 有 钱 人 容 易 受 到 唯 物 主 义 塞 壬 歌 声 的 影 响, 它 的 诱 惑 32

力 跨 越 了 所 有 社 会 经 济 边 界 那 么 基 督 徒 对 穷 人 的 责 任 如 何 呢? 这 当 然 触 及 了 唯 物 主 义 的 核 心 显 然, 供 应 穷 人 的 某 些 需 要 是 基 督 徒 的 责 任 旧 约 中, 穷 人 的 有 些 需 要 是 受 律 法 保 障 的, 例 如 对 拾 穗 者 的 供 应 ( 例 如, 利 未 记 19:9-10) 新 约 也 谈 及 这 一 问 题, 外 邦 基 督 徒 给 受 饥 荒 围 困 的 耶 路 撒 冷 信 徒 的 一 系 列 供 应, 是 第 一 世 纪 最 受 瞩 目 最 戏 剧 性 的 插 曲 之 一( 罗 马 书 15:25-27), 保 罗 称 赞 了 哥 林 多 教 会 和 腓 立 比 教 会 的 慷 慨 当 我 的 弟 兄 有 缺 乏 时, 我 必 须 努 力 补 足 那 缺 乏 谁 是 穷 人? 你 们 常 有 穷 人 和 你 们 同 在 ( 约 翰 福 音 12:8), 耶 稣 的 这 一 声 明 被 一 些 人 用 作 忽 视 穷 人 的 许 可, 就 好 像 耶 稣 的 意 思 是 说 : 好 吧, 既 然 我 们 中 间 总 是 有 贫 困 现 象, 那 就 别 为 此 操 心 了 耶 稣 看 到 的 是 穷 人 源 源 不 断 的 困 境, 呼 召 基 督 徒 群 体 去 持 续 不 断 地 殷 勤 地 处 理 这 样 的 困 境, 而 非 忽 视 它 根 据 圣 经 对 穷 人 的 描 述, 我 们 至 少 可 以 将 穷 人 分 为 四 个 主 要 类 别 下 面 是 对 每 一 类 的 简 要 描 述 1. 因 懒 惰 所 致 的 贫 穷 圣 经 提 到 有 一 些 人 穷 困 是 因 为 他 们 懒 惰, 拒 绝 工 作 这 些 懒 惰 的 人 遭 到 神 严 厉 的 批 判, 并 且 要 遭 遇 神 圣 洁 的 审 判 卡 尔 巴 特 将 懒 惰 与 骄 傲 和 不 诚 实 一 起, 列 为 是 人 类 最 主 要 最 根 本 的 罪 神 正 是 对 懒 惰 人 这 样 说 : 懒 惰 人 啊, 你 去 查 看 蚂 蚁 的 动 作, 就 可 得 智 慧 ( 箴 言 6:6), 神 让 懒 惰 人 去 从 昆 虫 得 指 引, 因 此 来 使 他 们 羞 愧 当 保 罗 说 : 若 有 人 不 肯 做 工, 就 不 可 吃 饭 ( 帖 撒 罗 尼 迦 后 书 3:10) 时, 所 思 想 的 无 疑 也 是 这 类 人 由 于 圣 经 批 评 因 懒 惰 所 致 的 贫 穷, 有 些 人 就 因 此 跳 跃 到 这 样 的 结 论, 认 为 懒 33

惰 和 贫 穷 是 同 义 词 有 些 人 认 为 不 论 何 时 何 地, 贫 穷 总 是 懒 惰 的 象 征 因 此, 规 避 穷 人 就 可 以 理 直 气 壮, 因 为 他 们 应 当 为 他 们 所 得 的 懒 惰 的 公 正 刑 罚 受 苦 这 样 的 态 度, 反 映 了 对 圣 经 要 求 我 们 作 的 区 分 的 可 怕 无 知 和 麻 木 漠 视 贫 穷 还 有 着 其 他 的 原 因 2. 因 不 幸 所 致 的 贫 穷 圣 经 承 认, 许 多 人 之 所 以 贫 困, 是 因 为 疾 病 或 灾 难 的 摧 残 生 来 瞎 眼 的 人, 因 车 祸 而 瘫 痪 的 人, 因 洪 水 或 干 旱 而 颗 粒 无 收 的 农 民 所 有 这 些 人 的 贫 穷 身 份 都 有 一 个 公 正 的 起 因, 这 些 人 是 不 由 他 们 的 环 境 的 受 害 者 对 这 些 穷 人, 圣 经 的 态 度 是 怜 悯 和 真 诚 的 施 舍 神 的 百 姓 有 责 任 看 到 这 种 困 苦, 以 便 这 些 人 的 苦 难 得 以 减 轻 他 们 应 当 是 教 会 所 关 注 的 主 要 群 体, 这 些 人 就 是 那 需 要 被 喂 养 的 饥 饿 者, 那 需 要 被 遮 盖 的 赤 身 露 体 者 3. 因 剥 削 所 致 的 贫 穷 这 些 穷 人 是 受 压 迫 者, 他 们 就 是 那 众 多 的 每 日 因 自 己 无 力 对 抗 政 府 而 沮 丧 的 人, 是 那 些 活 出 了 富 者 更 富, 穷 者 愈 穷 的 悲 哀 呐 喊 的 人 当 这 些 人 生 活 在 一 个 社 会 与 政 治 法 令 尤 其 是 司 法 体 系 青 睐 富 人 及 有 权 势 者 使 穷 人 得 不 到 保 障 的 社 会 时, 这 群 人 就 因 此 蒙 羞 受 苦 这 正 是 公 元 前 8 世 纪 以 色 列 的 景 况, 神 严 厉 地 谴 责 祂 的 子 民, 因 为 当 时 穷 人 会 因 一 双 鞋 而 被 卖 神 透 过 先 知 的 指 责 将 祂 的 话 传 达 给 百 姓, 要 求 他 们 行 公 平 与 公 义 这 正 是 以 色 列 服 役 于 埃 及 时 的 景 况, 这 类 的 困 苦 能 促 使 神 自 己 采 取 行 动, 祂 听 到 祂 受 压 迫 的 百 姓 的 呼 声, 就 说 : 让 我 的 百 姓 离 开! 神 的 教 会 应 当 一 直 为 这 样 的 不 公 正 不 公 平 行 动 起 来, 这 正 是 教 会 采 取 必 要 合 法 的 社 会 行 动 的 根 基 4. 因 个 人 奉 献 所 致 的 贫 穷 这 些 穷 人 被 新 约 定 义 为 为 着 义 的 缘 故 而 贫 穷 的 人, 是 一 群 自 愿 贫 穷 的 人, 而 他 们 最 大 的 代 表 就 是 耶 稣 自 己 他 们 的 贫 穷 是 因 为 有 意 地 选 择 了 报 酬 很 少 甚 至 没 有 报 酬 的 生 活 方 式 或 职 业 这 一 群 穷 人 被 应 许 会 34

得 着 从 神 来 的 特 别 的 福 分, 他 们 贫 困 是 为 了 自 己 人 生 的 轻 重 主 次 不 与 所 处 文 化 的 价 值 观 同 流 合 污 这 群 人 包 括 约 拿 单 爱 德 华 兹, 他 因 着 津 贴 微 薄, 为 了 节 约 纸 张, 写 作 几 乎 要 用 显 微 镜 才 能 看 清 楚 ( 最 终 花 了 教 会 和 大 学 成 千 上 万 美 金 来 复 原 和 重 现 他 写 出 的 无 价 之 宝 ); 马 丁 路 德, 他 放 弃 了 一 份 收 入 不 菲 的 工 作, 过 着 修 道 般 的 生 活 ; 或 是 现 代 放 弃 了 意 外 之 财 的 商 人, 因 为 他 担 心 其 中 有 隐 藏 的 不 道 德 因 素 从 这 四 类 划 分 中 我 们 可 以 学 到 什 么? 首 先, 我 们 要 接 受 警 告, 不 要 将 所 有 穷 人 一 概 而 论 我 们 必 须 抵 制 将 贫 穷 一 概 而 论 的 倾 向 同 样 的, 另 一 个 显 著 的 警 告 也 要 留 意, 就 是 不 要 不 公 正 地 将 所 有 富 人 一 概 而 论 认 为 所 有 的 富 人 都 是 败 坏 的, 就 好 像 所 有 的 财 富 都 是 透 过 邪 恶 的 手 段 或 是 透 过 剥 削 穷 人 达 成 的, 这 种 想 法 实 际 上 是 一 种 诽 谤 并 非 所 有 的 富 人 都 贪 婪 残 忍, 任 意 地 谴 责 富 人, 就 等 于 给 亚 伯 拉 罕 约 伯 大 卫, 以 及 亚 利 马 太 的 约 瑟 这 类 的 人 定 罪 其 次, 我 们 必 须 避 免 在 神 学 上 将 贫 穷 光 环 化 整 个 教 会 历 史 上 都 有 人 重 复 地 试 图 将 贫 穷 变 为 进 天 国 的 条 件 这 是 一 种 靠 行 为 称 义 的 形 式, 凭 借 贫 穷 拿 到 一 张 进 天 堂 的 门 票 这 是 将 因 信 称 义 替 换 为 因 贫 穷 称 义 最 后, 我 们 必 须 明 白 神 极 其 在 意 人 类 的 贫 穷 以 及 因 此 导 致 的 受 苦 我 们 的 在 意 不 能 比 神 小, 这 是 我 们 的 责 任 只 要 仍 有 穷 人 与 我 们 同 在, 我 们 就 被 呼 召 去 服 侍 他 们, 并 且 不 仅 仅 是 借 着 施 舍, 还 是 借 着 促 进 改 革 奴 役 压 迫 和 剥 削 的 社 会 政 治 体 系, 来 服 侍 他 们 管 家 的 职 责 关 于 财 富 最 基 本 的 原 则, 是 管 家 原 则, 即 一 个 人 要 对 如 何 使 用 自 己 所 得 的 一 切 负 责 他 不 是 被 呼 召 去 变 卖 所 有 的 财 产 分 给 人, 而 是 被 呼 召 像 神 使 他 繁 荣 那 样 35

去 给 予 基 督 徒 的 生 活 特 征 并 非 共 产 主 义, 而 是 施 舍 新 约 中 管 家 这 个 词 在 希 腊 文 中 是 oikonomia, 英 文 的 经 济 (economy) 一 词 正 是 由 此 而 来 它 源 自 于 两 个 希 腊 词 根 的 组 合,oikos, 意 思 是 房 屋, 以 及 nomos, 意 思 是 律 法 字 义 上, 经 济 的 意 思 就 是 房 屋 中 的 法 则 在 古 代, 管 家 不 是 一 家 之 主, 而 是 一 家 的 管 理 者, 有 责 任 照 管 与 监 督 整 个 家 庭 圣 经 的 经 济 观 认 为 神 是 地 球 的 终 极 所 有 人, 人 的 职 责 是 负 责 任 地 管 理 地 球 经 济 并 非 一 门 脱 离 了 伦 理 考 量 而 独 立 的 中 性 科 学, 经 济 涉 及 到 管 家 权 的 问 题 钱 财 的 使 用 以 及 私 人 与 公 共 价 值 观, 而 所 有 这 一 切 都 涉 及 伦 理 我 们 每 一 次 做 出 价 值 判 断 或 是 决 定 如 何 使 用 物 质 财 富 时, 都 是 在 做 出 伦 理 决 定 神 关 心 世 界 的 物 质 利 益 是 不 言 自 明 的, 人 被 呼 召 去 做 地 球 的 管 家 今 日 经 济 学 已 成 为 一 门 复 杂 的 科 学, 它 已 经 使 圣 经 中 的 好 些 主 要 原 则 暗 昧 不 明 尽 管 圣 经 不 是 一 本 经 济 学 课 本, 但 它 确 实 为 经 济 奋 斗 设 立 了 基 本 的 原 则 正 如 已 经 提 到 的, 圣 经 清 楚 肯 定 了 私 有 财 产 的 权 力, 然 而 在 这 权 力 之 上, 我 们 还 看 到 对 公 平 勤 勉 和 怜 悯 的 强 调 事 实 上, 在 西 方 文 化 中, 每 一 个 主 要 的 经 济 体 系 到 了 一 定 程 度 都 要 向 圣 经 寻 求 支 持 与 认 可, 这 一 点 并 非 偶 然 历 史 上 的 资 本 主 义 倾 向 于 强 调 私 有 财 产 公 平 和 勤 勉 的 原 则, 但 有 时 候 忽 视 了 怜 悯 的 责 任 另 一 方 面, 社 会 主 义 的 经 济 形 态 强 调 怜 悯, 但 有 时 模 糊 了 私 有 财 产 权 力, 破 坏 了 公 平 和 勤 勉 的 重 要 性 社 会 主 义 者 的 终 极 目 标 并 非 公 平, 而 是 均 等 也 就 是 说, 社 会 主 义 者 是 存 着 财 富 均 等 分 配 的 理 想 试 图 改 革 社 会 这 一 目 标 是 高 尚 和 道 德 的, 在 一 个 理 想 社 会 里 我 们 确 实 期 盼 如 此, 每 一 个 成 员 都 均 等 地 有 份 于 社 会 财 富 但 是 我 们 生 活 在 一 个 堕 落 的 世 界, 在 其 中, 达 成 均 等 的 经 济 幸 福 的 唯 一 途 径, 是 闭 眼 不 看 圣 经 的 公 平 原 则 为 了 达 到 均 等, 我 们 必 须 处 罚 那 些 高 收 入 36

者 剥夺他们的财产 将之分配给那些不负责任的管家 或是那些技能与服务的 经济价值较低的 人 如此的原则的确违背了圣经中公义的概念 如果我们看 一看经济学中 一些最基本的法则 我们会看到 一个因果关系 倘 若我们要洞悉今 日的经济问题 就不能违背这 一公式 这 一公式可由以下的图表 呈现 我们看到 这些因素之间有着因果关联 一个 人物质幸福最重要的成分是 生 产 如果我们要喂养饥饿的 人 遮蔽 赤 身的 人 给 无家可归的 人提供住所 我们 就必须能 生产 足够的产品来满 足这些需要 一个 人的物质 生活依赖于 生产 除 非 我们 生产 食物 否则我们就要挨饿 除 非我们 生产 衣服 否则我们就要 赤 身露体 除 非我们建造房屋 否则我们就 无家可归 神关 心 人的 身体不亚于关 心 人的灵魂 因此 生产就成了基督徒 至关重要的伦理关注 如果我们继续进 行因果推理 问 生产中最重要的成分是什么 我们就会回答 工具 马克思在理解 工具对 人类 生产 力的重要性上是 非常机敏的 一个第三世 界国家的农民 无法 生产像西 方 工业化世界的农民 一样多的 食物 不是因为西 方 的农民更强壮 而是因为西 方的农民拥有节约劳 力的 工具来增进产量 机器对 人 37

类 生 产 能 力 爆 发 所 起 的 作 用, 远 超 过 其 他 任 何 一 个 因 素 我 们 所 要 问 的 下 一 个 问 题 是 : 获 得 工 具 最 重 要 的 条 件 是 什 么? 并 非 这 个 世 界 上 买 不 到 工 具, 以 致 那 些 不 占 优 势 的 人 无 从 使 用 它 们, 而 是 人 因 为 没 有 钱 而 无 力 购 买 所 需 要 的 可 以 增 加 产 量 的 工 具 工 具 需 要 金 钱 来 制 造 购 买 和 维 护 一 个 人 去 哪 里 得 着 购 买 工 具 的 钱 呢? 这 一 需 要 的 资 金 就 是 我 们 所 称 为 的 剩 余 资 本, 剩 余 资 本 是 收 益 的 结 果 因 此, 收 益 对 于 购 买 工 具 所 需 要 的 资 金 对 于 增 进 产 量 对 于 提 升 一 国 的 物 质 幸 福 而 言, 就 是 最 重 要 的 因 素 然 而 事 实 上, 收 益 一 词, 在 现 代 人 尤 其 是 基 督 徒 的 词 典 里, 已 经 成 了 一 个 下 流 词 语 我 们 常 常 忘 了 考 虑, 对 收 益 的 欲 求 并 非 局 限 于 大 公 司 或 工 业 巨 头, 对 收 益 的 欲 求 处 于 所 有 经 济 交 换 的 核 心 经 济 交 换 的 目 标 和 目 的, 不 论 在 哪 里 都 是 收 益 这 一 观 点 从 表 面 看 可 能 让 人 大 吃 一 惊, 但 是, 让 我 们 花 点 时 间 省 视 一 下 它 的 含 义 当 一 个 商 业 交 易 发 生 时 例 如, 一 位 顾 客 买 了 一 双 鞋 谁 获 得 了 收 益? 答 案 常 常 是 售 货 员, 或 是 鞋 店 老 板 获 得 了 收 益 然 而, 如 果 不 是 顾 客 先 认 为 买 这 双 鞋 是 有 益 的, 鞋 店 老 板 就 不 能 获 得 收 益 当 顾 客 视 一 双 鞋 的 价 值 大 于 购 买 这 双 鞋 所 需 的 金 钱 价 值 时, 商 业 交 易 才 能 发 生, 交 易 才 能 发 生 顾 客 以 他 的 金 钱 交 换 鞋 店 老 板 的 鞋 子, 至 于 鞋 店 老 板, 同 样 的, 也 可 以 用 这 钱 去 交 换 其 它 他 认 为 价 值 超 过 这 金 钱 价 值 的 商 品 因 此, 在 任 何 一 个 商 业 交 易 中, 目 标 都 是 共 同 的 收 益 两 方 必 须 都 有 收 益, 否 则 交 换 就 不 会 发 生, 除 非 交 换 是 在 外 力 强 迫 下 进 行 的 这 一 原 则 是 基 于 下 面 这 个 事 实 : 物 质 价 值 是 主 观 的, 不 是 每 个 人 对 每 件 事 物 都 有 相 同 程 度 的 价 值 审 定 一 个 有 着 多 余 的 鞋 但 却 缺 少 食 物 的 人, 一 定 会 渴 望 与 另 一 个 有 着 多 余 食 物 却 38

需 要 鞋 的 人 交 换 在 这 一 交 易 中, 一 个 人 视 鞋 的 价 值 大 于 肉, 另 一 个 则 视 肉 的 价 值 大 于 鞋 一 个 交 易 机 会 之 所 以 存 在, 是 因 为 两 方 都 能 从 交 换 中 获 得 收 益 收 益 对 整 个 人 类 群 体 在 彼 此 独 立 的 关 系 中 生 存 下 去 是 必 需 的, 从 这 个 意 义 上 说, 收 益 是 好 的 没 有 人 是 完 全 自 足 的, 每 个 人 都 在 某 种 程 度 上 依 赖 于 他 人 天 赋 才 智 的 产 出, 而 市 场 正 是 天 赋 才 智 得 以 交 换 的 地 方 是 一 个 为 共 同 收 益 提 供 场 所 的 地 方, 只 要 不 存 在 强 迫 的 因 素 正 是 通 过 剩 余 收 益, 工 具 的 购 买 才 能 实 现, 生 产 才 能 增 加, 一 个 国 家 的 总 体 财 富 才 能 增 强 基 督 徒 必 须 牢 记 这 一 点, 否 则 就 可 能 参 与 到 对 剩 余 资 产 的 压 榨 和 不 良 分 配 中, 以 致 熄 灭 一 个 国 家 或 社 区 多 产 的 能 力 圣 经 伦 理 观 是 如 此 看 重 私 有 财 产, 以 至 于 重 复 地 禁 止 与 制 裁 偷 窃 然 而, 偷 窃 可 以 有 很 多 方 式, 有 些 方 式 是 非 常 微 妙 的 外 在 地 抢 掠 和 拿 走 他 人 的 物 产, 是 很 显 然 的 一 种 偷 窃 但 是, 偷 窃 也 可 以 通 过 欺 骗 达 成, 例 如 不 守 合 同, 用 做 了 手 脚 的 秤 砣 和 量 具, 甚 至 是 有 意 地 贬 值 社 会 货 币 所 有 这 些 手 段 都 会 遭 到 上 帝 严 重 的 审 判 偷 窃 最 微 妙 的 形 式 之 一, 是 透 过 一 个 政 治 体 系 来 犯 罪 当 人 们 使 用 投 票 箱 的 威 力 为 了 自 己 将 来 能 从 国 家 税 收 中 得 到 更 多 补 贴 而 投 票 时, 这 就 是 偷 窃 的 一 种 非 常 狡 猾 的 形 式 例 如, 如 果 一 个 城 里 住 着 三 个 人, 其 中 一 个 比 另 外 两 个 更 有 钱, 钱 比 较 少 的 两 个 人 共 同 努 力 使 得 一 条 法 案 得 以 通 过, 那 条 法 案 强 迫 更 有 钱 的 那 个 人 将 财 富 分 给 他 们 在 这 里, 政 治 的 力 量 就 被 用 来 剥 削 那 个 有 钱 人, 将 之 分 给 另 外 两 个 人, 就 是 那 两 个 为 着 自 私 的 财 富 分 配 而 为 自 己 投 票 的 人 因 此, 基 督 徒 必 须 敏 感 于 自 己 如 何 使 用 投 票 箱 的 威 能 39

第 五 章 死 刑 与 战 争 伦 理 死 刑 的 话 题 是 如 此 具 有 爆 炸 性, 以 至 于 它 已 经 使 基 督 徒 与 基 督 徒 相 争, 教 会 与 教 会 相 争, 保 守 派 与 保 守 派 相 争, 自 由 派 与 自 由 派 相 争 这 个 难 题 很 复 杂, 涉 及 到 价 值 尊 重 以 及 人 类 生 命 尊 严 的 深 度 问 题 任 何 对 死 刑 的 研 究 都 必 须 从 神 设 立 政 府 的 主 要 功 用 开 始 罗 马 书 13:1-7 是 是 论 及 神 设 立 政 府 的 一 段 经 典 文 本, 这 段 经 文 是 圣 经 给 出 的 关 于 政 府 权 力 来 自 神 的 授 命 这 一 概 念 最 全 面 有 力 的 教 导 必 须 注 意 的 是, 使 徒 保 罗 在 这 里 并 非 在 谈 论 神 治 国 家, 而 是 在 讲 世 俗 政 府 这 段 经 文 如 下 : 在 上 有 权 柄 的, 人 人 当 顺 服 他, 因 为 没 有 权 柄 不 是 出 于 神 的 凡 掌 权 的 都 是 神 所 命 的 所 以 抗 拒 掌 权 的 就 是 抗 拒 神 的 命 ; 抗 拒 的 必 自 取 刑 罚 作 官 的 原 不 是 叫 行 善 的 惧 怕, 乃 是 叫 作 恶 的 惧 怕 你 愿 意 不 惧 怕 掌 权 的 吗? 你 只 要 行 善, 就 可 得 他 的 称 赞 ; 因 为 他 是 神 的 用 人, 是 与 你 有 益 的 你 若 作 恶, 却 当 惧 怕, 因 为 他 不 是 空 空 的 佩 剑, 他 是 神 的 用 人, 是 伸 冤 的, 刑 罚 那 作 恶 的 所 以 你 们 必 须 顺 服, 不 但 是 因 为 刑 罚, 也 是 因 为 良 心 你 们 纳 粮, 也 为 这 个 缘 故 ; 因 他 们 是 神 的 差 役, 常 常 特 管 这 事 凡 人 所 当 得 的, 就 给 他 ; 当 得 粮 的, 给 他 纳 粮 ; 当 得 税 的, 给 他 上 税 ; 当 惧 怕 的, 惧 怕 他 ; 当 恭 敬 的, 恭 敬 他 政 府 的 权 柄 是 神 授 予 的, 神 不 允 许 我 们 只 顺 服 那 些 我 们 认 为 是 正 当 的 权 柄 这 是 一 件 实 际 意 义 上 的 事, 而 不 是 法 律 意 义 上 的 事 神 当 然 不 赞 同 政 府 官 员 所 做 40

的 每 一 件 事, 但 是 祂 的 确 给 了 他 们 特 定 的 权 柄, 并 且 要 求 我 们 顺 服 他 们 没 有 任 何 政 府 是 独 立 自 主 地 掌 权, 所 有 政 府 权 柄 必 须 也 最 终 一 定 会 向 神 交 账 除 了 在 特 定 情 形 下, 我 们 都 有 责 任 顺 服, 甚 至 对 一 个 腐 败 的 政 府 也 是 如 此, 神 的 话 一 再 要 求 人 顺 服 政 府 有 一 个 原 则 统 管 着 我 们 不 顺 服 政 府 的 权 力 与 责 任 : 我 们 必 须 顺 服 那 些 对 我 们 有 权 柄 的 人, 除 非 他 们 要 求 我 们 去 做 神 所 禁 止 的 事, 或 是 禁 止 我 们 去 做 神 所 吩 咐 的 事 按 圣 经 看, 神 给 了 政 府 两 个 基 本 权 力: 征 税 权, 以 及 为 了 维 持 秩 序 与 正 义 的 制 裁 权 ( 剑 的 力 量 ) 政 府 因 着 人 的 堕 落 而 成 为 必 要 合 法 的, 神 任 命 政 府 作 为 代 理 人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约 束 罪 恶 圣 经 中 政 府 的 第 一 次 出 现 是 在 创 世 记 的 开 头 几 章, 当 亚 当 夏 娃 被 赶 出 伊 甸 园 时, 回 去 的 路 由 持 着 火 焰 之 剑 的 天 使 把 守 在 这 里 我 们 看 到 了 代 理 人 的 设 立, 即 神 所 装 备 的 天 使 他 有 一 个 施 行 约 束 的 工 具, 被 赋 予 了 制 裁 的 能 力, 这 由 发 着 火 焰 的 剑 所 象 征 政 府 的 中 心 职 责 是 实 施 旨 在 约 束 罪 恶 的 法 律 奥 古 斯 丁 说 : 罪 是 奴 役 之 母, 是 一 个 人 顺 从 于 另 一 个 人 的 首 要 原 因 奥 古 斯 丁 认 为, 政 府 是 一 个 必 要 的 恶, 这 恶 由 于 人 心 中 罪 恶 的 存 在 而 成 为 必 要 因 为 人 有 暴 力 相 向 的 倾 向, 因 此 政 府 被 设 立 来 制 裁 那 些 剥 削 和 压 制 软 弱 无 辜 者 的 强 壮 无 情 者 政 府 是 必 要 的, 因 为 人 活 着 不 是 为 了 荣 耀 神, 不 是 为 了 全 心 全 意 地 爱 神 并 爱 人 如 己 政 府 的 唯 一 替 代 物 是 无 政 府 状 态, 其 中 的 每 个 人 都 为 自 己 而 活 因 此, 神 设 立 政 府 作 为 祂 的 一 个 恩 典 之 举, 来 保 护 弱 者 和 义 人 免 受 恶 人 的 伤 害 政 府 的 权 柄 并 非 一 个 固 有 的 权 柄, 而 是 一 个 源 自 神 之 权 柄 的 权 柄 41

佩 剑 的 权 力 当 我 们 查 验 政 府 佩 剑 的 权 力 时, 死 刑 的 问 题 就 浮 现 了 首 先, 剑 被 视 为 是 威 权 的 工 具 我 曾 经 跟 一 位 美 国 参 议 员 谈 话, 他 对 我 说 : 没 有 政 府 有 权 力 强 制 公 民 做 任 何 事 我 对 他 的 观 点 很 惊 讶, 回 答 道 : 参 议 员, 你 刚 刚 已 经 声 称 了 政 府 没 有 执 政 的 权 力 强 制 的 能 力 是 政 府 的 本 质, 也 许 我 们 所 能 找 到 的 对 政 府 最 简 单 的 定 义 就 是 强 迫 一 词 从 真 实 意 义 上 说, 政 府 就 是 强 迫 力, 如 果 你 拿 走 了 政 府 强 制 的 权 力, 你 就 拿 走 了 政 府 治 理 执 政 的 权 力, 使 政 府 仅 余 下 靠 提 建 议 来 统 治 的 无 能 权 柄 佩 剑 的 能 力 是 政 府 的 膀 臂, 它 就 是 我 们 所 说 的 法 律 的 强 制 执 行, 如 果 没 有 了 它, 法 律 所 代 表 的 就 仅 仅 是 一 个 建 议 清 单 神 将 剑 给 政 府 官 员, 并 不 是 仅 仅 作 为 一 个 靠 喋 喋 不 休 来 恐 吓 人 民 的 手 段 在 圣 经 中, 佩 剑 的 能 力 是 指 向 杀 的 能 力 的 一 个 惯 用 表 达 至 此, 死 刑 问 题 崭 露 头 角 在 圣 经 中, 我 们 首 先 从 创 造 的 叙 事 中 读 到 死 刑 的 建 立 在 伊 甸 园 中, 人 类 被 给 予 了 一 个 约 束 一 项 禁 令, 不 顺 服 这 一 诫 命 的 清 楚 刑 罚 是 立 刻 的 死 亡 你 吃 的 日 子 必 定 死 ( 创 世 记 2:17 下 ) 有 一 点 很 重 要 需 要 留 意, 神 并 没 有 对 人 的 不 顺 服 施 以 全 额 的 刑 罚 的 确, 死 刑 临 到 了 全 人 类, 但 它 在 执 行 意 义 上 被 予 以 了 缓 刑 本 来 所 有 的 罪 都 是 死 罪, 死 刑 是 对 任 何 罪 一 切 罪 的 神 圣 审 判 然 而, 神 因 着 自 己 的 特 权 保 留 了 这 一 权 力, 以 怜 悯 代 替 了 公 义 因 为 神 没 有 持 续 地 立 刻 地 执 行 这 一 刑 罚 除 了 在 极 少 的 情 形 下, 例 如 拿 答 和 亚 比 户 ( 利 未 记 10:1-3), 乌 撒 ( 撒 母 耳 记 下 6:1-8), 以 及 亚 拿 尼 亚 和 撒 非 喇 ( 使 徒 行 传 5:1-11) 世 界 倾 向 于 将 神 的 怜 悯 视 为 理 所 当 然 在 一 些 群 体 中, 死 刑 被 视 为 是 残 忍 的, 是 对 任 何 罪 行 的 非 正 常 刑 罚 旧 约 里 神 减 少 了 死 罪 的 数 目, 将 死 刑 的 处 罚 限 制 在 大 约 35 种 罪 行 当 中 新 42

约 展 示 了 一 种 更 加 恩 慈 的 豁 免, 对 死 罪 进 行 了 进 一 步 的 降 减 在 西 乃 山 律 法 颁 布 以 先, 神 与 挪 亚 所 立 的 约 中, 我 们 看 到 了 一 个 更 重 要 的 声 明 那 里 我 们 看 到 了 一 个 重 申 了 创 造 法 令 的 约, 一 个 神 对 人 之 为 人 的 准 则 的 重 申 从 真 实 意 义 上 说, 这 一 创 造 之 约 的 律 例, 甚 至 比 以 色 列 或 新 约 的 律 例 还 要 有 着 更 广 阔 的 重 要 性 在 这 里, 神 是 为 人 之 为 人 而 非 人 之 为 犹 太 人 或 基 督 徒 设 定 律 例 人 作 为 人, 是 领 受 了 创 造 之 约 的 律 例 的 那 一 位 因 此 这 一 点 就 值 得 注 意 : 对 谋 杀 的 死 刑 判 处 是 设 立 在 创 造 中 的, 因 此 只 要 创 造 仍 然 存 在, 死 刑 就 仍 然 有 约 束 力 在 创 世 记 9:6 里 这 一 律 例 被 重 申 : 凡 流 人 血 的, 他 的 血 也 必 被 人 所 流 ; 因 为 神 造 人, 是 照 自 己 的 形 象 造 的 这 段 经 文 是 一 个 命 令, 而 非 一 个 预 言 刑 罚 是 非 常 清 楚 的, 如 果 一 个 人 谋 杀 了 另 一 个 人, 神 要 求 谋 杀 者 要 被 人 处 死 讽 刺 的 是, 死 刑 问 题 的 两 个 辩 论 方 都 倾 向 于 将 争 论 聚 焦 在 生 命 的 神 圣 这 一 原 则 上 人 道 主 义 者 争 辩 说, 人 类 生 命 是 如 此 宝 贵, 我 们 永 远 不 当 将 剥 夺 他 人 生 命 正 当 化 从 圣 经 视 角 来 看, 人 道 主 义 者 的 观 点 实 际 上 反 映 了 一 种 比 创 世 记 9:6 对 生 命 神 圣 的 教 导 更 低 的 看 法 站 在 21 世 纪 的 有 利 视 角, 我 们 倾 向 于 视 旧 约 社 会 为 严 厉 而 野 蛮 的, 而 忘 记 了 它 所 显 示 出 的 对 死 罪 的 极 大 减 少 如 上 面 所 提, 新 约 带 来 了 一 种 甚 至 更 加 恩 慈 的 法 则, 不 是 因 为 神 改 变 了 注 意, 认 为 祂 过 去 的 律 例 太 过 残 酷 严 苛, 而 是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新 约 中 执 行 正 义 的 职 责 从 神 治 政 府 的 手 中 被 转 移 到 了 世 俗 政 府 的 手 中 新 约 中 多 少 罪 行 当 被 视 为 是 死 罪 这 一 问 题, 被 开 放 给 了 冗 长 的 辩 论 我 们 唯 一 能 确 定 是 死 罪 的 罪 行, 是 一 级 谋 杀 罪 旧 约 的 〸十 诫 对 谋 杀 有 着 清 楚 的 禁 止, 对 违 背 这 一 不 可 杀 人 的 诫 命 的 处 罚 是 死 刑 然 而, 西 乃 山 更 广 义 的 律 例, 也 包 含 着 对 不 同 等 级 的 谋 杀 所 做 的 区 分 例 如, 逃 城 的 设 立, 就 是 针 对 非 自 愿 过 失 杀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