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在 省 份 : 所 在 城 市 : 制 定 机 关 :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批 准 机 关 :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 文 号 : 国 统 制 2016 10 号 有 效 期 至 :2018 年 1 月 2016 年 全 国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业 统 计 调 查 问 卷 单 位 名 称 : 单 位 地 址 : 法 人 单 位 在 此 盖 章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七 条 规 定 : 国 家 机 关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组 织 以 及 个 体 工 商 户 和 个 人 等 统 计 调 查 对 象, 必 须 依 照 本 法 和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地 提 供 统 计 调 查 所 需 的 资 料, 不 得 提 供 不 真 实 或 者 不 完 整 的 统 计 资 料, 不 得 迟 报 拒 报 统 计 资 料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第 九 条 规 定 : 统 计 机 构 和 统 计 人 员 对 在 统 计 工 作 中 知 悉 的 国 家 秘 密 商 业 秘 密 和 个 人 信 息, 应 当 予 以 保 密 第 一 审 核 第 二 审 核 问 卷 审 核 记 录 本 问 卷 由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负 责 解 释 2016 年 3 月 31 日
填 报 说 明 ( 一 ) 服 务 范 围 根 据 2008 年 国 务 院 颁 布 实 施 的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战 略 纲 要, 知 识 产 权 包 括 专 利 商 标 版 权 商 业 秘 密 植 物 新 品 种 特 定 领 域 知 识 产 权 以 及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相 应 地, 按 照 知 识 产 权 类 型 划 分,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范 围 应 包 括 以 上 各 类 知 识 产 权 的 相 关 服 务 在 知 识 产 权 法 人 单 位 业 务 调 查 表 中, 列 明 的 服 务 范 围 包 括 专 利 商 标 版 权 商 业 秘 密 植 物 新 品 种 以 及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 二 ) 服 务 业 务 根 据 2012 年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战 略 实 施 推 进 计 划 第 七 项 培 育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业 具 体 措 施 制 定 出 台 关 于 加 快 培 育 和 发 展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业 的 指 导 意 见, 重 点 发 展 知 识 产 权 代 理 服 务 法 律 服 务 信 息 服 务 咨 询 服 务 商 用 化 服 务 和 培 训 服 务, 在 知 识 产 权 法 人 单 位 业 务 调 查 表 中, 列 明 的 开 展 业 务 包 括 代 理 法 律 信 息 咨 询 商 用 化 培 训 以 及 其 他 服 务 七 项 ( 三 ) 填 写 说 明 01. 报 表 包 括 时 点 指 标 和 时 期 指 标 时 点 指 标 的 时 间 为 上 一 年 度 末 ( 例 如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时 期 指 标 的 调 查 年 度 为 上 一 年 度 内 ( 例 如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02. 报 表 的 各 个 项 目 以 及 编 码 都 必 须 使 用 钢 笔 或 圆 珠 笔 填 写 需 要 用 文 字 表 述 的, 必 须 用 汉 字, 工 整 清 晰 地 填 写 ; 需 要 填 写 数 字 的, 一 律 使 用 阿 拉 伯 数 字 03. 在 填 写 基 本 情 况 表 的 属 性 标 识 时, 首 先 在 选 中 的 属 性 代 码 上 划 圈, 然 后 在 中 填 写 代 码, 每 中 只 填 一 位 数 字 ; 在 填 写 业 务 调 查 表 的 选 择 题 目 时, 请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在 选 项 前 的 内 划, 并 在 单 选,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 与 限 选 2 项,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 处 填 写 选 项 前 的 对 应 序 号 04. 报 表 中, 凡 限 某 类 单 位 填 报 的 项 目, 其 他 类 型 的 单 位 免 填, 代 码 不 需 填 0 05. 报 表 内 所 有 价 值 量 指 标 均 以 人 民 币 万 元 为 计 量 单 位 ; 凡 以 外 币 形 式 计 算 的 价 值 量 指 标, 均 以 2015 年 的 年 末 汇 率 折 合 成 人 民 币 填 写 ; 除 有 特 殊 说 明 的, 其 他 所 有 数 字 一 律 取 整 数, 凡 未 满 一 个 计 量 单 位 的, 应 四 舍 五 入, 不 保 留 小 数 - 1 -
06. 单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或 者 单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或 在 横 线 处 填 写 有 关 内 容 表 示 只 能 从 备 选 的 答 案 中 选 择 一 个 选 项 ; 可 多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或 者 可 多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或 在 横 线 处 填 写 有 关 内 容 表 示 可 以 从 备 选 答 案 中 选 择 一 个 或 多 个 选 项, 对 选 项 的 个 数 不 做 要 求 ; 限 选 3 项,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表 示 最 多 可 以 选 择 3 个 选 项, 即 可 以 选 择 不 填 写 或 选 择 1 个 2 个 或 3 个 选 项 07. 其 他 请 注 明 表 示 如 果 实 际 情 况 不 在 表 提 供 的 选 项 之 中, 可 以 直 接 将 答 案 填 写 在 其 他 后 面 的 横 线 上 08. 填 表 人 为 被 调 查 单 位 具 体 填 写 报 表 的 责 任 人, 审 表 人 为 具 体 组 织 实 施 调 查 各 相 关 责 任 人 - 2 -
( 一 )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业 法 人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表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01. 行 业 类 别 (GB/T 4754-2011) 行 业 代 码 主 要 业 务 活 动 或 主 要 产 品 ( 按 营 业 收 入 从 大 到 小 排 序 ) 填 写 1 2 3 实 际 经 营 活 动 中 是 否 包 含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单 选 01 是 02 否 02. 从 业 人 员 (1) 从 业 人 员 期 末 人 数 人 其 中 : 女 性 人 其 中 : 研 究 生 及 以 上 学 历 人,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人 其 中 :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人 员 人, 中 级 技 术 职 称 人 员 人, 初 级 技 术 职 称 人 员 人 其 中 : 专 利 代 理 人 执 业 资 格 人 员 人, 律 师 执 业 资 格 人 员 人, 资 产 评 估 执 业 资 格 人 员 人, 其 他 执 业 资 格 请 注 明 人 员 人 (2)2015 年 全 年, 单 位 新 进 人 员 人 数 人, 单 位 调 离 ( 离 职 ) 人 员 人 数 人 (3)2015 年 全 年, 单 位 员 工 税 前 平 均 收 入 ( 年 收 入 ):. 万 元 ; 其 中 : 入 职 两 年 以 上 员 工 税 前 平 均 收 入 ( 年 收 入 ):. 万 元 表 号 : 表 1 制 定 机 关 :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批 准 机 关 :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 文 号 : 国 统 制 2016 10 号 有 效 期 至 :2018 年 01 月 03. 法 定 代 表 人 ( 单 位 负 责 人 ) 04. 开 业 ( 成 立 ) 时 间 年 月 05.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100 内 资 200 港 澳 台 商 投 资 300 外 商 投 资 06. 机 构 类 型 10 企 业 20 事 业 单 位 30 机 关 40 社 会 团 体 51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52 基 金 会 90 其 他 组 织 机 构 07. 执 行 会 计 标 准 类 别 01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02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03 行 政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04 民 间 非 营 利 组 织 会 计 制 度 09 其 他 08. 企 业 控 股 情 况 01 国 有 控 股 02 集 体 控 股 03 私 人 控 股 04 港 澳 台 商 控 股 05 外 商 控 股 09 其 他 09. 企 业 集 团 情 况 ( 限 企 业 集 团 母 公 司 及 成 员 企 业 填 写 ) 本 企 业 是 01 集 团 母 公 司 ( 核 心 企 业 或 集 团 总 部 ) 02 企 业 分 支 机 构 03 成 员 企 业 请 填 直 接 上 级 法 人 单 位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填 表 人 : 填 表 人 联 系 电 话 : 填 表 日 期 :2016 年 月 日 - 3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2016 年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业 统 计 调 查 ( 二 )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业 法 人 单 位 业 务 调 查 表 01. 服 务 范 围 (1) 主 营 单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或 在 横 线 处 填 写 有 关 内 容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01 专 利 02 商 标 03 版 权 04 商 业 秘 密 05 植 物 新 品 种 99 其 他 请 注 明 (2) 兼 营 可 多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或 在 横 线 处 填 写 有 关 内 容 01 专 利 02 商 标 03 版 权 04 商 业 秘 密 05 植 物 新 品 种 99 其 他 请 注 明 表 号 : 表 2 制 定 机 关 :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批 准 机 关 :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 文 号 : 国 统 制 2016 10 号 有 效 期 至 :2018 年 01 月 计 量 单 位 : 万 元 02. 主 营 业 务 形 态 单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或 在 横 线 处 填 写 有 关 内 容 01 知 识 产 权 代 理 02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03 知 识 产 权 信 息 04 知 识 产 权 咨 询 05 知 识 产 权 商 用 化 06 知 识 产 权 培 训 99 其 他 请 注 明 未 来 一 年 重 点 拓 展 的 业 务 是 单 选,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 其 次 是 单 选,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代 理 服 务 包 括 : 专 利 申 请 商 标 注 册 著 作 权 ( 含 计 算 机 软 件 ) 登 记 地 理 标 志 申 请 集 成 电 路 布 图 设 计 登 记 植 物 新 品 种 申 请 以 及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代 理 事 务 法 律 服 务 包 括 : 知 识 产 权 维 权 服 务 法 律 援 助 服 务 诉 讼 与 应 诉 服 务 尽 职 调 查 服 务 以 及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服 务 信 息 服 务 包 括 : 知 识 产 权 信 息 检 索 分 析 知 识 产 权 文 献 翻 译 数 据 加 工 数 据 库 建 设 软 件 开 发 系 统 集 成 服 务 知 识 产 权 分 析 评 议 以 及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信 息 服 务 咨 询 服 务 包 括 : 知 识 产 权 战 略 政 策 管 理 实 务 咨 询, 市 场 调 查 咨 询, 企 业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标 准 化 示 范 创 建 工 作 以 及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咨 询 服 务 商 用 化 服 务 包 括 : 知 识 产 权 评 估 交 易 转 化 运 营 投 融 资 证 券 化 保 险 担 保 服 务 以 及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商 用 化 服 务 培 训 服 务 包 括 : 知 识 产 权 教 育 培 训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实 务 培 训 行 业 社 团 培 训 以 及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培 训 服 务 03. 业 务 内 容 (1) 专 利 服 务 中, 主 要 开 展 的 业 务 形 态 是 可 多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或 在 横 线 处 填 写 有 关 内 容 01 专 利 代 理 服 务 02 专 利 法 律 服 务 03 专 利 信 息 服 务 04 专 利 咨 询 服 务 05 专 利 商 用 化 服 务 06 专 利 培 训 服 务 99 其 他 请 注 明 营 业 收 入 最 高 的 业 务 形 态 是 单 选,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 未 来 一 年 重 点 拓 展 的 业 务 形 态 是 单 选,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 其 次 是 单 选,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2) 商 标 服 务 中, 主 要 开 展 的 业 务 形 态 是 可 多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或 在 横 线 处 填 写 有 关 内 容 01 商 标 注 册 代 理 02 商 标 许 可 转 让 代 理 03 商 标 咨 询 04 商 标 司 法 保 护 代 理 05 商 标 行 政 保 护 代 理 06 商 标 信 息 07 商 标 权 价 值 评 估 08 商 标 评 审 09 商 标 行 业 社 团 组 织 10 国 际 商 标 注 册 11 为 地 理 标 志 申 请 集 体 商 标 与 证 明 商 标 提 供 咨 询 策 划 和 代 理 12 为 地 理 标 志 集 体 商 标 与 证 明 商 标 提 供 司 法 与 行 政 保 护 咨 询 99 其 他 请 注 明 营 业 收 入 最 高 的 业 务 形 态 是 单 选,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 未 来 一 年 重 点 拓 展 的 业 务 形 态 是 单 选,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 其 次 是 单 选,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 4 -
(3) 版 权 服 务 中, 主 要 开 展 的 业 务 形 态 可 多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或 在 横 线 处 填 写 有 关 内 容 01 版 权 代 理 02 版 权 许 可 使 用 和 版 权 转 让 03 涉 外 音 像 合 同 认 证 04 版 权 诉 讼 调 解 仲 裁 司 法 鉴 定 05 海 外 作 品 登 记 06 版 权 鉴 定 07 版 权 咨 询 08 版 权 贸 易 09 版 权 集 体 管 理 10 版 权 资 产 评 估 11 计 算 机 软 件 登 记 12 计 算 机 软 件 登 记 代 理 13 与 新 闻 出 版 广 播 影 视 文 学 艺 术 广 告 设 计 工 艺 美 术 计 算 机 软 件 游 戏 动 漫 信 息 网 路 等 有 关 的 版 权 服 务 14 版 权 行 业 社 团 服 务 15 图 书 出 版 合 同 登 记 16 其 他 作 品 著 作 权 登 记 17 其 他 作 品 著 作 权 登 记 代 理 99 其 他 请 注 明 营 业 收 入 最 高 的 业 务 形 态 是 单 选,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 未 来 一 年 重 点 拓 展 的 业 务 形 态 是 单 选,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 其 次 是 单 选,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4) 植 物 新 品 种 权 服 务 中, 主 要 开 展 的 业 务 形 态 是 可 多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或 在 横 线 处 填 写 有 关 内 容 01 品 种 权 申 请 代 理 02 品 种 权 转 让 许 可 03 品 种 权 诉 讼 调 解 仲 裁 04 品 种 权 司 法 鉴 定 05 品 种 权 无 形 资 产 评 估 06 品 种 权 信 息 服 务 07 品 种 权 咨 询 08 品 种 权 行 业 社 团 服 务 99 其 他 请 注 明 营 业 收 入 最 高 的 业 务 形 态 是 单 选,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 未 来 一 年 重 点 拓 展 的 业 务 形 态 是 单 选,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 其 次 是 单 选,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5)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类 型 中, 主 要 开 展 的 业 务 形 态 是 可 多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或 在 横 线 处 填 写 有 关 内 容 01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咨 询 注 册 与 代 理 服 务 02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与 检 测 服 务 03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开 发 和 利 用 服 务 04 传 统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开 发 和 利 用 服 务 05 民 间 文 艺 保 护 服 务 06 集 成 电 路 布 图 设 计 服 务 07 商 业 秘 密 咨 询 与 保 护 服 务 99 其 他 请 注 明 营 业 收 入 最 高 的 业 务 形 态 是 单 选,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 未 来 一 年 重 点 拓 展 的 业 务 形 态 是 单 选,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 其 次 是 单 选,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04. 客 户 (1) 是 否 提 供 涉 外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单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01 是 02 否 (2) 主 要 客 户 地 域 范 围, 以 数 量 计 单 选,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 以 营 业 收 入 计 单 选,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01 仅 地 市 内 02 仅 省 内 03 仅 国 内 04 海 外 及 国 内 05 仅 海 外 (3) 主 要 客 户 类 型, 以 数 量 计 限 选 2 项,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 以 营 业 收 入 计 限 选 2 项,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01 企 业 02 大 专 院 校 03 科 研 院 所 04 个 人 05 机 关 团 体 (4) 主 要 企 业 客 户 所 有 制 类 型, 以 数 量 计 限 选 2 项,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 以 营 业 收 入 计 限 选 2 项,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01 国 有 企 业 02 私 营 企 业 03 港 澳 台 商 与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04 国 外 企 业 - 5 -
(5) 主 要 企 业 客 户 规 模 类 型, 以 数 量 计 限 选 2 项,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 以 营 业 收 入 计 限 选 2 项,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01 大 型 企 业 02 中 型 企 业 03 小 型 企 业 04 微 型 企 业 05. 经 营 (1) 主 要 业 务 来 源, 以 客 户 数 量 计 限 选 2 项,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 以 营 业 收 入 计 限 选 2 项, 填 写 对 应 序 号 01 签 署 常 年 服 务 协 议 02 电 话 营 销 03 朋 友 或 同 行 介 绍 04 客 户 招 标 05 百 度 营 销 06 媒 体 广 告 07 其 他 请 注 明 (2) 争 取 客 户 的 主 要 方 式 是 单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01 提 高 服 务 质 量 02 较 低 的 服 务 价 格 03 与 客 户 建 立 良 好 关 系 (3) 服 务 收 费 方 式 主 要 是 单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01 收 取 服 务 涉 及 金 额 的 一 定 比 例 02 按 服 务 类 型 实 行 标 准 化 收 费 03 按 服 务 花 费 的 时 间 收 费 06. 业 务 管 理 (1) 是 否 建 立 市 场 部 门 用 以 争 取 客 户 单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01 是 02 否 (2) 业 务 部 门 划 分 的 依 据 是 单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或 在 横 线 处 填 写 有 关 内 容 01 按 知 识 产 权 类 型 划 分 为 专 利 商 标 等 部 门 02 按 业 务 形 态 划 分 为 代 理 法 律 服 务 等 部 门 03 按 客 户 类 型 作 划 分 04 综 合 以 上 方 式 05 其 他 请 注 明 07. 人 员 管 理 (1) 以 下 哪 一 项 在 总 薪 酬 支 出 中 的 比 例 最 大 单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或 在 横 线 处 填 写 有 关 内 容 01 固 定 工 资 02 业 务 收 入 提 成 03 奖 金 04 其 他 请 注 明 (2) 提 高 工 作 人 员 业 务 水 平 的 主 要 方 式 限 选 2 项,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01 老 员 工 向 新 员 工 传 授 经 验 02 员 工 自 行 学 习 03 组 织 员 工 学 习 和 培 训 04 行 业 管 理 单 位 组 织 培 训 05 实 施 按 能 力 优 胜 劣 汰 的 管 理 制 度 08. 发 展 中 的 问 题 (1) 提 供 的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能 否 满 足 服 务 客 户 需 求 单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 各 服 务 逐 项 评 价 ) 完 全 满 足 能 够 满 足 基 本 满 足 不 能 满 足 总 体 评 价 01 02 03 04 代 理 服 务 01 02 03 04 法 律 服 务 01 02 03 04 信 息 服 务 01 02 03 04 咨 询 服 务 01 02 03 04 商 用 化 服 务 01 02 03 04 培 训 服 务 01 02 03 04 (2) 发 展 中 遇 到 的 主 要 问 题 是 限 选 3 项,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01 政 府 基 础 公 共 服 务 供 给 不 足 02 市 场 恶 性 竞 争 03 市 场 需 求 不 足 04 经 营 税 费 负 担 重 05 缺 乏 行 业 标 准 06 高 端 人 才 稀 少 07 人 员 流 动 性 过 高 08 执 业 资 格 难 获 取 09 自 身 管 理 不 善 - 6 -
(3) 是 否 享 受 过 政 府 促 进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业 发 展 的 激 励 政 策? 单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01 是 02 否 若 选 是 请 回 答 : 享 受 过 哪 些 激 励 政 策? 可 多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或 在 横 线 处 填 写 有 关 内 容 01 税 赋 减 免 02 财 政 资 助 03 人 员 培 训 04 人 才 就 业 安 置 05 场 所 提 供 06 荣 誉 或 奖 励 07 其 他 请 注 明 哪 一 类 激 励 政 策 对 营 业 收 入 影 响 最 大? 单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或 在 横 线 处 填 写 有 关 内 容 01 税 赋 减 免 02 财 政 资 助 03 人 员 培 训 04 人 才 就 业 安 置 05 场 所 提 供 06 荣 誉 或 奖 励 07 其 他 请 注 明 哪 一 级 政 府 颁 布 的 激 励 政 策 对 营 业 收 入 影 响 最 大? 单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01 中 央 政 府 02 省 级 政 府 03 地 市 级 政 府 04 县 级 政 府 最 期 待 哪 一 类 激 励 政 策? 单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或 在 横 线 处 填 写 有 关 内 容 01 税 赋 减 免 02 财 政 资 助 03 人 员 培 训 04 人 才 就 业 安 置 05 场 所 提 供 06 荣 誉 或 奖 励 07 其 他 请 注 明 (4) 如 何 评 价 当 前 国 内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的 收 费 水 平? 单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01 过 低 02 适 中 03 过 高 (5) 是 否 需 要 建 立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标 准 与 质 量 规 范? 单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01 亟 待 建 立 02 尚 不 需 要 03 不 确 定 09. 行 业 发 展 信 心 (1) 未 来 一 年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业 市 场 环 境 是 否 优 于 过 去 一 年? 单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01 是 02 否 03 不 确 定 (2) 未 来 一 年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业 营 业 收 入 是 否 高 于 过 去 一 年? 单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01 是 02 否 03 不 确 定 (3) 未 来 一 年 员 工 平 均 收 入 是 否 高 于 过 去 一 年? 单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01 是 02 否 03 不 确 定 (4) 未 来 一 年 是 否 有 租 用 或 购 置 新 办 公 场 所 的 计 划? 单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01 是 02 否 03 不 确 定 (5) 未 来 一 年 预 期 招 录 人 员 数 量 是 否 高 于 过 去 一 年? 单 选, 请 在 方 框 处 勾 选 01 是 02 否 03 不 确 定 单 位 负 责 人 : 填 表 人 : 填 表 日 期 :20 年 月 日 填 表 人 联 系 电 话 : - 7 -
( 三 )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业 企 业 财 务 状 况 表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 法 人 单 位 在 此 盖 章 ) 20 年 表 号 : 表 3 制 定 机 关 :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批 准 机 关 :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 文 号 : 国 统 制 2016 10 号 有 效 期 至 :2018 年 01 月 计 量 单 位 : 万 元 代 码 指 标 名 称 数 量 ( 单 位 : 万 元 ) 乙 甲 说 明 01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02 本 年 折 旧. 03 营 业 收 入. 04 营 业 成 本. 05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06 销 售 费 用. 07 管 理 费 用. 08 其 中, 税 金. 09 差 旅 费. 10 财 务 费 用. 11 其 中, 利 息 净 支 出. 12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14 投 资 收 益. 15 营 业 利 润. 16 营 业 外 收 入. 17 其 中, 政 府 补 助. 18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9 本 年 应 交 增 值 税. 1. 填 报 2015 年 度 财 务 指 标 ; 2. 示 例,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为 294.5 万 元, 则 填 写 为 : ; 3. 财 务 数 据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万 元, 请 按 照 2015 年 末 汇 率 折 算 后 填 写 ; 4. 每 个 中 填 1 位 数 字 ; 5. 小 数 点 后 保 留 1 位, 精 确 到 千 元 ; 如 没 有 则 填 0 填 表 人 : 填 表 日 期 :2016 年 月 日 审 表 人 : 单 位 负 责 人 : 审 表 日 期 :2016 年 月 日 填 报 说 明 :1. 本 表 限 企 业 填 写 填 报 说 明 :2. 填 报 2015 年 度 财 务 指 标 情 况 填 报 说 明 :3. 本 表 中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按 本 年 贷 方 累 计 发 生 额 填 报 - 8 -
( 四 )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业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财 务 状 况 表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 法 人 单 位 在 此 盖 章 ) 20 年 表 号 : 表 4 制 定 机 关 :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批 准 机 关 :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 文 号 : 国 统 制 2016 10 号 有 效 期 至 :2018 年 01 月 计 量 单 位 : 万 元 代 码 指 标 名 称 数 量 ( 单 位 : 万 元 ) 乙 甲 说 明 01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02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03 其 中, 事 业 收 入. 04 经 营 收 入. 05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06 其 中,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07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08 其 中, 取 暖 费. 09 差 旅 费. 10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用. 11 劳 务 费. 12 工 会 经 费. 13 福 利 费. 14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的 补 助. 15 其 中, 抚 恤 金. 16 生 活 补 助. 17 救 济 费. 18 助 学 金. 19 奖 励 金. 20 生 产 补 贴. 21 经 营 支 出. 22 销 售 税 金. 1. 填 报 2015 年 度 财 务 指 标 ; 2. 示 例,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为 294.5 万 元, 则 填 写 为 : ; 3. 财 务 数 据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万 元, 请 按 照 2015 年 末 汇 率 折 算 后 填 写 ; 4. 每 个 中 填 1 位 数 字 ; 5. 小 数 点 后 保 留 1 位, 精 确 到 千 元 ; 如 没 有 则 填 0 填 表 人 : 填 表 日 期 :2016 年 月 日 审 表 人 : 单 位 负 责 人 : 审 表 日 期 :2016 年 月 日 填 报 说 明 :1. 本 表 限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填 写 ; 2. 填 报 2015 年 度 财 务 指 标 情 况 - 9 -
( 五 )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业 民 间 非 营 利 组 织 财 务 状 况 表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 法 人 单 位 在 此 盖 章 ) 20 年 代 码 指 标 名 称 数 量 ( 单 位 : 万 元 ) 表 号 : 表 5 制 定 机 关 :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批 准 机 关 :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 文 号 : 国 统 制 2016 10 号 有 效 期 至 :2018 年 01 月 计 量 单 位 : 万 元 乙 甲 说 明 01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02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03 其 中, 捐 赠 收 入. 04 会 费 收 入. 05 本 年 费 用 合 计. 06 其 中, 业 务 活 动 成 本. 07 其 中, 人 员 费 用. 08 日 常 费 用. 09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10 税 费. 11 管 理 费 用. 12 其 中, 人 员 费 用. 13 日 常 费 用. 14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15 税 费. 16 净 资 产 变 动 额. 1. 填 报 2015 年 度 财 务 指 标 ; 2. 示 例,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为 294.5 万 元, 则 填 写 为 : ; 3. 财 务 数 据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万 元, 请 按 照 2015 年 末 汇 率 折 算 后 填 写 ; 4. 每 个 中 填 1 位 数 字 ; 5. 小 数 点 后 保 留 1 位, 精 确 到 千 元 ; 如 没 有 则 填 0 填 表 人 : 填 表 日 期 :2016 年 月 日 审 表 人 : 单 位 负 责 人 : 审 表 日 期 :2016 年 月 日 填 报 说 明 :1. 本 表 限 民 间 非 营 利 组 织 填 写 填 报 说 明 :2. 填 报 2015 年 度 财 务 指 标 情 况 - 10 -
主 要 指 标 解 释 ( 一 ) 基 本 情 况 表 01. 行 业 类 别 : 根 据 其 从 事 的 社 会 经 济 活 动 性 质 对 各 类 单 位 进 行 的 分 类 本 项 分 两 部 分 填 写 : 第 一 部 分 : 主 要 业 务 活 动 ( 或 主 要 产 品 ), 所 有 单 位 均 填 写 本 项 具 体 填 写 各 单 位 的 一 至 三 种 主 要 业 务 活 动 ( 或 主 要 产 品 ) 名 称, 并 按 其 重 要 程 度 或 总 产 值 所 占 比 重, 从 大 到 小 顺 序 排 列 筹 建 单 位 按 建 成 投 产 ( 营 业 ) 后 活 动 性 质 填 写 主 要 业 务 活 动 ( 主 要 产 品 ) 名 称 第 二 部 分 : 行 业 代 码, 法 人 单 位 免 填 由 所 在 地 统 计 机 构 根 据 各 单 位 填 写 的 主 要 业 务 活 动 ( 或 主 要 产 品 名 称 ), 对 照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GB/T4754-2011) 填 写 行 业 小 类 代 码 筹 建 单 位 按 建 成 投 产 ( 营 业 ) 后 的 活 动 性 质 填 写 行 业 小 类 代 码 02. 从 业 人 员 : 指 在 本 单 位 工 作 并 取 得 劳 动 报 酬 或 收 入 的 年 末 实 有 人 员 数 期 末 从 业 人 员 包 括 在 各 单 位 工 作 的 外 方 人 员 和 港 澳 台 方 人 员 兼 职 人 员 再 就 业 的 离 退 休 人 员 借 用 的 外 单 位 人 员 和 第 二 职 业 者 但 不 包 括 离 开 本 单 位 仍 保 留 劳 动 关 系 的 职 工 所 有 法 人 单 位 均 应 填 写 本 项 (1) 具 有 研 究 生 及 以 上 学 历 人 员 : 指 接 受 的 最 高 一 级 教 育 为 硕 士 研 究 生 博 士 研 究 生 并 取 得 毕 业 证 书 的 人 员, 不 包 括 肄 业 在 读 或 辍 学 人 员 (2) 具 有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人 员 : 指 接 受 的 最 高 一 级 教 育 为 大 学 本 科 并 取 得 毕 业 证 书 的 人 员, 不 包 括 肄 业 在 读 或 辍 学 人 员 (3) 具 有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人 员 : 指 具 有 国 家 规 定 的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资 格 或 受 聘 高 级 技 术 职 务 的 人 员 包 括 高 级 工 程 师 ( 含 一 级 飞 行 员 高 级 船 长 ), 农 业 推 广 研 究 员 高 级 农 艺 师, 正 副 研 究 员, 正 副 主 任 医 师, 正 副 教 授 高 级 讲 师 中 学 高 级 教 师, 高 级 经 济 师, 高 级 会 计 师, 高 级 统 计 师, 正 副 译 审, 正 副 研 究 馆 员, 正 副 编 审 高 级 记 者 主 任 记 者 高 级 编 辑 主 任 编 辑, 一 二 级 律 师 公 证 员, 播 音 指 导 主 任 播 音 员, 高 级 工 艺 美 术 师, 国 家 级 教 练 高 级 教 练, 一 二 级 艺 术 人 员, 高 级 政 工 师 (4) 具 有 中 级 技 术 职 称 人 员 : 指 具 有 国 家 规 定 的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资 格 或 受 聘 中 级 技 术 职 务 的 人 员 包 括 工 程 师 ( 含 二 级 飞 行 员 船 长 大 副 ), 农 艺 师, 助 理 研 究 员, 主 治 医 师, 讲 师 中 学 一 级 教 师 小 学 高 级 教 师, 经 济 师, 会 计 师, 统 计 师, 翻 译, 馆 员, 编 辑 记 者 一 级 校 对, 三 级 律 师 公 证 员, 一 级 播 音 员, 工 艺 美 术 师, 一 级 教 练, 三 级 艺 术 人 员, 政 工 师 (5) 具 有 初 级 技 术 职 称 人 员 : 指 具 有 国 家 规 定 的 初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资 格 或 受 聘 初 级 技 术 职 务 的 人 员 包 括 助 理 工 程 师 技 术 员 ( 含 三 四 级 飞 行 员 二 三 副 ), 助 理 农 艺 师 农 业 技 术 员, 研 究 实 习 员 实 验 员, 医 ( 护 ) 师 ( 士 ), 助 教 中 学 二 三 级 教 师 小 学 一 二 三 级 教 师, 助 理 经 济 师 经 济 员 助 理 会 计 师 会 计 员, 助 理 统 计 师 统 计 员, 助 理 翻 译, 助 理 馆 员 管 理 员, 助 理 编 辑 记 者 二 三 级 校 对, 四 级 律 师 公 证 员 助 理, 二 三 级 播 音 员, 助 理 工 艺 美 术 师 美 术 员, 二 三 级 教 练, 四 级 艺 术 人 员, 助 理 政 工 师 政 工 员 (6) 专 利 代 理 人 执 业 资 格 人 员 : 指 获 得 了 专 利 代 理 人 资 格 证 书, 持 有 专 利 代 理 人 执 业 证 并 在 专 利 代 理 机 构 专 职 从 事 专 利 代 理 工 作 的 人 员 (7) 律 师 执 业 资 格 人 员 : 取 得 律 师 资 格 和 执 业 证 书 的 人 员 - 11 -
员 (8) 资 产 评 估 师 执 业 资 格 人 员 : 指 取 得 资 产 评 估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并 经 注 册 登 记 的 资 产 评 估 人 05.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 企 业 法 人 或 企 业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的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按 其 在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登 记 注 册 的 类 型 填 写 ; 如 单 位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改 变, 但 未 重 新 办 理 变 更 登 记, 应 按 原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填 写 其 他 法 人 和 产 业 活 动 单 位 的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比 照 企 业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与 代 码 确 定 限 全 部 法 人 填 写 本 项 内 资 包 括 : 国 有 企 业 集 体 企 业 股 份 合 作 企 业 联 营 企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私 营 企 业 其 他 内 资 企 业 ; 港 澳 台 商 投 资 包 括 : 与 港 澳 台 商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与 港 澳 台 商 合 作 经 营 企 业 港 澳 台 商 独 资 企 业 港 澳 台 商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港 澳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 外 商 投 资 包 括 :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中 外 合 作 经 营 企 业 外 资 企 业 外 商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和 社 会 团 体 及 其 他 组 织 的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按 其 主 要 经 费 来 源 和 管 理 方 式,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比 照 企 业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与 代 码 确 定 分 为 以 下 几 种 具 体 情 况 : (1) 各 级 机 关 [ 国 家 权 力 机 关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国 家 司 法 机 关 政 党 机 关 ( 中 国 共 产 党 各 民 主 党 派 ) 军 队 武 警 政 协 组 织 ] 一 律 填 100 内 资 (2) 各 级 直 属 事 业 单 位 各 级 机 关 所 属 事 业 单 位, 按 其 管 理 方 式 一 律 填 100 内 资 (3) 机 构 编 制 部 门 管 理 的 群 众 团 体, 按 其 管 理 方 式 一 律 填 100 内 资 (4) 各 种 社 团 组 织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和 基 金 会, 若 经 费 来 源 清 楚, 则 比 照 企 业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与 代 码 确 定 ; 若 经 费 来 源 不 清 楚 的, 一 律 填 写 100 内 资 (5) 社 区 ( 居 委 会 ) 村 委 会 的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应 选 填 100 内 资 08. 控 股 情 况 : 限 全 部 企 业 法 人 填 写 根 据 企 业 实 收 资 本 中 某 种 经 济 成 分 的 出 资 人 的 实 际 投 资 情 况, 或 出 资 人 对 企 业 资 产 的 实 际 控 制 支 配 程 度 进 行 分 类 具 体 分 为 国 有 控 股 集 体 控 股 私 人 控 股 港 澳 台 商 控 股 外 商 控 股 和 其 他 六 类 01 国 有 控 股 : 包 括 在 企 业 的 全 部 实 收 资 本 中, 国 有 经 济 成 分 的 出 资 人 拥 有 的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所 占 企 业 全 部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的 比 例 大 于 50% 的 国 有 绝 对 控 股 ; 国 有 经 济 成 分 的 出 资 人 拥 有 的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所 占 比 例 虽 未 大 于 50%, 但 相 对 大 于 其 他 任 何 一 方 经 济 成 分 的 出 资 人 所 占 比 例 的 国 有 相 对 控 股 ; 或 者 虽 不 大 于 其 他 经 济 成 分, 但 根 据 协 议 规 定 拥 有 企 业 实 际 控 制 权 的 国 有 协 议 控 股 投 资 双 方 各 占 50%, 且 未 明 确 由 谁 绝 对 控 股 的 企 业, 若 其 中 一 方 为 国 有 经 济 成 分 的, 一 律 按 国 有 控 股 处 理 02 集 体 控 股 : 包 括 在 企 业 的 全 部 实 收 资 本 中, 集 体 经 济 成 分 的 出 资 人 拥 有 的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所 占 企 业 全 部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的 比 例 大 于 50% 的 集 体 绝 对 控 股 ; 集 体 经 济 成 分 的 出 资 人 拥 有 的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所 占 比 例 虽 未 大 于 50%, 但 相 对 大 于 其 他 任 何 一 方 经 济 成 分 的 出 资 人 所 占 比 例 的 集 体 相 对 控 股 ; 或 者 虽 不 大 于 其 他 经 济 成 分, 但 根 据 协 议 规 定 拥 有 企 业 实 际 控 制 权 的 集 体 协 议 控 股 03 私 人 控 股 : 包 括 在 企 业 的 全 部 实 收 资 本 中, 私 人 经 济 成 分 的 出 资 人 拥 有 的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所 占 企 业 全 部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的 比 例 大 于 50% 的 私 人 绝 对 控 股 ; 私 人 经 济 成 分 的 出 资 人 拥 有 的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所 占 比 例 虽 未 大 于 50%, 但 相 对 大 于 其 他 任 何 一 方 经 济 成 分 的 出 资 人 所 占 比 例 的 私 人 相 对 控 股 ; 或 者 - 12 -
虽 不 大 于 其 他 经 济 成 分, 但 根 据 协 议 规 定 拥 有 企 业 实 际 控 制 权 的 私 人 协 议 控 股 04 港 澳 台 商 控 股 : 包 括 在 企 业 的 全 部 实 收 资 本 中, 港 澳 台 商 经 济 成 分 的 出 资 人 拥 有 的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所 占 企 业 全 部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的 比 例 大 于 50% 的 港 澳 台 商 绝 对 控 股 港 澳 台 商 经 济 成 分 的 出 资 人 拥 有 的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所 占 比 例 虽 未 大 于 50%, 但 相 对 大 于 其 他 任 何 一 方 经 济 成 分 的 出 资 人 所 占 比 例 的 港 澳 台 商 相 对 控 股 ; 或 者 虽 不 大 于 其 他 经 济 成 分, 但 根 据 协 议 规 定 拥 有 企 业 实 际 控 制 权 的 港 澳 台 商 协 议 控 股 05 外 商 控 股 : 包 括 在 企 业 的 全 部 实 收 资 本 中, 外 商 经 济 成 分 的 出 资 人 拥 有 的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所 占 企 全 部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的 比 例 大 于 50% 的 外 商 绝 对 控 股 ; 外 商 经 济 成 分 的 出 资 人 拥 有 的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所 占 比 例 虽 未 大 于 50%, 但 相 对 大 于 其 他 任 何 一 方 经 济 成 分 的 出 资 人 所 占 比 例 的 外 商 相 对 控 股 ; 或 者 虽 不 大 于 其 他 经 济 成 分, 但 根 据 协 议 规 定 拥 有 企 业 实 际 控 制 权 的 外 商 协 议 控 股 99 其 他 : 除 上 述 五 类 以 外 的 企 业 控 股 情 况 ( 二 ) 业 务 调 查 表 01.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业 : 是 提 供 知 识 产 权 获 权 用 权 维 权 相 关 服 务, 促 进 智 力 成 果 权 利 化 商 用 化 产 业 化 的 新 兴 产 业, 是 现 代 服 务 业 的 重 要 内 容 和 高 端 环 节, 是 高 技 术 服 务 业 优 先 发 展 的 重 点 领 域 根 据 2012 年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等 九 部 门 联 合 制 定 的 关 于 加 快 培 育 和 发 展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业 的 指 导 意 见, 我 国 将 重 点 发 展 知 识 产 权 代 理 服 务 法 律 服 务 信 息 服 务 商 用 化 服 务 咨 询 服 务 和 培 训 服 务 02. 知 识 产 权 代 理 服 务 : 包 括 专 利 申 请 商 标 注 册 著 作 权 ( 含 计 算 机 软 件 ) 登 记 地 理 标 志 申 请 集 成 电 路 布 图 设 计 登 记 植 物 新 品 种 申 请 等 知 识 产 权 代 理 服 务 以 及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代 理 事 务 03.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服 务 : 包 括 知 识 产 权 维 权 服 务,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援 助 服 务, 知 识 产 权 诉 讼 服 务, 知 识 产 权 应 诉 服 务, 企 业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服 务 ( 投 资 并 购 重 组 上 市 清 算 及 融 资 等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服 务 ), 海 外 知 识 产 权 维 权 援 助 服 务 以 及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服 务 04. 知 识 产 权 信 息 服 务 : 包 括 知 识 产 权 信 息 检 索 分 析 服 务, 知 识 产 权 数 据 加 工 服 务, 知 识 产 权 数 据 库 建 设 服 务, 知 识 产 权 软 件 开 发 服 务, 知 识 产 权 系 统 集 成 服 务 以 及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信 息 服 务 05. 知 识 产 权 商 用 化 服 务 : 包 括 知 识 产 权 评 估 服 务, 知 识 产 权 交 易 服 务, 知 识 产 权 转 化 服 务, 知 识 产 权 投 融 资 服 务, 知 识 产 权 证 券 化 服 务, 知 识 产 权 保 险 服 务, 知 识 产 权 担 保 服 务 以 及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商 用 化 服 务 06. 知 识 产 权 咨 询 服 务 : 包 括 知 识 产 权 战 略 咨 询 服 务, 知 识 产 权 政 策 咨 询 服 务,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咨 询 服 务, 知 识 产 权 实 务 咨 询 服 务, 知 识 产 权 市 场 调 查 咨 询 服 务 以 及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咨 询 服 务 07. 知 识 产 权 培 训 服 务 : 包 括 知 识 产 权 教 育 培 训 服 务, 知 识 产 权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知 识 产 权 实 务 培 训 服 务, 知 识 产 权 行 业 社 团 培 训 以 及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培 训 服 务 ( 三 ) 企 业 财 务 状 况 表 01.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 指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包 括 企 业 在 购 置 自 行 建 造 安 装 改 建 扩 建 技 术 改 造 某 项 固 定 资 产 时 所 支 出 的 全 部 支 出 总 额 根 据 会 计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项 目 的 期 末 数 填 列 - 13 -
02. 本 年 折 旧 : 指 企 业 在 报 告 期 内 提 取 的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合 计 数 根 据 会 计 财 务 状 况 变 动 表 中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项 的 数 值 填 列 若 企 业 执 行 2001 年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根 据 会 计 核 算 中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投 资 及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表 内 当 年 计 提 的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总 额 项 本 年 增 加 数 填 报 03. 营 业 收 入 : 指 企 业 经 营 主 要 业 务 和 其 他 业 务 所 确 认 的 收 入 总 额 营 业 收 入 合 计 包 括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和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根 据 会 计 利 润 表 中 营 业 收 入 项 目 的 本 期 金 额 数 填 报 04. 营 业 成 本 : 指 企 业 经 营 主 要 业 务 和 其 他 业 务 所 发 生 的 成 本 总 额 包 括 企 业 ( 单 位 ) 在 报 告 期 内 从 事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等 日 常 活 动 发 生 的 各 种 耗 费 包 括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和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根 据 会 计 利 润 表 中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的 本 期 金 额 数 填 报 05.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 指 企 业 因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按 税 法 规 定 缴 纳 的 应 从 经 营 收 入 中 抵 扣 的 税 金 和 附 加, 包 括 营 业 税 消 费 税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教 育 附 加 等 根 据 会 计 利 润 表 中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项 目 的 本 期 金 额 数 填 报 06. 销 售 费 用 : 指 企 业 在 销 售 商 品 的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包 装 费 广 告 费 等 费 用 和 为 销 售 本 企 业 商 品 而 专 设 的 销 售 机 构 的 职 工 薪 酬 业 务 费 等 经 营 费 用 根 据 会 计 利 润 表 中 销 售 费 用 项 目 的 本 期 金 额 数 填 报 07. 管 理 费 用 : 指 企 业 为 组 织 和 管 理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包 括 企 业 在 筹 建 期 间 内 发 生 的 开 办 费 董 事 会 和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在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中 发 生 的, 或 者 应 当 由 企 业 统 一 负 担 的 公 司 经 费 等 根 据 会 计 利 润 表 中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的 本 期 金 额 数 填 报 08. 税 金 : 指 企 业 按 照 规 定 从 管 理 费 用 中 支 付 的 房 产 税 印 花 税 车 船 使 用 税 和 土 地 使 用 税 根 据 管 理 费 用 明 细 账 中 管 理 费 用 税 金 的 期 末 借 方 余 额 分 析 填 报 09. 差 旅 费 : 指 企 业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的 差 旅 费, 包 括 市 内 公 出 的 交 通 费 和 外 地 出 差 的 差 旅 费 根 据 管 理 费 用 明 细 账 中 管 理 费 用 差 旅 费 的 期 末 借 方 余 额 分 析 填 报 10. 财 务 费 用 : 指 企 业 为 筹 集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要 资 金 等 而 发 生 的 筹 资 费 用, 包 括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期 间 发 生 的 利 息 支 出 ( 减 利 息 收 入 ) 汇 兑 损 失 ( 减 汇 兑 收 益 ) 以 及 相 关 的 手 续 费 等 根 据 会 计 利 润 表 中 的 财 务 费 用 项 目 的 本 期 金 额 数 填 报 11. 利 息 净 支 出 : 指 企 业 短 期 借 款 利 息 长 期 借 款 利 息 应 付 票 据 利 息 票 据 贴 现 利 息 应 付 债 券 利 息 长 期 应 付 应 进 国 外 设 备 款 利 息 等 利 息 支 出 减 去 银 行 存 款 等 的 利 息 收 入 后 的 净 额 该 指 标 应 填 报 企 业 会 计 报 表 上 的 利 息 净 支 出 根 据 会 计 财 务 费 用 明 细 账 中 利 息 支 出 项 目 填 报 12.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指 企 业 计 提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所 形 成 的 损 失 根 据 会 计 利 润 表 中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项 目 的 本 期 金 额 数 填 报 未 执 行 2006 年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企 业 可 免 填 1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指 企 业 的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以 及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计 量 - 14 -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衍 生 工 具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等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应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根 据 会 计 利 润 表 中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项 目 的 本 期 金 额 数 填 报, 或 根 据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会 计 科 目 的 余 额 填 报 余 额 在 贷 方, 则 为 净 收 益, 余 额 在 借 方, 则 为 净 损 失, 以 号 记 14. 投 资 收 益 : 指 企 业 确 认 的 投 资 收 益 或 投 资 损 益, 反 映 企 业 以 各 种 方 式 对 外 投 所 取 得 的 收 益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利 润 表 中 的 投 资 收 益 项 目 的 本 期 金 额 数 填 报, 如 为 投 资 损 失 以 号 记 15. 营 业 利 润 : 指 企 业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所 取 得 的 利 润, 即 营 业 利 润 为 营 业 收 入 减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财 务 费 用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再 加 上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和 投 资 收 益 执 行 2006 年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企 业, 可 根 据 会 计 利 润 表 中 营 业 利 润 项 目 的 本 期 金 额 数 直 接 填 报 ; 未 执 行 2006 年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企 业, 由 于 其 营 业 利 润 中 没 有 包 括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和 投 资 收 益, 所 以 需 根 据 会 计 利 润 表 中 营 业 利 润 项 目 的 本 期 金 额 数 加 上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和 投 资 收 益 后 填 报 16. 营 业 外 收 入 : 指 企 业 发 生 的 与 经 营 业 务 无 直 接 关 系 的 各 项 收 入, 包 括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利 得 债 务 重 组 利 得 政 府 补 助 盘 盈 利 得 捐 赠 利 得 等 根 据 会 计 利 润 表 中 营 业 外 收 入 项 目 的 本 期 金 额 数 填 报 ; 未 执 行 2006 年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企 业, 营 业 外 收 入 中 不 含 补 贴 收 入 17. 政 府 补 助 : 指 企 业 从 政 府 无 偿 取 得 货 币 性 资 产 或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但 不 包 括 政 府 作 为 所 有 者 投 入 的 资 本 包 括 财 政 贴 息 研 究 开 发 补 贴 政 策 性 补 贴 等 根 据 会 计 利 润 表 中 营 业 外 收 入 - 政 府 补 助 的 本 期 金 额 数 填 报 18.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指 企 业 为 获 得 职 工 提 供 的 服 务 而 给 予 各 种 形 式 的 报 酬 及 其 他 相 关 支 出 包 括 职 工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职 工 福 利 费, 医 疗 保 险 费 养 老 保 险 费 失 业 保 险 费 工 伤 保 险 费 和 生 育 保 险 费 等 社 会 保 险 费, 住 房 公 积 金,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因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给 予 的 补 偿, 其 他 与 获 得 职 工 提 供 的 服 务 相 关 的 支 出 执 行 2006 年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企 业, 根 据 会 计 科 目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的 本 年 贷 方 累 计 发 生 额 填 报 ; 未 执 行 2006 年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企 业, 应 将 本 年 上 述 职 工 薪 酬 包 括 的 科 目 归 并 填 报 19. 本 年 应 交 增 值 税 : 指 企 业 按 税 法 规 定, 从 事 货 物 销 售 或 提 供 加 工 修 理 修 配 劳 务 等 增 加 货 物 价 值 的 活 动 本 期 应 交 纳 的 税 金, 不 含 期 初 未 抵 扣 税 额 根 据 会 计 相 关 科 目 贷 方 累 计 发 生 额, 按 下 述 公 式 计 算 填 报 : 应 交 增 值 税 = 销 项 税 额 -( 进 项 税 额 - 进 项 税 额 转 出 )- 出 口 抵 减 内 销 产 品 应 纳 税 额 - 减 免 税 款 + 出 口 退 税 进 项 税 额 指 企 业 在 报 告 期 内 购 入 货 物 或 接 受 应 税 劳 务 而 支 付 的 准 予 从 销 项 税 额 中 抵 扣 的 增 值 税 额 销 项 税 额 指 企 业 在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货 物 或 提 供 应 税 劳 务 应 收 取 的 增 值 税 额 - 15 -
( 四 )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财 务 状 况 表 01.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 指 使 用 年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单 位 价 值 在 规 定 标 准 以 上, 并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基 本 保 持 原 来 物 质 形 态 的 资 产 包 括 房 屋 和 建 筑 物 专 用 设 备 一 般 设 备 文 物 和 陈 列 品 图 书 其 他 固 定 资 产 等 根 据 部 门 决 算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项 目 的 年 末 数 填 报 02.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指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本 年 度 取 得 的 全 部 收 入, 包 括 财 政 拨 款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事 业 收 入 经 营 收 入 附 属 单 位 缴 款 和 其 他 收 入 根 据 部 门 决 算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中 的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03. 事 业 收 入 : 指 事 业 单 位 开 展 专 业 业 务 活 动 及 辅 助 活 动 取 得 的 收 入 根 据 部 门 决 算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中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04. 经 营 收 入 : 指 事 业 单 位 在 专 业 业 务 活 动 及 辅 助 之 外 开 展 非 独 立 核 算 经 营 活 动 取 得 的 收 入 根 据 部 门 决 算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中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05.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指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本 年 度 全 部 支 出 根 据 部 门 决 算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中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06.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 指 单 位 开 支 的 在 职 职 工 和 编 制 外 长 期 聘 用 人 员 的 各 类 劳 动 报 酬, 以 及 为 上 述 人 员 缴 纳 的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费 等 具 体 包 括 基 本 工 资 津 贴 补 贴 奖 金 社 会 保 障 缴 纳 费 伙 食 费 伙 食 补 助 费 和 绩 效 工 资 等 根 据 部 门 决 算 支 出 决 算 明 细 表 中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07.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 指 单 位 购 买 商 品 和 劳 务 的 支 出 ( 不 包 括 用 于 购 置 固 定 资 产 的 支 出 战 略 性 和 应 急 储 备 支 出 ) 具 体 包 括 办 公 费 印 刷 费 咨 询 费 手 续 费 水 费 电 费 邮 电 费 取 暖 费 物 业 管 理 费 差 旅 费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维 修 ( 护 ) 费 租 赁 费 会 议 费 培 训 费 公 务 接 待 费 专 用 材 料 费 装 备 购 置 费 专 用 燃 料 费 劳 务 费 委 托 业 务 费 工 会 经 费 福 利 费 公 务 用 车 运 行 维 护 费 其 他 1 交 通 费 用 及 上 述 科 目 未 包 括 的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根 据 部 门 决 算 支 出 决 算 明 细 表 中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08. 取 暖 费 : 指 单 位 取 暖 用 燃 料 费 热 力 费 炉 具 购 置 费 锅 炉 临 时 工 工 资 节 煤 奖 以 及 由 单 位 支 付 的 在 职 职 工 和 离 退 休 人 员 宿 舍 取 暖 费 等 根 据 部 门 决 算 支 出 决 算 明 细 表 中 的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的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09. 差 旅 费 : 指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出 差 的 住 宿 费 旅 费 伙 食 补 助 费 杂 费, 干 部 及 大 中 专 学 生 调 遣 费, 调 干 家 属 旅 费 补 助 等 根 据 部 门 决 算 支 出 决 算 明 细 表 中 的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的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10. 因 公 出 国 ( 境 ) 费 用 : 指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公 务 出 国 ( 境 ) 的 住 宿 费 旅 费 伙 食 补 助 费 杂 费 培 训 费 等 支 出 根 据 部 门 决 算 支 出 决 算 明 细 表 中 的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的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11. 劳 务 费 : 指 支 付 给 单 位 和 个 人 的 劳 务 费 用, 如 临 时 聘 用 人 员 钟 点 工 工 资, 稿 费 翻 译 费, 评 1 2012 年 支 出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16 -
审 费 等 根 据 部 门 决 算 支 出 决 算 明 细 表 中 的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的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12. 工 会 经 费 : 指 单 位 按 规 定 提 取 的 工 会 经 费 根 据 部 门 决 算 支 出 决 算 明 细 表 中 的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13. 福 利 费 : 指 单 位 按 规 定 提 取 的 福 利 费 根 据 部 门 决 算 支 出 决 算 明 细 表 中 的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的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14.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的 补 助 : 指 政 府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的 补 助 支 出 包 括 离 休 费 退 休 费 退 职 ( 役 ) 费 抚 恤 金 生 活 补 助 救 济 费 医 疗 费 助 学 金 奖 励 金 生 产 补 贴 住 房 公 积 金 提 租 补 贴 购 房 补 贴 和 其 他 未 包 括 在 上 述 科 目 的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的 补 助 等 根 据 部 门 决 算 支 出 决 算 明 细 表 中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15. 抚 恤 金 : 指 按 规 定 开 支 的 烈 士 家 属 牺 牲 病 故 人 员 遗 属 的 一 次 性 和 定 期 抚 恤 金, 伤 残 人 员 的 抚 恤 金, 离 退 休 人 员 等 其 他 人 员 的 各 项 抚 恤 金 根 据 部 门 决 算 支 出 决 算 明 细 表 中 的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的 补 助 的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16. 生 活 补 助 : 指 按 规 定 开 支 的 优 抚 对 象 定 期 定 量 生 活 补 助 费, 退 役 军 人 生 活 补 助 费,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职 工 和 遗 属 生 活 补 助, 因 公 负 伤 等 住 院 治 疗 住 疗 养 院 期 间 的 伙 食 补 助 费, 长 期 赡 养 人 员 补 助 费, 由 于 国 家 实 行 退 耕 还 林 禁 牧 舍 饲 补 偿 给 农 牧 民 的 现 金 粮 食 支 出, 对 农 村 党 员 复 员 军 人 以 及 村 干 部 的 补 助 支 出, 看 守 人 员 和 犯 人 的 伙 食 费 药 费 等 根 据 支 出 决 算 明 细 表 中 的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的 补 助 的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17. 救 济 费 : 指 按 规 定 开 支 的 城 乡 贫 困 人 员 灾 民 归 侨 外 侨 及 其 他 人 员 的 生 活 救 济 费, 包 括 城 市 居 民 的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费, 随 同 资 源 枯 竭 矿 山 破 产 但 未 参 加 养 老 保 险 统 筹 的 矿 山 所 属 集 体 企 业 退 休 人 员 按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标 准 发 放 的 生 活 费, 农 村 五 保 供 养 对 象 贫 困 户 麻 风 病 人 的 生 活 救 济 费, 精 简 退 职 老 弱 残 职 工 救 济 费, 福 利 救 助 机 构 发 生 的 收 养 费 以 及 救 助 支 出 等 实 物 形 式 的 救 济 也 在 此 科 目 反 映 根 据 支 出 决 算 明 细 表 中 的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的 补 助 的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18. 助 学 金 : 指 各 类 学 校 学 生 助 学 金 奖 学 金 学 生 贷 款 出 国 留 学 ( 实 习 ) 人 员 生 活 费 青 少 年 业 余 体 校 学 员 伙 食 补 助 费 和 生 活 费 补 贴, 按 照 协 议 由 我 方 负 担 或 享 受 我 方 奖 学 金 的 来 华 留 学 生 进 修 生 生 活 费 等 根 据 部 门 决 算 支 出 决 算 明 细 表 中 的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的 补 助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19. 奖 励 金 : 指 政 府 各 部 门 的 奖 励 支 出, 如 对 个 体 经 营 经 济 的 奖 励 计 划 生 育 目 标 责 任 奖 励 独 生 子 女 父 母 奖 励 等 根 据 部 门 决 算 支 出 决 算 明 细 表 中 的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的 补 助 的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20. 生 产 补 贴 : 指 各 种 对 个 人 发 放 的 生 产 补 贴 支 出 如 国 家 对 农 民 发 放 的 农 机 具 购 置 补 贴 良 种 补 贴 粮 食 直 补 以 及 发 放 给 残 疾 人 的 各 种 生 产 经 营 补 贴 根 据 部 门 决 算 支 出 决 算 明 细 表 中 的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的 补 助 的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21. 经 营 支 出 : 指 事 业 单 位 在 专 业 业 务 活 动 及 辅 助 活 动 之 外 开 展 非 独 立 核 算 经 营 活 动 发 生 的 各 项 支 - 17 -
出 根 据 部 门 决 算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中 相 应 项 目 填 报 22. 销 售 税 金 : 指 事 业 单 位 提 供 劳 务 或 销 售 产 品 应 负 担 的 税 金 及 附 加, 包 括 营 业 税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资 源 税 和 教 育 费 附 加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计 算 填 报 ( 五 ) 民 间 非 营 利 组 织 财 务 状 况 表 01.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 指 使 用 年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单 位 价 值 在 规 定 指 标 以 上, 并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基 本 保 持 原 来 物 质 形 态 的 资 产 包 括 房 屋 和 建 筑 物 专 用 设 备 一 般 设 备 文 物 和 陈 列 品 图 书 其 他 固 定 资 产 等 根 据 会 计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项 目 的 期 末 数 填 报 02.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指 民 间 非 营 利 组 织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取 得 的 导 致 本 期 净 资 产 增 加 的 经 济 利 益 或 者 服 务 潜 力 的 流 入, 按 照 其 来 源 分 为 捐 赠 收 入 会 费 收 入 提 供 服 务 收 入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投 资 收 益 和 其 他 收 入 根 据 会 计 业 务 活 动 表 中 收 入 合 计 项 目 填 报 03. 捐 赠 收 入 : 指 民 间 非 营 利 组 织 接 受 其 他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捐 赠 所 取 得 的 收 入 根 据 会 计 业 务 活 动 表 中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04. 会 费 收 入 : 指 民 间 非 营 利 组 织 根 据 章 程 等 的 规 定 向 会 员 收 取 的 会 费 收 入 根 据 会 计 业 务 活 动 表 中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05. 本 年 费 用 合 计 : 指 民 间 非 营 利 组 织 为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所 发 生 的 导 致 本 期 净 资 产 减 少 的 经 济 利 益 或 者 服 务 潜 力 的 流 出 按 照 其 功 能 分 为 业 务 活 动 成 本 管 理 费 用 筹 资 费 用 和 其 他 费 用 等 根 据 会 计 业 务 活 动 表 中 费 用 合 计 项 目 填 报 06. 业 务 活 动 成 本 : 指 民 间 非 营 利 组 织 为 了 实 现 其 业 务 活 动 目 标 开 展 其 项 目 活 动 或 者 提 供 服 务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根 据 会 计 业 务 活 动 表 中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07. 人 员 费 用 : 根 据 会 计 费 用 明 细 表 中 业 务 活 动 成 本 科 目 下 的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08. 日 常 费 用 : 根 据 会 计 费 用 明 细 表 中 业 务 活 动 成 本 科 目 下 的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09.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 根 据 会 计 费 用 明 细 表 中 业 务 活 动 成 本 科 目 下 的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10. 税 费 : 根 据 会 计 费 用 明 细 表 中 业 务 活 动 成 本 科 目 下 的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11. 管 理 费 用 : 指 民 间 非 营 利 组 织 为 组 织 和 管 理 其 业 务 活 动 所 发 生 的 各 项 费 用 总 额 根 据 会 计 业 务 活 动 表 中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12. 人 员 费 用 : 根 据 会 计 费 用 明 细 表 中 管 理 费 用 科 目 下 的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13. 日 常 费 用 : 根 据 会 计 费 用 明 细 表 中 管 理 费 用 科 目 下 的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14.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 根 据 会 计 费 用 明 细 表 中 管 理 费 用 科 目 下 的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 18 -
15. 税 费 : 根 据 会 计 费 用 明 细 表 中 管 理 费 用 科 目 下 的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16. 净 资 产 变 动 额 : 根 据 会 计 业 务 活 动 表 中 对 应 项 目 填 报 - 19 -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