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一 浙 江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概 况 ( 一 ) 主 要 职 能 1. 负 责 起 草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中 医 药 事 业 发 展 的 地 方 性 法 规 规 章 草 案, 拟 订 政 策 规 划, 组 织 制 订 地 方 标 准 和 技 术 规 范 统 筹 规 划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服 务 资 源 配 置, 指 导 市 县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规 划 的 编 制 和 实 施 2. 负 责 制 订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规 划 免 疫 规 划 和 严 重 危 害 人 民 健 康 的 公 共 卫 生 问 题 的 干 预 措 施 并 组 织 落 实 制 订 卫 生 应 急 预 案, 负 责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监 测 和 风 险 评 估, 组 织 和 指 导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预 防 控 制 和 各 类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的 医 疗 卫 生 救 援, 发 布 法 定 报 告 传 染 病 疫 情 信 息 和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处 置 信 息 3. 负 责 职 责 范 围 内 的 职 业 卫 生 放 射 卫 生 环 境 卫 生 学 校 卫 生 精 神 卫 生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安 全 爱 国 卫 生 和 传 染 病 防 治 的 监 督 管 理 组 织 开 展 食 品 安 全 风 险 监 测 评 估, 依 法 制 订 并 公 布 食 品 安 全 地 方 标 准, 组 织 指 导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备 案 工 作 4. 负 责 组 织 拟 订 并 实 施 基 层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服 务 妇 幼 卫 生 发 展 规 划 和 政 策 措 施, 指 导 全 省 基 层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妇 幼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推 进 基 本 公 共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服 务 均 等 化, 完 善 基 层 运 行 新 机 制 和 乡 村 医 生 管 理 制 度 5. 负 责 制 订 全 省 医 疗 机 构 和 医 疗 服 务 全 行 业 管 理 办 法 并 监 督 实 施 制 订 医 疗 机 构 及 其 医 疗 服 务 医 疗 技 术 医 疗 质 量 医 疗 安 全 采 供 血 机 构 以 及 院 前 急 救 机 构 管 理 的 规 范 地 方 标 准 并 组 织 实 施,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制 订 和 实 施 卫 生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准 入 资 1
格 标 准, 制 订 和 实 施 卫 生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执 业 规 则 和 服 务 规 范, 建 立 医 疗 服 务 评 价 和 监 督 管 理 体 系 6. 负 责 推 进 公 立 医 院 改 革, 建 立 公 益 性 为 导 向 的 绩 效 考 核 和 评 价 运 行 机 制, 提 出 医 疗 服 务 和 药 品 价 格 政 策 的 建 议 鼓 励 和 引 导 社 会 资 本 举 办 医 疗 机 构, 促 进 非 公 立 医 疗 机 构 健 康 规 范 发 展 建 设 和 谐 医 患 关 系, 维 护 良 好 医 疗 秩 序 7.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国 家 药 物 政 策 和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拟 订 执 行 基 本 药 物 的 相 关 政 策 和 采 购 配 送 使 用 的 有 关 规 定, 提 出 我 省 基 本 药 物 价 格 政 策 的 建 议 负 责 药 品 医 疗 器 械 集 中 采 购 的 组 织 实 施 与 监 督 管 理 8. 负 责 完 善 生 育 政 策, 组 织 实 施 促 进 出 生 人 口 性 别 平 衡 的 政 策 措 施, 组 织 监 测 计 划 生 育 发 展 动 态, 提 出 发 布 计 划 生 育 安 全 预 警 预 报 信 息 建 议 制 订 计 划 生 育 技 术 服 务 管 理 制 度 并 监 督 实 施 制 订 优 生 优 育 和 提 高 出 生 人 口 素 质 的 政 策 措 施 并 组 织 实 施, 推 动 实 施 计 划 生 育 生 殖 健 康 促 进 计 划, 降 低 出 生 缺 陷 人 口 数 量 9. 组 织 建 立 计 划 生 育 利 益 导 向 计 划 生 育 特 殊 困 难 家 庭 扶 助 和 促 进 计 划 生 育 家 庭 发 展 等 机 制 负 责 协 调 推 进 有 关 部 门 群 众 团 体 履 行 计 划 生 育 工 作 相 关 职 责, 建 立 与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政 策 的 衔 接 机 制, 提 出 稳 定 低 生 育 水 平 政 策 措 施 10. 制 订 流 动 人 口 计 划 生 育 服 务 管 理 制 度 并 组 织 落 实, 推 动 建 立 流 动 人 口 计 划 生 育 区 域 协 作 机 制 和 卫 生 计 划 生 育 信 息 共 享 公 共 服 务 工 作 机 制 11. 组 织 拟 订 全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人 才 发 展 规 划, 指 导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加 强 全 科 医 生 等 急 需 紧 缺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建 立 完 善 住 院 医 师 和 专 科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制 度 并 组 织 实 施 12. 组 织 拟 订 全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科 技 发 展 规 划, 组 织 实 施 2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相 关 科 研 项 目, 组 织 开 展 重 点 学 科 建 设 参 与 制 订 医 学 教 育 发 展 规 划, 协 同 指 导 院 校 医 学 教 育 和 计 划 生 育 教 育, 组 织 实 施 毕 业 后 医 学 教 育 和 继 续 医 学 教 育 13. 指 导 市 县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工 作, 完 善 综 合 监 督 执 法 体 系, 规 范 执 法 行 为, 监 督 检 查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措 施 的 落 实, 组 织 查 处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监 督 落 实 计 划 生 育 一 票 否 决 制 14. 负 责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宣 传 健 康 教 育 健 康 促 进 和 信 息 化 建 设 等 工 作, 依 法 组 织 实 施 统 计 调 查 15. 组 织 指 导 国 际 交 流 合 作 与 援 外 工 作, 开 展 与 港 澳 台 的 交 流 与 合 作 16. 组 织 制 订 中 医 药 民 族 医 药 发 展 规 划, 并 纳 入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事 业 发 展 总 体 规 划, 负 责 中 医 药 的 继 承 创 新 和 中 西 医 结 合 工 作, 统 筹 协 调 中 西 医 发 展 17. 负 责 来 浙 中 央 领 导 和 重 要 外 宾 的 医 疗 保 健 工 作, 负 责 省 保 健 委 员 会 确 定 的 保 健 对 象 的 医 疗 保 健 工 作, 负 责 国 家 和 省 重 要 会 议 与 重 大 活 动 的 医 疗 保 障 工 作 18. 负 责 管 理 省 级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事 业 单 位 承 担 省 爱 国 卫 生 运 动 委 员 会 省 公 共 卫 生 委 员 会 省 人 口 与 计 划 生 育 领 导 小 组 的 日 常 工 作 19. 承 办 省 政 府 交 办 的 其 他 事 项 ( 二 )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从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看,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 浙 江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本 级 预 算 所 属 浙 江 省 卫 生 监 督 所 浙 江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浙 江 省 爱 国 卫 生 发 展 中 心 浙 江 省 医 学 学 术 交 流 管 理 中 心 浙 江 省 医 学 科 技 教 育 发 展 中 心 浙 江 省 计 划 生 育 技 术 指 导 站 浙 江 医 学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浙 江 省 血 液 中 心 浙 江 省 献 血 管 理 中 心 3
浙 江 省 卫 生 财 会 管 理 中 心 浙 江 省 卫 生 信 息 中 心 浙 江 省 干 部 保 健 中 心 浙 江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幼 儿 园 浙 江 省 药 械 采 购 中 心 浙 江 省 卫 生 系 统 后 勤 服 务 中 心 浙 江 省 医 院 发 展 中 心 浙 江 大 学 医 学 院 附 属 第 一 医 院 浙 江 大 学 医 学 院 附 属 第 二 医 院 浙 江 大 学 医 学 院 附 属 妇 产 科 医 院 浙 江 大 学 医 学 院 附 属 儿 童 医 院 浙 江 大 学 医 学 院 附 属 邵 逸 夫 医 院 浙 江 大 学 医 学 院 附 属 口 腔 医 院 浙 江 医 院 浙 江 省 人 民 医 院 浙 江 省 肿 瘤 医 院 浙 江 省 皮 肤 病 防 治 研 究 所 温 州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第 一 医 院 温 州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第 二 医 院 ( 育 英 儿 童 医 院 ) 温 州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眼 视 光 医 院 浙 江 省 中 医 院 浙 江 省 立 同 德 医 院 浙 江 省 新 华 医 院 和 浙 江 中 医 药 大 学 附 属 第 三 医 院 浙 江 省 计 划 生 育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 浙 江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宣 传 教 育 中 心 浙 江 省 人 口 与 计 划 生 育 信 息 中 心 浙 江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药 具 管 理 中 心 预 算 二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安 排 情 况 说 明 ( 一 ) 收 入 预 算 总 体 安 排 情 况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3779523.69 万 元, 其 中 : 财 政 拨 款 213348.42 万 元, 占 5.64%; 专 户 资 金 4306 万 元, 占 0.11%; 事 业 收 入 ( 不 含 专 户 资 金 )3307897.27 万 元, 占 87.52%; 事 业 单 位 经 营 收 入 300.00 万 元, 占 0.01%; 其 他 收 入 111525.82 万 元, 占 2.95%; 用 事 业 基 金 弥 补 收 支 差 额 38920.02 万 元, 占 1.03%; 上 年 结 转 收 入 103226.16 万 元, 占 2.73% ( 二 ) 支 出 预 算 总 体 安 排 情 况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3748118.06 万 元 1. 按 支 出 功 能 分 类, 包 括 教 育 支 出 33449.3 万 元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2179.66 万 元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2550.03 万 元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3642830.89 万 元 资 源 勘 探 信 息 等 支 出 25.00 4
万 元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58483.18 万 元 其 他 支 出 8600 万 元 2. 按 支 出 用 途 分 类, 包 括 人 员 支 出 1065490.83 万 元, 日 常 公 用 支 出 2417693.58 万 元, 项 目 支 出 264633.65 万 元, 经 营 支 出 300.00 万 元 结 转 下 年 支 出 31405.63 万 元 ( 三 )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情 况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中, 财 政 拨 款 用 于 以 下 方 面 : 1. 教 育 支 出 ( 类 ) 普 通 教 育 ( 款 ) 高 等 教 育 ( 项 ) 9230.05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教 育 类 事 业 单 位 开 展 全 日 制 普 通 教 育 的 支 出 2. 教 育 支 出 ( 类 ) 普 通 教 育 ( 款 ) 其 他 普 通 教 育 支 出 ( 项 ) 264.03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教 育 类 事 业 单 位 开 展 其 他 普 通 教 育 的 支 出 3. 教 育 支 出 ( 类 ) 职 业 教 育 ( 款 )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 项 )499.7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教 育 类 事 业 单 位 开 展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所 需 的 各 项 支 出 4. 教 育 支 出 ( 类 ) 教 育 费 附 加 安 排 的 支 出 ( 款 ) 其 他 教 育 费 附 加 安 排 的 支 出 ( 项 )569.3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教 育 类 事 业 单 位 开 展 高 等 教 育 重 点 学 科 和 专 业 精 品 课 程 重 点 教 材 等 方 面 的 支 出 5.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 类 ) 基 础 研 究 ( 款 )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 项 ) 285.0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单 位 设 立 的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支 出 6.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 类 ) 技 术 研 究 与 开 发 ( 款 ) 应 用 技 术 研 究 与 开 发 ( 项 )110.0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及 附 属 单 位 从 事 技 术 开 发 研 究 和 近 期 可 望 获 得 实 用 价 值 的 专 项 技 术 开 发 研 5
究 的 支 出 7.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 类 ) 科 技 条 件 与 服 务 ( 款 ) 技 术 创 新 服 务 体 系 ( 项 )625.06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建 立 健 全 技 术 服 务 体 系 等 方 面 的 支 出 8.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 类 ) 科 技 条 件 与 服 务 ( 款 ) 科 技 条 件 专 项 ( 项 )50.0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完 善 科 技 条 件 的 支 出 9.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 类 ) 其 他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 款 ) 科 技 奖 励 ( 项 ) 90.0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及 所 属 单 位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方 面 的 支 出 10.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 类 ) 其 他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 款 ) 其 他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 项 )19.6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及 所 属 单 位 其 他 科 技 方 面 的 支 出 11.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 类 )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 款 )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 项 ) 171.0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人 员 的 经 费 12.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 类 )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 款 ) 未 归 口 管 理 的 行 政 单 位 离 退 休 ( 项 ) 304.6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未 实 行 归 口 管 理 的 行 政 单 位 离 退 休 人 员 的 经 费 13.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 类 )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 款 ) 其 他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支 出 ( 项 )496.06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其 他 医 疗 卫 生 计 生 单 位 离 退 休 方 面 的 支 出 14.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管 理 事 务 ( 款 ) 行 政 运 行 ( 医 疗 卫 生 管 理 事 务 )( 项 ) 3729.87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机 关 保 障 机 构 正 常 运 行 的 支 出 15.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管 理 事 务 ( 款 ) 一 般 行 政 管 理 事 务 ( 医 疗 卫 生 管 理 事 务 )( 项 ) 4315.87 6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机 关 开 展 医 疗 卫 生 管 理 业 务 活 动 的 支 出 16.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管 理 事 务 ( 款 ) 机 关 服 务 ( 医 疗 卫 生 管 理 事 务 )( 项 ) 2841.42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后 勤 服 务 中 心 和 信 息 中 心 基 本 运 行 和 开 展 医 疗 卫 生 管 理 活 动 的 支 出 17.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管 理 事 务 ( 款 ) 其 他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管 理 事 务 支 出 ( 项 ) 4712.4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其 他 卫 生 单 位 基 本 运 行 和 开 展 医 疗 卫 生 管 理 活 动 的 支 出 18.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立 医 院 ( 款 ) 综 合 医 院 ( 项 ) 83354.73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综 合 医 院 开 展 医 疗 业 务 活 动 等 方 面 支 出 19.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立 医 院 ( 款 ) 中 医 ( 民 族 ) 医 院 ( 项 ) 16154.81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中 医 ( 民 族 ) 医 院 开 展 医 疗 业 务 活 动 等 方 面 支 出 20.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立 医 院 ( 款 ) 妇 产 医 院 ( 项 )2488.64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妇 产 医 院 开 展 医 疗 业 务 活 动 等 方 面 支 出 21.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立 医 院 ( 款 ) 儿 童 医 院 ( 项 ) 1636.49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儿 童 医 院 开 展 医 疗 业 务 活 动 等 方 面 支 出 22.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立 医 院 ( 款 ) 其 他 专 科 医 院 ( 项 ) 4731.06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其 他 专 科 医 院 ( 如 肿 瘤 医 院 口 腔 医 院 等 ) 开 展 医 疗 业 务 活 动 等 方 面 支 出 7
23.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立 医 院 ( 款 ) 其 他 公 立 医 院 支 出 ( 项 )2584.0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公 立 医 院 其 他 方 面 的 支 出 24.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共 卫 生 ( 款 )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 项 )6695.37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基 本 运 行 和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的 支 出 25.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共 卫 生 ( 款 )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 项 ) 1343.1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基 本 运 行 和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的 支 出 26.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共 卫 生 ( 款 ) 妇 幼 保 健 机 构 ( 项 ) 75.6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妇 幼 保 健 机 构 基 本 运 行 和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的 支 出 27.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共 卫 生 ( 款 ) 采 供 血 机 构 ( 项 )1753.82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采 供 血 机 构 基 本 运 行 的 支 出 28.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共 卫 生 ( 款 ) 其 他 专 业 公 共 卫 生 机 构 ( 项 ) 258.28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其 他 专 业 公 共 卫 生 机 构 基 本 运 行 和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的 支 出 29.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共 卫 生 ( 款 ) 重 大 公 共 卫 生 专 项 ( 项 ) 12846.64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单 位 开 展 重 大 公 共 卫 生 活 动 的 支 出 30.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共 卫 生 ( 款 )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处 理 ( 项 ) 761.0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单 位 开 展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处 理 活 动 的 支 出 31.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共 卫 生 ( 款 ) 其 他 公 共 卫 生 支 出 ( 项 )9490.42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单 位 8
基 本 运 行 和 开 展 相 关 业 务 活 动 的 支 出 32.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医 疗 保 障 ( 款 ) 事 业 单 位 医 疗 ( 项 )10163.72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单 位 按 照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为 职 工 缴 纳 的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缴 费 支 出 33.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医 疗 保 障 ( 款 ) 公 务 员 医 疗 补 助 ( 项 )63.5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机 关 按 照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为 职 工 缴 纳 的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缴 费 支 出 34.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医 疗 保 障 ( 款 ) 其 他 医 疗 保 障 支 出 ( 项 )13600.0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其 他 医 疗 保 障 方 面 的 支 出 35.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中 医 药 ( 款 ) 中 医 ( 民 族 医 ) 药 专 项 ( 项 )176.0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单 位 中 医 ( 民 族 医 ) 药 方 面 的 支 出 36.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计 划 生 育 事 务 ( 款 ) 计 划 生 育 机 构 ( 项 )679.24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计 划 生 育 机 构 的 支 出 37.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计 划 生 育 事 务 ( 款 ) 计 划 生 育 服 务 ( 项 )1207.83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计 划 生 育 服 务 支 出 38.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其 他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款 )3694.18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其 他 单 位 开 展 相 关 业 务 活 动 的 支 出 39. 资 源 勘 探 信 息 等 支 出 ( 类 ) 其 他 资 源 勘 探 信 息 等 支 出 ( 款 ) 中 药 材 扶 持 资 金 支 出 ( 项 )25.0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国 家 扶 持 中 药 材 生 产 技 术 研 究 与 开 发 方 面 的 支 出 40.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 类 ) 住 房 改 革 支 出 ( 款 ) 住 房 公 积 金 ( 项 ) 1533.27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机 关 及 所 属 单 位 按 照 国 家 9
政 策 规 定 为 职 工 缴 纳 的 住 房 公 积 金 支 出 41.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 类 ) 住 房 改 革 支 出 ( 款 ) 购 房 补 贴 ( 项 ) 117.76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机 关 及 所 属 单 位 按 照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缴 纳 的 新 职 工 购 房 补 贴 42. 其 他 支 出 ( 类 ) 其 他 政 府 性 基 金 及 对 应 专 项 债 务 收 入 安 排 的 支 出 ( 款 ) 其 他 政 府 性 基 金 支 出 ( 项 )8600.00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采 供 血 机 构 基 本 运 行 和 开 展 相 关 业 务 活 动 的 支 出 ( 四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预 算 情 况 1.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 根 据 省 外 事 侨 务 办 安 排 的 因 公 出 国 ( 境 ) 计 划 和 实 际 工 作 需 要,2016 年 安 排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支 出 598.06 万 元, 比 上 年 执 行 数 增 长 31.88% 主 要 用 于 机 关 及 下 属 预 算 单 位 人 员 的 医 疗 卫 生 国 际 合 作 交 流 人 口 资 源 环 境 协 调 发 展 与 可 持 续 发 展 等 公 务 出 国 ( 境 ) 的 住 宿 费 国 际 旅 费 培 训 费 公 杂 费 等 支 出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上 年 部 分 团 组 延 期 到 2016 年 引 起 2. 公 务 接 待 费 :2016 年 安 排 公 务 接 待 费 预 算 69.77 万 元, 比 上 年 执 行 数 增 长 11.45% 主 要 用 于 接 待 国 ( 境 ) 外 医 疗 卫 生 专 家,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及 兄 弟 省 市 来 浙 政 策 调 研 流 动 人 口 管 理 区 域 协 作 及 对 口 援 建 等 支 出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务 接 待 任 务 增 加 3.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运 行 维 护 费 :2016 年 安 排 公 务 用 车 购 置 及 运 行 维 护 费 预 算 405.42 万 元, 比 上 年 执 行 数 下 降 10.7% 其 中, 公 务 用 车 运 行 费 支 出 405.42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医 改 计 生 政 策 调 研 专 项 检 查 出 生 人 口 性 别 比 治 理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处 置 对 口 支 援 执 法 检 查 监 测 预 警 扶 贫 救 治 所 需 的 公 务 用 10
车 燃 料 费 维 修 费 过 路 过 桥 费 保 险 费 支 出 减 少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委 机 关 和 参 公 事 业 单 位 公 务 用 车 改 革 三 名 词 解 释 1.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 本 级 财 政 部 门 当 年 拨 付 的 财 政 预 算 资 金, 包 括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和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2. 专 户 资 金 : 作 为 本 部 门 的 事 业 收 入, 纳 入 财 政 专 户 管 理 的 资 金 3. 事 业 收 入 ( 不 含 专 户 资 金 ): 指 事 业 单 位 开 展 专 业 业 务 活 动 及 辅 助 活 动 取 得 的 收 入, 不 含 教 育 收 费 4. 事 业 单 位 经 营 收 入 : 指 事 业 单 位 在 专 业 业 务 活 动 及 辅 助 活 动 之 外 开 展 非 独 立 核 算 经 营 活 动 取 得 的 收 入 5. 其 他 收 入 : 指 除 上 述 规 定 以 外 的 各 项 收 入, 包 括 利 息 收 入 捐 赠 收 入 等 6. 用 事 业 基 金 弥 补 收 支 差 额 : 指 事 业 单 位 在 预 计 用 当 年 的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专 户 资 金 事 业 收 入 事 业 单 位 经 营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上 年 结 转 等 不 足 以 安 排 当 年 支 出 的 情 况 下, 使 用 以 前 年 度 积 累 的 事 业 基 金 弥 补 本 年 收 支 缺 口 的 资 金 7. 上 年 结 转 : 指 以 前 年 度 尚 未 完 成 结 转 到 本 年 仍 按 原 规 定 用 途 继 续 使 用 的 资 金 8. 基 本 支 出 : 是 预 算 单 位 为 保 障 其 正 常 运 转, 完 成 日 常 工 作 任 务 所 发 生 的 支 出, 包 括 人 员 支 出 和 日 常 公 用 支 出 9. 项 目 支 出 : 是 预 算 单 位 为 完 成 其 特 定 的 行 政 工 作 任 务 或 事 业 发 展 目 标 所 发 生 的 支 出 10. 教 育 支 出 ( 类 ) 普 通 教 育 ( 款 ) 高 等 教 育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教 育 类 事 业 单 位 开 展 全 日 制 普 通 教 育 的 支 出 11. 教 育 支 出 ( 类 ) 普 通 教 育 ( 款 ) 其 他 普 通 教 育 支 出 ( 项 ): 11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教 育 类 事 业 单 位 开 展 其 他 普 通 教 育 的 支 出 12. 教 育 支 出 ( 类 ) 职 业 教 育 ( 款 )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 项 ): 反 映 经 国 家 批 准 设 立 的 高 等 职 业 大 学 专 科 职 业 教 育 等 方 面 的 支 出 13. 教 育 支 出 ( 类 ) 教 育 费 附 加 安 排 的 支 出 ( 款 ) 其 他 教 育 费 附 加 安 排 的 支 出 ( 项 ): 反 映 除 农 村 中 小 学 校 舍 建 设 农 村 中 小 学 教 学 设 施 城 市 中 小 学 校 舍 建 设 城 市 中 小 学 教 学 设 施 和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学 设 施 支 出 以 外 的 教 育 费 附 加 支 出 14.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 类 ) 基 础 研 究 ( 款 )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 项 ): 反 映 各 级 政 府 设 立 的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支 出 15.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 类 ) 技 术 研 究 与 开 发 ( 款 ) 应 用 技 术 研 究 与 开 发 ( 项 ): 反 映 从 事 技 术 开 发 研 究 和 近 期 可 望 取 得 实 用 价 值 的 专 项 技 术 开 发 研 究 的 支 出 16.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 类 ) 科 技 条 件 与 服 务 ( 款 ) 技 术 创 新 服 务 体 系 ( 项 ): 反 映 国 家 为 企 业 提 供 信 息 技 术 中 介 等 全 方 位 服 务 和 支 持, 建 立 健 全 企 业 技 术 服 务 体 系 等 方 面 的 支 出 17.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 类 ) 科 技 条 件 与 服 务 ( 款 ) 科 技 条 件 专 项 ( 项 ): 反 映 国 家 用 于 完 善 科 技 条 件 的 支 出, 包 括 科 技 文 献 信 息 网 络 环 境 支 撑 等 科 技 条 件 专 项 支 出 等 18.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 类 ) 其 他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 款 ) 科 技 奖 励 ( 项 ): 反 映 用 于 科 学 技 术 奖 励 方 面 的 支 出 19.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 类 ) 其 他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 款 ) 其 他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 项 ): 反 映 其 他 科 学 技 术 支 出 中 除 以 上 各 项 外 用 于 科 技 方 面 的 支 出 20.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 类 )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 款 )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支 出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12
人 员 的 经 费 21.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 类 )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 款 ) 未 归 口 管 理 的 行 政 单 位 离 退 休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未 实 行 归 口 管 理 的 行 政 单 位 离 退 休 人 员 经 费 22. 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 类 )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 款 ) 其 他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支 出 : 反 映 除 上 述 项 目 以 外 其 他 用 于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离 退 休 方 面 的 支 出 23.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医 疗 卫 生 管 理 事 务 ( 款 ) 行 政 运 行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机 关 保 障 机 构 正 常 运 行 的 支 出 24.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医 疗 卫 生 管 理 事 务 ( 款 ) 一 般 行 政 管 理 事 务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机 关 开 展 医 疗 卫 生 管 理 活 动 的 支 出 25.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医 疗 卫 生 管 理 事 务 ( 款 ) 机 关 服 务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后 勤 服 务 中 心 和 信 息 中 心 基 本 运 行 和 开 展 医 疗 卫 生 管 理 活 动 的 支 出 26.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医 疗 卫 生 管 理 事 务 ( 款 ) 其 他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管 理 事 务 支 出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属 其 他 卫 生 单 位 保 障 机 构 正 常 运 行 和 开 展 医 疗 卫 生 管 理 活 动 的 支 出 27.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立 医 院 ( 款 ) 综 合 医 院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综 合 医 院 开 展 医 疗 业 务 活 动 等 方 面 支 出 28.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立 医 院 ( 款 ) 中 医 ( 民 族 ) 医 院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中 医 ( 民 族 ) 医 院 开 展 医 疗 业 务 活 动 等 方 面 支 出 29.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立 医 院 ( 款 ) 妇 产 医 13
院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妇 产 医 院 开 展 医 疗 业 务 活 动 等 方 面 支 出 30.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立 医 院 ( 款 ) 儿 童 医 院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儿 童 医 院 开 展 医 疗 业 务 活 动 等 方 面 支 出 31.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立 医 院 ( 款 ) 其 他 专 科 医 院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其 他 专 科 医 院 开 展 医 疗 业 务 活 动 等 方 面 支 出 32.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立 医 院 ( 款 ) 其 他 公 立 医 院 支 出 : 反 映 除 上 述 项 目 以 外 的 其 他 用 于 公 立 医 院 方 面 的 支 出 33.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共 卫 生 ( 款 )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基 本 运 行 和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的 支 出 34.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共 卫 生 ( 款 )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基 本 运 行 和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的 支 出 35.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共 卫 生 ( 款 ) 妇 幼 保 健 机 构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妇 幼 保 健 机 构 基 本 运 行 和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的 支 出 36.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共 卫 生 ( 款 ) 采 供 血 机 构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采 供 血 机 构 基 本 运 行 和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的 支 出 37.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共 卫 生 ( 款 ) 其 他 专 业 公 共 卫 生 机 构 ( 项 )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其 他 专 业 公 共 卫 生 机 构 基 本 运 行 和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的 支 出 14
38.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共 卫 生 ( 款 ) 重 大 公 共 卫 生 专 项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单 位 开 展 重 大 公 共 卫 生 活 动 的 支 出 39.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共 卫 生 ( 款 )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处 理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单 位 开 展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处 理 活 动 的 支 出 40.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公 共 卫 生 ( 款 ) 其 他 公 共 卫 生 支 出 ( 项 ): 反 映 除 上 述 项 目 以 外 的 其 他 用 于 公 共 卫 生 方 面 的 支 出 41.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医 疗 保 障 ( 款 ) 事 业 单 位 医 疗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单 位 按 照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为 职 工 缴 纳 的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缴 费 支 出 42.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医 疗 保 障 ( 款 ) 公 务 员 医 疗 补 助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机 关 按 照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为 职 工 缴 纳 的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缴 费 支 出 43.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医 疗 保 障 ( 款 ) 其 他 医 疗 保 障 支 出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其 他 医 疗 保 障 方 面 的 支 出 44.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中 医 药 ( 款 ) 中 医 药 专 项 ( 项 ): 指 中 医 ( 民 族 医 ) 药 方 面 的 专 项 支 出 45.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计 划 生 育 事 务 ( 款 ) 计 划 生 育 机 构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计 划 生 育 机 构 的 支 出 46.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计 划 生 育 事 务 ( 款 ) 计 划 生 育 服 务 ( 项 ), 指 用 于 计 划 生 育 服 务 支 出 47.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类 ) 其 他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款 ) 其 他 医 疗 卫 生 与 计 划 生 育 支 出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其 他 单 位 开 展 相 关 业 务 活 动 的 支 出 15
48. 资 源 勘 探 信 息 等 支 出 ( 类 ) 其 他 资 源 勘 探 信 息 等 支 出 ( 款 ) 中 药 材 扶 持 资 金 支 出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用 于 国 家 扶 持 中 药 材 生 产 技 术 研 究 与 开 发 方 面 的 支 出 49.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 类 ) 住 房 改 革 支 出 ( 款 ) 住 房 公 积 金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机 关 及 所 属 单 位 按 照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为 职 工 缴 纳 的 住 房 公 积 金 支 出 50. 住 房 保 障 支 出 ( 类 ) 住 房 改 革 支 出 ( 款 ) 购 房 补 贴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机 关 及 所 属 单 位 按 照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发 放 的 新 职 工 购 房 补 贴 51. 其 他 支 出 ( 类 ) 其 他 政 府 性 基 金 及 对 应 专 项 债 务 收 入 安 排 的 支 出 ( 款 ) 其 他 政 府 性 基 金 支 出 ( 项 ): 指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所 属 采 供 血 机 构 基 本 运 行 和 开 展 相 关 业 务 活 动 的 支 出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