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 学 与 计 算 科 学 学 院 发 展 教 工 党 员 工 作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做 好 发 展 教 职 工 党 员 特 别 是 高 知 识 群 体 中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是 高 校 基 层 党 组 织 的 一 项 重 要 的 任 务 为 提 高 发 展 教 工 党 员 的 质 量, 保 证 党 组 织 的 先 进 性 和 纯 洁 性, 使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进 一 步 制 度 化 规 范 化, 依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和 中 组 部 关 于 中 国 共 产 党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细 则 ( 试 行 ) 的 规 定, 结 合 我 校 实 际 情 况, 特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在 教 职 工 中 发 展 党 员 必 须 按 照 党 章 规 定, 坚 持 党 员 标 准, 严 格 履 行 入 党 手 续 必 须 坚 持 入 党 自 愿, 个 别 吸 收 的 原 则, 成 熟 一 个 发 展 一 个 第 三 条 各 院 级 党 组 织 要 加 强 对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领 导, 要 把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作 为 一 项 经 常 性 的 重 要 任 务 来 抓, 要 明 确 目 标, 落 实 责 任, 把 培 养 教 育 贯 穿 于 党 员 发 展 全 过 程, 努 力 提 高 发 展 党 员 的 质 量 ; 要 加 强 基 层 党 组 织 建 设, 努 力 形 成 鼓 励 人 才 干 事 业 支 持 人 才 干 成 事 业 帮 助 人 才 干 好 事 业 的 良 好 环 境, 把 广 大 知 识 分 子 紧 紧 团 结 在 党 组 织 周 围 第 四 条 完 善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制 度 体 系 认 真 落 实 入 党 联 系 人 和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训 培 养 制 度, 实 行 发 展 党 员 公 示 制,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和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票 决 制, 坚 持 发 展 对 象 考 察 和 预 审 制 度, 完 善 预 备 党 员 教 育 考 察 制 度, 建 立 入 党 材 料 归 档 制 度 等, 努 力 使 我 校 党 员 发 展 工 作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第 二 章 申 请 入 党 第 五 条 按 照 党 章 规 定 : 年 满 十 八 岁 的 中 国 工 人 农 民 军 人 知 识 分 子 和 其 他 社 会 阶 层 的 先 进 分 子, 承 认 党 的 纲 领 和 章 程, 愿 意 参 加 党 的 一 个 组 织 并 在 其 中 积 极 工 作, 执 行 党 的 决 议 和 按 期 缴 纳 党 费 的, 可 以 申 请 加 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六 条 要 求 入 党 的 教 职 工, 必 须 向 本 单 位 党 组 织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入 党 申 请 书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 本 人 对 党 的 认 识, 入 党 动 机, 个 人 学 习 工 作 和 生 活 等 方 面 的 现 实 表 现, 缺 点 和 不 足, 自 己 的 打 算 和 今 后 的 努 力 方 向 在 申 请 书 的 最 后 附 上 个 人 简 历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的 简 要 情 况, 如 本 人 政 治 历 史 复 杂 或 有 其 它 问 题, 要 如 实 写 清 楚 第 七 条 党 支 部 要 指 派 专 人 与 递 交 入 党 申 请 书 的 同 志 进 行 谈 话 通 过 党 组 织 的 培 养 教 育 考 核, 经 党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通 过, 可 确 定 为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填 写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表, 并 报 所 在 院 级 党 委 ( 总 支 ) 备 案
第 三 章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教 育 和 考 察 第 八 条 基 层 党 组 织 要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进 行 有 计 划 系 统 性 的 理 论 教 育 组 织 他 们 参 加 党 校 培 训,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进 行 党 的 基 本 理 论, 基 本 路 线 和 基 本 知 识 的 系 统 教 育, 帮 助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进 一 步 端 正 入 党 动 机, 坚 定 共 产 主 义 理 想 和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信 念 提 高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增 强 时 代 使 命 感 和 历 史 责 任 感 第 九 条 基 层 党 组 织 要 对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制 定 系 统 的 培 养 计 划 和 实 施 方 案, 让 他 们 通 过 参 加 党 内 有 关 学 习 和 活 动, 完 成 一 定 的 社 会 工 作, 不 断 提 高 他 们 的 综 合 素 质 认 识 水 平 和 工 作 能 力 第 十 条 党 支 部 对 每 个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都 要 指 派 1-2 名 正 式 党 员 做 他 们 的 培 养 联 系 人 培 养 联 系 人 要 有 计 划 有 目 的 地 同 积 极 分 子 谈 心, 听 取 思 想 汇 报, 及 时 掌 握 他 们 的 思 想 动 态 和 现 实 表 现, 及 时 指 出 优 缺 点, 提 出 具 体 要 求 和 努 力 方 向 至 少 每 半 年 考 察 一 次, 并 及 时 将 考 察 情 况 以 写 实 的 方 法 填 入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表, 考 察 表 的 填 写 要 简 明 扼 要, 抓 住 重 点 和 关 键 问 题, 有 针 对 性, 并 及 时 将 考 察 意 见 和 结 论 反 馈 给 本 人 第 十 一 条 党 支 部 每 学 期 至 少 召 开 一 次 支 委 会 ( 不 设 支 委 会 的 召 开 支 部 大 会 ) 会 议, 听 取 培 养 联 系 人 的 意 见, 专 题 分 析 讨 论 和 检 查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教 育 和 考 察 的 落 实 情 况 第 十 二 条 在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确 定 为 发 展 对 象 前, 院 级 党 组 织 要 组 织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参 加 党 校 集 中 培 训 学 校 党 校 每 学 期 安 排 一 期 培 训 班, 培 训 学 习 结 束 时, 进 行 结 业 考 试 没 有 经 过 党 校 培 训 或 培 训 未 结 业 者, 不 列 为 发 展 对 象 第 十 三 条 对 经 过 一 年 以 上 教 育 考 察 的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必 须 经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同 意, 方 可 列 为 发 展 对 象 第 十 四 条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被 确 定 为 发 展 对 象 后, 要 写 好 自 传, 自 传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本 人 及 家 庭 成 员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的 自 然 情 况, 本 人 简 历 ( 自 进 小 学 后 的 各 阶 段 的 工 作 和 学 习 情 况 ), 思 想 进 步 与 成 长 过 程, 各 次 重 大 政 治 斗 争 中 的 表 现 及 认 识, 家 庭 情 况, 对 自 己 影 响 较 大 的 人 和 事 萌 发 入 党 愿 望 的 过 程, 应 该 对 党 组 织 说 明 的 问 题 等 第 十 五 条 对 发 展 对 象 要 听 取 党 内 外 群 众 的 意 见, 征 求 意 见 可 采 用 召 开 座 谈 会 和 个 别 了 解 相 结 合 的 形 式, 并 认 真 做 好 原 始 记 录 第 十 六 条 党 组 织 要 对 发 展 对 象 进 行 政 治 审 查 政 审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 本 人 的 基 本 政 治 素 质, 对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 策 的 认 识 和 态 度 ; 本 人 政 治 历 史 情 况 和 在 重 大 政 治 斗 争 中 的 表 现 ; 直 系 亲 属 和 与 本 人 关 系 密 切 的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的 政 治 情 况 政 治 审 查 的 基 本 方 法 是 : 同 本 人 谈 话 查 阅 有 关 档 案 材 料 对 不 清 楚 的 重 要 情 况 进 行 函 调 和 外 调 党 支 部 对 政 治 审 查 情 况 要 形 成 综 合 性 的 政 审 意 见, 填 入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表 凡 没 有 经 过 政 治 审 查 的 发 展 对 象, 不 能 发 展 入 党
第 四 章 预 备 党 员 的 接 收 第 十 七 条 吸 收 新 党 员, 党 组 织 必 须 进 行 预 审 党 支 部 根 据 考 察 情 况, 就 发 展 对 象 的 政 治 觉 悟 思 想 品 质 入 党 动 机 现 实 表 现 优 缺 点 本 人 政 治 历 史 情 况 家 庭 成 员 与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等 情 况, 形 成 综 合 考 察 意 见, 经 支 部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填 写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表, 会 同 本 人 的 入 党 申 请 书 自 传 思 想 汇 报 政 审 材 料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记 录 党 校 培 训 结 业 证 等 材 料 报 上 级 党 组 织 预 审 预 审 必 须 经 上 级 党 组 织 集 体 讨 论 第 十 八 条 对 发 展 对 象 进 行 发 展 前 公 示 通 过 预 审 的 发 展 对 象, 由 院 级 党 组 织 报 校 党 委 组 织 部 在 组 织 部 网 上 进 行 集 中 统 一 公 示, 同 时 在 本 单 位 办 公 网 上 和 宣 传 栏 内 进 行 公 示 公 示 期 为 七 天 院 级 党 组 织 对 公 示 后 反 映 的 意 见, 要 及 时 调 查 核 实, 并 进 行 认 真 的 研 究 处 理 及 意 见 反 馈 第 十 九 条 填 写 入 党 志 愿 书 发 展 对 象 通 过 公 示 后, 由 院 级 党 组 织 到 组 织 部 领 取 入 党 志 愿 书 并 发 放 给 申 请 人 入 党 申 请 人 必 须 有 两 名 正 式 党 员 作 入 党 介 绍 人 介 绍 人 可 由 组 织 指 定 或 发 展 对 象 自 己 约 请 由 支 部 负 责 人 或 介 绍 人 指 导 申 请 人 填 写 入 党 志 愿 书, 在 经 过 详 细 讲 解 和 审 阅 草 稿 后, 再 由 申 请 人 正 式 填 表 填 写 时 要 注 意 下 列 项 目 : (1) 有 何 专 长 栏 目 内 填 所 学 专 业 (2) 入 党 志 愿 栏 目 内, 要 根 据 自 己 的 思 想 认 识 和 思 想 变 化 过 程, 着 重 写 本 人 对 党 的 认 识, 为 什 么 要 入 党, 以 及 自 己 的 态 度 和 决 心, 此 栏 填 写 时 篇 幅 要 恰 当, 如 栏 目 内 写 不 完 可 另 加 附 页, 在 这 一 栏 开 头 处 不 用 写 称 呼, 末 尾 处 不 用 签 名 (3) 无 内 容 填 写 的 栏 目 要 写 上 无 (4) 介 绍 人 意 见 栏 目 要 在 召 开 支 部 大 会 前 填 好, 并 要 写 明 是 否 愿 意 介 绍 申 请 人 入 党 入 党 申 请 人 要 严 肃 认 真 地 填 写 入 党 志 愿 书, 支 部 要 对 其 所 填 表 格 进 行 严 格 审 查 并 合 格 后, 方 可 提 交 支 部 大 会 第 二 十 条 召 开 支 部 大 会,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 一 ) 党 支 部 大 会 必 须 统 筹 策 划, 精 心 组 织, 要 使 发 展 对 象 和 与 会 者 都 受 到 深 刻 的 教 育 支 部 大 会 由 支 部 书 记 或 组 织 委 员 主 持,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项 议 程 : (1) 申 请 人 按 照 入 党 志 愿 书 项 目 逐 条 向 大 会 作 全 面 汇 报 ; (2) 介 绍 人 介 绍 申 请 人 情 况 并 提 出 自 己 的 意 见 ; (3) 支 委 会 向 大 会 报 告 对 申 请 人 的 审 议 情 况 ; (4) 与 会 党 员 对 申 请 人 能 否 入 党 进 行 充 分 讨 论 ; (5) 申 请 人 对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情 况 表 态 ; (6) 有 表 决 权 的 正 式 党 员 采 取 无 记 名 方 式 进 行 投 票 表 决 ; (7) 通 过 支 部 大 会 决 议
( 二 )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接 收 新 党 员 表 决 时, 赞 成 人 数 超 过 应 到 会 有 表 决 权 的 正 式 党 员 的 半 数, 才 能 通 过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的 决 议 因 故 不 能 到 会 的 正 式 党 员 如 事 先 向 支 部 提 出 意 见 的, 应 统 计 在 票 数 内 ( 三 )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接 收 两 名 以 上 的 预 备 党 员 时, 必 须 逐 个 讨 论 和 表 决 ( 四 ) 支 委 会 须 将 支 部 大 会 通 过 的 决 议 填 入 入 党 志 愿 书 中 相 应 栏 目 内 决 议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申 请 人 主 要 情 况 和 表 现 ; 支 部 大 会 对 申 请 人 的 意 见, 要 写 明 缺 点, 不 能 以 希 望 代 之 ; 支 部 应 到 实 到 党 员 数 和 正 式 党 员 数 ; 表 决 结 果 ( 具 体 得 票 数 ); 支 部 名 称, 支 部 书 记 签 名, 并 填 上 支 部 大 会 召 开 日 期 ( 五 ) 做 好 支 部 大 会 记 录, 内 容 包 括 : (1) 会 议 的 时 间 地 点 参 加 人 员 内 容 会 议 主 持 人 和 记 录 人 ; (2) 应 到 和 实 到 党 员 人 数 缺 席 党 员 人 数 和 原 因 拟 发 展 对 象 和 列 席 会 议 人 情 况 ; (3) 会 议 发 言 情 况 ; (4) 表 决 结 果 ; (5) 有 何 不 同 意 见 第 二 十 一 条 院 级 党 委 审 批 党 总 支 直 属 党 支 部 不 能 审 批 预 备 党 员, 但 要 对 支 部 大 会 通 过 接 收 的 预 备 党 员 进 行 审 议 后, 报 党 委 组 织 部 审 批 ( 一 ) 院 级 党 委 审 批 前, 要 指 派 专 人 ( 党 委 委 员 或 组 织 员 ) 对 入 党 志 愿 书 和 有 关 材 料 进 行 审 查, 广 泛 听 取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并 同 申 请 人 进 行 谈 话, 作 进 一 步 考 察, 谈 话 人 应 将 谈 话 情 况 和 自 己 对 申 请 人 能 否 入 党 的 意 见, 如 实 填 写 在 入 党 志 愿 书 内, 并 向 党 委 汇 报 ( 二 ) 院 级 党 委 审 批 预 备 党 员, 必 须 坚 持 集 体 讨 论, 逐 个 表 决 决 定 院 级 党 委 对 党 支 部 上 报 的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的 决 议, 应 及 时 审 批, 最 迟 不 得 超 过 三 个 月 如 遇 特 殊 情 况 三 个 月 内 不 能 审 批 的, 应 报 组 织 部 审 批, 但 不 得 超 过 六 个 月 ( 三 ) 院 级 党 委 审 批 时, 由 专 人 向 委 员 会 汇 报 申 请 人 及 其 履 行 入 党 手 续 的 情 况, 院 级 党 委 主 要 审 议 申 请 人 是 否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入 党 手 续 是 否 完 备 申 请 人 符 合 党 员 条 件 且 入 党 手 续 完 备 的, 可 由 院 级 党 委 批 准 为 预 备 党 员 审 批 意 见 格 式 为 : 批 准 同 志 为 中 共 预 备 党 员 预 备 期 一 年, 自 年 月 日 起 ( 即 从 支 部 大 会 通 过 接 收 申 请 人 为 预 备 党 员 的 决 议 之 日 起 ) 至 年 月 日 止 ( 四 ) 院 级 党 委 ( 总 支 直 属 党 支 部 ) 负 责 填 写 南 航 院 级 党 委 ( 总 支 直 属 支 部 ) 审 批 新 党 员 情 况 报 表 报 表 一 式 两 份, 一 份 报 党 委 组 织 部 备 案, 一 份 留 存 院 级 党 组 织 并 及 时 更 新 所 在 单 位 的 党 员 统 计 信 息 库 ( 五 ) 院 级 党 委 填 发 批 准 新 党 员 通 知 书 ( 总 支 直 属 党 支 部 的 由 组 织 部 负 责 填 发 ) 报 批 的 党 支 部 在 接 到 通 知 书 后 应 及 时 通 知 本 人 并 在 支 部 大 会 上 宣 布 党 支 部 要 与 新 接 收 的 预 备 党 员 谈 话, 讲 明 批 准 日 期 预 备 转 正 时 间 等 要 求 对 未 被 批 准 入 党 的, 也 要 通 知 党 支 部 和 本 人, 做 好 思 想 工 作
第 五 章 预 备 党 员 的 教 育 考 察 和 转 正 第 二 十 二 条 院 级 党 委 ( 总 支 ) 应 及 时 将 预 备 党 员 编 入 党 支 部, 参 加 党 的 组 织 生 活 交 纳 党 费, 并 分 配 给 他 们 一 定 的 工 作 第 二 十 三 条 预 备 党 员 必 须 面 对 党 旗 进 行 宣 誓 宣 誓 仪 式 由 所 在 党 组 织 及 时 组 织 进 行, 上 级 党 组 织 应 派 人 参 加 由 党 支 部 举 行 的 宣 誓 仪 式 第 二 十 四 条 预 备 党 员 的 预 备 期 为 一 年 在 预 备 期 内, 党 支 部 要 通 过 听 取 本 人 汇 报 个 别 谈 心 集 中 培 训 等 方 式, 对 预 备 党 员 进 行 教 育 和 考 察 考 察 的 重 点 要 放 在 其 履 行 党 员 义 务 情 况 先 锋 模 范 作 用 发 挥 情 况 和 在 思 想 学 习 和 工 作 上 的 现 实 表 现 要 坚 持 预 备 党 员 季 度 思 想 汇 报 一 年 小 结 及 转 正 申 请 制 度 对 预 备 党 员 的 表 现, 党 支 部 至 少 半 年 要 将 考 察 情 况 及 时 填 写 在 预 备 党 员 教 育 考 察 表 内, 发 现 问 题 要 及 时 同 本 人 谈 话 预 备 党 员 调 动 工 作 时, 调 出 单 位 党 组 织 应 将 教 育 考 察 的 情 况, 认 真 负 责 地 介 绍 给 调 入 单 位 党 组 织 第 二 十 五 条 党 支 部 必 须 及 时 做 好 预 备 党 员 的 转 正 工 作 ( 一 ) 预 备 党 员 预 备 期 满, 由 本 人 提 出 转 正 申 请 转 正 申 请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 自 己 入 党 和 预 备 期 满 的 时 间 ; 预 备 期 期 间 履 行 党 员 义 务 的 情 况 ; 入 党 时 的 缺 点 有 哪 些 已 经 改 正, 还 有 哪 些 不 足, 今 后 的 努 力 方 向 ; 表 明 对 能 否 按 期 转 正 的 态 度 ( 二 ) 实 行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公 示 制 度 支 部 大 会 召 开 前, 由 院 级 党 组 织 进 行 转 正 公 示 ( 公 示 方 式 及 范 围 同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 ( 三 ) 在 征 求 党 内 外 群 众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召 开 支 部 大 会, 对 预 备 党 员 能 否 转 正 进 行 讨 论 投 票 表 决 讨 论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的 支 部 大 会 程 序 一 般 如 下 : (1) 预 备 党 员 向 大 会 汇 报 自 己 在 预 备 期 的 表 现, 主 要 优 缺 点 及 今 后 努 力 的 方 向 (2) 支 委 会 介 绍 预 备 党 员 考 察 期 考 察 情 况, 并 提 出 能 否 按 期 转 为 正 式 党 员 的 意 见 (3) 与 会 党 员 讨 论 (4) 支 部 大 会 表 决 ( 表 决 要 求 同 接 收 预 备 党 员 ) (5) 支 委 会 须 将 支 部 大 会 通 过 的 决 议 填 入 入 党 志 愿 书 中 相 应 栏 目 内, 决 议 内 容 包 括 : 预 备 党 员 在 预 备 期 期 间 履 行 党 员 义 务 的 情 况,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情 况, 投 票 表 决 情 况 等 第 二 十 六 条 党 支 部 在 讨 论 预 备 党 员 能 否 转 正 时, 对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的, 按 期 转 正 ; 对 不 完 全 具 备 条 件, 需 要 进 一 步 教 育 和 考 察 的, 可 延 长 一 次 预 备 期, 延 长 时 间 不 能 少 于 半 年, 最 长 不 超 过 一 年 ; 不 具 备 党 员 条 件 的, 应 取 消 其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对 于 按 期 转 正 延 长 预 备 期 取 消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的 都 必 须 经 支 部 大 会 讨 论 通 过, 报 院 级 党 委 ( 总 支 ) 批 准, 并 报 组 织 部 备 案 第 二 十 七 条 院 级 党 委 审 批
( 一 ) 院 级 党 委 党 总 支 直 属 党 支 部 均 属 院 级 党 组 织 党 总 支 和 直 属 党 支 部 没 有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审 批 权, 须 报 党 委 组 织 部 审 批 ( 一 ) 院 级 党 委 对 党 支 部 上 报 的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的 决 议, 应 在 三 个 月 内 讨 论 审 批 审 批 转 正 意 见 的 格 式 为 : 批 准 同 志 按 期 转 为 中 共 正 式 党 员, 党 龄 从 年 月 日 ( 即 预 备 期 满 之 日 ) 算 起 延 长 预 备 期 的 格 式 为 : 批 准 同 志 延 长 预 备 期 一 年 ( 或 个 月 ), 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 止 党 总 支 ( 直 属 党 支 部 ) 对 支 部 大 会 通 过 的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情 况 进 行 审 议 后, 报 党 委 组 织 部 审 批 ( 二 ) 院 级 党 委 ( 总 支 直 属 党 支 部 ) 负 责 填 写 南 航 院 级 党 委 ( 总 支 直 属 党 支 部 ) 批 准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情 况 报 表 一 式 两 份, 一 份 留 存 院 级 党 组 织, 一 份 报 党 委 组 织 部 备 案 并 及 时 更 新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织 党 员 情 况 统 计 信 息 库 ( 三 ) 院 级 党 委 负 责 填 发 批 准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通 知 书 ( 总 支 直 属 党 支 部 的 由 组 织 部 负 责 填 发 ), 党 支 部 在 接 到 通 知 后, 要 及 时 与 本 人 谈 话, 提 出 要 求 交 待 任 务 安 排 工 作, 并 将 审 批 结 果 在 党 员 大 会 上 宣 布 第 二 十 八 条 按 干 部 人 事 档 案 归 档 工 作 要 求, 院 级 党 组 织 要 及 时 将 入 党 志 愿 书 入 党 和 转 正 申 请 书 自 传 政 审 材 料 申 请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养 教 育 考 察 表 和 预 备 党 员 教 育 考 察 表 及 时 存 入 本 人 人 事 档 案 其 余 材 料 如 思 想 汇 报 群 众 座 谈 会 记 录 等 由 院 级 党 组 织 保 存 第 六 章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有 关 职 责 及 要 求 第 二 十 九 条 院 级 党 组 织 书 记 为 本 单 位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全 面 负 责 此 项 工 作 并 承 担 主 要 领 导 责 任,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情 况 将 作 为 对 基 层 党 组 织 进 行 评 估 和 对 书 记 副 书 记 进 行 考 核 的 重 要 依 据 之 一 第 三 十 条 各 院 级 党 组 织 的 组 织 员 组 织 干 事 必 须 非 常 熟 悉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各 项 程 序 及 要 求, 对 材 料 是 否 规 范 手 续 是 否 完 备 负 责 要 在 院 级 党 委 领 导 下, 协 助 党 委 学 生 党 总 支 组 织 落 实 党 员 发 展 教 育 管 理 工 作 第 三 十 一 条 各 院 级 党 组 织 须 认 真 做 好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各 项 记 录, 建 立 健 全 有 关 工 作 台 帐 制 度, 台 帐 要 求 齐 全 规 范 详 细 清 楚 : ( 一 ) 会 议 记 录, 主 要 包 括 : 支 委 会 记 录 支 部 大 会 记 录 预 审 会 议 记 录 审 批 会 议 记 录 群 众 座 谈 会 记 录 等 ; ( 二 ) 工 作 记 录, 主 要 包 括 : 公 示 记 录 与 入 党 申 请 人 谈 话 记 录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培 训 记 录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和 预 备 党 员 考 察 记 录 等 ; ( 三 ) 其 他 材 料, 主 要 包 括 : 发 展 计 划 培 训 计 划 入 党 申 请 人 一 览 表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一 览 表 发 展 对 象 一 览 表 联 系 人 一 览 表 南 航 院 级 党 委 ( 总 支 直 属 支 部 ) 审 批 新 党 员 情 况 报 表 南 航 院 级 党 委 ( 总 支 直 属 支 部 ) 批 准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情 况 报 表 批 准 新 党 员 通 知 书 和 批 准 预 备 党 员 转 正 通 知 书 的 存 根 等 第 三 十 二 条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要 有 领 导 有 计 划 地 进 行 各 院 级 党 组 织 根 据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培 养 情 况, 每 学 期 末 制 定 本 单 位 下 个 学 期 发 展 党 员 的 计 划 未 列 入 发 展 计 划 的 对 象 原 则 上 不 予 发 展 第 三 十 三 条 各 院 级 党 组 织 要 维 护 好 党 员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及 时 将 党 员 的 基 本 信 息 录 入 管 理 系 统, 并 根 据 要 求 做 好 党 内 统 计 工 作 第 三 十 四 条 各 院 级 党 组 织 每 年 12 月 份 要 对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进 行 自 查, 并 将 自 查 情 况 书 面 报 党 委 组 织 部 第 三 十 五 条 党 委 组 织 部 负 责 对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进 行 宏 观 管 理 分 类 指 导 和 组 织 检 查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予 以 纠 正, 对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做 得 好 的 基 层 党 组 织 进 行 表 彰, 总 结 推 广 先 进 经 验 第 七 章 发 展 党 员 的 有 关 纪 律 及 监 督 第 三 十 六 条 发 展 党 员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中 国 共 产 党 章 程 中 国 共 产 党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细 则 ( 试 行 ) 和 本 工 作 细 则 规 定 进 行, 防 止 在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中 搞 不 正 之 风, 通 过 不 正 当 手 段 发 展 党 员 发 展 对 象 不 得 由 个 人 指 定 或 临 时 决 定 不 得 突 击 发 展 不 得 隐 瞒 或 歪 曲 事 实 不 得 个 人 许 愿 不 得 徇 私 舞 弊 或 打 击 报 复 等 第 三 十 七 条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接 受 全 校 师 生 员 工 的 监 督 第 三 十 八 条 党 委 组 织 部 负 责 受 理 有 关 的 检 举 和 申 诉, 制 止 并 纠 正 一 切 违 纪 和 违 规 行 为 ; 同 时 对 有 关 责 任 人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或 建 议, 经 学 校 党 委 批 准 后 执 行 第 八 章 附 则 第 三 十 九 条 本 细 则 由 党 委 组 织 部 负 责 解 释 第 四 十 条 本 细 则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试 行 数 学 与 计 算 科 学 学 院 党 总 支 201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