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认 协 培 2015 104 号 关 于 发 布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检 查 员 考 试 大 纲 ( 第 3 版 )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机 构 和 人 员 : 为 满 足 CCAA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检 查 员 注 册 准 则 ( 第 3 版 ) 有 关 要 求, 确 保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检 查 员 水 平, 我 会 制 定 了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检 查 员 考 试 大 纲 ( 第 3 版 ) ( 见 附 件 ), 现 予 以 发 布 实 施 特 此 通 知 附 件 :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检 查 员 考 试 大 纲 ( 第 3 版 ) 中 国 认 证 认 可 协 会 2015 年 4 月 24 日 1
附 件 中 国 认 证 认 可 协 会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检 查 员 考 试 大 纲 第 3 版 文 件 编 号 :CCAA-305 发 布 日 期 :2015 年 4 月 24 日 实 施 日 期 :2015 年 5 月 1 日 2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检 查 员 考 试 大 纲 第 3 版 1. 总 则 本 大 纲 依 据 CCAA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检 查 员 注 册 准 则 ( 以 下 简 称 注 册 准 则 ) 制 定, 旨 在 通 过 统 一 的 笔 试, 客 观 公 正 全 面 地 考 核 参 加 考 试 人 员 满 足 注 册 准 则 中 2.4.1 各 级 别 检 查 员 应 具 备 的 基 础 知 识 的 程 度, 为 CCAA 评 价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检 查 员 注 册 申 请 人 的 能 力 提 供 依 据 2. 考 试 要 求 2.1 考 试 对 象 符 合 注 册 准 则 相 关 资 格 经 历 要 求, 有 意 向 注 册 成 为 CCAA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检 查 员 的 人 员 2.2 考 试 方 式 考 试 为 纸 笔 考 试, 考 试 时 间 2 小 时 考 生 自 带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实 施 规 则 工 厂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要 求 标 准, 此 外 其 他 资 料 不 可 带 入 考 场 考 生 应 严 格 遵 守 考 场 纪 律 ( 见 附 件 一 ), 违 反 考 场 纪 律 者, 将 按 照 违 规 认 定 与 处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处 置 2.3 考 试 的 频 次 和 地 点 考 试 时 间 见 年 度 考 试 安 排, 每 期 考 试 在 北 京 和 选 定 的 国 内 大 中 城 市 设 立 考 点,CCAA 在 考 试 前 40 天 公 布 具 体 报 名 事 宜 2.4 考 试 费 用 CCAA 根 据 认 证 人 员 注 册 收 费 规 则 收 取 考 试 费 用 报 名 截 止 后, 无 论 是 否 参 加 考 试, 考 试 费 用 将 不 予 退 还 2.5 考 试 的 题 型 及 分 值 3
1. 认 证 知 识 及 工 厂 检 查 ( 包 括 对 工 厂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要 求 分 值 分 布 的 理 解 ) 约 占 65% 2. 其 他 强 制 性 实 施 规 则 通 用 要 求 约 占 20% 3. 产 品 认 证 法 律 法 规 约 占 15% 题 型 数 量 单 题 分 值 ( 分 ) 小 计 分 值 ( 分 ) 单 项 选 择 题 40 1 40 多 选 题 10 2 20 阐 述 题 1 10 10 案 例 分 析 题 5 6 30 2.6 考 试 合 格 判 定 考 试 满 分 为 100 分,70 分 ( 含 ) 以 上 为 合 格 2.7 考 试 结 果 发 布 CCAA 将 在 考 试 结 束 后 45 天 ( 遇 法 定 节 日 顺 延 ) 内, 公 布 考 试 合 格 人 员 名 单 3 考 试 内 容 3.1 考 试 范 围 a. 认 证 知 识 及 工 厂 检 查 b. 其 他 强 制 性 实 施 规 则 通 用 要 求 c. 产 品 认 证 法 律 法 规 3.2 考 试 内 容 3.2.1 产 品 认 证 知 识 3.2.1.1 产 品 认 证 发 展 简 史 a) 产 品 认 证 的 作 用 b) 产 品 认 证 与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的 关 联 性 与 区 别 3.2.1.2 认 证 的 模 式 及 选 择 a) 确 定 产 品 认 证 模 式 应 考 虑 的 因 素 4
b) 认 证 模 式 涉 及 的 要 素 及 使 用 c) 第 五 种 认 证 模 式 的 特 点 3.2.1.3 中 国 的 产 品 认 证 制 度 a) 与 产 品 认 证 有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相 关 规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认 证 认 可 条 例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管 理 规 定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检 查 员 管 理 办 法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标 志 管 理 办 法 认 证 证 书 和 认 证 标 志 管 理 办 法 ( 见 附 件 二 ) b)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的 管 理 体 制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 人 员 注 册 机 构 ; 实 施 机 构 ( 包 括 : 指 定 认 证 机 构 指 定 检 查 机 构 指 定 实 验 室 ); 指 定 标 志 发 放 管 理 机 构 c)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实 施 规 则 ( 见 附 件 二 ) d)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标 志 3.2.2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流 程 3.2.2.1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的 实 施 流 程 a) 实 施 流 程 涉 及 的 主 要 阶 段 b) 主 要 阶 段 的 主 要 内 容 3.2.2.2 生 产 企 业 分 类 管 理 a) 企 业 分 类 管 理 基 本 模 式 基 本 原 则 b) 生 产 企 业 四 级 分 类 管 理 3.2.2.3 生 产 企 业 检 测 资 源 及 其 他 认 证 结 果 的 利 用 a) 工 厂 检 测 资 源 利 用 方 式 条 件 要 求 及 资 格 获 得 和 维 持 b) 其 他 认 证 结 果 利 用 的 范 围 及 实 施 要 求 3.2.3 产 品 认 证 有 关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3.2.3.1 与 组 织 有 关 的 术 语 : 认 证 委 托 人 持 证 人 生 产 者 生 产 企 业 3.2.3.2 与 质 量 活 动 有 关 人 员 的 术 语 : 质 量 负 责 人 认 证 技 术 负 责 人 3.2.3.3 与 检 验 有 关 的 术 语 : 例 行 检 验 确 认 检 验 关 键 件 定 期 确 认 检 验 3.2.3.4 与 合 格 有 关 的 术 语 : 纠 正 纠 正 措 施 预 防 措 施 返 工 返 修 5
3.2.3.5 与 测 量 有 关 的 术 语 : 校 准 检 定 功 能 检 查 3.2.3.6 与 工 厂 检 查 有 关 的 术 语 : 认 证 产 品 一 致 性 工 厂 检 查 指 定 试 验 3.2.4 工 厂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要 求 3.2.4.1 职 责 和 资 源 要 求 a) 与 质 量 活 动 有 关 人 员 的 职 责 要 求 及 关 系 b)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工 厂 的 资 源 要 求 3.2.4.2 文 件 和 记 录 的 控 制 要 求 a) 文 件 建 立 保 持 控 制 要 求 b) 记 录 建 立 保 持 控 制 要 求 ; c) 重 要 文 件 和 质 量 信 息 控 制 要 求 3.2.4.3 采 购 与 关 键 件 控 制 要 求 a) 关 键 件 的 采 购 控 制 要 求 b) 关 键 件 的 质 量 控 制 要 求 c) 从 经 销 商 贸 易 商 采 购 关 键 件 时 的 一 致 性 控 制 要 求 3.2.4.4 生 产 过 程 控 制 要 求 a) 关 键 工 序 的 识 别 关 键 工 序 的 人 员 能 力 关 键 工 序 的 控 制 要 求 b)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环 境 控 制 要 求 c) 过 程 参 数 的 监 视 和 测 量 d) 生 产 设 备 的 维 护 保 养 控 制 要 求 e) 生 产 过 程 阶 段 的 检 查 监 视 测 量 3.2.4.5 例 行 检 验 和 / 或 确 认 检 验 要 求 a) 例 行 检 验 要 求 b) 确 认 检 验 要 求 c) 例 行 检 验 和 确 认 检 验 的 差 异 3.2.4.6 检 验 试 验 仪 器 设 备 a) 工 厂 配 置 检 验 试 验 仪 器 设 备 的 基 本 要 求 b) 检 验 试 验 仪 器 设 备 的 校 准 及 检 定 6
c) 检 验 试 验 仪 器 设 备 的 功 能 检 查 3.2.4.7 不 合 格 品 的 控 制 要 求 a) 产 品 生 产 各 个 阶 段 的 不 合 格 品 的 控 制 要 求 b) 外 部 监 督 发 生 不 合 格 的 控 制 要 求 c) 认 证 委 托 人 发 现 外 部 不 合 格 时 采 取 的 措 施 3.2.4.8 内 部 质 量 审 核 控 制 要 求 a) 内 部 质 量 审 核 的 目 的 b) 内 部 质 量 审 核 的 实 施 c) 产 品 内 审 和 体 系 内 审 的 差 异 3.2.4.9 认 证 产 品 的 变 更 及 一 致 性 控 制 要 求 a) 认 证 产 品 一 致 性 控 制 的 范 围 b) 认 证 产 品 一 致 性 控 制 及 变 更 要 求 3.2.4.10 产 品 防 护 与 交 付 控 制 要 求 a) 产 品 防 护 控 制 要 求 b) 产 品 交 付 控 制 要 求 3.2.4.11 CCC 证 书 和 标 志 控 制 要 求 a) CCC 证 书 控 制 依 据 及 范 围 b) CCC 标 志 的 控 制 要 求 及 范 围 3.2.5 产 品 一 致 性 和 产 品 一 致 性 检 查 3.2.5.1 产 品 一 致 性 概 述 a) 产 品 一 致 性 的 概 念 b) 一 致 性 要 求 的 对 象 c) 一 致 性 要 求 的 内 容 d) 一 致 性 控 制 与 一 致 性 检 查 的 区 别 3.2.5.2 产 品 一 致 性 控 制 一 致 性 控 制 的 关 键 点 和 方 法 及 出 现 问 题 的 处 置 3.2.5.3 产 品 一 致 性 检 查 7
e) 产 品 一 致 性 检 查 概 念 f) 产 品 一 致 性 检 查 准 则 g) 产 品 一 致 性 检 查 的 策 划 和 准 备 h) 产 品 一 致 性 检 查 的 内 容 i) 产 品 一 致 性 检 查 的 方 法 j) 产 品 一 致 性 检 查 存 在 问 题 的 处 置 3.2.6 工 厂 检 查 方 案 及 策 划 工 作 3.2.6.1 工 厂 检 查 的 组 织 和 管 理 a) 工 厂 检 查 的 准 则 b) 工 厂 检 查 要 求 的 编 制 原 则 c) 工 厂 检 查 方 案 的 编 制 原 则 3.2.6.2 工 厂 检 查 的 策 划 a) 确 定 工 厂 检 查 目 的 b) 确 定 工 厂 检 查 范 围 c) 确 定 工 厂 检 查 准 则 d) 工 厂 检 查 组 的 组 成 3.2.6.3 文 件 和 资 料 的 初 步 评 审 a) 评 审 的 目 的 b) 通 常 需 评 审 的 文 件 和 资 料 c) 评 审 的 时 机 d) 评 审 的 方 法 e) 评 审 后 的 处 理 3.2.6.4 工 厂 检 查 工 作 文 件 的 准 备 a) 检 查 组 工 作 记 录 文 件 的 准 备 b) 检 查 组 工 厂 检 查 准 则 等 文 件 的 准 备 3.2.6.5 工 厂 检 查 计 划 的 编 制 a) 工 厂 检 查 的 内 容 与 流 程 8
b) 确 定 工 厂 检 查 路 线 c) 检 查 员 实 施 检 查 的 专 业 要 求 d) 编 制 工 厂 检 查 计 划 注 意 的 要 素 e) 检 查 计 划 通 常 应 包 括 的 内 容 f) 检 查 计 划 的 编 制 方 法 3.2.6.6 检 查 表 和 检 查 记 录 a) 检 查 表 和 检 查 记 录 的 区 别 及 作 用 b) 编 制 检 查 表 的 基 本 思 路 和 方 法 c) 填 写 检 查 记 录 的 基 本 要 求 3.2.7 工 厂 检 查 的 实 施 3.2.7.1 工 厂 检 查 中 的 会 议 a) 首 次 会 议 b) 检 查 组 内 部 沟 通 会 c) 必 要 时, 与 受 检 查 方 的 沟 通 会 d) 末 次 会 议 3.2.7.2 工 厂 检 查 现 场 巡 视 a) 初 始 工 厂 检 查 时 的 现 场 巡 视 e) 监 督 检 查 时 的 现 场 巡 视 3.2.7.3 内 / 外 部 沟 通 a) 内 部 沟 通 的 时 机 内 容 方 法 b) 外 部 沟 通 的 时 机 内 容 方 法 3.2.7.3 现 场 证 据 收 集 的 方 法 a) 信 息 源 确 定 的 原 则 b) 与 相 关 人 员 谈 话 的 方 法 c) 查 阅 文 件 资 料 与 记 录 的 方 法 d) 观 察 相 关 人 员 操 作 的 方 法 e) 抽 样 检 验 和 检 查 的 方 法 9
3.2.7.4 样 本 的 识 别 与 抽 样 a) 识 别 样 本 的 原 则 b) 抽 样 原 则 c) 抽 样 要 求 d) 工 厂 相 关 信 息 的 核 查 3.2.7.5 不 符 合 项 及 不 符 合 项 报 告 a) 不 符 合 项 的 判 定 b) 不 符 合 项 的 事 实 描 述 要 求 c) 不 符 合 项 的 验 证 方 式 d) 出 具 不 符 合 报 告 的 要 求 3.2.7.6 检 查 结 论 a) 影 响 检 查 结 论 应 考 虑 的 因 素 b) 检 查 结 论 的 类 别 c) 工 厂 检 查 不 通 过 的 条 件 d) 证 书 暂 停 撤 销 的 条 件 3.2.7.7 检 查 报 告 a) 检 查 报 告 的 内 容 b) 检 查 报 告 的 分 发 c) 检 查 报 告 的 作 用 3.2.7.8 检 查 的 后 续 活 动 a) 不 符 合 项 的 验 证 b) 检 查 结 果 的 上 报 3.2.8 获 证 后 监 督 3.2.8.1 监 督 的 概 念 a) 监 督 的 目 的 b) 监 督 的 范 围 及 内 容 3.2.8.2 监 督 的 类 别 10
a) 监 督 的 周 期 b) 日 常 监 督 c) 特 殊 监 督 3.2.8.3 监 督 的 流 程 与 职 责 a) 监 督 的 流 程 b) 各 指 定 机 构 及 人 员 的 职 责 3.2.8.4 监 督 检 查 的 实 施 a) 监 督 检 查 的 策 划 b) 检 查 准 则 c) 检 查 内 容 d) 监 督 检 验 样 品 的 抽 样 要 求 3.2.8.5 监 督 检 验 的 实 施 a) 监 督 检 验 的 策 划 b) 监 督 检 验 的 抽 样 c) 监 督 检 验 的 送 样 3.2.8.6 监 督 的 结 论 a) 评 定 和 批 准 的 职 责 b) 判 定 的 准 则 c) 综 合 结 论 3.2.8.7 监 督 结 果 的 处 理 证 书 保 持 暂 停 撤 销, 认 证 范 围 缩 小 的 条 件 11
附 件 一 考 场 纪 律 及 考 试 违 规 认 定 与 处 理 一 考 场 纪 律 考 生 应 严 格 遵 守 以 下 考 场 纪 律, 并 自 觉 服 从 监 考 人 员 等 考 试 工 作 人 员 管 理,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妨 碍 监 考 人 员 等 考 试 工 作 人 员 履 行 职 责, 不 得 扰 乱 考 场 及 其 他 考 试 工 作 地 点 的 秩 序 ( 一 ) 考 生 应 重 道 德 讲 诚 信, 互 相 尊 重 ( 二 ) 考 生 应 携 带 准 考 证 等 规 定 证 件, 在 规 定 时 间 和 地 点 参 加 考 试 ( 三 ) 考 生 应 按 规 定 向 监 考 人 员 出 示 相 关 证 件, 并 按 准 考 证 号 ( 座 位 号 ) 入 座 将 准 考 证 等 相 关 证 件 放 在 指 定 位 置 以 便 核 验 ( 四 ) 考 生 进 入 考 场 除 考 试 用 蓝 黑 签 字 笔 外, 其 他 任 何 物 品 不 准 带 入 考 场 严 禁 携 带 各 种 通 讯 工 具 ( 如 手 机 电 脑 及 其 他 无 线 接 收 传 送 设 备 等 ) 电 子 存 储 记 忆 录 放 等 设 备 进 入 考 场 严 禁 随 身 夹 带 文 字 材 料 及 其 他 与 考 试 无 关 的 物 品 ( 五 ) 考 生 在 领 到 试 卷 后, 应 在 指 定 位 置 清 楚 地 填 写 姓 名 准 考 证 号 座 位 号 等 信 息 ( 六 ) 考 生 应 使 用 蓝 黑 签 字 笔 作 答, 不 得 使 用 红 色 等 其 他 颜 色 笔 或 铅 笔 答 题 考 生 应 将 答 案 书 写 在 试 卷 指 定 位 置, 不 准 在 答 卷 上 做 任 何 标 记 使 用 规 定 以 外 的 笔 答 题 或 未 在 试 卷 指 定 位 置 作 答 的 答 案, 均 视 为 无 效 答 案, 不 记 成 绩 ( 七 ) 考 生 在 考 场 内 必 须 保 持 安 静 不 准 吸 烟, 不 准 喧 哗, 不 准 交 头 接 耳 左 顾 右 盼 打 手 势 做 暗 号, 不 准 夹 带 旁 窥 抄 袭 或 有 意 让 他 人 抄 袭, 不 准 传 抄 答 案 或 交 换 试 卷 草 稿 纸 考 场 内 不 得 自 行 传 递 文 具 用 品 等 ( 八 ) 考 试 结 束 前 要 离 开 考 场 的 考 生 须 先 将 试 卷 反 扣 在 桌 面 上, 再 举 手 提 出 离 场, 经 监 考 人 员 允 许 后 才 准 离 开 考 场 离 开 考 场 后 不 得 再 次 进 场 续 考, 也 不 准 在 考 场 附 近 逗 留 交 谈 喧 哗 ( 九 ) 考 生 不 得 将 试 卷 草 稿 纸 等 考 场 上 所 发 的 任 何 考 试 材 料 带 出 考 场 二 违 规 认 定 与 处 理 考 生 不 遵 守 考 场 纪 律, 不 服 从 考 试 工 作 人 员 的 安 排 与 要 求,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认 定 为 考 试 违 纪 行 为 : ( 一 ) 携 带 规 定 以 外 的 物 品 进 入 考 场 或 者 未 放 在 指 定 位 置 12
( 二 ) 未 在 规 定 的 座 位 参 加 考 试 ( 三 ) 考 试 开 始 信 号 发 出 前 答 题 或 者 考 试 结 束 信 号 发 出 后 继 续 答 题 ( 四 ) 在 考 试 过 程 中 旁 窥 交 头 接 耳 互 打 暗 号 或 者 手 势 ( 五 ) 在 考 场 或 者 禁 止 的 范 围 内, 喧 哗 吸 烟 或 者 实 施 其 他 影 响 考 场 秩 序 行 为 ( 六 ) 未 经 考 试 工 作 人 员 同 意 在 考 试 过 程 中 擅 自 离 开 考 场 ( 七 ) 将 试 卷 ( 含 答 题 纸 等 ) 草 稿 纸 等 考 试 用 纸 带 出 考 场 ( 八 ) 用 规 定 以 外 的 笔 或 者 纸 答 题 或 者 在 试 卷 规 定 以 外 的 地 方 书 写 姓 名 考 号 或 者 以 其 他 方 式 在 答 卷 上 标 记 信 息 ( 九 ) 其 他 违 反 考 场 规 则 但 尚 未 构 成 作 弊 的 行 为 考 生 违 背 考 试 公 平 公 正 原 则, 以 不 正 当 手 段 获 得 或 者 试 图 获 得 试 题 答 案,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认 定 为 考 试 作 弊 行 为 : 1. 携 带 与 考 试 内 容 相 关 的 文 字 材 料 或 者 存 储 有 与 考 试 内 容 相 关 资 料 的 电 子 设 备 参 加 考 试 2. 抄 袭 或 者 协 助 他 人 抄 袭 试 题 答 案 或 者 与 考 试 内 容 相 关 的 资 料 3. 抢 夺 窃 取 他 人 试 卷 答 卷 或 者 强 迫 他 人 为 自 己 抄 袭 提 供 方 便 4. 在 考 试 过 程 中 使 用 通 讯 设 备 5. 由 他 人 冒 名 代 替 参 加 考 试 6. 故 意 销 毁 试 卷 答 卷 或 者 考 试 材 料 7. 在 答 卷 上 填 写 与 本 人 身 份 不 符 的 姓 名 考 号 等 信 息 8. 传 接 物 品 或 者 交 换 试 卷 答 卷 草 稿 纸 9. 其 他 作 弊 行 为 考 生 如 有 考 试 违 纪 行 为 之 一 的, 取 消 该 科 目 的 考 试 成 绩 ; 考 生 如 有 考 试 作 弊 行 为 之 一 的, 取 消 其 当 次 报 名 参 加 考 试 的 各 科 成 绩 ; 考 生 如 扰 乱 考 试 工 作 场 所 秩 序, 拒 绝 妨 碍 考 试 工 作 人 员 履 行 管 理 职 责 的, 终 止 其 继 续 参 加 该 科 目 考 试, 其 当 次 报 名 参 加 考 试 的 各 科 成 绩 无 效 违 规 考 生 如 具 备 CCAA 认 证 人 员 注 册 资 格 的, 还 将 按 照 注 册 人 员 资 格 处 置 规 则 进 行 相 应 的 资 格 处 置 13
附 件 二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产 品 质 量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33 号 2000 年 7 月 8 日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18 号 令 修 正 2009 年 8 月 27 日 ) 2. 中 国 人 民 共 和 国 标 准 化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11 号 1988 年 12 月 29 日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进 出 口 商 品 检 验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67 号 2002 年 4 月 28 日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5 号 令 修 正 2013 年 8 月 19 日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认 证 认 可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390 号 2003 年 9 月 3 日 ) 5.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管 理 规 定 (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令 第 117 号 2009 年 7 月 3 日 ) 6.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机 构 检 查 机 构 和 实 验 室 管 理 办 法 (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令 第 65 号 2004 年 6 月 23 日 ) 7. 认 证 证 书 和 认 证 标 志 管 理 办 法 (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令 第 63 号 2004 年 6 月 23 日 ;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令 第 162 号 修 正 2015 年 3 月 31 日 ) 8.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抽 查 管 理 办 法 (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令 第 133 号 2010 年 12 月 29 日 ) 9.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标 志 管 理 办 法 ( 中 国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告 2001 年 第 1 号 2001 年 12 月 3 日 ) 10.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注 销 暂 停 撤 销 实 施 规 则 ( 中 国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告 2008 年 第 19 号 2008 年 6 月 24 日 ) 11.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实 施 规 则 中 涉 及 ODM 模 式 的 补 充 规 定 ( 中 国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告 2009 年 第 30 号 2009 年 6 月 4 日 ) 12.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检 查 员 管 理 办 法 ( 中 国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告 2004 年 第 29 号 2004 年 12 月 3 日 ) 13.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实 施 规 则 生 产 企 业 分 类 管 理 认 证 模 式 选 择 与 确 定 ( 中 国 国 家 认 证 认 14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告 2013 年 第 27 号 2013 年 9 月 24 日 ) 14.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实 施 规 则 生 产 企 业 检 测 资 源 及 其 他 认 证 结 果 的 利 用 ( 中 国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告 2013 年 第 27 号 2013 年 9 月 24 日 ) 15.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实 施 规 则 工 厂 质 量 保 证 能 力 要 求 ( 中 国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告 2014 年 第 1 号 2014 年 1 月 2 日 ) 16.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实 施 规 则 工 厂 检 查 通 用 要 求 ( 中 国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告 2014 年 第 1 号 2014 年 1 月 2 日 ) 17. 强 制 性 产 品 认 证 系 列 实 施 规 则 ( 中 国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告 发 布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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