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 现 代 历 史 研 究 传 承 与 变 迁 中 的 近 代 江 南 地 区 传 统 婚 礼 徐 华 博 内 容 提 要 清 末 民 初, 江 南 地 区 的 婚 礼 处 在 传 承 与 变 迁 之 中, 具 有 两 面 性 一 方 面, 父 母 之 命 媒 妁 之 言 与 六 礼 的 仪 式 依 然 得 到 延 续 另 一 方 面, 这 些 传 统 仪 式 均 发 生 了 与 社 会 变 迁 相 适 应 的 变 异, 出 现 了 新 的 内 涵 立 足 于 传 统 婚 礼 中 父 母 之 命 媒 妁 之 言 和 六 礼 这 几 个 要 素, 可 以 论 述 近 代 江 南 地 区 婚 礼 的 发 展 状 态, 以 及 阐 释 以 婚 礼 为 代 表 的 礼 俗 文 化 在 时 代 变 迁 中 的 生 存 之 道 关 键 词 传 承 与 变 迁 江 南 地 区 传 统 婚 礼 徐 华 博, 上 海 图 书 馆 信 息 处 理 中 心 馆 员 200031 晚 清 以 降, 随 着 在 华 举 行 婚 礼 并 定 居 的 西 人 越 来 越 多, 江 南 地 区 租 界 内 华 人 的 婚 礼 仪 式 或 多 或 少 地 发 生 洋 化 婚 姻 当 事 人 已 经 被 纳 入 近 代 生 产 关 系 的 范 畴, 他 们 所 处 的 社 会 环 境 与 他 们 的 生 活 方 式 均 发 生 了 不 可 逆 的 变 化, 他 们 所 遵 循 的 传 统 婚 礼 也 潜 藏 着 与 之 相 适 应 的 变 异 然 而, 婚 礼 仪 式 在 洋 化 的 同 时, 并 未 丢 弃 传 统 尤 其 是 中 下 之 家, 婚 礼 大 都 简 且 古, 遵 循 着 传 统 的 模 式 1931 年 5 月, 中 华 民 国 民 法 亲 属 开 始 施 行, 其 中 对 法 定 婚 姻 的 规 定, 既 要 求 由 婚 姻 当 事 人 自 行 订 立 婚 约, 又 承 认 在 当 事 人 未 成 年 之 时, 必 须 征 得 法 定 代 理 人 之 同 意 ; 既 规 定 结 婚 应 有 公 开 的 仪 式 和 二 人 以 上 的 证 婚 人, 又 未 提 出 具 体 的 仪 式 流 程, 使 得 婚 礼 仪 式 的 多 元 化 发 展 成 为 可 能 因 此,1940 年, 在 江 苏 上 海 第 一 特 区 地 方 法 院 关 于 婚 姻 案 件 的 判 决 中, 法 院 亦 承 认 依 据 传 统 仪 式 举 行 的 婚 礼 这 些 看 似 矛 盾 的 历 史 图 景, 恰 恰 表 现 了 礼 俗 文 化 具 有 传 承 与 变 迁 这 两 个 面 相 以 往 学 术 界 对 这 一 时 期 的 婚 礼 研 究, 多 立 足 于 城 市 精 英 阶 层, 着 眼 于 其 洋 化 的 过 程, 从 变 迁 的 [3] 角 度 进 行 论 述 毋 庸 置 疑, 变 是 清 末 民 初 婚 礼 的 主 题, 然 其 并 非 简 单 的 变, 而 是 有 传 承 的 变 因 此, 若 结 合 传 统 婚 礼 的 传 承 来 阐 述 变 迁, 那 么 将 会 描 绘 出 一 幅 全 新 的 历 史 图 景, 可 以 更 好 地 说 明 礼 俗 文 化 在 时 代 变 迁 中 的 生 存 之 道 当 时 人 的 日 记 书 信 笔 记 等 历 史 记 载, 以 及 报 刊 对 婚 礼 的 频 频 报 道, 为 研 究 这 一 主 题 提 供 了 充 足 的 材 料, 使 本 文 可 以 立 足 于 传 统 婚 礼 中 的 几 个 关 键 点, 论 述 婚 礼 传 承 与 变 迁 的 两 面 性 徐 华 博 : 近 代 上 海 西 人 婚 礼 及 其 影 响, 上 海 史 林 2014 年 第 6 期 上 海 档 案 馆 江 苏 上 海 第 一 特 区 地 方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民 国 二 十 九 年 度 诉 字 第 五 一 九 号 判 决, 档 案 号 :Q180-1-48-1 [3] 参 见 陈 蕴 茜 叶 青 : 论 民 国 时 期 城 市 婚 姻 的 变 迁, 北 京 近 代 史 研 究 1998 年 第 6 期 ; 宋 立 中 : 清 末 民 初 江 南 婚 姻 礼 俗 嬗 变 探 因, 杭 州 浙 江 社 会 科 学 2004 年 第 2 期 等 243 江 苏 社 会 科 学 2016/1
传 承 与 变 迁 中 的 近 代 江 南 地 区 传 统 婚 礼 一 遵 守 或 背 离 : 对 父 母 之 命 所 订 婚 约 的 不 同 实 践 据 当 时 人 记 载, 尽 管 民 国 时 期 这 一 辈 人 有 读 过 大 学 的, 有 出 洋 留 学 的, 也 有 婚 姻 自 主 的, 但 大 多 数 仍 受 到 传 统 礼 教 约 束, 婚 姻 遵 循 父 母 之 命 然 而, 这 种 约 束 力, 在 清 末 民 初 江 南 地 区 出 现 了 些 许 裂 痕 在 婚 龄 已 至 之 时, 子 女 并 不 一 定 需 要 认 可 这 一 婚 约, 可 对 此 做 出 一 个 抉 择 : 返 乡 完 婚 推 迟 婚 期, 或 是 解 除 婚 约 时 人 对 待 父 母 之 命 所 订 婚 约 的 态 度, 可 以 是 遵 守, 也 可 以 是 背 离 1900 年, 江 苏 吴 县 人 包 天 笑 (1876-1973) 游 历 上 海, 曾 发 生 了 一 次 未 成 熟 的 初 恋 他 所 恋 之 人 阿 金, 是 在 上 海 谋 生 计 在 到 达 婚 龄 之 时 返 乡 完 婚 者 阿 金 在 一 家 妓 院 担 任 侍 女, 从 小 就 配 了 亲 虽 然 她 在 堂 子 里 做 事, 但 行 为 极 为 规 矩, 返 乡 嫁 人 后, 也 就 不 会 再 离 开 家 乡 重 回 上 海 做 事 了 包 天 笑 记 载 的 阿 金 的 婚 姻, 可 以 反 映 当 时 与 她 有 相 似 境 遇 的 一 类 人 的 真 实 情 况, 即 尽 管 走 出 家 乡 去 城 市 打 工, 却 仍 然 未 脱 离 父 母 之 命 订 立 婚 约 的 传 统 轨 迹 与 阿 金 相 似 的 是, 包 天 笑 在 上 海 遇 到 她 时, 也 已 遵 从 父 母 之 命 订 有 婚 约 虽 然 他 已 读 过 不 少 描 写 婚 姻 不 自 由 的 著 作, 认 为 婚 姻 需 要 自 由, 并 且 被 那 种 不 自 由 的 婚 姻 所 刺 激, 耳 闻 目 睹, 加 之 刊 物 上 多 有 相 关 故 事 报 道 和 记 载, 对 订 婚 之 事, 加 以 警 惕, 希 望 年 纪 稍 大 可 以 自 由 择 偶, 但 仍 不 能 突 破 传 统 婚 礼 的 约 束 包 天 笑 在 18 岁 (1894 年 ) 之 时, 听 从 家 中 安 排, 订 婚 陈 氏 他 们 的 订 婚 礼, 遵 照 中 国 传 统 婚 礼 [3] 仪 式 进 行, 照 例 有 媒 人 两 人, 订 婚 之 时 及 至 结 婚 之 前, 男 女 双 方 未 谋 一 面, 亦 未 通 一 信 包 天 笑 活 跃 在 江 南 报 界 和 小 说 界, 时 常 出 入 上 海, 他 们 直 到 1901 年 才 举 行 婚 礼 其 他 如 胡 适 等 人, 亦 遵 从 父 母 之 命 订 立 婚 约, 并 推 迟 婚 期, 待 完 成 学 业 之 后 再 举 行 婚 礼 这 一 类 人 尽 管 知 晓 婚 姻 自 主 的 道 理, 在 婚 礼 仪 式 上 也 会 做 一 些 改 变, 但 在 婚 礼 的 本 质 上 大 抵 仍 旧 沿 袭 传 统 遵 循 父 母 之 命 当 时, 也 有 一 些 新 式 知 识 分 子, 将 婚 姻 自 由 的 观 念 落 到 实 处, 亲 自 解 除 父 母 之 命 所 订 之 婚 约, 浙 江 绍 兴 人 罗 家 伦 (1897-1969) 便 是 其 中 之 一 据 罗 家 伦 之 女 罗 久 芳 整 理 的 罗 家 伦 师 友 书 简 记 载, 罗 家 伦 曾 向 张 元 济 借 贷 巨 款, 当 时 恰 逢 张 为 独 女 的 婚 姻 大 事 委 托 蔡 元 培 帮 忙 在 留 学 生 中 物 色 对 象 罗 家 伦 便 是 蔡 元 培 推 荐 给 张 元 济 的 两 位 人 选 之 一 当 蔡 元 培 专 函 询 问 罗 家 伦 的 婚 姻 状 况 及 对 婚 姻 的 看 法 之 时, 罗 回 信 称 目 前 尚 无 婚 约 他 对 于 [4] 婚 姻 的 观 念 是 需 要 有 相 当 爱 情, 能 够 对 他 的 人 格 特 点 和 事 业 意 义 具 有 相 当 了 解 因 此, 他 提 出 因 为 要 得 这 种 相 当 爱 情 及 了 解 之 伴 侣, 所 以 与 任 何 人 订 婚, 均 愿 于 订 婚 前 有 半 年 以 上 之 友 谊 作 为 基 础, 并 且 在 友 谊 发 生 之 时 不 必 一 定 有 婚 姻 观 念 参 合 其 中, 以 免 受 到 拘 束 其 中, 关 于 尚 无 婚 约 更 为 确 切 的 说 法 应 该 是 已 解 除 婚 约 罗 家 伦 的 继 母 曾 为 他 代 订 婚 约, 然 出 于 贯 彻 自 己 婚 姻 自 由 观 念 的 需 要, 他 选 择 了 解 除 婚 约, 并 指 出 婚 约 的 解 除, 并 非 不 满 意 与 其 订 立 婚 约 之 人, 而 在 于 婚 姻 自 由 上 述 三 人 对 父 母 之 命 婚 约 的 应 对 方 法 之 所 以 存 在 差 异, 是 因 为 他 们 所 处 环 境 存 在 时 间 和 学 识 的 差 异 时 间 差 异, 即 他 们 所 处 的 历 史 时 段 不 一 致 ; 学 识 差 异, 即 他 们 所 受 教 育 背 景 不 同 阿 金 返 乡 完 婚 是 在 1900 年, 其 婚 约 的 订 立 在 19 世 纪 末, 她 未 受 新 式 教 育 ; 包 天 笑 的 婚 约 亦 订 立 于 19 世 纪 末, 婚 礼 则 于 1901 年 举 行, 他 订 婚 之 时 已 然 接 触 了 不 少 描 写 婚 姻 不 自 由 的 小 说, 并 在 报 刊 上 阅 读 众 多 与 之 相 关 的 报 道, 认 为 婚 姻 需 要 自 由, 但 依 然 听 从 家 中 安 排 ; 罗 家 伦 的 继 母 为 其 订 立 婚 约 和 婚 约 解 除 应 该 在 民 国 成 立 前 后 到 五 四 运 动 之 间, 他 的 教 育 背 景 也 更 为 丰 富,15 岁 入 复 旦 公 学 附 属 中 学 部 之 后 接 受 了 系 统 的 近 代 新 式 教 育, 并 多 年 游 历 欧 美 尽 管 他 们 三 人 的 时 间 差 距 仅 有 短 短 的 十 余 年, 但 在 满 清 覆 亡 后, 北 京 上 海 等 地 各 大 报 刊 中 关 于 婚 姻 自 由 的 报 道 铺 天 盖 地, 历 史 环 境 今 非 昔 比 澳 高 诵 芬 徐 家 祯 : 山 居 杂 忆, 海 口 南 海 出 版 社 1999 年 版, 第 83 页 [3] 包 天 笑 : 钏 影 楼 回 忆 录, 北 京 中 国 大 百 科 全 书 出 版 社 2009 年 版, 第 182-186 页, 第 131-134 页 [4] 罗 久 芳 : 五 四 飞 鸿 罗 家 伦 珍 藏 师 友 书 简 集, 天 津 百 花 文 艺 出 版 社 2010 年 版, 第 46-47 页 244 2016/1 江 苏 社 会 科 学
近 现 代 历 史 研 究 他 们 三 人, 前 两 者 是 有 无 受 新 式 教 育 的 差 别, 以 致 认 识 上 有 所 差 异 ; 后 两 者 是 时 代 上 的 差 别, 以 致 行 动 上 有 所 差 异 阿 金 与 包 天 笑 在 烟 蓬 上 相 遇 时, 阿 金 曾 询 问 包 天 笑 是 否 讨 了 少 奶 奶, 认 为 尽 早 完 婚, 可 以 有 人 服 侍 在 她 的 观 念 中, 婚 姻 仍 然 无 法 脱 离 继 嗣 和 操 持 家 务 服 侍 生 活 的 礼 教 规 范 包 天 笑 在 订 婚 时, 已 受 报 刊 上 那 些 不 自 由 婚 姻 的 影 响, 期 待 年 纪 稍 长 后 自 由 择 配, 对 于 婚 姻 多 了 一 些 精 神 上 彼 此 契 合 的 要 求 1900 年 前 后, 正 是 维 新 派 和 革 命 派 极 力 反 对 传 统 婚 姻 之 时, 然 大 多 停 留 在 宣 传 层 面, 付 诸 行 动 者 并 不 常 见 ; 到 民 国 建 立 后, 行 新 式 婚 礼 以 表 明 改 革 婚 姻 者 渐 渐 增 多, 如 罗 家 伦 之 类 的 敢 于 挣 脱 父 母 之 命 约 束 力 之 青 年 学 生 亦 较 为 普 遍 1928 年, 复 旦 大 学 社 会 科 学 会 社 会 研 究 组 对 大 学 生 婚 姻 问 题 的 调 查 也 印 证 了 这 一 观 点 调 查 对 象 是 复 旦 大 学 的 教 师 和 学 生, 以 学 生 为 主, 调 查 共 得 296 份 问 卷, 教 职 员 和 男 同 学 占 282 份, 女 同 学 有 14 份 被 调 查 者 中 已 订 婚 的 男 性 有 62 人, 已 订 婚 的 女 性 有 4 人 调 查 所 得 家 庭 代 订 婚 姻 者 男 33 人 ; 自 己 订 婚 者 男 16 人, 女 3 人 ; 双 方 同 意 者 男 13 人, 女 1 人 在 未 订 婚 者 的 157 份 问 卷 种, 男 有 147 份, 女 有 10 份 调 查 所 得 希 望 自 己 订 婚 者 男 28 人, 女 7 人 ; 希 望 双 方 同 意 者 男 108 人, 女 3 人 ; 可 由 家 庭 代 定 者 男 2 人 ; 其 他 两 者 皆 可 未 确 定 或 未 填 写 者 共 计 男 9 人 由 此 可 知, 在 已 订 婚 男 性 中, 遵 循 父 母 之 命 者 与 自 主 订 婚 者 几 乎 平 分 秋 色, 女 性 则 全 为 自 主 订 婚 者 ; 在 未 订 婚 者 中, 无 论 男 性 还 是 女 性 均 大 都 倾 向 于 自 主 订 婚 二 由 传 统 到 现 代 的 媒 妁 媒 妁, 为 撮 合 男 女 婚 事 之 人, 是 传 统 婚 礼 中 不 可 或 缺 的 组 成 部 分 然 而, 在 传 统 婚 礼 的 现 代 延 续 中, 这 一 部 分 亦 发 生 了 变 化 时 至 近 世, 活 跃 在 传 统 婚 礼 之 中 的 媒 妁, 大 抵 可 分 为 三 类 : 一 是 受 人 所 托, 往 返 于 两 家 之 间, 是 否 门 当 户 对 则 非 其 职 责 ; 二 是 出 于 私 交 或 对 某 家 印 象 颇 好, 而 欲 为 其 子 女 择 配, 此 类 媒 妁, 并 不 计 较 谢 礼 之 厚 薄 ; 三 是 唯 利 是 图, 但 求 获 得 厚 礼, 别 无 他 意, 因 而 见 某 家 之 子 女 未 有 择 配 者, 便 登 门 造 访, 一 而 再 再 而 三, 巧 舌 如 簧, 不 辨 曲 直, 以 结 成 亲 事, 获 取 谢 礼 为 目 的 除 第 二 种 外, 其 他 两 种 媒 妁 时 常 出 现 为 得 谢 礼 而 有 意 欺 瞒 以 促 成 婚 姻 之 事 因 为 可 以 获 利, 直 到 民 国 末 年 此 种 媒 妁 仍 可 见 诸 报 端 上 海 曹 家 渡 某 脚 踏 车 行 老 板 李 某, 已 五 十 四 岁, 儿 孙 绕 膝, 但 仍 想 娶 小 老 婆 他 听 说 牛 棚 主 方 伙 弟 有 一 女, 名 依 馨, 年 轻 貌 美 便 托 林 嫂 为 媒 前 去 说 合, 并 承 诺 以 二 十 万 元 为 聘 礼 林 嫂 见 有 获 利 之 机, 前 往 牛 棚 对 方 家 撮 合 婚 事, 称 一 表 人 才 之 李 老 板, 未 婚, 愿 出 聘 金 十 六 万 娶 依 馨 事 成 之 后, 她 可 获 利 四 万 元 方 家 不 知 实 情, 自 然 欣 喜 应 允 于 是, 两 家 择 定 日 期, 尽 快 成 婚 婚 期 之 日, 李 家 张 灯 结 彩, 李 某 准 备 了 二 十 桌 酒 席 招 待 宾 客 但 由 于 在 婚 期 之 前, 依 馨 已 经 在 山 上 牧 牛 之 时, 听 闻 同 伴 说 新 郎 年 过 五 十, 并 且 已 有 老 婆, 在 婚 礼 当 天 大 清 早 就 已 经 躲 得 无 踪 影 到 了 下 午 四 点 钟, 迎 亲 的 花 轿 已 到 门 前, 仍 不 见 人 影 一 直 等 到 天 黑 仍 未 找 到 新 娘, 依 馨 之 母 只 好 坐 上 花 轿 到 李 家 评 理 到 李 家 后, 媒 人 也 已 踪 影 全 无, 方 家 只 能 返 还 聘 金 十 六 万, 解 除 了 这 桩 婚 事 媒 妁 [3] 从 中 获 利 四 万 元 尽 管 这 篇 记 载 有 一 定 的 娱 乐 性 质, 但 也 从 文 学 角 度 反 映 了 当 时 存 在 的 这 一 现 象 民 国 时 期, 传 统 媒 妁 有 行 媒 坐 媒 之 分, 这 使 无 良 媒 妁 得 以 信 口 雌 黄 无 须 负 责 在 当 时 的 文 学 作 品 中, 行 媒 指 亲 迎 之 日 负 责 将 女 方 送 往 男 方 之 人, 在 江 南 地 区, 行 媒 亦 称 喜 娘 坐 媒 指 说 合 男 女 婚 事 之 人, 亦 称 月 老 冰 人 等 待 到 亲 迎 之 日, 行 拜 堂 礼 入 洞 房 挑 开 红 巾 之 后, 若 男 女 双 方 感 到 与 说 媒 之 时 不 符, 只 能 追 悔 莫 及, 无 法 将 责 任 加 诸 行 媒 之 上 媒 妁 之 所 以 屡 屡 得 逞, 除 上 述 原 因 外, 还 与 存 在 买 方 市 场 有 关 在 传 统 婚 姻 中, 男 女 双 方 的 婚 大 学 生 婚 姻 调 查 报 告 ( 续 ), 复 旦 旬 刊 1928 年 第 2 卷 第 4 期 大 学 生 婚 姻 调 查 报 告 ( 三 续 ), 复 旦 旬 刊 1928 年 第 2 卷 第 7 期 [3] 媒 妁 之 言 闹 成 趣 剧, 飘 1946 年 第 11 期, 第 9 页 245 江 苏 社 会 科 学 2016/1
传 承 与 变 迁 中 的 近 代 江 南 地 区 传 统 婚 礼 配 之 事 有 赖 于 媒 妁 的 介 绍, 父 母 一 方 面 抱 怨 媒 妁 的 无 良, 另 一 方 面 又 希 望 媒 妁 在 说 亲 之 时 能 给 自 家 子 女 多 多 美 言, 借 此 寻 得 青 年 才 俊 之 婿 或 是 貌 美 德 贤 之 媳 所 以, 除 了 在 受 骗 后 深 感 追 悔 莫 及 之 外, 媒 妁 的 能 说 会 道 颇 受 家 长 的 欢 迎 江 苏 徐 州 的 做 媒 规 矩, 凡 是 媒 人 到 坤 宅 ( 女 方 家 ) 去 提 亲, 坤 宅 的 家 长, 需 要 先 准 备 一 大 碗 的 糖 圆 子, 或 是 几 大 块 糖 年 糕, 给 媒 人 吃, 越 甜 越 好 因 为 可 以 让 吃 了 甜 食 的 媒 人, 到 乾 宅 ( 男 方 家 ) 多 说 甜 言 蜜 语 即 使 女 方 是 一 个 无 貌 无 德 之 人, 媒 人 亦 可 说 成 是 一 位 绝 代 西 施 等 到 行 过 六 礼, 拜 堂 成 亲, 乾 宅 就 无 反 悔 之 余 地 了 然 而, 到 了 亲 迎 之 时, 媒 人 往 往 要 推 却 担 任 行 媒 的 任 务, 躲 避 起 来, 以 防 受 骗 方 迁 怒 于 他 上 述 历 史 记 载, 一 方 面 呈 现 了 部 分 有 关 传 统 婚 礼 中 媒 妁 的 面 貌, 另 一 方 面 也 反 映 了 近 代 婚 俗 改 革 对 媒 妁 负 面 形 象 的 宣 传, 以 传 播 婚 姻 自 主 思 想 这 种 宣 传 用 婚 姻 自 主 之 风 吹 动 了 笼 罩 在 青 年 头 上 的 礼 教 思 想, 在 一 些 知 识 青 年 的 脑 海 中 植 入 了 婚 姻 需 要 自 由 择 配 的 观 念 尽 管 媒 妁 之 言 被 打 上 了 传 统 礼 教 的 烙 印, 然 而 即 使 是 在 婚 姻 自 由 自 主 择 配 的 情 况 下, 他 们 仍 然 不 会 退 出 历 史 舞 台, 而 是 以 其 他 形 式 变 相 地 继 续 存 在 即 使 是 受 到 新 思 潮 影 响 的 青 年, 在 举 行 婚 礼 之 时, 总 是 需 要 一 两 位 介 绍 人 来 完 成 婚 礼 的 仪 式 其 中 的 介 绍 人, 即 是 传 统 媒 妁 精 神 的 保 存 与 延 续 在 新 时 代 登 报 征 婚 者, 即 是 以 报 刊 代 替 媒 妁 的 功 能 打 开 几 张 老 牌 报 纸, 在 那 许 多 广 告 中, 准 能 找 到 色 情 狂 男 子 的 征 友 广 告 以 嫁 营 生 的 妇 女 的 征 伴 广 告 [3] 以 征 婚 广 告 为 媒 妁, 深 受 当 时 青 年 的 欢 迎, 以 至 于 当 时 有 论 者 认 为 一 般 青 年 男 女, 往 往 有 征 婚 之 举 [4] 这 些 新 式 媒 妁, 反 映 了 其 在 延 续 传 统 之 中 发 生 的 变 异, 然 其 主 旨 亦 难 逃 传 统 媒 妁 的 谋 财 获 利 或 是 成 人 之 美 这 两 条 此 外, 时 人 所 称 的 媒 妁 公 司, 也 在 上 海 等 地 出 现 据 记 载, 有 人 在 哈 同 大 楼 开 设 了 一 家 媒 约 公 司, 名 为 天 缘 婚 姻 信 托 社 公 司 曾 在 报 纸 上 大 肆 宣 传, 称 依 据 科 学 方 法, 人 种 配 合 为 婚 姻 介 绍 原 则, 对 前 来 征 婚 之 男 女, 都 得 来 一 次 彻 底 调 查 调 查 的 原 动 力 是 手 续 费 二 十 元 结 果 来 征 婚 者 都 是 患 着 色 情 狂 的 男 性, 没 有 女 性 市 侩 们 也 会 在 后 门 口 挂 上 XX 信 托 所 的 招 牌, 候 在 亭 子 间, 等 着 报 纸 上 代 征 男 友 的 广 告 发 生 效 力, 引 来 一 大 群 男 性, 介 绍 费 亦 源 源 而 来 前 来 的 女 性 则 都 是 向 导 社 的 社 员 舞 厅 的 舞 女, 她 们 都 想 在 这 许 多 男 性 身 上 捞 些 外 快 [5] 由 此 可 知, 不 管 时 代 如 何 变 迁, 只 要 婚 礼 依 然 存 在, 婚 姻 依 然 受 人 重 视, 帮 人 介 绍 婚 姻 依 然 有 利 可 图, 那 么 在 形 形 色 色 的 婚 姻 之 中, 总 能 发 现 类 似 媒 妁 的 身 影 穿 梭 其 间 只 是, 媒 妁 亦 随 着 时 代 的 发 展 而 变 化, 在 传 承 其 本 质 之 时, 呈 现 出 不 同 的 面 貌 三 六 礼 的 延 续 与 简 化 江 南 地 区 传 统 婚 礼 的 流 程 大 同 小 异 在 华 西 人 曾 总 结 出 以 下 步 骤 : 一 是 征 得 有 权 决 定 婚 姻 之 人 的 同 意 ; 二 是 雇 用 一 位 媒 人 ; 三 是 合 婚, 即 算 双 方 的 生 辰 八 字 ; 四 是 正 式 的 订 婚 仪 式, 由 一 纸 婚 书 作 为 证 明 ; 五 是 新 娘 的 家 庭 收 到 结 婚 礼 物 ; 六 是 正 式 确 定 结 婚 日 期 ; 七 是 在 音 乐 的 伴 奏 下, 新 娘 乘 坐 花 轿 前 [6] 往 丈 夫 家 ; 八 是 新 人 第 一 次 相 互 见 面 ; 九 是 拜 堂 对 应 六 礼, 一 和 二 为 纳 采, 三 为 问 名, 四 为 纳 吉, 五 为 纳 征, 六 为 请 期, 七 为 亲 迎, 八 和 九 均 为 亲 迎 之 后 的 仪 式, 包 括 拜 堂 等 据 传 统 礼 俗, 嘉 定 的 婚 姻, 重 门 户, 早 定 亲 婚 礼 始 于 问 名, 由 媒 妁 或 女 方 父 母 用 红 帖 书 女 方 生 阿 富 : 徐 州 媒 老 爷, 现 世 报 1939 年 第 80 期 说 媒, 金 声 1941 年 第 3 卷 第 2 期 [3][5] 徐 迟 : 上 海 众 生 像, 见 张 研 孙 燕 京 主 编 : 民 国 史 料 丛 刊 第 695 卷, 郑 州 大 象 出 版 社 2009 年 版, 第 302 页, 第 303-304 页 [4] 卞 焕 章 : 征 婚 与 自 由 恋 爱, 现 代 妇 女 1923 年 第 29 期 [6]Marriages of Foreigners in the Interior, The North-China Herald and Supreme Court & Consular Gazette, Jun 3, 1892, p.10. 246 2016/1 江 苏 社 会 科 学
近 现 代 历 史 研 究 辰 八 字, 送 至 男 方 男 方 延 算 命 之 人 合 婚, 根 据 生 辰 八 字 的 相 生 相 克 之 理 选 择 其 中 最 合 适 之 人 合 婚 后, 男 方 通 知 媒 人 转 达 女 家, 是 否 欲 意, 女 家 给 予 答 复, 是 为 回 音 若 女 家 欲 意, 乃 择 日 订 婚, 俗 名 安 心 订 婚 时, 男 方 将 聘 金 送 往 女 家, 俗 名 茶 礼 女 家 受 盘, 谓 之 允 吉, 又 名 回 茶 订 婚 后, 男 女 婚 姻 确 定 子 女 七 八 岁 之 时, 尚 需 择 日 定 亲, 称 为 纳 采, 俗 名 文 定, 女 家 受 盘 曰 答 采 男 女 成 年 后, 又 择 日 行 盘, 是 为 纳 币, 女 家 答 币 继 之 择 日 迎 娶 礼 金 大 都 用 银 币, 定 亲 须 准 备 饰 物 贫 苦 之 人 用 盘, 盘 中 备 鱼 肉 等 六 礼 ; 富 裕 者 用 罗 琹, 罗 琹 中 外 加 黑 枣 桂 圆 糕 粽 子 皮 蛋 等 合 满 十 六 礼 此 外, 尚 需 备 茶 叶 麦 皮, 通 称 金 芽 玉 尘 女 家 答 礼, 用 红 绿 色 米, 称 为 金 珠 玉 粒 富 有 者 会 另 备 缎 盒 一 方, 内 置 金 ( 或 银 ) 八 字, 清 寒 之 家 用 红 布 包 裹 八 字 安 心 定 亲 行 盘 礼 之 时, 富 裕 之 家 大 开 筵 席 广 邀 亲 朋, 清 贫 之 家 亦 必 设 一 席, 宴 请 媒 妁 和 近 族 至 亲 亲 迎 前 日, 需 将 嫁 妆 搬 至 男 家, 曰 搬 行 嫁 或 搬 嫁 妆 嫁 妆 至 少 需 七 事 件, 多 者 有 双 箱 四 杌 一 橱 两 箱 和 四 橱 八 箱 之 别, 间 或 有 女 家 雇 人 送 嫁 妆 者 亲 迎 需 用 彩 色 花 轿, 有 护 亲 之 人 二, 抬 轿 之 人 四 或 八, 沿 途 高 放 高 升 松 江 中 产 以 上 人 家, 婚 丧 礼 时, 会 雇 用 一 批 被 当 地 人 称 为 六 色 人 众 的 特 殊 人 员 所 谓 六 色 人 众, 即 分 工 明 确 的 礼 乐 炮 茶 码 头 和 土 作 六 种 人 员, 其 中 前 三 者 带 有 世 袭 性 和 地 域 性 婚 礼 需 要 用 到 其 中 前 五 种, 他 们 在 仪 式 中 各 司 其 职 : 一 礼, 男 的 称 为 礼 赞 大 夫, 女 的 称 为 妈 妈 或 喜 娘, 男 的 在 仪 式 中 高 呼 和 指 点 当 事 人 循 序 而 行, 女 的 依 傍 女 主 人, 协 助 其 行 动 ; 二 乐, 由 三 四 人 组 成 的 丝 竹 吹 打 乐 队, 掌 管 仪 式 中 的 奏 乐, 在 适 当 之 时 吹 奏 合 适 的 配 乐 ; 三 炮, 手 持 铁 铳 专 司 放 炮 之 人 ; 四 茶, 由 三 四 人 组 成, 随 时 供 应 茶 水 和 其 他 需 要 ; 五 码 头 工 人, 在 婚 礼 中 承 担 抬 轿 抬 嫁 妆 之 体 力 劳 动 此 外, 尚 有 二 爷, 庖 人 和 丐 头 二 爷 懂 些 礼 节 的 可 按 礼 行 事, 余 则 专 司 排 桌 上 菜 等 杂 项 ; 庖 人 是 烹 制 筵 席 的 厨 师 ; 丐 头, 专 门 给 乞 丐 发 放 偿 给, 以 防 乞 丐 滋 生 事 端 随 着 婚 姻 当 事 人 被 纳 入 近 代 资 本 主 义 生 产 体 系, 对 于 整 天 为 生 计 操 劳 的 广 大 民 众 而 言, 传 统 繁 复 的 婚 礼 必 然 不 符 合 现 实 生 活 的 需 求 上 海 女 工 陈 招 弟 对 工 人 婚 礼 状 况 的 回 忆, 表 明 根 据 工 人 经 济 情 况 的 异 同, 婚 假 的 情 况 亦 有 很 大 的 差 异 : 我 们 较 穷 的 工 人 大 多 数 是 周 日 结 婚, 周 一 就 去 上 班 了 不 过 条 件 好 些 的 工 人 能 休 几 天 假 [3] 为 适 应 生 产 生 活 的 需 要, 底 层 劳 工 的 婚 礼 仪 式 开 始 出 现 简 化 如 1926 年 的 某 一 天, 一 位 王 姓 上 海 电 车 夫, 与 某 女 举 行 婚 礼 结 婚 礼 堂 从 中 午 开 始 布 置 然 而, 王 某 所 居 之 处, 仅 二 斗 室, 且 与 兄 嫂 同 处 一 居 所 之 中, 其 一 为 兄 嫂 所 有 若 以 另 外 一 斗 室, 设 为 新 房, 并 兼 礼 堂 之 用, 实 属 为 难 其 兄 嫂 乃 撤 去 床 寝, 空 出 卧 房, 彻 夜 未 眠, 以 之 作 为 礼 堂 之 用 当 晚 的 婚 宴, 亦 在 加 紧 赶 制 之 中 门 外 有 厨 师 二 人, 一 男 一 女, 皆 鸩 形 鹄 面, 用 满 是 污 垢 的 双 手 匆 忙 地 烹 制 菜 肴 男 厨 师 似 乎 有 鼻 疾, 不 时 地 用 手 指 骚 挠 鼻 子, 指 上 鼻 涕 尚 未 清 理 干 净, 便 纳 手 肴 中 女 厨 师 则 颇 为 嘴 馋, 时 不 时 地 品 尝 所 烹 之 肴 她 以 右 手 烹 饪 菜 肴, 以 左 手 将 菜 肴 纳 入 口 中, 并 呈 现 出 一 副 春 风 得 意 之 面 容 到 日 落 之 时, 新 娘 始 乘 坐 车 子 抵 达 新 郎 居 所 新 娘 仅 携 一 蓝 布 包, 并 不 见 有 何 更 多 的 嫁 妆, 仍 保 留 处 女 装 扮 到 达 新 郎 家 后, 径 直 入 新 房, 由 女 伴 梳 发 髻, 换 红 袍, 戴 凤 冠 新 郎 新 娘 步 入 礼 堂 时, 鼓 乐 大 作 奏 乐 者 有 两 人, 一 人 打 鼓 一 人 吹 笛 有 一 司 礼 之 人, 声 音 明 朗 而 清 亮 新 夫 妇 行 三 拜 之 礼 : 拜 天 地 拜 祖 宗 夫 妇 对 拜 礼 毕, 一 人 拿 纸 钱 焚 于 门 中 这 一 仪 式 被 称 为 送 煞 [4] 上 述 王 姓 电 车 夫, 虽 所 属 公 司 不 可 考, 但 不 管 其 服 务 于 法 商 电 车 公 司 上 海 电 车 公 司 还 是 华 商 电 气 公 司, 均 涉 足 与 传 统 运 输 业 截 然 不 同 的 公 共 交 通 领 域 他 很 可 能 来 自 江 南 之 外 的 苏 北 湖 北 河 南 吕 舜 祥 武 嘏 纯 编 : 嘉 定 疁 东 志, 郭 子 建 标 点, 上 海 社 会 科 学 院 出 版 社 2004 年 版, 第 105 页 杨 秉 文 : 松 江 婚 丧 礼 仪 中 的 六 色 人 众, 参 见 上 海 文 史 资 料 存 稿 汇 编 社 会 法 制 第 11 卷,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2001 年 版, 第 121-123 页 [3] 陈 招 弟 口 述, 参 见 美 艾 米 莉 洪 尼 格 : 姐 妹 们 与 陌 生 人 : 上 海 棉 纱 厂 女 工,1919-1949, 韩 慈 译, 南 京 江 苏 人 民 出 版 社 2011 年 版, 第 179 页 [4] 祖 绂 : 电 车 夫 婚 礼 记, 中 国 摄 影 学 会 画 报,1926 年 第 25 期 247 江 苏 社 会 科 学 2016/1
传 承 与 变 迁 中 的 近 代 江 南 地 区 传 统 婚 礼 或 是 山 东, 生 活 并 不 宽 裕, 却 也 不 至 于 沦 落 到 栖 身 棚 户 之 中 时 至 1926 年, 一 位 服 务 于 电 车 行 业 的 司 机, 仍 继 续 遵 循 着 传 统 的 轨 迹 他 们 是 否 遵 循 父 母 之 命 媒 妁 之 言, 并 未 留 下 相 关 记 载, 他 们 的 婚 礼 仪 式 亦 只 留 有 礼 堂 婚 礼 的 记 录 他 的 结 婚 礼 堂 设 置 在 自 己 的 居 所 兄 嫂 担 负 起 父 母 之 责, 腾 出 卧 房 改 设 礼 堂 以 助 其 完 婚, 皆 甘 竟 夜 不 寐 他 的 新 娘 虽 然 亦 在 婚 礼 之 时 着 红 袍 戴 凤 冠, 但 并 未 举 行 亲 迎 之 礼, 而 是 自 行 以 处 女 装 乘 车 至 新 郎 居 所 再 换 装 他 们 在 礼 生 清 朗 的 吆 喝 下, 行 三 拜 之 礼 不 管 是 否 出 于 作 者 记 录 的 简 略, 致 使 遗 漏 了 诸 多 婚 礼 的 细 节, 他 的 婚 礼 均 已 化 繁 为 简, 略 去 诸 多 礼 节 不 少 文 献 记 载 均 表 明 当 时 亲 迎 之 礼 被 简 化 的 现 象 较 为 普 遍 徐 珂 论 及 近 代 婚 姻 之 时, 曾 指 出 亲 迎 之 礼, 晚 近 不 用 者 多 [3] 民 国 嘉 定 疁 东 志 也 曾 记 载, 民 国 以 降, 嘉 定 的 婚 姻 礼 俗 大 为 简 化 : 为 [4] 节 省 起 见, 安 心 定 亲 或 定 亲 行 聘, 大 都 合 并 举 行 ; 行 盘 于 迎 娶 的 前 一 日 举 行, 俗 名 前 盘 后 轿 ; 另 外, 礼 物 亦 渐 而 简 化 为 折 礼, 清 寒 之 家 仅 有 茶 食 而 已 [5] 四 小 结 婚 礼 是 中 国 儒 家 吉 凶 宾 军 嘉 五 礼 中 嘉 礼 的 一 种, 深 受 传 统 礼 教 的 重 视, 其 在 近 代 江 南 地 区 的 发 展, 体 现 了 传 承 的 一 面, 也 体 现 了 变 迁 的 一 面 就 传 承 面 相 而 言, 尽 管 传 统 婚 礼 并 不 符 合 清 末 民 初 政 治 变 革 的 诉 求 和 女 性 主 义 的 需 求, 但 是 江 南 地 区 仍 有 不 少 按 照 传 统 仪 式 举 行 婚 礼 者, 其 根 本 原 因 之 一 在 于 传 统 文 化 中 孝 等 价 值 观 的 延 续 就 变 迁 面 相 而 言, 婚 姻 自 主 权 交 还 到 婚 姻 当 事 人 手 中, 媒 妁 的 形 式 趋 于 多 元 化, 繁 复 的 婚 礼 仪 式 也 发 生 了 简 化, 其 原 因 在 于 体 现 了 社 会 生 活 环 境 和 生 活 方 式 的 变 化 其 实, 在 不 断 的 传 承 与 变 迁 之 中, 中 国 礼 俗 文 化 展 现 了 蓬 勃 发 展 的 生 命 力 近 代 江 南 地 区 在 变 迁 过 程 中 形 成 的 新 式 婚 礼 文 明 结 婚 也 难 逃 传 统 婚 礼 的 影 响, 礼 服 仪 式 虽 然 不 一, 但 家 长 介 绍 人 证 婚 人 的 莅 临, 以 及 对 他 们 行 鞠 躬 礼 必 不 可 少, 在 婚 礼 仪 式 中 体 现 了 中 国 的 重 孝 等 价 值 观 责 任 编 辑 : 肖 波 Dual Character: the Traditional Wedding between the Inheritance and Changes in Modern Jiangnan Area of China Xu Huabo Abstract: During the period of modern China, the wedding in Jiangnan area of China had dual charac ter. On the one hand, it was continued of the marriage arranged by parents, the words of a match-maker and the traditional wedding ceremony; on the other hand, the traditional ceremony has changed to suit the de velopment of society. Based on the marriage arranged by parents, the words of a match-maker and the six steps of the traditional marriage, we can discuss the state of development of the tradition wedding of the modern Jiangnan area of China, and give 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way of survival of traditional customary cul ture in representative of traditional wedding. Keywords: the inheritance and changes; modern Jiangnan area; traditional wedding 根 据 美 裴 宜 理 : 上 海 罢 工 中 国 工 人 政 治 研 究, 刘 平 译, 南 京 江 苏 人 民 出 版 社 2001 年 版, 第 299 页 三 大 电 车 公 司 拥 有 相 似 的 运 作 方 式 : 由 机 务 部 ( 俗 称 铜 匠 间 ) 和 车 务 部 组 成 车 务 部 司 机 中 绝 大 部 分 来 自 苏 北 湖 北 河 南 和 山 东 等 地, 机 务 部 技 工 则 来 自 上 海 和 宁 波 等 地 新 娘 乘 坐 的 车 子 可 能 是 人 力 车 可 能 是 手 推 独 轮 车, 应 该 不 是 传 统 迎 亲 之 时 所 用 的 大 红 花 轿 [3] 徐 珂 编 撰 : 清 稗 类 钞 ( 第 五 册 ), 北 京 中 华 书 局 1984 年 版, 第 1987 页 [4] 安 心, 嘉 定 婚 俗 中 的 一 种, 指 女 方 回 复 男 方, 欲 意 订 立 婚 约 [5] 吕 舜 祥 武 嘏 纯 编 : 嘉 定 疁 东 志, 第 105 页 248 2016/1 江 苏 社 会 科 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