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永 阳 街 道 工 业 新 村 小 区 改 造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永 阳 街 道 办 事 处 编 制 日 期 :2016 年 4 月 永 阳 街 道 办 事 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字 段 作 一 个 汉 字 ) 2. 建 设 地 点 指 项 目 所 在 地 详 细 地 址, 公 路 铁 路 应 填 写 起 止 地 点 3. 行 业 类 别 按 国 标 填 写 4. 总 投 资 指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5.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指 项 目 区 周 围 一 定 范 围 内 集 中 居 民 住 宅 区 学 校 医 院 保 护 文 物 风 景 名 胜 区 水 源 地 和 生 态 敏 感 点 等, 应 尽 可 能 给 出 保 护 目 标 性 质 规 模 和 距 厂 界 距 离 等 6. 结 论 与 建 议 给 出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达 标 排 放 和 总 量 控 制 的 分 析 结 论, 确 定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说 明 本 项 目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给 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可 行 性 的 明 确 结 论 同 时 提 出 减 少 环 境 影 响 的 其 它 建 议 7. 预 审 意 见 由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填 写 答 复 意 见, 无 主 管 部 门 项 目, 可 不 填 8. 审 批 意 见 由 负 责 审 批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复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永 阳 街 道 工 业 新 村 小 区 改 造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永 阳 街 道 办 事 处 法 人 代 表 张 德 才 联 系 人 吴 元 凤 通 讯 地 址 溧 水 区 永 阳 街 道 秦 淮 路 34 号 联 系 电 话 18936863676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211200 建 设 地 点 永 阳 街 道 通 济 街 居 委 会 工 业 新 村 小 区 ( 分 龙 岗 路 南 侧 ) 立 项 审 批 部 门 备 案 号 建 设 性 质 改 建 其 他 道 路 隧 道 和 桥 梁 工 程 行 业 类 别 建 筑 E4819 管 道 工 程 建 筑 及 代 码 E4852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N7820 占 地 面 积 ( 平 方 米 ) 总 投 资 ( 万 元 ) 1000 评 价 经 费 ( 万 元 ) 工 程 内 容 及 规 模 : 1 项 目 概 况 其 中 :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预 期 投 产 日 期 绿 化 面 积 ( 平 方 米 ) 20 环 保 投 资 占 总 投 资 比 例 2017 年 4 月 随 着 溧 水 区 城 市 建 设 步 伐 的 不 断 加 快, 一 批 批 环 境 优 美 功 能 齐 全 管 理 规 范 的 新 建 住 宅 小 区 为 市 区 居 民 提 供 了 极 佳 的 居 住 环 境, 很 大 程 度 上 改 善 了 居 民 的 生 活 条 件, 已 经 成 为 展 示 溧 水 城 市 建 设 和 管 理 水 平 的 重 要 窗 口 然 而, 目 前 仍 有 相 当 一 部 分 老 旧 小 区 无 专 业 化 物 业 管 理, 其 环 境 的 脏 乱 差, 基 础 设 施 的 严 重 缺 失, 与 溧 水 城 市 建 设 的 快 速 发 展 形 成 了 强 烈 的 反 差, 甚 至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严 重 影 响 了 溧 水 的 城 市 形 象 所 以, 老 住 宅 小 区 居 住 面 貌 的 根 本 改 观, 已 成 为 溧 水 区 永 阳 街 道 亟 待 解 决 的 民 生 问 题 为 完 善 溧 水 区 老 住 宅 小 区 基 础 设 施, 改 善 居 民 居 住 环 境, 永 阳 街 道 办 事 处 拟 投 资 1000 万 元 对 溧 水 区 永 阳 街 道 通 济 街 居 委 会 工 业 新 村 小 区 ( 分 龙 岗 路 南 侧 ) 内 的 基 础 设 施 进 行 整 体 改 造, 全 面 提 高 基 础 设 施 的 建 设 水 平, 为 小 区 内 居 民 提 供 良 好 的 生 活 环 境 水 平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 小 区 道 路 改 造 ; 雨 污 水 管 道 改 造 ; 环 境 整 治 及 其 他 设 施 改 造 等, 建 设 期 为 12 个 月 2 产 业 政 策 相 符 性 建 设 项 目 为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中 的 其 他 道 路 隧 道 和 桥 梁 工 程 建 筑 E4819 管 道 工 程 建 筑 E4852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N7820, 对 照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的 决 2% 1
定,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第 21 号 令,2013 年 2 月 16 日 ), 本 项 目 雨 污 水 分 流 排 水 管 道 改 造 工 程 属 于 鼓 励 类 第 二 十 二 项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中 第 9 项 : 城 镇 供 排 水 管 网 工 程, 其 它 工 程 属 于 允 许 建 设 的 项 目 ; 项 目 不 属 于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 关 于 修 改 <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部 分 条 目 的 通 知, 苏 经 信 产 业 [2013]183 号,2013 年 3 月 15 日 ) 限 制 类 或 淘 汰 类 项 目 ; 项 目 不 属 于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和 江 苏 省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3 年 本 ) 江 苏 省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3 年 本 ) 中 的 建 设 项 目, 也 不 属 于 其 它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淘 汰 和 限 制 的 产 业 根 据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 江 苏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修 改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的 决 定, 江 苏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公 告 第 113 号,2012 年 1 月 12 日 ), 项 目 属 于 太 湖 流 域 三 级 保 护 区, 本 项 目 不 在 保 护 区 禁 止 行 为 之 列, 且 项 目 无 工 业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因 此 满 足 太 湖 流 域 保 护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3 工 程 主 要 内 容 项 目 名 称 : 永 阳 街 道 工 业 新 村 小 区 改 造 工 程 ; 建 设 单 位 : 永 阳 街 道 办 事 处 ; 行 业 类 别 : 其 他 道 路 隧 道 和 桥 梁 工 程 建 筑 E4819 管 道 工 程 建 筑 E4852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N7820; 建 设 性 质 : 改 建 ; 建 设 地 点 : 永 阳 街 道 通 济 街 居 委 会 工 业 新 村 小 区 ( 分 龙 岗 路 南 侧 ); 总 投 资 :1000 万 元 ; 本 项 目 位 于 溧 水 区 永 阳 街 道 通 济 街 居 委 会,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为 对 永 阳 街 道 工 业 新 村 小 区 进 行 整 治 出 新 改 造, 由 永 阳 街 道 办 事 处 统 一 组 织 实 施 小 区 的 基 本 情 况 见 表 1 表 1 改 造 小 区 基 本 情 况 居 委 会 小 区 楼 栋 数 户 数 人 口 数 建 筑 面 积 ( 万 m 2 ) 通 济 街 工 业 新 村 小 区 17 420 1208 3 具 体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 小 区 内 道 路 改 造 工 程 ; 雨 污 水 管 道 改 造 ; 环 境 整 治 及 其 他 设 施 改 造 等, 工 程 方 案 具 体 如 下 (1) 小 区 道 路 工 程 维 修 小 区 内 破 损 的 通 行 道 路 做 到 道 路 畅 通, 路 面 平 整 无 坑 洼, 路 牙 整 齐 无 缺 损, 2
人 员 车 辆 通 行 无 障 碍 改 善 疏 通 小 区 原 有 消 防 通 道, 保 障 消 防 车 辆 顺 利 通 行 和 操 作 ; 对 原 有 的 已 损 坏 或 瘫 痪 公 共 消 防 设 施 进 行 维 护 保 养 (2) 管 网 改 造 工 程 维 修 改 造 小 区 内 雨 水 污 水 管 线, 实 现 雨 污 分 流 ; 对 破 损 管 线 进 行 更 换 ; 改 造 建 设 管 线 检 查 井, 疏 通 窨 井 下 水 井 化 粪 池 等 ; 改 造 后 的 管 网 尽 量 接 入 市 政 管 网 改 造 后 做 到 同 类 管 线 综 合 布 置, 达 到 规 范 要 求 (3) 环 境 整 治 工 程 拆 除 小 区 内 违 法 建 筑 逾 期 临 时 建 筑 等 通 过 整 治, 彻 底 解 决 小 区 脏 乱 差 问 题, 对 部 分 建 筑 墙 面 进 行 出 新, 确 保 小 区 内 市 容 环 境 整 洁, 秩 序 优 良 (4) 设 施 配 套 工 程 更 新 规 范 环 卫 设 施, 增 设 标 准 化 垃 圾 桶 ( 箱 ), 保 障 小 区 居 民 生 活 垃 圾 倾 倒 和 堆 放 4 公 用 工 程 (1) 给 排 水 工 程 施 工 人 员 施 工 期 总 用 水 量 约 1204.5t, 本 项 目 施 工 机 械 搅 拌 用 水 混 凝 土 制 备 用 水 约 100t, 总 用 水 量 为 1304.5t 项 目 用 水 由 市 政 自 来 水 管 网 提 供 项 目 运 营 期 不 需 要 水 供 给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期 不 设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963.6t, 依 托 于 改 造 小 区 的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设 备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废 水 量 约 为 80t, 施 工 废 水 经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循 环 使 用, 不 外 排 (2) 供 电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期 用 电 量 为 2 万 kwh, 由 市 政 电 网 提 供 (3) 储 运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所 需 各 种 混 凝 土 沙 石 均 利 用 渣 土 车 进 行 运 输 5 施 工 期 职 工 人 数 及 工 作 制 度 施 工 期 人 数 :30 人 施 工 期 工 作 制 度 : 建 设 期 为 12 个 月, 每 天 工 作 8 小 时 6 环 保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为 20 万 元, 约 占 总 投 资 的 2%, 环 保 设 施 及 投 资 详 情 见 表 2 表 2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设 施 及 投 资 3
污 染 源 环 保 设 施 名 称 投 资 ( 万 元 ) 作 用 废 水 施 工 期 废 水 处 理 装 置 1.0 处 理 施 工 废 水 雨 布 防 落 物 网 2.0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噪 声 基 础 减 振 措 施 1.0 厂 界 达 标 固 废 建 筑 垃 圾 土 石 方 暂 存 处 0.5 垃 圾 桶 / 垃 圾 箱 2.0 固 废 安 全 暂 存 施 工 围 挡 2.0 削 减 风 力 扬 尘, 阻 挡 粉 尘 扩 散 废 气 洒 水 车 0.5 削 减 起 尘 量 灰 土 拌 和 除 尘 装 置 1.0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临 时 用 表 层 耕 植 土 保 存 保 存 临 时 占 地 的 表 层 耕 植 土 以 及 施 生 态 影 5.0 与 植 被 恢 复 工 后 的 恢 复 植 被 响 实 施 时 间 施 工 期 水 土 保 持 5.0 防 治 水 土 流 失 合 计 20 与 本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污 染 情 况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本 项 目 为 小 区 改 造 工 程, 由 于 小 区 建 设 较 早, 小 区 管 道 破 损 严 重, 居 民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排 放 周 围 河 道, 对 水 体 造 成 了 一 定 的 污 染 4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自 然 环 境 简 况 ( 地 形 地 貌 地 质 气 候 气 象 水 文 植 被 生 物 多 样 性 等 ) 1 地 理 位 置 溧 水 区 隶 属 于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位 于 北 纬 31 24 至 31 48, 东 经 118 51 至 119 14 地 处 长 江 三 角 洲 和 上 海 经 济 区 的 西 缘 北 距 南 京 48 公 里, 离 南 京 禄 口 国 际 机 场 18 公 里, 南 京 港 60 公 里 东 望 苏 锡 常, 距 上 海 300 公 里, 西 邻 安 徽 马 鞍 山 芜 湖 2 地 形 地 貌 溧 水 区 地 处 茅 山 山 脉 突 起 绵 延 区, 境 内 山 丘 个 体 低 矮 离 散, 地 势 东 南 高 西 北 低, 低 山 丘 陵 面 积 占 总 面 积 的 72.5%, 最 高 海 拔 368.5 米 以 石 臼 湖 秦 淮 河 两 大 水 系 分 水 岭 为 界, 北 部 秦 淮 河 水 系 地 势 东 南 高 西 北 低 ; 南 部 石 臼 湖 水 系 地 势 从 东 北 两 个 方 向 由 高 向 低 倾 斜, 汇 交 于 湖 区 总 地 形 为 丘 岗 土 旁 冲 犬 牙 交 错, 缓 丘 漫 岗 绵 延, 并 呈 明 显 的 阶 梯 分 布 最 高 一 级 阶 梯 由 海 拔 100 米 以 上 的 低 山 组 成 ; 第 二 阶 梯 由 海 拔 50 米 以 上 的 低 矮 平 缓 丘 陵 组 成 ; 第 三 阶 梯 由 沟 谷 地 及 滨 河 湖 圩 区 组 成 第 一 二 阶 梯 是 县 内 林 业 生 产 基 地, 第 三 阶 梯 是 县 内 农 业 生 产 及 经 济 林 果 的 主 要 基 地 溧 水 地 区 的 地 层 和 地 质 构 造, 属 扬 子 古 陆 下 扬 子 台 褶 带 构 造 单 元 区 内 第 四 纪 沉 积 层 广 泛 分 布, 为 主 要 成 土 母 质, 除 较 陡 的 山 坡 山 地 河 ( 沟 ) 边 坡 外, 在 低 山 丘 陵 及 其 坡 麓 地 带 和 河 ( 沟 ) 谷, 都 覆 盖 着 岩 层 的 风 化 残 积 物 和 坡 积 物 发 育 成 的 酸 性 黄 壤 土, 土 层 厚 薄 不 一, 河 口 三 角 洲 广 布 洪 积 土 和 冲 积 土, 湖 积 土 仅 见 于 石 臼 湖 3 气 象 溧 水 区 属 北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温 和 湿 润, 雨 量 适 中, 四 季 分 明, 降 雨 量 四 季 分 配 不 均 冬 半 年 (10~3 月 ) 受 寒 冷 的 极 地 大 陆 气 团 影 响, 盛 行 偏 东 北 风, 降 雨 较 少 ; 夏 半 年 (4~9 月 ) 受 热 带 或 副 热 带 海 洋 性 气 团 影 响, 盛 行 偏 东 南 风, 降 水 丰 富 尤 其 在 春 夏 之 交 的 5 月 底 至 6 月, 由 于 太 平 洋 暖 湿 气 团 与 北 方 冷 锋 云 系 交 汇 于 长 江 中 下 游, 形 成 一 年 一 度 的 梅 雨 季 节 夏 末 秋 初, 受 沿 西 北 向 移 动 的 台 风 影 响 而 多 台 风 雨 全 年 无 霜 期 222~224 天, 年 日 照 时 数 1987-2170 小 时,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为 东 南 风 年 平 均 温 度 为 15.3, 最 热 月 份 平 均 温 度 28.1, 最 冷 月 份 平 均 温 度 1.7 最 高 温 度 达 43, 发 生 在 7 月 份 ; 最 低 温 度 为 -14, 发 生 5
在 1 月 份 主 要 气 象 气 候 特 征 见 表 3 气 温 ( 度 ) 湿 度 (%) 气 压 ( 豪 帕 ) 风 向 风 速 ( 米 / 秒 ) 降 水 量 ( 毫 米 ) 雾 ( 天 ) 表 3 主 要 气 象 气 候 特 征 项 目 特 征 值 出 现 时 间 资 料 年 限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40.6 2003 年 8 月 2 日 1971-2009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14.8 1977 年 1 月 31 日 1971-2009 年 平 均 气 温 15.0 1971-2000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79 1971-2000 年 平 均 气 压 1014.1 1971-2000 瞬 时 最 大 风 速 (10min) 27.6 1974 年 6 月 17 日 1971-2009 年 平 均 风 速 2.7 1971-2009 年 最 多 风 向 及 频 率 C,18;ESE,11 1971-2009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1079.4 1971-2009 年 平 均 降 水 日 数 121.5 1971-2000 年 平 均 雾 日 39.7 1971-2009 最 大 月 雾 日 6.1 11 月 1971-2009 雪 ( 厘 米 ) 历 史 最 大 积 雪 深 度 40cm 2008 年 1 月 29 日 1971-2009 图 1 风 玫 瑰 示 意 图 4 水 文 溧 水 区 地 域 主 要 分 属 秦 淮 河 石 臼 湖 两 大 水 系, 仅 东 南 角 2.73 平 方 公 里 属 太 湖 水 系 湖 西 区, 分 水 岭 呈 东 西 向 横 贯 县 境 中 部 全 县 共 有 骨 干 河 道 6 条, 支 流 2 条, 撇 洪 沟 73 条 ; 堤 防 总 长 293.27 公 里, 穿 堤 建 筑 物 149 个 ; 圩 区 54 个, 其 中 万 亩 以 上 大 圩 54 个 ; 中 小 型 水 库 共 79 座, 中 型 6 座 ; 塘 坝 46640 面, 万 方 以 上 2064 面 ; 水 闸 20 座, 中 型 水 闸 2 座, 分 别 为 天 生 桥 闸 和 周 家 山 闸 ; 抗 旱 翻 水 线 143 条, 排 灌 站 440 座 ; 桥 涵 闸 渡 漕 等 中 沟 以 上 级 配 套 建 筑 物 927 座 本 区 域 在 太 湖 流 域 三 级 保 护 区 内, 项 目 周 边 的 水 系 主 要 为 一 干 河 一 干 河 为 秦 淮 河 的 分 支, 全 长 28.3 公 里, 平 均 顶 高 程 15.2 米, 顶 宽 6 米, 汇 水 面 积 188.25 平 方 公 里, 流 向 成 偏 西 北, 自 中 山 水 库 始, 斜 穿 城 郊 乡 后 流 向 西 南, 经 乌 山 柘 塘 镇 两 乡, 直 泻 石 湫 乡 东 北, 至 蔡 家 庄 附 近 入 溧 水 河 一 干 河 6
北 边 的 河 道 为 养 殖 区, 与 一 干 河 以 堰 相 隔, 一 干 河 水 位 高 过 围 堰 时, 水 从 一 干 河 流 入 养 殖 区 5 土 壤 与 植 被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自 然 条 件 优 越, 长 期 的 农 业 生 产 和 社 会 活 动, 使 区 内 原 来 的 自 然 生 态 系 统 已 基 本 改 造 成 为 农 业 生 态 系 统, 可 耕 地 的 土 壤 已 经 熟 化, 形 成 了 旱 作 土 和 水 稻 土, 且 低 丘 岗 地 的 平 缓 坡 地 亦 被 耕 作, 农 作 物 以 水 稻 三 麦 油 菜 为 主, 旱 作 物 有 豆 类 蔬 菜 山 芋 果 品 等 近 年 来, 由 于 经 济 建 设 的 发 展, 可 耕 地 不 断 缩 小, 农 业 生 态 系 统 已 发 生 了 较 大 的 变 化, 农 业 种 植 结 构 不 断 优 化 1999 年 溧 水 区 申 报 创 建 国 家 的 生 态 示 范 区 试 点, 现 已 创 建 成 为 国 家 生 态 示 范 区 7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 社 会 经 济 结 构 教 育 文 化 文 物 保 护 等 ) 一 溧 水 区 概 况 溧 水 区 东 邻 溧 阳 市, 南 连 高 淳 区, 西 与 安 徽 省 马 鞍 山 市 博 望 区 毗 邻, 西 北 与 江 宁 区 交 界, 东 北 与 句 容 市 接 壤 溧 水 区 辖 永 阳 白 马 东 屏 柘 塘 洪 蓝 石 湫 和 凤 晶 桥 8 个 建 制 镇,1 个 国 家 级 农 业 科 技 园 区 1 个 国 家 级 影 视 文 化 产 业 园 1 个 省 级 经 济 开 发 区 1 个 省 级 旅 游 度 假 实 验 区 1 个 国 有 农 林 场 圃, 设 69 个 居 民 委 员 会,39 个 村 民 委 员 会 2015 年 全 年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572.6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10.0% 其 中,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36.2 亿 元, 增 长 4.6%;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306.5 亿 元, 增 长 9.7%;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229.9 亿 元, 增 长 11.3% 三 次 产 业 比 重 为 6.3:53.6:40.1 人 均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135537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12782 元 全 区 实 现 工 业 产 值 1100.2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9.3% 全 区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行 业 大 类 30 个, 其 中 24 个 行 业 产 值 实 现 增 长, 先 进 制 造 业 增 势 较 好 ; 新 增 高 校 农 业 面 积 2.2 万 亩 设 施 农 业 面 积 1.1 万 亩, 新 增 高 标 准 农 田 1.6 万 亩, 累 计 面 积 达 38.5 万 亩, 占 耕 地 面 积 比 重 达 60.9% 全 年 累 计 播 种 蔬 菜 21.5 万 亩, 总 产 量 39.7 万 吨 全 年 新 增 省 级 农 业 龙 头 企 业 4 家, 73 家 农 业 龙 头 企 业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120.0 亿 元 ; 年 末 城 市 建 成 区 面 积 59 平 方 公 里, 城 区 园 林 绿 地 面 积 1098 万 平 方 米, 城 区 绿 地 率 39.6%, 城 区 绿 化 覆 盖 率 44.0%, 人 均 道 路 面 积 27.8 平 方 米, 城 市 路 灯 亮 化 率 99% 交 通 溧 水 区 位 于 省 城 南 京 主 城 南 部, 距 主 城 区 45 公 里, 距 南 京 禄 口 国 际 机 场 13 公 里 宁 杭 城 际 铁 路 轻 轨 S1 S7 及 宁 高 宁 杭 常 合 等 多 条 高 速 公 路 243 省 道 246 省 道 340 省 道 341 省 道 123 省 道 等 穿 境 而 过, 并 与 周 边 绕 城 高 速 沪 宁 高 速 104 国 道 等 连 为 一 体, 是 长 三 角 重 要 的 交 通 枢 纽 区 和 苏 浙 皖 沪 三 省 一 市 的 重 要 交 通 节 点, 具 有 10 分 钟 到 机 场 30 分 钟 到 火 车 站 1 小 时 到 港 口 2 小 时 到 杭 州 3 小 时 到 上 海 的 交 通 优 势 (1) 航 道 根 据 航 道 规 划, 溧 水 将 形 成 一 横 两 纵 的 内 河 航 道 干 线 网 络, 一 横 为 新 桥 河, 规 划 为 五 级 航 道, 两 纵 为 秦 淮 河 和 溧 水 支 线, 规 划 为 四 级 航 道 (2) 港 口 溧 水 港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中 根 据 溧 水 区 布 局 调 整 和 内 河 港 口 发 展, 对 溧 8
水 港 区 进 行 了 规 划 调 整, 共 规 划 5 个 公 用 作 业 区, 其 中 2 个 主 要 作 业 区, 包 括 柘 塘 作 业 区 和 洪 蓝 作 业 区 ;3 个 一 般 作 业 区, 包 括 沙 河 作 业 区 石 湫 作 业 区 和 晶 桥 作 业 区 此 外, 根 据 南 京 市 黄 砂 码 头 环 境 专 项 治 理 要 求, 对 溧 水 区 现 有 的 黄 砂 码 头 进 行 资 源 整 合, 统 一 调 整 至 柘 塘 黄 砂 码 头 区 和 洪 蓝 黄 砂 码 头 区 两 个 区 域 旅 游 溧 水 古 有 中 山 八 景, 今 有 胭 脂 遗 址 无 想 琴 音 周 园 古 迹 东 庐 礼 佛 石 湫 影 城 秦 淮 源 头 山 凹 人 家 湖 山 串 珠 三 叶 花 开 石 臼 渔 歌 溧 水 十 景 2015 全 年 接 待 旅 客 645 万 人 次, 同 比 增 长 21.6%; 实 现 旅 游 收 入 71.6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3.4% 全 区 拥 有 国 家 3A 级 景 区 3 家, 旅 行 社 6 家, 四 星 级 酒 店 1 家, 三 星 级 酒 店 1 家, 省 级 旅 游 度 假 ( 实 验 ) 区 1 家, 省 级 自 驾 游 基 地 2 家, 省 级 乡 村 旅 游 点 2 家, 市 级 自 驾 游 基 地 1 个, 市 级 农 家 乐 示 范 村 1 个, 市 级 农 家 乐 示 范 户 6 家 教 育 全 区 拥 有 学 校 122 所, 其 中, 幼 儿 园 77 所, 普 通 中 小 学 校 43 所, 招 生 人 数 13636 人, 在 校 生 48760 人, 毕 业 生 12090 人, 教 职 工 4549 人 全 区 有 市 优 质 园 3 所, 省 优 质 园 24 所, 学 前 三 年 幼 儿 入 园 率 达 99.3% 3026 人 参 加 中 考, 人 均 总 分 520.5 分 高 考 报 名 2167 人, 实 考 1910 人, 本 科 达 线 932 人, 达 线 率 43.0% 高 考 录 取 2035 人, 录 取 率 93.9%, 较 去 年 提 高 3.3 个 百 分 点, 全 市 理 科 第 一 名 第 三 名 落 户 溧 水 开 发 区 实 验 学 校 完 成 主 体 工 程, 易 地 新 建 特 殊 教 育 学 校 完 成 框 架 主 体, 易 地 新 建 第 二 实 验 学 校 新 建 新 龙 路 小 学 东 庐 中 学 改 扩 建 工 程 完 成 规 划 设 计 立 项 等 前 期 工 作, 开 始 进 入 工 程 招 标 二 永 阳 街 道 概 况 永 阳 街 道 位 于 南 京 市 溧 水 区 中 部, 是 溧 水 区 区 政 府 驻 地, 溧 水 区 政 治 经 济 文 化 中 心 永 阳 街 道 系 成 建 制 原 在 城 镇 城 郊 乡 东 庐 乡 合 并 成 的 溧 水 区 中 部 大 镇, 全 街 道 辖 19 个 居 委 会 4 个 村 委 会 永 阳 街 道 总 面 积 144 平 方 公 里, 总 人 口 约 14.1 万 人 2014 年 实 现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收 入 12.39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23.6%;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135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6.6%; 全 社 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117.2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77.2%; 全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65 亿 元 ; 工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45.5 亿 元 ; 服 务 业 投 资 68.7 亿 元 ; 工 业 开 票 销 售 收 入 117 亿 元 ; 对 外 贸 易 出 口 4500 万 美 元 集 约 发 展 水 平 不 断 提 升 坚 持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 节 能 环 保 ) 产 业 导 向, 提 高 项 目 准 入 门 槛, 瞄 准 9
龙 头 型 税 源 型 项 目, 全 年 达 成 签 约 意 向 和 正 式 签 约 项 目 17 个, 投 资 总 额 50.2 亿 元 加 快 退 二 优 二, 利 用 腾 阳 机 械 等 闲 置 土 地 和 厂 房, 嫁 接 优 质 项 目 加 大 闲 置 低 效 利 用 土 地 处 置 力 度, 盘 活 闲 置 低 效 用 地 500 亩 加 大 246 省 道 两 侧 企 业 退 二 进 三 力 度, 达 成 向 商 务 楼 宇 科 技 研 发 转 型 意 向 协 议 9 家, 其 中, 世 伟 泰 高 飞 建 设 等 2 家 企 业 商 务 楼 宇 转 型 已 进 入 土 地 挂 牌 出 让 阶 段, 博 瑞 特 工 艺 品 已 展 开 规 划 设 计 积 极 建 立 推 动 新 兴 产 业 发 展 扶 持 创 新 型 中 小 企 业 成 长 的 机 制, 合 作 成 立 了 总 规 模 3 亿 元 的 南 京 溧 水 厚 泽 新 兴 产 业 创 业 投 资 基 金 产 业 结 构 不 断 优 化 始 终 抓 住 发 展 实 体 经 济 不 动 摇, 产 业 结 构 进 一 步 优 化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产 值 83.5 亿 元, 占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产 值 的 42.8%, 同 比 增 长 2 个 百 分 点 全 力 做 大 服 务 业, 服 务 业 增 加 值 占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比 重 达 47.5%, 同 比 提 高 2 个 百 分 点, 完 成 服 务 业 税 收 7 亿 元, 增 长 22.3% 创 新 能 力 不 断 增 强 人 才 引 领 作 用 进 一 步 彰 显, 新 增 领 军 型 科 技 人 才 10 名 高 端 团 队 1 家 ; 集 聚 千 人 计 划 1 名 永 阳 科 创 中 心 累 计 落 户 人 才 创 业 企 业 70 家, 成 功 孵 化 19 家 科 技 创 新 投 入 不 断 加 大, 研 发 经 费 支 出 占 GDP 比 重 达 4%, 名 列 全 区 前 茅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培 育 加 快, 新 增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6 家,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13 件 专 利 工 作 继 续 领 跑 全 区, 申 请 各 类 专 利 420 件, 获 批 350 件, 分 别 完 成 全 年 任 务 的 2 倍 和 3 倍 ;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169 件, 授 权 51 件, 分 别 完 成 全 年 任 务 的 1.5 倍 和 2.5 倍 科 技 平 台 建 设 进 一 步 加 强, 新 增 省 市 级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6 家, 省 级 研 究 生 工 作 站 1 家, 新 增 省 级 民 营 科 技 企 业 3 家, 组 织 申 报 市 以 上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22 个, 完 成 年 度 任 务 的 166.7%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300 米 范 围 内 无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10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环 境 空 气 地 面 水 地 下 水 声 环 境 辐 射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等 ) 1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根 据 南 京 市 大 气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质 量 空 气 功 能 区 划 为 二 类 区 按 照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评 价, 根 据 2014 年 南 京 市 环 境 状 况 公 报, 全 年 各 项 污 染 物 指 标 监 测 结 果 如 下 :PM 10 年 均 值 为 123µg/m 3, 超 标 0.76 倍, 同 比 下 降 10.2%;SO 2 年 均 值 为 25µg/m 3, 达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同 比 下 降 32.4%;NO 2 年 均 值 为 54µg/m 3, 超 标 0.35 倍, 同 比 下 降 1.8%;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由 于 施 工 场 地 较 多 及 机 动 车 尾 气 的 影 响 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根 据 2014 年 南 京 市 环 境 状 况 公 报,2014 年 南 京 市 监 测 水 环 境 断 面 ( 点 ) 250 个,155 个 断 面 水 质 达 到 功 能 类 别 标 准, 达 标 率 62.0%, 监 测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断 面 ( 点 )124 个,78 个 断 面 水 质 达 到 功 能 类 别 标 准, 达 标 率 为 62.9%, 同 比 下 降 5.6 个 百 分 点 ; 监 测 28 个 基 本 现 代 化 考 核 断 面, 其 中 水 质 达 到 Ⅲ 类 ( 含 Ⅲ 类 ) 以 上 断 面 比 例 为 57.1%, 同 比 上 升 3.5 个 百 分 点 建 设 项 目 附 近 水 域 主 要 为 一 干 河, 一 干 河 现 状 水 质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Ⅳ 类 标 准 3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根 据 市 政 府 关 于 批 转 市 环 保 局 < 南 京 市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调 整 方 案 > 的 通 知 ( 宁 政 发 2014 34 号 ) 的 相 关 规 定,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噪 声 功 能 区 划 为 2 类 区 依 据 2014 年 南 京 市 环 境 状 况 公 报, 五 郊 区 ( 江 宁 浦 口 六 合 溧 水 高 淳 ) 交 通 噪 声 均 值 67.6 分 贝, 较 上 年 上 升 0.8 分 贝 ; 城 区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均 值 为 53.8 分 贝, 同 比 下 降 0.9 分 贝, 郊 区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51.1 分 贝, 同 比 下 降 0.3 分 贝 ; 全 市 28 个 功 能 区 测 点 噪 声 连 续 监 测 显 示, 昼 间 噪 声 达 标 率 为 95.5%, 夜 间 噪 声 达 标 率 为 88.4%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满 足 噪 声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噪 声 值 能 够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2 类 标 准 值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具 体 见 表 4 保 护 项 目 保 护 目 标 表 4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表 距 离 方 位 规 模 (m) 保 护 级 别 11
大 气 环 境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工 业 新 村 小 区 420 户 /1208 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琴 音 新 村 W 50 约 450 户 /1300 人 (GB3095-2012) 中 的 分 龙 岗 N 50 约 550 户 /1400 人 二 级 标 准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一 干 河 S 160 中 河 准 (GB3838-2002)Ⅳ 类 标 准 工 业 新 村 小 区 420 户 /1208 人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琴 音 新 村 W 50 约 450 户 /1300 人 (GB3096-2008)2 类 标 分 龙 岗 N 50 约 550 户 /1400 人 准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一 级 管 控 区, 包 括 : 1. 中 山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为 中 山 水 库 校 核 洪 水 位 28.76 米 以 下 库 区 水 面 及 陆 域 范 围 ;2. 方 便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中 山 水 库 - 方 便 水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为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SE 3700 方 便 水 库 校 核 洪 护 区 水 位 29.15 米 以 下 库 区 水 面 及 陆 域 范 围 ( 中 山 水 库 及 方 便 水 库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在 东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庐 山 市 级 风 景 名 规 划 胜 区 内 ), 管 控 区 面 积 21.15 平 方 公 里 天 生 桥 风 景 名 胜 区 W 4000 自 然 与 人 文 景 观 保 护, 二 级 管 控 区, 范 围 包 括 天 生 桥 河 北 起 永 阳 镇 河 西 洪 蓝 镇 下 思 桥 缸 窑 坝 天 生 桥 村 小 村 上 村 严 家 宕 村 南 止 洪 蓝 桥 (7500 米 ), 沿 河 道 两 岸 150-300 米 范 围, 管 控 区 面 积 1.27 平 方 公 里 12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1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根 据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1998 年 颁 布 的 江 苏 省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分, 项 目 所 在 地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为 二 类 区,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指 标 见 表 5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表 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单 位 :µg/m 3 ) 污 染 物 名 称 取 值 时 间 浓 度 限 值 标 准 来 源 年 平 均 60 SO 2 24 小 时 平 均 150 1 小 时 平 均 500 年 平 均 40 NO 2 24 小 时 平 均 80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1 小 时 平 均 200 (GB3095 2012) 二 级 标 准 TSP 年 平 均 200 24 小 时 平 均 300 PM 10 年 平 均 70 24 小 时 平 均 150 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主 要 河 流 为 一 干 河, 水 质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Ⅳ 类 水 质 标 准, 见 表 6 表 6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单 位 : 除 ph 外 为 mg/l) 项 目 PH COD SS NH 3 -N TP 石 油 类 浓 度 限 值 6~9 30 60 1.5 0.3 0.05 依 据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Ⅳ 类 SS 引 用 地 表 水 资 源 质 量 标 准 (SL63-94) 3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声 环 境 质 量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的 2 类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7 表 7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值 ( 单 位 :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标 准 来 源 2 类 60 50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13
1 废 气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施 工 期 颗 粒 物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具 体 数 值 见 下 表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 3 表 8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最 高 允 许 无 组 织 监 排 放 高 排 放 速 率 控 浓 度 执 行 标 准 度 m kg/h mg/m 3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颗 粒 物 120 3.5 15 1.0 2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期 场 界 噪 声 排 放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详 见 表 9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表 9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单 位 db(a)) 昼 间 夜 间 70 55 14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本 项 目 为 小 区 改 造 工 程, 改 善 小 区 居 民 的 生 活 环 境, 项 目 建 成 后, 无 废 水 废 气 和 固 废 产 生, 不 需 申 请 总 量 15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 图 示 ) 一 施 工 期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1) 道 路 改 造 工 程 图 2 道 路 改 造 施 工 工 艺 流 程 图 及 产 污 环 节 小 区 道 路 采 用 混 凝 土 路 面, 道 路 改 造 过 程 中 废 气 主 要 为 施 工 扬 尘 ; 废 水 主 要 为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和 施 工 废 水 ; 噪 声 主 要 为 设 备 运 转 产 生 的 噪 声 ; 固 废 主 要 为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原 有 道 路 破 除 及 道 路 清 理 垃 圾 (2) 管 网 改 造 工 程 图 3 管 线 施 工 工 艺 流 程 图 及 产 污 环 节 管 道 建 设 过 程 中 废 气 主 要 为 管 道 开 挖 产 生 的 扬 尘 ; 废 水 主 要 是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和 施 工 废 水 ; 噪 声 主 要 是 施 工 设 备 运 转 产 生 的 施 工 噪 声 ; 固 废 主 要 为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和 开 挖 的 土 石 方 ; 施 工 期 最 主 要 的 破 坏 为 开 挖 管 道 所 造 成 的 生 态 破 坏 (3) 其 他 设 施 工 程 施 工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示 意 图 16
噪 声 扬 尘 噪 声 扬 尘 噪 声 固 废 噪 声 固 废 基 础 工 程 主 体 工 程 装 饰 工 程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验 收 图 4 其 他 设 施 工 程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其 他 附 属 设 施 工 程 主 要 为 新 增 垃 圾 桶 ( 箱 ) 的 安 装 建 设 工 程, 建 设 产 生 扬 尘 噪 声 废 弃 物 二 施 工 期 主 要 污 染 源 1 废 气 施 工 期 主 要 废 气 为 小 区 改 造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施 工 扬 尘 及 墙 面 出 新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油 漆 废 气 (1) 扬 尘 污 染 扬 尘 污 染 主 要 发 生 在 施 工 前 期 土 方 开 挖 及 土 方 回 填 过 程, 包 括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引 起 的 道 路 扬 尘 物 料 装 卸 扬 尘 以 及 施 工 区 扬 尘,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TSP 根 据 当 地 同 类 型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监 测 数 据, 施 工 作 业 场 地 近 地 面 扬 尘 浓 度 可 达 1.5~ 30mg/m 3 由 于 扬 尘 的 产 生 量 与 天 气 温 度 风 速 施 工 队 文 明 作 业 程 度 和 管 理 水 平 等 因 素 有 关, 因 此, 其 排 放 量 难 以 定 量 估 算 (2) 油 漆 废 气 油 漆 废 气 主 要 来 自 于 外 墙 出 新 工 程, 该 废 气 的 排 放 属 无 组 织 排 放, 其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甲 苯 和 二 甲 苯, 此 外 还 有 极 少 量 的 汽 油 丁 醇 和 丙 醇 等 由 于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难 预 测, 本 次 评 价 只 进 行 定 性 分 析 2 废 水 建 设 期 的 废 水 排 放 主 要 来 自 于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以 及 施 工 废 水 (1)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不 设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利 用 改 造 小 区 内 部 生 活 设 施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用 水 根 据 江 苏 省 城 市 生 活 与 公 共 用 水 定 额 (2012 年 修 订 ) 规 定 按 110L/d 人 计, 施 工 人 数 约 30 人 左 右, 则 生 活 用 水 量 为 3.3t/d 生 活 污 水 的 排 放 量 按 用 水 量 的 80% 计, 则 生 活 污 水 的 排 放 量 为 2.64t/d, 拟 建 项 目 施 工 期 为 12 个 月, 则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963.6t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质 为 COD SS NH 3 -N TP 等, 其 污 染 物 17
产 生 量 见 表 10 本 项 目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依 托 租 住 小 区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接 管 至 相 关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表 10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序 号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t) 1 污 水 产 生 量 963.6 2 COD 400 0.39 3 SS 200 0.19 4 TP 4 0.0039 5 NH 3 -N 25 0.024 (2)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废 水 主 要 为 砂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本 项 目 施 工 机 械 搅 拌 用 水 混 凝 土 制 备 用 水 约 100t 施 工 废 水 的 排 放 量 按 用 水 量 的 80% 计,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期 产 生 施 工 废 水 量 为 80t, 机 械 搅 拌 混 凝 土 制 备 过 程 中 产 生 砂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废 水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300 mg/l SS 1200mg/L 石 油 类 40 mg/l 经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循 环 使 用, 不 外 排 3 噪 声 本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各 种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其 声 级 程 度 详 见 表 11 表 11 建 设 期 主 要 噪 声 源 的 声 级 值 ( 单 位 :db(a)) 序 号 声 源 名 称 噪 声 级 范 围 ( 距 源 5m 处 ) 1 推 土 机 86 2 运 输 卡 车 92 3 挖 土 机 84 4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建 设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主 要 包 括 生 活 垃 圾 开 挖 土 石 方 和 建 筑 垃 圾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人 员 将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生 活 垃 圾, 按 1.0kg/ 人 d 计,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30kg/d, 施 工 期 共 产 生 生 活 垃 圾 11t, 由 环 卫 定 期 进 行 清 运 建 设 项 目 土 石 方 主 要 是 在 雨 污 管 道 改 造 过 程 中 开 挖 管 线 过 程 产 生 管 线 开 挖 约 产 生 土 石 方 1500 m 3, 其 中 1200 m 3 就 地 回 填, 回 填 后 多 余 土 石 方 运 送 至 市 政 指 定 暂 存 场, 用 于 其 它 市 政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具 体 土 石 方 平 衡 见 表 12, 土 石 方 平 衡 图 见 图 5 表 12 本 工 程 土 石 方 用 量 平 衡 表 项 目 施 工 产 生 土 方 量 (m 3 ) 回 填 所 需 土 方 量 (m 3 ) 外 运 土 方 量 (m 3 ) 开 挖 管 线 1500 1200 300 18
管 线 开 挖 1500 300 1200 用 于 其 他 市 政 项 目 就 地 回 填 图 5 土 石 方 平 衡 图 (m 3 ) 建 筑 垃 圾 包 括 废 弃 混 凝 土 沙 土 沙 石 余 泥 等 杂 物 本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约 20t, 其 中 废 钢 筋 等 约 5t 可 回 收 利 用, 废 弃 混 凝 土 过 剩 混 凝 土 砂 石 等 约 15t,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清 理, 运 送 至 指 定 场 所 13 序 号 1 2 3 序 号 1 (1) 固 体 废 物 属 性 判 定 根 据 固 体 废 物 鉴 别 导 则 ( 试 行 ) 的 规 定, 判 断 固 体 废 物 的 属 性, 具 体 见 表 表 13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属 性 判 断 种 类 判 断 固 废 形 预 测 产 副 产 生 工 序 主 要 成 分 固 体 名 称 态 生 量 产 废 物 品 判 定 依 据 生 活 固 职 工 生 活 垃 圾 态 塑 料 纸 品 等 11t 土 石 固 固 体 废 物 鉴 管 线 开 挖 砂 土 粘 土 等 1500m 3 方 态 别 导 则 ( 试 行 ) 建 筑 道 路 清 理 固 砂 石 沙 土 垃 圾 建 筑 过 程 态 木 板 钢 筋 等 20t (2) 固 体 废 物 分 析 结 果 汇 总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14 固 体 废 物 生 活 垃 圾 属 性 一 般 固 废 表 14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固 体 废 物 分 析 结 果 汇 总 表 危 险 危 废 废 产 生 工 形 主 要 成 特 性 险 物 物 估 算 产 序 态 分 鉴 别 特 类 代 生 量 方 法 性 别 码 职 工 生 活 固 态 塑 料 纸 品 等 其 他 废 物 处 置 情 况 99 11t 环 卫 清 运 1200 m 3 就 其 土 地 回 填, 剩 管 线 开 固 砂 土 粘 他 2 石 99 1500m 3 余 300 m 3 运 挖 态 土 等 废 方 至 市 政 指 定 物 暂 存 场 3 建 道 路 清 固 砂 石 沙 其 99 20t 约 5t 回 用, 19
筑 垃 圾 理 建 筑 过 程 态 土 木 板 钢 筋 等 三 运 营 期 主 要 污 染 源 他 废 物 15t 委 托 环 卫 清 运 项 目 建 成 后, 无 废 水 废 气 固 废 等 产 生 因 此, 营 运 期 不 进 行 评 价 20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预 计 排 放 情 况 种 类 排 放 源 ( 编 号 ) 大 气 污 染 物 水 污 染 物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类 别 施 工 期 开 挖 土 方 建 筑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噪 声 施 工 期 其 他 施 工 作 业 墙 面 出 新 污 染 物 名 称 扬 尘 油 漆 废 气 产 生 浓 度 (mg/ m 3 ) 产 生 量 (t)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排 放 去 向 (mg/ 量 (t) m 3 ) 少 量 少 量 无 组 织 排 入 大 气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浓 废 水 产 生 排 放 度 量 (t) 量 (t) 量 (t) (mg/l) 排 放 去 向 施 工 废 水 COD 300 0.024 0 经 沉 淀 池 SS 1200 0.096 0 80 沉 淀 后 循 0.003 石 油 类 40 0 2 环 使 用 COD 400 0.39 0.39 依 托 改 造 SS 200 0.19 0.19 小 区 化 粪 NH 3 -N 25 0.024 0.024 池 处 理 后, 生 活 污 水 963.6 排 入 相 应 0.003 TP 4 0.0039 9 污 水 处 理 厂 产 生 量 处 理 处 置 量 综 合 利 用 量 外 排 量 备 注 约 1200m 3 就 地 回 填, 1500m 3 300 m 3 1200m 3 0 剩 余 300 m 3 运 送 至 市 政 指 定 暂 存 场 5t 回 收, 剩 20t 15t 5t 0 余 15t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11t 11t 0 0 环 卫 清 运 项 目 噪 声 主 要 为 施 工 期 推 土 机 载 重 汽 车 挖 土 机 等 产 生 的 设 备 噪 声, 噪 声 值 为 78~96dB(A), 噪 声 经 过 距 离 衰 减 后 能 达 到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中 的 标 准 要 求 无 21
主 要 生 态 影 响 ( 不 够 时 可 另 附 页 ) 本 工 程 对 生 态 的 主 要 影 响 表 现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开 拓 施 工 带 管 沟 开 挖 运 输 等 活 动 对 施 工 范 围 及 周 边 的 植 被 和 土 壤 所 产 生 的 一 定 程 度 的 破 坏, 尤 其 是 施 工 带 的 开 拓 和 管 沟 的 开 挖, 对 于 地 表 植 被 地 下 部 分 的 破 坏 是 彻 底 的, 但 其 影 响 具 有 可 逆 转 恢 复 的 性 质, 在 一 到 两 个 生 长 周 期 后 可 基 本 得 到 恢 复 对 土 壤 的 破 坏 作 用 主 要 表 现 在 施 工 期 间 对 土 地 的 永 久 和 临 时 占 地 以 及 车 辆 和 机 械 对 土 壤 的 践 踏 碾 压 造 成 的 土 壤 原 有 结 构 的 破 坏, 土 壤 质 地 和 紧 实 度 等 物 理 性 质 的 改 变, 由 于 打 乱 土 层, 改 变 土 壤 容 重, 地 表 植 被 受 到 破 坏 使 得 表 层 填 注 物 对 太 阳 热 能 吸 收 量 增 加, 蒸 发 量 加 大, 土 壤 水 分 减 少 但 影 响 也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而 结 束 22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1 废 气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间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来 自 于 施 工 作 业 扬 尘 污 染 及 墙 面 出 新 过 程 产 生 的 油 漆 废 气 (1) 施 工 扬 尘 根 据 南 京 市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施 工 方 应 制 定 落 实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方 案, 配 备 现 场 管 理 人 员, 对 施 工 现 场 实 行 合 理 化 管 理, 开 工 前 15 日 向 施 工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申 报 施 工 阶 段 的 扬 尘 排 放 情 况 和 处 理 措 施 项 目 施 工 扬 尘 主 要 来 源 有 :1 建 筑 材 料 的 堆 放 装 卸 过 程 产 生 的 扬 尘 ;2 施 工 垃 圾 的 堆 放 及 装 卸 过 程 产 生 的 扬 尘 ;3 运 输 车 辆 造 成 的 道 路 扬 尘 按 起 尘 的 原 因 可 分 为 风 力 起 尘 和 动 力 起 尘, 其 中 风 力 起 尘 主 要 是 由 于 露 天 堆 放 的 建 材 ( 如 黄 沙 水 泥 等 ) 及 裸 露 的 施 工 区 表 层 浮 尘 因 天 气 干 燥 及 大 风, 产 生 风 尘 扬 尘 ; 而 动 力 起 尘, 主 要 是 在 建 材 的 装 卸 搅 拌 过 程 中, 由 于 外 力 而 产 生 的 尘 粒 再 悬 浮 而 造 成, 其 中 施 工 及 装 卸 车 辆 造 成 的 扬 尘 最 为 严 重, 据 有 关 文 献 资 料 介 绍, 施 工 时 车 辆 行 驶 产 生 的 扬 尘 占 总 扬 尘 的 60% 以 上 车 辆 行 驶 产 生 的 扬 尘, 在 完 全 干 燥 情 况 下, 可 按 下 列 经 验 公 式 计 算 : 式 中 :Q 汽 车 行 驶 的 扬 尘,kg/km 辆 ; V 汽 车 速 度,km/hr; W 汽 车 载 重 量, 吨 ; P 道 路 表 面 粉 尘 量,kg/m 2 表 15 为 一 辆 10 吨 卡 车, 通 过 一 段 长 度 为 1km 的 路 面 时, 不 同 路 面 清 洁 程 度, 不 同 行 驶 速 度 情 况 下 的 扬 尘 量 表 15 在 不 同 车 速 和 地 面 清 洁 程 度 的 汽 车 扬 尘 ( 单 位 :kg/ 辆 公 里 ) 车 速 路 面 粉 尘 量 (kg/m 2 ) (km/hr) 0.1 0.2 0.3 0.4 0.5 1 5 0.051 0.086 0.116 0.144 0.171 0.287 10 0.102 0.172 0.233 0.289 0.341 0.574 15 0.153 0.258 0.349 0.433 0.512 0.861 25 0.255 0.429 0.582 0.722 0.854 1.436 由 此 可 见, 在 同 样 路 面 清 洁 程 度 条 件 下, 车 速 越 快, 扬 尘 量 越 大 ; 而 在 同 样 23
车 速 情 况 下, 路 面 越 脏, 则 扬 尘 量 越 大 施 工 期 扬 尘 的 另 一 个 主 要 原 因 是 露 天 堆 场 和 裸 露 场 地 的 风 力 扬 尘 由 于 施 工 的 需 要, 一 些 建 材 需 露 天 堆 放, 在 气 候 干 燥 又 有 风 的 情 况 下, 会 产 生 扬 尘 一 般 情 况 下, 施 工 期 扬 尘 的 情 况 随 着 施 工 阶 段 的 不 同 而 不 同, 其 造 成 的 污 染 影 响 是 局 部 和 短 期 的, 施 工 结 束 后 就 会 消 失 总 的 来 说, 在 采 取 一 系 列 有 效 的 扬 尘 控 制 措 施 后, 施 工 扬 尘 将 明 显 减 少 据 类 比 调 查, 一 般 施 工 扬 尘 的 影 响 范 围 在 100m 范 围 内 可 见, 项 目 施 工 扬 尘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仅 局 限 在 施 工 点 周 围, 随 着 距 离 的 增 加, 浓 度 迅 速 减 小, 具 有 明 显 的 局 地 污 染 特 征 依 据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建 筑 施 工 扬 尘 控 制 工 作 的 通 知 ( 苏 建 质 安 2012 167 号 ) 及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 国 发 2013 37 号 ) 的 要 求, 建 设 项 目 必 须 采 取 合 理 可 行 的 控 制 措 施, 以 便 最 大 程 度 减 少 扬 尘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要 求 及 措 施 包 括 : 1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应 全 封 闭 设 置 围 挡 墙, 严 禁 敞 开 式 作 业, 施 工 现 场 道 路 应 进 行 地 面 硬 化 2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应 采 取 密 闭 措 施, 推 行 道 路 机 械 化 清 扫 等 低 尘 作 业 方 式 3 细 颗 粒 散 体 材 料 入 库 严 密 保 存, 搬 运 时 轻 拿 轻 放, 避 免 包 袋 破 裂 造 成 扬 尘 4 运 输 白 灰 水 泥 施 工 垃 圾 等 易 扬 尘 车 辆 要 严 密, 或 采 取 其 它 措 施, 以 避 免 沿 途 散 落, 同 时 对 进 出 车 辆 控 制 车 速, 减 速 行 驶 5 施 工 前, 应 当 将 施 工 现 场 进 行 公 示, 设 置 举 报 电 话, 便 于 与 周 边 居 民 进 行 沟 通 协 调 ; 签 订 建 筑 承 包 合 同 时, 应 将 环 境 保 护 的 内 容 纳 入 其 中 上 述 措 施 主 要 是 围 挡 和 洒 水, 围 挡 起 直 接 阻 挡 扬 尘 飞 扬 的 作 用, 洒 水 可 降 低 施 工 扬 尘 的 起 尘 量 这 些 防 尘 措 施 常 用 且 行 之 有 效 (2) 油 漆 废 气 墙 面 出 新 过 程 中 对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的 材 料 主 要 是 油 漆 等 有 机 溶 剂 ( 主 要 有 溶 剂 型 涂 料 溶 剂 型 胶 粘 剂, 水 性 阻 燃 剂 防 水 剂 防 腐 剂 及 防 虫 剂 等 ) 其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甲 苯 和 二 甲 苯, 此 外 还 有 极 少 量 的 汽 油 丁 醇 和 丙 醇 等 由 于 该 部 分 废 气 排 放 时 间 和 部 位 不 能 十 分 明 确, 油 漆 废 气 排 放 周 期 短, 且 作 业 点 分 散 因 此, 在 墙 面 出 新 期 间, 应 加 强 自 然 通 风, 使 用 环 保 型 油 漆 和 水 性 油 漆, 预 计 建 设 项 目 此 部 分 产 生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4
2 废 水 建 设 期 的 废 水 排 放 主 要 来 自 于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以 及 施 工 废 水 由 于 本 项 目 建 设 不 设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期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依 托 改 造 小 区 内 部 的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施 工 废 水 主 要 为 砂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本 项 目 机 械 搅 拌 混 凝 土 制 备 过 程 中 产 生 施 工 废 水 80t, 废 水 经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循 环 使 用, 不 外 排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依 托 改 造 小 区 内 部 的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不 外 排 至 附 近 的 河 流, 施 工 废 水 经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循 环 使 用, 不 外 排, 废 水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3 噪 声 施 工 期 噪 声 主 要 为 施 工 机 械 和 交 通 车 辆 产 生, 根 据 噪 声 污 染 源 分 析 可 知, 由 于 施 工 场 地 的 噪 声 源 主 要 为 高 噪 声 施 工 机 械, 单 体 声 级 一 般 均 在 80dB(A) 以 上 本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各 类 施 工 机 械 可 处 于 施 工 区 内 任 意 位 置, 但 在 某 一 时 段 内 其 位 置 相 对 固 定, 对 外 界 环 境 的 影 响 可 用 半 自 由 声 场 点 声 源 几 何 发 散 衰 减 公 式 计 算 : Lp(r)=L(r o )-20lg(r/r o ) 式 中 :Lp(r) 受 声 点 声 压 级,dB(A); L(ro) 参 考 点 ro 处 声 压 级,dB (A); r 受 声 点 至 声 源 距 离,m; r o 参 考 点 至 声 源 距 离,m 在 不 考 虑 树 林 及 建 筑 物 的 噪 声 衰 减 量 的 情 况 下, 各 类 施 工 机 械 在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噪 声 值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16 表 16 施 工 场 地 噪 声 预 测 表 ( 单 位 :db(a)) 设 备 名 称 5m 10m 20m 40m 50m 100m 200m 300m 推 土 机 86 80 74 68 66 60 54 50 挖 土 机 84 78 72 66 64 58 52 48 运 输 卡 车 92 86 80 74 72 66 60 56 从 表 16 可 见,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较 高, 昼 间 施 工 噪 声 超 过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的 情 况 出 现 在 距 声 源 50m 范 围 内, 夜 间 施 工 噪 声 超 标 出 现 在 300m 左 右 范 围, 施 工 噪 声 特 别 是 夜 间 的 施 工 队 环 境 的 影 响 是 不 容 忽 视 的 为 减 轻 对 周 围 居 民 区 的 噪 声 影 响, 建 议 施 工 方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25
(1)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 对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现 场 周 围 设 置 屏 障 以 减 轻 噪 声 对 它 们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间 应 严 格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遵 守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的 有 关 环 境 管 理 规 定, 强 化 施 工 噪 声 环 境 管 理, 减 轻 施 工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2) 施 工 中 尽 量 采 用 低 噪 声 的 施 工 机 械 : 减 少 同 时 作 业 的 高 噪 声 施 工 机 械 数 量,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轻 声 源 叠 加 的 影 响 ; (3) 合 理 布 置 高 噪 声 源 : 合 理 调 整 施 工 现 场 的 布 局, 尽 量 将 高 噪 声 源 设 备 远 离 居 民 区 一 侧, 切 实 减 缓 施 工 期 噪 声 对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4)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作 业 时 间, 禁 止 夜 间 进 行 高 噪 声 施 工 作 业 若 进 行 夜 间 施 工, 应 进 行 夜 间 施 工 申 报 4 固 体 废 物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期 雨 污 水 管 道 改 造 过 程 会 产 生 土 石 方, 土 石 方 如 不 经 过 有 效 处 置, 任 意 堆 放, 不 仅 会 侵 占 一 部 分 土 地, 浪 费 土 地 资 源, 带 来 经 济 上 的 损 益, 同 时 在 干 燥, 有 风 的 气 候 条 件 下, 堆 放 的 泥 土 容 易 产 生 扬 尘, 给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带 来 负 荷, 威 胁 到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的 身 心 健 康 本 项 目 产 生 土 石 方 约 为 1500m 3, 暂 时 堆 放 在 改 造 地 区, 其 中 1200m 3 用 于 回 填, 剩 余 300m 3 用 于 其 它 市 政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在 运 输 各 种 建 筑 材 料 ( 如 砂 石 水 泥 砖 木 材 等 ) 过 程 中 以 及 在 工 程 完 成 后, 会 残 留 不 少 废 建 筑 材 料 对 于 建 筑 垃 圾, 其 中 的 钢 筋 等 可 以 回 收 利 用, 其 它 的 混 凝 土 块 连 同 弃 渣 等 均 为 无 机 物, 可 送 至 专 用 垃 圾 场 所 或 用 于 回 填 低 洼 地 带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建 设 单 位 应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规 范 运 输, 不 要 随 意 倾 倒 建 筑 垃 圾, 工 程 的 装 修 垃 圾 必 须 及 时 外 运, 在 固 定 垃 圾 堆 场 处 置 另 外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人 员 还 将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生 活 垃 圾, 应 收 集 到 指 定 的 垃 圾 箱 内,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5 施 工 期 对 居 民 日 常 生 活 的 影 响 及 减 缓 措 施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对 居 民 日 常 生 活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几 方 面 : 1 工 程 施 工 封 闭 道 路, 同 时 施 工 运 输 机 械 占 用 原 有 道 路, 导 致 小 区 交 通 拥 堵, 对 小 区 居 民 出 行 安 全 造 成 影 响 ;2 管 线 开 挖 沟 槽 开 工 会 对 周 边 房 屋 质 量 结 构 产 生 影 响 ;3 施 工 产 生 的 噪 声 扬 尘 污 水, 建 筑 垃 圾 堆 放 和 运 输, 夜 间 施 工 照 26
明 等 都 将 对 居 民 生 活 产 生 负 面 影 响 针 对 以 上 的 影 响, 提 出 如 下 几 点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 1 施 工 期 制 定 周 密 的 交 通 组 织 方 案, 通 过 设 置 便 道 等 方 式 解 决 好 居 民 正 常 交 通 出 行, 监 督 施 工 单 位, 把 对 区 域 交 通 影 响 解 决 在 施 工 前 2 施 工 单 位 应 加 强 与 现 有 管 线 所 属 部 门 的 沟 通 和 配 合, 优 化 管 线 迁 移 方 案, 在 施 工 前 应 提 前 告 知 涉 及 的 小 区 居 民 施 工 时 间, 使 其 提 前 做 好 准 备 3 重 视 施 工 期 间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防 止 施 工 期 噪 声 振 动 固 废 扬 尘 等 环 境 污 染, 维 护 沿 线 居 民 的 生 活 质 量, 通 过 采 取 洒 水 等 措 施 抑 止 扬 尘 和 颗 粒 物 污 染, 努 力 营 造 清 洁 环 保 文 明 的 施 工 环 境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1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营 运 期 无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固 废 等 污 染 物 产 生, 因 此 不 作 分 析 2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在 整 个 施 工 期 及 运 营 期 都 要 注 意 清 洁 生 产 的 实 施 在 设 计 中, 尽 量 使 用 地 方 材 料 耐 用 材 料 和 环 保 材 料, 减 少 木 材 的 使 用 ; 在 施 工 期, 废 弃 的 土 石 方 尽 量 回 填, 对 于 无 法 回 填 的 土 方, 也 不 能 任 意 堆 弃, 应 该 做 好 清 运 处 理 方 案, 施 工 时 注 重 原 材 料 的 节 约, 尽 量 回 收 建 筑 垃 圾 加 以 使 用 ; 在 施 工 及 运 营 期, 都 要 提 倡 节 约 用 水, 减 少 用 水 量 及 废 水 排 放 量 项 目 运 营 期 无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和 固 废 产 生 综 合 而 言, 建 设 项 目 排 污 量 较 小,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的 原 则 要 求, 体 现 了 循 环 经 济 理 念 3 项 目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本 项 目 为 小 区 改 造 工 程, 改 善 小 区 居 民 的 生 活 环 境, 项 目 建 成 后, 无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和 固 废 产 生, 不 需 申 请 总 量 4 环 境 和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永 阳 街 道 工 业 新 村 小 区 改 造 工 程 项 目 实 施 后, 可 带 来 一 定 的 环 境 和 社 会 效 益 (1) 项 目 雨 污 分 流 管 道 改 造 实 施 后 可 削 减 永 阳 街 道 内 居 民 生 活 污 水 排 入 水 体 的 COD SS NH 3 -N TP 总 量, 从 而 提 高 永 阳 街 道 水 体 水 环 境 质 量 (2) 可 有 效 地 消 除 项 目 中 各 个 小 区 内 安 全 隐 患 改 善 小 区 居 民 的 居 住 环 境, 切 实 提 高 居 民 生 活 的 舒 适 度, 提 高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有 利 于 社 区 的 平 稳 发 展, 增 强 27
居 民 文 明 意 识, 促 使 居 民 和 谐 向 上, 保 障 小 区 居 民 同 享 城 市 改 革 发 展 和 文 明 进 步 成 果, 积 极 建 设 文 明 和 谐 社 区 (3) 提 升 小 区 环 境 品 质, 深 化 社 会 公 共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完 善 社 会 公 共 管 理 职 能, 优 化 社 会 公 共 管 理 方 式, 为 小 区 开 展 准 物 业 管 理 打 下 扎 实 的 物 质 基 础, 保 证 新 的 管 理 体 制 快 速 跟 进 (4) 提 升 居 民 的 思 想 道 德 水 平, 增 强 市 民 意 识 城 市 意 识 环 境 意 识 和 文 明 意 识, 倡 导 社 会 新 风 尚 围 绕 建 设 文 明 社 区 的 目 标, 加 快 小 区 改 造, 能 够 切 实 加 强 基 层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民 主 法 制 建 设 和 社 会 管 理 工 作, 构 筑 起 与 城 市 社 区 相 适 应 的 科 学 民 主 健 康 向 上 的 社 会 新 风 尚 5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生 态 环 境 没 有 破 坏 28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防 治 措 施 及 预 期 治 理 效 果 内 容 排 放 源 污 染 物 名 防 治 措 施 类 ( 编 号 ) 称 型 大 气 污 染 物 水 污 染 物 电 离 和 电 磁 辐 射 固 体 废 物 噪 声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施 工 作 业 墙 面 出 新 施 工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开 挖 土 方 扬 尘 油 漆 废 气 COD SS 石 油 类 COD SS NH 3 -N TP 弃 土 施 工 围 挡 喷 水 遮 盖 密 闭 等 措 施 自 然 通 风 环 保 型 涂 料 沉 淀 池 依 托 改 造 小 区, 排 入 相 应 污 水 处 理 站 部 分 就 地 回 填, 部 分 用 于 其 它 市 政 工 程 部 分 回 用, 部 分 委 托 环 卫 清 运 预 期 治 理 效 果 达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达 标 排 放 循 环 利 用 达 标 接 管 工 程 不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建 筑 垃 圾 施 工 施 工 生 活 垃 圾 环 卫 清 运 人 员 项 目 噪 声 主 要 为 施 工 期 推 土 机 载 重 汽 车 挖 土 机 等 产 生 的 设 备 噪 声, 噪 声 值 为 78~96dB(A), 噪 声 经 过 距 离 衰 减 后 能 达 到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中 的 标 准 要 求 其 无 它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及 预 期 效 果 : 地 表 水 及 地 下 水 对 水 土 流 失 具 体 有 重 要 影 响, 在 设 计 中 都 要 考 虑 采 用 适 当 的 排 水 设 施 进 行 处 理 施 工 设 计 时, 对 影 响 施 工 的 地 表 水 进 行 拦 截 或 排 除 到 管 线 用 地 以 外, 防 止 地 表 水 漫 流 滞 积 或 下 渗, 影 响 工 程 的 稳 定 对 于 影 响 工 程 的 地 下 水, 则 应 予 以 隔 离 疏 干 和 降 低 水 位, 并 引 导 到 工 程 以 外 的 适 当 地 点 对 于 经 过 29
水 田 的 填 方 路 段, 可 设 置 排 水 沟 及 路 田 分 界 墙 对 于 挖 方 路 段, 可 在 工 程 边 缘 设 边 沟 及 在 边 坡 顶 设 截 水 沟 施 工 回 填 后, 要 在 边 坡 坡 面 处 种 植 根 系 发 达, 茎 矮 叶 茂 的 草 种, 坡 脚 处 护 坡 道 处 种 植 根 系 深 广 固 土 能 力 较 强 耐 旱 的 低 矮 灌 木 ; 特 殊 路 段 绿 化 在 植 物 选 择 时 以 乔 灌 木 规 则 式 载 植 为 主, 结 合 植 草, 进 行 多 层 次 防 护 弃 土 ( 渣 ) 场 防 治 区 : 应 采 取 挡 土 墙 护 坡 工 程 以 及 综 合 排 水 工 程 和 土 地 整 治 等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设 置 渣 场 排 水 系 统 拦 渣 墙, 采 取 堆 渣 后 回 填 表 土 表 面 平 整 人 工 夯 实 坡 面 植 物 防 护 恢 复 植 被 等 措 施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施 工 期 在 采 取 了 上 述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后, 可 将 因 本 项 目 建 设 而 造 成 的 生 态 影 响 特 别 是 水 土 流 失 程 度 降 至 最 低 30
结 论 与 建 议 一 结 论 1 项 目 概 况 随 着 溧 水 区 城 市 建 设 步 伐 的 不 断 加 快, 一 批 批 环 境 优 美 功 能 齐 全 管 理 规 范 的 新 建 住 宅 小 区 为 市 区 居 民 提 供 了 极 佳 的 居 住 环 境, 很 大 程 度 上 改 善 了 居 民 的 生 活 条 件, 已 经 成 为 展 示 溧 水 城 市 建 设 和 管 理 水 平 的 重 要 窗 口 然 而, 目 前 仍 有 相 当 一 部 分 老 旧 小 区 无 专 业 化 物 业 管 理, 其 环 境 的 脏 乱 差, 基 础 设 施 的 严 重 缺 失, 与 溧 水 城 市 建 设 的 快 速 发 展 形 成 了 强 烈 的 反 差, 甚 至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严 重 影 响 了 溧 水 的 城 市 形 象 所 以, 老 住 宅 小 区 居 住 面 貌 的 根 本 改 观, 已 成 为 溧 水 区 永 阳 街 道 亟 待 解 决 的 民 生 问 题 为 完 善 溧 水 区 老 住 宅 小 区 基 础 设 施, 改 善 居 民 居 住 环 境, 永 阳 街 道 办 事 处 拟 投 资 1000 万 元 对 溧 水 区 永 阳 街 道 通 济 街 居 委 会 工 业 新 村 小 区 ( 分 龙 岗 路 南 侧 ) 内 的 基 础 设 施 进 行 整 体 改 造, 全 面 提 高 基 础 设 施 的 建 设 水 平, 为 小 区 内 居 民 提 供 良 好 的 生 活 环 境 水 平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 小 区 道 路 改 造 ; 雨 污 水 管 道 改 造 ; 环 境 整 治 及 其 他 设 施 改 造 等, 建 设 期 为 12 个 月 2 产 业 政 策 相 符 性 建 设 项 目 为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中 的 其 他 道 路 隧 道 和 桥 梁 工 程 建 筑 E4819 管 道 工 程 建 筑 E4852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N7820, 对 照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的 决 定,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第 21 号 令,2013 年 2 月 16 日 ), 本 项 目 雨 污 水 分 流 排 水 管 道 改 造 工 程 属 于 鼓 励 类 第 二 十 二 项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中 第 9 项 : 城 镇 供 排 水 管 网 工 程, 其 它 工 程 属 于 允 许 建 设 的 项 目 ; 项 目 不 属 于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 关 于 修 改 <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部 分 条 目 的 通 知, 苏 经 信 产 业 [2013]183 号, 2013 年 3 月 15 日 ) 限 制 类 或 淘 汰 类 项 目 ; 项 目 不 属 于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和 江 苏 省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3 年 本 ) 江 苏 省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3 年 本 ) 中 的 建 设 项 目, 也 不 属 于 其 它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淘 汰 和 限 制 的 产 业 根 据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 江 苏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修 改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的 决 定, 江 苏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公 告 第 113 号, 31
2012 年 1 月 12 日 ), 项 目 属 于 太 湖 流 域 三 级 保 护 区, 本 项 目 不 在 保 护 区 禁 止 行 为 之 列, 且 项 目 无 工 业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因 此 满 足 太 湖 流 域 保 护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3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区 域 环 境 功 能 不 会 下 降 (1) 废 气 项 目 营 运 期 无 废 气 产 生 (2) 废 水 项 目 营 运 期 无 废 水 产 生 (3) 固 废 项 目 营 运 期 无 固 废 产 生 (4) 噪 声 项 目 营 运 期 无 噪 声 产 生 4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原 则, 体 现 循 环 经 济 理 念 项 目 运 营 期 无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和 固 废 产 生 因 此, 建 设 项 目 营 运 期 无 污 染 物 排 放,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的 原 则 要 求, 体 现 了 循 环 经 济 理 念 5 符 合 区 域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本 项 目 为 小 区 改 造 工 程, 改 善 小 区 居 民 的 生 活 环 境, 项 目 建 成 后, 无 废 水 废 气 和 固 废 产 生, 不 需 申 请 总 量 上 述 评 价 结 果 是 根 据 永 阳 街 道 办 事 处 提 供 的 规 模 布 局 及 与 此 对 应 的 排 放 情 况 基 础 上 得 出 的, 如 果 布 局 规 模 和 排 污 情 况 有 所 变 化, 应 由 永 阳 街 道 办 事 处 按 环 保 部 门 要 求 另 行 申 报 综 上 所 述,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采 用 的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可 行, 总 体 上 对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总 量 可 在 区 域 内 平 衡, 因 此,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来 讲, 该 项 目 在 拟 建 地 建 设 时 可 行 的 二 建 议 (1) 严 格 落 实 环 评 报 告 表 中 提 出 的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确 保 建 设 项 目 在 不 同 阶 段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降 至 最 小 (2) 在 施 工 期, 为 减 少 机 动 车 辆 行 驶 造 成 的 扬 尘 污 染, 对 施 工 路 面 采 取 洒 水 降 尘 措 施, 如 有 条 件 还 应 在 施 工 带 两 边 设 置 围 栏 32
(3) 本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要 注 重 生 态 环 境 的 修 复,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做 好 土 地 补 偿 和 植 被 保 护 工 作 33
预 审 意 见 : 公 章 经 办 : 签 发 : 年 月 日 下 一 级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 公 章 经 办 : 签 发 : 年 月 日 34
审 批 意 见 : 公 章 经 办 : 签 发 : 年 月 日 35
注 释 一 本 报 告 表 应 附 以 下 附 件 附 图 : 附 件 1 附 件 2 附 件 3 附 件 4 附 件 5 委 托 书 确 认 单 声 明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项 目 建 议 书 批 复 附 图 1 附 图 2 建 设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溧 水 区 生 态 红 线 图 二 如 果 本 报 告 表 不 能 说 明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染 及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应 进 行 专 项 评 价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点 和 当 地 环 境 特 征, 应 选 下 列 2 项 进 行 专 项 评 价 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专 项 评 价 2. 水 环 境 影 响 专 项 评 价 ( 包 括 地 表 水 和 地 下 水 ) 3.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专 项 评 价 4. 声 影 响 专 项 评 价 5. 土 壤 影 响 专 项 评 价 6. 固 体 废 弃 物 影 响 专 项 评 价 7. 辐 射 环 境 影 响 专 项 评 价 ( 包 括 电 离 辐 射 和 电 磁 辐 射 ) 以 上 专 项 评 价 未 包 括 的 可 另 列 专 项, 专 项 评 价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中 的 要 求 进 行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