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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途 径 和 申 请 时 间 申 请 人 可 从 2013 年 1 月 开 始 向 中 国 驻 奥 地 利 使 馆 教 育 处 提 出 申 请, 提 交 申 请 截 止 日 期 为 2013 年 4 月 25 日 中 国 驻 奥 地 利 使 馆 教 育 处 联 系 方 式 : Bildungsabteilung der Botschaft der V. R. China in der Österreich Reisnerstrasse 28/12,A-1030 Wien, Austria Tel.: 0043 1 945 4191 Fax: 0043 1 713 1788 Email: wgdongwien@gmail.com http://www.eduembaustria.org 申 请 人 资 格 1 申 请 人 须 为 非 中 国 籍 公 民, 身 体 健 康 ; 2 申 请 人 的 学 历 和 年 龄 要 求 : 1) 来 华 学 习 本 科 专 业 者, 须 具 有 高 中 毕 业 学 历, 成 绩 优 秀, 年 龄 不 超 过 25 周 岁 ; 2) 来 华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者, 须 具 有 学 士 学 位, 年 龄 不 超 过 35 周 岁 ; 3) 来 华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者, 须 具 有 硕 士 学 位, 年 龄 不 超 过 40 周 岁 ; 4) 作 为 汉 语 进 修 生 来 华 学 习 者, 须 具 有 高 中 毕 业 学 历, 来 华 进 修 汉 语 专 业, 年 龄 不 超 过 35 周 岁 ; 5) 作 为 普 通 进 修 生 来 华 进 修 者, 须 具 有 大 学 二 年 级 以 上 学 历, 来 华 进 修 包 括 汉 语 专 业 在 内 的 各 学 科 专 业, 年 龄 不 超 过 45 周 岁 ; 6) 作 为 高 级 进 修 生 来 华 进 修 者, 须 具 有 硕 士 以 上 学 位 或 副 教 授 以 上 职 称, 年 龄 不 超 过 50 周 岁 奖 学 金 内 容 和 标 准 ( 一 ) 全 额 奖 学 金 1 免 交 注 册 费 学 费 实 验 费 实 习 费 基 本 教 材 费 和 提 供 免 费 校 内 住 宿 ; 2 提 供 奖 学 金 生 活 费 ; 2

3 提 供 首 次 来 华 一 次 性 安 置 补 助 费 ; 4 提 供 门 诊 医 疗 服 务 和 中 国 政 府 奖 学 金 来 华 留 学 生 综 合 医 疗 保 险 ; 5 提 供 一 次 性 城 市 间 交 通 费 备 注 : 1 奖 学 金 生 要 求 进 行 超 出 学 校 教 学 计 划 的 实 验 或 实 习, 所 超 出 费 用 由 本 人 自 理 2 基 本 教 材 费 : 是 指 学 校 指 定 的 免 费 提 供 给 奖 学 金 生 学 习 课 程 所 必 需 的 教 材, 其 他 书 籍 资 料 自 理 3 奖 学 金 生 活 费 由 所 在 学 校 按 月 发 给 学 生 本 人, 标 准 为 : 1) 本 科 生 和 汉 语 进 修 生 :1,400 元 人 民 币 / 月 2) 硕 士 研 究 生 和 普 通 进 修 生 :1,700 元 人 民 币 / 月 3) 博 士 研 究 生 和 高 级 进 修 生 :2,000 元 人 民 币 / 月 按 照 规 定, 奖 学 金 生 活 费 自 奖 学 金 生 入 学 之 日 起 由 学 校 逐 月 定 期 发 放 新 生 当 月 十 五 日 ( 含 十 五 日 ) 之 前 注 册 的, 发 给 全 月 奖 学 金 生 活 费 ; 十 五 日 以 后 注 册 的, 发 给 半 个 月 奖 学 金 生 活 费 毕 业 生 的 奖 学 金 生 活 费 发 至 学 校 确 定 的 毕 业 之 日 以 后 的 半 个 月 对 休 学 退 学 或 结 业 回 国 者, 奖 学 金 生 活 费 自 下 个 月 起 停 发 学 校 规 定 的 假 期 内 奖 学 金 生 活 费 照 发 ; 奖 学 金 生 假 期 内 因 离 校 休 假 而 未 能 按 时 领 取 奖 学 金 生 活 费, 返 校 后 可 以 补 发 奖 学 金 生 未 请 假 而 不 按 时 到 校 注 册 非 健 康 原 因 离 校 或 者 旷 课, 时 间 超 过 一 个 月 者, 停 发 当 月 的 奖 学 金 生 活 费 奖 学 金 生 因 怀 孕 或 患 严 重 疾 病 需 休 学 者, 应 回 国 生 产 或 休 养, 回 国 旅 费 自 理 ; 经 学 校 批 准 休 学 者, 享 受 奖 学 金 资 格 最 长 可 保 留 一 年, 但 休 学 期 间 停 发 奖 学 金 生 活 费 奖 学 金 生 因 其 他 原 因 休 学 者, 其 享 受 奖 学 金 的 资 格 不 予 保 留 4 新 生 首 次 来 华 一 次 性 安 置 费 标 准 为 : 1) 来 华 学 习 期 限 不 满 1 学 年 者 一 次 性 发 放 1,000 元 人 民 币 ; 2) 来 华 学 习 期 限 为 1 学 年 及 1 学 年 以 上 者 一 次 性 发 放 1,500 元 人 民 币 5 门 诊 医 疗 费 : 学 生 在 学 校 医 院 或 学 校 指 定 的 医 院 就 医 的 日 常 门 诊 费 用 学 生 就 诊 后 需 按 学 校 有 关 规 定 自 行 支 付 一 定 比 例 的 费 用 6 中 国 政 府 奖 学 金 来 华 留 学 生 综 合 保 险 : 由 中 国 教 育 部 为 在 华 奖 学 金 生 所 投 保 的 综 合 医 疗 保 险 主 要 用 于 学 生 因 大 病 住 院 或 发 生 人 身 意 外 伤 害 所 支 付 的 费 用 保 险 费 用 由 奖 学 金 生 所 在 学 校 或 指 定 的 救 援 机 构 受 理 垫 付, 并 持 有 关 费 用 收 据 按 照 事 先 规 定 的 保 险 条 款 向 保 险 公 司 理 赔 保 险 公 司 不 受 理 中 国 政 府 奖 学 金 生 个 人 理 赔 事 宜 3

7 一 次 性 城 市 间 交 通 费 : 新 生 入 学 时 由 入 境 口 岸 至 学 校 所 在 城 市 或 汉 语 补 习 ( 预 科 教 育 ) 学 校 所 在 城 市 ; 在 校 生 从 汉 语 补 习 ( 预 科 教 育 ) 学 校 所 在 城 市 至 专 业 院 校 所 在 城 市 ; 以 及 毕 业 生 从 学 校 所 在 城 市 至 出 境 口 岸 的 一 次 性 火 车 硬 座 ( 卧 ) 车 票 途 中 伙 食 费 用 以 及 行 李 超 重 费 用 由 学 生 本 人 自 理 入 境 口 岸 原 则 上 为 首 都 北 京, 或 其 它 距 就 读 学 校 较 近 的 口 岸 城 市 ( 二 ) 部 分 奖 学 金 : 为 全 额 奖 学 金 中 的 一 项 或 几 项 内 容 申 请 材 料 提 供 申 请 人 必 须 如 实 填 写 和 提 交 以 下 申 请 材 料 ( 均 为 一 式 两 份 ): 1 中 国 政 府 奖 学 金 申 请 表 ( 用 中 文 或 英 文 填 写 ) 申 请 人 须 通 过 留 学 基 金 委 来 华 留 学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网 上 填 写 和 提 交 电 子 报 名 信 息, 在 提 交 信 息 后, 请 打 印 系 统 自 动 生 成 的 中 国 政 府 奖 学 金 申 请 表 留 学 基 金 委 来 华 留 学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的 网 址 为 http://laihua.csc.edu.cn; 受 理 机 构 代 码 ( 驻 奥 地 利 使 馆 教 育 处 ):0401 2 经 过 公 证 的 最 高 学 历 证 明 如 申 请 人 为 在 校 学 生, 需 另 外 提 交 本 人 就 读 学 校 出 具 的 在 学 证 明 中 英 文 以 外 文 本 需 附 经 公 证 的 中 文 或 英 文 的 译 文 ; 3 学 习 成 绩 单 中 英 文 以 外 文 本 须 附 经 公 证 的 中 文 或 英 文 的 译 文 ; 4 来 华 学 习 或 研 究 计 划 申 请 攻 读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者 和 申 请 作 为 高 级 进 修 生 来 华 学 习 者, 必 须 提 交 用 中 文 或 英 文 书 写 的 来 华 学 习 或 研 究 计 划 ; 5 推 荐 信 申 请 攻 读 硕 士 博 士 学 位 者 和 申 请 作 为 高 级 进 修 生 来 华 学 习 者, 须 提 交 两 名 教 授 或 副 教 授 的 推 荐 信, 用 中 文 或 英 文 书 写 ; 在 中 国 境 内 申 请 者, 须 出 具 拟 就 读 学 校 的 录 取 通 知 书 或 邀 请 函 ; 6 申 请 学 习 音 乐 专 业 的 学 生 须 提 交 本 人 作 品 的 光 盘 ; 申 请 学 习 美 术 专 业 的 学 生, 须 提 供 本 人 作 品 光 盘 (2 张 素 描 画,2 张 色 彩 画,2 张 其 他 作 品 ); 7 年 龄 不 满 18 周 岁 的 申 请 人, 需 提 交 在 华 法 定 监 护 人 的 相 关 法 律 文 件 ; 8 外 国 人 体 格 检 查 表 复 印 件 ( 原 件 自 行 保 存, 此 表 格 由 中 国 卫 生 检 疫 部 门 统 一 印 制, 可 在 留 学 基 金 委 网 站 下 载 ) 仅 限 于 来 华 学 习 时 间 超 过 6 个 月 者, 须 用 英 文 填 写 申 请 人 应 严 格 按 照 外 国 人 体 格 检 查 表 中 要 求 的 项 目 进 行 检 查 缺 项 未 贴 4

有 本 人 照 片 或 照 片 上 未 盖 骑 缝 章 无 医 师 和 医 院 签 字 盖 章 的 外 国 人 体 格 检 查 表 无 效 鉴 于 检 查 结 果 有 效 期 为 6 个 月, 请 申 请 人 据 此 确 定 本 人 进 行 体 检 的 时 间 上 述 申 请 材 料 应 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 之 前 送 达 或 邮 寄 至 中 国 驻 奥 地 利 使 馆 教 育 处 留 学 基 金 委 不 受 理 个 人 申 请 无 论 录 取 与 否, 申 请 材 料 均 不 退 还 学 习 院 校 及 专 业 的 选 择 申 请 人 可 在 中 国 教 育 部 委 托 的 中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范 围 内, 选 择 1 个 志 愿 专 业 和 3 所 志 愿 学 校 请 申 请 人 务 必 严 格 按 照 接 受 中 国 政 府 奖 学 金 来 华 留 学 生 高 等 学 校 介 绍 中 列 出 的 学 校 和 专 业 目 录 选 择 学 校 和 专 业 名 称 录 取 及 通 知 1 留 学 基 金 委 对 奖 学 金 申 请 人 的 申 请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并 有 权 根 据 中 国 高 等 学 校 的 接 受 能 力 学 制 等 对 申 请 人 所 选 择 的 学 校 专 业 和 年 限 进 行 适 当 的 调 整 经 留 学 基 金 委 审 核 合 格 的 申 请 材 料 将 转 送 有 关 学 校, 由 学 校 决 定 是 否 录 取 申 请 人 条 件 或 申 请 材 料 不 符 合 规 定 和 要 求 的, 视 为 申 请 无 效, 不 予 受 理 2 从 境 外 申 请 免 试 来 华 攻 读 本 科 硕 士 研 究 生 或 博 士 研 究 生 者, 如 本 人 学 历 水 平 未 达 到 中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的 要 求, 由 学 校 决 定 其 录 取 的 学 生 类 别 或 做 有 条 件 录 取 专 业 学 习 前 需 要 补 习 汉 语 或 进 行 预 科 学 习 者, 应 在 汉 语 补 习 或 预 科 学 习 期 间 通 过 学 校 的 入 学 考 试 或 相 关 的 课 程 考 试 后 方 可 正 式 进 入 专 业 学 习 接 受 预 科 教 育 的 本 科 生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未 通 过 考 试 者, 应 作 为 汉 语 专 业 进 修 生 结 业 回 国 3 留 学 基 金 委 鼓 励 申 请 人 提 前 自 行 联 系 学 校 和 导 师, 如 申 请 人 已 获 得 学 校 的 录 取 函 或 导 师 邀 请 信, 请 附 在 申 请 材 料 中, 留 学 基 金 委 将 申 请 材 料 优 先 寄 送 有 关 学 校 办 理 录 取 4 被 中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录 取 的 申 请 人, 经 留 学 基 金 委 批 准 后 即 可 获 得 中 国 政 府 奖 学 金 资 格 5 奖 学 金 获 得 者 来 华 后 原 则 上 不 得 申 请 变 更 录 取 通 知 书 上 明 确 的 录 取 院 校 学 习 专 业 及 学 习 期 限 6 留 学 基 金 委 将 在 2013 年 7 月 31 日 前 将 录 取 名 单 录 取 通 知 书 和 外 国 留 学 人 员 5

来 华 签 证 申 请 表 (JW201 表 ) 寄 送 承 办 招 生 事 务 的 相 关 部 门, 由 其 将 上 述 文 件 转 交 学 生 本 人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