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湘 人 社 考 函 2016 5 号 湖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做 好 我 省 2016 年 度 管 理 咨 询 师 职 业 水 平 考 试 考 务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州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省 直 及 中 央 在 长 各 有 关 单 位 : 根 据 中 国 企 业 联 合 会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关 于 做 好 2016 年 度 管 理 咨 询 师 职 业 水 平 考 试 考 务 工 作 的 通 知 ( 中 国 企 联 2015 25 号 ) 精 神, 为 做 好 我 省 2016 年 度 管 理 咨 询 师 职 业 水 平 考 试 考 务 工 作,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报 名 条 件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恪 守 职 业 道 德, 并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可 申 请 参 加 管 理 咨 询 师 考 试 : ( 一 ) 取 得 经 济 学 或 管 理 学 类 专 业 大 学 专 科 学 历, 从 事 管 理 咨 询 及 相 关 业 务 工 作 满 6 年 ( 二 ) 取 得 经 济 学 或 管 理 学 类 专 业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从 事 管 理 咨 询 及 相 关 业 务 工 作 满 4 年 ( 三 ) 取 得 经 济 学 或 管 理 学 类 专 业 硕 士 学 位, 从 事 管 理 咨 询
及 相 关 业 务 工 作 满 2 年 ( 四 ) 取 得 经 济 学 或 管 理 学 类 专 业 博 士 学 位, 从 事 管 理 咨 询 及 相 关 业 务 工 作 满 1 年 ( 五 ) 取 得 非 经 济 学 或 管 理 学 类 专 业 上 述 学 历 或 学 位, 其 从 事 管 理 咨 询 及 相 关 业 务 工 作 年 限 相 应 增 加 2 年 ( 六 ) 通 过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取 得 经 济 师 会 计 师 资 格 证 书 或 经 济 类 职 ( 执 ) 业 资 格 证 书, 从 事 管 理 咨 询 及 相 关 业 务 工 作 满 1 年 另 考 生 报 名 和 资 格 审 核 部 门 在 学 历 资 历 专 业 等 方 面 上 还 应 严 格 按 以 下 要 求 掌 握 : 1. 考 试 人 员 需 在 报 名 前 获 得 国 家 有 关 行 政 部 门 承 认 的 正 规 学 历 能 在 学 信 网 上 查 询, 或 具 有 湖 南 省 大 中 专 学 校 学 生 信 息 咨 询 与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湖 南 省 教 育 科 学 研 究 院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中 心 出 具 的 纸 质 学 历 认 证 报 告, 或 通 过 技 工 院 校 毕 业 证 书 查 询 系 统 提 供 网 上 查 询 结 果 或 由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有 关 部 门 出 具 的 学 籍 认 证 报 告 2. 工 作 年 限 和 任 职 资 历 计 算 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全 日 制 学 历 ( 以 学 历 证 书 上 全 日 制 学 历 和 脱 产 学 习 为 准 ) 的 学 习 年 限 ( 含 实 习 期 限 ), 不 计 算 为 从 事 专 业 的 工 作 年 限 和 任 职 资 历 在 职 人 员 考 取 硕 士 生 ( 提 供 就 业 社 保 证 明 ), 学 习 期 间 计 算 工 作 年 限, 非 在 职 人 员 硕 士 生 学 习 期 间 不 计 算 工 作 年 限 函 授 自 考 等 成 人 类 非 全 日 制 后 续 学 历 的 计 算 截 止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22 日 ( 考 试 截 止 日, 此 类 新 报 名 考 生 需 在 5 月 22 日 ( 含 ) 前 取 得 相 应 学 历 ) 2
3. 对 专 业 有 要 求 的, 一 律 参 照 国 家 2011 年 颁 布 的 学 位 授 予 和 人 才 培 养 学 科 目 录 中 的 专 业 归 类 执 行 二 资 格 审 查 根 据 关 于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实 行 考 后 资 格 审 查 的 通 知 ( 湘 人 社 函 2012 526 号 ) 等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管 理 咨 询 师 考 试 实 行 考 前 考 生 自 审 考 后 集 中 资 格 审 查, 即 网 上 报 名 前 考 生 对 照 报 名 条 件 先 行 自 审,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人 员 再 组 织 集 中 资 格 审 查 ( 一 ) 考 生 自 审 考 生 必 须 全 面 了 解 准 确 把 握 报 考 条 件 和 要 求, 自 愿 报 考 诚 信 参 考, 在 确 认 本 人 完 全 符 合 国 家 和 考 区 规 定 的 各 项 条 件 后 方 能 报 名 参 考, 并 在 承 诺 栏 内 签 署 相 应 真 实 性 承 诺 报 考 人 员 提 供 虚 假 信 息 作 虚 假 承 诺 以 及 不 符 合 报 名 条 件 报 考 的, 一 律 不 得 参 加 考 试 集 中 资 格 审 查 出 不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参 加 考 试 的, 一 律 取 消 考 试 成 绩, 考 试 费 用 不 予 退 还, 违 反 相 关 规 定 的 根 据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违 纪 违 规 行 为 处 理 规 定 ( 人 社 部 第 12 号 令 ) 给 予 相 应 处 理 ( 二 ) 资 格 审 查 1. 根 据 部 考 试 中 心 关 于 使 用 统 一 报 名 平 台 开 展 资 格 考 试 网 上 报 名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 人 考 中 心 函 2014 6 号 ) 的 规 定, 在 中 国 人 事 考 试 网 ( 网 址 :http://www.cpta.com.cn) 公 布 考 试 成 绩 后, 我 省 将 在 湖 南 人 事 考 试 网 ( 网 址 : http://www.hunanpta.com) 公 布 可 进 行 资 格 初 审 的 报 考 人 员 名 单 ( 各 科 成 绩 均 达 到 卷 面 总 分 60% 的 报 考 人 员 ) 审 查 名 单 中 的 人 员 应 在 成 绩 公 布 后 30 日 内 按 有 关 规 定 提 交 相 关 材 料 ( 见 附 件 1) 到 3
所 属 考 区 职 改 部 门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2. 市 州 资 格 初 审 部 门 为 各 市 州 职 改 办, 省 职 改 办 进 行 复 核 3.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的, 视 为 考 生 自 动 放 弃, 取 消 考 试 成 绩, 省 人 事 考 试 院 清 理 相 关 数 据, 不 再 予 以 资 格 审 查 及 发 证, 后 果 由 考 生 自 负 ( 三 ) 注 意 事 项 1. 各 市 州 职 改 办 须 在 收 到 市 州 人 事 考 试 部 门 提 供 的 可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人 员 名 单 后,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完 成 资 格 初 审 工 作, 将 未 参 加 资 格 初 审 和 初 审 不 合 格 人 员 分 别 列 表 加 盖 公 章, 连 同 资 格 初 审 合 格 人 员 的 考 试 登 记 表 及 相 关 复 印 件 ( 见 附 件 1) 一 并 送 市 州 人 事 考 试 部 门 省 人 事 考 试 院 汇 总 各 市 州 资 格 初 审 合 格 人 员 考 试 登 记 表 并 加 盖 成 绩 通 过 章 后, 交 由 省 职 改 办 进 行 复 核 对 资 格 初 审 和 复 核 不 通 过 人 员 不 予 发 证 2. 考 生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按 要 求 提 供 材 料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的, 按 自 动 放 弃 处 理, 取 消 全 部 考 试 科 目 成 绩 3. 省 人 事 考 试 院 根 据 国 家 合 格 线 标 准 和 资 格 复 核 合 格 人 员 名 单 确 认 可 颁 证 人 员 并 予 以 发 布, 统 一 盖 章 并 打 印 证 书 后, 送 省 职 改 办 验 印 审 查 不 合 格 人 员 名 单 汇 总 后, 报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取 消 考 试 成 绩, 同 时 按 相 关 规 定 通 报 处 理 三 报 名 方 法 网 上 报 名 时 间 :2016 年 3 月 25 日 9:00 3 月 30 日 17:00 报 考 人 员 须 在 上 述 报 名 时 间 内, 登 录 湖 南 人 事 考 试 网 (http://www.hunanpta.com), 点 击 网 上 报 名 中 的 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 平 台, 进 行 注 册 在 注 册 上 传 照 片 前, 请 在 湖 南 人 事 考 试 网 (http://www.hunanpta.com) 或 中 国 人 事 考 试 网 4
(http://www.cpta.com.cn) 下 载 照 片 审 核 处 理 工 具, 预 先 使 用 该 软 件 进 行 照 片 审 核 处 理, 只 有 通 过 审 核 处 理 后 新 生 成 的 报 名 照 片 才 能 被 网 报 平 台 识 别 报 考 人 员 上 传 的 照 片 将 直 接 制 作 在 考 试 报 名 表 准 考 证 和 合 格 证 书 上, 请 务 必 上 传 本 人 近 期 的 清 晰 正 面 免 冠 证 件 照 片, 禁 止 使 用 生 活 照 或 风 景 照 截 图 照 片 上 传 成 功 后, 选 择 管 理 咨 询 师 考 试, 按 属 地 原 则 选 择 参 加 考 试 的 省 市 和 资 格 审 查 的 市 州, 按 要 求 填 写 本 人 真 实 信 息 报 考 人 员 请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进 行 报 名 信 息 确 认 和 缴 费 ; 在 未 确 认 缴 费 前 报 考 人 员 可 以 自 行 修 改 报 名 信 息, 报 考 人 员 一 旦 缴 费, 将 不 能 对 所 填 报 考 信 息 进 行 任 何 修 改 网 上 缴 费 时, 请 使 用 有 银 联 标 志 的 银 行 卡 ( 不 限 银 行 ) 进 行 网 上 缴 费 缴 费 完 成 后, 务 必 查 看 缴 费 状 态 是 否 为 缴 费 成 功 网 上 缴 费 截 止 时 间 :2016 年 3 月 30 日 17:30 过 期 未 缴 费 或 缴 费 未 成 功, 视 为 报 考 人 员 放 弃 在 我 省 报 名, 可 根 据 自 身 需 要 选 择 到 其 他 未 结 束 报 名 省 市 报 考 缴 费 成 功 后, 请 点 击 报 名 完 成, 并 及 时 下 载 打 印 考 试 报 名 表 ( 此 表 在 考 试 合 格 后 资 格 审 查 和 存 档 时 用 ), 请 务 必 妥 善 保 管 报 名 截 止 后 报 名 系 统 不 再 提 供 下 载 和 打 印 未 按 时 打 印 表 格 而 影 响 资 格 审 核 和 发 证 的, 报 考 人 员 责 任 自 负 缴 费 完 成 之 后, 报 考 人 员 即 完 成 所 有 报 名 手 续 特 别 提 示 : ( 一 ) 报 考 人 员 在 使 用 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 平 5
台 时 应 注 意 以 下 几 点 : 1. 初 次 使 用 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 平 台 必 须 先 进 行 注 册, 注 册 后 才 能 进 行 报 名 操 作 2. 注 册 信 息 中 身 份 证 号 姓 名 手 机 及 邮 箱 将 引 用 到 报 名 信 息 中, 请 务 必 保 证 上 述 信 息 真 实 完 整 准 确 3. 为 便 于 报 考 人 员 找 回 用 户 名 密 码, 修 改 注 册 信 息, 限 制 代 报 名 行 为, 网 报 平 台 增 加 了 手 机 绑 定 功 能, 用 户 注 册 或 登 录 过 程 中 检 查 报 考 人 员 提 交 的 手 机 号 码 在 注 册 库 中 是 否 唯 一, 如 果 唯 一 可 以 绑 定 该 手 机, 绑 定 手 机 后, 可 以 使 用 手 机 号 码 登 录 系 统, 向 绑 定 手 机 发 送 验 证 码 进 行 身 份 验 证, 通 过 验 证 后, 报 考 人 员 可 以 查 看 用 户 名 重 置 密 码 和 修 改 注 册 信 息 4. 请 妥 善 保 管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如 密 码 丢 失 ( 忘 记 ), 可 使 用 系 统 提 供 方 式 找 回 密 码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如 被 他 人 盗 用 责 任 自 负 为 确 保 银 行 卡 及 个 人 信 息 安 全, 尽 量 不 要 到 网 吧 等 公 共 场 所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和 网 上 缴 费 ( 二 ) 报 考 人 员 在 网 上 报 名 时, 须 仔 细 阅 读 网 上 报 名 流 程 报 考 条 件 和 考 试 科 目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违 纪 违 规 行 为 处 理 规 定 (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第 12 号 部 令 ), 签 订 报 考 人 员 诚 信 考 试 承 诺 书, 如 实 填 写 本 人 信 息 ( 三 ) 在 报 名 考 试 证 书 发 放 等 环 节 中, 报 考 人 员 应 主 动 浏 览 湖 南 人 事 考 试 网 (http://www.hunanpta.com) 和 中 国 人 事 考 试 网 (http://www.cpta.com.cn) 的 相 关 栏 目, 按 时 缴 费 打 印 准 考 证 6
参 加 考 试 和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 四 ) 报 名 信 息 确 认 前, 请 务 必 仔 细 查 看 所 填 信 息 和 照 片 是 否 准 确, 如 有 不 准 确 之 处 可 自 行 修 改 在 报 名 信 息 确 认 后 且 在 缴 费 前 报 考 人 员 仍 可 以 通 过 自 行 取 消 报 名 信 息 确 认, 来 修 改 报 名 信 息 报 考 信 息 一 旦 确 认 并 缴 费 成 功 将 不 能 修 改 请 报 考 人 员 慎 重 修 改 信 息 四 考 试 时 间 及 科 目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5 月 22 日 8:30-11:30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实 务 14:00-17:30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案 例 分 析 五 考 试 方 式 ( 一 )2016 年 度 管 理 咨 询 师 职 业 水 平 考 试 共 设 2 个 科 目, 具 体 科 目 及 代 码 对 应 表 见 附 件 2 其 中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实 务 科 目 为 客 观 题, 全 部 在 答 题 卡 上 作 答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案 例 分 析 科 目 为 主 观 题, 在 专 用 答 题 卡 上 作 答, 应 注 意 下 述 事 项 :1. 答 题 前 要 仔 细 阅 读 应 试 人 员 注 意 事 项 ( 试 卷 封 二 ) 和 作 答 须 知 ( 专 用 答 题 卡 首 页 );2. 使 用 规 定 的 作 答 工 具 作 答 ;3. 在 专 用 答 题 卡 划 定 的 区 域 内 作 答 ( 二 ) 管 理 咨 询 师 职 业 水 平 考 试, 参 考 人 员 必 须 一 次 通 过 全 部 科 目 的 考 试, 方 可 获 得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管 理 咨 询 师 职 业 水 平 证 书 根 据 部 考 试 中 心 关 于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核 查 成 绩 等 有 7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 人 考 中 心 函 2005 168 号 ) 的 规 定, 客 观 题 成 绩 原 则 上 不 进 行 成 绩 核 查 ( 三 ) 报 考 人 员 应 试 时, 必 须 携 带 本 人 准 考 证 和 有 效 居 民 身 份 证 原 件 方 可 进 入 考 场, 并 须 在 监 考 老 师 处 的 考 场 座 次 表 上 签 名 和 填 写 本 人 联 系 电 话 ( 四 ) 报 考 人 员 应 试 时, 应 携 带 黑 色 墨 水 笔 橡 皮 2B 铅 笔 无 声 无 文 本 编 辑 功 能 的 计 算 器 不 得 携 带 手 机 等 通 讯 工 具 入 场, 携 带 者 必 须 关 机, 放 在 考 场 指 定 位 置 考 试 期 间 如 发 现 使 用 通 讯 工 具 或 未 关 机 的, 一 律 按 违 纪 处 理 ( 五 ) 考 场 上 备 有 草 稿 纸, 供 考 生 索 取, 考 后 回 收 考 试 结 束 后, 在 监 考 老 师 处 的 考 场 座 次 表 上 交 卷 签 字 栏 签 名 六 其 他 ( 一 ) 考 场 设 置 2016 年 度 我 省 管 理 咨 询 师 职 业 水 平 考 试 在 长 沙 设 置 考 点, 具 体 考 场 地 址 详 见 准 考 证 ( 二 ) 准 考 证 打 印 打 印 准 考 证 时 间 :2016 年 5 月 16 日 9:00 5 月 19 日 17:00 报 考 人 员 须 在 上 述 时 间 段 内, 进 入 湖 南 人 事 考 试 网 http://www.hunanpta.com, 点 击 准 考 证 打 印, 登 录 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服 务 平 台 登 录 后, 报 考 人 员 须 使 用 A4 纸 打 印 准 考 证, 逾 期 未 打 印 的, 责 任 由 报 考 人 员 自 行 承 担 ( 三 ) 收 费 8
根 据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财 政 部 关 于 改 革 全 国 性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收 费 标 准 管 理 方 式 的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2015 1217 号 ) 规 定 和 湖 南 省 物 价 局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人 事 考 试 收 费 标 准 及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湘 价 费 2012 101 号 ) 规 定, 我 省 管 理 咨 询 师 职 业 水 平 考 试 收 费 标 准 为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实 务 每 人 70 元 ( 含 上 缴 中 企 联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考 务 费 20 元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案 例 分 析 每 人 75 元 ( 含 上 缴 中 企 联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考 务 费 25 元 ) 缴 费 前 请 考 生 仔 细 阅 读 报 考 文 件 及 核 对 报 考 信 息, 一 旦 缴 费 成 功, 系 统 将 不 予 退 费 需 要 领 取 发 票 的 考 生, 请 于 报 名 结 束 两 个 月 后, 到 所 属 市 州 人 事 考 试 部 门 领 取 ( 四 ) 考 试 大 纲 和 考 试 用 书 及 相 关 辅 导 材 料 的 编 写 出 版 发 行 等 工 作 由 中 国 企 业 联 合 会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各 地 企 业 协 会 组 织 本 地 区 考 试 用 书 和 相 关 辅 导 材 料 的 征 订 工 作 附 件 :1. 资 格 审 核 提 交 材 料 要 求 及 注 意 事 项 2.2016 年 度 管 理 咨 询 师 职 业 水 平 考 试 科 目 及 代 码 对 应 表 湖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2016 年 3 月 8 日 9
附 件 1 资 格 审 查 提 交 材 料 要 求 及 注 意 事 项 报 考 人 员 按 属 地 原 则 在 所 在 考 区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时, 须 提 供 如 下 材 料 : 一 考 试 报 名 表 ( 报 考 人 员 登 录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自 行 下 载, 用 A4 纸 双 面 打 印, 经 单 位 审 查 盖 章 ) 一 式 一 份 二 本 人 有 效 居 民 身 份 证 和 资 格 证 书 的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各 一 份 三 以 全 日 制 学 历 报 考 的 人 员, 需 提 供 本 人 学 历 证 书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各 一 份 ; 以 非 全 日 制 学 历 报 考 的 人 员, 除 提 供 本 人 学 历 证 书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各 一 份 外, 还 须 提 交 之 前 所 取 得 的 全 日 制 学 历 证 书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一 份 除 上 述 学 历 证 书 外, 还 须 提 供 以 下 材 料 : 1. 可 以 通 过 网 站 查 询 的 学 历, 需 提 供 在 学 信 网 打 印 学 历 证 书 电 子 注 册 备 案 表 ; 2. 无 法 通 过 网 站 查 询 的 学 历, 需 提 供 有 湖 南 省 大 中 专 学 校 学 生 信 息 咨 询 与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湖 南 省 教 育 科 学 研 究 院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中 心 出 具 的 纸 质 学 历 认 证 报 告 ; 3. 在 海 外 取 得 的 学 历 学 位, 须 提 供 国 家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认 证 信 息 四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关 于 推 进 技 工 院 校 改 革 创 新 的 若 干 意 见 ( 人 社 部 发 2014 96 号 ) 以 及 关 于 推 进 技 工 院 校 10
改 革 创 新 的 若 干 意 见 的 实 施 意 见 ( 湘 人 社 发 2015 46 号 ) 文 件 精 神, 明 确 技 师 学 院 高 级 工 班 预 备 技 师 ( 技 师 ) 班 毕 业 生, 按 照 全 日 制 大 专 学 历 享 受 相 应 待 遇 政 策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技 工 学 校 毕 业 生 按 照 全 日 制 中 专 学 历 享 受 相 应 待 遇 政 策 的 要 求 执 行 持 技 工 院 校 毕 业 证 书 的 考 生, 除 提 供 毕 业 证 书 复 印 件 外, 还 需 提 供 相 关 佐 证 材 料 : 1. 在 2005 年 至 2013 年 技 工 院 校 毕 业 的 报 考 人 员 需 提 供 湖 南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公 共 服 务 网 技 工 院 校 毕 业 证 书 查 询 系 统 (http://www.hn12333.com:81/comm_front/query/technicalschooldipl omaquery.jsp) 打 印 网 上 查 询 结 果 页 面 ; 2. 2015 年 以 后 技 工 院 校 毕 业 的 报 考 人 员 需 提 供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全 国 毕 业 证 书 查 询 系 统 (www.jxzs.mohrss.gov.cn/) 打 印 网 上 查 询 结 果 页 面 ; 3. 其 他 年 度 毕 业 的 报 考 人 员, 需 提 供 由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职 业 能 力 建 设 处 出 具 的 学 籍 认 证 报 告 五 材 料 要 求 1. 提 供 的 查 询 和 认 证 情 况 须 经 所 在 单 位 人 事 ( 职 改 ) 部 门 确 认, 并 加 盖 公 章, 与 申 报 人 所 提 交 的 学 历 学 位 复 印 件 一 并 作 为 有 效 证 明 材 料 使 用 2. 以 上 所 附 材 料 核 对 后 退 回 原 件, 复 印 件 均 须 使 用 A4 纸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由 验 证 人 签 名 六 根 据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11
考 试 实 行 考 后 资 格 审 查 的 通 知 ( 湘 人 社 函 2012 526 号 ) 精 神, 报 名 过 程 中, 考 试 机 构 不 对 报 考 人 员 的 信 息 进 行 审 查, 报 考 人 员 在 报 考 前 务 必 了 解 相 关 报 考 政 策, 确 保 所 填 信 息 特 别 是 身 份 学 历, 资 历 及 专 业 等 的 真 实 完 整 有 效, 确 保 自 己 完 全 符 合 相 应 考 试 报 考 条 件, 如 提 交 虚 假 信 息 等, 将 按 照 湘 人 社 函 [2012]526 号 人 社 部 第 12 号 令 和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严 肃 处 理, 且 一 切 后 果 由 报 考 人 员 自 行 承 担 凡 考 生 提 交 虚 假 材 料 ( 假 身 份 证 件 无 效 学 历 资 历 证 件 专 业 材 料 等 ) 参 加 考 试 且 成 绩 合 格 的, 当 次 全 部 科 目 成 绩 无 效 弄 虚 作 假 性 质 严 重 的,2 年 内 不 得 参 加 各 类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对 其 中 涉 及 职 业 准 入 资 格 的 人 员,3 年 内 不 得 参 加 该 项 资 格 考 试 同 时, 在 全 省 范 围 内 予 以 通 报 考 生 的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记 入 公 民 个 人 诚 信 档 案, 报 考 费 用 不 予 退 还 对 于 触 犯 刑 法 第 二 百 八 十 条 第 二 款 规 定 ( 伪 造 公 司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人 民 团 体 的 印 章 的, 处 三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拘 役 管 制 或 者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 构 成 伪 造 单 位 印 章 罪, 将 移 交 公 安 部 门 处 理 12
附 件 2 2016 年 度 管 理 咨 询 师 职 业 水 平 考 试 科 目 及 代 码 对 应 表 名 称 级 别 专 业 科 目 018. 管 理 咨 询 师 职 业 水 平 考 试 02. 考 全 科 01. 管 理 咨 询 师 1.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实 务 2.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案 例 分 析 湖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办 公 室 2016 年 3 月 8 日 印 发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