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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医 疗 平 时 注 入 一 滴 水 病 时 拥 有 太 平 洋! 医 疗 保 险 是 为 了 在 生 病 受 伤 时 能 安 心 的 接 受 治 疗, 大 家 共 同 出 资 的 一 种 互 助 制 度 健 康 保 险 分 为 在 工 作 单 位 加 入 的 保 险 ( 社 会 保 险 等 ) 和 在 居 住 的 市 町 村 加 入 的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2 种 2-1-1.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预 计 在 日 本 居 住 1 年 以 上 的 外 国 人, 如 果 在 工 作 单 位 不 能 加 入 社 会 保 险, 可 以 加 入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关 于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制 度 的 咨 询 加 入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的 对 象 医 疗 保 险 科 医 疗 保 险 科 除 1~4 以 外 的 情 况 必 须 加 入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1 健 康 保 险 船 员 保 险 共 济 工 会 的 被 保 险 者 及 其 所 必 需 抚 养 的 对 象 2 领 取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的 人 2 没 有 办 理 外 国 人 登 记 的 外 国 人 3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制 度 的 被 保 险 人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申 请 ( 请 在 14 日 以 内 送 交 收 到 新 保 险 证 后 请 返 还 旧 保 险 证 ) 国 民 健 加 康 入 保 险 国 民 健 退 康 出 保 险 其 它 需 要 申 报 的 情 况 需 要 准 备 的 材 料 从 别 处 迁 入 佐 世 保 市 印 章 前 住 址 的 迁 出 证 明 停 交 所 在 工 作 单 位 的 健 康 保 险 印 章 丧 失 健 康 保 险 资 格 的 证 明 脱 离 了 工 作 单 位 的 健 康 保 险 被 抚 养 对 象 印 章 丧 失 健 康 保 险 资 格 的 证 明 无 法 领 取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印 章 停 止 发 放 低 保 的 决 定 通 知 印 章 保 险 证 母 子 健 康 手 册 户 主 的 存 折 ( 记 录 孩 子 出 生 时 了 生 产 费 用 详 细 内 容 的 收 据 或 者 付 款 通 知 单 产 妇 在 医 院 签 署 的 同 意 文 件 ) 外 国 人 加 入 时 外 国 人 登 录 证 迁 到 其 它 市 町 村 印 章 保 险 证 加 入 工 作 单 位 健 康 保 险 印 章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和 工 作 单 位 的 健 康 保 险 证 ( 多 成 为 工 作 单 位 健 康 保 险 的 被 抚 养 对 象 人 数 时 请 带 齐 所 有 人 的 资 料 如 果 还 没 领 到 保 险 证 时 请 带 上 能 证 明 已 加 入 的 材 料 ) 领 取 低 保 后 印 章 保 险 证 开 始 发 放 低 保 的 决 定 通 知 书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的 被 保 险 人 死 亡 时 保 险 证 为 死 者 举 行 葬 礼 的 人 的 印 章 和 存 折 成 为 离 职 者 医 疗 制 度 的 对 象 印 章 保 险 证 养 老 金 证 ( 写 有 领 取 权 生 效 日 和 加 入 日 期 ) 在 市 内 的 住 址, 姓 名 或 者 户 主 发 生 变 更 时 印 章 保 险 证 分 家 或 者 是 住 在 一 起 时 印 章 保 险 证 因 为 学 习 迁 到 别 的 住 址 印 章 保 险 证 在 学 证 明 保 险 证 遗 失 ( 或 者 是 弄 脏 了 无 法 使 用 ) 印 章 ( 弄 脏 或 者 是 破 损 时 请 将 保 险 证 一 并 带 上 ) 35

住 所 也 同 时 发 生 变 更 时, 请 带 上 驾 照 保 险 证 等 能 够 证 明 是 申 请 者 本 人 的 证 件 保 险 证 保 险 证 是 在 生 病 和 受 伤 就 医 时 提 交 给 医 院 受 理 窗 口 的 受 诊 券 请 一 定 认 真 保 管 姓 名, 住 址 等 内 容 发 生 变 更 时, 请 在 14 天 内 报 告 另 外, 出 国, 迁 到 市 外 时 请 务 必 归 还 ( 同 时 请 进 行 保 险 税 的 清 算 ) 保 险 税 保 险 税 是 根 据 前 一 年 的 收 入 和 被 保 险 人 的 家 庭 及 人 数 计 算 支 付 方 法 1 存 入 银 行 或 市 政 府 内 的 各 分 行 2 通 过 银 行 自 动 转 账 保 险 支 付 生 病 或 者 受 伤 就 医 时, 治 疗 费 的 70%( 或 者 是 80%, 或 者 90%) 由 佐 世 保 市 支 付, 剩 下 的 30%( 或 者 是 20%, 或 者 10%) 作 为 被 保 险 人 个 人 承 担 部 分 由 个 人 在 医 院 等 治 疗 单 位 的 窗 口 支 付 另 外, 被 保 险 人 生 产 时 可 以 领 到 一 定 数 额 的 一 次 性 生 育 津 贴 被 保 险 人 死 亡 时, 需 支 付 一 定 数 额 的 丧 葬 费 给 举 办 葬 礼 的 人 另 外 如 果 当 月 支 付 的 医 疗 费 超 过 一 定 额 度 时, 可 以 返 还 超 过 部 分 请 各 位 留 学 生 注 意 持 有 日 本 国 际 教 育 协 会 发 行 的 外 国 人 留 学 生 治 疗 证 明 书 的 人 也 需 要 加 入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留 学 生 可 以 接 受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之 后, 个 人 只 须 承 担 全 部 医 疗 费 的 30% 持 有 外 国 人 留 学 生 治 疗 证 明 书 后, 则 可 以 再 得 到 30% 中 的 80% 的 医 疗 费 补 助 退 休 人 员 医 疗 制 度 医 疗 保 险 科 长 期 在 公 司 和 政 府 机 关 工 作, 退 休 后 加 入 国 民 保 险 的 个 人, 在 65 岁 之 前 可 以 接 受 " 退 休 人 员 医 疗 制 度 " 的 医 疗 1 受 理 对 象 ( 同 时 符 合 两 种 条 件 的 人 ) 加 入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的 人 接 受 企 业 养 老 金 和 各 种 共 济 组 织 等 的 养 老 金 ( 国 民 养 老 金 除 外 ), 且 加 入 时 间 20 年 以 上 或 者 是 40 岁 以 后 加 入 时 间 10 年 以 上 的 人 2 申 报 收 到 养 老 金 证 书 ( 载 有 领 取 权 发 生 日 和 加 入 期 间 ) 后 14 天 内, 请 户 主 到 医 疗 保 险 科 各 行 政 中 心 或 者 各 分 所 申 报 36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税 医 疗 保 险 科 保 险 费 科 从 预 测 的 当 年 所 需 医 疗 费 中 扣 除 被 保 险 人 在 医 疗 机 构 支 付 的 个 人 承 担 部 分 国 家 等 支 付 的 补 助 金 后, 就 是 保 险 税 了 预 测 的 当 年 所 需 医 疗 费 = 保 险 税 + 个 人 承 担 部 分 (30% 或 者 20%,10%) + 国 家 等 支 付 的 补 助 金 1 收 入 比 例 数 根 据 各 户 的 收 入 进 行 的 计 算 + 2 平 均 比 例 数 根 据 各 户 的 参 保 人 数 进 行 计 算 + 3 家 庭 比 例 数 以 一 户 为 单 位 进 行 的 计 算 将 用 于 加 入 者 医 疗 费 的 " 医 疗 支 付 费 用 部 分 " 和 用 于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制 度 加 入 者 的 医 疗 费 的 " 后 期 高 龄 者 支 援 金 部 分 " 当 成 一 种 保 险 税 一 起 缴 纳 另 外,40 以 上 未 满 65 岁 的 人 还 要 交 " 看 护 缴 纳 金 部 分 ", 作 为 保 险 税 的 一 种 收 入 较 少 的 人, 根 据 其 收 入 保 险 税 也 会 相 应 地 减 少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税 的 缴 纳 方 法 保 险 费 科 特 别 征 收 家 庭 全 部 成 员 在 65 到 74 岁 的 户 主 公 共 养 老 金 领 取 额 一 年 18 万 日 元 以 上,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税 和 看 护 保 险 费 合 并 计 算 的 保 险 税 额 没 有 超 过 养 老 金 领 取 额 一 半 的 户 主 养 老 金 支 付 月 份 里, 从 户 主 的 养 老 金 先 行 扣 除 特 别 征 收 对 象 之 外 的 户 主 正 常 征 收 一 年 的 保 险 税 从 当 年 6 月 到 次 年 3 月 分 10 次 通 过 市 政 府 发 送 的 缴 费 通 知 书 或 者 转 账 缴 纳 国 保 税 的 缴 纳 敬 请 利 用 银 行 转 账 请 勿 忘 记! 如 果 缴 交 确 实 存 在 困 难, 请 尽 早 与 我 们 进 行 沟 通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特 别 征 收 正 常 征 收 到 上 一 年 度 2 月 份 为 止 是 特 别 征 收 的 人, 下 一 年 度 亦 为 特 别 征 收 对 象 标 志 表 示 缴 纳 月 份 37

2-1-2. 通 过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得 到 的 支 付 关 于 疗 养 费 的 支 付 医 疗 保 险 科 将 保 险 证 交 给 医 院 和 诊 所 的 受 理 窗 口 的 话, 只 需 支 付 该 次 医 疗 费 的 30%(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也 有 可 能 是 10% 或 者 20%), 剩 下 的 70%( 或 者 是 80% 90%) 由 国 家 健 康 保 险 机 构 承 担 ( 比 如 诊 断 治 疗 打 针 住 院 ) 遇 到 交 通 事 故 时 医 疗 保 险 科 第 三 者 行 为 ( 比 如 交 通 事 故 受 到 伤 害 被 家 犬 咬 伤 等 ) 导 致 的 伤 病, 如 果 需 要 使 用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接 受 治 疗 时, 必 须 要 提 交 申 请 1 交 通 事 故 及 时 向 警 察 局 提 出 申 请, 办 理 交 通 事 故 处 理 的 事 故 证 明 书 2 带 着 事 故 证 明 书 印 章 保 险 证, 一 定 要 到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受 理 窗 口 提 交 遭 受 第 三 者 伤 害 申 请 3 收 取 事 故 责 任 者 的 治 疗 费 私 下 和 解 的 话, 有 可 能 无 法 享 受 国 民 保 险 金 疗 养 费 的 支 付 医 疗 保 险 科 以 下 5 种 情 况 下, 可 以 预 先 支 付 全 部 的 医 疗 费, 之 后 再 申 请 这 样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会 返 还 其 中 的 70%( 或 者 80% 90%) 1 没 有 带 保 险 证 但 又 不 得 不 到 医 疗 机 构 就 医 2 医 生 认 为 必 要 而 使 用 整 形 矫 正 服 等 辅 助 用 品 3 因 骨 折 或 者 扭 伤 等 接 受 柔 道 正 骨 师 的 治 疗 4 手 术 时, 医 生 认 为 必 要 时 输 血 所 产 生 的 费 用 5 医 生 认 为 必 要 而 进 行 了 针 灸 按 摩 推 拿 等 治 疗 6 在 国 外 发 生 意 外 事 故 或 者 突 然 生 病 接 受 治 疗 住 院 时 医 疗 保 险 科 住 院 时 向 医 疗 机 构 受 理 窗 口 提 交 适 用 额 度 认 定 证 或 者 适 用 额 度 标 准 承 担 额 减 额 认 定 证, 这 样 只 要 支 付 个 人 承 担 部 分 的 金 额 另 外, 市 民 税 非 纳 税 家 庭, 其 食 物 疗 养 费 也 会 被 相 应 减 少 最 好 事 前 申 请 发 放 认 定 证 生 育 津 贴 丧 葬 祭 祀 费 运 送 费 用 的 支 付 医 疗 保 险 科 一 次 性 生 育 津 贴 ( 原 則 上 为 42 万 日 元 )( 平 成 22 年 7 月 开 始 ) 丧 葬 祭 祀 费 (2 万 日 元 ) 38

高 额 疗 养 费 的 支 付 医 疗 保 险 科 医 疗 费 中 的 个 人 承 担 部 分 超 过 一 定 额 度 时, 通 过 申 请 超 过 部 分 可 以 作 为 高 额 疗 养 费 得 到 支 付 ( 平 成 22 年 7 月 开 始 ) 一 年 内 前 三 次 的 每 月 自 己 负 担 限 度 额 第 四 次 及 之 后 的 ( 每 月 自 己 负 担 超 过 以 下 金 额 时 可 申 请 自 己 负 担 限 度 额 高 额 疗 养 费 ) 150,000 日 元 高 收 入 家 庭 ( 医 疗 费 超 过 500,000 日 元 时, 须 加 算 超 过 部 分 的 注 1 1%) 83,400 日 元 80,100 円 一 般 收 入 家 ( 医 疗 费 超 过 267,000 日 元 时, 须 加 算 超 过 部 分 的 庭 1%) 44,400 日 元 未 缴 纳 市 民 税 的 家 庭 35,400 日 元 24,600 日 元 住 院 时 的 伙 食 费 ( 每 餐 ) 260 日 元 210 日 元 160 日 元 注 2 可 以 合 并 计 同 一 户, 同 一 个 月 内 两 次 以 上 支 付 了 21,000 日 元 以 上, 其 合 并 计 算 金 额 算 的 情 况 超 过 每 个 月 自 己 负 担 限 度 额 时 可 申 请 合 并 计 算 关 于 因 一 部 分 先 天 性 血 液 凝 固 因 子 障 碍 和 有 必 要 进 行 人 工 透 析 的 慢 性 肾 功 能 不 全 血 液 患 特 定 疾 病 时 凝 固 因 子 制 剂 的 给 药 而 产 生 的 HIV 感 染 者, 通 过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的 认 定 领 取 特 定 疾 病 疗 养 接 受 治 疗 证, 将 之 提 交 给 医 疗 机 构 窗 口 的 话, 不 管 年 龄 大 小, 自 己 负 担 额 均 为 1,0000 日 元 / 月 但 是, 需 要 接 受 人 工 透 析 的 慢 性 肾 功 能 不 全 患 者 ( 未 满 70 岁 ), 如 果 是 高 收 入 家 庭 则 为 每 月 2,0000 日 元 注 1)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税 计 算 基 础 是 扣 除 所 得 税 后 的 年 总 收 入 总 收 入 超 过 600 万 日 元, 就 称 为 高 收 入 家 庭 注 2) 过 去 一 年 的 住 院 时 间 超 过 91 天, 做 了 长 期 申 请 的 情 况 下 计 算 时 的 注 意 事 项 1. 按 照 自 然 月 份 计 算 ( 各 个 月 的 第 一 天 到 最 后 一 天 ) 2. 各 个 医 疗 机 构 各 自 分 开 计 算 3. 即 使 是 同 一 个 医 疗 机 构 也 应 分 为 住 院 和 门 诊 分 别 计 算 4. 即 使 是 同 一 个 医 疗 机 构 牙 科 也 应 该 和 其 他 诊 疗 科 室 分 开 计 算 5. 综 合 性 医 院 的 门 诊 各 个 诊 疗 科 室 单 独 计 算 ( 只 计 算 到 平 成 22 年 3 月 之 前 的 诊 疗 费 用 ) 6. 持 医 院 的 外 部 处 方 向 药 店 支 付 的 个 人 承 担 部 分, 可 以 和 开 出 处 方 的 医 疗 机 构 的 个 人 承 担 部 分 合 并 计 算 7. 保 险 诊 疗 外 的 征 收 差 额 费 的 病 床 牙 科 的 自 由 治 疗 以 及 住 院 时 的 伙 食 费 均 在 计 算 范 围 外 39

高 额 疗 养 费 的 自 己 负 担 限 度 额 伙 食 费 ( 只 限 于 高 龄 领 取 者 ) 负 担 比 例 30% 1 10% 类 别 相 当 于 在 职 收 入 者 未 纳 税 家 庭 门 诊 ( 按 照 每 人 计 算 ) 自 己 负 担 限 度 额 门 诊 + 住 院 ( 以 家 庭 单 位 计 算 ) ( 平 成 22 年 7 月 开 始 ) 44,400 日 元 80,100 日 元 +( 总 治 疗 费 -267,000 日 元 ) 1% 第 4 次 开 始 需 付 44,400 日 元 普 通 12,000 日 元 44,400 日 元 低 收 入 Ⅱ 2 低 收 入 Ⅰ 3 8,000 日 元 24,600 日 元 住 院 时 的 伙 食 费 ( 每 餐 ) 260 日 元 210 日 元 160 日 元 4 15,000 日 元 100 日 元 关 于 因 一 部 分 先 天 性 血 液 凝 固 因 子 障 碍 和 有 必 要 进 行 人 工 透 析 的 慢 性 肾 功 能 不 全 血 液 凝 固 因 子 制 剂 的 给 药 而 产 生 的 HIV 感 染 者, 通 过 患 特 定 疾 病 时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的 认 定 后 可 领 取 特 定 疾 病 疗 养 接 受 治 疗 证, 将 之 提 交 给 医 疗 机 构 窗 口, 则 自 己 负 担 额 为 1,0000 日 元 / 月 1 缴 纳 完 市 民 税 后 收 入 在 145 万 日 元 以 上 的 人 士 2 加 入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家 庭, 其 所 有 成 员 均 未 缴 交 市 民 税 3 加 入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家 庭, 所 有 成 员 均 未 缴 交 市 民 税, 且 其 家 庭 总 收 入 未 达 到 一 定 标 准 者 4 过 去 一 年 的 住 院 时 间 超 过 91 天, 做 了 长 期 申 请 的 人 低 收 入 Ⅱ 低 收 入 Ⅰ 的 人 住 院 时, 必 须 向 医 院 提 交 适 用 限 定 额 标 准 负 担 额 减 额 认 定 证 认 定 证 可 到 医 疗 保 险 课 窗 口 申 请 办 理 由 于 制 度 改 变 而 产 生 变 更 时, 将 会 通 过 宣 传 杂 志 发 布 消 息 高 额 看 护 合 并 疗 养 费 的 支 付 把 医 疗 保 险 和 看 护 保 险 的 一 年 间 自 己 负 担 额 合 并 计 算 之 后 超 过 一 定 限 度 额 ( 年 额 ) 时, 通 过 申 请 超 过 部 分 可 作 为 高 额 看 护 合 并 疗 养 费 支 付 自 己 负 担 额 ( 年 额 ) ( 平 成 22 年 7 月 开 始 ) 70 岁 ~74 岁 未 满 70 岁 相 当 于 在 职 收 入 者 ( 高 收 入 者 ) 67 万 日 元 126 万 日 元 低 收 入 者 普 通 收 入 者 56 万 日 元 67 万 日 元 Ⅱ Ⅰ 31 万 日 元 19 万 日 元 34 万 日 元 各 医 疗 保 险 制 度 所 规 定 的 家 庭 户 单 位, 其 成 员 的 自 己 负 担 额 可 以 合 并 计 算 发 放 时 间 为 每 年 的 8 月 开 始 到 第 二 年 的 7 月 由 于 制 度 的 改 变 而 产 生 变 更 时, 将 通 过 宣 传 杂 志 发 布 消 息 40

2-1-3.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的 保 健 事 业 脑 部 检 查 医 疗 保 险 科 对 象 加 入 佐 世 保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的 40 岁 ~74 岁 的 人 自 己 负 担 10,000 日 元 诊 疗 地 点 报 名 期 间 将 通 过 佐 世 保 报 导 发 布 消 息 申 请 地 点 报 名 期 间 将 通 过 佐 世 保 报 导 发 布 消 息 牙 科 检 查 ( 精 密 牙 科 健 康 检 查 ) 医 疗 保 险 科 对 象 加 入 佐 世 保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的 20 岁 ~74 岁 的 人 自 己 负 担 1,000 日 元 诊 疗 地 点 市 内 各 个 指 定 的 医 疗 机 构 申 请 地 点 接 受 治 疗 本 人 想 去 的 牙 科 诊 所 ( 指 定 的 医 疗 机 构 ) 水 中 减 压 健 康 教 室 医 療 保 険 課 对 象 加 入 佐 世 保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的 人 实 施 地 点 报 名 期 间 将 通 过 佐 世 保 报 导 发 布 消 息 特 定 的 健 康 检 查 医 疗 保 险 科 在 4 月 1 日 这 天 加 入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且 该 年 度 内 满 40~74 岁 的 人, 可 接 受 预 防 代 谢 综 合 征 等 生 活 不 良 习 惯 病 的 特 定 健 康 检 查 ( 我 们 会 给 符 合 条 件 者 邮 寄 特 定 健 康 检 查 接 受 诊 断 券 ) 接 收 检 查 期 间 和 地 点 的 详 细 信 息 将 会 通 过 佐 世 保 报 导 和 邮 送 接 受 检 查 券 时 的 宣 传 单 等 通 知 大 家 特 定 健 康 检 查 免 费 特 定 保 健 指 导 医 疗 保 险 科 接 受 特 定 健 康 检 查 的 人 中, 根 据 健 康 检 查 的 结 果 被 判 断 为 有 必 要 注 意 保 持 健 康 的 人, 可 以 要 求 特 定 保 健 指 导 ( 对 这 部 分 人 我 们 会 进 行 相 应 指 导 ) 特 定 保 健 指 导 是 保 健 师 和 管 理 营 养 师 对 有 生 活 习 惯 病 发 病 风 险 的 人 进 行 的 以 改 善 饮 食 和 运 动 等 生 活 习 惯 为 目 的 的 帮 助 特 定 保 健 指 导 可 以 免 费 利 用 详 细 情 况 将 在 邮 寄 通 知 时 一 并 寄 达 的 宣 传 单 和 小 册 子 上 进 行 介 绍 41

2-1-4.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关 于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制 度 的 咨 询 长 崎 县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广 域 联 盟 (095)816-3930 医 疗 保 险 科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制 度 1 制 度 的 概 要 高 龄 者 的 医 疗 费 在 不 断 增 多, 在 综 合 考 虑 到 其 身 心 特 点 和 实 际 的 生 活 状 态, 平 成 20 年 4 月 重 新 制 定 了 独 立 的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制 度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工 作 主 要 是 由 长 崎 县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广 域 联 盟 和 县 内 的 各 市 町 联 合 进 行 2 受 理 对 象 原 则 上 凡 居 住 在 县 内 的 75 岁 以 上 的 老 年 人 ( 包 括 65 岁 以 上 身 体 有 一 定 残 疾 者 ) 均 为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制 度 的 被 保 险 者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制 度 的 被 保 险 者 医 疗 保 险 科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的 人 均 可 成 为 被 保 险 者 1 75 岁 以 上 者 2 65 岁 ~74 岁 具 有 一 定 残 疾 或 智 障, 通 过 申 请 得 到 承 认 者 正 在 接 收 生 活 保 障 者 除 外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制 度 的 申 请 有 下 列 情 况 出 现 时 请 办 理 申 请 手 续 医 疗 保 险 科 具 体 情 况 需 要 准 备 的 材 料 印 章 前 居 住 地 迁 出 证 明 书 迁 入 佐 世 保 市 时 前 居 住 地 的 负 担 分 类 等 证 明 书 迁 到 别 处 的 市 町 村 时 印 章 保 险 证 在 本 市 内 的 住 址 姓 名 户 主 等 发 生 改 变 时 印 章 保 险 证 有 一 定 残 疾 者 达 到 65 岁 或 者 过 了 65 岁 后 身 印 章 保 险 证 残 疾 人 证 等 可 以 反 映 残 疾 体 出 现 一 定 残 疾 者 (65 岁 ~74 岁 ) 程 度 的 文 件 保 险 证 操 办 殡 葬 祭 祀 者 的 印 章 和 存 折 死 亡 后 ( 印 有 丧 主 姓 名 的 物 品, 比 如 送 殡 答 谢 等 ) 开 始 领 取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时 停 止 领 取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时 保 险 证 遗 失 或 者 污 损 时 印 章 开 始 领 取 决 定 通 知 书 印 章 停 止 领 取 决 定 通 知 书 印 章 ( 因 污 损 破 损 申 报 时 请 将 其 一 并 带 上 ) 住 址 有 变 动 时, 要 带 上 驾 照 保 险 证 等 能 证 明 申 报 人 为 本 人 的 资 料 42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保 险 费 长 崎 县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广 域 联 盟 (095)816-3930 长 崎 县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广 域 联 盟 每 两 年 会 对 保 险 费 进 行 重 新 规 定 从 预 测 的 医 疗 费 中 扣 除 被 保 险 人 在 医 疗 机 构 窗 口 支 付 的 个 人 承 担 部 分 国 家 等 的 补 助 金 后, 就 是 保 险 费 了 预 测 的 医 疗 费 = 保 险 费 + 个 人 承 担 部 分 (30% 或 者 10%)+ 国 家 等 的 补 助 金 1 收 入 分 配 数 额 根 据 被 保 险 人 的 收 入 进 行 计 算 + 2 平 均 分 配 额 各 个 被 保 险 人 分 别 计 算 保 险 费 由 以 下 两 部 分 组 成 即 被 保 险 人 ( 有 收 入 者 须 缴 交, 无 收 入 者 无 须 缴 交 ) 的 根 据 收 入 负 担 部 分 ( 收 入 分 配 ) 和 被 保 险 人 ( 参 加 医 疗 保 险 者 ) 的 平 均 负 担 部 分 ( 平 均 分 配 ) 两 部 分 收 入 较 少 者 根 据 其 收 入 保 险 费 也 会 相 应 减 少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保 险 费 的 缴 纳 保 险 费 科 公 共 养 老 金 领 取 数 一 年 18 万 日 元 以 上, 包 括 看 护 保 险 费 在 内 的 保 险 费 特 别 征 收 数 没 有 超 过 养 老 金 领 取 数 一 半 的 人 养 老 金 支 付 当 月, 将 从 养 老 金 中 先 行 扣 除 特 别 征 收 部 分 特 别 征 收 对 象 之 外 的 户 主 普 通 征 收 一 年 的 保 险 费 分 9 次 缴 纳 可 通 过 市 政 府 寄 达 的 缴 纳 单 或 者 银 行 帐 号 进 行 缴 纳 国 民 保 险 税 的 缴 纳 请 利 用 方 便 易 记 的 转 账 方 式 确 实 缴 纳 困 难 的 话, 请 尽 早 联 系 我 们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特 别 征 收 普 通 征 收 到 前 一 年 度 2 月 份 为 止 是 特 别 征 收 的 人, 则 继 续 适 用 特 别 征 收 上 表 中 有 记 号 的 表 示 应 缴 纳 月 份 43

2-1-5.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制 度 下 可 领 取 到 的 补 贴 关 于 医 疗 费 的 咨 询 长 崎 县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广 域 联 盟 (095)816-3930 到 医 疗 机 构 就 医 时 自 己 支 付 的 费 用 ( 个 人 承 担 部 分 ) 为 当 次 医 疗 费 的 10% 收 入 相 当 于 在 职 收 入 者 个 人 承 担 30% 剩 下 的 90% 或 者 30% 由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广 域 联 盟 承 担 关 于 高 额 疗 养 费 住 院 时 的 伙 食 费 支 出 长 崎 县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广 域 联 盟 申 请 窗 口 医 疗 保 险 科 医 疗 保 险 科 分 处 行 政 中 心 一 个 月 内 所 支 付 的 医 疗 费 总 和 超 过 一 定 金 额, 通 过 申 请 超 过 部 分 可 以 被 返 还 申 请 过 一 次 后 我 们 会 记 录 下 您 的 汇 款 账 号 ( 本 人 名 义 ) 高 额 疗 养 费 的 自 己 负 担 限 度 额 伙 食 费 ( 平 成 22 年 7 月 开 始 ) 自 己 负 担 限 度 额 承 担 分 类 门 诊 门 诊 + 住 院 比 例 ( 一 个 人 ) ( 以 户 为 单 位 计 算 ) 30% 10% 收 入 相 当 于 在 职 44,400 日 元 80,100 日 元 +( 总 治 疗 费 -267,000 日 元 ) 1% 收 入 者 从 第 四 次 开 始 为 44,400 日 元 普 通 12,000 日 元 44,400 日 元 低 收 入 Ⅱ 1 24,600 日 元 8,000 日 元 住 院 时 的 伙 食 费 ( 每 餐 ) 260 日 元 210 日 元 160 日 元 3 Ⅰ 2 15,000 日 元 100 日 元 收 入 相 当 于 在 职 收 入 者 : 市 民 税 的 纳 税 所 得 在 145 万 日 元 以 上 者 普 通 : 不 适 合 收 入 相 当 于 在 职 收 入 者 低 收 入 Ⅱ 低 收 入 Ⅰ 条 件 的 人 群 低 收 入 Ⅱ: 全 部 家 庭 成 员 均 无 缴 纳 市 民 税 低 收 入 Ⅰ: 全 部 家 庭 成 员 均 无 缴 纳 市 民 税, 且 该 家 庭 的 收 入 未 达 到 一 定 标 准 的 该 家 庭 成 员 1 2 : 低 收 入 Ⅱ 低 收 入 Ⅰ 的 家 庭, 住 院 时 需 要 提 交 适 用 额 度 标 准 承 担 额 减 额 认 定 证, 请 到 受 理 窗 口 申 请 3 : 适 用 于 过 去 一 年 的 住 院 时 间 超 过 91 天, 作 了 长 期 申 请 的 情 况 关 于 疗 养 费 的 支 付 长 崎 县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广 域 联 盟 申 请 窗 口 医 疗 保 险 科 医 疗 保 险 科 分 处 行 政 中 心 向 医 疗 机 构 支 付 了 全 部 医 疗 费 后, 可 向 后 期 高 龄 者 广 域 联 盟 提 出 申 请, 得 到 认 可 后 则 可 以 返 还 所 付 医 疗 费 的 90%( 收 入 相 当 于 在 职 收 入 者 可 得 到 70% 的 返 还 ) 44

特 定 疾 病 长 崎 县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广 域 联 盟 申 请 窗 口 医 疗 保 险 科 特 定 疾 病 是 指 由 卫 生 部 劳 动 部 长 指 定 的 疾 病 具 体 如 下 : 一 部 分 先 天 性 血 液 凝 固 因 子 障 碍 有 必 要 进 行 人 工 透 析 的 慢 性 肾 功 能 不 全 者 因 血 液 凝 固 因 子 制 剂 的 给 药 而 产 生 的 HIV 感 染 者 因 以 上 特 定 疾 病 需 长 期 到 医 疗 机 构 接 受 治 疗 的 各 位, 可 到 医 疗 机 构 窗 口 提 交 特 定 疾 病 接 受 疗 养 证 这 样 每 月 自 己 负 担 额 最 高 只 需 一 万 日 元 特 定 疾 病 接 受 疗 养 证 的 取 得 需 要 申 请, 可 在 窗 口 进 行 申 请 丧 葬 费 长 崎 县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广 域 联 盟 申 请 窗 口 医 疗 保 险 科 医 疗 保 险 科 分 处 行 政 中 心 被 保 险 者 死 亡 后, 支 付 给 负 责 举 行 葬 礼 的 人 2 万 日 元 丧 葬 费 关 于 运 送 费 的 支 付 长 崎 县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广 域 联 盟 申 请 窗 口 医 疗 保 险 科 医 疗 保 险 科 分 处 行 政 中 心 根 据 医 生 的 指 示 不 得 不 运 送 到 医 疗 机 构 时, 通 过 审 查 后 所 花 费 运 送 费 用 可 以 报 销 高 额 看 护 合 计 疗 养 费 长 崎 县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广 域 联 盟 申 请 窗 口 医 疗 保 险 科 医 疗 保 险 科 分 处 行 政 中 心 医 疗 保 险 和 看 护 保 险 的 一 年 自 己 负 担 额 合 计 后 超 过 一 定 的 限 度 额 ( 年 额 ) 后, 通 过 申 请 超 过 部 分 可 以 作 为 高 额 看 护 合 计 疗 养 费 报 销 自 己 负 担 限 度 额 ( 年 额 ) ( 平 成 22 年 7 月 开 始 ) 分 类 额 度 收 入 相 当 于 在 职 收 入 者 67 万 日 元 普 通 56 万 日 元 低 收 入 Ⅱ 31 万 日 元 低 收 入 Ⅰ 19 万 日 元 支 付 对 象 的 年 度 计 算 方 法 为 每 年 的 8 月 到 第 二 年 的 7 月 后 期 高 龄 者 健 康 诊 断 长 崎 县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广 域 联 盟 申 请 窗 口 医 疗 保 险 科 为 了 早 期 发 现 并 预 防 生 活 习 惯 病 ( 脑 中 风 心 肌 梗 塞 糖 尿 病 等 ) 严 重 化, 请 尽 量 一 年 接 受 一 次 检 查 对 象 长 崎 县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的 被 保 险 人 个 人 负 担 免 费 检 查 内 容 问 诊 身 体 测 量 血 压 测 定 血 液 检 查 尿 检 申 请 方 法 事 先 打 电 话 到 医 疗 保 险 科 申 请, 领 取 受 诊 券 医 疗 保 险 科 保 险 费 科 窗 口 指 南 ( 市 政 府 一 楼 ) 45

46 过 道 医 疗 费 的 补 助 类 别 内 容 咨 询 处 福 利 医 疗 费 婴 幼 儿 对 小 学 入 学 前 的 婴 幼 儿 到 医 院 定 期 治 疗 及 住 院 医 疗 费 用 给 予 一 定 补 助 儿 童 支 援 科 单 亲 家 庭 对 住 院 到 医 院 定 期 治 疗 的 医 疗 费 给 予 一 定 补 助 寡 妇 对 60 岁 到 70 岁 之 间, 没 有 与 民 法 中 规 定 的 有 义 务 赡 养 者 一 起 生 活 的 女 性 住 院 医 疗 费 给 予 一 定 补 助 持 有 残 疾 人 手 册 1~3 级 医 疗 和 保 育 手 册 A1 A2 B 1( 3 级 B1 中 的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领 取 者 除 外 ) 合 并 前 的 江 迎 町 鹿 町 町 的 3 级 B1( 后 期 高 龄 者 医 疗 领 取 者 ) 4 级 的 人 到 平 城 25 年 3 月 31 日 之 前 适 用 于 医 疗 费 的 一 部 分 补 助 以 中 重 度 的 残 疾 智 障 者 ( 儿 ) 为 对 象, 补 助 医 疗 费 ( 有 医 保 部 分 ) 的 一 部 分 残 障 智 障 福 利 科 市 政 府 大 楼 指 南 11 1 1 1 1 高 额 疗 养 费 申 请 适 用 额 度 认 定 高 额 医 疗 高 额 看 护 合 计 医 疗 费 疗 养 费 ( 伙 食 费 差 额 整 形 矫 正 服 等 ) 一 次 性 生 育 津 贴 丧 葬 费 等 正 大 门 电 梯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被 保 险 者 证 后 高 龄 者 医 疗 被 保 险 者 证 看 护 保 险 被 保 险 者 证 的 发 放 再 次 发 放 国 民 养 老 金 的 加 入 丧 失 13 12 14 15 16 保 险 税 ( 费 ) 的 征 收 计 算 以 及 收 取 的 具 体 内 容 缴 纳 保 险 税 ( 费 ) 咨 询 等 特 定 健 康 诊 断 特 定 保 健 指 导 促 进 健 康 事 业 后 期 高 龄 者 健 康 诊 查 老 年 基 础 养 老 金 申 请 伤 病 基 础 养 老 金 申 请 各 种 豁 免 的 申 请 等

2-1-7. 佐 世 保 市 立 综 合 医 院 佐 世 保 市 立 综 合 医 院 本 医 院 秉 承 努 力 提 高 本 地 医 疗 服 务 水 平 的 理 念, 以 患 者 至 上 提 供 安 心 放 心 温 暖 的 医 疗 服 务 为 宗 旨, 每 日 都 进 行 医 疗 服 务 总 病 床 数 594 床 诊 疗 科 目 内 科 呼 吸 科 消 化 科 循 环 科 神 经 内 科 精 神 科 小 儿 科 外 科 整 形 外 科 形 成 外 科 皮 肤 科 泌 尿 科 妇 产 科 眼 科 耳 鼻 咽 喉 科 放 射 线 科 康 复 科 牙 科 麻 醉 科 脑 神 经 科 心 血 管 外 科 ( 精 神 科 目 前 停 诊 ) 可 接 受 乳 癌 子 宫 癌 前 列 腺 癌 和 脑 部 检 查 另 外, 还 设 有 感 染 病 病 床 受 理 诊 疗 时 间 /8:00~11:00 就 诊 时 间 /8:30~17:15 停 诊 日 / 周 六 日 节 假 日 年 末 年 初 (12 月 29 日 -1 月 3 日 ) 预 约 患 者 和 急 救 病 人 除 外 佐 世 保 市 平 濑 町 9 番 地 3 24-1515 佐 世 保 市 立 综 合 医 院 宇 久 诊 疗 所 总 病 床 数 17 床 诊 疗 科 目 : 内 科 小 儿 科 外 科 眼 科 进 行 两 个 月 一 次 的 眼 科 检 查 受 理 诊 疗 时 间 /8:00~12:00 13;30~16:30 就 诊 时 间 /8:30~17:15 停 诊 日 / 周 六 日 节 假 日 年 末 年 初 (12 月 29 日 -1 月 3 日 ) 急 救 病 人 除 外 佐 世 保 市 宇 久 町 平 2344 0959-57-3232 佐 世 保 市 立 综 合 医 院 黑 岛 诊 疗 所 诊 疗 科 目 : 内 科 小 儿 科 外 科 皮 肤 科 佐 世 保 市 黑 岛 町 3175 56-2014 佐 世 保 市 立 综 合 医 院 高 岛 诊 疗 所 佐 世 保 市 高 岛 町 408 47-3200 ( 第 二 章 的 保 健 福 利 部 分 正 在 翻 译, 敬 请 期 待!) 47

2-2. 保 健 福 利 齐 心 协 力 创 建 温 馨 家 园 2-2-1. 母 子 健 康 母 子 健 康 手 册 儿 童 保 健 科 怀 孕 后 请 到 我 科 领 取 母 子 健 康 手 册 此 手 册 主 要 记 录 母 子 的 健 康 情 况, 在 预 防 接 种 和 健 康 诊 断 时 必 须 要 携 带 同 时, 会 分 发 给 孕 妇 健 康 诊 断 受 诊 券 (14 次 ), 费 用 由 政 府 承 担 准 妈 妈 班 儿 童 保 健 科 为 了 让 孕 妇 每 天 安 心 养 胎, 生 个 健 康 的 宝 宝, 我 科 相 应 开 展 了 一 些 有 关 孕 妇 的 生 活 分 娩 育 儿 产 前 产 后 饮 食 等 学 习 班 ( 一 套 科 程 分 4 次 上 ) 快 乐 成 长 广 场 亲 子 教 室 儿 童 保 健 科 儿 童 培 养 科 通 过 亲 子 游 戏 让 父 母 领 会 一 些 游 戏 要 领, 同 时 可 进 行 育 儿 咨 询 内 容 节 奏 游 戏 手 游 戏 ( 锻 炼 手 的 灵 活 性 ) 育 儿 心 得 等 时 间 直 接 通 知 接 受 婴 幼 儿 健 康 检 查 的 对 象 地 点 东 部 中 部 北 部 育 儿 支 援 中 心 吉 井 健 康 馆 婴 幼 儿 健 康 检 查 儿 童 保 健 科 检 查 类 别 对 象 ( 将 事 先 通 知 ) 检 查 内 容 4 月 龄 儿 健 康 检 查 1 岁 6 个 月 儿 健 康 检 查 3 岁 儿 童 健 康 检 查 分 娩 第 4 月 中 旬 开 始 到 第 5 个 月 上 旬 的 健 康 检 查 1 岁 6 个 月 时 的 健 康 检 查 3 岁 6 个 月 的 健 康 检 查 检 查 体 检 牙 科 营 养 保 健 指 导 牙 科 育 儿 咨 询 儿 童 保 健 科 以 10 个 月 的 婴 儿 为 对 象, 关 于 虫 牙 的 预 防 方 法 和 育 儿 营 养 等 的 咨 询 育 儿 咨 询 儿 童 保 健 科 育 儿 支 援 中 心 对 育 儿 等 有 不 安 的 人 可 以 找 专 家 单 独 咨 询 特 殊 教 育 指 导 训 练 指 导 儿 童 发 育 中 心 TEL 23-3945 受 理 担 心 孩 子 的 身 心 发 育 者 或 被 诊 断 为 残 疾 但 没 有 定 期 到 医 院 治 疗 者 的 咨 询 进 行 相 应 的 指 导 ( 需 要 预 约 ) 出 生 纪 念 品 户 籍 居 民 科 在 佐 世 保 市 出 生 的 宝 宝 可 以 得 到 一 份 纪 念 品 对 象 : 佐 世 保 市 登 记 在 住 的 居 民 或 取 得 外 国 人 登 录 证 者 的 新 生 儿 48

申 请 者 : 新 生 儿 的 父 亲 或 者 母 亲 申 请 时 间 : 新 生 儿 出 生 后 一 年 期 间 办 理 手 续 所 需 材 料 : 印 章 母 子 健 康 手 册 出 生 登 记 宝 宝 出 生 后, 从 出 生 当 天 算 起 14 天 以 内 请 到 户 籍 居 民 科 或 各 分 处 各 行 政 中 心 登 记 儿 童 的 预 防 接 种 强 身 健 体 科 预 防 接 种 类 型 对 象 年 龄 最 佳 接 种 年 龄 接 种 次 数 卡 介 苗 B C G 出 生 后 未 满 6 个 月 出 生 后 4 个 月 左 右 1 次 小 儿 麻 痹 出 生 后 3 个 月 ~90 个 月 间 Ⅰ 期 第 一 次 三 种 混 合 出 生 后 3~90 个 月 之 间 出 生 后 3~18 个 月 2 次 ( 中 间 要 间 隔 41 天 以 上 ) 3 针 ( 第 一 针 打 完 20 天 后 到 56 出 生 后 3~12 个 月 天 之 间 必 须 打 第 二 针 第 三 针 也 同 样 如 此 ) 百 日 咳 白 喉 破 伤 风 Ⅰ 期 加 强 针 出 生 后 3~90 个 月 之 间 Ⅰ 期 第 一 次 (3 针 ) 接 种 后 过 12~18 个 月 后 1 次 Ⅱ 期 11 岁 ~ 不 满 13 岁 11 岁 1 回 DT( 白 喉 破 伤 风 ) 麻 疹 风 疹 混 合 麻 疹 ( 单 独 ) 风 疹 ( 单 独 ) Ⅰ 期 出 生 后 12~24 个 月 之 间 Ⅱ 期 就 读 小 学 前 的 一 年 期 间 预 防 接 种 期 间 早 期 1 次 1 次 Ⅰ 期 第 一 次 出 生 后 6~90 个 月 之 间 3 岁 2 针 ( 第 一 针 打 完 6 天 后 到 第 28 天 之 间 必 须 打 第 二 针 ) 日 本 脑 炎 Ⅰ 期 加 强 针 出 生 后 6~90 个 月 之 间 4 岁 1 次 (Ⅰ 期 第 一 次 完 成 后 间 隔 1 年 以 上 ) Ⅱ 期 9 岁 ~13 岁 小 学 四 年 级 学 生 1 次 适 龄 儿 童 可 免 费 接 种 接 受 预 防 接 种 时, 请 带 上 母 子 健 康 手 册 另 外, 小 儿 麻 庳 和 卡 介 苗 是 集 体 接 种 小 儿 麻 痹 春 夏 两 季 接 种, 具 体 日 期 将 在 佐 世 保 报 导 上 公 告 卡 介 苗 需 接 受 4 月 龄 儿 健 康 诊 察 的 对 象 将 个 别 通 知 通 知 1 关 于 麻 疹 风 疹 的 预 防 接 种 制 度 平 成 18 年 6 月 2 日 发 生 了 变 更 之 后 基 本 上 分 为 Ⅰ 期 ( 一 岁 期 间 ) 和 Ⅱ 期 ( 小 学 入 学 前 一 年 ) 两 次 接 种 混 合 疫 苗 也 可 以 根 据 家 长 需 求 将 麻 疹 和 风 疹 疫 苗 单 独 各 分 两 次 进 行 接 种 49

2 平 成 20 年 4 月 1 日 开 始 对 麻 疹 风 疹 疫 苗 变 更 为 两 次 接 种 以 前 的 对 象 实 行 追 加 接 种 对 象 为 中 学 1 年 级 学 生 及 高 中 3 年 级 学 生, 免 费 接 种 期 限 为 5 年 2-2-2.. 儿 童 保 育 福 利 育 儿 补 贴 和 医 疗 补 助 育 儿 补 贴 儿 童 支 援 科 对 象 抚 养 的 子 女 为 中 学 3 年 级 及 以 下 每 月 补 助 每 个 子 女 为 每 人 13000 日 元 ( 平 成 22 年 度 ) 支 付 时 间 每 年 的 2 月 6 月 10 月, 分 3 次 支 付 对 婴 幼 儿 的 医 疗 补 助 儿 童 支 援 科 儿 童 保 健 科 福 利 医 疗 对 学 龄 前 儿 童 的 住 院 定 期 到 医 院 治 疗 的 医 疗 费 的 一 部 分 进 行 补 助 抚 育 医 疗 有 对 残 智 障 儿 童 的 减 轻 症 状 或 者 康 复 治 疗 的 医 疗 补 助 早 产 儿 养 育 医 疗 对 于 必 须 住 院 治 疗 的 早 产 儿 承 担 相 应 的 医 疗 费 监 护 人 根 据 其 收 入 须 承 担 一 定 的 费 用 小 儿 慢 性 特 定 疾 病 医 疗 负 担 慢 性 肾 病 等 小 儿 特 定 疾 病 的 医 疗 费 用 单 亲 家 庭 的 福 利 制 度 儿 童 抚 养 补 助 儿 童 支 援 科 没 有 和 父 母 同 时 一 起 生 活 的 儿 童 ( 到 其 年 满 18 岁 后 的 第 一 个 3 月 31 日 为 止, 若 有 残 障 则 延 至 未 满 20 岁 ), 其 养 育 人 ( 其 单 亲 或 者 扶 养 人 ) 可 以 领 取 儿 童 补 助, 根 据 其 收 入 有 一 定 的 限 制 另 外, 若 其 单 亲 是 儿 童 抚 养 补 助 施 行 法 令 中 规 定 的 具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残 疾 人 ( 儿 童 本 人 不 属 于 公 共 养 老 金 的 加 算 对 象 ) 或 者 生 死 不 明 而 未 能 抚 养 儿 童 时,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有 些 可 领 取 儿 童 抚 养 补 助 对 母 子 家 庭 父 子 家 庭 的 医 疗 费 补 助 儿 童 支 援 科 对 于 只 有 母 亲 ( 未 满 70 岁 ) 或 者 父 亲 一 人 抚 养 未 满 20 岁 子 女 的 家 庭, 其 住 院 或 者 定 期 到 医 院 检 查 治 疗 的 医 疗 费 给 予 一 部 分 的 补 助 另 外, 单 亲 家 庭 或 者 是 父 母 双 亡 的 未 成 年 人, 未 满 18 岁 或 者 正 就 读 高 中 未 满 20 岁, 对 其 住 院 或 者 定 期 到 医 院 检 查 治 疗 的 医 疗 费 给 予 一 部 分 的 补 助 但 是, 以 上 两 种 情 况 均 有 收 入 限 制 为 母 子 家 庭 提 供 住 所 长 崎 县 经 营 管 理 的 住 宅 中 有 适 合 母 子 家 庭 的 住 房 县 营 住 宅 问 询 处 住 宅 供 给 公 社 TEL22-9612 母 子 寡 妇 福 利 资 金 贷 款 制 度 育 儿 支 援 中 心 儿 童 修 学 旅 行 所 需 费 用 的 贷 款 迁 居 所 需 资 金 的 贷 款 学 习 技 能 或 治 疗 养 病 时 所 需 生 活 费 用 的 贷 款 50

住 宅 的 修 理 增 改 建 购 买 所 需 的 资 金 贷 款 除 此 之 外 还 有 很 多 贷 款 制 度, 具 体 请 至 我 中 心 问 询 单 亲 家 庭 利 用 JR 通 勤 定 期 乘 车 券 折 扣 制 度 儿 童 政 策 科 领 取 儿 童 抚 养 补 贴 的 家 庭, 其 单 亲 购 买 JR 通 勤 定 期 券 时, 可 打 七 折 我 科 会 发 给 购 买 通 勤 定 期 时 所 必 需 的 证 明 对 因 交 通 事 故 失 去 父 母 ( 或 任 一 方 ) 的 孤 儿 支 付 的 入 学 毕 业 祝 贺 金 儿 童 政 策 科 因 交 通 事 故 失 去 父 母 ( 或 任 一 方 ) 的 孤 儿, 其 就 读 中 小 学 和 初 高 中 毕 业 时 发 给 祝 贺 金 关 于 母 子 家 庭 的 咨 询 请 找 母 子 自 立 支 援 员 育 儿 支 援 中 心 母 子 自 立 支 援 员 是 专 为 母 子 家 庭 和 寡 妇 设 立 的 顾 问, 受 理 范 围 为 母 子 家 庭 中 母 亲 就 业 的 各 种 支 援 和 母 子 寡 妇 福 利 金 的 贷 款 生 活 费 医 疗 等 经 济 方 面 问 题 紧 急 情 况 下 的 儿 童 托 管 育 儿 支 援 中 心 监 护 人 因 工 作 或 住 院 无 法 在 家 照 看 孩 子 时, 可 以 托 付 给 临 时 托 管 处 市 内 有 两 个 这 样 的 托 管 处, 城 郊 有 一 处 病 儿 托 管 儿 童 支 援 科 孩 子 因 生 病 或 恢 复 期 无 法 到 保 育 所 时, 可 利 用 以 下 四 个 托 管 设 施 KAN BE 小 儿 科 病 儿 保 育 室 ( 木 宮 町 4-8) TEL 47-5711 SAI KU SA 小 儿 科 病 儿 保 育 室 ( 权 常 寺 1 丁 目 10-8) TEL 39-1005 A ZU MA 小 儿 科 病 儿 保 育 室 ( 濑 户 越 4 丁 目 9-21) TEL 49-6600 KU SU MO TO 小 儿 科 病 儿 保 育 室 ( 稻 荷 町 20-10) TEL 31-7828 家 庭 互 助 中 心 儿 童 培 养 科 想 代 别 人 照 看 孩 子 或 有 此 意 愿 人 士 可 登 录 为 会 员 参 加 育 儿 互 助 家 庭 互 助 中 心 佐 世 保 ( 花 园 町 101-1) TEL 42-1848 不 孕 治 疗 费 的 补 助 制 度 儿 童 支 援 科 儿 童 保 健 科 特 定 不 孕 症 治 疗 费 补 助 制 度 不 能 使 用 医 疗 保 险 费 的 不 孕 症 治 疗 中, 对 体 外 受 精 及 显 微 镜 授 精 所 需 费 用 的 一 部 分 可 进 行 补 助 但 是, 对 申 请 期 限 和 收 入 有 一 定 的 要 求 51

育 儿 咨 询 等 有 关 儿 童 育 儿 的 全 部 咨 询 市 政 府 儿 童 育 儿 支 援 中 心 (24-1111) ( 注 : 以 下 方 括 号 内 容 为 相 当 名 称 的 日 语 表 示 法 ) 烦 躁 不 安 拿 孩 子 撒 气 严 厉 责 骂 孩 子 过 后 后 悔 虽 是 自 己 的 孩 子 育 儿 咨 询 却 一 点 也 不 觉 得 可 爱 佐 世 保 市 中 央 保 健 福 利 中 心 内 儿 童 保 健 科 保 健 股 ( 保 健 师 助 产 师 ) 24-1111 佐 世 保 市 幼 儿 教 育 中 心 31-0550 堇 丘 [ 菫 ヶ 丘 ] 幼 儿 园 内 地 区 育 儿 支 援 中 心 34-4188 日 野 [ 日 野 ] 保 育 园 内 地 区 育 儿 支 援 中 心 28-3264 伦 比 尼 [ルンビニ] 保 育 园 内 地 区 育 儿 支 援 中 心 20-5100 摇 篮 [ゆりかご] 保 育 园 内 地 区 育 儿 支 援 中 心 76-2246 筷 子 [おはし] 保 育 园 内 地 区 育 儿 支 援 中 心 64-3525 亲 子 广 场 四 条 街 漫 步 者 [よんぶらこ] 080-1730-0181 佐 世 保 市 东 部 育 儿 支 援 中 心 39-4002 中 部 育 儿 支 援 中 心 32-1903 北 部 育 儿 支 援 中 心 47-3329 佐 世 保 市 儿 童 发 育 中 心 23-3945 长 崎 县 佐 世 保 儿 童 女 性 智 障 者 支 援 中 心 ( 儿 童 咨 询 所 ) 24-5080 发 育 咨 询 语 言 发 育 迟 缓 成 长 发 育 迟 缓 其 它 有 关 儿 童 发 育 成 长 问 题 佐 世 保 市 中 央 保 健 福 利 中 心 内 儿 童 保 健 科 保 健 股 ( 保 健 师 助 产 师 ) 24-1111 市 政 府 学 校 教 育 科 指 导 股 24-1111 听 力 [きこえ] 教 室 请 通 过 所 在 小 学 进 行 咨 询 语 言 [ことば] 教 室 幼 儿 语 言 教 室 25-5695 发 育 咨 询 无 法 安 静 无 法 集 中 注 意 力 交 流 困 难 无 法 融 入 到 集 体 中 佐 世 保 市 中 央 保 健 福 利 中 心 内 儿 童 保 健 科 保 健 股 (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介 绍 相 应 的 儿 童 发 育 中 心 ) 24-1111 市 政 府 学 校 教 育 科 指 导 股 24-1111 安 静 [まどか] 教 室 请 通 过 所 在 小 学 进 行 咨 询 52

长 崎 县 佐 世 保 儿 童 女 性 智 障 者 支 援 中 心 ( 儿 童 咨 询 所 ) 24-5080 不 正 当 行 为 夜 晚 外 出 游 玩 在 外 住 宿 离 家 出 走 扒 窃 信 纳 水 抽 烟 通 学 学 校 青 少 年 教 育 中 心 ( 关 爱 热 线 )[ 愛 のテレホン] 22-0077 市 政 府 学 校 教 育 科 指 导 股 24-1111 青 少 年 热 线 周 一 至 周 五 9:00~17:45 0120-786714 长 崎 县 佐 世 保 儿 童 女 性 智 障 者 支 援 中 心 ( 儿 童 咨 询 所 ) 24-5080 欺 负 受 到 欺 负 通 学 的 学 校 青 少 年 教 育 中 心 ( 关 爱 热 线 )[ 愛 のテレホン] 22-0077 市 政 府 学 校 教 育 科 指 导 股 24-1111 拒 绝 上 学 不 想 去 学 校 通 学 的 学 校 青 少 年 教 育 中 心 ( 关 爱 热 线 )[ 愛 のテレホン] 22-0077 市 政 府 学 校 教 育 科 指 导 股 24-1111 长 崎 县 佐 世 保 儿 童 女 性 智 障 者 支 援 中 心 ( 儿 童 咨 询 所 ) 24-5080 児 童 虐 待 平 时 总 是 对 孩 子 狠 打 狠 骂 孩 子 经 常 激 烈 地 哭 长 崎 县 佐 世 保 儿 童 女 性 智 障 者 支 援 中 心 ( 儿 童 咨 询 所 ) 24-5080 佐 世 保 市 中 央 保 健 福 利 中 心 内 儿 童 育 儿 援 助 中 心 24-1111 主 任 儿 童 委 员 民 生 委 员 儿 童 委 员 闭 门 不 出 16 岁 以 上 闭 门 不 出 达 6 个 月 以 上 佐 世 保 市 中 央 保 健 福 利 中 心 内 智 障 福 利 科 智 障 支 援 股 24-1111 NPO 法 人 蜂 斗 叶 花 茎 [ ふきのとう] 自 由 空 间 25-6222 智 障 咨 询 有 智 力 障 碍 和 身 体 障 碍 精 神 障 碍, 生 活 上 存 在 各 种 困 难 佐 世 保 市 中 央 保 健 福 利 中 心 内 儿 童 保 健 科 保 健 股 (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介 绍 相 应 的 儿 童 发 育 中 心 ) 24-1111 53

佐 世 保 市 中 央 保 健 福 利 中 心 内 智 障 福 利 科 智 障 支 援 股 24-1111 家 庭 问 题 儿 童 养 育 咨 询 母 子 独 立 支 援 母 子 家 庭 就 业 支 援 佐 世 保 市 中 央 保 健 福 利 中 心 内 儿 童 育 儿 援 助 中 心 24-1111 关 爱 热 线 幼 儿 中 小 学 生 的 烦 恼 和 育 儿 方 面 的 咨 询 ( 拒 绝 上 学 学 习 不 适 应 不 正 当 行 为 欺 负 家 庭 教 育 等 ) 青 少 年 教 育 中 心 咨 询 时 间 8:30~17:15 周 六 日 教 育 咨 询 13:00~16:00( 每 个 月 第 三 个 周 日 ) 22-0077 22-0077 儿 童 咨 询 室 热 线 长 崎 县 佐 世 保 儿 童 女 性 智 障 者 支 援 中 心 ( 儿 童 咨 询 所 ) 23-1117 儿 童 家 庭 110 长 崎 县 佐 世 保 儿 童 女 性 智 障 者 支 援 中 心 ( 儿 童 咨 询 所 ) 节 假 日 年 末 年 初 除 外 9:00~20:00 852-8144 长 崎 市 桥 口 町 10-22 095-844-11 17 为 儿 童 提 供 帮 助 的 福 利 设 施 市 内 保 育 设 施 儿 童 支 援 科 您 随 时 可 进 行 入 园 申 请 详 询 儿 童 支 援 科 地 区 保 育 所 所 在 地 电 话 宮 昭 德 保 育 园 长 畑 町 396-1 59-2015 三 川 内 江 永 保 育 园 江 永 町 580 30-8802 三 川 内 保 育 园 盐 [ 塩 ] 浸 町 13-2 30-8740 光 之 子 [ 光 の 子 ] 保 育 园 (*) 上 原 町 17-1 38-3314 崎 冈 江 上 早 岐 广 田 针 尾 光 之 子 [ 光 の 子 ] 婴 儿 保 育 园 早 苗 町 551-7 38-2968 花 高 保 育 园 花 高 一 丁 目 269-10 38-4329 佐 世 保 市 东 部 育 儿 支 援 中 心 ( 早 岐 保 育 所 ) 早 岐 1 丁 目 5-21 38-2342 双 叶 幼 儿 园 广 田 三 丁 目 31-11 38-3811 伦 比 尼 [ルンビニ] 保 育 园 崎 冈 町 2821 20-5100 有 福 保 育 园 有 福 町 773-1 58-5116 针 尾 保 育 園 针 尾 西 町 260-1 58-4354 54

地 区 保 育 所 所 在 地 电 话 若 叶 日 宇 黑 发 稻 荷 天 神 藤 原 红 叶 丘 [もみじが 丘 ] 保 育 園 红 叶 丘 町 41-11 33-3301 五 月 [さつき] 保 育 园 ( 比 良 保 育 园 分 园 ) 日 宇 町 2884-1 33-1239 堇 丘 [ 菫 ケ 丘 ] 幼 儿 园 黑 发 町 2-10 31-6783 日 宇 保 育 所 大 和 町 454-2 31-2502 保 育 所 海 光 园 稻 荷 町 19-10 32-7438 佐 世 保 市 中 部 育 儿 支 援 中 心 ( 大 黑 保 育 所 ) 稻 荷 町 2-25 31-1416 天 神 保 育 园 天 神 二 丁 目 272-49 31-2664 云 雀 [ひばり] 保 育 园 十 郎 新 町 80 31-0963 藤 原 幼 儿 园 藤 原 町 40-8 31-4096 港 湾 [みなと] 保 育 园 若 叶 町 13-10 31-3291 黒 島 黒 島 保 育 園 黒 島 町 1137 56-2026 皆 瀬 大 野 柚 木 吉 井 世 知 原 中 央 中 里 绿 [みどり] 保 育 园 吉 岡 町 1494 49-2858 皆 濑 [かいぜ] 保 育 园 皆 瀬 町 94-1 40-8854 柚 木 保 育 所 柚 木 町 2079-1 46-0125 爱 光 保 育 园 松 原 町 223-1 40-8844 大 野 保 育 所 濑 戸 越 二 丁 目 3-6 49-3825 朝 日 [あさひ] 保 育 园 田 原 町 16-7 49-4700 噗 噗 [ぽっぽ] 保 育 园 大 野 町 225-3 49-4380 市 立 吉 井 保 育 所 吉 井 町 大 渡 54-1 64-2205 吉 井 北 保 育 園 吉 井 町 直 谷 1065-1 64-2027 筷 子 [おはし] 保 育 園 吉 井 町 橋 川 内 486 64-3525 瞳 [ひとみ] 保 育 园 吉 井 町 立 石 290-1 64-2324 世 知 原 保 育 园 世 知 原 町 栗 迎 263 76-2062 摇 篮 [ゆりかご] 保 育 园 世 知 原 町 栗 迎 89-9 76-2246 山 住 [やまずみ] 幼 儿 园 山 祇 町 518-1 31-7816 三 浦 保 育 园 三 浦 町 8-8 31-7816 須 佐 保 育 园 須 佐 町 1-9 31-7816 天 龙 保 育 园 折 桥 町 10-25 31-7816 阿 童 木 [アトム] 保 育 园 花 园 町 205-2 31-7816 春 日 幼 儿 园 春 日 町 15-46 31-7816 比 良 保 育 园 比 良 町 20-7 31-7816 佐 世 保 婴 儿 保 育 园 上 町 3-16 31-7816 进 德 保 育 园 元 町 5-24 31-7816 55

地 区 保 育 所 所 在 地 电 话 相 浦 御 船 保 育 所 御 船 町 1-13 31-7816 赤 崎 青 果 [ 青 い 実 ] 幼 儿 园 (*) 赤 崎 町 596-20 31-7816 岛 地 SITEI[シティ] 夜 间 保 育 园 岛 地 町 5-10 31-7816 佐 世 保 SUTEISYON[ステーション] 保 育 园 白 南 风 町 1-16 31-7816 佐 世 保 中 央 保 育 园 梅 田 町 7-20 31-7816 日 野 保 育 园 日 野 町 780-5 31-7816 椎 木 保 育 园 椎 木 町 300-2 31-7816 新 田 保 育 园 新 田 町 487-3 31-7816 佐 世 保 市 北 部 育 儿 支 援 中 心 ( 上 相 浦 保 育 所 ) 上 相 浦 町 5-13 31-7816 相 浦 保 育 园 相 浦 町 153 31-7816 堇 [すみれ] 保 育 园 光 町 1-44 31-7816 大 崎 保 育 园 大 泻 町 528-10 31-7816 宇 久 宇 久 幼 児 园 宇 久 町 平 2366-1 31-7816 小 佐 々 江 迎 鹿 町 市 立 小 佐 保 育 所 小 佐 町 臼 之 浦 73-5 31-7816 市 立 楠 栖 保 育 所 小 佐 町 楠 泊 591 31-7816 神 崎 社 会 馆 小 佐 町 楠 泊 411-5 31-7816 江 迎 保 育 园 (*) 江 迎 町 长 坂 25-3 31-7816 江 迎 青 果 [ 青 い 実 ] 幼 儿 园 (*) 江 迎 町 猪 调 915 31-7816 鹿 町 野 之 花 幼 儿 园 (*) 鹿 町 町 土 肥 之 浦 87-1 31-7816 歌 浦 野 之 花 幼 儿 园 (*) 鹿 町 町 下 歌 浦 984-1 31-7816 SITONE[しとね] 保 育 所 鹿 町 町 长 串 1089-7 31-7816 浅 子 保 育 所 浅 子 町 188-14 31-7816 高 岛 保 育 所 高 岛 町 697 31-7816 宇 久 双 叶 [ふたば] 保 育 所 宇 久 町 神 浦 2795 31-7816 除 了 以 上 所 记 载 的 保 育 设 施 之 外, 还 有 一 些 认 可 外 保 育 设 施, 详 询 儿 童 支 援 科 * 认 定 儿 童 园 ( 兼 具 保 育 所 和 幼 儿 园 的 功 能 ) 特 别 托 儿 事 业 儿 童 支 援 科 各 托 儿 园 各 托 儿 所 为 了 能 尽 量 满 足 监 护 人 的 各 种 需 求, 备 有 延 长 托 管 时 间 可 托 管 残 障 儿 童 等 特 别 服 务 在 以 下 几 种 情 况 下 可 利 用 节 假 日 托 管 和 临 时 托 管 ( 平 日 ) 服 务 1 自 己 一 个 人 照 看 学 龄 前 儿 童, 若 生 病 或 者 想 给 自 己 放 个 假 时 2 因 打 短 工 等 原 因 一 时 不 能 照 看 孩 子 时 56

另 外, 平 日 将 孩 子 托 付 给 托 儿 所 或 幼 儿 园 的 家 庭 也 可 以 利 用 节 假 日 托 管 服 务 实 行 临 时 托 管 的 托 儿 所 有 41 家, 节 假 日 托 管 的 有 5 家 详 询 儿 童 支 援 科 儿 童 养 护 设 施 儿 童 培 养 科 是 保 护 及 抚 养 没 有 监 护 人 的 儿 童 ( 哺 乳 期 婴 儿 除 外 ) 和 受 虐 待 儿 童 的 设 施 天 心 寮 清 风 园 柚 木 町 1848 46-0500 大 和 町 898 31-6980 儿 童 中 心 儿 童 培 养 科 本 设 施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希 望 孩 子 们 通 过 游 戏 和 阅 读 能 拥 有 健 康 的 体 魄, 美 好 的 心 灵 公 立 儿 童 中 心 (1) 开 馆 时 间 /12:30~18:30 ( 周 六 小 学 的 暑 假 秋 假 寒 假 春 假 是 从 8:30~18:30) (2) 闭 馆 日 / 周 日 节 假 日 春 节 假 期 (12/29~1/3) 大 野 儿 童 中 心 田 原 町 8-37 40-9345 相 浦 儿 童 中 心 相 浦 町 357 47-2323 春 日 儿 童 中 心 春 日 町 18-9 25-3785 稻 荷 儿 童 中 心 稻 荷 町 2-5 34-1152 黑 发 儿 童 中 心 黑 发 町 52-5 34-0700 早 岐 儿 童 中 心 花 高 一 条 6-45 38-1152 广 田 儿 童 中 心 重 尾 町 63 39-5366 山 澄 儿 童 中 心 潮 见 町 14-14 31-2557 宇 久 儿 童 中 心 宇 久 町 平 1910-1 0959-57-3132 儿 童 交 流 中 心 (1) 开 馆 时 间 / 平 日 10:00~19:00 周 六 8:30~19:00 (2) 闭 馆 日 / 周 日 节 假 日 春 节 假 期 (12/29~1/3) 儿 童 交 流 中 心 KO TO HI RA 御 船 町 364-5 24-6855 私 立 儿 童 中 心 (1) 开 馆 时 间 / 周 一 ~ 周 六 9:00~20:00 周 日 节 日 9:00~18:00 (2) 闭 馆 日 / 无 光 之 子 儿 童 中 心 上 原 町 11-5 38-3315 儿 童 俱 乐 部 儿 童 培 养 科 主 要 托 管 白 天 监 护 人 外 出 的 家 庭 的 小 学 低 年 级 学 生 活 动 方 式 主 要 是 游 戏 托 管 费 请 向 以 下 各 俱 乐 部 咨 询 57

平 成 22 年 度 儿 童 俱 乐 部 一 览 表 青 空 园 地 光 之 子 第 一 儿 童 俱 乐 部 花 高 儿 童 俱 乐 部 KAIZE[かいぜ] 儿 童 俱 乐 部 光 之 子 第 2 儿 童 俱 乐 部 第 1 广 田 和 声 俱 乐 部 第 2 广 田 和 声 俱 乐 部 相 浦 儿 童 俱 乐 部 MAMII[マミー] 儿 童 俱 乐 部 咕 咕 [ぽっぽ] 儿 童 教 室 BOUSYANA[ぽーしゃな] 儿 童 俱 乐 部 小 鸽 子 [こばと] 儿 童 俱 乐 部 红 叶 之 丘 [もみじが] 儿 童 俱 乐 部 花 高 儿 童 教 室 信 爱 儿 童 俱 乐 部 透 明 小 朋 友 [とうめいキッズ] 柚 木 儿 童 俱 乐 部 日 野 健 康 儿 童 俱 乐 部 琴 平 [ことひら] 儿 童 俱 乐 部 爱 和 儿 童 俱 乐 部 天 神 教 室 中 里 儿 童 俱 乐 部 宇 宙 [コスモス] 俱 乐 部 BOCHIBOCHI[ぼちぼち] 俱 乐 部 世 知 原 儿 童 俱 乐 部 赤 崎 儿 童 俱 乐 部 好 朋 友 [なかよし] 俱 乐 部 KUSUKKO[くすっ 子 ] 俱 乐 部 米 琪 [みっきー] 保 育 园 儿 童 教 室 YAMAZUMI[やまずみ] 儿 童 俱 乐 部 YOUKIZZU[Youキッズ] 俱 乐 部 KURINOMI 小 家 伙 俱 乐 部 相 西 微 笑 小 天 使 [スマイルキッズ] 山 手 儿 童 俱 乐 部 KIKUNOKA[きくのか] 儿 童 俱 乐 部 加 油 俱 乐 部 ASOKA KITA 小 天 使 俱 乐 部 江 迎 之 子 俱 乐 部 江 迎 青 果 [ 青 い 実 ] 幼 儿 园 儿 童 俱 乐 部 YUUKARIKKO[ゆうかりっ 子 ] 俱 乐 部 歌 浦 儿 童 俱 乐 部 保 立 町 12-31 上 原 町 11-5 花 高 1 丁 目 269 皆 濑 町 106 早 苗 町 551-3 广 田 1 丁 目 34-52 广 田 1 丁 目 34-52 上 相 浦 町 3-9 天 神 町 1193-4 大 野 町 226-2 针 尾 西 町 260-1 早 岐 1 丁 目 4-12 红 叶 之 丘 町 41-11 花 高 3 丁 目 2-7 新 田 町 254-10 江 上 町 2444-1 柚 木 町 2372 日 野 町 1308 御 船 町 364-5 天 神 2 丁 目 19-45 中 里 町 356 白 岳 町 148-5 小 佐 世 保 町 18-1 世 知 原 町 栗 迎 104-17 鹿 子 前 町 330 小 佐 町 臼 浦 84-16 小 佐 町 楠 泊 526 高 天 町 6-4 山 祇 町 518-1 城 间 町 305-2 黑 发 町 598-1 相 浦 町 794 折 桥 町 10-25 濑 戸 越 4 丁 目 1401 番 地 田 原 町 7-20 田 原 町 203 番 地 江 迎 町 长 坂 25-3 江 迎 町 猪 调 898-5 鹿 町 町 深 江 730-1 鹿 町 町 下 歌 浦 791-11 24-7811 38-3315 38-5811 40-6789 38-2968 38-3998 38-3998 47-8420 34-4406 49-4380 58-4344 39-2778 33-3301 38-0866 47-6047 58-4011 46-0484 090-2589-5961 24-6855 25-1520 090-2506-6890 32-1404 22-9898 090-7531-3017 080-5249-2020 080-1783-5163 69-2121 23-5207 31-7816 59-2515 38-2453 050-1147-8301 23-0832 080-6452- 7123 49-3006 49-4822 65-2439 66-8822 080-6416- 2809 080-5278- 4136 面 向 母 亲 和 儿 童 服 务 的 福 利 设 施 助 产 设 施 育 儿 支 援 中 心 主 要 是 为 因 经 济 等 原 因 无 法 到 医 院 分 娩 的 孕 妇 提 供 帮 助 的 设 施 母 子 生 活 支 援 设 施 育 儿 支 援 中 心 单 亲 家 庭 ( 母 子 ) 的 母 亲 没 能 力 养 育 子 女 时, 母 子 可 以 利 用 此 设 施 一 起 生 活 58

2-2-3. 成 人 的 健 康 福 利 健 康 手 册 强 身 健 体 科 对 年 满 40 岁 以 上, 希 望 将 自 己 的 健 康 检 查 情 况 和 有 益 于 保 持 健 康 的 知 识 记 录 下 来 的 人, 发 给 健 康 手 册 以 便 记 录 健 康 咨 询 强 身 健 体 科 如 您 想 咨 询 与 生 活 习 惯 病 以 及 其 他 有 关 健 康 的 情 况, 敬 请 利 用 我 科 的 健 康 咨 询 服 务 地 点 实 施 日 时 间 1 佐 世 保 市 中 央 保 健 设 施 中 心 预 约 日 预 约 时 间 2 世 知 原 行 政 中 心 健 康 馆 3 小 佐 佐 行 政 中 心 4 鹿 町 行 政 中 心 鹿 健 康 馆 第 4 个 周 二 第 4 个 周 二 第 4 个 周 二 14:00~15:00 5 江 迎 地 区 ( 预 约 时 约 定 的 地 点 ) 预 约 日 预 约 时 间 6 宇 久 保 健 福 利 中 心 随 时 7 温 泉 庄 8 宁 静 庄 9 爱 宕 庄 10 九 十 九 庄 第 2 个 周 三 第 1 个 周 五 第 3 个 周 五 第 3 个 周 三 10:00~14:00 11 吉 井 庄 第 2 个 周 五 10:00~13:00 关 于 1 到 5 项, 请 最 迟 至 实 施 前 一 天 向 强 身 健 体 科 预 约 健 康 教 室 强 身 健 体 科 医 生 保 健 师 营 养 师 和 牙 科 卫 生 师 会 举 办 预 防 生 活 习 惯 病 等 与 强 身 健 体 有 关 的 学 习 班 市 民 的 健 康 事 业 强 身 健 体 科 佐 世 保 市 内 有 21 条 健 步 行 示 范 线 路 详 询 强 身 健 体 科 了 解 艾 滋 病 强 身 健 体 科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不 会 感 染 艾 滋 病 毒 不 会 通 过 水 空 气 汗 水 眼 泪 和 唾 液 传 染 感 染 的 途 径 主 要 有 如 下 三 种 : 性 行 为 感 染 血 液 感 染 母 婴 感 染 ( 即 感 染 了 艾 滋 病 的 母 亲 在 产 前 分 娩 过 程 中 及 产 后 不 久 将 之 传 染 给 了 胎 儿 或 婴 儿 ) 要 防 止 艾 滋 病 的 传 播, 需 要 每 个 人 都 对 它 有 所 了 解, 有 正 确 的 认 识 可 在 保 健 所 ( 中 央 保 健 福 利 中 心 ) 匿 名 接 受 艾 滋 病 检 查 ( 免 费 检 查 需 预 约 ) 免 费 咨 询 电 话 0120-104-783 专 用 邮 箱 shc783@city.sasebo.lg.jp 59

各 种 检 查 强 身 健 体 科 可 在 市 内 的 医 疗 机 构 接 受 一 年 一 次 的 癌 症 检 查 等 各 种 检 查 检 查 种 类 对 象 费 用 检 查 内 容 实 施 期 间 等 胃 癌 检 查 肺 癌 检 查 30~39 岁 3,000 日 元 40 岁 以 上 1,000 日 元 40 岁 以 上 胃 镜 或 胃 透 视 400 日 元 胸 部 X 光 900 日 元 胸 部 X 光 和 验 痰 大 肠 癌 检 查 40 以 上 600 日 元 大 便 带 血 检 查 (2 日 法 ) 子 宫 癌 检 查 20 岁 以 上 的 女 性 1,000 日 元 子 宫 颈 部 细 胞 检 查 乳 腺 癌 检 查 30~39 岁 的 女 性 1,500 日 元 40~49 岁 的 女 性 1,500 日 元 50 岁 以 上 的 女 性 1,100 日 元 观 察 和 触 摸 检 查 + 乳 腺 回 声 检 查 观 察 触 摸 检 查 + 乳 房 X 光 检 查 ( 内 外 斜 位 方 向 和 头 尾 方 向 两 个 方 向 ) 观 察 触 摸 检 查 + 乳 房 X 光 检 查 ( 一 个 方 向 ) 前 列 腺 癌 检 查 50~84 岁 的 男 性 免 费 血 液 检 查 (PSA 测 定 ) 肺 炎 病 毒 检 查 成 人 牙 科 检 查 ( 牙 周 疾 病 检 查 ) 20 岁 以 上 ( 限 以 往 未 接 受 过 检 查 者 ) 20 岁 以 上 骨 质 疏 松 症 检 查 20~70 岁 以 上 的 女 性 免 费 500 日 元 血 液 检 查 (C 型 肝 炎 病 毒 检 查 以 及 HBs 抗 原 检 查 ) 牙 以 及 牙 周 组 织 等 口 腔 内 的 检 查 刷 牙 指 导 免 费 骨 量 测 定 ( 预 约 制 ) 已 经 登 录 的 医 疗 机 构 ( 若 要 申 请, 请 直 接 向 有 登 录 该 项 检 查 项 目 的 医 疗 机 构 咨 询 ) 下 面 (1)-(4) 种 情 况 可 免 费 接 受 检 查 请 将 各 类 证 明 资 料 提 交 到 医 疗 机 构 受 理 窗 口 (1)70 以 上 人 士 (2) 佐 世 保 市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加 入 者 (3) 领 取 生 活 保 护 费 者 (4) 无 缴 纳 市 民 税 家 庭 的 成 员 如 果 在 工 作 单 位 能 接 受 与 左 边 项 目 一 样 的 防 癌 检 查 的 人, 则 不 被 列 入 本 项 检 查 的 对 象 肺 癌 检 查 由 保 健 所 ( 中 央 保 健 福 利 中 心 6 楼 X 光 室 )( 每 周 二 8:30~10:30), 另 外 装 有 X 光 设 备 的 车 也 会 到 各 处 巡 回, 可 到 车 上 接 受 检 查 ( 装 有 X 光 设 备 的 车 的 具 体 巡 回 检 查 日 程 我 们 将 会 通 过 佐 世 保 报 导 通 知 ) 已 经 登 录 的 医 疗 机 构 ( 若 要 申 请, 请 直 接 向 有 登 录 该 项 检 查 项 目 的 医 疗 机 构 咨 询 ) 已 经 登 录 的 牙 科 医 疗 机 构 ( 若 要 申 请, 请 直 接 向 有 登 录 该 项 检 查 项 目 的 医 疗 机 构 咨 询 ) 保 健 所 ( 中 央 保 健 福 利 中 心 ) ( 牙 科 检 查 咨 询 ) 每 周 二 8:30~10:30( 要 预 约 ) 保 健 所 ( 中 央 保 健 福 利 中 心 ) ( 强 身 健 体 科 有 具 体 日 程 表, 请 向 其 咨 询 ) 特 定 健 康 检 查 等 医 疗 保 险 机 构 对 40 岁 至 74 岁 的 医 疗 保 险 加 入 者 ( 佐 世 保 市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和 健 康 保 险 工 会 ) 进 行 特 定 健 康 检 查 主 要 是 针 对 是 否 存 在 代 谢 综 合 征 的 一 项 特 定 健 康 诊 察 特 定 保 健 指 导 详 询 各 位 加 入 的 各 医 疗 保 险 机 构 生 活 困 难 时 生 活 福 利 科 因 意 外 事 故 或 者 生 病 失 业 等 没 有 收 入 或 是 有 工 作 但 收 入 少 等 情 况 生 活 发 生 困 难 时, 国 家 有 提 供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详 询 生 活 福 利 科 请 积 极 献 血 长 崎 县 佐 世 保 红 十 字 血 液 中 心 ( 大 塔 町 8-66) TEL 26-1866 献 血 室 西 海 ( 上 京 町 6-16 オレンシ アヘ ニューヒ ル 6F) TEL 25-2440 受 付 時 間 / 10:00~17:30 定 休 日 / 金 曜 日 年 末 年 始 12 月 31 日 ~1 月 2 日 骨 髄 腎 臓 爱 心 银 行 骨 髓 银 行 事 业 献 血 室 西 海 ( 上 京 町 6-16) TEL 25-2440 眼 角 膜 银 行 事 业 长 崎 眼 角 膜 银 行 ( 长 崎 大 学 医 学 部 牙 齿 学 部 附 属 医 院 眼 科 学 教 室 内 )TEL095-819-7517 器 官 移 植 事 业 ( 公 司 ) 日 本 器 官 移 植 网 免 费 电 话 0120-78-1069 60

2-2-4. 老 年 人 的 健 康 福 利 老 人 看 护 保 险 制 度 介 绍 长 寿 社 会 课 1 制 度 简 介 我 们 的 初 衷 是 令 每 一 个 受 照 顾 的 老 人, 都 能 发 挥 其 能 力 最 大 限 度 的 自 立 被 人 尊 重 地 生 活 下 去 但 现 实 是, 只 靠 家 人 来 照 顾 老 人, 对 家 庭 来 说 还 是 非 常 困 难 的 看 护 保 险 制 度, 是 利 用 社 会 资 源 来 照 顾 老 人, 给 予 老 人 尊 重 令 其 能 够 舒 心 地 享 受 各 种 服 务 的 体 系 2 保 险 人 被 保 险 人 保 险 人 佐 世 保 市 第 1 号 被 保 险 人 在 佐 世 保 市 内 有 明 确 住 址 的 65 岁 以 上 人 士 第 2 号 被 保 险 人 在 佐 世 保 市 内 有 明 确 住 址 的,40 至 65 岁 之 间 的, 且 加 入 医 科 保 险 的 人 士 3 保 费 第 1 号 被 保 险 人 (65 岁 以 上 的 人 士 ) 金 额 保 费 的 标 准 由 市 政 府 每 三 年 年 调 整 一 次 上 一 期 (2009 至 2011 年 ) 的 保 费 标 准 如 下 表 所 示 具 体 个 人 保 费 是 按 本 人 所 得 及 家 庭 内 有 无 市 税 纳 税 义 务 人 等 划 分 为 7 个 档 次, 并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每 年 计 算 一 次 (2008 年 为 6 档,2009 年 起 划 为 7 档 其 中 第 4 档 按 合 计 所 得 又 分 为 2 个 细 档, 实 际 上 的 保 费 其 实 为 8 种 ) 征 缴 方 法 特 别 征 缴 年 金 领 取 当 月 即 在 年 金 内 扣 除 ( 退 休 老 年 遗 属 残 障 年 金 收 入 达 18 万 日 元 以 上 时 ) 普 通 征 缴 12 个 月 的 保 费 将 从 6 月 至 次 年 3 月 分 十 次 缴 交, 可 按 市 ( 退 休 老 年 遗 属 残 障 年 金 收 入 不 足 18 万 日 元 时 ) 政 府 下 发 的 缴 费 单 进 行 缴 交 ( 也 可 以 自 动 转 账 或 是 全 并 纳 税 方 式 缴 交 )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特 别 征 缴 普 通 征 缴 标 志 表 示 缴 费 月 第 2 号 被 保 险 人 (40 至 65 岁 ) 金 额 按 所 加 入 的 医 疗 保 险 的 计 算 方 法 而 定, 各 种 医 保 均 不 同 缴 交 方 法 现 在, 各 种 医 保 费 用 均 可 合 并 支 付 1 社 保 及 团 保 保 费 对 应 工 资 缴 交 单 位 或 法 人 将 负 担 部 分 保 费 2 国 民 健 保 按 工 资 及 第 2 号 被 保 险 人 的 人 数 缴 交 61

享 用 服 务 流 程 (1) 申 请 事 先 须 向 市 政 府 提 交 老 年 人 看 护 申 请, 以 便 于 对 老 年 人 身 体 状 况 进 行 确 认, 确 认 的 要 目 主 要 是 老 年 人 是 否 处 于 卧 床 状 态, 老 年 人 是 否 已 罹 患 痴 呆, 以 及 需 何 种 看 护 申 请 可 由 本 人 提 交, 也 可 由 家 人 进 行 代 理, 或 是 通 过 专 门 人 士 ( 如 住 户 看 护 支 援 事 业 者 ) 进 行 代 理 请 向 长 寿 社 会 课 各 行 政 中 心 及 办 事 处 提 交 申 请 申 请 时 需 带 齐 以 下 文 件 :1 认 定 申 请 书 2 被 保 险 人 证 3 主 治 医 师 诊 断 书 如 非 本 人 申 请 时, 还 需 注 意 1 在 认 定 申 请 书 委 任 状 一 栏 中 注 明 由 何 人 进 行 申 请 2 市 政 府 会 对 将 到 65 岁 的 老 人 发 出 被 保 险 人 证 在 进 行 对 第 2 号 被 保 险 人 进 行 认 定 申 请 前, 请 先 进 行 领 取 被 保 险 人 证 的 申 请 请 向 医 疗 保 险 课 各 行 政 中 心 及 办 事 处 提 交 申 请 (2) 认 定 调 查 申 请 后, 有 关 机 构 将 对 申 请 人 进 行 家 访, 同 时 对 身 心 状 态 及 看 护 措 施 听 取 意 见 (3) 做 出 调 查 结 果 综 合 考 虑 主 治 医 师 的 意 见 及 家 访 调 查 的 结 果, 市 政 府 会 通 过 由 医 生 及 专 业 人 士 组 成 的 看 护 认 定 审 查 会 对 看 护 的 必 要 程 度 ( 看 护 措 施 度 ) 做 出 结 论, 并 由 市 政 府 进 行 认 定 原 则 上, 认 定 结 果 将 在 申 请 提 交 后 30 日 内 作 出 认 定 的 结 果 可 回 溯 至 申 请 日 当 天 ( 如 申 请 日 之 后 即 开 始 使 用 服 务 属 赔 付 有 效 ) 原 则 上 应 每 隔 6 至 24 个 月 重 新 进 行 认 定 ( 故 每 次 认 定 前 均 需 重 新 申 请 ) 此 外, 在 认 定 到 期 前, 如 老 人 身 体 状 态 发 生 变 化 即 可 重 新 进 行 申 请 以 便 于 重 新 组 织 认 定 (4) 看 护 计 划 根 据 认 定 结 果 及 老 人 身 体 条 件, 接 下 来 将 为 老 人 量 身 订 作 看 护 计 划 ( 住 户 服 务 计 划 及 看 护 预 防 计 划 ) 根 据 这 份 计 划 书, 可 与 组 织 看 护 的 单 位 确 立 服 务 合 同 或 是 对 原 有 合 同 进 行 调 整 认 定 为 看 护 1~5 级 的, 可 委 托 住 户 看 护 支 援 事 业 者 制 订 住 户 服 务 计 划 此 计 划 的 制 定 或 调 整 虽 可 由 用 户 自 己 完 成, 但 需 一 定 的 专 业 知 识 故 建 议 由 专 业 人 士 完 成 为 宜 委 托 制 订 住 户 看 护 服 务 计 划 无 需 任 何 费 用 认 定 为 支 援 1 2 级 的, 可 由 地 区 包 括 支 援 中 心 制 订 看 护 预 防 计 划 认 定 为 不 适 用 的, 也 可 享 用 市 办 看 护 预 防 服 务 ( 如 地 区 支 援 事 业 的 健 康 教 室 等 ) 62

享 用 服 务 根 据 看 护 计 划 享 用 服 务 看 护 1~5 可 享 用 看 护 服 务 ( 看 护 补 贴 ) 支 援 1 2 可 享 用 看 护 预 防 服 务 ( 预 防 补 贴 ) 不 适 用 ( 自 立 ) 可 享 用 市 办 看 护 预 防 服 务 ( 如 地 区 支 援 事 业 ) 享 用 服 务 者 负 担 享 用 者 需 自 已 承 担 所 享 服 务 费 的 1 成 ( 费 用 向 服 务 单 位 支 付 ) 根 据 看 护 程 度 来 定 补 贴 限 额 如 超 出 此 限 额, 超 出 部 分 的 服 务 费 则 需 自 己 全 部 承 担 看 护 保 险 的 主 要 服 务 看 护 保 险 的 具 体 服 务, 请 参 考 看 护 保 险 服 务 指 南 或 是 向 长 寿 社 会 课 咨 询 长 寿 社 会 课 看 护 保 险 股 老 年 人 看 护 设 施 等 信 息 请 见 ~ 页 地 区 包 括 支 援 中 心 为 了 让 老 年 人 能 在 早 已 习 惯 的 地 区 继 续 生 活, 同 时 提 高 老 年 的 保 健 福 利 医 疗 水 准, 本 中 心 会 进 行 必 要 的 援 助 及 支 援 地 址 中 央 地 区 包 括 支 援 中 心 东 部 地 区 包 括 支 援 中 心 北 部 地 区 包 括 支 援 中 心 高 砂 町 5-1 中 央 保 健 福 祉 センター (すこやかプラザ)3 階 24-1111( 总 机 ) 大 塔 町 1036 1 エコスパ 佐 世 保 内 31-6767 木 宮 町 3 10 相 浦 支 所 内 47-2113 江 迎 鹿 町 地 区 包 括 支 援 中 心 江 迎 町 赤 坂 282-24 江 迎 福 利 中 心 内 73-1122 老 年 人 支 援 中 心 这 里 是 老 年 人 及 其 家 人 关 于 看 护 等 事 情 的 商 谈 机 构, 本 中 心 与 各 地 区 的 地 区 包 括 支 援 中 心 联 动, 可 前 来 面 谈, 也 接 受 电 话 咨 询 紧 急 时 可 24 小 时 联 系 老 年 人 支 援 中 心 页 长 寿 社 会 课 商 谈 窗 口 关 于 看 护 保 险 费 长 寿 社 会 课 庶 务 股 关 于 看 护 服 务 使 用 及 看 护 保 险 制 度 的 苦 恼 商 谈 问 询 长 寿 社 会 课 63

看 护 保 险 股 卧 床 虚 弱 痴 呆 等 老 年 人 的 看 护 长 寿 社 会 课 老 年 支 援 股 老 年 生 活 馆 及 福 利 用 品 展 示 室 保 健 福 利 政 策 课 用 来 展 示 老 年 人 用 寝 具, 轮 椅, 助 行 器, 入 浴 辅 助 用 具, 活 动 便 器, 通 信 器 材, 辅 助 自 立 用 品 等 老 年 人 用 产 品 也 可 帮 助 寻 找 可 用 的 替 代 品 此 外 老 年 生 活 馆 有 部 分 用 品 可 出 租 出 借 用 以 试 用, 也 可 针 对 老 年 生 活 对 房 屋 进 行 改 造 等 事 宜 进 行 商 谈 1 老 年 生 活 馆 TEL22-0993 地 址 / 花 園 町 101-1(ふれあいセンター 隔 壁 ) 开 放 日 / 周 二 至 周 六 ( 节 假 日 及 新 年 间 不 对 外 开 放 ) 开 放 时 间 / 上 午 10 点 至 下 午 5 点 15 分 2 福 祉 用 具 展 示 室 TEL24-1111 地 址 / 高 砂 町 5-1( 中 央 保 健 福 祉 センター3 楼 ) 开 放 日 / 周 一 至 周 五 ( 节 假 日 及 新 年 间 不 对 外 开 放 ) 开 放 时 间 / 上 午 9 时 30 分 ~ 下 午 5 时 15 分 参 与 社 会 活 动 创 造 人 生 价 值 广 交 朋 友 健 康 创 造 课 以 60 岁 以 上 老 人 为 对 象, 组 织 老 人 运 动 会 或 老 人 作 品 展 无 任 何 参 加 费, 敬 请 积 极 参 与 老 人 运 动 会 组 织 门 球 抛 球 场 地 高 尔 夫 等 比 赛 老 人 作 品 展 每 年 7 8 月 份 组 织 绘 画 书 法 陶 艺 等 作 品 展 长 寿 祝 福 金 健 康 创 造 课 凡 在 本 市 连 续 居 住 1 年 以 上 且 年 满 99 岁 的 老 人, 均 可 在 9 月 获 得 市 政 府 赠 予 的 长 寿 祝 福 金 敬 老 纪 念 品 凡 年 满 88 岁 的 老 人, 均 可 在 9 月 收 到 纪 念 品 健 康 创 造 课 敬 老 会 助 成 健 康 创 造 课 对 于 以 敬 老 为 目 的 各 种 组 织 及 部 分 老 人 福 利 设 施, 市 政 府 会 按 70 岁 以 上 老 人 的 人 数 及 入 会 家 庭 数 给 予 适 当 补 助 市 营 公 交 及 市 属 西 肥 公 司 公 交 的 免 费 乘 车 券 交 通 交 付 金 宇 久 观 光 巴 士 乘 车 券 健 康 创 造 课 凡 在 本 市 拥 有 住 所 且 年 满 75 岁 以 上 的 老 人, 均 可 获 取 本 市 市 营 公 交 及 市 属 西 肥 公 司 公 交 的 免 费 乘 车 券 此 外, 住 在 黑 岛 及 高 岛 地 区 的 老 人 可 获 取 交 通 交 付 金, 住 在 宇 久 地 区 的 老 人 可 获 取 宇 久 观 光 巴 士 每 次 乘 车 仅 付 100 日 元 的 乘 车 券, 同 时 车 资 还 可 通 过 市 营 公 交 或 西 肥 公 交 共 通 免 费 乘 车 券 来 支 付 交 通 交 付 金 每 年 为 10,000 日 元 64

老 人 用 看 护 2010 年 7 月 1 日 设 施 种 类 设 施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看 护 老 人 福 利 设 施 ( 特 别 养 护 老 人 院 ) あいのうら あそかのもり 音 羽 の 浜 海 南 荘 佐 世 保 福 寿 園 サンホーム 江 上 たけんの チューリップ 白 寿 荘 博 仁 荘 花 ぞ 野 やまずみ 荘 ゆずの 里 パールホーム サンフラワー 黎 明 館 (れいめいかん) 啓 寿 園 相 浦 町 606-1 松 瀬 町 1150 東 浜 町 123 俵 ケ 浦 町 210 針 尾 西 町 267 江 上 町 4847-6 岳 野 町 107-1 黒 髪 町 3729-2 鹿 子 前 町 904-1 花 高 2 丁 目 1-35 折 橋 町 54-34 山 祇 町 388 上 柚 木 町 2515 世 知 原 町 栗 迎 1 吉 井 町 直 谷 368-6 小 佐 町 西 川 内 175-1 宇 久 町 平 1904-3 48-6001 49-6070 33-0108 28-3038 58-2386 58-3707 49-2020 20-8800 28-1181 39-1511 29-3001 34-8000 46-0505 76-2315 64-4516 68-3350 0959-57-3888 看 护 老 人 保 健 设 施 ( 老 人 保 健 设 施 ) コスモス サクラ サン 松 寿 園 すいざん 荘 長 寿 苑 ひまわり( 朋 友 会 ) みのりの 里 つつじの 里 上 柚 木 町 2515 八 幡 町 1-2 大 和 町 30 小 佐 世 保 町 2-1 赤 崎 町 74-2 日 宇 町 2835 指 方 町 5040-3 南 風 崎 町 133-2 鹿 町 町 下 歌 ヶ 浦 109-1 46-0988 23-1802 33-7771 26-0678 26-0555 32-3800 20-2100 59-2818 73-2004 看 护 疗 养 型 医 疗 设 施 ( 疗 养 病 床 等 ) 佐 世 保 記 念 病 院 サン レモリハビリ 病 院 千 住 病 院 村 上 内 科 病 院 燿 光 リハビリテーション 病 院 愛 生 会 医 院 いちょうクリニック 川 尻 医 院 鹿 子 前 町 104 江 上 町 4848-1 宮 地 町 5-5 城 山 町 3-21 山 手 町 855-1 中 里 町 342-3 赤 崎 町 298 早 岐 2 丁 目 17-13 28-1111 58-5900 24-1010 24-3508 25-3210 47-6070 26-8181 38-2565 65

设 施 种 类 设 施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くりや 内 科 医 院 品 川 医 院 日 宇 記 念 医 院 藤 井 医 院 外 尾 内 科 医 院 村 上 医 院 土 井 添 内 科 呼 吸 器 消 化 器 最 勝 寺 内 科 医 院 指 方 町 2217-1 柚 木 町 2188 日 宇 町 2107 金 比 良 町 7-20 黒 髪 町 34-4 広 田 1 丁 目 5-25 船 越 町 1245 光 町 1-18 58-7888 46-0005 31-4606 22-4577 33-5557 38-1026 28-0124 47-2613 潜 竜 徳 田 循 環 器 科 内 江 迎 町 田 ノ 元 467 66-9221 科 整 形 外 科 病 院 养 护 老 人 中 心 ソレイユ 清 風 園 グリーンホーム しかまち 権 常 寺 町 1400 大 和 町 898 世 知 原 町 栗 迎 1 鹿 町 町 鹿 町 659-2 27-5151 31-6980 76-2450 65-3578 护 理 中 心 あかりさき 赤 崎 町 1042 28-1616 ガーデンハイツはいき 桑 木 場 159 30-8633 ケアハウス 光 の 子 天 神 ベイヒルズ とうめい フォレスト 四 季 の 里 和 楽 園 かしの 木 上 原 町 749-1 天 神 町 1205-5 江 上 町 935-1 柚 木 町 2409 花 園 町 205 鹿 町 町 下 歌 ヶ 浦 109-2 39-3230 33-8115 58-4016 41-8585 24-1861 73-2006 老 人 福 利 中 心 老 人 残 障 人 士 理 疗 中 心 あたご 荘 つくも 荘 やすらぎ 荘 よしい 荘 いでゆ 荘 中 里 町 9-2 下 船 越 町 306-4 花 園 町 10-35 吉 井 町 立 石 479 広 田 3 丁 目 5-3 48-2877 28-6400 22-9257 64-2901 38-2632 生 活 支 援 中 心 春 日 スプリングガーデン あそかのもり 佐 世 保 市 宇 久 高 齢 者 生 活 福 祉 センター 佐 世 保 市 江 迎 高 齢 者 生 春 日 町 710-1 松 瀬 町 1150 宇 久 町 平 1911-1 江 迎 町 赤 坂 282-24 江 迎 福 祉 22-1234 42-9023 0959-57-3116 73-1300 活 福 祉 センター センター いきいき 内 专 项 对 应 痴 呆 症 共 同 生 活 看 护 ( 集 体 之 家 ) あいけん あそかのもり あたご あっとホーム 黒 髪 上 本 山 町 1092-1 松 瀬 町 1171-1 相 浦 町 138-2 黒 髪 町 6515-27 40-8522 42-9116 26-2288 32-5888 66

设 施 种 类 设 施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彩 葉 (いろは) サンホーム 江 上 おもやい かいぜ 春 日 スプリングガーデン カナリアの 家 カナリアの 家 ファミリア 希 望 の 家 広 田 グリーンケアはりお(かえで 荘 ) 胡 桃 (くるみ) ことひら 咲 花 多 (さかた) サクラ さしかた さわやか すずらん すだお スマイル たんぽぽ 団 欒 (だんらん) ナイスケア 白 岳 なかよし なごやか 菜 の 花 の 家 ぬくもり パール 針 尾 花 ぞ 野 はな 畑 ハナレイ 倶 楽 部 ピア 花 水 木 光 の 子 ひろた ふきのとう ほほえみ みどり みのりの 里 みのりの 里 コスモス 棚 方 町 424-272 江 上 町 4847-10 上 柚 木 町 2515 皆 瀬 町 270-12 春 日 町 716-8 日 宇 町 649-9 白 岳 町 1398-8 広 田 3 丁 目 9-1 針 尾 東 町 977-5 黒 髪 町 4522 御 船 町 411-3 赤 崎 町 1018-2 八 幡 町 1-2 指 方 町 2216-1 瀬 戸 越 2 丁 目 1788 大 宮 町 43-16 須 田 尾 町 18-1 光 月 町 4-11 石 坂 町 177-29 梅 田 町 110-12 白 岳 町 604 赤 崎 町 81-3 藤 原 町 12-19 三 川 内 本 町 308-6 赤 崎 町 74-2 針 尾 東 町 2162-1 折 橋 町 58-1 大 潟 町 152-1 城 山 町 3-21 藤 原 町 5-1 上 原 町 749-1 広 田 1 丁 目 4-7 白 木 町 22 萩 坂 町 1750-1 中 通 町 17-22 長 畑 町 450-1 南 風 崎 町 119-4 47-7300 58-4114 46-2010 49-2060 25-5088 32-5657 32-8977 27-5202 58-5521 34-8833 37-0555 28-0022 42-0771 27-1020 41-0233 27-8666 20-1535 25-4825 24-5161 26-0771 33-0020 42-5566 20-1168 26-3720 26-0775 58-4801 29-3111 29-1221 37-1511 34-8251 39-3230 27-5711 37-3773 59-2242 37-2002 20-4625 59-2455 67

设 施 种 类 设 施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みのりの 里 たんぽぽ メロディ やまずみ 荘 大 和 (やまと) やみね ゆうあいホームひだまりの 家 ゆうしゅん 長 畑 町 450-1 野 中 町 500-2 山 祇 町 388 大 和 町 1114-2 矢 峰 町 82-1 大 野 町 166-13 東 浜 町 846-3 20-4625 42-8183 34-8000 34-2666 40-5345 40-5737 32-9900 专 项 对 应 痴 呆 症 共 同 生 活 看 护 ( 集 体 之 家 ) 来 夢 (らいむ) わかば あじさい 茶 の 里 サンフラワー 別 館 ゆたんぽ 喜 笑 (きしょう) よしいの 郷 徳 ちゃん えびらお まさき 泰 葉 うたし 九 十 九 の 里 輝 日 野 町 732 俵 町 22-1 世 知 原 町 笥 瀬 778-3 世 知 原 町 木 浦 原 772 吉 井 町 直 谷 368-6 吉 井 町 直 谷 1278-1 吉 井 町 橋 川 内 570-4 小 佐 町 矢 岳 1062-3 江 迎 町 栗 越 801-2 江 迎 町 猪 調 1062-3 江 迎 町 北 平 6-1 鹿 町 町 下 歌 ヶ 浦 986-38 鹿 町 町 下 歌 ヶ 浦 802-8 鹿 町 町 土 肥 ノ 浦 21-7 28-4649 22-6548 73-3077 76-2800 41-2339 64-4712 64-4001 69-3012 66-2660 66-9388 66-3881 77-4056 73-2555 73-1010 68

老 年 人 支 援 中 心 地 区 设 施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宮 広 田 三 川 内 針 尾 江 上 早 岐 日 宇 天 神 福 石 木 風 潮 見 白 南 風 小 佐 世 保 戸 尾 光 園 山 手 清 水 大 久 保 春 日 金 比 良 赤 崎 九 十 九 日 野 大 野 柚 木 宇 久 ひろた ほほえみ サンホーム 江 上 光 の 子 長 寿 苑 天 神 ベイヒルズ やまずみ 荘 サン サクラ 浜 田 町 白 寿 荘 すいざん 荘 日 野 あそかのもり コスモス 宇 久 広 田 1 丁 目 4-7 萩 坂 町 1750-1 江 上 町 4847-6 上 原 町 749-1 日 宇 町 2835 天 神 町 1205-5 山 祇 町 388 戸 尾 町 4-5 八 幡 町 1-2 浜 田 町 1-4 鹿 子 前 町 904-1 赤 崎 町 77 日 野 町 856-9 松 瀬 町 1150 上 柚 木 町 2515 宇 久 町 平 1904-1 26-5188 59-2227 58-7815 20-5600 32-3800 33-8115 34-7570 22-7151 23-8993 25-1890 28-0110 26-4055 29-2201 49-6339 46-0988 0959-57-3688 吉 井 サンフラワー 吉 井 町 直 谷 64-3877 世 知 原 世 知 原 町 3 6 8-6 78-2480 中 里 皆 瀬 相 浦 黒 島 浅 子 小 佐 愛 健 あいのうら 黒 島 高 島 小 佐 世 知 原 町 栗 迎 1 上 本 山 町 1059 相 浦 町 606-1 黒 島 町 1137 高 島 町 647-3 40-7400 48-6023 56-2026 48-3150 41-5051 鹿 町 鹿 町 小 佐 町 楠 泊 66-3077 1 5 3 0-3 鹿 町 町 深 江 550-3 江 迎 地 区 与 鹿 町 地 区 合 用 地 区 包 括 支 援 中 心 69

2-2-5. 残 疾 人 ( 儿 童 ) 健 康 福 利 残 疾 人 手 册 残 障 福 利 课 残 疾 人 如 果 想 享 受 福 利 方 面 服 务, 需 先 领 取 手 册 对 于 身 体 障 碍 人 士 ( 听 觉 视 觉 心 脏 肾 脏 手 足 等 ) 发 给 身 体 残 疾 人 手 册 对 于 智 力 障 碍 人 士 发 给 疗 育 手 册, 对 于 精 神 障 碍 人 士 发 给 精 神 障 碍 者 保 健 福 利 手 册 详 情 可 与 本 课 咨 询 对 残 疾 儿 童 的 医 疗 费 补 助 儿 童 保 健 课 对 于 身 体 有 残 疾 的 儿 童 的 障 碍 减 轻 机 能 恢 复 等 医 治 项 目, 市 政 府 会 给 予 一 定 的 医 疗 费 用 补 助, 但 会 根 据 其 家 庭 所 得 有 所 调 整 对 小 儿 慢 性 病 患 者 的 医 疗 费 补 助 儿 童 保 健 课 对 于 患 有 小 儿 慢 性 特 定 疾 病 的 儿 童, 市 政 府 给 予 一 定 的 医 疗 补 助 但 视 其 家 庭 所 得 有 所 调 整 小 儿 慢 性 病 患 者 日 常 用 品 配 给 事 业 儿 童 保 健 课 符 合 小 儿 慢 性 特 定 疾 病 治 疗 研 究 事 业 条 件 的 留 守 儿 童, 如 其 不 适 用 于 身 体 障 碍 福 利 法 保 护 对 象, 则 由 本 事 业 给 予 支 援, 并 配 给 13 种 日 常 生 活 用 品 但 视 其 家 庭 所 得 有 所 调 整 心 理 健 康 咨 询, 疗 养 咨 询 障 碍 福 利 课 关 于 社 会 生 活, 家 庭 内 人 际 关 系 方 面 的 烦 恼, 或 是 与 精 神 障 碍 有 关 的 事 情 可 以 同 精 神 科 医 生 或 保 健 师 等 专 业 人 士 进 行 咨 询 精 神 保 健 商 谈 ( 由 精 神 医 生 主 持 ) 每 月 第 2 4 个 周 四 ( 需 预 约 ) 酒 精 成 瘾 商 谈 随 时 酒 精 成 瘾 者 家 庭 教 室 请 事 先 联 系 以 确 定 具 体 日 期 精 神 障 碍 者 回 归 社 会 事 业, 保 健 所 关 怀 开 放 日 请 与 我 们 联 系 以 确 定 具 体 时 间 ( 地 点 : 中 央 保 健 福 利 中 心 ) 黑 岛 地 区, 宇 久 地 区 请 联 系 我 们 以 确 定 具 体 时 间 〇 隔 绝 社 会 型 人 士 家 庭 间 聚 会 具 体 时 间 请 与 我 们 联 系 疑 难 杂 病 的 疗 养 建 议 随 时 其 他 方 面 的 咨 询 或 商 谈, 可 随 时 进 行 有 关 残 疾 人 士 ( 儿 童 ) 的 主 要 制 度 障 碍 福 利 课 福 利 服 务 的 享 用 是 否 收 费, 以 及 收 费 标 准 要 视 其 家 庭 所 得 情 况 而 定, 具 体 请 先 咨 询 我 处 住 宅 看 护 ( 上 门 看 护 服 务 ) 看 护 人 员 会 访 问 受 访 家 庭, 提 供 家 务 服 务 身 体 看 护 服 务 及 聊 天 咨 询 服 务 生 活 看 护 对 于 需 要 经 常 被 看 护 的 人, 除 了 帮 助 其 洗 澡 排 泄 饮 食 之 外 还 协 助 其 参 与 创 造, 提 供 劳 动 机 会 就 业 支 援 70

对 于 在 普 通 企 业 难 以 就 业 的 人 士, 除 帮 助 找 到 合 适 工 作 外, 还 会 对 其 知 识 水 平 及 技 能 进 行 必 要 的 提 高 训 练 共 同 生 活 支 援 ( 集 体 之 家 ) 夜 间 或 节 假 日 让 受 助 人 集 体 生 活, 便 于 其 交 流 及 相 互 帮 助 义 肢 等 用 具 的 配 发 与 修 理 为 补 全 身 体 缺 失 的 部 分, 市 政 府 会 配 发 并 修 理 义 肢 轮 椅 助 听 器 等 用 具 参 加 看 护 保 险 的 人 士 具 有 优 先 级 别, 凡 看 护 保 险 中 福 利 用 具 符 合 本 项 内 容 的, 将 会 优 先 得 到 服 务 自 已 承 担 的 费 用 视 申 请 人 收 入 而 定, 详 情 请 事 先 咨 询 日 常 生 活 用 具 的 配 发 对 于 居 住 于 自 家 的 残 疾 人 士, 视 其 残 疾 性 质 及 程 度 配 发 各 种 残 疾 人 日 常 生 活 用 品, 如 特 殊 床 瘘 口 袋 等 参 加 看 护 保 险 的 人 士 具 有 优 先 级 别, 凡 看 护 保 险 中 福 利 用 具 符 合 本 项 内 容 的, 将 会 优 先 得 到 服 务 自 已 承 担 的 费 用 视 家 庭 缴 税 情 况 而 定, 详 情 请 事 先 咨 询 住 宅 改 造 补 助 对 于 居 住 于 自 家 的 重 度 残 疾 人 士, 如 在 家 对 楼 梯 扶 手 等 残 疾 人 专 用 设 施 进 行 改 造 时, 可 获 得 部 分 补 助 补 助 金 额 为 改 造 费 的 三 分 之 二 ( 最 多 为 40 万 元 ) 65 岁 以 上 的 人 士 将 以 老 年 住 宅 改 造 为 优 先 级 别 本 项 福 利 会 因 所 得 收 入 而 有 所 限 制, 详 情 请 事 先 联 系 自 2011 年 起, 长 崎 县 相 关 规 定 有 可 能 发 生 重 大 改 变 老 年 生 活 馆 保 险 福 利 政 策 课 请 参 考 页 医 疗 费 补 助 障 碍 福 利 课 种 类 对 象 内 容 金 额 福 利 医 疗 费 补 残 疾 手 册 1~3 級 疗 育 手 册 A1 A2 B1 级 助 (3 级 B1 中 不 含 后 期 老 年 医 疗 受 助 者 ) 中 重 级 身 体 或 智 力 残 疾 人 ( 儿 童 ) 会 得 到 部 分 补 助 但 有 家 庭 收 入 限 制 条 件 扣 除 自 已 负 担 的 部 分 (800 日 元 天 数 ( 上 限 为 1600 日 元 ) 之 外 的 金 额 (3 級 B1 级 为 上 述 标 准 的 3 分 之 2) 自 立 支 援 金 ( 精 神 病 院 门 诊 ) 医 疗 费 特 定 疾 病 医 疗 费 ( 全 县 通 用 ) 患 有 国 家 指 定 56 种 疾 病 的 人 士 接 受 精 神 科 治 疗 时, 自 已 承 担 费 用 均 为 10%( 与 保 险 条 款 无 关 ) 特 定 疾 病 的 部 分 医 疗 费 由 政 府 承 担 视 家 庭 缴 税 额 度, 自 已 承 担 的 上 限 额 有 所 调 整 视 家 庭 主 要 收 入 人 上 一 年 度 的 缴 税 情 况, 费 用 负 担 比 例 会 有 所 调 整 公 共 交 通 的 折 扣 与 补 助 障 碍 福 利 课 对 于 身 体 残 疾 1~3 级 或 4 级 当 中 下 肢 不 全 者, 具 有 疗 育 手 册 精 神 障 碍 保 健 福 利 手 册 1~2 级 的 人 士, 可 获 得 市 营 公 交 及 市 内 西 肥 公 司 公 交 全 线 免 费 乘 车 券 对 于 居 住 在 柚 木 地 区 ( 戸 ヶ 倉 町 里 美 町 川 谷 町 三 处 ) 可 获 得 萤 号 公 交 多 次 车 票 居 住 在 宇 久 地 区 的, 每 年 可 获 得 5000 日 元 71

的 宇 久 观 光 公 交 车 票, 居 住 于 黑 岛 高 岛 地 区 的, 每 年 可 获 得 离 岛 交 通 费 5000 日 元 其 他 交 通 折 扣 制 度 对 于 持 有 身 体 残 疾 手 册 或 疗 育 手 册 的 人 士, 在 乘 坐 JR MR 公 交 汽 车 出 租 车 渡 轮 飞 机 等 各 类 交 通 工 具 时 可 享 受 折 扣 请 在 买 票 时 出 示 手 册 即 可 公 共 费 用 的 折 扣 及 减 免 纳 税 等 障 碍 福 利 课 对 于 身 心 障 碍 人 士, 可 享 受 以 下 公 共 费 用 的 折 扣 及 纳 税 减 免, 详 情 请 事 先 咨 询 残 疾 人 所 得 税 扣 除 ( 佐 世 保 税 条 署 ) 残 疾 人 市 民 税 与 县 民 税 扣 除 ( 市 政 府 市 民 税 课 ) [ 普 通 汽 车 ] 汽 车 税 汽 车 取 得 税 的 减 免 ( 县 北 振 兴 局 税 务 部 ) 小 排 量 汽 车 税 的 减 免 ( 市 政 府 资 产 税 课 ) JR 车 票 的 折 扣 ( 旅 客 铁 道 公 司 ) MR 车 票 折 扣 ( 松 浦 铁 道 ) 公 交 车 票 折 扣 ( 各 公 交 公 司 ) 国 内 航 空 运 费 折 扣 ( 各 航 空 公 司 ) 出 租 车 票 折 扣 ( 各 出 租 车 公 司 ) 船 票 折 扣 ( 各 船 舶 公 司 ) 收 费 公 路 折 扣 手 机 费 折 扣 ( 各 手 机 公 司 ) NTT 电 话 查 询 费 减 免 (NTT 公 司 ) NHK 节 目 收 视 收 听 折 扣 残 疾 人 ( 儿 童 ) 的 主 要 补 贴 障 碍 福 利 课 各 类 对 象 补 贴 金 额 特 别 儿 童 抚 养 补 贴 对 于 抚 养 中 重 度 身 体 及 智 力 残 疾 儿 童 (20 岁 以 内 ) 的 父 母 或 监 护 人, 给 予 补 贴 但 已 入 院 者 不 在 此 列 如 儿 童 已 获 得 残 疾 年 金 等 亦 不 在 此 列 视 收 入 情 况 有 条 件 限 制 对 于 重 度 残 疾 儿 童, 每 月 补 贴 50,750 日 元 对 于 中 度 残 疾 儿 童, 每 月 补 贴 33,800 日 元 补 贴 在 每 年 4 月 8 月 11 月 各 发 放 一 次 特 别 残 疾 补 贴 残 疾 儿 童 福 利 补 贴 重 度 身 心 残 疾 儿 童 福 利 补 贴 患 有 最 重 度 身 体 或 智 力 障 碍,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一 直 需 要 看 护 的 20 岁 以 上 的 在 家 残 疾 人 士 会 获 得 本 补 贴 ( 对 于 长 期 住 院 或 疗 养 的 不 在 此 列 ) 视 收 入 情 况 有 条 件 限 制 患 有 最 重 度 身 体 或 智 力 障 碍,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一 直 需 要 看 护 的 20 岁 以 下 的 在 家 残 疾 儿 童 会 获 得 本 补 贴 ( 对 于 长 期 住 院 或 疗 养 的 不 在 此 列 ) 如 儿 童 已 获 得 残 疾 年 金 等 亦 不 在 此 列 视 收 入 情 况 有 条 件 限 制 残 疾 等 级 为 身 体 障 碍 (1~3 级 ) 或 疗 育 手 册 (A1~B1 级 ) 时, 如 年 纪 不 满 20 岁, 其 监 护 人 可 获 得 本 补 贴 ( 住 院 已 享 受 残 疾 儿 童 福 利 补 贴 者 不 在 此 列 ) 每 月 为 26,440 日 元 每 年 在 2 月 5 月 8 月 11 月 各 发 一 次 每 月 为 14,380 日 元 每 年 在 2 月 5 月 8 月 11 月 各 发 放 一 次 每 月 为 2,000 日 元 每 年 在 3 月 9 月 各 发 放 一 次 各 种 交 流 教 室 障 碍 福 利 课 为 使 身 体 残 疾 的 人 士 都 能 身 心 健 康 地 参 与 社 会 生 活, 佐 世 保 市 为 此 开 设 了 一 些 交 流 教 室 教 室 教 学 的 内 容 有 绘 画 卡 拉 Ok 电 脑 插 花 烹 饪 书 法 及 各 种 素 质 讲 座 敬 请 参 加 详 情 请 咨 询 本 课 全 部 为 免 费 对 于 其 他 服 务 请 参 考 残 疾 人 保 健 医 疗 福 利 服 务 指 南 此 外, 也 可 随 时 与 我 们 联 系 72

残 疾 人 士 ( 儿 童 ) 福 利 设 施 2010 年 7 月 1 日 设 施 种 类 设 施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身 体 残 疾 疗 护 设 施 つくも 苑 野 崎 町 1746 26-4455 身 体 残 疾 自 立 学 习 设 施 あすなろ 作 業 所 干 尽 町 3-101 33-1223 佐 世 保 祐 生 園 針 尾 西 町 267 58-2139 吉 井 潤 心 学 園 吉 井 町 直 谷 372-2 64-3741 智 力 障 碍 自 立 学 习 设 施 桜 が 丘 学 園 赤 木 学 園 柚 木 町 1279-1 赤 木 町 549 46-0123 24-1011 第 二 えぼし 学 園 小 舟 町 1756 25-2232 白 岳 学 園 江 迎 町 奥 川 内 300-1 66-8433 智 力 障 碍 者 自 立 设 施 佐 世 保 祐 生 園 きらら 針 尾 西 町 267 竹 辺 町 61-2 58-2139 26-2070 智 力 障 碍 者 通 勤 宿 舍 佐 世 保 通 勤 寮 棚 方 町 207-23 48-6788 智 力 障 碍 者 福 利 工 厂 福 祉 工 場 オンリーOne 江 迎 町 乱 橋 570-1 66-2508 おおぞら 作 業 所 干 尽 町 3-101 33-1223 千 草 野 学 園 柚 木 町 1272 46-1717 智 力 障 碍 者 自 立 训 练 设 施 であいの 家 船 越 町 2122-2 28-5363 わらびの 里 瀬 道 町 1197 59-2102 麦 わら 帽 子 上 本 山 町 927 40-5600 サクラ 江 迎 町 栗 越 199 65-2520 残 疾 福 利 服 务 ( 全 天 活 动 型 ) 生 活 看 护 デイセンターしおさい つくも 苑 さくらが 丘 のびのび さんりんしゃ さんりんしゃ(なるこクラブ) わーくみかわち えぼし 学 園 生 活 介 護 センター 鐘 のなる 丘 生 活 支 援 センター 加 愛 早 岐 1 丁 目 1-1 野 崎 町 1746 柚 木 町 1279-1 相 浦 町 350 吉 井 町 大 渡 104-9 大 塔 町 949-3 三 川 内 本 町 50-6 小 舟 町 1756 南 風 崎 町 559 吉 井 町 吉 元 659-8 39-0115 26-4455 46-0123 47-6645 64-2612 34-2145 30-6336 25-2232 26-9855 41-2855 ピアさせぼ 野 中 町 62-34 76-9474 ハートピア 青 空 世 知 原 町 栗 迎 1-5 73-3230 ゆい 乃 荘 烏 帽 子 町 15 76-8560 自 立 训 练 ( 技 能 训 练 ) ピアさせぼ 野 中 町 62-34 76-9474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