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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129 5.1 对 水 文 情 势 的 影 响 预 测... 129 5.2 工 程 兴 建 对 水 质 的 影 响 预 测... 133 5.3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预 测... 134 5.4 工 程 兴 建 对 陆 生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预 测... 136 5.5 对 水 生 生 态 的 影 响 预 测... 143 5.6 工 程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149 5.7 移 民 安 置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63 5.8 工 程 兴 建 对 当 地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的 影 响... 169 6.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措 施... 170 6.1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设 计 原 则 及 设 计 标 准... 170 6.2 环 保 措 施 总 体 布 局... 171 6.3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71 6.4 运 行 期 保 护 对 策 措 施... 192 6.5 移 民 安 置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措 施... 208 7. 环 境 监 测 与 环 境 管 理... 210 7.1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210 7.2 环 境 监 测... 212 7.3 环 境 管 理... 217 7.4 环 保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219 8.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估 算 及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简 要 分 析... 221 8.1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估 算... 221 8.2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简 要 分 析... 229 8.3 结 论... 231 9.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232 9.1 施 工 期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232 9.2 运 行 期 生 态 用 水 被 挤 占 环 境 风 险... 237 10. 公 众 参 与... 238 ii

10.1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238 10.2 公 众 参 与 结 果... 240 10.3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归 纳... 244 10.4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采 纳 情 况... 245 10.5 总 结... 247 1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257 11.1 流 域 简 况 及 工 程 简 况... 257 11.2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结 论... 258 11.3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结 论... 260 11.4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措 施... 264 11.5 环 境 监 测 与 管 理... 266 11.6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投 资... 266 11.7 环 境 风 险... 266 11.8 公 众 参 与... 267 11.9 综 合 评 价 结 论... 267 11.10 下 阶 段 工 作 建 议... 268 附 录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区 域 陆 生 动 植 物 名 录 附 件 1. 委 托 书 2. 关 于 对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预 可 研 报 告 的 审 查 意 见 ( 新 水 规 计 [2015]54 号 ) 3. 关 于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以 下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力 发 电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审 查 意 见 ( 新 环 自 函 [2013]698 号 ) 4. 关 于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以 下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电 规 划 涉 及 鱼 类 栖 息 地 保 护 意 见 的 复 函 ( 新 环 函 [2014]773 号 ) 5.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报 告 6.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iii

7. 环 境 影 响 信 息 公 示 ( 两 次 ) 8.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以 下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鱼 类 增 殖 放 流 协 议 书 附 图 1.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示 意 图 2.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干 流 阿 尔 塔 什 水 库 回 水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电 规 划 示 意 图 3.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以 下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系 及 水 质 目 标 示 意 图 4.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5.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施 工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6. 叶 尔 羌 河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遥 感 影 像 及 评 价 范 围 图 7. 叶 尔 羌 河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影 响 区 植 被 及 样 方 布 点 图 8. 叶 尔 羌 河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生 态 评 价 区 保 护 动 物 分 布 图 9. 叶 尔 羌 河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区 土 壤 侵 蚀 类 型 图 10. 叶 尔 羌 河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区 土 壤 类 型 图 11. 叶 尔 羌 河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区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图 12. 叶 尔 羌 河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区 土 地 利 用 变 化 图 13. 叶 尔 羌 河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水 生 生 物 和 鱼 类 现 状 调 查 采 样 断 面 分 布 示 意 图 14. 叶 尔 羌 河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鱼 类 及 鱼 类 三 场 分 布 示 意 图 15.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水 利 枢 纽 工 程 鱼 类 增 殖 站 位 置 及 增 殖 站 场 内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16.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总 体 布 局 图 17.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总 体 布 局 图 18.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及 水 环 境 监 测 布 点 示 意 图 19. 叶 尔 羌 河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水 生 生 态 监 测 布 点 示 意 图 20. 生 态 电 站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图 21. 鱼 道 的 纵 横 剖 面 图 iv

前 言 叶 尔 羌 河 地 处 我 国 新 疆 西 南 部 喀 什 地 区, 塔 里 木 盆 地 西 南 边 缘, 为 塔 里 木 河 的 四 源 流 之 一, 发 源 于 喀 喇 昆 仑 山 北 坡 的 喀 喇 昆 仑 山 口 地 区, 全 长 1281km 叶 尔 羌 河 源 流 区 由 克 勒 青 河 和 拉 斯 开 木 河 两 支 流 组 成, 主 源 为 拉 斯 开 木 河, 两 河 汇 合 后 始 称 叶 尔 羌 河, 其 最 大 的 山 区 支 流 塔 什 库 尔 干 河 在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上 游 约 120km 处 汇 入, 在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上 游 约 8.5km 处, 有 一 常 年 流 水 支 流 棋 盘 河 汇 入, 到 达 出 山 口 的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后 进 入 平 原 区, 河 流 由 西 南 流 向 东 北, 在 平 原 区 流 经 喀 什 地 区 的 莎 车 叶 城 泽 普 麦 盖 提 和 巴 楚 五 县, 最 后 进 入 阿 克 苏 地 区 的 阿 瓦 提 县 境 内, 流 入 塔 里 木 河 流 域 面 积 8.58 万 km 2, 多 年 平 均 年 径 流 量 66.06 亿 m 3 ( 喀 群 断 面 ), 水 能 资 源 理 论 蕴 藏 量 2933.3MW, 水 能 资 源 丰 富 受 新 疆 新 华 叶 尔 羌 河 流 域 水 利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新 疆 水 利 水 电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 以 下 简 称 新 疆 院 ) 于 2012 年 7 月 编 制 完 成 了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以 下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力 发 电 规 划 报 告 2013 年 10 月, 受 自 治 区 发 展 与 改 革 委 员 会 委 托, 中 国 国 际 工 程 咨 询 公 司 对 该 水 电 规 划 报 告 进 行 了 评 审, 提 出 将 阿 尔 塔 什 水 利 枢 纽 纳 入 本 次 水 电 规 划 范 围 经 修 改 完 善,2014 年 8 月, 自 治 区 发 展 与 改 革 委 员 会 以 新 发 改 能 源 [2014]1715 号 文 下 发 了 关 于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水 库 回 水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电 规 划 报 告 的 批 复 2012 年 11 月,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以 下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电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通 过 自 治 区 环 保 厅 审 查 ;2013 年 8 月 环 保 厅 下 发 了 关 于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以 下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力 发 电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审 查 意 见 ( 新 环 自 函 [2013]698 号 ) 2015 年 6 月, 自 治 区 水 利 厅 以 新 水 规 计 [2015]54 号 文 出 具 了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审 查 意 见 ;2015 年 8 月, 新 疆 院 编 制 完 成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为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水 库 回 水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电 规 划 的 第 2 个 梯 级, 也 是 河 段 水 电 规 划 推 荐 的 先 期 开 发 工 程, 工 程 区 位 于 新 疆 喀 什 地 区 莎 车 县 境 内 工 程 建 设 及 影 响 区 不 涉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森 林 公 园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开 发 任 务 为 水 力 发 电, 为 Ⅲ 等 中 型 工 程,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位 于 叶 1

尔 羌 河 山 区 河 段 下 段 阿 尔 塔 什 水 利 枢 纽 厂 房 下 游 约 5km, 喀 群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上 游 约 36km 处, 发 电 厂 房 位 于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下 游 约 9km 河 道 右 岸 台 地 主 要 由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发 电 引 水 系 统 ( 由 无 压 引 水 隧 洞 和 引 水 渠 道 共 同 组 成, 其 中 无 压 引 水 隧 洞 长 1.01km, 引 水 渠 道 长 7.65km,) 压 力 前 池 压 力 管 道 电 站 厂 房 等 组 成, 属 中 型 Ⅲ 等 工 程 水 库 正 常 蓄 水 位 1611m, 相 应 库 容 1656.1 万 m 3, 调 节 库 容 611 万 m 3, 最 大 坝 高 21.3m, 发 电 引 水 流 量 375.6m 3 /s 电 站 总 装 机 容 量 180+5MW, 多 年 平 均 年 发 电 量 5.25+0.40 亿 kw h 为 贯 彻 国 家 相 关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要 求,2015 年 5 月, 新 疆 新 华 錾 高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我 单 位 承 担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接 受 委 托 后, 我 单 位 及 时 进 行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第 一 次 公 示 ; 组 织 人 员 于 5 月 下 旬 对 工 程 影 响 区 进 行 了 实 地 踏 勘 ; 委 托 新 疆 新 环 监 测 检 测 研 究 院 ( 有 限 公 司 ) 开 展 了 工 程 区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 购 买 了 流 域 2014 年 TM 遥 感 影 像 卫 片, 开 展 了 相 应 的 生 态 环 境 现 场 调 查 工 作, 进 行 了 卫 片 判 读 和 解 译 在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初 稿 形 成 之 际, 及 时 进 行 了 环 境 影 响 信 息 第 二 次 公 示 及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和 处 理 报 告 书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是 : 工 程 建 设 对 河 段 鱼 类 的 影 响 以 及 施 工 期 三 废 及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报 告 书 主 要 评 价 结 论 如 下 : 工 程 建 设 对 环 境 的 有 利 影 响 体 现 在 社 会 经 济 方 面, 表 现 在 提 供 电 量 所 带 来 的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工 程 建 设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为 : 由 于 引 水 发 电,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至 电 站 厂 房 尾 水 入 河 断 面 之 间 将 形 成 长 约 11.1km 减 水 河 段 ;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阻 隔 和 减 水 河 段 水 文 情 势 变 化 对 河 段 鱼 类 产 生 影 响 ; 以 及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通 过 生 态 电 站 保 证 生 态 基 流 下 泄 ; 布 设 鱼 道 减 缓 阻 隔 影 响 ; 依 托 阿 尔 塔 什 鱼 类 增 殖 站 开 展 人 工 增 殖 放 流, 补 充 鱼 类 种 群 资 源 ; 将 工 程 壅 水 区 及 减 水 河 段 作 为 鱼 类 生 境 保 护 水 域 ; 对 施 工 期 三 废 及 噪 声 采 取 措 施 进 行 防 治 根 据 预 测 评 价 结 论 和 环 保 措 施 布 局 制 定 了 环 境 监 理 水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等 监 测 方 案 在 采 取 相 应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后, 可 使 工 程 建 设 不 利 影 响 得 到 一 定 程 度 的 减 缓 与 控 制, 使 环 境 影 响 降 低 在 自 然 与 社 会 环 境 可 承 受 的 限 度 内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分 析, 只 要 认 真 落 实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环 境 监 测 方 案,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和 监 督, 在 建 设 和 运 行 过 程 中 注 重 对 自 然 生 态 环 境 的 保 护, 本 工 程 无 重 大 环 境 制 约 因 素, 其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2

2015 年 9 月 21 日, 新 疆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对 该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进 行 了 技 术 评 估, 根 据 评 估 意 见, 我 单 位 随 即 进 行 了 修 改, 并 最 终 形 成 本 报 批 稿 3

1. 总 则 1.1 编 制 目 的 (1) 通 过 工 程 建 设 及 其 影 响 区 域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明 确 工 程 建 设 及 其 影 响 区 域 环 境 现 状 及 发 展 趋 势, 提 出 存 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确 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2) 依 据 相 关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技 术 规 程 规 范 的 要 求, 结 合 拟 定 的 工 程 施 工 运 行 方 案, 全 面 系 统 地 分 析 工 程 建 设 及 运 行 对 环 境 可 能 产 生 的 影 响 (3) 提 出 预 防 或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措 施, 提 出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环 境 监 测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4)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出 发, 论 证 工 程 布 置 及 建 设 规 模 的 环 境 可 行 性 环 境 合 理 性, 为 项 目 决 策 和 工 程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科 学 的 依 据 1.2 编 制 依 据 1.2.1 法 律 法 规 依 据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5 年 1 月 1 日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03 年 9 月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2011 年 3 月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2002 年 10 月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2008 年 2 月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2000 年 9 月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2005 年 4 月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1997 年 3 月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2004 年 8 月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1998 年 4 月 );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2004 年 8 月 ); (1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植 物 保 护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204 号,1997 年 7 月 1 日 ); 4

(1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渔 业 法 (2000 年 10 月 ); (1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草 原 法 (2003 年 3 月 ); (1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自 然 保 护 区 条 例 (1994 年 10 月 9 日, 国 务 院 令 第 167 号 ); (1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2004 年 12 月 ); (1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河 道 管 理 条 例 (1998 年 6 月 3 日 ); (18) 全 国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纲 要 ( 国 务 院,2000 年 11 月 ); (19) 国 务 院 关 于 实 行 最 严 格 水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的 意 见 ( 国 发 [2012]3 号, 2012 年 1 月 ); (20)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1998 年 11 月 29 日,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 ) 1.2.2 部 委 规 章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1) 关 于 西 部 大 开 发 中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的 若 干 意 见 ( 环 发 [2001]4 号 ); (2) 全 国 生 态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 环 发 [2011]158 号 ); (3)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生 态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2012 年 7 月 6 日 ); (4)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名 录 ( 第 一 批 ) 修 正 案 (2001 年 8 月 4 日 ); (5)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名 录 ( 国 家 林 业 局 第 7 号 令 修 订,2003 年 2 月 ); (6)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名 录 ( 新 政 办 发 [2007] 175 号 ); (7)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名 录 ( 新 林 动 植 字 [2000]201); (8) 关 于 加 强 自 然 资 源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的 生 态 环 境 管 理 的 通 知 ( 国 家 环 保 局,1994 年 12 月 ); (9)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2 号, 2008 年 9 月 2 日 ); (10) 关 于 印 发 水 电 水 利 建 设 项 目 河 道 生 态 用 水 低 温 水 和 过 鱼 设 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指 南 ( 试 行 ) 的 函 ( 环 评 函 [2006]4 号 ); (11) 关 于 印 发 水 电 水 利 建 设 项 目 水 环 境 与 水 生 生 态 保 护 技 术 政 策 研 讨 会 会 议 纪 要 的 函 ( 环 办 函 [2006]11 号 );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 5

(13)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管 理 规 定 ( 试 行 ) ( 新 环 评 价 发 [2013]488 号 ); (14)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 (15)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05]152 号 ); (16)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二 次 会 议 修 订,2012 年 2 月 1 日 ); (17) 农 村 生 活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环 发 [2010]20 号 ); (18) 塔 里 木 河 流 域 水 资 源 管 理 条 例 (2003 年 5 月 ) 1.2.3 技 术 规 范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总 纲 地 面 水 环 境 地 下 水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声 环 境 ) (HJ2.1-2011 HJ/T2.3-93 HJ610-2011 HJ2.2-2008 HJ2.4-2009);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19-2011);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HJ/T88-2003); (4)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技 术 规 范 (GB/T50433-2008); (5)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6)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1996 年 ); (7)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技 术 规 程 (SL277-2002); (8) 地 表 水 和 污 水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91-2002); (9) 水 利 工 程 概 ( 估 ) 算 编 制 规 定 ( 水 总,2002 年 116 号 ) 1.2.4 相 关 规 划 (1)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2012 年 12 月 27 日 ); (2) 新 疆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2003 年 9 月 ); (3) 新 疆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新 政 函 [2002]194 号 ); (4)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水 土 保 持 生 态 建 设 规 划 1.2.5 设 计 文 件 依 据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委 托 书 ; (2)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水 库 回 水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力 发 电 规 划 报 6

告 ; (3)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以 下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力 发 电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及 新 疆 自 治 区 环 保 厅 关 于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以 下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力 发 电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审 查 意 见 ( 新 环 自 函 [2013]698 号 ); (4) 环 境 保 护 部 关 于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水 利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 环 审 [2013]190 号 ); (5) 自 治 区 环 保 厅 关 于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以 下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电 规 划 涉 及 鱼 类 栖 息 地 保 护 意 见 的 复 函 ( 新 环 函 [2014]773 号 ); (6) 新 疆 水 利 水 电 规 划 设 计 管 理 局 关 于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审 查 意 见 ( 新 水 规 计 [2015]54 号 文 ); (7)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8)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报 告 书 1.3 评 价 标 准 1.3.1 水 环 境 (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地 表 水 水 质 评 价 采 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工 程 建 设 涉 及 河 段 为 : 叶 尔 羌 河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回 水 末 端 至 其 电 站 厂 房 尾 水 入 河 段 根 据 新 疆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工 程 涉 及 河 段 处 于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 阿 腊 力 具 段, 目 标 水 质 为 Ⅲ 类, 因 此 工 程 影 响 河 段 水 质 目 标 按 Ⅲ 类 控 制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1.3-1 表 1.3-1 工 程 地 表 水 水 质 评 价 标 准 ( 摘 录 ) 单 位 :mg/l 序 号 水 质 参 数 Ⅲ 类 标 准 序 号 水 质 参 数 Ⅲ 类 标 准 1 ph ( 无 量 纲 ) 6~9 12 砷 0.05 2 溶 解 氧 5 13 汞 0.0001 3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6 14 镉 0.005 4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4 15 铬 ( 六 价 ) 0.05 5 化 学 耗 氧 量 20 16 铅 0.05 6 氨 氮 (NH 3 -N) 1 17 氰 化 物 0.2 7 总 磷 ( 以 P 计 ) 0.2 18 挥 发 酚 0.005 8 铜 1 19 石 油 类 0.05 9 锌 1 20 硫 化 物 0.2 10 氟 化 物 ( 以 F- 计 ) 1 21 铁 0.3 11 硒 0.01 22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0.2 7

(2)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工 程 建 设 涉 及 叶 尔 羌 河 河 段 为 Ⅲ 类 水 体, 因 施 工 期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出 水 水 质 不 能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一 级 标 准, 要 求 施 工 期 生 产 废 水 施 工 期 与 运 行 期 生 活 污 水 不 得 排 入 河 道, 须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综 合 利 用 ; 处 理 后 用 于 施 工 环 节 的 执 行 施 工 用 水 标 准, 用 于 施 工 区 洒 水 降 尘 的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二 级 标 准 运 行 期 工 程 管 理 区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后 用 于 管 理 区 绿 化 用 水, 亦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1.3-2 表 1.3-3 表 1.3-2 工 程 污 废 水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 摘 录 ) 标 准 名 称 ph SS BOD 5 COD cr 石 油 类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二 级 6~9 200 60 150 10 表 1.3-3 工 程 污 废 水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 摘 录 ) 项 目 单 位 钢 筋 混 凝 土 素 混 凝 土 ph / >4 >4 不 溶 物 mg/l <2000 <5000 注 : 摘 自 水 工 混 凝 土 施 工 规 范 (DL/T5114-2001) 对 混 凝 土 拌 和 养 护 用 水 水 质 要 求 1.3.2 地 下 水 环 境 工 程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III 类 标 准, 指 标 值 见 表 1.3-4 表 1.3-4 工 程 区 域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摘 录 项 目 标 准 值 项 目 标 准 值 色 度 ( 稀 释 倍 数 ) 15 氨 氮 (NH 3 -N)(mg/L) 0.2 嗅 和 味 无 总 大 肠 菌 群 ( 个 /L) 3.0 ph 6.5~8.5 细 菌 总 数 ( 个 /ml) 100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mg/l) 3.0 六 价 铬 (mg/l) 0.05 铅 (mg/l) 0.05 砷 (mg/l) 0.05 汞 (mg/l) 0.001 1.3.3 环 境 空 气 (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工 程 位 于 叶 尔 羌 河 山 区 河 段 下 段 农 村 地 区, 周 围 无 工 矿 企 业 分 布, 施 工 区 附 近 分 布 有 努 尔 巴 格 村 居 民, 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分 区 为 二 类 区, 故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8

(2)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工 程 仅 施 工 期 产 生 大 气 污 染 物,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1.3-5 和 表 1.3-6 表 1.3-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级 标 准 ( 摘 录 ) 单 位 :mg/m 3 污 染 物 名 称 TSP NO 2 GB3095-1996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年 平 均 0.20 0.04 日 平 均 0.30 0.08 小 时 平 均 0.20 表 1.3-6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摘 录 ) 单 位 :mg/nm 3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TSP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1.0 1.3.4 声 环 境 (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工 程 位 于 叶 尔 羌 河 山 区 河 段 下 段 农 村 地 区, 周 围 无 工 矿 企 业 分 布, 施 工 区 附 近 分 布 有 努 尔 巴 格 村 居 民, 故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的 1 类 标 准 (2)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施 工 噪 声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中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噪 声 限 值 运 行 期 厂 界 噪 声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I 类 标 准 ( 昼 间 55dB 夜 间 45dB)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1.3-7 和 表 1.3-8 表 1.3-7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表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标 准 值 [db(a)] 项 目 1 类 LAeq: 昼 间 55 LAeq: 夜 间 45 表 1.3-8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限 值 ( 摘 录 ) 昼 间 夜 间 70 55 夜 间 噪 声 最 大 声 级 超 过 限 值 的 幅 度 不 得 高 于 15 db(a) 1.3.5 生 态 环 境 (1) 土 壤 环 境 评 价 采 用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T15618-1995)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及 全 国 第 二 次 土 壤 普 查 暂 行 技 术 规 程 中 的 土 壤 肥 力 分 级 标 准 土 壤 侵 9

蚀 分 类 分 级 标 准 (SL190-2007) (2) 草 场 资 源 评 价 采 用 全 国 重 点 牧 区 草 场 资 源 调 查 大 纲 和 技 术 规 程 中 的 五 等 八 级 标 准 (3) 生 态 完 整 性 评 价 采 用 以 区 域 蒸 散 模 式 计 算 方 法 测 算 的 本 底 值 作 为 现 状 评 价 和 影 响 预 测 的 类 比 标 准, 以 2014 年 遥 感 卫 星 影 像 调 查 解 译 分 析 成 果 作 为 现 状 进 行 对 照 评 价, 参 照 国 家 生 态 环 境 遥 感 调 查 分 类 规 范 及 土 地 利 用 分 类 标 准 (GB/T21010-2007), 以 不 破 坏 区 域 生 态 系 统 完 整 性 维 护 状 况 为 目 标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1.3-9~ 表 1.3-13 表 1.3-9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限 值 标 准 名 称 评 价 因 子 标 准 限 值 mg/kg ph <6.5 6.5~7.5 >7.5 汞 0.3 0.5 1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二 级 铬 150 200 250 (GB15618-1995) 砷 40 30 25 铅 250 300 350 表 1.3-10 土 壤 养 分 分 级 标 准 级 别 有 机 质 (g/kg) 全 量 (g/kg) 速 效 (mg/kg) N P N P 1 >40.0 >2.0 >1.0 >150 >40 2 30.1~40.0 1.51~2.00 0.81~1.00 120~150 20~40 3 20.1~30.0 1.01~1.50 0.61~0.80 90~120 10~20 4 10.1~20.0 0.76~1.00 0.41~0.60 60~90 5~10 5 8.1~10.0 0.51~0.75 0.21~0.40 30~60 3~5 6 8.0 0.50 0.20 <30 <3 表 1.3-11 北 方 荒 漠 草 场 等 级 划 分 标 准 等 牧 草 质 量 所 占 净 重 (%) 级 牧 草 鲜 草 产 量 (kg/hm 2 ) 一 优 等 占 60 以 上 一 12000 二 良 等 占 60 优 中 等 占 40 二 12000~9000 三 中 等 占 60 良 低 等 占 40 三 9000~6000 四 低 等 占 60 中 等 占 40 四 6000~4500 五 劣 等 占 60 以 上 五 4500~3000 六 3000~1500 七 1500~750 八 <750 10

表 1.3-12 土 壤 侵 蚀 分 类 分 级 标 准 水 力 侵 蚀 强 度 分 级 级 别 平 均 侵 蚀 模 数 [t/(hm 2 a)] 平 均 流 失 厚 度 (mm/a) 微 度 <200,<500,<1000 <0.15,<0.37,<0.74 轻 度 200,500,1000~2500 0.15,0.37.0.74~1.9 中 度 2500~5000 1.9~3.7 强 烈 5000~8000 3.7~5.9 极 强 烈 8000~15000 5.9~11.1 剧 烈 >15000 >11.1 表 1.3-13 土 壤 侵 蚀 分 类 分 级 标 准 风 力 侵 蚀 强 度 分 级 级 别 地 表 形 态 植 被 覆 盖 度 风 蚀 厚 度 侵 蚀 模 数 (%) (mm/a) [t/(hm 2 a)] 微 度 固 定 沙 丘, 沙 地 和 滩 地 >70 <2 <200 轻 度 固 定 沙 丘, 半 固 定 沙 丘, 沙 地 70~50 2~10 200~2500 中 度 半 固 定 沙 丘, 沙 地 50~30 10~25 2500~5000 强 烈 半 固 定 沙 丘, 流 动 沙 丘, 沙 地 30~10 25~50 5000~8000 极 强 烈 流 动 沙 丘, 沙 地 <10 50~100 8000~15000 剧 烈 大 片 流 动 沙 丘 <10 >100 >15000 1.4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中 评 价 等 级 的 判 别 依 据, 结 合 叶 尔 羌 河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源 影 响 因 子 及 当 地 有 关 因 子 的 环 境 质 量 要 求, 确 定 本 工 程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二 级,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环 境 空 气 和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均 为 三 级 1.4.1 地 表 水 环 境 工 程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废 污 水 主 要 为 砂 石 料 加 工 混 凝 土 拌 和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等 系 统 施 工 生 产 废 水 以 及 施 工 区 施 工 人 员 和 管 理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高 峰 期 废 污 水 最 大 产 生 总 量 约 3511.67m 3 /d, 废 污 水 水 质 简 单, 其 中 生 产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3244.6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ph 石 油 类 等 ;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为 267.07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BOD 5 COD Cr 粪 大 肠 菌 群 等 工 程 区 地 表 水 体 仅 为 叶 尔 羌 河, 水 体 规 模 为 大 型, 水 体 水 质 目 标 为 Ⅲ 类 工 程 采 用 混 合 式 开 发, 承 担 阿 尔 塔 什 水 利 枢 纽 反 调 节, 仅 具 有 日 调 节 能 力, 11

因 此 不 会 对 河 流 水 温 产 生 影 响 运 行 期 间, 由 于 发 电 引 水 将 使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回 水 末 端 至 电 站 厂 房 尾 水 入 河 断 面 之 间 长 约 16.90km 河 段 水 文 情 势 发 生 变 化 现 状 工 程 影 响 河 段 两 岸 分 布 有 大 量 村 庄 和 农 田, 沿 线 存 在 面 源 污 染 汇 入, 无 入 河 点 污 染 源 分 布, 河 流 水 文 情 势 变 化 可 能 引 发 河 段 水 质 变 化 综 上, 确 定 本 次 地 表 水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1.4.2 地 下 水 环 境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等 级 划 分 依 据,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属 于 Ⅱ 类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区 地 下 水 类 型 为 基 岩 裂 隙 水 和 孔 隙 潜 水 工 程 影 响 区 无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特 殊 地 下 水 资 源 保 护 区 等 地 下 水 敏 感 目 标 分 布, 敏 感 程 度 为 不 敏 感 ; 工 程 区 不 存 在 地 面 沉 降 岩 溶 塌 陷 次 生 盐 渍 化 与 沼 泽 化 等 水 文 地 质 问 题 工 程 建 成 后, 减 水 河 段 河 道 水 文 情 势 改 变, 有 可 能 对 减 水 河 段 河 谷 区 的 地 下 水 水 位 产 生 影 响 综 上, 确 定 本 工 程 地 下 水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1.4.3 生 态 环 境 工 程 总 占 地 面 积 共 6.95km 2, 占 地 范 围 <20km 2 ; 占 地 不 涉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森 林 公 园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工 程 对 陆 生 生 态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占 地 破 坏 植 被 和 占 用 陆 生 动 物 觅 食 场 所 工 程 建 设 会 造 成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淹 没 区 及 减 水 河 段 水 文 情 势 变 化, 由 此 对 减 水 河 段 陆 生 植 被 及 水 生 生 态 产 生 影 响,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修 筑 将 切 割 水 生 生 境, 对 鱼 类 产 生 阻 隔 影 响 综 上, 依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19-2011), 本 次 生 态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1.4.4 环 境 空 气 工 程 运 行 期 无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施 工 期 燃 油 施 工 机 械 运 行 产 生 的 SO 2 NO x, 工 程 施 工 开 挖 爆 破 和 场 内 公 路 修 筑 产 生 的 粉 尘, 以 及 车 辆 运 输 产 生 的 尾 气 扬 尘 等, 将 对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产 生 影 响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中 的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结 果,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TSP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12

准 的 比 例 <10% 工 程 3# 砂 石 料 加 工 系 统 西 南 方 向 150m~400m 范 围 内 分 布 5 户 努 尔 巴 格 村 居 民, 施 工 期 将 对 这 些 居 民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但 该 影 响 是 短 暂 的,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而 消 失 故 本 工 程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定 为 三 级 1.4.5 声 环 境 工 程 地 处 叶 尔 羌 河 山 区 河 段 下 段, 区 域 社 会 经 济 活 动 较 少, 仅 有 少 量 农 牧 业 生 产, 属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规 定 的 1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2.4-2009) 要 求 工 程 声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应 为 二 级 考 虑 到 工 程 沿 线 均 为 戈 壁 荒 滩, 人 烟 稀 少, 仅 工 程 3# 砂 石 料 加 工 系 统 西 南 方 向 150m~400m 范 围 内 分 布 5 户 努 尔 巴 格 村 居 民, 施 工 期 将 对 这 些 居 民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但 该 影 响 是 短 暂 的,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而 消 失 ; 工 程 运 行 期 噪 声 主 要 为 錾 高 电 站 发 电 机 组, 由 于 电 站 厂 房 区 封 闭 周 围 亦 无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影 基 本 无 影 响, 本 次 评 价 时 将 声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调 整 为 三 级 1.5 评 价 范 围 1.5.1 水 文 情 势 评 价 范 围 本 工 程 采 用 混 合 式 开 发, 承 担 阿 尔 塔 什 水 利 枢 纽 反 调 节, 具 有 日 调 节 能 力, 工 程 运 行 后,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上 游 产 生 长 约 5.8km 回 水 ; 由 于 引 水 发 电,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至 厂 房 尾 水 入 河 断 面 之 间 长 约 11.10km 河 段 水 文 情 势 发 生 变 化 ; 典 型 日 运 行 时, 工 程 能 够 将 阿 尔 塔 什 水 利 枢 纽 调 峰 下 泄 的 不 均 匀 水 量 调 匀, 实 现 一 日 内 24h 均 匀 下 泄, 不 改 变 厂 房 尾 水 入 河 断 面 以 下 河 段 月 均 流 量 过 程 因 此, 工 程 水 文 情 势 评 价 范 围 为 :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回 水 末 端 至 厂 房 尾 水 入 河 断 面 之 间 长 约 16.90km 河 段 1.5.2 地 表 水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工 程 仅 具 有 日 调 节 能 力, 不 会 对 河 流 水 温 产 生 影 响 工 程 建 成 后 引 发 的 水 文 情 势 变 化 可 能 诱 发 河 流 水 质 变 化, 因 此 确 定 水 质 评 价 范 围 与 水 文 情 势 评 价 范 围 一 致, 具 体 为 :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回 水 末 端 至 厂 房 尾 水 入 河 断 面 之 间 河 段, 评 价 河 段 长 约 16.90km 1.5.3 地 下 水 水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13

工 程 建 设 对 工 程 建 设 区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工 程 淹 没 区 可 能 形 成 渗 漏 浸 没 问 题, 工 程 引 水 渠 线 厂 房 开 挖 对 周 边 地 下 水 水 位 的 影 响 根 据 工 程 区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工 程 建 设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特 性, 确 定 地 下 水 评 价 范 围 为 : 工 程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淹 没 区 周 边 500m 范 围 工 程 引 水 渠 线 ( 隧 洞 ) 两 侧 及 厂 房 周 边 200m 范 围 工 程 建 成 后, 减 水 河 段 水 文 情 势 变 化, 有 可 能 造 成 减 水 河 段 河 谷 区 的 地 下 水 位 发 生 变 化, 故 将 减 水 河 段 河 道 及 河 道 两 侧 500m 范 围 河 谷 边 缘 地 带 亦 纳 入 本 次 地 下 水 评 价 范 围 内 1.5.4 生 态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1.5.4.1 陆 生 生 态 评 价 范 围 (1) 生 态 系 统 的 结 构 与 功 能 评 价 范 围 本 次 评 价 采 用 景 观 生 态 学 的 方 法, 通 过 分 析 区 域 生 态 完 整 性 的 变 化, 来 分 析 工 程 建 设 后 对 区 域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与 功 能 的 影 响 生 态 系 统 的 结 构 与 功 能 评 价 范 围 从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淹 没 区 末 端 至 其 厂 房 尾 水 入 河 点 之 间 16.90km 叶 尔 羌 河 河 段 ( 减 水 河 段 11.10km), 右 岸 以 引 水 渠 线 向 外 最 大 外 扩 1km( 涵 盖 工 程 包 括 主 体 工 程 占 地 区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渣 场 料 场 等 ), 左 岸 以 河 道 向 外 最 大 外 扩 1km 为 界, 总 面 积 约 57.59km 2 (2) 水 土 流 失 同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报 告 中 确 定 的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责 任 范 围, 总 面 积 为 717.76hm 2 1.5.4.2 水 生 生 态 评 价 范 围 目 前, 叶 尔 羌 河 出 山 口 以 下 分 布 有 全 拦 河 建 筑 物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民 生 引 水 枢 纽 艾 力 克 塔 木 引 水 枢 纽 和 江 卡 引 水 枢 纽, 已 对 叶 尔 羌 河 水 生 生 态 产 生 阻 隔 影 响 同 时 上 述 渠 首 拦 河 引 水 造 成 叶 尔 羌 河 自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以 下 河 段, 水 量 减 少, 已 造 成 鱼 类 栖 息 空 间 减 小, 种 群 数 量 降 低 本 次 工 程 建 设 河 段 位 于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以 上 河 段, 建 设 河 段 上 游 规 划 有 拦 河 工 程 阿 尔 塔 什 水 利 枢 纽, 目 前 该 工 程 已 进 入 施 工 阶 段 本 工 程 建 设 后, 影 响 河 段 水 文 情 势 变 化 是 对 水 生 生 态 产 生 影 响 的 主 要 诱 因, 考 虑 水 生 生 境 的 连 通 性 和 完 14

整 性, 本 次 水 生 生 态 评 价 范 围 确 定 为 : 阿 尔 塔 什 水 利 枢 纽 工 程 坝 址 ~ 喀 群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之 间 的 叶 尔 羌 河 干 流 河 段, 及 区 间 现 与 叶 尔 羌 河 干 流 保 持 连 通 的 支 流 棋 盘 河, 干 流 河 段 长 约 55.2km 重 点 评 价 范 围 为 引 水 枢 纽 壅 水 区 末 端 至 发 电 厂 房 尾 水 入 河 断 面 之 间 的 河 段, 长 度 约 为 16.9km 1.5.5 环 境 空 气 结 合 水 利 工 程 大 气 污 染 以 扬 尘 为 主 易 于 沉 降 的 特 点, 评 价 范 围 为 各 施 工 工 区 边 界 以 外 200m 范 围 施 工 运 输 道 路 两 侧 200m 以 内 以 及 料 场 渣 场 周 边 200m 范 围 1.5.6 声 环 境 各 施 工 工 区 边 界 以 外 200m 范 围 施 工 运 输 道 路 两 侧 200m 以 内 以 及 料 场 渣 场 周 边 200m 范 围 作 为 声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1.5.7 社 会 环 境 工 程 建 设 征 占 地 施 工 规 划 区 位 于 喀 什 地 区 莎 车 县, 工 程 建 成 后 供 电 范 围 为 南 疆 四 地 州 电 网, 因 此 社 会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为 莎 车 县 及 南 疆 四 地 州 电 网 覆 盖 区 工 程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淹 没 区 涉 及 克 州 阿 克 陶 县 94 户 360 人 已 纳 入 阿 尔 塔 什 水 利 枢 纽 工 程 扩 迁 移 民, 随 库 斯 拉 甫 乡 进 行 整 体 搬 迁 至 喀 什 地 区 泽 普 县 大 亚 斯 墩 地 区 进 行 安 置, 工 程 枢 纽 工 程 建 设 区 涉 及 喀 什 地 区 莎 车 县 霍 什 拉 甫 乡 需 搬 迁 安 置 18 户 76 人, 生 产 安 置 174 人 根 据 移 民 安 置 方 案, 搬 迁 安 置 移 民 户 均 统 一 安 置 在 努 尔 巴 格 村 移 民 集 中 安 置 区 ; 生 产 安 置 小 部 分 采 用 一 次 性 货 币 补 偿 方 式 进 行 安 置, 其 余 新 开 垦 荒 地 进 行 安 置 影 响 的 专 业 项 目 包 括 交 通 运 输 设 施 输 变 电 力 设 施 电 信 设 施 水 利 设 施 及 文 物 古 迹 工 程 建 设 用 地 及 评 估 区 范 围 内 有 拟 设 三 类 矿 权 设 置 两 处, 目 前 錾 高 公 司 与 莎 车 县 国 土 局 拟 设 探 矿 权 权 属 人 正 在 商 议 处 理 方 案 综 上, 本 工 程 移 民 安 置 评 价 范 围 为 移 民 生 活 生 产 安 置 区 和 专 项 设 施 改 复 建 区 1.6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6.1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 錾 高 水 电 站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断 面 应 保 证 下 泄 生 态 基 流 ; 根 据 国 家 环 保 部 15

下 发 的 关 于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水 利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 环 审 [2013]190 号 ) 中 确 保 向 坝 下 游 减 水 河 段 泄 放 不 少 于 41m 3 /s 生 态 流 量 的 要 求, 工 程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断 面 应 保 证 下 泄 不 低 于 41m 3 /s 生 态 基 流 ( 约 占 该 断 面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的 20%); 工 程 运 行 首 先 应 保 证 下 泄 生 态 基 流 (2) 保 护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回 水 末 端 至 电 站 尾 水 入 河 断 面 河 段 水 质, 使 其 能 够 满 足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相 关 河 段 水 质 要 求, 不 因 工 程 建 设 降 低 其 使 用 功 能 1.6.2 地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 保 护 工 程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引 水 渠 线 ( 隧 洞 ) 沿 线 区 及 厂 房 区 地 下 水, 避 免 对 地 下 水 位 产 生 影 响 ; (2) 保 证 工 程 实 施 后, 工 程 减 水 河 段 河 谷 区 地 下 水 位 不 发 生 明 显 下 降 1.6.3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6.3.1 陆 生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 维 持 工 程 影 响 区 域 自 然 生 态 系 统 的 结 构 和 功 能, 基 本 维 持 区 域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的 完 整 性 稳 定 性 和 生 物 多 样 性 (2) 保 护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减 水 河 段 局 部 缓 流 漫 滩 河 心 滩 上 分 布 的 以 柽 柳 为 主 的 盐 生 灌 丛 植 被, 维 持 其 生 长 所 需 的 合 理 地 下 水 水 位 (3) 保 护 区 域 内 陆 生 动 植 物, 重 点 是 国 家 Ⅱ 级 保 护 动 物 4 种, 为 猎 隼 红 隼 鸢 塔 里 木 兔 ; 自 治 区 Ⅱ 级 保 护 动 物 2 种, 为 棋 斑 游 蛇 蓝 胸 佛 法 僧 通 过 加 强 施 工 期 管 理 与 宣 传, 减 少 施 工 人 员 活 动 对 保 护 动 物 影 响 (4) 注 重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严 格 限 定 工 程 建 设 扰 动 区 域, 减 少 对 地 表 植 被 的 破 坏, 并 防 治 工 程 建 设 引 发 的 各 类 水 土 流 失 1.6.3.2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 保 护 工 程 影 响 河 段 内 分 布 的 塔 里 木 裂 腹 鱼 ( 自 治 区 Ⅱ 级 ) 宽 口 裂 腹 鱼 重 唇 裂 腹 鱼 厚 唇 裂 腹 鱼 扁 嘴 裂 腹 鱼 长 身 高 原 鳅 隆 额 高 原 鳅 叶 尔 羌 高 原 鳅 等 8 种 土 著 鱼 类, 重 点 是 具 保 护 级 别 鱼 类 和 塔 里 木 河 的 特 有 种 (2) 通 过 保 证 下 泄 生 态 基 流, 保 持 和 维 护 基 本 水 生 生 境 条 件, 维 护 区 域 水 生 生 态 系 统 的 完 整 性 和 稳 定 性 ; 采 取 鱼 类 人 工 增 殖 放 流 措 施 补 充 工 程 影 响 河 段 鱼 类 资 源 ; 通 过 划 定 鱼 类 生 境 保 护 水 域, 保 护 工 程 影 响 河 段 鱼 类 的 三 场 分 布 区 ; 16

布 设 鱼 道 实 现 拦 河 建 筑 物 上 下 游 鱼 类 的 种 群 交 流 1.6.4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工 程 3# 砂 石 料 加 工 系 统 西 南 方 向 150m~400m 范 围 内 分 布 5 户 努 尔 巴 格 村 居 民 ;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对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源 进 行 控 制 和 治 理, 使 工 程 建 设 区 及 周 围 施 工 运 输 道 路 两 侧 居 民 区 和 施 工 临 时 生 活 区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达 到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1.6.5 声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3# 砂 石 料 加 工 系 统 西 南 方 向 150m~400m 范 围 内 分 布 5 户 努 尔 巴 格 村 居 民 ;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对 施 工 期 的 噪 声 污 染 源 进 行 治 理, 满 足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中 所 定 场 界 噪 声 污 染 限 值 段 标 准, 避 免 施 工 噪 声 对 努 尔 巴 格 村 居 民 的 生 产 生 活 产 生 明 显 不 利 影 响 1.6.6 社 会 环 境 (1)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规 定 进 行 移 民 生 产 安 置 和 补 偿, 保 证 移 民 的 生 产 生 活 条 件 不 低 于 现 有 水 平 ; (2) 要 求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及 防 护, 安 置 过 程 中 避 免 生 态 破 坏, 防 治 安 置 区 移 民 生 活 污 染, 控 制 专 项 设 施 改 迁 复 建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1.7 评 价 工 作 水 平 年 (1) 现 状 评 价 水 平 年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采 用 2015 年 水 质 监 测 成 果,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采 用 2014 年 的 遥 感 解 译 和 现 场 实 地 调 查 为 背 景 值, 社 会 经 济 现 状 水 平 年 为 2013 年 (2) 预 测 水 平 年 工 程 施 工 期 : 评 价 时 段 为 工 程 施 工 全 过 程, 预 测 水 平 年 为 施 工 高 峰 年 工 程 运 行 期 : 评 价 时 段 至 工 程 运 行 并 发 挥 全 部 效 益 后, 具 体 为 工 程 设 计 水 平 年 2025 年 17

表 1.6-1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及 保 护 要 求 表 序 号 环 境 要 素 保 护 目 标 位 置 保 护 要 求 1 2 3 4 5 地 表 水 环 境 地 下 水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声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1 维 护 工 程 影 响 河 段 河 流 形 态 工 程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回 水 末 端 至 厂 房 尾 水 入 河 点 河 段 河 道 流 量 不 低 于 41m 3 /s 2 工 程 影 响 河 段 水 质 同 上 水 质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III 类 标 准 1 工 程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引 水 渠 线 引 水 隧 洞 及 厂 房 区 地 下 水 位 2 工 程 减 水 河 段 河 谷 区 地 下 水 位 1 国 家 Ⅱ 级 保 护 动 物 4 种, 为 猎 隼 红 隼 鸢 塔 里 木 兔 ; 自 治 区 Ⅱ 级 保 护 动 物 2 种, 为 棋 斑 游 蛇 蓝 胸 佛 法 僧 工 程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周 边 500m 范 围, 引 水 渠 线 ( 隧 洞 ) 区 及 厂 房 周 边 200m 范 围 减 水 河 段 河 道 及 河 道 两 侧 500m 范 围 河 谷 边 缘 地 带 工 程 占 地 区 避 免 工 程 建 设 对 区 域 地 下 水 位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工 程 减 水 河 段 河 谷 区 地 下 水 位 不 发 生 明 显 下 降 通 过 加 强 施 工 期 管 理 与 宣 传, 减 少 施 工 人 员 活 动 对 保 护 动 物 影 响 2 盐 生 灌 丛 减 水 河 段 维 持 区 域 河 谷 生 态 的 结 构 与 功 能, 维 持 其 生 长 所 需 的 合 理 地 下 水 水 位 3 水 土 保 持 4 土 著 鱼 类 及 其 基 本 生 境 工 程 区 附 近 的 居 民 工 程 开 挖 面 料 场 渣 场 临 时 占 地 等 工 程 引 水 枢 纽 区 减 水 河 段 工 程 3# 砂 石 料 加 工 系 统 西 南 方 向 150m~400m 范 围 内 分 布 5 户 努 尔 巴 格 村 居 民 尽 可 能 减 少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面 积 和 施 工 过 程 中 地 表 扰 动 面 积 ; 施 工 后 期 及 时 开 展 施 工 迹 地 恢 复 工 作 控 制 和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量 保 证 工 程 引 水 枢 纽 断 面 下 泄 生 态 基 流, 维 持 减 水 河 段 水 生 生 境 条 件 ; 开 展 人 工 增 殖 放 流, 补 充 叶 尔 羌 河 鱼 类 资 源, 主 体 工 程 布 设 鱼 道 实 现 拦 河 建 筑 物 上 下 游 鱼 类 的 种 群 交 流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达 到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 满 足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中 所 定 场 界 噪 声 污 染 限 值 段 标 准 1 水 能 资 源 錾 高 水 电 站 利 用 水 能 资 源 河 段 合 理 利 用 叶 尔 羌 河 水 能 资 源, 提 高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2 工 程 移 民 工 程 征 占 地 范 围 内 确 保 移 民 生 产 生 活 不 低 于 现 有 水 平 18

2. 工 程 概 况 2.1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水 库 回 水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电 规 划 概 况 2.1.1 规 划 概 况 叶 尔 羌 河 流 域 地 处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南 部, 塔 里 木 盆 地 西 南 边 缘, 是 塔 里 木 河 的 四 源 流 之 一 该 河 发 源 于 喀 喇 昆 仑 山, 其 最 大 的 山 区 支 流 塔 什 库 尔 干 河 在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上 游 约 120km 处 汇 入, 在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上 游 约 8.5km 处, 有 一 常 年 流 水 支 流 棋 盘 河 汇 入, 到 达 出 山 口 的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后 进 入 平 原 区, 由 西 南 流 向 东 北, 在 平 原 区 流 经 喀 什 地 区 的 莎 车 叶 城 泽 普 麦 盖 提 和 巴 楚 五 县, 最 后 进 入 阿 克 苏 地 区 的 阿 瓦 提 县 境 内, 流 入 塔 里 木 河 河 流 全 长 1281km, 流 域 面 积 8.58 万 km 2, 多 年 平 均 年 径 流 量 66.06 亿 m 3 ( 喀 群 断 面 ) 受 新 疆 新 华 叶 尔 羌 河 流 域 水 利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新 疆 水 利 水 电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于 2012 年 7 月 编 制 完 成 了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以 下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力 发 电 规 划 报 告 2013 年 10 月 31 日 ~11 月 1 日, 自 治 区 发 展 与 改 革 委 员 会 委 托 中 国 国 际 工 程 咨 询 公 司 对 该 水 电 规 划 报 告 进 行 了 评 审, 评 审 意 见 提 出 将 阿 尔 塔 什 水 利 枢 纽 工 程 纳 入 本 次 水 电 规 划 范 围, 同 时 依 据 环 保 部 关 于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水 利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 环 审 [2013]190 号 ) 相 关 要 求, 对 规 划 报 告 进 行 修 改 完 善, 同 时 将 规 划 报 告 名 称 调 整 为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水 库 回 水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力 发 电 规 划 报 告 2014 年 8 月, 自 治 区 发 展 与 改 革 委 员 会 以 新 发 改 能 源 [2014]1715 号 文 下 发 了 关 于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水 库 回 水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电 规 划 报 告 的 批 复 根 据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水 库 回 水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力 发 电 规 划 报 告, 规 划 河 段 采 用 一 库 四 级 开 发 方 案, 总 装 机 容 量 1198.4MW, 年 发 电 量 34.48 亿 kw h 自 上 而 下 依 次 为 : 阿 尔 塔 什 ( 在 建 )+ 錾 高 + 恰 木 萨 + 亚 贝 西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水 库 回 水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电 规 划 梯 级 布 置 示 意 图 见 附 图 2, 开 发 方 案 动 能 指 标 统 计 见 表 2.1-1 19

表 2.1-1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水 库 回 水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电 梯 级 开 发 方 案 动 能 指 标 表 项 目 单 位 阿 尔 塔 什 水 利 枢 纽 梯 级 名 称 錾 高 水 电 站 恰 木 萨 水 电 站 亚 贝 西 水 电 站 开 发 方 式 混 合 式 混 合 式 引 水 式 引 水 式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m 3 /s 202.14 203.82 206.48 206.81 多 年 平 均 年 径 流 量 亿 m 3 63.79 64.32 65.16 65.26 正 常 蓄 ( 引 ) 水 位 m 1820 1611 1550 1480 正 常 蓄 水 位 相 应 库 容 亿 m 3 21.29 0.166 死 水 位 m 1770 1608 死 库 容 亿 m 3 8.69 0.105 调 节 库 容 亿 m 3 12.61 0.061 调 节 性 能 不 完 全 多 年 调 节 日 调 节 利 用 落 差 m 209 61 70 30 尾 水 位 m 1611 1550 1480 1450 主 电 站 装 机 容 量 MW 700 165 185 85 单 独 运 行 联 合 运 行 多 年 平 均 年 发 电 量 亿 kw h 16.53 4.43 5.03 2.27 装 机 年 利 用 小 时 数 h 2361 2683 2721 2674 多 年 平 均 年 发 电 量 亿 kw h 16.53 4.96 5.64 2.54 装 机 年 利 用 小 时 数 h 2361 3003 3049 2986 生 态 电 站 装 机 容 量 MW 55 5.4 3.0 多 年 平 均 年 发 电 量 亿 kw h 4.08 0.47 0.26 发 电 引 用 流 量 m 3 /s 444.8 358.4 358 360.4 2.1.2 水 电 规 划 环 评 概 况 受 新 疆 新 华 叶 尔 羌 河 流 域 水 利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委 托,2012 年 11 月, 我 单 位 编 制 完 成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以 下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电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同 月 通 过 自 治 区 环 保 厅 审 查 ;2013 年 8 月 环 保 厅 下 发 了 关 于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以 下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力 发 电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审 查 意 见 ( 新 环 自 函 [2013]698 号 ) 规 划 环 评 对 本 工 程 的 要 求 及 本 次 环 评 的 落 实 情 况 详 见 报 告 3.1.1 节 内 容 2.1.3 水 电 规 划 阶 段 其 它 环 保 要 求 及 落 实 情 况 20

2013 年 10 月 31 日 ~11 月 1 日, 受 新 疆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委 托, 中 国 国 际 工 程 咨 询 公 司 对 河 段 水 电 规 划 报 告 进 行 了 评 审, 评 审 意 见 要 求 : 根 据 环 保 部 关 于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水 利 枢 纽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 环 审 [2013]190 号 ) 对 下 游 河 段 实 施 鱼 类 栖 息 地 保 护 和 下 泄 不 小 于 41m 3 /s 生 态 流 量 的 要 求, 开 展 鱼 类 栖 息 地 保 护 专 题 研 究, 完 善 相 关 程 序 为 此, 新 疆 新 华 水 电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新 疆 水 产 科 学 研 究 所 编 制 完 成 了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以 下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电 规 划 水 生 生 态 影 响 专 题 报 告 2014 年 6 月, 自 治 区 环 保 厅 以 新 环 函 [2014]773 号 文 出 具 了 关 于 新 疆 叶 尔 羌 河 阿 尔 塔 什 以 下 至 喀 群 引 水 枢 纽 河 段 水 电 规 划 涉 及 鱼 类 栖 息 地 保 护 意 见 的 复 函 复 函 对 本 工 程 的 要 求 及 本 次 环 评 的 落 实 情 况 详 见 报 告 3.1.1 节 内 容 2.2 工 程 概 况 2.2.1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錾 高 水 电 站 工 程 位 于 新 疆 喀 什 地 区 莎 车 县 境 内, 工 程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地 理 坐 标 为 东 经 76 33'18" 北 纬 37 55'26"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位 于 叶 尔 羌 河 山 区 河 段 下 段 阿 尔 塔 什 水 利 枢 纽 厂 房 下 游 约 5km, 喀 群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上 游 约 36km 处, 发 电 厂 房 位 于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下 游 约 8.8km 河 道 右 岸 台 地, 工 程 区 距 莎 车 县 城 约 97km 距 喀 什 市 约 270km 2.2.2 工 程 任 务 规 模 工 程 开 发 任 务 为 发 电, 采 用 混 合 式 开 发, 电 站 装 机 容 量 为 180+5MW, 多 年 平 均 年 发 电 量 5.25+0.4 亿 kw h, 工 程 建 成 后 将 向 南 疆 四 地 州 电 网 供 电 2.2.3 工 程 项 目 组 成 工 程 主 要 由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辅 助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公 用 工 程 储 运 工 程 办 公 及 生 活 设 施 工 程 以 及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等 组 成 工 程 项 目 组 成 见 表 2.2-1 21

表 2.2-1 工 程 项 目 组 成 表 工 程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辅 助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公 用 工 程 储 运 工 程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输 水 建 筑 物 工 程 组 成 采 用 闸 坝 布 置 型 式 ; 自 左 至 右 岸 依 次 布 置 左 岸 混 凝 土 坝 无 闸 门 溢 流 坝 18 孔 泄 洪 冲 沙 闸 鱼 道 生 态 电 站 2 孔 泄 洪 冲 沙 闸 和 发 电 引 水 闸 由 右 岸 明 渠 及 隧 洞 合 计 8.663km( 其 中, 输 水 隧 洞 长 1.005km, 输 水 明 渠 长 7.658km) 压 力 前 池 和 压 力 管 道 组 成 发 电 厂 房 由 主 厂 房 副 厂 房 尾 水 建 筑 物 组 成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一 期 施 工 导 流 : 上 下 游 围 堰 和 纵 向 围 堰 ; 施 工 导 流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二 期 施 工 导 流 : 上 下 游 围 堰, 泄 洪 冲 沙 闸 过 流 3 套 砂 石 加 工 系 统 5 个 混 凝 土 拌 和 站 5 个 机 械 保 养 站 5 个 综 施 工 企 业 合 加 工 厂 电 站 进 口 闸 井 位 于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桩 号 0+504.70~0+519.70 段, 生 态 电 站 采 用 两 管 两 机 布 置 方 式, 设 计 引 水 流 量 2 20.6m 3 /s, 装 机 容 量 2 2.5MW, 主 厂 房 位 于 右 岸 混 凝 土 重 力 坝 段 后 河 床 上 进 口 水 闸 位 于 生 态 电 站 尾 水 渠 反 坡 末 端 左 侧, 出 口 从 拦 河 枢 纽 鱼 道 桩 号 0+458.0m 处 通 过 长 5.0m 埋 涵 进 入 上 游 壅 水 区, 鱼 道 为 单 侧 竖 缝 式, 长 485m 河 道 取 水, 共 设 9 个 供 水 系 统 ; 自 喀 群 水 电 站 至 阿 尔 塔 什 水 利 枢 水 电 系 统 纽 的 35kV 输 电 线 路 架 设 10KV 输 电 线 路 至 施 工 区,4 台 1200kW 柴 油 发 电 机 组 备 用 料 场 渣 场 3 个 砂 石 料 场 (C1~C5);7 个 弃 渣 场 6 个 利 用 料 堆 放 场 施 工 交 通 新 建 27.8km 施 工 便 道, 其 中 4.7km 为 永 久 道 路 办 公 及 生 活 设 施 新 建 施 工 生 活 营 地 5 处 施 工 管 理 站 1 处 移 民 搬 迁 安 置 统 一 安 置 在 努 尔 巴 格 村 移 民 集 中 安 置 区, 生 产 安 置 采 移 民 安 置 取 货 币 补 偿 方 式 和 在 安 置 区 开 垦 耕 地 的 方 式 进 行 安 置 安 置 规 划 专 项 设 施 交 通 恢 复 改 建 ; 输 电 线 路 电 信 设 施 水 利 设 施 恢 复 改 建 2.2.4 工 程 等 别 与 设 计 标 准 (1) 工 程 等 别 錾 高 水 电 站 主 电 站 装 机 容 量 为 180MW, 生 态 电 站 装 机 容 量 为 5MW, 根 据 水 电 枢 纽 工 程 等 级 划 分 及 设 计 安 全 标 准 (DL5180-2003), 工 程 为 Ⅲ 等 中 型 工 程 各 主 要 建 筑 物 级 别 如 下 :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引 水 明 渠 压 力 前 池 压 力 管 道 厂 房 及 渠 道 排 洪 建 筑 物 为 3 级 ; 次 要 建 筑 物 泄 水 陡 坡 尾 水 渠 及 交 叉 建 筑 物 为 4 级 ; 临 时 建 筑 物 为 5 级 (2) 洪 水 设 计 标 准 1 洪 水 设 计 标 准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按 50 年 一 遇 (P=2% 洪 峰 流 量 Q=4339m 3 /s) 设 计,500 年 一 遇 (P=0.2% 洪 峰 流 量 Q=5746m 3 /s) 校 核 发 电 厂 房 按 100 年 一 遇 (P=1% 洪 峰 流 量 Q=5265m 3 /s) 设 计,200 年 一 遇 (P=0.5% 洪 峰 流 量 Q=5657m 3 /s) 校 核 22

引 水 渠 及 渠 系 防 洪 建 筑 物 工 程 按 30 年 一 遇 (P=3.33%) 设 计,100 年 一 遇 (P=1%) 校 核 拦 河 枢 纽 导 流 方 式 采 用 分 期 导 流, 施 工 一 期 二 期 导 流 均 采 用 10 年 一 遇 洪 水 标 准, 洪 峰 流 量 2918m 3 /s 2 抗 震 设 计 标 准 根 据 水 工 建 筑 物 抗 震 设 计 规 范 DL 5073-2000, 工 程 区 抗 震 设 防 类 别 为 丙 类, 按 50 年 超 越 概 率 10% 的 峰 值 加 速 度 0.2g 因 此, 工 程 区 设 防 烈 度 为 8 度 2.2.5 工 程 总 布 置 与 主 要 建 筑 物 2.2.5.1 工 程 总 体 布 置 工 程 由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输 水 建 筑 物 电 站 厂 房 等 组 成, 总 体 布 置 为 :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位 于 阿 尔 塔 什 水 利 枢 纽 工 程 厂 房 下 游 5km 处 主 河 床, 采 用 闸 坝 布 置 型 式, 从 左 岸 至 右 岸 依 次 布 置 : 混 凝 土 坝 无 闸 门 溢 流 坝 18 孔 泄 洪 冲 沙 闸 鱼 道 生 态 电 站 2 孔 泄 洪 冲 沙 闸 和 发 电 引 水 闸 ; 输 水 建 筑 物 包 括 8.663km 右 岸 发 电 引 水 明 渠 及 隧 洞 压 力 前 池 和 压 力 管 道, 其 中 发 电 引 水 明 渠 沿 叶 尔 羌 河 右 岸 1625.00m~1600m 等 高 线 大 致 平 行 河 道 布 置, 前 池 位 于 发 电 引 水 明 渠 末 端, 总 长 131m, 压 力 管 道 采 用 正 面 进 水 单 机 单 管 布 置 形 式, 钢 管 从 前 池 沿 地 面 到 电 站 厂 房, 垂 直 进 入 厂 房 ; 电 站 厂 房 位 于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下 游 8.8km 的 叶 尔 羌 河 右 岸 阶 地, 为 引 水 式 地 面 厂 房, 包 括 主 厂 房 和 副 厂 房 枢 纽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见 附 图 2.2.5.2 主 要 建 筑 物 (1)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采 用 闸 坝 布 置 型 式 自 左 至 右 岸 依 次 布 置 左 岸 混 凝 土 坝 无 闸 门 溢 流 坝 18 孔 泄 洪 冲 沙 闸 鱼 道 生 态 电 站 2 孔 泄 洪 冲 沙 闸 和 发 电 引 水 闸 1 常 态 混 凝 土 坝 左 岸 岸 坡 及 右 岸 主 河 床 生 态 电 站 上 游 布 置 混 凝 土 挡 水 坝 段, 坝 顶 高 程 1614.30m, 最 大 坝 高 21.3m, 总 坝 长 150.3m, 采 用 C20 混 凝 土 坝 顶 宽 度 为 5m, 坝 顶 上 下 游 侧 均 设 1m 高 不 锈 钢 钢 管 护 栏 坝 基 最 低 高 程 为 1593.00m 左 岸 混 凝 土 坝 段 共 分 为 6 个 坝 段, 间 距 15m, 右 岸 混 凝 土 坝 段 共 分 为 4 个 坝 段, 坝 段 设 置 永 久 横 缝 23

2 无 闸 溢 流 坝 溢 流 坝 布 置 布 置 于 河 床 左 侧 滩 地,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桩 号 0+090.00m~ 桩 号 0+345.00m, 总 宽 255m 溢 流 坝 采 用 WES 实 用 堰, 堰 顶 高 程 同 正 常 蓄 水 位 1611.00m, 电 站 正 常 发 电 时 挡 水, 洪 水 期 堰 顶 过 水 泄 洪 坝 顶 高 程 1614.30m, 溢 流 坝 长 23.33m, 溢 流 面 底 板 厚 1.0m, 边 墩 厚 1.0m 溢 流 坝 采 用 WES 实 用 堰 堰 面 曲 线 与 1:1 的 下 游 坡 面 相 接, 下 游 坡 面 后 接 半 径 为 5m 的 反 弧 段, 反 弧 末 端 底 高 程 1594.00m, 位 于 坝 轴 线 下 游 17.33m 处 反 弧 段 下 游 接 混 凝 土 护 坦, 护 坦 底 板 高 程 1594.00m, 长 20m 净 宽 254m 坝 顶 平 台 上 部 布 置 5m 宽 交 通 桥, 以 连 接 左 右 岸 交 通 3 泄 洪 冲 沙 闸 泄 洪 冲 沙 闸 共 设 20 孔 胸 墙 式 水 闸, 孔 口 尺 寸 4.0m 4.0m( 宽 高 ) 坝 0+0345.00m~ 坝 0+456.00m 段 共 布 置 18 孔, 采 用 三 孔 一 连 的 结 构 长 度 为 18.6m, 共 分 为 6 个 结 构 段 坝 0+519.70m~ 坝 0+532.50m 段 布 置 2 孔 闸 进 口 底 板 高 程 1595.00m, 闸 顶 高 程 1614.30m 闸 室 长 度 取 21m, 为 C25 F300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底 板 厚 2.0m, 边 墩 厚 1.5m, 中 墩 厚 1.8m 进 口 采 用 三 面 收 缩 的 矩 形 断 面, 进 口 顶 部 由 进 口 顶 面 曲 线 和 压 坡 段 组 成, 压 坡 段 坡 度 1:5, 两 侧 采 用 半 径 0.9m 的 圆 弧 过 渡 至 平 直 段 闸 室 共 设 有 一 道 平 板 检 修 门, 一 道 弧 形 工 作 门, 闸 顶 平 台 上 部 布 置 工 作 门 闸 房 闸 前 设 C20 F200 混 凝 土 板 防 冲 护 坦 闸 后 设 底 流 式 消 力 池, 消 力 池 底 板 高 程 1590.00m, 消 力 池 斜 坡 为 1:4, 斜 坡 加 水 平 护 坦 总 长 74m 池 深 4m 4 鱼 道 鱼 道 进 口 位 于 生 态 电 站 尾 水 渠 反 坡 末 端 左 侧, 鱼 道 槽 身 沿 生 态 电 站 左 侧 平 台 布 置, 出 口 采 用 埋 涵 段 至 0+458.0m 处 进 入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上 游 水 库 鱼 道 进 口 水 闸 为 胸 墙 式,C25 F200 钢 筋 混 凝 土 U 型 结 构, 水 闸 底 板 高 程 1593.30m, 闸 顶 高 程 1600.90m, 边 墙 及 底 板 厚 0.8m, 闸 室 长 4.0m 设 有 一 道 平 板 工 作 门, 工 作 门 孔 口 尺 寸 为 1.2m 2.0m( 宽 高 ), 闸 顶 平 台 上 部 布 置 工 作 门 闸 房 鱼 道 槽 身 采 用 单 侧 竖 缝 式, 净 宽 1.2m, 竖 缝 宽 度 0.3m, 进 口 底 板 高 程 1593.30m, 进 口 水 面 设 计 高 程 1594.80m, 出 口 底 板 高 程 1609.50m, 出 口 水 面 高 24

程 1611.00m, 总 长 485m, 平 均 纵 坡 1:30 鱼 道 槽 身 为 C25 钢 筋 混 凝 土 U 型 结 构, 边 墙 0.4m 厚, 底 板 厚 0.4m 鱼 道 池 室 长 度 1.6m, 边 墙 高 2m, 内 部 共 设 有 228 道 钢 筋 混 凝 土 隔 板, 间 距 1.8m, 厚 0.2m 考 虑 鱼 类 上 溯 途 中 要 适 当 休 息, 每 10 个 池 室 后 设 1 个 休 息 池, 共 22 个, 休 息 池 长 为 3.2m, 纵 坡 为 0% 鱼 道 两 侧 墙 顶 部 设 防 护 栏, 防 止 鱼 类 跳 出 鱼 道, 也 可 避 免 杂 物 从 鱼 道 两 侧 落 入 鱼 道, 同 时 对 人 员 起 到 安 全 防 护 作 用 防 护 栏 高 度 为 1m 鱼 道 最 大 过 流 流 量 为 0.65m 3 /s 鱼 道 采 用 埋 涵 段 通 过 上 游 混 凝 土 挡 水 坝 段, 埋 涵 长 5m, 涵 底 高 程 1609.50m, 净 空 尺 寸 1.2m 2m, 结 构 厚 度 0.4m 埋 涵 上 游 侧 布 置 鱼 道 出 口 水 闸, 为 开 敞 式, C25 F200 钢 筋 混 凝 土 整 体 式 结 构 水 闸 底 板 高 程 1609.50m, 闸 顶 高 程 1614.30m, 边 墙 及 底 板 厚 0.8m, 闸 室 长 6.5m 设 有 一 道 拦 污 栅, 一 道 平 板 工 作 门, 拦 污 栅 及 工 作 门 孔 口 尺 寸 为 1.2m 1.8m( 宽 高 ), 闸 顶 平 台 上 部 布 置 工 作 闸 房 5 生 态 电 站 本 工 程 主 河 床 布 置 生 态 电 站 下 放 生 态 流 量 兼 顾 发 电 生 态 电 站 发 电 流 量 41m 3 /s, 装 机 容 量 2 2.5MW 由 上 游 进 水 口 压 力 管 道 厂 房 及 开 关 站 组 成 生 态 电 站 采 用 两 管 两 机 的 布 置 方 式, 两 个 进 水 口 并 排 布 置, 进 水 口 底 板 高 程 为 1600.0m, 顶 高 程 为 1614.3m, 采 用 C25 钢 筋 砼 结 构, 底 板 厚 2m, 边 墩 厚 1.5m 压 力 管 道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管 内 径 2.9m, 钢 筋 混 凝 土 管 厚 0.5m 发 电 厂 房 布 置 在 右 岸 混 凝 土 重 力 坝 段 后 河 床 上, 左 侧 为 鱼 道, 右 侧 为 泄 洪 冲 沙 闸 由 主 厂 房 副 厂 房 及 尾 水 建 筑 物 组 成 主 机 间 内 布 置 2 台 单 机 容 量 2.5MW 水 轮 发 电 机 组, 电 站 总 装 机 5MW, 发 电 最 大 引 用 流 量 50.8m 3 /s 机 组 间 距 为 9.7m, 主 厂 房 ( 包 括 主 机 间 和 安 装 间 ) 总 长 24.0m, 宽 15.4m; 副 厂 房 尺 寸 为 38.3m 9.0m( 长 宽 ) 6 发 电 引 水 闸 发 电 引 水 闸 位 于 主 河 道 右 岸, 泄 洪 冲 沙 闸 的 右 侧, 与 泄 洪 冲 沙 闸 成 50 的 夹 角, 设 计 引 水 流 量 379.6m 3 /s 引 水 闸 共 2 孔, 每 孔 设 有 一 扇 工 作 门 和 两 道 检 修 门 槽, 每 孔 孔 口 宽 6m, 进 口 底 板 高 程 1602.800m, 闸 顶 高 程 1614.300m 闸 室 长 20m, 宽 16.8m, 底 板 厚 1.5m, 边 墩 厚 1.5m, 中 墩 厚 1.8m, 为 C25 F300 整 体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闸 室 上 部 布 设 闸 房 和 交 通 桥, 交 通 桥 宽 5.0m 引 水 闸 室 下 游 接 消 力 池, 消 力 池 后 为 扭 面 段, 之 后 为 输 水 渠 道 25

(2) 输 水 建 筑 物 1 输 水 渠 道 输 水 隧 洞 渠 线 自 枢 纽 工 程 引 水 闸, 沿 叶 尔 羌 河 右 岸 大 致 平 行 河 道, 由 西 向 东 延 伸 至 前 池, 明 渠 及 隧 洞 合 计 8.663km 渠 道 设 计 流 量 为 379.6 m 3 /s, 发 电 设 计 流 量 为 375.6m 3 /s, 沿 线 渠 道 分 水 流 量 为 4 m 3 /s 渠 线 起 点 水 位 1610.646m, 末 点 水 位 1608.000m, 底 板 高 程 1602.700m~1600.054m, 渠 线 基 本 沿 1625.00m~1600m 等 高 线 布 置 输 水 渠 道 为 梯 形 断 面, 长 7.658km 岩 石 段 : 渠 道 底 宽 15.3m, 纵 坡 1/5000, 内 边 坡 m=0.5 砂 砾 石 段 : 渠 道 底 宽 5m, 纵 坡 1/5000, 内 边 坡 m=2.0 在 渠 道 右 侧 布 置 检 修 维 护 道 路, 确 定 渠 道 堤 顶 左 侧 宽 4.5m, 右 侧 宽 3.0m 渠 道 防 渗 : 岩 石 段 防 渗 采 用 C20 F300 现 浇 混 凝 土 板 护 砌 ; 砂 砾 石 渠 段 渠 道 防 渗 采 用 C20 F300 现 浇 混 凝 土 板 护 砌 渠 道 高 边 坡 设 计 : 当 渠 堤 外 边 坡 高 度 超 过 10.0m, 从 渠 堤 高 程 开 始, 每 10.0m 高 设 2.0m 宽 马 道 ; 当 渠 堤 与 原 地 面 高 差 大 于 5.0m 时, 采 取 在 坡 上 埋 设 砼 网 格 网 格 内 回 填 黄 土 的 方 式 对 外 坡 进 行 防 护 ; 挖 方 段 渠 道 顶 部 靠 近 坡 角 处 设 排 水 沟, 梯 形 断 面, 底 宽 300mm, 深 500mm, 边 坡 1:1.5 输 水 隧 洞 长 1.005km, 明 流 洞, 城 门 洞 形 断 面, 宽 9.9m, 高 11.4m, 纵 坡 1/1000 隧 洞 进 出 口 均 设 渐 变 段, 长 10.0m 采 用 C25 W6 钢 筋 混 凝 土 衬 砌, 底 板 衬 厚 0.7m, 边 墙 及 顶 拱 厚 0.6m 沿 水 流 方 向 每 10.0m 设 结 构 缝, 缝 宽 20mm, 橡 胶 止 水 带 止 水 隧 洞 出 口 设 消 力 池, 陡 坡 段 长 8m, 池 长 10.0m, 宽 11m, 池 深 2.0m, 整 体 式 结 构 采 用 C25 钢 筋 混 凝 土 衬 砌, 底 板 厚 1.0m, 边 墙 厚 1.0m~0.5m 2 前 池 前 池 位 于 输 水 渠 道 桩 号 8+662.671 处, 与 渠 道 夹 角 为 64, 采 用 正 向 排 冰, 侧 向 引 水 布 置 型 式 前 池 长 113m, 底 板 高 程 1590.700m, 宽 51.2m; 设 计 引 水 流 量 375.6m 3 /s, 正 常 水 位 为 1608.000m, 最 高 水 位 1609.070m, 最 低 水 位 1603.210m, 总 容 积 71662m 3 压 力 前 池 主 要 由 连 接 段 前 室 进 水 室 冲 沙 闸 排 污 道 泄 水 排 冰 闸 泄 水 陡 坡 及 侧 堰 等 建 筑 物 组 成 连 接 段 长 45m, 宽 51.2m, 连 接 段 为 分 离 式 结 构 ; 前 室 长 48.0m, 宽 51.2m, 26

底 板 高 程 1590.70m, 顶 高 程 1610.370m, 为 分 离 式 结 构 ; 进 水 室 长 20m, 宽 51.2m, 进 水 口 为 单 机 单 管 进 水 方 式, 共 4 孔 冲 沙 闸 布 置 在 前 池 左 侧, 1 孔, 闸 室 内 设 检 修 门 工 作 门 各 一 道, 闸 室 后 部 接 1.0m 1.0m 的 冲 沙 涵 管, 冲 沙 涵 管 末 端 与 泄 水 陡 坡 相 接, 冲 沙 闸 冲 沙 流 量 为 15.46m 3 /s; 泄 水 排 冰 闸 位 于 输 水 渠 道 末 端, 采 用 正 面 排 冰 方 式, 泄 水 闸 共 2 孔, 孔 口 宽 6m, 泄 水 闸 后 部 接 泄 水 陡 坡 ; 泄 水 陡 坡 长 705.9m, 矩 形 断 面, 泄 水 陡 坡 经 消 力 池 后 投 入 尾 水 渠 ; 进 水 室 左 侧 设 侧 堰, 采 用 折 线 型 宽 顶 堰, 堰 顶 高 程 为 1608.10m, 采 用 无 闸 门 控 制 方 式 泄 流, 堰 宽 70m 3 压 力 管 道 压 力 管 道 采 用 正 面 进 水 单 机 单 管 布 置 形 式, 压 力 管 道 前 设 有 拦 污 栅 事 故 检 修 闸 门, 管 道 从 前 池 沿 地 面 到 电 站 厂 房, 钢 管 垂 直 进 入 厂 房 压 力 钢 管 采 用 浅 埋 式 钢 内 衬 外 包 混 凝 土 结 构 方 式 压 力 管 道 共 4 根, 管 径 均 为 5.0m, 钢 管 长 177.622m 进 口 中 心 高 程 为 1592.00m, 出 口 中 心 高 程 1547.08m, 由 斜 管 段 转 弯 段 及 下 平 管 段 组 成, 斜 管 段 坡 度 为 1:3, 每 根 钢 管 4 个 转 弯, 转 弯 半 径 均 为 30m 在 压 力 钢 管 转 弯 处 设 置 镇 墩, 压 力 钢 管 首 部 的 水 平 转 弯 和 竖 向 转 弯 处 设 置 一 个 镇 墩 压 力 钢 管 管 内 径 5.0m, 外 包 混 凝 土 厚 0.5m, 引 四 条 钢 管 垂 直 进 副 厂 房 与 机 组 相 接 4 渠 系 交 叉 建 筑 物 渠 线 通 过 的 地 貌 单 元 主 要 为 冲 积 阶 地 及 洪 积 地 貌, 地 形 上 沟 梁 相 间, 与 引 水 渠 线 相 互 交 叉, 为 保 证 引 水 渠 运 行 安 全 和 排 洪 通 道 的 畅 通, 需 在 其 交 叉 部 位 布 置 排 洪 建 筑 物 沿 线 共 有 大 小 洪 沟 37 条, 为 了 避 免 沟 内 洪 水 对 渠 道 正 常 运 行 造 成 危 害 根 据 渠 线 地 形 地 质 和 设 计 洪 水 流 量, 防 洪 系 统 主 要 包 括 排 洪 涵 洞 (22 座 ) 排 洪 渡 槽 (7 座 ) 纳 洪 口 (2 座 ) 防 洪 堤 及 排 水 沟 A. 排 洪 涵 洞 采 用 明 流 拱 涵, 沿 自 然 冲 沟 方 向 布 置, 由 进 口 连 接 段 洞 身 段 出 口 明 渠 段 和 防 冲 铺 砌 段 组 成 进 口 连 接 段 主 要 连 接 上 游 防 洪 堤 和 进 口, 采 用 扭 面 连 接, 长 10~20m; 洞 身 为 城 门 洞 型, 采 用 五 种 断 面 形 式, 洞 身 段 纵 坡 均 采 用 i=1/30 1/50 1/200, 涵 洞 砼 为 C25 W6 F200, 边 墙 和 顶 拱 厚 0.4~0.6m, 底 板 厚 0.4~0.8m; 出 口 明 渠 段 采 用 扭 面 与 明 渠 连 接, 明 渠 为 梯 形 断 面, 边 坡 1:2, 纵 坡 i=1/1000, 27

底 板 和 边 板 采 用 C20 F200 现 浇 砼 板 衬 砌, 厚 0.3m, 明 渠 末 端 采 用 裹 头 和 沟 底 地 面 连 接, 并 铺 设 铅 丝 石 笼 防 止 水 流 产 生 冲 刷 破 坏, 与 原 冲 沟 衔 接 表 2.2-2 名 称 排 洪 涵 洞 工 程 特 性 见 表 2.2-2 对 应 渠 道 桩 号 (m) 孔 数 ( 孔 ) 工 程 发 电 引 水 渠 沿 线 排 洪 涵 洞 特 性 表 流 量 (m 3 /s) 长 (m) 与 渠 线 夹 角 断 面 尺 寸 (m) ( 宽 高 ) 断 面 型 式 1 号 0+325.00 1 4.72 85 90.00 1.5 1.8 城 门 洞 型 2 号 0+771.00 1 3.08 85 90.00 1.5 1.8 城 门 洞 型 3 号 0+884.00 1 3.09 85 90.00 1.5 1.8 城 门 洞 型 4 号 1+029.50 1 2.82 85 111.71 1.5 1.8 城 门 洞 型 5 号 1+240.00 1 1.64 85 83.88 1.5 1.8 城 门 洞 型 6 号 1+385.00 1 0.97 90 101.84 1.5 1.8 城 门 洞 型 7 号 1+487.50 1 1.78 85 72.17 1.5 1.8 城 门 洞 型 8 号 1+750.00 1 8.20 85 82.59 1.5 2.5 城 门 洞 型 9 号 2+097.00 1 2.06 85 90.00 1.5 1.8 城 门 洞 型 10 号 2+183.00 1 2.00 85 90.00 1.5 1.8 城 门 洞 型 11 号 3+685.00 1 3.37 95 103.76 1.5 1.8 城 门 洞 型 12 号 4+000.00 3 37.65 95 98.46 1.8 3.0 城 门 洞 型 13 号 4+175.00 1 1.41 85 84.74 1.5 1.8 城 门 洞 型 14 号 4+675.00 6 261.22 85 90.00 3.5 4.2 城 门 洞 型 15 号 5+650.00 1 2.95 90 105.74 1.5 1.8 城 门 洞 型 16 号 6+150.00 1 1.95 95 117.07 1.5 1.8 城 门 洞 型 17 号 6+334.00 1 13.90 115 90.00 1.8 3.0 城 门 洞 型 18 号 6+625.00 1 2.33 115 73.69 1.5 1.8 城 门 洞 型 19 号 7+223.00 3 37.57 105 100.95 1.8 3.0 城 门 洞 型 20 号 7+421.50 1 0.84 85 90.00 1.5 1.8 城 门 洞 型 21 号 7+561.50 1 4.14 85 97.61 1.5 1.8 城 门 洞 型 22 号 8+050.00 2 20.48 95 54.18 1.8 2.5 城 门 洞 型 B. 排 洪 渡 槽 由 进 口 明 渠 段 槽 身 段 出 口 明 渠 段 和 防 冲 铺 砌 段 组 成 进 口 明 渠 为 梯 形 断 面, 边 坡 1:2, 采 用 C20 F200 现 浇 砼 板 衬 砌, 厚 0.3m, 首 端 采 用 裹 头 和 沟 底 地 面 连 接 ; 槽 身 采 用 三 种 矩 形 断 面, 边 墙 厚 0.3m, 底 板 厚 0.4m, 当 渡 槽 设 计 底 宽 大 于 4m 时, 槽 底 纵 向 每 隔 3m 布 置 一 道 纵 梁, 槽 身 段 每 隔 2.5m 设 横 向 肋 ; 出 口 消 能 段 由 陡 坡 段 和 消 力 池 段 组 成, 陡 坡 段 纵 坡 i=1:4, 底 宽 4~9m, 消 力 池 长 5.0m~15.0m, 池 深 0.5~1.0m, 矩 形 断 面, 采 用 C25 F200 W6 砼 衬 砌, 底 板 28

厚 0.5m; 消 力 池 后 采 用 铅 丝 石 笼 进 行 防 护, 防 止 水 流 冲 刷 破 坏 表 2.2-3 排 洪 渡 槽 工 程 特 性 表 见 表 2.2-3 编 号 对 应 渠 道 桩 号 工 程 发 电 引 水 渠 沿 线 排 洪 渡 槽 特 性 表 流 量 (m 3 /s) 宽 度 (m) 高 度 (m) 纵 坡 长 度 (m) 断 面 型 式 1 号 1+130.00 2.77 2.5 1.5 1/200 30 矩 形 2 号 2+368.00 1.17 2.0 1.0 1/200 48 矩 形 3 号 3+759.00 4.19 4.0 1.5 1/200 30 矩 形 4 号 4+450.00 1.02 2.0 1.0 1/200 30 矩 形 5 号 5+344.00 1.73 2.0 1.5 1/200 48 矩 形 6 号 7+867.00 1.22 2.0 1.0 1/200 48 矩 形 7 号 8+408.50 12.11 6.5 1.5 1/200 48 矩 形 C. 纳 洪 口 纳 洪 口 沿 途 共 布 设 2 座 纳 水 口 处 于 引 水 渠 道 右 侧, 沿 地 面 布 置, 为 簸 箕 形, 以 便 于 雨 雪 水 集 纳 纳 水 口 主 要 由 导 流 墙 陡 槽 末 端 底 坎 组 成, 导 流 墙 陡 槽 底 坎 均 采 用 C20 现 浇 砼 板 衬 砌, 厚 20cm D. 防 洪 堤 为 防 止 洪 水 破 坏 输 水 渠 道, 沿 渠 道 右 岸 全 线 设 置 防 洪 堤 防 洪 堤 距 渠 道 最 外 侧 边 坡 以 外 5.0m, 防 洪 堤 高 3m, 顶 宽 4.5m, 边 坡 1:1.5, 局 部 迎 水 面 采 用 浆 砌 石 衬 砌, 厚 30cm, 防 洪 堤 采 用 弃 土 填 筑 其 中 引 水 渠 道 桩 号 引 0+000~2+320 段 利 用 左 侧 原 有 的 防 洪 堤, 并 采 用 弃 土 对 原 有 防 洪 堤 进 行 加 高 和 加 固, 断 面 形 式 为 高 3m, 顶 宽 4.5m, 边 坡 1:1.5, 局 部 迎 水 面 采 用 浆 砌 石 衬 砌, 厚 30cm E. 排 洪 建 筑 物 下 泄 通 道 对 于 洪 峰 流 量 大 于 10m 3 /s 的 排 洪 建 筑 物, 出 口 采 用 排 洪 渠 拦 排 方 式, 将 洪 沟 洪 水 导 入 至 叶 尔 羌 河, 排 洪 渠 宽 度 同 洪 沟 宽 度, 渠 深 2.0m, 顶 宽 2m, 边 坡 1:2.5, 排 洪 渠 为 土 渠 其 中 引 水 渠 道 桩 号 引 0+000~2+320 段, 洪 水 经 过 排 洪 建 筑 物 后, 利 用 此 段 防 洪 堤 汇 集, 并 对 原 有 排 泄 出 口 和 排 泄 通 道 进 行 改 造, 以 便 能 够 满 足 行 洪 要 求, 最 终 排 入 叶 尔 羌 河 5 灌 溉 引 水 建 筑 物 29

本 工 程 淹 没 区 影 响 团 结 渠 取 水 口 1 座, 减 水 河 段 影 响 取 水 口 3 座, 分 别 为 布 克 塔 木 取 水 口 ( 左 岸 ) 兰 干 渠 取 水 口 ( 右 岸 ) 河 滩 中 耕 地 取 水 口 ( 右 岸 ) 尾 水 渠 影 响 农 业 灌 溉 渠 道 2 处, 分 别 为 团 结 渠 214m, 兰 干 渠 140m 其 中 团 结 渠 引 水 流 量 3.0m 3 /s, 控 制 下 游 9 个 村 灌 溉 用 水, 灌 溉 面 积 11000 亩 兰 干 渠 取 水 口 引 水 流 量 1.0m 3 /s, 控 制 下 游 8 个 村 灌 溉 用 水, 灌 溉 面 积 5000 亩 A. 为 满 足 下 游 灌 溉 要 求, 在 本 工 程 发 电 引 水 渠 0+200m 处 左 侧 设 置 灌 溉 引 水 闸, 引 水 流 量 Q=1.0m 3 /s, 新 建 128m 引 水 渠 道 将 水 引 至 原 团 结 渠 内 灌 溉 引 水 闸 共 1 孔, 孔 口 宽 1.0m, 高 1.0m, 进 口 底 板 高 程 1602.510m, 闸 顶 高 程 1612.01m 闸 室 为 C25 F300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设 有 一 道 平 板 检 修 门 和 一 道 平 板 工 作 门, 检 修 门 孔 口 尺 寸 为 1.0m 1.0m( 宽 高 ), 工 作 门 孔 口 尺 寸 为 1.0m 1.0m( 宽 高 ), 边 墩 厚 1.0m 灌 溉 引 水 闸 上 游 采 用 1.0m 1.0m 的 涵 管 与 渠 道 连 接, 下 游 采 用 明 渠 与 原 渠 道 连 接 下 游 明 渠 长 128.0m, 梯 形 渠 道, 底 宽 1m, 渠 深 1m, 采 用 C25 砼 衬 砌, 厚 200mm 与 原 渠 道 连 接 部 位 设 消 力 池, 池 宽 2m, 池 深 0.5m, 池 长 5m, 边 墙 高 2.5m, 厚 0.5m, 为 C25 F200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消 力 池 出 口 与 下 游 原 渠 道 衔 接 从 团 结 渠 相 对 于 发 电 引 水 渠 6+350 处 新 建 分 水 闸, 从 团 结 渠 向 兰 杆 渠 分 水 0.5 m 3 /s, 新 建 1.3km 引 水 渠 道 至 原 兰 干 渠 取 水 口 B. 河 滩 耕 地 中 取 水 口 ( 减 水 河 段 右 岸 ) 改 建 方 案 : 在 兰 干 渠 新 建 分 水 口, 分 水 口 后 新 建 1.2km 引 水 渠 道, 引 水 流 量 Q=0.1m 3 /s, 向 河 滩 耕 地 中 取 水 口 ( 减 水 河 段 右 岸 ) 输 水 布 克 塔 木 取 水 口 ( 减 水 河 段 左 岸 ) 改 建 方 案 : 在 取 水 口 上 游 河 道 主 流 至 取 水 口 段 开 挖 引 水 渠, 保 证 引 水 流 量 约 Q=0.05m 3 /s, 新 建 渠 道 约 500m C. 在 本 工 程 发 电 引 水 渠 8+600m 右 侧 修 建 灌 溉 引 水 闸, 引 水 流 量 Q=3m 3 /s, 新 建 埋 涵 明 渠 将 水 引 入 原 团 结 渠, 在 团 结 渠 上 新 建 分 水 闸, 团 结 渠 分 水 2.5m 3 /s, 兰 干 渠 分 水 0.5 m 3 /s, 并 新 建 0.8km 的 渠 道 将 水 投 入 原 兰 干 渠 灌 溉 引 水 闸 共 1 孔, 孔 口 宽 1m, 高 1m, 进 口 底 板 高 程 1600.073m, 闸 顶 高 程 1609.473 m 闸 室 为 C25 F300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设 有 一 道 平 板 检 修 门 和 一 道 平 板 工 作 门, 检 修 门 孔 口 尺 寸 为 1.0m 1.0m( 宽 高 ), 工 作 门 孔 口 尺 寸 为 1.0m 1.0m( 宽 高 ), 边 墩 厚 1.0m 灌 溉 引 水 闸 上 游 采 用 1.0m 1.0m 的 涵 管 30

与 渠 道 连 接, 下 游 采 用 埋 涵 明 渠 与 原 渠 道 连 接 下 游 埋 涵 长 122m, 明 渠 长 1007.0m, 矩 形 断 面, 底 宽 1.0m, 渠 深 1.0m, 采 用 C25 砼 衬 砌, 厚 200mm 与 原 渠 道 连 接 部 位 设 消 力 池, 池 宽 2m, 池 深 0.5m, 池 长 5m, 边 墙 高 2.5m, 厚 0.5m, 为 C25 F200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消 力 池 出 口 与 下 游 原 新 建 渠 道 衔 接 上 述 灌 溉 引 水 闸 按 照 原 有 能 力 引 水, 不 新 增 引 水 量 (3) 电 站 厂 房 发 电 厂 房 为 引 水 式 地 面 厂 房, 位 于 引 水 枢 纽 下 游 约 8.8km 的 叶 尔 羌 河 右 岸 边 主 要 建 筑 物 由 主 厂 房 副 厂 房 主 变 场 尾 水 建 筑 物 等 组 成, 装 机 容 量 为 180MW 主 厂 房 包 括 主 机 间 和 安 装 间 两 部 分, 安 装 间 位 于 主 机 间 左 侧, 厂 内 共 布 置 四 台 单 机 容 量 45MW 的 水 轮 发 电 机 组 ; 主 副 厂 房 呈 平 行 排 列 布 置, 副 厂 房 位 于 主 厂 房 上 游 侧 与 主 厂 房 等 长, 副 厂 房 包 括 一 次 副 厂 房 二 次 副 厂 房 及 户 内 开 关 站 尾 水 渠 自 尾 水 管 出 口 以 1:4 反 坡 段 ( 长 39.92m) 接 尾 水 渠 扭 面 段 ( 长 50m) 后, 向 下 游 延 伸 约 2610m 与 叶 尔 羌 河 主 河 道 相 接 (4) 尾 水 渠 尾 水 建 筑 物 包 括 尾 水 闸 墩, 尾 水 反 坡 段 及 尾 水 渠 段 ( 含 扭 面 段 ) 尾 水 闸 墩 平 面 尺 寸 73.24m 9m( 长 宽 ), 底 板 高 程 为 1535.60m, 尾 水 闸 墩 后 接 尾 水 反 坡 ; 尾 水 反 坡 长 为 39.92m, 反 坡 段 底 板 宽 度 由 62.6m 渐 变 至 50m, 尾 水 反 坡 末 端 底 高 程 为 1545.58m, 尾 水 反 坡 顶 高 程 为 1553.08m, 尾 水 反 坡 后 接 尾 水 渠 尾 水 渠 共 长 2660m, 尾 水 渠 依 次 由 扭 面 段 梯 形 尾 水 明 渠 扩 散 段 组 成 扭 面 段 长 50m, 尾 水 渠 段 长 2560m, 采 用 底 宽 20m 边 坡 1:2 的 梯 形 断 面, 渠 道 衬 砌 高 度 7.5m, 扩 散 段 长 50m, 厂 房 尾 水 通 过 尾 水 反 坡 段 后 经 尾 水 渠 投 入 主 河 床 2.3 工 程 施 工 2.3.1 交 通 运 输 2.3.1.1 对 外 交 通 运 输 錾 高 水 电 站 位 于 新 疆 喀 什 地 区 莎 车 县 境 内, 厂 房 距 莎 车 县 约 97km, 距 泽 普 县 约 109km, 距 下 游 卡 群 电 站 46km, 距 喀 什 约 270km 工 程 外 来 物 资 运 输 采 用 公 路 铁 路 并 举 联 运, 以 公 路 为 主 的 方 案 具 体 如 下 : 1 公 路 运 输 31

从 拦 河 引 水 枢 纽 经 莎 车 县 沿 S215 G314 G312 经 巴 楚 阿 克 苏 库 车 库 尔 勒 托 克 逊 至 乌 鲁 木 齐, 里 程 约 1530km 2 铁 路 运 输 在 喀 什 市 火 车 站 设 物 资 转 运 站, 施 工 期 间 部 分 外 运 物 资 机 械 设 备 等 先 由 铁 路 运 至 喀 什 市, 再 由 公 路 运 至 工 地 乌 鲁 木 齐 市 火 车 站 至 喀 什 市 火 车 站 约 1588km 2.3.1.2 对 内 交 通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场 内 道 路 共 布 置 有 8 条 其 中 永 久 道 路 3 条, 施 工 临 时 道 路 5 条, 分 别 衔 接 至 各 施 工 区 施 工 道 路 总 长 27.8km( 含 10.0km 施 工 便 道 ) 各 道 路 特 性 详 见 表 2.3-1 表 2.3-1 工 程 场 内 施 工 道 路 一 览 表 道 路 编 号 进 场 路 前 段 进 场 路 后 段 1# 2# 3# 4# 5# 6# 7# 8# 起 止 位 置 霍 什 拉 甫 乡 加 油 站 ~ 艾 亚 河 桥 东 侧 霍 什 拉 甫 乡 村 内 道 路 ~ 压 力 管 道 侧 村 内 现 有 道 路 ~ 枢 纽 引 水 闸 村 内 现 有 道 路 ~ 永 久 管 理 区 1# 弃 渣 场 ~C4-1 料 场 枢 纽 区 右 岸 ~2# 砂 石 加 工 厂 4# 路 ~ 输 水 渠 道 桩 号 1+795m 处 村 内 现 有 道 路 ~ 4# 生 产 生 活 区 进 场 道 路 后 段 末 端 ~3# 砂 石 加 工 厂 乡 村 道 路 ~ 厂 房 安 装 间 长 度 (km) 行 车 道 宽 度 (m) 路 面 类 型 占 地 类 型 备 注 0.4 6.0 砾 石 路 面 裸 地 新 建, 永 久 道 路 3.9 6.0 砾 石 路 面 裸 地 新 建, 永 久 道 路 5.8 6.5 砾 石 路 面 0.9 6.5 砾 石 路 面 3.0 6.5 砾 石 路 面 1.5 6.5 砾 石 路 面 0.8 6.5 砾 石 路 面 0.4 6.5 砾 石 路 面 0.9 6.5 砾 石 路 面 0.2 6.5 砾 石 路 面 裸 地 耕 地 裸 地 裸 地 裸 地 裸 地 裸 地 裸 地 裸 地 新 建, 后 期 3.6km 改 建 永 久 路 沥 青 砼 路 面 新 建, 永 久 道 路 新 建, 临 时 道 路 新 建, 临 时 道 路 新 建, 临 时 道 路 新 建, 临 时 道 路 新 建, 临 时 道 路 新 建, 后 期 改 建 永 久 路 沥 青 砼 路 面 施 工 便 道 10.0 6.0 裸 地 新 建, 临 时 道 路 合 计 27.8 2.3.2 天 然 建 筑 材 料 本 工 程 天 然 建 筑 材 料 主 要 包 括 填 筑 料 和 砼 骨 料 本 工 程 砂 浆 垫 层 料 填 筑 总 量 约 2.19 万 m 3 ; 主 体 工 程 混 凝 土 浇 筑 总 量 为 54.83 万 m 3, 共 需 骨 料 137.48 万 t, 32

其 中 需 粗 骨 料 93.77 万 t, 细 骨 料 45.43 万 t 2.3.2.1 填 筑 料 场 (1) 砂 砾 石 填 筑 料 本 阶 段 主 要 填 筑 料 为 枢 纽 填 筑 及 引 水 渠 道 填 筑 根 据 建 筑 物 布 置 料 场 位 置 及 现 状 交 通 条 件, 输 水 隧 洞 之 前 部 分 输 水 渠 道 填 料 ( 除 利 用 料 外 部 分 ) 采 用 C1 料 场, 输 水 隧 洞 之 后 部 分 填 筑 料 ( 除 利 用 料 外 部 分 ) 采 用 C5 料 场 2.3.2.2 混 凝 土 骨 料 根 据 本 工 程 建 筑 物 布 置 特 点, 施 工 区 域 左 右 岸 无 交 通, 连 接 料 场 选 择 根 据 左 右 岸 枢 纽 布 置 情 况 进 行 选 择 选 择 C4-1 料 场 作 为 枢 纽 左 岸 混 凝 土 骨 料 料 源, 提 供 工 程 所 需 各 级 骨 料 右 岸 建 筑 物 混 凝 土 骨 料 选 择 采 用 C1 料 场 及 利 用 尾 水 渠 开 挖 料 作 为 混 凝 土 骨 料 料 源, 提 供 工 程 所 需 各 级 骨 料 根 据 工 程 布 置 情 况, 引 水 渠 道 桩 号 K4+400m 之 前 引 水 建 筑 物 所 需 混 凝 土 骨 料 均 由 C1 料 场 供 应, 之 后 引 水 建 筑 物 及 厂 房 尾 水 渠 所 需 混 凝 土 骨 料 均 由 尾 水 渠 开 挖 料 供 应 名 称 C1 C4-1 C5 尾 水 渠 开 挖 料 工 程 料 场 特 性 统 计 详 见 表 2.3-2 表 2.3-2 工 程 料 场 特 性 表 位 置 引 水 枢 纽 下 游 右 岸 河 床 及 河 漫 滩, 距 枢 纽 0.5~ 2.0km 位 于 引 水 枢 纽 上 游 左 岸 河 漫 滩 及 Ⅰ 级 阶 地, 距 枢 纽 1.3~ 3.0km 位 于 右 岸 3# 冲 沟 内, 距 坝 址 4.7km 尾 水 渠 供 应 区 填 筑 料, 引 水 渠 道 桩 号 K4+400m 之 前 引 水 建 筑 物 所 需 混 凝 土 骨 料 引 水 枢 纽 左 岸 建 筑 物 混 凝 土 骨 料 输 水 隧 洞 之 后 部 分 填 筑 料 引 水 渠 道 桩 号 K4+400m 之 后 引 水 建 筑 物 及 厂 房 尾 水 渠 所 需 混 凝 土 骨 料 无 用 层 有 用 层 储 开 采 量 开 采 面 开 采 深 占 地 量 ( 万 m 3 )( 万 m 3 ) 积 (hm 2 厚 度 ) 度 (m) 类 型 (m) 243 33.7 21.38 4.6 100 16.0 4.4 4.2 202.53 29.10 9.45 3.6 0.5~ 1.0m 0~ 0.5m 0.5~ 1.0m - - - - - 合 计 545.53 78.8 35.23 ( 备 注 : 其 中 C4-1 料 场 位 于 淹 没 区 ) 水 域 及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33

C1 C4-1 料 场 在 进 行 河 道 取 料 时, 需 经 过 当 地 河 道 管 理 部 门 同 意 后 按 照 河 道 管 理 要 求 进 行 取 料 2.3.3 主 要 建 筑 材 料 供 应 及 风 水 电 供 应 (1) 主 要 建 筑 材 料 供 应 钢 材 钢 筋 特 种 水 泥 等 来 源 于 乌 鲁 木 齐, 普 通 水 泥 木 材 火 工 材 料 油 料 等 在 喀 什 地 区 采 购 (2) 施 工 供 风 本 工 程 主 要 用 风 部 位 为 输 水 隧 洞 石 方 洞 挖 及 输 水 渠 道 沿 线 石 方 开 挖 总 需 风 量 153m 3 /min 在 隧 洞 进 出 口 集 中 布 置 两 座 风 站, 渠 道 沿 线 采 用 移 动 式 空 压 机 供 风 各 风 站 特 性 见 表 2.3-3 表 2.3-3 各 压 缩 空 气 站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表 供 风 部 位 需 风 量 (m 3 /min) 设 备 型 号 排 气 量 (m 3 /min) 功 率 (kw) 输 水 隧 洞 进 口 16 4L-20/8 20 130 1 输 水 隧 洞 出 口 16 4L-20/8 20 130 1 渠 道 沿 线 石 方 开 挖 121 P1060 型 30 224 5 (3) 施 工 供 水 数 量 ( 台 ) 施 工 用 水 就 近 取 自 叶 尔 羌 河 由 于 用 水 点 分 散, 因 此 采 用 分 散 供 水 方 式 工 程 区 共 设 置 泵 站 9 个, 各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区 临 时 生 产 生 活 区 及 砂 石 加 工 厂 区 总 需 水 量 574m 3 /h, 各 供 水 系 统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见 表 2.3-4 表 2.3-4 编 号 供 水 范 围 需 水 量 (m 3 /h) 各 供 水 系 统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表 选 用 设 备 数 量 ( 台 ) 单 机 流 量 (m 3 /h) 扬 程 (H) 额 定 功 率 (kw) 1 1# 砂 石 加 工 厂 85 IS100-65-250 2 50 32 11 2 枢 纽 左 岸 及 1# 临 时 生 产 生 活 区 38 IS100-65-250 1 50 32 11 3 枢 纽 右 岸 及 2# 临 时 生 产 生 活 区 38 IS100-65-250 1 50 32 11 4 2# 砂 石 加 工 厂 120 IS100-65-250 3 50 32 11 5 隧 洞 进 口 及 3# 临 时 生 产 生 活 区 21 1R80-50-250 1 25 20 3 6 输 水 隧 洞 出 口 17 1R80-50-250 1 25 20 3 7 4# 临 时 生 产 生 活 区 15 1R80-50-250 1 25 20 3 8 厂 房 尾 水 渠 及 5# 临 时 生 产 生 活 区 80 1S65-40-250 4 25 80 15 9 3# 砂 石 加 工 厂 160 IS100-80-160 2 130 30 15 34

(4) 施 工 供 电 施 工 供 电 采 用 已 建 的 卡 群 水 电 站 作 为 电 源, 卡 群 水 电 站 至 阿 尔 塔 什 工 地 变 电 所 已 架 设 35kV 输 电 线 路 施 工 期 由 该 已 建 35KV 输 电 线 路 接 11.5km 35V 输 电 线 路, 至 新 建 的 35KV 变 电 站, 接 10KV 输 电 线 路 至 工 地 各 区 域 降 压 使 用 ; 此 外, 自 备 四 台 120KW 发 电 机 组 作 为 备 用 电 源 (5) 施 工 通 信 中 国 移 动 公 司 及 中 国 联 通 公 司 已 在 本 工 程 施 工 区 范 围 内 建 立 了 移 动 基 站, 沿 线 施 工 区 在 其 网 络 覆 盖 范 围 内, 满 足 施 工 期 使 用 要 求 2.3.4 施 工 布 置 方 案 2.3.4.1 施 工 场 地 分 区 布 置 本 工 程 为 线 性 工 程, 工 作 面 较 多,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将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区 分 为 拦 河 枢 纽 施 工 区 引 水 发 电 系 统 施 工 区 发 电 厂 房 施 工 区 等 3 个 工 区, 其 中 拦 河 枢 纽 施 工 区 未 设 连 接 交 通 桥, 故 两 岸 施 工 各 自 成 一 套 体 系 ; 引 水 发 电 系 统 施 工 区 又 分 为 输 水 隧 洞 进 口 附 近 及 输 水 渠 道 桩 号 K3+800m 附 近 两 处 布 设 各 施 工 分 区 特 性 见 表 2.3-5 表 2.3-5 工 程 施 工 分 区 特 性 表 序 号 施 工 区 名 称 施 工 区 内 主 要 施 工 项 目 1# 2# 枢 纽 左 岸 施 工 区 枢 纽 右 岸 施 工 区 左 岸 混 凝 土 坝 及 无 闸 溢 流 坝 ; 泄 洪 冲 沙 闸 有 闸 溢 流 表 孔 生 态 放 水 闸 引 水 闸 生 态 厂 房 及 鱼 道 等 3# 隧 洞 施 工 区 引 水 闸 至 1008m 长 输 水 隧 洞 4# 渠 道 施 工 区 1008m 长 输 水 隧 洞 至 压 力 前 池 5# 厂 房 施 工 区 压 力 前 池 泄 水 陡 坡 压 力 管 道 发 电 厂 房 及 尾 水 渠 等 2.3.4.2 施 工 设 施 布 置 介 绍 : 以 下 对 各 施 工 生 产 设 施 料 场 渣 场 生 活 营 地 及 施 工 管 理 区 布 设 情 况 进 行 (1) 砂 石 骨 料 加 工 厂 本 工 程 分 别 在 C4-1 C1 及 尾 水 渠 附 近 各 布 设 一 处 砂 石 加 工 系 统, 总 占 地 面 积 4.30hm 2 各 砂 石 加 工 系 统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详 见 表 2.3-6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