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 西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陕 西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文 件 陕 人 社 函 2016 407 号 关 于 2016 年 度 全 省 卫 生 系 列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安 排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卫 计 局, 杨 凌 示 范 区 人 事 劳 动 局 社 会 事 业 局, 韩 城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卫 计 局, 省 级 各 有 关 部 门,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直 属 各 单 位, 中 央 驻 陕 有 关 单 位 根 据 国 家 和 我 省 职 称 改 革 工 作 政 策 要 求, 结 合 全 省 卫 生 工 作 实 际, 现 就 2016 年 度 全 省 卫 生 系 列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工 作 安 排 通 知 如 下 : 一 申 报 条 件
( 一 ) 参 评 人 员 范 围 参 评 人 员 范 围 为 陕 西 省 行 政 区 域 内 在 职 在 岗 的 医 疗 卫 生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 含 非 公 有 制 单 位 ), 今 年 达 到 国 家 法 定 退 休 年 龄 人 员 不 列 入 评 审 范 围 各 单 位 ( 除 县 级 公 立 医 院 ) 职 称 评 审 应 以 岗 位 设 置 为 前 提 条 件, 各 单 位 必 须 在 设 岗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岗 位 设 置, 出 现 岗 位 空 缺 方 可 申 报 职 称 晋 升 申 报 单 位 须 填 写 陕 西 省 卫 生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岗 位 设 置 情 况 统 计 表 ( 附 件 1) 按 照 陕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深 化 县 级 公 立 医 院 综 合 改 革 的 实 施 意 见 ( 陕 政 发 2014 17 号 ) 要 求, 县 级 公 立 医 院 ( 含 县 医 院 县 中 医 院 县 妇 幼 保 健 院 ) 符 合 职 称 晋 升 条 件 的 医 务 人 员 不 再 受 编 制 岗 位 数 量 限 制, 实 行 评 聘 分 开 ( 二 ) 思 想 政 治 条 件 申 报 人 员 必 须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和 法 规, 有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和 敬 业 精 神 申 报 正 高 级 资 格, 近 5 年 内 年 度 考 核 优 秀 不 得 少 于 1 次 申 报 副 高 资 格, 任 现 职 期 间 综 合 考 核 需 为 优 秀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不 得 申 报 : 1 年 度 考 核 不 合 格 ( 不 称 职 ) 或 受 到 单 位 通 报 批 评 者, 延 迟 一 年 申 报 ; 2 医 疗 事 故 责 任 者, 延 迟 三 年 申 报 ; 3 医 疗 差 错 者, 延 迟 一 年 申 报 ; 4 受 到 行 政 处 分 者, 在 处 分 期 内 不 得 申 报 ; 5 弄 虚 作 假, 伪 造 学 历 资 历 病 历 剽 窃 他 人 成 果 者, 一
经 查 实, 延 迟 三 年 申 报 ( 三 ) 学 历 资 历 条 件 1 晋 升 正 高 级 资 格, 必 须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具 有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取 得 副 高 级 资 格, 并 聘 任 现 职 满 5 年 2 晋 升 副 高 级 资 格, 必 须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1 博 士 后 人 员 在 完 成 博 士 后 研 究 工 作, 出 博 士 后 流 动 站 前 ; 2 具 有 统 招 博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取 得 中 级 资 格, 并 聘 任 现 职 满 2 年 ; 具 有 在 职 博 士 学 位, 取 得 中 级 资 格, 并 聘 任 现 职 满 4 年 3 具 有 统 招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取 得 中 级 资 格, 并 聘 任 现 职 满 4 年 ; 具 有 在 职 硕 士 学 位, 取 得 中 级 资 格, 并 聘 任 现 职 满 5 年 ( 以 下 4-7 条, 须 取 得 中 级 资 格, 并 聘 任 现 职 满 5 年 ); 4 具 有 统 招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 5 具 有 国 家 教 育 部 门 认 可 的 后 取 本 科 学 历, 从 事 本 专 业 满 15 年 ; 6 大 专 学 校 毕 业 后 直 接 从 事 本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20 年 以 上 ( 含 20 年 ), 后 取 大 专 学 历 并 累 计 从 事 本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25 年 以 上 ( 含 25 年 ) ( 四 ) 科 研 能 力 条 件
单 位 类 别 省 级 三 级 甲 等 医 院 省 级 公 共 卫 生 机 构 正 高 级 资 格 要 求 在 任 职 期 内 至 少 有 4 篇 均 作 为 第 一 作 者 或 通 讯 作 者 发 表 在 全 省 卫 生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认 可 的 期 刊 上 的 具 有 学 术 意 义 的 论 著 性 论 文 同 时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 1 获 得 省 ( 部 ) 级 科 技 进 步 奖 二 等 奖 及 以 上, 为 前 5 名 完 成 人 或 具 有 省 ( 部 ) 级 科 研 课 题 2 项, 为 第 一 完 成 人, 课 题 已 结 题 或 通 过 验 收 2 作 为 前 2 名 作 者 或 通 讯 作 者, 发 表 论 文 被 SCI 收 录 3 负 责 完 成 本 专 业 的 行 业 部 颁 标 准, 或 具 有 至 少 1 项 发 明 专 利 ( 不 含 实 用 新 型 技 术 专 利 ), 并 通 过 同 行 专 家 ( 评 委 ) 的 认 可 省 级 三 级 乙 等 医 院 市 级 三 级 医 院, 市 级 公 共 卫 生 机 构 在 任 职 期 内 至 少 有 3 篇 均 作 为 第 一 作 者 或 通 讯 作 者 发 表 在 全 省 卫 生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认 可 的 期 刊 上 的 具 有 学 术 意 义 的 论 著 性 论 文 同 时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 1 获 得 省 ( 部 ) 级 科 技 进 步 奖 三 等 奖 及 以 上, 为 前 3 名 完 成 人 或 具 有 省 ( 部 ) 级 科 研 课 题 1 项, 为 前 2 名 完 成 人, 课 题 已 结 题 或 通 过 验 收 2 作 为 前 2 名 作 者 或 通 讯 作 者, 发 表 论 文 被 SCI 收 录 3 负 责 完 成 本 专 业 的 行 业 部 颁 标 准, 或 具 有 至 少 1 项 发 明 专 利 ( 不 含 实 用 新 型 技 术 专 利 ), 并 通 过 同 行 专 家 ( 评 委 ) 的 认 可 其 它 医 疗 卫 生 单 位 在 任 职 期 内 至 少 有 3 篇 均 作 为 第 一 作 者 或 通 讯 作 者 发 表 在 全 省 卫 生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认 可 的 期 刊 上 的 具 有 学 术 意 义 的 论 著 性 论 文 评 审 时 加 试 病 案 分 析 等 临 床 实 践 考 核 内 容
单 位 类 别 副 高 级 资 格 要 求 省 级 三 级 甲 等 医 院 省 级 公 共 卫 生 机 构 在 任 职 期 内 至 少 有 4 篇 均 作 为 第 一 作 者 或 通 讯 作 者 发 表 在 全 省 卫 生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认 可 的 期 刊 上 的 具 有 学 术 意 义 的 论 著 性 论 文 省 级 三 级 乙 等 在 任 职 期 内 至 少 有 3 篇 均 作 为 第 一 作 者 或 通 讯 作 者 发 医 院 市 级 三 表 在 全 省 卫 生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认 可 的 期 刊 上 的 具 有 学 术 意 义 级 医 院, 市 级 的 论 著 性 论 文 公 共 卫 生 机 构 在 任 职 期 内 至 少 有 2 篇 均 作 为 第 一 作 者 或 通 讯 作 者 公 其 它 医 疗 卫 生 开 发 表 的 本 专 业 学 术 论 文, 其 中 至 少 有 1 篇 是 发 表 在 全 省 单 位 卫 生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认 可 的 期 刊 上 的 具 有 学 术 意 义 的 论 著 性 论 文 2016 年 陕 西 省 卫 生 系 列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认 可 的 期 刊 目 录 在 陕 西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网 站 (http://www.sxwjw.gov.cn/) 查 询 ( 五 ) 外 语 计 算 机 条 件 外 语 要 求 按 照 原 省 人 事 厅 关 于 转 发 落 实 国 家 人 事 部 关 于 完 善 职 称 外 语 考 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的 通 知 ( 陕 人 发 2007 52 号 ) 和 关 于 职 称 外 语 免 试 有 关 问 题 的 补 充 通 知 ( 陕 人 发 2007 121 号 )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计 算 机 要 求 按 照 原 省 人 事 厅 关 于 中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考 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陕 人 办 发 2005 34 号 ) 及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六 ) 继 续 教 育 条 件
按 照 陕 西 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条 例 和 继 续 教 育 有 关 文 件 规 定, 年 度 公 需 课 不 少 于 24 学 时, 专 业 课 不 少 于 56 学 时 ( 七 ) 基 层 支 医 条 件 根 据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深 化 县 级 公 立 医 院 综 合 改 革 的 实 施 意 见 ( 陕 政 发 2014 17 号 ) 要 求, 严 格 执 行 省 和 市 级 医 疗 单 位 医 生 晋 升 副 主 任 医 师 职 称 前 必 须 到 县 级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累 计 服 务 一 年, 县 区 级 医 疗 单 位 医 生 晋 升 副 主 任 医 师 前 必 须 到 乡 镇 卫 生 院 ( 社 区 卫 生 中 心 ) 累 计 服 务 一 年 的 制 度 各 部 门 及 单 位 按 照 谁 审 核 谁 负 责 的 精 神, 必 须 对 申 报 副 主 任 医 师 完 成 支 医 情 况 进 行 严 格 把 关 并 公 示 ( 八 ) 贫 困 地 区 倾 斜 条 件 根 据 中 共 陕 西 省 委 陕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打 赢 脱 贫 攻 坚 战 的 决 定 > 的 实 施 意 见 ( 陕 发 2015 20 号 ) 精 神 要 求, 鼓 励 各 类 人 才 扎 根 我 省 贫 困 地 区 建 功 立 业, 决 定 对 贫 困 地 区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参 评 高 级 职 称 给 予 倾 斜 卫 生 职 称 评 审 在 同 等 条 件 下, 对 贫 困 地 区 申 报 人 员 给 予 倾 斜 ( 九 ) 非 公 立 医 疗 卫 生 人 才 为 了 发 展 壮 大 非 公 立 医 疗 卫 生 人 才 队 伍, 对 非 公 立 医 疗 机 构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申 报 卫 生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与 公 立 医 疗 卫 生 单 位 同 等 对 待, 申 报 职 称 时 不 受 岗 位 职 数 限 制, 相 同 条 件 下, 给 予 倾 斜 二 报 送 材 料 有 关 事 项 ( 一 ) 报 送 材 料 内 容 : 今 年 咸 阳 市 铜 川 市 实 行 网 上 申 报 资 料, 申 报 流 程 另 行 通 知 其 余 市 ( 区 ) 单 位 和 部 门 申 报 流 程 不 变
1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直 属 单 位 须 提 交 推 荐 评 审 报 告 一 份, 报 告 中 要 说 明 被 推 荐 人 的 姓 名 评 审 的 系 列 专 业 级 别 推 荐 理 由 及 公 开 监 督 情 况 等 ; 各 设 区 市 省 级 部 门 所 属 单 位 和 中 央 驻 陕 单 位 需 由 职 改 部 门 出 具 委 托 评 审 函 2 陕 西 省 级 卫 生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申 报 简 表 ( 见 附 件 2) 一 份, 根 据 < 申 报 简 表 > 填 表 说 明 ( 见 附 件 3), 按 中 医 西 医 分 正 高 级 副 高 级 级 别 分 别 填 写 申 报 单 位 在 报 送 申 报 简 表 的 同 时, 还 须 报 送 电 子 版, 文 件 格 式 按 申 报 简 表 的 内 容 和 格 式, 在 Windows 下 用 Excel 编 写 填 写 的 内 容 务 必 准 确, 由 主 管 单 位 职 改 部 门 审 核 后, 加 盖 印 章, 凡 填 写 不 准 确 或 未 按 要 求 填 写 的 后 果 自 负 3 陕 西 省 卫 生 人 员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表 一 式 三 份, 表 中 基 层 单 位 和 呈 报 单 位 意 见 栏 内 应 写 明 同 意 推 荐 同 志 晋 升 专 业 任 职 资 格 ; 此 外 还 应 注 明 单 位 推 荐 形 式 结 果 和 公 示 情 况 4 陕 西 省 卫 生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量 化 考 核 表 一 份 ; 5 任 职 资 格 证 书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聘 书 国 家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认 可 的 各 学 段 有 效 学 历 证 书 ; 任 现 职 以 来 取 得 的 科 研 成 果 获 奖 证 书 或 科 研 课 题 结 题 报 告 ; 正 高 须 提 供 单 位 年 度 考 核 优 秀 的 文 件 或 单 位 加 盖 印 章 的 复 印 件 6 论 文 著 作 : 必 须 是 任 现 职 以 来 发 表 的, 能 代 表 本 人 业 务 水 平 的 ; 论 文 刊 用 通 知 用 稿 清 样 及 提 前 出 版 的 刊 物 中 登 录 的 论 文 均 不 能 作 为 参 评 论 文 ; 论 文 每 篇 一 式 两 份 ( 其 中 : 评 审 论 文 原 件 一 份 复 印 件 一 份 ); 须 在 首 页 左 上 角 注 明 评 审 论 文 字 样, 并
经 所 在 单 位 核 实 后 加 盖 印 章 7 任 现 职 以 来 能 代 表 本 人 业 务 水 平 的 病 历 专 题 工 作 报 告 等, 病 历 材 料 提 供 要 求 见 附 件 4 ( 二 ) 报 送 材 料 的 要 求 : 1 报 送 的 材 料 须 是 任 现 职 期 间 的 材 料, 材 料 可 打 印 或 用 钢 笔 书 写, 字 迹 工 整, 易 于 辨 认 2 报 考 专 业 代 码 为 001 060,086-100 的 临 床 医 学 预 防 医 学 中 医 专 业 参 评 人 员, 还 需 提 供 执 业 医 师 证 书 及 注 册 证 书 3 任 职 资 格 证 书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聘 书 科 研 成 果 获 奖 证 书 身 份 证 全 部 学 历 证 书 执 业 医 师 证 及 注 册 证 等 材 料 原 件 由 各 市 审 查 的, 只 报 加 盖 印 章 的 复 印 件 (2 套 装 订 ); 省 级 各 单 位 报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2 套 装 订 ) 4 报 送 材 料 要 一 人 一 袋, 袋 面 粘 贴 评 审 材 料 目 录 ( 见 附 件 5), 填 清 材 料 的 内 容 及 数 量 材 料 袋 必 须 结 实 耐 用, 确 因 材 料 较 多 须 一 人 多 袋 的 要 进 行 捆 扎, 并 在 每 份 袋 面 注 明 姓 名 和 单 位 5 单 位 对 报 送 的 各 项 材 料, 须 严 格 按 陕 西 省 卫 生 中 医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公 开 监 督 实 施 办 法 审 核, 并 在 背 面 粘 贴 陕 西 省 卫 生 中 医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公 开 监 督 卡 ( 见 附 件 6), 且 如 实 填 写 监 督 内 容, 并 将 公 示 及 监 督 情 况 填 入 个 人 评 审 表 单 位 意 见 栏 内 ( 三 ) 报 送 材 料 具 体 时 间 及 地 点 另 行 通 知 三 其 他 事 项 ( 一 ) 全 省 各 卫 生 中 医 高 级 评 委 会 评 审 条 件 标 准 程 序 等, 必 须 严 格 按 本 通 知 要 求 执 行
( 二 ) 按 照 原 省 人 事 厅 省 卫 生 厅 关 于 非 国 有 单 位 卫 生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称 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 陕 人 发 2002 51 号 ) 精 神, 非 国 有 单 位 和 社 会 流 动 的 卫 生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符 合 申 报 条 件 者, 由 本 人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提 供 相 关 材 料, 经 本 人 人 事 档 案 代 理 机 构 核 实 并 签 署 意 见, 由 人 事 代 理 机 构 统 一 报 送 评 审 ( 三 ) 申 报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必 须 按 规 范 的 专 业 名 称 申 报, 陕 西 省 卫 生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专 业 目 录 见 附 件 7 ( 四 ) 收 费 标 准 按 省 物 价 局 省 财 政 厅 陕 价 行 函 2006 230 号 文 件 执 行, 申 报 高 级 资 格 400 元 / 人 职 称 工 作 是 一 项 政 策 性 强 涉 及 面 广 关 注 度 高 的 工 作, 这 项 工 作 开 展 得 好 坏, 关 系 到 国 家 人 才 强 国 强 省 政 策 的 落 实, 关 系 到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工 作 的 成 败 希 望 各 部 门 各 单 位 高 度 重 视, 本 着 公 平 公 正 公 开 的 原 则, 认 真 负 责, 积 极 进 行 卫 生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政 策 的 学 习 和 宣 传, 向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做 好 政 策 解 读 工 作, 以 确 保 今 年 卫 生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工 作 顺 利 进 行 附 件 : 1. 陕 西 省 卫 生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岗 位 设 置 统 计 表 2. 陕 西 省 卫 生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申 报 简 表 3. 申 报 简 表 填 表 说 明 4. 陕 西 省 卫 生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病 历 材 料 提 供 要 求 5. 评 审 材 料 目 录 6. 陕 西 省 卫 生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公 开 监 督 卡 7. 陕 西 省 卫 生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专 业 目 录
陕 西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陕 西 省 卫 生 计 生 委 2016 年 5 月 26 日 陕 西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办 公 室 2016 年 5 月 26 日 印 发
附 件 1: 陕 西 省 卫 生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岗 位 设 置 统 计 表 单 位 :( 盖 章 ) 主 管 部 门 :( 盖 章 ) 人 社 部 门 :( 盖 章 ) 填 表 人 : 总 计 正 高 副 高 中 级 初 级 设 岗 总 数 卫 生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总 数 卫 生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已 聘 数 卫 生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空 缺 数 取 得 卫 生 职 称 未 聘 人 员 数 当 年 符 合 申 报 条 件 人 员 数 当 年 退 休 卫 生 专 技 人 员 数 当 年 可 参 评 人 数 当 年 退 休 卫 生 专 技 人 员 名 单 姓 名 性 别 科 室 出 生 年 月 ( 可 另 附 页 ) 注 : 本 表 必 须 如 实 填 写, 填 表 人 对 本 表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附 件 2: 陕 西 省 卫 生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申 报 简 表 学 历 情 况 现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现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序 号 所 属 市 厅 ( 局 ) 单 位 姓 名 性 别 身 份 证 号 出 生 年 月 行 政 职 务 所 在 科 室 学 历 学 制 培 养 方 式 毕 业 学 校 专 业 毕 业 时 间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名 称 批 准 单 位 批 准 时 间 现 专 业 及 从 事 时 间 ( 年 数 ) 申 报 专 业 申 报 专 业 代 码 申 报 资 格 外 语 成 绩 计 算 机 模 块 联 系 方 式 备 注
附 件 3: 申 报 简 表 填 表 说 明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申 报 简 表 填 写 格 式, 确 保 参 加 卫 生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参 评 人 员 的 信 息 准 确 无 误, 现 将 填 写 具 体 要 求 说 明 如 下 : 一 申 报 简 表 按 照 地 市 ( 厅 局 ) 分 中 西 医, 正 副 高 按 专 业 填 写 ; 二 主 管 厅 局 一 栏 填 写 格 式 为 : 省 XX 厅 ( 局 ) 或 XX 市, 非 国 有 单 位 或 社 会 流 动 人 员 填 写 其 人 事 档 案 代 理 机 构 三 单 位 一 栏 填 写 必 须 以 单... 位 公 章 为 准 四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必 须 与 本 人 身 份 证 一 致, 填 写 身 份 证 号 码 必 须 使 用 文... 本 格 式 ; 五 出 生 年 月 毕 业 时 间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批 准 时 间 填 写 时 必 须 使 用 文... 本 格 式, 填 写 为 :2015.01 六 学 历 一 栏 填 写 申 报 时 使 用 的 最 高 学 历, 须 在 博 士 研 究 生 本 科 大 专 中 专 中 任 选 一 项, 学 制 为 X 年, 培 养 方 式 须 在 统 招 自 考 函 授 业 余 网 络 教 育 中 任 选 一 项 毕 业 学 校 及 专 业 填 写 须 与 毕 业 证 书 内 容 相 符 七 现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 现 有 资 格 名 称 批 准 单 位 批 准 时 间 ) 均 以 申 报 使 用 的 任 职 资 格 证 书 的 内 容 为 准 八 现 专 业 及 从 事 时 间 以 年 为 单 位 填 写, 格 式 为 :X 年 ; 九 申 报 专 业 申 报 专 业 代 码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陕 西 省 卫 生 高 级 专 业 资 格 评 审 专 业 目 录 填 写 申 报 资 格 须 在 : 主 / 副 主 任 医 师 主 / 副 主 任 技 师 主 / 副 主 任 药 师 主 / 副 主 任 护 师 研 究 员 / 副 研 究 员 中 任 选 一 项 十 电 子 版 必 须 在 Windows 环 境 下, 用 Excel 编 写, 字 体 为 仿 宋, 字 号 为 三 号, 申 报 简 表 必 须 使 用 A3 纸 打 印 十 一 其 他 特 殊 原 因 在 备 注 栏 进 行 说 明
附 件 4: 陕 西 省 卫 生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病 历 材 料 提 供 要 求 ( 参 考 意 见 ) 根 据 陕 西 省 卫 生 中 医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量 化 推 荐 ( 评 审 ) 实 施 办 法 要 求, 为 进 一 步 做 好 卫 生 中 医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的 量 化 评 定 工 作, 指 导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提 供 规 范 翔 实 的 反 映 其 学 术 水 平 的 材 料, 使 评 审 结 果 更 具 有 客 观 性 科 学 性 可 信 性, 特 提 出 以 下 要 求 一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 提 供 病 历 三 份 1 所 提 供 病 历 应 遵 循 原 卫 生 部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印 发 的 病 历 书 写 基 本 规 范 ( 试 行 ) ( 卫 医 发 2002 190 号 ) 要 求, 包 括 门 ( 急 ) 诊 病 历 和 住 院 病 历 疑 难 ( 死 亡 ) 病 案 讨 论 会 诊 抢 救 记 录 原 件 等 2 所 提 供 病 历 要 具 有 代 表 性, 能 够 反 映 出 其 任 现 职 期 间, 诊 治 疑 难 病 症 解 决 疑 难 问 题 和 从 事 本 专 业 日 常 工 作 的 能 力 水 平 尤 其 要 反 映 其 作 为 上 级 医 师 ( 主 治 医 师 副 主 任 医 师 ) 查 房 时, 对 患 者 病 情 诊 断 鉴 别 诊 断 当 前 治 疗 措 施 疗 效 的 分 析 及 下 一 步 诊 疗 意 见 3 所 提 拱 病 历 要 有 真 实 性, 必 须 是 从 医 院 病 案 室 借 出 的 病 历 原 件 对 原 病 历 不 得 修 改, 不 得 重 新 撰 写 严 禁 杜 撰 编 造 病 历 4 对 于 不 设 病 床 的 乡 镇 卫 生 院 卫 生 所 门 诊 部 诊 所 等, 可 不 提 供 病 历, 在 专 业 答 辩 时 加 试 病 案 分 析 二 预 防 医 学 专 业 : 参 加 本 专 业 某 一 公 共 卫 生 突 发 事 件 的 监 测 调 查 干 预 工 作 的 专 项 工 作 报 告, 或 者 参 加 专 题 工 作 形 成 的 书 面 专 题 总 结 报 告 一 份 三 药 学 专 业 :
提 供 代 表 本 人 业 务 水 平 的 临 床 合 理 用 药 或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等 工 作 的 监 测 调 查 分 析 的 专 项 报 告 一 份 四 护 理 专 业 : 全 省 三 级 医 院 和 西 安 市 区 内 二 级 医 院 护 理 专 业 提 供 整 体 护 理 病 历 三 份 五 技 术 专 业 : 提 供 代 表 本 人 业 务 水 平 的 本 专 业 某 一 技 术 方 法 等 的 调 查 分 析 专 项 报 告 一 份 六 医 学 基 础 研 究 专 业 : 承 担 国 家 省 级 厅 局 级 课 题 资 料 至 少 1 套
附 件 5: 评 审 材 料 目 录 地 市 ( 厅 局 ): 单 位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现 专 业 所 在 申 报 专 业 现 专 业 科 室 技 术 职 务 申 报 资 格 项 目 内 容 份 数 学 历 证 件 任 职 资 格 证 书 聘 书 申 报 表 专 业 技 术 档 案 获 奖 证 书 病 历 论 文 专 著 继 续 医 学 教 育 分 登 记 册 及 学 分 证 明 备 注 注 : 请 将 此 表 贴 于 材 料 袋 封 面
附 件 6: 陕 西 省 卫 生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公 开 监 督 卡 单 位 名 称 : 姓 名 : 专 业 : 拟 晋 升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 监 督 内 容 监 督 情 况 1 职 称 政 策 是 否 对 群 众 公 开 是 否 单 位 监 督 情 况 2 申 报 参 加 晋 升 人 员 名 单 是 否 公 布 是 否 3 申 报 材 料 是 否 公 开 展 示 是 否 4 对 推 荐 工 作 评 委 库 名 单 是 否 公 开 是 否 5 推 荐 结 果 及 上 报 人 选 名 单 是 否 公 开 是 否 6 对 支 医 情 况 是 否 公 示 是 否 申 报 人 签 名 监 督 小 组 组 长 签 名 ( 盖 章 无 效 ) 备 注 : 注 : 本 表 必 须 如 实 填 写, 填 表 人 对 本 表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附 件 7: 陕 西 省 卫 生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专 业 目 录 临 床 医 学 专 业 001 全 科 医 学 025 烧 伤 外 科 002 普 通 内 科 026 整 形 外 科 003 心 血 管 内 科 027 皮 肤 病 与 性 病 004 呼 吸 内 科 028 麻 醉 005 消 化 内 科 029 妇 产 科 006 肾 内 科 030 计 划 生 育 007 神 经 内 科 031 小 儿 内 科 008 内 分 泌 032 口 腔 医 学 009 血 液 内 科 033 口 腔 内 科 010 结 核 病 034 口 腔 颌 面 外 科 011 风 湿 与 临 床 免 疫 035 口 腔 修 复 012 传 染 病 036 口 腔 正 畸 013 急 诊 医 学 037 眼 科 014 重 症 医 学 038 耳 鼻 喉 ( 头 颈 外 科 ) 015 职 业 病 039 肿 瘤 内 科 016 精 神 病 040 肿 瘤 外 科 017 老 年 医 学 041 放 射 肿 瘤 治 疗 学 018 康 复 医 学 042 介 入 治 疗 019 普 通 外 科 043 放 射 医 学 020 骨 外 科 044 超 声 医 学 021 胸 心 外 科 045 核 医 学 022 神 经 外 科 046 临 床 医 学 检 验 023 泌 尿 外 科 047 病 理 学 024 小 儿 外 科 预 防 医 学 专 业 048 职 业 卫 生 055 慢 性 非 传 染 性 疾 病 控 制 049 环 境 卫 生 056 地 方 病 控 制 050 营 养 与 食 品 卫 生 057 寄 生 虫 病 控 制
051 学 校 卫 生 与 少 儿 卫 生 058 健 康 教 育 与 健 康 促 进 052 放 射 卫 生 059 妇 女 保 健 053 卫 生 毒 理 060 儿 童 保 健 054 传 染 性 疾 病 控 制 药 学 专 业 061 医 院 药 学 063 药 物 分 析 062 临 床 药 学 护 理 专 业 064 护 理 学 067 妇 产 科 护 理 065 内 科 护 理 068 儿 科 护 理 066 外 科 护 理 069 中 医 护 理 卫 生 技 术 专 业 070 医 学 检 验 技 术 078 输 血 技 术 071 放 射 医 学 技 术 079 微 生 物 检 验 技 术 072 超 声 医 学 技 术 080 理 化 检 验 技 术 073 核 医 学 技 术 081 病 媒 生 物 控 制 技 术 074 口 腔 医 学 技 术 082 医 疗 器 械 维 修 ( 医 学 工 程 ) 075 病 理 学 技 术 083 心 电 图 技 术 076 康 复 医 学 治 疗 技 术 084 脑 电 图 技 术 077 临 床 营 养 085 病 案 信 息 技 术 中 医 专 业 086 中 医 内 科 094 中 医 耳 鼻 喉 科 087 中 医 外 科 095 针 灸 088 中 医 肛 肠 科 096 中 西 医 结 合 内 科 089 中 医 儿 科 097 中 西 医 结 合 外 科 090 中 医 妇 产 科 098 中 西 医 结 合 儿 科 091 中 医 骨 伤 科 099 中 西 医 结 合 妇 产 科 092 中 医 皮 肤 科 100 推 拿 ( 按 摩 ) 科 093 中 医 眼 科 101 中 药 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