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 教 字 [2016]2 号 丰 南 区 教 育 局 关 于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与 升 学 考 试 和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工 作 的 意 见 (2016 年 5 月 24 日 ) 为 了 切 实 做 好 我 区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与 升 学 考 试 和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工 作, 根 据 唐 山 市 教 育 局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结 合 我 区 实 际, 对 我 区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与 升 学 考 试 和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等 工 作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 一 指 导 思 想 以 党 的 十 八 大 精 神 为 指 导, 坚 持 全 面 发 展 与 减 轻 负 担 相 统 一 的 原 则, 进 一 步 推 进 素 质 教 育, 促 进 基 础 教 育 的 均 衡 发 展 ; 不 断 优 化 高 中 阶 段 教 育 结 构, 严 格 控 制 普 通 高 中 招 生 规 模, 优 化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使 普 职 招 生 之 比 更 为 合 理 协 调, 满 足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对 高 中 阶 段 教 育 的 需 求 二 初 中 毕 业 与 升 学 考 试 -1-
㈠ 报 名 工 作 ⒈ 报 名 条 件 : 应 往 届 初 中 毕 业 生 均 可 以 参 加 丰 南 区 2016 年 中 考 报 名 ⒉ 报 名 办 法 : 中 考 报 名 采 用 计 算 机 网 络 报 名 的 办 法 进 行, 由 考 生 本 人 在 网 上 录 入 自 己 的 报 名 信 息 图 像 信 息 仍 采 用 电 子 摄 像 方 法 进 行 九 年 级 考 生 报 名 时 要 交 验 户 口 簿, 往 届 生 和 同 等 学 力 者 交 验 户 口 簿 学 历 证 书 或 学 力 证 明, 在 户 口 所 在 地 中 学 报 名 ⒊ 报 名 资 格 审 查 : 各 校 要 安 排 专 人 对 考 生 户 籍 学 籍 等 报 名 资 格 进 行 审 查, 审 查 人 在 考 生 户 口 页 学 籍 卡 等 复 印 件 上 签 字 后 报 区 招 生 办 备 案, 并 上 报 报 名 资 格 审 查 报 告 ⒋ 报 名 相 关 要 求 : ⑴ 进 城 务 工 人 员 ( 农 民 工 ) 随 迁 子 女 可 在 我 区 报 名 参 加 中 考, 已 在 户 籍 所 在 地 报 名 的 除 外 报 名 时, 需 提 供 我 区 初 中 学 籍 证 明 法 定 监 护 人 户 籍 证 明 居 住 证 或 居 住 登 记 证 明 法 定 监 护 人 在 县 级 及 以 上 的 公 共 就 业 服 务 机 构 领 取 的 就 业 失 业 登 记 证 或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务 工 证 明 具 体 报 名 条 件 与 我 区 相 同 不 符 合 进 城 务 工 ( 农 民 工 ) 随 迁 子 女 等 相 关 政 策 的 非 本 区 户 籍 考 生 报 考 我 区 普 通 高 中 的, 不 能 填 报 一 批 普 通 高 中 志 愿 ⑵ 被 托 管 区 域 的 考 生 具 体 报 考 条 件 见 附 件 4 录 取 时, 根 据 考 生 选 择 结 果, 由 所 选 择 的 县 区 进 行 录 取 已 经 预 报 名 的 考 生 不 能 再 更 改 所 报 县 区 ⑶ 钱 营 一 中 户 口 在 市 区 的 开 滦 矿 职 工 子 女, 仍 延 续 往 年 的 办 法 报 名 和 填 报 志 愿 ⑷ 普 通 高 中 只 招 收 应 届 初 中 毕 业 生 -2-
⑸ 3+4 本 科 招 收 具 有 我 省 初 中 三 年 学 籍 的 应 届 初 中 毕 业 生 ⑹ 往 届 初 中 毕 业 生 报 考 五 年 制 师 范 五 年 制 及 3+2 高 职, 必 须 参 加 今 年 中 考 ⑺ 区 一 中 指 标 生 资 格 的 相 关 要 求 见 丰 南 区 教 育 局 关 于 2016 年 报 考 区 一 中 公 助 生 考 生 资 格 认 定 的 通 知 ( 丰 教 基 字 [2016]1 号 ) ⑻ 区 业 余 体 校 初 中 毕 业 生 报 考 丰 南 一 中 政 策 按 丰 南 区 教 育 局 关 于 区 业 余 体 校 学 生 初 中 毕 业 升 学 的 意 见 ( 丰 教 基 字 [2014]62 号 ) 文 件 执 行 ㈡ 考 试 工 作 初 中 毕 业 生 学 业 考 试 分 为 毕 业 考 试 升 学 考 试 两 部 分 ⒈ 毕 业 考 试 今 年 我 区 继 续 实 行 两 考 合 一, 即 举 行 升 学 考 试, 不 再 组 织 专 门 的 毕 业 考 试 经 区 教 育 局 批 准, 已 经 分 流 到 职 业 学 校 的 九 年 级 学 生, 其 毕 业 考 试 按 唐 教 字 [2003]4 号 文 件 执 行 初 中 毕 业 年 级 学 生, 修 业 期 满 且 成 绩 达 标, 由 区 教 育 局 颁 发 初 中 毕 业 证 书 ⒉ 升 学 考 试 ⑴ 考 试 科 目 及 分 值 八 年 级 : 生 物 地 理 合 计 100 分 九 年 级 : 语 文 120 分, 数 学 120 分, 外 语 120 分 ( 听 力 测 试 30 分, 笔 试 部 分 90 分 ), 理 科 综 合 120 分 ( 物 理 55 分 化 学 35 分, 综 合 题 30 分 ), 文 科 综 合 120 分 [ 思 想 品 德 45 分 ( 其 中 民 族 团 结 教 育 占 7 分 ) 历 史 45 分, 综 合 题 30 分 ] 体 育 考 试 满 分 30 分, 信 息 技 术 考 试 满 分 20 分, 理 化 实 验 操 作 考 试 -3-
满 分 20 分 区 内 学 校 录 取 时, 满 分 成 绩 为 770 分 在 文 科 综 合 科 目 中, 思 想 品 德 学 科 的 命 题 范 围 是 义 务 教 育 思 想 品 德 课 程 标 准 (2011 年 版 ) 中 规 定 的 法 律 国 情 教 育 两 个 模 块 教 学 内 容 和 2015 年 4 月 至 2016 年 3 月 间 的 国 内 外 重 大 时 事 政 治, 以 及 全 国 统 编 民 族 团 结 教 育 教 材 民 族 常 识 ( 试 行 ) ( 初 中 版, 人 民 出 版 社 出 版 ) 中 的 教 学 内 容 ⑵ 考 试 形 式 1 文 化 科 目 考 试 八 年 级 生 物 地 理 和 九 年 级 语 文 数 学 外 语 理 科 综 合 为 全 闭 卷 形 式 ; 九 年 级 文 科 综 合 为 全 开 卷 考 试 ; 九 年 级 外 语 含 听 力 考 试 除 语 文 外, 其 余 科 目 试 卷 均 采 用 分 卷 形 式 印 制, 即 每 科 试 卷 分 卷 I 和 卷 Ⅱ 两 部 分, 其 中 卷 I 为 选 择 题, 要 求 考 生 用 2B 铅 笔 将 答 案 填 涂 在 答 题 卡 上 ; 卷 Ⅱ 为 非 选 择 题, 要 求 考 生 用 0.5 毫 米 黑 色 字 迹 签 字 笔 在 试 卷 上 书 写 答 案 在 文 科 综 合 开 卷 考 试 中, 考 生 可 携 带 相 关 课 程 的 教 科 书 进 入 考 场, 其 他 资 料 不 得 带 入 考 场 答 卷 时 可 以 查 阅 准 许 携 带 的 教 科 书, 独 立 答 题, 不 得 相 互 讨 论 互 相 抄 袭 和 相 互 借 阅 教 科 书 2 体 育 信 息 技 术 理 化 实 验 操 作 等 实 践 科 目 考 试 ( 已 全 部 结 束 ) ⑶ 文 化 科 目 考 试 的 考 点 设 置 及 考 试 日 程 安 排 九 年 级 文 化 科 目 考 试 共 设 一 中 二 中 两 个 考 点 八 年 级 生 物 地 理 科 目 考 试 考 点 共 设 一 中 二 中 唐 坊 高 中 三 个 考 点 ( 具 体 安 排 另 行 发 文 ) 应 届 初 中 毕 业 生, 在 参 加 中 考 文 化 课 考 试 时, 需 出 示 学 籍 卡 具 体 日 程 安 排 如 下 : -4-
上 午 下 午 6 月 20 日 6 月 21 日 6 月 22 日 9:00-10:30 9:00-11:00 9:00-11:00 八 年 级 生 物 地 理 语 文 数 学 14:00-16:00 理 科 综 合 14:00-16:00 16:45-18:45 外 语 ( 包 括 听 力 测 试 25 分 钟 ) 文 科 综 合 ( 开 卷 考 试 ) 今 年 中 考 组 考 工 作 由 区 招 生 办 统 一 组 织 和 管 理 ⑷ 文 化 科 目 考 试 阅 卷 登 统 工 作 评 卷 工 作 与 往 年 不 同, 从 今 年 起 实 行 全 市 统 一 网 上 评 阅, 由 市 教 育 考 试 院 组 织 评 卷 老 师 的 培 训 和 评 卷 指 导 工 作 由 市 教 育 局 中 学 教 研 室 负 责 中 考 成 绩 继 续 由 相 关 录 取 单 位 管 理 和 使 用 ⑸ 音 体 美 特 长 生 的 加 试 工 作 报 考 我 区 普 通 高 中 音 乐 体 育 美 术 类 特 长 生 的 加 试 工 作, 由 各 招 生 学 校 在 区 教 育 局 的 监 督 下 自 行 组 织, 各 招 生 学 校 于 6 月 5 日 前 将 加 试 方 案 报 教 育 局 审 批 后 向 各 初 中 学 校 公 布 三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㈠ 招 生 计 划 及 说 明 ⒈ 普 通 高 中 招 生 6 月 初, 区 教 育 局 将 各 初 中 学 校 享 受 区 一 中 具 体 指 标 数 通 知 到 相 关 学 校 区 一 中 继 续 招 收 体 育 特 长 生, 区 二 中 继 续 招 收 音 体 美 特 长 生, 唐 坊 高 中 招 收 音 乐 美 术 特 长 生, 各 校 各 专 业 招 生 计 划 见 附 件 2 唐 山 一 中 继 续 进 行 招 生 制 度 改 革, 面 向 全 市 自 主 招 生 90 人 ; 同 时 继 续 -5-
举 办 中 加 国 际 班, 中 加 国 际 班 面 向 全 市 招 生 140 人 自 主 招 生 和 中 加 国 际 班 招 生 具 体 办 法 唐 山 市 另 行 通 知 ⒉ 区 内 职 业 类 学 校 招 生 ( 具 体 招 生 计 划 见 附 件 3) ⒊ 3+4 本 科 五 年 制 师 范 五 年 制 及 3+2 高 职 普 通 中 专 技 工 学 校 的 招 生 录 取 办 法 按 上 级 有 关 文 件 执 行 具 体 招 生 计 划 在 考 生 填 报 志 愿 前 向 社 会 公 布 ㈡ 填 报 志 愿 ⒈ 填 报 志 愿 的 时 间 今 年 我 区 实 行 中 考 前 填 报 志 愿 ( 具 体 时 间 方 法 另 行 通 知 ) ⒉ 填 报 志 愿 的 批 次 今 年 全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分 七 个 批 次 进 行 提 前 批 : 3+4 本 科 本 批 次 只 能 报 考 一 个 学 校 志 愿 第 一 批 : 区 一 中 惠 丰 高 级 中 学 区 二 中 唐 山 市 幼 儿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唐 山 师 范 学 院 玉 田 分 校 其 中 普 通 高 中 唐 山 市 幼 儿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唐 山 师 范 学 院 玉 田 分 校 互 不 兼 报 本 批 次 最 多 可 填 报 三 个 学 校 志 愿 区 一 中 惠 丰 高 级 中 学 区 二 中 依 次 录 取 第 二 批 : 唐 坊 高 中 第 三 批 : 区 职 教 中 心 农 中 本 批 次 只 能 报 考 一 个 学 校 志 愿 第 四 批 : 唐 山 市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3+2 师 范 唐 山 市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三 年 制 幼 师 录 取 学 校 之 间 可 以 兼 报, 先 录 取 唐 山 市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3+2 师 范, 再 录 取 唐 山 市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三 年 制 幼 师 第 五 批 : 五 年 制 及 3+2 高 职 ; 唐 山 市 劳 动 技 师 学 院 ( 唐 山 劳 动 高 级 技 -6-
校 ) 唐 山 市 技 师 学 院 河 北 机 车 技 师 学 院 开 滦 技 师 学 院 河 北 省 冶 金 技 师 学 院 迁 安 技 师 学 院 曹 妃 甸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录 取 学 校 之 间 可 以 兼 报, 市 属 省 属 五 年 制 及 3+2 高 职 和 技 师 学 院 可 分 别 填 报 两 个 志 愿, 填 到 具 体 学 校 和 专 业 先 录 取 市 属 省 属 五 年 制 及 3+2 高 职, 再 录 取 技 师 学 院 第 六 批 : 省 属 中 专 市 属 中 专 ; 古 冶 技 校 交 通 技 校 玉 田 技 校 迁 西 技 校 遵 化 技 校 天 成 技 校 录 取 校 中, 中 专 与 技 校 互 不 兼 报 省 属 中 专 市 属 中 专 技 校 可 分 别 填 报 两 个 志 愿, 填 到 具 体 学 校 和 专 业 先 录 取 省 属 中 专, 再 录 取 市 属 中 专 实 行 自 主 招 生 的 学 校, 考 生 直 接 到 相 关 学 校 办 理 入 学 手 续 ⒊ 填 报 志 愿 的 方 法 ⑴ 考 生 应 根 据 录 取 批 次 和 招 生 学 校 选 择 填 报 志 愿 报 考 普 通 高 中 学 校 志 愿 的 要 填 到 具 体 学 校, 该 校 录 取 完 毕, 转 向 录 取 下 一 个 学 校 ⑵ 报 考 普 通 高 中 音 体 美 特 长 生 的 考 生, 须 填 到 具 体 专 业, 应 进 行 相 应 科 目 加 试 ⑶ 考 生 必 须 将 所 填 报 的 志 愿 学 校 填 在 相 应 的 批 次 栏 内, 跨 批 次 或 不 按 录 取 顺 序 填 报 将 影 响 录 取 结 果, 后 果 自 负 ⑷ 填 报 志 愿 要 充 分 尊 重 考 生 意 愿 各 学 校 要 把 高 中 阶 段 各 学 校 的 招 生 计 划 和 填 报 志 愿 的 方 法, 如 实 传 达 给 每 一 名 考 生, 并 宣 传 到 考 生 家 长, 让 考 生 本 人 自 愿 选 择 报 考 学 校, 不 得 自 行 制 定 限 制 考 生 填 报 志 愿 的 政 策 ⒋ 志 愿 信 息 的 确 认 填 报 志 愿 结 束 前, 学 校 先 输 出 核 对 表, 组 织 考 生 核 对, 信 息 有 误 时, 指 导 考 生 在 网 上 修 改 -7-
学 校 组 织 考 生 核 对 无 误 后, 按 规 定 时 间 刻 盘 上 报 区 招 生 办, 由 区 招 生 办 统 一 打 印 考 生 志 愿 信 息 核 对 表, 交 考 生 本 人 确 认 各 初 中 必 须 本 着 为 考 生 服 务 对 考 生 负 责 的 态 度, 由 班 主 任 统 一 指 导 全 班 考 生 进 行 逐 项 确 认, 并 签 字 无 误 后, 考 生 在 相 应 位 置 签 字 ; 有 误 的 要 注 明 正 确 的 修 改 内 容, 并 由 学 校 按 规 定 时 间 到 招 生 办 进 行 修 正, 再 次 组 织 考 生 本 人 确 认, 直 至 无 误 志 愿 信 息 确 认 签 字 后, 任 何 人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更 改 志 愿 若 因 考 生 校 对 不 认 真, 错 误 信 息 得 不 到 修 正, 影 响 录 取 时 由 考 生 自 己 负 责 ㈢ 录 取 ⒈ 录 取 原 则 高 中 阶 段 各 类 学 校 录 取 新 生 总 的 原 则 是 : 德 智 体 全 面 衡 量, 依 据 考 生 今 年 初 中 升 学 考 试 成 绩, 严 格 按 批 次 同 一 批 次 内 按 考 生 填 报 志 愿 的 顺 序, 由 高 分 到 低 分 依 次 录 取 省 级 示 范 性 高 中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成 绩 需 达 到 B 等 以 上 考 生 一 旦 被 录 取, 不 得 改 录 其 他 学 校 ⒉ 录 取 方 法 ⑴ 普 通 高 中 1 普 通 高 中 在 录 取 分 数 线 上 如 遇 并 列 分, 先 按 数 学 语 文 外 语 三 科 总 成 绩 筛 选 ; 仍 然 并 列 依 次 按 数 学 语 文 外 语 单 科 成 绩 筛 选 2 普 通 高 中 招 收 的 音 乐 美 术 体 育 特 长 生, 按 事 先 经 教 育 局 审 核 并 公 布 的 方 案 统 一 录 取 普 通 高 中 音 体 美 特 长 生 参 加 该 校 普 通 生 和 特 长 生 两 次 录 取 3 各 公 办 普 通 高 中 在 招 生 录 取 时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三 限 政 策, 对 违 反 三 -8-
限 规 定 的 要 追 究 有 关 人 员 责 任, 有 补 录 任 务 的 学 校 进 行 补 录 时, 仍 要 坚 持 三 限 政 策, 补 录 结 束, 仍 要 符 合 三 限 要 求 4 严 格 学 籍 管 理, 普 通 高 中 学 籍 实 行 省 级 管 理, 各 公 办 普 通 高 中 在 招 生 录 取 时 必 须 严 格 按 招 生 范 围 招 生 按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精 神, 对 违 反 招 生 范 围 招 收 的 学 生 和 未 参 加 中 考 录 取 的 学 生, 将 无 法 注 册 学 籍 5 普 通 高 中 学 生 到 校 报 到 时, 除 携 带 录 取 通 知 书 准 考 证 外, 还 需 自 带 初 中 学 籍 档 案 6 区 一 中 的 录 取 办 法 另 行 发 文 ⑵ 职 业 类 学 校 录 取 我 区 两 所 职 业 类 学 校, 分 专 业 由 高 分 到 低 分 依 次 录 取 市 级 及 市 级 以 上 各 类 学 校 录 取 按 省 市 规 定 执 行 ⑶ 其 他 类 录 取 3+4 本 科 五 年 制 及 3+2 高 职 的 录 取 由 省 统 一 划 定 最 低 控 制 分 数 线 ( 地 理 生 物 信 息 技 术 理 化 实 验 成 绩 不 计 入 总 分 ) 空 军 招 飞 局 指 定 我 省 石 家 庄 二 中 承 办 空 军 青 少 年 航 空 学 校 招 生 任 务, 所 招 学 生 为 具 有 我 省 正 式 户 籍 和 初 中 三 年 学 籍 的 应 届 初 中 毕 业 男 生, 在 定 选 合 格 的 考 生 中 依 据 中 考 成 绩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和 空 军 招 飞 机 构 考 查 结 果 择 优 录 取, 考 生 不 填 报 志 愿, 录 取 分 数 线 由 录 取 学 校 划 定,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在 7 月 上 旬 进 行 职 高 职 专 成 人 中 专 民 办 中 专 等 实 行 自 主 招 生 技 师 学 院 技 校 录 取 由 市 人 社 局 负 责 ㈣ 中 考 录 取 照 顾 条 件 及 开 具 享 受 照 顾 证 明 的 手 续 -9-
⒈ 普 通 高 中 招 生 优 惠 加 分 项 目 及 分 值 : ⑴ 军 人 子 女 中 考 录 取 优 惠 按 市 教 育 局 市 军 分 区 政 治 部 唐 山 市 军 人 子 女 报 考 普 通 高 级 中 学 优 惠 暂 行 规 定 ( 政 联 [2014]1 号 ) 执 行 ⑵ 非 军 人 烈 士 子 女, 照 顾 20 分 ⑶ 因 公 牺 牲 及 一 至 四 级 残 疾 人 民 警 察 子 女, 照 顾 10 分 ⑷ 农 村 户 口 独 生 子 女, 照 顾 10 分 ⑸ 四 侨 考 生 ( 即 归 侨 学 生 归 侨 子 女 华 侨 在 本 省 的 子 女 侨 眷 高 级 知 识 分 子 子 女 ) 和 台 湾 省 籍 青 年, 照 顾 10 分 ⑹ 散 居 的 少 数 民 族 考 生, 照 顾 5 分 ⑺ 初 中 阶 段 获 得 唐 山 市 青 少 年 科 技 创 新 成 果 竞 赛 一 二 等 奖 的 考 生, 照 顾 5 分 ⒉ 报 考 普 通 高 中 以 外 的 学 校 除 享 受 上 述 优 惠 外, 还 享 受 下 列 优 惠 加 分 : ⑻ 体 育 全 国 比 赛 前 6 名 运 动 健 将 一 级 运 动 员, 照 顾 50 分 ⑼ 市 级 体 育 竞 赛 单 项 前 5 名 集 体 前 3 名 二 级 运 动 员, 照 顾 20 分 ⑽ 省 级 三 好 学 生 市 级 以 上 优 秀 学 生 干 部 省 级 科 技 发 明 创 造 者, 照 顾 10 分 各 类 照 顾 加 分 只 选 择 一 项, 不 累 计 加 分 优 惠 照 顾 证 明 只 承 认 本 市 ( 县 市 区 ) 相 关 部 门 的 证 明 开 虚 假 优 惠 照 顾 证 明 的, 取 消 加 分 资 格, 并 降 低 一 个 志 愿 档 次 享 受 照 顾 的 考 生, 需 在 5 月 31 日 前 向 学 校 交 验 原 始 证 明 证 书 和 证 件, 并 提 供 相 关 复 印 件 学 校 必 须 对 享 受 照 顾 加 分 的 考 生 姓 名 班 级 加 分 原 因 等 先 在 校 内 进 行 不 少 于 7 天 的 公 示 ( 公 布 学 校 和 区 教 育 局 的 监 督 举 报 电 -10-
话 ), 接 受 群 众 监 督 经 公 示 确 认 后, 学 校 将 享 受 照 顾 的 考 生 造 册 登 记, 并 经 校 长 签 字 后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报 区 招 生 办, 同 时 提 供 证 明 或 证 件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区 招 生 办 再 次 进 行 核 验, 核 验 无 误 后, 经 办 人 在 证 明 或 复 印 件 上 签 字, 加 盖 县 级 招 生 部 门 公 章, 同 时 登 记 造 册, 于 6 月 10 日 前 报 市 教 育 考 试 院 备 案 享 受 照 顾 的 考 生, 其 加 分 信 息 由 区 招 生 办 统 一 录 入 并 将 所 有 享 受 中 考 优 惠 政 策 考 生 的 优 惠 信 息 在 区 教 育 信 息 网 及 今 日 丰 南 上 进 行 公 示 军 人 子 女 按 政 联 [2014]1 号 文 件 要 求, 备 齐 各 类 材 料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并 按 规 定 的 审 批 程 序 于 6 月 10 日 前 报 市 教 育 局 基 教 处 正 常 办 理 结 束 后 再 补 办 的 各 类 照 顾 手 续 一 律 无 效 体 育 类 由 市 教 育 局 和 市 体 育 局 开 具 证 明 ; 归 侨 学 生 归 侨 子 女 华 侨 在 本 省 的 子 女 由 市 侨 办 开 具 证 明, 侨 眷 高 知 子 女 统 一 由 市 侨 办 报 省 侨 办 认 定 ; 台 湾 省 籍 青 年 由 市 台 办 开 具 证 明 ; 少 数 民 族 考 生 由 区 民 政 局 开 具 证 明 ; 军 人 子 女 按 政 联 [2014]1 号 文 件 要 求 开 具 相 关 证 明 ; 非 军 人 烈 士 子 女 持 烈 士 证 明 书 原 件 或 区 民 政 局 开 具 的 证 明 ; 因 公 牺 牲 人 民 警 察 子 女 一 级 至 四 级 伤 残 人 民 警 察 子 女 持 因 公 牺 牲 证 明 书 原 件 伤 残 证 原 件 或 由 区 民 政 局 开 具 证 明 ; 农 村 户 口 独 生 子 女 由 区 卫 计 局 审 核 ; 科 技 创 新 成 果 竞 赛 由 市 科 协 和 市 教 育 局 开 具 证 明 四 强 化 对 初 中 毕 业 生 的 质 量 监 测 和 评 估 区 教 育 局 将 加 强 对 初 中 毕 业 生 的 质 量 监 测 评 估, 建 立 对 初 中 毕 业 升 学 考 试 的 评 价 和 监 控 制 度, 将 对 各 初 中 的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进 行 统 一 评 估, 考 评 学 生 所 学 各 门 课 程 的 平 均 分 数 和 平 均 及 格 率, 学 生 基 数 按 初 中 一 年 级 新 生 入 学 人 数 计 算 -11-
五 保 障 措 施 中 考 工 作 政 策 性 强 时 间 紧 任 务 重, 群 众 关 注 度 高, 各 学 校 一 定 要 以 提 高 人 民 群 众 满 意 度 为 主 线, 以 为 考 生 服 务 为 人 民 服 务 为 宗 旨, 明 确 分 工, 责 任 到 人, 实 行 岗 位 责 任 制 领 导 负 责 制 和 责 任 追 究 制, 严 明 纪 律, 扎 扎 实 实 地 做 好 每 一 项 工 作, 确 保 中 考 工 作 顺 畅 有 序 地 进 行 ㈠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强 化 制 度 保 障 全 区 中 考 招 生 工 作 在 区 教 育 局 的 统 一 领 导 下, 实 行 分 级 管 理, 分 工 协 作, 共 同 组 织 实 施 为 保 证 中 考 招 生 工 作 的 顺 利 完 成, 区 教 育 局 成 立 以 局 长 董 国 才 同 志 为 组 长 局 其 他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为 副 组 长 各 职 能 科 室 负 责 人 为 成 员 的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 名 单 见 附 件 1), 负 责 对 整 个 中 考 招 生 工 作 的 领 导 和 组 织 协 调 ; 初 中 各 校 也 要 成 立 以 校 长 为 组 长, 主 管 领 导 为 副 组 长 的 中 考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选 派 坚 持 原 则 组 织 纪 律 性 强 对 工 作 认 真 负 责 熟 悉 招 生 工 作 的 教 师 专 门 负 责 中 考 信 息 管 理 考 务 管 理 等 工 作, 并 保 持 人 员 的 相 对 稳 定 中 考 招 生 工 作 要 建 立 并 实 行 严 格 的 公 示 制 度 诚 信 制 度 监 督 制 度 评 估 监 控 制 度 和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等, 确 保 中 考 招 生 工 作 公 正 公 平 公 开, 使 中 考 招 生 成 为 阳 光 工 程 ㈡ 严 格 考 务 管 理, 严 密 组 织 考 试 要 严 格 按 照 中 考 各 项 规 定 办 事, 按 时 完 成 各 项 工 作 任 务 对 所 有 参 与 招 生 考 试 的 工 作 人 员, 都 要 严 格 按 照 中 考 有 关 文 件 的 要 求, 进 行 中 考 政 策 和 专 业 知 识 技 能 培 训 凡 未 参 加 培 训 的 人 员, 在 中 考 各 项 工 作 中, 一 律 不 得 上 岗 在 报 名 编 排 考 场 组 织 考 试 阅 卷 分 数 统 计 录 取 等 各 个 工 作 环 节, -12-
实 行 岗 位 责 任 制, 明 确 分 工, 各 负 其 责 对 弄 虚 作 假 徇 私 舞 弊 的, 将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严 肃 处 理 ㈢ 规 范 招 生 行 为, 严 肃 招 生 纪 律 要 增 强 安 全 意 识, 认 真 做 好 中 考 信 息 安 全 和 保 密 工 作, 确 保 万 无 一 失 各 校 要 严 格 制 止 乱 招 生 行 为, 招 生 信 息 除 上 报 区 招 办 外, 不 得 向 任 何 学 校 ( 单 位 ) 或 个 人 提 供 对 于 违 反 中 考 考 试 纪 律 及 有 关 规 定, 给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造 成 事 故 者 ; 对 于 玩 忽 职 守, 给 中 考 工 作 造 成 重 大 损 失 者 ; 对 违 纪 舞 弊 弄 虚 作 假 的 责 任 人, 查 实 后 要 严 肃 处 理, 并 追 究 有 关 领 导 的 责 任 为 便 于 社 会 监 督, 区 教 育 局 设 立 监 督 举 报 电 话 :8196006 8196014 附 :⒈ 丰 南 区 教 育 局 2016 年 中 考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名 单 ⒉ 丰 南 区 2016 年 普 通 高 中 学 校 招 生 计 划 ⒊ 丰 南 区 2016 年 职 业 类 学 校 招 生 计 划 ⒋ 丰 南 区 教 育 局 关 于 稻 地 中 学 钱 营 学 校 ( 开 平 托 管 区 域 考 生 ) 托 管 后 中 考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方 案 主 题 词 : 初 中 毕 业 与 升 学 考 试 高 中 招 生 意 见 丰 南 区 教 育 局 办 公 室 二 一 六 年 五 月 二 十 四 日 印 ( 共 印 20 份 ) -13-
附 1. 丰 南 区 教 育 局 2016 年 中 考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名 单 组 长 : 董 国 才 副 组 长 : 王 树 玲 史 长 生 张 立 民 王 福 江 毕 会 军 成 员 : 韩 志 刚 杜 亦 国 董 立 明 张 国 柱 王 继 武 郑 印 明 唱 声 祥 李 万 岭 徐 小 杰 王 艳 红 郑 瑞 环 办 公 室 : 设 在 区 招 生 办 公 室 -14-
附 2. 丰 南 区 2016 年 普 通 高 中 招 生 计 划 普 通 生 特 长 生 总 计 学 校 名 称 人 数 班 数 人 数 音 乐 体 育 美 术 小 计 班 数 人 数 班 数 丰 南 区 第 一 中 学 1050 20 10 10 1060 20 丰 南 区 惠 丰 高 中 150 3 150 3 丰 南 区 第 二 中 学 1220 22 50 40 40 130 3 1350 25 丰 南 区 唐 坊 高 中 390 8 10 10 20 410 8 合 计 2810 53 60 50 50 160 3 2970 56 附 3. 丰 南 区 2016 年 职 业 类 学 校 招 生 计 划 招 生 学 校 招 生 数 专 业 设 计 及 计 划 丰 南 区 职 教 中 心 90 中 韩 国 际 大 专 班 焊 接 专 业 学 前 教 育 1+3 汽 修 中 专 班 30 50 10 农 中 100 现 代 农 艺 园 林 技 术 畜 牧 兽 医 30 30 40 丰 南 电 大 50 计 算 机 工 民 建 20 30-15-
附 4. 丰 南 区 教 育 局 关 于 稻 地 中 学 钱 营 学 校 ( 开 平 托 管 区 域 考 生 ) 中 考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方 案 为 积 极 稳 妥 地 完 成 稻 地 中 学 钱 营 学 校 ( 开 平 托 管 区 域 考 生 ) 中 考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制 定 如 下 方 案 : 一 稻 地 中 学 被 托 管 后 中 考 招 生 工 作 方 案 依 据 稻 地 镇 整 体 托 管 移 交 协 议 设 定 过 渡 期 为 三 年, 在 过 渡 期 内, 稻 地 中 学 的 考 生 既 可 报 考 唐 山 市 的 学 校, 也 可 报 考 丰 南 区 的 学 校, 考 生 只 能 两 选 一 招 生 考 试 及 录 取 具 体 操 作 办 法 : ⒈ 报 名 及 组 织 考 试 统 一 由 丰 南 区 教 育 局 组 织 报 名 和 考 试 ( 含 中 考 报 名 体 育 考 试 信 息 技 术 考 试 理 化 实 验 考 试 八 年 级 地 理 生 物 考 试 及 中 考 文 化 科 目 考 试 ) ⒉ 阅 卷 及 登 统 报 考 唐 山 和 丰 南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的 九 年 级 考 生 中 考 文 化 科 目 考 试 试 卷 由 唐 山 市 组 织 阅 卷 登 统, 报 考 丰 南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的 八 年 级 考 生 地 生 试 卷 由 丰 南 区 教 育 局 组 织 阅 卷 登 统 ⒊ 录 取 工 作 (1) 丰 南 一 中 录 取 依 据 稻 地 中 学 报 考 丰 南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的 考 生 数 ( 含 春 招 人 数 ) 丰 南 区 各 初 中 星 级 评 估 实 际 结 果 报 考 丰 南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学 生 生 均 积 分 这 三 个 条 件, 确 定 2016 年 稻 地 中 学 考 取 丰 南 一 中 指 标 测 算 办 法 : 丰 南 一 中 指 标 = 报 考 丰 南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生 数 丰 南 区 各 -16-
初 中 星 级 评 估 平 均 分 报 考 丰 南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学 生 生 均 积 分 (2) 丰 南 二 中 唐 坊 高 中 丰 南 职 教 中 心 农 中 等 校 的 录 取, 按 2016 年 当 年 丰 南 区 招 生 考 试 相 关 政 策 执 行 二 钱 营 学 校 ( 开 平 托 管 区 域 考 生 ) 被 托 管 后 中 考 招 生 工 作 方 案 依 据 钱 营 镇 大 陈 庄 等 11 个 行 政 村 整 体 托 管 移 交 协 议 设 定 过 渡 期 为 三 年, 钱 营 学 校 ( 开 平 托 管 区 域 考 生 ) 托 管 后 由 丰 南 区 教 育 局 组 织 报 名 考 试, 全 市 统 一 阅 卷, 登 统 与 录 取 工 作 参 照 稻 地 中 学 托 管 后 中 考 招 生 工 作 方 案 执 行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