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新 北 区 建 设 工 程 二 次 招 标 公 告 ( 资 格 后 审 ) 编 号 :3204111512220201-BE-001 一 工 程 名 称 : 芮 和 路 ( 飞 龙 西 路 旺 财 路 ) 污 水 管 道 监 理 工 程 二 工 程 概 况 : 1 总 投 资 额 :2268.7 万 元 2 工 程 地 点 : 常 州 市 新 北 区 3 建 设 规 模 : 长 2250 米 4 建 设 内 容 : 本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图 纸 范 围 的 所 有 工 程 5 计 划 开 竣 工 时 间 :2016 年 3 月 至 2016 年 11 月 三 标 段 划 分 : 标 段 序 号 标 段 名 称 招 标 内 容 工 程 造 价 ( 万 元 ) 监 理 估 算 价 ( 万 元 ) 申 请 人 资 质 类 别 等 级 工 程 总 监 资 质 等 级 1 芮 和 路 ( 飞 龙 西 路 旺 财 路 ) 污 水 管 道 监 理 工 程 工 程 监 理 : 包 括 质 量 进 度 费 用 控 制 管 理 和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合 同 信 息 等 协 调 管 理 及 协 调 施 工 单 位 之 间 的 工 作 关 系 1600 35.6 具 有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监 理 丙 级 及 以 上 省 级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及 以 上 四 其 他 报 名 条 件 : (1) 本 工 程 只 接 受 网 上 报 名 (2) 投 标 保 证 金 7000 元, 必 须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以 转 帐 方 式 从 投 标 单 位 基 本 帐 户 转 入 常 州 市 新 北 区 建 筑 工 程 管 理 中 心 投 标 保 证 金 专 用 帐 户, 户 名 : 常 州 市 新 北 区 建 筑 工 程 管 理 中 心 ; 开 户 银 行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新 北 支 行 营 业 部 ; 帐 号 :615101040218458 ; 首 次 缴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单 位 须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携 带 基 本 帐 户 开 户 许 可 证 明 原 件 至 常 州 市 新 北 区 建 筑 工 程 管 理 中 心 备 案 投 标 单 位 应 充 分 考 虑 在 途 时 间, 确 保 投 标 保 证 金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到 达 投 标 保 证 金 专 用 账 户 并 开 具 保 证 金 收 据 年 度 保 证 金 用 户 按 常 州 市 城 乡 建 设 局 常 建 [2012]211 号 通 知 要 求 执 行 (3) 根 据 常 新 政 规 [2010]2 号 文 件 规 定, 投 标 报 名 企 业 在 资 格 审 查 时 应 出 具 新 北 区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备 案 登 记 书, 投 标 报 名 的 总 监 应 为 新 北 区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备 案 登 记 书 中 所 登 记 备 案 的 执 业 人 员, 联 系 电 话 : 0519-85127170 (4)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须 办 理 监 理 人 员 审 核, 地 址 : 新 北 区 渭 河 路 2 号 新 北 区 建 管 中 心 三 楼 (5) 外 地 企 业 还 须 办 理 进 市 登 记 事 宜 : 具 体 事 宜 在 常 州 建 筑 市 场 信 息 网 查 询 非 江 苏 省 监 理 企 业 进 常 州 市 承 接 监 理 业 务 须 知 (http://www.czjzsc.net/faces/website/readarticle.jsp?articleino=966);
江 苏 省 其 它 市 监 理 企 业 进 常 州 市 承 接 监 理 业 务 须 知 (http://www.czjzsc.net/faces/website/readarticle.jsp?articleino=967) 未 办 理 上 述 手 续 的 外 地 企 业 不 得 参 加 资 格 审 查 拟 派 监 理 机 构 人 员 必 须 满 足 招 标 公 告 要 求 并 在 省 外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单 个 项 目 核 验 申 请 表 ( 带 条 形 码, 直 接 从 江 苏 省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中 生 成 ) 或 省 内 外 市 监 理 企 业 进 常 承 接 监 理 工 程 登 记 表 中 登 记 备 案 五 资 格 审 查 的 相 关 资 料 5.1 资 格 审 查 需 提 供 的 资 料 原 件 : (1) 常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投 标 报 名 申 请 书 ( 见 附 件 1); (2) 投 标 保 证 金 收 据 ; (3) 监 理 人 员 审 核 表 ( 市 内 监 理 企 业 提 供, 见 附 件 2), 人 员 配 备 要 求 如 下 : 岗 位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监 理 员 总 计 人 数 1 人 2 人 2 人 5 人 (4) 新 北 区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备 案 登 记 书 ; (5) 省 外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单 个 项 目 核 验 申 请 表 ( 带 条 形 码, 直 接 从 江 苏 省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中 生 成 ) 或 省 内 外 市 监 理 企 业 进 常 承 接 监 理 工 程 登 记 表 ( 外 地 企 业 须 携 带 ) (6)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被 委 托 人 第 二 代 居 民 身 份 证 报 名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第 二 代 居 民 身 份 证 (7) 被 委 托 人 及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人 员 须 提 供 社 保 机 构 出 具 的 投 标 单 位 为 其 缴 纳 社 会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的 缴 纳 凭 证 原 件 ( 加 盖 社 保 中 心 章 或 社 保 中 心 参 保 缴 费 证 明 电 子 专 用 章, 非 社 保 手 册 ), 缴 纳 时 间 为 2015 年 12 月 至 2016 年 2 月 连 续 三 个 月 5.2 资 格 审 查 需 网 上 审 核 的 资 料 : (1)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 (2)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证 书 ; (3)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证 书 或 考 试 合 格 证 书 特 别 提 醒 : 1 以 上 5.1 款 要 求 的 资 料 必 须 提 供 原 件 ; 2 以 上 5.1 款 及 5.2 款 要 求 的 资 料 必 须 另 外 提 供 二 份 有 效 复 印 件, 复 印 件 必 须 按 上 述 顺 序 装 订 成 册 并 每 页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3 除 身 份 证 原 件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原 件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原 件 投 标 保 证 金 收 据 原 件 不 用 装 袋 密 封, 其 他 资 格 后 审 资 料 必 须 一 起 装 袋 密 封 ( 注 : 密 封 袋 骑 缝 处 须 加 盖 报 名 企 业 公 章 ) 标 志 ( 注 : 密 封 袋 上 注 明 工 程 名 称 报 名 企 业 全 称 并 加 盖 报 名 企 业 公 章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印 章 ) 后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一 次 性 递 交,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后 不 再 接 受 补 充 资 料 4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办 理 招 投 标 事 宜 可 不 提 供 授 权 委 托 书 5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资 格 后 审 所 需 各 项 资 料 如 未 提 供 或 提 供 不 全, 作 资 格 后 审 不 合 格 处 理, 所 带 原 件 必 须 能 完 整 证 明 公 告 要 求 事 项 ; 6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5.2 款 须 以 已 录 入 常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电 子 化 招 投 标 系 统 企 业 诚 信 库 的 信 息 为 准, 按 苏 建 招 [2015]29 号 文 第 二 条 ( 三 ) 款 执 行, 且 内 容 印 章 完 全, 并 在 有 效 期 内, 未 按 要 求 录 入 的 作 资 格 审 查 不 合 格 处 理 六 投 标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投 标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必 须 携 带 本 人 第 二 代 身 份 证 及 企 业 加 密 锁 于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到 达 开 标 现 场 并 签 到, 并 在 招 标 人 按 开 标 程 序 进 行 点 名 时,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本 人 第 二 代 身 份 证, 以 证 明 其 出 席, 如 需 远 程 解 密 的, 必 须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未 按 以 上 要 求, 其 投 标 文 件 将 作 无 效 投 标 予 以 否 决 七 公 告 时 间 : 本 公 告 发 布 时 间 为 :2016 年 3 月 2 日 至 2016 年 3 月 8 日 八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可 于 2016 年 3 月 2 日 至 2016 年 3 月 8 日 登 陆 常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网 投 标 单 位 登 录 栏 目 获 取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300 元, 售 后 不 退 九 任 何 不 符 合 招 标 公 告 ( 包 括 附 件 ) 要 求 的 情 形 均 视 为 资 格 审 查 不 合 格 备 注 : 一 信 息 公 布 招 标 文 件 ( 工 程 量 清 单 图 纸 ) 的 下 载 招 投 标 答 疑 : 常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网, 网 址 http://www.czzbb.net 二 招 标 文 件 自 由 下 载, 上 传 投 标 文 件 时 须 通 过 网 银 支 付 300 元 费 用 三 本 工 程 不 满 3 家 投 标 单 位, 招 标 人 将 重 新 组 织 招 标 四 由 于 招 标 文 件 模 块 限 定, 评 标 办 法 以 招 标 公 告 附 件 评 标 办 法 为 准 五 本 工 程 所 有 的 资 审 资 料, 都 必 须 在 有 效 期 内 如 有 关 的 资 审 资 料 在 年 审 中 的, 资 审 时 必 须 出 具 发 证 单 位 证 明 的 原 件 ; 如 有 关 的 资 审 资 料 已 经 年 审 通 过 的, 资 审 前 必 须 在 5.0 库 里 重 新 上 传 新 的 资 料 扫 描 件, 请 各 投 标 单 位 务 必 注 意 六 项 目 报 名 成 功 以 上 传 投 标 文 件 成 功 为 准
招 标 人 : 常 州 黑 牡 丹 建 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常 州 市 新 北 区 科 技 园 六 号 楼 409 室 联 系 人 : 周 巧 英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江 苏 安 厦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常 州 市 新 北 区 汉 江 西 路 96 号 联 系 人 : 冯 秋 霞 电 话 : 电 话 :0519-85225031 传 真 : 传 真 :
附 件 1 常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投 标 报 名 申 请 书 ( 招 标 人 ): 根 据 贵 单 位 招 标 公 告, 我 单 位 拟 参 与 该 招 标 工 程 的 投 标 报 名 特 此 申 请 我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 1 资 质 类 别 和 等 级 : 2 企 业 业 绩 信 誉 : 3 其 他 说 明 : (1) 本 企 业 和 本 次 所 报 的 项 目 总 监 均 无 因 违 约 或 重 大 质 量 安 全 事 故 而 被 有 关 部 门 暂 停 投 标 资 格 ; (2) 我 单 位 将 对 本 次 投 标 中 所 有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负 全 部 责 任, 如 有 不 实 将 承 担 由 此 造 成 的 一 切 后 果 ( 本 地 企 业 停 止 一 年 的 投 标, 外 地 企 业 三 年 内 不 得 参 与 投 标 并 通 告 当 地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 (3) 如 果 我 单 位 中 标, 将 按 有 关 规 定 和 招 标 人 的 要 求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办 理 好 相 关 手 续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E-mail: 申 请 单 位 名 称 ( 公 章 )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 年 月 日
附 件 2 项 目 情 况 及 拟 投 入 项 目 监 理 部 人 员 一 览 表 工 程 名 称 : 芮 和 路 ( 飞 龙 西 路 旺 财 路 ) 污 水 管 道 监 理 工 程 工 程 地 址 : 常 州 市 新 北 区 奔 牛 镇 工 程 造 价 : 1600 万 元 工 程 规 模 : / 监 理 单 位 : 姓 名 岗 位 职 称 监 理 专 业 执 业 资 格 证 号 在 监 工 程 数 备 注 : 表 格 栏 目 不 够, 可 续 表 表 格 需 经 新 北 区 建 管 中 心 审 核 通 过
附 件 3 监 理 招 标 综 合 评 分 办 法 本 工 程 只 对 经 过 评 审 确 定 为 有 效 标 书 的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评 审, 采 用 综 合 评 估 法 综 合 评 估 的 主 要 为 监 理 取 费 监 理 大 纲 监 理 人 员 素 质 检 测 设 备 企 业 业 绩 服 务 承 诺 等 方 面 总 分 值 100 分, 得 分 最 高 者 为 中 标 单 位 一 投 标 报 价 47 分 凡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答 疑 纪 要 等 有 关 招 标 要 求 并 且 报 价 : 本 工 程 造 价 为 1600 万 元, 在 534000 元 ( 含 )~356000 元 ( 含 ) 之 间 为 有 效 投 标 报 价 投 标 报 价 以 元 为 单 位, 保 留 至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施 工 监 理 服 务 费 = 施 工 监 理 服 务 收 费 基 准 价 (1±20%)( 本 工 程 专 业 调 整 系 数 为 1.0, 复 杂 调 整 系 数 为 1.0, 浮 动 幅 度 超 过 ±20% 的 为 无 效 标 ) 经 评 审 的 最 低 投 标 报 价 得 满 分 47 分, 其 他 投 标 报 价 与 之 相 比, 投 标 报 价 相 对 评 标 基 准 价 每 偏 离 1% 扣 2 分, 偏 离 不 足 1% 的, 按 照 插 入 法 计 算 得 分 二 监 理 方 案 24 分 1 质 量 控 制 方 案 (0~4 分 ): 工 程 质 量 保 证 监 理 计 划 全 面 细 致 结 合 实 际 措 施 具 体, 责 任 到 人, 工 程 质 量 标 准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分 优 中 差 无 四 等, 分 别 计 4 分 3.6 分 2.8 分 0 分 2 进 度 控 制 方 案 (0~4 分 ): 施 工 进 度 监 理 计 划 合 理 可 行, 监 理 线 路 清 晰 准 确 完 整, 关 键 节 点 控 制 监 理 措 施 得 力 可 操 作 性 强, 监 理 保 证 措 施 可 靠 分 优 中 差 无 四 等, 分 别 计 4 分 3.6 分 2.8 分 0 分 3 投 资 控 制 方 案 (0~4 分 ): 工 程 投 资 管 理 程 序 到 位, 有 效 控 制 工 程 投 资, 减 少 工 程 造 价 风 险, 监 理 措 施 完 整 分 优 中 差 无 四 等, 分 别 计 4 分 3.6 分 2.8 分 0 分 4 合 同 及 信 息 管 理 方 案 (0~4 分 ): 满 足 合 同 管 理 信 息 管 理 结 构 需 要 分 优 中 差 无 四 等, 分 别 计 4 分 3.6 分 2.8 分 0 分 5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方 案 (0~4 分 ):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监 理 计 划 全 面 周 到 完 整, 关 键 地 点 工 序 环 节 控 制 监 理 措 施 得 力, 责 任 人 具 体 分 优 中 差 无 四 等, 分 别 计 4 分 3.6 分 2.8 分 0 分 6 现 场 协 调 方 案 (0~4 分 ): 结 合 项 目 的 特 点 协 调 方 法 有 针 对 性, 协 调 计 划 严 谨, 协 调 方 式 简 单 易 行 分 优 中 差 无 四 等, 分 别 计 4 分 3.6 分 2.8 分 0 分 注 :1 除 监 理 方 案 中 缺 少 相 应 内 容 的 评 审 要 点 不 得 分, 投 标 文 件 的 监 理 方 案 各 项 评 审 要 点 得 分 不 应 低 于 该 评 审 要 点 满 分 的 70% 2 监 理 方 案 得 分 应 取 所 有 评 委 评 分 中 分 别 去 掉 一 个 最 高 和 最 低 评 分 后 的 平 均 值 为 最 终 得 分 三 类 似 工 程 业 绩 8 分
1 企 业 近 五 年 ( 本 工 程 开 标 当 日 前 推 五 年 ) 监 理 过 一 个 单 项 合 同 造 价 12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市 政 监 理 工 程 得 2 分, 单 项 合 同 造 价 在 800 万 元 ( 含 )-1200 万 元 的 市 政 监 理 工 程 得 1 分, 单 项 合 同 造 价 在 500 万 元 ( 含 )-800 万 元 的 市 政 监 理 工 程 得 0.5 分, 本 项 限 评 两 个 工 程, 最 高 得 4 分 (1 提 供 经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的 监 理 中 标 通 知 书 原 件 或 监 理 直 接 发 包 备 案 书 原 件 经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的 监 理 合 同 原 件, 无 原 件 或 原 件 不 全 均 不 得 分 ;2 时 间 以 中 标 通 知 书 原 件 或 监 理 直 接 发 包 备 案 书 原 件 为 准, 造 价 以 备 案 的 监 理 合 同 上 载 明 的 工 程 造 价 为 准 ) 2 拟 派 总 监 近 五 年 ( 本 工 程 开 标 当 日 前 推 五 年 ) 监 理 过 一 个 单 项 合 同 造 价 12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市 政 监 理 工 程 得 2 分, 单 项 合 同 造 价 在 800 万 元 ( 含 )-1200 万 元 以 上 的 市 政 监 理 工 程 得 1 分, 单 项 合 同 造 价 在 500 万 元 ( 含 )-800 万 元 以 上 的 市 政 监 理 工 程 得 0.5 分, 本 项 限 评 两 个 工 程, 最 高 得 4 分 (1 提 供 经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的 监 理 中 标 通 知 书 原 件 或 监 理 直 接 发 包 备 案 书 原 件 经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的 监 理 合 同 原 件, 无 原 件 或 原 件 不 全 均 不 得 分 ;2 时 间 以 中 标 通 知 书 原 件 或 监 理 直 接 发 包 备 案 书 原 件 为 准, 造 价 以 备 案 的 监 理 合 同 上 载 明 的 工 程 造 价 为 准 ) 说 明 : (1)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相 关 业 绩 不 是 投 标 人 承 担 的 工 程 项 目, 不 得 作 为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类 似 工 程 业 绩 (2)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发 生 过 变 更 的, 该 工 程 的 业 绩 属 于 变 更 后 的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投 标 人 应 当 提 供 经 备 案 的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变 更 证 明 四 奖 项 1.5 分 拟 派 总 监 监 理 的 市 政 工 程 获 奖 业 绩 : 省 辖 市 级 市 优 得 0.3 分, 有 效 期 一 年 ; 省 优 得 1 分, 有 效 期 二 年 ; 国 优 得 1.5 分, 有 效 期 三 年 ( 有 效 期 以 本 工 程 开 标 当 日 前 推 加 分 时, 仅 对 投 标 人 所 报 符 合 要 求 获 奖 工 程 中 的 最 高 奖 项 计 分, 本 评 分 项 限 评 1 个 本 项 提 供 获 奖 证 书 或 获 奖 文 件 和 经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的 监 理 合 同 原 件, 否 则 不 得 分, 时 间 以 获 奖 证 书 或 获 奖 文 件 原 件 上 载 明 的 时 间 为 准 ) 五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16 分 1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6 分 ) (1)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为 国 家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得 2 分, 省 级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得 1 分 ( 以 注 册 证 书 或 考 试 合 格 证 原 件 为 准, 无 原 件 不 得 分 ) (2)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具 有 高 级 工 程 师 职 称 资 格 得 2 分, 工 程 师 职 称 资 格 得 1 分 ( 提 供 职 称 证 书 原 件, 无 原 件 不 得 分 ) (3)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具 有 国 家 注 册 一 级 建 造 师 的 得 2 分, 国 家 注 册 二 级 建 造 师 的 得 1 分,( 以 注 册 证 书 原 件 为 准, 无 原 件 不 得 分 ) 2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 不 含 总 监 )(10 分 )
(1) 拟 派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有 一 名 为 省 级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的 得 1 分, 有 一 名 为 国 家 级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的 得 2 分, 本 项 最 高 得 4 分 ( 以 注 册 证 书 原 件 或 考 试 合 格 证 原 件 为 准, 无 原 件 不 得 分 ) (2) 拟 派 现 场 的 监 理 人 员 专 业 为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相 近 专 业 的, 有 一 名 得 1 分 [ 相 近 专 业 指 所 学 专 业 为 道 路 工 程 桥 梁 工 程 给 排 水 工 程 等 ], 没 有 不 得 分, 本 项 最 高 得 分 2 分 ( 以 毕 业 证 书 原 件 上 所 载 明 的 专 业 为 准, 无 原 件 不 得 分 ) (3)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人 员 ( 除 总 监 外 ) 具 备 高 级 工 程 师 职 称 资 格, 有 一 名 得 2 分, 具 备 工 程 师 职 称 资 格, 有 一 名 得 1 分, 限 评 2 人, 本 项 最 高 得 4 分 ( 提 供 职 称 证 书 原 件, 无 原 件 不 得 分 ) 六 拟 投 入 现 场 的 设 备 检 测 仪 器 等 3.5 分 检 测 设 备 配 置 基 本 满 足 工 程 需 要, 配 备 全 站 仪 水 准 仪 经 纬 仪 测 距 仪 回 弹 仪 弯 沉 仪 测 温 仪 得 3.5 分, 缺 少 一 项 扣 0.5 分, 扣 完 为 止 ( 须 提 仪 器 检 定 证 书 ( 或 发 票 ) 原 件 及 供 检 测 设 备 表, 无 原 件 不 得 分 ) 七 定 标 办 法 : 1 在 所 有 有 效 投 标 文 件 中 得 分 最 高 的 投 标 单 位 为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单 位 2 若 最 高 综 合 得 分 相 同, 则 按 报 价 低 的 为 中 标 候 选 单 位 ; 若 最 高 综 合 得 分 相 同, 报 价 也 相 同, 则 根 据 签 到 顺 序 抽 签 确 定 中 标 候 选 单 位 注 : 每 项 得 分 均 保 留 2 位 小 数, 得 分 四 舍 五 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