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广 西 人 才 市 场 广 西 阳 光 职 业 培 训 学 校 桂 阳 光 培 5 号 关 于 举 办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师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鉴 定 2016 年 第 1 期 ( 总 第 12 期 ) 培 训 班 的 函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落 实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构 建 和 谐 劳 动 关 系 的 意 见 ( 中 发 2015 10 号 ) 精 神,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陆 续 制 订 和 发 布 了 关 于 构 建 和 谐 劳 动 关 系 的 实 施 意 见 根 据 自 治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自 治 区 总 工 会 自 治 区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联 合 下 发 的 关 于 组 织 参 加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 师 ) 培 训 鉴 定 的 通 知 ( 桂 人 社 函 2014 468 号 ) 内 容, 加 强 正 规 化 专 业 化 职 业 化 的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逐 步 实 现 上 岗 证 制 度 等 工 作 要 求 正 有 序 推 进 中 计 划 在 2016 年 底 达 成 各 级 工 会 法 律 工 作 部 门 负 责 人 兼 职 劳 动 争 议 仲 裁 员 劳 动 争 议 调 解 员 劳 动 法 律 监 督 员 都 应 该 取 得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 师 ) 资 质 的 目 标 将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 师 ) 队 伍 纳 入 用 人 单 位 年 度 劳 动 监 察 书 面 审 查 的 一 项 重 要 内 容, 各 用 人 单 位 应 专 门 配 备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 师 ), 专 职 负 责 处 理 劳 动 关 系 事 宜, 为 建 立 和 谐 稳 定 的 劳 动 关 系 作 贡 献 另 凡 是 在 南 宁 市 申 请 劳 务 派 遣 行 政 许 可, 从 事 劳 务 派 遣 的 单 位 至 少 要 配 备 2 名 以 上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 师 ), 并 达 到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三 级 及 以
上 方 可 经 营 为 此, 已 获 得 该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定 点 培 训 机 构 资 质 的 广 西 阳 光 职 业 培 训 学 校 将 继 续 举 办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师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培 训 班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函 告 如 下 : 一 培 训 对 象 ( 一 ) 需 要 开 办 劳 务 派 遣 业 务 的 公 司 根 据 ( 劳 务 派 遣 行 政 许 可 实 施 办 法 ( 人 社 部 令 第 19 号 )) 及 劳 务 派 遣 行 政 许 可 操 作 规 范 要 求, 开 办 劳 务 派 遣 业 务 至 少 需 要 两 名 具 备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资 格 证 员 工 ( 劳 务 派 遣 行 政 许 可 实 施 办 法 ( 人 社 部 令 第 19 号 )) ( 二 ) 基 层 劳 动 人 事 争 议 调 解 委 员 会 等 协 调 劳 动 关 系 组 织 机 构 的 专 ( 兼 ) 职 人 员 ( 三 ) 尚 未 建 立 劳 动 人 事 争 议 调 解 委 员 会 等 协 调 劳 动 关 系 组 织 机 构 的 用 人 单 位, 应 依 照 调 解 委 员 会 由 行 政 工 会 组 织 职 工 代 表 联 合 组 成 的 原 则, 推 荐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参 加 培 训 鉴 定 工 作, 为 建 立 基 层 调 解 委 员 会 做 好 人 员 上 的 准 备 ( 四 ) 用 人 单 位 中 从 事 招 聘 管 理 薪 酬 管 理 绩 效 管 理 工 时 管 理 劳 动 合 同 管 理 劳 动 纠 纷 调 处 等 协 调 劳 动 关 系 的 工 作 人 员 ( 五 ) 各 级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和 工 会 工 商 联 等 组 织 从 事 协 调 劳 动 关 系 工 作 相 关 人 员 ( 六 ) 企 业 调 解 行 业 调 解 街 道 ( 乡 镇 ) 调 解 以 及 人 民 调 解 机 构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 七 ) 社 会 上 从 事 社 会 保 险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职 业 介 绍 劳 务 派 遣 法 律 服 务 行 业 涉 及 劳 动 关 系 的 相 关 人 员 ( 八 ) 社 会 各 界 有 志 于 从 事 或 即 将 从 事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工 作 的 人 员 二 申 报 条 件 ( 详 见 附 件 1) 三 培 训 和 鉴 定 方 式 ( 一 ) 培 训 采 取 集 中 面 授 的 方 式, 教 材 自 学 重 点 讲 解
考 前 辅 导 模 拟 测 试 相 结 合 ( 二 ) 具 体 考 务 工 作 由 区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中 心 组 织 实 施, 鉴 定 分 为 理 论 知 识 考 试 专 业 能 力 考 核 (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师 高 级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师 还 需 要 进 行 综 合 评 审 ), 均 采 用 百 分 制 笔 试 方 式,60 分 以 上 为 鉴 定 成 绩 合 格 考 试 合 格 者 获 得 人 社 部 统 一 颁 发 的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 三 ) 鉴 定 报 名 相 关 材 料 1.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全 国 统 一 鉴 定 报 名 审 核 表 一 式 两 份 ; 2.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正 反 面 复 印 ) 一 式 两 份 ; 3. 学 历 证 复 印 件 一 式 两 份 ; 4. 单 位 出 具 的 工 作 年 限 证 明 ( 盖 公 章 ) 一 份 ; 5. 近 期 免 冠 彩 色 照 片 ( 背 面 写 上 单 位 名 称 及 姓 名 ) 两 寸 二 张, 一 寸 二 张 四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 师 ) 职 业 概 况 ( 见 附 件 2) 五 培 训 及 鉴 定 时 间 第 12 期 的 报 名 截 止 时 间 4 月 7 日, 培 训 时 间 为 4 月 27 28 29 日, 鉴 定 时 间 为 5 月 14 日 第 13 期 和 第 14 期 的 鉴 定 时 间 预 计 为 9 月 和 11 月, 具 体 时 间 及 报 名 截 止 和 培 训 时 间 另 作 补 充 通 知 六 培 训 地 点 南 宁 市 金 洲 路 33 号 广 西 人 才 市 场 四 楼 培 训 中 心 各 地 市 报 名 人 员 超 过 60 人, 可 单 独 设 立 培 训 点 和 考 试 点, 具 体 地 点 视 情 况 再 补 充 通 知 七 培 训 收 费 和 报 名 方 式 ( 一 ) 培 训 鉴 定 费 培 训 费 :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 三 级 )1480 元 / 人,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师 ( 二 级 )1980 元 / 人, 高 级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师 ( 一 级 ) 4380 元 / 人, 以 上 已 含 教 材 费 资 料 费 代 收 考 试 鉴 定 费 三 级 320 元 / 人, 二 级 580 元 / 人, 一 级
730 元 / 人 培 训 费 和 职 业 资 格 鉴 定 费 须 在 报 名 截 止 前 汇 至 以 下 账 户, 或 到 报 名 地 点 现 金 交 费 银 行 户 名 : 广 西 阳 光 职 业 培 训 学 校 开 户 行 : 建 行 南 宁 琅 西 支 行 账 号 :45001604568059000555 ( 二 ) 报 名 方 式 联 系 人 : 曾 老 师 0771-5510289 13077781487 韩 老 师 0771-5505221 18577784748 办 公 地 址 : 南 宁 市 金 洲 路 33 号 广 西 人 才 市 场 314 室 学 员 可 以 通 过 广 西 人 力 资 源 网 (www.gxrlzy.com) 在 线 查 询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 师 ) 职 业 培 训 和 招 生 的 相 关 信 息 附 件 : 1.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 师 )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报 名 条 件 2.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 师 ) 职 业 概 况 3.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统 一 鉴 定 报 名 审 核 表 中 国 广 西 人 才 市 场 广 西 阳 光 职 业 培 训 学 校 2016 年 1 月 13 日 广 西 阳 光 职 业 培 训 学 校 2015 年 11 月 5 日 印 发
附 件 1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 师 )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报 名 条 件 一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 三 级 )( 具 有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即 可 ): ( 一 )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6 年 以 上 ; ( 二 ) 具 有 本 专 业 或 相 关 专 业 大 学 专 科 以 上 学 历 ; ( 三 ) 具 有 其 他 专 业 大 学 专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经 本 职 业 正 规 培 训 ( 此 次 培 训 就 属 于 本 职 业 的 正 规 培 训 ), 并 取 得 结 业 证 书 二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师 ( 二 级 )( 具 有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即 可 ): ( 一 )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工 作 13 年 以 上 ; ( 二 ) 取 得 本 职 业 三 级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后,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工 作 5 年 以 上 ; ( 三 ) 取 得 本 职 业 三 级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后,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工 作 4 年 以 上, 经 本 职 业 二 级 正 规 培 训, 并 取 得 结 业 证 书 ; ( 四 ) 取 得 本 专 业 或 相 关 专 业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证 书 后,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工 作 5 年 以 上 ; ( 五 ) 具 有 本 专 业 或 相 关 专 业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证 书, 取 得 本 职 业 三 级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后,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工 作 4 年 以 上 ; ( 六 ) 具 有 本 专 业 或 相 关 专 业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证 书, 取 得 本 职 业 三 级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后,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工 作 3 年 以 上, 经 本 职 业 二 级 正 规 培 训, 并 取 得 结 业 证 书 ; ( 七 ) 取 得 硕 士 研 究 生 及 以 上 学 历 后,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工 作 2 年 以 上 三 高 级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师 ( 一 级 )( 具 有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即 可 ): ( 一 )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工 作 19 年 以 上 ( 二 ) 取 得 本 职 业 二 级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后,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工 作 4 年 以 上 ( 三 ) 取 得 本 职 业 二 级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后,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工 作 3 年 以 上, 经 本 职 业 一 级 正 规 培 训 达 到 规 定 标 准 学 时 者 ( 四 ) 取 得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证 书 后,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或 相 关 职 业 工 作 13 年 以 上 ( 五 ) 具 有 硕 士 博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证 书,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或 相 关 职 业 工 作 10 年 以 上 ( 六 ) 具 有 本 专 业 或 相 关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证 书,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或 相 关 职 业 工 作 7 年 以 上 ( 七 ) 具 有 本 专 业 或 相 关 专 业 博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证 书,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或 相 关 职 业 工 作 5 年 以 上 相 关 专 业 指 : 劳 动 与 社 会 保 障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劳 动 经 济 社 会 工 作 法 学 等
附 件 2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 师 ) 职 业 概 况 1. 职 业 名 称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2. 职 业 定 义 从 事 宣 传 和 监 督 劳 动 保 障 法 律 实 施 管 理 劳 动 合 同 参 与 集 体 协 商 促 进 劳 资 沟 通 预 防 与 处 理 劳 动 争 议 等 协 调 劳 动 关 系 的 专 业 工 作 人 员 3. 职 业 等 级 本 职 业 共 设 三 个 等 级, 分 别 为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员 (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三 级 )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师 (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二 级 ) 高 级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师 (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一 级 ) 4. 基 本 文 化 程 度 高 中 毕 业 5. 工 作 要 求 职 业 功 能 工 作 内 容 能 力 要 求 相 关 知 识 ( 一 ) 劳 动 标 准 信 息 收 集 一. 劳 动 标 准 实 施 管 理 二. 劳 动 合 同 管 理 ( 二 ) 劳 动 标 准 应 用 ( 一 ) 劳 动 合 同 订 立 1. 能 够 收 集 整 理 用 人 单 位 实 施 劳 动 标 准 的 情 况 和 问 题 2. 能 够 收 集 整 理 并 汇 编 国 家. 行 业. 地 方 劳 动 标 准 1. 能 够 宣 讲 劳 动 标 准 的 内 容 并 提 供 咨 询 2. 能 够 检 查 用 人 单 位 劳 动 标 准 实 施 情 况 1. 劳 动 标 准 概 念 和 分 类 2.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概 念 及 其 他 关 系 3. 法 律 效 力 1. 劳 动 保 障 监 察 制 度 2. 劳 动 保 障 监 察 程 序. 范 围 和 方 式 1. 与 劳 动 关 系 相 关 的 员 1. 能 够 进 行 劳 动 合 同 订 立 前 工 背 景 调 查 的 原 则 和 内 的 与 劳 动 关 系 相 关 的 员 工 背 容 景 调 查 2. 岗 位 描 述 的 原 则 和 内 2. 能 够 依 法 及 时 办 理 订 立 劳 容 动 合 同 的 手 续 3. 劳 动 合 同 订 立 程 序 3. 能 够 建 立. 分 类 管 理 劳 动 4. 劳 动 合 同 档 案 管 理 方 合 同 档 案 和 相 关 信 息 法
三. 集 体 协 商 与 集 体 合 同 管 理 ( 二 ) 劳 动 合 同 履 行 与 变 更 ( 三 ) 劳 动 合 同 解 除 与 终 止 ( 一 ) 集 体 协 商 筹 备 ( 二 ) 集 体 协 商 与 集 体 合 同 订 立 1. 能 够 定 期 收 集 整 理 劳 动 合 同 履 行 有 关 情 况 2. 能 够 根 据 劳 动 法 律 法 规 和 企 业 实 际 进 行 试 用 期. 医 疗 期 和 女 工 三 期 等 管 理, 及 时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3. 能 够 定 期 整 理 用 人 单 位 职 业 病. 工 伤 等 相 关 信 息, 并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4. 能 够 依 法 办 理 劳 动 合 同 变 更 手 续 1. 能 够 依 法 及 时 办 理 解 除 或 终 止 劳 动 合 同 相 关 手 续 2. 能 够 依 法 合 理 计 算 并 及 时 足 额 支 付 劳 动 者 经 济 补 偿 金 和 赔 偿 金 等 相 关 费 用 3. 能 够 收 集 试 用 期 满. 服 务 期 满. 医 疗 期 满. 停 工 留 薪 期 等 信 息 4. 能 够 收 集 整 理 员 工 离 职 信 息 数 据 1. 劳 动 合 同 变 更 的 原 则 2. 工 伤 和 职 业 病 等 相 关 政 策 规 定 3. 试 用 期. 医 疗 期 和 女 工 三 期 等 相 关 政 策 规 定 1. 劳 动 合 同 解 除 和 终 止 的 法 律 依 据 和 程 序 规 定 2. 劳 动 者 的 经 济 补 偿 金. 患 病 或 非 因 工 负 伤 职 工 医 疗 补 助 金. 工 伤 职 工 一 次 性 伤 残 就 业 补 助 金 和 医 疗 补 助 金 等 相 关 费 用 的 规 定 和 计 算 方 法 3. 解 除 或 终 止 劳 动 合 同 后 工 作 交 接. 档 案 和 社 会 保 险 关 系 转 移 的 有 关 规 定 1. 集 体 协 商 和 集 体 合 同 1. 能 够 征 集. 整 理 有 关 集 体 的 作 用. 基 本 内 容 和 基 协 商 议 题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本 程 序 2. 能 够 收 集 有 关 集 体 协 商 议 2. 集 体 合 同 和 劳 动 合 同 题 的 相 关 资 料 的 区 别 1. 能 够 安 排 集 体 协 议 会 议 2. 能 够 在 协 商 活 动 中 准 确 阐 述 所 代 表 方 的 立 场 和 利 益 要 求, 协 调 本 方 人 员 的 立 场, 力 争 实 现 协 高 目 标 1. 会 务 管 理 概 念 和 基 本 内 容 2. 集 体 协 商 代 表 的 职 权 和 职 责
( 三 ) 集 体 合 同 履 行 ( 一 )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制 定 ( 一 )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制 定 四.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建 设 ( 二 )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解 释 和 实 施 情 况 收 集 ( 一 ) 信 息 沟 通 管 理 五. 劳 资 沟 通 与 民 主 管 理 ( 二 ) 劳 资 协 商 1. 能 够 向 职 工 解 释 集 体 合 同 的 内 容 2. 能 够 收 集 整 理 集 体 合 同 履 行 情 况 1. 集 体 合 同 履 行 的 原 则 2. 集 体 合 同 履 行 情 况 分 析 指 标 含 义 1. 能 够 收 集 整 理 用 人 单 位 和 同 行 业 有 关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的 1.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概 念 界 资 料 定 2. 能 够 收 集 整 理 劳 动 规 章 制 2.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制 定 程 度 涉 及 的 基 本 信 息 序 3. 能 够 组 织 安 排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讨 论 会, 并 整 理 讨 论 意 见 1. 能 够 收 集 整 理 用 人 单 位 和 同 行 业 有 关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的 资 料 2. 能 够 收 集 整 理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涉 及 的 基 本 信 息 3. 能 够 组 织 安 排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讨 论 会, 并 整 理 讨 论 意 见 1. 能 够 合 理 解 释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2. 能 够 收 集 整 理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实 施 的 相 关 情 况 1. 能 够 按 照 信 息 沟 通 制 度 要 求, 编 写 需 要 公 开 的 信 息 2. 能 够 选 择 适 当 的 信 息 公 开 载 体 3. 能 够 组 织 职 工 与 管 理 层 的 常 规 见 面 会 4. 能 够 运 用 问 卷. 访 谈 等 方 法, 收 集 整 理 信 息 公 开 后 的 职 工 反 馈 意 见 1.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的 概 念 界 定 2.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制 定 程 序 1.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实 施 的 原 则 2. 劳 动 规 章 制 度 实 施 情 况 分 析 1.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主 要 统 计 指 标 的 概 念 和 意 义 2. 用 人 单 位 信 息 公 开 方 式 3. 问 卷 设 计 原 则 和 方 法 4. 访 谈 提 纲 设 计 原 则 1. 能 够 收 集 整 理 有 关 劳 资 协 1. 劳 资 协 商 的 概 论 和 目 商 议 题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标 2. 能 够 收 集 劳 资 协 商 议 题 涉 2. 劳 资 协 商 的 法 律 政 策 及 的 相 关 资 料 3. 工 会 制 度 3. 能 够 安 排 劳 资 协 商 活 动
( 三 )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 职 工 大 会 ) 的 组 织 召 开 ( 一 ) 员 工 申 诉 处 理 ( 二 ) 劳 动 争 议 协 商 ( 三 ) 劳 动 争 六. 员 工 申 议 调 解 诉 与 劳 动 争 议 处 理 ( 四 ) 劳 动 争 议 仲 裁. 诉 讼 案 件 事 务 办 理 ( 五 ) 劳 动 争 议 案 卷 管 理 和 案 件 信 息 统 计 分 析 1. 能 够 收 集 整 理 有 关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议 题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2. 能 够 收 集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议 题 涉 及 的 相 关 资 料 3. 能 够 安 排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会 议 4. 能 够 监 督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决 议 的 落 实 1.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的 法 律 地 位. 法 定 职 能. 组 织 机 构. 审 议 程 序 和 事 项 2.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的 选 举. 职 权 和 监 督 1. 能 够 受 理 员 工 申 诉 并 调 查 核 实 有 关 情 况, 提 出 处 理 建 1. 员 工 申 诉 的 概 念 和 特 议 征 2. 能 够 定 期 汇 总 和 分 析 员 工 2. 员 工 申 诉 途 径 和 程 序 申 诉 情 况 1. 能 够 提 出 双 方 的 争 议 焦 1. 劳 动 争 议 协 商 概 念 点, 并 提 供 法 律 咨 询 2. 劳 动 争 议 协 商 特 征 和 2. 能 够 协 助 双 方 就 争 议 的 问 程 序 题 达 成 一 致, 形 成 和 解 方 案 1. 能 够 受 理 调 解 申 请, 并 依 法 完 成 调 解 前 的 准 备 工 作 2. 能 够 依 法 调 解 处 理 个 别 劳 动 争 议 1. 能 够 收 集 准 备 与 劳 动 争 议 仲 裁. 诉 讼 案 件 相 关 的 资 料 2. 能 够 收 集 分 析 类 似 劳 动 争 议 仲 裁. 诉 讼 的 案 例 3. 能 够 办 理 劳 动 争 议 仲 裁. 诉 讼 的 相 关 事 务 1. 能 够 收 集 整 理 用 人 单 位 发 生 的 劳 动 争 议 案 卷 2. 能 够 定 期 汇 总 和 分 析 协 商. 调 解. 仲 裁 以 及 诉 讼 处 理 的 劳 动 争 议 案 件 信 息 1. 劳 动 争 议 调 解 的 依 据 和 方 法 2. 有 效 沟 通 的 原 则 和 方 法 1. 仲 裁. 司 法 文 书 写 作 2. 劳 动 仲 裁 和 诉 讼 的 基 本 程 序 1. 劳 动 争 议 案 卷 管 理 方 法 2. 劳 动 争 议 处 理 主 要 指 标 含 义
附 件 3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统 一 鉴 定 报 名 审 核 表 报 名 序 号 : 姓 名 性 别 身 份 证 号 报 考 职 业 报 考 级 别 考 试 类 型 正 考 补 考 补 考 科 目 补 考 考 生 请 如 实 填 写 补 考 信 息 理 论 理 论 成 绩 : 实 操 历 史 实 操 成 绩 : 成 绩 综 合 综 合 成 绩 : 学 历 在 读 / 毕 业 学 校 所 学 专 业 毕 业 时 间 工 作 单 位 工 作 年 限 已 获 职 业 资 格 等 级 民 族 政 治 面 貌 通 讯 地 址 手 机 / 电 话 号 码 证 明 材 料 复 印 件 在 职 人 员 须 附 身 份 证 学 历 证 工 作 年 限 已 获 职 业 资 格 证 证 明 材 料 ; 在 校 学 生 须 附 身 份 证 学 生 证 已 获 职 业 资 格 证 复 印 件 ( 以 上 证 明 材 料 复 印 件 粘 附 于 本 表 后 ) 考 生 声 明 我 确 认 以 上 所 填 写 的 本 人 信 息 准 确 无 误, 所 附 证 件 材 料 真 实 有 效 考 生 签 名 : 年 月 日 报 名 点 签 章 申 请 人 于 年 月 日 参 加 级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全 国 统 一 鉴 定, 理 论 成 绩 分, 操 作 成 绩 分, 评 定 成 绩 合 格, 取 得 级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证 书 编 号 : ( 盖 章 ) 年 月 日 注 : 如 为 补 考 考 生, 请 在 考 试 类 型 栏 目 选 择 补 考 项, 且 在 补 考 科 目 栏 中 选 择 需 要 补 考 的 科 目 并 填 写 历 史 成 绩 新 报 名 考 生 在 考 试 类 型 中 选 择 正 考 报 名 序 号 为 区 鉴 定 中 心 填 写