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债 券 概 况 ( 一 ) 基 本 情 况 2016 年 第 一 批 天 津 市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发 行 总 额 为 14.14 亿 元, 品 种 为 记 账 式 固 定 利 率 附 息 债 券, 全 部 为 置 换 债 券 在 财 政 部 下 达 的 2016 年 置 换 债 券 限 额 内, 此 次 天 津 市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分 为 一 期 和 二 期 分 别 发 行, 债 券 期 限 分 别 为 3 年 和 5 年, 计 划 发 行 规 模 分 别 为 8.64 亿 元 和 5.5 亿 元 3 年 期 和 5 年 期 的 天 津 市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利 息 按 年 支 付, 发 行 后 可 按 规 定 在 全 国 银 行 间 债 券 市 场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市 场 上 市 流 通, 各 期 债 券 到 期 后 一 次 性 偿 还 本 金 拟 发 行 的 2016 年 第 一 批 天 津 市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概 况 ( 表 1) 债 券 名 称 发 行 规 模 债 券 期 限 债 券 利 率 2016 年 第 一 批 天 津 市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人 民 币 14.14 亿 元 分 为 3 年 期 和 5 年 期 两 个 品 种 其 中,3 年 期 发 行 规 模 为 8.64 亿 元 5 年 期 发 行 规 模 为 5.5 亿 元 固 定 利 率 付 息 方 式 3 年 期 和 5 年 期 的 天 津 市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利 息 按 年 支 付 1
( 二 ) 发 行 方 式 2016 年 第 一 批 天 津 市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发 行 天 津 市 财 政 局 于 招 标 日 借 用 财 政 部 国 债 发 行 招 标 系 统 组 织 招 投 标 工 作, 参 与 投 标 机 构 为 2016-2018 年 天 津 市 政 府 债 券 承 销 团 成 员 招 标 发 行 具 体 安 排 详 见 2016 年 天 津 市 政 府 债 券 发 行 兑 付 办 法 2016 年 天 津 市 政 府 债 券 招 标 发 行 规 则 天 津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发 行 2016 年 天 津 市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 一 期 )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天 津 市 财 政 局 关 于 发 行 2016 年 天 津 市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 二 期 )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三 )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说 明 按 照 财 政 部 要 求, 一 般 债 券 资 金 纳 入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管 理 此 次 发 行 2016 年 天 津 市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拟 用 于 偿 还 清 理 甄 别 确 定 的 截 至 2014 年 底 天 津 市 政 府 负 有 偿 还 责 任 的 债 务 中 2016 年 到 期 的 债 务 本 金 二 信 用 评 级 情 况 经 天 津 市 财 政 局 委 托 联 合 资 信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评 定, 2016 年 第 一 批 天 津 市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信 用 级 别 为 AAA 在 2016 年 第 一 批 天 津 市 政 府 一 般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天 津 市 财 政 局 将 委 托 联 合 资 信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每 年 开 展 一 次 跟 踪 评 级 三 地 方 经 济 状 况 ( 一 ) 中 长 期 经 济 规 划 情 况 近 年 来, 天 津 市 结 合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和 本 市 实 际 情 况, 根 据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计 划 纲 要 中 共 天 津 市 委 关 于 制 定 天 津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的 建 议 等 要 求, 制 定 了 天 津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在 此 基 础 上, 全 市 上 下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以 加 快 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为 主 线, 以 调 整 优 化 经 济 结 构 为 主 攻 方 向, 加 快 实 施 市 委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的 奋 斗 目 标 和 工 作 思 路, 着 力 构 筑 三 个 高 地, 全 力 打 好 五 个 攻 坚 战, 努 力 建 设 国 际 港 口 城 市 北 方 经 济 中 心 和 生 态 城 市, 不 断 开 创 改 革 开 放 和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的 新 局 面 十 二 五 时 期, 天 津 市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总 体 目 标 是 : 在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快 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推 动 经 济 社 会 又 好 又 快 发 展 方 面 走 在 全 国 前 列, 在 保 障 和 改 善 民 计 民 生 促 进 社 会 和 谐 方 面 走 在 全 国 前 列, 为 全 面 实 现 中 央 对 天 津 的 城 市 定 位 和 滨 海 新 区 的 功 能 定 位 打 下 更 为 坚 实 的 基 础 天 津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的 具 体 内 容 见 附 件, 各 专 项 规 划 的 详 细 内 容 参 见 天 津 市 政 务 信 息 公 开 网 和 天 津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网 站 ( 二 )2013-2015 年 天 津 市 经 济 基 本 情 况 3
2013-2015 年 天 津 市 经 济 基 本 情 况 ( 表 2) 项 目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 亿 元 ) 14370.16 15726.93 16538.19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增 速 (%) 12.5 10.0 9.3 第 一 产 业 ( 亿 元 ) 188.45 201.53 210.51 第 二 产 业 ( 亿 元 ) 7276.68 7766.08 7723.60 第 三 产 业 ( 亿 元 ) 6905.03 7759.32 8604.08 三 次 产 业 结 构 第 一 产 业 (%) 1.3 1.3 1.3 第 二 产 业 (%) 50.6 49.4 46.7 第 三 产 业 (%) 48.1 49.3 52.0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额 ( 亿 元 ) 10121.21 11654.09 13065.86 对 外 贸 易 进 出 口 总 额 ( 亿 美 元 ) 1285.28 1339.12 1143.47 进 口 ( 亿 美 元 ) 795.03 813.16 631.64 出 口 ( 亿 美 元 ) 490.25 525.96 511.83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 亿 元 ) 4470.43 4738.65 5245.69 城 市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 元 ) 28980 31506 34101 农 村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 元 ) 15353 17014 18482 居 民 消 费 价 格 指 数 ( 上 年 =100) 103.1 101.9 101.7 工 业 生 产 者 出 厂 价 格 指 数 ( 上 年 =100) 97.0 96.3 90.3 工 业 生 产 者 购 进 价 格 指 数 ( 上 年 =100) 97.4 97.1 92.4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价 格 指 数 ( 上 年 =100) 99.5 100.5 99.9 金 融 机 构 ( 含 外 资 ) 本 外 币 存 款 余 额 ( 亿 元 ) 23316.56 24777.75 28149.37 金 融 机 构 ( 含 外 资 ) 本 外 币 贷 款 余 额 ( 亿 元 ) 20857.80 23223.42 25994.68 注 : 根 据 天 津 市 统 计 年 鉴 (2014 和 2015 年 ),2015 年 天 津 统 计 月 报 整 理 各 项 指 标 详 细 情 况 请 参 考 天 津 市 统 计 局 官 网 四 天 津 市 市 级 财 政 收 支 情 况 1.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转 移 性 收 入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收 入 2014 年, 全 市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2390 亿 元, 转 移 性 收 入 4
737 亿 元,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收 入 52 亿 元 市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857 亿 元, 转 移 性 收 入 650 亿 元,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收 入 52 亿 元 2015 年, 全 市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2667 亿 元, 转 移 性 收 入 623 亿 元,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79 亿 元 市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943 亿 元, 转 移 性 收 入 519 亿 元,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收 入 79 亿 元 2016 年, 全 市 公 共 财 政 收 入 预 算 2933 亿 元, 转 移 性 收 入 503 亿 元,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新 增 限 额 93 亿 元 市 级 公 共 财 政 收 入 预 算 1019 亿 元, 转 移 性 收 入 460 亿 元,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新 增 限 额 93 亿 元 2.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转 移 性 支 出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还 本 支 出 2014 年, 全 市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2884 亿 元, 转 移 性 支 出 283 亿 元,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还 本 支 出 12 亿 元 市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1086 亿 元, 转 移 性 支 出 461 亿 元,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还 本 支 出 12 亿 元 2015 年, 全 市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3232 亿 元, 转 移 性 支 出 114 亿 元,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还 本 支 出 23 亿 元 市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1171 亿 元, 转 移 性 支 出 347 亿 元,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还 本 支 出 23 亿 元 2016 年, 全 市 一 般 公 共 支 出 预 算 3436 亿 元,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还 本 支 出 35 亿 元 市 级 一 般 公 共 支 出 预 算 1179 亿 元, 转 移 性 支 出 299 亿 元, 地 方 政 府 债 券 还 本 支 出 35 亿 元 5
3. 政 府 性 基 金 收 支 2014 年, 全 市 政 府 性 基 金 总 收 入 1050 亿 元, 全 市 政 府 性 基 金 支 出 919 亿 元, 总 收 入 与 支 出 相 抵, 全 市 政 府 性 基 金 结 余 131 亿 元 2014 年, 市 级 政 府 性 基 金 总 收 入 520 亿 元, 市 级 政 府 性 基 金 支 出 424 亿 元, 总 收 入 与 支 出 相 抵, 市 级 政 府 性 基 金 结 余 96 亿 元. 2015 年, 全 市 政 府 性 基 金 总 收 入 905 亿 元, 全 市 政 府 性 基 金 支 出 708 亿 元, 总 收 入 与 支 出 相 抵, 全 市 政 府 性 基 金 结 余 197 亿 元 市 级 政 府 性 基 金 总 收 入 508 亿 元, 市 级 政 府 性 基 金 支 出 425 亿 元, 总 收 入 与 支 出 相 抵, 市 级 政 府 性 基 金 结 余 83 亿 元 2016 年, 全 市 政 府 性 基 金 收 入 预 算 850 亿 元, 全 市 政 府 性 基 金 支 出 预 算 850 亿 元 市 级 政 府 性 基 金 收 入 预 算 458 亿 元, 市 级 政 府 性 基 金 支 出 预 算 458 亿 元 4.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收 支 情 况 2014 年, 天 津 市 尚 未 统 计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收 支 情 况 2015 年, 全 市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收 入 17.3 亿 元, 全 市 支 出 17.3 亿 元 市 级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收 入 15 亿 元, 市 级 支 出 15 亿 元 2016 年, 全 市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收 入 预 算 14.4 亿 元, 全 市 支 出 预 算 14.4 亿 元 市 级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收 入 预 算 11.9 亿 元, 市 级 支 出 预 算 11.9 亿 元 五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状 况 ( 一 ) 全 市 债 务 情 况 6
2015 年 天 津 市 政 府 债 务 限 额 2591.5 亿 元, 其 中,2014 年 底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 即 审 计 口 径 中 政 府 负 有 偿 还 责 任 的 债 务 ) 余 额 2498.5 亿 元, 比 2013 年 6 月 末 审 计 数 增 加 234.7 亿 元, 增 长 10.4% 分 级 次 看, 市 本 级 政 府 负 有 偿 还 责 任 的 债 务 1143.4 亿 元, 占 44.1%;16 个 区 县 政 府 负 有 偿 还 责 任 的 债 务 1448.1 亿 元, 占 55.9% 分 资 金 投 向 看, 我 市 政 府 债 务 主 要 用 于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公 用 事 业 发 展 和 民 生 改 善 项 目, 其 中, 市 政 建 设 895.8 亿 元, 占 34.5%; 土 地 收 储 674.3 亿 元, 占 26%; 保 障 性 住 房 412.5 亿 元, 占 15.9%; 交 通 设 施 186.1 亿 元, 占 7.2%; 农 林 水 利 108.2 亿 元, 占 4.2%; 教 科 文 卫 17 亿 元, 占 0.7%; 生 态 保 护 45.7 亿 元, 占 1.8%; 其 他 251.9 亿 元, 占 9.7% 我 市 政 府 债 务 支 出 在 经 济 社 会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中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解 决 了 很 多 制 约 发 展 的 突 出 问 题, 形 成 了 大 量 优 质 资 产 由 于 2016 年 全 市 地 方 政 府 性 债 务 上 限 尚 未 下 达, 待 相 关 数 据 确 定 后 再 予 以 公 布 ( 二 ) 天 津 市 加 强 债 务 管 理 防 范 债 务 风 险 的 政 策 措 施 天 津 市 严 格 债 务 资 金 管 理, 合 理 控 制 债 务 规 模, 政 府 性 债 务 风 险 总 体 可 控 经 审 计 认 定,2012 年 底, 全 市 总 债 务 率 72.45%, 低 于 国 际 控 制 标 准 90% 150% 的 下 限 天 津 市 委 市 政 府 高 度 重 视 政 府 性 债 务 管 理 工 作, 积 极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完 善 相 关 制 度, 有 效 防 范 化 解 地 方 金 融 债 务 风 险 一 是 全 面 加 强 制 度 建 设 2007 年 2012 年 和 2016 年, 市 政 府 先 后 印 发 天 津 市 政 府 债 务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关 于 进 一 步 7
加 强 政 府 性 债 务 管 理 的 意 见 和 关 于 深 化 政 府 性 债 务 管 理 改 革 的 实 施 意 见, 对 政 府 性 债 务 的 举 借 担 保 使 用 偿 还 监 督 等 提 出 明 确 要 求, 建 立 政 府 性 债 务 预 算 制 度 风 险 预 警 制 度 以 及 借 用 还 相 统 一 的 政 府 性 债 务 管 理 机 制, 确 立 持 续 发 展 和 风 险 防 范 双 重 目 标, 完 成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和 投 融 资 改 革 双 重 任 务 政 府 性 债 务 实 行 领 导 负 责 制, 把 政 府 负 债 纳 入 政 绩 考 核 范 围, 强 化 审 计 和 责 任 追 究 二 是 积 极 化 解 存 量 债 务 按 照 分 类 管 理 区 别 对 待 逐 步 化 解 的 原 则, 对 存 量 债 务 进 行 处 理 对 本 级 预 算 部 门 的 债 务 严 格 管 理, 按 照 只 减 不 增 原 则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安 排 预 算 资 金 和 事 业 经 费 偿 还 贷 款 对 现 有 政 府 性 债 务 逐 项 清 理 核 实, 确 认 债 务 主 体 债 务 规 模 资 金 用 途 还 款 来 源 和 还 款 时 序, 按 时 偿 还 并 逐 步 消 化 存 量 债 务 三 是 明 确 划 分 偿 债 责 任 在 全 市 范 围 内 开 展 政 府 存 量 债 务 清 理 甄 别 工 作, 逐 笔 分 析 债 务 形 成 原 因, 根 据 项 目 类 型 举 债 主 体 偿 还 来 源, 明 确 划 分 政 府 与 企 业 的 偿 债 责 任, 锁 定 债 务 余 额 在 建 项 目 和 融 资 平 台 名 单, 全 面 摸 清 债 务 家 底, 为 政 府 债 务 纳 入 预 算 管 理 和 存 量 置 换 夯 实 基 础 四 是 严 控 新 增 债 务 规 模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严 格 履 行 审 批 报 备 手 续, 实 行 新 增 债 务 集 体 决 策 和 审 批 备 案 制 度 新 建 项 目 需 预 先 制 定 资 金 平 衡 方 案, 否 则 不 得 开 工 建 设 政 府 性 债 务 项 目 实 行 投 资 评 审 公 开 招 标 和 政 府 采 购 制 度, 提 高 债 务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五 是 推 进 融 资 平 台 转 型 研 究 制 定 城 投 集 团 转 型 发 展 方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