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央 财 经 大 学 2016 年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说 明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是 教 育 部 直 属 的 国 家 211 工 程 重 点 建 设 高 校 和 国 家 优 势 学 科 创 新 平 台 项 目 首 批 建 设 高 校 经 过 66 年 的 发 展, 我 校 已 形 成 了 以 经 济 学 管 理 学 和 法 学 学 科 为 主 体, 文 学 哲 学 理 学 工 学 教 育 学 艺 术 学 等 多 学 科 协 调 发 展 的 学 科 体 系 我 校 现 拥 有 应 用 经 济 学 理 论 经 济 学 工 商 管 理 和 统 计 学 一 级 学 科 博 士 学 位 授 予 权,31 个 二 级 学 科 博 士 学 位 授 权 点, 其 中 应 用 经 济 学 ( 一 级 学 科 ) 和 会 计 学 ( 二 级 学 科 ) 为 国 家 重 点 学 科 我 校 还 拥 有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重 点 研 究 基 地 中 国 精 算 研 究 院 北 京 市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基 地 北 京 财 经 研 究 基 地 和 首 都 互 联 网 经 济 发 展 研 究 基 地 我 校 拥 有 一 支 高 水 平 高 素 质 的 师 资 队 伍, 其 中 包 括 千 人 计 划 入 选 者 1 人 长 江 学 者 6 人 国 家 教 学 名 师 2 人 新 世 纪 百 千 万 人 才 工 程 国 家 级 人 选 4 人 北 京 市 教 学 名 师 12 人 享 受 国 务 院 政 府 津 贴 专 家 38 人 教 育 部 新 世 纪 优 秀 支 持 人 才 55 人 我 校 是 首 批 入 围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试 点 院 校 现 有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国 家 公 派 硕 士 生 项 目 中 美 富 布 莱 特 项 目 中 法 蔡 元 培 项 目 北 京 高 等 学 校 国 内 外 联 合 研 究 生 培 养 基 地 项 目 和 学 校 研 究 生 国 外 访 学 研 究 资 助 计 划 等 公 派 留 学 项 目, 已 选 派 519 名 学 生 赴 海 外 名 校 深 造 一 招 生 规 模 专 业 和 类 别 2016 年 我 校 拟 招 收 普 通 计 划 硕 士 研 究 生 共 1710 名 ( 含 推 免 生 ),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644 名,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1066 名 各 专 业 招 生 规 模 详 见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2016 年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招 生 人 数 仅 供 报 名 时 参 考, 录 取 时 根 据 教 育 部 最 终 下 达 的 招 生 计 划, 综 合 考 虑 生 源 状 况 和 学 校 学 科 发 展 需 求 进 行 调 整 会 计 学 院 会 计 学 专 业 和 中 国 财 政 发 展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财 政 学 专 业 仅 招 收 推 免 生 信 息 学 院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电 子 商 务 专 业 文 化 与 传 媒 学 院 逻 辑 学 汉 语 言 文 字 学 专 业 社 会 发 展 学 院 人 口 学 社 会 心 理 学 专 业 体 育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产 业 经 济 学 专 业 外 国 语 学 院 比 较 文 学 与 世 界 文 学 专 业 和 统 计 与 数 学 学 院 所 有 学 术 型 专 业 的 招 生 计 划 均 可 全 部 招 收 推 免 生, 上 述 可 全 部 招 收 推 免 生 的 专 业 仅 当 接 收 推 免 计 划 未 使 用 完, 统 考 生 方 可 报 考 我 校 接 收 推 免 生 情 况 将 在 推 免 工 作 结 束 后 在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公 布 ( 约 为 十 月 下 旬 ), 请 考 生 在 全 国 研 究 生 网 报 结 束 前 及 时 查 阅 我 校 网 站, 避 免 误 报 2016 年 我 校 还 招 收 三 类 专 项 计 划 硕 士 研 究 生, 分 别 为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 以 下 简 称 骨 干 计 划 ) 对 口 支 援 计 划 和 退 役 大 学 生 士 兵 计 划 骨 干 计 划 拟 招 生 人 数 为 55 名, 其 中 学 术 型 专 业 招 收 43 名, 除 会 计 学 院 中 国 经 济 与 管 理 研 究 院 中 国 金 融 发 展 研 究 院 中 国 公 共 财 政 与 政 策 研 究 院 人 力 资 本 与 劳 动 经 济 研 究 中 心 中 国 财 政 发 展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的 学 术 型 专 业 不 招 收 骨 干 计 划 学 生 外, 其 他 学 术 型 专 业 均 招 收 ; 专 业 学 位 共 1
招 收 12 名, 除 工 商 管 理 (MBA) 公 共 管 理 (MPA) 两 个 专 硕 不 招 收 此 类 学 生, 其 他 专 业 学 位 各 招 收 1 名 骨 干 计 划 最 终 招 生 人 数 以 教 育 部 发 布 的 骨 干 计 划 招 生 相 关 文 件 为 准 对 口 支 援 计 划 招 生 人 数 以 教 育 部 最 终 下 达 的 招 生 计 划 为 准, 招 生 专 业 以 经 教 育 部 备 案 的 对 口 支 援 高 校 申 请 支 援 专 业 为 准 退 役 大 学 生 士 兵 计 划 招 生 人 数 以 教 育 部 最 终 下 达 的 招 生 计 划 为 准, 考 生 需 符 合 报 考 专 业 的 报 考 条 件 招 生 类 别 按 就 业 方 式 分 为 非 定 向 就 业 和 定 向 就 业 定 向 就 业 的 硕 士 研 究 生 按 照 定 向 协 议 就 业, 非 定 向 就 业 的 硕 士 研 究 生 按 学 校 推 荐 本 人 与 用 人 单 位 双 向 选 择 的 办 法 就 业 骨 干 计 划 和 对 口 支 援 计 划 均 为 定 向 就 业, 退 役 大 学 生 士 兵 计 划 为 非 定 向 就 业 二 报 考 条 件 ( 一 ) 报 名 参 加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的 人 员, 必 须 符 合 下 列 基 本 条 件 :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民 2.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品 德 良 好, 遵 纪 守 法 3.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符 合 国 家 和 招 生 单 位 规 定 的 体 检 要 求 4. 考 生 必 须 符 合 下 列 学 历 等 条 件 之 一 : (1) 国 家 承 认 学 历 的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2016 年 9 月 1 日 前 须 取 得 国 家 承 认 的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含 普 通 高 校 成 人 高 校 普 通 高 校 举 办 的 成 人 高 等 学 历 教 育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及 自 学 考 试 和 网 络 教 育 届 时 可 毕 业 本 科 生 ) (2) 国 家 承 认 学 历 的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生 (3) 本 科 毕 业 生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 国 家 承 认 学 历 的 本 科 结 业 生 和 获 国 家 承 认 的 大 学 专 科 学 历 后 满 2 年 ( 从 毕 业 后 到 2016 年 9 月 1 日, 下 同 ) 或 2 年 以 上 的 高 职 高 专 毕 业 生 本 科 毕 业 生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报 考 专 业 须 与 所 学 专 业 相 同 或 相 近, 参 加 复 试 时 须 提 交 两 篇 在 公 开 出 版 的 刊 物 上 发 表 的 与 所 报 专 业 相 关 的 学 术 论 文 (4) 已 获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的 人 员 在 校 研 究 生 报 考 须 在 报 名 前 征 得 所 在 培 养 单 位 同 意 ( 二 ) 报 考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 须 符 合 ( 一 ) 的 各 项 要 求 ( 三 ) 报 考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条 件 : 2
1. 报 考 金 融 应 用 统 计 税 务 国 际 商 务 保 险 资 产 评 估 审 计 会 计 应 用 心 理 软 件 工 程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须 符 合 ( 一 ) 的 各 项 要 求 2. 报 考 法 律 ( 非 法 学 ) 专 业, 除 符 合 ( 一 ) 中 的 各 项 要 求 以 外, 还 须 之 前 所 学 专 业 为 非 法 学 专 业 (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本 科 专 业 目 录 法 学 门 类 中 的 法 学 类 专 业 [ 代 码 为 0301] 毕 业 生 专 科 层 次 法 学 类 毕 业 生 和 自 学 考 试 形 式 的 法 学 类 毕 业 生 等 不 得 报 考 ) 3. 报 考 法 律 ( 法 学 ) 专 业, 除 符 合 ( 一 ) 中 的 各 项 要 求 以 外, 还 须 之 前 所 学 专 业 为 法 学 专 业 ( 仅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本 科 专 业 目 录 法 学 门 类 中 的 法 学 类 专 业 [ 代 码 为 0301] 毕 业 生 专 科 层 次 法 学 类 毕 业 生 和 自 学 考 试 形 式 的 法 学 类 毕 业 生 等 可 以 报 考 ) 4. 报 考 工 商 管 理 公 共 管 理 专 业, 须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 (1) 符 合 ( 一 ) 中 第 1 2 3 各 项 的 要 求 (2) 获 国 家 承 认 的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后, 有 3 年 以 上 工 作 经 验 的 人 员 ; 或 获 得 国 家 承 认 的 高 职 高 专 毕 业 学 历 后, 有 5 年 以 上 工 作 经 验 ; 或 获 国 家 承 认 的 硕 士 学 位 或 博 士 学 位 并 有 2 年 以 上 工 作 经 验 的 人 员 ( 四 ) 报 考 专 项 计 划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条 件 : 1. 报 考 骨 干 计 划 的 考 生, 须 满 足 相 应 专 业 普 通 硕 士 生 报 考 条 件 其 他 未 提 及 之 处, 均 以 教 育 部 发 布 的 骨 干 计 划 招 生 相 关 文 件 为 准 2. 报 考 对 口 支 援 计 划 的 受 援 高 校 教 职 工 须 遵 照 教 育 部 相 关 文 件, 满 足 相 应 专 业 报 考 条 件, 且 根 据 经 教 育 部 备 案 的 2016 年 对 口 支 援 高 校 申 请 支 援 专 业 进 行 报 考 3. 报 考 退 役 大 学 生 士 兵 计 划 的 考 生 须 遵 照 教 育 部 相 关 文 件, 满 足 相 应 报 考 条 件 ( 五 ) 考 生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要 求 1. 教 育 部 全 面 审 核 所 有 考 生 网 上 报 名 填 报 的 信 息, 尤 其 是 学 历 ( 学 籍 ) 信 息 学 校 于 网 报 结 束 后 在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公 布 学 历 ( 学 籍 ) 信 息 存 疑 的 考 生 名 单, 该 类 考 生 须 在 现 场 确 认 前 到 全 国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信 息 咨 询 与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http://csicc.moe.edu.cn/) 进 行 认 证, 并 持 认 证 报 告 进 行 现 场 确 认, 否 则 不 予 准 考 考 生 务 必 在 网 报 时 认 真 核 对 填 报 的 学 历 ( 学 籍 ) 信 息, 特 别 是 学 位 证 书 毕 业 证 书 编 号 2. 在 港 澳 台 地 区 或 境 外 获 得 的 学 位 学 历 证 书 须 通 过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的 认 证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北 四 环 西 路 56 号 辉 煌 时 代 大 厦 6 层, 咨 询 电 话 :010-62677800 网 址 :http://www.cscse.edu.cn/ 考 生 现 场 确 认 时 必 须 提 供 该 中 心 认 证 书 原 件 及 其 他 所 要 求 的 材 料 3
未 获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认 证 书 的 考 生 不 得 报 考 三 报 名 2016 年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报 名 包 括 网 上 报 名 和 现 场 确 认 两 个 阶 段 所 有 参 加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的 考 生 均 须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考 生 登 陆 教 育 部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 公 网 网 址 :http://yz.chsi.com.cn, 教 育 网 址 :http://yz.chsi.cn, 以 下 简 称 研 招 网 ) 浏 览 报 考 须 知, 并 按 教 育 部 省 级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管 理 机 构 报 考 点 以 及 报 考 招 生 单 位 的 网 上 公 告 要 求 报 名, 凡 不 按 要 求 报 名 网 报 信 息 误 填 错 填 或 填 报 虚 假 信 息 而 造 成 不 能 考 试 或 录 取 的, 后 果 由 考 生 本 人 承 担 在 报 名 期 间, 考 生 可 自 行 修 改 网 报 信 息 北 京 地 区 考 点 一 律 实 行 网 上 缴 纳 报 名 费, 其 他 地 区 按 照 所 选 报 考 点 要 求 完 成 缴 费 网 上 报 名 且 完 成 缴 费 方 可 进 行 现 场 确 认 统 考 考 生 须 到 报 考 点 现 场 确 认 网 报 信 息 缴 费 和 采 集 本 人 图 像 等 相 关 电 子 信 息 已 获 录 取 资 格 的 推 免 生 仅 需 通 过 教 育 部 推 免 服 务 系 统 报 名, 无 须 参 加 全 国 统 考 网 上 报 名 及 现 场 确 认 ( 一 ) 网 上 报 名 : 1. 时 间 : 预 报 名 阶 段 2015 年 9 月 24 日 9 月 27 日 每 天 9:00-22:00 和 正 式 报 名 阶 段 10 月 10 日 10 月 31 日 每 天 9:00-22:00 两 阶 段 报 名 均 有 效 逾 期 不 再 补 报, 也 不 得 修 改 报 名 信 息 2. 报 考 点 选 择 考 生 所 选 报 考 点 即 为 现 场 确 认 和 考 试 地 点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报 考 点 ( 以 下 简 称 北 京 考 点 ) 是 设 在 北 京 市 报 考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的 唯 一 报 考 点, 考 生 须 按 本 考 点 公 告 要 求 进 行 报 名 北 京 考 点 ( 考 点 代 码 1134) 只 接 收 以 下 三 类 考 生 作 为 现 场 确 认 和 考 试 地 点 : (1) 在 北 京 高 校 学 习 的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 现 场 确 认 时 须 持 有 效 学 生 证 ); (2) 具 有 北 京 户 籍 的 考 生 ( 现 场 确 认 时 须 持 有 公 安 机 关 出 具 的 户 籍 证 明 或 户 口 本 原 件 ); (3) 不 具 有 北 京 户 籍 但 工 作 单 位 在 北 京 的 在 职 考 生 ( 现 场 确 认 时 须 持 有 本 人 与 现 供 职 单 位 签 订 的 劳 动 合 同 和 截 止 至 现 场 确 认 当 日 不 少 于 三 个 月 的 北 京 地 区 个 人 社 保 缴 费 证 明 ; 劳 动 合 同 中 工 作 单 位 信 息 须 与 网 上 报 名 时 填 写 的 工 作 单 位 信 息 一 致 ; 两 个 证 明 材 料 均 须 原 件, 且 缺 一 不 可 ); 4
其 他 所 有 考 生, 须 选 择 所 辖 省 级 招 生 考 试 管 理 机 构 指 定 的 报 考 点 并 按 照 报 考 点 的 要 求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和 现 场 确 认 未 按 要 求 选 择 报 考 点 以 及 不 能 提 交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的 考 生, 我 校 考 点 不 准 予 现 场 确 认, 考 生 责 任 自 负 3. 注 意 事 项 : (1) 考 生 报 名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生 单 位 网 报 公 告 和 报 名 点 网 报 公 告, 仔 细 核 对 本 人 是 否 符 合 我 校 的 报 考 条 件 和 报 考 点 要 求, 确 认 完 全 符 合 后 再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我 校 网 站 研 究 生 院 主 页 (http://gs.cufe.edu.cn) 中 的 招 生 工 作 中 将 及 时 发 布 有 关 详 细 报 考 信 息, 请 考 生 随 时 查 阅 (2) 考 生 只 能 填 报 一 个 招 生 单 位 的 一 个 专 业 如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考 点 发 现 考 生 在 含 本 考 点 以 外 的 考 点 进 行 多 个 招 生 单 位 的 现 场 确 认 情 况, 我 校 考 点 不 予 准 考, 考 生 责 任 自 负 (3) 考 生 要 准 确 填 写 个 人 信 息 其 中 本 人 所 受 奖 惩 情 况 栏, 如 有 在 参 加 普 通 和 成 人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等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过 程 中 因 违 规 作 弊 所 受 处 罚 的 情 况, 要 如 实 填 写 对 弄 虚 作 假 者, 招 生 单 位 将 按 照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违 规 处 理 办 法 和 2016 年 全 国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管 理 规 定 进 行 处 理 (4) 骨 干 计 划 考 生 以 报 名 时 填 报 的 信 息 为 准, 不 得 更 改 考 生 必 须 如 实 正 确 填 写 本 人 民 族 代 码 及 名 称 凡 弄 虚 作 假 或 输 入 错 误 均 不 得 享 受 国 家 少 数 民 族 报 考 有 关 政 策 报 考 2016 年 少 数 民 族 高 层 次 骨 干 人 才 计 划 硕 士 研 究 生 考 生 登 记 表 在 复 试 期 间 提 交 即 可, 请 勿 提 前 寄 送, 提 交 时 间 于 复 试 前 在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公 布 ( 二 ) 现 场 确 认 所 有 考 生 ( 不 含 推 免 生 ) 均 须 到 网 上 报 名 时 所 选 择 的 一 个 报 考 点 现 场 核 对 并 确 认 网 报 信 息, 同 时 采 集 本 人 图 像 等 相 关 电 子 信 息 未 按 要 求 进 行 现 场 确 认 或 到 多 个 招 生 单 位 进 行 现 场 确 认 者, 我 校 考 点 不 予 准 考 推 免 生 无 须 现 场 确 认 1. 北 京 考 点 现 场 确 认 事 项 (1) 现 场 确 认 时 间 和 地 点 2015 年 11 月 10 日 至 11 月 12 日, 每 天 上 午 8:30 11:00, 下 午 13:30 16:30 到 我 校 学 院 南 路 校 区 学 术 会 堂 一 层 大 厅 确 认 网 报 信 息 并 现 场 摄 像, 逾 期 不 再 补 办 (2) 确 认 要 求 和 流 程 5
考 生 须 提 交 本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 限 有 效 期 限 内 的 第 二 代 或 第 三 代 居 民 身 份 证 ) 和 现 场 确 认 表 ( 现 场 确 认 前 登 陆 我 校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自 行 打 印 ) 已 毕 业 人 员 须 提 交 学 历 证 书 ( 普 通 高 校 成 人 高 校 普 通 高 校 举 办 的 成 人 高 等 学 历 教 育 ) 原 件, 如 学 历 学 位 在 港 澳 台 地 区 或 境 外 获 得 还 须 提 供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的 认 证 书 原 件 ;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持 注 册 完 整 的 有 效 学 生 证, 如 有 休 学 延 期 经 历, 还 须 持 有 校 级 教 务 部 门 出 具 的 休 学 延 期 证 明 在 2016 年 9 月 1 日 前 可 取 得 国 家 承 认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的 自 学 考 试 和 网 络 教 育 本 科 生, 须 凭 颁 发 毕 业 证 书 的 省 级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办 公 室 或 网 络 教 育 高 校 出 具 的 相 关 证 明 方 可 办 理 现 场 确 认 手 续 未 通 过 网 上 学 历 ( 学 籍 ) 校 验 的 考 生, 在 现 场 确 认 时 应 提 供 学 历 ( 学 籍 ) 认 证 报 告 具 有 北 京 户 籍 的 考 生 现 场 确 认 时 须 持 有 公 安 机 关 出 具 的 户 籍 证 明 或 户 口 本 原 件 ; 不 具 有 北 京 户 籍 但 工 作 单 位 在 北 京 的 在 职 考 生 现 场 确 认 时 须 持 有 本 人 与 现 供 职 单 位 签 订 的 劳 动 合 同 和 截 至 现 场 确 认 当 日 不 少 于 三 个 月 的 北 京 地 区 个 人 社 保 缴 费 证 明 原 件 所 有 考 生 均 要 对 本 人 网 上 报 名 信 息 进 行 认 真 核 对 并 确 认 经 考 生 确 认 的 报 名 信 息 在 初 试 复 试 及 录 取 阶 段 一 律 不 得 修 改, 因 考 生 填 写 错 误 引 起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其 自 行 承 担 (3) 考 生 应 按 报 考 点 规 定 采 集 本 人 图 像 等 相 关 电 子 信 息 2. 选 择 其 他 报 考 点 的 考 生 须 按 所 选 报 考 点 公 告 及 招 生 单 位 公 告 要 求 进 行 现 场 确 认 和 信 息 采 集 等 3. 工 商 管 理 公 共 管 理 会 计 三 个 专 业 报 考 类 别 和 学 习 方 式 确 认 将 于 现 场 确 认 前 通 过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进 行, 其 他 专 业 无 须 参 加 此 项 确 认 报 考 上 述 专 业 考 生 请 于 11 月 1 日 后 关 注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具 体 通 知, 未 按 时 确 认 而 影 响 报 考 和 录 取 的, 责 任 自 负 四 考 试 招 生 考 试 分 初 试 和 复 试 ( 一 ) 初 试 初 试 考 试 时 间 为 2015 年 12 月 26 日 27 日 招 生 学 院 专 业 研 究 方 向 考 试 科 目 招 生 人 数 及 相 关 说 明 详 见 2016 年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2015 年 12 月 14 日 -2015 年 12 月 28 日, 考 生 可 凭 网 报 用 户 名 和 密 码 登 录 研 招 网 下 载 打 印 准 考 证 考 生 凭 下 载 打 印 的 准 考 证 及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 限 有 效 期 限 内 的 第 二 代 或 第 三 代 居 民 身 份 证 ) 参 加 初 试 初 试 方 式 均 为 笔 试 6
初 试 自 命 题 考 试 科 目 以 我 校 公 布 的 2016 年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为 准 ( 二 ) 复 试 复 试 约 在 2016 年 3 月 -4 月 进 行, 包 括 笔 试 面 试 等, 实 行 差 额 复 试 以 本 科 毕 业 生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身 份 报 考 的 考 生, 复 试 时 还 要 进 行 两 门 本 科 主 干 课 程 加 试, 加 试 不 及 格 者 不 予 录 取 具 体 复 试 情 况 以 届 时 公 布 的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入 学 考 试 复 试 及 录 取 办 法 为 准 五 资 格 审 查 我 校 于 复 试 前 再 次 对 考 生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考 生 需 按 要 求 提 交 有 关 资 格 审 查 材 料, 资 格 审 查 不 合 格 或 弄 虚 作 假 者 不 予 复 试 或 不 予 录 取 按 教 育 部 有 关 规 定, 考 生 提 交 资 格 审 查 材 料 是 复 试 考 核 的 部 分 依 据, 由 学 校 备 存, 一 律 不 予 退 还 六 录 取 我 校 按 照 国 家 下 达 的 招 生 计 划, 根 据 考 生 招 生 考 试 成 绩 ( 含 初 试 和 复 试 ), 并 结 合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以 及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等 确 定 拟 录 取 名 单 骨 干 计 划 对 口 支 援 计 划 和 退 役 大 学 生 士 兵 计 划 录 取 按 照 当 年 国 家 招 生 政 策 执 行, 具 体 详 见 复 试 前 公 布 的 复 试 及 录 取 办 法 发 放 录 取 通 知 书 前, 对 所 有 拟 录 取 考 生 进 行 政 审 非 定 向 就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至 迟 于 入 学 报 到 一 周 内 将 人 事 档 案 调 入 我 校, 否 则 取 消 录 取 资 格 或 报 到 资 格, 不 予 注 册 学 籍, 责 任 自 负 非 定 向 就 业 外 埠 考 生 可 自 愿 将 户 口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迁 移 至 我 校 集 体 户 口 定 向 就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 含 骨 干 计 划 和 对 口 支 援 计 划 ) 的 人 事 档 案 和 户 口 办 理 程 序 按 照 当 年 国 家 招 生 政 策 执 行 录 取 前, 按 国 家 规 定, 定 向 就 业 研 究 生 须 与 有 关 单 位 签 订 相 关 协 议, 未 按 要 求 签 署 协 议 者, 取 消 录 取 或 报 到 资 格 所 有 考 生 ( 含 骨 干 计 划 对 口 支 援 计 划 和 退 役 大 学 生 士 兵 计 划 ) 复 试 ( 包 括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和 品 德 考 核 ) 不 及 格 者 不 予 录 取, 体 检 不 合 格 者 不 予 录 取 被 拟 录 取 的 新 生 如 保 留 入 学 资 格, 需 在 复 试 后 至 录 取 公 示 结 束 前 由 本 人 向 我 校 研 招 办 提 出 申 请 并 经 审 核 后 方 可 办 理 所 有 录 取 考 生 必 须 按 录 取 通 知 书 规 定 时 间 办 理 入 学 报 到 手 续, 报 到 时 须 携 带 本 人 录 取 通 知 书 和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原 件 无 故 逾 期 两 周 不 报 到 者, 取 消 入 学 资 格 以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成 人 高 校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报 名 时 未 毕 业 的 自 学 考 试 和 网 络 教 育 本 科 生 身 份 报 考 的 考 生 入 学 时 未 取 得 国 家 承 认 的 本 科 毕 业 证 书 者, 取 消 录 取 资 格 或 报 到 资 格 7
七 修 业 年 限 与 学 习 方 式 ( 一 )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 逻 辑 学 精 算 学 专 业 基 本 修 业 年 限 为 三 年 金 融 学 院 经 济 学 院 法 学 院 社 会 发 展 学 院 国 防 经 济 与 管 理 研 究 院 中 国 经 济 与 管 理 研 究 院 中 国 金 融 发 展 研 究 院 中 国 公 共 财 政 与 政 策 研 究 院 人 力 资 本 与 劳 动 经 济 研 究 中 心 统 计 与 数 学 学 院 中 国 财 政 发 展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各 学 术 型 专 业 基 本 修 业 年 限 均 为 三 年 其 他 各 学 术 型 专 业 基 本 修 业 年 限 均 为 两 年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习 方 式 全 部 为 全 日 制 脱 产 ( 二 )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金 融 应 用 统 计 税 务 国 际 商 务 保 险 资 产 评 估 审 计 法 律 ( 法 学 ) 应 用 心 理 软 件 工 程 各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基 本 修 业 年 限 均 为 两 年, 法 律 ( 非 法 学 )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基 本 修 业 年 限 为 三 年, 入 学 后 学 习 方 式 均 为 全 日 制 脱 产 学 习 工 商 管 理 公 共 管 理 会 计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基 本 修 业 年 限 均 为 两 年, 学 习 方 式 以 各 专 业 所 在 学 院 公 布 的 招 生 简 章 为 准 八 学 费 和 奖 助 体 系 ( 一 ) 所 有 纳 入 国 家 计 划 的 全 日 制 研 究 生 都 要 缴 纳 学 费,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费 为 8000 元 / 年,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费 见 各 专 业 所 在 学 院 公 布 的 招 生 简 章 最 终 学 费 标 准 以 北 京 市 发 改 委 教 委 财 政 局 审 批 结 果 为 准 根 据 学 校 相 关 管 理 规 定, 超 过 基 本 修 业 年 限 的 延 期 毕 业 研 究 生 须 按 照 学 校 规 定 缴 纳 学 费, 不 参 加 奖 学 金 评 定 延 期 毕 业 期 间 学 校 原 则 上 不 安 排 住 宿 ( 二 ) 我 校 自 2014 年 9 月 起 实 行 新 的 奖 助 办 法 学 校 研 究 生 奖 助 体 系 由 研 究 生 奖 学 金 学 校 研 究 生 科 研 奖 励 计 划 研 究 生 助 学 金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学 校 研 究 生 特 殊 困 难 补 助 与 入 学 绿 色 通 道 学 校 教 育 基 金 会 奖 助 基 金 共 六 部 分 组 成 ( 三 ) 研 究 生 奖 学 金 包 括 国 家 奖 学 金 和 学 业 奖 学 金 国 家 奖 学 金 用 于 奖 励 学 习 成 绩 特 别 优 秀 科 学 研 究 成 果 显 著 社 会 公 益 活 动 表 现 突 出 的 全 日 制 ( 全 日 制 脱 产 学 习 ) 研 究 生, 硕 士 研 究 生 2 万 元 / 生 / 年 学 业 奖 学 金 用 于 激 励 具 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籍 纳 入 全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计 划 的 勤 奋 学 习 潜 心 科 研 勇 于 创 新 积 极 进 取 的 全 日 制 研 究 生 ( 定 向 和 专 项 计 划 定 向 在 职 学 习 的 研 究 生 除 外 ) 学 业 奖 学 金 由 新 生 学 业 奖 和 二 年 级 及 以 上 研 8
究 生 学 业 奖 组 成 硕 士 新 生 学 业 奖 一 等 奖 学 金 用 于 奖 励 硕 士 阶 段 的 硕 博 连 读 生 ( 含 本 科 推 免 - 硕 博 连 读 ), 奖 励 金 额 为 每 生 1.2 万 元 ; 二 等 奖 学 金 用 于 奖 励 推 免 生 和 招 生 考 试 总 成 绩 在 一 志 愿 报 考 学 院 及 报 考 专 业 内 排 名 前 50% 的 研 究 生, 奖 励 金 额 为 每 生 0.8 万 元 二 年 级 及 以 上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业 奖 分 为 两 档 : 一 等 奖 学 金 奖 励 比 例 为 30%, 奖 励 金 额 为 每 生 1.2 万 元 ; 二 等 奖 学 金 奖 励 比 例 为 50%, 奖 励 金 额 为 每 生 0.8 万 元 ( 四 ) 学 校 研 究 生 科 研 奖 励 计 划 包 括 研 究 生 科 研 创 新 基 金 优 秀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奖 励 博 士 研 究 生 重 点 选 题 支 持 计 划 研 究 生 访 学 ( 国 内 外 ) 研 究 资 助 计 划 研 究 生 学 术 交 流 ( 国 内 外 ) 资 助 计 划, 优 秀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出 版 资 助 计 划 等 ( 五 ) 研 究 生 助 学 金 包 含 国 家 助 学 金 和 学 校 助 学 金 国 家 助 学 金 资 助 对 象 为 具 有 中 国 国 籍 且 纳 入 全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计 划 的 所 有 全 日 制 研 究 生 ( 有 固 定 工 资 收 入 的 除 外 ), 资 助 标 准 为 硕 士 研 究 生 每 生 每 年 0.6 万 元 同 时, 学 校 设 立 研 究 生 三 助 一 辅 即 助 教 助 管 助 研 学 生 辅 导 员 岗 位 助 学 金, 用 于 资 助 纳 入 全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计 划 的 参 加 三 助 一 辅 岗 位 工 作 的 全 日 制 研 究 生 ( 全 脱 产 学 习 ) ( 六 ) 对 于 纳 入 全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计 划 的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的 全 日 制 研 究 生, 可 以 申 请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 七 ) 学 校 教 育 基 金 会 奖 助 基 金, 用 于 奖 励 成 绩 优 异 表 现 突 出 的 研 究 生, 具 体 奖 助 项 目 和 评 审 办 法 由 教 育 基 金 会 统 一 制 定 颁 布 并 组 织 实 施 九 部 分 学 院 招 生 改 革 情 况 经 济 学 院 所 有 专 业 初 试 和 复 试 内 容 一 致, 考 生 初 试 报 名 阶 段 报 考 专 业 不 为 最 终 录 取 专 业, 录 取 时 根 据 报 考 该 院 所 有 考 生 招 生 考 试 成 绩 排 名 ( 含 初 试 和 复 试 ), 按 照 各 专 业 招 生 人 数 在 全 院 范 围 内 统 一 排 名 录 取 专 业 的 选 择 实 行 分 数 高 者 优 先 选 择 的 原 则, 由 考 生 依 照 分 数 高 低 并 按 各 专 业 的 招 生 人 数 依 次 选 择, 直 至 各 专 业 按 招 生 人 数 录 满 为 止 考 试 成 绩 相 同 的 考 生, 选 择 专 业 与 报 考 专 业 一 致 者 优 先 法 学 院 所 有 学 术 型 专 业 政 府 管 理 学 院 所 有 学 术 型 专 业 中 国 经 济 与 管 理 研 究 院 所 有 学 术 型 专 业 统 计 与 数 学 学 院 的 经 济 统 计 (0714Z1) 金 融 统 计 与 风 险 管 理 (0714Z3) 和 应 用 统 计 (0714Z4) 三 个 专 业 报 名 初 试 复 试 和 录 取 原 则 同 经 济 学 院 马 克 思 主 义 学 院 将 原 有 4 个 二 级 学 科 招 生 专 业 合 并 为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一 级 学 科 专 业 统 一 招 生 十 特 别 注 意 事 项 9
( 一 ) 招 生 目 录 中 带 的 专 业 为 我 校 自 主 设 置 的 专 业 专 业 代 码 第 三 位 为 5 的 专 业 为 专 业 学 位 ( 二 ) 统 计 学 一 级 学 科 下 自 主 设 置 四 个 二 级 学 科 专 业, 其 中 数 理 统 计 (0714Z2) 专 业 授 予 理 学 硕 士 学 位, 经 济 统 计 (0714Z1) 金 融 统 计 与 风 险 管 理 (0714Z3) 和 应 用 统 计 (0714Z4) 三 个 专 业 授 予 经 济 学 硕 士 学 位 ( 三 ) 军 人 身 份 考 生 应 按 解 放 军 总 政 治 部 规 定 办 理 报 名 手 续, 可 报 考 定 向 就 业 类 别, 其 他 身 份 考 生 报 考 类 别 可 根 据 考 生 实 际 情 况 自 行 选 择 ( 四 ) 报 考 公 共 管 理 一 级 学 科 下 的 行 政 管 理 教 育 经 济 与 管 理 社 会 保 障 城 市 规 划 与 管 理 专 业 的 考 生 因 业 务 课 一 不 考 数 学 三, 按 教 育 部 规 定 未 被 一 志 愿 录 取 的 考 生 将 不 能 调 剂 到 同 一 学 科 门 类 考 数 学 三 的 专 业 中 特 此 提 醒 ( 五 ) 考 生 报 名 时 不 需 出 具 所 在 工 作 单 位 同 意 报 考 的 证 明 材 料, 考 生 应 在 报 考 前 自 行 与 所 在 工 作 单 位 协 商 报 考 相 关 事 宜 如 考 生 在 报 考 期 间 因 报 考 研 究 生 与 单 位 产 生 纠 纷 一 律 由 考 生 自 行 处 理, 且 因 此 导 致 招 生 单 位 无 法 按 国 家 规 定 在 录 取 前 对 考 生 进 行 政 审 和 调 转 档 案 等 情 况, 造 成 考 生 不 能 复 试 或 无 法 被 录 取 以 及 无 法 入 学 报 到 的 后 果, 责 任 自 负 ( 六 ) 我 校 不 举 办 任 何 形 式 的 考 前 辅 导 班 ( 七 ) 按 照 我 校 两 校 区 办 学 情 况, 我 校 2016 年 录 取 的 大 部 分 硕 士 研 究 生 将 安 排 到 沙 河 校 区 住 宿 学 习,MBA MPA MPAcc 以 在 职 方 式 学 习 的 硕 士 研 究 生 不 予 安 排 住 宿, 具 体 安 排 将 在 发 放 录 取 通 知 书 前 在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通 知, 请 考 生 报 名 时 心 理 有 所 准 备 ( 八 )2016 级 录 取 的 跨 学 科 门 类 报 考 硕 士 研 究 生 需 在 入 学 前 补 修 录 取 专 业 指 定 的 两 门 专 业 课 程 ( 各 3 学 分 ), 并 在 入 学 后 的 一 年 内 通 过 考 试 两 门 专 业 课 程 作 为 补 修 课 程 不 计 入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阶 段 的 学 分 补 修 课 程 教 学 通 过 我 校 网 络 教 育 平 台 实 施, 相 关 收 费 标 准 按 学 校 当 年 规 定 执 行, 具 体 要 求 随 研 究 生 录 取 通 知 书 发 放 ( 九 )2016 年 录 取 的 我 校 学 术 型 硕 士 研 究 生 可 以 申 请 硕 博 连 读 博 士 研 究 生, 具 体 选 拔 于 报 到 入 学 后 组 织 ( 十 ) 骨 干 计 划 学 生 经 基 础 培 训 后 到 培 养 单 位 报 到 和 其 他 学 生 在 录 取 当 年 做 保 留 入 学 资 格 ( 含 优 干 和 支 教 ) 至 入 学 到 培 养 单 位 报 到, 如 出 现 入 学 当 年 就 读 专 业 学 制 或 专 业 名 称 与 录 取 当 年 不 一 致, 以 到 培 养 单 位 报 到 时 新 调 整 的 学 制 和 专 业 名 称 为 准 十 一 参 考 资 料 ( 一 ) 研 招 办 备 有 历 年 考 试 试 题, 请 于 工 作 日 每 周 一 三 五 下 午 到 研 招 办 ( 学 院 南 路 校 区 办 公 楼 412) 办 理 相 关 事 宜, 但 不 办 理 邮 购 业 务 10
( 二 ) 研 招 办 不 提 供 备 考 书 籍, 请 考 生 自 行 购 买 十 二 联 系 方 式 欢 迎 访 问 研 究 生 院 主 页 (http://gs.cufe.edu.cn) 和 我 校 主 页 (http://www.cufe.edu.cn) 有 关 研 究 生 招 生 报 考 成 绩 发 布 复 试 方 案 政 审 调 档 及 录 取 等 信 息 随 时 在 我 校 网 站 研 究 生 院 主 页 招 生 工 作 中 发 布, 不 予 另 行 通 知 咨 询 电 话 :010-62288344 010-62288895( 传 真 ) 微 信 公 众 号 :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 仅 用 于 发 布 信 息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