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1 有 證 照 不 用 人 罩! 2 您 為 何 需 要 成 為 RFC? 4 IARFC 國 際 認 證 財 務 顧 問 師 協 會 簡 介 6 RFC 在 大 中 華 區 的 發 展 7 大 中 華 區 將 成 金 融 保 險 業 未 來 戰 場 8 如 何 取 得 RFC? 9 RFC 測 驗 及 認 證 申 請 10 RFC 的 會 員 權 益 及 附 加 價 值 11 RFC 繼 續 教 育 及 會 員 活 動 12 RFC 的 媒 體 相 關 報 導. II.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gistered Financial Consultants 有 證 照 不 用 人 罩! 邁 入 21 世 紀, 各 行 各 業 的 專 業 分 工 日 益 精 細, 競 爭 也 更 加 激 烈, 金 融 產 業 更 是 如 此 自 2002 年 台 灣 加 入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WTO) 並 通 過 金 融 控 股 法 之 後, 整 合 了 銀 行 保 險 證 券 等 產 業, 強 調 提 供 客 戶 一 站 購 足 服 務 的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應 運 而 生, 也 讓 金 融 業 正 式 進 入 戰 國 時 代 根 據 1111 人 力 銀 行 針 對 台 灣 企 業 主 所 做 的 調 查, 有 四 成 三 的 企 業 會 鼓 勵 員 工 考 取 財 經 相 關 證 照, 藉 以 提 升 自 我 財 經 知 識, 進 一 步 分 析, 高 達 76.6% 的 金 融 相 關 產 業 更 會 鼓 勵 員 工 考 證 照 為 因 應 跨 業 經 營 的 市 場 生 態, 銀 行 保 險 乃 至 於 證 券 業 的 從 業 人 員 的 專 業 知 識 勢 必 需 要 進 一 步 提 升, 而 證 照 的 取 得 正 是 展 現 專 業 的 第 一 步,Career 就 業 情 報 雜 誌 針 對 有 意 願 從 事 金 融 業 的 求 職 者 所 做 的 調 查,62.7% 的 求 職 者 認 為 要 從 事 金 融 業 至 少 應 考 取 5 張 以 上 證 照 還 在 找 人 罩 嗎? 不 如 多 考 證 照 吧! 專 業 證 照 的 功 能 1 獲 得 社 會 認 同 提 升 自 我 肯 定 法 律 上 的 保 障 明 確 從 業 定 位 5 掌 握 專 業 素 質 達 成 專 業 目 標 促 進 專 業 發 展 提 高 服 務 品 質 2 6 3 7 4 8 多 元 證 照 時 代, 取 代 單 一 業 務 員! 深 度 高 度 廣 度. 1.
您 為 何 需 要 成 為 RFC? 取 得 RFC 的 4 大 理 由 理 由 1 銀 行 轉 型 財 務 顧 問, 開 拓 財 管 市 場 根 據 美 國 BCG 波 士 頓 顧 問 集 團 2014 全 球 財 富 報 告 指 出, 亞 太 地 區 的 私 人 財 富 預 計 將 以 每 年 10.5% 的 比 率 增 加, 有 望 在 2018 年 底 達 到 約 61 兆 美 元, 超 越 北 美 成 為 全 球 最 富 裕 的 地 區 財 富 管 理 市 場 是 金 融 機 構 的 兵 家 必 爭 之 地, 投 資 型 保 單 外 幣 保 單 人 民 幣 保 單 以 及 更 多 元 的 金 融 商 品 問 世, 讓 金 融 從 業 人 員 必 須 具 備 全 方 位 的 專 業 知 識, 才 能 解 決 客 戶 各 方 面 的 理 財 需 求 透 過 RFC 認 證 課 程 的 學 習, 能 夠 培 育 金 融 保 險 從 業 人 員 成 為 以 保 險 為 核 心 的 財 務 規 劃 顧 問, 提 供 客 戶 一 站 購 足 的 財 富 管 理 服 務 證 券 財 富 管 理 保 險 理 由 2 提 升 專 業 素 質, 掌 握 退 休 商 機 根 據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N.D.C) 推 估, 台 灣 將 於 民 國 106 年 正 式 進 入 高 齡 社 會, 而 在 生 育 率 不 斷 降 低, 勞 動 人 口 不 斷 減 少 的 情 況 下, 現 行 的 勞 保 年 金 將 可 能 在 未 來 20 年 內 透 支 甚 至 破 產, 協 助 客 戶 自 行 準 備 退 休 生 活 費 用 已 是 金 融 從 業 人 員 刻 不 容 緩 的 責 任, 也 是 金 融 保 險 業 未 來 龐 大 的 商 機 所 在 透 過 RFC 全 方 位 的 理 財 規 劃 課 程, 能 讓 金 融 從 業 人 員 學 習 退 休 規 劃 所 應 具 備 的 社 會 保 險 風 險 管 理 投 資 組 合 稅 務 法 令 等 專 業 知 識, 協 助 客 戶 規 劃 最 完 善 的 退 休 計 畫. 2.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gistered Financial Consultants 省 時 省 力, 費 用 平 實, 快 速 學 習, 有 效 運 用! 理 由 3 塑 造 團 隊 品 牌, 提 升 經 營 績 效 根 據 IARFC 協 會 追 蹤 調 查, 有 30 位 以 上 RFC 會 員 的 壽 險 業 團 隊 中,RFC 會 員 的 平 均 產 值 是 一 般 業 務 人 員 的 約 2.5 倍 透 過 國 際 認 證 打 造 團 隊 的 專 業 品 牌 形 象, 更 能 夠 吸 引 高 素 質 人 才 加 入, 同 時 經 過 RFC 認 證 課 程 的 培 訓, 也 能 協 助 業 務 人 員 經 營 高 端 客 戶, 進 而 提 升 業 務 人 員 績 效, 協 助 團 隊 主 管 建 立 高 績 效 高 素 質 的 業 務 團 隊 理 由 4 需 求 導 向 銷 售, 符 合 法 令 規 範 金 融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於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 實 施, 根 據 金 融 消 費 評 議 中 心 資 料,103 年 全 年 度, 受 理 的 申 訴 案 件 高 達 3,846 件, 其 中 保 險 業 的 申 訴 案 件 佔 了 約 87%, 申 訴 案 件 類 型 又 以 業 務 招 攬 爭 議 佔 最 大 比 例 過 去 金 融 機 構 多 以 商 品 導 向 銷 售 金 融 保 險 商 品, 過 程 中 難 免 有 商 品 屬 性 與 客 戶 需 求 不 符 的 情 況, 造 成 許 多 銷 售 糾 紛 申 訴, 因 此 金 融 消 保 法 特 別 規 範, 金 融 業 務 人 員 應 有 檢 視 客 戶 需 求 與 適 合 度 的 義 務, 希 望 能 以 需 求 導 向 銷 售 金 融 商 品 RFC 實 務 訓 練 課 程 當 中 教 導 學 員 完 整 的 財 務 顧 問 式 銷 售 流 程, 透 過 專 業 的 財 務 需 求 分 析, 診 斷 出 客 戶 的 財 務 需 求, 進 而 規 劃 適 當 的 保 險 商 品, 將 可 避 免 許 多 銷 售 糾 紛, 也 降 低 金 融 機 構 的 成 本. 3.
IARFC 國 際 認 證 財 務 顧 問 師 協 會 簡 介 IARFC 協 會 創 辦 人 Mr. Edwin P. Morrow 國 際 認 證 財 務 顧 問 師 協 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gistered Financial Consultants, 簡 稱 為 IARFC 成 立 於 1984 年, 由 美 國 素 有 財 務 規 劃 之 父 的 Mr. Edwin P. Morrow 所 創 立, 所 頒 發 的 證 照 名 稱 為 認 證 財 務 顧 問 師 (Registered Financial Consultant, 簡 稱 為 RFC), 總 部 設 於 美 國 俄 亥 俄 州 的 中 途 市 (middle town) 此 協 會 與 其 他 認 證 機 構 的 最 大 差 別, 在 於 原 始 創 立 的 會 員 都 是 由 在 美 國 提 供 多 年 財 務 規 劃 服 務 的 執 業 人 員 所 組 成 ; 這 是 一 個 由 實 際 執 行 財 務 規 劃 工 作 有 所 成 就 的 專 業 人 員, 基 於 提 升 產 業 的 知 識 能 力 和 服 務 素 質, 而 成 立 的 自 發 性 組 織 目 前 在 全 球 有 18 個 國 家 ( 地 區 ) 設 有 發 展 中 心 加 拿 大 美 國 希 臘 百 慕 達 千 里 達 中 巴 基 斯 坦 印 度 泰 國 馬 來 西 亞 國 台 灣 香 港 澳 門 菲 律 賓 新 加 坡 澳 洲 印 尼 紐 西 蘭 協 會 的 使 命 : 培 養 專 業 的 財 務 顧 問 師 致 力 於 協 助 人 們 做 好 更 貼 切 的 金 錢 運 用 儲 蓄 投 資 和 投 保 規 劃 對 會 員 的 七 項 要 求 標 準 : 1. 教 育 資 格 2. 考 試 3. 工 作 經 驗 4. 工 作 執 照 5. 商 業 道 德 6. 遵 循 嚴 格 的 品 德 操 守 7. 維 持 每 年 至 少 40 小 時 與 財 務 規 劃 相 關 的 繼 續 教 育. 4.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gistered Financial Consultants 大 中 華 區 國 際 認 證 財 務 顧 問 師 協 會 保 險 行 銷 集 團 於 2002 年 元 月 起 獲 美 國 國 際 認 證 財 務 顧 問 師 協 會 總 會 授 權, 代 表 IARFC 於 大 中 華 區 ( 台 灣 大 陸 香 港 澳 門 ) 推 展 RFC 認 證 財 務 顧 問 師, 以 協 助 提 高 華 人 地 區 金 融 保 險 從 業 人 員 的 財 務 規 劃 素 質 與 能 力 IARFC 在 大 中 華 區 的 認 證 遵 照 美 國 總 部 的 7 項 標 準 ( 教 育 考 試 從 業 經 驗 從 業 執 照 職 業 操 守 個 人 道 德 及 每 年 40 小 時 財 務 規 劃 專 業 方 面 的 繼 續 教 育 ) 進 行 認 證, 並 顧 及 各 地 市 場 商 品 和 法 令 規 章, 因 此 對 於 認 證 過 程 中 加 入 了 許 多 當 地 財 務 顧 問 人 員 所 需 的 基 本 知 識 和 專 業 技 能 的 課 程, 以 及 財 務 顧 問 流 程 和 職 業 道 德 要 求 等 等 的 訓 練 IARFC 總 會 Edwin P. Morrow 總 裁 ( 中 ) 與 IARFC 協 會 大 中 華 區 發 展 中 心 梁 天 龍 主 席 ( 右 ) 台 灣 發 展 中 心 吳 伯 揚 執 行 長 ( 左 ) 合 影 IARFC 總 會 Edwin P. Morrow 總 裁 大 中 華 區 發 展 中 心 梁 天 龍 主 席 港 澳 發 展 中 心 蘇 婉 薇 執 行 長 台 灣 發 展 中 心 吳 伯 揚 執 行 長 中 國 發 展 中 心 開 元 執 行 長 IARFC 大 中 華 區 發 展 中 心 台 灣 發 展 中 心 地 址 :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78 巷 28 號 2 樓 之 1( 金 矽 谷 財 貿 廣 場 ) 電 話 :(02)2792-8557 傳 真 :(02)2795-6852 中 國 發 展 中 心 地 址 : 廣 州 市 体 育 西 路 191 號 中 石 化 大 廈 B 塔 46 樓 4601 室 電 話 :020-3808 1399 傳 真 :020-3808 3090 港 澳 發 展 中 心 地 址 : 香 港 灣 仔 軒 尼 詩 道 302--308 號 集 成 中 心 22 樓 2211 室 電 話 :(852) 2368 5768 傳 真 :(852) 3152 3060. 5.
RFC 在 大 中 華 區 的 發 展 截 至 2014 年 7 月 為 止, 台 灣 已 有 超 過 2,000 位 會 員 通 過 RFC 認 證 經 濟 日 報 簽 約 合 照 在 台 灣 之 推 展 2003 年 3 月 16 日 獲 工 商 時 報 報 導 譽 為 國 際 認 可 四 大 財 務 規 劃 專 業 證 照 之 一 2004 年 10 月 5 日 與 台 灣 權 威 財 經 媒 體 經 濟 日 報 簽 署 策 略 聯 盟 合 約 共 同 推 廣 RFC 2006 年 9 月 1 日 榮 獲 金 管 會 專 業 資 格 證 照 投 資 人 員 簽 署 資 格 2009 年 8 月 31 日 獲 金 管 會 認 定 具 備 RFC 證 照 可 銷 售 結 構 型 商 品 ( 連 動 債 ), 免 加 考 結 構 型 商 品 銷 售 人 員 資 格 測 驗 2014 年 台 灣 會 員 人 數, 截 至 2015 年 1 月 取 得 RFC 資 格 人 數 超 過 2,000 人 在 中 國 之 推 展 目 前 中 國 RFC 陸 續 於 北 京 上 海 瀋 陽 大 連 天 津 廣 州 深 圳 等 一 級 城 市 開 班, 取 得 RFC 資 格 人 數 近 5,100 位 中 國 RFC 授 證 典 禮 照 片 港 澳 地 區 RFC 授 證 典 禮 照 片 在 港 澳 之 推 展 香 港 政 府 已 確 認 RFC 課 程 可 作 為 金 融 保 險 從 業 人 員 的 持 續 教 育 課 程 認 定, 並 可 申 請 費 用 補 助 澳 門 金 融 學 會 澳 門 高 等 校 際 學 院 國 際 認 證 財 務 顧 問 師 協 會 港 澳 中 心 合 作 在 澳 門 推 出 RFC 國 際 認 證 財 務 顧 問 師 證 書 計 劃. 6.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gistered Financial Consultants 大 中 華 區 將 成 為 金 融 保 險 業 未 來 戰 場 IARFC 大 中 華 區 主 席 梁 天 龍 先 生 曾 表 示 : 香 港 大 陸 澳 門 及 台 灣 4 個 地 方 的 居 民, 交 叉 投 資 在 其 他 地 方 已 不 鮮 見, 預 料 保 險 及 理 財 從 業 人 員 未 來 可 能 要 跨 境 工 作, 以 滿 足 客 戶 跨 境 理 財 的 需 求 2008 年 後 兩 岸 關 係 的 改 善, 海 峽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架 構 協 議 ECFA 及 兩 岸 金 融 合 作 備 忘 錄 MOU 的 簽 訂 之 後, 兩 岸 政 府 也 不 斷 推 出 新 的 政 策, 加 速 兩 岸 開 放 交 流, 兩 岸 金 融 保 險 業 的 合 作 及 接 軌 將 會 日 趨 成 熟 如 今 兩 岸 保 險 業 的 參 股 與 交 流, 可 預 見 兩 岸 保 險 行 銷 人 員 今 後 的 行 銷 活 動 領 域 與 客 戶 接 觸, 將 會 涵 蓋 兩 岸 四 地 鑑 於 大 中 華 經 濟 圈 跨 區 認 證 的 時 代 趨 勢 與 接 軌 需 求,IARFC 協 會 為 會 員 提 供 大 中 華 區 跨 區 認 證 專 業 課 程, 慎 重 邀 請 中 國 大 陸 及 港 澳 專 業 教 授 及 講 師 來 台 授 課, 課 程 內 容 涵 蓋 中 國 及 港 澳 地 區 的 經 濟 發 展 趨 勢 金 融 保 險 市 場 及 稅 制 法 規 等 專 業 知 識 由 於 兩 岸 四 地 保 險 業 發 展 進 程 不 同, 為 使 兩 岸 四 地 的 RFC 會 員 能 有 彼 此 交 流 實 務 經 驗 的 機 會, 特 別 於 2015 年 起 舉 辦 大 中 華 區 RFC 年 會 活 動, 期 待 透 過 年 會 交 流 活 動 激 盪 出 火 花, 了 解 彼 此 如 何 將 財 務 規 劃 觀 念 落 實 並 執 行 於 工 作 之 中, 協 助 RFC 會 員 掌 握 14 億 人 口 的 金 融 保 險 商 機, 成 為 兩 岸 四 地 金 融 保 險 業 最 有 價 值 的 MVP! 跨 區 認 證 課 程 協 助 RFC 會 員 提 前 掌 握 兩 岸 四 地 商 機 IARFC 大 中 華 區 2015 年 會, 兩 岸 四 地 傑 出 RFC 會 員 齊 聚 廣 東 省 中 山 市 相 互 交 流 你 看 事 情 的 角 度, 決 定 你 未 來 人 生 的 高 度!. 7.
如 何 取 得 RFC? 1 加 入 會 員 + 參 加 標 準 認 證 課 程 2 通 過 五 單 元 測 驗 + 案 例 報 告 審 查 3 申 請 認 證 成 為 RFC 認 證 財 務 顧 問 師 4 參 加 RFC 跨 區 認 證 課 程 並 通 過 測 驗 取 得 大 中 華 區 RFC 認 證 財 務 顧 問 師 成 為 RFC 認 證 財 務 顧 問 師 後, 證 照 資 格 將 註 冊 在 美 國 總 會 的 網 站 2013 年 起 教 育 單 元 暨 課 程 名 稱 一 覽 表 RFC 標 準 認 證 課 程 (8 天 60 小 時 ) 單 元 課 程 名 稱 時 數 1 認 證 財 務 顧 問 師 的 意 義 及 責 任 1 單 元 1 全 方 位 理 財 2 財 務 規 劃 緒 論 優 質 人 生 財 務 規 劃 6 3 財 務 規 劃 流 程 與 案 例 解 析 輔 導 課 程 11 單 元 2 總 經 與 投 資 管 理 4 總 經 分 析 經 濟 趨 勢 與 經 濟 議 題 解 析 7 5 投 資 組 合 管 理 與 金 融 商 品 7 單 元 3 退 休 與 風 險 規 劃 6 退 休 規 劃 7 7 風 險 管 理 4 單 元 4 財 稅 規 劃 8 財 稅 規 劃 實 務 - 稅 務 規 劃 與 不 動 產 移 轉 規 劃 10 單 元 5 法 律 實 務 與 信 託 規 劃 9 法 律 實 務 - 保 險 行 銷 之 法 律 實 務 與 信 託 規 劃 實 務 7 為 維 持 最 佳 課 程 品 質, 協 會 將 視 實 際 狀 況 調 整 課 程 內 容 或 時 數 RFC 標 準 認 證 課 程 開 課 時 間 請 上 IARFC 協 會 官 方 網 站 查 詢 或 來 電 協 會 洽 詢 大 中 華 區 RFC 跨 區 認 證 專 業 課 程 上 課 資 訊 請 上 IARFC 協 會 官 方 網 站 查 詢 或 來 電 協 會 洽 詢 成 為 RFC 會 員 的 學 經 歷 資 格 凡 認 同 本 會 理 念, 對 學 習 財 務 規 劃 課 程 有 興 趣 且 具 備 財 務 金 融 保 險 等 相 關 領 域 從 業 經 驗, 或 曾 經 具 有 相 當 社 會 經 驗 者 皆 可 加 入 : (1) 碩 士 ( 曾 有 兩 年 以 上 金 融 保 險 業 工 作 經 驗 ) (2) 大 學 ( 曾 有 三 年 以 上 金 融 保 險 業 工 作 經 驗 ) (3) 大 專 ( 曾 有 四 年 以 上 金 融 保 險 業 工 作 經 驗 ) (4) 高 中 ( 曾 有 六 年 以 上 金 融 保 險 業 工 作 經 驗 ) (5) 由 協 會 認 定 具 備 特 殊 專 業 資 格 或 社 會 地 位 者 IARFC 協 會 中 文 官 方 網 站. 8.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gistered Financial Consultants RFC 測 驗 及 認 證 申 請 1 需 為 本 會 會 員, 並 參 加 完 8 天 60 小 時 之 標 準 課 程, 且 到 課 出 席 率 達 80% 以 上 者 2 測 驗 科 目 : 通 過 單 元 一 單 元 二 單 元 三 單 元 四 單 元 五 等 五 科 專 業 測 驗, 成 績 合 格 者 測 驗 類 型 : 單 元 一 測 驗 時 間 為 100 分 鐘, 測 驗 形 式 為 45 題 選 擇 題 加 1 題 問 答, 單 元 二 ~ 五 測 驗 時 間 各 科 各 為 45 分 鐘, 各 科 30 題 選 擇 題 加 1 題 問 答 抵 免 考 試 : 另 有 考 試 科 目 抵 免 辦 法, 歡 迎 參 閱 本 協 會 網 站 資 訊 3 結 訓 後 繳 交 案 例 報 告, 經 審 核 通 過 者 4 完 成 RFC 認 證 財 務 顧 問 師 的 證 照 申 請 手 續 5 續 會 者 每 年 維 持 至 少 40 小 時 以 上 的 繼 續 教 育 ( 含 公 司 內 部 教 育 時 數 ) RFC 認 證 相 關 費 用 收 費 方 式 分 四 階 段 收 費 : 共 41,500 元, 採 階 段 式 收 費 階 段 項 目 金 額 第 一 階 段 會 員 年 費 NT$4,500 +60 小 時 標 準 課 程 NT$30,000 NT$34,500 第 二 階 段 測 驗 費 用 ( 每 單 元 NT$700) NT$3,500 第 三 階 段 案 例 報 告 審 查 費 NT$500 第 四 階 段 證 照 申 請 費 ( 含 美 國 網 站 註 冊 費 用 ) NT$3,000 協 會 保 有 費 用 異 動 之 權 利, 實 際 費 用 以 協 會 網 站 公 告 為 準 國 際 認 證 財 務 顧 問 師 協 會 係 採 會 員 制, 因 此 不 論 進 行 至 任 何 階 段, 申 請 ( 報 名 ) 者 皆 需 是 有 效 會 員 的 身 分 會 員 服 務 ( 附 加 價 值 ), 是 會 員 專 屬 享 有, 因 此 會 員 有 效 期 間 (1 年 ) 期 滿 時, 需 再 申 請 加 入 成 為 有 效 會 員, 並 繳 交 會 員 年 費 已 獲 授 證 為 RFC 者, 必 須 是 有 效 會 員, 如 此 美 國 總 會 網 站 上 將 繼 續 登 錄 該 RFC 會 員 的 資 料, 台 灣 發 展 中 心 網 站 上 也 可 繼 續 搜 尋 到 該 RFC 會 員 的 名 單. 9.
RFC 會 員 可 享 有 的 權 益 及 附 加 價 值 一 一 般 會 員 ( 準 會 員 ) 的 權 利.IARFC 中 文 季 刊 一 年 份, 共 4 期.Advisers 財 務 顧 問 雜 誌 月 刊 一 年 份 12 期. 財 經 雜 誌 月 刊 一 年 份 12 期 ( 目 前 提 供 遠 見 雜 誌 ). 享 有 優 惠 價 格 參 加 協 會 舉 辦 之 課 程 講 座 等 活 動. 每 週 一 ~ 週 四 固 定 寄 發 RFC 會 員 電 子 報, 提 供 專 業 財 經 資 訊. 中 文 IARFC 國 際 認 證 財 務 顧 問 師 協 會 官 方 網 站 的 使 用. 不 限 次 數 以 優 惠 價 格 複 訓 RFC 標 準 認 證 課 程 二 RFC 會 員 ( 正 式 會 員 ) 的 權 利 ( 協 會 保 有 調 整 會 員 權 益 之 權 利 ). 一 般 會 員 之 所 有 權 利.16 20 英 吋 的 RFC 專 業 證 書. 每 年 為 取 得 RFC 證 照 的 會 員 舉 辦 隆 重 的 授 證 典 禮, 授 證 會 員 免 費 參 加.RFC 專 屬 會 員 卡 ( 會 員 卡 限 本 人 使 用, 不 得 轉 讓 ).RFC 專 屬 標 誌 及 專 屬 用 品 的 使 用 權 (RFC 專 屬 之 文 宣 品 及 名 片 徽 章 飾 品 等, 需 自 費 購 買 ). 使 用 RFC 頭 銜 或 Logo 於 信 件 名 片 等 對 外 文 宣 權 利. 美 國 總 會 網 站 及 台 灣 協 會 網 站 RFC 資 格 註 冊, 對 外 之 頭 銜 公 佈 與 開 放 大 眾 搜 尋. 有 優 先 資 格 被 遴 聘 為 協 會 講 師. 歡 迎 RFC 投 稿, 刊 登 在 知 名 平 面 媒 體, 提 高 曝 光 率. 定 期 維 護 RFC 人 才 庫, 推 薦 優 秀 RFC 接 受 媒 體 採 訪, 協 助 會 員 提 高 知 名 度 會 員 卡 RFC 徽 章 RFC 證 書 美 國 網 站 吳 伯 揚 RT0601023 2015/01/01-2015/12/31. 10.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gistered Financial Consultants RFC 繼 續 教 育 及 會 員 活 動 IARFC 深 信 繼 續 教 育 是 維 持 專 業 服 務 的 根 本, 並 作 為 持 續 維 持 認 證 資 格 的 重 要 評 核 要 求 協 會 每 年 規 劃 舉 辦 數 場 次 的 繼 續 教 育 活 動, 範 圍 包 括 客 戶 開 發 資 料 蒐 集 分 析 財 務 報 表 分 析 稅 務 法 規 資 金 運 用 預 算 管 理 房 地 產 投 資 股 票 證 券 債 券 資 產 分 配 風 險 管 理 退 休 規 劃 遺 產 規 劃 信 託 贈 與 政 府 法 規 財 務 規 劃 流 程 服 務 品 質 改 善 等 諸 多 項 目 為 了 讓 RFC 會 員 充 分 運 用 RFC 的 證 照 及 專 業 知 識, 協 會 舉 辦 實 務 案 例 研 討 會, 邀 請 業 界 表 現 傑 出 的 RFC 會 員, 分 享 其 成 功 案 例 及 經 驗, 提 升 RFC 證 照 的 實 用 性 除 了 協 會 舉 辦 的 各 種 課 程 講 座 外,RFC 會 員 也 可 以 透 過 保 險 行 銷 集 團 所 提 供 的 豐 富 學 習 平 台, 包 括 世 界 華 人 保 險 大 會 國 際 龍 獎 IDA 年 會 等 國 際 性 會 議, 開 闊 專 業 視 野 在 2015 年 3 月, 舉 辦 首 屆 RFC 大 中 華 區 年 會, 邀 請 來 自 台 灣 中 國 香 港 澳 門 兩 岸 四 地 近 200 位 RFC 會 員 齊 聚 廣 東 省 中 山 市, 針 對 財 務 規 劃 專 業 議 題 進 行 交 流 研 討 未 來 預 計 每 年 定 期 舉 辦, 希 望 透 過 年 會 之 舉 辦, 讓 兩 岸 四 地 的 RFC 會 員 有 更 多 交 流 及 彼 此 合 作 的 機 會 繼 續 教 育 活 動 現 場 實 況. 11.
RFC 相 關 媒 體 報 導 RFC 會 員 分 佈 狀 況 (2014 年 7 月 止 統 計 數 字 ) 一 大 中 華 區 RFC 會 員 分 布 二 台 灣 RFC 會 員 所 屬 金 融 機 構 別 佔 率 台 灣 地 區 2,100 位 資 產 管 理 3.42% 工 商 市 場 9.80% 中 國 地 區 5,100 位 銀 行 證 券 6.30% 港 澳 地 區 1,500 位 RFC 證 照, 金 融 保 險 菁 英 的 最 佳 選 擇! 經 紀 人 公 司 30.56% 保 險 公 司 49.92%. 12.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gistered Financial Consultants 歡 迎 加 入 RFC 的 大 家 庭! 立 刻 報 名 RFC 認 證 標 準 實 務 訓 練 課 程! RFC 認 證 標 準 實 務 訓 練 報 名 表 姓 名 : 英 文 姓 名 : 生 日 :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機 構 : 單 位 : 職 稱 : 電 話 (H): 電 話 (O): 傳 真 : 手 機 : E-mail: 地 址 : 報 名 班 別 : 信 用 卡 別 : VISA MASTER 信 用 卡 有 效 期 限 : 年 月 信 用 卡 卡 號 : 持 卡 人 簽 名 : 金 額 :$ 元 整 開 立 發 票 : 二 聯 式 三 聯 式 ( 統 一 編 號 : ) 請 將 報 名 表 影 印 後 傳 真 至 (02)2795-6852, 協 會 將 有 專 人 為 您 服 務 協 會 報 名 專 線 :(02)2792-8557 分 機 608 609 604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 1. 協 會 可 依 各 班 報 名 人 數 決 定 是 否 開 班, 若 原 報 名 班 次 不 開 班, 則 可 申 請 退 還 全 額 RFC 課 程 費 用 2. 報 名 繳 費 後, 在 課 程 報 名 截 止 日 前 以 書 面 取 消 上 課 並 申 請 退 費, 則 扣 除 NT$600 手 續 費 3. 報 名 繳 費 後, 在 課 程 報 名 截 止 日 後 到 開 課 日 前 一 天 以 書 面 取 消 上 課 並 申 請 退 費, 僅 退 還 所 繳 RFC 課 程 費 用 之 9 成 4. 申 請 退 費 時, 須 繳 回 發 票 正 本, 刷 卡 報 名 時 僅 能 以 刷 卡 方 式 退 費 5. 課 程 開 班 後, 未 上 課 者, 可 申 請 延 期 一 次, 但 若 延 期 後 仍 未 如 期 上 課, 或 要 取 消 上 課 申 請 退 費, 僅 退 還 所 繳 RFC 課 程 費 用 之 7 成 ; 已 參 加 RFC 課 程 者, 不 予 退 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