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协 和 医 学 院 2014 年 招 收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简 章 一 我 校 为 财 政 部 6 所 小 规 模 特 色 高 校 的 试 点 学 校 之 一, 研 究 生 经 费 不 低 于 985 211 高 校, 硕 士 生 基 本 助 学 金 不 低 于 1500 元 / 月 ( 覆 盖 面 100%), 学 业 奖 学 金 10000 8000 5000 元 / 学 年 ( 覆 盖 面 8% 12% 15%), 所 有 推 免 生 ( 含 推 免 硕 士 推 免 直 博 生 ) 均 享 受 新 生 奖 学 金, 用 于 免 交 第 一 年 学 费 国 家 奖 学 金 ( 每 生 每 年 20000 元, 覆 盖 面 由 国 家 制 定 ) 其 他 岗 位 助 学 金 奖 金 不 含 在 内 二 学 费 收 费 标 准 :8000 元 / 学 年,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与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一 致 三 学 制 : 3 年, 成 绩 优 异 者 可 转 博 四 招 生 类 型 为 两 类 : ( 一 )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 二 )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 毕 业 授 予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专 业 代 码 为 105*** ) 五 报 考 条 件 ( 一 ) 报 考 全 国 统 一 招 生 考 试 ( 统 考 生 ) 的 考 生 应 达 到 以 下 各 项 要 求 : 1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愿 为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服 务, 品 德 良 好, 遵 纪 守 法 2 考 生 的 学 历 及 要 求 必 须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⑴ 国 家 承 认 学 历 的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⑵ 具 有 国 家 承 认 的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且 获 得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的 非 应 届 人 员 ⑶ 同 等 学 力 者 (1 成 人 高 校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2 国 家 承 认 学 历 的 本 科 结 业 生 ;3 获 得 国 家 承 认 的 高 职 高 专 毕 业 学 历 证 书 后, 在 相 同 或 相 近 专 业 工 作 2 年 以 上 者 ) 要 求 :1 英 语 达 到 四 级 水 平 ;2 达 到 以 下 1
业 务 水 平 之 一 :A. 获 得 省 部 级 科 研 成 果 证 书 ( 前 三 名 );B. 参 加 不 少 于 十 二 门 的 普 通 高 校 本 科 进 修 课 程 学 习 同 等 学 力 者 在 通 过 初 试 后, 复 试 时 加 试 两 门 报 考 专 业 的 主 干 课 程 ⑷ 自 考 本 科 生 和 网 络 教 育 本 科 生 须 在 报 名 现 场 确 认 截 止 日 期 (2013 年 11 月 12 日 ) 前 取 得 国 家 承 认 的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⑸ 在 校 研 究 生 长 学 制 学 生 报 考 须 在 报 名 前 征 得 所 在 培 养 单 位 同 意 ⑹ 已 获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的 人 员 3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符 合 国 家 体 检 要 求 4 报 考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 专 业 代 码 为 1051**, 下 同 ) 的 应 届 生 ( 含 七 年 制 转 五 年 制 学 生 ) 要 求 临 床 医 学 与 医 学 技 术 类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 本 科 专 业 代 码 为 1003**, 不 含 提 前 毕 业 ); 非 应 届 考 生 ( 含 同 等 学 力 考 生 ) 要 求 已 获 得 医 师 资 格 证 书 和 执 业 医 师 证 书 ( 不 含 待 批 ), 未 获 得 证 书 者 不 允 许 报 考 5 报 考 护 理 学 (101100) 护 理 硕 士 (105400) 专 业 的 应 届 生 要 求 护 理 学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 不 含 提 前 毕 业 ); 非 应 届 考 生 ( 含 同 等 学 力 考 生 ) 要 求 已 获 得 护 士 资 格 证 书 或 成 绩 单 和 执 业 护 士 证 书 ( 均 不 含 待 批 ), 未 获 得 证 书 者 不 允 许 报 考 ( 二 )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者 应 达 到 以 下 各 项 要 求 : 1 推 荐 学 校 必 须 为 具 有 教 育 部 推 免 权 的 高 校 2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 一 ) 中 第 1 3 4 各 项 要 求 3 达 到 所 在 学 校 推 荐 免 试 条 件, 入 学 前 须 取 得 学 士 学 位 证 书 和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4 英 语 必 须 达 到 四 级 及 以 上 合 格 水 平 ( 四 级 合 格 线 为 425 分 ) 5 占 用 所 在 学 校 的 推 荐 免 试 指 标 6 专 业 学 位 招 生 计 划 可 接 收 具 有 学 术 型 身 份 专 业 学 位 身 份 的 推 荐 免 试 生, 学 术 型 招 生 计 划 只 接 收 具 有 学 术 型 身 份 的 推 免 生 7 申 请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 专 业 代 码 为 1051** ) 2
的 学 生 要 求 本 科 毕 业 于 临 床 医 学 与 医 学 技 术 类 专 业 8 申 请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护 理 学 (101100) 护 理 硕 士 (105400) 专 业 的 学 生 要 求 本 科 毕 业 于 护 理 学 专 业 9 履 行 全 国 硕 士 网 上 报 名 现 场 确 认 手 续 ( 三 ) 推 免 直 博 生 应 达 到 以 下 各 项 要 求 : 1 推 荐 学 校 必 须 为 具 有 教 育 部 推 免 权 的 高 校 2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 一 ) 中 第 1 3 4 各 项 要 求 3 达 到 所 在 学 校 推 荐 免 试 条 件, 入 学 前 须 取 得 学 士 学 位 证 书 和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4 英 语 必 须 达 到 六 级 合 格 水 平 ( 合 格 线 为 430 分 ) 5 占 用 所 在 学 校 的 推 荐 免 试 指 标 ( 学 术 型 ) 6 履 行 本 校 博 士 网 上 报 名 手 续 7 具 体 招 生 人 数 请 查 阅 本 校 博 士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 四 ) 少 数 民 族 骨 干 计 划 统 考 考 生 见 本 校 2014 年 招 收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攻 读 博 士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简 章 六 招 生 计 划 全 部 用 于 接 收 推 荐 免 试 生 的 专 业 ( 即 合 计 数 等 于 接 收 推 免 硕 士 生 数 ), 不 接 收 统 考 生 报 考, 因 误 报 所 造 成 的 后 果 由 考 生 自 行 承 担 七 报 名 报 名 包 括 网 上 报 名 和 现 场 确 认 两 个 阶 段 ( 一 ) 网 上 报 名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 简 称 中 国 研 招 网 ), 网 址 :http://yz.chsi.cn, 网 上 报 名 日 期 :2013 年 10 月 报 名 期 间 将 对 考 生 学 历 ( 学 籍 ) 信 息 进 行 网 上 校 验, 并 在 考 生 提 交 报 名 信 息 三 天 内 反 馈 校 验 结 果 考 生 可 随 时 上 网 查 看 学 历 ( 学 籍 ) 校 验 结 果 未 通 过 学 历 ( 学 籍 ) 校 验 的 考 生 应 及 时 到 学 籍 学 历 权 威 认 证 机 构 进 行 认 证, 在 现 场 确 认 时 将 认 证 报 告 交 报 考 点 核 验 ( 二 ) 现 场 确 认 1 报 考 点 现 场 确 认 时 间 3
2013 年 11 月 10 日 至 11 月 12 日 2 现 场 确 认 地 点 北 京 地 区 现 场 确 认 地 点 为 本 校 研 招 办, 京 外 地 区 现 场 确 认 地 点 为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高 校 招 生 办 公 室 指 定 的 报 考 点 逾 期 不 再 受 理, 报 考 资 格 无 效 ( 三 ) 北 京 地 区 现 场 确 认 工 作 流 程 : 考 生 持 本 人 第 二 代 身 份 证 ( 现 役 军 人 及 军 队 文 职 干 部 持 军 人 身 份 证 件 ) 学 生 证 ( 普 通 高 校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和 成 人 高 校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 学 历 证 书 ( 非 应 届 生 ) 网 上 报 名 的 报 名 号 进 行 确 认 具 体 流 程 : 考 生 签 订 诚 信 承 诺 书 报 名 确 认 单 工 作 人 员 查 验 证 件 资 格 审 查 ( 港 澳 台 生 ) 照 相 考 生 核 对 确 认 报 名 情 况 登 记 表 领 取 并 认 真 阅 读 考 场 规 则 和 违 规 行 为 处 理 规 定 领 取 有 关 资 料 完 毕 ( 四 ) 注 意 事 项 1 报 考 点 选 择 : 在 北 京 地 区 报 名 考 试 的 考 生, 含 京 内 统 考 生 和 推 免 生 所 有 港 澳 台 学 生 ( 含 京 内 京 外 ), 在 网 上 报 名 时, 均 选 择 本 校 北 京 报 考 点 ( 北 京 协 和 医 学 院 1123 ), 并 网 上 支 付 报 名 费, 否 则 报 名 无 效 上 述 考 生 均 在 本 校 北 京 报 考 点 参 加 现 场 确 认 初 试 京 外 地 区 考 生 的 现 场 确 认 和 初 试 地 点 请 咨 询 选 择 的 报 考 点 2 推 免 硕 士 生 : 报 考 本 校 的 推 荐 免 试 生, 免 初 试, 由 推 荐 学 校 发 给 报 考 效 验 码, 在 推 荐 学 校 所 在 的 省 市 招 办 指 定 的 报 名 点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现 场 确 认 3 支 付 报 名 费 方 式 : 在 要 求 网 上 支 付 省 市 报 名 的 考 生 : 提 交 网 报 信 息 后, 应 在 网 上 报 名 截 止 日 期 (10 月 31 日 ) 前, 以 网 上 支 付 方 式 交 纳 报 考 费, 得 到 交 费 成 功 信 息 后, 方 可 持 报 名 号 在 规 定 时 间 到 指 定 报 考 点 确 认 网 报 信 息 否 则 报 名 无 效 在 不 要 求 网 上 支 付 省 市 报 名 的 考 生 : 在 现 场 确 认 时, 向 报 考 点 支 4
付 报 名 费 4 本 校 报 考 点 还 接 收 报 考 卫 生 计 生 委 老 年 医 学 研 究 所 (84512) 和 中 国 食 品 药 品 检 定 研 究 院 (84503) 的 北 京 地 区 考 生 报 名 ( 五 ) 京 外 地 区 的 初 试 地 点 由 现 场 确 认 资 格 地 点 指 定 ( 六 ) 初 试 前, 考 生 可 凭 网 报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登 陆 中 国 研 招 网 查 询 考 试 信 息, 并 下 载 打 印 准 考 证 我 校 不 再 给 考 生 寄 发 准 考 证 考 生 凭 下 载 打 印 的 准 考 证 和 本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参 加 初 试 ( 七 ) 考 生 按 规 定 缴 纳 报 名 费 后, 不 再 退 还 ( 八 ) 考 生 本 人 要 对 网 上 报 名 信 息 进 行 认 真 核 对 并 确 认, 经 考 生 确 认 的 报 名 信 息 在 考 试 复 试 及 录 取 阶 段 一 律 不 作 修 改 八 报 考 资 格 的 审 查 : ( 一 ) 如 果 考 生 没 有 按 我 校 2014 年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专 业 目 录 的 有 关 规 定 报 考 或 不 符 合 报 考 资 格 或 弄 虚 作 假 者, 不 论 何 时, 一 律 取 消 报 考 资 格 或 复 试 资 格 或 录 取 资 格, 责 任 自 负 请 考 生 务 必 认 真 仔 细 审 核 自 身 条 件 ( 二 ) 考 生 的 少 数 民 族 身 份 以 网 报 为 准, 不 得 更 改 九 考 试 ( 一 ) 入 学 考 试 分 初 试 和 复 试 ( 二 ) 初 试 科 目 1 英 语 政 治 科 目 为 教 育 部 统 一 命 题, 业 务 课 考 试 科 目 详 见 本 校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2 本 校 自 设 综 合 课 为 : 口 腔 综 合 : 口 腔 解 剖 生 理 学 口 腔 内 科 学 口 腔 颌 面 外 科 学 口 腔 修 复 学 ; 全 部 作 答 药 学 基 础 综 合 : 分 析 化 学 有 机 化 学 生 理 学 生 物 化 学 微 生 物 学 ; 任 选 两 门 药 学 综 合 : 药 物 化 学 (20%) 药 剂 学 (25%) 药 物 分 析 学 (20%) 药 理 学 (25%) 药 事 法 规 (10%) 5
药 用 植 物 综 合 : 植 物 学 植 物 生 理 学 植 物 生 物 化 学 药 用 植 物 栽 培 学 ; 任 选 两 门 护 理 综 合 : 由 教 育 部 统 一 规 定 考 试 大 纲 卫 生 综 合 : 含 卫 生 统 计 学 流 行 病 学 卫 生 事 业 管 理 学 ; 任 选 两 门 ( 三 ) 复 试 复 试 为 笔 试 和 面 试 相 结 合, 面 试 含 外 语 听 说 能 力 测 试 十 提 供 材 料 : 在 2013 年 12 月 5 日 前, 所 有 考 生 应 及 时 向 我 校 提 供 以 下 资 料 备 查, 寄 送 材 料 务 必 按 以 下 顺 序 并 左 侧 装 订 : ( 一 ) 统 一 要 求 1 报 名 情 况 表 ( 含 考 生 编 号,11 月 25 日 左 右 从 我 校 网 站 下 载 ) 2 非 应 届 人 员 应 提 供 最 后 学 历 证 书 复 印 件 ;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应 提 供 学 生 证 复 印 件 ( 含 封 面 首 页 注 册 页 ) 3 最 后 学 历 的 在 校 历 年 学 习 成 绩 单 复 印 件, 应 届 生 由 学 校 教 务 部 门 提 供, 非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由 考 生 档 案 所 在 单 位 人 事 部 门 或 毕 业 学 校 教 务 部 门 提 供 ( 二 ) 分 类 要 求 1 上 述 ( 一 ) 中 的 各 项 资 料 2 报 考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1051**) 的 非 应 届 考 生 : 应 提 供 医 师 资 格 证 书 执 业 医 师 证 书 复 印 件 3 报 考 护 理 学 (101100) 护 理 硕 士 (105400) 专 业 的 非 应 届 考 生 : 应 提 供 护 士 资 格 证 书 或 成 绩 单 执 业 护 士 证 书 复 印 件 4 同 等 学 力 者 应 提 供 :1 英 语 四 级 证 书 复 印 件 或 成 绩 单 复 印 件 ( 合 格 线 为 425 分 );2 省 部 级 科 研 成 果 证 书 ( 前 三 名 ) 或 普 通 高 校 教 务 处 提 供 的 本 科 进 修 课 程 成 绩 单 ( 不 少 于 十 二 门, 加 盖 教 务 处 公 章 ) 复 印 件 5 推 荐 免 试 生 应 提 供 :1 全 国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登 记 表 ;2 国 家 英 语 水 平 考 试 四 级 及 以 上 证 书 或 成 绩 单 复 印 件 ;3 6
本 科 毕 业 学 校 提 供 的 在 校 历 年 成 绩 单, 加 盖 教 务 处 公 章 6 少 数 民 族 骨 干 计 划 考 生 应 提 供 : 报 考 2014 年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研 究 生 考 生 登 记 表, 须 经 考 生 本 人 签 字 确 认, 并 由 生 源 所 在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教 育 厅 ( 教 委 ) 民 教 处 或 高 教 处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盖 章 ( 三 ) 上 述 所 有 报 考 材 料 均 寄 往 : 北 京 东 单 三 条 九 号 北 京 协 和 医 学 院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邮 编 100730 报 考 材 料 恕 不 退 还 十 一 本 校 各 专 业 均 接 收 非 定 向 生 定 向 生 报 考, 占 用 当 年 国 家 招 生 计 划 两 种 类 型 考 生 的 录 取 要 求 完 全 一 致 ( 一 ) 非 定 向 生 : 双 向 选 择 就 业 单 位 ( 二 ) 定 向 生 : 按 定 向 合 同 就 业 十 二 关 于 复 试 费 的 收 取 根 据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北 京 市 发 展 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设 立 高 等 学 校 教 育 考 试 收 费 项 目 的 函 规 定, 我 校 将 对 通 过 复 试 并 录 取 的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考 生 ( 含 统 考 生 推 免 生 ) 收 取 复 试 费, 具 体 标 准 为 100 元 / 生 十 三 本 校 研 招 网 址 :http:// yanzhao.pumc.edu.cn, 请 考 生 随 时 登 陆 查 询 : ( 一 ) 查 询 本 人 及 本 专 业 报 考 统 计 信 息 (12 月 初 ) ( 二 ) 查 询 北 京 地 区 初 试 考 场 地 点 ( 考 试 前 一 周 ) ( 三 ) 查 询 初 试 成 绩 ( 四 ) 查 询 分 数 线 ( 五 ) 上 线 生 查 询 并 下 载 第 一 志 愿 报 考 专 业 总 分 排 名 名 单 和 全 校 该 专 业 总 分 大 排 名 名 单 ( 六 ) 查 询 全 校 复 试 规 定 调 剂 政 策 各 所 院 纪 检 监 督 电 话 等 (4 月 上 旬 ) 十 四 港 澳 台 学 生 港 澳 台 学 生 的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与 内 地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内 容 相 同, 不 做 变 更 7
此 类 考 生 的 报 考 条 件 与 内 地 考 生 完 全 相 同 ; 均 参 加 当 年 全 国 硕 士 入 学 统 一 考 试, 免 试 政 治 理 论 ; 须 达 到 教 育 部 当 年 硕 士 生 单 科 分 数 线 ; 初 试 复 试 与 内 地 考 生 同 堂 同 卷, 与 内 地 考 生 的 录 取 政 策 完 全 一 致 ; 均 为 自 费 全 日 制 研 究 生, 学 费 参 照 本 校 计 划 外 培 养 研 究 生 的 学 费 标 准 收 取 入 学 后 待 遇 与 内 地 考 生 相 同 考 生 报 名 时 须 提 交 :1 身 份 证 件 ( 香 港 澳 门 考 生 持 香 港 澳 门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证 和 港 澳 居 民 来 往 内 地 通 行 证 ; 台 湾 考 生 持 台 湾 居 民 来 往 大 陆 通 行 证 );2 最 后 学 历 成 绩 单 ;3 最 后 学 位 证 书 ( 应 届 毕 业 生 可 于 录 取 前 补 交 ), 持 海 外 教 育 机 构 学 历 的, 应 到 ( 中 国 )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认 证 十 五 本 校 不 举 办 考 研 辅 导 班, 不 出 售 历 年 考 研 试 题 十 六 专 业 名 称 前 加 号 的 为 自 主 设 置 学 科 专 业 十 七 本 校 不 招 收 单 考 生 8
北 京 协 和 医 学 院 2014 年 接 收 推 荐 免 试 生 程 序 一 申 请 人 向 各 所 院 教 育 管 理 部 门 提 交 ( 传 真 或 邮 寄 ) 以 下 材 料 : ( 一 ) 在 校 历 年 成 绩 单 ( 须 加 盖 院 校 教 务 处 公 章 ); ( 二 ) 申 请 推 免 直 博 生 者 须 提 供 国 家 英 语 水 平 考 试 六 级 证 书 或 成 绩 单 复 印 件 (430 分 以 上 ), 申 请 推 免 硕 士 者 须 提 供 国 家 英 语 水 平 考 试 四 级 证 书 或 成 绩 单 复 印 件 (425 分 以 上 ); ( 三 ) 学 校 推 荐 函 或 全 国 推 荐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登 记 表 复 印 件, 有 推 荐 学 校 公 章 ; ( 四 ) 接 收 推 荐 免 试 生 登 记 表 ( 表 样 附 后 ), 一 式 三 份 二 面 试 时 间 由 各 所 院 教 育 处 安 排 面 试 内 容 包 括 : ( 一 ) 专 业 课 笔 试 口 试 外 语 听 说 能 力 测 试 综 合 素 质 考 查 ; ( 二 ) 查 验 原 件 : 1 在 校 历 年 成 绩 单, 加 盖 教 务 处 公 章 ; 2 申 请 推 免 直 博 生 者 须 提 供 国 家 英 语 水 平 考 试 六 级 证 书 或 成 绩 单 原 件, 申 请 推 免 硕 士 生 者 须 提 供 四 级 证 书 或 成 绩 单 原 件 ; 3 学 校 推 荐 函 原 件, 加 盖 教 务 处 公 章 三 我 校 对 通 过 面 试 并 同 意 接 收 的 推 免 生 发 给 接 收 函 申 请 人 须 到 毕 业 院 校 所 在 地 办 理 正 式 报 名 手 续, 未 办 理 正 式 报 名 手 续 者 国 家 不 予 承 认 四 如 申 请 人 提 供 的 材 料 不 真 实 或 体 检 不 合 格, 一 经 发 现 即 取 消 申 请 人 录 取 资 格 五 被 接 收 的 推 免 硕 士 生 须 在 国 家 规 定 的 报 名 时 间 内 参 加 全 国 网 上 硕 士 报 名 并 缴 纳 报 名 费, 并 到 报 考 点 办 理 报 名 确 认 手 续, 不 得 再 参 加 统 考 六 被 接 收 的 推 免 直 博 生 须 在 10 月 20 日 前 登 录 我 校 网 址 : http://yanzhao.pumc.edu.cn 进 行 报 名 ( 报 名 费 200 元 ), 未 报 名 者 视 为 自 动 放 弃 入 学 资 格 9
附 表 北 京 协 和 医 学 院 2014 年 接 收 推 荐 免 试 生 登 记 表 以 下 由 学 生 填 写 推 荐 生 姓 名 性 别 身 份 证 号 推 荐 身 份 学 术 型 专 业 学 位 毕 业 学 校 毕 业 专 业 在 校 平 均 成 绩 报 考 所 ( 院 ) 英 语 水 平 报 考 专 业 六 级 成 绩 (430 分 以 上 ): 四 级 成 绩 (425 分 以 上 ): 报 考 专 业 代 码 手 机 座 机 邮 箱 以 下 由 本 校 填 写 接 收 所 ( 院 ) 导 师 姓 名 接 收 专 业 接 收 专 业 代 码 接 收 研 究 方 向 及 代 码 接 收 类 型 推 免 硕 士 推 免 直 博 所 院 教 育 处 意 见 : 同 意 接 收 为 推 免 生 ( 填 写 硕 士 或 直 博 ) ( 盖 章 ) 年 月 日 招 生 处 意 见 : 本 表 一 式 三 份 ( 盖 章 ) 年 月 日 10
北 京 协 和 医 学 院 2014 年 招 收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攻 读 博 士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简 章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的 招 生 工 作 坚 持 定 向 招 生 定 向 培 养 定 向 就 业 的 原 则 此 专 项 计 划 中, 硕 士 拟 招 收 20 名, 博 士 拟 招 收 8 名 一 生 源 范 围 招 生 生 源 范 围 是 西 部 12 省 ( 区 市 ), 海 南 省,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河 北 辽 宁 吉 林 黑 龙 江 等 4 省 民 族 自 治 地 方 和 边 境 县 ( 市 ), 湖 南 湘 西 自 治 州 张 家 界 ( 享 受 西 部 政 策 的 一 县 两 区 ) 和 湖 北 恩 施 自 治 州 ; 内 地 西 藏 班 内 地 新 疆 高 中 班 民 族 院 校 高 校 少 数 民 族 预 科 培 养 基 地 和 民 族 硕 士 基 础 培 训 基 地 的 教 师 和 管 理 人 员 二 报 考 条 件 ( 一 )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拥 护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维 护 国 家 统 一 和 民 族 团 结, 政 审 合 格, 立 志 为 西 部 大 开 发 和 民 族 地 区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服 务 ( 二 ) 承 诺 毕 业 后 回 本 人 ( 在 职 ) 所 在 原 单 位 或 回 本 人 ( 非 在 职 和 应 届 生 ) 所 在 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就 业, 并 至 少 服 务 5 年 ( 含 5 年 ) ( 三 ) 考 生 基 本 报 考 资 格 的 确 认 由 各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民 族 教 育 处 负 责, 未 设 民 族 教 育 处 的 由 高 等 教 育 处 等 相 关 处 室 负 责 对 无 疑 问 者 发 放 报 考 2014 年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研 究 生 考 生 登 记 表, 并 签 章 确 认 ( 四 ) 考 生 必 须 达 到 北 京 协 和 医 学 院 2014 年 博 士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 以 下 简 称 招 生 简 章 ) 的 要 求, 凡 不 符 合 本 校 报 考 条 11
件 的 考 生 将 不 予 报 考 录 取, 相 关 后 果 由 考 生 本 人 承 担 招 生 专 业 及 考 试 科 目 参 见 北 京 协 和 医 学 院 2014 年 博 士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 五 ) 汉 族 考 生 限 定 为 本 计 划 生 源 范 围 内 的 在 职 人 员 和 生 源 范 围 内 的 民 族 自 治 地 方 的 非 在 职 人 员 ( 六 ) 本 校 各 专 业 ( 除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学 位 外 ) 均 可 接 收 本 计 划 人 员 报 考, 由 于 培 养 条 件 所 限, 临 床 专 业 学 位 接 受 本 计 划 人 员 报 考 的 所 院 如 下 : 协 和 医 院 ( 只 限 内 科 学 高 原 医 学 方 向 2 名 急 诊 医 学 高 原 医 学 方 向 1 名,) 阜 外 医 院 肿 瘤 医 院 整 形 医 院 中 日 友 好 临 床 医 学 研 究 所 首 都 儿 科 研 究 所 三 报 名 ( 一 ) 报 名 程 序 时 间 参 见 我 校 招 生 简 章 ( 二 ) 其 中 考 试 方 式 只 能 选 择 统 考, 专 项 计 划 只 能 选 择 少 数 民 族 骨 干 计 划, 报 考 类 别 只 能 填 定 向, 定 向 委 培 单 位 栏 填 写 档 案 所 在 单 位, 非 在 职 人 员 填 写 生 源 省 区 教 育 厅 ( 三 ) 按 我 校 规 定 时 间, 提 交 报 考 材 料 : 1 报 考 2014 年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研 究 生 考 生 登 记 表 须 经 考 生 本 人 签 字 确 认, 并 由 生 源 所 在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教 育 厅 ( 教 委 ) 民 教 处 或 高 教 处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盖 章 2 我 校 招 生 简 章 规 定 的 报 考 材 料 四 复 试 与 录 取 ( 一 ) 实 行 差 额 复 试, 择 优 录 取 ( 二 ) 不 录 取 未 报 考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的 调 剂 考 生 ( 三 ) 所 有 被 录 取 考 生 的 录 取 类 别 均 为 定 向, 在 拟 录 取 后, 与 本 12
校 签 订 定 向 培 养 协 议 书, 再 与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和 所 在 单 位 签 订 协 议 书 五 其 他 ( 一 ) 所 有 被 录 取 的 硕 士 研 究 生 均 须 接 受 为 期 一 年 的 基 础 强 化 培 训 ( 基 础 培 训 点 另 行 通 知 ), 重 点 补 修 外 语 大 学 语 文 等 基 础 知 识, 兼 顾 学 习 其 他 专 业 理 论 知 识, 加 强 马 克 思 主 义 民 族 和 宗 教 理 论 的 学 习 和 教 育 经 考 核 合 格 后, 进 入 本 校 开 始 硕 士 课 程 的 学 习 报 到 时 须 携 带 本 人 录 取 通 知 书 和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原 件 ( 二 ) 对 在 报 考 及 考 试 中 有 违 规 行 为 的 考 生,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教 育 部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处 理 对 弄 虚 作 假 者, 不 论 何 时, 一 经 查 实, 即 按 有 关 规 定 取 消 报 考 资 格 录 取 资 格 或 学 籍 ( 三 ) 对 在 招 生 中 违 反 有 关 规 定, 徇 私 舞 弊 或 者 给 招 生 工 作 造 成 损 失 的 人 员, 由 主 管 的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或 其 所 在 单 位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给 予 处 理 ( 四 ) 非 在 职 考 生 人 事 档 案 转 入 录 取 所 院, 户 口 根 据 考 生 自 愿 和 所 院 要 求 决 定 是 否 迁 移 在 职 考 生 不 迁 移 户 口, 人 事 档 案 由 定 向 单 位 保 管 所 有 考 生 党 团 组 织 关 系 基 础 培 训 期 间 转 至 培 训 单 位, 培 训 考 核 合 格 后 转 入 我 校 ( 五 ) 毕 业 生 不 按 协 议 就 业 者, 需 支 付 培 养 成 本 和 违 约 金 违 约 金 的 具 体 标 准 支 付 方 式 按 协 议 规 定 执 行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